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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材料采购合同(经典20篇)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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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7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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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

规模:_________

招标规模:_________

总投资额:_________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_________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章):_________代理人(签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四百七十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_________。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_________。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_________。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_________。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_________;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_________;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1)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

(2)代理报酬的币种:_________汇率:_________

(3)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4)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_________;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_________;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0.2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双方约定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其中,委托人_________份,受托人_________份。

17、补充条款: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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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商品房建筑材料采购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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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__________项目材料采购及施工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内容

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及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上述工程款包含材料采购、运输、装卸、施工、税费等工程相关费用。

四、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

1、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及封样件为准。

2、制作、施工质量要求参照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3、材料制作完成后乙方负责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至期送达指定现场,如材料部分不符合约定,甲方有权拒收部分材料并拒付相应款项,且乙方应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4、工程完工,甲方对施工质量进行书面确认作为验收结束。

五、工程期限

2、工程施工期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从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乙方应在该期限内施工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施工中所需运输费用、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保管费及施工前/时发生的材料及设备损坏损失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如发生以下情况,工期顺延:

A、因甲方原因引起设计方案发生重大变更,导致制作和施工无法正常进行;

B、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因乙方原因停电_____小时以上的;

C、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应付款项;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_____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元作为定金;

2、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

3、另行约定付款方式:其余款项待工程结束,按照审计金额扣除前期支付的工程款后_____周内一次性支付乙方。

七、质保期限

工程质保期为_____年,自甲方发出书面验收合格通知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工程存在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果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担。如果工程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甲方可先从质保金中扣除相关损失赔偿额,不足部分再向乙方追讨。每次发货时,乙方应将以下技术资料一整套与产品一起交给甲方:

(1)质量保证书。

(2)产品合格证书。

(3)相关产品检测报告。

产品技术资料的交付并不代表甲方认可乙方的技术资料是乙方货物状况的真实反映,也不代表乙方已当然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未按期通过验收,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造价的_____作为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或未按期通过验收超过_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应无条件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采取整改、更换、重做等补救措施,如乙方拖延采取补救措施或经补救后仍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作为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承担。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_____天,应向乙方支付欠付金额的_____作为逾期违约金。

九、施工管理

1、乙方要服从甲方及现场监理对其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检查,并为监督、检查提供一切方便。

2、乙方应对本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等一切活动全面负责,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以及施工中的人身伤亡所引起的损失和赔偿,应全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规范施工,遵守工地管理制度,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杜绝事故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按工地管理规定对乙方施工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处以经济处罚。

4、乙方应服从甲方的施工管理和协调,配合其它工序的施工,并在施工暂停或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如乙方在施工质量、进度或施工配合方面发生严重问题,甲方有权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因此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赔偿额可从进度款中扣除。

5、甲方现场代表:_____,乙方现场代表:_____。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所列地址系履行合同期间的双方有效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地址发生变更时,均应当提前至少_____天通知对方,否则所有通知自发送之日起_____天内视为送达。

3、本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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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承包建筑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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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

乙方:__

为了甲、乙双方更好履行合同条款,在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及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前提下,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及详细部位(栋号):

四、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工不包料、包材料损耗、包临设、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材料及机具场内运输、包工程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包安全保护用品、包社会医疗、养老、工伤保险和劳保福利在内、包物价上涨的形式承包。

五、结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1、本工程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实际有效签证计算工程量套用承包单价进行结算。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设计变更、工程更改、隐蔽验收除外)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若工程结算总造价超过本合同造价的20%,则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作为结算的依据,否则超出部分不予结算。

3、凡属承包范围外增加的项目要求乙方施工或合同范围内需要现场签证确定工程量的部分(指图纸不能直接计算工程量),必须办理现场签证:

A、由甲方施工主管组织办理内部签证,签证金额500.00元以内必须由甲方施工员、施工主管、预算员到现场核实;1000.00元以内增加预算主管参加签证;1000.00元以上需甲方工程部分管主管参加签证。

B、签证办理要及时,参加人员现场核实后,当天或第二天根据原始记录整理办理好现场签证单。现场签证单办好后第二天送一份到甲方公司结算服务中心审核,如有疑问三天内要审查清楚,1000.00元以上签证要甲方公司工程部部门经理审核确认。

C、签证单要规范,文字要表达清楚,附简图;要编号,有参加人签名及日期,项目经理签字。

D、签证单第一联作为结算依据,其它无效。

E、签证单采取月清月结,每月20日前为结算时间。

F、乙方必须遵循以上签证程序办理签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签证单或未办理签证,均不予结算。结算的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合同附件《甲方结算工作流程》。

4、预算造价为:___大写(暂定):___人民币

5、承包单价:

单价说明:

(1)单价组成:

A、其中砼浇筑单价包括:65%为现场施工准备、现场浇灌、养护费用,15%为浇筑过程中楼板面的砼找平费用;10%为特殊情况下采用其他方式确保连续施工时的补贴费用,5%为泵机等机械故障时管道疏通、清洗、砼回收利用的补贴费用,5%为二次浇灌(预留孔洞)费用;

B、包含季节性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措施费用)。

(2)如遇下述情况,甲方按实回扣所发生的费用:

A、甲方增派杂工帮助乙方清理场地、搬运材料等人工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包施工机械场内外运输及进退场费;

C、甲方增派机械协助乙方进行工程施工,台班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临时设施按承包单价下浮10%,独立样板房承包单价按以下方式执行:附在主体结构中的样板房,主体项目不另计,装饰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装饰定额人工费计算;独立修建的样板房,其全部项目单价可按地区公司基价上浮15%计算,无公司基价的分项按当地相关定额人工费计算。

(4)双方对承包单价是否含税金约定如下:承包单价中税金。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甲方每月签证完成工程量计,作为付进度款的依据,并可支付至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至80%,经甲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手续后30天内付至95%,满1年保修期后30天内清结5%余额。

2、甲方于每月10日前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将工程款支付到乙方的收款帐号,若甲方提出按六个月的承兑汇票支付的,则按开票银行同期贴现利息补息。乙方每次收到甲方工程款前,乙方须提供收款收据,若承包单价为含税单价,则应提供工程所在地等值的有效发票。

3、乙方的收款帐号为:

