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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优秀6篇 合同范本图片(精彩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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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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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及解释

1 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

“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 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

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 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

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 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 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

但不作为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

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 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

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 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 决定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 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0 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 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

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 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

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 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 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 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 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 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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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工程,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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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招标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由精品信息网整理!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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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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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发包人: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                  签定地点:_________

签定时间:__年__月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各执___份。

发包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共9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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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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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 年 月 日开始实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各执 份。

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于 签于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共6页,当前第1页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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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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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

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_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条款号

定义1

项目名称是1(a)________________

责_____限17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18.1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22__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31(b)

当地货币__42__?天

外币__56__?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32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36

主导语言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37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规则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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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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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于__年__月__日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工程师”)为另一方签订。

鉴于业主欲请监理工程师履行某些服务,即___________并已接受监理工程师为履行该类服务所提出的建议书。

兹就以下事项达成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措辞和用语应与下文提及的“服务协议书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义相同。

2?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书的一部分,并应被作为其一部分进行阅读和理解,?即:

(a)中标函;

(b)协议书附录;

(c)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

(d)附件,即:

附件a--理服务范围

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服务

附件c--报酬和支付__________

3?考虑到下文提及的业主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监理工程师在此同意业主的要求,遵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履行服务。

4?业主在此同意按本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工程师支付根据协议书规定应付的款项,以此作为履行服务的报酬。

谨于前文所书明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立约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签署本协议书。

特此证明。

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由____在场的情况下

业主的合法代表签名:监理工程师的合法代表签名: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联系人:联系人:

地址:地址:

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条款号

定义1

项目名称是1(a)________________

责_____限17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18.1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22________________

完成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31(b)

当地货币__42__?天

外币__56__?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32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36

主导语言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37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_____规则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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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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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下列词句或用语,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一般应具有如下含义。

1.1.1 项目 业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对象,具体情况在专用条件中指明。

1.1.2 工程 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工程(包括向业主提供的物资和设备),其概况在专用条件中说明。

1.1.3 服务 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所承担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务、附加的服务和额外的服务,亦称监理服务。

1.1.4 业主 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的单位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 监理 单位受业主委托提供监理服务并具有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亦指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派驻到项目所在履行监理服务的机构。

1.1.6 一方 业主或监理单位。

双方 业主和监理单位。

第三方 一般是指与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其它当事人。

1.1.7 监理 合同一般应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的协议书、通用条件、专用条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o77_9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签认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项目建议书 被业主认可并接受的监理单位的施工监理投标文件或监理规划。

1.1.9 日 即历法日。

1.1.10 月 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的前一日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l 监理合同中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监理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用于对监理合同进行解释。

l.2.2 为了文字简练,监理合同中有些词句成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

1.1.3 如果监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应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或双方最后确认的文件为准。

2 监理单位的义务

2.1 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监理单位必须按照监理合同规定的形式、范围与内容履行与项目有关的监理服务,其具体内容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务

2.2.1 正常的服务是指监理合同附件a中规定的监理服务。

2.2.2 附加的服务是指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根据监理合同的规定,在监理合同附件a规定的正常服务之外增加的监理服务。

2.3 职责

2.3.1 监理单位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根据适合的专业技术规定和国际惯例公认的行业工作准则,谨慎而勤奋地履行监理服务。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应在监理合同附件a中详细规定并加以说明。

2.3.2 如果监理单位在履行监理服务过程中行使的权力或所需的授权,来自于业主和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文件,该合同文件必须成为本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如出现矛盾,则应编制补充说明文件一并列入监理合同。此时监理单位应: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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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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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_______月(天),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 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 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 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 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

(6)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____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_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监理期间,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各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___________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___________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___________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___________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___________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月(或_______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___________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___________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___________

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___________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___________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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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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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委托人:

监理人:

根据《_____》、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征: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监理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_________。

2、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颁发)。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1996年颁发)。

4、《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文件、招投标文件。

三、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监理方式:巡视监理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万元。

4、监理阶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权利:

1、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2、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3、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4、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日记;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提供时间

收回时间

保存保密要求

1

设计图纸

2

招投标文件

3

工程施工合同

……

五、监理人的权利

1、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2、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3、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职称的现场工作人员;

4、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3、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与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7、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_____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9、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10、将投保工程险的_____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七、监理人的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其及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2、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3、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4、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5、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_____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_____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_____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6、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占、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到方法实施监理。

