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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正式实施时间【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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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活动怎么策划实施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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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小学校年11月11号 这一天你要干什么?不要再想了,和你的他(她)逃离“光棍节”!加入我们! 婚纱摄影 20xx光棍节来临之际热情推出“告别光棍节,婚纱照免费试拍”! 体验 婚纱摄影最大规模室内实景基地,万种风情,一恋倾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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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2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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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目标:

1、培养幼儿热爱家乡的情感和立志建设家乡的愿望;

2、使幼儿知道自己的家乡是章丘;

3、引导幼儿更进一步了解和熟悉章丘的风景名胜和土特产。

活动准备:

(章丘风景、土特产课件)、章丘风景图片、磁带(幸福泉、夸章丘)

活动过程:

一、开始部分:

导入:1、听音乐《幸福泉》拍手进教室安静做好。

2、(出示几幅美丽的图片)问:小朋友,你知道这是哪里吗?介绍:这就是我们美丽的家乡——章丘,是我们生活的地方。(课件章丘地图)

二、基本部分:

1、复习土特产:

我们章丘物产丰富,有好多的土特产,你知道哪些?

(章丘大葱、明水香稻、垛庄核桃、龙山小米、白云湖鸭蛋、黄家烤肉)

简介:

章丘大葱:产于秀惠,它很高(的比老师还高一大节呢!)葱白也很长(能达到小朋友胸膛)、又脆又甜,有“葱王”、“世界上最伟大的葱”的称号。

明水香稻:是“世界香米”,古时候给皇上进贡的贡品。

垛庄核桃:果壳光滑,特别薄,容易剥皮。

龙山小米:米色金黄、香味很浓,是四大名米之一。乾隆年间,给皇上进贡的贡米。

白云湖鸭蛋:蛋黄发红、油多、味道鲜美

黄家烤肉:是绣惠镇黄家湾的特色食品,皮酥、肉嫩、肥而不腻、清香可口,是我们山东的名吃。

章丘还有很多好吃的,请小朋友看一下(课件)。

2、新授章丘美景:

章丘不仅物产丰富,风景更美:

小朋友,你都去过哪些美丽的地方?(让我们一起乘车去游览)(课件逐幅出示)结合课件教师先引导幼儿逐个观察各景点的特点,引导幼儿认识各风景点:

(1)(开起小汽车、笛笛、笛笛、哧)小朋友看,我们来到哪里了?(白云湖)你是怎么看出来的?(有好多荷花)对了,是白云湖。

小结:白云湖在明水西北边,空气清新,湖中种有大片的莲藕,还养着大量的鹅、鸭、鱼、鳖、虾等,是天然的水上乐园。

(2)(开起小汽车、笛笛、笛笛、哧)这是哪里?

城子崖遗址:龙山文化的发原地,以黑陶,对科学家考古有很大意义。

(3)(开起小汽车、笛笛、笛笛、哧)小朋友,我们现在到哪了?(百脉泉公园)百脉泉公园里有什么?(泉水、清照园、龙泉寺)都有什么泉?(百脉泉、梅花泉、漱玉泉、墨泉等)这些泉水各有什么特点呢?(……)请小朋友一起欣赏(课件)。

小结:

百脉泉公园:就在明水,公园里有百脉泉、梅花泉、漱玉泉、墨泉等好多的泉水,还有清照园、龙泉寺等建筑。

①百脉泉:池底涌出数不清的水泡,慢慢地浮上水面,好象滚动的珍珠,诗人赞美为“百脉寒泉珍珠滚”。

②梅花泉:在

“清照园”内,泉水从很久以前钻出的5个钻孔中喷涌出来,水花四溅,五个泉一齐喷涌,就像一朵盛开的梅花,又叫梅花泉。这个泉喷涌旺盛,水气蒸腾。

③漱玉泉:由于受压不匀,它的特点是左右摇摆,像在跳舞一样。因为李清照常到这里来观泉,并且漱过口洗过玉,所以才叫漱玉泉。

④墨泉:水像是从很深的古井里涌出,颜色很深,黑黝黝的。

⑤清照园:是宋代女词人李清照的故乡

⑥龙泉寺:殿内佛像金碧辉煌,壁画形象生动,栩栩如生,是章丘佛教文化的一处名胜景点。

(4)危山:在章丘市西部圣井镇,四周是山前平原,孤山独立,发掘汉墓兵马俑。

(5)胡山林场:是省级森林公园,四季分明,交通便利。

(6)朱家峪:在明水东南边的官庄乡,有“齐鲁第一古村”的称号。传说明朝时,一个姓朱的人家,从河北搬过来的,经历了数十代人,形成一个名叫朱家峪的村落。村里的房子,像梯子一样,一层一层的,旋转上下,村内清泉长流,景色古朴、优美。

(7)锦屏山:在西南边文祖镇,山色锦绣,美如画屏,康熙皇帝给他取名为锦屏山。锦屏山上有好多种植物,甚至还是一些原始植物。

(8)齐长城:穿山越岭、弯弯曲曲,被称为中国的长城之父,是山东的一山、一水、一胜人之后的又一大游览胜地。

(9)七星台:在南部的垛庄,自然风景优美,森林茂密,溪流常年不断,山上古老的齐长城,风景优美,气候宜人,是休闲度假、夏季避暑的去处。

3、看到了哪些景点?(课件总结)这么多景点,你最喜欢那个地方?

4、小朋友认真欣赏更多的风景(录像):一会儿告诉老师

你都看到那些景点?你最喜欢那个景点?为什么?(逐一提问幼儿讲出更多的景点)

5、游戏:猜一猜

教师利用课件来描述某一景点的特点,请幼儿猜景点。

6、游戏:我当小导游

请幼儿互相讲一讲自己熟悉的景点;

请个别幼儿上台介绍自己熟悉的风景点,(播放相应的课件)教幼儿怎样当小导游:

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___,今天由我带大家游览,首先,游览___,介绍这个景点的特点。

请讲得好的幼儿当小导游,到自己喜欢的景点,来给小朋友们讲解。其他幼儿当游客,游戏开始。

三、结束部分:

1、情感教育:小朋友们玩的高兴吗?你都到哪里去玩了?(……)我们章丘好玩的地方多不多?我们章丘风景秀丽、物产丰富。发展建设特别快,一座座高楼不断建成,一条条马路越来越宽敞,大大小小的广场到处都是,每一个地方都是一处风景,祖国各地游人不断,大家都在夸章丘呢?小朋友,生活在章丘高兴吗?你喜欢我们的家乡吗?现在咱们就来夸一夸我们美丽的章丘(听音乐“章丘娃娃夸章丘”)

2、结束:把这首儿歌唱给更多的人听吧!(唱着儿歌出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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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学经典诵读活动方案实施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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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营造浓厚的读书氛围,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提高学校的办学品位,努力创建“书香校园”品牌特色,扎实推进《中华诵·国学经典诵读》课程的实施

二、活动主题

诵读中华经典美文,传承华夏文明古风

三、活动内容

1、参赛对象:三至五年级学生以校为单位参加诵读比赛。鼓励教师与学生同台诵读。

2、诵读内容:选自《中华诵·国学经典诵读》教材或经典古诗文(包括《三字经》《弟子规》《晨读对韵》《增广贤文》《千字文》《论语》等)。

3、比赛形式:以集体诵读为基本形式,可以伴以对诵、小组朗诵、配乐朗诵、吟唱、舞蹈等不同形式,配乐表演与所朗诵篇章意境吻合,节奏和谐。但要注意,参赛形式以诵读为主,舞台艺术表现形式只是辅助手段,不能喧宾夺主。每个节目的时间请控制在6分钟内,超时者取消参赛资格。

