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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产权房屋买卖合同(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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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产权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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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买卖订立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买卖的标的及价款

甲方向乙方出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业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__㎡,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元整。

二、双方责任与权利

1、甲方须具备该房屋所有相关法律认可文件。

2、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产权过户,由此所产生相关税费、公共维修基金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日内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合法齐全的房产证交于乙方。

4、乙方提供过户所用的各种身份证明及法律认可文件。

三、违约条款

甲、乙任何一方不按上述条款执行既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遇双方发生纠纷,先行通过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其他事宜

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原购房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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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产权房个人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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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商量,现就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交由乙方房地产中介机构负责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不动产基本情况:甲方自有产权的不动产位于市区单元第____层,共(套),房屋结构为____,建筑面积平方米,户型;房屋所有权证号:,属于:.附房屋状况表。

二、销售价格与收款方式:

1、甲方确认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销售底价为____元平方米,总价元人民币,乙方可视市场情况高于底价销售,销售价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乙方得___%.若销售价低于甲方底价,须征得甲方书面认可;

2、甲方确认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户的以下几种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

四、结算方式:双方约定,自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过户并交房后,方办理房款结算手续。

一次性付款结算方式:

1、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购房客户与甲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日将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帐户;

2、乙方代收购房款,在甲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委托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自房产证过户完毕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将代收购房款转予甲方。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权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2.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在不低于甲方售房底价的情况下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并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机构销售该不动产。

4、委托期满仍未销出者,甲方授权乙方可在委托底价内下浮____%出售。

六、代理费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费为本合同所售不动产,在出售成功后按成交总额的____%收取,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指定销售底价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代理费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由乙方从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与乙方客户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方客户支付首期房款后,乙方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费。

3、甲方委托乙方在信息宣传系统上为该物业发布广告及带购房客户到现场看房,双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信息发布费、产证鉴定费及服务费合计元。

七、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产权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性。

2、甲方保证该不动产的产权清楚,若发生与之有关的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因此给乙方及乙方客户照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3、乙方在与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合同后,甲方应在得到乙方通知后三天内来乙方处签署销售确认书,并与乙方客户会签购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电话变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概由甲方负责。甲方联系电话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载的地址为准,经交邮即为送达。

4、甲方与乙方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若双方委托乙方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手续,应支付代办费。

5、房产证办理过户完毕,甲乙双方结清房款,则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动产代理义务即告完成。

6、原则上,乙方要求甲方应在房产证办理过户后,方交付房产给购房客户。特殊情况下,甲方愿提前交房应书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产的中介机构,依法承担中介机构的权利义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在委托代理期间,将委托不动产出售,并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如购房客户未履行定房协议书所规定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定房协议书,并没收定金;如乙方与购房客户签订定房协议书后甲方反悔的,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乙方客户缴纳给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将该不动产委托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销售,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甲方自行售出委托物业,应以书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则乙方仍按未售物业出售,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必须严守诚实、信誉、高效的服务原则,积极、主动、热情地为甲方进行代理服务,乙方必须严守甲方有关商业机密不能外泄。

十、双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无锡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附件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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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服装加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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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加工合同范本

双方为开展来料服装加工业务,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委托加工项目

1.委托加工产品: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以乙方下单为准.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 ________

_________款号,______件,单价:_______________

3.交货期限:按甲方接单日起_____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委托加工方式

1.乙方提供面料,辅料,样衣,图纸,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制作出样品,经乙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______保存。

四、甲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面料、辅料质量的确认;

2.颜色、尺码规格的确认;

3.乙方允许甲方制作误差率为_____ %

五、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1.乙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甲方必须对乙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乙方订单之外利用乙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乙方以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之质量标准),并派技术员跟单(检查质量),其食宿由甲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甲方严格按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于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________;运费由________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经跟单员验收确认后,当天交付货款

九、结算方式 :

1.在甲方交货后,由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给乙方。

2.乙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甲方结算。甲方银行帐户为:

十、合同条款的变更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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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委托设计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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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时支付总费用的40%,即____元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开始设计。

2、乙方提供完整的设计稿,甲方确认后,应当即付清总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时间:

1、乙方需在__个工作日内提供比较完整的设计稿。

2、乙方需在_____年__月__日完成甲方公司委托的设计工作。

四、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相关设计工作。

2、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由于甲方提供所需资料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在设计开始前提供完整的设计资料,由于甲方提供资料不完整、内容改动而造成的设计结构改动,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的设计改动费用。

4、乙方收到甲方的完整设计资料后进行部分小样设计以方便甲方确定风格,风格确定后乙方开始进行初稿设计。

5、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初稿甲方可提出一次结构上的修改,初稿确定后的结构修改,甲方须另行支付相应费用。

6、因甲方修改,延误时间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7、由于后期制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由于制作物设计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

8、设计项目期间乙方挂靠于甲方品牌之中,不得以乙方身份单独与客户签订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

五、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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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产权无瑕疵房产承租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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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人:__________姓名_____,性别_____,民族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防止意外,避免不必要的遗产继承纠纷,妥善处理好我去世后的财产问题,防止家庭纠纷,特立本遗嘱:__________

一、财产:__________

1、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不动产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属于我的产权部分(或相关权利);

2、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不动产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属于我的产权部分(或相关权利);

3、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不动产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属于我的产权部分(或相关权利);

4、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产,不动产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属于我的产权部分(或相关权利);

5、属于我名下的机动车(品牌号:_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6、由我的________继承。

继承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继承人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继承人民族_____________

继承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继承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本人声明,上述房财产属我个人所有,如我处分了不属于我个人的财产或无完全处分权的财产,该无权处分的遗嘱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按本遗嘱执行。

8.本遗嘱生效后,继承人______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有关房产的税款和债务。

二、其他事项

1、本遗嘱由执行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为执行。

2、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遗嘱与本遗嘱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遗嘱一式三份,立遗嘱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人确认在立遗嘱时精神正常、头脑清醒。请各位亲友遵照执行。

(此页为签署页)

立遗嘱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遗嘱执行人(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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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沈阳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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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________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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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产权合同:授权播映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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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

性别: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为维护友好的房屋产权共有关系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民法典》,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

人民币__元(大写______元整)(出资比例甲占、乙占__),购买座落于__市__县街__小区__房__楼单元室(__室__厅平米,车库__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二人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在共有产权房屋没有对外出租或者产权人一方在此经营、居住,由经营方或居住方,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物业费等经营或居住所产生的费用。

产权人一方在共有产权房屋单独经营,应给付另一方产权人相关费用,费用由双方协商,具体给付金额、给付时间、

给付方式,应单独订立协议。

二、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在此处房产居住的权利,产生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居住房间由双方协商。

如一方产权人在此处居住,应承担房屋居住时的维修、装修费用,如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

三、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

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

四、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房屋产权人一方拥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

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__)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出租中,共有房屋产权人一方对外签订的出租合同,应视为有效,对外签订合同一方,有义务将房屋出租时间、价格收益等情况,通报另一房屋共有产权人,并将房屋出租费用的50%,给付另一共有房屋产权人。

