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九一八事变时间点(20篇)

浏览

6136

范文

327

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960 字

+ 加入清单

当我还是懵懂无知幼儿的时候,我的母亲指着墙上彩色的地图对我说:这是中国地图,我们的祖国就像一只昂首高歌的雄鸡,我们就住在靠近雄鸡心脏的地方。上小学了,老师第一天就教了我两个字,让我们永远难忘。这两个字,只有笔直的横竖和刚劲有力的一点——中国!音乐课上,我学会的第一首歌是《义勇军进行曲》,老师说:这是我们的国歌,它激越,高昂,引导我们奋勇向前。我光荣地加入了少先队,辅导员老师为我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语重心长地告诫我: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烈士的鲜血把她染红。上中学了,我更深刻地了解了我的祖国。我的祖国啊,她地大物博,风光秀美,孕育了瑰丽的传统文化,大漠收残阳,明月醉荷花,广袤土地上多少璀璨的文明还在熠熠闪烁;她大河奔腾,浩荡的洪流冲过历史翻卷的漩涡,激流勇进,洗刷百年的污浊;她高山巍峨,雄伟的山峰俯瞰历史的风狂雨落,坚实的脊背顶住了亿万年的沧桑与从容不迫。我爱你,中国!

现在,我站在了三尺讲台前,我是一名人民教师,担负着将爱国传统传承下去的重任。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我会告诉你,亲爱的孩子,爱国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热爱祖国的山河,热爱民族的历史,关心祖国的命运,建设祖国的未来。我还会大声地告诉你,亲爱的孩子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爱国,应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首先,我们要树立爱国主义情感,爱国就是爱身边的父老乡亲,爱身边的朋友同学,爱身边的大街小巷。爱国不是用语言,而是用行动!其次,认真学习知识本领是我们爱国的最现实体现,我曾经在一部电视剧中听到一句话:枪就是战士的生命。那么同样的,今天我要告诉你们一句话:作为一个学生,书本就是你们的生命。我想说的是作为学生,学习是第一要务,学习才是你们现在应该做的事情。“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同学们,好好珍惜你们现在的学习时光吧。因为这是宝贵的,这将是你们一生的财富。最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是我们爱国的最真实反应。呵护好我们美丽的校园,做文明学生,做德雅好青年,做书香少年.....

有一份爱,在心灵间常驻;有一片情,在风雨中无阻;有一种誓言,铭记的是永远;有一腔热情,沸腾的是希冀;有一种自豪,叫向世界致敬;有一种骄傲,是为中国喝彩。

此时,千言万语道不尽,于是,只剩下一句深情的话语不断地在我心底咏叹着;“我爱你,中国!”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上班时间睡觉检讨书

范文类型:检讨书,全文共 645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领导:

本人由于上班时间睡觉,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为此作出检讨:

由于前一天晚上严重失眠,导致白天上班的时候瞌睡不断,虽然我已经喝了3杯浓咖啡和一杯浓茶,并且不断的告诫自己上班的时候是工作时间,是为公司做事的时间,是实现自我价值和努力奋斗的时候,可是最后还是没有抵抗住瞌睡虫的侵犯,没有坚持住,一不小心睡着了。

上班时间睡觉是一件非常恶劣的事情,这不单单是对公司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和同事们的不尊重。无论之前有多么充分的理由,上班时间睡觉都是不可原谅的错误!这不单单导致自己白天的工作无法完成,也让同事们无法集中精力去工作,同时也是对公司形象的严重破坏。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只觉得羞愧的无地自容,我没办法原谅我自己,没办法去面对一直对我关爱有加的领导,没办法去面对哪些一直照顾关心我的同事!

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这归根结底是自己思想里不够重视自己的工作,没有把工作作为自己份内的事情,没有认真的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如果真的做事严谨认真,是不会犯这样严重而不可饶恕的错误的!我非常感谢领导可以给我一个自我反省和自我批评的机会,让我可以从新认识自我,让我可以去努力的工作,让我可以去为自己的理想再去奋斗,让我可以为公司做出更多的努力和贡献。

经过这次的事情,我进行的深刻的自我批评,并且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以后一定认真勤恳的工作,为公司尽自己最大的一份力量,请大家给我一次机会,再相信我一次,也请大家监督和帮助我。我相信我以后一定可以做好,请领导很同事们观察。

检讨人:

X年XX月X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2024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_开题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69 字

+ 加入清单

2019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

古典文学中常见论文这个词,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为论文。以下就是由编为您提供的研究生开题报告时间。

1、文献综述做得不够,特别是没有综述出与这个研究相关的文献,拿其他文字来充数是不对的。

千万不要这样。我们认为,你在开题的当口上,已经对希望进行的研究有了相当的了解。如果你文献还处于一穷二白的状况,这次开题就是白费。我估计,1、2年之后,这样没有作出恰当文献综述的报告,将不会被同意参加开题。

2、文献综述主要是对所要研究的领域切实了解。没有了解,是无法开题的。

因此,有两个内容必须得到。第一,在你所希望进行的工作方面,前人已经进行到什么状况。没有这种状况的报告,无法看到你的研究到底有什么价值。第二,前人工作的方法到底有哪些?这些方法的适用情况如何?两个问题如果都做好了,你立刻可以知道你应该做些什么,也知道该怎么做了。所以,文献综述对你的论文开题非常非常重要。在文献综述中不应该简单地陈述,还应该评价和从中找到问题。

3、文献综述中引用的文献,和后附文献列表应该具有对应关系。没有对应关系,需要尽快补充。

但现在的文献综述,基本上都没有出处。而后面附加的文献列表,无法确认到底你是怎么使用的。为此,从明年开始,文献综述应该直接与后附文献列表相互对应。哪里引用,哪里注释。良好的习惯将对科研具有易化作用。也将杜绝乱写文献表的习惯。

4、胡乱写研究方法,以为方法多多益善。这种想法早已过时了。

许多同学以为,研究方法写得越多,越说明他的研究有学术性。其实,这种看法恰恰相反。因为有经验的研究者都知道,任何一种方法,如果能真正恰当地运用,都会获取大量的资料。而对这些资料的加工,需要很多时间。所以,一个论文既有问卷法又有访谈法还有观察法还有测量法。。。。我们立刻可以知道,这位作者根本就没有研究方法的基本训练。因此,在论文撰写中,要切忌抓住一种方法,把这个方法的来龙去脉写清。你到底用的是最经典的方法,还是被改造的方法?是谁改造的方法?改造在哪里?你的方法改造又在哪里?这些信息能帮助老师了解你的研究会如何进行,也能给你提供最恰当的建议。

5、论文的结构不合理,大量内容聚焦在没有创新的部分,这会导致你的工作受到忽视。

如果不是哲学性的研究、不是经验性的研究,而是采用量化或质的方法进行研究,那一旦你讲清自己所使用的方法,读者已经知道或大致了解了你的论文会采取怎样的结构方式。北京师范大学现在要求的开题格式中,有论文的大致目录这一栏。显然,这是受到早期科研的那种哲学研究或低级经验研究范式的影响。对此我们不予置评。我们希望的是,大家能把研究的主题、方法讲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不写文章的结构也没有关系。在文章结构方面,不希望大家将六分之五用于文献分析,然后用最后一章,“做一点实证”。你的研究就是你的实证,就是你采用质的方法或量化方法所收集到的数据,就是对这些数据进行的加工和分析,就是解决数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或建构起观念结构的理论。所以,认真对待你自己的研究,这才是对自己负责。

6、有一种方法叫“文献法”吗?有。但你做的可能仅仅是文献综述。

许多人写一种奇怪的方法,叫“文献法”。我常常问他们,这个方法的英文是什么?他们说叫“literature review”。好。这个词汇现在的翻译是文献综述,它是所有研究的基础。没有人在写论文时可以不文献综述。那么,写所谓的“文献法”就毫无意义。之所以很多人这么写,是因为他们沿袭了粉碎四人帮前后,中国教育领域刚刚开始发展时的那种论文构造方式。当时我们对国际学术的发展并不清楚,采用这样比较古典的叫法无可厚非。但现在不同。中国已经和国际学术领域并轨,再出现所谓的文献法,就显得着实可笑了。

当然,严格的讲,也的确存在一种文献法。这种方法来自于档案学、历史学、信息科学、语言学。它的主要研究技术是对文献进行技术性分析。如统计词频。或者,对语言结构、段落结构等进行研究。但这些方法显然需要深入地阐述其具体过程。如果你用的是这种文献法,那请详述如何进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汇编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626 字

