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购销明细协议书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内容可以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的表格填写,也可以直接用文字表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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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提)货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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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港)费用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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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理损耗及其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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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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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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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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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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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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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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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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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其他约定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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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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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机电产品采购合同[页5]_合同范本
26.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 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 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 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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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拟订产品购销合同
机械产品供销合同
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序号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篇3:产品购销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篇一】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合同编号:NC
甲方购置乙方厨房设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如下:
一、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总价包括设备成本、包装、运输、上下力、安装调试、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风险。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起预付总合同款的%,调试验收完毕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款的%。
二、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及技术规范要求:设备销售合同范本1、设备清单
2、乙方按合同所制定的清单列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技术参数等为甲方制作厨房设备。
3、乙方制作的厨房设备用料必须按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产地质量、技术标准等制作。
三、运输:
1、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将甲方订购的厨房设备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负责卸货及就位。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地的规章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文明施工,以确保工程进度及质量。
四、供货质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1、供货质量:
(1)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所供设备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并承担所有费用。
2、交货时间:
3、交货地点:
五、安装调试:
1、甲方委托乙方对定制的厨具及订购配套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费用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计费用。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将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乙方须保证将优质全新的产品交付甲方。
3、甲方必须派负责人(技术人员)对乙方按合同提供的厨房设备进行规格、型号和质量进行初步验
收,初验合格后,乙方开始安装。
4、乙方的安装调试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工程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产品安装、调试结束后五日内,必须组织人员对工程进行验收,如有异议须在五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2)乙方必须在五日内作出书面应答,逾期视为验收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七、双方责任:
1、供方的责任:
(1)从设备交付之日起,乙方必须安排壹名技术全面的工程人员,进驻甲方现场壹周,负责厨房设备调试及保养,以保证设备达到的运行状况,乙方驻甲方现场技术人员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逾期交货的,按合同总价的5%每天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在甲方正常使用、维护的条件下,产品保修十二个月(从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易损件及人为造成的损坏不属保修范围。
(4)在质保期内发生的损坏,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赶到维修现场进行维修,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不可抗力除外)。
(5)供方保证长期为甲方优惠供应零配件及易损件,协助甲方维护好该设备。
6)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规格、质量、材料未达到合同要求,影响甲方的使用,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另甲方保有法律追究的权力。
2、需方的责任:
(1)供方在工程安装过程中,提出的关于影响安装的问题,需要需方解决的,需方应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并提出解决方法。
(2)需方必须按供方提供的水、电、气位接驳图将管线接驳口预留在离设备壹米范围之内。
