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银行贷款诉讼流程汇编20篇

浏览

3788

范文

1000

银行贷款委托书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571 字

+ 加入清单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

因本人购买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幢号房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贷款银行)借款,需由本人向贷款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全权代理我本人与贷款银行办理该贷款抵押担保所涉的法律事务。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

1、与贷款银行洽商、确定贷款抵押担保等事务;

2、与贷款银行或借款人签订抵押合同、协议或向贷款银行出具保证书以及签订与贷款抵押担保有关的其他法律文件;

3、与贷款银行和借款人协商确定贷款和担保的延期、展期以及贷款合同(协议)或抵押合同(协议)的变更、补充等事宜。

4、本人授权:贵行在发生与本人有关的下列情形时,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本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1)审核本人的个人贷款申请;

(2)审核本人的个人担保申请;

(3)对本人名下存在的个人贷款或个人担保进行贷后管理;

(4)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查询本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或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5、与贷款银行签订房屋诚信保证书;同时授权贵行可以将本人的个人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代理人在上述代理权限内所实施的代理行为以及因此所签署的贷款合同或抵押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法律文件,本人概予承认,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人承担。

委托人:年月日

代理人: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消费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15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甲方(贷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乙方(借款人):(详见专用条款)

一、总则

1.1 本合同签约双方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合同。

二、贷款金额、用途、期限

2.1 甲方经审核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审批同意后向其发放贷款。

2.2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以专用条款第1条约定为准。

2.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以专用条款第2条约定为准。贷款期限自贷款实际发放之日起开始计算,贷款实际发放时间及到期日以《重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为准,且乙方同意甲方以《重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形式一次或分次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

2.4 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以专用条款第3条约定为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贷款用途。

三、贷款利率、罚息、复利

3.1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的确定规则及采用的LPR期限以专用条款第4条中约定为准。

本合同项下LPR系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乙方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LPR发生调整的,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若贷款发放日为LPR公布日,则9时30分之前发放的贷款,适用的LPR为贷款发放日前最近一个月LPR;9点30分(含)之后发放的贷款,适用的LPR为该日公布的LPR。

3.2 本合同签订后,在采用浮动利率的情况下,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按下列方式之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5条中予以明确:

3.2.1 不随之调整。

3.2.2 固定日调整:调整日为每年度的1月1日,即根据当年1月1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3.2.3按频率调整: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按本合同专用条第5条约定的频率进行调整,即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发放日在调整月当月的对应日,当月没有贷款发放日的对应日的,则当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

3.3 贷款到期或提前到期,乙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还款,就逾期部分,甲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按日计收罚息和复利。对逾期本金,以逾期本金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罚息利率按日计收罚息;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以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复利利率按日计收复利。逾期罚息及复利利率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4条约定的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加收50%执行,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3.4 若乙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就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贷款罚息利率按日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挪用贷款罚息利率为本合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

3.5 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挪用的,按照贷款挪用罚息利率计收利息。

3.6 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发生变更的,本合同项下的罚息利率、复利利率自动相应变更,并与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同时开始适用,分段计算。依据本条约定,利率、罚息和复利的浮动和/或调整不再另行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四、贷款的发放、支付

4.1 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的发放、支付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控制,在满足本通用条款第七条的提款先决条件下,乙方同意贷款资金采用下列方式之一发放、支付,具体发放方式及金额由甲乙双方在专用条款第6条中予以明确:

4.1.1 受托支付,即:甲方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后,乙方授权并委托甲方将贷款资金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象;

4.1.2 自主支付,即:甲方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后,由乙方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4.2 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和交易对象结算账户详细信息见专用条款第7条。

4.3 贷款不满一个结息周期的,利随本清,遇结息日时,仍应及时结息。在贷款期内,乙方授权甲方可直接从乙方个人结算账户扣收应还本息。乙方应保证个人结算账户内有足够余额偿还应付贷款本息。若乙方需要变更个人结算账户或对个人结算账户进行任何类似变更,乙方须到甲方处申请办理相关手续;若个人结算账户发生挂失、冻结、结清、超期或任何其他类似变化事项,乙方须在甲方处开立新的个人结算账户,并在该账户内存入足够的资金以偿还到期应付本息。如乙方个人结算账户余额不足,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可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收。

五、贷款本息偿还

5.1 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还款方式为:(具体贷款本息偿还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

5.1.1 利随本清:指贷款发放后,在约定的还款期限一次性还清贷款本金及利息的还款方式。

5.1.2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2)款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但最后一期结息日为贷款到期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5.1.3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3)款约定的还款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还款日固定在第3、6、9、12月;贷款发放后的首次付息日的确定方式如下:(1)结息周期为每季度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3、6、9、12月的固定还款日;(2)结息周期为每半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6、12月的固定还款日;(3)结息周期为每年的,首次付息日为放款后最近的12月的固定还款日。

5.1.4等额本息: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4)款约定的还款周期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金额包括每期应还利息、本金。每期还款额不足0.01元部分全部上调至元,每期扣款额以甲方实际扣款金额为准。

5.1.5 等额本金:指乙方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5)款约定的还款周期偿还等额本金,贷款利息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并随本金逐期递减的还款方法;其中,按还款周期确定的每期还款本金等于贷款总额除以贷款期数。

5.1.6组合还款:可约定在还款期限内使用等额本金、等额本息、按期付息到期还本和利随本清四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组合还款;其中,各种还款方式归还本金之和为贷款发放金额,且各还款方式的具体执行标准按照前述5.1.1、5.1.2、5.1.4、5.1.5的约定执行,具体还款方式见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6)款的约定。

5.1.7其他:本合同专用条款第8条第(7)款约定的其他贷款本息还款方式。

5.2乙方与甲方约定还款方式后,未经甲方同意,中途不得更改。在合同存续期间遇贷款利率调整,按照通用条款第三条对贷款利率、罚息和复利的约定执行,每期还款金额以重庆银行核心业务系统测算数据为准。

5.3 乙方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未还贷款,但应符合下列要求:

5.3.1 乙方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且该申请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5.3.2 对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的贷款,乙方提前归还贷款时,首先应归还当期及已到期期次应还贷款本息;

5.3.3 部分提前还款的,每次还款金额应不低于一万元,提前还款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部分提前还款后,乙方仍按照实际执行贷款利率及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乙方同意甲方按剩余贷款本金余额重新调整乙方的每期还款金额;

5.3.4 乙方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的,应结清全部利息。

5.3.5 乙方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有关违约金的计算及收取方式以专用条款第10条为准。

六、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按专用条款第9条约定之方式进行担保。

七、提款先决条件

乙方在提款前,应满足如下先决条件:

7.1 乙方已按甲方要求开立了用于提款、付息及还款的个人结算账户。

7.2 甲方要求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担保的,则乙方提取本合同项下贷款需满足如下条件:

7.2.1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保证,则保证合同(和/或)经甲方认可的保证人出具的担保承诺函已生效;

7.2.2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抵押,则抵押合同已生效且办妥抵押登记手续;

7.2.3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为质押,则质押合同已生效且办妥质押财产(权利)的质押登记手续或将质押财产(权利凭证)交付甲方;

7.2.4 如本合同项下贷款为其他形式担保的,则该担保已有效设立并能对抗第三人;

7.2.5 如甲方要求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同时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多种担保的,原则上该多种担保须同时满足上述担保条件。但是,在部分担保已有效设立的情况下,若经甲方审核确认,甲方亦可同意向其发放贷款,同时其它担保手续继续完善。

7.3 在申请贷款的过程中,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甲方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且这些文件和资料继续保持有效。同时,乙方借款人应提供可证明其借款用途的相关协议和合同等资料。

7.4 担保物需办理保险的,则该保险已有效办理,并以甲方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八、乙方声明与承诺

8.1 乙方具有完全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8.2 乙方已仔细阅读本合同,并完全理解和接受本合同的内容。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8.3 乙方为本合同项下贷款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凭证等均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8.4 乙方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甲方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5 按照甲方之要求,如实提供贷款审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贷款使用情况的调查、监督,并给予足够的协助和配合。

8.6 按本合同之规定清偿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利息。

8.7 在乙方的职业、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该等变化。

8.8 当发生可能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危及甲方债权时,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使危害或者损害降至最低,并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8.9 不以与任何第三方的纠纷为理由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九、违约事件

下列任一事件均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事件:

9.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

9.2 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声明在任何方面被证明是不正确的、不真实的或具有误导性的;

9.3 乙方在任何方面未能实现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任何承诺或违反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9.4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

9.5 乙方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失踪或丧失行为能力后无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9.6 担保人未遵守或履行其在担保合同的任何声明、承诺或义务,或发生了针对抵(质)押财产、保证人或其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拆迁、征用、重大诉讼、仲裁或其他任何可能导致抵(质)押财产价值减少、灭失或有可能对担保人履行其担保义务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事件;

9.7 乙方将贷款资金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期货、金融衍生品等投机经营行为的,或其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9.8 乙方或担保人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

9.9 乙方与甲方或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之间的其他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9.10 若经甲方认可的担保人向甲方提交的担保登记材料存在虚假,导致甲方担保权利丧失的,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担保人履行直接还款责任。

9.11自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若经甲方认可的保证人未将办妥抵押登记的不动产登记证明等所有能够证明抵押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交存甲方,则甲方有权立即宣布乙方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保证人履行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

十、甲方权利

10.1 通用条款第九条所述违约事件是否发生,完全由甲方作出判断并通知乙方。一旦发生上条所述任何违约事件,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0.1.1 要求乙方和/或担保人限期纠正违约;

10.1.2 宣布所有已贷出的款项立即到期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并可直接从乙方在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10.1.3 要求追加或更换保证人、抵押财产、质押财产;

10.1.4 宣布行使或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利。

10.2 甲方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而对乙方和担保人所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10.3 若乙方违约,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0.4 由于乙方信用状况恶化,甲方可以有效地自动取消对其的授信额度或者贷款发放。

十一、特别约定

11.1 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全额支付其应付的任何款项,不得提出任何抵销主张,亦不得附带任何条件。

11.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11.3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采用存单质押的担保方式,则存单在出借期间毁损灭失或不能按期归还的,甲方有权依据其有关规定接受或要求乙方挂失、补发,或由其直接补发存单,也可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直接从乙方账户中扣款。挂失、补发存单的,不对账户、存单解止;存单质押的效力及于补发的存单,甲方依然享有质权。

11.4 乙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作出。贷款期间,乙方变更其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重要事项的,需及时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其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1.5 本合同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但乙方和/或担保人发给甲方的文件,则需在甲方实际收到后方可视为送达。

11.6 本合同及其相关条款自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甲方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章)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1.7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非依法或经本合同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11.8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重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借据》、《贷款账号/个人结算账户》等均为本合同的附件,共同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贷款期限、贷款利率、贷款金额及贷款用途与借款借据不一致的,以借款借据为准。