4、比赛时间:(待定)

5、比赛地点:(待定)

四、评比奖励办法

1、邀请教育局、县研训中心领导及相关老师组成评委会,进行现场打分。

2、根据比赛情况和现场评分,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

3、对获奖单位颁发集体荣誉奖状,对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个节目1——2名)颁发奖状。

五、相关事宜

1、各校要集中精力,抓紧时间,扎实做好选材和诵读形式的编排训练工作。

2、参赛时,必须有专人带队,全程负责学生安全。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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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青年教师2024年培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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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拜师会,完善“师带徒”制度

1、目的:

充分发挥我校经验丰富的老教师、特级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优势,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促进青年教师在任教初期能够迅速成长,拥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尽快掌握班级管理的基本方法;促成我校教师队伍的整体优化,建设一支适应八十中学发展要求的“厚基础、宽领域、善整合、有创建”的高水平教师队伍,从而不断适应我校教育教学发展的需要。

2、条件:

A、担任师傅的教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或学科带头人;

(2) 师德好,乐于助人,勇于奉献;

(3) 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为人师表;

(4) 曾获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或其它德育工作荣誉称号的教师、

有丰富班级管理经验的班主任龄20xx年以上的教师可担任班主任师傅。

B、属于以下情况的教师原则上必须拜师:

(5) 教龄在三年或三年以下(如工作需要可放宽至五年)的教师;

(6) 教龄在三年或三年以下(如工作需要可放宽至五年)的在职班主

任教师;

(7) 根据需要学校指定拜师的教师。

3、“师徒结对”的基本原则:

(1) 教学“师徒”基本采取一对一形式,班主任师傅带徒不超过两个;一般情况下不能跨初、高中拜师,尽量不跨年级拜师。

(2) 学校对师傅实行一年一聘,无特殊情况,中途不得更改;

(3) 徒弟在拜师时可实行“双师制”(指教学和教育两个方面各拜一名师傅),也可在教育及教学方面拜同一个师傅;

(4) 因特殊需要时,学校可以指定“师徒对子”。

4、“结对”程序:

(1)师徒双方在开学前自愿签定《北京八十中学教师师徒协议》,并上交教学处或教育处。

(2)经学校行政会审批后,由教学处或教育处为师傅颁发聘书,师徒关系正式建立;

(3)师徒关系建立后,师徒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协议内容,执行学校有关要求;

(4)学校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对师傅给予相应报酬。

(5)学年结束时,学校评选出优秀师徒对子并给予奖励。

5、内容要求:(见“师徒协议” )

二、新教师的培养计划

1、第一年参加工作的教师实行坐班制和寄宿制,全面、全方位地参与对学生的管理,主动承担班主任或组织管理学生社团的工作,在最短时间以最快速度适应和熟悉教育教学工作,组织管理学生社团者经学校审定可以记录班主任龄。

2、具体培训计划(指刚参加工作的新教师):

(1)新教师均要积极参加朝阳分院对新教师组织的教育教学培训活动;

(2)进行岗前培训:第一讲是“如何备课?”;第二讲是“如何做好班主任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8月30日进行新课说课,考评小组成员听课指导。

(3)开学后听课指导;

(4)进行岗中培训:第三讲是“如何进行板书设计并运用好教学语言?”; 第四讲是“如何做学生的思想工作?”; 第五讲是“如何开好班会和家长会?”; 第六讲是“如何处理学生的作业和练习?”

3、建立新教师的达标考评制度:

(1)组织机构:教师转正考评领导小组组长:校长领导小组成员:主管校长、主任及团委书记;

考评小组成员:总指导教师(专家)、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师傅、 人事干部以及需要聘请的其他人员。

(2)达标考评的内容:全学年教案,听课记录,达标课和考评课、学生反馈意见、教研组意见和年级组意见。

(3)考评等级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4)考评程序:

A、达标考评课。第一学期10月份的第二周,新教师要上第一节达标考评课,11月份新教师还要上第二节达标考评课;第二学期5月份的第二周,每位新教师都要上一节研究课(具有教改性质的课)。听课课表由教学处统一安排,听完研究课之后,进行面对面的分析指导,听完达标课和考评课后,由总指导教师写出书面考评意见。

B、教案、听课记录、备课记录。每学期分期中和期末两次上交,具体时间是第一场考试之前上交,上交后由教研组长写出书面考评意见,评价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级,并阐述理由。

C、学生反馈意见,除平时每节课的课堂教学反馈外,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一学期是全面反馈,由学生填写课堂教学反馈表,第二学期召开学生座谈会。由教学处进行统计,提供统计结果。

D、教研组和年级组要在组内广泛征求意见,写出书面反馈意见,并提出是否转正和转正级别的建议,考评小组依据师徒协议的规定和考评内容达标情况判定等级。

E、转正前,由本人向人事干部主动提交书面总结并依据考评条例填写自评表。由学校教师转正考评领导小组综合考评后,提出是否转正以及转正级别交行政会通过。

三、青年教师基本功达标、评优制度

1、参加教师: 35岁以下青年教师必须参加;

2、评审机构: 组长:主管校长; 副组长:主管主任

成员:总指导教师(专家)、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学科评优小组成员、师傅、特级教师;

3、评审内容: 包含教育教学两大方面;

第一学期重点是教学基本功大赛,包括教案评比、评优课、答辩; 第二学期重点是德育基本功大赛,包括班主任或学生社团工作、师德演讲和案例分析答辩。综合评价还要参考学生反馈、教研组和年级组反馈意见。

4、时间安排:

第一学期10月份,各教研组成立三人评荐小组,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组内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评优活动,每评荐小组按照评选结果推荐前1/3的教师参加学校基本功大赛;11月份,进行校内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评优大赛,学校成立考评小组,评比成绩列前1/3的教师为最后的优胜者;

第二学期3月份,以年级组为单位进行师德演讲比赛,每年级组按照评比结果推荐前1/3的班主任教师参加4月份全校教育论坛演讲比赛和案例分析答辩比赛,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其中前1/3的班主任教师为最后的优胜者。

5、评选结果:

在教研组和年级组的评选中成绩列前1/3者均获二等奖,在全校教学基本功评优大赛及德育基本功比赛中成绩列前1/3者均获一等奖。

新年联欢会表彰第一学期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月30日之前表彰青年教师德育基本功大赛的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四、建立学校优秀教师培养的人才库制度:(另发)

五、本学年工作计划:(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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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管理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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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赣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全市学校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赣市教发[20xx]3号)文件精神,20xx年将在全市开展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年活动。为全面贯彻落实此项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常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现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现给合我校实际,制定《赣州三中学校管理工作常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中小学教育六项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学校常规教育教学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建立常规管理的有效机制和长效机制,消除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全面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令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1、逐项抓好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赣州市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常规(试行)》要求,通过开展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规范办学行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加强校园“三风”建设。努力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引导广大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教师职业形象。使学生勤奋好学、积极进取、全面发展。

3、建立良好育人环境。努力做到校园环境干净整洁,师生行为文明规范。教师教学区内禁止吸烟,学生在校园内禁止吃零食;把学生的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落在实处,抓出成效;大力开展“争当文明学生、争做文明班级、争创文明校园”活动。

4、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坚持规范的升旗仪式,坚持规范的教育教学常规检查,坚持规范地开展学习“八荣八耻”等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校常规管理水平。

