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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通用2篇 规章制度的内容【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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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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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中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通过学习安全知识和进行安全技能训练,提高师生员工防范事故的能力和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能力。

安全教育以学生为重点,也要对校长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

二、小学阶段安全教育目标是:初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知道在学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识,掌握在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自护的简便方法,熟记急救电话和必备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辩安全与危险的能力。

三、对教职员工安全教育的目标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国家颁发的安全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掌握组织各类大型活动的安全知识、审批程序及处置突发事故的方法,具备分辩安全与危险的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各类安全知识和紧急状态下的自救自护的方法;掌握识别学生必理疾病和正确处置方法;认真履行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职责,学会运用法律保障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

尤其要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五、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类型学校及学生的年龄特点,渗透到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生活、节假日及各种大型活动中进行。同时,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特点,定期进行防火、防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盗、防溺水、防交通事故等的集中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演练,使师生员工掌握紧急状态下撤离、疏散的方法、技巧和自救自护方法。学校设安全教育课,教师要认真上好。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利用每年的“安全教育日”,进行安全宣传和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对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在开学后、期中、放假前进行三次。

六、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时,要十分注重对学生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心理障碍,防止因心理障碍而发生的自伤、自残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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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管理经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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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 负责公司研发合作及合作项目管理工作;

2. 协助组织和记录定期内外部会议;项目内部协调沟通、部门间工作衔接、协调部门间沟通;协助制定项目整体Timeline;并根据整体Timeline和各阶段行动计划,跟踪并管控项目进度;

3. 项目文件的管理和归档;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支出的统计和成本控制、合同管理等工作。项目预算、合同款、项目经理的资源分配;

4. 做好客户沟通、维护工作。

5. 调研和收集行业信息,为商务拓展提供情报资料;

任职要求:

1. 生物制药及其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制药企业研发合作及合作项目管理2年以上经验;

2. 工作积极向上,思路清晰,计划性强,认真负责,有抗压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对各部门的工作予以协调、与客户的协调、与商务板块的工作协调。

4. 具良好的情报搜集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5. 具有良好的英文水平,熟练操作project、excel、ppt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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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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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卫生和绿化的好与坏,直接代表着公司的形象的管理水平,必须时刻保持环境优雅和卫生清洁。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各部门室外卫生区由保卫科绘制“卫生区划分图”以书面形式统一划分;室内卫生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公司各个位置的厕所、洗刷、走廊、楼梯等公共地方,在单个部门内部的由相关部门负责清理,分布在二个部门以上公共位置的,由保卫科书面划分清理。

2、公司各部门分管的卫生、绿化区必须在早晨点名之前高标准、彻底清理完毕。任何部门不准在点名之后打扫卫生、洗涮茶具、浇花等。

3、负责清扫厕所和洗刷间的部门或车间,必须在点完名之后5分钟之内清扫完毕。

4、卫生清理标准:

(1)地面标准:无尘土、沙粒、纸屑,无污水、泥浆、痰迹等杂物。

(2)绿化区标准:无杂草、杂物、无落叶。

(3)窗户标准:玻璃光亮透明、无污点,窗台无灰尘,窗角无灰挂。

(4)墙壁标准:无蜘蛛、蟑螂;墙角无灰挂,墙壁无残痕、无污染等。

(5)室内物品标准:桌面整齐无杂物、无灰尘;日光灯无灰尘;卫生工具整齐地摆放在隐蔽位置;纸篓、报夹、椅子等物品摆放合理有序。

(6)水池、便池标准:无污垢、尿锈、无异味,水嘴、水阀不跑、冒、漏、滴。

5、清理卫生的用具、水桶、拖把等物品用完后要定位存放,具体定位规定如下:

(1)办公楼物品定位:拖把放在制作的拖把架上,并在用完之后放好,毛刷、水管及铁筋挂在洗刷间的墙上,水桶放在下水道口处,笤帚挂在各室部的门后墙上,大扫帚放在楼梯底处.

(2)各车间清洗厕所物品定位:拖把用完之后放在各车间的拖把架上,厕所用的水管放在各厕所一角墙上。

6、在打扫厕所、洗刷间及室外卫生时,必须注意:

(1)清擦厕所、洗刷间墙壁和隔板时用拧干水的半湿抹布,禁止直接用水冲洗(车间厕所除外),以免搞得到处是水渍。对于重点脏的部位,可用毛刷用力擦洗(如已干结的便渍、痰渍、污渍等)。厕所、洗刷间在清扫完毕前,必须用干拖把将地面的水渍拖干。

(2)打扫各办公楼内厕所、洗涮间内的卫生时,用洗涮干净的半湿拖把拖地(半湿拖把以拧干提着走10-15米不滴水为标准)。

(3)在洗涮间洗涮物品时,必须先将杂物倒入洗刷间设置的杂物桶内,严禁倒入水池,堵塞管道,洗涮完毕后,将水池部拭干净,并随手将水龙头关妥当,以不滴漏为准。

(4)到厕所便后,一定将便盆冲洗干净,然后把水龙头关好,以不滴漏为准。

(5)洗涮间、厕所内一切设施,人人有责爱护,谁损谁赔偿,如查不出损坏人,由当天清理负责人赔偿或负责修复。

(6)提倡使用卫生纸上厕所,禁止使用报纸等容易堵塞厕所和影响人身健康的纸张。

(7)负责打扫厕所和洗涮间的部门如发现管道堵塞、设施损坏,由负责清理部门立即组织疏通或维修。

(8)浇花时如将水洒到盆外应立即拖干,花卉平时须加强管理,使花卉枝叶茂盛,生机勃勃,直观有美感。花草摆放要量足、定位、严禁空缺,不得摆有影响美化布局和环境的花卉。

