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价格:每平方米工价为____元。
二、工程期限
本工程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时,工期可顺延;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停电、停水达四小时以上或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工期顺延;
2、施工途中由于甲方提出变更设计、更改施工图纸,工期适量增减。
三、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负责解决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住宿、就餐等问题,并及时对其进行卫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导、监管。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四、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按国家和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好进场前的规范用工手续。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等有效证件。
(2)乙方进入甲方施工区域的生产作业人员,应出具作业人员身份证件、特殊工种操作证件等有效证件。
6、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自觉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五、工程验收
(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
(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
(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
(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30元一天支付给乙方。
六、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
七、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次月15日前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 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_______%付清。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 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六、其它
1、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金,由乙方出资购买;
2、乙方如果中途退场、拖延时间,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队,其所有工资作为自动放弃;甲方所有损失由乙方赔付。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作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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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擦窗机系统安装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__]112号)、《河北省建设工程劳务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建设工程劳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集团有限公司劳务企业使用管理办法》、《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 专业分包单位基本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有效期
营业执照号码 有效期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现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二、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工程项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机械设备设施(工机具)安全和文明施工等。
三、责任期: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
四、双方义务
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2、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五、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总交底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
2、甲方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督促乙方实施。
3、甲方将乙方施工人员纳入本单位职(民)工夜校管理,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甲方负责对乙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发现无证上岗的,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制止。
5、甲方负责对乙方采购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负责各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包括乙方自带机具)和施工用电的安全管理。
7、甲方有权对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行为进行纠正,对乙方拒不接受管理和整改要求的行为,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约谈、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改。
六、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监理单位等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拒不执行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人员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因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和吸烟现象发生,如因违反规定被有关单位处罚,乙方负责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要经常性地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盗窃有色金属配件和盗割线缆现象发生。经公安部门或其他第三方机构确认因乙方员工盗窃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结算款项中依法扣除。
5、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100%的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制教育、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以及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等,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乙方安全培训教育情况须报甲方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严禁安排上岗操作。
乙方应及时如实向甲方上报进场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本工种工龄、家庭住址、身份证号、教育培训情况等;严禁雇佣童工和不适宜从事有关工种的作业人员。不得雇佣违法犯罪人员和有盗窃前科人员。
乙方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证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避险措施,并督促施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乙方应书面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乙方应指定班组安全监督员,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定期向甲方报送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乙方应按要求配备现场安全负责人和专职劳务用工管理员,现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住建系统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乙方应自觉落实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措施的内容,并针对分项工程和作业环境实际情况,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指导、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作业。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
