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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防护制度(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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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9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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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本《承包人安全消防保卫管理条款》(以下简称“管理条款”)是对承包人的安全、消防和保卫进行管理,根据本管理条款的要求承包人应提交一个书面的安全健康工作计划。提交的安全健康工作计划应包括作业的风险评估,相关的资格证明,工作场所的安全组织结构,员工培训计划,以保证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遵守本管理条款的安全健康要求。

本管理条款内的承包人是指与甲方签订合同,并进入进行工作的组织及其成员。

本管理条款内的甲方是指河南林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管理条款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一节 总 则

1. 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以及遵守甲方的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承包人不能干预和阻挠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法规、条例和规定。

2. 如承包人的工作干预或阻挠甲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定,甲方将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必须在接到通知48小时内作出必要的整改,如果承包人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内容发生变化,则必须更新相应的施工安全内容,其内容主要包括:改变的工作日程、增加的施工安全要求和增添使用的安全设备设施等等。同时承包人不得以此作为增加合同金额的理由。

3. 承包人在与甲方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表示已完全同意本管理条款内的所有要求。也表示双方同意当地政府的安全管理要求和甲方安全相关管理规定。本管理条款同样要求并以此作为履行合同中安全工作的指导原则。

4. 本管理条款中并不全部包括国家、地方政府、行业及甲方的所有涉及安全、消防和保卫的制度和标准,承包人有责任按本管理条款要求自行索取。

1 安全健康计划书

1.1 承包人应根据工作要求及甲方的安全要求提交一份书面的安全健康计划书,安全健康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1.1对所要求完成的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填写工作危险危害辨识分析表,对较大风险的工作应制定必要的安全计划大纲和相应的管理控制措施;

1.1.2相关工作的安全资质证书;

1.1.3现场安全、消防和保卫的组织机构;

1.1.4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和记录;

1.2 任何时候只要工作的性质或内容发生变化,承包人应及时更新此现场安全健康计划书。

1.3 承包人必须维持、监控以及执行该健康和安全计划,甲方负责监督该计划的实施,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已制定并通过甲方审核的安全与健康计划,该计划执行效果好坏将成为为承包人工程项目工作结算的主要凭据之一。

2 安全协议

承包人一旦与甲方签订经济承包合同,必须同时与甲方签订《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管理条款》。

3 组织机构

承包人在进入施工场地工作前,要成立安全管理小组来负责处理相关的安全问题,在进入施工场地内工作时,安全管理小组机构图与该项目的组织机构图一起提交给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必须包括:承包人项目经理、分管经理、现场安全工程师或现场安全消防和保卫专管人员的姓名,联系方法等。

3.1安全管理小组的组长应是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小组的执行组长应是承包人的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小组的成员由承包人安全经理、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员等人员组成。

3.2 安全管理小组的组长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他对整个项目施工现场的所有安全问题负责。

3.3安全管理小组应是一个在承包人项目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固定组织。这个小组负责实施工厂/区域内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每个承包人都应接受这个小组的监督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马上纠正。

3.4 安全管理小组应该对施工场地的自然灾害预防负责任。

3.5 安全管理小组会议涉及的安全问题内容应在项目会议上召开。

3.6 安全管理小组每周应召开一个项目安全会议。每个项目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安全工程师、甲方安全工程师应出席会议。

3.7 承包人的区域/工厂安全管理小组应每天召开一个安全会议,会议要汇报每个施工场地的安全信息并且提醒承包人纠正安全隐患和采取的纠正措施,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将会议纪要提交甲方安全管理小组。

4 安全培训

4.1 承包人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

4.2 承包人必须根据甲方的安全要求,对其进入施工场地内工作的员工进行统一培训,并告知培训计划,保存培训教材和记录,以备检查。

1 施工场地内车辆和道路管理

11 施工场地内所有道路限速20km/h,车间内限速5km/h。

1 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严禁长时间占道停放。

13 无紧急情况施工场地内禁止鸣号。

14 未经特许机动车禁止驶入车间。

2 工作区域审批

需要进入已投入使用区域工作前还必须征得该区域负责人的同意。

3 设备使用

3.1 承包人带入的设备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有其公司的名称或标志,并建立详细目录清单交甲方备案,同时提交有该类设备的省级/市级检验单位出具的有效检验合格证书/或者检验材料的复印件。

3.2 承包人带入施工场地范围内使用的各类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甲方相应的安全技术标准和管理要求。

4 安全例会和检查

4.1 承包人方安全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参加甲方的每周安全例会。

4.1 承包人在工作中必须有定期的安全会议来讨论和交流现场安全问题。

4.2 承包人在现场工作必须有指定的安全人员,并定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

4.3 会议的纪要和检查记录应保存直至合同结束。

5 消防器材

5.1 建筑施工承包人应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各类消防器材的配备,并符合消防规范要求。

5.2 承包人有责任检查其区域内的消防器材,保证其完好并及时更新或维修。

6 特种作业人员

6.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政府安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培训审核合格。

6.2 特种作业人员在办理出入证时应将特种作业操作证交甲方验看并提交复印件,并在出入证上张贴相应工种的标签。

6.3 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种类和管理办法可参阅国家有关特种作业管理规定。

7 紧急事件处理

7.1 发生任何类型的紧急事件诸如:火警、严重伤害、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应及时拨打应急电话。

7.2 在拨打紧急电话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l 告知事故类型;

l 尽可能详细告知事故发生的位置;

l 没有得到指示,请不要先挂断电话。

7.3 紧急疏散

7.3.1当听到紧急疏散的信号时,使用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沿最近的疏散路线撤离工作区域,然后至指定的集结点负责人报到。

