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1:小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甲方 潜江市城南新区教学楼水电工、消防 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经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
二、承包保证金 ∕ 元,合同签订后交甲方,工程验收合格退乙方。
三、承包范围:
1、施工图和图纸会审变更所含的全部工程项目内容。
2、承担 。
四、承包价款和付款办法
1、按建筑面积每㎡(建筑面积按国家规定的计算方
法计量)承包价款中含工人劳保费和养老保险金 ∕ 。
2、基础底层完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承包价款水付 20 %,内粉含天棚、楼地面,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外粉完工验收合格后付%,竣工验收付%,余款保修期满付清。
3、工程款的支付必须保证施工工人的工资,乙方如有拖欠施工工人工资,影响工程施工,甲方可从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如乙方承包款超支,用乙方设备机械抵扣。
五、工程质量: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接受甲方质量技术交底,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得随意增减项目,严格按施工规范检查、验收,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指挥,工程质量达国家规范的合格标准。因乙方人员违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分项工程检查验收发现一处质量不合格罚款1000元,以此类推,从承包款中扣除。
六、安全施工: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接受甲方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国家安全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国家安全规范标准。因乙方违章作业和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文明施工:
乙方人员进场,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章程,听从甲方现场人员管理,按文明施工条例施工。计划、节约用料,水电材料按计划领料,每天领料未用完交会保管,现场每天无余料过夜,发现一次罚款元,二次清退出场。
八、工期: 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 ,乙方按期编排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施工形象进度组织施工,保证按期交工。工期延误每一天罚款元,提前奖元。施工中乙方工期严重滞后,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伍,其施工费用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支,因甲方材料供应和材料质量等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2:小区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书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由建筑设计院设计施工图中确定的工作内容: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小区环境、市政管网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设计图所列的施工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项目经理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______________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垫资至2万方时业主方开始付款,之后按月进度80%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用该在建项目和该土地做担保,有权抵押或变卖该项目和该土地作为抵扣工程款。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篇3:小区智能化系统工程合同书
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智能化系统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内容:系统安装、调试及指导甲方术人员的使用,产品具体配置数量详见设计方案的设备配置。
三. 工程期限:
1、本合同签定后,自乙方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10日内进场施工;
2、乙方确保工期在室内装潢工程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并交付使用;
3、如遇甲方延期付款或者其他甲方原因,以及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等,工期顺延。
四. 工程造价:
人民币总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五. 工程质量:
1. 乙方参照设计方案及甲方的书面更改要求进行施工安装调试;
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能满足甲方对系统的性能要求;
六.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具有中文的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说明书.
七.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合同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
2.工程经甲方验收通过,两日内,甲方向乙方付工程余款。
八.双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必须为原厂原装、全新、无损的合格产品,如有假冒伪劣产品,视为未到货;
2.乙方负责就本系统的性能及使用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提供使用说明书; 3.乙方质保一年,终身维护,设备维修期间,免费提供备用机器;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应在七天内验收,如超过时限而不进行验收则视为已验收合格。
5.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付前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
九.工程变更: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如有增减,甲方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乙方,经甲乙双方及装潢设计方同意后执行,如遇增加成本,则甲方应相应增加工程费用;
十.售后服务:
1.产品售出后,乙方负责免费保修一年,保修期自验收之日起计算,因人为及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乙方仅收取系统维护的成本费;
2.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承诺4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3.本合同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后的系统维护,除产品更换以外,乙方继续提供每半年一次的系统免费维护。
十一.违约责任:
1.非因甲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乙方无故延误交货而造成整个工程延期的,按延期时间,每天按合同额的0.2%支付违约金(因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所列情形造成的延误不在此列);
2.非因乙方原因或者不可抗力,甲方不得逾期支付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当按合同额的0.2%每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任何一方逾期违约超过30天,守约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外,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4.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十二.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保修期满后失效;
2.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订立,其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小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山西省*有限公司工业园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有限公司工业园内
1.3 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管理人员宿舍内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水箱间);职工食堂、陈香老醋酿造车间A、科研楼内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老醋库房内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营销中心内消防工程(应急照明系统);单身宿舍消防工程(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主粮仓库(1、2),辅料仓库(1、2)内消防工程(消火栓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1.4 备注:合同内不含项目:土建部分不在工程承包范围之内。
第二条 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第三条: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第四条:合同价款
1、本合同包工包料,以实际工程量结算(材料和设备单价附表);
2、预算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xx-山西),山西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人工费执行:晋建标字【20xx】71号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通知;单价选用太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第五条:由甲方负责提供图纸一份。
第二部分 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甲方代表
6.1 甲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电话:
6.2 甲方代表易人提起通知乙方。
第七条:乙方代表
7.1 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姓名: 电话:
7.2 乙方代表易人提起通知甲方。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 委派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
8.2 甲方应保证施工期间水、电供应,施工期间水、电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8.3 甲方协调处理乙方与其他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配合。
第九条:乙方工作
9.1 向甲方代表提供进度计划,材料、配件、设备进场应由甲方驻工地代表验收数量品牌、质量、价格,提供进场材料的合格证书。
9.2 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设施等。
9.3 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及成品保护工作。
9.4乙方负责整理本工程竣工资料,在甲方具备审验条件后,乙方无条件办理有关消防验收手续,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
9.5 施工期间的一切人身安全事故全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并负责保护甲方的一切设备、设施的完好,不得损坏甲方已装修好的成品,由乙方人员造成的设备、设施损坏,乙方负责赔偿。
9.6 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9.7 乙方负责交纳消防部门规定缴纳费用(室内),如:逃生面具、灭火器、消防设施检测费、消防电气检测费等。
9.8 乙方负责施工图纸的送审,按照消防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纸施工。工程交验合格后,资料报甲方留存。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消防管理人员。
9.9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以及无法完成全部的工程量或未按合同规定按时、
第三部分 进度计划和工期
第十条:进度计划
10.1 在开工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拟定本工程的进度表。
10.2 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一条:工期
11.1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定的工期进行施工。
11.2 因不可抗力及甲、乙方以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施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可解除合同。
第四部分 质量与验收
第十二条:质量等级:达到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中经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按甲方代表质监部门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费用。
第十三条:安装完毕,调试合格,甲方、监理、乙方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代表应在此项工作结束十五日内签字,乙方在甲方签字后积极办理竣工手续。
质量保修:保修期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设备运行中若出现故障乙方无偿提供维修服务,如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部分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十四条:合同价款: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十五条:工程款支付
15.1 经双方研究,本合同签订后,付款方式如下:
每月发包方按承包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预算,发包方支付预算的75%;工程竣工且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工程款支付至95%,留5%质保金;质保期满付清(质保期为一年)。 每次支付工程款前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15.2 结算依据: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xx-山西),山西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xx),人工费执行:晋建标字【20xx】71号关于调整山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
第六部分 其它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后,除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甲方应将质保金全部付给乙方,有关保修条款终止,甲乙双方另外签订维修合同。
第十七条:在施工期间,乙方与其他施工方不存在任何配合费用。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合同生效: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小区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房屋维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同工期:开工日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____年___月___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就需要维修部位及工程量,进行技术联系单形式会签,工程量以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签字确认后的技术联系单内容为基准,确定工程总造价。
甲、乙双方将双方签字盖章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合同附件附后。
四、工程总价
暂定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最终以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为准)。
五、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维修工程结束后,由甲、乙双方及被维修房屋的业主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以三方签字确认的《施工记录单》为准。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总额的97%,剩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支付乙方。
七、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工程保修金为工程款的____%,保修期满后十日内,甲方将保修金的剩余部分无息返还。
3.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如乙方逾期未派人修复或二次维修后仍出现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所需费用和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5.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定期对施工工程进行巡访,做好回访记录,并对存在隐患的质量问题,予以及时解决。乙方现预留保修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和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维修。
八、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开工、逾期竣工或逾期履行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均应当向甲方承担暂定工程总造价_____‰的违约金,任何一项逾期达七日或累计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迟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两日(含两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两日内退场,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
3.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任何一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4.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及环保要求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或业主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维修过的部位所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7.凡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应承担合同暂定价款10%的违约赔偿金,如该违约赔偿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的(包括甲方因此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九、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后果,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工程施工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施工责任
1.甲方在乙方施工中为乙方提供水、电等便利,并负责同住户及下属有关部门协调。乙方按施工工艺要求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要保护好小区内的方砖步道、花草树木,不能损坏。在住户家维修要严格遵守物业规定的制度,如有住户投诉或乙方损害物品,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指派________为本工程驻工地代表,按本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之内容。并负责与甲方进行沟通、联系,该负责人向甲方所作出的针对本工程任何承诺、保证、函件、签字、确认等均视为乙方的行为,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做法以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确保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
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承担费用。