乙方必须为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胶鞋等)和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制止违章行为。承担因提供不及时、质量不达标、数量不足等乙方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应主动向甲方申报自带机具的规格、型号、数量、安全状况等并负责安全使用,严禁机具“带病”运转。
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落实人力和资源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或设置障碍。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有权对甲方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乙方要做好员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乙方接受甲方比照内部管理规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乙方人员突发疾病死亡、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工伤和医疗等责任。
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化解和解决内部矛盾,杜绝民事和刑事案件发生。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中途更换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乙方现场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应按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会议。
乙方现场施工需从甲方现场临时用电线路取电时,必须由甲方专业电工安排接电,乙方自带开关箱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要求,乙方不得将电源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乙方应与劳务作业人员签订用工合同,对劳务用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承担因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和罚款等。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作为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同专业分包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八、协议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甲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2:模具工程师岗位说明书大全
工艺工程师是一种岗位名称,主要负责提升工艺技术、提升产品质量。下面具体介绍了工艺工程师岗位职责的信息,欢迎浏览。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全公司工艺技术工作和工艺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技术工作方针、政策和公司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工艺技术工作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并制定技术组织措施方案。
2、编制产品的工艺文件,制定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根据工艺需要,设计工艺装备并负责工艺工装的验证和改进工作;设计公司、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
3、工艺人员要深入生产现场,掌握质量情况;指导、督促车间一线生产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搞好工艺技术服务工作。
4、负责新产品图纸的会签和新产品批量试制的工艺工装设计,完善试制报告和有关工艺资料,参与新产品鉴定工作。
5、承担工艺技术管理制度的起草和修订工作,组织相关人员搞好工艺管理,监督执行工艺纪律。
6、组织领导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研究工作,抓好工艺试验课题的总结与成果鉴定,并组织推广应用。搞好工艺技术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7、协助人力资源部搞好对职工的技术教育及培训。
8、积极开展技术攻关和技术改进工作,对技术改进方案与措施,负责签署意见,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
9、负责本部门方针目标的展开和检查、诊断、落实工作。
10、完成总工程师布置的各项临时任务。
二、职权
1、按规定审批程序,对工艺文件、工装图纸有更改权,对制订的工艺文件有解释权,对不符合图纸要求的工艺作业有纠正权。
2、对各车间执行工艺的情况有检查、监督权,对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有制止和处罚权。
3、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产品质量和原材料消耗的资料。
4、有权召开全公司性工艺技术人员的专业会议,进行技术交流,组织技术攻关,对各车间的技术业务工作进行布置和指导。
5、工艺部部长对全公司工艺技术人员的奖惩、晋升、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
1、对在计划规定期限内未完成工艺准备工作,而影响新产品试制进度和生产任务完成负责。
2、对因工艺编制或工装设计问题,导致产品大量报废或返修,造成经济损失负责。
3、对解决生产中发生的工艺技术问题不及时,影响生产负责。
4、对审查签署的工艺技术文件、产品技术条件、工艺标准、工艺规程等工艺资料的正确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5、对原材料工艺消耗定额存在计算方法或数值错误,造成浪费或损失现象负责。
6、对由于工艺设计不合理,造成不良影响负责。
7、工艺部部长对本部门方针目标未及时展开、检查、诊断、落实负责。
8、对在工艺技术上发生失、泄密现象负责。
9、工艺部协助生产总调度工作,对总调度布置的工作负责。
篇3: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直接领导技术部,负责总承包项目部的深化设计和技术工作。
审核各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并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技术问题。
督促各分包商严格执行各项已经过项目经理批准的各项质量计划和单项施工方案。
与设计、监理保持经常沟通,保证设计、监理的要求与指令在各分包商中贯彻实施。
组织技术骨干力量对本项目的关键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进行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
组织有关人员对材料、设备的供货质量进行监督、验收,对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经评审后作退货处理。
及时组织技术人员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篇4:2024工业设计实习报告
首先,贵阳科技馆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它带有现代气息的建筑形象,进入了科技馆后,没想到第一件事就去参观了一部4d电影,它利用现代影视技术给人带来一种如闻其声如临其境的空前感知,随着带我们走进一个虚拟而又真实的世界。随后我应该去了科技馆的第三层,里面由运用现代声、光、电技术,揭示生命起源、人体机能和dna与克隆技术的秘密,并沿着人类社会发展的轨迹,从遥远的古代到现代,将各个时期人类在科学领域中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逐一呈现在观众面前。我还看到了体能测试仪、循环系统、五官与大脑的形象展示、时空隧道等许多测试仪及播放解说动画。还有一个名为“小小设计师”的区域,给来这里的每一个小朋友营造了一个可以自由发挥的空间,让他们参与者发挥想象力,设计自己的作品。我另外注意到了柳宗理的蝴蝶凳、天鹅椅、胎椅、蚁椅、红蓝椅等。随后我上到了科技馆的第四层,这里面依托对月球表面的模拟和星空场景的设置,引领观众乘坐虚拟的“未来飞行器”进行星际飞行。
贵阳科技馆正在用它特有的一种现代而富有先进的方法,培养和孕育着新一代的科技人才。我为它的姿态而动容,里面的装饰设计和色彩搭配也充分体现了设计元素的运用。
我们工业专业为期一周的认知实习结束了,丰富而又忙碌的一周,感受到了许许多多在学校永远无法理解和体会的东西,公司的企业文化,机械生产的过程,设计与实践的结合….. 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一切都和想象中有那么大的差距。这短短的认知实习的日子,让我也体会出专业知识的重要性,跟加深刻的了解了我的专业,理解了学习与实践的重要性同时发现了自己很多不足的方面,懂得了设计需要坚持学习和创新,了解了机械设备与工业设计在各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同时想要成为一个优秀的设计师需要更多更高的素质,需要更宽广的视野和更敏锐的洞察力,对我的要求依然很多很多。我的路也依然还很远很远......