11.9 乙方及担保人授权甲方在其提出贷款或担保申请期间或贷款期内(贷款清偿完毕前),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并在信贷业务审核及贷后风险管理范围内使用乙方及担保人的信用报告,并同意甲方将其个人信息报送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甲方不得向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建立或变相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个人信用信息。

11.10 乙方出现未按约还本付息状况,其不良信用记录将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由此带来的信用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二、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2.1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合同签订或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1条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加以解决。

12.3 本合同项下通知事项及所涉债务催收、各类司法诉讼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等审理、执行阶段的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同本合同专用条款首部各主体联系信息。上述诉讼法律文书通过上门送达、邮寄等方式按照上述约定地址送达的,视为当事人签收;受送达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相应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受送达人承担。

合同各方如需变更约定的送达地址,应将变更后的送达地址在变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相对方;未以前述方式通知变更的,原约定送达地址仍为有效送达地址。

12.4 若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后,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向原公证机关申请执行证书,并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即被执行人住所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十三、附 则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或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各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其它方的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除取得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外,不得向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披露或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监管另有要求以及以甲方清收为目的披露或者使用的除外。

13.2 本合同由专用条款、通用条款、附件、补充协议等构成。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约定不一致的,以专用条款为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与附件约定不一致的,以附件为准;补充协议有约定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以下无通用条款正文)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合同编号:( )年( )字第号

甲方(贷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住所地/通讯地址: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个月,预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本合同项下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

4、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率为年利率,执行□ 固定利率: %,按照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 □五年期以上)LPR (选填“加”或“减”) ____ 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做调整;

□浮动利率:按照贷款发放日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最近一个月(□一年期 □五年期以上)LPR (选填“加”或“减”) ____ 基点(1基点=0.01%,精确至1基点)。

5、在执行浮动利率时,如遇上述LPR调整,则本合同实际执行贷款利率按通用条款第______条进行调整。(选填3.2.1/3.2.2/3.2.3)

选择通用条款3.2.3时,自贷款发放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本息清偿之日止每______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最近一个月LPR结合本合同约定的加/减基点数调整。

6、乙方同意贷款资金采用通用条款第______条约定方式发放、支付。(选填4.1.1/4.1.2)

(1)采用4.1.1条受托支付的,发放、支付的贷款金额为 元;

(2)采用4.1.2条自主支付的,发放、支付的贷款金额为 元。乙方自主支付时,应定期(每___月)报告或告知甲方贷款资金的支付情况。

7、乙方个人结算账户如下: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交易对象结算账户如下:户名: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还款:

(1)利随本清;

(2)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每(□双周□月□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还款周期为双周的,利息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第____日;还款周期为月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季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_____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______日;还款周期为年的,利息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 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3)标准按期付息到期还本:指乙方按(□季□半年□年)一次的结息周期结付贷款利息,利息的还款日固定在每年的(□3□6□9□12月)的_____日,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

(4)等额本息:乙方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频率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金额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 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 日;

(5)等额本金:乙方按(□双周□月□季□半年□年)的还款周期偿还一次本金及相应利息,每次还款偿还的本金相等,还款周期为双周的,还款日为该还款周期第二周的第 日;还款周期为月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当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季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季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半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半年度末月的 日;还款周期为年的,还款日为应还款年度末月的 日;

(6)组合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采取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进行担保:

(1)保证,担保人向甲方出具了个人贷款担保承诺函(和/或)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保证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2)抵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抵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3)质押,担保人必须与甲方签订质押合同。详见( )年( )字第(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乙方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三年(含)内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_%计收违约金;乙方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三年至五年(含)提前还款的,甲方有权按提前还款金额的_______%计收违约金;乙方自贷款发放之日起五年以上提前还款的可免收违约金。提前还款计收的违约金,乙方应在提前还款时一并向甲方支付。

11、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下述约定的第___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加以解决:

(1)依法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简易程序进行仲裁;

(3)提交____________(重庆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西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分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大足仲裁院/重庆仲裁委员会南川仲裁院/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如在重庆仲裁委员会及其分院仲裁则优先适用重庆仲裁委员会颁行的《重庆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选择普通程序进行仲裁;

1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担保人_______份,抵(质)押登记机关_______份,(其他)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专用条款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 )年( )字第( )号的《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消费贷款合同》的签署页)

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印):

乙方声明:甲方已提请我方注意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我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属平等且完全协商一致而达成。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动产无偿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3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条

贷与人_________将第三条所载的动产无偿贷与借用人_________使用,借用人约定_________使用后,返还其物。

第二条

借贷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第三条

借用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用人应在其住所或_________________使用借用物,不得搬移他处。

第五条

借用人如就借用物增加工作物的,应事先将设计书及费用估计提示贷与人,征得其同意。

第六条

借用人返还借用物时,可否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及应否回复原状,取决于贷与人。如贷与人不允许借用人取回所增加的工作物时,应偿还其费用,但以其现存的增加价额为限。

第七条

空口无凭,受立此约,双方各执一份。

贷与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用人(签字)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3: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67 字

+ 加入清单

个人农村住房贷款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乙方(贷款人、抵押权人):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保证人,即开发商或售房单位):

住 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金融机构:

账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

第三章 还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

第五章 保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

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四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六十一条。

第四十五条 合同文本份数

见本合同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特别签订条款

第四十六条 对第四条的约定

本借款用于购买。

第四十七条 对第五条的约定

乙方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 (小写:元)。

第四十八条 对第六条的约定

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共计(大写) 月,自乙方将借款划入到甲方所指定并经乙方认可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第四十九条 对第七条的约定

贷款月利率为‰,以乙方实际划款当日国家法定利率为准。

第五十条 对第八条的约定

甲方的借款由乙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称:,账号:.

第五十一条 对第十条的约定

甲方应从贷款发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总期数为期。

第五十二条 对第十一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一条确认的第种还款方法。

在当前利率水平下,若采用第一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息金额为人民币元;若采用第二种还款方法,则每月归还本金金额为人民币元,利息逐月结算还清。

借款期内,如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由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相应调整每月还款额。

第五十三条 对第十二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本合同第十二条所述的第种还款方式。

第五十四条 对第十七条的约定

甲方借款所购买并作为抵押物的住房具体内容如下:

房地产坐落地号

抵押房地产评估总价值(元)大写小写抵押土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使用年限(年)

土地来源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土地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房屋

现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证》号共有房屋面积(平方米)

共有权人及其共有权份额

1.

2.

3.

4.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期房抵押抵押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所有权人

《北京市内(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号

抵押房屋评估价值(元)大写小写

抵押人身份证号

保证人

抵押权人

抵押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抵押权人代理人身份证号

借款人

贷款金额(元)

贷款用途

抵押率(%)

本次:

累计:抵押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十五条 对第十九条的约定

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用于抵押。

共有人:(签字) (盖章)

共有人:(签字) (盖章)

第五十六条 对第二十三条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七条 对第三十条第三款的约定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第种处理方式,即.

第五十八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约定

挪用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五十九条 对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约定

逾期贷款部分按每日万分之计收利息。

第六十条 对第三十九条的约定

由于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每日万分之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一条 对第四十四条的约定

一、

二、

三、

第六十二条 对第四十五条的约定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

甲方(签字):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外国政府贷款第一类项目财务代理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公务员,财务,全文共 173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

依据《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代理记账,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代表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范围

1、代理时间: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________年____月到________年____月的经济业务进行代理。

2、业务范围(请在以下事项中选择):

(1)代办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退税和减免税申报、

(3)建账记账;

(4)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5)财务管理咨询;

(6)代理社保;

(7)代理工商年检

(8)清理乱账(需另行收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要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从事的经济业务真实、合法,保证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票据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在每月____日前为乙方提供完整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种发票的使用情况、银行存款的详细情况(出示银行对账单)、原始凭证和票据。如果甲方提供资料不全、票据失真致使乙方无法继续工作,从而导致工商税务处罚及其他法律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3、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按要求保管好所有的往来单据。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及时准确的将收到工商、税务部门的信件、电话等内容转交或传达乙方。

6、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的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

8、为乙方提供记账、理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9、对于乙方审核后退回的票据按照规定应当及时进行更正、补充。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和各项税收管理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为甲方开展代理服务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选择相应的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税务部门到甲方检查工作,必要时乙方列席会议,根据需要向税务部门汇报。

6、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不得随意向外透露、出示和传递。

8、妥善保管甲方的所有会计资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资料丢失(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应由乙方负责弥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结算方式

1、经协商,乙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每月 元,材料费(账簿、凭证、申报表等) 元年。

2、在办理纳税申报及其他相关事项时,乙方办事人员所发生的往返交通费,由乙方垫付,产生的和甲方有关的费用由甲方实报实销。

五、违约责任

1、合同最短委托期为________年,合同未满六个月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都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一个月记账费的违约金。

2、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导致相关方面责任的由甲方承担;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代理服务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的致时乙方不能按时履行本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如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记账费用的,乙方对出现的任何会计账务、税务问题的,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乙方不承担本合同违约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及其他相关业务,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有效期限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付款之日起生效,并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事项完成之前有效。本合同到期前30天内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无异议也没有续签合同的,本合同视为自动延续________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214 字

+ 加入清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签订合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 当事人各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三条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证等内容。

第二章 贷 款

第四条 借款用途

见本合同第四十六条。

第五条 借款金额

见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见本合同第四十八条。

第七条 贷款利率

见本合同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内,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于下年____月____日开始,按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执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调整合同利率。

国家法定利率调整时,乙方有义务直接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条 划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专项划款方式即乙方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账户名及账号见本合同第五十条。第三章 还 款

第九条 还款原则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方从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偿还贷款本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一次贷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还款不能迟于本合同期限届满日。

甲、乙双方同意遵循先还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甲方还入款项按照期前欠息-当期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入账。

第十条 还款总期数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月还款,确定还款总期数,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一条。

第十一条 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含________年)的,实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偿的还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两种还款方法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二条。

一、等额本息还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每月还款额=月利率(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月利率) 还款总期数-1贷款本金

二、等额本金还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额偿还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总期数+(贷款本金-累计已还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条 还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采取以下两种还款方式中的一种,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三条。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划日从甲方在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开立的活期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还款。活期存款账户是指储蓄卡账户、信用卡账户、储蓄存折账户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须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并在乙方指定的营业网点开立还款专用的活期存款账户。

如甲方提供的个人账户出现冻结、扣划、变更等情况而造成乙方无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须及时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账户用于扣收贷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内要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请,经乙方同意并重新签订《代扣还款委托书》、约定新账户启用日期后方可实施。