7.3.2 沿车间内的人行通道上的箭头指向可至最近的逃生门,如发生断电,可按应急灯的指示至逃生门。

7.3.3承包应对在施工场所可能发生的台风、洪水、火灾、爆炸和化学品泄漏等灾害制定出相应的应急预案,预案要提交甲方审核。

8 工伤事故统计汇报

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发生的工伤事故除按国家规定和自身企业规定向政府机关和自己的上级部门汇报外,同时必须遵守甲方以下规定:

8.1一旦发生伤害事故,承包人应马上赶到事故地点同时应马上向甲方安全管理小组汇报,同时要填写《工伤/险肇事故表》。同样要求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报告。

8.1.1 发生了轻伤事故应在马上报告到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8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承包方安全管理小组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派人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8.1.2 如果发生了重伤事故,承包方安全管理小组马上报告到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6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承包人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成立一个联合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8.1.3 如果发生了死亡事故,承包人应将事故立即报告到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并于4小时内提交书面的《工伤/险肇事故表》。对于事故现场,要马上采取好措施做好保护,以便当地政府部门的事故调查研究。承包人和甲方安全管理小组应各自分派一个人来协助政府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

9 来访人员管理

承包人应对其来访人员的安全负责,告知甲方的所有安全要求,对甲方而言,承包人的来访人员违反甲方的安全条例的责任由该承包人承担。

1 劳防用品

1.1承包人在进入各工作区域时,应了解并严格遵守各区域的劳防用品穿戴要求。

1.2劳防用品要求的基本原则:

l 承包人的工作服必须统一着装,符合甲方要求:右胸有承包人公司标志;

l 进入工作区域必须佩带安全眼镜,有飞溅的区域安全眼镜必须有侧边保护;

l 进入施工区域和有头部撞击危险的区域必须带安全帽;

l 除标准允许外,进入工作区域必须穿钢包头和防穿刺的工作皮鞋;

l 各区域其他特殊劳防用品要求。

1.3劳防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2 电气安全

2.1 承包人使用甲方的电源必须征得甲方的许可,从指定的电源点接出,并办理临时线审批手续。

2.2 承包人接出电源必须安装总开关,每一分路应设置与负荷相匹配的熔断器和过流保护装置,设备应保证“一机一开关”。

2.3 所有电气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2.4 不得使用建筑结构作为接地线。

2.5 临时用电应经甲方审批后方可拉线用电。

3 高处作业

3.1 基准面1.8米(含1.8米)以上有坠落危险的作业为高处作业。

3.2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到达工作位置必须将安全带系在牢靠的挂钩点上。

3.3 高处作业人员移动时,要保证安全带能有效挂钩,防止坠落,必要时应安装挂钩绳等辅助设施。

3.4 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必须系在身上,防止从高空坠落。

3.5 高空与地面之间传递物品时必须使用吊篮或用绳索系紧,禁止抛物。

3.6 高处作业设备

3.6.1 移动式梯子(参阅GB7059.2—86)

3.6.1.1 梯宽不小于300毫米,梯长应小于8米,结构无松脱、裂损、变形、腐蚀。

3.6.1.2 梯脚应有防滑措施,防止承载时滑动。

3.6.1.3 折梯(人字梯)的中部应设置有限制两梯张开角度变化的撐杆,并有锁定装置。

3.6.2 高处作业平台(参阅GB4063.4—83和参阅GB4053.3—83)。

3.6.2.1 高处作业平台必须有护栏和挡板。

3.6.2.2 高处作业平台工作重心应低于高度的1/3,防止工作时摇晃倾倒。

3.6.2.3 移动式高处作业平台在移动时禁止载人。

3.6.3 跳板

3.6.3.1 跳板工作宽度不得小于500毫米,工作跨度不得小于3米,厚度不得小于50毫米。

3.6.3.2 跳板两头必须有效固定,固定点离跳板远端不得小于100毫米。

3.7上下垂直施工

3.7.1 高空作业下方原则上不得有其他施工,下方应有明显标志工作范围,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3.7.2 必须在高空作业下方施工,两作业之间必须有专用防护棚和其他隔离设施。

3.8 高处作业人员严禁行走和站立在电排、管道等公用动力管线上。

3.9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要有现场作业监护人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4 作业环境

4.1承包人必须每天在工作结束时对工作场地进行清扫。

4.2承包人必须定期对物料和设备进清理,对不用的物资及时撤离现场。

4.3各类物料和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工作区域有通道并保证畅通。

4.4消防设备等紧急物品存放区前禁止堆物。

4.5工作区域应有足够的照明,接线规范。

4.6有强噪声产生的工作区域内工作人员应佩带听力保护的劳防用品,并告知邻近可能造成影响的区域的人员。

5 化学品

5.1未经甲方审批的化学品禁止在施工场地内使用。

5.2新化学品进施工场地必须由甲方评审,同时应提供MSDS(物料安全数据单)。

5.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量仅限当班用量,严禁在施工场地内存储,如需存储应受化学品管理小组控制,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6 动火作业

所有的动火作业(电焊、气焊、气割、明火加热等)都必须经过甲方审批方可作业。

7 气瓶

7.1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使用气瓶应符合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7.2气瓶在使用中应直立固定放置,并有防倾倒装置。