八、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方法律管辖区内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供方: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篇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三】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一九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篇4:技术产品销售合同书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双方本着相互尊重、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合同,同时双方承诺按下列合同条款进行公平交易。
1、经确认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如下所示产品,清单如下:
2、乙方承诺根据合同条款按时提供合同所列货物及完整的随货附件。
3、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合同标识厂商之相应产品技术规范,乙方对所供合同产品负责的维修期限:厂商标准。
4、收货事宜:
)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完整收货地址:需方指定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收货联系人电话:
5、交货日期:
签定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6、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送货)所有合同货物的运输及提货费用的负担:供方承担
7、产品验收方法及异议期限:)所有合同产品均应在交货地点现场拆验,如有质量异议可在三日内提出。
乙方将协助甲方解决应产品质量问题所带来的争议。)甲方验货时除非因产品质量问题,否则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拒付货款,包括验收后。
8、付款、开票及违约责任
需方在在收讫货物后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付清所有货款(¥元);如需方未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款,供方将按货款总额的每日3‰收取滞纳金。
供方收到全额含税总货款后向需方交付等值合法的发票。
对于买、卖双方交接发票、结算票据事宜,双方一致认同:需方取得发票并不代表需方货款已付清。)如由不可抗拒力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双方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协商解决,供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如需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清应付给供方之款项,供方有权收回货物,并不返还需方已付款项,同时不免除供方向需方进一步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提供货物,或提供货物的种类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视为违约。
2、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3、任意一方违约将承担对方的律师等相关费用,费用为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9、对执行本合同若双方有争议时,不能协商解决的,由供方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10、本合同如需补充,双方可以附件的形式说明。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12、本合同于年月日以正本方式签定及合同附件,都具备相同法律效力。
13、除签名、签时间外手写及涂改无效。
需方单位(甲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供方单位(乙方)盖章:
经办人:
时间:
篇5:产品销售合同书
买方(甲方):卖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价格和技术标准
2产品的技术标准(选择),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30%的款项作为定金,乙方组织生产;剩余70%款到发货。
发货后乙方给甲方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产品的交付(选择)甲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
乙方负责运输,乙方承担费用;运输地点为:乙方负责运输,甲方承担费用;运输地点为:第四条产品验收
1甲方在收到产品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技术要求与合同不符,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3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2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定金、定单并确认后,即为定单生效。
因为乙方的原因没有按约定时交付产品,乙方应按逾期交付产品总价款的3‰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出逾期付款额的10%。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
2乙方按照定单要求提供产品后,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款没有及时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额3‰天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出逾期付款额的10%。
第六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3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八条其他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方:
篇6: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_合同范本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篇7:瓷砖产品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保证品牌的基础上,本着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目标,并充分认识到双方利益的一致性,共同促进事业为宗旨。乙方作为甲方正式授权的 总代理,双方就等产品的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产品及市场和结算价
甲方授权乙方在 全权代理经营 等系列产品(以下简称“授权产品”)。
1、甲方承诺给乙方的价格每套按出厂总价的35%进行结算,报价见附件。
2、乙方销售承诺
自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乙方即成为甲方“授权产品”总代理。乙方承诺:
在20__年2月 1 日至 20__ 年 1 月 30日之间对产品销售,甲方结算价销售总金额为 整以上。
3、乙方销售奖励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万可享有奖励3%
乙方销售总金额完成 的部分可享有奖励5%
4、特殊医院在市场与价格的双重压力下可向公司申请特殊处理或申请公司直销,由甲方直接投标,由甲方开票,医院回款需直接打到甲方账户,货款不计欠款,此款如期不到位,转入乙方欠款。收到合同全款后直接以现金形式返还合同成交额的10%。算乙方的销售任务,但不计入奖励。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代理资格:
(1)经甲方确认,乙方无能力拓展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量;
(2)乙方在授权地区以外销售授权产品;
(3)乙方冒用授权产品的商标;
(4)乙方进行有损授权产品及商标信誉的活动;
(5)乙方对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损失部分甲方有权在乙方的货款或奖励中扣除及至其它方式。
(6)乙方连续6个月内没有完成任务。
6、甲方要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上述第5条中所含情况除外),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7、乙方须拥有具备初级维修能力及技术人员至少一名,能直接面对客户熟练开展售后服务工作,同时甲方须为乙方提供维修零件、维修技术支持。
三、甲方的义务
1、不得直接供货于授权地区内的非授权客户。
2、协商代理商处间的市场冲突。
3、甲方依据乙方出货情况及市场变化情况,确定调整价格时给予价格保护的范围。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产品宣传资料及技术人员培训和相关技术培训。
四、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不得进行任何有损所授品牌信誉的活动。
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至其它区域。
3. 乙方需在公司或门市显著位置标示所授品牌的正确标志。
4.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定期提供所在地区产品的每月《市场行情调查表》。