4、甲方代乙方申报工人临时户口手续,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乙方不申报,罚款由乙方负责。综合管理费按乙方在场人数每人每月收10.00元,逐月在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在每次申请工程进度款时,必须先提供当月上岗工人花名册及工资明细表,交甲方审查。在支取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人工资部分金额汇同甲方劳资员一起发放,其余部分才能取走。如发现乙方弄虚作假,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

6、未办理工程结算之前,乙方负责人最多只能领取付款的8%作为个人收入。

7、工程结算时,乙方负责人只能提取不超过15%的人工费作为管理费,纳入个人收入。

七、工期条款

1、总工期历时天,开工时间年月日,竣工时间年月日。

2、基础承台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梁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柱、剪力墙柱砼浇筑小时内完成;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裙楼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转换层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标准层原浆找平小时内完成。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小时内完成。

3、按第2条中的分项工程计划,每个分项工程计划最终完成时间每拖延1小时,对乙方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累计并罚,竣工每迟延一天,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违约金,按双方确认进度计划延误合计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有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工程工期明显与控制点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如遇下述情况:

(a)开工前甲方不能按时交出场地,接通水电;

b:甲方、建设单位重大设计变更影响;

(c)不可抗力严重影响施工;

(d)其他:/;由乙方向甲方在24小时内办理延期签证,否则甲方不予以认可工期顺延。

八、材料条款

1、包装水泥、外加剂等材料凭甲方相关人员签发的领料单或开料单到仓库领用(散装水泥、商品砼按甲方仓库人员的签收单为依据),材料损耗率按甲方公司成本控制指标(详见合同附件《甲方成本控制指标》),没有规定的按定额标准为准办理结算,超出限额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合法采用各种施工工艺。如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享有知识产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乙方全权负责。如乙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甲方索赔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九、质量条款

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质量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严格做好工人技术交底,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无偿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甲方有权视乙方对施工质量的补救情况决定是否解除合同;甲方也可以不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直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补救费用,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

3、砼施工质量要求

(1)砼灌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3m。

(2)在浇灌柱和墙连成整体的梁和板时,应在柱墙浇灌完毕后停歇1-1.5小时,再继续浇灌梁板。

(3)砼浇灌施工缝应按规范规定设置,施工缝先铺水泥砂浆应用铁铲和泥桶倒入施工部位,不得用泵管直接泵送

(4))砼浇灌完工后,应在12小时内浇水养护,一般养护时间不得小于7天,养护初期,昼夜每2小时一次。

(5)砼的振捣,每一振点的振捣时间,应将砼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

(6)钢筋特密的部位可以采用人工插捣和机械振捣相结合的办法,使砼振捣密实。

(7)砼浇灌标高层高允许偏差10㎜,截面尺寸允许偏差+8-5m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垂直度允许偏差5mm。

(8)砼梁柱蜂窝最大不超过1000cm2,而且不得多于二处。墙板蜂窝不得大于20xxcm2,且不多于二处。梁柱孔洞不得大于40cm2。墙板不得大于100cm2,且不得超过二处。露筋长度不得大于20cm,夹渣层深度不得超过5cm,优良不允许有孔洞、露筋、夹渣现象。

4、乙方应提前4小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乙方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该分项工程不予结算;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或构成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5、分项工程施工完毕之后,乙方必须先进行自检,合格方能报甲方验收。甲方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对乙处以500.00元的违约金,可考虑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完毕重报甲方验收;若乙方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或虽整改完毕但经甲方第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对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并限期办理有关退场手续。

6、工程结算后,如甲方发现已结算工程量(单价)不实或已用施工材料的规格、品种、质量等与合同条款规定要求不一致,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包括从乙方在甲方其他项目所做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回、通过法律途径追偿等。

如发现乙方有恶意串通、行贿我司工作人员行为,甲方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十、定岗定员要求

1、基础承台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梁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下室柱、剪力墙柱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地下室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首层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柱、剪力墙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裙楼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2、转换层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标准层柱、剪力墙、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标准层原浆找平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天面层梁板砼浇筑分为:个施工小组,施工总人数:人;

3、乙方的施工管理应实行定员、定岗制度,按工作量、工期进行定员、按建筑物部位进行定岗。详细的施工小组人员名单在开工前必须书面报甲方,并上墙公布,如不按此要求执行,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

4、甲方不定期清点乙方人数,第一次每少一人按6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二次按120.00元/人处以违约金;第三次工人仍不到位,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责令乙方按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退场。

5、乙方按甲方要求定员定岗,如随意调换工人充数,每次处以违约金60.00元/人。

十一、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取或收受乙方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乙方,甲方财务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私自与乙方工作人员接触,不得收受乙方工作人员给予的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接受乙方工作人员的请客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的受贿行为;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行为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监事会投诉。

2、进场前五天,甲方必须向乙方签发施工队伍进场通知书,乙方凭进场通知书办理进退场手续及完工结算手续。

3、乙方进场时,甲方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4、提供施工图一份,如乙方需要增加施工图份数,增晒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5、若乙方书面提出申请需甲方提供临时办公、生活场地的,则甲方按以下标准提供:石棉瓦工棚2.00元/M2.月,砖混房或同类型房5.00元/M2..月,所收取租金按月从乙方月进度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提供结构首层总水、电接驳点各一个并承担现场施工水电费用。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发现乙方浪费施工用水的按照每次1000元处罚,工程每月结算如按照定额规定计算的水电费用超额5%以上的,在扣除水电罚款后,余额由现场所有承包商按工程造价的比例分摊。

7、甲方指派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等。

8、甲方提供垂直运输设备、搅拌机、斗车、泵机、振动泵、照明设备。

(二)乙方职责

1、乙方不得对甲方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甲方财务人员、材料员、仓管员、质安员、施工员、预结算员等有关人员,不得对其以各种名义给予金钱以及其他财物,不得与甲方有关人员进行吃、喝、玩、乐等娱乐性活动,以及其他变相行贿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对乙方处以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工程款不予结算,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工人签订用工协议书,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职责和工资发放等手续。协议要求一式三份(乙方、工人、甲方项目部各执一份)。

3、按照完好领用,完好归还的原则,乙方负责所领用机具的维修、保养、搬迁、管理的工作和费用。如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即时维修完好,损坏超过2天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派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所发生的费用按实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负责砼浇筑前的模板淋水、砼浇筑过程中钢筋负筋的护筋、砼浇筑完毕之后七天内砼养护、保温工作和费用。