6.乙方维修时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7.在施工中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质量检查、检验及监督,为检查、检验、监督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8.维修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审批手续(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报批的项目)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9.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工程必须由乙方自行完成,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擅自分包、转包或交由其他任何第三人完成,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0.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应注意与维修业主保持良好的沟通,避免产生纠纷,如因乙方原因与维修业主产生纠纷而使甲方受到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1.乙方在维修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爱护甲方及业主的财产、物品,不得破坏小区内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设备。在维修工程中,凡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在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业主或有关权利人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它
1.本工程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需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2.如涉及工程量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工程部经理共同会签且加盖甲方签证专用章后方为有效,缺一不可。
3.甲、乙双方确定的结算书和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员共同签字的工程量技术联系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未尽事宜或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由该维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篇6:小区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条款,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工程的班组劳务分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拟定以下协议条款:
一、劳务分包范围和工作内容
模板工程(本工程土建部分牵涉的所有模板,不能有零工发生。
1、模板支立、加固、拆除、支撑及满堂架搭设、拆除;所有小型变更;
2、定位支撑的焊接、制作、安装,模板刷隔离剂,胶带及双面胶的粘贴;
3、施工缝后浇带钢丝网的绑扎或模板支立、加固、拆除及爆模流出砼的清理、剔除;梁、柱、墙、板交叉处高、低标号砼分内的隔离钢板网绑扎;到场材料由乙方使用的,下车由乙方负责安排人员卸车;
4、与混凝土同时施工的聚苯板的安装、拆除、清理;
5、现场所有机械设备基础、预制构件模板及二次结构模板的安装、拆除;
6、木模板制作、加固、安装、拆除及二次倒运;
7、穿墙螺栓的制作、加固、安装、拆除;
8、门窗、洞口、预留洞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
9、模板错台、涨模、漏浆处理,包括剔凿、打磨、修补、清理;
10、预制构件的支模、拆除;
11、楼层清理:模板支设完成后,浇筑混凝土前及时清理工作面;
12、现场工作范围内所有材料的清理、归类码放、倒运及装卸车;
13、本项目工作量完工后,所有大板、木方上面的圆钉必须清退干净,按甲方标准堆放整齐。
二、分包性质:单项劳务清包工(自负盈亏)。
但乙方自备或自购中小型机具、手头工具及相应辅助材料(如:切割机、电锯、弯曲机、切断机、大剪、施工线等)。
三、质量要求:(合格)
四、工期要求:结合本工程项目部现场施工情况所制定的生产进度细节执行。
(以日进度保证周进度,以周进度保证月进度,以月进度保证总工期)
五、甲方义务和权利:
1、甲方负责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协调,对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和安排。
2、甲方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乙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使用情况。
3、甲方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和发生的技术问题,负责在施工中各工种、工序间的协调与配合。
4、甲方负责制定工期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条款。
注:“管理制度”、条款附合同后,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带工人先退场后结算,并按已完工作量的40%结算劳务费,工资支付给工人手中。
如乙方因此闹事影响工期,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6、甲方有权合理指挥、调度、安排乙方生产。
7、乙方对劳务工资发放不合理不到位,甲方有权改变发放方式(见付款方式)。
8、根据乙方职工的数量和素质,甲方有权调整乙方所施工的工作面。
9、甲方有权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的税费及其他管理费。
10、乙方在施工中所有未完善的工作量,甲方有权在结算时扣除其费用。
11、甲方不负责乙方的债权、债务等连带责任。
12、乙方中途自动退场甲方有权不给结算劳务费,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3、因业主资金短缺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分流工人转岗,待工程复工,乙方如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恢复正常施工,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其他班组进入施工,原合同就此终止。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要求甲方提供正常安全的施工环境。
2、乙方可拒绝违章、野蛮施工的指令。
3、乙方在施工中与其他班组必须相互配合、互相协调,严格按照图纸、建筑规范、规程及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上级部门的管理、指挥和调度,服从遵守现场的一切管理制度和条款。
5、乙方必须安全生产、不违章操作、不野蛮施工,否则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机械及安全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必须爱护,并专人负责。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对一切工具和材料负责回收、清理,如发生浪费、损坏、丢失必须招价赔偿。
7、乙方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和工作量调动能满足工期、质量、安全要求的素质好过硬的充足劳动力,杜绝用零散跑工,且必须持证上岗,并将施工人员花名册、身分证复印件、劳动合同上报甲方备案。
8、乙方所有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治安条例。
9、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导致各部门及甲方的各种罚款及扣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10、乙方必须按规定及时办理职工的暂住证、劳务证、就业证、操作证等证件。
11、乙方必须承担本工程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误工经济损失。
12、乙方必须无条件与甲方签订安全责任书。
13、因业主资金不到位或手续不全造成停工10日以上,班组有权组织工人分流到其他工地,工地复工后,班组有义务恢复正常施工。
14、乙方自行解决食宿问题,费用自理。
七、分项工程承包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单价
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__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如果未能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按___元/平方米(按照施工图纸上的建筑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
在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按___元/平方米(实际接触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如果未能保证工期、质量、安全甲方按____元/平方米(实际接触面积)给乙方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
①、甲方对乙方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②、本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单项工程量不超过____元的,不给计算;
③、乙方所有完成工程量必须经过结构验收和五方认证合格后,配合下道工序正常进行施工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结算;
④、乙方必须具有甲方派驻现场主管人员签字的结算书,公司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八、付款方式:
1、甲方每年度分四次给乙方支付劳务费:学生上学每人500元人民币,农忙款每人1000元人民币,工人返乡时回家路费每人20__~3000元人民币,其余劳务费在每年度农历12月25日前支付,以上劳务费发放总额不得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劳务费总额的90%,剩余劳务费在本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甲方与业主结算后支付。
2、跨年度工程,甲方给乙方支付劳务费不超过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总额的80%。
3、每次劳务费发放前,乙方必须把职工的工资表造好附带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甲方财务(工资表总额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有财务到银行办卡、按照工资表把工资划到每个职工账上。
如果乙方不配合工作,工资发放不到位,一切责任由乙方自己负责。
九、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且每停工或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违约金。
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工期延误,甲方应顺延工期。
十一、争议: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时,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部门调节,如任达不成共识,可按下列方式解决:
1、向合同签证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此协议一式三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竣工付清工资款后,此合同书自动解除。
2、本协议未尽适宜,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条款系双方共同遵守和执行,如有违约,有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小区建筑工程承揽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篇8:小区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决定将凤凰城二期凤麟园小区1#——4#楼区间道路及硬化铺装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凤麟园道路及硬化铺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2.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 行变更或增减,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接受,其工程费用及工期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运输及二次运输、包施工水电费、包苗木成活率、包税金、包维护等方式承包。园林景观建筑工程部分包保修12个月、绿化包养护24个月的承包方式(绿化部分种植土按定额与实际回填土方量计算)。苗木由乙方购买及负责进行种植与养护
第四条 合同工期
4.1自20xx年 月 日到20xx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依照园林、装饰、安装、景观、道路等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乙方保证本工程除必须达到前款规定外,还须达到甲方的下列技术要求:
5.1.1草坪和色块苗木种植自通过验收后的成活率达到98%,其它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其中甲供植物进场须通过乙方验收同意后方可种植,并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正常养护);
5.1.2 树坑各坑需比植物土球规格大15cm,且深度需比土球底深20cm,加底肥种植;
5.1.3 较大乔木种植完毕需加三向木棒支扶。
5.1.4 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等,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补栽和养护,直到成活,养护期为24个月。
第六条 工程价格
6.1 工程总价以固定价格:人民币(大写) ( ¥)
6.2本合同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价款包含了乙方自身完成工程建设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绿化养护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6.3.本工程价格所包含的树木与草备的品种及数量均按图及附件1所示施工,甲方如需更换植物品种或大小,需提前与乙方协商,价格另议。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乙方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在乙方提供已完成工程实际工程量报甲方审核无误,经检查合格后, 10 天内甲方支付到已完工程总量的总价款的 80 %;
7.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工程结算完毕, 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工程验收合格15个月后,甲方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和保养期满(质包期两年),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7.3 施工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指定人员安装水电表,由甲方按实际耗用数代收代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欠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图纸及其变更
8.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进场施工的3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8.2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进行重大变更的,应提前3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一般变更应在施工前提前1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9.1.1 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小区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
(2)开工前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所需的道路及材料堆放的场地。
(3)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负责协调乙方同土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9.1.2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验收和支付工程款。
9.2 乙方责任:
9.2.1 乙方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设置现场看守、保卫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如未履行该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
9.2.2 严格按施工图、施工规范及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期竣工和交付使用。
第十条 成品保护
10.1现场已经完成的配套设施、建筑物、构筑物等,乙方施工时必须加以保护,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其造成损坏,应负责修复,所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10.2如果因乙方施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1甲方在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
11.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签字的日期为工程的竣工日期。竣工验收通过后的第二天开始进入到工程质量的保养保修期。
第十二条 保修
12.1 承包工程保修期按照国家保修方面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保养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绿化工程保养期为15个月,园建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
12.2 保修期内因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质量造成的工程的任何部位出现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甲供材料、设备的除外)。凡因甲方不合理使用造成的质量缺陷不属于保修范围内。
12.3 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雇用第三方处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保修金不足以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如确属质量问题应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书》上记录。
12.4乙方在养护期内的养护内容为:每天浇水充足;按时施肥(每周一次);杀虫;植物倒伏后立即扶正。养护期内,乙方应派出足够养护人员负责养护工作,认真履行养护义务,否则,发包方有权委托他人代为养护,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养护期内水电费由甲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如果乙方不能在甲方规定的工期内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内容,每延迟一天罚款5000元。
第十四条 其他及附件
14.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14.2本合同附件1为约定植物品种与数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需更改附件中所约定植物品种及数量。需提前7天通知乙方。由甲方提出植被变更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十五条
15.1本协议如未尽事宜,甲乙双发另行协商签订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篇9:小区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书
发包人:
承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及国家建筑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内容:
一、承包项目:甲方有 工程,地址承包给乙方施工,工程项目 ,工程价格 ,其中单价内容有一切辅助用工及图纸范围内一切相应工作内容( )等。
二、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确保质量,达到优质工程,所有施工程序必须按有关规定标准要求执行,如乙方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返工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自身承担,在各项施工内容的间接或隐蔽施工之前,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施工程序:工程所需的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要求检测的材料需现场取样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因设计方案或甲方方案变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及业主安排。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不准找任何借口拖延工期或因短时间的下雨而拖延工期。
四、施工期限:总工期 天,要求乙方在所限施工期间合理安排穿插作业,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竣工,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图纸上的所有工作量,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完成,造成工期拖延的,将以合同总价的5‰每天进行罚款,罚款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