工业设计,也依然需要我们不断深入的理解和学习,当我们站的高,看的足够远,我相信我们离真正的设计师就不在遥远!!这一周的认知实习,相信会是我永久的记忆……
篇5:设备工程师岗位说明书大全
①方案设计阶段,将设备设计需求提供给设计单位,参与设计工程控制,及时沟通设备设计需求,确保设备设计方案符合项目规划要求;
②扩初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协助解决设计技术难点,确保实现项目对设备技术专业的设计需求并使设计成果通过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核;
③实施阶段,提供设备技术支持;
④收集设备方案的专业信息,国家地方技术管理规章、编制设备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专业技术研究计划;
⑤编写项目竣工专业总结,维护设备专业项目数据库。
篇6:工程部维修班岗位职责
1、执行总经理指示,负责酒店设备的全权管辖和调配、工程的组织和实施、人员选配和管理。
2、酒店经营方针,努力以最经济的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得的设备使用效果,负责制订部门工作计划,检查执行情况。
3、酒店各种设备的运行、调配和维修保养,建立设备资产管理的制度并贯彻落实。
4、处理本部业务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处理住客对本部门工作的投诉意见。
5、制订各岗位规范和操作规程。
6、使用人才,安排好劳动力,节约人力资源,提高维修工作效率。
7、店设备节能工作,节省费用。
8、本部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工作。
篇7:工程委托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科技大厦地下一层拆迁项目委托乙方进行拆除施工和渣土清运。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内容及工程量:
1、施工内容:建筑物拆除及间墙地上加高的砖土清运。
2、拆除标准:按甲方要求拆除范围内的房屋以及渣土清运。
3、施工中拆下的废旧材料归乙方所有,均由乙方自行处理。
二、工程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拆除项目总金额为元。结算方式:甲方应在乙方完成工程量50%时,付一部分工程款。其余工程款再施工完闭后3日内付清。
三、施工日期:
本合同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于年月日竣工。
四、双方责任及权力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进行施工交底,交待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项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负责协调切断通往拆除区域内的电源、通信等线路。
3、甲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施工中有关事宜,并监督乙方的施工过程。
乙方:
1、负责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环保措施。
2、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4、负责机械及人员安全,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中万无一失,并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保险,对施工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6、乙方指定为工程项目负责人。
五、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责任,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全部承担(含经济损失)。
六、其它: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除工程合同书范文2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结合本拆除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拆除工作质量及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拆除范围
拆除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五圣河(桂澜路以东,宝翠北路以西)具体范围详见《佛力估字[20__]第1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第二条质量标准
1、拆除招标范围内的甲方指定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基础(拆至闸室底珠基标高-1.3米处,详见附图),附属的围墙、花圃、挡土墙等,岸边场地平整至最近市政道路路面标高处(包含用拆除物残渣回填),并清除所有垃圾,不得将垃圾就地填埋及将原地块沙土运走。
2、按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
第三条工期
1、施工总工期:15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2、甲方在发出书面进场通知书2日历天内,乙方必须进场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第四条拆除项目成交价大写:
第五条支付方式
该工程是通过佛山市南海公有资产流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交易机构)公开组织拍卖成交的,签订合同前已于成交当日向该公司缴纳全额的拆除项目成交款。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人民币10万元(包括文明施工,工人工资保证金,工程施工等),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前交予组织交易机构。
2、工程验收合格后,在没有违约的情况下,甲方会出具《已交接证明》,乙方凭此证明到组织交易机构在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甲方的责任及义务
1、协助乙方施工前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
2、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监督乙方拆除过程中的安全及环保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违章者,甲方有权做出处罚或停工处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及义务
1、安全责任
(1)乙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工程拆除事宜,并及时向甲方代表通报工程拆除有关情况。
(2)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拆除、城管、安全、环保及交通等有关部门所有拆除及清运审批、备案手续。按照甲方拆除范围和时间,组织人员进场施工。
(3)负责制定拆除工程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按安全程序施工并指派现场安全检查员。
(4)建立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接受甲方提出的安全处理意见,并及时改正。
(6)违反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造成意外事故,由乙方自负。
(7)出现断水、断电及扰民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8)严格按照合同和国家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施工。如因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或工作有疏忽而导致乙方雇请的人员发生工伤或其他人身损害,或造成其他人员的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9)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每单项拆除工程报甲方开工备案前需提供所有施工人员拆除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保单,购买不小于10人的意外险。
2、环保责任
(1)制定拆除施工方案,提出具体的防止扬尘,降噪音等环保措施,明确拆除工地具体的环保要求和环保责任人。乙方在施工中做好现场扬尘、噪音污染及渣土清运等环保措施,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规定执行。
(2)拆迁工地主要出入口应当设立标牌,标明拆迁人、拆除施工单位、环保负责人、拆除时限等内容。
(3)拆迁工地外围应当设置封闭硬质围挡,防止物料、渣土遗撒,并及时清理工地外围道路遗散的渣土,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4)拆迁工地应按规定办理渣土消纳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拆除房屋过程中应随拆随洒水,避免大量扬尘。对拆除楼房的施工垃圾,必须设置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