7、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8、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_____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八、监理服务酬金

1、监理正常服务酬金________万元包干,工程量增减不予调整。

1、第一次支付时间为进场签发开工令后_____天内,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监理费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1)由发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受到阻碍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3)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4)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2、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双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3、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4、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的即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支付服务酬金,除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十三、争议的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

2、_____机构为:___________市劳动_____委员会。

十四、其他条款

1、本合同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之后,由监理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备案。

3、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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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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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 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 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

第4条 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工程界限:

(5)工程投资:

(6)施工期: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年月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

4.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

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

5.在监理期间,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

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年月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

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

第8条 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

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

附录:

范本使用说明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全国水运工程(含合资或外资在国内建设的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厂、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闸、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三部分。

(1)“合同协议书”是整个监理合同概括性的总汇,它以简练、概括性语言,将合同的要点写入协议书中,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只要书写很少的文字即可签署合同。

(2)“合同通用条款”主要是依据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精神,参照“菲迪克”(FIDIC)条款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合同双方原则上应当遵守,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一般不作改动。

(3)“合同专用条款”是甲乙双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完善与补充,如:工程中的具体内容,如工程规模,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监理合同期、监理费用、特殊检测项目及费用、奖励条件等都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双方若认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以及附加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应当对应“合同通用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

“第2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与规章。

“第4条”,写明“监理范围”时,一般要具体写出工程项目和它包括的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与总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写明监理内容时,首先要具体写明是哪个阶段或哪几个阶段的监理任务;其次要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以免遗漏。如果甲方还要求乙方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列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等。

“第5条”,在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备:(1)检测设备,(2)测量设备,(3)通信设备,(4)交通设备,(5)照相录像设备,(6)电算设备,(7)打字复印设备,(8)办公用房及设备,(9)生活用房及设备。

若甲方对乙方自备的设备进行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是: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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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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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1997年版)

目录

说明

建设监理合同书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附件A:监理工程项目简述

附件B: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附件C:提供设备与设施

附件D:监理费用与支付

附件E:监理机构及人员计划

附件F:监理规划

说明

本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书,第二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第三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四部分为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合同双方应按示范文本统一格式编制建设监理合同文件。第一部分由项目法人(业主)与监理方协商一致后签署。第二部分合同标准条件是按照《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以保证合同双方合法权益、规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编制。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件是针对每个工程特定的条件要求和实施的环境,由合同双方为补充和具体说明标准条件协商一致后填写。第四部分合同附件由六个附件组成,以进一步具体明确服务范围与内容、工作浓度、提供人员设备设施、监理费用与支付等监理的主要问题。

专用条件及附件应详明、具体、便于实施,其广度和深度由立约双方协商一致后在合同中明确。

本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国内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建设监理合同书  (合同编号:  )

本合同的宗旨是: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  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  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1.3  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________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

2.1  建设监理合同书;

2.2  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  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  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  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  建设监理投标书;

2.7  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于        年    月    日,签约地点: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条款是对监理合同标准条款中相关条款的明确补充、修改或增加。当专用条款与标准条款发生抵触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标准条款中未作修改或增补的条款继续有效。

第二条  规定的其他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方有关法规:

第四条  项目法人(业主)常驻代表:

(1)姓名:

(2)职务:

(3)联系地址:

(4)联系电话:

第九条  主要监理人员:

第十七条  业主的资料提供及管理要求:

(1)常规提供的资料目录及份数;

(2)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

第十八条  业主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的要求决策的文件的回复期限:

(1)一般文件  天;

(2)紧急事项报告文件  天。

第二十二条  由业主提供的职员和服务人员:

(1)名单表;

(2)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第二十三条(11)  处置权的金额数及其范围:

第四十条  国家法律、法规变化时,监理合同的调整与变更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付监理单位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二条  监理单位应付业主违约金比例:

第四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奖励:

(1)经济效益的计算方法;

(2)奖励计算费率;

(3)奖励的支付方式。

第四十八条  合同争端的调解与仲裁机构:

(1)双方约定的调解机构;

(2)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其他合同专用条件条款。

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附件附件A  监理工程项目简述:(略)

附件B  监理服务的范围与内容

B-1  监理服务范围:

B-2  监理内容:(以下内容供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参照采用,由业主提出,双方协商决定)

B-2-1  设计方面

(1)协助业主与勘测设计、科研单位签订勘测设计、科研试验及施工图供应协议;