+ 加入清单

“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诚信〃维权,我的责任”。

前几年中国大地上流行着这样一首歌,歌中写到:“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经披露说,那英唱的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而今天正是所有消费者扬眉吐气的日子!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漂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臶。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增强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诚信和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诚者无疆,信者无畏。《水浒传》里有个经常冒充黑旋风李逵打劫的李鬼,如今已经成了假冒伪劣的代名词。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李鬼”确实不少:“板蓝根”能成“娃娃参”,“白醋”能成“青霉素”……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草,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长出的不是草而是萝卜缨子!李鬼们的粉墨登场一方面是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不讲诚信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我们明显的感觉到作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我们同样不得不承认,这依然是一次艰难的长途跋涉。抬起头,目标总是离我们越来越近,而脚下的路却依然泥泞。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632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就是金钱,时间就是生命,也是最容易被浪费的资源。作为一名中层管理者总觉得时间不够用,整天被一些琐碎的事情缠身,一天下来却是该做的没做。究其原因,应是没有能对时间进行有效的管理。要成为一名高效的管理者,就应是对时间有科学有效的管理。高效管理者的时间管理并非是对时间这一资源进行管理,而是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通过提高管理者的时间使用效率,减少浪费,从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通过学习使我了解到时间管理的意义、重要性和对管理者自身进行管理的一些基本方法。

1、掌握工作的关键。高效不同层次的管理者尽管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不尽相同,但管理活动却是一致的,可简单归结为三个掌握,即掌握关键工作,掌握关键人物,掌握关键活动。高效发展目标能否实现的重点不在于每个环节、每个步骤,而在于制约性因素。制约性因素往往体现在关键工作,关键人物和关键活动上,抓住了这三个关键,高效管理者也就解决了制约性因素。所谓“大智有所不虑,大巧有所不为”之所以成为大智大巧者,在于能够扬其长而避其短。高效管理者无论职位、社会地位、学术水平高低,都是普通劳动者,不可能是全能的,也不需要面面俱到,因此,只要掌握了关键也就抓住了时间管理的要诀。具体地说,出现重要而且紧急的事情时,高效管理者应首先进行处理,但要避免成为工作常规,应保证高效管理者的大部分时间花在重要而不紧急的事情上。高效管理者专注于处理重要的事情说明抓住了影响整个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工作全局,主要精力放在不紧急的事情上则意味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2、简化工作程序。工作流程越简化,越不容易出问题,执行部门及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会越加细致,执行效果越好。同时,简化程序有利于解决高效中出现的“文山会海”现象,不该发的文不发,不该开的会不开,提高行文和会议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就开会而言,会前必须明确会议的目的,是分享信息、辩论还是决策,决策性的会议材料应该在会前几天分发参会者,让参会者能尽早熟悉会议内容并有足够的考虑时间,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速度,避免会议流于形式,避免将会议时间浪费在泛泛而谈上却做不出任何科学决策。

3、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应该做好每天、每周、每月以及每年的工作计划,列出每一时间单位内应该完成的工作,排出优先次序,突出重点并确认完成时间,并适当安排“不被干扰”的时间。高效管理者常常需要整块的时间去思考一些重要决策或完成重要的任务,在进行这些任务的过程中,不能被外界打断,否则重新进入深度思考与完全工作状态往往需要更长的时间。高效管理者集中时间不受干扰地处理一些重大事项而把其他事情都推到一边,可能会给本部门甚至整个企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麻烦,但如果能有足够必要的时间,不受任何人任何事干扰地思考或者从事对整个部门甚至整个高效至关重要的工作,那么这些可能的麻烦将是微不足道的。

4、合理授权。任何一位高效管理者都不可能独自完成本部门乃至整个高效的所有工作,也不可能独自对所有的事情做出科学决策,因此将一些事情指派或授权给别人,让其他人对工作进行分担,是提高时间使用效率的有效方式之一。列出工作中所有可以授权的事项,并授权于适当的人来决策和执行,会提高整个企业的工作效率。高效管理者的授权必须充分,同时必须重视监督和检验,保证被授权者的行为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授权过程中,管理者应避免出现把别人当成自己提高效率多做事的资源或者障碍、干扰者的倾向,否则可能会出现控制他人的欲望,倾向于让被授权人按照要求做事,或者让“他们”不要妨碍“我们”做事。从而使授权行为适得其反。在授权中必须要克服“办事拖延”的鄙习,推行“限时办事制”。办事拖延是浪费时间的重要原因之一,实际工作中,工作任务的完成时间往往都会超出预期。因此,严格规定每一件事情的完成期限,并要求被授权者在限定时间内报告处理结果,授权效果会更为有效。

我想我必须把时间管理运用到人生中,工作、学习、生活等各个方面,让我工作更有绩效,使学习时间更充裕,把生活变得更丰富多彩。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47 字

+ 加入清单

什么是时间?一种科学的解释,时间是人类用以描述物质运动过程,或事件发生过程的一个参数。时间的脚步匆匆,永远不会受外界影响,因外界的变化而停止。时间永恒存在,但人的生命是有限的,用于工作的时间更加有限,大概也就四五十年,因人而异。我们不能控制生命的长度,但却可以把握生命的宽度,或者说质量。如何在有限的生命里,使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为实现理想,而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呢?学习一下时间管理,你一定会从中得到启发和答案。

时间管理,就是一系列的选择,用什么时间来完成什么事情的选择题。时间管理,管理的不是时间本身,而是对个人生活方式和习惯的管理,它最根本的要素是,要事第一。所谓要事,就是每个人认为重要的事情,譬如关心照顾家人,为自己的爱车做一次保养,或者是同事讨论一个流程优化的方案等等。如果把人生比作一个容器,要事是大石头,琐事比作小石子的话,该如何操作,才能把这些大石头和小石子都装进容器呢?也许有些人会把小石子首先倒入容器,然后再放入大石头,但是发现大石头很难全部都放进去了。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没有做,生命就结束了,这怎么行,一定要把这些大石头也都放进去才行。但是到底该如何放置,才能全部都放进去呢?答案是,先把大石头都放入容器,然后再把小石子倒入,小石子会顺着大石头的缝隙,填满整个容器,空间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这就是要是第一,无论生命中的每个阶段,还是每一天,我们都应该先去做最重要和最该做的事情,只有如此,我们的生命质量才能达到最高。

什么是要事,这个因人而异,因为每有人的理想不同,目标也不同。要事,是个人认为有价值,符合使命和价值观,对理想和目标的达成有意义的事情。要事的完成,能够极大地支持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这就是要事。要做好时间管理,首先要有明确的目标和规划,才能确定哪些是重要和紧急的事情,然后把事情分配到,时间管理的四个象限中去。

时间管理四象限,是时间管理的有效工具之一。根据事情的重要程度和紧急程度,将工作任务划分为四个象限,即重要紧急、重要不紧急、不重要紧急和不重要不紧急。重要紧急的事情,无疑是首先要完成的事情,但是重要不紧急,即第二象限的快速及时完成,能有效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而第三象限,即不重要却紧急的事情,会干扰第一象限和第二象限工作的进行,所以应该懂得sayno,提高个人抗干扰的能力,通过流程来规范共性的问题,来减少第三象限的事情。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当然要尽量少花时间去做,譬如打游戏、和同事闲聊、看韩剧等,可以合理的分配时间到第四象限,来调剂我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其更加有滋有味。第二象限事情的有效完成,可以减少第一象限的事情,那么,第二象限中到底是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呢?