(9)分管室外卫生的部门,大面积用扫帚清扫,小面积特别是边角处用笤帚清扫,以保持地面卫生标准。剪草机剪过后的边角高草,必须剪完后12小时内用大剪刀清剪净。夏天7天左右、春秋15天左右连续不下雨,必须浇一次水,浇水时不得利用正常上班时间:窗户在风、雪、雨、雾天过后,要及时抹拭,保持标准要求。

(10)雪天,各部门首先清理本部门卫生区积雪,清理时,将积雪均匀地铺到绿化带内(以不压坏花木为标准)。清理完本部门积雪后,积极帮助其他部门清理,不得有偷懒现象。

7、违犯以上制度,每人每次给予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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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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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送学生车辆车型应当是客车。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来接送学生。

2、接送学生车辆必须办理接送学生车辆标识、标志方可营运。

3、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接送学生车辆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学要与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车辆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

5、每学期开学前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

6、小学每周要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交通安全违法驾驶员要强化教育。

7、小学每学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专题教育的次数不少于2次。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及不符合要求的车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8、对各类接送学生的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对学生家长租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区交巡警大队报告。

9、接送学生车辆应当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严禁超载。

10、要建立教师跟车制度。小学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师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监督司机的驾驶行为,发现超载、超速、疲劳驾车、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制止。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跟车记录。11、小学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需要包车的,必须到区文教体局和区交巡警大队请示、备案。外出集体活动所用车辆及驾驶员必须由区交巡警大队审查批准,方可使用。小学必须与租赁单位及所包车辆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包车严禁超员。

12、小学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接送学生车辆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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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办公室规章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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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是市委会领导下的参谋,办事的职能部门,是综合性的管理机构,承担着承上启下,沟通情况,内外联系,综合协调,人事管理等项任务。其主要职责有:

1、协助领导检查市委会机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指示、重要决定和各项条令的情况。

2、负责起草市委会半年、年度工作总结。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对下发的通知、通报、简报等文件的审核。

3、负责全委会及民革市委会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领导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记录及其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安排好领导参加的各种会议和纪念活动。

4、负责文书处理、文件打印、印鉴、行政介绍信、机要通信,电话的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要做好工作、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5、协助领导做好接待兄弟民革组织来阿考察访问工作,做好基层组织及外地来联系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本机关档案管理,图书资料管理及人事任免调进调出手续的办理。

7、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及单项经费的申请。

8、负责机关财务的管理、购置、保管。

9、负责机关卫生及安全保卫的管理。

10、协助领导处理信访、做好统战政策落实工作。

11、负责市委会大事记编写工作。

12、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管理。

13、完成市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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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厂卫生管理制度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卫生,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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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强环境卫生管理,不断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本乡实际,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3)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地填埋。

二、村委会五项制度

1、保洁员岗位职责制度

(1)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2)村口、村内、街巷要每一天清扫,实现垃圾日产日清。

(3)通村路口要经常持续清洁卫生。

(4)垃圾清扫实行“三定一集中”,即定时清扫,定点存放,定时拉运,集中处理。

2、家禽、牲畜圈养制度

(1)凡村社内的家禽、牲畜一律实行圈养,不得随意在街上乱蹿。

(2)家禽、牲畜粪便等,需要沤制有机肥料的要堆积到农户自己的田间地头或其他非公共场所,需要作为饲料、燃料储存的要堆积到自己院内或其它非公共场所,没有利用价值的要集中清运到垃圾填埋场。

(3)家禽、牲畜的垃圾不得堆积在通村路、村口、街巷等公共场所。

3、农户和各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门前和院内卫生达标职责制度

(1)农户主要负责门前职责区内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主要负责本单位门前职责区内和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3)农户和驻乡部门延伸机构、个体工商户、企业,每一天清扫的垃圾务必清运到指定的垃圾堆放池内,不得随意堆放。

(4)生产垃圾和建筑垃圾由垃圾产生的单位或农户负责自行清运到指定的填埋场。

4、农村环境卫生监督制度

(1)农村环境卫生管理要全民参与,农户负责自家门前职责区和自家院内垃圾每一天的清扫、清运。

(2)户与户之间,邻里之间要互相监督垃圾的清扫、清运。

(3)村委会负责对农户门前环境卫生的检查、督促。

(4)包村干部要不定期对职责村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5、农村环境卫生评比制度

(1)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每月对全村各个村社道,各户门前的卫生清洁状况进行检查。

(2)对检查结果进行排队,并对较好的进行表扬,对差的进行批评。

(3)对连续多次获得表扬的农户要进行流动红旗表扬。

(4)对检查状况实行一周一评比,一月一总评,评出先进,鞭策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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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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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电力施工

第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由专人、专库、专柜管理,毒口必须分别储存,用后归还原处,不准变动地方,绝对不允许无关人员打听储存地点、数量,保管人员有权不予回答。

第二条购进各种油料时要根据生产需要,数量不宜过大。油桶要密封,发现破裂、漏气、漏油要及时更换修理,修理后要将地下油清理干净。fla版权所有

第三条保管员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熟悉库内物资品种名称,物理化学性能及保管常识,避免自燃的火灾发生。

