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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交什么税(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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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确认书凭卖方样品买卖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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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确认书(凭卖方样品买卖

______公司为一方(以下简称卖方)________公司为另一方(以下简称买方)双方授权代表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签订销售确认书,其条款如下:

1.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同意提供关于23762型251号零备件,凭卖方样品买卖,详见卖方样品图解(略)。

2.本销售确认书货款总金额为________u.s.d.(大写:____美元)为f.o.b.价,即包括下列各项费用:

(1)_________________价格;

(2)货物从生产厂到达__________交货港的运输费;

(3)适合空运条件的包装费;

(4)买方委托卖方办理销售确认书所列货物由_________港空运至_____港。运输费、保险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方支付。

3.________公司于付款日期向_________银行开出现金支票。卖方收到现金支票后即开出如下单据:

(1)空运提单;

(2)商业发货票(运费、保险费及手续费等收据);

(3)装箱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装入箱内)。

4.本销售确认书的货物为空运包装,每个装箱两侧均用英文刷写下列标记:

__________公司净重(公斤)____________

标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宽×高:______毫米×_____毫米×______毫米

卸货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确认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买卖双方各持英文销售确认书一份,至代表签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买方: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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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食品购销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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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风险告知: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款总值的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

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不交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应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1-20%的幅度)付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___。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七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十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份,交乡政府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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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南京经济纠纷案委托律师代理合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律师,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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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甲方)因与一案,委托广东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上述案件的,

二、乙方律师应依法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资料。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已收取律师费不予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甲方应向乙方缴纳律师费元,律师费及工作费用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给付,至迟不超过本协议签订的次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天)。如乙方律师因办理甲方委托事务前往广州市区以外工作,其差旅费则甲方承担。

乙方户名:广东___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乙方账号:___。

律师代理费以到达上述账号后由乙方开出发票为收讫,如以现金支付,必须由乙方的财务部门收取,委托人不得向代理律师或辅助人员支付代理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均不予承认。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为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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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回迁房屋买卖合同未安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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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承诺并自愿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小区建筑面积为________㎡,使用面积________㎡自有回迁楼房,出售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二、上述房屋包括附属设施,经双方约定房屋单价:____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

三、双方约定,乙方分三次付清房款。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年月,乙方付给甲方首付款,甲方同时将房屋交付乙方,以及回迁安置协议原件、房屋原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付乙方。双方应当为对方出具相应的凭证。乙方在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房款万元,剩余房款万元在房产证办理完毕日内支付给甲方。乙方每次付给甲方房款均以银行卡转账进行,甲方声明以下作为本次交易银行账户: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为其本人,有处分的权利,房屋上没有任何第三方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他项权利。且无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五、双方对房屋质量无异议,房屋交付后,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双方不相互承担赔偿责任。

六、甲方所出售房屋为拆迁安置回迁房,甲方并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对此乙方完全知晓。乙方同意甲方关于房屋产权过户的承诺:甲方在能办理产权登记时应该第一时间办理产权登记,甲方办理完全产权登记后,应立即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届时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退换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七、甲方应配合争取能在产权证办理前直接将房屋所有人更改为乙方姓名,如乙方不能与开发商直接办理更名手续,以甲方名义办理产权证书,则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应当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知晓可办理房产证事宜后,应及时通知乙方,或接到乙方通知后,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借故要挟推辞,否则视甲方为违约,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如因甲方的延误,致使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使乙方遭受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承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可办理房产证且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届时因各种因素导致房产局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以及过户,甲方应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赔偿金。如若遇到房屋产权证下发延迟再由双方协商确定期限内办理。

九、合同签订生效后,房屋升值与甲方无关,乙方享有该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十、本协议签订前或签订后,该房屋如有属于甲方应缴纳的一切税收、费用,概由甲方承担。

十一、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甲方不得反悔,不得再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如果甲方违约,除了退还乙方交纳的全部房款,同时,应当支付相当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并支付相当于房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十二、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该共同遵守。如违约,违约方除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该赔偿对方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三、在房产证办理时若实际登记建筑面积小于甲方承诺的65平米,所产生的面积差,甲方应按照5000元/平方米返还乙方多付的房款并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利息。