五、安全责任:乙方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程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尽心尽责做好安全工作,不准做对各工种有危害的存在隐患的事情或现象。不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及抛物等现象,出现一次均处500元罚款,并要求肇事者从事发日至工程结束不准进入工地,罚金在合同总价中直接扣除。由于乙方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后果,甲方概不负责。施工现场乙方不准带小孩、闲杂人员进入。
六、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达到市级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七、施工材料、机械及用具事项:所有材料、施工机械、用具及施工辅料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负责机械的运输及保管工作,只负责图纸和技术服务。
八、付款方式:根据所做工作量按期付款50%,按要求将图纸范围内合同内的所有工作量全部做完并验收合格后付至总价的90%,留10%作为工程质保金在交付后一年内付清。
九、备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字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小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条款,结合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 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内容:1-7#楼消防系统工程及楼外消防环网工程。
(六)承包范围: 楼内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
二、工期:本工程开工自20xx年5月10日开工,至20xx年1 月30日,共计 260 天(9个月)。其余工程项目随总体建筑工期进度施工,工期另定。
三、工程及相关产品质量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设备和工程质量满足消防验收标准,如因乙方所提供的有关设备影响工期和验收延期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工程合同价格及承包形式: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合同价格:工程价款总额:材料费总额+(材料费总额*42%)以现场安装实际量为依据。
(1)材料费:所购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价和数量由甲方签字确认。
(2)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运输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材料费的基础上增加42%计算,不另行计费。
3.本工程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购买全额国税发票,有关公司开具地税发票由乙方编制人工工资表。
五、图纸
开工前七天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份。
六、工地代表
1.甲方建设单位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经理
2.乙方驻工地代表
姓名 职务:项目负责人
如需易人,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七、甲方工作
1.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3.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4.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乙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八、乙方工作
1.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甲方交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对本合同义务的保证金,按工程安装进度完成量(每栋3万元)无息退还乙方。
2.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如发生工伤事故,及时向甲方代表和有关部门报告,工伤事故5000元以下由乙方负责,5000以上由甲方负责。
3.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4.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5.如无不可抗拒原因,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工程。
6.乙方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应及时修复,属产品质量问题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原因造成的损坏均由甲方承担。
7.工程结束后由,由甲方办理消防验收的全部资料,向消防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乙方配合和协助,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施工组织
1.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施工暂停责任
a) 因他方施工进度缓慢即非乙方原因,甲方代表要求乙方停工,甲方应在停工报告上签字并顺延工期,赔偿乙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b)停工责任在乙方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甲方的停工损失费用。
c)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d)乙方应以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外,均由双方另议。
十、工程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材料费用和人工安装费用等一切违约费用开支。
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4.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可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度,因此给乙方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市有关规定执行。
6.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
7.乙方采购的设备材料要保证质量,须附有合格证及检验报告,进场时双方验收,无合格证的不准进场,有合格证的材料,如甲方有异议,应进行复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与合格证与检验报告不符的,由乙方承担。
8.甲方应在乙方工程结束,调试合格的24小时内签字,甲方协力办理消防验收手续。
十一、工程款依据及调整
1.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材料费(含辅材)以双方签字确认的材料价款清单为依据,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按材料价款总额的42%计算,材料费+材料费的42%为工程造价总额,不另计算其他任何费用。材料附表为工程造价的依据,如果材料用量出现增加和减少情况,按双方现在确立的计算方式计算。
2.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二、竣工与保养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乙方应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七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资料七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如甲方在约定的日期内不组织验收,或是验收后三个工作日内不提出修改意见均视为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已经认可。
3. 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编制竣工结算报告,并在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将结算报告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应在二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并由双方签章,经消防部门竣工验收后,甲方拨付工程结算款给乙方。
4. 保养
1.工程竣工后,乙方保修一年,期间如属配件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更换,如属不正当操作及其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保修期满后支付乙方。 2.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十三、工程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甲方按照下列方式支付工程价款给乙方:
1.合同签订材料进场后十日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30%。
3.工程全部(年前完工)安装完成三十日内付合同总造价的20%。
4.工程通过甲方和有关部门初检验收合格后,甲方在6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30日内支付乙方。
5.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后满壹年,保修期满后合同终止。
6.工程进程中,按甲方要求增加的本合同约定外的工程项目追加款,甲方应在下达书面通知的十个有效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相应的工程款。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十五、其他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之处,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小区建筑工程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把永新县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把大沙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泥工建筑任务承揽给乙方,泥工部分包括该建筑的所有砖结构的建筑任务,所有墙的内外粗粉刷任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甲方只负责运输到施工现场,上料、拌料等所有任务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供生产工具、水、电接通。
三、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该工程的建筑设计图进行施工,同时也要达到承包方的质量要求,如果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返工工资甲方概不负责。