第四条在使用强酸、强碱及腐蚀性药品时,必须戴好防护物,只允许酸向水里倾入,禁忌反向。在使用易燃溶液前,必须事先检查火源和照明电源闸刀是否绝对安全,杜绝火种,保持室内通风、卫生,随时提高警惕,排除一切隐患。

第五条在使用毒品、剧毒化学物品时,要穿好防毒服、防毒罩、皮手套,做到室内通风,皮肤有破裂工作人员严禁操作,以免发生中毒。fla版权所有

第六条在从事毒品、剧毒操作时,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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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卫生所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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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条例适用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餐饮服务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食品用包装材料、容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等的生产、销售,使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

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除应当遵守外,还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协调、监督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管理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下辖政府及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察和考核。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各监督管理部门分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设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查处。

农、林、渔业行政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含加工,下同)环节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集贸市场和超市等市场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宾馆、酒店等餐饮服务场所内的食品生产行为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省人民政府依据工作需要,能够调整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食品生产销售者的一般职责)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当生产、销售、带给贴合安全要求的食品,并对其生产、销售、带给的食品承担职责。

第六条(食品消费者的权利与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推荐,有权检举、控告侵害食品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因购买、食用食品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不购买、不食用已经明知有毒、有害或不安全食品。

第七条(科学技术支持)政府鼓励和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鼓励和支持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规范。

第八条(宣传教育)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

学校、新闻媒体有义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社会参与)政府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个人参与维护食品安全。

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应当建立行业规范,开展诚信建设,实行行业自律。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发挥维护食品安全的作用,参与和协助zhèngfǔ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保障

第一节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条(标准体系)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体系,并对标准的实施状况进行跟踪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建立食品安全标准的查询平台。

第十一条(地方标准制定和修改程序)制定、修改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听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食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消费者意见。

第十二条(企业标准备案)企业生产没有国家和地方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报地级以上市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审查合格并准予备案的企业标准方可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条例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和地方标准实施前,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能够按照现行食品卫生标准、食品产品标准生产、销售食品。

第二节食品召回

第十三条(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及时召回其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承担召回的相关费用。

第十四条(主动召回)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发现其生产、销售的食品存在不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主动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并记录召回的具体状况,包括召回的数量、时光和地点等资料,并及时向原负责审批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五条(强制召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安全食品时,应当责令该不安全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者应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召回不安全食品,并及时向其报告召回的具体行动状况。

第十六条(召回行动的监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的监督,并向社会发布召回的有关信息。具体管理办法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节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第十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本地区实际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食品生产、销售者和餐饮服务者应当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通报)各级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含食用农产品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应当定期对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状况进行汇总分析,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通报。

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会同其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形势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地方政府应当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必要时发出食品安全预警或指引。

第十九条(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不得隐报、谎报、缓报。

收到报告的部门,确认属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在两个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对事故予以处理,防止事故危害进一步扩大,并立即向所在地政府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状况。

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的职责及时采取应急救援行动。

第二十一条(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的查处和职责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事故职责调查处理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职责调查,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外,还应当查明负有审查批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部门的职责。

第四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信息管理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各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和综合性信息的发布工作。

各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相关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告、分析和发布工作。

食品行业协会负责本行业内的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工作。

第二十三条(信息平台)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上发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第二十四条(信息通报、报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报送信息。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在向社会发布监督抽检结果前,应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和其他相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新闻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状况、重大活动或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和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应当由食品安全综合监督部门组织统一发布。

第二十六条(信息发布要求)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应当依法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信息发布资料)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资料包括:

(一)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价、预警和食品抽查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

(四)不安全食品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及查处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信息。

第三章食品生产、销售和餐饮服务

第一节食品生产

第二十八条(持证生产及其一般生产条件)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条件,依法取得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二十九条(按标准组织生产)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有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贴合国家或地方标准,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应当贴合经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

第三十条(食品生产管理体系)食品生产者应当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对食品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第三十一条(原料验收)食品生产者应建立原料进货验收制度。食品原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禁止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

第三十二条(生产记录)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生产档案,资料包括:

(一)食品原料进货验收记录,载明食品原料的名称、规格、批号、生产者、供货者、购货数量、购买日期、保质期和储藏或者保管条件要求;

(二)食品生产记录,载明投料状况、生产工艺参数和生产数量等;

(三)食品检验记录,载明食品及原料检验状况和相关检验数据;

(四)食品销售记录,载明食品销售对象、数量和日期;

(五)不合格食品处理记录,载明不合格食品的生产日期、数量、原因和处理措施。

生产档案应当保存至食品保质期满后两年,不得伪造生产档案。

第三十三条(出厂检验)食品生产者生产的每批食品务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不具备检验条件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

第三十四条(食品标识)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清晰,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使用涉及疾病治疗、诊断功能的用语。

委托生产的食品应当标明受委托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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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1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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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遵守公德

第一条:公司员工必须遵纪守法、做维护社会公德的模范,公司绝对不允许违背社会公德、作奸犯科的现象存在。

二、爱岗敬业

第一条:爱岗敬业:热爱生活、热爱自己的工作,勤奋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二条:尽职尽责:要求员工必须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公司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的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职责,对自己的失误勇于承担责任。

第三条:服从领导: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交代的工作要积极完成,与领导保持一致,把工作做好,不得与领导背道行事。

第四条:逐级上报:员工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特别情形下,不得越级汇报。

三、团结合作

第一条:员工之间要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要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二条: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三条:不搞小团体、小帮派,倡导同事之间密切和谐的关系。