学习充电、健身锻炼、建立人脉等等,总而言之,就是能有效促使计划达成的工作任务,就是第二象限要做的事情。凡是高效能的人士,都活在第二象限。高效能的人会花65—80%的时间在第二象限,而重要紧急的事情,只占用他们10—15%的时间,15—20%的时间在处理不重要但紧急的事情,而不重要不紧急的事情占不到5%。如果你长时间停留在第一象限,或者说处理重要紧急时间的事情过多,那么你将会感觉非常疲惫,甚至崩溃。所以,我们应该学会多安排时间做第二象限的事情,来避免重要事情变得越来越紧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就餐时间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60 字

+ 加入清单

一、为维护公司家属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公司家属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武装保卫部治安办公室(以下简称“治安办”)负责公司家属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

三、进入家属区的车辆必须严格遵守家属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家属区门口刷卡进出,并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费。白天(8时——20时)停放费3元;夜间(20时——次日8时)停车费5元;公司职工办理月卡停车费用50——80元,公司外人员办理月卡停车费100——120元,月卡只限本车使用。

五、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家属区。

六、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家属区进出车路口。停放车辆,要注意行人,小孩玩耍的意外,保持车辆前后左右的距离以防碰撞。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七、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治安办工作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八、严禁车主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家属区内,进入家属区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九、车辆带货驶出家属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治安办办理放行手续,方可驶出。

十、不得在家属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十一、车辆进入家属区不得鸣笛,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爱惜公物,不得损坏车辆进入管理系统和小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十二、车主停车出入卡遗失,要立即到治安办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三、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治安办工作人员执行公务。

十四、治安办仅提供家属区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治安办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治安办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十五、本规定由武装保卫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关于2024年冬令时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

致:各委托送检单位

我司自20xx年10月10日起公司全体人员工作日的作息时间调整为冬令时作息时间。

◆ 具体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请您根据需要调整送检时间,如您需在我单位下班时间送检,请提前联系客户服务部人员,方便我部安排人员受理。

◆ 周六、周日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如您需在周六、日委托送检的,请联系当天值班人员;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客服电话:(传真)

xx市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小学生国旗下讲话稿珍惜时间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学生,全文共 441 字

+ 加入清单

祖国在我心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祖国在我心中》。

蓝天下,迎着初升的晨曦,我们在这里举行庄严而隆重的升国旗仪式。再过几天就是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2周年纪念日。我们祖国走过了58个年头的辉煌道路,回顾历史,每一个中国人都会为此感到骄傲与自豪。滔滔的长江,滚滚的黄河,连绵不断的山脉,都属于我们伟大的祖国。祖国的山川雄奇,祖国的河水秀逸,祖国的胸怀无比广阔。

曾经,当侵略者的铁蹄践踏我们美丽山河的时候,每一个有良知的中国人脸上流着泪,心中淌着血。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祖国,他们在黑暗中摸索,在屈辱中抗争。

千千万万的赤子,撑起了我们民族的脊梁,祖国的希望。正是他们用满腔的热血,谱写了无愧于时代的《义勇军进行曲》,才使得我们今天的共和国国歌响彻神州,气势磅礴,雄壮嘹亮。

国旗,在新世纪升起;国歌,在新世纪奏响。祖国正走向繁荣昌盛、前途一片光明。

祖国需要我们,世纪需要我们,未来需要我们。让我们沐浴着五彩的晨光,伴着鲜艳的国旗,更加努力地学习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时间管理个人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88 字

+ 加入清单

爱默生曾说过:“一心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的人,整个世界都为他让路!”这句话在我心中引起了很深的思考,人生不过短短数十年,想要活得有意义,就必须有一个远大的目标,在目标实施的过程中,要不怕困难,敢于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奋斗。

接着,谈到如何管理时间。通常管理时间的办法有:艾维.利时间管理法、日程表时间管理法、abc象限法、2/8时间管理法、柏金森定律、生理节奏法等。其中abc象限管理法是我比较赞同的,它根据事情的价值及紧迫性,将时间分为四种:一是重要而紧迫的,二是重要而不紧迫的,三是紧迫不重要的,四是不紧迫不重要的。如何将时间在这四种事情之间合理安排便是时间管理。显然,重要又紧迫的事情是需要立刻做的,不紧迫也不重要的事情可以稍微放下,但对重要而不紧迫的事情如何安排,确实是要慎重考虑的。我们应该明确什么事情是重要的,什么事情是紧迫的。评价一件事情是否重要和目标的联系程度有关,如果联系紧密则重要,如果没有很大联系则不重要。人的发展是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行的,如果每天都能把握重点,将重要的事情做好,那么,其事业必能成功,但只做紧迫事情而忽略了重要事情,将可能出现南辕北辙、事倍功半的情况。

在充分理解时间管理的办法后,就是实施了,实施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在好的计划没有实施也是空谈。在日常时间管理计划中可以将一件事情分段管理,设定完成期限,在每完成一段时间时给自己一个奖励,不断给自己动力,使自己坚持下来。另外,在实施过程中也要排除他人的干扰,不让别人浪费自己的时间,并善用省时工具,提高利用时间的效率。

最后,老师进行了总结。实行有效的时间管理,要确定目标,安排进度,反复练习,持之以恒;概括为16个字:珍惜、记录、诊断、分配、计划、节约、抓住、核算。最终达到管理时间把握人生。结束了一个多小时的讲座,我们也深信,今后在时间管理方面,能更好地安排和管理时间,提高自己的工作与生活质量!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上班时间调整通知

范文类型:通知,全文共 283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合作伙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总经办研究决定,从20xx年1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冬令时上下班时间,具体调整如下:

公司冬季作息时间安排

上午上班时间:8:30-12:00

中午午休时间:12:00-13:30(注:由原来的两小时变更为一个半小时)

下午上班时间:13:30-17:30

追求极致,永不妥协!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岗位技能水平,高效服务用户,20xx年11月1日到12月31日每周六上午9:00—12:00,全体事业伙伴将参加封闭式培训!我们的目标是:学习互联网营销思维,打造互联网一流企业!

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31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初中生珍惜时间的心得体会6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576 字

+ 加入清单

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了不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和悔恨,不让自己的父母而为此伤心,那么就请为自己的父母送上一句简单的温馨祝福吧!

其实孝无处不在,孝就在我们身边。

孟武伯像孔子请教什么是孝。孔子说:“对父母要特别为他们的疾病担忧。”那么,这种孝在我们身边又有多少呢?

说道“孝”,我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一个伟大而又熟悉的身影“我的妈妈”。前不久,姥姥因气管炎住院了,姥爷在家又感冒了。妈妈每天安顿好家里以后,就去医院和舅舅姨妈们轮流照顾姥姥,在家还要照顾姥爷。回到家,还有买菜给我们做饭。那天晚上,我看见妈妈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叹气。此刻的我,能为妈妈做些什么呢?这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孝心,但这是一个女儿对生病的父母的孝。姥姥出院以后,妈妈还是不放心姥姥的病情,每天都去看望姥姥。妈妈的孝心深深的感动了我,同时我也明白一个道理:孝顺父母是一种永不磨灭的幸福和感动!

何为孝?

孝,是在父母口渴时,递上一杯清香的绿茶;孝,是在父母疲惫时,帮他们放松放松;孝,是在父母饥饿时,做上一桌可口的饭菜……年少轻狂的我们,只要听父母的话,不把他们的教诲看作唠叨,不让他们受伤,就是给父母最好的孝。

孟子说过,“只要人人各自亲爱自己的双亲,尊敬自己的长辈,天下就太平了。”

孝,无处不在,孝就在我们身边。朋友们,世界需要更多的孝心,更多的关怀,行动起来吧!孝敬长辈,从现在做起……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初中国旗下珍惜时间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初中,全文共 777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上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南方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家著名的企业公开招聘管理人才,在应聘者当中,不乏有高学历者,有曾经从事过管理工作的人,也有口才非常出众的公关人员。但最后负责招聘的老总却选中了一位在走廊上随手捡起一张废纸的竞聘者。后来,有人问这位老总,“为什么选中那位不占任何优势的竞聘者?”这位老总回答:“一个有好习惯的员工,就是一座金矿,有这种人格魅力的人一定可以为公司创造更多的财富。”因此,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有好的习惯,才会有好的命运》。

爱因斯坦有句名言:“一个人取得的成绩往往取决于性格上的伟大。”而构成我们性格的,正是日常生活中我们的一个个好习惯。好习惯养成得越多,个人的能力就越强。养成好的习惯,就如同为梦想插上翅膀,它将为人生的成功打下坚定的基石。

是的,当一个人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他的人格魅力便会自然得到提升。其实,习惯在我们不知不觉的成长中,常年累月影的影响着我们的品德,暴露着我们的本性,左右着我们的成败。因此,在生活中,我们不妨试着去养成一些好的习惯,比如:习惯于主动打扫卫生,形成爱劳动的习惯;习惯于说声“谢谢”、“你好”、“对不起”,形成以礼待人的好习惯;习惯于每天坚持锻炼,形成健美的体魄;人际交往中习惯于理解、宽容,便能化干戈为玉帛;习惯于去用心观察,才能形成好的观察能力;习惯于提前预习,课后复习,才能形成高效的学习方法;当然,我们更应该习惯于用爱心去面对周围的世界,升华我们的人性。正如著名的教育家叶圣陶所说:唯有用行动,才能让“习惯成自然”。

人们常说:播下一个行动,便会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便会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便会收获一种命运。这是一切成功人士所具备的特质,所以,就让我们将好习惯的种子埋下,用恒心去浇灌,去成就我们生命的精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559 字

+ 加入清单

遵纪守法,人人皆知。这可以说是耳熟能详、家家户晓,可是有多少人能把它放在心上呢?