十四、甲方法定继承人一致同意此次房屋买卖交易,并且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法定继承人无此房屋的继承权与使用权。

十五、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起诉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夫妻现场出具结婚证明并共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交一份于房屋所在地社居委备案留存。

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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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预约合同和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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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料购买合同 甲方:北京公路________年度基建项目 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乙方:张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砂石料的供应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省道217朱诸路莱州界至国道309段大修工程第一合同段

二、 砂石料名称、规格及价格 1-2 c碎石 0.5-1 c碎石 0-0.3 c碎石 1-

1.5 c碎石 0.3-0.5 c碎石 砂 此价格固定不变,并均为含税价格。

三、 质量要求 乙方所提供的砂石料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F1-20进行检验。

四、 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供料时间

1.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供料,并负责装卸。

2. 交货地点:乙方将砂石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负责验收。

3. 供料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 计量 砂石料由磅称数量为准,并按每方

1.45吨折方计算。

六、 结算方式与付款方式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根据送货单定期对账,甲方根据确认的送货单进行结算。 付款方式:业主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给甲方,乙方同意甲方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____日内才按比例支付材料款。特别约定,以上付款因业主方拨款进度受政府部门财政拨款计划的制约,如遇业主延期拨款,甲方付款予以延期,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七、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2. 由于乙方所供砂石料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导致甲方返工或延误工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由于乙方原因砂石料规格不按照甲方指定规格送料、数量未按照甲方要求进场、未能及时按甲方要求时间送料没有按甲方要求时间及时供应而造成甲方损失,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工程所需砂石总价款的1%赔付甲方,乙方逾期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 业主方工程款拨付后,由于甲方没有按约定及时支付乙方材料款,每延后1天,需多支付乙方材料总价款的1%。

4.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24个月, 合同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三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日期: 乙方签字: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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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新安置房买卖合同模板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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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安置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共有人: 姓名: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___层 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 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每平米 元,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 万元整,大写: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写: , 日内交付 万元(大写 ),余款 元(大写 )在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支付。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责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日,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关于产权过户登记的约定:

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房屋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赔偿乙方损失。

第八条 签订合同之后,所售房屋室内设施不再变更。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条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气、物业、有线等费用有甲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纠纷有甲方自行处理,于乙方无关。

第九条 甲方保证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日起 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超过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税费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交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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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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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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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壁纸家具普通买卖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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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 家具名称、数量、价款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第三条 家具保修期为 月,在保修期内出现家具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 天内修理好或更换,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

第四条 定做家具图纸提供办法及要求:

第五条 交货时间:

第六条 交(提)货方式、地点:

第七条 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检验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九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名称(章): 买受人姓名(章):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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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区域代理独家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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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经销公司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 的独家经销权,甲方不得在前述渠道内另行从事本产品的销售业务。产品包装:

二、销售指标

1、市场启动期为三个月,乙方提货不少于件。

2、其后每月进货量不少于件,全年累计进货量不少于件。

3、当乙方完成年进货量指标,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的%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三、供货价格、付款方式

1、供货价格:每件元。

2、货款结算方式

原则上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甲方可按结算货款为乙方开具发票。

四、供货期限、货物运输

1、乙方每次提货必须提前10天通知甲方,并将有效发货申请单传真给甲方。

2、货物到乙方经销____市的铁路或公路零担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需其他运输方式,超出铁路零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运输途中如有破损或数量短缺,凭承运部门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充。乙方在销售和仓储中造成的破损和短缺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收货24小时内完成验收,验收时如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再负责。乙方验货后,应在48小时内将收货凭据经签字盖章后传真给甲方,否则视同收货认可。

五、销售价格及渠道管理

1、本产品执行全国统一零售价格政策,每盒零售价规定为176元。

2、经销商不得进行不正当的价格竞争,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降低价格倾销。

乙方保证以不低于甲方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本产品。

如乙方在经销期间将甲方的产品低于甲方的供货价销售,一经查实将按该月货款总额的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内未达到一定规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在市场启动期结束后,如甲方在约定的供货期后____日内仍未发货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解除合同后的有关约定