二、柜面还款方式

即甲方在还款期内的任何一个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规定的营业柜台以现金、支票或信用卡、储蓄卡办理还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应将所有拖欠款项和当期还款额一并交纳。

第十三条 提前还款

甲方提出提前还款时,须于预定的提前还款日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核同意,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

甲方申请提前部分还本,经乙方审核确认甲方未有拖欠本息及已还清当期本息后方可提前还款。

提前归还的部分贷款本金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并必须在还款前由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协议》,在还款期限不变的前提下,就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后甲方每月还款额作出约定。

甲方申请提前清偿全部贷款,经乙方同意,应先归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再还清全部剩余贷款。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已计收的利息不随还款期限、国家法定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第十四条 延长还款期限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须提前

个工作日向乙方申请延长借款期限,经乙方批准后,双方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延长还款期限等有关手续。甲方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________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率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根据贷款余额、剩余期限及新利率重新计算月均还款额。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第四章 贷款担保

第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担保为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指本合同项下贷款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房屋作抵押,在甲方取得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前,由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担保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

第十七条 抵押物

抵押物是指甲方以本合同项下贷款资金所购买的房屋,具体内容见本合同第五十四条。

第十八条 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的费用等)

第十九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见本合同第五十五条。

第二十条 甲方取得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必须立即依照法律规定办妥抵押物的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抵押期限

抵押担保的期限自所购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至担保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二十二条 抵押期间,甲方应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二十三条 抵押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将损害赔偿金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该损害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六条。

在借款人未足额清偿债务或抵押物价值未恢复之前,甲方不得动用此笔款项。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 抵押关系终止

甲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则抵押关系终止。抵押终止后,当事人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第二十六条 保证方式

在保证期间,丙方愿对甲方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就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同意乙方从其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划。

第二十七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由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抵押的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办妥房产保险和抵押登记,并将《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交乙方代为保管之日止。

第二十八条 除以下情况外,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无需得到丙方的同意:

一、延长借款期限;

二、增加借款金额。

第二十九条 保证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而变更借款合同利率的,无需得到丙方的任何事前的书面或口头的同意或事后的追认。第五章 保 险

第三十条 保险

一、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须办理抵押财产保险。有关保险手续可到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或委托乙方办理。保险期限届满日不能迟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日。保险期满,甲方未能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须对抵押物续办保险,在债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投保金额不得低于贷款本息,保险费由甲方负担。

二、甲方应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保险期间,抵押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而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时,甲方应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物,并办妥保险手续。

三、保险单必须注明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并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赔偿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该保险赔偿金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

(一)提前清偿贷款;

(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三)用于修复抵押物,恢复抵押物价值。

具体约定见本合同第五十七条。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了解、咨询、知悉购房借款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甲方有义务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关资料、文件的真实性;

三、甲方有权依本合同的约定获得相应的借款;

四、在甲方借款清偿前并正常还款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居住,或者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后,将抵押房屋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

五、甲方在还清借款后,有权从乙方取回《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七、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甲方无条件接受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八、甲方承担抵押物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等费用;

九、甲方的通讯地址(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十、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如果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应及时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30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乙方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十一、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三十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二、乙方及其授权代理人有权对甲方所购买的房屋进行查询和认证;

三、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四、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规定对抵押物进行处分,并获得优先受偿;

五、设定的抵押物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因甲方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足以影响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清偿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

六、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七、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发放贷款;

八、乙方有妥善保管《房屋他项权证》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责任,若有遗失或毁损,乙方负责补办;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丙方有了解、咨询、知悉本合同有关事项的权利;

二、保证期间,丙方失去担保能力或发生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撤销等行为,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或由对丙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由丙方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保证人,并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三、保证期间,丙方有义务接受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并向乙方如实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

四、保证期间,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五、丙方的通信地址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10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 甲方因转让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所购买的房屋而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他人时,应事先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征得丙方认同,方可由受让人与乙方和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包括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除其遗产或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同意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外,乙方在其债权未获清偿时,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接受甲方所购房屋的权利,并将该房屋折价、拍卖、变卖以清偿甲方的债务。

甲方遗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持经公证的继承协议、文件与乙方签订债务承担协议。

第三十七条 甲方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经乙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同时重新办理公证、保险、抵押登记和贷款担保变更手续。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八条规定之利率计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息,乙方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之利率对逾期本息计收利息;

上述两项违约责任中,若甲方的借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乙方只择其重者采用,而不并处。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并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而取得贷款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3.借款期间,甲方累计六个月(包括计划还款当月)未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4.借款到期,甲方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自乙方发出催还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以挂号寄出时间为准)仍未清偿的;

5.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6.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将设定抵押物拆除、转让、出租、重复抵押或作其他处分的;

7.抵押期间,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未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借款的;

8.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抵押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

9.甲方与他方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

10.甲方在借款期内间断或撤销保险或拒不续办保险的;

11.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拒绝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的;

12.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13.丙方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而甲方未按乙方要求落实新的保证人或提供新抵押的;

14.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还债务能力的事件。

四、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乙方有权就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扣划。

第三十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影响甲方按本合同规定使用借款,乙方应对未发放的贷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按本合同第六十条约定的违约金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 丙方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发放贷款,有权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已发放贷款本息:

一、丙方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二、丙方向第三人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第四十一条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

乙方对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和原则清偿: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有关费用;

二、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本息(包括罚息);

三、清偿甲方应给付乙方而未给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等;

四、所得价款在支付上述款项后的剩余部分,乙方应返还甲方;若所得价款不足清偿甲方所欠乙方贷款,乙方可向甲方继续追偿,甲方仍承担相应还款义务。第九章 其他约定事项

第四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各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或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6:银行贷款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118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银借合同字第_________号

经_________银行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和_________(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

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_________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 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__%利息。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 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____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账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 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 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 其他: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_________份。

贷款方:

借款方:

担保方: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基本建设贷款合同范本202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73 字

+ 加入清单

基本建设贷款合同范本2019

备注:

1.本申请书填写一式二份,经办行审批后,一份自留,一份退贷款单位。

2.贷款单位接到批准的贷款申请书,与经办行签订贷款合同。

基本建设贷款合同范本201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和_________(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甲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申请的贷款(详见“基本建设贷款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提高经济效益,除遵守_________、_________的规定外,协商同意以下几点,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根据批准的概算,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规定该项贷款用于下列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

预计分年用款指标: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年_________元。

第二条 在建设过程中,甲方应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和建设进度编制年度分季用款计划,送乙方审查核定年度贷款指标。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开立帐户,全部贷款由乙方监督支用。甲方如果不按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

第四条 乙方保证在核定的年度贷款指标内,按照_________规定及时供应贷款资金,因乙方差错事故造成资金供应不及时,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贷款,甲方保证从__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__年_____月止,全部还清。上述还款期限,如果因国家规定的固定资产基本折旧率、应纳税率和产品价格等有较大调整,需要延长或缩短时,双方通过协商计算,调整还款年限,并签订补充文本

第六条 贷款利息在合同规定还款期内,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超过还款期限,逾期还款部分按年息_________计算;挪用贷款,挪用期间按年息_________计算。贷款利息,按实际支用数计算,按年由乙方通知甲方支付。

第七条 贷款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规定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用下列资金清偿

一、基本建设收入;

二、新增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基金;

三、固定资产税;

四、利润。

甲方还款超过合同期限,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按_________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双方签章后生效,至全部贷款本息还清后失效。合同一式四份,除甲乙方方各执行一份外,分别上报甲方主管部门和_________银行总、分行(按项目隶属关系)各一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件 基本建设贷款申请书

银行编号:__________

贷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任务书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_________

初步设计批准时间、机关和文号:___________

计划任务书批准总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

概算总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产后预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计划投产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年能增加的经济效益:___________________

要求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已贷前期工作费用(大写):____________

贷款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签字)

财务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银行审批意见: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8: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质押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366 字

+ 加入清单

借款人:____________学号: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首次就业单位: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常用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原籍邮编:____________原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固定电话:____________与借款人关系: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单位邮编: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学院研究生或本科生就业负责人确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

本协议为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从属协议,用以明确甲方向乙方归还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经甲、乙两方协商同意后,订立如下还款协议:

一、截止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甲方从乙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二、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因_______原因,正式离开______________。甲方承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归还贷款本金。

三、甲方采用以下第_______方式按月□季□分_______期归还贷款本息,还款期限共_______月,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等额本息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

四、经双方确认的借款,在本还款协议履行期间,按贷款期限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档次法定利率。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乙方将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须另行通知甲方;

五、甲方授权乙方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中扣款,用于归还借款本息,账户户名为:______________,账户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承诺在离校手续办妥后一个月内将《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联系方式确认函》寄送回乙方;

七、本协议所有条款甲方已经与乙方进行了充分的协商;

八、本协议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银行贷款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870 字

+ 加入清单

尊敬的中国银行沈阳分行领导:

您好, 我是沈阳  学院,  班的一名学生, 汉(民族)、 共青团员 (政治面貌)、 河北 (籍 贯)。 我家有五口人,具体情况如下:父母农民,在外务工;弟弟上高中;家中还有一位 83 岁的 祖母,患有骨质增生症,生活勉强能够自理。父母两人的月均九百元的收入是我们家的唯一 经济来源,维持我们兄弟的读书费用,且他们也都渐渐衰老,各种病症接踵而至。我本人确 定家庭经济困难,实在难以支付高额学费,维持正常学业,只好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对国家助学贷款的了解:助学贷款是由政府 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 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 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 6000 元。助 学到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的 法律责任。 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 并核查 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则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一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 校)按 10 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和国家有关利 率政策执行。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 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 1-2 年内选择开 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 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利息,严重违约 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人保证在校期间一定刻苦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时刻想到助学贷款的鞭策,争取 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取得一份满意的工作,并保证一定按时偿还助学贷款的本息。不延迟还 款时间,不违约。如若不按 还款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保证不逃脱贷款。

申请人: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银行外汇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1110 字

+ 加入清单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的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 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银行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400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行政职务: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参加工作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入行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_______________银行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项确定:_____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二)无固定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法定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四)试用期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试用期为_______________天。

(五)见习期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见习期为_______________天。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上岗要求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从事甲方所安排的岗位工作,并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情况,在征求乙方意见后可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在出现甲方规章制度所规定的待岗情形时,甲方也可以安排乙方待岗或培训,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确定乙方执行(标准、综合、不定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按国家、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甲方有关规定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等待遇。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对女职工进行特殊的劳动保护。

第七条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有关劳动安全知识、规章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及技能等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劳动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八条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防止发生劳动安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九条甲方贯彻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根据国家和行内有关规定,确定员工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其中:_________________试用期、见习期内劳动合同工资___________元/月,试用期、见习期满后劳动合同工资_______________元/月),并按期核发。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应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待岗时,甲方保证乙方待岗期间的月生活费,标准不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十三条乙方应保守甲方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重要业务统计指标等商业秘密。