殊不知当你过马路时和同学打闹,闯红灯时,有多少风险降临在你身上呢?也许你是幸运的没有发生危险。可是当你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去试试看的时候,你会不会还是幸运的呢?也许危险会降临在你身上。

像这样的安全事故在我们身边不知发生了多少次!据统计,去年死于安全事故的就有3万6000多人,伤于安全事故的也有30多万人,多少家庭妻离子散!虽然今年以呈现好转状态,可是形式依然严峻,事故多发的势头并没有得到多大遏止。看了这样一组数据,让人大吃一惊的数字,我们应该庆幸自己闯过红灯、打闹嬉戏没有受到伤害么?不,我们应该去改正不文明的习惯,消除安全的隐患,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

在学校内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在楼梯上常常能看见有些同学滑楼梯、追逐打闹的。这些行为是不允许的,蕴藏的隐患。滑楼梯会撞到其他同学,还可能自己没踩好摔倒了又连累了前面的同同学,到最后滑楼梯受罪的还是你。

在外头玩耍也要保证安全,在保证自己的人生安全下去玩一些健康、有益的游戏。所以,我们首先要知法,做到心中有法,再要守法。与法同行,人生才会幸福美好!他们是残忍的,是冷血的,他们的心中没有法!法律也绝不能容忍他们!

碧水蓝天下我们不要再让这些悲剧发生了,要做到心中有法,要用法来约束自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关于珍惜时间的国旗下演讲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1321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一个古老而永恒的话题“珍惜时间,勤奋学习”。

20xx年春晚,一首《时间都去哪儿了》为我们带来温暖的同时,也让亿万观众叹惋:“是啊,我们的时间都去哪儿了?”静下心来想一想:我们常把“珍惜时间”挂在嘴边,可时间在我们的心里有地位吗?甚至我们总会抱怨时间不够用,但这真的怪时间吗?表面上看来,时间好像很多,过了今天还有明天,过了这一刻还有下一秒,太阳每天都会升起,时间仿佛永远是这样周而复始,没有穷尽,但是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八万六千四百秒,伴随着你的心跳,不管你是在穿衣吃饭,还是玩耍睡觉,时间绝不停留,绝不增加。人们对待时间的态度不同,结果也就不同:勤奋者抓紧时间,求知者利用时间,只有缺乏意志、毫无志向的人,才认为今天的事情没完成,明天还可以继续;也只有这样的人才会一生庸庸碌碌,一事无成。同学们,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总会有的。

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个在四川地震灾区流传着的感人故事:名叫邓清清的女孩,家里很贫困,但是她很爱学习,常打着手电筒看书。地震发生后,清清和同学们被压在下面,当这个女孩被救出时,她还在废墟里面打着手电筒看书。她说:“下面一片漆黑,我怕。我又冷又饿,只能靠看书缓解心中的害怕!” 同学们,相比之下,身处安全一方的我们带着父母的牵挂,在美丽的七中接受知识的熏陶,三餐无忧,我们的生活如此安逸舒适,这难道不是一种幸福吗?幸福的我们哪有理由听不进去父母的劝告,受不了老师的批评?又哪有理由浪费时间,不认真学习?对我们来说,勤奋学习,这是我们成长的必修课,只争朝夕,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新的一天开始了,看吧有同学争分夺秒,早早到校;有同学却把时间送给路旁的玩具铺或是踩着铃声进教室,路上还慢悠悠的四处张望,毫无紧迫感;有的同学迎着晨光,伴着朝阳,大声诵读;有同学却显得无所事事,借打扫卫生拖延时间,仿佛能赖掉一个早读也是好的;有的同学在课堂上专心致志,心无旁骛;有同学却忙于聊天,摆弄桌洞的玩物;有的同学在作业和复习中,书写自己的刻苦;有的同学身在教室、心却迷失在那总也看不完的电视节目和打不玩的电脑游戏中„„

著名文学家鲁迅把浪费别人的时间比作“谋财害命”,把浪费自己的时间比作“慢性自杀”。有人问鲁迅为什么用“鲁迅”作笔名,他说是取“墨鲁”和“迅速”之意。他认为自己比较笨拙,只有更加勤勉,笨鸟先飞,才能在一定时间内,收到和别人一样的效果,甚至超过别人。“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即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没有人可以让时间重来。在我们挥霍青春的时候,已经开启了一扇通往灰色未来的大门;在我们深陷玩乐的时候,殊不知在未来我们也会陷于生活的水深火热之中。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当熟悉的铃声又在耳畔响起、琅琅读书声又响遍七中校园的时候,同学们,别忘了“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如果你也想成为第二代鲁迅,那就让我们从这一分钟开始,勉励自己,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在学习的道路上将一点一滴的知识积累,在人生的旅途中将一方一寸的风景珍藏,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让生命放射出灿烂而耀眼的光芒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珍惜时间国旗下优秀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723 字

+ 加入清单

老师、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珍惜时间,做时间的主人》

大千世界,最伟大,最公正,最无私的是时间;生活中最平凡而又最珍贵的还是时间。春夏秋冬,年复一年,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百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然而,一个人的生命却只有一次。“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间也是如此,一步步,一年年永不停留,失去了就再不能回来。古人就曾告诫我们,“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

尽管这些至理明言我们早已耳熟能详,但不是每个人都能真正地做到。有的人虽然成天嚷嚷着时间不够用,但行动上却拖拖拉拉,做事情总比别人慢半拍;有的人甚至把时间当成一张可以无限透支的信用卡,随意地挥霍。荒废时间的人如果不及时醒悟,必将一事无成,总有一天要被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

因此,我们,不能只说不做,应该合理科学地利用时间,学会做时间的主人,才能事半功倍,学有所成。我们在生活上,要养成守时、惜时的好习惯,定好了什么时间起床、什么时间做功课,就要按照定好的时间去做,不偷懒、不拖拉。其次,在学习上,我们要学会制订一个科学的时间表,把每天要做的事情预先安排好,免得事到临头不知道该做什么,结果手忙脚乱,白白浪费了许多时间。还有,要善于利用一些零散的时间。例如,我们可以在等待老师来上课的几分钟时间里回忆一下上节课所学的内容;每天晚上睡觉前,可以再思考一下今天学习内容中的疑难之处。总之,只要做好科学的规划和利用,时间就会像海绵里的水,越挤越多,我们就会成为时间的富翁,成为时间的主人。

同学们,就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真正地行动起来吧!把握住每一秒,利用好每一刻。让我们的每一天都过得充实而有意义。相信天道酬勤,终有一天我们能收获累累硕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772 字

+ 加入清单

时间是无情的,它并不会等待你,所以要好好把握,只要你能珍惜“它”,你就能当“时间的主人”;相反的,不珍惜“它”,就会使得自己一事无成。时间、时间,人的一生能有多少时间?时间就像是金钱,如果你看过电影“钟点战”,你就会了解时间的重要,人的一生最重要的并不是金钱,而是时间。时间,它是珍贵的;时间,它是无情的;时间,它流逝得很快,因此我们要好好的把握它。

爱迪生他一生只有上过三个月的小学,他的知识都是他的母亲传授给他的,爱迪生从小好奇心就很重,所以很爱去观察发明,直到完全了解为止,他后来成为了发明家,盖了一间实验室,他常与助手说:“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短的时间做更多事。”他拿了一个瓶子要助手算出容量,助手却不知道装满水就好来量,浪费了许多时间也算不出答案,爱迪生忍不住就说了:“真的是浪费时间!”我想如果每个人都能够珍惜时间,那年老了以后,就不会因为岁月磋跎而后悔不已。

当初不懂珍惜时间的我,每天都在浪费时间,发呆、上网、看电视等,这些浪费时间的原因,下课时间我也都在“浪费时间”,使得我现在做事总是匆匆忙忙的。我认为把握时间不仅让做事更有效率,还能让自己从从容容、稳稳当当,我不会再像是以前一样,不懂珍惜时间的重要。

身为一位小学生,我可以这样珍惜时间:洗澡时,想好接下来的时间要怎么规画。利用下课时间,多背一点英文单字。假日时,早一点起来做运动,以上这些方法,不仅可以珍惜时间,也能让时间掌握在自己手里。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流逝得很快,若不好好把握,老了将一事无成。因此我们从小就要养成时间的规画,珍惜时间,要是做得好,人生会非常快乐,就像是爱迪生说的:“人生太短暂了,要多想办法,用极短的时间去做更多的事。”的确,把握时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人,这就是要勤奋,若你不想“双手空空”的死去,那就要好好把握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经济分析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838 字