1、乙方应对甲方经营内容继续承担保密的义务。

2、乙方应退还所有的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等。

十、其他

1、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企业性质发生变化等原因终止或违背合同。

2、乙方应将资质材料于合同签订一并提交甲方备案存档。

3、合同签定时,乙方须交付市场履约保证金元,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

4、当市场营销启动一定规模的广告宣传及规范的终端销售管理,则甲方有权根据费用及责任的分担情况相应调整产品的代理价格和销售量指标。

5、因产品质量问题可随时退、换货。推广期后,经销商未售出的产品,保质期在________年以上,包装完好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按进货量的退、换货。

6、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并严禁进行网上销售。十

一、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由于不可抗力或国家法令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7、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二、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守。本合同涂改处无双方盖章为无效条款。

3、本合同未尽之外,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律。

甲方:乙方:

代表人:法人代表: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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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甘遮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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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农产品名称:甘遮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益、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甘遮供销协议:

一、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茎杆元/根,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

二、甲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乙方的要求运送到指定地点。

三、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本次供应的保鲜、贮藏技术。以保证商品质量,以利销售,若甲方所提供技术不能保证质量,造成腐烂、变质情况,甲方负责调换、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若此次供应市场反应良好,乙方愿意发展种植、推广,甲方可以提供全套种植技术。

五、乙方在合同签定时应向甲方付(合同总额的50%)定金万元,余额在运输结束后全部付清剩余尾款。

六、乙方接收后,若不按甲方提供的保鲜、贮藏技术保管造成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承担。

若由于不可预见因素,造成损失的,甲方概不负责(不可预见因素是指:山洪、冰雹、寒潮大风、天旱、战争、地震等)

八、供货时间:自定金到账十五日之内发货。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生效。

十、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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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私人房屋全款交易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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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相关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家具买卖内容及金额:

家具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颜色:

产地:

主要用材:

类别:

单价(元):

“类别”一栏中选择以下序号填写:实木类家具——(①全实木家具,②实木家具,③实木贴面家具)人造板类家具——(④纤维板家具,⑤刨花板家具,⑥细木工板家具,⑦多层胶合板家具)⑧综合类家具皮革沙发——(⑨皮沙发,⑩全皮沙发)⑾再生革沙发⑿人造革沙发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万仟佰拾元角整¥:元

二、其它相关费用运输费:人民币元,由支付;安装费:人民币元,由支付;其它费用:人民币元,由支付。

三、款项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买方付清全部款项元;□分期付款: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口定金款口预付款)元;在支付货款元,若前期已支付定金款,则定金款抵作货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的定金,买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质量标准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款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企业明示质量标准(无明示质量标准时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产品使用说明、宣传资料以及口

经双方确认的样品、照片或图纸、口其它双方约定。

五、交货及验收□买方年月日前自提;口卖方于年月日送货至。

(注:应写清详细地址,宜包括楼层或是否入室等)□其他方式(如电话预约等):。

若买方购买的商品由卖方安装的,则货到指定地点后给予卖方天时间的安装期。

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

对于无需由卖方安装的家具,买方应在卖方送货到达指定地点后或在货物自提前对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及是否有明显质量缺陷进行验收;对于由卖方安装的家具,买方应在安装完毕后对家具质量进行验收。

六、售后服务家具“三包”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33/772-20__《家具售后服务规范》规定,双方约定三包期限为年,(一般家具不得低于1年,红木家具不得低于2年)。

产品有质量问题的,自交付之日起7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15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60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

七、违约责任

1、买方需按时支付货款。

买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日,须按未支付货款的%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全额货款的%向买方收取款违约金;

2、买方需按时接收货物。

买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未提货或不给卖方提供送货条件的,卖方有权向买方收取每天元的保管费用;

3、卖方按时送货或安装。

卖方逾期送货或安装的,每逾期1日,须按未交付货款的%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或安装超过

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全额货款的%向卖方收取款违约金;

4、卖方提供的货物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因产品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买方选择退货,卖方除返还买方已付货款外,还需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纠纷解决程序卖方已经撤离市场或展销会的,市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并有权向卖方追偿。

买方和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应先采取(1、友好协商;2、先向家具市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投诉;3、请求卖场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4、向卖场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等方式解决。