第十四条甲方有权对乙方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奖惩。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续订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记载变更的内容,注明变更日期,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成立。

劳动合同未变更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可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订立《劳动合同变更书》,也可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专项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有与劳动合同同等的约束力。

第十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_________________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以下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退休或者退职。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四)甲方破产或被撤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第十七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下列情形终结时为止: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在医疗期内。

(二)乙方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延缓终止的情形。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四)由于乙方被劳动教养,致使无法履行劳动合同。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一次培训、调整一次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甲乙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经营亏损或者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裁减人员才能维持经营的,可以裁减人员,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拒绝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除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非掌握甲方商业秘密岗位工作的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岗位工作的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12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条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一方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与乙方办理有关手续。

八、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任何一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均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且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赔偿超过违约金不足的部分。违约金及赔偿金标准按《_______________银行劳动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执行。

九、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九条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劳动争议,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束;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_______________银行劳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这就是一份银行劳动合同模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打包贷款借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836 字

+ 加入清单

编号:_____________

打包贷款合同

重要提示

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带有▲▲标记的条款。如有疑义,请及时提请贷款人予以说明。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打包贷款额度,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额度”,指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可能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的最高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的最高额(一次性额度下),该额度根据合同约定可以是循环额度或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或可多次使用)。

“循环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贷款余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一次性额度”,指借款人可按本合同约定一次性或多次申请使用额度以取得贷款,但累计提用的贷款总额不能超过约定的额度。

“贷款余额”,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取得且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金额之和。

“额度余额”,指额度扣减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后的金额。

“授信期限”,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及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期限,属于贷款的发生期间而非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指双方在相应的《交通银行打包贷款额度使用申请书》(以下简称:“《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确定的每笔贷款的期限。

“打包贷款”,指为支持借款人在国际贸易项下作为出口商备货出运,应借款人的申请,贷款人根据其提交的符合条件的正本信用证和全部修改件(若有)以及对应的出口合同或订单向其提供用于该信用证项下商品备货、备料、生产、加工和装运的专项贸易融资。

“银行工作日”、“工作日”,指贷款人所在地的银行对公业务的开门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因节假日调整而营业的除外)。放款日、还款日、付息日和到期日等义务履行日遇非银行工作日的,相应顺延至后一银行工作日。

关联方、关联交易、主要投资者个人等词语与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__〕3号)以及其后对该准则的修订中的相同词语具有相同含义。

第二条 额度的使用

2.1、借款人需使用额度时,应至少提前5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填写《额度使用申请书》,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

▲▲2.2、额度的每次使用以符合下列全部条件为前提:

(1)贷款余额(循环额度下)或贷款总额(一次性额度下)未超过额度;

(2)申请的贷款金额不超过额度余额;

(3)申请日和放款日在授信期限内;

(4)贷款期限和贷款的到期日符合本合同约定;

(5)申请的贷款用途限于打包贷款;

(6)提交申请贷款所对应的信用证及其修改(如有)正本,信用证应符合下列条件:

a.开证行为贷款人的代理行;

b.信用证为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c.信用证项下受益人为借款人;

d.信用证中没有限制他行议付或其他不利于收汇的软条款;

e. 信用证应为交通银行的任一分支机构通知的信用证;

f. 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资信状况良好,所在国家/地区政治、经济状况稳定;

g. 信用证条款和出口合同/订单要素应当一致,包括但不限于进出口双方名称、商品、型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

(7)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且持续有效,担保合同系抵押合同及/或质押合同的,担保物权已设立并持续有效;

(8)借款人已办妥申请贷款时依法必须办理和贷款人要求办理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手续且该些手续持续有效;

(9)在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10)借款人的申请符合贷款人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

(11)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

(12)贷款的支付方式符合本合同约定,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同意支付;

(13)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指定专门的资金回笼账户并签署了账户管理协议。

▲▲2.3、贷款人同意发放贷款的,最终放款信息以《额度使用申请书》银行打印栏内容为准。《额度使用申请书》代作《借款凭证》。

▲▲2.4、《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币种与额度币种不一致的,仅为确定额度余额的目的,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每日日始的汇率折算,若没有可直接适用的汇率,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合理方式确定的汇率折算。

▲▲2.5、借款人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后,在担保人提供贷款人接受的其股东会(股东大会)关于同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的决议前,贷款人有权暂停或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额度。

第三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3.1、确定利率的基本规则

3.1.1、利率由双方在每次使用额度时协商后在《额度使用申请书》内约定。除非双方在《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具体数值的利率,每次贷款的具体利率将根据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种类、基准利率适用日期、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

3.1.2、“基准利率”种类及定义:

(1)“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

(2)交通银行LPR报价,指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

(3) LPR报价平均利率,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基础利率。

3.1.3、币种为人民币的,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币种为港币、英镑和澳大利亚元的,日利率=年利率/365;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以及贷款人接受的其他外币币种的,日利率=年利率/360。

▲▲3.2、放款利率

每笔贷款放款时的贷款利率在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的基准利率基础上,根据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以《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基准利率适用日期为T日,用于确定该笔贷款放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利率的调整

3.3.1、《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固定利率的,该笔贷款在贷款期限内均执行所记载的利率。

▲▲3.3.2、《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为浮动利率的,该笔贷款按《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利率浮动规则、利率浮动周期、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及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如需)确定贷款利率调整日,自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调整后的利率。

3.3.2.1、贷款期限内遇基准利率调整的,按“利率浮动规则”处选择的“按贷款入账日浮动”或“特定起始日浮动”,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计算贷款利率调整的周期。利率浮动周期空栏填写利率浮动的周期数,利率浮动周期单位可以选择按日或者按月。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以基准利率调整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值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日”,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天的当天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1”,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1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如利率浮动周期数填“3”,浮动周期单位选择“按月”,则自“贷款入账日”或“特定日期浮动起始日”起,每满3个月当日为贷款利率调整日,依此类推。

3.3.2.2、贷款利率调整日的贷款利率在贷款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基础上确定,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不变(双方协商一致调整上下浮幅度或加减点数值的除外)。以“贷款利率调整日”为T日,用于确定调整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1)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2)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3.3.3、基准利率选择“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如遇调整后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为浮动利率或取消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人民银行调整日起超过1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本合同项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

基准利率选择“交通银行LPR报价”或“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如相关基准利率根据监管要求被取消或相应发布机构根据监管要求停止发布该基准利率的,双方就该笔贷款利率另行协商调整,但调整后利率不低于当时适用的利率;自相关基准利率被取消或停止发布日起超过1个月,双方仍未就调整后利率达成一致的,贷款人有权宣布该笔贷款提前到期。

▲▲3.3.4、双方可在每个贷款利率调整日经协商一致后调整相应贷款利率的加减点数值/上下浮幅度。

3.4、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自逾期或挪用之日(含)起,计至本息清偿之日(不含))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50%,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100 %。浮动利率贷款遇基准利率调整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各笔贷款适用的罚息利率,自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约定的贷款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3.5、利息的计算

3.5.1、正常利息=本合同约定利率×放款金额×占用天数。日利率=月利率/30,月利率=年利率/12。

占用天数从放款日(含)计算至到期日(不含),到期日为非工作日时顺延,顺延期间计入占用天数,仍按本合同约定计息。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还款的,占用天数计至提前还款日。

如遇计算出的利息小数点后位数较多的情况,贷款人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6、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相应利率档次不调整,仍按本合同约定利率执行。

3.7、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以本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为准。

第四条 贷款的支付

4.1、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如是开立在贷款人处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的发放和支付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该账户仅用于贷款资金的发放和对外支付,只出售“结算业务申请书”凭证,不可以办理支票、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不得用于其他结算。借款人自主支付办理贷款资金划拨时,必须在开户网点柜面办理。该账户的存款利息计入借款人还款账户。

4.2、借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用贷款时,应明确支付方式(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每次提款只能采用一种支付方式。

4.3、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在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后,直接将贷款资金通过借款人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单笔付款金额超过自主支付限额或符合第19.3约定条件之一的,应采用贷款受托支付方式。

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相应的受托支付委托书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务合同、发票和收货单据等交易材料),明确提用贷款的金额及付款的对象和金额,提用贷款的金额应与需付款的总额相等。

▲▲借款人拟进行的支付不符合本合同或相应的商务合同约定或有其他瑕疵的,贷款人有权拒绝支付,并退回借款人提交的受托支付委托书。

▲▲贷款人同意支付的,如因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有误而无法对外支付或发生支付退款的,借款人须在贷款人规定的时限内重新提交载有正确信息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因此导致支付延迟或不成功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4.4、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

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向贷款人提交额度使用申请书、资金使用说明及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借款人应按时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贷款人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借款人须配合贷款人的核查。

第五条 贷款的偿还

5.1、借款人应按相应的《额度使用申请书》所记载的还款日期和金额还款。

▲▲5.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5.3、借款人和贷款人在《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约定的本金和利息的还款安排均为双方经协商后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在双方选择的还款安排下,本金是否先于利息偿还完毕,不影响借款人对应付利息的还款责任,借款人不得因此对应付利息的偿还提出抗辩。在任一还款安排下,借款人均应对全部应付本金和利息承担偿还责任。

▲▲5.4、借款人归还款项(包括借款人主动还款和贷款人依本合同约定扣划所得款项)不能足额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

(1)应首先用于清偿抵充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以上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2)借款人有多笔债务(包括借款人在其他合同下对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自行决定借款人各笔债务的清偿抵充顺序,只要该等抵偿顺序不违反贷款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监管要求的强制性规定。贷款人应将抵偿债务的结果通知借款人。双方对本款事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6.1、借款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6.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未涉及重大环境及社会风险,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无不良记录。

6.4、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借款人的财务状况自最新的财务报表报告日以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6.5、借款人具有合法的出口经营权,出口收汇及核销记录正常,相应的出口商品在批准的经营范围之内。

6.6、信用证项下有真实合法的贸易背景,出口销售合同真实、合法、有效,借款人有充分的履约能力。

▲▲6.7、借款人及其关联方不属于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不位于被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和挪用贷款的罚息等),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有权根据借款人资金回笼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收回贷款,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或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办理支付而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

▲▲7.3、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并办理支付。因下列任一原因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贷款或办理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责任,但将及时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被冻结、支付对象账户被冻结、不可抗力、通讯或网络故障、贷款人系统故障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 借款人的义务

8.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及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记载的时间、金额、币种及利率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借款人指定的资金回笼账户用于收取对应销售收入或计划还款资金,对应销售收入以非现金方式结算的,借款人应确保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划入资金回笼账户。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资金回笼账户的资金进出情况。