+ 加入清单

特定所有权转移时间经济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本文认为总体而言,法律应当规定特定物。这能给社会整体带来更多的利益或者减少损失并且能够促成当事人有效违约,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但在某些情况下,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带来负面的影响。将来的立法应当考虑对特定物制度进行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经济分析/特定物/有效违约/不完全信息

民法理论一般认为,物可以根据其属性分为特定物和种类物。特定物指具有固定的属性,不能以其它物代替、世上独一无二的物。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的属性,可以用品种、规格和度量衡加以计算的物,具有可替代性。(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92页;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6页以下。)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有许多法律意义,其中重要的一项是这一分类直接决定合同交易时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注:其它法律意义有,例如,当特定物由于不可归责于对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时,债务人可以免除给付该特定物的义务。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页。)如果民法条文中直接明文规定特定物,一般认为,在买卖合同成立时,该特定物的所有权当即转移给买方。相反,而如果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特定物,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由卖方所有。由于在合同成立后到标的物交付之前大都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有没有这一规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在这段时间内对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和保管费用的分担。(注:参见李显冬:《民法概要》,山西人民出版社XX年版,第217以下页;前引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5页。)

我国现行民法中没有明确区分特定物和种类物,但对财产所有权的交付时间作了笼统的规定。《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它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此规定,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以交付为标准。可以认为,无论是特定物还是种类物,财产所有权均从财产交付时转移。但在民法中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并相应地规定在特定物买卖合同成立时就转移其所有权,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许多民法学者认为应当有这一规定,理由主要有两点。(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一是有利于保护第一个买方的合法权益。当规定了特定物,特定物的所有权从买卖合同成立时就移转给买方,卖方在与买方订立合同之后就不能再将该特定物卖给第三人,即一物二卖;否则就构成对买方的所有权的侵犯。依照所有权的绝对性和优先性,买方首先可以要求卖方继续交付标的物,其次可以主张卖方与第三人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因为卖方实际上是在处分买方的财产。相反,如果没有规定特定物,标的物的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为合同成立之时,则卖方在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有所有权。当卖方一物二卖时,其行为不构成侵犯第一买方的所有权。而买方只有一项合同债权,它只能根据合同债权要求卖方继续履约;它既不能诉卖方侵权,也不能因其债权而享有对第二个买主(即第三人)的优先权。这样的规定“很可能会助长卖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物数卖,甚至投机取巧,买空卖空,影响社会商品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第二点理由认为,如果特定物从合同成立时起转移所有权,可以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理由是因为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买方,买方要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他因此会受到激励而及时地去领取标的物,以降低风险和避免更多的保管费用。

一、假定

本文将用经济分析的方法,对是否应当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做一个比较,以确定哪种安排更优。本分析将通过以下的例子来说明:卖方s生产一件特定的玉器,所需成本8万,而买方b认为该玉器的价值为12万元,则交易就会在8万元和12万之间的某一点发生。假设双方以10万元成交。由于该玉器一般不易从市场上购到替代物,所以b按照交易习惯预付10万元。依上述特定物之定义,该玉器为世上独一无二的特定物。假定双方在合同成立时都认为s不会一物二卖,不愿另花时间和精力为这个问题单独谈判,合同中因而没有对这一问题作特别规定。但在合同成立之后,s交付玉器之前,存在另一可能有兴趣购买该玉器的第三人t.t可能有三种出价,一是等于原价10万元,二是高于原价15万元,三是低于原价的5万元。t对玉器的出价事先不为s和b双方所知。为了计算上的简便,本文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它的利润不因它认为玉器所具有的价值而变化,因而在计算整个社会利益时,t的利润不会被计算在内。本文还假定t的三种出价出现的机会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 to law and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

对于t的三种出价,s如果认为自己在进行一物二卖后能够逃避责任,它就会在把玉器买给b之后、交付给b之前再把玉器卖给t.为了简便,我们可以假设s和t之间的交易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另一个重要的假定是当s试图将玉器卖给t时,由于谈判成本的存在不会去阻止s;并同样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b不会试图从t手中再次将玉器购回。否则照科斯定理,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如何规定,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达成资源的最优分配;也就是说,在法和经济学看来,当交易成本为零时,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无关紧要的。(注:这其实是科斯定理的第一步,即假设交易成本为零时的情况。实际上交易成本一般是不为零的,而科斯定理的进一步推导则是,当交易成本不为零时,最优的法律规则是能够最有效的减少交易成本的规则。见ronald h.coase,the problemof social cost,3j.l.&econ.1(1960年)。)最后还必须假设法律的执行成本在各种情况下都是一样的;或者可以忽略不计。

表一:特定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示例

s是卖方:s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

b是买方:b认为玉器值12万元。

s与b的成交价是10万元;b事先交付合同价款。

t是第三人:

t认为玉器的价值分别为5万、10万、和15万元,等于它的出价:

三种出价的可能性一样。

s在订立合同将玉器卖给b之后、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按t的出价卖给t.

s与t的交易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表二:一物二卖是否规定特定物制度两种情况下造成的后果

规定特定物 不规定特定物

卖方不能逃避责任 × ×

卖方能逃避责任 × ×

二、卖方不能成功逃避责任

先考察s不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所谓不能成功逃避责任,是指s在进行一物无法携款成功消失。也就是说,b和t仍可以找到s,按照法律规定向s索偿,并且事实上能够追回损失。

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明确规定特定物,意味着当玉器所有人s和买主b的买卖合同成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事实是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又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此时,b有所有权,它可以向s要求交付玉器,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s和t之间后来的合同无效,并基于所有权向t索要玉器。如果b向t直接要回玉器,t在此之后可以基于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而向s索回t已付的款项。但无论它们之间解决纠纷的先后顺序,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属于b,s将退回t的款项。在这种情况下,t的三种不同出价不会影响最终的结果:由于s和t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无论t事先付5万、10万、或是15万给s,s都要原封不动地返还给t.此时,只有s和b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按照这一合同,b付10万元而从s处获得玉器。与交易发生前相比,b实现其预期利润12万减去10万等于2万元:s也实现利润10万元减去8万元成本等于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是4万元:t得回它的出价,不赚不赔,收益为整个社会增益4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民法中如果不规定特定物,则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后、交付之前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给b之前一物二卖,将玉器再次卖给第三人t时,按照法律的规定,s和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为s当时仍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当然s和b之间的合同也是有效的。那么谁应当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呢?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是t最终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因为此时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玉器已经交付给t,t当然拥有玉器的所有权。而s和b之间的合同虽然也有效,但b仅有一个基于合同的债权,无法与t的所有权对抗。b因而没有向t索要玉器的权利;它只能向s主张债权。由于s此时未能成功逃避责任,它无法向b支付玉器,因而对b负有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的赔偿原则,需将b放到一个好像没有违约发生、合同正常履行时的位置,那么b不仅可以向s要回原价款10万元,还可以要回它对该玉器的预期利润2万元,共12万元。(注: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一般原则是实际损失加可预期的利润。见我国《合同法》第113条。英美法关于这一原则的规定可见bettyho,hongkong contract law,butterworths,1994,p.434-508.)