第四条:不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破离间,说一些不利于公司员工团结的话。

第五条: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以积极包容的心态对待公司管理中的问题,主动提出改进性的建议和意见,已成熟的方法解决问题。

四、遵守纪律

第一条:下级服从上级是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应自觉服从领导的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擅自终止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二条: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三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的聊天、大声喧哗、吃零食、大声喧哗。

第四条:工作期间要专心工作、精神振作、紧张有序,不得在上班期间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办公区、公共区吸烟,不得看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杂志书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五、诚实自律

第一条: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的不正之风

第二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索取财物或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三条:不得挪用公司财务,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财务占为己有或转用他人。

六、安全保密

第一条:要随时随地的注意防火安全,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处理。每个员工都要熟知防火设施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二条:注意公司现金和贵重物品、财务的安全存放。

第三条: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招投标资料、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设计方案、营销方案、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和内容、公司资质等,均属公司机密,员工有保守机密的义务。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机密时,应由公司鉴定其实质。

七、仪表大方

第一条:员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

第二条:上班期间不能饮酒。

第三条:服装要求:男、女必须着黑色正装,例如:

男士: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

女士:白衬衫黑西裤黑色皮鞋

第四条:不准打口哨

八、环境要求

第一条:不得随地吐痰、丢纸屑、果皮、烟头

第二条:保持肃静,不要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聊天或随意制造噪音,接打手机尽量轻声细语,不得影响到其他人员工作。

第三条:保持自己工作区卫生干净整洁。

第四条:所使用品实行定位管理,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九、爱惜财务

第一:不浪费水、电、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第二: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品和公司各种设施,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在离开公司。

第三条:爱护公司财务,不得损坏公司财务,不得随意挪用公司财务。

十、BP(奖罚)制度

第一条: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等,根据事情的严重性对其进行10—200元不等的罚款。

第二条: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及绩效考核,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现金奖励或职位晋升。

十一、员工的离职管理

第一条:实习期间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二条: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第三条: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第四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第五条: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十二、员工请休假制度

第一条: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第二条: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第三条: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写请假条,由部门主管签字上交办公室。

第四条、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第五条: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第六条: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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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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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为维护员工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订定本准则。

2、凡本公司卫生事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准则行之。

3、本公司卫生事宜,除总务及生产单位(安全卫生委员会)负责外,全体人员,须一体确实遵行。

4、凡新进入员必须了解卫生的重要与应用的知识。

5、各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之垃圾、污垢或碎屑。

6、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7、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8、饮水必须清洁。

9、洗手间、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10、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11、凡可能寄生传染菌的原料,应于使用前施以适当的消毒。

12、凡可能产生有碍卫生的气体、尘灰、粉末之工作,应遵守下列规定:

13、凡处理有毒物或高热物体的工作或从事于有尘埃、粉末或有毒气体散布场所的工作,或暴露于有害光线中的工作等,须着用防护服装或器具者,应按其性质制备。

从事于前项工作人员,对于本公司设备的防护服装或器具,必须善用。

14、各工作场所的采光,应依下列的规定:

15、各工作场所的窗面及照明器具的透光部分,均须保持清洁,勿使有所掩蔽。

16、凡阶梯、升降机上下处及机械危险部分,均须有适度的光线。

17、各工作场所应保持适当的温度,温度之调整以暖气冷气或通风等方法行之。

18、各工作场所应充分使空气流通。

19、食堂及厨房之一切用具及环境,均须保持清洁卫生。

20、垃圾、污物、废弃物等的清除,必须合乎卫生的要求,放置于所规定的场所或箱子内,不得任意乱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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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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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

、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卷保管期限从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附表1的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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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司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卫生,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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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快我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村容村貌和环境卫生管理,促进生态村的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的管理规定和办法,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村设立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小组(简称管理队),负责本村的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 禁止在辖区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某政设施及树木上涂写,刻划或张贴各类宣传品,不准乱搭建、乱摆设、乱挂广告,有碍村容,违反者除责令清除外,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四条 禁止将建筑工地及其它作业场所产生的未处理的泥浆直接排入污水管,违者除责令改正外,并按镇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 禁止在辖区范围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和杂物,禁止从高处抛垃圾和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条 不准在村巷道、空旷地搭设摊档、堆放生产生活杂物,各户必须自备垃圾容器,但不准放在巷道里,生活垃圾倒在指定的垃圾桶里,违者除限期改正或清除外,并处于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配置的垃圾桶由各单位和住户协助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七条 分布在村内的垃圾箱、垃圾桶等,由管理队委托专业环境卫生单位管理和收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捡拾垃圾、废弃物,也不得自行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或接收场地。

第八条 村民住户要设置厕所,一定要做三级标准化粪池,不能直通,一经发现,除责令拆除外,并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第九条 禁止在辖区范围内放养禽畜,因放养而伤及他人的责令其养主负责赔偿一切费用。

第十条 辖区内所有单位、店铺、住户门前都实行“三包”,对在门前乱吐,乱丢,乱贴,乱摆等违章行为要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辖区内各种摊档必须维护周围环境的整治,不准将垃圾丢在地面,收某后要打扫好周围的地方,违者除责令改正外,并处罚款。

第十二条 辖内所有绿化设施人人有责保护。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准砍伐树木,花草,违者每棵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 严禁采摘公园,草坪,路旁上的花和树木;严禁在花坛,草坪,树木下堆放杂物,垃圾,摆卖东西,违者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在村内运输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洒落和泄漏。