7.3气瓶在运输过程中应分类固定运输。

8 吸烟

8.1吸烟应在施工场地内指定的吸烟点内吸烟,禁止在吸烟点外流动吸烟,临时吸烟点的设置必须按甲方要求设置,并严格管理。

8.2吸完烟请掐灭烟头再丢入烟头回收箱,禁止直接丢入废物箱。

9 安全能量锁定

9.1承包人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必须严格遵循安全锁定程序。

9.2进行能量锁定操作人员必须经甲方培训,并由甲方颁发安全锁定身份标识牌。

9.3安全能量锁定个人设备由承包人自己购置但必须符合甲方标准。

10 开挖

10.1 所有的地面开挖工作必须得到甲方的批准。

10.2 落差超过0.5米的坑边应设有警示标志或固定围栏防止他人跌入。

10.3 夜间坑边应有良好的照明和红色警戒灯保证安全。

第五节 处 罚

1 处罚原则

1.1对违反甲方相关安全消防和保卫规定的行为,甲方采用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直至停止合同的处罚。

1.2所有处罚由甲方与承包人发生关系。

1.3不同的处罚方法可同时执行。

1.4罚款产生的费用可从合同中的费用中扣除,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0%。

1.5安全处罚造成的各类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 处罚标准

2.1 警告

2.1.1警告处罚一般给予情节轻微、初次违反并能立即改正的违章行为。

2.1.2警告处罚可分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两种,口头警告由现场安全人员在安全检查例会上提出,记录在会议纪要中,书面警告由现场安全人员以隐患整改通知单方式送达承包人,并跟踪和保留记录。

2.2 罚款

2.2.1罚款处罚一般给予情节较严重、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多次违反或没有按时完成整改的违章行为。

2.2.2 罚款处罚由甲方统一开罚款单,由甲方和承包人签字,一联交承包人、一联由甲方存档。

2.2.3 罚款处罚标准

2.2.3.1 对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每发现一起处罚50—100元。

2.2.3.2 对不符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但没有造成后果的,每发现一起处罚50—100元。

2.2.3.3 对不符安全技术要求的情况并造成后果的,每发现一起处罚500—1000元。

2.3 停工整顿

2.3.1 停工整顿一般给予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并造成一定后果的违章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累计三次安全评估不合格。

2.3.2 停工整顿由甲方签署停工整顿通知单,并送达承包人执行。

2.4 终止合同

2.4.1 对于严重违章并造成严重后果或停工整顿后累计评估不合格达三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以后参与竞标的资格。

2.4.2 终止合同处罚的程序和停工整顿的程序相同。

第六节 评 估

1 甲方定期(一般每月一次)以及在合同结束时将对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内的安全、消防和保卫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甲方汇报。

2 最终的评估报告甲方发至相关部门,并作为下次参与投标的依据。

第七节 附 件

1 安全管理表式

1.1 隐患整改通知单;

1.2 停工整顿通知单;

1.3承包人安全培训登记表;

1.4承包人安全消防和保卫检查表。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盖章)(盖章)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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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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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定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生产车间、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各车间主管、各班领班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本公司设立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小组名单见附表1)由消防组长负责安排管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小组名单见附表2)。

第六条 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便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部门、生产小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召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消防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领导、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检查中应着重对厂内吸烟现象进行狠抓狠打,发现厂内吸烟现象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第十七条 各生产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要动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负责人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全部门提出意见,安全负责人批准,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核,报公司安全责任人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动火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具

体解释见下列A、B、C解释条款)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干部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A、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接作业,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B、动火中“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灭。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C、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安全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可靠性。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最大化。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想法或行动。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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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安全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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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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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混凝土罐车租赁安全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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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混凝土地泵.连续供料机租赁一事达成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租赁标的物:

租赁标的物:混凝土地泵.连续供料机各壹台及其配属零部件、附属设备、工具。

三 租赁期和租赁结算方式:

1.全工程预计_____平方______单元 。

2、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______平方_____单元·结算一次。超过约定使用期仍继续使用的,自动视为按本合同约定条件续约。

四 设备租赁费:

五 双方责任和义务:

1、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做好甲方设备的保管责任.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丢失非正常损坏赔偿责任(赔偿标准见地泵和连续供料机购买合同的部件价格表为准)。

2、水、电由乙方负责供应。

3、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操作手,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配件、修理保养,保证地泵的技术状态良好。

4、甲方提供地泵操作工,负责操作工的所有相关费用和支出。保证操作人员培训到位。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甲方地泵作抵押转租或转交他人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施工期间若因安全防护力不强,或违章指挥造成的地泵.连续供料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7、在合同终止前,乙方必须提前十五天告知甲方,以便双方作好续约或终止合同的相应准备,并且依据本合同条款双方做好租金最后一次结算工作。

8、混凝土地泵每月需要3天时间进行维护和保养。

9.地泵.连续供料机进入工地时由甲方按乙方指挥一次性定位.如安装中或安装后乙方要求更改方位.安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约定支付租赁费,延迟支付按____/天计算违约金,租赁费仍按实际发生量计收。

2 因乙方工程某种原因(不可抗拒原因除外.如天气。地震等)不能继续工程或停止工程.乙方应按______每天元补偿甲方。

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出租属地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4 本合同一式两份 每份___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

七 附加条款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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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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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改善劳动条件及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的。

(三)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减少损失的。

(四)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纳,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五)坚守岗位、忠守职责,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中做出成绩的。

(六)安全奖励应根据责任大孝贡献多少、安全工作难易程度,分开档次,严禁平均主义,一次性奖励由安全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三章处罚规定

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人实行经济处罚(必要时给予行政处罚):

(一)发生伤亡事故时,按下列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当事人实行经济罚款:

1)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以内的,按10%的比例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贰千元至伍千元的,罚款数额在二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8%的比例计算。

3)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仟元以上的,罚款数额在伍仟元的基础上,其余部分按5%的比例计算。

4)一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上报公司,由公司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决定。

(二)发生伤亡事故时,涉及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的各级责任人,应按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视情况研究确定数额)。对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者,除按事故责任大小实行经济罚款外,还要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实行处罚:

(一)负伤率超1%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率超2%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处罚。事故费率超1、5%0的单位,按所超部分的30%进行处罚。

(二)经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按其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30%予以罚款,罚款在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中扣除。同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八条被罚款单位要按照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缴项目部,责任单位的罚款应在事故处理后一周内上交项目财务核算部。不按规定时间交纳罚款,被回罚处罚。安全罚款纳入安全生产保障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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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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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房重地未经部门经理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库房内,库房管理员每天必须按规定领取库房钥匙,如果库房管理员不在而必须打开库房时,必须由部门经理指定的专人领取库房钥匙并登记,并且由他人陪同才可进入库房,拿完所需用品后进行登记,及时归还库房钥匙。

二、需到库房领货的人员不得进入库房,应在门外等候。

三、对客房部客用品的保管和收发负有重要责任,严格依据各楼层住客率发放客用品,严格控制数量。

四、库房员工应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不准串岗、闲谈,必须遵纪守法,严格遵守酒店店的各项规章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五、保持库房的清洁和整齐,对物品分类码放,保证快捷及时的发放。

六、把好质量关,对劣质商品、过期食品拒绝收货,并上报经理。

七、收货时严格按领货单上清点商品,如无差错,可与供货部门办理收货手续。

八、定期进行物品的盘点,对自己保管的物品经常检查——有无过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货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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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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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律法规。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规划,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与单位正常工作两不误。

(三)配齐配足消防器材,确保消防演习活动正常开展。

(四)定期召开消防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表彰先进,研究解决消防工作出现的新状况、新问题,并逐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要求,健全消防工作台帐。

(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消防知识纳入培训教育,学校每季应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教育,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督促各处室认真执行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防范。

(七)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灭火逃生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八)配合区教育局及消防大队开展火灾调查,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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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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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幼儿园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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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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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证件类型及编号:

租赁代理机构:

备案证明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区___街道办事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___,房屋已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人。

第三条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出租代理期自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共计___年个___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甲方应于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属文件二。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租金

租金标准:___元,租金总计:人民币___元整。

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乙方在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

第五条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属文件三。

第六条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元整。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房屋租赁税费卫生费上网费车位费室内设施维修费其他费用。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甲方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属文件三。

第九条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其中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附属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章:租赁代理机构签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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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公寓房屋租赁安全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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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位置、面积、用途

1.1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厂房或仓库(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于乙方使用。租赁物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2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乙方自行管理。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租赁期限为_____年,即从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2 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一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一个月租金。

2.3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三条

仓库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

3.1 租金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_____元,由乙方在每月___日前交纳给甲方。 乙方需支付押金________元,当租赁关系解除,甲方应把押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3.2 其他费用:租赁期间,由乙方产生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负责,其他费用为甲方承担。

3.3由于厂房土地等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如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场所的维修,建设。

4.1 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所有设施的专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物内相关设施的维护,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归还甲方。

4.2乙方因正常生产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的固定资产建设,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4.3 租赁期间乙方发现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天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4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租赁物以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

第七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仲裁程序解决,双方一致同意以广州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的仲裁机构。

其它条款

1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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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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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要建立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索证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过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使用剩饭菜,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9、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10、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1、加工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送餐”的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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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房屋内部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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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工作单位: , 联系方式:,身份证号: 。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秘密,防止该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江苏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聘请,负责甲方20__年上半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专业考试科目的试卷命题组织、审题工作,具体专业与科目为: 。

2、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负责命题、审题工作的时间并明确相关要求,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认真负责试卷的命题和审题工作。

3、试卷保密期限自命题开始起至使用结束止(20__年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试卷保密级别为秘密。

4、乙方对试卷的内容、文字认真校对,审定无误后将纸质试卷(三份)密封,并对试卷、试卷评分标准和参考答

案按照试卷保密级别分别封装,交甲方保管。

5、乙方不得保留试题和标准答案副本,命好后的试题和标准答案,及试题和标准答案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应立即销毁,以防止泄题。

6、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书起至考试结束止,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尽力避免由于疏忽而将保密试卷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的内容、命题人员姓名等与命题工作有关的一切信息;在试卷保密期限内乙方不得参加任何有关该科目考核的补习、辅导活动。

7、若考试工作需要,或者乙方有违反保密守则行为的,甲方有权调整或者提前终止乙方所承担的命题、审题工作,并按规定承担保密责任。

第二条、责任承担

1、乙方若有违反本协议之规定,泄露试卷秘密的,应立即上报甲方,并承担法律责任。

2、因乙方恶意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

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争议的解决

1、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协议的效力和变更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3、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名(盖章):

乙方: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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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仓库货架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仓管,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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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对师生安全用水、电、气的常识教育,特别重视对 教师和家属的教育,制定师生用水、电、气的突发事件的处 置预案。

二、教职工用水、电,由学校统一安装,统一管理,按各户 实用水电表计算,收取水电费。 三、学校内严禁使用耗电量大的电器,对超负荷使用者,学 校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者,要给以罚款。

三、如水电表等仪器发生故障,不走或不正常,应及时向总 务处报告,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