如共有产权房屋在经营、出租过程中,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在外地、国外或需共同办理相关手续时,不能及时赶回,为避免利益损失,双方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可以书面委托第三人代为办理,委托第三人代理的法律文书,签订的协议,应视为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六、房屋共有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继承权,共有房屋产权人任何一方如发生意外,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有义务协助另一方房屋共有产权人,办理共有房屋的产权过户、继承等相关手续,此订立的协议继续发生法律效率,不影响此协议的继续有效执。

七、共有房屋产权人如一方在此经营、居住,另一方不在此经营、居住,任何一方产权人不得将共有产权房屋擅自出租或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必须经共有房屋产权人双方协商同意方可。

七、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经营、居住、出租、转让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因甲方特殊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姓名登记手续,房产证及土地使用证只能由乙方姓名登记,故立此协议。

房屋及配套设施全部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该协议一式两份,共两页,七条。

双方产权人签字有效,协议自双方共有产权房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经签订,终身有效。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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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私人产权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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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_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西至________,北至________。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予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5%卅算的违约金给予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1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修理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除返还全部房价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并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及其他有关费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属文件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分别送交房产和土地管理机关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十五、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方:_____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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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产权房屋购买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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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村证房位于石家庄市区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含地下室——号——平方米)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

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

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

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__年月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逾期超过五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四万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

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

逾期超过五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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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小产权房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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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它有 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丙方介绍,甲方自愿将本条第二款所列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已将房屋状况 充分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及附属设施、装潢情况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甲方出售房屋的情况:

(一)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所 有权 证 号 ______________ , 产 权 性 质 ______________ , 建 筑 面 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附属设施、装潢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 乙双方约定上述房屋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 , 附属设施、装潢价款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总计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支付给甲方定金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由丙方代为保管。

三、付款方式、期限及房屋交付:

(一)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种方式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将上述房款付清,交付给 _____________ 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如房款交付给丙方,丙方应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将房款转交给甲方。

2、乙方在到市房地产交易所交纳税费当日将房款付清给甲方,购房定金在付款时冲抵房款。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__种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1、在乙方房款付清之日交付。

2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发生的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电讯费及其它 有关费用,由甲方缴纳。

四、房屋建筑面积以市房管部门按现行的房屋测量规范测量的为准,如与原产权证 记载面积不一致,甲、乙两方约定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套计件,房价款不变,互不退补。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应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无产权纠纷,符合房屋转让条件。自本合同签 定之日起,该房屋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房屋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

如甲方出售房屋为房改房的,应由甲方办理完毕房改房上市交易审批手续。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乙方或丙方提供房屋交易所需资料,协助办理上述 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

六、丙方应提供良好的中介服务。丙方应将其所知道的出售房屋状况向乙方作充分 说明;同时应将办理房产交易、权属登记所需资料、程序以及交易综合服务费和其 它有关费用的种类和标准充分告知甲、乙两方。

七、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应向市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交易、权属登记手续,上述房屋在办理交易、权属登记手续所发生的税、费,甲、乙双方约定由 _________方承担,如无约定,按国家规定由各自承担。

办理登记后,三方约定市房管部门出具的收件收据由_________方收执,并由 ________ 方 凭 此 收 据 及 相 关 证 件 领 取 房 产 证 。

如 由 丙 方 领 证 , 丙 方 应 当 在 _________________日内将房产证交给乙方。

八、乙方应按上述房屋价款的_________%支付给丙方中介服务费,为___________ 元。

给付方式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甲、丙两方,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的,应及时通知乙、丙两方,并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_____ 日内双倍返还购房定金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两方中一方悔约的,违约方应承担中介服务费,丙方有 权在定金中优先收取。

2、甲方未履行房屋权属状况的告知义务而导致乙方发生重大误解并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丙方如未将其所知道的房屋权属状况向乙方作充 分说明的,承担连带责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 由违约方给付对方该房屋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___的违约金。

逾期__________ 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对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期给付丙方中介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中介服务费的 ___%给付丙方违约金。

因乙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请办理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手续的,每逾期一日,由违 约方给付对方总房款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因丙方原因逾期未申请的,每逾期 一日由丙方按中介服务费的百分之_________分别付给甲、乙两方。

十、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合同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手写项填写内容 与印刷文字内容不一致,以手写项为优先。十二、丙方应保证甲、乙两方及上述房屋的其它权利人签名属实,如因签名不实引 起纠纷的,由过错方与丙方共同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民事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一份送交市房地产交易所。

十四、本合同自三方签字订之日起生效。

十五、当事人自行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月日见证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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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产权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申请书,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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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合同编号:科研合字(20 )第号

项目名称:

技术受让人:(公章)

(甲方)

技术让与人:(公章)

(乙方)

中介人:(公章)

合同登记机关: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研制单位(个人)

研制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主要研制人员

组织鉴定单位成果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获奖日期、等级发奖单位

已应用单位技术商品转让方法

专利申请号专利批准号

一、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二、发明创造的所有权性质:

三、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四、专利申请权让与人、受让人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技术和保密要求)

五、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六、履行合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八、成交金额与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一次总付:

分次支付:

按利润或销售额提成%时间:

其它方式:

九、中介人的义务和责任及收取中介服务费比例和支付方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二、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十三、其它有关事项:

受让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让与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电话

帐号

开户银行

鉴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公证单位意见:

(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印花税票粘帖处

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技术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产权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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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产权转让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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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_________有偿转让给乙方。

该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第二条职工安置方案 甲方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任选一条)

(一)乙方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二)乙方不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三)甲方负责安置甲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四)其它:_________

第三条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甲方在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任选一条)

(一)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二)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三)其它:_________

第四条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一)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即:人民币(小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二)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任选一条)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账户;

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中的_________%(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账户,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付清,并提供担保。

第五条产权交割

(一)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

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

(四)_________

第六条转让税费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_________,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_________%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五)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

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

(一)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交易基准日 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甲、乙双方代理会员各执一份,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甲方(出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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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律师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革业务委托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企业,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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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企业股份制改革业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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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产权房屋买入卖出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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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售房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房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萍乡市安源区城郊管理委员会流万管理处施家冲高专拆迁安置小区第 栋第 层的毛坯房(建筑面积 年 月 日之前分两次将房款交付甲方(付款以实际票据为准)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该层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分摊公共部分损坏所需维修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层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五、该层房屋现作为住宅用,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甲方不得擅自改变与该房屋有关联的公共设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质。

六、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以书面或口头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按期缴清本合同款项,如乙方超过约定期限三个月未缴清房款,甲方有权处理此房。

七、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水、电、煤气等配套设施开户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年 月 日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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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广州市有产权二手房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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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受托人:

第三人: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位于____市的买卖合同,三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申请贷款事项

贷款__行:贷款期限:________年贷款金额:人民币元。以上事项以贷款__行审定为准。

第二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向__行代为提出贷款申请,贷款__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均视为乙方完成本事项。

2、乙方根据贷款__行的需要为甲方向__行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__行发放贷款起至该房屋抵押完成、《房地产权证》交回贷款__行为止。如果贷款__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甲方仍应按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向乙方全额支付服务费。

第三条贷款服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1、贷款服务费金额:人民币元,由甲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因代办贷款产生的邮寄费用复印费用等,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符合相应的贷款条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交相关证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及时。否则,甲方应自行承担其责任,除乙方已经收取的贷款服务费不予退还外,还应赔偿乙方损失。