第十五条 管理队工作人员,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沟渠等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蚊蝇蛆。

以上管理规定,由村委会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xx年 月 日公布之日起执行,希各村民住户共同遵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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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项目管理经理工作的基本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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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掌握公司项目的最新进度与时间安排,做好项目管理,协调公司内各相关部门与外部合作单位发挥协同合作,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优化项目工作流程与费用,提高各部门资讯交换与协做效率,降低时间成本与项目花费。

制订与更新公司项目的整体管理表,并做好项目风险管控与预警。

建立、维护与更新公司的知识管理流程及知识技术库。

制订、维护与更新所有相关流程管理文件。

处理其他领导交办事项。

任职要求:

工程、电机、电子、资讯科技、物理等相关专业,统招本科以上学历。

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其中至少三年直接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熟悉至少一种项目管理软件。

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IELTS 6.5或相当的英文检定成绩。。

具备良好的表达沟通专长,有优秀的协调组织能力。

6.具PMP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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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财务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财务,全文共 7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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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结合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

第四条 学校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 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财务的副校级领导协助校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校长对财务工作的领导职责:领导本校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第六条 学校单独设立计划财务处。计划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财务副校级领导的领导下,履行学校财务管理职责。

计划财务处的工作职责: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计划财务处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计划财务处是学校管理职能部门之一,财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与各个职能部门有着密切的联系。各个职能部门所发生的与价值有关的经济业务需要通过会计核算来反映和监督,会计核算上的部份原始资料要通过各个职能部门提供,而且计划财务处和各个职能部门均肩负着互相及时反馈信息的职责,因此计划财务处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

会计核算的组织形式:学校的会计工作集中在计划财务处。学校内部各部门对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根据需要作必要的汇总,定期将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送交学校财会部门,由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并据以编制记帐凭证,然后根据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登记总帐和明细帐,再定期编制会计报表。

第七条 学校计划财务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专职财会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财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任免或者撤换,应当由学校计划财务处会同有关部门办理。

第八条学校直属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所属行业的会计制度、规则准则,参照国家、省市、行业和学校相关规定和相应办法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

学校其他非独立法人单位或部门不得设置二级财务机构。财务确需开展单独核算的,由计划财务处委派会计人员。委派人员的编制、考核归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委派人员的工资、绩效和福利由学校承担,委派人员的相关经费在受派单位的成本费用、收益分配中考核并体现。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九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是学校年度内所要完成的事业计划和工作任务的货币表现,是学校日常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平衡、分级编制、责权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执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学校预算编制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收入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编制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二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审议通过后报财政部门,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方案再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经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高等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收入预算调整后,应相应调整支出预算。

第十四条 决算是指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地编制年度决算,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规范决算管理工作、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

1.财政教育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教育拨款。

2.财政科研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科研拨款。

3.财政其他拨款,即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本条上述拨款范围以外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

1.教育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向学生个人或者单位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考试考务费、培训费和其他教育事业收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教育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教育事业收入。

2.科研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过承接科研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化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等取得的收入。科研事业收入不包括按照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八条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十九条 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二十条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学校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学校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各项经营支出应当与其经营收入相配比。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校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实际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三条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四条 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二十六条 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七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学校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八条 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条 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用基金是指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二条 专用基金包括:

(一)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学校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二)学生奖助基金,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照事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用于学生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的资金。

(三)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其他专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照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第三十八条 学校对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不考虑残值。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可以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规范管理。

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动植物等,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照规定处理。

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资产交付使用和财务决算。

第四十一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学校通过外购、自行开发以及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应当合理计价,及时入账。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取得无形资产而发生的支出,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无形资产在其使用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对于使用期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办法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无形资产摊销不计入学校支出。

第四十三条 对外投资是指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

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程序。

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第四十四条 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十五条 学校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管理,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第九章 负债管理

第四十七条 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八条 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学校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各类款项。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学校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等款项。

应缴款项包括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五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和提供担保。具体审批办法由学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第十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学校应当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

第五十二条 成本核算是指按照相关核算对象和核算方法,对学校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和计算。

第五十三条 费用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而发生的当期资产耗费和损失。

第五十四条学校应当在支出管理基础上,将效益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计入当期费用;将效益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会计年度相关的支出,按照有关规定,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形式分期计入费用。

第五十五条 费用按照其用途归集,主要包括:教育费用、科研费用、管理费用、离退休费用和其他费用。

教育费用是指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科研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所承担的科研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学校为完成行政管理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校级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学校统一负担的工会经费、诉讼费、中介费、印花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等。

离退休费用是指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学校无法归属到本条上述费用中的其他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对附属单位的补助、上缴上级支出、财务费用、捐赠支出等。

第五十六条 学校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原则和标准合理分摊。

第五十七条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逐步细化成本核算,开展学校、院系和专业的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等核算工作。科研活动成本的核算应当细化到科研项目。

学校实行内部成本费用管理后,应当建立成本费用与相关支出的核对机制,以及成本费用分析报告制度。

第十一章 财务清算

第五十八条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五十九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条 学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学校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学校撤销的,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三)学校合并的,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学校分立的,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二章 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一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二条 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三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评价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四条 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科学设置财务分析指标,开展财务分析工作。

财务分析指标主要包括反映学校预算管理、财务风险管理、支出结构、财务发展能力等方面的指标(财务分析指标见附表)。

第十三章 财务监督

第六十五条 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算编制、财务报告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有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的管理情况;