5. 乙方应以甲方产品为主导,开拓该地方市场、增加市场占有率,聘用销售该产品所需要的、经过培训和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
6.乙方于本合约之有效期间内,应尊重甲方建议之各项产品市场价格定位。
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唯一代理销售甲方“内镜洗消中心”系列产品,不得另行代理销售或以任何其他的形式经营他方与甲方相同或相类似或有竞争性的产品。
8、乙方如因歇业、停业、组织变更或其它原因欲提前终止合约,应于提前二个月前以书面通知甲方,并完全履行合约。
9.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利益和保守其商业秘密。
10. 乙方有必须派专人到厂家进行正规培训,售后服务统一由厂家安排,由乙方具体负责执行.
五、乙方跨区销售罚则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产品销售至其它甲方已授权之专业市场中,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措施:
1. 规定乙方须收回其所销售到其它区域之产品,或与当地总代理协商,给当地总代理一定的经济赔偿。
2. 甲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取消乙方总代理资格。
六、价格保护规定
为了适应市场变化,使产品价格更具市场竞争力,以扩大市场占有率,甲方会依市场状况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为避免价格上涨及下调经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将对乙方已定购及已出货的产品进行价格保护,具体方法如下:
1. 甲方调价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2. 双方已签订购销合同但尚未执行的,改按原价格执行,甲方书面通知调价日之后的协议按新价格执行。
七、售后服务
1. 甲方提供产品因本身质量问题发生故障,实行三包(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一年保修。
2. 乙方有义务负责所销售产品之维修,医院设备需进行维修前,将医院及使用科室的名称及故障申报情况、院方有效的联系人及电话等填写好传真回公司,经公司确认后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将《维修记录登记表》用签字笔详细清楚的填写整洁,经医院使用科室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传回公司总部备案,若有配件更换的,方可减掉维修配件库存数量。更换的配件按公司相应的管理制度执行。
3. 并作好<维修记录表>,定期传回甲方。
根据各办事处市场已安装产品的具体配置情况,公司配备相应的常用维修配件以便在第一时间处理设备故障(具体情况详见《配件备用制度》)。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所需之零配件,乙方负责将所更换下来的零配件寄甲方,以利分析原因。维修配件严禁挪用到超过保修期后的设备或私自转卖给客户!严格按照实际更换并填好维修记录,若维修配件发回公司发现与相应医院不相符,公司将按此配件结算价的10倍进行罚款。超过保修期的甲方按维修配件之价格收费。
4、乙方可指派至少一名以上的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负责维修站的工作,甲方负责该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培训课程及内容由甲方提供。公司提供维修人员来厂进修的往返车票以及在公司进修期间的生活、住宿费用,进修完后经公司考核并颁发维修工程师证书和专用维修服装每人两套。送回甲方工厂维修的产品及配件,甲方只负责返回之运费。
八、广告宣传
1. 乙方刊载广告或参加展示会前须填妥<<广告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情况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可办理广告补助(标准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2. 媒体广告、展示会限以甲方授权产品为主,若杂其它非授权产品则不予补助。
3. 乙方应提供广告报样一份或展示会照片若干份,以及开立抬头为甲方的发票原件,核准后,甲方将其补助从乙方货款金额中抵扣。
九、产品销售之支援
1. 为促进乙方推广销售甲方产品,甲方提供产品宣传彩页。
2. 于本合约有效期间内,甲方应依乙方之请示,回答或支援乙方有关产品技术或经销问题。
3. 甲方得视实际需要,提供各项产品之型号目录予乙方,以促进其销售。
4. 供货与结算:签订合同后发货。
十、交货与支付货款
下订单前须付订单总额的30%,剩余70%之货款到帐后发货。
十一、知识产权
1. 甲方保证其产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并未侵犯第三人之产标、专利或著作权等知识产权。
2. 于本协议之有效期间内,甲方同意以乙方之于甲方产品销售、促销、广告或宣传等与产品销售有关之合理活动范围内,使用甲方之商标。
3. 乙方应依甲方之指示使用其商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删除、涂改、变更或仿冒产品上之商标,或以其它方式直接侵害甲方产品知识产权。
十二、保密责任
1. 双方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图纸规格、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有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2. 双方应要求其员工遵守本条之规定,若一人违反本条约者,视为该方违反本条之规定。
十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从20__ 年2月1日起至20__年1 月30日止。届时如需续约,双方需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有效期届满后双方若未签订新的协议,则仍延用本协议书条款。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随时补充。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协议在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 话:0571-82877755 电 话:
传 真:0571-82865568 传 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2024年电子产品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方与乙方下列物品的买卖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合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壹佰壹拾贰万柒仟圆整。
二、产品的质量标准:
按乙方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执行。
三、供货方式:
一次性或分批供货,甲方每批订货应提前一周以书面订单形式将所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通知乙方,按乙方确认后的数量和交货日期履行。
四、运费承担:
运费由(乙方)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按照乙方公司产品包装规范予以包装。
六、产品价格:
因市场情况发生较大变化,乙方需要对产品价格作必要调整时,应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七、产品的验收:
1.保证质量,包退包换,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要求,乙方应给予更换,并承担退货运费,乙方不承担甲方提出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造成的产品经济损失。甲方在收到货后经过检测、检验,确认质量、数量完全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库。如甲方对乙方所发的产品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货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将不合格产品样品寄至乙方公司,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和样品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汽车配件产品购销合同
购方:
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汽车配件产品购销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和质量
1.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价格 。
[ ]附产品购销清单(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执行、[ ]按行业标准执行、[ ]按生产企业标准执行。
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如约定不明确,按能够实现合同目的和产品用途的标准执行。
3.质量保质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
产品的数量 。产品的计量单位 。
第三条 品牌
销方所供产品的商标为:[ ]整车厂配套商标、[ ]生产厂自主商标。其他约定 。
销方保证所供产品不构成对任何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侵犯;购方保证所购产品不用于任何侵犯工业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用途。违者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侵权责任。