2、按规定应当由甲方本人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在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达到指定地点办理手续。如果甲方未到场办理手续的,甲方应按每日40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

3、甲方应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同意乙方将抵押登记后的《房地产权证》转交给贷款__行收执保管。甲方迟延交验证件资料或拒绝配合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导致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工作的,均属甲方违约。甲方应按其实际延误的时间,以每日30元的标准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贷款服务费延误时间超过5____日的,另行增加贷款服务费标准违按每日60元计算。

4、甲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服务费及有关费用。

5、如甲方违反本条第

1、

2、3款约定的义务,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时贷款__行已发放贷款的,甲方应将所借全部款项立即给付给乙方,由乙方转交给__行。

6、在乙方为甲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期间,如该房屋过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该房屋为乙方提供反担保抵押。

第五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在收妥相关证件资料后,及时在贷款__行、登记机关等规定时限内或约定时限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贷款__行或登记机关的原因造成不能准时办理相关事宜的,乙方免责。

2、乙方为甲方向贷款__行提供阶段性担保。

3、乙方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通知义务。

4、乙方应对所代收的各项税、费专款专用,及时给付,不得挪用。

第六条丙方责任

1、同意甲方采用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2、丙方应履行该房屋转移登记中应尽的责任,包括税、费的承担、资料的及时提供及人员的及时到场等事项。

3、因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应向甲方和乙方分别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民币外,还应赔偿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损失。如贷款__行已经发放贷款的,则丙方应立即将该贷款及相应利息给付给乙方,再由乙方归还给__行。

第七条送达地址确认

甲方、丙方确认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相关文书邮寄送达地址为:

甲方收件人:,地址:

丙方收件人:,地址:.

如未填写,则甲方、丙方确认其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上记载地址为相关文书的邮寄送达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关文书3____日,则认为已经送达和履行了通知义务。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按照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有关该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税、费和抵押登记费用的承担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该费用先行支付给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费用承担方未能及时支付上述费用给乙方,乙方将不向贷款__行出具放款通知单,因此而产生的不能准时发放贷款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纠纷的处理

如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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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产权公寓长期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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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通用版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租金总额为___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看着离婚财产归属协议。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煤气罐

二、暖气管道

三、热水管道

四、燃气热水器型号:

电热水器型号:

五、空调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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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手小产权房屋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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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其于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___ ___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 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后,双方约定 日内到开发商处更名过户,过户费用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更名过户并交付房屋当日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人民币_ 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赔偿甲方人民币_ _元。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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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产权车库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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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车库座落位置、面积:

1、甲方所售车库位于;

2、甲方所售车库建筑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车库售价、付款方式:

1、甲方所售车库总金额为(人民币)整。

2、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购买车库全款。

第三条车库交付、相关手续及物品交付:本合同签定之时,甲方向乙方交付车库,同时交付购买收据、与开发商签定的原始购买车库合同以及车库钥匙、遥控器、电卡等与车库相关的物品。

第四条相关责任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车库在交接前既已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车库交付后,由乙方负责办理车库更名过户等手续,甲方负责提供办理过户时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交付时间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车库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签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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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屋产权调换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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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依据《民法典》等法律,现订立如下共有协议,以维护双方权利。

于__年___月___日,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购买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于办理房产使用权时只登记办理了一方的名字,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房产应当归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都享有该房产的土地使用权。甲乙双方现将今后该房屋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任何一方及 第三人不得擅自转让该共有房屋。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房屋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

三、房屋共有产权人的继承人_______继承该共有房产,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产权。

四、共有产权房屋争议解决方式:如在共有产权房屋转让、居住等过程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2份,

房产共有签名: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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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产权合同:委托作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委托书,全文共 1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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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合同:委托作品合同

甲方(艺术家):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方为专业艺术家,乙方为专业艺术商。本着推介、提高中国当代艺术的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出资委托甲方以甲方所特有的艺术风格为乙方创作一件作品(以下简称“本作品”),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订立本委托作品合同。甲乙双方充分明了下述条款的含义,兹一一列出,共同信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照________(草图、模型)的形式创作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字时就创作该初步设计方案向甲方交付初步方案设计费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同意根据下列作品标准和要求创作本作品的初步设计方案:

题目_________________ 载体_________________

尺寸_________________ 价格_________________

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乙方可以在收到该初步设计方案____日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应根据乙方的意见进行修改。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批准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书面通知后,即着手本作品的正式创作工作。为此乙方须交付甲方酬金共____元人民币,并按照下列办法分期交付:

乙方发出批准初步设计方案书面通知后交付百分之________,本作品完成百分之____后交付百分之____,本作品全部完成后交付百分之____。本作品创作过程中,甲方所付出的下列费用应当由乙方及时交付:________。

本作品是否正式完成应由甲方决定。甲方应及时将创作进度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进度通知两周内,按本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逾期未能付款,未交付部分款项应按百分之____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在向甲方发出合理的通知条件下,有权视察正在创作中的本作品。

第三条 甲方同意在收到乙方初步设计方案书面批准书____日内完成本作品。遇有甲方因疾病延误作品的创作情形,及材料短缺等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时,本作品的完成日期顺延。

第四条 在本作品交付乙方前,作品因火灾、盗窃或其他损失风险的投保费用由甲方负责。本作品受到火灾、盗窃等损失时,甲方应利用保险金重新创作作品。作品完成后,应运往________,交付乙方。

作品的运输费由________承担。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安装本作品任务。

第五条 在下列条件下,可以解除本合同:

1.根据本合同第一条规定,乙方未批准初步设计方案,甲方有权保留已收取酬金,解除本合同。

2.乙方在根据本合同第二条规定按照作品的完成进度付清相应的酬金后,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就本作品的情况提出准确的评估报告。

3.乙方延期60日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时间向甲方交付应当交付的酬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还可以对乙方的行为提起诉讼。

4.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本作品完成日期届满90日后仍无正当理由未能完成本作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应当向乙方返还根据本合同第二条所取得的一切酬金。5.根据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甲方因疾病推迟完成本作品超过6个月,或者因甲方无法控制的原因逾期1年后仍未完成本作品,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是甲方可以占有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所取得的酬金。

6.甲方(艺术家)死亡,本合同自动终止。但甲方的财产继承人可以占有根据本合同第一条和第二条规定甲方所取得的酬金。

7.根据本条规定行使合同解除权时,须书面通知对方,以作为解除合同的凭据。

第六条 甲方未取得全部酬金前,本作品所有权归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1、2、3、4款规定解除本合同时,甲方保留本作品的一切权利,并且有权继续完成、展览和出售本作品,根据本合同第五条第5、6款规定解除本合同时,不论本作品的完成情况如何,本作品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有权继续完成、展览和出售本作品。

第七条 本作品为委托作品。甲方在按照第二条规定取得全部酬金后,甲方对本作品、本作品初步设计方案只享有署名权,其他权利由乙方享有。

第八条 乙方在按照第二条规定向甲方交付全部酬金后,在涉及本作品、本作品的初步设计方案的复制和销售方面,可以利用包括展览、广告、销售等各种形式,在任何媒体上,以任何方式使用甲方的姓名、照片、肖像,不构成对甲方的隐私权和其他人身权利的侵犯。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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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外包加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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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条款

定义和释义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义者外,下列词语应解释如下:

“业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权利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业主的受让人,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标书已被业主接受的某个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继承人和业经认可的受让人。

“工程师”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师,或由业主随时任命且书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师履行合同职责的其它工程师。

“工程师代表”指任何常驻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或由业主或工程师随时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条规定职责的任何工程现场监督,其权限上工程师书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还可指标书、接受证书以及承包协议(如已完成)。

“合同价格”指在接受证书中确定的数额,可按本合同以下条款规定增减。

“建筑设备”指工程施工和维修中或有关施工和维修所需的全部设备或物品,不论任何性质,但不包括旨在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临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维修或有关工程施工或维修所需的各种临时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将施工和维修的永久工程。

“技术规范”指在标书或任何标书更改中提及的规范,或由工程师随时可能增加或书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图纸”指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图纸,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对此种图纸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师随时提供或书面认同的其他图纸。

“工地”指工程师设计的永久性或临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场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过部分,以及由业主所提供的用作临时储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场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规定构成工地的组成部分。

“业经认可”指已经经书面认可,包括过后对口头认可的书面确认,“认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规定在内。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单数含义的单词也可据有复数的含义,反过来也是一样。

1.3合同条款的标题和边注不得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虑解释条款或合同。

1.4“费用”一词应视为含工地上或以外发生的间接费用。

2.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2.1工程师必须按合同明文规定,履行作决断、颁发证书和发出指令等职责。如业主签发的工程师任命书中规定其某些职责的履行得经业主专门认可,其要件应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规定。

2.2工程师可随时书面授权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职权,但必须将所有此种授权书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和业主。在授权范围内,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或认可(仅限于此)对承包人和业主具有与工程师的指令或认可同样的效力。以下规定属于例外:

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认,不得影响工程师此后否认以及命令拆毁、移动或拆除此种工程或材料的权力。

若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的任何决定不满意,其有权将此决定提交工程师确认、取消或更改。

转让和分包

3.未经业主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规定或依合同而产生的任何收益转让,向承包人的开户银行支付按本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款项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转包整个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未经工程师事前书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种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担的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或义务,他必须对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员或工人的行为、不履行和过失负完全责任,如同这些行为、不履行或过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所为。以计件方式提供劳力不得视为是本条所规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规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语言;

合同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以及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释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种以上语言作成,用以解释合同的语言也必须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且将被定为“主体语言”。

5.2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条款规定优于其它任何构成合同的文件的规定。以上述规定为准,构成合同的数个文件可视为能互相解释,如意思含糊或不一致时,由工程师解释和处理,并由此向承包人发出指令。如工程师认为,服从此种指令会使承包人发生额外费用,而此种费用是承包人由于上述意思含糊或不一致而按理无法预见的,工程师应予以证明,业主必须支付相应的额外款额以补偿此种费用。

6.1图纸由工程师独自保管,但须向承包人免费提供两份副本,承包人所需的其余副本由他自己制作并承担费用。合同履行后,承包人须将全部合同图纸归还工程师。

6.2承包人必须将按上述规定所提交的一份图纸副本留在工地,让工程师及其代理,或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它人在所有合理的时间内查阅使用。

6.3如工程师不在适当时间内再提供图纸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认可,工程计划或进展便可能被延误或中断时,承包人必须书面通知工程师。通知书中应详细说明所需的图纸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时间,以及如果不及时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误和中断。

6.4如承包人按本条第3款规定索要图纸或命令,由于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在合理时间内提供,从而导致承包人误工和/或承担费用,工程师必须考虑此种延误,以决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条规定延长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担的此种费用必须得到补偿。

7.在施工期间,工程师全权负责随时进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和指示,以满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维护所需。承包人必须执行且受图纸和指示的约束。

一般义务

8.1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对工程的施工和维护予以应有注意,且提供此种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包括劳动管理在内的所有劳力(包括劳力监督)、材料、施工成套设备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临时或长期性质,只要合同明文规定需要或根据合同合理推断需要。

8.2承包人必须对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当、稳定及安全性负全部责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规定,承包人对工程师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或临建工程的设计或规格概不负责。

9.如经要求,承包人必须签署一承包协议,该协议由业主制定并承担费用,协议应附带必要的修正条款。

10.为正常履行合同,在标书中,承包人应承诺按要求取得保险公司或银行的保单或保函,或其它业经认可由承包人向业主负连带责任的担保,其数额不超过验收证书中规定的保单或保函额,上述保险公司、银行或担保以及上述保单或保函的条款必须经业主认可。此种保单或保函的取得或担保的提供,以及缔结保单或保函的费用应全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11.业主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其代理人在进行工程考察时获得的水文及地质情况资料,标书必须视为是基于此种资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须对资料的理解自行负责。

承包人也必须被视为已视查了工地及周围环境,查阅了可获得的有关工地资料,且在提交标书前,对一切实际情况,从形式到性质,包括地质条件、水文和气候条件、工程范围和性质以及完成工程所必需的材料、到达工地的交通工具和所需的食宿等感到满意,总之,承包人必须被视为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资料,除涉及上述情况外,还涉及风险、意外事件及其它一切可能其投标的情况。

12.承包人得被视为在投标前已对其工程标书,对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单价和价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单价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完善性感到满意,此种投标价格必须贯穿其所有的合同义务,适用于所有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维护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然而,在施工期间,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气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依他所见,此种自然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见的,承包人必需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如工程师确认此种情况或人为阻碍是经验丰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工程师必需作证且业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种情况而承担的额外费用,包括因遇到此种情况或阻碍而:(1)为执行工程师可能向承包人发出的与此情况有关的任何指示而发生的正当合理的费用,以及(2)在无工程师具体指示时,承包人可能采取业经工程师认可的恰当和合理措施而发生的正当合理费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施工和维护工程,使工程师感到满意,且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工程师有关任何事项的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规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从工程师处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据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标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其计划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师的认可。承包人还得随时应工程师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计划安排和方法的说明书,以供其参考。

14.2不论何时,只要工程师发现工程实际进度与本条第1款规定的业经认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对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证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条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交或经其认可此种方案或因提供此种细节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责任或义务。

15.在施工期间,以及其后在工程师认为是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而必需时,承包人必须行使一切监督权。承包人,或其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全权代理人或代表(此种认可可随时撤销)应当随时在工地,一直进行监督管理。如工程师撤销对代理人的认可,在接到书面撤销通知后,承包人必须尽快根据撤换规定,将其撤离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佣他,且用另外一位经工程师认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种授权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师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条规定,接受工程师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须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与施工和工程维护有关的:

(1)对本专业熟悉和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能胜任规定监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头和领班。

(2)为正常和及时施工和维护工程所需的熟练、半熟练和非熟练工人。

16.2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雇来进行或有关施工或工程维护的任何人员行为不轨、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职责、或认为其雇佣纯属不必要,工程师有权反对雇佣,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将其从工地解雇,未经工程师书面同意,此种人员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从工地解雇人员的职位应尽快由工程师认可的称职人选接替。