(四)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程度;

(六)对违反财务规章制度的问题进行检查纠正。

第六十六条 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六十七条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六十八条 学校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学校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条 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报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布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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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保洁员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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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内外保洁员职责标准

一、每一天对楼内外清扫,楼道内、停车场、绿化带等,持续干净,定时清运楼内垃圾。

二、每日需对楼内信箱、标牌、墙面等公用部分进行保洁工作。

三、每日需对楼内消防箱、防盗门、天台等公用通道的外露管理进行保洁工作。

四、每月需对走道灯罩进行清洁工作,以持续干净整洁。

五、每次使用完保洁工具,器具应清洗干净,统一存放于指定地点,并及时补充或申领保洁工具。

六、定期对楼内外蚊虫、鼠害进行消杀,确保无“四害”。

七、对楼内外来访人员的可疑状况,及时与保安员联系。

八、每月需对竖井、井道、沟渠全面清洗一次,定期进行消杀。

九、完成保洁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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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车辆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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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状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状况用车务必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务必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状况,理解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状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车辆出车回到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务必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持续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状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职责或主要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职责或必须职责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状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推荐。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状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职责,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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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2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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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卫生管理网络

车间主任

车间专职管理卫生人

带班长

组长

员工

二、 岗位卫生职责及划分

1、岗位卫生职责

(1) 在上班工作期间对本岗位长期不用的报废物品全部干净地清除出去,对有用的东西按实际需要摆放好。

(2) 对本岗位需要的工具、物品、按车间平面图进行科学合理地布置摆放。

(3) 发现场地有物料散落要及时地清理并合理利用。

(4) 对设备上的灰尘油渍要定期清理,保证设备仪表见本色,清洁无油渍。

(5) 发现生产现场有跑、冒、滴、漏总量要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交措施,并及时把现场清理干净。

(6) 保持生产现场设备、工具、地面干净、整齐,并把这个好的生产环境交给下一班。

(7) 对本岗卫生眍范围内的厕所班班清理,不准有粪便堆积,堵塞外流。

(8) 对室外卫生区要做到道路干净、畅通、无积灰、积水、草坪内无杂物。

2、岗位卫生划分

1)、车间专职管理卫生人职责

(1)车间专职卫生人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卫生工作,协助车间主任

贯彻上级有关环境卫生指示和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制订车间卫生管理规定,并负责落实执行。

(3)组织对职工进行车间环境卫生和岗位卫生清洁意识教育。

(4)组织本车间卫生管理网络,充分实行责任到人。

(5)组织车间专职人员对车间卫生定期检查并考核。

2)、带班长卫职责

(1)组织职工学习环境卫生观念,贯彻执行公司、车间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教育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现场环境,营造文明、整洁的客观现场环 境。

(2)坚持班前讲卫生,班中检查卫生,班后总结卫生。

(3)负责组织本班卫生检查,发现设备油渍严重,地面不整洁,卫生死角,

物品摆放散乱,工器具乱放要及时加以指正,并及时清理和整理。

(4)对室外卫生区负责

(5)监督交接班各岗位卫生状况。

3)、组长卫生职责

(1)协助班长做好本组卫生工作,对本组卫生负责。

(2)交接班必须交接卫生情况,交班要为接班者创造好的环境卫生条件。

(3)严格执行车间各项卫生制度,对违反人员有权制止并指正。

(4)积极参加本班卫生检查活动,并提出合理意见。

4)、反应晶化岗:

二、三、四楼从西至东第八根柱子以西空间,车间西楼梯二楼至楼顶。反应晶化岗所有设备。

5)、供气岗:

(1)一楼至包装西墙处空间卫生

(2)车间西楼梯一楼至二楼楼梯卫生

(3)供气岗全部设备卫生。

6)、过滤岗:

(1)三楼、四楼从西至东第八根柱子至东墙根空间卫生

(2)二楼第二精液泵至料仓砖墙空间卫生

(3)车间东楼梯二楼至四楼楼梯卫生。

(4)过滤岗全部设备卫生

7)干燥岗:

(1)包装处东墙至热风炉空间卫生。

(2)二楼料仓地面卫生。

(3)干燥全部设备及铁楼梯卫生。

8)热风炉岗:

(1)热风炉处地面空间卫生。

(2)门外堆煤处和堆渣处地面卫生。

(3)热风炉全部设备卫生。

9)包装岗:

(1)包装处地面空间卫生。

(2)包装岗全部设备卫生。

三、考核办法

1、车间办公室每月对每班各岗位卫生情况进行三次抽查。

2、参加人员由车间主任、车间专职卫生人,带班主任、带班长、办事员组成。

3、抽查内容五项:地面卫生、设备卫生、物品摆放、工器具摆放、死角卫生。

4、每项1分,总分为五分。

5、月底按各班累计分评比出优、良、差。

6、对差的班组要提出批评并警告当班卫生第一责任人。

生产作业

一、交班

1、提前一小时向班长汇报本岗位情况。

2、认真填写本岗位的交班记录,主要包括:

(1)、本班产量、质量、生产技术指标情况。

(2)、设备使用、清理、检修情况。

(3)、安全情况。

(4)、工具、仪表、材料设施是否齐全。

(5)、车间或班组长指示。

3、清理环境、设备卫生,达到交班标准。

4、负责向接班者详细、认真、如实介绍本班生产情况及提出下个班注意事项,回答所提出的问题,经接班者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接班

1、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提前30分钟开班前会,听取班长布置生产任务及有关事项。