四、严禁偷水、电,若因此造成线路和电源设备的损坏,按 其价格赔偿,引起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如水电线路需要更换必须经总务处批准,不准随意动线 路。

六、爱护公共场所水电器材,节约用水用电,学校总务人员 经常检查、维修水、电线路。

七、教师用液化气必须遵守操作规程,随时检查气罐、有关 线路等,注意用气安全。

看了水电气安全管理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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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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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将安全生产职责落到实处,贯彻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做到奖惩分明,职责明确,构成安全生产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考核。

3职责

3.1安保部负责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及目标考核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对车间、班组及其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3公司总经理及分管负责人对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3.4安全生产职责制和目标的考核状况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主要资料之一,纳入绩效考评范畴,并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办法执行。

3.5各车间、科室对班组长对各岗位及其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制的落实状况以及安全生产工作(或目标)完成状况进行考核。

4考核方式

4.1实行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4.2考核分三级制,即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对部门进行考核;部门、车间对班组进行考核;班组长对岗位员工进行考核。

5考核标准

5.1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制》、《安全生产目标职责书》中规定的安全职责及目标进行考核。

5.2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形式,每项职责制的每一条款所占分数为100分除以条款数量,各条得分合计为总分,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81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惩

6.1考评优秀的和不合格的由安保部核实后,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6.2对安全生产职责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除按《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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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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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管理职能

1、安全环境科负责本单位压力表、安全阀的日常监管工作、检验及技术资料档案齐全完整。

2、安全环境科、设备科负责对各单位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二、安全阀、压力表运用标准

安全阀、压力表的安装、使用和维护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

三、安全阀、压力表的使用要求

1、安全阀每年定期校验一次,不校验不准使用,中途因故启跳失灵后,应申请重新校验。

2、安全阀在安装过程中,应尽量避免震动和撞击,并处于垂直方位,防止弹簧错位或铅封脱落,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3、安全阀与容器管道之间必须畅通无阻。

4、压力表安装处应避免震动、碰撞、冻结,应便于观察和操作,安装处的最高工作压力应用红线标出。

5、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准使用,使用中发现标示失灵,刻度不清,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等应立即更换。

6、压力表的改装、检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规定,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检验一次,检验合格应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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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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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六条加强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学生宿舍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热快、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七条各类实验室要制定防火制度和责任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

第八条高层建筑配置的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水系统,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图纸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审核。审核后的防火设施在施工中不得擅自改动。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全校各部门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三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在消防工作中,违反消防法规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规定处理。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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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1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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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我公司安保部《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段实际,切实把安全工作抓实抓好,确保安全工作目标完成,向安全要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管理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杜绝重大和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一般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本着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站在政治的高度,保稳定,促发展,坚持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强化管理,严格要求,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严抓细管,警钟常鸣,持之以恒,努力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环境。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段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负责全段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负责全段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段长主管,党总支书记分管,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条 基层各单位要层层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有领导、监督、检查、总结和表彰权。

第六条 根据“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要有明确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到层层有责任,事事有人管,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抓安全。

第七条 各级安全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条令、条例。

2、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要点。

3、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及出现的新情况,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监督、检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和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准备等情况。

5、负责本单位事故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负责本单位宣传教育和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7、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研究安全形势、总结表彰安全生产工作中先进单位和个人。

第八条 各单位安全员的主要任务是:

8、做好具体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本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落实。

9、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上传下达,各级领导召开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10、负责草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安全生产各种材料,规划内业建设标准。

11、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有益活动。

12、负责抓好先进典型的培养宣传和经验推广工作,增加知名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典型的榜样作用。

13、负责指导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广泛收集听取群众意见,当好领导参谋和助手。

14、协助领导处理本单位事故、统计和上报。

15、对不利于安全生产的命令、安排等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权力。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员有权制止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和行为。

第三章规章制度的建设

第九条 各单位要认真制定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市处规定的七大安全生产g规章制度。

第十条 安全教育制度。

16、段每季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全年不少于4次;基层各单位每月搞一次专项安全教育,重要部位(厂、站、车队、分公司)每半月搞一次安全教育;各桥、涵、油路工地、养护作业班组要每天进行班前、班后教育。

17、教育要切合实际,要采取多种形式如办班、板报、标语、口号等向全体职工和管理人员灌输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事故的危害性。

18、要抓好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19、段每年要对全段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段审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 安全检查制度

1、安委会每季进行一次专项安全检查,还要开展不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2、基层各单位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分公司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养护作业班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拌合站、预制购件厂生产大忙季节、各种油库、材料库、施工工地每天检查一次。

3、安全检查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

4、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查思想。主要指对安全工作的认识;(2)查现场。查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各工种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有无违章指挥现象;(3)查隐患。查出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查制度是否健全,是否贯彻落实;(5)查管理体系是否齐全,管理手段是否可行。

5、凡是专项安全检查,各单位领导要亲自带队,严格检查,不留任何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要求,并要跟踪检查落实情况。

6、厂、站、工地、分公司、养护作业班组,查出隐患,能够自己整改的应自己整改,应报段整改的要及时报段处理。

第十二条 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段及所属单位要做到逢会必讲安全,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段班子每年要召开4次以上安全形势分析会,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及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3、安委会每年要召开3次以上安全会议,布置、指导、总结各种安全活动,提出要求,总结阶段安全工作。

4、基层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交流情况,查找问题原因,明确下步安全工作重点。

5、段每年召开一次安全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基层各单位每年召开2次以上安全工作现场交流会。

6、安全工作会议要有详细的工作记录,字迹工整,保持完好。

第十三条 安全责任制度

1、安全工作实行网络管理模式,安全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使安全工作事事有人问,处处有人管。