17.承包人负责按工程师提交的书面参考原图的有关点、线和面的规定,忠实恰当地进行测定放线,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正确无误,并校准工程的各部分,且负责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所有必要工具、设备和劳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时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积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现差错,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改正错误以使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满意,改正费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种错误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的书面资料差错而导致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须由业主承担改正费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对任何位置测定或任何线或任何水平面的检查而免去确保其正确无误的责任,承包人必须仔细保护和保存工程位置测定中使用过的水准点、观测杆、测标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师如在任何时间要求承包人钻孔或进行挖掘勘探,此种要求必须作成书面,且得视为是根据本合同第51条规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数量清单中已经列有有关此种预计工程的备用款。

19.凡有必要或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处的要求,承包人必须自费提供和维护与工程有关的所有灯光、警卫、栅栏和看护以保卫工程,或保障公众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从开工至按本合同第48条中的竣工证书规定的日期为止,承包人都得对工程全权负责。只要工程师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签发了竣工证书,承包人从部分竣工证书中规定的日期起不再对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负责,此部分的责任则转至业主。此外,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维护期内完成的工程负全权维护负责,直至此种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现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不论何种原因,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除外风险外,承包人均得自费负责修理和修补,以确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时处于状态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如因除外风险而导致任何损害、损失或毁坏发生,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条的规定,如上所述,进行修理和修补,费用由业主承担。承包人也必须对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条规定的义务,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

20.2“除外风险”包括战争、敌对状态(无论是否宣战)、侵略、外国敌人行为、叛乱、革命、起义或兵变或篡权、内战、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员、其转包人单独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发生的暴动、骚乱或混乱、或因业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纯属工程师工程设计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废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辐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装置或核装置部件的其它危险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飞行的飞机或其它飞行物的压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种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为有经验的承包商所预见,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资或投保与之对抗,所有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称为“除外风险”。

21.承包人必须以业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为防止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负责的除除外风险外的一切损失或损害投保,不论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种投保不得减少本合同第20条所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业主和承包人的保险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条规定的期限外,还包括因维护期开始前发生的原因而在维护期内产生的损失或损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条或50条规定的义务而开展任何工作期间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投保项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价值,或按21条第2款可能规定的附加款额,连同按替换价值计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带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设备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换价值投保。

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2.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维护而产生或导致的任何人员伤害、材料损失及财产损失而受任何损失和作任何赔偿,且不因所有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对下列事项所作或与之有关的补偿或损害赔偿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业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经过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权利;

按合同规定施工或维护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员或财产损失;

因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它不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员或代理人承担的,但原本应当由业主、其雇员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负责的那部分涉及损失或伤害的赔偿。

22.2业主必须保护承包人不因与本条第1款规定事项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3.1在开工前,在不减少本合同第22条规定给他的义务和责任条件下,承包人必须对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给包括业主的财产在内的任何财产,以及给包括业主的雇员在内的任何人员造成的重大或实质性损害、损失或伤害进行责任保险,本合同第22条规定的事项除外。

23.2此种保险必须在一保险公司投放,条款得经业主认可,业主不得无故不同意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标书附件规定的数额。承包人必须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3.3保险条款中必须规定,承包人不得对可能得到保险赔偿的有关事项对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保险公司应保护业主免受索赔损失,且赔偿其有关的任何诉讼费及开支和费用。

24.1业主不对因承包人或任何转包人的工人或其它雇用人员的任何事故或伤害而根据法律应予支付的任何赔偿金负责,除非事故或伤害是由业主、其代表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玩忽职守引起的。除上述规定外,承包人得保护业主不因所有此种损害赔偿,以及因与此有关的所有索赔、诉讼、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失。

24.2承包人必须就此种责任投保,保险公司得经业主同意,业主不得无故不予同意,承包人必须在工地雇用工人的整个期间继续保险,并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就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人员,如分包人已经就此种人员的责任投保,且以业主为保险补偿对象,则承包人上述的投保义务得被视作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必须要求此分包人随时应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出示此种保险单和支付现行保险费的收据。

25.如果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第21、23和24条的规定投保和继续保险,或未按本合同条款规定就应由他投的其它任何保险进行投保,在任何此种情况下,业主可购买和继续任何保险,支付此种必要的费用,且随时从

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将业主上述所支付的费用扣除,或将此作为承包人的负债追偿。

26.1承包人必须按国家或州一切有关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规、或任何条例、或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地方法规以及所有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规定,发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费用。

26.2承包人必须遵守以上任何制定法、法令或法规,可适用于工程的当地或其它合法当局的一切地方法规,以及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违反上述任何此种制定法、法令或法规、条例或地方法规,不得让业主受任何惩罚和承担任何责任。

26.3如工程师证实业主应偿还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种费用,业主应偿付或同意偿付承包人所有此种金额。

27.所有在工地发现的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遗址或物品,均应被业主和承包共同认定为是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必须采取恰当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转移或破坏任何此种物品,并在物品发现后不待转移,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并执行工程师代表的有关处置命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28.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设备、机械加工、或材料,从而侵犯与之有关的专利权、外观设计、商标或商号或其它应受保障的权利而遭索赔或被起诉,并必须保护业主免受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支出或费用的损害。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必须承担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头、沙子、砂砾、泥土或其他材料的运费、沙石产地使用费、租金和其他费用或补偿(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动,凡符合合同许可证的规定,必须开展,从而保证不无故妨碍公众的便利,或妨碍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无论道路是通向或是在业主或其他人的地产上。倘若发生此类应由承包人负责的事件,承包人必须保护业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30.1承包人必须采取各种合理手段,防止连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桥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转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损害,承包人尤其必须挑选路线、选择使用车辆,限制和分散装载量,从而使因往来于工地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而必然造成的异常交通尽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对公路和桥梁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0.2如承包人必需经部分公路或桥梁一次或多次运送建筑设备、机械或工程预制件或预制部件,如不采取特殊保护和加固措施,此种运送很可能损坏公路或桥梁,承包人运送货物通过此公路或桥梁前必须通知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告之运送货物的重量及其他具体情况,以及其拟对上述公路或采取的保护和加固措施。除非在接到通知14天内,工程师以取消通知的方式指示不必采取此种保护或加固措施,承包人将施行此种方案或施行经工程师要求修改后的方案,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含有一项或多项已由承包人标价的上述公路或桥梁保护或加固的必要项目,否则其费用得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

30.3如果在施工期间或以后任何时间,承包人因施工损坏公路或桥梁而被索赔,他必须立即报告工程师,其后,业主将商洽解决并支付索赔款,并保护承包人免受该索赔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如果工程师认为造成此种索赔或部分索赔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没有履行本条第1和2款规定的义务,由工程师确认的因此种不履行而损失的款额必须由承包人支付给业主。

30.4如果工程性质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本条上述规定必须按“公路”包括船闸、码头、防波堤或其他有关的水路设施,“运输工具”包括船只来予以解释,并由此而施行。

31.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的要求,为业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开展工作的机会,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从事不为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工作或由业主签订的与工程有关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规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应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业主或其它合法当局提供由他负责维护的道路,或准许使用其在工地的脚手架或其他设备,或提供其它任何类似性质的服务,业主必须向承包人支付有关此种使用或服务的费用,只要工程师认为合理。

3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证工地没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碍物,妥善储存或处置建筑设备和多余的材料,将所有残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应将所有建筑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工程设施清理出工地,使整个工地和工程显得整洁合乎标准,让工程师满意。

劳工

34.1承包人必须自己安排雇用所有当地或其他地方的劳工,并负责劳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资,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应视当地情况,向工地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饮水和其他用水,让工程师代表感到满意。