5、负责小型机具的维修及砼泵机、搅拌站场地的清理、保养工作和费用。

6、负责施工过程中因机械故障导致的场地清理、泵送管道疏通清理、砼的回收利用及采用其他补救措施方式确保连续施工的工作和费用。

7、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和施工后的清洗保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切机械、工具、管道的安装、使用、疏通、拆除、清洗、保养、堆放等工作。

8、负责砼浇筑时楼面板砼找平、抹平工作,楼面采用原浆抹平工艺如达不到规范要求,单价不增加,还应扣除超出规范部分所增加成本。

9、乙方队伍进场时,提供三证(身份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劳务证),须按当地政府外来人口的有关管理规定,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得雇佣18岁以下、50岁以上及不宜从事建安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否则发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自带必备可移动照明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灯支架、灯头、插头、电线、灯泡、灯管、太阳灯管、钨丝灯等。

12、乙方自带必备的施工工具和用具,包括但不限于切割机、砂轮片、冲击钻、锯、盘锯、软水管、施工用水龙头、灯泡、保险丝、螺丝、彩条布,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包括在承包单价内。

13、乙方应遵循甲方公司《成品保护的有关规定》,加强施工人员的成品保护教育,不得在结构物上随意钻打、剔槽、拆除结构物,否则甲方有权按规定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罚款,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坏甲方成品的,按甲方材料购进价的1.5倍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4、各工种完成后移交下一道工序时,必须办好工序交接手续,后续工作的施工队伍与上一道工序未办好交接手续不得进场施工。如果在没有办好工序交接手续的情况下进场施工,视为已接受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因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返工等所造成的损失自负。

15、乙方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预算造价5%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1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料清,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包括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如不清理,甲方派杂工清理,按元/工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17、乙方新工人进场,必须于二天之内带齐新工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张一寸照片到甲方项目部办理登记及工作证,办理押金按每人100.00元计,在乙方进度款中扣除,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退场,退场前退回工作证并办理相关手续,返还押金给以乙方,逾期不予办理。

18、乙方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如有发现无证上岗,每人每次处以违约金200.00~300.00元;造成严重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9、严禁乙方工人在工地酗酒、打架、斗殴、偷窃、闹事、破坏公司财产,如有发生,双方均处500.00~1000.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0、乙方工人必须留宿工地,工地不得留宿外来及非工作人员,违者每人每晚处以违约金100.00元,因此而造成治安问题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21、在执行合同期间,乙方对所有发生工程量签证依据的数量、承包范围、工作内容必须属实,如发现签证单内容有虚假记录、串谋作弊等行为,则该虚假记录、串谋作弊部分不予结算,而且乙方须按该不予结算部分的价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退场,另选施工班组。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2、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需持有与工程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履行本合同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相关事宜。

23、乙方施工完毕或中途退场,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五天内,负责将其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机械、机具撤离甲方工地;逾期未撤离的,甲方有权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强行责令乙方退场,所发生费用(包括甲方垫付的工人工资等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与甲方无关;

24、乙方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场的,则按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70%结算。

十二、安全条款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处罚标准),用电机具要专人管理专人操作,若违反规定造成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因乙方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一概不负责。

4、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对于这类伤害或赔偿,乙方应保证并持续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严禁乙方工人私自接电线、插座、电炉;开水龙头不关者,发现每人次处以违约金100.00元整,从工程款中扣除。

6、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7、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如电焊工等。

8、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若乙方雇佣的工人以劳动争议或工伤事故为由向劳动部门或人民法院对甲方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甲方支付有关款项的,甲方有权将所支付的款项从乙方所完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在乙方施工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甲方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3、本合同建立在甲方与建设方合同的基础上,如甲方与建设方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招标说明书、投标报价表、技术要求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乙方必须通知甲方,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5、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订。

6、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

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执三份,乙执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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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7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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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为了加强对从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企业的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20xx年9月国家住建部颁发制定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相关范本。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一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第一部分、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和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地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和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回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乙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三十五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料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答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4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6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7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8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9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10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11条、延期开工

第12条、暂停施工

第13条、工期延误

第14条、工期提前

第15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16条、检查和返工

第17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励志天下 )

第18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9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20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21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2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4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25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6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7条、材料试验

第28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29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30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31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32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33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供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34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35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36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7条、索赔

第38条、安全施工

第39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40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41条、保险

第42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3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44条、合同份数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二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工程质量: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2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份。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折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

| 拨款分 次进行 | 拨款 % | 金 额 |

|----------|-------|------|

| | | |

|----------|-------|------|

| | | |

|----------|-------|------|

| | | |

---------------------------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天内,结清尾款。

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支付滞纳金。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其它约定

第12条、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代理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码:邮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附表一: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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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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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责任人:

以合同法为依据,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___________工程劳务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承包金额:

第二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

(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

(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

第四条、双方职责

(一)甲方工作

1、提供食宿条件;

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

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乙方完成指定项目时,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二)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

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

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

4、指定项目完工时,积极配合甲方完成验收。

第五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占工程款的_______%。余款分四次付清。

(二)第一次,若完成预计工期______%,则支付总工作量的30%人工费用;第二次,完成工作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

(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

第七条、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向守约方承担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九条、其它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

(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

(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合同履行地: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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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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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协议条款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承包方)

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建筑面积: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第五条:工程期限(开工、竣工时间)

第六条:工程质量标准

第七条:承包形式及材料设备供应

第八条:发包方义务:

1.开工前___天,甲方给乙方施工图一式___份,并做到“三通一平”;办好施工许可证。(甲方可委托乙方做“三通一平”工作,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2.按协议分工,开工前___天甲方办好材料供应并交乙方签认。

3.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共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负责组织验收工作,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4.按协议负责按期拨款。

5.……

第九条:承包方义务

乙方负责:

1.按协议分工负责材料供应。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形象进度表。开工前5天交甲方一式二份。

3.按施工图负责组织施工,按期竣工。

4.竣工后,5天内按规定将竣工资料整理好交甲方。

5.保证施工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6.……

第十条: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协助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___份,承包方、发包方各一份,报送_____、______各一份。

第十三条:合同有效期及合同争议解决。

第十四条:附表及其他具有合同效力的文件。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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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1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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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内部经济承包合同书2