三、方法步骤

1、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3月下旬前)。学校组织教师学习《赣州市中小学校管理工作常规(试行)》,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照要求,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将基本要求,分别明确到各个部门,细化管理目标,明确岗位职责,找准问题关键和工作切入点,研究制定措施,狠抓落实。

2、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20xx年12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教育教学常规工作不断完善和发展,充分体现现代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和工作思路,充分发挥规章制度在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激励评价功能,初步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3、总结迎检阶段(20xx年元月)。迎接市教育局考核评估组对我校的检查评估,积极申报市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工作优秀学校,并做好相应的文档整理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调动工作积极性。

(二)、健全检查考核制度,树立良好的形象。

(三)、加强学习宣教力度,建设学习型学校。

(四)、坚持“三个不变”,加强德育工作领导。

(五)、坚持“四个抓好”,提高教育工作成效。

(六)、坚持“五项管理”,明确教育教学目标。

(七)、加强安全工作管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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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医院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1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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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背景及目的

1、在今年冬至来临之际,让所有__学院学生会的同学一起过节,增进大家之间的亲密联系和相互交流,也各自送上节日的问候。在集体的温暖中度过异地的传统节日、感受家的温暖、集体的温馨。

2、通过亲自动手包饺子,让各部门同学能更真切得去感受中国传统节日的内涵,了解更多具体的工艺,比如包饺子的方法和馅料的搭配等等,以轻松的方式进一步锻炼同学的动手能力和学习能力。

3、感受节日气氛、发扬传统文化,继承传统习俗。

二、活动形式

属于__学院学生会的内部活动,于冬至之日借包饺子这一传统项目展开一系列的活动。同时通过游戏等项目增加活动乐趣。

三、活动时间

12月20日星期五下午3:30~5:30

四、活动地点

学校一食堂内

五、活动主办单位

__学院学生会生活部

六、活动流程

1、传统沿袭项目项目:包饺子比赛

比赛规定:将学生会各个部门逐个分组,用准备好的馅料和饺子皮进行包饺子比赛。

比赛结果判定标准:饺子数量一个一分,质量不过关的饺子不计分。记录各组得分情况。

2、游戏环节:(在煮饺子的过程中开展游戏)

①圈中圈

游戏规则:每个部门各出七个人,成员手牵手围成一个圆圈,并在其中一位成员手中套入一个呼啦圈,将呼啦圈穿过每一个人的身体并回到原点即可完成任务(注意:过程中成员之前不可松手,不可用手指去勾呼啦圈,只能用头部和身体协助),按照时间长短定胜负,前三名各加三分两分一分。

②大风吹

游戏规则:在白纸上用荧光笔写上与荧光笔颜色不同的表示颜色的字(如用红色的笔写蓝色)

各部门出两个人围成一圈,每人拿一张纸,选出一人站在中间说大风吹,吹写#字的人(如吹写蓝字的人),持有蓝字的人向后退一步,做正确的人加2分,错误的人淘汰,接着游戏中所有人随机交换纸,重新游戏。

③孤岛求生

游戏规则:

1、每个小组分到一张报纸,请各组成员均进入报纸上无论用任何方式都可以,就是不可以脚踏报纸之外。

2、接着开始“正话反说”比赛,主持人说一个成语,每个小组派一个代表将成语倒过来说,反应最慢的小组将报纸对折后再请各组成员进入报纸上各组若有成员被挤出报纸外,则该组淘汰不能进入下一回合。

3、上述进行至淘汰到最后一组时结束。

计分细则:

前三名的小组记分其余组则不记分

第一名五分、第二名三分、第三名一分

若有并列则以高分计算

④谁是卧底

游戏规则:游戏有卧底和平民2种身份。卧底1人,普通玩家5人,或卧底2人,平民7人

游戏根据在场人数大部分玩家拿到同一词语,其余玩家拿到与之相关的另一词语。

每人每轮用一句话描述自己拿到的词语,既不能让卧底察觉,也要给同伴以暗示,暗示自己不是卧底,同时也在根据其他玩家的描述判断自己是不是卧底(所以描述不能太明显),如果判断出自己是卧底,则要尽力向非卧底的描述靠拢,以免被发现。

每轮描述完毕,所有在场的人投票选出怀疑谁是卧底,得票最多的人出局。

若卧底全部出局,则游戏结束。若卧底未全部出局,游戏继续。并反复此流程。

若卧底撑到最后一轮,即普通玩家和卧底人数相同时,则卧底获胜,反之,则平民胜利。

卧底胜利得10分

平民胜利得5分

七、活动道具

饺子馅,饺子皮,呼啦圈,报纸,白纸

八、活动人员安排

主持人:

裁判:

计分:

九、活动预算

①游戏道具准备:50元左右

②赢家物质奖励:100元左右

十、活动细节

1、裁判,记分员,主持人分工明确,尽量维持活动场地的秩序;

2、可利用表格,方便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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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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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今年推普周的宣传主题是“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各校区、各班要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办法》,让全校师生进一步树立法制意识,养成科学的语言文字观。

二、活动内容

1、学校是推广普通话的主阵地,要将弘扬传统文化与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有效结合起来,形成“人人学好、人人写好”的氛围。9月19日前,各班根据学生作业规范情况,朗读水平,推荐校“小陶子书写大王”、 “小陶子朗读大王”各4名,学校将予以表扬。

2、各班要充分利用班队课、品社(品生)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6周年,结合行知诗歌,广泛开展以热爱祖国、讴歌新中国伟大成就、学做小陶子为主题的活动。

3、组织开展啄木鸟行动、规范字书写等比赛活动,开展校内文字规范化自查,以规范校园内的用语用字。(由中段大队部负责)

4、全校教师要以身作则,把“讲规范话,写规范字”作为一种自觉行动。本部的教师在周五中饭前将教师基本功训练用的小黑板(书写内容另行通知)展示在食堂内。

三、有关要求

1、各班要重视第18届推普周宣传活动,加大教育力度,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2、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充分发挥“随笔”作用,撰写教育教学、学习随笔,并及时上传于学校网站或“平湖新教育博客教师”网站。

3、推普活动应常抓不懈,让每一个孩子养成“讲规范话,写规范字”的习惯。

1.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2.20xx年小学第19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3.20xx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4.20xx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5.学校20xx年第18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6.20xx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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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社区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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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以“惠民、兴业、善政”为目标,以“互联网+”为创新引擎,以促进信息和资源共享为重点,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管理和民生服务体系。到20xx年,全市初步建成以一套系统(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两个支撑平台(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三项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相互促进融合,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的社区智慧管理和服务体系,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妥善解决”。在政府引导下,引进社会力量和资本,建立智能化社会服务模式,形成可持续发展的社区治理体系和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初步实现全市社区的智慧化。

(二)工作原则。

1.统一规划、多级负责。市级负责顶层设计,并承担全市基础性项目;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地区和本领域的应用推广和拓展性建设任务。

2.科学设计、分步实施。在遵循顶层设计的前提下,广泛调研论证,合理设计,科学试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

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各部门、各层级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4.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从社区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需求出发,确定最符合社区实际和特点的建设模式,并科学有序推进。

5.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6.务实创新、安全可控。鼓励有关部门和企业树立“互联网+”与智慧社区建设相融合的创新思维,推动传统领域通过互联网与社区有效结合。同时,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和防护,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智慧社区基础设施建设。

