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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与哲学》读后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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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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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国女王》作者沈石溪,原名沈一鸣。这是一本长篇动物小说,主要讲述了雌狼“紫葡萄”当上狼王的传奇故事,但是我更喜欢作者说的一段话:女性虽然外表看起来柔美娇弱,但却有一种强大的力量,那就是母性的力量。母性,孕育生命,滋润心灵,塑造灵魂,母性的仁爱慈祥更是一种能改变人生的伟大力量,这就是母爱。

看了这本书,我才知道爱的力量原来那么强大。狼王盔盔因为儿女才去虎口夺食,因此不幸身亡。老母狼朵朵因整个狼群才不幸葬身猎狗的肚子里。雌狼踢踢和雄狼黑三因六只小狼崽也不幸身亡。这不是爱,是什么?这时的我才明白,爱是什么东西都换不来的。

我想,每个人都有妈妈,我也有一个那么爱我的妈妈,就像紫葡萄一样,她总是把最好的给她的狼宝宝们,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她的宝宝们。我的妈妈也是这样,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也都是这样的。她们不计回报地养育我们,教导我们,陪伴我们快乐地成长。从一个那么小的婴儿到会跑会跳的快乐的小朋友,再到长大成人,妈妈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总是怕我们不快乐,所以尽量抽时间陪着我们,总是担心我们身体不够强壮,所以还要经常督促我们锻炼身体,总是担心晚上睡觉着凉,不知道要起来几次为我们盖好被子……

我们在一天天长大,妈妈却在一天天变老,这就是妈妈,这就是母爱,她们用自己的生命养育着我们的生命,她们陪伴着我们健康成长,却也陪伴着自己慢慢变老。

我们要好好珍惜这份爱,好好的,不让父母操心,这,也是爱,是我们对妈妈的爱!

这本书充满了爱,我也希望这个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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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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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当将军的兵不是好兵”想必大家必须听过,这就是一代天才军事家拿破仑的名言!也正是他一生自强不息的写照。他,以往一统欧洲;以往让法国军队力挽狂澜;他,以往五次痛击数十个国家组成的反法同盟······

也许,会有人说,他只可是是一个好战之徒罢了,由于他发动的战争,使无数的人失去了生命!还有人说他是伟大的人,他经过战争打击了欧洲的封建统治!如果按照历史的发展的话,他功劳远远大过自我的过错的!

他的一生有着无数的辉煌,创造了无数奇迹,逆转过很多明显的败局!在1798年,在进军埃及的那场战争中,他在战前还被对手称作“待切的西瓜”,由于他们的军队人数加起来还不到对方的八分之一,还要横渡埃及沙漠,基本上是没有赢得可能。可是拿破仑用实力证明了一切,他用了仅仅几百个步兵的军队,经过精确的观察,严密的布阵,就轻易的将敌人打得落花流水,落荒而逃······事后,被抓敌方将领问道:“到底是什么使你反败为胜?”然而,他的回答是:“因为我一向抱着必胜的信心去迎接每一场战争,即使是在仅有几十人的情景下,我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看!拿破仑就是这么一个自信的人,他无论在什么情景下都是那么得自信,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失败,他抱着必胜的信心也一向坚定的认为自我必须会成功!

从他的人生经历中,我们能够受到这样的启示:1要有做强人的信念。拿破仑之所以从小就喜欢在海滩上玩耍,是因为他爱海浪,他也要像海浪一样,把世界踩在脚下!可见,这种做强人的信念,在他的孩提时代就诞生了。2任何努力都是由努力换来的。拿破仑小时候就发愤图强,凭着刻苦的学习,9岁进军校,16岁经过毕业考试······这足以证明他的努力!3在任何时候都要有一颗必胜的心。拿破仑的事业并非一帆风顺,他以往遭遇过逆境,他也曾怀才不遇,可是他始终以饱满的信心,昂扬的斗志,去迎接一切困难和敌人!