第四条 产品包装标准及其处置
1.销方所供产品的包装为[ ]木箱、[ ]纸箱、[ ]裸件、[ ]按国家规定。包装应安全可靠、标识明确。[ ]内附装箱单。
2.销方因产品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因包装不妥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或双方约定所造成产品的违法、违约、毁损、灭失等责任。
3.其他
第五条 产品的交付和风险
1.交货方法:[ ]销方送货、[ ]销方代运、[ ]购方自提自运、[ ]购方指定的第三方代提。
2.运输方式 。
3.运费负担[ ]购方承担、[ ]销方承担、[ ]其他 。运费负担约定不明的由购方负担。
4.到货地点 。
5.产品的风险责任未经特别约定,自交付时转移。产品保险由风险承担方办理并承担费用。
6.其他
第六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期限
产品交(提)货时间:
[ ]双方约定 年 月 日为产品的交(提)货时间。
[ ]销方委托送货或者代运的产品以承运人签发运单的日期为实际交货日期。
[ ]其他 。
第七条 产品价格和费用支付方式
1.产品的价格 。
2.其他费用 。
3.支付方式:[ ]款到发货、[ ]现款现货、[ ]分期付款、[ ] 付款;以[ ]现金、[ ]支票、[ ]贷记凭证、[ ]信用卡、[ ]其他 支付。
4.支付日期:第一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第二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第三期 年 月 日 金额 元;
篇10: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___________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篇11:借条根据最新法律规定拟定
借条
因__________,今借到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以转账方式出借的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圆整)。借期_____(月/年),月利率_____%,上述借款定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时还本付息。逾期未还,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未按上述既定时间还本付息,出借人为维护权益向借款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险费、交通费等)均由借款人承担。
对于因借款引起的纠纷,双方确认司法机关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送达诉讼法律文书,送达时间以上述方式中最先送达的为准。
出借人确认以下任何方式均可送达:
1、手机短信送达
送达手机号:__________,手机号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2、电子邮件送达
电子邮箱为:__________,邮箱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3、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确认以下任何方式均可送达:
1、手机短信送达
送达手机号:__________,手机号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2、电子邮件送达
电子邮箱为:_______________,邮箱持有人:_______________。
3、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共同确认:上述送达方式及送达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以及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同时双方保证送达地址准确、有效,如提供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借款人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2:模具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 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 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 产品名称、选用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根据需方提出的技术条件生产,按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执行。
三、付款方式及有关事项:
1、需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向供方支付总金额的%作为预付款,收到预付款之日起,合同生效。余款在需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验收数量、质量合格后付清全部货款或分层分期先付款,否则供方不予发货。
2、需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供方每天加收需方总货款_____%滞纳金。
四、供(提)货方式,时间:
五、双方约定事项:
1、安装前如出现问题,供需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标准GBJ321-90的有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如达不到标准,确实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的,可以调换或退货,但不负责其它方面的经济损失。
2、由于停水、停电、降雨、交通运输中车辆事故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需方的工期适当顺延。
六、其它约定事项: 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根据《民法典》在供方所在地解决。
2、由于需方款项不及时到位影响工期责任自负。
3、在合同生效后,所订构件的规格型号,技术要求如有变化,未及时通知供方时,造成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 方(签章):需 方(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13:购销协议百货产品
高层建筑钢筋购销协议书
需方: (以下称甲方)
地址:
供方: (以下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钢材品种、规格、材质
第二条 合同金额
(一)合同总价暂定:(大写) 元,¥ 元;
(二)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正规发票,并作为付款的前提条件。
(三)在合同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材料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同意不追究甲方逾期付款责任,并自愿与甲方共同向业主进行资金催讨。
第三条 钢材数量按第 条规则计算
1.现场设置地磅,按实测吨位计算。
2.圆钢以过磅数量为准;螺纹钢现场点数,计算延长米数,按每米理论重量计算吨位。若现场抽验的每米实际重量误差小于理论重量的97%时,按每米实际重量计算(如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第四条 交货规定
(一)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应按通知要求时间按时交货。因乙方原因使甲方停工待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送货至 工地,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 ,到工地的运费由乙方承担,卸车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及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交货时提交送货单,本批次的材质检验单及相应钢材,乙方钢材送到现场后,甲方当场办理验收手续。
第五条 验收方法
现场由监理和甲方按规范标准见证取样、送检。
第六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负责每月提交一次钢材用量计划,提前叁天向乙方提供所采购的详细数量、规格型号清单及到货日期。在收到乙方准确到货时间通知后组织验收、收货。
(二)甲方按照约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支付款项。
(三)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延误交货时间,按第六条中第(四)款执行。
(四)乙方延迟供货,每天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支付违约金。乙方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的,按本合同暂定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也可主张损失赔偿,乙方延迟或拒绝供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违约、赔偿(罚款)损失、班组停(窝)工赔偿损失、租赁设备租杂费损失、管理成本增加带来的损失、更换供应商的损失、物价上涨损失等。
(五)乙方延迟供货超过三日或两次以上未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第六条中第(四)款赔偿甲方损失。