若解决不成,买方可按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买方、卖方、市场方各执一份。

买方(签章):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日

卖方(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盖章):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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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吉林省农业种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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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种植(玉米)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出卖人 签订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根据《_____》的有关规定,为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保护合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种植增产增收,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种植玉米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卖人负责对玉米的种植生产。买受人负责对玉米种植生产的技术指导。

第二条:出卖人应按照买受人的收购要求,向买受人承诺玉米的种植面积为 亩,并按照买受人提出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管理,按期、足额地向买受人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等级的玉米 公斤。出卖人应保证在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条:出卖人生产的玉米,只要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规格,买受人负责包销。每公斤的收购价为 元。玉米交货时,若市场价格上涨,收购价协商提高,若市场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交货的时间为 年 月 日;交货地点

第四条:买受人应搞好玉米种植的信息和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出卖人科学种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虫害,提高玉米的产量和质量。

第五条:如果买受人需要统一向出卖人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体价格为种子 元

1公斤;化肥 元1袋;农药 元1瓶。

第六条:因买受人在出卖人生产过程中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出现质量问题;或因提供的技术指导出现失误,买受人应当负责对出卖人的经济赔偿。

第七条:出卖人由于不按买受人的技术要求和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质量标准生产;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第十条: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人

出卖人: 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邮编:

买受人

买受人: 签字

(盖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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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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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 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北京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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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羊油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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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货物发货单,货物发货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产品质量

2.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的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地方质量标准;

2.2甲方向乙方供应产品时应提供所供产品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3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时须提供企业三证。

第三条 产品价格

3.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单价均为含税价;

3.2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变化,采取随行就市的原则对产品价格进行上下浮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执行;

3.3乙方超出货物自身规定的其他个性化需求,需支付甲方相应费用,如:特殊包装、精细分割、超范围运输等(以上包含但不限于),具体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条 货物供应

4.1乙方要求甲方供货,应提前___天向甲方提供货物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到货日期;

第五条 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如有因不遵守条款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6.2若乙方未按约定进行货款结算,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3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4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协商不成的,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期限

8.1本合同有效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自动终止。

8.2本合同期满,双方如欲继续合作,得另行签订合同。

第九条 责任免除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承担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此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为基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本合同履行期限内这些附件的修正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同样有效。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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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模具修补机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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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就购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设备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质量及数量:____________

总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元。

二、合同价格

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

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

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

三、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四、付款方式

甲方先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万定金,待整套设备拆卸装车后再付剩下尾款万。

5、付加协议

乙方届时需派一名代表到场与甲方人员进行交接,并护送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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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精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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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 地址: 电话: 买受方(乙方):_____________ 证件编号: 地址: 电话: 鉴于乙方拟购买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车辆一台。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向甲方购买该车,为此,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承诺均具有签订、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及资格。

第一条 汽车基本信息

1、____产 __________牌, 车型_____,发动机号为 _______,底盘号 __________,功率 _____,车架号 _____,外观为____ 颜色的汽车壹辆。

2、车辆担保情况:

3、车辆登记所有权人:

4、车辆牌照:

第二条 汽车价格和付款方式

1、汽车价格: 汽车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元辆(小写:_____________元),以上价格仅为 提货的裸购车款,并不含汽车因上牌、上路、营运等其他费用。

2、付款方式: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同意乙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汽车,具体如下:

①首期付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足额支付汽车总价的 ___%的首付款,即人民币(大写) ____ 拾____万___仠 佰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元)。

②后续付款:乙方除首付款外的尚余购车款人民币(大写) 拾___万___仟___佰___元整(小写:_____元),分 个月支付,自 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起每月支付金额 元直至乙方将尚余购车款付清为止,每月 ____日前交至甲方。

3、由于乙方尚未支付的购车款,占用甲方资金按照有偿的原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按每月 %的比例结算。即按乙方未付购车款总额乘以占用天数计付给甲方。

4、甲方收取乙方交付的款项,采取先结资金占用费再还购车款的结算方式,乙方提前交付购车款的,甲方应予以准许,资金占用费结算至乙方付清购车款的当月。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逾期支付尚余的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

5、乙方在未付清上述款项前发生车辆事故的,车辆保险的赔偿款项应优先支付上述款项。

第三条 乙方在下列程序完成后提车

1、乙方携带本人、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复印件须由甲方与原件核对),以及甲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2、甲方审查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并经核实后,甲乙双方方签订合同,乙方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3、乙方付清首期车款、上牌税费、分期付款期间的保险费用等应付税费。