1.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网络设施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对各区、县(市)及其组成部门、街道和社区的网络设施建设统一布局、加快推进,到2020xx年底,将社区办公场所的网络整合到市电子政务外网,社区网络宽度接入能力不小于10M,逐步扩大社区公共区域WIFI无线网络覆盖率。(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大数据局及各区、县(市)政府;配合部门:市财政局)

2.加快推进智慧社区硬件设施建设。根据社区规模和实际,为社区工作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身份证读卡器等标准化办公配套设备,方便社区居民办事。进一步发挥社区“一厅一校”的作用,配备一定数量的电脑,为有需求的社区居民提供上网服务。(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3.加快推进社区便民服务终端建设。通过政府和企业协同投入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根据社区规模,逐步为社区配备电子信息显示屏、缴费和公共服务信息查询一体机,方便社区居民缴纳各种费用和查询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在社区养老、医疗等领域提供电子辅助终端,为社区居民提供健康信息化服务支持;在广电、传媒等领域探索高清交互数字终端进入家庭,开设智慧社区专区(频道)。(牵头部门:市民政局、服务业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及各区、县(市)政府)

(二)完善社区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以推进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立新型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为目标,健全完善社区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体系,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实施创新驱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对于确需通过社区受理的便民服务事项,要精简手续、优化流程,强化协同办理,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落实社区办理事项准入制度,公开具体事项名称、设立依据、内容、申报材料、程序和办理时限,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强化流程监督。积极推行社区“全科社工”工作模式,逐步形成“开放式办公、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分工协同”的服务模式。开展全程委托代理、全年无休假等便民服务,打通市民办事的“最后一公里”。(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大数据局)

2.整合社区政务和公共服务信息资源,搭建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作为智慧社区的业务支撑,兼具政务事项办理和基础信息采集功能。加快统筹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和信息资源,凡涉及社区居民的政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逐步纳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集中办理。加快社区信息系统集约化建设,推动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向社区一口式办理平台迁移或集成,最大限度整合基层业务应用系统、服务终端和管理台帐,增强部门协同服务能力,实现社区服务事项的全人群覆盖、全口径集成和全区域通办,提升社区居民的使用率和满意度。(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3.推进网格化社区服务管理,搭建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作为智慧社区的数据支撑,将社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对人、地、物、组织、事件等各种资源信息进行全面采集、动态管理、及时发布,实行定向网格化管理,为社区居民、企业和政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动态大数据服务和应用。各地区以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和依托,对本行政区域内公共服务资源和信息网络进行整合,搭建区、县(市)级政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公共服务、基础数据、经济商务、绩效考评等功能,并延伸至街道、社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三)完善和提升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1.创新以民生需求为导向的社区服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以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治安、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为主的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社区服务创新模式。支持驻社区单位与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服务活动,为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提供各种服务。鼓励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城乡社区服务业,推进社区商业服务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鼓励企业以连锁经营、品牌加盟等服务业态进社区。(牵头部门:市民政局、服务业委;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2.完善“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在微信服务平台运营所形成的社区服务、党政服务、媒体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需求的基础上,构建整体服务框架,进一步开发基于移动端的手机应用,按照智慧沈阳建设要求,打造最贴近社区居民的媒体服务、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的平台;同步拓展“社区智慧屋”线上到线下服务模式,到20xx年建成300个智慧屋,并以智慧屋为节点,实现“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的社区安全、智慧家居、便民服务等线上功能的线下落地和体验。

3.加快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和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建设统一的集社区政务、公共和商业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整合网上服务、服务热线、移动终端、网络电视、自助服务终端、电子显示屏等服务渠道,充分利用“沈阳新社区”、“我的沈阳”智能门户等资源,为社区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提供统一应用和可扩展支撑,作为各类智慧信息系统的统一入口和信息发布的统一出口,为市民提供“实时在线”的个性化服务,为大数据应用和服务提供社区数据支撑。加快电子政务向基层延伸,将政务公开、事项预约、查询咨询代办等服务推送给社区居民。结合“智慧沈阳”重点工程,对养老、就业创业、气象、卫生、文化、教育等社区公共服务进行信息整合、个性化信息推送和智能服务。以社区养老服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模式为切入点,逐步拓展各类社区服务与智慧社区的融合。(牵头部门:市民政局;配合部门:市大数据局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

三、实施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20xx年1月-8月)。在全市选择部分社区作为智慧社区试点。以推进重点项目试点运行为主要目标,梳理各类数据和业务,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体系。初步建成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率先实现民政、残疾事业、就业创业类事项的一口式办理。通过“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发布各类标准化社区事务事项。初步完成试点社区的一口式办理标准化改造和基础信息化设备配套。初步完成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采集试点社区网格基础数据。

(二)完善和试点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进一步扩大智慧社区试点范围,在全市网络基础设施完善的社区逐步推广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完善市级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加大网格化数据采集力度。建成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探索引进社区商业服务。

(三)提升和推广阶段(20xx年6月-12月)。在全市推广智慧社区试点成果。社区所有政务和公共事务进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实现跨区域通办。在条件较好的地区探索大数据应用。通过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健康、卫生、体育、教育等其他智慧系统互联互通,在养老、家政、生活服务等领域与线下实体对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商业服务体系建设,推出多种品牌社区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智慧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跨部门的市级协调管理机制,市民政局、大数据局负责具体实施,共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其中,市民政局负责智慧社区重点项目的建设和组织实施,负责“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的资源整合和推广使用,市大数据局负责协调推进智慧社区应用平台建设和基础数据的采集共享。各地区也要建立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智慧社区建设工作协调管理机制。

(二)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政府引导支持和市场有序参与的有机结合。拓展社区服务范围,在养老、餐饮、娱乐、家政等领域培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市、区县(市)政府要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智慧社区建设。同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推进智慧沈阳建设所承担任务中统筹考虑,制定智慧社区具体建设措施。市、区县(市)政府绩效考评部门要将智慧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体系。

(三)建立长效机制。将智慧社区建设中需政府投入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社区基础信息化专项经费保障,确保社区网络、数据采集、硬件和耗材等专项经费及时到位。完善区县(市)、街道、社区的智慧社区应用考核体制。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将“全科社工”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每名社区工作者全年接受智慧社区有关培训不少于30学时。社区内各类平台、系统和网络实行准入机制。加强社区的数据管理,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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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管理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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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分线管理、分级管理为主,结合分片管理的原则,“谁主管、谁负责”,将安全监管工作网格化,落实责任人员,细化监管工作,实行安全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确保事故隐患排查和处置不留“死角”、不存“盲点”,形成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实行一个目标,即: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狠抓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学校网格化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实施网格管理的具体任务和内容

(一)建立网格。按照本校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划分并建立安全监管网格。

(二)明确领导。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网格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层层抓落实。

(三)责任到人。确定安全员,负责本网格内安全日常事务及安全检查工作。同时,学校对安全网格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监管范围。

(四)落实措施。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绘制网格化安全监管责任图表,标明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安全监管责任人(标明每个责任区的位置、责任人、重点部位等)。同时,建立相应制度,如安全方面的例会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应急预案等,并对网格负责人和网格内从事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监管知识培训等,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四、责任追究制度

(一)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责任区监管责任人、联系领导工作不落实的;

2.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报送的安全基本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事实不相符的.;

3.对各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求有各处室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