这时社会的收益情况与t的出价相关。当s以5万元卖给t时,s不仅要退还b的10万元价款,还需偿付b2万元预期利润,共退还给b12万元。s一物二卖,两次总共获得15万元(从b手中获10万元加从t手中获得5万元)。退还b以后,它实际只获得3万元(15万元总额减去退给b10万元价款和2万元利润)。由于生产玉器的成本是8万元,它实际损失5万元(3万元减去8万元)。由于b未获得玉器,但获得b的赔偿共2万元。s和b的共同利润,为负3万元(b的2万元加上s的负5万元)。按前文的假定,t的出价等于它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它的收益等于零。与交易发生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此时为负3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将玉器再次卖给t时,s需赔偿b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再减去它的8万元成本,不赚不赔(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再减去8万元成本);b的利润不变仍为s付的2万元预期利润损失。t的收益仍等于零。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收益即为b的利润2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卖给t时,s在付给b2万元利润后,减去8万元成本,获益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s和b两者的共同利润,即整个社会的收益为7万元(s的5万元加上b的2万元)。

至此,我们可以做一个总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无论t的出价多少,5万、10万、或15万,规定时整个社会的收益每次均为b和s的共同收益4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收益为三次收益的总和12万元(4乘3)。而当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收益按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7万加2万减3万等于6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会给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

表三:卖方不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规定特定物 2 2 0 每次均为4:三次共为12 与t的出价无关

不规定特定物 -5 2 0 -3 当t的出价为5时

0 2 0 2 当t的出价为10时

5 2 0 7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6

三、卖方成功逃避责任

当卖方可以成功逃避责任时,b和t无法找到s;或者找到s时s已经一文不名无用处;或者,向s追回赔偿损失的交易成本无限高。总之,s一物二卖带来的损失,此时只能由b和t分担。为了计算上的方便,本文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

规定特定物民法中如果规定特定物,由于在卖方s和买方b的玉器买卖合同成立之时,b已经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当s在交付玉器给b之前将玉器一物二卖给t时,b有权根据其所有权声称s是在处分b的财产而法院直接申请s和t之间的合同无效,并向t索要玉器,玉器的最终所有权在一般情况下属于b.所谓一般情况,是指t不是民法中所指的善意第三人的情况。在特殊的情况下,t可能是善意第三人,根据现在或者将来的立法,它可能因此而获得玉器的所有权。(注:善意取得制度是指动产占有人以动产所有权的移转为目的,移民占有于善意第三人时,即使动产占有人无处分动产的权利,善意受让人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制度。而善意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的前提条件之一便是真正地占有动产。但我国民法中目前并无保护善意第三人的明确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也只是提到了在共同共有人处分其它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时,应当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见上述《意见》第89条。但现行的各种民法教科书均有这一制度的介绍,司法实践中也许会运用这一原则去保护其它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新近的民法典草案也明文规定了这一制度。因此,t也许可以主张自己是善意第三人而获得所有权,或者至少要求b作出适当补偿。)但必须注意,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的应用范围是很狭窄的,它要求第三人必须是善意,即不知情、在标的物价格上没有获得不当利益、尽到合理的询问义务等等,有偿地取得“委托物”而不是“脱离物”动产的所有权;并且这一制度不适用于国家为所有权人的情况。(注:参见梁慧星主编:《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XX年版,第363-372页。)此时的关键问题在于,无论b或t谁最终拥有玉器的所有权、或者最终取得所有权的人是否要对未取得所有权的人进行补偿,都只是在b和t之间对s恶意逃避责任带来的损失的分担不会影响社会整体的收益(或损失)的总和。因此,为了计算的方便,我们不妨假定在这种情况下,均由b享有玉器的所有权而且无需对t进行补偿。换言之,t是s一物二卖的唯一受害者。当s一物二卖,以5万元的价格再次将玉器买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依照上文的分析和假设,t必须将玉器还给对玉器有所有权的b.此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5万元。b仍然得到了玉器,实现了它原来的预期利润2万元。根据我们先前的假设,不将s逃遁之后获取的利益计算在整个社会的损失中。(注:如果算上s的非法收益,也不会改变社会整体的收益,因为s的收益的总和在有无特定物规定两种情况中是一样的,是否加上它的非法收益,不会影响本文的结论。)那么,与交易前相比,此时整个社会实际损失是b和t的收益(损失)之和,共3万元(b的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5万元)。

同理,当s以10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并成功逃避责任时,t的直接损失是它付的价款10万元。b的利润不变,为它获得玉器的所有权后实现的利润2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获益等于8万元(b的2万元减去t的损失10万元)。而当s以15万元再次将玉器卖给t时,t的直接损失是15万元。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是13万元(b的利润收益2万元减去t的损失15万元)。

不规定特定物

如果民法中不规定特定物,由于卖方s和第三人t之间的合同是有效的,因此买方b不能向t索要玉器,它只能向s追偿,而由于s能够成功逃避责任,b只能自己承担损失。此时,无论t以何种价格从s处购买玉器,都不会影响b受到的损失。b的损失等于它事先付给s的预付款10万元。虽然此时s违约,但由于b无法找到s索偿,b也不可能兑现自己的预期利润2万元。t得到了玉器,不赚不赔,收益为零。依前文所达,本文不计算s逃遁后的“收益”。与交易前相比,整个社会的损失即为b的损失10万元。我们可以在此再做一个小结。当s无法成功地逃避责任时,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法中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理由在于,不规定特定物时,无论t的出价多少万,整个社会的损失每次均为b的损失预付款10万元。三次情况相加,社会的总损失为三次损失的总和30万元(10乘3)。而当民法中规定特定物时,社会的总损失为t三种不同出价时的情况相加,即为13万加8万加3万等于24万元。显然规定特定物可能减少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表四:卖方能逃避责任时造成的后果(单位:万元)

s获益 b获益 t获益 社会的总收益 备注

不规定特定物 不计 -10 0 每次均为-10:三次共为-30 与t的出价无关

规定特定物 不计 2 -5 -3 当t的出价为5时

不计 2 -10 -8 当t的出价为10时

不计 2 -15 -13 当t的出价为15时

三次总共为-24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表明,无论卖方能否在一物二卖后成功逃避责任,就社会整体利益而言,设定特定物均将优于不设定。一般而论,当一个社会法制越健全,卖方就越难在一物二卖后逃避责任;反之,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卖方在一物二卖之后能成功逃避责任的情况就越多。但在一个法制糟糕的社会,人们在交易时就会更为小心地去防范可能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因此实际上出现的一物二卖情况可能反而会减少。无论如何,由于两种情况得出的结论都是规定特定物优于不规定,逃避成功比率的高低在此没有影响。

不过,由于一些问题尚未回答,本文尚不能直接断言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比如,规定特定物是不是更有利于有效违约、促进物流?现在的结论在当事人信息不充分即当第一买主不了解卖方是否拥有玉器真正所有权时是否适用?

四、有效违约

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是规定特定物与否会不会妨碍合同中的有效违约。在传统民法看,一物二卖不仅是违约行为,而且是不道德的,甚至可能是触犯刑律的恶意欺诈,所以理所当然应当被禁止。但在法和经济学看来,道德与否是不相关的;社会资源能否最大化、是否能达到最优的配置,则是它判断事物的重要标准,如果不是唯一标准的话。换言之,如果某项一物二卖行为能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它就是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反之,则是无效率的。而资源的最佳配置在于某项资源或物品是否分配给愿意为该物出价最高的买主。比如,为什么a愿意比b出价更高去购买一块土地呢?这是因为这块土地对a比对b更有价值;也就是说a可以用这块土地生产更多的价值。(注:see richarda.posner,economic analysis of law,4th ed,pp10-11,little brown and company,1992.)那么这块土地就应当配置给a.而自由交换能促使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如果自由交换的物流越顺畅,社会资源的配置就越容易达到最佳的状态。有效违约就是促进物流的一种方式。如果一项法律规则能使资源达到最佳配置和有效违约,就是一项有效率的法律规则;反之则是无效率的。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第三人t比买方b愿意为玉器出更高的价钱,则卖方s就应当违反事先与第一买方b的买卖合同,将玉器卖给t,这就是有效违约。反之,如果b的出价更高,则玉器应当归b所有,s如果仍然违约而将玉器卖给t则是无效违约。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规定特定物还是不规定特定物能够把玉器配置给出价最高的买主。值得注意的是,此时毋需考虑卖方s能否成功逃避责任,因为s的逃避行为不会影响t和b对玉器所赋予的价值,也不会影响到底t还是b最终拥有玉器。

如果民法中规定特定物,s在第一次将玉器卖给b时,b就已经拥有了玉器的所有权,那么在大多数情况下玉器的最终都是归b所有。(注:当t是善意第三人时,它可能因此而拥有玉器的所有权。如前文所述,这种情况适用的条件限制很多,在实际中出现不多。有这一点上,本文将这一情况忽略不计。)在第三人t的三种出价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中,只有15万元高于第一买方b所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那么,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价更高。而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玉器归属于b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由于我们事先假设在t的三种出价中,每一种出现的可能性都是均等的,(注:这一假设的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了分析能否促成有效违约的可能性;下文将作进一步阐明。二是简化问题而便于操作。事实上这样假设也接近真实的情况。作这样的假设并不是作者的发明,类似的假设可见于polinsky对合同中风险的分析。参见see a.mitchell polinsky,an introductionto law and economics,p28-29,2ed,little,brown and company,1989.)那么在大致三分之二的情况下,玉器归b所有的结果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民法中如果设定特定物,达到物的最优资源配置的可能性要大。如果民法中没有规定特定物,由于s在没有交付玉器给第一买方b之前,所有权一并转移,s仍然拥有所有权。当s一物二卖时,不管t的出价如何,玉器的最终都归t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当t的出价是5万元和10万元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没有达到了最优的资源配置,因为b对玉器赋予的价值12万元更高。而仅当t的出价是15万元时,t的出价高于b赋予玉器的价值12万元,此时玉器归t所有的结果达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由于t的三种出价的可能性是均等的,只有三分之一的情况资源达到了最优的配置。所以,不规定特定物时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可能性要小。