4、汽车所有的移动,包括提车途中、定制车箱、装修等工作均应由乙方负责,在此期间的风险责任(含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汽车的质量、验收和交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出售的汽车,以生产厂家符合国家的全新整车技术质量标准,包括厂家产品出厂前对汽车的部分技术数据和结构变动未作声明的其他技术指标为准。乙方在收车单签字时未提出质量异议的,即视为乙方对汽车质量验收合格和交付。

2、乙方如购买已上牌使用的汽车,其质量和其他技术指标以实物为准。

3、汽车交付乙方后,不得再对该车的车况、配置、部分改装、规费标准收取等提出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或者相关合同的义务,汽车的灭失、毀损或等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4、汽车的售后服务,按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甲方不承担售后服务的任何费用。

第五条 担 保 为确保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双方约定采取如下( )种担保形式:

1、保证。乙方特请 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________年。

2、抵押:乙方提供本人或 所有的_____________财产为乙方全部债务提供抵押,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购车款和资金占用费或利息以及各种税收、保险费用时,甲方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范围为:乙方尚欠购车款、应付资金占用费或利息、应付税收、保险费、违约金以及应由乙方承担的所有费用和因执行本合同所引起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抵押需办理登记的,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随上牌税费一次性向甲方缴清。抵押担保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最后一笔应付款到期后的________年。

3、乙方如要求甲方为其购车提供担保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反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4、担保人在本合同签字或盖章的,即视担保或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

第六条 汽车所有权归属和所有权的转移

1、分期付款期间,乙方未全部付清购车款和其他税费前,甲方保留汽车的所有权,本合同项下的汽车所有权必须登记在甲方名下,乙方享使用、经营和收益的权利。若乙方与他人有诉讼之争,也与该财产无关。

2、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之前,有义务向他方声明所使用的汽车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的情况。乙方在使用和经营汽车时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因使用汽车或者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任何亏损,或者造成

第三方包括但不仅限于道路交通事故侵权损害,或者违法行为而被有关机关处罚等后果的39;,均由乙方独自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按合同付清全部车款及其他相关的费用后,汽车的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当在次月(也可协商时间)将汽车转籍过户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保 险 分期付款期间,为减少意外所造成的损失,乙方汽车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投保

第三者强制险和

第三者商业险,并必须积极与保险公司沟通,使

第三者商业险的投保金额最大化,甲方予以积极协助配合。其他险种必须根据按揭贷款的要求足项、足额投保。投保手续由甲方在办理汽车保险入户时统一办理,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单由甲方统一保管并代办理赔手续。

第八条 汽车转籍或转让 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要将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转籍过户或者转让他人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不必再以任何方式告知乙方,甲方即有权采用自行或者委托他人或者通过法院等方式收回汽车,并授权甲方可将汽车进行任何的处置,处置汽车的价格均由甲方决定,乙方均予以认可。甲方处置汽车的所得的款项可用于直接偿付乙方未付清的购车款、各种税费(含收回汽车后发生的税费)和由此支出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因此造成汽车停运期间的任何损失和因收回、变卖汽车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代理费、执行费、评估、拍卖等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如有剩余,退还给乙方,不足部分,仍由乙方承担。

1、利用汽车从事违法活动的;

2、逾期支付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达60天的;

3、未按本合同约定投保

第三者强制险和足额

第三者商业险的;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汽车转让、转租、抵押等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行为的;

5、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合同难以履行的或其他严重影响甲方权益行为的;

6、乙方在未付清全部购车款和与汽车有关的各项费用之前,若造成汽车毁损责任事故,影响汽车价值或正常营运的。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甲方以本合同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办理贷款,贷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以接收汽车的单据及甲方出具给乙方的收费票据为凭,自愿承担与贷款有关的费用。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项下的购车款及资金占用费付清和未作汽车过户登记之前,甲方对该汽车保留所有权,乙方只对该汽车拥有使用权和经营权。在此期间,乙方有义务向他方声明该情况,并以乙方的名义与他方建立动输合同关系,甲方与乙方仅发生汽车买卖关系,没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货运业务。双方也未就汽车的使用、经营进行任何合作、合伙等活动,没有从中收取任何利益。