(5)渣土清运时现场出口道路要求用草帘被或大铁板铺设,拆迁工地渣土应设专门人员管理,定期洒水和清扫,并配备必要的洒水、排水设施。拆迁工地垃圾应及时清运,现场垃圾堆放总量不得超过60立方米。
(6)渣土清运车辆应按规定装载,遮盖严密,沿途不得遗撒。拆除工地出口应当设置专人清理车身及车轮泥土,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
(7)在拆除和清运过程中,若违反环保规定而遇到处罚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按时发放工人工资,接受业主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
3、文明施工
(1)乙方应作好文明施工及消防准备工作。
(2)乙方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统一标识,戴安全帽。
(3)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交通道路畅通。
(4)乙方应保证在用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畅通。
(5)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拆除备案手续。
(6)在拆迁工地周边应当设置2米以上硬质密闭围挡。
(7)本工程不允许采用爆破拆除,只能采用人工或机械(离民居30米以内的非住宅物业必须采用人工拆除),做好民居房屋安全防护措施及因拆除时产生的震动,可能对周边房屋有影响,开工前必须对周边房屋进行观测记录,保存原始资料。若乙方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损坏民居房屋的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8)中标单位不能在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工程由甲方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工程不予以验收,乙方须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由此导致工期延误还须按工期延误赔偿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赔偿费。
2、施工期内发包人将对乙方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验,如发现乙方服务未到位,发包人向乙方发出限期维护通知书,乙方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成,若乙方未在限期内进行维护或者未完成维护工作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管养或者维修单位施工,所支出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在乙方的履约担保金中扣减。
3、工期误期赔偿费
(1)本招标工程要求乙方按中标工期完成。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其收取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工期每延迟一天1000元,违约金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若乙方在施工中途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10天的,则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履约担保金不予退还,甲方有权追索乙方因停工而造成的损失。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后延。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15天内经甲方签证认可后,工期可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
(3)若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告之甲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每次罚款1000元,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4)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如发现没有按要求佩戴好安全带和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1000元(以照相为准),累计后在履约担保金里扣减。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经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解决,则提交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拆除费不会因此而改变。
3、不可抗力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认可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
3、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应本着相互信任、相互配合的原则,对拆迁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协商解决。如有未尽事宜,需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在建环保工程抵押合同
合同编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 支行
立合同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银行 支行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为了确保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 号借款(贷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 愿意以其位于 的合法在建工程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担保。
第二条 在建工程取得方式、四至界限、使用性质、设施、工程进度状况、地块使用期限、相关证件号码:
土地使用证号
土地使用面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建筑结构
施工许可证号
建筑层次
竣工日期
使用性质
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元)
已投入工程款
施工进度及完成工作量、工程量(监理公司盖章):
该工程目前进度为:
第三条 该在建工程经 评估咨询估价机构于 年 月 日估价,该在建工程价值(人民币) 元,大写 。
该房地产出租及他项权设定情况 。
第四条 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以上述在建工程及相关权益作为借款人贷款。
贷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后,即按借款(贷款)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抵押(按揭)房地产价值40%的抵押(按揭)贷款,贷款额为(大写) ,约定(按揭)贷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担保人同意为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的贷款行为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书面担保合同。
第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第一条所述借款(贷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息、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税费。
第七条 担保人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本合同第六条中涉及的债务及相关税费,担保期间自抵押登记生效之日起,至贷款人发放的贷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加收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由 办理 保险,保险期不得短于抵押贷款期限。在抵押期间,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第十条 抵押权人未按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款项的,抵押人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由抵押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抵押人经营损失。