第七条 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擅自延期交货,或停止供货时,按第六条第(四)、(五)款执行。
第八条 为了便于甲方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监控,乙方必须于每月28日前将供货、收款、欠款等情况以传真形式送至甲方,并进行电话确认,甲方传真号为 。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于五日内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相关许可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履行完毕时自动失效。
第十二条 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收款单位:
乙方收款银行名称:
乙方收款银行帐号:
乙方指定收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提供的收款单位为本合同中乙方全称。收款单位必须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一致。此表必须填写。一律要求支票支付,杜绝现金交易行为。
特别说明:甲方项目部工程技术专用章仅限所涉及工程技术资料专用,仅对本合同相关事项及其他工程技术资料有效,除此之外的其它事宜处理均属越权,甲方不予认可,对甲方不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传 真:
年 月 日
篇14:轻工业产品供应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约自签署日起永久有效,欲终止本代理关系,需经由甲乙双方之任一方以书面通知,否则本合约效力将自行展延(付费项目则需另行付费本合约方为有效)。
(一)乙方代理甲方之任一产品供货期间届满,甲方已不从事该产品之制造生产或代理,甲方需于终止供货前一个月内通知乙方使产品下架,该产品代理关系终止。
(二)甲方产品经由乙方代理市场推广销售期间,甲方之产品销售后如遇消费者纠纷,在甲方与消费者责任未厘清前,本契约代理关系效力自动中断,如消费者交易纠纷事件已经由甲方完成善后处理,甲方需另行以书面通知乙方进行续约,本契约时效始继续。
(三)甲方之产品在本契约时效期间于乙方网站展售之产品资料,其代工处理费用需先支付予乙方。
二、甲方供货,需配合乙方服务申请流程制度,提供约定比例之利润,作为本站进行产品市场推广之劳务所得。
三、甲方不得提供违法、违禁或违反其它相关法令之商品,若因此而引起纠纷或诉讼,概由甲方负法律责任。
四、甲方于接到乙方传送之订单后,三个工作日内(扣除国定假日),需将商品交由特约物流公司或挂号邮寄方式送出,所需之运费一律在售价(报价)中内含。甲方产品送出时,务必核对由消费者本人亲自签收,关于产品之物及权利担保责任,以及运送风险由甲方负担。
五、消费者订购之商品一律以货到付款方式销售,购物之发票由甲方开立寄送。
六、消费者于本公司系统中的订购行为,除甲方于商名说明项上注明不得退货外,其犹豫权利受相关法令保障,以收货单为凭7日内退货,惟送货成本由消费者负担。
七、每月售货额于每月15日及月底结算,甲方并于结算后10日前,将本公司网站代理销售之劳务所得,存入本公司账户。
八、甲方与消费者之交易纠纷,应由双方自行解决,乙方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交易纠纷含客户购买之产品有瑕疵、错误或其它因素导致消费者使用本系统后拒绝付款等情事。而纠纷经仲裁单位仲裁后若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担上项交易款项之退还,乙方已收取之代理销售劳务所得,无返还责任。
九、甲方有权参与乙方举办之各项促销与展览活动,需由甲方支付部份参加活动费用者需独立于本契约之外另行支付于乙方。
十、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商品短缺时,应于一周内主动告知乙方,并于网站系统上将商品下架并公告之。
十一、甲方于契约有效期间内,若因故歇业时,应义务告知乙方,本合约得自动时效中断。
十二、本合约如有疑议或争执依诚信原则解决。
十三、本合约未约定者依_________法及其它相关法令之规定处理。因本合约引起之疑义、争执或纠纷双方同意依诚信原则解决之,如有诉讼之必要时,双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四、本合约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邮递地址: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5: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区域代理普遍都有这样的观点,那就是大型家电专业连锁零售商(简称连锁)是传统中间商的屠夫,它们不仅要消灭传统渠道中的零售商,而且在其扩张的过程中,还要不断地消灭传统渠道的中间运营商——省代和区域代理,最终直接和厂家对话。所以,大部分的区域代理都患有“卖场恐惧症”,他们不希望连锁的到来,希望永远保持现状。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3篇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的_________地区代理销售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区域,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___系列_________产品_________地区代理,并保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长期利益。
2.代理期限为_________年,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结束后,双方可续约。双方保留自签约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双方责任,权利:
甲方:
1.甲方保证乙方所需产品货源的供应。
2.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相关的产品证书文件及产品宣传资料。区域代理合同3.甲方负责技术支持,免费对乙方进行技术咨询,培训,指导。 乙方:
1.乙方保证按时支付货款,按期完成销售额。
2.乙方销售_________产品,不销售其它同类产品。
3.乙方保证不向代理区域外销售。若需销售需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4.乙方必须拥有一定的销售及技术人员,以做好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双方负责为对方保守商业和技术机密;使用于或包含于产品中的任何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工业产权均为甲方独家拥有。一旦发现侵权,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措施保护甲方权益。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协议一方无法预见,控制,避免和克服的其他事件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该方不负责任。但是,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尽快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15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
三、经销条件:
1.乙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首批进货_________元以上。
2.协议签定3个月内为产品推广期,不计销售任务;之后每个月需完成_________元以上销售额。若是乙方未完成规定销售额,甲方有权变更合同条件或解除代理合同。
四、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1.甲方保证产品及配件的质量,对直接用户产品及配件三个月保换,一年保修。
2.甲方的产品及配件的技术和售后服务标准以产品说明书和保修卡所列条款为准。
五、代理价格:
所有单价均为人民币不含税价格,若市场价格变化,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需要另行商定进行调整。
六、运输方式,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1.交货地点_________。货物数量规格由乙方提前两周书面向甲方下订单,该订单为乙方订货确认单,发货数量、金额已该确认单为准。
2.乙方将货款存入甲方帐户后甲方将货发送给乙方。如若出现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以乙方订货确认单时间为准,一个月内将该批货款打入甲方账户,逾期按天承担本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如果批量订货总金额小于_________元,甲方不承担运输费用。
七、违约责任:
若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实际交易金额的10%进行赔偿。
八、其它:
1.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2.本协议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二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合作达成以下合同。
一、代理方式:甲方向乙方供货,并授权乙方为甲方系列产品在 行政辖区内的特约代理商。
二、履约保证金: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汇入履约保证金 元,其中 元为押金, 元为货款。
三、乙方的年销售总任务为 元,大写: ,月销售任务为 元,
大写: 。乙方单季销售额超过 万元的,超出部分,甲方按销售额的 %向乙方返利。
四、乙方应做出完善的市场拓展计划书,并严格遵照计划书开展业务。 年度内,乙方新增可供货药店不得底于 家。
五、产品供应与验收
1.甲方为乙方按时按量供给商品。