34.3除非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进口、销售、赠予、以物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许或让其转包人、代理人或雇员参与任何此种物品的进口、销售、赠予、交换或处置。

34.3 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赠予、交换或以其它方式处置任何武器或弹药,也不得准许或容忍同样行为发生。

34.5在处理与雇工的关系时,承包人应适当注意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或其他习俗。

34.6一旦爆发传染病,承包人必须遵守并执行政府或当地医疗卫生机构为治疗此种疾病所制定的规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应随时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雇员制造或在雇员中发生违法、骚乱或混乱行为,以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地区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34.8承包人必须负责让其转包人遵守上述规定。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条就所有其他有关劳工和工资的条件作出规定。

35.如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格式和时间向工程师代表或其办公室提交一份详细报告,汇报其在工地随时雇用的监督人员和不同等级劳工的数量,以及工程师代表可能要求的有关建设设备的情况。

材料和工艺

36.1所有材料和工艺均应符合合同的规定和工程师的指令,且应随时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体规定的其它地点,同时或在某一处,接受工程师可能命令进行的检验。承包人要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质量、重量或数量的检查、测量和检验提供正常所需的帮助、工具、机械、劳力和材料,承包人还必须应工程师可能的选择或要求,在材料应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36.2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而

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在上述情况中)没有如此详细规定,或

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独立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37.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合同另行规定的,或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开工时间和延误

41.接到工程师的书面开工通知后,承包人应在标书附录中规定的期限内在工地施工,且必须迅速,不得延误,工程师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无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1除合同另有规定的外,就承包人应随时获得的工地的范围及授权他使用此部分工地的命令而言,业主应根据合同有关施工命令的规定,随同工程师的书面开工命令,提供承包人必要范围的工地,使其能够开始并按本合同第14条规定的方案施工,此外应根据承包人给工程师的书面通知上的合理建议(如果有),在施工期间随时向承包人提供更大范围的工地,以保证承包人能按上述方案或建议迅速施工。如承包人因业主不按本条规定提供工地而误工或发生费用,工程师应准许延长工期,并由他确定一笔补偿此种费用的款项,该款项应由业主支付。

42.2承包人应承担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临时道路通行权而产生的费用。承包人也得支付为施工而应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发生的一切额外费用。

43.除按合同规定,工程整体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须按时完工外,根据合同第48条的规定,整个工程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该期限应从标书附录规定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而准许的延期时间为准。

44.除承包人违约外,如因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误原因、或特别恶劣的气候、或其它可能发生的任何特殊情况而使得承包人有权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师应决定延期时间,并由此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种工程开工后、或此种情况一发生、或按实情在其发生后的__天内,没有向工程师代表提交详细信息,说明他认为有权延期的报告而让此陈述当时便得到调查,工程师可不予考虑额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况。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规定外,未经工程师代表的书面允许,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间或星期天进行,同时也不得在其他被当地认作是假日的时间进行,但下列情况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为挽救生命、财产或维护工程安全而绝对必要,在这种情况,承包商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代表。本条的规定不适用于按传统需轮班或倒班进行的工作。

46.不论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进度让工程师觉得太慢,因而无法确保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只要该原因不至于让承包人有权要求延期,工程师必须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师可同意加快进度,以便能在规定或延长期限内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无权因采取此种措施而要求额外付款。如因工程师按本条款所作的通知的缘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师准许在夜间或星期日,如果其在当地被当做假日,或在其它被当地当做是假日的时间工作,工程师不得无故不准许。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程,承包人应因违约而向业主支付合同所规定之款额,此款额为定额赔偿金,而不是根据第43条规定的期限与实际完工时间之差按天数进行处罚。业主可在不损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况下,从他手中掌握的应支付或将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此种赔偿金。此种赔偿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确认为完工,且已被业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现任何延误,而本合同又无另行规定,因延误本应处罚的定额赔偿金则应按已完工的工程的价值所占全部工程价值的比例予以扣减。

47.3如要在合同中规定有关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奖励支付事项,此规定应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条中。

48.1当工程全部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所有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发出有关通知,并承诺在维修期内将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种通知和承诺必须作成书面形式,且应被视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师发放工程竣工证书的要求。工程师应在此种通知送出后__天内或向承包人发出工程竣工证书,并交业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认为工程已按合同规定圆满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发出书面指示,具体说明他认为在发放此种证书前承包人还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发出此种指示后,工程师还应通知承包人关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现且影响工程实际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师满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权在__天之内收到竣工证书。

48.2同样,根据本条第1款规定的程序,就以下情况,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师应颁发竣工证书:

合同中单独作有完工期限规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实体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师满意,且已被业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实质性完工,且满意地通过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检验,工程师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颁发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证书,一旦颁发此种证书,承包人应被视作已承诺在维修期内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发放竣工证书,并不视为已经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还原工作,证书中明文规定的除外。

维修及欠缺

49.1本条款中“维修期”一词指标书附录所指的维修期,从工程师按本合同第48条规定确认的竣工日开始计算,如工程师根据上述条款发出了多份竣工证书,则分别从其确认的完工日开始计算,就维修期而言,“工程”一词须作相应解释。

49.2为按合同规定条件在维修期满时或其后尽快将工程交给业主,除合理损耗外,为让工程师感到满意,承包人必须尽快完成本合同第48条中规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师在维护期间,或在维护期满后__天内因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在维护期满前的检查而可能书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诸如修理、修正、再建、调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缩误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师认为此种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艺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或默示不论)所至,一切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如工程师认为此种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则应对此种工作进行估价,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49.4如承包人未完成工程师要求的上述此种工作,业主有权雇用他人完成,如工程师认为,按合同规定此工作本应由承包人自费完成,业主应向承包人追偿由此发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费用,或从应付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予以扣除。

50.应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师的指令,对施工过程或维修期内出现的任何欠缺、不足或缺陷进行检查。除非根据合同,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应由承包人负责,否则上述检查工作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如此种欠缺、不足或缺陷如上所述属于承包人的责任,上述检查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且他应按本合同第49条的规定,自费对其进行修理、修正和补救。

变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师认为必要,他应对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工作量作相应变更,且他有权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须作出以下变更:

增减合同所规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质量或类别,

改变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线、位置和面积,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额外工程,

但此种变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种变更所需的一切费用(如果有)应在确定合同价格时予以考虑。

51.2如无工程师的书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种变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减不属本条规定的应作命令的范畴,而是因超过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单的规定所至,则不要求有书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师因任何原因认为有必要口头作此种命令,承包人必须服从,且工程师对该口头命令的确认书,不论在命令执行前或后给予,都应被视作是本条款所指的书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内书面向工程师要求确认,而工程师在__天内未用书面驳回此确认,其应被视为是工程师所作的书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师命令增减的工程,如工程师认为可行,均应按合同价格予以估价。如合同所列的价格不适用所增减的工程,应由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出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52.2如工程师认为,涉及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质或量的增减,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项目的价格因此种增减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实际,工程师和承包人则应协商一个合适的价格。如不能就此达成协议,应由工程师决定一个他认为恰当的价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尽快,如是额外或增加工程,则在工程动工前或之后尽快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师他要求额外支付或更改价格,或由工程师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变价格,否则不得按本条第1款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按本条第2款变动价格。