第十一条 在抵押(按揭)期间,抵押房地产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应当维护房地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在抵押贷款期间,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房地产不得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十三条 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的,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 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 实行产权调交换的,以交换所得房地产或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
(二) 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先行清偿债务,否则抵押权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
第十六条 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人损失的,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 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 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 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 抵押人违反规定或合同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 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八条 担保人在接到贷款人要求其履行还款担保通知后 日内,应当清偿借款人所欠贷款人的债务,贷款人有权将借款人所欠债务从担保人帐户中扣收。担保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所支付的债务。
第十九条 抵押权人申请中止处分的,应中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二十条 同一抵押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人的,抵押房地产处分时,须通知其他抵押权人或利害关系人。
第二十一条 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二)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三)偿还抵押权人的债权及相关费用,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时,以登记的先后顺序受偿;
(四)支付担保人代抵押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剩余价款交还抵押人;
第二十二条 抵押合同发生变更或者抵押关系终止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三十日(港、澳、台地区或境外当事人在三个月)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抵押登记。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抵押人将上述房地产权利证明交 保管
。
第二十四条 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抵押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有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双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双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六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向抵押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到睢宁县房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壹式伍份,当事人及登记机关各壹份。合同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抵押双方在合同期满清偿债务后,应当协助对方到 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以下无正文)
签章: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或护照: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篇9:软件UI工程师工作的岗位职责
职责
1、负责客户网站的设计、改版、更新;
2、负责客户产品的界面进行设计、编辑、美化等工作;
3、对公司的宣传产品进行美工设计;
4、负责客户及系统内的广告和专题的设计;
5、负责与开发人员配合完成所辖网站等前台页面设计和编辑;
6、其他与美术设计相关的工作。
任职资格
1、一年以上网页美术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平面设计和网页设计创意能力
2、精通Photoshop、Dreamweaver、Flash等网页设计图形设计软件;
3、熟练掌握HTML、CSS、DIV布局技术,熟悉W3C网页标准,实现页面布局,效果展现。
4、了解Java Script等脚本语言,掌握jquery、prototype或其他js框架,精于编写页面互动效果的优先考虑;。
5、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独立的工作能力;思维活跃,有创造力,同时富有责任心,进取心,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篇10:PHP中级开发工程师工作的岗位职责
职责:
1. 根据产品设计文档,利用HTML5相关技术开发跨平台的前端产品;
2. 基于Html5标准编写可复用的用户界面组件;
3. 优化和提高客户端代码的性能;
4. 负责基于Android,iOS的移动Web应用开发,利用JS实现WebApp中的交互效果;
5. 参与软件的研发全过程,负责系统模块的设计、开发、产品化等工作,包括开发的相关文档。
任职要求:
1. 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 熟练掌握并使用符合W3C标准的Html5、JavaScript和CSS相关技术;
3. 了解不同移动操作系统的浏览器特性;
4. 熟悉页面性能的优化,熟悉Firebug等开发调试工具;
5. 能够与产品经理、交互设计师和开发人员进行顺畅沟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6. 具有Android/iOS应用开发经验者优先。
篇11:方工程合作协议
建设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3、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分包作业之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施工现场实行总包负责制。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对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总责,实施全面安全管理,有权要求和监督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丙方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因丙方责任导致的安全管理事故,由丙方承担相关责任;因乙方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督查乙方对现场实施全面安全管理的执行情况,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对丙方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违约索赔;由于乙方对丙方安全管理缺失而导致事故(事件)发生,乙方应对事故(事件)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对丙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及安全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进行监督检查,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权对丙方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行为追究违约赔偿责任,具体执行《远洋地产安全生产管理违约赔偿协议》(见附件)。