模板分项工程经济承包合同书

×单位工程模板分项承包合同书:

经公司研究指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工程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模板分项工程交由小组(以下简称乙方)承包,经协商制定本条款,双方务必遵照执行。

一、承包项目:

整个工程的模板制作、安装和拆除。

二、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模板工程转包他人。

三、承包价格:

不分构件类型和部位:做合格工程××元/m2,做优良工程××元/m2。

四、工期要求:

从工序交接日起,基础模板在天内完成,主体模板每层在天内完成。屋面梯盖、栏板和水箱在天内完成。

五、材料要求(仅对包工包料而定):

1、支撑应选用质地坚硬,无腐朽的松木,不低于Ⅲ等材,含水率应不低于25%;模板应全部采用胶合板(支撑的水平拉结条除外)。

2、胶合板要求新材占%,旧材占%,模板的支撑的尾径不应小于cm。

六、质量与施工要求:

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

2、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

3、模板安装和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不得发生涨模、松动和坍塌的事故。

4、安装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

5、当下层模板不具有承受上层荷载能力时应加设支架支撑;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

6、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

7、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透。

8、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纸屑、木块等杂物应清理干净,特别是柱内的混凝土掉渣要处理干净。

9、跨度大于4m的梁板,其模板应按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起拱1/1000-3/1000。

10、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

11、模板安装允许偏差:轴线位移5mm;底模上表面标高±5mm;柱梁截面尺寸+4mm,-5mm。.

12、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层高在5米以内的柱垂直度为3mm,相邻两板的表面高低差2mm,表面平整度5mm。

13、底模及支架拆除时,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砼试块送去抗压待强度达到施工规范的规定时方可进行拆除。

14、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

15、模板拆除时,不应在楼层上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应分散堆放并及时将其运至地面堆放。

16、工地应建立相应的质量责任制度和质量奖惩办法;实行谁施工、谁负责的管理制度。

17、每个技术工人在下班前半个小时均应对本日作业成果进行检查,发现有质量上的问题应及时返修。

18、班组长应对本班组的操作质量全面的负责,每日至少对作业成果检查一次并及时对不符合项进行返修。

19、除以上交底外,尚应遵守国家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要求。

七、安全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应系牢。

2、经医生检查认为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板手等工具必须用绳链系挂在身上,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扎脚和空中滑落。

4、安装与拆除5m以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

5、高空、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事先应有切实的安全措施。

6、遇六级以上的大风时,应暂停室外的高空作业,雪霜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7、二人抬运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或绳子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

8、模板装拆时,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从高处抛下,高空拆模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在下面标出工作区,加围栏,暂停人员过往。

9、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10、支撑、牵杆等不得搭在门窗框和脚手架上。通路中间的斜撑、拉杆等应设在1.8m高以上。

11、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等钉牢。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杆、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附落。

12、模板上有预留洞者,应地安装后将洞口盖好,混凝土上的预留,应在模板拆除后即将洞口盖好。

13、拆除模板一般用长撬棒,人不许站在正在拆除的模板上,在拆除楼板的模板时,要注意整块模板掉下,尤其是用定型模板做平台模板时,更要注意,拆除人员要站在门窗洞口外拉支撑,防止模板突然全部掉下伤人。

14、在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用36伏低压电源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15、装、拆模板时禁止使用小楞木作立人板。

16、高空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不准在梁底模上行走。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17、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18、拆模必须一次性拆净,不得留有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19、在模板垂直运输时,必须符合要求,以防坠落伤人。模板顶撑排列必须符合施工荷载要求,尤其遇地下室顶模板、支撑还另需考虑大型机械行走因素,每平方支撑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拆模时,临时脚手架必须牢固,不得用拆下的模板作脚手板。脚手板搁置必须牢固平整,不得有空头板,以防踏空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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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4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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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修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19]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乙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 分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书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监理的工程可请监理工程师做出解释。协商不成或不同意监理工程师做出的解释,按本合同条款第16.6款的约定处理。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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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筑工程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采购,全文共 2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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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本合同由甲乙买卖双方订立,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下列物资: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以上价格含税,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等所有费用。经投标确定,买卖双方就物资采购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买卖双方同意签订下列合同条款:

包装和运输要求:

1、包装要求:______应捆扎牢固,且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形,包装必须坚牢,并应按照货物特点,采取防潮防震防锈等措施。由于包装不良引起锈蚀、损失、丢失,责任由卖方承担。物资应包装完好运至施工现场。

2、运输要求:______运输。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按合同规定时间将货物免费送到(包括卸货)。

二、货物质量保证和质保期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检验及测试,以保证供给买房的货物是全新的,质量、规格和技术要求满足合同规定和工程需要,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数量要求完整无缺。

2、卖方必须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合格证、及其他能够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

3、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一旦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卖方首先须退还全部货款,其次卖方还须根据买方的损失情况作出适当赔偿。买方保管不当造成货物损坏由买方负责。

4、采购货物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在______小时内作出答复,并按上述第______条原则,双方协商做出处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交货方式

1、卖方于本合同签署后,分批送货,具体送货批次买方提前______日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提货计划表,卖方按规定时间把货物送到买方指定地点。

2、卖方应在交货前______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买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编号、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和运输安排)。买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理接货或提货的相关手续。

3、买方对卖方交付的货物,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货物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卖方误发、多发的物品,买方也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卖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4、本合同所有货物运输抵达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验收。买方指定代表:_________,卖方指定代表:_________。如货物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物品发现短缺或损毁,应由卖方负责补足或更换,其相关费用由卖方负担。

四、付款方式

1、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卖方卸货后,经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出具收货凭证。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要求的发票。本合同要求卖方开具普通发票,卖方提供的发票中的出票单位应与本合同的卖方名称完全一致,并在发票的备注栏标注完整的合同号。

2、付款方式:后二个月内支付到工程价款的______%,余款在______个月内结清。

3、支付方式:转账支票。

五、生产厂家(品牌)限制

要求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在天津市场销售和交易的相应资质,并按天津市的有关规定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六、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3、发生不可抗力时,买卖双方应协商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______天,买卖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5、货物在运输过程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买方无关,买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延期交货违约金

除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可同意卖方在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应按每逾期一天加收合同总价款的______%计算,但违约金应不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______%。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四周时,买方有权撤销合同。此时卖方仍应按上述规定向买方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日期,即为本合同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盖章的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2、本合同的终止日期:工程款支付清后。