(2)管理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单位按合同和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施工措施、技术要求、操作规程、设计修改通知等)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和原审批意见,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代表业主核查设计文件和各项设计变更,提出意见与优化建议;

(5)及时向工程承建单位签发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重大问题向业主报告;

(6)组织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7)协助业主会同设计单位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8)审核承建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会同设计单位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单位尽快给予答复;

(9)代表业主审核按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应由承建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

(10)保管所有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1)其他相关业务。

B-2-2  采购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采购招标与发包工作;

(2)管理采购合同,并对采购计划进度进行监督与控制;

(3)设备监造并催交主要永久工程设备(设备监造合同另行议定);

(4)协助或代表业主对进场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5)其他相关业务。

B-2-3  施工方面

(1)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发包和签订工程承建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承建合同,就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资格及分包项目进行审查批准;

(3)督促业主按工程合同的规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工程承建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4)审批承建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计划、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

(5)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6)工程进度控制: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提出工程控制性进度目标,并以此审查批准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实施进度计划,检查其实施情况。督促承建单位采取切实措施实现合同目标要求。当由于种种原因以致使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及时向业主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并在通过业主批准后完成其调整;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元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

(8)工程造价控制:协助业主编制投资控制目标和分年度投资计划。审查承建单位提交的资金流计划,审核承建单位的收方计量及单价费用等,并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进行索赔调查和谈判,并提出处理意见。依据业主授权处理合同与工程变更,下达变更指令;

(9)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施工安全措施、劳动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及汛期防洪渡汛措施等。参加重大安全事故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10)主持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工程建设各方协调工作,编发施工协调会议纪要;

(11)协助业主按国家规定进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审查设计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编制的竣工图纸和资料;

(12)信息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按监理合同附件要求编制监理月、年报,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期结束后移交业主;

(13)其他相关工作。

B-2-4  咨询方面

(1)受业主委托和业主聘请的咨询专家对应工作;

(2)根据咨询合同规定,向咨询专家提供工程资料与文件;

(3)接收并分析研究咨询专家建议和备忘录,选择合理的内容,并作出书面报告。

B-3  监理机构应向业主提供的信息文件

B-3-1  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业主报送监理月报,其主要内容为:

(1)施工质量情况;

(2)工程进展情况;

(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5)工程支付情况;

(6)监理工作情况;

(7)其他。

B-3-2  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1)关于工程优化设计或变更或施工进展的建议;

(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4)业主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B-3-3  监理过程文件

(1)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

(2)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B-3-4  文件报送份数

附件C  提供设备与设施

C-1  业主提供的房屋、设施、设备与物品及提供时间。

C-2  监理单位自备的设备、物品及进场时间。

C-3  设备、设施的使用、维修、维护与运行费用。

附件D  监理费用与支付

D-1  监理费用组成与计算方法

D-2  监理费用的调整与调差

(调整与调差通常按年度进行,应注明具体的公式或计算方法)。

D-3  监理费用的支付

附件E  监理机构与人员计划

E-1  监理机构与岗位责任

E-2  主要监理人员名单表

E-3  业主提供人员名单表

附件F  监理规划

监理规划应针对监理项目的监理目标、方法和主要手段等由监理单位编写。在监理投标时,以监理大纲的形式,作为监理投标书内容之一送交业主,中标后,在监理大纲基础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成监理规划送业主,列入本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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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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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

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

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 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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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监理邀请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邀请函,合同协议,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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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邀请书

我们十分高兴地邀请贵公司为__(工程监理服务的名称)提交个体的服务建议书。

业主已安排了一笔以多种货币构成的资金,用于___(工程名称)有关费用的合理支付。

工程概述包括工程名称、地点、招标方式、时间安排等。

本工程的施了计划于19__年__用外始。总工期估计___个月。

本工程的主要项目有:项目名称、主要项目、初步工程量等。

为了有效奖施监理,业主将聘请合格的、有经验的顾问/监理公司帮助业主进行本工程施工阶级的合同管理。要求的服务内容见第四章附录a:监理服务范围。

请在建议书中详细说明实施本服务的方法、程序和工作计划,以及派往现场职员的简历、特长等。

若贵公司需要,可察看现场,费用自理,具体问题,可与我方____先生(小姐)

联系。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本服务的有关业务及派件现场的人员应遵守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及法规。