如果有一本看不厌的书我首先想到《拿破仑传》,如果你问我最钦佩的人我首先浮入脑海的肯定是拿破仑,他向我们展示的什么是真正的男子汉,什么是真正的军事天才,什么是正真的英雄!每一次的阅读,他的品质和精神都震撼着我,鞭策着我去战胜一切困难和挫折,去实现自我的梦想,成为新时代的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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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艾青诗选寒假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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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走,迪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动物小说,是寒假时爸爸给我买的。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是写被主人抛弃的丑狗迪克遇见了父母离异双目失明的小主人阿炯,从而变成了导盲犬与小主人开始了寻母之旅。阿炯听说妈妈在昆明,他一路寻找,到了昆明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他想像的那么简单:他们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到哪里去找妈妈,只好夜宿桥洞,以乞讨的方式维持生计,阿炯负责拉琴,迪克负责表演,但也只能从好心人手里讨来少得可怜的食物,时间长了,连给食物的人都没有了,迪克为了给小主人找吃的,情愿被三个少年折磨。直到有一次,阿炯的亲身母亲缪箐路过豆腐营,发现了阔别已久的孩子,但是她已经有了丈夫,还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她只能偷偷地帮助阿炯。有一次,阿炯生病了,医院的医生不肯救治这个小乞丐,缪箐只好把真相告诉了丈夫,经过商量后,他们收留了阿炯,等他病好后,把他送回他爸爸身边,迪克只好在外面流浪。缪箐的丈夫是红蕾剧场的经理,他发现了阿炯拉二胡的天份,把阿炯请到台上表演,阿炯一下出名了,这个时候,阿炯很想念迪克,可是迪克太丑了,它一出场,客人们都喊着退票,经理只好给阿炯买了一条漂亮的白狮狗取代迪克。但是阿炯离不开迪克,迪克也离不开阿炯,他们逃离了这种生活,开始了新的流浪。

这篇文章细腻精美,主要表现出了人与人间的亲情,当看到阿炯的妈妈为了照顾阿炯,又不敢告诉他自己就是他的亲生母亲,左右为难时,我也替他着急,阿炯这个可怜的孩子,怎样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呢?最让我感动的是迪克,为了让阿炯不饿肚子,情愿冒着生命危险去乞讨;情愿厚着脸皮在人们的纷纷议论下做出笨拙的动作;为了保护主人连自己的性命都不顾。阿炯为了和迪克在一起,放弃了明星的光环,放弃了舒坦的生活,放弃了对妈妈的渴望。阿炯和迪克之间,有多么深厚的感情呀!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着。

从这篇文章中,我更加理解了人与人之间的真情是多么的重要,和阿炯相比,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小孩呀!有的时候,我还挑剔这样的生活,总觉得许多东西太不完美了,现在才知道,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但是,我们要相信,生活总是光明和温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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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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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度过了一个香香甜甜的暑假,在假期里只要一有时间我和妈妈就会一起读书,其中最有意思的要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幽默风趣,特别是可爱的主人公——克拉克拉、克拉拉。克拉是一个憨厚、天真的小男孩。而克拉拉是位有爱心的小姐姐。姐弟俩都很调皮,爸爸妈妈上班去时,他们俩总是给家里添很多麻烦和做一些不该做的事。特别是双色狗和电闪雷呜的夜晚最有趣啦!

一天,爸爸带回一只毛色纯白的小狗,它一到家就四处嗅,所以起名叫“嗅嗅”。姐弟俩把嗅嗅的吃喝拉撒照顾的很好。有天,小姐姐想把这条狗涂成黄色的,小弟弟想把嗅嗅涂成黑色的,他们谁也不同意谁主意,于是他们给嗅嗅一半涂成黄色一半涂成黑色。

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爸妈都没在家,克拉拉听异响怀疑是有坏蛋,怎么办?怎么办?姐弟俩紧张的不行,小姐姐想出了办法,把水桶接满水放在门上,他们俩安安心心的睡觉了。可爸爸回家后一开门像洗了澡一样,这调皮的一对活宝。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善良,有爱心,碰到一稀奇古怪的事,要勇于探索!让大家好好珍惜每一天,珍惜生命,不让生命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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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武松打虎读后感优秀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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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有许多挫折与失败。有的人选择奋勇向前。有的人,则原路后退。前一种往往是成功人士。因为成功了的人往往有一颗能理解任何突如其来的灾难的心。