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丙方自行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对丙方的管理费用已包含在经济合同的总包服务费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甲方对丙方严重违反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治安等规定或造成死亡及以上安全事故的,有权单方解除与丙方的《施工合同》并要求丙方支付不低于《施工合同》总价款2%的违约金。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甲方的制度、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甲方和监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负总责。施工现场实行总包负责制。丙方进入现场后,乙方应将其纳入本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统一管理,对其负安全管理责任。乙方有权对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乙方对丙方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管理、监督、检查、处罚等权利。丙方应服从乙方管理。乙方发现丙方施工作业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通知并督促其整改。如丙方未按期整改且未说明原因,乙方可依据乙丙双方约定的项目安全奖罚规定对丙方作出违约赔偿决定,单次违约赔偿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元,累计总额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_____元。违约赔偿决定经甲方安全工程师签字同意后生效实施。丙方在接到违约赔偿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乙方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已依据《远洋地产安全生产管理违约赔偿协议》对丙方进行了违约赔偿的不再重复计赔。
乙方负责监督检查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在丙方人员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批准其进场。乙方应完善相关管理,禁止未经其批准的任何丙方人员进场。由于乙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丙方人员在未经乙方批准或未经入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即进场施工的,如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与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乙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乙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乙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丙方人员责令退场。
6、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甲方的制度、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甲方、乙方和监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丙方承诺其符合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真实有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与投标时丙方公司承诺的人员配置一致且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应有的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丙方必须遵守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乙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乙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乙方有权停止丙方作业,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丙方承接本工程项目后必须了解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丙方应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丙方必须备齐新入场施工人员的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乙方,乙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丙方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未尽监督和管理义务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安全技术交底报乙方备案。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得作业。因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发生,丙方承担全部责任。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丙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在日常作业中,对乙方违章指挥、强令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7、职工伤亡事故处理
属于乙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乙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属于丙方责任或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乙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修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乙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本协议附件《远洋地产安全生产管理违约赔偿协议》、《远洋地产开发项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标准(试行)》、《远洋地产开发项目安全管理技术标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其它事宜: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篇12:土木工程专业学生暑假实习报告_实习报告_网
一,实习目的与要求
认识实习是土木工程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实现专业培养目标起着重要作用;也是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的一次预演.
认识实习学生是以技术人员助手的身份参加土木工程建造的现场施工和管理工作,在实习前已学完所有基础理论课程,以及《钢筋混凝土结构基本构件》,《地基与基础》,《土木工程施工》和《工程造价》等专业课程;在实习中应深入土木工程施工现场,认真实习,获取直接知识,巩固所学理论,完成实习指导人(现场工程师或技术人员)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培养和锻炼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主要要求为:
1,通过实习了解建筑构造,结构体系及特点;了解某些新建筑,新结构,新施工工艺,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方法等.丰富和扩大学生的专业知识领域.
2,通过生产实习,使学生对典型土木工程的单位或分部工程的结构构造,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管理等内容进一步加深理解,巩固课堂所学内容.了解拟定典型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控制施工进度计划的方法.
3,通过现场实习了解建筑业企业的组织机构及企业经营管理方式;对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施工成本的控制,生产要素的管理有所了解.
4,参加实际生产工作,灵活运用已学的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学习广大工人和现场技术人员的优秀品质,树立刻苦钻研科学技术为祖国现代化多作贡献的思想.学习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对土木工程施工质量的过程控制有所了解.了解现行的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检验和管理的标准.
二,实习内容
1,看懂实习工程对象的建筑,结构施工图;
了解工程的性质,规模,生产工艺过程,建筑构造与结构体系,地基与基础特点等,提出个人对设计图纸的见解.
2,参加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完成下列的1~2项);
①参与拟定施工方案(土方工程和基础工程施工方法,主要承重结构施工方法,屋面工程以及施工技术措施等),并独立完成部分工作.当已有施工方案时,可通过熟悉方案并结合现场实践提出个人见解.