四、该工程的单价计算方法:按照该工程的建筑每层的平面面积相加总面积乘以130元/平方米(,其中主体占60%,装修占40%),另加该建筑工程的屋顶也算一层的面积(包括屋顶的盖瓦任务),此单价包括乙方的工人工资和乙方所有管理费用,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以任何理由追加工程款。
五、付款方式: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每一层的任务,甲方预付该层的80%的工程款,乙方把该工程如期全部完成,甲方在一个星期之内把余下的工程款全部付清。如果乙方中途退场,甲方拒付余下工程款。
六、工程期限: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之内完工。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其中包括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所需材料,乙方必须至少两天前通知甲方,甲方按照乙方的通知两天之内必须运到施工现场,还有木工必须及时配合施工。
八、如果不是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该工程不能如期完成,如果是甲方的原因造成延期,甲方补偿乙方该工程泥工部分的总工程款的5%,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甲方将扣除乙方的该工程的总工程泥工部分款的5%。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其中一方没有积极配合的情况下,当时双方将要及时通知对方并且记录下,双方确认生效。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节约建筑材料。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带好安全帽,大小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12:小区建设工程承揽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______工程的________施工项目交由乙方负责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费用
5.工期:按照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进场之日起个日历天。
6.工程质量:本工程为合格工程
二、合同单价和付款方式
1.合同单价:
2.实际结算价款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量乘以单价为准。以上价格包括含税价,材料及其运输费,人工费,装卸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合同价款一经确定,不作任何调整。
3.施工完毕经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__%;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年后___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__%;剩余__%作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年后___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该项目合同约定的款项由有限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的发票及合格证开具给有限公司。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正规票据,如乙方提供假票据则应赔偿甲方所有损失及承担一切法律任。
三、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四、违约责任和安全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__%的违约金。乙方质量标准达不到甲方要求则乙方承担合同价款的__%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监察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监察。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事故责任的,因此发生的所有赔偿费用、包括给施工人员或第三方人员造成财产或人身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六、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为年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维修。若乙方不能及时维修,甲方可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13:小区建设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合同
承揽方:河南____防水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定作方:哈尔滨______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可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的义务,中途一方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双方共同遵守。
1、承揽名称:、方式、地点、竣工日期。
承揽项目名称:北树小区6#楼
承揽项目地点:哈尔滨道外区三棵树大街三机街、北树小学、天恒小区地段
本工程自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自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中途遇不可抗力因素,则一方应向另一方作出书面报告且需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
承揽方式:包工不包料。
承揽价格:
以实际粘贴面积4.5元/㎡计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
每层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分别计算面积,搭接不另行计算面积,附加层及卷边单计算面积,附加层宽度及卷边高度以实际施工尺寸为准。
2、承揽工程内容:
窗台120防水层、屋面120隔气层、防水层、屋面防水层、厨房、卫生间防水层。
3、质量标准:
材料由甲方自行进场。
施工质量:按照防水工程施工规范,结合本公司专业技术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符合国家防水工程验收标准。
4、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验收后天内,结算全部工程款,置留工程总造价的%保修金,保修到期后置留的保修金全部付给承揽方。
5、验收方法:
工程完工当天,双方共同验收,验收结束后,甲方技术员出具工程量承认单。
6、工程保修期限:
本公司承诺工程质量保修5年,5年内因施工工艺造成的漏水,由承揽方无代价修复,如承揽方拒绝维修,甲方可以不付给乙方预留的`%保修金,若因人为或结构变形等其它原因造成的渗漏水,承揽方不负责。
7、工期:根据定作方的要求而定。
8、安全施工条例:
1)、定作方应向承揽方有关人员进行有关的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由于定作方未进行有关特殊安全管理规定介绍造成安全事故,定作方应承担一定责任。
2)、承揽方有关人员进入定作方施工现场应遵守定作方有关制度。
3)、由承揽方人员因违反有关管理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承揽方负责。
9、纠纷的处理:
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通过法律解决。
10、期限与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五年维修期过后、当日维修款全部结清,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
如有未尽事宜,应双方进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同等效力。任何一方如未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就解除合同的,则需支付另一方本工程合同总款的20%作为违约金和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
本合同一式二份,定作方一份、承揽方一份。
定作方:承揽方:
定作方代表:承揽方代表:
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小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甲方将关岭县招待所消防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安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二、三、四、五层室内简易喷淋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及灭火器、标志灯、应急灯配置。)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价: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由甲方提供施工电源,并负责二相电连接到自动报警主机旁边。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需付给乙方人民币伍仟元订金,余款伍万伍仟元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给乙方,如果消防部门验收说不合格就不付钱。
六、工期要求: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八、安全责任:甲方负责提供安全施工环境,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一、打穿墙洞恢复修补由乙方负责。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篇15:小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_____》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
2、程地点:
3、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___________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4、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1、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
2、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__________(标准)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__________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1、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施工完毕,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2、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_________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2、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______年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1、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2、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4、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5、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____%;