有效违约的分析看起来仍然支持在民法中规定特定物。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我们知道,上述分析都基于一个假设:卖方s在决定一物二卖时,它并不能确切地知道它最终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而如果它事先就知道它能否成功地逃避责任,结论就会不同。比如,如果卖方s在与第一买方b订立买卖合同之后,经过反复权衡,发现能在一物二卖之后完全逃避责任的可能性很小、或者没有,它就会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作不同的决定。(注:在此必须假定s能够了解法律的规定。如果它不能了解法律的规定,它就会做出完全不同的博奕反应。而且还必须假定它的预测是正确的,否则就会影响本文的推导。)当法律规定了特定物时,它就不会选择一物二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玉器总是归b所有。(注:t是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是例外。)而s与第三人t的买卖合同总是自始无效,s总是无法从t出的、也许是比b高得多的价款中获利。(注:同样,例外的情况是,当t是善意第三人,s可以因t最终获得所有权而获利。)但当法律不规定特定物时,s就会因t的出价而作不同的决定。如果t的出价是5万元或10万元,从前文的分析可知,s将玉器在以10万元卖给b以后又卖给t,根据t的不同出价,b的损失不同。当t的出价是5万元时,s的损失是5万元(t的出价5万元减去付给b的预期利润2万元再减去自己的8万元成本)。同理,当t的出价是10万元时,s的损失为0(t的出价10万元减去赔给b的2万元利润再减去8万元成本)。在这两种情况下,进行一物二卖的后果都会比仅卖给b的情况要差(只卖给b,s可以获利2万元),所以s不会一物二卖。但如果t出价15万时,s就会选择卖给t,因为它可以因之而获益5万元(t的出价15万减去8万成本再减去2万给b的利润),高于买给b时的2万元。根据有效违约的分析,因为玉器最终归出价15万的t所有,这一结果达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从社会的整体利益上看,这时社会整体增值了7万元(s获益5万元加上b的获益2万元),也要高于不设定特定物时,社会整体增值的4万元(s和b各有利润2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不规定特定物的状况要优于规定有特定物时的状况。也就是说,如果s事先知道它无法成功逃避责任,规定特定物妨碍了可能存在的有效违约。一般而言,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s成功逃避责任的可能性会降低。那么,随着我国法制的进一步健全,规定特定物会妨碍了可能的有效违约,从而会产生不利的经济后果。但必须指出,这种情况要求卖方s能够事先正确的推测一物二卖后的结果,而且要求t的出价相当地高出b赋予玉器的价值,出现的可能性也是不多的。(注:同时善意第三人动产取得制度还带来抵消作用。因为即便规定了特定物,由于善意第三人制度的存在,s在t是善意第三人时,仍可以在t出高价时,违反与b的约定,而将玉器卖给t获利。)

如果s事先知道它能够成功地逃避责任的情况下,它总是会恶意地选择一物而不存在有效违约的问题,因而对上文的分析不产生影响。

五、不完全信息

本文到目前为止的分析,均是基于买方b明确知道卖方s为玉器的真正所有人的假设也就是说,b在购买玉器时能确定地知道它自己肯定是第一买主。在法律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b便理所当然地拥有玉器的所有权。但这一假定并不能覆盖所有的真实情况。实际中有些情形是买方b对s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这一信息是不完全的。b并不能清楚地知道物的占有人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如上文所引,有学者认为,规定特定物可以保护第一买方的利益,而且保障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注:参见王利明主编:《民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XX年版,第166页。)但这一观点也仅仅考虑到买方b确知卖方s为真正的玉器所有人的情况,同样是不全面的。比如,在规定特定物的情况下,第一买主b在与s订立买卖合同后,心里似乎很踏实,因为玉器的所有权立即转移到它名下。但问题是,b如何保证自己一定是真正的第一买主?如果在它之前还有一个买主,虽然它自己认为自己是第一买主但其实不过是第二买主,或者第三、第四买主。而特定物要归于真正的第一买主所有。这样,任何当个买方在进行交易之前,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必须彻查货物的历史,以保证自己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但要了解这一信息,确定谁是真正的第一买主,不仅要付出成本,而且有时成本还相当大,很显然,这样的规定其实是不能真正地保障物流的顺畅,也不能保障所谓的“第一买主。”社会的经济秩序也许很稳定,因为人们轻易不敢轻易购买特定物。但这样的稳定是以缩减物流为代价的,因而可能是不经济的。

相反,如果不规定特定物,所有权从交付占有时转移,物流反而会被促进。理由很简单,任何买主只要占有了该物,就拥有所有权,不用担心有其它权利人来主张权利。在购买该物之前,也没有必要去彻查物的来源,从而节约社会资源,真正地保障交易顺畅和安全。

从不完全信息的角度分析,不规定特定物要比规定特定物似乎更有利于促进物流。不是与本文第四部分以前的结论自相矛盾吗?这一分析到底能否起到限制、甚至前面的分析的作用取决不完全信息的情况在社会中出现的多少。如果买主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能了解前手卖主是不是真正的所有人,那么应当更倾向于对规定特定物作一定的限制。反之则不应当对规定特定物作出限制。这个问题需要有足够的经验数据,才能下结论。(注:在此可以看到法律经济分析的局限性。在此,它无法告诉我们实践到底是如何的。而实际的情况又是它作进一步推演的前提。这是法律社会学就找到了它的入口,因为它关注事实到底是什么。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提倡两种方法的结合。see robertellickson,order with law,introducti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1.)一般而言,按照德克海姆分工和交换的理论,在原初社会中,社会上没有或很少社会分工,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基本上是自给自足的,因而对交换的需求很小,交换的范围也很小。人们因此对物品的来源比较容易了解。而在现代社会中,社会分工很细,专业化很强,社会变得更复杂,人们必须通过大量的交换来获得所需的物品,交易的数量和范围空前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难了解到物的真正来源。(注:参见emile durkeheim,thedivision of labor in society,(w.d.halls英译本,1984年)。)从这个角度分析,有必要对特定物制度的作用保留一定的怀疑,至少要作一定的限制。

在我看来,这其实是现代民法倾向于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原因。(注:近现代各国民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瑞士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以及前苏联及东欧各国民法典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转引自王利明、王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研究”,见—/new paee 19.htm,登录于XX年10月31日。)大多数民法法系国家都在规定特定物的同时也规定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很明显这两种制度有时是有冲突的。因为按照特定物的规定,第一买主当然地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但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则规定了例外,即当善意第三人为善意、有偿地占有“委托物”时也可以优于第一买主而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显然,在同时规定了特定物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体系中,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对特定物制度的限制。

六、结论和含义

综上所述,本分析所得的结果不完全一致。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信息完全时,即确知卖方为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规定特定物要优于不规定特定物。这一结论可以从社会整体利益和有效违约两个角度上得到证实。

但这一结论是有限度的。首先,考虑到我国的法制进一步健全,卖方在进行一物二卖后卷款而逃的可能性变小,规定特定物可能会妨碍有些情况下的有效违约。而当买方关于卖方对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信息不完全时,即不一定确知卖方为其占有物的真正所有人时,这个一般结论更需要限制。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就是一个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的办法。

因此,是否应当规定特定物,不能就此下一个一边倒的结论。立法必须权衡利弊作出选择。总的来说,我国应当首先规定特定物,以填补在这方面立法的不足,以使社会利益最大化和促进有效违约。同时考虑到我国已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变,物流与前相比已大大增加,将来的立法可以更多地考虑对特定物制度加以限制。

本文的这一结论与近来要求在民法中明确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的观点是一致的。在一个物流停滞的社会,一般倾向于保护原所有人静的利益,而一个物流频繁的社会则更倾向于保护占有人动的利益。(注:这一观点来自我的同事邬枫(lutz-christian wolff)博士。)起草《物权法》或《民法典》时,学者们更多地支持规定动产善意第三人取得制度,相信是基于促进物流的考量。(注:参见梁慧星:《制定中国物权法的若干问题》,又见梁慧星主持:《中国民法典