2、提前15分钟到岗位,对所有设备进行检查,认真了解生产状况及指标情况。

3、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如有问题当面提问,并与交班者协同处理,无问题后准许交班者离开岗位。

三、交接班制度:(八不交和八不接)

1、原始记录填写的不完整不交不接;

2、工器具不齐全不交不接;

3、地坪卫生不打扫不交不接;

4、设备维护保养不好不交不接;

5、隐患或事故在一定时间不处理不交不接;

6、岗位液量平衡控制的不好不交不接;

7、生产技术指标控制的不好不交不接;

8、交接班情况不清楚者不交不接。

四、现场管理

生产现场管理是企业为有效在实现其经营目标,对生产过程主要素包括人、机、料、法、环、能、信等进行合理的配置和优化组合,将他们有机结合达到一体化,通过生产过程的转换,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质量体格的、成本低的一种综合性管理。生产现场不但是出产品的地方,也是培养人才的场所,生产现场管

理要体现尊重人、关心人、发展人、帮助人的原则,生产现场管理的成果决定着市场竞争能力企业准确的经营目标要通过现场管理来实现,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可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控制成本,同时提高职工素质,减少无效劳动,避免浪费。

生产现场管理的主要任务:

(1) 要形成一支团结向上,精神面貌好、技术素质高、尊章守纪,战斗力强,职责分明的职工队伍,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必须以建设素质队伍为前提,以人为本,否则不能充分发挥生产现场管理的效果。

(2) 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现场环境。生产现场管理要营造文明,整洁的客观现场环境,要形成良好的现场人际关系。

(3) 要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肃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工艺控制和分析检验,保证产品合格,并持续改进产品质量。

(4) 要合理组织生产,把握生产节奏,减少生产波动,确保生产均衡。

(5) 研究物流规律,保证原材料供应确保生产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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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卫生清洁制度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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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清洁制度

导语:卫生清洁与生活息息相关,下面,小编整理了一些卫生清洁制度,欢迎阅读!

一、实行卫生责任区域清洁包干,以股室为卫生清扫单位,分地段包干清扫。各股室卫生清扫责任地段为:

1、各股室的室内清洁卫生,一律由本股室人员负责清扫。

2、办公公共场地的清扫,由楼层各股、队、室轮流值周清扫。

3、其它公共场所由办公室落实人员清扫。

二、清扫办法及要求

1、坚持每日清扫。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每早晨上班前必须搞好办公室清洁卫生。

2、坚持每周二、周五下午下班前半小时集中进行一次大扫除,任何人不得拒绝或变相逃避参加环卫清扫工作。

3、由各股室负责人组织本股室人员清扫。

4、清扫范围包括地板、门窗、桌椅、文件柜、阳台、花草等。

5、切实做到无卫生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所划区域无痰迹、纸屑、烟蒂,厕所天天冲洗,并做到全天保洁。

三、检查。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组成检查组,不定期地进行清洁卫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认真记录,每月公布一次,年底结合其他工作予以考核。

四、区级公共责任区的扫除。凡区上组织的创建等活动,任何人不得缺席,实行登记签到。凡无故不参加者,计旷工一次。

五、处理。区上或局机关组织的清洁卫生检查,如发现问题不合格的,一次扣股室目标分1分。股室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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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1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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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岗位卫生责任制

一、负责人职责:

1、 对本单位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和卫生档案,配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

2、 带领卫生管理组织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奖惩;

3、 对卫生设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卫生事件作出决策。

二、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 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的实施和具体指导,参加对岗位卫生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定期与不定期的考核、检查评比;

2、 完成经理/负责人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三、从业人员职责:

1、 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无积尘、无蛛网、地面无痰迹和污物,无卫生死角,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废弃物进入加盖的密封容器。

2、 微小气候、空气质量、噪声、通气、顾客用具和 设施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场内严禁吸烟,须有“禁止吸烟”的明显标志,不设烟灰缸,设有吸烟室(处)。

3、 采购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化妆品及顾客一次性卫生用品,设有消毒专间,配备

消毒柜、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床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换,常住旅客做到每周一换,理发美容用的毛巾与烫发、染发的毛巾分开分用,供应水果拼盘的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果制作间。

4、 烫发、染发场所设有机械通风装置,影剧院每场次间隔不少于30分钟,歌舞厅营业

时间严禁使用紫外线灯、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烟雾剂。

5、 从业人员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证上岗,保持经常性个人卫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穿戴整洁工作衣帽,进行面部美容、理发清面时应带口罩,美容前双手必须清洗消毒。

(二) 检查考核制度

1、 实行岗位卫生责任制度,经理/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搞好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工作;

2、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每天的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3、 卫生管理组织每周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对检查情况作好记载;

4、 有经理/负责人带领卫生管理组织每月开展一次卫生检查,并结合平时情况,对各岗位的卫生工作作出评价。

饭馆(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于明显位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清扫时应采用湿式作业。

三、供应的饮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有卫生防护设施,蓄水池容器内壁涂料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经常检查室内排风装置运行情况,确保室内空气流通,每人每小时新风量≥20m³。

五、旅店的餐厅必须与客房、厨房分开,有独立的建筑系统及合理的通道相连接。

六、餐厅内部装饰材料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七、茶具、饮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符合相关卫生安全要求。