6、余款____%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____天内支付。
8、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1、现场签证
(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____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3)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2、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①?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②?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③?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_____编号装订);
④?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_____编号装订);
⑤?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_套。
(2)开工前_____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___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5)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7)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____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3)委派___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______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9)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_______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_____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_____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_____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5、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6、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7、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____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2、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______%。
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_____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_____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2、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4、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2)《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篇16:小区建筑工程钢材购销合同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工程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建筑工程钢材事宜,经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供货材料名称、规格、数量:
材料名称:钢材(四种):萍钢、南钢、新钢、鄂钢
规格:按工程要求配备
数量:按工程进度进购钢材
价格:按德安县、永修、共青三个县区当日市场批发价格计算,而不是零售价格,乙方不得随意提高价格,由乙方将货包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运输及卸货费用。
二、供货地点、期限、要求:
1、供货地点:江西省鼎玉实业有限公司温州青年创业园工地。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提前3天将所需材料名称、数量、规格、使用日期等通知给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并确认后及时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内,堆放地点由甲方在现场指定(并保障道路畅通)。
三、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乙方先垫付100吨钢材款,送完100吨后每车货到经甲方检测验收合格后货款付清。
如货到二天以后仍未付款,每吨加付20元成本费,依此类推。
余款在本工程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货到后由业主监理和甲方检测员检测送检,检测合格后甲方方能过磅验收,过磅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甲方可以拒收,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
3、钢材必须从正规厂家进购,要提供产品合格证、质检证书等证件,保证产品质量,(线材必须是高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履行合同条款,不按时送货,产品不合规格要求,弄需作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质量不达标等情况,累计超过二次以上,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承包供货合同,并不付任何补偿费用。
2、如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而影响甲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安全等,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其他事项
1、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仲裁和共青城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篇17:小区绿化工程合同
业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施工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预定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施工范围
1、施工范围:
回填种植土按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由双方代表签证认可,但单价不允许超过甲方认可的预算单价的限额。
第三条: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进行施工。
第四条:工期
1、工期自预定开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并通过合同约定的全部验收之日止,预计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计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后等待甲方验收的时间。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须在发生签证事由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代表签证,工期相应顺延,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签证的权利,工程不予顺延。
(1)因甲方原因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如未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甲方变更设计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篇18:小区建设工程包工不包料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框架
4、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计算
二、承包方式、范围及内容:
1、方式:包工不包料
2、范围:办公楼和展厅。
3、内容:本工程图纸设计或变更图中所有工程。
4、现场所需机械、消耗材料、小五金,由乙方自购、自备、自维修、自保养,且要满足施工需要,有合格证等。
5、工作范围内不产生计时工。
三、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必需的道路、场地。
2、工程施工前,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教育交底工作。
3、及时支付工程款。
4、负责浇筑前的标高引测。
5、甲方管理、技术人员有权责令其因乙方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停工和复工,并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浪费及工期延误处以罚款的权利。
6、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拖欠工人工资所引起的对甲方有负面影响的事件,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实行拖欠工资十倍的罚款权利。
乙方责任:
1、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自身施工人员的素质教育,一切听从甲方的领导、指挥、调动;虚心接受业主、工程部、监理部的管理,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管理和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将重罚,并清退出场。
2、班组必须指定现场负责人,负责与项目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和协调工作,以及安全质量进度的管理。
3、乙方必须派人收捡,每层做到工完场地清,如不及时收捡,甲方有权派人收捡,所产生的工费当天扣除。
4、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要求,依据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进行施工。