52.3竣工验证时,如发现增减工程的费用超过验收证书所注明数额的__%,除去所有的规定费用、临时费用和零工补贴外,如有任何是因:变动命令累计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临时费用、零工补贴和本合同第70条第1款规定的价格调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价格应由承包人和工程师协商予以调整,或,如协商不果,则由工程师在考虑所有材料及相关的,包括承包人的场地及合同的一般间接费用在内的因素的基础上予以决定。

52.4如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可书面命令将增加或替换的工程按零工计价。此种工程承包人所得报酬应根据合同中的零工细目表的条件,按其标书中所附的价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供必要的收据或其它凭证以证实其支出,并应在订材料之前,向工程师提交报价单以求批准。

所有按零工计价的工程,在工程进行期间,承包人必须每天向工程师代表提供详细清单,一式两份,注明此种工程雇用的所有零工的姓名、职务和工作时间,以及两份说明书,标明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规格、数量(按上述细目表纳入增加费用计算内的设备除外)。如清单和说明书正确无误,工程师代表将认同且在其中一份上签字,然后退还给承包人。

每月底,承包人应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所使用的劳力、材料和设备(上述规定的除外)的价目清单,如不按时提供完整的价目清单,承包人将无权得到支付。如工程师有理由认为承包人无法按上述规定提交清单,他将有权决定把此种工作或作为零工,按工时及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支付,或按他认为公平合理的价格予以支付。

52.5承包人应每月向工程师代表提交一份报告,尽可能全面详尽地索要他所认为有权要求的一切额外费用,以及陈述上月他按工程师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额外工作。

凡未包括在报告中的工作或费用不能在中期或最后给予支付。但如承包人在最初曾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想就此种工作要求索赔,即使他未遵守上述规定,工程师也有权要求对此种工作或费用给予支付。

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抵达工地后,应视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动它们或其任何部分,经工程师书面同意,将它们从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师不得无故不予同意。

53.2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工地将所有上述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及按合同所提供的材料的剩余部分清理走。

53.3业主对上述建筑材料、临建工程及材料的损失或损坏概不负责,本合同第20条和第65条规定的除外。

53.4如承包人因工程所需而要进口任何建筑设备。业主必须应承包人要求协助其从政府处得到必要的许可,以便按上述规定清理现场时重新出口此种建筑设备。

53.5业主应在需要时协助承包人为工程所需的建筑设备、材料和其他物品结关。

53.6其他任何影响建筑设备、临建工程设施和材料的条件必要时应在第二部分的第53条予以规定。

54.本合同

第53条的执行不得视为默示工程师认可该条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项,也不得妨碍工程师在任何时候拒绝使用任何此种材料。

测定

55.建筑工程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数量,不应视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

56.如无另行规定,工程师应通过测定判断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价值。如他要求对某部分或某些工程进行测定,他应通知承包人的授权代理人或代表,该代理人或代表应立即参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进行此种测定,并提供工程师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详细情况。倘若承包人未参加或忽略或忘记派代理人协助,工程师所作的测定或他认可的测定应被视为是对工程所作的正确测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记录和图纸进行测定,工程师代表应按月准备记录和图纸,如应书面要求,承包人应当在__天内与工程师代表一起检查并认可此种记录和图纸,一经认可,承包人应在记录和图纸上签字。如果承包人不参与检查,记录和图纸应被视为正确无误。如检查完此种记录和图纸后,承包人不予认可或虽认可但不签字,该记录和图纸仍应被视为正确无误,除非承包人在此种检查后__天内书面告知工程师代表,他认为记录和图纸中哪些不正确,并要求工程师予以裁决。

57.工程测定应采用净值,不管一般习惯或当地惯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

暂列款

58.1“暂列款”是指合同中规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单上的,按工程师的指令及自由处置的一笔用于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额,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与暂列款有关的工程、供应或服务的款项,只有经工程师按本合同规定同意或决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价格。

58.2就每一笔备用款,工程师有权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合同价格应包括按合同第52条规定用于此种施工或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费用。

由下文所规定的指定转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由此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

第4款的规定确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购买的货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应按本合同第59条第4款确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提供与暂列款有关的开支的所有报价单、发票凭证、帐目或收据。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暂列款项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货物、材料或服务的已由或将由业主或工程师指定或挑选的专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据合同规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人,均应被视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称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业主或工程师的要求,或被认为有任何义务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对的,或不与其签署含有下列规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货物、材料或服务,分包合同当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将对承包人承担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人应对业主承担的同样的义务和责任,并不让承包人再履行此义务和责任,且不让其受因履行此种义务和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或因不履行此种义务或责任而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以及

指定分包人应使承包人不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的过失而受任何损害,不因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和雇员不当使用承包人按合同所提供的工程设备或临建工程而受损害,以及不因上述所有的索赔而受损害。

59.3如暂列款项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任何设计事项或对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详细规定,或说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设备的规格,此种要求应在合同中明文规定,且写进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应明确规定,提供此种服务的指定分包人应不让承包人承担此种服务,且不让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种义务或因履行此种义务而引起的或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而受损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进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而言,应纳入合同价格中的有:

按工程师的指令及根据分包合同,已实际由或应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涉及建筑工程清单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劳务的,或可能由工程师按本合同第58条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据本合同第52条确定的款项;

就所有其他费用和收益而言,应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实际支付或即将支付的款额所得出款项计算,如建筑工程清单已有对有关暂定款列定一个比率的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就该项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计算,如无此种规定,则应按承包人在标书附录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单已就该具体项目作出认可的比率计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条出具任何证书前,若其包括有有关任何指定转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任何付款,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包括在先前证书中的有关该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货物、材料或服务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偿,否则将视为拖欠,除非承包人:

书面通知工程师,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绝此种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师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他已就此书面通知该指定分包人,

业主有权在工程师出具证书后,向该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规定应由承包人向该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却没有支付的所有款项,留置款除外,然后从业主应支付或即将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将此笔付款抵销。

如工程师已出具证书,且业主已直接作出上述支付,工程师在向承包人出具任何其它证书,应把业主直接支付的上述款项扣出,但工程师不得拒绝或延误出具按本合同规定应出具的证书本身。

59.6如上所规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货物、材料、或服务中对承包人承担的义务期限超过本合同所规定的维修期,承包人应在维修期满后,随时把此种义务在期满前所产生的利益应业主的要求转让给业主,费用由业主承担。

证书和付款

60.1除另有规定外,付款应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分月进行。

60.2如业主向承包人预付有关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款项,付款和还款的条件应在第二部分第60条中予以规定。

60.3如因施工需从施工所在地国的他国进口材料、设备,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种他国输入的劳务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况必需或必要,合同项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条的规定用有关外汇进行支付,支付条件应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处理。

61.除本合同第62条所述的维修证书外,任何证书不得视为是对工程的认可。

62.1只有工程师签发了维修证书且交给业主,说明工程已完工,维修情况令他满意,才能视合同已经完全履行。工程师应在维修期满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适用不同的维修期,在最后一个维修期满后__天内签发维修证书,或在所有在此维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条规定,命令进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师满意后立即签发,本条款必须全面执行,不管先前业主是否已进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维修证书的签发不得作为按第二部分第60条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笔留置款的前提条件。