本文研究特定物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不过是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方法来研究我国的具体法律制度的一个尝试。我国法律中还有许多具体制度有待这一研究进路带来更令人信服的论证。比如,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房地产规划制度、侵权法中的归责原则、环境法如何规定以保证可持续发展,等等。诚然,法和经济学的研究必须建立在许多假设之上,这是由于经济学必须选择一些假设去简化问题,以便更好地关注和理解问题的某些特定特征。所幸的是,这些假定并不一定不切实际,而有艺术性的选择假设恰恰可以为我们提供洞见。(注:见polinsky,economic analysis as a potentially defectiveproduct:a buyers guide to posners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pp4—5,87 harv.l.rev.1655(1974)。)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时间管理心得感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1393 字

+ 加入清单

一、如何向时间要潜力

对于面临升学考试的广大高中生来说,考前的复习何其紧张。为了能考上理想的学校,不少同学每天都埋头于书山题海之中,经常“开夜车”到深夜。这些同学的学习精神可嘉,但做法却未必可取。因为每天都全然不顾地埋头于书山题海之中,恰恰说明他们在学习上不善于利用时间,不会制定计划、统筹安排,学习没有质量、没有效率,只会用耗时间的方法求得心安。实际上,他们试图不浪费每一秒钟,结果反而是很多时间都没有用得其所。

当然,时间是获得好的学习成绩的重要资源,一个学生在学业上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对时间的利用。而成绩与时间又不是简单的正比关系,耗时多未必成绩好。

不少同学为了提高学习成绩,总试图扩大自己的学习时间,不仅挤占了休息、锻炼、娱乐时间,甚至连老师上课的时间也用在看书上,“投入”可谓多矣!但由于头昏脑涨、精神疲劳等原因,时间的使用效率并不高,真正学好、学扎实的并无多少,“产出”何其少!不用说,他们的学习成绩也不会有大的起色。于是这些同学开始“愤愤不平”:为什么我整天除了学习就是学习,成绩还总不见提高,而班上有的同学又是玩球又是看课外书,学习时间并不多于我,最后却考了个好成绩呢?

造成这种反差的原因有许多,但两者学习效益的不同是一个关键的因素。朋友,从现在开始不要光顾埋头于学习,要学会管理自己的时间,向时间要潜力,向方法要效益!你不妨从下面几点做起:

1.不要逼迫自己学习

每个人读书学习都有兴奋与抑制的时候,当你开始感到厌倦,学习效果很不好,需要逼迫自己看书,而且即便努力仍然很讨厌看书时,你就要适当地休息,做一点儿你喜欢的事情,不要强迫自己。如果你很轻松地对待自己的这种厌倦,通常过不了一两天,你就会重新拾起对复习的兴趣、正所谓“月有阴晴圆缺”,“潮起潮落”。不要对自己的厌倦大惊小怪,要接受它。反之,如果你看不进去书的时候,还在装模作样地学,一定会毁灭自己学习的信心。

记住,要盯住更长远的目标,不要在乎一时的得失。

2.领悟考试的意义,激发主动性

一些考生考前复习时,总是把近期的考试当作唯一的目标,人在复习,可内心却对复习充满厌倦,心想这样的苦日子快一点过去吧。过去了一天,他们就对自己说:“终于又熬过去了一天,愿苍天保佑,不要再有这样的苦日子了。”他们完全把复习当作一种磨难,心中很苦。他们没有看到,人人都是这样吃苦走过来的,这种吃苦是自己漫长人生道路上的一种磨炼,是一个考验自我的机会,是很光荣的经历。

考生们可以从相反的角度想一想,如果剥夺了你的考试机会,天天玩,天天享乐,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结果,你愿意吗?你肯定会觉得人生无意义。所以,复习考试不是吃苦,而是在积累知识和做人的资本,是正常人发展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内容。

3.接受自己的自卑与不完满

许多同学浪费时间、学习效率不高,是因为心灵经常被消极的情绪所占满,整天想自己的不足和弱点,“无论如何努力,还是在班上的中下水平”,“我都比平时努力两三倍了,怎么还是考不了第一名?”其实,不光你有这样的想法,其他人也在这么想,这么想说明你有上进心,说明你还想通过努力达到更高水平。所以,可以允许自己这样责备自己,但不能总是看见自己的不足。心理健康的人在这种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想到,“自己已经付出了这么多的努力,干得不错”,“我有理由为自己取得的现有成绩而自豪”。每天在找自己的差距的同时,找一找自己的长处和优点,要善于看到自己的成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2024珍惜时间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全文共 854 字

+ 加入清单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如雪。

——题记

时间就像清风,你稍微的不留意,他已从你身边飘过。时间就像一股流水,你尽管只看着它,其实他已奔跑向前。时间就像一滴晨露,当你赞叹她的美时,其实他已消失。时间永远都是朝着前方奔跑。倘若你不及时抓住它,你丢失的便不只是时间了。友谊,幸福,亲情……他们都会随之而去。同学们珍惜时间吧!

“少壮不努力,老大徒悲伤。”说的便是少年时期不抓紧时间学习,到了老的时候也只是白白的感到悲伤。如今我们正是出在少年时期,难道我们还不应该抓紧时间吗?抓住课堂上的45分钟,你便得到一个知识箱,抓住与同学相处的分分秒秒,他便得到一个大家庭抓住与老师交谈学习问题的时间,你便得到老师的肯定。抓住与父母相处的点点滴滴,你便会得到父母的一个会心的微笑。与之相比,假使你不懂得珍惜时间,不在乎时间,那么课堂上你就不会认真听讲,因为你会觉得,时间是充分的。这样你就不会搞好学习。还有的人老是说,我并不是不珍惜时间,而是我事情多,没有时间啊。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意挤一挤总还是有的。”可见问题的症结在于你愿不愿意挤时间,时间永远都是够用的。

有的人总认为“今天的事情可以明天做”,但殊不知“今日事今日毕”的道理。今天已经过去,明天即将有新的事情在等着你,这样下去你的负担将会越来越重。请珍惜时间,让我们每天起来都是轻装上阵。

你把你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你的人生就不会有空缺,当你回忆时,你会发现你的记忆是满满的。珍惜时间的人永远跑在别人前面,就像我们在学校读书一样。你多花一点时间在学习上,你就会比别人多收获一份知识,你是乘着时间去奋斗,而别人只能永远在追赶时间。请珍惜时间,莫要发出“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慨。

今天的你也许还朝气蓬勃,可以挥霍青春,但明天的你,明年的你呢?终有一天你也会两鬓花白垂垂老矣。正如保尔·柯察金说过:“一个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朋友请珍惜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时间都去哪儿了国旗下讲话稿

范文类型:演讲稿,全文共 676 字

+ 加入清单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预防流感,关注健康》。流感,全称为流行性感冒,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好发于冬、春季,也就是气温多变的季节。冬天衣物多,热了不会脱,捂出一身汗来,风一吹着凉就感冒;春天,想着天气暖了,迫不及待地脱掉衣物,冷了着凉就感冒。有句老话说得好“秋冻春捂”,春天一定要“捂”,别急着脱衣物。

由于流感尚无特效治疗药物,人群对流感病毒普遍易感,因此流感重在预防。预防流感,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用纸巾掩着口鼻打喷嚏,用过的纸巾冲入厕所里。勤洗手,打喷嚏、咳嗽和擦鼻子后要洗手;饭前便后要洗手;外出后回到家里要洗手。未洗手不要拿东西吃,不要触摸口鼻眼睛。病患者要戴口罩。多喝开水,在学校要使用水瓶装饮用水,不要把自己的嘴巴凑到水龙头上喝水,这样既不卫生又浪费水。通过良好的饮食、规律的锻炼和充足的睡眠提高机体防病能力,有病要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待治愈后才可返校,避免感染他人。节假日不要前往人群拥挤场所,保持居住场所的开窗通风等。教室、寝室门窗一定要打开,使空气流通。

当学校出现流感或流感样病人时,要隔离病人,体温37.5℃以上必须隔离治疗,热退48小时后,患者可恢复正常上课。学校有明确的管理要求,学生到校后,因病需要离校返家的,一定要拿好老师开具的《放行条》,在门卫室等候家长。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途中必须戴口罩,到医院后禁止随处走动,直接到发热门诊。一旦发现学生发烧,教师必须马上联系家长,学生需要立即离校,病愈后方能返校复课。

希望全体师生都能严格执行其中的要求,共同预防流感,关注健康。谢谢!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