(二)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对因未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安全生产事故,将视情追究相关网格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是进一步落实县教育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网络的重要举措。通过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落实,使学校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二)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学校将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内容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出色的处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力、措施不严的处室进行通报批评,对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有关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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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服务型党组织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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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镇委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发展集体经济为核心,以创建党员群众服务点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本村村民制度,根据村内具体情况,开展共驻共建。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环境整洁、秩序良好、生活便利、诚信友爱、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村特色的新型村居。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服务村民。把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办事服务质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村民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2、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建立党员群众综合服务站,完善“一站式”办公便民服务场所建设;年内打造一个达标便民服务示范点,以点带面,逐步履盖全村。

3、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定期组织本村党员、村民代表、致富能手等集中讨论,及时讨论协调处理好我村建设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实现本村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共建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1、健全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村级服务组织,使其成为和谐村居建设的重要支持、参与力量。建立辖区内资源整合机制,有效整合辖区内各种协会、团体组织,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组建各类服务队,定期组织开展便民服务。

2、扩大基层民主。切实落实以“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民主监督”为主题的“三公开一监督”制度,定期公示本村公共事务、财务收支等情况,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辖区单位议事规则、财务管理等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融洽村民委员会和群众党员的关系,促进我村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升群众素质,增强群众共驻共建意识,推进本村管理。

4、完善软硬件设施。加大软硬件配套设施建设,通过上级支持、村组集体经济、社会筹资等办法解决好村委办公室及是在农家示范点的设施,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5、环境整治。加强村居生活垃圾管理;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时刻保持家庭卫生,全面排查和清除卫生死角。不定期检查村居卫生,努力创建和谐卫生村居。

6、创建平安村庄。协调派出所工作机制和村级治保、普法、调解、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构筑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网络防控体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将矛盾纠纷消除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7、完善保障服务。依托本村学校系统、卫生系统等公共服务体系,为我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认真抓好劳动保障政策进村、最低生活保障、优待抚恤、社会救助等工作。做好方向农民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建档建册,努力解决他们生活生产中遇到的困难。

8、加强文明创建。积极推动学习型村居创建活动,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开展文明村居创建活动,加强村民思想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整体素质。加大对《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宣传力度,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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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康杯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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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知识,普及文明礼仪常识,根据集团公司第二届“五九之夏”艺术节系列活动统一部署,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举办安全知识、礼仪常识安康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形式

以部(矿)为单位,各单位分别选送3名选手参加预赛。并通过笔试按每个单位3名选手累计得分高低,决出前6个单位代表队参加决赛。

二、竞赛时间

1、预赛时间:7月15日(地点另行通知)。

2、决赛时间:7月22日(一矿会议室)。

三、竞赛组织

本次竞赛活动由集团公司主办,工会、团委承办。

1、竞赛内容:请各参赛单位在OA系统下载安全知识、礼仪常识竞赛参考题。

2、奖励办法:此次竞赛活动设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纪念奖300元。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积极做好安全知识、礼仪常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活动的开展,将安全、礼仪教育不断推向深入,为建设和谐企业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层层发动,积极做好预赛和参赛推荐工作,于6月 日前将参赛人员名单网传团委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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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校园三八妇女节活动策划实施方案模板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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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三八妇女节”,丰富女员工的文化活动,本着服务女职工,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宗旨,让女员工度过一个健康、愉快而有意义的节日,公司工会决定开展“春天因我而美丽”主题系列活动。具体活动事项如下:

一、活动对象

各班组女员工及营业厅不当班女员工

二、活动主题

春天因我而美丽

三、活动内容

1、奉献爱心,展现巾帼风采。组织女员工参加泰兴市红十字协会和泰兴市团委组织的“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行动”活动,为自己的节日送上了一份特殊的礼物。(组织部门:综合部,人数:约10人)

2、学雷锋活动。组织女员工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进社区”活动,提供客户话费理财、业务咨询等服务,增强了客户对移动优质服务感知度。(组织部门:市场经营部,人数:6人)

3、植树活动。组织女员工在综合楼大院开展植树活动,为公司大院增加一片新绿。(组织部门:综合部,人数:10人)

4、关爱困难孤老。组织女员工走进敬老院。为他们提供亲情陪伴、生活照料、文化娱乐等志愿服务。(组织部门:集团客户部,人数10人)

5、掼蛋比赛。女员工自由组合开展掼蛋比赛,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陶冶身心。比赛以时间为限,先升级一方为胜出一方。比赛评选出一二三等奖。(组织部门:综合部,人数:约48人)

6、3月8日慰问营业厅在岗女员工。

四、活动费用

1、植树:购买树苗600元;

2、关爱困难孤老:购买牛奶+麦片+豆奶,约800元;

3、慰问营业厅在岗女职工:约600元

合计:约XX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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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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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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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典诵读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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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目的

中华民族的文化源远流长,蕴涵着丰富的人文精神,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形成了伟大的民族精神,而道德经典是历史长河中经过激流冲刷而格外璀璨的珠玉。我校旨在通过诵读道德经典,加强优秀文化熏陶,增强学生民族自豪感,培植民族精神,建构正确的人生信念,促进学生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xx年3月—5月,学校通过教师会、班会、给家长写信等形式宣讲传统道德文化精神的现实意义并按区教育局的部署,制订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设计活动载体。

第二阶段:诵读实践。20xx 年5月开始,各班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诵读实践,开展诵读系列比赛活动,激发学生的参与热情,使更多学生能主动亲近经典诗文。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xx年6月起,不定期地举办全校性的诵读比赛,巩固取得的成果,积极组织道德经典诵读研讨会,交流经验。参与区活动成果展示,推动道德经典诵读活动深入开展。

三、具体实施要求

1、实施对象。

全校初一至高二级学生都要参加道德经典诵读活动,语文教师作为经

典诵读的主要实施者,其他任课教师共同参与。学校建立经典诵读领导小组。

下设诵读指导小组:

组长:阿布拉江·买买提

成员:艾斯卡尔·吾斯曼

古再丽努尔·居买

2、内容选择。

以“爱我祖国”,“爱我家乡”“尊重科学,远离宗教”“做一位优秀公民”“文明校园从我做起”为主的诵读内容。

3、诵读要求。

对学生原则上采用“素读”方式,以记忆为主、不求甚解。在诵读中潜移默化地熏陶道德思想,在诵读总自然而然地养成文明礼仪,在实践中体味经典的人文营养,在实践中修养自己的道德心灵。

4、时间安排。

(1)倡导“一日三读”。学校在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前安排5分钟的“每日一诵”时间,诵读内容由语文老师摘抄于黑板上的诵读角,并让学生在课余时记载到诵读摘录本中,利用晨间活动等零碎时间进行读背,确保每日诵读10—15分钟;每天中午原则上不留家庭作业,让学生实施午间休闲读;每天夜里让学生睡前放松读,伴着书香入眠。

(2)倡导“学科整合”。每周利用班会课时间开展班级读书会与经典诗文赏析活动,并注意“学科整合”。

(3)倡导“校外延伸”。各年级段要激励和引导学生利用节假日开展

多种形式的读书活动,统一制订假期经典诵读内容与要求。

5、活动载体。

(1)环境渲染。学校将悬挂一些推广道德经典诵读的宣传标语,并利用诗、画或学生亲笔书写的名言佳句妆点走廊、墙壁。教室环境也要求体现班级特色,除了诗画、诗文,每个班级都应辟有诵读园,内容是学生诵读经典诗文的活动成果,比如古诗书法展、读后感、手抄报等等。