5、原材料节约:甲方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原材料必须厉行节约,随时利用,不能利用的及时清除出来以确保现场的整洁。
6、所用材料走料台转运,严禁将材料及机械放置在外架上转运,否则每次罚款壹仟元。
7、原材料节约:甲方要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各种原材料必须厉行节约,不能利用的及时清除出来以确保现场的整洁;要精心计算长度,以确保满足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的情况下,杜绝浪费,严禁随手下料,如有发现每次罚款000元。
8、乙方必须对自己的班组工人加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教育,施工中做到不安全不施工,因乙方原因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包括在工地现场外和社会外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事故,均有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9、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场地整洁、料物分类堆放、随时清理建筑垃圾、活完场地清,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罚款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10、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对暂时领借使用的工具切实保管、及时保养,丢失原价赔偿。严禁偷拿工地料物,否则,视情节轻重处以_年后付清。
1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章、违纪、浪费材料等其它行为进行罚款,不得无理取闹,并在付款时扣除。
九、违约责任
如乙方分包的工程未达到合格工程和合同条款要求,甲方扣除应付乙方的余款外,乙方应赔付给项目部及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完工的过程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调价和补偿要求,如有发生人员不足或造成工程停工局面,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退场,乙方所完成全部工程价款甲方按50%结付,给甲方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有乙方负责。
十一、财务制度
1、严格按照合同付款条件执行,没达到付款条件,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资金要求。
2、对班组的罚款、扣款每月统计,并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借支中按实扣除,班组不得有任何异议。
3、在领取借支或工程进度款时应按实提供职工领取工资花名册,不得私自挪用人工工资,如发现班组挪用人工工资,并发生相应事件,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其他
1、因非班组原因导致工程连续三日以上停工,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工程进行中不得有任何影响公司名誉的事件发生,例如:私自关闭塔机电源、打架、与项目部或公司管理人员发生争执、封项目部大门等。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如乙方达不到以上条款,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的终止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工程完毕,办清财务手续,合同作废。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小区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
1.2工程地点:________
1.3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________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________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________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
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2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________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______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______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施工完毕,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合格________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____年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6.2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6.3工程进度达____%,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6.4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____%作工程进度款;
6.5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____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____%;
6.6余款____%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五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结算
7.2.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____套。
8.1.2开工前____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委派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责任:
8.2.1收图后,在开工前____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____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委派________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____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____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单项工程竣工前____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____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____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____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____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传真号码:________
E-mail:________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篇20:小区建筑工程承揽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项 工程项目
一、建设单位: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范围:
四、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各项条款;
2、图纸;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项 工程期限
一、根据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 个工作日,暂定 年 之日起算起。
二、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要求,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影响进场施工的。
2、重大设计变更,使设计方案改变造成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或工程量增加的。
3、未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
4、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三天内,就延迟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应在三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方即可视为报告内容和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三项 工程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结合建筑的特殊情况,按以下方式结算:
1、承包方在材料进场后,发包方即支付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元整。
2、安装完工后15天内,发包方应支付合同总价的,计人民币 整。
3、其它余款竣工验收合格,留5万元保修金30天内一次性支付。
4、工程完工后,承包方需在天内进行验收,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给予答复的,则视为合格。工程合格后余款全部付清。
第四项 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协定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技术修改通知单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第五项 安全施工
一、承包方应自带灭火器、保险带进场施工,遵守消防施工规范。
二、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用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六项 纠纷解决办法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讼。
第七项 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 份,承、发双方各执正本 份。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公章、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该合同履行地为承包方所在地。
三、本合同签定后,承、发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