2.甲方提供给乙方全国统一经销出厂价。区域代理合同3.乙方每月最低订货量金额为 元。确定订单后需向甲方预付货款金额总数的 %订金,并与甲方确定交货时限,全款到齐后方可发货。
4.乙方应保证合理的安全库存量,否则当发生紧急订货时,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甲方负责提供完好包装的产品,乙方自行提货或协商解决。
6.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数量,规格,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 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六、付款方式
1.正常订单乙方款到后甲方发货,特殊订做或大量订单甲方要求50%的预付款到帐后备货,全款到齐后发货。
2.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
七、退换货
由于所供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接受无条件退换货。
八、违约:如出现以下任一行为即视为违约。如违约,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独家经销权。
1.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二个月不订货。
2.乙方无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达到甲方规定的月销售量。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假冒牌商品,或仿造甲方产品。(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4.乙方不能保证甲方产品专有权的保护(甲方依据情况对乙方予以追究责任)。
5.乙方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6.乙方未遵守甲方的经销商制度,向代理区外发货,搞恶性竞争等行为。
九、合同签订时,双方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签约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十、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双方无异议可参照原合同续约。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 电话
产品区域代理合同范本三
甲方:
乙方:
为搞好产品的市场销售管理工作,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产品代理销售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地区 成为甲方健达强力风痛贴产品的独家经销商,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相关政策和规定。
二、经销品种、代理价、首次货量等:
品名 规 格 零售价 代理价 首次货量
健达强力风痛贴 120盒/件 138.00元/盒 元/盒 件
三、甲方的责权:
1. 甲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以及销售产品的合法手续。
2. 合同期内甲方确保乙方的独家经销权,有义务协助乙方查处外区域向乙方区域内的冲货问题。
3. 甲方承担产品运输至乙方经销地的运输费用。
4. 合同签订后,乙方如在三天内不提货,或三个月内没有二次提货者,乙方在约定区域内的代理权自然取消。
5. 为严格规范市场,保护代理商利益,甲方实行市场保证金收取制度。市场保证金 元,合同期满或双方同意终止合同时,乙方退还产品营销手续及委托手续,甲方返还乙方保证金。
四、乙方的责权:
1.乙方负责产品在约定区域的市场开发与销售,并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一切费用。
2.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向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区域销售,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并责成乙方补偿被冲货方的所有损失(冲货量零售价的三倍)。
3.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必须遵纪守法,一切触犯法律及违规行为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4.乙方拥有甲方其它产品在约定区域内优先代理权。
五、结算方式:产品一律执行款到发货。
六、奖励政策: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结果,首批提货量为件;年任务量件;能完成年任务量者,再奖励5%货
七、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如乙方需货量较大 (一次性提货200件以上),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供书面要货计划。
八、招商政策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如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自XX年月日至XX年月日。
甲方: 乙方:(签名)
签字: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篇16:购销协议书工矿产品
粮食竞价购销协议书
甲方(购方):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甲方受_________粮食局委托与乙方签订购买合同。
甲、乙双方按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后,签订此合同。
一、产品名称:粳稻谷(东北产)二、生产年限:_________年产,新粳稻谷三、质量标准:国标(GB1350-1999)三等以上(含三等)四、储存指标:执行《粮油储存品质判定规则》中粳稻谷"宜存"指标及新陈判定的要求,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
五、数量:_________万吨整。
(注:供货数量不得超过本合同数量的±50吨。
)六、价格:_________元/吨(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含包装)。
注: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发出的稻谷,结算价格在格的基础上每市斤提高_________元,发货日期以铁路发票为准。
七、总金额(大写):_________八、包装、运输及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
(一)稻谷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包装物的规定。
(二)执行铁道部《关于解决铁路粮食运输散落问题的通知》,确保在装卸及运输环节中不散不漏。
(三)稻谷质量的具体要求1、稻谷底价以出糙率≥77%为基础价,出糙率每增加1%(含1%),价格提高_________元/市斤。
出糙率最高结算标准为81%。
国标三等以下(不含三等)拒收。
2、谷外糙米按照国标要求为≤2%;3、水分按照国标要求为≤14.5%;4、脂肪酸值按照宜储存的要求为≤25.0mgKOH/100g,大于25.0mgKOH/100g的稻谷拒收;5、黄粒米按照国标要求为≤1%;6、整精米率按照国标要求为≥60.0%;7、杂质按照国标要求为≤1%;8、稻谷必须是_________年产新粳稻。
九、交货时间:乙方供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内(含1万吨)的,乙方须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底前完成粮食发运任务,签订合同数量在1万吨以上的,乙方发运截止时间为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底。
以铁路大票发运时间为准。
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入库任务,则被视为违约,甲方据此可本合同,并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的标准扣除履约金。
十、履约保证金的交纳及清退为保证合同正常履行,乙方须在签订本合同前按合同数量向_________按每吨_________元交纳履约保证金。
合同全部履行后,在最后一份《_________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开出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通知_________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十
一、验收办法:由甲方委托_________市粮油食品检验所验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的甲方不予接收。
结算数量以_________市粮食局储备处开具的入库单为准。
超过本合同规定数量的部分甲方不予接收,由乙方自行处理。
十二、货款结算:甲方凭_________市粮食局开具的《储备粮油入库通知单》数量进行据实结算。
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购货发票。
十三、甲方应当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或者抬级抬价,不得拒收、限收。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除发霉变质或者掺杂掺假的粮食外,应当按照规定扣除水份、自然杂质,按质论价,予以收购。
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也不得以实物或其他方式抵充售粮款。