八、各类(饭店)餐厅内必须设洗手间;在隐蔽地带设置相应数量的男女厕所。厕所采用水冲式,禁止设座式便桶,厕所内有单独排风系统。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十、有防蝇、防尘、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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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宿舍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卫生,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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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各部门、工地办公室的办公室、会议室、微机室、厕所、花坛、绿地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电风扇、空调上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厕所墙面、地面、便池清洁干净,无杂物、无异味;花坛、绿地内无杂草、杂物。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各部门负责日常保洁。

四、责任区卫生清理每周集中进行一次,日常保洁每月由办公室牵头进行卫生检查评比。

五、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评比工作,积极主动地搞好卫生清理,不得因卫生清理不达标而影响公司的整体评分。

六、卫生检查评比结果累计存档汇总,列入年终评先树优工作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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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酒店客房卫生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客房,卫生,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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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客房清扫作业管理

一、不同类型房间的清扫要求

二、不同类型房间清扫的先后顺序

(一)淡季时的清扫顺序

1、总台指示要尽快打扫的房间

2、门上挂有“请速打扫”(make up room Immediately)牌的房间。

3、走客户(check-out)。

4、“VIP”房。

5、其他住客房。

6、空房。

(二)旺季时的清扫顺序

1、空房。空房可以在几分钟内打扫完毕,以便尽快交由总台出租。

2、总台指示要尽快打扫的房间

3、走客房间(check-out)。

4、门上挂有“请速打扫”(make up room Immediately)牌的房间。

5、重要客人(VIP)的房间。

6、其他住客房间。

三、客房清扫的一般原则和卫生标准

(一)客房清扫的一般原则

1、从上到下。

2、从里到外。

3、先铺后抹。

4、环形清理。

5、干湿分开。

(二)房间清洁卫生标准

1、眼看到的地方无污迹。

2、手摸到的地方无灰尘。

3、设备用品无病毒。

4、空气清新无异味。

5、房间卫生达“十无”。

四、客房清洁剂的种类及使用范围

(一)按清洁剂的化学性质划分

1、酸性清洁剂

2、碱性清洁剂

3、中性清洁剂

(二)按用途划分

1、多功能清洁剂

2、三缸清洁剂

3、玻璃清洁剂

4、金属抛光剂

5、家具蜡

6、空气清新剂

7、杀虫剂

五、客房清扫时的注意事项

1、“Housekeeping”,同时要注意敲门的声音大小适中,不可过急,力度过大。

2、整理房间时,要将房门开着。

3、不得在客房内呼烟、吃东西、看报刊杂志(特别是客人的书刊)

4、不得使用客房内设施

5、清理卫生间时,应专备一条脚垫。

6、清洁客房用的抹布应分开使用

7、注意做好房间检查工作

8、不能随便处理房内“垃圾”

9、浴帘要通风透气

10、电镀部位要完全擦干

11、不得将撤换下来的脏布草当抹布使用

12、拖鞋应摆放在床头柜下

13、谋取心内物品的摆放,要注意将商标面对客人

14、损坏客人的物品时

15、离开房间,应要求服务员打开房内照明灯

酒店客房保洁工作流程

1.推服务车到客人房间外,不要正对着门口,也不要放在走廊正中央.

2.先按门铃并报出自己的部门,如HOUSEKEEPING,MAY I COME IN?如果没有回应,敲门三下,给客人以充分的回应时间.如无回应,用钥匙打开门,进入房间.

3.进入房间后,可以先看床尾,一般如果客人在睡觉,是可以看到客人的脚部,同时要听浴室是否有水声.确定没有客人.

4.回到门外在报表上记录下进房时间.

5.再次进入房间,拉开窗帘,打开所有的灯,并收集房间和浴室的垃圾,和用过的布草,放回到服务车上,并把用过的客用品和布草在报表上做记录.

6.进入房间并带上需要补充的客用品及布草和抹尘工具,做床以及对房间进行抹尘,同时检查所有的设施和补充客用品.

7.然后,同上打扫浴室.

8.最后对房间再检查一遍,看有无遗漏,最后吸尘.

9.吸尘结束后,关闭房间所有设施,客人正在使用的除外,关闭房门.

10.在报表上记录下出房时间,和房间的设施问题,并通知主管.

1、放置清洁设备和用具

2、开灯,更换烧坏或丢失的灯泡

3、检查电视、遥控。清洁完毕应关掉,以免客人回来产生误解

4、拉开窗帘,检查窗帘杆和窗帘,如果有损坏,记入任务单,主管安排工程部进行维修

5、清洁玻璃和窗台

6、清除客房送餐服务用具,送至房门外面,确保没有客人的物品。清洁完毕后,如果送餐用具没有取走,送到指定地点或者通知送餐服务员取回餐具。不能搁置在走廊。

7、取下床上的织物制品,使床通风。

1) 取走客人的衣服,整齐防在椅子上

2)戴上乳胶手套,保护自己免于接触床上的任何液体

3)把床罩、毯子、枕头放在椅子上

4)取下床单和枕套,放在浴室外面

5)把床垫任何受污和损坏情况告诉主管

6)检查是否有遗留用品,按规定处理

8、将浴室和卧室的用过的织物制品取走

9、取走用过的6小件,在延住房中,留下用过的肥皂,再放一块新的。取走玻璃杯的时候,检查客人是否有药等东西在杯中

10、收拾空烟缸和垃圾

11、清除垃圾

12、遵循血液携带病菌和安全操作程序

1)取用过的织物要抓住顶端,否则可能被针状物扎破

2)观察毛圈织物是否有血迹和体液,只能带手套取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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