2、制定、修改、完善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以岗设责,避免以人设责。

3、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按责任状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层层抓好落实,广泛形成横到边、竖到底的安全管理格局。

第十四条 安全报表制度

1、段及基层各单位负责报表的同志,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执行报表制度,做到报表要真实、及时,不瞒报、不漏报、不错报。

2、段在每月5日前报市处人事科,基层各单位在月末报段工会。

3、基层各单位必须按月报表,段实行报表扣分制,好的加分,差的减分,作为年终考核成绩内容的一项。

第十五条 安全奖惩制度

1、奖惩严明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强有力措施,安全奖惩制度必须坚持一个“严”字,决不能流于形式。

2、段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考核基层单位负责人,坚决执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完成任务者奖,否则要罚。

3、基层单位必须按责任状内容进行考核,对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厉批评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安全档案制度

1、各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档案,安全档案要由专人负责。

2、安全档案主要包括: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法规、条例、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各级安全工作会议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总结汇报材料和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 公路工程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 工程队和施工工地必须建立安全组织,工程队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内业工作。工地应设一名专(兼)职安全员,做到组织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安全员必须高度负责,坚持在一线检查督促。

第十八条 工程队专职安全员要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性质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施工现场制度上墙,规范统一。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按要求坚持经常。

第十九条 工程队安全员要搞好安全教育培训,特别是新上岗职工和临时工,签订有法律效力正式的安全合同,把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当作大事抓。

第二十条 工地专(兼)职安全员要抓好工地安全基础设施工作,要有醒目的安全旗和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要有固定的安全标语牌和多面安全标语旗,大造安全氛围。

第二十一条 杜绝以包带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作业点要设专门安全监护人员,严禁违章指挥。

第二十二条 拆旧桥及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要事先拿出施工方案报段,经段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二十三条 放炮作业时,必须做好危险区内安全警戒工作,同时核准装炮数和已爆数量,及时排除哑炮。爆破材料要按公安部门要求专人负责异地存放,并建立严格的审批出、入库手续,放炮员必须是懂技术、会操作、工作细心、持证上岗,否则不能担任此项工作。

第五章公路养护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道工上岗前,要根据生产、环境特点搞好班前安全教育,提出具体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 道工上路要着安全标志服、带安全帽,时刻警惕过往车辆。

第二十六条 道工野外作业时,禁止班前喝酒,严禁在公路上打闹追逐,禁止扒

乘运输车辆,路面铺料时,禁止道工站在车上随行随铺,回砂车作业时,车上要有“小红旗”警示标志,禁止超速行使作业。

第二十七条 在傍山路面施工时,严格检查陡坡有无石块松动和裂缝,路面施工后,及时清理堆积杂物,保证路面畅通,采备沙石料时,禁止掏洞取砂,防止塌方伤人。

第二十八条 抓好公路水毁修复工作,对险桥、险路地段要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或排除隐患。

第二十九条 认真做好雨季防汛工作,坚持“三雨上路”及时排除路面积水,防止水毁,要开好便道,设置明显的标志及便道绕行标志,确保行车安全。坚持以“雪”为令,及时铲除积雪,上好沙石料、防止车滑、保证公路畅通无阻。

第六章车辆、设备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严格执行车辆、设备一、二、三级例保及大、中、修、报废更新制度,驾驶、操作人员要经常擦拭保养,确保车辆、设备完好率。

第三十一条 驾驶员、操作手要自觉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

第三十二条 严禁非驾驶员操作手上岗作业,严禁车辆、设备带故障运行,严禁驾驶员酒后开车,私自出车,开疲劳车、带病开车,开英雄车。

第三十三条 段机关行政用车由段办公室统一调派。

第三十四条 基层各单位正常业务、生产用车由基层单位调派。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车辆外借及县外出车必须经段长批准。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按责任状内容进行奖惩。

第三十七条 人为造成车辆事故或损坏,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承担经济损失。

第三十八条 车辆维修要提前请示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维修费定期结算、入帐。

第三十九条 驾驶员不准给其它车辆或个人加油,否则,处以所加油料10倍罚款,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第四十条 县外及长途出车加油须经各单位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十一条 车辆燃油量根据行车里程核定,燃润材料费每月或每季核销一次。

第七章要害部位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把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当做大事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建立严格的制度,强化管理、抓好落实,经常组织检查,及时解决。

第四十三条 汽、柴油库、材料库院内、闲人免进、禁止在院内吸烟,节假日,特别是春节,严禁放鞭炮烟花,巡逻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配齐配全必要的消防器材,电线有老化现象,该换的换,该补的补,要确保消防器材的数量及质量。

第八章各种事故及扣分标准

第四十五条 交通事故。特大行车交通责任事故为0;行车死亡频率百万公里0.32人,事故频率百万公里5次;事故伤亡率百万公里2人。

第四十六条 厂务事故。千人伤亡率为0;千人重伤率为0.2人;千人轻伤率为5人。

第四十七条 扣分标准按段与各单位领导签订的责任状规定指标执行。

第九章事故分类及处理

第四十八条 事故分类及轻重伤划分按国家规定执行,任何单位不得有其它更改和变动。

第四十九条 事故处理。

1、交通事故的处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决书为准。

2、厂务事故应根据《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3、其它有些事故可按上级有关文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处理。处理事故一定要公正公开、不留后患。

第十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条 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制度,完成单位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因管理不善而发生的重大事故或未达到单位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行使安全否决权。