九、违约责任

1、买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卖方可以延期发货或拒绝发货。

2、卖方无故延期交货,执行本合同第七条延期交货违约金条款。

3、卖方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卖方需承担由于所供货物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合同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买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十一、技术变更及合同变更

1、如买方对采购的货物需作技术变更的,变更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变更通知______日内应向买方确认,在得到买方书面答复后卖方方可进行变更。

2、卖方不得私自对买方所购货物进行技术变更,确因设计问题需要变更时必须征得买方书面同意。

十二、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内容有不一致的地方,解释顺序为:

1、合同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文件及补充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设计院图纸。

十三、补充条款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双方根据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合同总价。

十四、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买方持______份,卖方持______份,自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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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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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条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第一条 工程基本情况

1、工程内容:报价清单所列

第二条 工期

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20日内。工程养护期:一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

4.1按照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该工程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绿化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养护期满,交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第四条 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5.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一次性包死。合同总价为 元整。清单附后。

第五条 付款方式:

进场支付该单项工程总额 %的工程款。标段工程全部结束后,壹周内扣除 %质保金外,甲方要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养护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甲方须进行工程交工验收,验收结果达到合同规定的质理标准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工程质保金。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订后生效。甲方全部付款完毕,乙方养护期满合同终止。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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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筑公司月度材料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企业,采购,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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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枣庄市实业有限公司月度材料采购计划,由甲方与公司洽谈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二、合同签订后的组织进货、供货、结算、回款等一切销售事宜,由甲方直接与公司进行,乙方不再参与。

三、甲方按公司提供金额的15%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于每次向公司开据发票进行财务挂账后的十天内全额支付给乙方,每超期一天按逾期金额的1%加付违约金。(乙方无需向甲方提供居间费用的发票)

四、供货的质量以及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责任,或者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居间活动中产生的居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支付。

六、甲方不得绕过乙方或者隐瞒与公司发生买卖业务,必须每月向乙方通报业务金额,否则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在公司财务挂账情况,按甲方与公司发生的供货金额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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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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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分包方。

双方根据分工负责、配合协作的精神,共同完成_____________工程之建筑安装任务,经充分协商,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分包部分之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用列附表办法)。

第四条  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工程范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交工

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总承包人收执____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____份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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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建筑工程监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5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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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发包方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单行法律、法规有关监理的规定,委托有监理资质的监理机构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对_________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一条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依据

1.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和规章。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2.监理工作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以及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这里的技术标准是工程建设标准的一种。工程技术标准是指在工程建设中各类工程的勘查、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等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需要制定的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可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前者时必须执行的标准,后者是自愿采用的标准,经过双方签订合同予以确认,经合同确认的推荐性标准也必须严格执行。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同时也是监理依据。施工单位应该按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理单位应该按照设计文件对施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条监理方权利义务

(一)监理方义务

1.向发包方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项目监理机构不得从事所监理工程的施工和建筑材料、构配件以及建筑机械、设备的经营活动。

2.监理方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发包方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发包方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监理方使用发包方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发包方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发包方,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4.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5.监理方不得转让监理业务。

6.监理方不得承包工程,不得经营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

7.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监理方不得与所监理工程的建设单位、建筑业企业或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其他利害关系。

9.监理方与承包方串通,为承包方谋取非法利益,给发包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0.工程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监理工作职业规范,公正、及时地处理监理事务,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监理方权利

1.发包方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方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发包方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发包方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

(7)报经发包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方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发包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方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

2.监理方在发包方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发包方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发包方批准时,监理方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发包方。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方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3.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发包方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方提出,由监理方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发包方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方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第三条发包方权利义务

1.实施监理前,项目法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所赋予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单位。

2.发包方应该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3.发包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方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方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4.发包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方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5.发包方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方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6.发包方应当将授权监理单位的监理权限,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7.发包方应当为监理方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写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8.发包方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订权。

9.发包方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需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10.监理方调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经发包方同意。

11.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专项报告。

12.发包方有权要求监理方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四条监理方责任

1.在监理方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期限,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2.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方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数(除去税金)

3.监理方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责任。

4.监理方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发包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5.监理方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应当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

第五条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发包方如果向监理方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由发包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发包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监理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2.由监理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监理方应至少提前2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

3.发包方或监理方在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15天内没有答复,可视为本合同终止。

4.违约赔偿费或其他违约事项由双方在特殊条款中具体约定。

第七条特殊条款

双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特殊条款以补充合同一般条款,当一般条款与特殊条款不一致时以特殊条款为准。具体条款如下:

1.额外服务:如果发包方委托监理方承担本合同范围以外的任务,发包方应另行补签委托合同。如果发包方或承包施工单位使服务受阻或延误,以至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和持续时间,则监理方将此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影响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增加额外服务费。

2.双方联系方式:重要问题为函件,一般问题以电话或口头指示,但都应有记录,会议以纪要为据。

3.在履行合同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监理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

4.合同签发后,若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等,导致监理费用的变化,本合同监理费应作相应调整。

5.发包方向监理方无偿提供监理工作需要的图纸(蓝图)资料(技术要求、通知等)及与被监理项目有关的试验报告等技术资料5份,发包方与承建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副本2份。监理方在使用上述资料期间不得向其他无关单位泄露,项目结束后归还发包方。

6.发包方接受监理方提交的需发包方决策的报告、文件等,应在7天内给予明确指示,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监理方。

7.监理方不承担施工中工伤事故的责任。

8.违约金

(1)由于发包方原因终止合同,发包方支付监理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由于监理方原因终止合同,监理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3)因发包方决策不当而影响工程进度、质量,应由发包方负经济责任。

第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监理方(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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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供应合同建设工程材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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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建设工程混凝土质量和产品生产进度的需要,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签订粉煤灰供销协议。

一、材料名称、数量和质量

1、甲方同意由乙方负责供应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粉煤灰需求供应计划,组织生产和供应。数量以送达工地甲方计量(即以甲方地磅称量为准)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质量体系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确保供应材料的质量符合相应标准。如对粉煤灰质量有异议,须以甲方、监理工程师两方共同取样(同一编号封存样)送检,最终以国家或者行业认可的质量检测部门检测报告为准。

二、供应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产品到岸价基本固定不变,不随市场价格调整,但电厂调价除外。规格单价如下