▲▲8.2、信用证项下收汇或押汇所得款项应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和支付利息。如果前述款项在贷款到期日前到账的,借款人应将款项用于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除前款约定外,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提前归还贷款。

8.3、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额度,并按相应《额度使用申请书》确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应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将贷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借款人应按约定方式支用贷款资金,不得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监管机关的要求在合理时间内使用贷款,贷款资金支付应符合合同约定。

▲▲8.4、借款人应承担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的结算费用(如有),具体收费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规定及贷款人公布的届时有效的《交通银行服务收费名录》执行。

放款账户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不属于在交通银行开立的账户的,资金支付可能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或同城交换系统办理。

放款账户不是专门贷款发放账户的,贷款资金支付(包括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时,收款账户为异地他行账户的,资金支付均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

▲▲8.5、借款人应配合贷款人进行贷款支付管理以及对贷款使用情况和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准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因贷后风险管理需要而要求的财务报表、贷款资金使用记录和资料、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信息、环境和社会风险报告、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8.6、借款人应当按照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发运货物,并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向贷款人交付全套清洁单据正本。

▲▲8.7、信用证的一切通知须经过贷款人办理,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能要求或接受信用证和出口销售合同的一切修改或撤销信用证。

▲▲8.8、贷款项下所有本外币结算业务均应通过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办理,借款人不应将信用证项下的单据交由其他银行议付。

▲▲8.9、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清偿方案及担保前不能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全部或大部分资产或重要资产;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股权转让、产权转让、减资等;

(3)对外投资或增加债务融资超过约定限额。

▲▲8.10、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及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或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若有)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或者价值减少或有减少可能,或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

(4)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为第三方提供担保,并因此而对其经济状况、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或优先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为其他已有债务新增抵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作出任何有类似效果的安排或签署相关文件;

(7)借款人、其关联方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8)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或主要管理人员失踪、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或有异常变动;

(9)借款人或其关联方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或其关联方正常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或经济状况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10)发生关联交易,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0%;

(11)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前,借款人成为或可能成为担保人的股东或《公司法》所定义的“实际控制人”;

(12)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因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或行业标准等造成责任事故或被媒体曝光;

(13)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

(14)借款人的关联方与借款人之间的控制或被控制关系发生变化;

(15)借款人或关联方发生重大股权变更;

(16)借款人的外部审计师对其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是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17)借款人因违反法律法规和/或监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权机关调查、处罚或采取类似的其他措施;

(18)借款人或其关联公司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的制裁名单,或者其所在的国家和地区被纳入联合国、欧盟或美国制裁国家和地区的名单;

(19)发生影响借款人或其关联方偿债能力的其他重大不利事项。

▲▲8.11、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若有)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合并、分立、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行政措施,或主要资产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或其他强制措施;担保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影响;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担保物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所适用的交易所规则;担保人为个人的,担保人失踪、死亡(宣告死亡);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未设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8.12、借款人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前,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始终符合合同约定,生产经营资质/许可需年审的,应按时通过年审。

8.13、借款人保证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不从事涉及洗钱、恐怖融资的活动,积极配合贷款人开展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各项反洗钱工作。

8.14借款人保证,借款人及借款人员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贷款人或贷款人员工提供、给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约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质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质利益;不将贷款人提供的资金或服务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用于与贪腐或贿赂有关的活动;借款人如知晓任何违反本条约定的情形,应及时如实、完整、准确地向贷款人提供线索和相关信息,按照贷款人的要求配合相关事宜。

▲▲第九条 额度的调整、贷款的提前到期及风险重定价

9.1、下列任一事件发生时,均视为本合同的“提前到期事件”: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项下任一《额度使用申请书》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或支付利息;

(2)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第8.10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一事项实际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贷款人债权的安全;

(4)贷款期限内,信用证条款发生对贷款人不利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信用证金额减少、付款期延长、信用证撤销等情形;

(5)信用证被开证行拒付;

(6)因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发生变化致使贷款人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构成或可能构成违法或违规的;

(7)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间的其他合同或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时,有违约行为或债务可能或已经被宣布提前到期的;

(8)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9.2、当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多项或全部措施:

(1)调低、暂停或取消本合同项下额度;

(2)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提用的贷款;

(3)对借款人已提用但尚未使用的贷款,停止办理支付;

(4)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补充贷款发放和支付条件;

(5)要求借款人按贷款人的要求变更支付方式;

(6)按第9.3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7)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9.3、根据借款人在本合同签署时的生产经营情况,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了本合同约定利率及其调整。借款人同意,在出现任一“提前到期事件”时,贷款人有权按本条约定执行贷款的风险重定价。

9.3.1、风险重定价包括协商重定价和直接提高贷款利率两种方式,本合同采用的风险重定价方式由双方在第二十一条约定。

9.3.2、“协商重定价”指,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限定时限内与贷款人协商提高贷款利率,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重定价日”及相关利率的具体约定。

9.3.3、“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指,贷款人有权按本条及第二十一条约定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9.3.3.1、自贷款人书面通知借款人的“重定价日”起,对借款人截至“重定价日”尚未偿还的各笔贷款均执行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3.2、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各笔贷款的基准利率种类不变,在“重定价日”基准利率基础上,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的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确定各笔贷款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以“重定价日”为T日,用于确定提高后贷款利率的基准利率值分别按下列规则确定:

①基准利率为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适用的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②基准利率为交通银行LPR报价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③基准利率为LPR报价平均利率的,基准利率值为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T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未发布LPR的,基准利率值为该日前最近一个工作日发布的LPR数值。

9.3.3.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按第二十一条约定确定提高后的贷款利率。

9.3.4、贷款人按前述约定执行风险重定价后,自“重定价日”起执行新的利率。在此利率基础上,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浮动调整,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有关约定的,按变更后约定执行。贷款逾期(包括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或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或挪用的,在新的利率(包括按本合同约定浮动调整后的利率)基础上确定逾期及挪用的罚息利率,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9.3.5、执行“风险重定价”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贷款人放弃法律法规规定的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采取其他债权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第9.2条约定的各项措施。

▲▲第十条 违约

10.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罚息利率依合同约定调整的,计算复利的利率也相应调整。

10.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扣划约定

11.1、借款人授权,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贷款人有权扣划借款人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1.2、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合同号、《额度使用申请书》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1.3、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按本合同约定确定所清偿抵充的债务款项。

11.4、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的币种不一致时,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扣划时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需要办理结售汇或外汇兑换手续的,借款人有义务按贷款人要求协助贷款人办理,汇率风险由借款人承担。

第十二条 通知

12.1、借款人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等)均真实有效。任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借款人应立即以书面方式将变更信息寄/送至贷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该等信息变更在贷款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12.2、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贷款人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贷款人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贷款人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知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贷款人同时选择多种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1)公告,以贷款人在其网站、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或营业网点发布公告之日视为送达日;

(2)专人送达,以借款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日;

(3)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4)传真或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传真号码或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之日视为送达日。

12.3、借款人同意,除非贷款人收到借款人关于变更通讯地址的书面通知,借款人在本合同填写的通讯地址是法院向借款人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争议解决过程中,法院通过邮递(包括特快专递、平信邮寄、挂号邮寄)方式将司法文书或其他书面文件送达于贷款人最近所知的借款人通讯地址的,以借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为送达日;借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以邮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异地)视为送达日。

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法院对借款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权通过第12.2条约定的任一通讯方式进行。法院有权选择其认为合适的通讯方式,且无需对邮递、传真、电话、电传或任何其他通讯系统所出现的传送失误、缺漏或延迟承担责任。法院同时选择多种通讯方式的,以其中较快到达借款人者为准。

▲▲第十三条 信息披露与保密

13.1、对于在本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获取和知悉的借款人的未公开信息和资料,贷款人对相关信息和资料的使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应依法承担保密责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该等信息和资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适用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披露的;

(3)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及/或支付利息时,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需向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披露和允许贷款人的外部专业顾问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的;

(4)借款人同意或授权贷款人进行披露的。

13.2、借款人确认已签署《信用信息查询和提供授权书》。贷款人在授权书规定的范围内查询、使用和保存借款人的信用信息。

13.3、在本合同第13.1条和第13.2条规定的情形外,借款人进一步同意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借款人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等,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为下列目的向业务外包机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其他金融机构及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机构或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机构,或者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拥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许其在保密的基础上使用该等信息和资料:①为开展银行授信业务或与银行授信业务有关,例如推广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业务、催收借款人欠款、转让银行授信业务债权等;②为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产品或服务或进一步提供服务。

本第13.3条是否适用,以双方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约定为准。

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及构成

15.1、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5.2、本合同项下双方签署的《额度使用申请书》、《受托支付委托书》和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3、《额度使用申请书》是对本合同的补充。除《额度使用申请书》另有约定外,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及有关事项仍按本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十六条 额度的具体内容

16.1、额度币种: ;大写金额: ;可用于□人民币 □ (外币币种)该额度属于□循环额度□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一次性额度(仅一次使用)。

16.2、额度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用于支付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备案、备料、生产、加工及装运款项,具体为 。

16.3、授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十七条 其他利率约定

贷款币种为外币的,利率的确定、利率的调整和逾期及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的相关约定如下:

第十八条 账户约定

18.1、借款人指定下述账户为放款账户,该账户□是□不是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专门贷款发放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18.2、借款人指定:

(1)还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2)资金回笼账户为: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贷款发放、支付及偿还的具体约定

19.1、本合同下提用的每笔贷款期限不长于 □月□天,且全部贷款的到期日不迟于 年 月 日。

19.2、本合同下自主支付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19.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9.4、借款人自主支付的,借款人须在贷款发放后 日内向贷款人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

第二十条 财务限制、外部机构评级和生产经营资质/许可

20.1、借款人对外投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增加债务融资限额为人民币 万元

20.2、关于借款人财务指标的合同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20.3、关于外部机构评级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20.4、关于借款人生产经营资质/许可的具体约定: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风险重定价的具体约定

21.1、本合同采用下列第 种风险重定价方式:(1)协商重定价;(2)直接提高贷款利率。

21.2、采用“直接提高贷款利率”方式的:

21.2.1、贷款币种为人民币的,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为:□基准利率(不上下浮/加减点)□上浮 ﹪□下浮 ﹪□加 个百分点□减 个百分点。某笔贷款对此另有约定的,该笔贷款提高后的利率上(下)浮幅度/加(减)点数值以适用的额度使用申请书中的记载为准。

21.2.2、贷款币种为外币的,提高后的贷款利率为: 。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借款人接收第十二条约定的通知的联系方式包括: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移动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若有)各执 份。

第二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24.1、双方同意,本合同□适用□不适用第13.3条。

借款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行

负责人: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借款人已通读合同全部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详细说明,借款人签署本合同时对所有内容无疑问和异议,理解合同条款尤其是带▲▲标记条款的含义及其法律后果。