十四、违约责任: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农发行申请贷款。
贷款到位后,经银行核实库存后的7个工作日内(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除外)向乙方支付足额货款。
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视为违约,按照违约数量以每吨_________元标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根据情况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发运的稻谷发现新陈混装或以陈充新的情况,除拒收稻谷外,全部保证金不予返还。
十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国家粮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粮食局_________粮油食品质量监督测试中心共同进行仲裁检验;商务处理由_________市粮食局储备处协商解决。
十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_________所属地区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
合同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账号:_________账号: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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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质量问题不退款,有疑问可以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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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约定产品售货合同
男方:__________ ,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 ,___族,生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
男女双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在 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内双方感情深厚,相处融洽,为促进家庭和睦,避免将来所生之纠纷,现双方就婚内财产事宜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
一、婚内财产
1、 房产
拟购买房产:__________位于 ,房屋面积 _____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____________,登记在女名下,有贷款。
位于上述房屋内的其他设施。
2、 动产
婚后购置登记在____方名下机动车,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日注册(行驶证标记),尚有贷款______元未结清,由_____偿还贷款。
3、 其它
二、权利义务
1、双方约定,前述共同财产中的拟购买房产,是女方个人出资,由女方享有房屋全部所有权,剩余房贷______万元,由女方承担。因女方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男方自愿放弃,此后无论何时何地,不得索要该房屋的所有权和部分所有权。因该处房产由女方贷款购买,因此该房产的贷款及欠款与男方无关,男方无须共同偿还贷款。
2、双方约定,前述共同财产中的______归______方所有,剩余车辆贷款________万元,由______方承担。
3、一方不配合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
三、债权债务处理
1、男女双方在婚前的债权归各自所有,婚前的债务由各自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
2、婚后现有债务情况如下:双方因__________,由__________经手所欠债务__________元,由__________自愿承担。
3、双方如需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使用共同财产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并将此笔贷款非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男方个人承担清偿。
5、双方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承担。因男方或女方单方行为产生的任何债务均不得归为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必须有男女双方签字认可的书面证明。个人债务仅以负债方所有财产为限清偿,不得涉及另一方财产。因一方负债致另一方财产损失的,负债方应予赔偿。
四、其他
1、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2、双方均认可,签订本协议内容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已向中国咨询了解过法律有关规定,也明确签订本协议的法律后果;双方亦认可,在签订本协议时身体健康,神智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签订本协议后,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认为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议和理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改,并形成本协议的附件。如未达成新的修改意见,则原协议继续有效。
4、若本协议部分条款被认定为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5、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两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内容)
男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署日期: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篇18:通用电子产品采购合同书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买受人(乙方):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互利,经公平协商签订如下买卖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 标的物
1.产品名称:_________
商标:_________
规格型号:_________
原产地:_________
生产厂家:_________
2.交易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总价款:_________
4.质量
(1)整体质量、性能应当达到的标准,采用以下第_________项:a.按照国家强制标准或者指导标准:_________执行b.按照国际通用标准:_________ 执行c.按照行业标准:_________ 执行d.按照封存的样品标准执行e.协商约定质量达到以下水平:_________
(2)以下部件的质量、性能标准或参数为部件a: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部件b:_________
质量标准或参数:_________
5.产品整体作业的性能应当达到以下水平:以下部件作业应当达到以下水平:部件a: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部件b:_________
作业水平:_________
6.产品的整体技术性能标准为:以下部件采用以下技术:部件a: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部件b:_________
采用技术:_________
7.产品功能
8.安全性能对环境的影响:_________对操作人的影响:_________数据安全:_________安全标识:_________甲方为乙方提供详细技术资料,产品及其各部件使用的技术应当和资料上显示的相一致。
9.包装方式防潮要求:_________防晒要求:_________抗震要求:_________防灰尘要求:_________外包装标识要要求:_________审美要求:_________
第二条 运输运输办理方:_________运输费用负担方:_________运输方式:_________始发地点:_________到获地点:_________承运人:_________
第三条 交付双方按照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完成交付
(1)甲方将货物交付
第一承运人并取得提取货物的单证,甲方将提取货物的单证交付乙方则交付完成。
(2)乙方收到货物并且验收完毕则交付完成。
(3)乙方自己提货,提货装车(船)完成则交付完成。
(4)除以上方式外的其他方式,约定为:_________。甲方当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交付。
第四条 风险转移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交付前由甲方负担,交付后由乙方负担。该风险的负担不影响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的主张。
第五条 所有权的转移所有权的转移遵照以下第_________项执行
(1)货物交付后所有权即转移至乙方
(2)货款完全结清前甲方保留对相当于未结清的货款价值的货物所有权,具体执行办法另行协商