(2)兴趣活动。

每学年,学校将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读书节”或“诵读节”活动,平时各班可以通过小型而灵活多样的的方法不断激发学生的诵读兴趣,比如开展“经典朗诵会”、“诵读音乐会”、“诵读擂台赛”、“知识大考场”等活动。在让学生读准读熟的过程中,教师可组织学生通过小品、歌咏、故事等形式丰富诵读的趣味性。在推广过程中,教师可以借鉴他人经验,但也要大胆创新,不断探索,形成自己的特色。

(3)评比活动。

学校将以“诵读示范班”、“书香家庭”、“诵读示范生”等评比为载体,组织开展多层面的表彰活动,树立典型,激励先进,并探索面向全体学生的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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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正式的不定期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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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编 号: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 证 机 关 (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鉴 证 人 (签字或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共_____页 - 本资料来自

-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其它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并订立下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 止,规定劳动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现而终止。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得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即使约定了,该约定也无效。 规定到岗时间的理由在于:《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日为用工之日(一般情况以到岗为准),劳动者签订合同后一直不到岗,企业不能随便解除合同,法律风险和成本很高,应约定到岗时间,以便后面约定本合同的自动失效。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

从事工作。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注: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对于类似“因生产经营需要,劳动者愿意服从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或“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等条款,不再写入合同。原因在于:调整工作岗位属于变更合同行为,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变更需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此约定涉嫌剥夺劳动者的合同协商变更权,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条款无效。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二)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 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四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四)甲方应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注: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劳动合同法》新增的必备条款。

第五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本合同本条

(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 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按甲方的有关制度为准。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注:本合同应注明劳动者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绩效工资由业绩考核确定。“甲方指定的单位”解决的是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和工资支付单位分离的情况,即“外派用工”的情形。“____日”比正常发薪时间延后____日,规避有时合理期间晚发工资的情况。

第六条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二)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患职业病,依法享有获得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的权利。

(三)乙方在劳动合同期内患病、非因工负伤,依法享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并公示。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

(三)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表现或行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适当的奖惩和处理。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注:人力资源部门应保留招聘资料,以保留录用条件的证据。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修订。对员工欺诈的情形,也可依据第39条第5项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拟订,无变化。

(四)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提前____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解除本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拟订。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条第

(六)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1条修订。

(六)乙方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拟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拟订。

(八)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拟订。

(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1.本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拟订。

(十

一)甲乙双方应提前 30 天协商劳动合同续订事宜,协商一致的,续订劳动合同。 (十

二)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 注:实际工作要严禁合同期满后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以避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十

三)甲方应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____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乙方应在甲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劳动合同的证明后__10____日内办理工作交接(包括书面文件、物品、证件、电子文档、欠(罚)款、工资的办结等),若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接或者交接手续不齐备,甲方有权不予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亦有权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拟定。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无(失)效

(一)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二)乙方未按照本合同

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注:本条

(一)主要针对招聘中员工欺诈(包括假学历、双重劳动关系等)的问题做出约定。可考虑在后面损害赔偿条款约定欺诈员工对应的赔偿责任。本条

(二)主要针对先签劳动合同后到岗用工的情形,若劳动者不以约到岗,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的问题做出约定。

第十条

解除、终止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2.由于甲方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九条

(一)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本条

(二)中约定的项目外,还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已支付给乙方的工资的 %的部分(或规定:按照与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的下一等级的差额部分。);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

第九条

(二)约定,应按照本条

(二)中约定的第1项目中的招收录用费用和第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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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六一儿童节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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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到来,为了让xx中学及附近各生源学校的孩子们能够过上一个丰富多彩、快乐祥和的节日,给同学们一次表现自我的机会,展示各兄弟学校艺术和素质教育取得的丰硕成果。遵照上级指示并经学校研究决定,将邀请水湖中心学校城东地区各生源地学校共同举行“庆六一”文艺汇演。

一、活动安排:

1、歌唱类:以红歌为主,也可以是健康向上的题材,要求如下:⑴可以是独唱,也可以是多人的,人数限制在4人或4人以下。⑵必须配有音乐;

2、演出类:戏曲、舞蹈、乐器演奏、相声小品、课本剧等均可,节目内容要求积极健康,有创意,有新意,能体现校园精神及时代感,各兄弟学校至少出一个节目,尽力扩大学生参与面,最好是集体节目,同时参加演出的节目请自备服装、音乐等;

3、其他活动:绘画比赛、作文竞赛。其中绘画比赛以我爱家乡为主题的风景画,主要培养学生构建和谐画面,分高低年级段设奖:小学1-3年级为低年级段,4-6年级为高年级段(每校每年级段报名人数为2人);作文竞赛此次只针对4-6年级和7-9年级的学生,每校每年级可推荐3篇,题目为2个任选一个(绘画及作文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奖):

(1)、以“我心目中的初级中学”为题。提示:先说说对学校的一些想法,然后说说自己心目中的学校是什么样子的,发挥想象力大胆表达自己的看法。

(2)、以“老师,我想对您说”为题。提示:先想好想对老师说些什么?可以是生活中的、可以是学习上的、也可以是对老师的建议,也可以是你的心里话……老师是我们的朋友,请同学们大胆表达。

二、活动时间:

准备阶段:5月13日——5月30日

彩排时间:(第一次)5月24日下午3:30

(第二次)5月30日下午3:30

汇演时间:5月31日中午9:00——11:00

(被选节目请于5月28日中午上报节目串词,学生作文及绘画作品也于当日上交,以便提前装裱展出)。

三、活动地点:学校西教学楼前广场;

四、参加人员:县局、水湖中心校有关领导,我校全体师生、生源地四所小学毕业班师生及部分学生家长。

五、工作人员安排:

统筹:陈、仇 主持人:孟、刘x(也可从各兄弟学校中挑选)等;

艺术指导:刘x、王,并设想邀请陈等;

会务联络:陈;

会场安排:黄;

后勤:韩、王;

舞台、音响:租用县剧团设备;

摄像:王;

安全保卫:学校门卫、各班主任。

六、补充说明:

1、活动流程:安排会场、介绍嘉宾、入场讲话、升旗仪式、活动项目展示、有序散会、合影留念。颁奖典礼可以根据具体时间,或者稍后举行;

2、本次活动计划邀请部分学生家长参加,让家长进入学校了解我校的发展变化,让老师、家长、学生能相互沟通、相互交流,同时也是对学校教育的一种宣传;

3、本次活动的目的就是想体现一种积极向上、乐观进取的精神,提高对城东中学校园文化的宣传,因此此次活动,除了文艺联欢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外,作文、绘画比赛的项目也各评出一二三等奖,对参加的同学都准备了鼓励奖,旨在鼓励学生参与进来,其中一等奖各一名、二等奖各两名、三等奖各三名,分别奖励不同等次的学习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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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班社会活动教案实施方案参考

范文类型:教学设计,方案措施,全文共 1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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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思路

西方及日本等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教育专家主张“儿童应从三岁开始经济知识的教育,主要教理财知识,这种教育将有益于他们的终身”。今天看来,他们的主张对我国的幼儿教育也颇有借鉴的意义。特别是当今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孩子又是家中的宝,为孩子花钱,即使清苦的家庭也坚持“穷不能穷孩子”的信条,而富足的家庭,大都对孩子是有求必应,高价消费也为数不少。在这样的社会大背景下,孩子珍惜钱财、合理使用钱财的意识薄弱。因此,我们乌南青年小组,决定尝试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需要的经济意识启蒙教育,以萌芽幼儿初步的“理财”意识。