借款人_____________(公章)贷款人_____________(单位印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负责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日: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大学生建设银行大堂导储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银行,大堂,全文共 2083 字

+ 加入清单

大学建设银行大堂导储实习报告范文

转眼间,为期六个月的实习即将结束。首先感谢分行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进入这个集体,感谢我的学校为我提供这么优秀的建行让我有这宝贵的实习机会。在建行为期六个月的实习是我走出校门,踏入社会的第一步,这个阶段是我从学生步入职场的重要的过渡,对我来说有很大帮助,为我将来走上工作岗位大侠坚实的基础。

我在大学学的是金融专业,这是一个看着很好的专业,其实也不怎么样,现在全国各地的大学生都很难找工作,就算专业再好,工作也还是难找。我是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了,我不想毕业后就失业,所以我在大学期间我争取多出去实习一下,在校期间就把我的能力提高到可以直接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水平,而不用再去慢慢的融入社会。终于找到一个实习的地方,而且是在中国建设银行实习。

实习虽然苦点,累点,这些都无所谓,重要的是通过实习我有了一定的收获。实习让我熟悉和适应了银行的一些基本流程和业务操作环节,了解了什么是工作,工作是怎么一回事,怎么样的工作适合自己,以及如何处理复杂而微妙的社会人际关系。通过实习,让我又全面的了解了自己一次,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有了设计、补充和调整。我的感受是:在学校里,我学习的是理论知识;在银行里,支行的每一位员工都是我的师傅。我要虚心学习师傅们的工作经验,将所学的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多发现,多分析,多比较,多思考,多总结,多请教,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我的实习岗位是大堂导储,头几天站下来确实感觉不大适应,不但腰酸背痛的,而且面对客户的咨询疑问三不知,感觉自己这个大堂导储是十分不够格的,不但对业务很不熟悉,而且对于客户的一些不满情绪也显得手足无措。通过这一个月的锻炼,我觉得在这些方面有了很大的改善,客户的咨询基本上都能解答,也能适当的安抚客户,做好自己的工作。实习的时间是有限的,虽然只有短短的几个月,但是我感觉我的收获还是很大的。在这里我要感谢我的师傅们,当我在业务上遇到什么不懂的问题请教他们时,他们都会悉心帮我解答,使我大大提高了对银行业务的熟悉程度,而且通过这一个月的过渡,我深深的融入了支行的企业文化中,融入了这个集体里。而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把工作做的更好。马上就要走向工作岗位了,这一个月的实习将是我职业生涯中很重要的一个过程。最后再次感谢支行各位领导对我的重视和关心,以及各位师傅们的悉心指导。尽快实现角色的转变,是一个大学毕业生刚步入社会时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一开始就做一番伟大的事业并不现实,而是必须从最细小的工作中做起,甚至还要一遍遍的重复那些“细小”。这不仅要我们从行动上改变,更要先从心理上、思想上接受并改变,要充分认识到伟大都是从平凡累积起来的。正如书中所说,成功是一种努力的累积。平凡的人乃是一种无过高期望但又极认真生活的一种人。首先态度是乐观的,将人生视为一种在不断奋斗中的历练,经得起人生的大起大落,能够以宽容的胸怀善待一切。总是将复杂的事简单做,简单的事重复做,重复的事快乐做,快乐的事用心做。要是想变得伟大,其实不一定成就辉煌的功业,因为构成伟大的决定性因素,恰恰在做得比平凡者更平凡而已。认清了这些以后,角色转变也就不再是问题。

经过这几个月的实习让我深刻的体会到了,作为一名大堂的导储不但要熟悉业务知识、金融产品,更要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坚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平时在工作中,大堂经理是第一个接触到顾客的人,因此他的一言一行会第一时间受到客户的关注,这就要求他必须要有过高的综合素质,才能更好的展示银行的实力与形象。由于很多顾客都是直接拿着相关证件来咨询,还经常需要大堂经理帮忙指导atm的操作等问题,这些都涉及了顾客的切身利益,坚决遵守“为顾客保密” 的原则就成为每个大堂经理的最基本素质,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大堂的导储,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及时的发现顾客的需求与困难,随时提供帮助。顾客就是上帝,我们必须为每一个客户提供及时、完全、周到、热情的服务,但不是对所有的客户都提供千篇一律的服务,首先得迅速判断顾客的需求,然后提供差异化的服务。银行跟一般企业的经营目的都是寻求利润最大化,大堂经理又是客户与银行的纽带,所以要特别能够挖掘黄金客户并想办法留住他们,这样才能发挥大堂经理的真正作用。同时,大堂经理必须及时发现顾客的问题,积累并分析,为银行提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不断提高银行的服务、管理水平,改善银行的业绩,为员工、客户提供一个舒服的环境!

实习总结:

通过这次的实习,让我看到我于社会的距离和我存在的差距和缺点,在实习中者被无限的放大,有时候令我尴尬不已。不过正是有了这么多问题的出现,我才充分的意识到我的问题,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我会积极努力的改正自己的。社会真是一个大熔炉,可以把你的生活完全的改变,我感觉自己已经没有了已在在校园的那种稚气了,开始变的成熟稳重了,这是我的改变,我很欣喜我的改变。

我相信在我以后工作后,这一次实习还会对我产生巨大影响,我会一辈子都记住这次实习的,我要以这次实习为媒介,为我以后的成功铺垫好路子,我相信我能够做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贷款协议独家银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1403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协议(独家银行)

本协议由abc公司(简称“借款人”或“借款方”),国公司,与____银行(简称为“银行”),____于19xx年 月 日订立。

此证:

鉴于借款人已向银行要求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一笔本金为壹佰万美元(us¥_____的定期贷款);

鉴于银行已准备基于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向借款人提供此项定期贷款;

据此,以双方相互承诺为对价,就下述内容达成一致:

第一条 定义

1.1 基于本协议之目的,下列词语可定义为:

“营业日”:指位于____银行开始正常银行业务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业银行拆借市场进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诺”:指银行在本协议生效日即承担向借款人贷款的义务。

“____”:指位于____的信贷银行国际分部。

“美元”:及“¥”符号,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及与本协议项下所有支付有关的现汇。

“违约事件”:指依本协议第八条中所列举的所有事件。

“担保人”:指____银行。

“负债”: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负债是指依据×国通常接受的会计准则所包括的在债务被确认之日该人或借款人之资产负债表负债一侧所表明的确定负债的全部债务项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继或被担保的,或属借款人次要或偶发的债务(有别于在托收过程中文件背书)在内的债务及负债,无论是源于任何协议所引起的负债或是提供款项及预付款项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负债均属此范围。

“分期会款日”:指根据4.1的规定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达18个月,24个月,30个月,36个月,42个月,48个月,54个月和60个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个计息期的最后一日。

“计息期”:指自协议生效日起 个月这后止的一段期间,第一计息期自上一计息期最后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选择的三个月后或六个月后止,但是(),如果每一计息期的最后一日不是银行营业日者,则顺延到下一个营业日,或()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付款日结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规定,或另有规定的利率。

“贷款机构”:是指国际银行机构,或根据其意愿随时指定的分行、分理处、分支机构或支行;贷款将自此类机构发放,且未偿付及全部偿付款项亦由此类机构收取。

“贷款”:指依本协议2.1.款规定由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票据”:指由借款人开业以银行为指定付款的依附录a基本内容的期票,其证明因银行依本协议向借款人发放贷款而产生的借款人对银行的负债。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号、团体、政府、政府机构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个人、团体或其他名义的实体。

第二条 贷款

2.1 承诺

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和款项并基于借款人作出的陈述与保证,银行同意通过其贷款机构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为壹佰万美元(¥____)的贷款。

2.2 释放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依协议第六条规定,银行应向借款人在纽约指定的账号汇入协议约定的数额款项。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条中规定的贷款先决条件,则银行无义务提供此项贷款。

2.3 还款、支付利息及计息期的确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协议规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应就其选择3个月或6个月利息期的结果,在利息期偿付之前5个营业日(第一个利息期除外),通知银行。如果银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则下一利息期的长度与上个相同;假若一个计息期早于或晚于分期付款日开始或截止,则计息期将在该分期款日结束。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保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个人,全文共 1065 字

+ 加入清单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为_________需要,依据《单位住房贷款办法》,特向乙方申请借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保证用于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年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乙方保证按以下用款计划供应资金: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元;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元。

三、甲方保证按以下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元

四、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_________‰计算,按季结息。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___%,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加收利息_________%。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每天付甲方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甲方不能按时付息,乙方有权从甲方账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七、借款到期后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乙方有权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偿。采取第三方担保的,由担保方代为偿还,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其存款账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按季向乙方提供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生产或项目的经营管理活动,检查贷款安徽贷款网使用情况。

九、甲方法人变更时,应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变更后的法人继续履行原法人所订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十、甲方填报的借款申请书,抵押或担保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变更合同条款,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担保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___。

十三、补充条款:

借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贷款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担保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诉讼保全担保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446 字

+ 加入清单

(_____________)____民_________号

原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

____

(以上写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____(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

本院经审查认为,____(写明依职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

____(写明保全措施)。

案件申请费____元,由____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长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银团贷款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89 字

+ 加入清单

目录

1.定义与结构

2.贷款与担保

3.先决条件

4.提款

5.还款

6.提前还款

7.利息

8.增加成本

9.非法性

10.付款

11.债务证明书

12.陈述与保证

13.约定事项

14.违约救济

15.成本与费用

16.代理行

17.比例受偿条款

18.补偿

19.抵销

20.累积权利与弃权

21.通知

22.协议用语:英语

23.条款的无效

24.协议利益

25.法律适用

26.管辖权承认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下述各方之间订立:

1.ABC一家在(_________)国成立的公司,注册办公地点为(_________),作为“借款人”

2.附录列明的数家银行,作为“贷款人”,以及

3._________YZ银行,作为“代理行”。

根据以下协议条款与条件,贷款人在此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一笔累积本金最大金额不超过USD_________$的贷款:

现在此同意如下:

第一条?定义与结构

1.01?本协议中,除非另有规定:

“代理行”指以贷款人的代理人资格从事活动的_________YZ银行,或任何根据16.09条任命的继任代理行。

“银行工作日”指银行同业市场进行美元交易的一个工作日,以及纽约市与新加坡银行从事营业(包括外币存款与兑换业务)的一个工作日。

“借款人”指ABC公司及其权利继受人。

“贷款承诺”,关于各贷款人,指附录上在各贷款人的名字旁列明的本金数额。

“美元”和“¥”指_____此时及以后的法定货币。

“违约条件”指构成14.01条所指的违约事件的任何事件或情事,“预期违约事件”指任何由于发出通知和/或随着时间流逝和/或任何其它条件之满足将构成一项违约事件的事件或情事。