②参与编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或施工平面图,当已有此两种资料时,可通过了解编制方法,执行情况和现场管理等提出个人见解.
③完成单项作业设计工作(模板配板设计,土方工程施工设计,整体式钢筋混凝土基础或大型设备基础施工设计,构件预制与安装工程施工设计及装修工程施工设计等).
④参加或熟悉施工预算的编制.
⑤参加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拟定.
3,学习1~2个主要工种工程的施工方法,操作要点,主要机具设备及用途,质量要求以及本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设想等;
4,了解施工单位的组织管理系统,各部门的职能和相互关系,了解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组成,了解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与业务范围;
5,了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现代施工管理方法等的应用,了解施工与管理的新规范;
6,参与现场组织的图纸会审,技术交流,学术讨论会,工作例会,技术革新,现场的质量检查与安全管理等;
7,了解在施工项目管理中各方(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的职责;
8,了解施工项目管理的内容和方法.
三,实习程序与实习安排
在实习前,土木工程学院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动员.生产实习的方式主要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实习学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对分散实习这种方式学院事前加强管理(审核接收实习生的单位的情况),事中严格检查(派有经验的教师到实习集中城市检查),事后认真评审(派有施工经验的教师评审生产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并组织答辩).
实习过程随具体工程而定.
土木工程专业的生产实习一般安排在工程测量,工程材料,钢筋混凝土结构,土木工程施工等相关课程结束后开始,在第六学期末和第七学期初之间进行(有时需利用一部分的暑假时间),时间为一周.
四,实习方法与实习指导
生产实习的组织形式主要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
1,集中实习:由土木工程学院组织实习队,委派带队教师带领实习生在事先联系好的实习单位,学生服从分配,积极主动的到所派遣工地进行实习,到工地后应尽快地了解所在实习单位的组织结构及工程情况,主动找实习指导人联系,服从指导人的安排,为圆满地完成实习任务而努力工作.
2,分散实习:由实习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实习生在联系好实习单位后及时将联系实习回执(见附录一)寄给土木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实习;学生进入实习工地后,在现场实习指导人(工地上具有一定职称技术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根据实习大纲要求和实习项目的特点制定实习计划;在实习期间,实习生应与指导人经常保持联系,并按照计划完成生产实习的各部分实习内容,记录实习日记,自觉遵守实习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接受日常实习考评,在分散实习生较集中的城市,土木工程学院委派教师进行期间检查和指导.实习结束后,应认真整理和完成有关实习成果,并接受实习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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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食品工程师岗位职责优秀
1.管理区域及人员的安全作业,确保所管辖区域0安全事故;参与设备事故、安全事故的分析,并落实改进措施。
2.负责机修的带教工作;负责工艺员和其他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根据TPM要求实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定和监控各项预防性维护计划,不断提高设备运行状况;负责设备FMEA的制定和维护(熟悉ABB喷涂机器人设备尤佳)。
4.参与解决现场发生的突发和疑难设备问题,对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跟踪。
5.参与各类内外评审中发现的由工程部门(设备方面)负责的不合格项目的改进。
6.参与工厂设备领域的CI项目,协助工厂CI工程师完成本工厂CI工作。
7.参与完成工厂内部的设备安装及设备改造。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篇14:设备工程师岗位说明书大全
1、设备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包括设备验证、设备档案管理、设备调拨、封存启封、报废出售管理、计量器具管理等;制订各种设备的标准操作程序(SOP)文件;同时组织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设备操作有章可依;
2、设备采购(番禺采购):根据生产发展或项目需要,协同上级经理(番禺经理)制订新设备采购、投资计划,组织设备的选型和申购;组织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工作,保证设备采购的顺利进行;
3、设备检查:负责公司各类设备运行情况的检查、记录、考核以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司水、电、气的日常管理工作;备件、设备管理;负责安排人员检查巡查设备并做好监督工作;保证设备外观整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无跑、冒、滴、漏现象;
4、组织设备维修:负责公司年/月度修理计划的拟订工作;负责厂房机械、电气等各类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负责设备故障处理、事故安全处理等;根据生产要求,组织人员对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检修,减少设备故障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篇15:工程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接方:
签约地点:
施工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
2、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____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即人民币。
其它事项。
4、合同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____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乙方责任: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质量相符。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
5、安装及调试
安装及调试责任,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指定联络人员:指定联络人员:
签定日期:___________
篇16:岗位猎聘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和平等的原则,一致达成下列条款:
二、工作岗位:在__________担任__________工作。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同时收到员工手册,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项规定。
三、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甲方因生产需要加班,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劳动报酬: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____元。
五、劳动纪律:试用期间乙方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六、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在不说明任何原因的情况下辞职,甲方无异议;但乙方辞职必须提前7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试用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等情况的,可以随时终止试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____
乙方:____
____年___月____日
篇17:工程部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形象和职工的权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完成;
2. 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形成各专业会审记录,并要求设计院及时做出相关答复;
3. 熟悉和了解项目的各项功能要求及装修、装饰与设备安装工程的定位,对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实施全过程监督;
4. 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质量监督、安全生产、设备进场检验、工程量审核;
5. 审核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和专业安全管理措施;
6. 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设备、材料供货计划和现场各专业工程量原始计量签证;
7. 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对本项目进场材料的验收、检验、报验工作;
8. 配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处理现场日常技术工作;
9. 组织工程项目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并对本项目技术质量验收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篇18:总工程师岗位职责精编
1、组织执行国家、自治区、上级有关科学技术、技术专刊、技术标准、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对违反这些制度并有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经营失误的,有责任制止和纠正,制止无效时,提请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
2、参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策划以及方针、目标、指标的制定。
3、主管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审定或审批技术改造、科技实验项目、新产品、新工艺、新结构推广应用立项、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签署评审结论。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行业的各类标准、规范、规程、规定以及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技术进步、科技成果推广和应用计划,组织落实各级技术责任制、技术节约降低成本措施,组织研究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难题,促进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的实现。
5、对大型建设项目及结构复杂、施工难度较大的工程主持图纸会审及主持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审批二层机构上报的重大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技术文件和技术报告。
6、主持技术会议,研究和处理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出技术鉴定和处理方案。
7、配合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活动,并对QC小组的日常工作给予指导。对技术专业职务的设置、编制配备向董事长、总经理提出方案,并组织实施对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的专业培训和考核。
8、分管技术中心、中心实验室。
篇19:工业设计实习报告范文
通过这次 实习 ,在设计方面我感觉自己有了一定的收获。这次 实习 主要是为了我们今后在工作及业务上能力的提高起到了促进的作用,增强了我们今后的竞争力,为我们能在以后立足增添了一块基石。 实习 单位的经理和同事给了我很多机会参与他们的设计使我懂得了很多以前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将来从事设计工作所要面对的问题,如:前期的策划和后期的制作等等。这次 实习 丰富了我在这方面的知识,使我向更深的层次迈进,对我在今后的社会当中立足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我也认识到,要想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单靠这这几天的 实习 是不行的,还需要我在平时的学习和工作中一点一点的积累,不断丰富自己的经验才行。我面前的路还是很漫长的,需要不断的努力和奋斗才能真正地走好。
实习 是理论与现实的结合,是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通过 实习 让我明白了理论知识的重要性。可以让我对自己的毕业设计课题有进一步的认识,也坚定了自己对所选课题的信心,同时也让我明白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是非常重要的。
篇20: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它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 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 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 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 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 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 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 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 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的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 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 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 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 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 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 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 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 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 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 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原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 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 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5.2 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 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 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 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 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 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 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 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 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 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 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 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 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 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 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 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 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 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 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 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 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 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 分包人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 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 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 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
17.3 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 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 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 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 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 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 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 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报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 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 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 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0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 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 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 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 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 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有关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
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 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 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 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 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人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 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 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起7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承包人。
24.3 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 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 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它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 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 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它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 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 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 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它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 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 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 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 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 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 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 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 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 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 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 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 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 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 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 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 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 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 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 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 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 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 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 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 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 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 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 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 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 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 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的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 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 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 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 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 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 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 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 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 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 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 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工程承包人:(公章) 劳务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