经济教育内容十分宽泛,遵照二期课改所强调的“教育要与幼儿生活相结合,从生活中体悟,大班《学习》教材“逛超市”主题中,有一则“自主购物”的活动内容,其背景资料里又给我们提供了关于“钱币”的资料,这二则内容给了我们很大的启发。我们一共设计了二个教育活动,其一为“解读人民币”——主要从解读人民币上的中国元素入手(略),其次就是本次教育活动内容“制订合理用钱计划”,论点以要定位在“合理”上,是因为我们反复讨论后,认为由于每个家庭的经济条件不一,“节约”的概念对孩子来说很难诠释明白,而所谓“合理”即诠释或“必须要花的钱,一定要花,可以花和不花的钱,则根据家里的条件许可与否而定,但不必要花的钱,就可以不花”。(教案来源:屈老师教案网)这样孩子不仅容易懂,而且一旦理解后,可以逐步自主地转化为自己的行动。活动形式是通过创设情景,让幼儿小组合作模拟制订一份花钱的计划,通过在合作的过程中生生互动、师生互动的方式,体现合作的快乐,但我们更看重的是蕴藏在活动背后的教育内涵和价值。

二、教学目标

1.在一定数额的钱款内,尝试制订合理的使用计划,并能清楚地陈述理由,萌生合理用钱的意识。

2.继续学习小组合作,共同商讨制订计划。

三、教学重难点重点——制订合理用钱的计划难点——小组合作

四、活动准备

1.为每组幼儿准备记录用的纸、笔、橡皮

2.生活小区内示意图,设有超市(附各种食品、饮料、水果、冷饮等标价图)、长廊、儿童乐园(附游乐设施标价图,但有的是免费的)、小型图书馆(免费)。

五、教学过程与指导

(一)从讨论老师的钱包导入课题

1.(出示钱包)提问:这是什么?里面有什么?钱有什么用?是不是想买什么就可以随意买什么?

2.讨论:怎样才算合理用钱呢?(重点则须幼儿讨论必须用的,可以不用的就尽量不用,以及可用可不用的就该考虑钱够不够的用)

(二)创设问题情景

1、星期日早上,明明妈接到公司的电话要上午去加班,于是她给明明10块钱,让他自己安排上午的活动以及午餐,我们能不能帮明明设计一份合理使用这10元钱的计划,供他参考呢。

2.解读小区示意图及计划书(重点关注幼儿是否看懂示意图及计划书内的项目)

(三)小组合作制订计划(建议幼儿自主结伴,4-5人为一组)(重点关注幼儿的分工以及能否共同商讨计划;当意见不一致时是如何解决的方法。)

(四)各组展示自己的计划。允许他组提出质疑,各自都能清楚陈述自己的理由(重点关注:1.他组应根据展示小组的用钱的总数以及研究其计划是否合理2.当他组提出质疑时,该展示小组应陈述自己的理由,并由大家对他们的合理性予以肯定或否定。)

(五)归纳提示对用钱的合理性给以赞赏,并对小组合作的经验给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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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年蓓蕾读书实施方案_实施方案_网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30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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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蓓蕾读书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教育局《蓓蕾读书工程实施方案》和《蓓蕾读书工程评估细则》要求,结合我校蓓蕾读书工程开展 情况,特制定-xx年度上学期蓓蕾读书实施方案。一、活动目标通过本活动,让学生在阅读中获得阅读兴趣,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使之开阔眼界、汲取知识、丰富人生内涵,提升学生的语文素养。二、组织机制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蓓蕾读书工程的组织、实施,学校要加大对各班级蓓蕾读书活动的督查力度,做到经常督查,及时指导。三、活动内容(一)教师活动 1、阅读备课、上课教师每周上好一至二节阅读课(一二年级每周一节阅读课、三至六年级每周两节阅读课),指导学生进行阅读,上好“推荐课”、“ 欣赏课”、“ 交流课”。每学期备好备全10节阅读教案。 2、阅读教学研讨每学期有计划的开展一次镇级教师阅读教学研讨会,学校有计划的举行校级阅读教学研讨会、阅读教学示范课等活动。(二)学生活动 1、快乐阅读各年级精心挑选10本国内外优秀健康的且符合各个年级段阅读的名著推荐给学生,推荐书目分为必读、选读两种。必读书目要求每一个学生都必须读的,选读书目让学生在推荐的选读书目中自由挑选几本喜爱的书籍阅读。 2、快乐写作阅读喜爱的图书后,在教师的指导下有计划的写作读书笔记、读书体会等,让学生的在阅读后良好的进行消化、吸收,真正达到读有所获、写有所进的目的,内容可以是优美片段摘抄、读后感受等。 3、品诗诵经经典的古诗文是中华文化的精华,是我国文学宝库中晶莹夺目的珍珠。它们文字凝练,韵律和谐,意蕴含蓄、深远。反复吟诵,不仅能充分领略古诗文的音乐之美,受到情绪的感染,人格的熏陶,还能有效活跃思维,激发学生的想象力。《课标》要求小学阶段学生背诵古诗文160篇,根据此数量要求,让学生自行选取规定数量的诗文熟读记诵后在设计好的表格中记录下来,作为考核的内容。 4、快乐展示 ①根据活动主题精心设计、制作手抄报、墙报、蓓蕾苑等,展示学生的读书成果。 ②镇教研室有计划的组织各种蓓蕾读书活动,各校根据学校实际自主开展系列读书活动。 ③学校或镇教研室有计划的组织进行读书笔记、手抄报、背诵古诗文等比赛活动。 ④学校或班级内自主组织阅读兴趣小组,定期进行阅读交流活动。四、考核办法(一)学校、教师方面(占总分的10%) 1、定期检评教师的阅读教学备课,从备课数量、备课质量等方面衡量。 2、通过座谈、问卷等方式调查了解教师的阅读课开课情况,从上课实效上衡量。 3、查看学校、班级蓓蕾读书工程活动档案材料,从蓓蕾读书活动开展的实效上衡量。(二)学生方面 1、根据每月制定的阅读计划进行检评,具体检评办法如下: ①背诵古诗文,从学生背诵古诗文记录表中任意抽取,检查学生背诵情况,从学生背诵诗文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衡量。 ②检查学生当月读书情况,从阅读效果上进行衡量。 ③查看读书笔记,从数量、质量两方面衡量。 ④查看学生的阅读成果,如手抄报等,从制作质量上衡量。以上所得成绩占总分的60%。 2、学期终了时,组织一次大型的蓓蕾读书考核,考核方式灵活多样,也可能是笔试,考核内容多为平时蓓蕾读书活动中的积累,同时也涉及一些拓展性的知识。考核所得成绩占总分的30%。 3、结果应用此活动最终结果纳入期终教师个人量化考核中。    蓓蕾读书具体内容 一、快乐阅读: 年级

推荐书目

要求: 本学期学生阅读书目根据学校实际藏书,从中选取部分优秀的书籍,由学校自主统一推荐给各年级。 1、每生每月从推荐书目中选取一本喜欢的书来读,要读完整、对文中的人物特点、写作方法、故事情节、精彩片段要细读,仔细领会。必读书目要精读。 2、对于推荐书目,教师要合理的在四个月中分配好,可以把全班分成四个小组,轮流读读书,做到循环阅读。要避免大量学生抢读某本书,造成人多读不完、读不精的现象。 3、教师要对学生的阅读进行指导,让学生懂得读书应读些什么,应从中学习什么。 各校选取好书目后,在表中填好,发给各班!  二、品诗诵经: 年级