三、提货地点与方式

乙方将材料送达 四、 计算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材料需求供应计划,将材料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取得经甲方验收合格签署的验收单,并按月汇总开具销售发票和材料结算单,甲方审核确认后,给乙方共同确认后按照合同价与当月数量计算货款,于每月 日结算。甲方在第一次支付货款为2个月后,支付货款的80%,年终结清。并从第一次的支付货款中扣除万元整作为质量保证金,以后支付货款不再扣除保证金。此保证金待本项目粉煤灰供货全部完毕后(即最后一次结算时)予以退还。

2、乙方因业务关系,需要从甲方购进混凝土时,在商定供货价格后,由甲方出具供货合同,回款入甲方账号,甲方以回款数额,按比例支付乙方。但不得超过乙方供货金额的80%。

五、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按期提供材料需求计划,详细注明数量、交货时间和地点。日供货计划必须在20小时前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乙方送货数量、货物规格等。

2、甲方应及时对乙方按甲方计划送达的材料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无特殊情况,签收乙方按计划送达的材料,不得无故推迟或无理拒签。

3、甲方应保证拌和场便道的畅通,并及时组织卸货的安排。运输车进入便道后因便道状况致使货物无法送达工地时,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采取措施救援。

二)乙方

1、乙方承诺保证按甲方需求计划,在甲方计划确认小时内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每批材料(材料出厂质量检单随货同行),并做到优质服务。

2、经甲方检验后,如发现乙方所供应产品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货物装运后,应及时将数量、车号、联系电话通知甲方。 4、运杂费(包括: 计价方式: )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提供相应货款的有效发票。

六、违约处理

1、 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其材料款,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 若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提供甲方粉煤灰(除非电厂原因造成,出具电厂书面说明书),则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其材料款,并部分或全部没收保证金,乙方还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 若甲方不能按合同的付款方式付款,经协商后甲方仍不能按期付款,则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按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两倍计算补偿金额。

七、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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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建筑装饰工程承包项目合作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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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期:_____天。

(按甲方通知进场施工当天计,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

1.6、工程质量:按图纸保质保量施工、符合环保要求、并达到合格等级。

1.7、合同工程价款(人民币大写):_____。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作法说明和现场交接交底,交出可施工现场。

2.2、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室内水、电源。

2.3、指派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办理内部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及其他事宜。

2.4、协调办理有关的手续,解决与乙方施工的牵涉其他有关问题。

2.5、如需要拆改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办理相应手续,协调物业管理公司与装修之间的具体问题。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作法说明的现场交接,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按甲方要求如期开工。

对各班组施工人员作好技术和安全交底。

3.2、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施工,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

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工作。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7、进场前办妥施工人员的工地出入证,接受施工安全教育。

3.8、进场人员必须备齐证件,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人员检查。

3.9、乙方必须做好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安全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督促。

若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一方责任,影响工期,一切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能顺延。

4.3、因甲方逾期付款,逾期交场地,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本工程保修期。

5.2、甲、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若甲方要求复验,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3、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工程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及参考预算单价为准。

6.1.1、在预算项目内有发生施工完成才结算,没有做的项目不结算。

6.1.2、增加的工程项目按甲方签认计算。

6.2、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6.2.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____%工程款。

6.2.2、乙方完成,甲方支付____%工程款。

6.2.3、乙方完成,甲方支付____%工程款。

6.2.4、余款(保修金除外)在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在双方确定结算后____天内甲方支付完毕。

6.2.5、乙方以人民币____工程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十天内结清。

6.3、本工程项目的增减约定

工程所发生的在预算项目之外的工程项目,均需双方商定并办理签认确定手续,才能进行结算。

甲方确定不做的项目不能结算。

第七条有关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工程施工所需材料由乙方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如商定需由甲方采购的材料由甲方供应至施工现场。

7.2、甲、乙双方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可进行检验。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乙方在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2、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争议或纠纷处理

9.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9.2、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3、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附则

10.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接受甲方监督外还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

10.2、本合同正、副文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从双方签订之日起执行至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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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材料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2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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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 (以下简称乙方)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标的、数量和价款

1.1供应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不定时、多批次向甲方采购钢材。每次用量计划乙方提前 小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用量计划约定数量、期限供货(未注明时间的,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小时内供货)。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499.1-20xx、GB701-20xx、GB1499.2-20xx、GB6566-20xx及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二、质量标准: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GB153-95 及其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三、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按照>及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规定执行,法律及规范没有规定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的质量保证期限为准。

四、随货必备的技术资料:

甲方应提供产品质量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书面证明资料、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加盖公章。

五、标的物所有权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转移:

自标的送达乙方承建的 工程(以下均简称“乙方工程”)现场,经验收人验收合格,并由验收人完善签字手续后转移。

六、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

七、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采用第( )项方式:

7.1甲方送货至乙方工程施工现场,费用甲方负责。

7.2乙方自提,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8.1货到现场5日内检验完毕,标准按合同第二条执行;

8.2乙方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有权将产品送国家相关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有关检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检验不合格,则由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九、计量、结算方式、时间及付款

9.1钢材计量方式:

9.2钢材价格计算方式(该价格包含货款、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9.2.1 9.2.2

9.3 若所购货物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能够在签订本合同时确定详细数量和金额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3.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每月25日甲乙双方进行结算,办理结算后次月在从业主收取相应工程款后支付当月货款的 %,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 个月内无息付清。

9.3.2双方其他约定: 。

9.4若所购货物甲乙双方约定按实际供货量结算的,自货物按本合同约定交验给乙方后,选择下列第( )项执行:

9.4.1甲方供应货款垫资额达到 后,每月25日甲方将实际供货量报送乙方核对,并出具要求付款的书面申请,乙方在双方对账确定具体结算金额后,次月25日内按双方结算金额 %安排资金支付,余款在乙方工程完工后 个月内无息付清;

9.4.2双方其他约定: 。

9.5甲乙双方办理结算后,甲方在乙方付款前应首先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

9.6甲乙双方的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反合同、报价表或投标书约定提供产品,或提供不合格产品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有权要求退货并收回已支付的货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0.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开具本单位合法有效的等额税务发票和请求付款的书面申请,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的,乙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0.3材料结算书须加盖乙方或乙方授权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的公章才有效,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10.4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6个月内按时付款的,乙方不向甲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0.5乙方接收甲方每次开具的等额货款发票和付款申请后,超过6个月支付货款的,从第7个月起乙方向甲方承担未付款额度每年4%的违约金。