业主要求在接到本邀请书的45天内拚交建议书,请在接到本邀请书之后,尽快用电报或传真通知我方,并说明提交建议书的时间和方法。

从建议书收到之日起90天内为其有效期。

本服务合同将采用人——月合同(总包合同/百分比合同)。合同条件见第二章。

业主将根据建议书的质量、贵公司指派人员的能力和在类似工程上的经验、经济建议书的合理性等考虑是否接纳建议书,并在建议书有效期内通知贵公司的建议书是否被接纳。

我们期待着你们对我们邀请书做出积极的响应。

祝工作顺利

____(业主名称)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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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电力工程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4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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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词语定义及解释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项目”是指业主委托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

(2)“项目法人(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者。

(4)“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直接承担合同监理业务实施责任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组成。

(5)“总监理工程师”是由监理单位提名经项目法人(业主)同意后委派,代表监理单位负责监理合同履行的总负责人,也是监理机构的全面负责人。监理单位委托总监理工程师行使监理合同中业主赋予监理单位的权限,也同时承担其相应的合同责任。

(6)“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7)“日”:是指一个正常的日历日。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章 适用法规和监理依据

第二条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包括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及水电建设的部门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有关法规。

第三条 开展建设监理的主要依据是国家或国家授权部门与机构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文件。

第三章 通知与联系

第四条 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做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并通知监理机构。更换常驻代表,需提前通知监理机构。

第五条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特殊情况下可先口头或电话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

第六条 一般情况下,监理机构是受监项目代表业主唯一的现场施工管理者,业主对有关工程项目施工的主要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实施。

第四章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七条 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和分项目监理细则。

第八条 按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设备和人员计划,调集设备和派出专业配套、资质合格人员进驻工程施工现场,组建监理机构并开展工作,完成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监理任务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九条 在监理服务期限内,监理单位可根据工程进展和监理业务需要对监理机构人员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人员,应代以相当资质与技能人员。其中,由专用条件约定属于主要监理人员的,其调整与更换应事先报经业主同意。监理机构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 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遵循监理职业准则和行为规范,应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单位资质水平相适应的服务,通过科学、认真、勤奋与高效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

第十一条 监理机构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正地维护业主和被监理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监理机构应及时将其授予现场主要监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业主及被监理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文件发出或变更这种授权。现场监理人员在有效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令、指示、签证均被认为是监理机构所发出的。

第十三条 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备、设施和物品除有特殊的规定外,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业务完成或合同终止后,应将其设备、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第十四条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与监理合同规定相违背的任何活动。除业主同意外,监理机构及其人员也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及监理业务有关的报酬。

第十五条 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注明保密的资料。

第五章 业主的义务

第十六条 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所在地的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外部条件。

第十七条 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承建合同文本、技术报告、图纸等工程资料。上述工程资料的提供方式、份数、保存、回收及保密要求,应在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第十八条 业主应当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期限内,就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业主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送达监理方。若超过约定期限监理方未收到业主的决定意见,可理解为业主对监理方的明确建议意见无异议,并将该建议意见视为业主的决定。

第十九条 监理业务开展之前,业主应当将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以及委托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方及有关的第三方。其赋予监理单位或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应在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二十条 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本合同附件约定的设备和设施。

第二十二条 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有偿或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这些人员应被视同为监理机构的成员接受监理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并对监理机构负责。

第六章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业主通过与被监理方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文件委托监理单位以下基本监理权限:

(1)选择工程设计、施工和供货单位的建议权;

(2)用于工程实施的设计文件(包括由设计单位和承建单位提供的设计)的核查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机构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图纸及文件才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3)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解释权;

(4)对设计和工程承建单位选择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认权;

(5)就工程建设中有关事项向业主提出优化建议权;

(6)工程施工措施、计划和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7)工程项目承建各方现场协调的主持权;

(8)按合同规定发布开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复工令;

(9)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质量否决权、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权;

(10)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合同工期的签认权;

(11)有独立处理在专用条件中约定金额以下的工程变更的处置权;

(12)按工程承建合同有关规定,行使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支付凭证的审核和签认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应支付工程款;

(13)有权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现场人员。

第二十四条 监理机构收到业主或被监理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应及时核实并评价,再与双方协商。当业主与被监理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提出书面处置意见。