古诗文积累数量

九月份

十月份

十一月份

十二月份

4首

8首

12首

18首

30首

34首

38首

44首

48首

53首

58首

64首

70首

76首

82首

88首

92首

99首

106首

113首

120首

127首

134首

142首

说明: 1、学生把自己会背诵的古诗文题目写在《我会背诵的古诗文目录》上,以备检查。 2、检查时被查学生会背诵的古诗文如果达不到当月规定的数量,给予班级扣分。 3、每次检查时,将对学生所背诵的全部古诗文进行抽查,不只抽查当月背诵的。 秋  实 白旄镇小学九月份蓓蕾读书计划 暑假过了,到了娃娃们开学的日子,这时,秋天也被娃娃们装在崭新的书包里,悄悄的背来了。秋是带着丰收、带着喜悦来的。看,田野里,庄稼逐渐成熟,一片丰收的景象。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对学生来说,也是读书颂诗的好时候。那就带着这份喜悦,手捧一本喜爱的书卷,尽情阅读吧! 一、快乐阅读 从推荐书目中选取一本书阅读,达到读书要求。 二、快乐写作: 年级

数量

读书笔记写作要求

二至六年级

8次

1、搜集关于描写秋天的优美片段2次。 2、所读图书读后感受6次。

要求: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高质量的完成读书笔记,书写要工整,体会要深刻。 三、品诗诵经:     根据古诗文积累数量要求进行背诵、记录。 四、快乐展示: 年级

展示内容

要求

一至六年级

每生做一次以“秋天”为主题的手抄报,各班在教室内做一次蓓蕾读书专栏。

教师指导到位,学生设计、制作精美,质量高。

五、实践活动      走进秋天的田野,观察感受秋天的天高气爽、庄稼的累累果实,绘一幅美丽的秋天图。要求使用美术专用纸,画面为学生亲眼看到的田野秋景。(二至六年级全体学生创作) 六、教师活动 教师对学生阅读内容进行指导,阅读备课3课时,推荐课、欣赏课、交流课各一课时。教师对阅读备课可以写一篇精案,其余两篇为简案。(提倡备电子教案) 国学精粹阅读月 白旄镇小学十月份蓓蕾读书计划 走进十月,你会发现有那么多的不同,它是火红的、温馨的、迷人的、也是醉人的......在这天高、云淡、风轻的季节里,校园里弥散着国学文化的脉脉书香,捧一本典籍,品国学精粹...... 一、快乐阅读 从推荐书目中选取一本未曾读过的书阅读,达到读书要求。 二、快乐写作: 年级

数量

读书笔记写作要求

二至六年级

8次

1、搜集关于读书方面的优美片段2次。 2、所读图书读后感受6次。

要求: 学生要在教师的指导下,高质量的完成读书笔记,书写要工整,体会要深刻。 三、品诗诵经:     根据古诗文积累数量安排学生背诵一些描写春天的诗歌、散文(优美片段)。 四、快乐展示: 年级

展示内容

要求

一至六年级

每生做一次以 “欢度国庆”为主题的手抄报。

教师指导到位,学生设计、制作精美,质量高。

五、读书活动 各校组织一次读书方面的比赛活动,活动内容自定,一定是对学生读书有促进的活动。 六、教师活动 1、教师对学生阅读内容进行指导,阅读备课3课时,推荐课、欣赏课、交流课各一课时。教师对阅读备课可以写一篇精案,其余两篇为简案。(提倡备电子教案) 2、各校自行组织举行语文教师阅读公开课。 “我爱读书”月 十一月份蓓蕾读书计划     图书室里陈列着好多好多的好书,每一本都散发着浓浓的书香气息,我真的好喜欢。到图书室借一本读一读,我仿佛走进了书中,和主人公一起去探险、去经历。----我爱读书! 一、快乐阅读 从推荐书目中选取一本未曾读过的书阅读,达到读书要求。 二、快乐写作: 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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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策划实施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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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对象

全校所有全日制学生。

二、活动内容

演讲内容必须紧扣通知主题,题目自定,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三、活动安排

(一)初选(X月18日前)。由各学院组织对参赛同学进行初赛选拔,稿件内容及演讲优秀者报送学校武装部。每学院最低报送1名、最多不超过3名。

(二)复选(X月21日—23日)。对学院报送作品,武装部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通过评选的作品将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三)决赛(X月24日—31日)。参加决赛同学按照抽签顺序进行演讲,比赛期间,评审组现场打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评出相应奖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只设个人奖。一等奖2名,二等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

五、活动要求

(一)本次活动正值我省举行“征兵宣传动员进校园”活动期间,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积极鼓励本学院同学参与活动。比赛获得一等奖同学将参加省组织的演讲比赛。

(二)演讲稿格式要求:A4纸规格;标题二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体,署名放于文尾,由学院、专业班级、姓名组成;行距为固定28磅,字距默认。

(三)进入复选同学的作品,纸质稿件交到学校武装部(大学生活动中心XX室),电子版稿件发送到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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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正式的私人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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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营业执照号注册号: 丙X(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商定,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借款额给乙方,丙X为乙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_________出借人民币_________,期限___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届满日为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的,顺延至节假日、休息日后的

第一个工作日,利息按实际占有天数计算。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___‰,从出资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体借款金额和借款时间以支付凭证为准。

第五条:乙方还款方式为:按月还息,每月____日为乙方的付息终结日。在每月____日至____日(含____日)期间借款的借款人需将

第一个月利息直接交给出借人;____日之后借款的借款人应在次月的____日之前(含____日)支付的

第一个利息。本金分期归还或到期后一次性归还,具体归还办法见还款计划书。

第六条:根据乙方之请求,丙X愿对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内如乙方未能足额将借款本金偿还甲方时,丙X保证将应付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偿付给甲方。

第七条:因乙方不履行还款义务,丙X为乙方代为偿还借款后,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所有债权转让给丙X,丙X即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丙X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所有合同权利。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办理公证,乙方承担公证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 借款交付后,配合丙X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丙X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按照约定向丙X支付担保服务费。

4、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乙方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单位的变迁等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及丙X。

6、乙方服从丙X的贷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X缴纳人民币______保证金。 十一条:丙X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对乙方的资信、资产状况进行调查。

2、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后,丙X成为乙方新的债权人,享有原债权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

3、受甲方委托对乙方使用借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催收,并对借款风险进行监控。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____日(含____日)之前支付利息,由丙X于____日内代为偿付(节假日顺延),同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X支付滞纳金。

2、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X向甲方垫款的,乙方应自丙X垫款之日起,向丙X支付垫款金额40%的违约金。若丙X垫付之后,乙方仍未偿还垫付款,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日千分之五向丙X支付滞纳金。丙X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发布乙方的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在借款期间,若借款人预留在公司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借款人取得联系,而借款人明知还款义务和期限却不主动和公司联系,也不按期还款,最终导致XX公司进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公司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5、在借款期间,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而导致公司采取相关措施的,除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出的全部费用外(包括律师费),乙方还应向公司支付 元的违约金。

6、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X缴纳保证金。在乙方按时付清本息后,丙X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若乙方发生上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则丙X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和滞纳金,且在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前违约金和滞纳金的情况下,丙X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8、若丙X违反上述

第七条约定,则丙X应赔偿甲方违约金,即每超过____日赔偿甲方人民币 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偿还借款的,除按照实际用款期间支付利息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丙X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声明条款

1、甲方、乙方已详细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乙方要求,丙X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乙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

2、甲方、乙方、丙X有权签署本合同。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丙X(签章)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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