“最后还款日期”指提款日起60个月后的那一日。

“指示小组”指其贷款参与份额或累积参与份额等于或超过当时贷款总额的50%的一个贷款人或数个贷款人,或者,如果尚未提供提贷款时,其贷款承诺或累积贷款承诺超过最大可供支付款项50%的一个贷款人或数个贷款人。

“银行同业市场”指新加坡银行同业存款市场。

“利息支付日”指任何利息期的最后一天。

“利息期”指由7.02条确定的一个利息期。

“贷款”指由贷款人贷给借款人的(_________)美元,或依贷款协议上下文规定,指当时未偿付的累积本金数额。

“提款通知”指一份依照附录I规定的格式给予代理行的通知。

“未偿付债务”指在任何时候在本协议下及根据本协议,借款人所欠贷款人的所有款项。

“参与份额”,关于各贷款人,就贷款或所欠贷款人的其它任何金额而言,指当时及以后任何时间的贷款或所欠该贷款人的其它任何金额的份额比例。

1.02?本协议中,除非协议文本另有所指:

一项“授权”包括任何及所有批准、同意、许可、允许、特许经营权、认可、登记、宣告和豁免。

“法律和规章”和“法律或规章”包括所有宪法性条款、条约、协定、成文法、法令、法律、规章、条例、辅助及附属立法、命令、具备法律效力的规则和规章、民事和普通法及衡平法规则、指令、指示、通知、公告、政策声明和指南(不论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及其它类似权威性文件。

一个“月”指一个日历月。

一项“命令”包括任何法院_____庭作出的判决、禁令、决定或裁决。

一个“人”包括任何个人、法人、公司、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合伙、企业、合营、信托或任何联营体、州或其附属机构或、任何政府代理人。

一家公司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关联公司”应按照_____5年重版新加坡公司法第5节和第6节解释。

“税”包括当前及以后施加、征收、预提或评估的任何性质的税费、强制贷款、费用、预提或扣除,“税收”亦应相应解释。

1.03?本协议中,单数用语亦包括复数,反之亦然;对任何词性的所指也包括其它任何词性。条款标题及小标题仅为方便指示而用,在解释条款时应忽略不计。参考条、款及附录,意指参考某条、该条的各款,以及由此所指的附录。

第二条?贷款

2.01?根据协议条款及本协定规定的条件,各贷款人分别地而非连带地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等价于其贷款承诺的本金。

2.02?提供贷款应用于为借款人融通流动资金之需要。

第三条?先决条件

3.01?在代理行收到下述文件时,贷款可供借款人提取(须遵从第四条规定):

(2)被授权履行本协议的当事人的签名样本,由借款人的一名经授权的官员认证;

(3)由代理行任命的律师就与本次交易提出的关于新加坡法或其它相关法律事项的代理行认为必要的法律意见书。

第四条?提款

4.01?根据本协议;

(2)根据提款日的事实和情况,借款人在此作出的所有陈述与保证在提款日确属真实和正确;

(3)违约事件或预期违约事件尚未发生(除非贷款人已事先弃权或借款人已事先补救),或将不会在提款日发生;和

(4)代理行应在提款日以前第二个银行工作日不迟于上午十时之前(或代理行同意的其它较迟时间)收到由借款人或为借款人利益而恰当和送达的提款通知书;

4.02?收到提款通知书后,代理行应即通知各个贷款人,各贷款人应在根据l0.01条确定的日期通过代理行使其贷款承诺的款项可供借款人使用。

第五条?还款

本笔贷款应以_________期季度还款方式清偿,每期偿还_________美元。第一次还款应在第一次利息支付日支付,随后的每期还款应在随后的每期利息支付日支付。

第六条?提前还款

6.01?根据以下规定,借款人可在任何利息支付日向代理行提前偿还全部(而非部分)贷款,只要:

(1)借款人不少于60个银行工作日之前书面通知代理行其将提前还款,并指明具体还款日期;及

(2)根据本项规定提前偿还的贷款须同时支付提前偿付部分的应付利息及根据本协议应付的其它款项。

6.02?借款人根据本条规定发出的任何提前还款通知书均是不可撤销的,借款人必须依该通知书提前还款。

6.03?在不符合本协议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借款人不得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提前偿还的款项不得再重新提取。

第七条?利息

7.01?借款人应根据本条以下规定按贷款人比例向代理行支付利息。

7.02?提款日与最后还款日之间的期间应被分为连续的以3个月为一组的期间(每个期间被称为“利息期”),每个利息期(第一个利息期除外)应在上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开始。

7.04?代理行就任何利息期内的利率及应付利息额向借款人出具的证明是终局性的和有拘束力的。根据本条规定确定的利率应由代理行立即通知借款人和贷款人。

第八条?增加成本

借款人应凭贷款人要求向其以美元形式补偿所有因其贷款或履行本贷款协议项下义务而增加的成本或减少的已收或应收款项,其原因乃基于任何法律、法规、条约之签订或任何改变、解释,或贷款人须遵守任何政府或机构之指令、要求或请求(不论有无法律效力),包括但不限于,由于(a)任何税收之征收或修改;(b)任何储备金、针对资产或负债的特别存款或类似要求、为该贷款人之帐户或贷款所保持的存款之征收或修改。

第九条?非法性

第十条?付款

第十一条?债务证明书

11.01?代理行应按其惯常做法在帐簿上记录贷出款项金额和属于其所有的金额。

第十二条?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向每个贷款人陈述和保证:

(1)借款人合法存在且有完全能力,并正当地、无条件地取得任何政府部门或其它机构的授权,该授权具有完全的效力,根据该授权借款人有权拥有其资产及签署、履行本协议项下交易;

(2)签署、交付本协议及履行其它任何交易均未违反限制或影响借款人任何资产的任何协议、文件、法律、判决、命令、许可证、同意或允许,亦未构成违约;

(3)本协议不需要登记、记录、备案或公证,亦不需要支付任何税款(除印花税外)和采取其他行动以保证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和责任,或贷款人的权利在新加坡具有合法性、可强制性或优先性;

(4)未发生构成,或经通知和/或随着时间流逝和/或将构成对限制或影响借款人任何资产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违反,该等违反或违约将对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造成重大和不利的影响;

(5)没有现存的或将要来临的任何单独地,或与任何其它同类程序相结合,将对借款人履行或遵守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构成重大和不利的影响的诉讼、_____、行政程序或索赔,或就借款人的所知、信息及确信,不存在任何_____借款人或其任何资产的诉讼、_____、行政程序或索赔;

(6)所有必要纳税申报表均由借款人送交相关税务机构,或为其利益送交之,借款人没有不支付任何重大数额的税款,亦无与未向每名贷款人披露的与税收有关的任何重大争议;

(7)借款人提供的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信息均未包含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任何陈述,而该遗漏结合其所在环境下将构成误导;而且信息包含的对期望、意向、相信或意见的表述,均由借款人在正当和仔细的询查之后方在合理的基础上诚实地作出;

(8)借款人已书面向每名贷款人充分披露了其知道或理应知道的与本协议项下各贷款人有重大关系的所有事实;

(9)自_________[日期]以来,借款人的合并财务状况无重大的不利变化。

第十三条?约定事项

借款人向贷款人保证,自本协议之日起至其全部解除本协议项下义务时为止:

(1)借款人将仅为2.02条列明的目的使用该笔贷款;

(2)借款人将使所有相关授权(包括政府的授权或其它的授权)保持其全部效力并予执行,并将立即取得任何履行本协议期望之交易所必需的进一步授权;

(3)如果借款人知晓一项违约事件已经发生,他将立即通知各贷款人,并向贷款人详细提供其为了救济或缓和违约事项的结果或与之相关的影响而采取的,或考虑采取的任何步骤;

(a)任何在购买财产时对财产产生的仅作为支付价款之担保的留置权;

(b)任何在正常融资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担保一项自产生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的债务的留置权。

第十四条?违约事件

若发生下列事任何事件则构成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未在到期日或未应要求支付本协议项下任何应付金额;

(2)除付款义务外,借款未能遵守或履行他在本协议项下或在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承诺或安排项下的任何义务,并且未在14天以内予以补救;

(3)借款人在本协定所作的(或承认已作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或者包含在本协定规定中的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证书、声明、法律意见书或通知中的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经证明在任何重大方面是错误的,或者如果任何陈述、保证或声明在任何时该被重复而参照当时存在的事关及环境将在所有重要方面是不准确的;

(4)基于任何理由,本协定的任何条款是或者成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

(5)借款人转让或处分,或者_____要转让或处分,其资产的重要部分;

(7)借款人的一切或任何部分的资产,被抵押权人占有,或被指定受托人、接收人或类似人员;或者借款人的该财产被扣押或以类似形式被执行或向法院提出;或者借款人的该财产被扣押或被以类似形式执行或向法院提出请求而且在被扣押、执行或提起要求后7日内未撤销;

(8)借款人召集其债权人或者计划或实行任何安排,或者与其债权人妥协或为其利益让渡财产,或者被请求于借款人破产时或为对借款人执行接收命令而委托受托人;

(9)在任何管辖地法律下发生类似于第(7)(8)规定的事件;

(10)发生被指示小组认为严重地影响借款人履行本协定项下义务的能力的任何环境恶化事件;

则:代理行可以,或者按指示小组的要求,通知借款人:(1)宣布终止各贷款人在本协定项下的义务,该义务因此宣告而终止;(2)宣布本协定项下原本在终止日后到期的借款人的一应付金额立即到期并应即支付,止类金额应当因此立刻到期并支付,无须提出付款要求,支付要求或是任何形式的提款要求或通知,借款人于此明确放弃这些要求。

第十五条?成本和费用

15.01?应代理行或任何贷款人要求,无论是否动用任何部分的贷款,借款人应立即向代理行或该贷款人支付足以全额补偿代理行或该贷款人在本协定的谈判、准备及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成本、应付款、费用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费用、印刷、通讯、广告、旅行及其他一切付现费用)。

15.02?若有的话,借款人应支付本协定或在此提及的任何其他证书或文件在任何管辖地被征收或收起的,在目前及将来发生的一切印花税及其他类似税费,及一切登记、记录及其他类似费用。

15.03?本条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在偿还贷款及支付一切到期利息后继续保留。

第十六条?代理行

16.01?(1)各贷款人授权代理行代表其实施本协定特此委托给代理行的权力及其他一切合理的附属权力。代理行和各贷款人的关系仅为代理人和本人的关系,此处任何规定不得视为代理行构成任何贷款人的信托人,或者对代理行附加此处明示条款规定以外的任何义务。