3、在分期付款使用汽车期间,因乙方使用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汽车对

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但乙方应及时报告保险公司和甲方,甲方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如乙方交通事故确需甲方派员处理,甲方可以予必要的配合,所需费用(含差旅费、律师代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使用、经营汽车期间,汽车的保养、维修费用和营运中应交的税金、规费等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使用汽车在营运中出现的货运纠纷,货物损失等问题,由乙方承担有关法律和经济的责任,与甲方无关。

5、当事人在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真实可靠。任何一方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的三天内,以书面的方式通知相对方。在没有变动的书面通知之前,所有通知、函件均以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为准,通知或函件一经到达通讯地址,不论何况即视为送达。

6、甲乙双方签订的与购车的有关合同,包括但不仅限于向按揭贷款、借款、车辆代管合同、协议及委托授权书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有权选择分别履行或者合并履行。

第十一条 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的,按逾期应付额(本金)215;3‰215;实际逾期天数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逾期支付购车款超过30天的,除应支付滞纳金外,还应从逾期支付之日起计算,每逾期一天,按1%比例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至少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时终止。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_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 担保人(签章):_____________ 财务登账盖章: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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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青岛供货商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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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一、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由买方购进卖方售出的以下商品

二、交货方式:青岛保税区仓库室内自提。

三、费用承担:报关、仓储费(从实际转货权日至提货日)、装卸费用等由买家承担。

四、付款方式:D/P,买方须在卖方单据到达买方银行之日起3日内赎单.交单单据包括DO,发票,箱单,检测报告,产地证(一、三联正本),熏蒸证明

五、交货时间:年月,全款到账当天放货;合同签订后4个工作日内办理货转。

六、品质、数量异议:按国际质量标准执行。若有质量异议需在转货权之日起20日内提出,逾期视为买方已经接受。

七、违约责任:对于买方因各种原因拖延付款的情况,每延期一天,征收5‰滞纳金。同时违约方须向对方赔付不低于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

八、争议及仲裁条款:有关本合同及在本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提交青岛人民法院,关于本合同项下一切争议的解决,包括程序和实体上的,均适用中国法律。除另有规定外,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九、其他条款:卖方对于因自然灾害、暴雨、恶劣天气、不可抗力等非控制之情况,造成船期延误,致使买方有所损失,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双方应共同采取合理步骤,协商解决以减少损失。

十、其他事项:本合同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共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于签订当日回传生效,逾期作废。

卖方确认: 买方确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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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停车场地的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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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承包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至________________号停车场的使用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停车场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该停车场,保证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费用,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对停车场的工作,如因违反政府条例造成责任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第二条承包价格: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每月____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乙方在对外言论上不能有损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对外绝对要维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甲方在整个承包时间内有对乙方的监督权,也有责任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协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关系等。

第五条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的陈述和保证。甲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二)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合同约定承包费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或其他义务,而使守约方遭受损失,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第七条保密

一方对因本停车场承包合同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签署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修改、补充、变更协议;

(2)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的各种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应按照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三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六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第十七条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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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地皮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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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县 ——————乡 ————村————组,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 ————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 ————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 ———— ,东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亩,二等地 ———— 亩,三等地 ———— 亩,四等地 ————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共————年,从————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2.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3.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时间是————。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 ————元,纳税时间是 ———— 。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费 ————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

4.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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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货物买卖合同责任纠纷上诉状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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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_徐某,男,1982年3月生,汉族,住郯城县胜利镇徐蒲坦村,居民。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徐某某(系原告徐某之父),男,1955年7月生,汉族,住郯城县胜利镇徐蒲坦村,居民。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刘某某,女,1986年12月生,汉族,住苍山县层山镇小池头村,居民。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徐某某(系被告刘某某之母),女,1962年8月生,住址、职业同上,居民。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依法判令两被告返还原告彩礼12012元及手机一部。