第五十二条 对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事故责任者或玩忽职守、官僚主义、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领导及管理干部,由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和损失程度,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第五十三条 段与基层各单位签订的安全工作责任状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对未出现事故并完成段规定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单位给予奖励,出事故的单位除风险抵押金不予退回外,还根据责任与情节,对单位一把手,主管安全的领导、安全员分别进行罚款。

第五十四条 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造成经济损失数量较大的单位,段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单位性质的安全管理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由段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在执行中有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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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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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员工作业,确保各项生产安全平稳、有序运行,针对作业区生产现场运行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禁脱岗、睡岗、窜岗、酒后上岗和岗上饮酒。

2、进入油气区所有人员劳保穿戴齐全规范,严格遵守油气区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岗位人员的安全提示和教育,在岗位人员的陪同下检查指导工作。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油气生产场所,进入生产现场人员随意更改流程,挪用设备。

4、进入生产现场严禁吸烟、乱扔烟头、接打手机和随意使用明火。

二、油罐安全管理制度:

1、油罐安全附件齐全,每月将阻火器、安全阀、呼吸阀进行清理保养,油罐进出口闸门、阻火器必须有效跨接、防雷防静电接地线齐全。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量油操作,严禁穿带铁钉鞋上罐,油罐量油作业必须用标准量油尺选择上风向量油。夜间上罐量油时必须使用防爆手电,雪天上罐量油前必须先清理干净梯子、罐顶积雪,油罐顶严禁存放棉纱、量油尺等物品,量完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严禁将罐内油气随意排放。

3、打油泵电机有良好接地,旋转部位护罩齐全可靠,各连接处严禁跑冒滴漏。

三、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备齐消防器材,只有一具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两具8Kg灭火器和一具35Kg灭火器;两具或两具以上储油罐的井点,最少配备四具8Kg灭火器,两具35Kg灭火器,进流程井组依据井数适当增加灭火器数量,岗位人员负责每月进行检查、保养,实行挂牌制。

2、发现有喷管龟裂、压力不正常、筒体裂口凹陷,压力表、铅封、保险销损坏等现象及时上报井区更换。

3、消防器材妥善保管存放,严防雨淋、暴晒,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场所。

四、罐车及装卸油台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的罐车进入装卸油台前,必须将车辆防火罩关闭,装卸完油后,罐车离开装卸油台方可打开防火罩。

2、装卸油前,必须接好静电接地线,熄灭井场加热炉、明火,待油装完半小时以后,再按照点火操作规程进行点火。

3、装卸油现场有灭火器材进行戒备,使用内带铜丝的装油鹤管并延伸至罐车底部。装卸油过程中,罐车驾驶人员必须在驾驶室内戒备,以防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驾驶车辆撤离。

4、装油后,盖好油罐量油孔,清理干净打油泵卫生,打油泵盘根不刺不漏。

5、装卸油台范围内严禁用明火烘烤车辆,严禁在装卸油台进行车辆维修。

五、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线路必须使用标准符合用电设备功率的电线。用电线路必须走线规范、不得跨越可燃物架设。

2、用电线路由专业电工架设,用绝缘胶带密封至少3层以上,严禁岗位员工私自乱拉乱接、整改线路。

3、所有配电室电缆沟、电缆线必须进行砂封,每天进行检查,看有无进水、鼠洞等。 4、没有安装室内取暖炉的井点,取暖设备只能使用厂部统一配发的电暖器,禁止私自使用电炉子或其他用电设备。

5、取暖设备距离可燃物不少于1米,以防烘烤引发火灾。

6、电热毯只用来人员在睡觉前暖床使用,人上床睡觉时必须断掉电源。 7、人员离开房屋前将取暖设备断电,防止意外发生。

8、对取暖设备及线路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后停止使用并及时向井区汇报以防发生人员触电事故,严禁非电工人员进行各种电路维修。

9、井区电工每周对所有电路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10、所有临时用电作业必须办理临时用电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后由专业电工接电。

六、用气安全管理制度:

1、点加热炉,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即先检查后点火,先点火后开气,先检查后离去。坚持“三不点”的原则,没有检查不点、有渗漏点不点、炉膛有余气没吹尽不点。

2、使用室内取暖炉穿墙管线上开孔处必须密封,防止气体窜入驻人房间发生意外。 3、人员在进入厨房之前必须通风半小时以上,严防厨房用气管线泄露人员立即进入后中毒。

4、使用液化气的井点,气瓶与炉子(火源)的间隔距离须保持在1.5m以上。液化气(天然气)灶具的软胶管连接处必须用卡子固定牢靠,用完后必须关闭液化气瓶(井场来气)总控制阀,严禁只关闭灶具开关而不关闭总控制阀。

5、对用气(套气及液化气)设施必须每周用试漏液(肥皂水)检查各连接处是否有渗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井区整改维修。

6、严禁在井口排放套气,进行修井等作业时,必须熄灭井场火炬及井口20米范围内明火。

7、井场套管气火炬必须安装阻火器,与井口距离20米之外,正常条件下,火炬处于点燃状态。

七、分液包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分液包必须放在地面以上,且距离井场内火炬(或别的明火)必须大于20米。

2、从井口至分液包,分液包至火炬气管线必须有坡度,有利于凝析油凝集排放。

3、分液包上压力表安装齐全并定期校验,各阀门连接处密封完好,阀门灵活好用。

4、各井点根据凝析油的多少实际安排好排放时间,防止分液包因集液过多而造成管线冻堵。

5、排凝析油前,熄灭井场所有火源,进行风向辨别,排放者必须站在上风口。

6、排放凝析油使用器皿必须是铁器,排放后的凝析油倒入井场污油池,严禁就地排放,严禁以各种形式存放,严禁用凝析油清洗衣物、擦洗设备。严禁将瓦斯油送给老乡或其他人员。