第七章 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业主有权依据监理合同对监理机构和监理业务进行检查和监督。业主对工程建设中质量、进度、造价方面的重大问题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六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主要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第二十七条 业主对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有批准权和否决权。

第二十八条 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按合同附件的约定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第八章 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条 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承担履行本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业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第三十一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错而造成了业主直接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费用总数,具体条款在专用条款中商定。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交工)时限,不承担责任。但应承担监理应承担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九章 业主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违约,应向监理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如果给监理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应向监理单位进行赔偿。

第十章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完成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服务期满终止。在监理过程中,如果业主要求延长监理服务期限,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服务期,并续签合同服务期延长协议。

第三十六条 由于业主、或第三方、或不可抗力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七条 如果因情况发生变化致使监理合同需进行变更时,提出变更要求的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监理合同变更或补充协议后,合同变更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变更要求需至少提前42天将书面要求送达对方,以便对方有必要的考虑时间。

第三十八条 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同时由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九条 当合同一方认为合同另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可向合同另一方发出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送达通知后28天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此后14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后出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时,签约双方经协商后可对合同有关条款和文件作出调整和变更。

第四十一条 在监理合同服务期内,由于项目建设计划的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项目全部或部分暂停,直至不得不终止合同时,经业主提出合同终止的书面通知后,监理合同终止。已履行的监理服务部分按合同收取监理费用,未履行部分,经双方协商,对善后工作给监理单位一定的补偿。

由于监理单位的责任致使合同终止,监理单位不得接受未履行监理业务期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 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一章 监理费用计算与支付

第四十三条 常规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四条 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到实付之日止,除应当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本金外尚应补偿拖欠期的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四十五条 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费用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出异议通知,但业主不得拖欠其他无异议费用或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四十六条 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所必须并经业主同意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十二章 合理化建议

第四十七条 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直接经济效益,业主应按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给予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奖励。项目提前投产奖按专用条件约定执行。

第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所引起的损失、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本着互相谅解、平等互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一致形成合同争议,根据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可提交国家水电主管部门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在合同争议的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双方仍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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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图片授权使用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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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授权使用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网的图片使用权,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图片信息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本合同约定的以下图片。

图片编号

图片规格

租片用途

租片价格

“图片编号”是指_________网对所售图片分配的唯一编号,凭此图片编号可以在_________网上检索到其唯一对应的图片。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片;

2.2 甲方对所提供图片保证不出现版权问题。若在著作权问题上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2.3 甲方负责支付摄影作者稿费,乙方不与摄影作者发生稿费支付关系。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4 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图片仅限于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向第三方转供图片,否则向甲方支付租片价格的双倍违约金;

2.5 乙方将图片用于其他商业用途须经过甲方另行授权;

2.6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图片为一次性使用,再次使用甲方图片须经另行授权;

2.7 乙方应将所使用图片的效果图,附印刷品或照片一份交给甲方,以便存查。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1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即生效,外埠省区以传真件确认,有效期为一年。

3.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本协议条款,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4 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共同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第四条 付款方式

邮局汇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将租片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经协定方式支付给甲方。

邮局汇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片交付方式

5.1 甲方交付图片于乙方的方式:□ 网络传输? □ cd-rom ?□ 正片

5.2 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租片费后,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图片方式给乙方交付图片。

第六条 其他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其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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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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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附录

条款内容

条款号

定义

l

项目名称是

1(a) ________________

责任期限

17 ________________

计算起自

________________

赔偿的限额

18.1 ________________

服务开始

22 ________________

完成

________________

支付的时间

31(b)

当地货币

__42__ 天

外币

__56__ 天

对过期应付款项

商定的补偿

每天______%

协议书规定的货币 32 支付的货币

协议书中货币的汇率 _______

协议书的语言 36

主导语言 汉语/英语

协议书遵循的法律 工程所在国或地区的法律

业务总部所在地 37 ________________

通知

业主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监理工程师的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

电传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传真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

仲裁规则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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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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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与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 ②本合同标准条件;③本合同专用条件;④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签章) 监理人:(签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第三十八条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第八条 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根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约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十三条 委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监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四条 委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提供如下资料: (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五条 委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办公用房、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设施原值十管理费)。

第十六条 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约定,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提供其他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

监理人权利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委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或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委托人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委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调换有关人员。 第十九条 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当委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委托人权利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四条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第二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第二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委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委托人责任第二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监理人处理委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补偿损失。

第三十条 委托人如果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一条 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报酬。