10.6因业主拖欠乙方工程款导致乙方不能按约支付甲方货款,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追索业主拖欠工程款的工作并且不得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0.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数量交货的,应向乙方支付 元/日或 元/次的违约金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11.1在合同履行中,乙方发现甲方供应的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和供货时间等不符合合同规定以及乙方要求的,乙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并可继续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1.2甲方迟延15日仍不能交货或连续3次供货数量不符合约定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由重庆市 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未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四、乙方指定收货人: ;结算人: 。如乙方内部人员变更,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完善有关手续。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15.1甲方保证对其所供应的材料不受任何第三人所有权、他物权和知识产权的追索,拥有合法的经销权或特许经销权,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15.2甲方声明:

本合同签订之时,甲方已经知悉本批货物将用于乙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给该乙方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建设单位承担的赔偿金、因涉及诉讼或仲裁而支付的诉讼或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等。

15.3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15.4本合同严格按照签订数量及金额执行,如增加量需另行签订合同。

15.5合同正本所有信息(除签字、盖章)一律电脑输入并用A4纸打印,字迹清晰,否则不予办理。

15.6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委 托 代 理 人: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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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装饰材料采购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31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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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出卖方(乙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根据《_____》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相关采购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总价及要求等,如表所列:

1、合同单价为成品目的地落地价,含包装运输卸车等相关费用。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乙方已综合考虑了全部风险因素,合同单价不再作调整。(如需调整,请以附件形式说明。)

3、材料运到甲方工地的破损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内所有采购材料,乙方不得给予甲方采购员或工作人员回扣,若出现此现象,甲方可拒付乙方本合同内所有材料款项,并且追究相关公司及个人的行贿_____法律责任。

第二条?订货方式及要求

2、乙方必须每月将已盖章确认的采购物品内容交给甲方。

3、双方指定代表人联系资料以本合同约定为准,如有变更,变更方须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变更方承担。

备注:

1、订购货物之前,由乙方提供货物的标准样本给甲方签字确认。甲方有权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样本,并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标准样本进行确认。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该符合下列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保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对其产品保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保修期满后甲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甲方同时有权利解除合同,另选其他供货商。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产品内、外包装必须干净完好,无污垢无破损。乙方包装产品所使用的包装材料需符合长途运输要求,并保证不影响产品的质量。外包装上须印上(或贴上)甲方公司要求的运输标志,乙方须保证当甲方收到的货品时该运输标志仍清晰可辨。

2、送货单上应清晰注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及数量、单价(按批号和数量分开填写)。

3、与甲方合作期间,乙方的产品包装及各相关信息的产品名称需与甲方要求的材料名称一致。

第五条?交货时间与地点

交货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乙方必须将甲方所定全部材料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费用,并在货物交付给甲方前承担风险责任,甲方在交货地点对产品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于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2、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在安装调试完毕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验收。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小心,如果对甲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货物需要安装调试的,乙方应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4、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及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第六条?付款要求及方式

1、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时,甲方才有支付货款义务:

1)乙方交货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

2)必须在甲方要求的交货日期内;

3)甲方必须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

2、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按照第4条所列比例支付。

3、付款账号以本合同为准。乙方账号若发生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需对其指定的收款账户承担法律责任。

4、材料款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①?合同总价款为:

②?每批材料到甲方工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无产品质量问题及产品数量问题)后,甲方(在扣除前期已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后)向乙方支付当批材料款项总额的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③?所有订购材料到甲方工地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无产品质量问题及产品数量问题)后付到合同总款项的________%,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

④?甲方收取乙方合同金额的_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满________后付清。

第七条?交付验收及质量问题的处理

1、乙方每次交货时,甲乙双方指定代表人须共同在收货时点清数量,若乙方提供的货物与送货单不一致,则以双方指定代表人清点确认的数量为准,并由双方指定代表人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双方指定代表人在送货单上签字视作甲方对乙方所交产品的品种及数量的确认。

2、乙方交货时,其实际交货数量应与甲方要求的交货数量一致,不允许有误差。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货物根据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签字确认的标准样板进行质量验收。

5、若乙方交货经甲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全部进行更换或做退货处理,乙方应承担所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产生换货或退货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给甲方供应的每批货品都需附上当批货品的生产批号及出厂检验报告。

7、若乙方须更换产品的工艺指标或标准,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重新确认产品检验标准及标准签样,经甲方测试合格后方可交易。

8、甲方保留修改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的权利。如甲方须修改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须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指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认可后,新的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项目方可生效。

第八条?保密条款

合同双方对本合同涉及所有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生产流程、工艺技术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_____、甲方产品外观设计等)及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合同条款等)均负有保密的义务。非经权利人书面同意,合同双方不得泄露、擅自使用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人使用或知道。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条款

在生产和装运过程中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及甲、乙双方均认为属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其他因素)引起的乙方延期交货,乙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事故发生_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电告甲方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速交货。如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乙方延期交货_________周,甲方有权取消该批订单。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条款规定的内容外,乙方在甲、乙双方确认交货日期后仍不能交付符合甲方质量和数量要求的货品,则视为逾期交货。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乙方确认采购物品后,须严格按照订单的交货日期和数量交付货物。如乙方无法按时、按质、按量交货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采供部相关负责人,采取相应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乙方延迟交货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如乙方未尽到本条通知的义务,乙方应赔偿甲方因逾期交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的其他约定与未尽事宜

2、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该补充合同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争议与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出现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乙方(章):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附表:

装修材料采购清单

单位:元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合同价

金额

产地

备注

1

2

3

4

5

6

7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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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筑安装施工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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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装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主机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____美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第1期: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2期:甲方在a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5%,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3期: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10%,即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4期: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4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5期: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10%,即_____________美元整;

第6期: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10%,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_____美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

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其保养服务年,每六(6)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contractors)。承包人与欲求安装工程的业主(promoters)双方经洽谈或招标、投标达成默契而签订合同。承包者必须根据工程图纸及业主要求的特殊条件予以施工,而且在一定的时间内承担维修业务。为完成安装施工任务,承包者还需提供施工设备、特殊工具、施工监督工程师及所需的劳动力等。