7、管线及分液包发生冻堵后严禁用明火烘烤,毛毡包裹后用开水烫开,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8、分液包非正规压力容器,所承受压力不能超过0.2Mpa。井场套气憋压使用井口套气闸门。

八、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队伍持有作业区开出的有效的开工许可证,方可进入井场施工。

2、施工队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收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自觉接收岗位人员的监督。

3、作业区与施工队伍签订交叉互管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的职责和施工区域。施工队伍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在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施工作业人员严禁靠近或触摸电器设备、运转设备;严禁靠近和穿越抽油机;严禁启动或关闭油气区电器设备、运转设备的启动按钮和开关;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区;靠近运转设备、电器、配电室施工时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方可施工。

4、施工队伍在井场进行动土、动火、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到作业区办理相应的票据后方可作业,作业前,双方负责人、监护人现场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到位方可施工并进行全过程监督。

5、施工人员在油气区内施工时发现油气刺漏、设备故障、火险等应立即通知岗位人员,严禁在油气泄漏区域内停留,严防中毒或其他意外。

九、现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

1、岗位人员必须劳保齐全上岗,女工将长发盘起,带工帽。

2、操作中严格按照HSE操作指导书、HSE操作指导卡、标准作业程序,杜绝一切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3、上级领导违章指挥,员工有权拒绝,并上报作业区安全办公室。

4、所有上抽油机的作业严禁岗位人员独立进行,进行抽油机的检查、保养、维修等作业由井区办理作业票后,统一安排作业。

5、抽油机在运转过程中,曲柄护栏必须安装齐全,有效固定防护。严禁在未停机断电的情况下穿越抽油机、进入抽油机曲柄旋转区域内、抽油机高空作业。进入抽油机护栏内作业,必须先停机断电、刹好刹车,锁好锁扣,在监护下的监护下方可作业。

6、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周围严禁堆放其他物品。生产现场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7、生产现场保持干净整洁,各种施工作业后的垃圾、油污、杂物及时处理。 8、所有的旋转设备、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污油池、蒸发池必须安装防护栏,没有治理的泥浆池必须进行有效圈闭,严防坠落等事故的发生。

9、对不懂的设备、设施严禁靠近、触摸、穿越。

10、在没有落实安全措施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具备安全作业的情况下,严禁进行作业。

十、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落实反违章六条禁令,井区、施工队伍在生产现场进行动火、动土、高处、进入有限空间、临时用电、吊装、管线解堵、扫现等危险作业时,必须遵守厂部、作业区对危险作业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厂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危险作业票据后,方可组织实施。

2、井区安排经验相对丰富,责任心较强的人员进行现场作业监督,监督人严格履行的职责,按照票据上的要求逐一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卡开相应的流程、进行消防器材戒备、清理现场油污、进行气体浓度监测等)到位后方可作业。

3、现场监督人按照票据上的要求,填写好票据上的相应数据,如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后双方监护人、特种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现场气体浓度检测记录、施工过程中相关的数据记录等。

4、双方监护人严密监控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作业中停止半小时以上开工时需要重新进行安全措施的落实。

5、作业过程中,一项安全措施未落实到位或者出现其他的危及安全施工的因素,立即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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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校学籍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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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收集、汇总、校验、上报,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 学籍建立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透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透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五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学籍号具体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资料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状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状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八条 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逐步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第三章 学籍变动管理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透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十六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后,转入学校应当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第十七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能够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商定。

第十八条 省(区、市)直管学校、设区的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状况,由学校每学期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十九条 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透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复学时,学校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第二十条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现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回到境内后仍理解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先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透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状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带给必要的保障条件,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对学籍管理员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持续相对稳定。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四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二十五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带给,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二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职责: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状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制订或完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__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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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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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车范围:主任、付主任、科长下乡或到外地开会、机关干部、职工的直系亲属病重或婚、丧、嫁、娶。其它情况一般不安排用车。特殊情况必须用车者,须经领导批准后予以安排。

2、司机出车要经主任或办公室批准。办公室要建立出车台账,司机出车归来后,要将所到地点和行驶里程如实汇报,做到一天一登记。出远门当天回不来的,回来后次日向主管车辆的办公室主任汇报。不经批准,司机不准私自出车或开车回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已负责,并按规定追究私自出车司机的责任。

3、司机出车要凭办公室开据的加油单,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要一单一清,严禁无单加油,凡不经批准加油的,办公室不补加油单。办公室要每月5号前把购油和每辆车的用油及行车程报主任、付主任各一份,并在机关内部公布。

4、因工作需要用车者,必须头一天向办公室挂号,要说明用车原因和所到单位,事前没有说明的,不能再到其它地方。

5、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要提前写出修预算交办公室,报经领导批准后,与财务科共同到维修单位接洽修理,以现金形式及时结清。司机要按预算,把替换下来的旧件交办公室。每辆车的维修开支每月公布一次。

6、加强车辆养护工作,司机要保证行车安全,保持车内外清洁,车内不准吸烟。出车时严禁用酒,发现出车用酒和车内吸烟及卫生问题,要提出批评并对司机和当事人处2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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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律师见证房屋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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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男,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女,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于,在律师事务所,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签字。

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双方在订立该协议书时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律师事务所订立了前面的《财产约定协议》;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之规定,该协议书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签名均属实。

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

见证律师: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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