第六条 检验自货物交付后的____日内完成检验,若对质量有异议乙方应当在____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且妥善保管质量瑕疵货物,等待协商处理。检验人:_________检验技术手段:_________检验方法:_________检验合格的标准:_________
第七条 产品不合要求的补救措施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 %以上则甲方对不合格产品可以采取以下补救措施:要求退货、要求修理、要求更换,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经检验,若产品质量合格率为_________%以下则乙方享有对整个合同或者不合格部分的解除权,乙方仅解除不合格部分的,合同其余部分有效。
第八条 货款支付支付方式:_________(可以约定使用银行转帐、支票、本票、汇票、现款等方式)支付条件:_________(可以约定付款的条件以防范风险)支付时间或者期限:_________支付地点:_________
第九条 担保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定金_________元。
第十条 售后服务甲方负责对产品的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费用由 _________ 方负担,这些工作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产品正式投入使用后的_________内(时间)维修由_________方负责,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工具、配件的供应由_________方提供,费用由_________负担。产品的升级事项约定为: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约定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甲方履行不能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甲方迟延交货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甲方履行瑕疵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履行不能承担的责任:_________乙方迟延受领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乙方瑕疵履行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乙方迟延交付货款应当承担的责任:_________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当出现以下情形时乙方免除相应违约或者侵权责任:情形a: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情形b:_________
免除责任:_________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的各项债权债务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转让给
第三人,否则对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中关于产品本身以及其使用的技术方面的专用词汇的解释由甲方出具附件专门解释。附件在本合同签署之前确定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六条 保险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_前对标的物向_________保险公司办理_________保险,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
第十七条 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经_________审查批准后生效,由_________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请,批准之日即生效。依据法律规定本合同不需经过国家行政审批则本合同生效采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1)抵押人和甲方签字盖X则生效。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由_________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种或者多种条件)成就时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当事人各方各执一份,经公证的公证机关执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 单据甲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提货单
(2)发票(a)
(2)使用说明书
(4)保修单三包服务凭单
(5)其他单据乙方应于_________提交以下单据:
(1)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转帐凭单
(2)_________
第十九条 保护商业秘密约定
第二十条 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成,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是:_________甲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乙方(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帐号:_________
开户行帐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公章或者私章、手印):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签约时间(以最后签字盖X的为准):_________
返
篇19:企业产品购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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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产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改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务,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篇20:2024产品供销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供方/乙方:
需方/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甲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乙方应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二、价格条款
1、乙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甲方,按照报价单中所提出的达到一定采购量后享受优惠价格执行。
2、每个月结束前个工作日内,乙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个别产品价格调整浮动时即可进行更新(包括误报的错误价格)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个别产品除外)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甲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三支付方式
1、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甲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甲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甲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乙方的货款,乙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乙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甲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四、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甲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甲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特殊商品除外)
2、货到甲方后,甲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甲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乙方未规定送货,甲方有权退货。
六、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由双方自愿提交法律仲裁委员会给予解决。
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公司名称: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篇二】
总合同号:字第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电报挂号:
电话:电话: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