二、本案一切费用由二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20__年腊份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某经媒人介绍认识,认识不久即于次年二月初四按农村风俗经媒人朱某手给被告家见面钱12012元及手机一部,连带着农村传“启”给被告花钱买衣物、戒指及其他用品折款10000多元。后因徐某与被告已达结婚年龄,即向女方提出结婚的请求,没想被告刘某一直躲而不见。无奈,后虽经原告家及媒人多次去做工作,被告家不予答复并迟迟不退还原告的彩礼及贵重物品。可见,被告家是在借婚姻索取财物。给原告家经济上造很大损失,生活上造成很大困难,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受理并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二0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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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防盗门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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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1.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方向、色泽、数量见下表:

2. 其他配置:

二、合同内容

1. 甲方负责向乙方制作、交付并提供安装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上述产品(安装须在具备安装条件(门洞坚固规则统一)的前提下安装)。

2.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上述产品适用在乙方的工程名称是:在 。

三、质量技术标准 本合同甲方所提供 产品严格参照 技术条件生产,并经甲方检测合格,包装按甲方标准。

四、交(提)货时间及地点:

1. 甲方收到定金,并在接到乙方的供货计划书后开始组织生产和按照供货计划书的要求进行交货,乙方应给甲方留足合理的产品生产、交付和安装周期;如有任何变动,交货时间顺延。

2. 交货地点:;接货人:

五、运输方式:

1、 运输方式:□自提;□甲方送货,费用由 方承担;□甲方代办运输,费用由 方承担。

2、运输工具:□汽运;□火车运输;□船运;□其他。

六、付款方式:

七、甲方责任

1. 在保证甲方生产周期的前提下,按乙 方供货计划书供货及安装;

2. 与乙方共同落实洞口规格及开启方向,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门洞及时书面提出整改意见。

3.灵活;

4. 本合同产品自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属甲方自身产品质量的问题,甲方免费维修,并确保两天内到现场解决所出现问题;

八、乙方责任:

1. 在保证甲方生产周期的前提下,向甲方出具书面的产品供货计划书;

2. 在货物到达约定的交货地点后验收,并有责任对货物采取妥善的保管措施;

2. 为甲方安装人员免费提供必要的工作面、作业用电和水、垂直运输、门洞补灰及放置材料的堆置场所,并由甲方自行管理;与第三方协调配合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

3. 乙方的门洞规格必须符合甲方的安装条件(门洞坚固规则,门洞规格大于合同约定产品规格1㎝~2㎝),与甲方共同落实洞口规格及开启方向;在甲方门框安装完毕后,乙方立即补灰,以确保门框坚固不变形;

4. 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后,其成品保护责任由乙方承担,若在成品保护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情况,由乙方负责;禁止用腐蚀性物品清洗或擦拭产品;

5. 在多家施工队伍施工中,乙方应搞好平衡协调工作。

九、验收方式、验收期限及异议期限

1. 产品到达交货地点3日内,乙方应当对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方向、色泽、数量等情况进行清点和验收,5日内乙方不进行验收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提供的产 甲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承诺安装后产品表面良好、开关品合格。

2. 产品安装完毕后3日内,乙方应当进行对产品安装情况进行验收,5日内未进行验收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安装的产品合格。

3. 乙收如发现产品或安装存在质量问题或产品配置不齐应立即提出,否则甲方将视所交付产品的质量及配置符合合同要求。

4. 乙方对甲方交付的产品提出质量异议期的时间为收到该批产品之日起的5日内。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产品,以及未能按工期完成安装的,每迟延一日,按该批次产品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金;

2.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每迟延一日,按未能按期付款金额的2承担违约金,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未按期验收的,每迟延一日,按该批次总金额的2承担违约金。

3.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十一、附则

1.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应向起诉。

2. 本合同的实际履行地在甲方所在地。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 本合同仅供甲方销售其自行制作的美心系列门产品使用。

4.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

十二、其它

1. 相同材质装饰套,如因现场原因不能安装,价格不变;

2. 在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前,乙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门体、配件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3. 除质保金外的所有款项结清后,甲方应将产品钥匙、保修单交付乙方,由乙方按规定填写后交予住户。

4. 本合同所约定的产品所有权自乙方付清全部价款时发生转移;但乙方未履行支付价款的,标的物属于甲方所有;

5.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日止。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

单位名称(公章): ________单位名称(公章): _______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 代 理 人: 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电 话: 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________年_____ 月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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