62.2业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产生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对承包人负责,除非承包人在签发本条款规定的维修证书前,就此种事项已提出书面索赔。

62.3尽管签发了维修证书,承包人以及业主(但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仍应对发生在证书签发前而在证书签发时尚未履行的合同义务负责,为决定此种义务的性质及范畴,应视本合同继续对合同双方有效。

补救和权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产,或被法院下达了破产者产业管理接收令,或递交了破产申请,或因债权人而处置或转让财产,或同意在债权人决议委任的检查委员会监督下执行合同,或,如其是一个公司,将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组而进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业主的书面同意而转让合同,或其货物被四,或工程师书面向业主证明,他认为承包人:

已经撤销合同,或

没有正当理由但却不开工,或在收到工程师要求继续工程的书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

在收到工程师书面通知,说明某些材料不适用或某工程应予否决后__天内未从工地搬走这些材料,或未拆毁此种工程重建,或

不按合同施工,或长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尽管工程师已书面提出警告,或

不顾工作质量,或无视工程师的指示,分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时,业主可在书面通知承包人__天后进驻工地,并将承包人逐出,由此不会造成合同无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义务或责任,或影响合同赋予业主或工程师的权利和权力,业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为完成工程,业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认为合适的,按本合同规定被视为是专门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材料,业主可随时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设备、临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将出售收入抵付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支付或可能支付给他的任何款项。

63.2业主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师应尽快单方面,或通过了解双方当事人,或在作过他所认为恰当的调查或咨询之后作出安排或决定,并证明到此种进驻与被逐时为止,按事实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获得或理应获得的款项(如果有),以及计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设备和临建工程的价值。

63.3如果业主按本条规定进驻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应在维修期满,且所有施工和维修费、延误完工赔偿费(如果有)、和业主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被核实,且经工程师证明后,方才负责对承包人按合同进行支付。此时,承包人有权得到的款额(如果有)仅为工程师证明因他妥善完工而应得的款额减去上述款项之差。如上述费用超过承包人妥善完工应得的款额,经要求,承包人得向业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额,超出部分应视为承包人对业主的负债,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维修期间,因工程或部分工程发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需马上进行补救或其它工作或修理,以保证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无法或不愿马上进行此种工作或修理,业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进行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认为必要的此种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师认为,业主所进行的此种工作属于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自己付费完成的工作,业主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应由业主向承包人收回,或从其应付给或可能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在此种任何紧急事件发生后,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应根据情况,尽快书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风险

65.本合同任何条款均服从以下规定:

65.1任何责任,不论属于赔偿或其它,也不论其是有关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条宣布为不适用的工程除外)、业主或第三当事人的财产的毁坏或损坏,或有关或涉及人员伤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规定的特定风险导致,承包人概不负责。业主必须保证承包人不受上述情况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赔偿金、诉讼费、开支和费用的损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从附近运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它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财产因上述特定风险受到毁坏或损坏,承包人有权得到以下偿付:

因此而被毁坏或损坏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

以及,只要工程师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费加上工程师证明合理的利润为基准支付;

恢复或补偿工程被如此毁坏或损坏的部分;

恢复或补偿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种材料或其它财产。

65.3因地雷、炸弹、炮弹、手榴弹、或其它射弹、导弹、弹药、或军用炸药的爆炸或冲击(不论时间和地点)所导致有毁坏、损害、受伤或死亡应被视为是上述特定风险的结果。

65.4除本条以下关于战争爆发的规定外,业主应偿还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风险而发生的任何施工额外或附加费用,在任何特定风险发生前按合同第39条视为不适用的工程的重建费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种费用增加,必须立即书面通知工程师。

65.5特定风险指战争、战争状态(不论宣战予否)、侵略、外国敌对行为、本合同第20条第2款规定的核危险和声波风险、或与正在或即将施工或维修的工程所在地国有关的反叛、革命、暴动、军事政变、篡权、内战,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雇员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骚乱、或混乱。

65.6在合同执行时,如世界任何地方爆发战争,无论宣战予否,是否在财政或其他方面对工程造成了重大影响,除非本合同按本条款规定终止,否则承包人都应继续尽力完成工程。业主在战争爆发后随时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终止合同,一旦此种通知发出,除本条所规定的双方权利和第67条的规定外,合同应当终止,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与以前任何违约有关的一切权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规定终止,承包人应迅速从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设备,并向其分包人提供同样的转移设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终止,应承包人所得的暂付款项中尚未包括的在终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项,业主应按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支付给承包人,此外还应支付:

所有有关临时单据应予支付的款项,只要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已经完成,如此种单据所含的工作或服务只完成一部分,则只支付经工程师确认的应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项。

因工程而订购的材料或货物的合理费用,包括已运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义务接收的材料或货物,业主向承包人付款后,这些材料或货物即成为业主的财产。

经工程师确认的,承包人为完成整个工程而发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种费用未将此费用包括在内。

本条第1、第2和第4款所规定的追加付款。

本条第7款所规定的搬迁建筑设备的合理费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将此设备运回到承包人注册国的主要设备堆置场的费用,或运至其他地点的费用,但此费用不得超过运回注册国的费用。

合同终止时,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与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的合理费用。

对本款项下业主应予支付的款项,业主有权用承包人的应付款来抵冲,包括建筑设备及材料的预付款的未偿余额,以及其它任何在合同终止日按合同条款业主有权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项。

失效

66.如合同缔结后爆发战争,或出现双方无法控制的其它情况,使得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根据合同适用的

法律,双方被解除了继续履约的义务,由业主对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额应当等于按本合同第65条规定之金额,即如果合同根据第65条之规定终止时,应当支付的金额。

争议的解决

67.业主与承包人或工程师与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分歧,无论是在施工中还是在完工后,无论是在合同终止、撤销或违约前后,首先应当提交工程师解决,应任何一方要求后__天内,工程师必须将其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规定提出仲裁外,此种有关上述所有事项的决定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的,且立即对业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应继续施工并尽一切应有的注意,无论他或业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规定提请仲裁。在工程师将决定书面通知业主和承包人后,如__天内未收到业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请,上述决定应作为最终决定,对业主和承包人均有约束力。如工程师未按上述规定应要求在__天内通知其决定,或业主或承包人对此种决定不满意,在此后或此种情况下,业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决定通知__天内,或在最先所说的__天期满后__天内,视情况而定,将争议事项按下述规定提交仲裁。所有争议或分歧,凡工程有关决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终和有约束力的,均应由根据《国际商会调解和仲裁规则》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员按该规则规定予以最终解决。上述仲裁员(们)有权评论、修正和复审工程师的任何决定、意见、指示、证书或估价。在仲裁过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员(们)提供当时供工程师作出决定而采用的证据或论据。不论工程师按上述规定曾作过何种决定,均不得剥夺其被传唤作为证人,且就按上述规定提交仲裁的争议或分歧的任何有关事项向仲裁员(们)提供证据的资格。不论工程尚未或认为尚未完工,均可提请仲裁,但业主、工程师和承包人的义务不得因在施工进程中提起仲裁而改变。

通知

68.1业主或工程师按合同条款给予承包人的所有证书、通知或书面命令均应邮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营业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讯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条款给予业主或工程通知均应邮寄或送交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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