(2)无论代理行或其董事、职员、雇员或其他代理人都不对下列事项承担任何责任:(a)任何借款人未履行本协定项下任何义务的行为;(b)在本协定或本协定提及的任何其他相关文件中所作的陈述与保证的真实性;(c)本协定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性。

(4)各贷款人已经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丁其认为对于参加贷款而言是适当的和谨慎的调查和评估。除在此明文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贷款人提供关于借款人的任何信用或其他信息,不论这些信息是在拨付贷款之前或之后得到。

(5)代理行应立即(a)向各贷款人转送其收到的借款人寄给各贷款人或要求各贷款行采取行动的通知或其他文件;(b)将送达代理行的任何文件的副本交给各贷款人。

(6)代理行没有任何义务对借款人履行本协定项下的义务提出询问,但是,代理行应当立即向各贷款人通知其作为代理行而获悉的任何违约事件,或者将由于给予通知或时间界满或兼有两种原因而构成的违约事件。

(7)除本协定另有明确规定外,代理行没有义务向任何贷款人说明它或其附属机构关于维持任何贷款而获得的金额或有关的利润。代理行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义务向任何贷款人说明,即可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从借款人处接受存款,并一般地参与同借款人开展的各种营业活动,正如其并非代理行一样。

(8)禁止按指示小组的任何指示开始任何由本协定产生或与本协定有关的法律诉讼程序,直到对于代理行遵照该指示而发生的一切损失、毁损、罚金、诉讼、判决、控告、成本、索赔、赔偿、费用(包括一切法律费用)它已获得赔偿或补偿担保。

16.02?补偿的约定事项

贷款人同意就借款人未予补偿的部分,按照各贷款人各自参加贷款的比例,或者若贷款各部分都尚未支取则按照贷款人各自贷款承诺中能有效支取贷款的最大额度的比例,偿付代理行一切与本协定,或在此所考虑到的其他证书或文件,或贷款的安排,或与此处相联系的任何证件、声明或行为,或代理行在行使或维护贷款人在本协定及其他此处考虑到的证书、文件下的权利时的作为或_____有关的,或由之引起的,为代理行所负担、承受或主张的无论任何种类的责任、义务、损失、毁损、罚金、诉讼、命令、控告、成本、费用(包括法律费用和全额补偿基础的付出款),以及付款。任何贷款人对于代理行故意的不良行为或重大过失所直接导致的此类责任、义务、损失、毁损、罚金、诉讼、命令、控告、成本、费用或付款的任何份额都不承担责任。

16.03?代理行未收到的资金

第十七条?比例受偿条款

如果某贷款人(“分摊贷款人”)由于行使其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抵销权,而获得付款(无论自愿或非自愿)或获得超过其份额的任何金额(“多余金额”),则

(1)该分摊贷款人应向代理行支付等价于多余金额的款项,代理行应将该款项及代理行接受该款项通知借款人;

(2)代理行应将该付款视为借款人由于对前述贷款人所欠款项而进行的付款,并相应地对该款项予以分配;

(3)就借款人和分摊贷款人之间,多余金额应被视为未支付,而就借款人和各贷款人之间而言,应被视为在该贷款人收到的部分已被支付。

第十八条?补偿

借款人应全额补偿代理行及各贷款人鉴于违约事件,或未按提款通知,或本协定项下或与本协定相联系的预先付款通知借款而导致的各种费用、损失、毁损或责任(金额由代理行或该贷款人不存在指示错误的证书最终确定)。在不损害其普遍性的情况下,前述补偿应扩展至由于为了结转未付金额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任何利息、费用或其他任何已付或未付的款项,以及在清算中或使用为了提供、维持或融通贷款而获得的第三方存款中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含利润损失)、额外费用、罚金或费用,或者本协定项下其他到期或将到期的金额。

第十九条?抵销

发生违约事件后,代理行或任何贷款人无须通知借款人即可将借款人在代理行或该贷款人的全部或任何帐户予以合并,可以抵销或划拨该帐户贷方金额以补偿在本协定项下借款人对代理行或该款行的负债,即使该帐户余额与负债可能并非由同一货币表明,也可以这样做。该贷款人在此被授权按代理行或该贷款人本身当时现行的汇率进行必要的换算。

第二十条?累积性权利和弃权

各贷款人在本协定项下各种权利具有累积性,只要该行认为合适即可时常运用,并且是一般法律权利的补充。各贷款人关于本次贷款的权利(无论来源于本协定还是来源于一般法律)除非以书面明示放弃或变更,否则不得放弃或变更。特别是,任何未行使或迟延行使任何权利均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予以放弃或变更;任何引起偏差地或部分地行使任何权利均不损害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该行或代表该行的任何行动、行为或谈判过程无论如何均不对该行行使该权利构成阻碍或构成任何该权利的中止或变更。

第二十一条?通知

本协定项下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通知或消息必须采用书面,并且必须亲自送达,或以邮寄、电传或电报送交至本协定列出的地址或者收件人已经用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的其他地址。投寄或发送的证明应被视为收到的证明:

(1)使用信件的,视为投寄后第三个工作日收到;

(2)使用电传或电报的,视为紧接着发送日的后一个工作日收到。

第二十二条?协议用语:英语

本协定项下或与协定有关的所有通知或消息应当采用英语,或者采用其他语言的应附英文翻译。在英语文本与其他语言文本发生冲突时,英语文本优先。

第二十三条?任何条款的无效

如果本协定的任何条款依任何相关法律失效、违法或无法执行,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无论如何不受影响或损害。

第二十四条?协议的利益

各贷款人的可以转让本协定项下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并且/或在借款人同意之下(借款人不得无理拒绝),以协定条款为限转让本协定项下或其任何部分的义务,并且为实现此目的各贷款人可以向潜在的权利受让人或义务承担人揭示已为该贷款人所知的关于借款人的信息。在贷款人转让全部或部分义务时,借款人应执行在该义务转让的范围内解除贷款人的义务,及接纳受让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加入该贷款所必需的合理的文件。借款人不得让与本协定项下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法律选择

本协定适用英国法,并依该法予以解释。

第二十六条?管辖权承认

(1)借款人

(a)不可撤销地服从英国法庭的非专属管辖权;

(b)不可撤销地同意以邮寄或有关法律文件的任何其他方式送达传票。

各当事人于合同开端所述日期以对当事人有约事力的方式正式签署协定,以资证明。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代理行: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附件:

表一

银行名称

贷款承诺

_________YZ银行:

5,000,000美元

DEF银行:

5,000,000美元

GHI银行;

5,000,000美元

JKL银行;

5,000,000美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向银行贷款申请书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520 字

+ 加入清单

××银行××支行: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厂成立于 20xx 年 3 月 28 日,位于阳山车站南 300 米,占地面积 9 万平方米,拥有龙门吊 两座,水泥管生产和空心砖等大型设备 300 余万元,新建库房两 栋,使用面积 20xx 平方米。自成立以来一直从预构件生产经营 建筑材料批发和零售业务。我厂资源丰富、营运能力较强,总体 经营情况良好,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注重诚信,取得了良好 的经济效益,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及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水 泥预制产品、建筑材料市场的需求在未来几年内将保持快速增 长,这将会为我们水泥制品厂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及机遇。 为了不失时机的抓住市场给我们提供的发展空间和良好机 遇, 今年我厂将扩大水泥预制产品的生产规模和建筑材料的储存 量。目前,我公司在经营中,与水泥厂等签订了水泥采购 合同,万吨,与*公司签订钢材合同,千吨。因扩大经 营规模和增加建材存量,因此自有资金不足。特向贵行申请流动 资金贷款 200 万元,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公司的经营收入,并 由我厂土地(面积为 9 万平方米)作为抵押担保,恳请批复。 特此申请!

××××工程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厂   20xx 年 2 月 10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银行贷款承诺书2024借鉴

范文类型: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全文共 716 字

+ 加入清单

_____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1、贵司与_____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编号为_____字第_____号的《信托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并根据上述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借款人发放了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的贷款,期限_____天,贷款利率为_______/年。

2、借款人为我行优质授信客户,我行已为其核定了合格有效的授信额度。该授信得到了我行总行批准。经由借款人申请,我行愿意为《贷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并承诺按照上述《贷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或支付本息及其他费用向你方提供如下郑重承诺:

一、在上述《贷款合同》项下贷款存续期间,我行将比照自营贷款的标准对《贷款合同》项下债权开展持续的贷后管理。

二、在上述《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与贵司约定的贷款到期日(含提前到期日)若借款人仍存在应付未付的信托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我行自愿并确保在贷款到期日当天无条件为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或者以借款人应付而未付的贷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为对价,受让该债权,并将向贵司指定账户支付应付款项,具体金额以贵司书面通知载明的金额为准;否则,我行将自愿按照逾期金额每日0。05%的标准向贵司承担违约责任。

三、对借款人在上述《贷款合同》中的义务承担无条件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承诺函已经过我行总行内部决议,该决议用以批准或授权我分行为上述借款合同债权提供担保,我行承诺该承诺函合法、真实、有效。

本《承诺函》不可撤销,自签发之日生效,至《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之日终止。请贵司妥善保管。

特此承诺。

承诺人: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银行外汇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银行,外汇,全文共 2238 字

+ 加入清单

贷款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贷款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内容

1.贷款总金额:___元整。

2.贷款用途:本贷款只能用于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

3.贷款期限:在上述贷款总金额下,本贷款可分期、分笔周转审贷。因此,各期贷款的金额、期限,由双方分别商定。从第二期贷款起,必须有双方及双方法定代表签字盖章的新的,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期贷款期限为:__个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按照中国__银行的规定执行。

5.贷款的支取:各期贷款是一次还是分次提取,由双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应提前__天通知乙方,并经乙方的信贷部门审查认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贷款__次提取。

6.贷款的偿还甲方保证在各期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甲方归还本贷款的资金来源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来源归还贷款,须经乙方同意。

第一期贷款最后还款日为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还款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第二条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___。

2.制造厂家:___。

3.型号:___。

4.件数:___。

5.单件:___。

6.置放地点:___。

7.抵押物发票总金额: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为:自本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还清乙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甲方到期还清贷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给甲方。

(二)甲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乙方通知甲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贷款,并追偿已贷出的全部贷款本息。

3.甲方应合理使用作为抵押物的___,并负责抵押物的经营、维修、保养及有关税赋等费用。

4.甲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15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无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担保时,乙方有权相应减少贷款额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偿已贷出的贷款本息。

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管,保险费由甲方承担。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公司的赔偿金中收回抵押人应当偿还的贷款本息。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一经发现,乙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并对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的罚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或有其它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贷款,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已贷的本息。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帐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贷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其它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经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裁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合同书中规定的条件。

2.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凭证、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它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有关本合同的费用承担有关抵押的估计、登记、证明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条件(登记生效)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