工程承包有综合承包人(总承包)(generalcontractors)和专业承包人(specialistcontractors)。承包人对工程进度、质量、保证、验收等承担责任。业主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国际间的工程安装和工程承包是一种比较实用的而且广泛被人们所接受的经济技术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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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定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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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国际土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前言

鉴于……

鉴于……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定义与解释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按下文所定义的)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雇主是指本合同所指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承包商同意,不包括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雇主为……(填入名称)。

1.2 承包商是指其投标书已为雇主接受的当事人以及取得此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除非雇主同意,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本合同中的承包商为……(填入名称)。

1.3 分包商是指本合同中指定作为分包工程某一部分的分包商的任何当事人,或由工程师同意已将工程的某一部分分包给他的任何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此当事人的任何受让人。

1.4 工程师是指雇主为本合同目的而指定作为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定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本合同中的工程师是指……(填入名称)。

1.5 工程师代表是指由工程师根据本合同随时指定的人员。

1.6 合同是指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包括说明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投标书、中标函、合同协议书,以及其他明确列入中标函或合同协议书(如已完成)中的此类进一步的文件。

1.7 规范是指合同中包括工程规范,以及根据第95条规定的或由承包商提出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8 图纸是指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向承包商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性质的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商提供并经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样、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性质的其他技术资料。

1.9 工程量表是指构成投标书一部分的已标价的以及完成的工程量表。

1.10 投标书是指承包商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为工程的实施、完成和任何缺陷的修补,向雇主提出并为中标函接受的报价书。

1.11 中标函是指雇主对投标书的正式书面接受。

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本合同第26条所述的合同协议书。

1.13 投标书附件是指附于本合同之后并包括在投标书格式内        的附件。

1.14 开工日期是指承包商接到工程师根据本合同发出开工通知书的日期。

1.15 竣工时间是指合同规定从工程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或区段施工结束并且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

1.16 竣工检验指合同规定的或由工程师与承包商另行商定的检验,这些检验是由承包商在雇主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区段接收之前进行的。

1.17 移交证书是指依据第93条颁发的证书。

1.18 合同价格是指中标函中写明的按照合同规定,为了工程的实施、完成及其任何缺陷的修补应付给承包商的金额。

1.19 保留金是指雇主根据第92.2(a)规定留存的所有金额的总和。

1.20 工程是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为二者之一。

1.21 永久工程是指根据合同将实施建造的永久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22 临时工程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和修补其任何缺陷时需要或有关的所有各种临时工程,但承包人的设备除外。

1.23 工程设备是指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1.24 承包商的设备是指在工程实施、完成及其缺陷修补中所需要的全部装置和任何性质的物品,但不包括预定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设备、材料或其他物品。

1.25 区段是指在合同中具体指定作为一个区段的工程的一部分。

1.26 现场是指由雇主提供的用于进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可能明确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任何其他场所。

1.27 费用是指在现场之内或之外已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管理费和应合理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1.28 日是指历法日。

1.29 外币是指工程所在国之外的任一国家的货币。

1.30 书面函件是指任何手写、打字或印刷的通讯,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

第二条 解释

2.1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应包括公司和企业以及任何具有法定资格的组织。

第三条 单数和复数

3.1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包括复数含义,视合同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第四条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4.1 在合同条款中,无论何处述及由任何人发出或颁发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除        另有说明者外,均指书面的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而通知、证明或决定字样均应据此解释。对于任何此类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都不应被无故扣压或拖延。

二、合同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条 一般规定

5.1 本合同的内容和范围详细规定在本合同的附件当中,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提供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需要提供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性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

第六条 承包商的工作范围

……

第七条 雇主的工作范围

……

三、工程师及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 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8.1 工程师应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8.2 工程师可行使合同中规定的或者合同中必然隐含的权力。但是,如果根据雇主任命的工程师的条件,要求工程师在行使上述权力之前,应得到雇主的具体批准,则此类要求的细节应在本合同予以表明。否则,即应视为工程师在行使此类权力时均已事先经雇主批准。

8.3 除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外,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

第九条 工程师代表

9.1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应该履行和行使由工程师根据第9.2、9.3款可能授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9.2 工程师可以将赋予他自己的职责和权力委托给工程师代表并可随时撤回此种委托。任何此类委托或撤回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且在其副本送达雇主和承包商之后,始得发生效力。

9.3 由工程师代表按工程师的委托向承包商发出的任何信函均与工程师发出的信函具有同等效力。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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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材料采购招标协议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采购,招投标,全文共 1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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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经营部

经协商同意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订货总价值为人民币元。

第二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款在合同有效期内结清。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二月。

第三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技术指标),见附表。

第四条:验收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建材标准执行。

第五条:交货规定建

1.交货方式: 所有货物由供方送往供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2.交货日期:

3.交货地点:

4.运输费用:

第六条:经济责任

(一) 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 乙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果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又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 产品交货时间不符本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二) 甲方应付的经济责任。

1. 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品种、规格、数量、型号、等级。应提前3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 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时,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30 %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时,甲方应按合同规定收货。

3. 属甲方自提材料,甲方应在提货前3日内告知乙方。

4. 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甲方应向乙方提前告知,说明原因,取得对方谅解。如有问题协商解决。

第七条:产品价格如需调整,必须双方协商,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前,乙方仍应按合同供货,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日,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三作为罚金交给甲方。

第八条:如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某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货物不全,要用另外厂家同规格、型号的产品顶替时,乙方必须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解决。否则作为延期罚金。

第九条:本合同拟定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并按照本合同《附加条款》实施。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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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沙石材料运输合同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运输,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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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

为确保220KV万盛变电站扩展工程(綦万Ⅰ、Ⅱ回)能够保质,保量,保时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现将铁塔基础的大运运输及沙、石、承包给乙方,具体事议如下。

1. 承包范围:现将N7#—N17#铁塔基础沙、石、大运运输承包给乙方。(必 须由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方)

2. 运输单价:买本单价和运费每立方陆拾元整计算(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按实际验收方量开收据单为准。 )

3. 工期:甲方所需要的每基沙、石乙方按甲方需要随时到位,影响甲方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安全: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管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负责事故。

5. 乙方运输途中损坏的公路、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 付款方式:乙方运输完毕后,一次性付清。

7.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个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从签字之日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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