第三十二条 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人应当立即通知委托人。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日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报酬。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委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承包人和委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监理人收到监理报酬尾款,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42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报酬之日起30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委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或根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发出通知后14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发出后42日内仍未得到委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报酬。

第三十七条 当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日内发出终止委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报酬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报酬,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计算,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四十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

第四十一条 支付监理报酬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报酬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三条 委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材料设备复试,其费用支出经委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围内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如需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由监理人聘用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委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第四十五条 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委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约定给予经济奖励。

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包人的任何报酬或者经济利益。

监理人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委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秘密,监理人亦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提供并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委托人仅有权为本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如仍未能达成一致时,根据双方约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 第四条 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 第十条 委托人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 第十一条 委托人应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二条 委托人的常驻代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 监理人自备的、委托人给予补偿的设施如下: 补偿金额=第十六条 在监理期间,委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______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提供________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

第二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扣除税金) 第三十九条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报酬: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合同报酬/监理服务日) 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报酬: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同意用__________支付报酬,按________汇率计付。

第四十五条 奖励办法: 奖励金额=工程费用节省额*报酬比率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建设工程勘察合同订立合同双方:建设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勘察的范围、进度和质量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并对提交的时间、进度、质量负责。 3.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__年__月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7.甲方对乙方的勘察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转让给第三者重复使用。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乙方应按照现行的标准、规模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后果。 2.乙方应于__年__月__日进入现场勘察,__年__月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第五条 定金及勘察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偿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经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提取资料后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价加收20~40%的勘察费。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 2.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3.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勘察文件,时间达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的违约金。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年__月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通讯处:____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勘察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联系人:____通讯处:____电话或电报:____ 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__年__月__日订立附:1.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2.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附表1 ┌────────┬────────┬────────┬───────┐ │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 ├────────┼────────┼────────┼───────┤ │ │ │ 设计单位 │ │ ├────────┼────────┴────────┼───────┤ │ 工作内容 │ 工作量和技术要求 │ 备 注 │ ├────────┼─────────────────┼───────┤ │ │ │ │ ├────────┼─────────────────┼───────┤ │ │ │ │ └────────┴─────────────────┴───────┘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附表2 ┌──────────────────────────────────┐ │工程地点: │ ├──────────────────────────────────┤ │设计单位: 设计负责人: │ ├──────────────────────────────────┤ │勘察阶段: │ ├─────┬──┬───┬─────┬──┬───┬───┬────┤ │建筑物名称│结构│层数及│基础砌置深│基础│总荷重│单位面│ │ │(或代号) │类型│总高度│度及标高 │类型│ │积荷重│ │ ├─────┼──┼───┼─────┼──┼───┼───┼────┤ │ │ │ │ │ │ │ │另提交:│ ├─────┼──┼───┼─────┼──┼───┼───┤ 一、场│ │ │ │ │ │ │ │ │地的地形│ ├─────┼──┼───┼─────┼──┼───┼───┤图(附有│ │ │ │ │ │ │ │ │旧址座标│ ├─────┼──┼───┼─────┼──┼───┼───┤)。 │ │ │ │ │ │ │ │ │ 二、总│ ├─────┼──┼───┼─────┼──┼───┼───┤平面布置│ │ │ │ │ │ │ │ │图。 │ ├─────┼──┼───┼─────┼──┼───┼───┤ 三、详│ │ │ │ │ │ │ │ │细的勘察│ ├─────┼──┼───┼─────┼──┼───┼───┤技术要求│ │ │ │ │ │ │ │ │(另附)│ ├─────┼──┼───┼─────┼──┼───┼───┤。 │ │ │ │ │ │ │ │ │ 四、场│ ├─────┼──┼───┼─────┼──┼───┼───┤地附近已│ │ │ │ │ │ │ │ │有勘察资│ ├─────┼──┼───┼─────┼──┼───┼───┤料。 │ │ │ │ │ │ │ │ │ │ ├─────┼──┼───┼─────┼──┼───┼───┤ │ │ │ │ │ │ │ │ │ │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示范文本) gf-20xx-0203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预计勘察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以及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各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计取费用;或以"预算包干"、"中标价加签证"、"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等方式计取收费。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为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后3天内,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20%作为定金、计________元(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勘察规模大、工期长的大型勘察工程,发包人还应按实际完成工程进度________%时,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_%的工程进度款,计___________元;勘察工作外业结束后________天内,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预算勘察费的________%,计__________元;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10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的,应根据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计划,按时提供各种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并承担费用和运到现场,派人与勘察人的人员一起验收。

5.1.6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如不能提供时,应一次性付给勘察人临时设施费_____________元。

5.1.8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_________元计算加班费。

5.1.9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10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除应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运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察人未进行勘察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进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内时,发包人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50%的勘察费计________元;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察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发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勘察人__________份。

发包人名称:(盖章) 勘察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盖章) 鉴证意见:(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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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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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一、 合同协议书二、 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 词语定义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第4条 监理范围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第7条 甲方的权利第8条 乙方的权利第9条 监理合同期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第12条 人员的更换第13条 奖励与赔偿第14条 转让与分包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三、合同专用条款第1条 词语定义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第4条 监理范围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第8条 乙方的权利第9条 监理合同期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第13条 奖励与赔偿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附加条款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_______月(天),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授权的代理人:(签字)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 词语定义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

第4条 监理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

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8条 乙方权利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三、 合同专用条款第1条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

3.辅助语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条监理范围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界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

(6)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______________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___________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监理期间,甲方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各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在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___________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___________

9.乙方应在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___________

1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___________

1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___________

第8条 乙方权利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___________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计_______月(或_______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___________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___________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___________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___________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___________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录范本使用说明《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全国水运工程(含合资或外资在国内建设的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厂、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闸、渠化及其配套工程。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三部分。

(1)合同协议书是整个监理合同概括性的总汇,它以简练、概括性语言,将合同的要点写入协议书中,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只要书写很少的文字即可签署合同。

(2)合同通用条款主要是依据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精神,参照菲迪克(FIDIC)条款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合同双方原则上应当遵守,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一般不作改动。

(3)合同专用条款是甲乙双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完善与补充,如:工程中的具体内容,如工程规模,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监理合同期、监理费用、特殊检测项目及费用、奖励条件等都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双方若认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以及附加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应当对应合同通用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

第2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与规章。

第4条,写明监理范围时,一般要具体写出工程项目和它包括的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与总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写明监理内容时,首先要具体写明是哪个阶段或哪几个阶段的监理任务;其次要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以免遗漏。如果甲方还要求乙方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列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等。

第5条,在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备:(1)检测设备,(2)测量设备,(3)通信设备,(4)交通设备,(5)照相录像设备,(6)电算设备,(7)打字复印设备,(8)办公用房及设备,(9)生活用房及设备。

若甲方对乙方自备的设备进行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是: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

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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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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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合同协议

二、合同XX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XX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_________个月(天),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附件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XX条款)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

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

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

3.甲方: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

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

7.总监理工程师: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

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

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

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2.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

(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

(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

(5)工程设计文件。第4条 监理范围 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

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机构提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

4.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5.如果双方约定,由甲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增加相应的条款。

6.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

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

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

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

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

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1

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1

2.不得泄露本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 1

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第7条 甲方的权利

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

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

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8条 乙方权利 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

1.对履约能力差的分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

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

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

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

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

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

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

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1.甲方应按国家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

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20%~3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一般可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

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合同执行期间,若因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和费率调整等原因使工程费用增加,乙方的监理酬金也应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

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

最后____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

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若情况属实,乙方应当予以调换。

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

(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应将节约部分的10%~30%奖励给乙方,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赔偿额计算方法为:该单项直接损失监理费率(扣除税金)。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除受监的主体工程外,乙方可将合同部分任务分包给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分包部分不能超过总监理任务的50%),但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将分包单位的名称、分包范围与分包内容报告甲方,甲方对此分包有确认和否决权。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在经济上甲方只与乙方发生关系,但甲方对乙方分包单位的工作有权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均视为乙方的违约。

4.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_________

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_________

3.辅助语言:_________第4条 监理范围 监理工程范围包括: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3.工程规模:_________

4.工程界限:_________

5.工程投资:_________

6.施工期:_________

7.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_________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任命其代表,并向乙方提供所约定的外部条件包括:

2.甲方向第三方通知乙方监理工作范围、职权和人员的具体办法和日期:_________

3.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间:_________

4.甲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现场设施:_________;乙方自备的,甲方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_________

5.在监理期间,甲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安排其工作,并提供名服务人员。

6.监理工作程序的约定:甲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审批乙方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各类报告、报表的办法、期限和责任:_________

7.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监理费用的违约责任的约定:_________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1.乙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监理机构的组成、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规划及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8.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审查(或核实)各类报告、报表的程序、责任:_________

9.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内容及有关专项报告的约定:_________ 1

2.本工程需要保密的内容约定:_________ 1

3.监理工程师现场设施返还甲方的办法:_________第8条 乙方权利

4.对设计内容进行局部修改的具体标准和条件的约定:_________第9条 监理合同期

1.本监理合同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月(或天)

2.本监理合同期延长条件的约定:_________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2.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乙方的监理酬金(含预付款,进度款等):_________

3.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对乙方的监理酬金进行调整:_________;监理酬金调整的条件约定:_________

4.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延期监理酬金:_________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1.奖励条件、标准和方法:_________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1.违约处理方式的约定:_________

2.争议的具体解决办法的约定:_________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主要适用于全国水运工程(含合资或外资在国内建设的水运工程)的施工监理,包括港口、航道、船厂、防波堤、修造船建筑物、船闸、渠化及其配套工程。《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XX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三部分。

(1)合同协议书是整个监理合同概括性的总汇,它以简练、概括性语言,将合同的要点写入协议书中,双方一旦达成协议,只要书写很少的文字即可签署合同。

(2)合同XX条款主要是依据交通部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定(试行)的精神,参照菲(fdc)条款并结合我国水运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而提出的施工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合同双方原则上应当遵守,签约和履约过程中,一般不作改动。

(3)合同专用条款是甲乙双方根据不同工程项目的特点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对合同条款的一种完善与补充,如:工程中的具体内容,如工程规模,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监理合同期、监理费用、特殊检测项目及费用、奖励条件等都应在专用条款中写明,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双方若认为需要,可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以及附加条款。合同专用条款应当对应合同XX条款的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2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和地方的法规与规章。第4条,写明监理范围时,一般要具体写出工程项目和它包括的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应与总承包合同相一致。在写明监理内容时,

首先要具体写明是哪个阶段或哪几个阶段的监理任务;

其次要写明委托阶段内每项具体监理工作,以免遗漏。如果甲方还要求乙方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列出。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等。第5条,在填写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乙方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备:

(1)检测设备,

(2)测量设备,

(3)通信设备,

(4)交通设备,

(5)照相录像设备,

(6)电算设备,

(7)打字复印设备,

(8)办公用房及设备,

(9)生活用房及设备。若甲方对乙方自备的设备进行补偿时,一般应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是: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补偿金额设备使用期占折旧期的比率设备原值管理费。在监理期间,若有特殊的检测项目,双方应增加有关此方面的约定,并写明检测费用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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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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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试行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 录

一、 合同协议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

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份,双方各执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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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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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监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经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征: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监理依据

1、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50319—20__。

2、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1995年颁发)。

3、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1996年颁发)。

4、《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文件、招投标文件。

三、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监理方式:巡视监理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万元。

4、监理阶段: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委托人的权利:

1、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2、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3、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4、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日记;

5、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资料名称份数提供时间收回时间保密要求

1设计图纸

2招投标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

五、监理人的权利

1、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1)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2)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3)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4)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2、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3、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职称的现场工作人员;

4、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5、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六、委托人的义务

1、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2、按照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3、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问题做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4、与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6、按本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7、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包检验、试验相关费用。

8、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做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做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9、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10、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11、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七、监理人的义务

1、在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并进驻现场。

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其及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

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2、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3、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4、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5、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

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6、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占、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到方法实施监理。

7、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8、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9、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10、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在本合同期限内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是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漏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八、监理服务酬金

1、监理正常服务酬金________万元包干,工程量增减不予调整。

1、第一次支付时间为进场签发开工令后_____天内,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2、第二次支付时间为完成合同工程量的_____%,支付合同监理费的_____%;

3、在工程完工验收前,支付至合同监理费的_____%,剩余的_____%在完工验收后_____天内全部支付。

4、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1)由发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受到阻碍或延;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3)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4)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九、保密要求

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年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十、合同变更与终止

1、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2、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双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

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3、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4、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的即终止。

十一、违约责任

1、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支付服务酬金,除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3、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1、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

2、仲裁机构为:___________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十三、其他条款

1、本合同书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2、在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并已取得中标通知书(或免标批文)之后,由监理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质监站备案。

3、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____份,监理人执____份。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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