今日有幸学了一篇文章《顶碗少年》。一位少年上台表演杂技,开头精彩纷呈。我就想是亲身坐在那看杂技表演一样。忽上忽下。突然,碗摔了下来。我担心了起来,他会继续演下去吗?只见少年从容一笑,又重新开始了表演。碗,有一次掉下来了,我不禁捏了一把汗。他必须会放弃吧!可少年却勇于应对失败,最终成功了。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愧疚了。想想自我,一遇到难题,就请家长。和顶碗少年相比真是差远了。他从不顾别人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想完美的结束自我的演出。他做到了,困难再他面前变得渺小,显得微不足道了。

古今中外,有多少伟人就是因为在失败、挫折面前顽强不屈,才成就了他们。鲁班曾是学堂里手艺最差劲的孩子,可他却端正态度,不顾别人的嘲笑,成为了木匠祖师。艺术家罗丹考了三次都未考进医师学院,可他不气馁,最终成为了杰出的艺术家。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大学因成绩太差被退学,可正因为他勇于应对困难,才成为人人知晓的作家等等,不胜枚举。瞧瞧,困难再伟人面前丝毫无用。我们也仅有勇于应对困难,挑战困难才能成功。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苦尽甘来。在应对挫折时我们应当冷静的处理,平静的对待。天生我材必有用。不要去顾虑别人说什么。而要注意你心里想什么。愿大家像顶碗少年一样,勇于应对困难战胜它。也仅有这样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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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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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智与情感》—读后感 读这本书之前,我去图书馆借来一本《简·奥斯汀》。此书十分全面地介绍了奥斯汀的生平,也让我对《理智与情感》的创作背景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奥斯汀的其他小说一样,这本书同样以当时英国中产阶级人家女儿们的情感生活为题材。奥斯汀关注女性,尤其是年轻貌美的淑女们的感情与婚事,她的所有小说几乎都离不开这一话题,我想,这正是奥斯汀自己在现实生活中所接触到的吧,身临其境,所以有感而发。 小说以dashwood先生的去世作为开头,他躺在病床上,妻子女儿围着床无助地站着,她们知道床上奄奄一息的病人是她们唯一可以依赖的人。

而现在,dashwood先生即将去世,她们失去的不只是丈夫或父亲,更是这座庄园里的一切。按照当时英国的法律,女性在家中无继承权。所以,dashwood先生去世后,他拥有的norland庄园将由其唯一的儿子john继承,这就意味着dashwood先生的妻子mary,大女儿elinor,二女儿marianne,和小女儿margaret的生活将由john来安排。老先生似乎了解他去世后妻儿们面临的处境,所以临终前他再三叮嘱john要照顾她们的生活,他的做法让妻儿们很欣慰,但对她们来说,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转眼间将拱手让于他人,这将是多沉重的打击啊! 小说第一卷的第一章节就开门见山地交代了elinor和marianne这两位女主角的性格。

姐姐elinor多才多艺,虽只有十九岁,但做事理性谨慎,为人善良体贴,显得比同龄人更成熟。十七岁的妹妹marianne的才艺与姐姐相比毫不逊色,妹妹的性格与母亲很像,浪漫又多情,所有的悲伤与愉悦都直接表现在脸上。因此,当得知john的妻子fanny要住进norland时,她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相比之下,elinor就显得十分淡定,她甚至安慰起母亲和妹妹们来。姐妹俩的性格如此不同,似乎分别代表了“理智”与“情感”。《简·奥斯汀》中提到,《理智与情感》这本书的原名是《elinor与marianne》,这更让我坚信了之前的猜测:奥斯汀把elinor定义为“理智”,把marianne定义为“情感”。虽然john与三个妹妹并非同母所生,但他想过要遵循父亲的遗愿,照顾后母和妹妹们的生活。可以看出他对父亲很尊敬,继承了这样一份巨大的财产他也应该很感激父亲。

然而,我想,若john真的承担起了做哥哥的责任悉心照料继母和妹妹们的生活的话,那这本小说似乎就少了一些看点。fanny想方设法说服 丈夫降低给妹妹们的生活费,还以norland庄园新女主人的身份在庄园里我行我素,她太爱炫耀,一味的追求财富与荣耀,虽然表面上看来她是在为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维护财产,似乎是个懂得持家的好妻子,但她夸张做作的行为显得自私又虚伪,让人实在无法喜欢上她。 小说开头中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是elinor的妈妈mrs.dashwood。能成为dashwood先生的妻子,她显然也是出身名门。习惯了享受惬意的她无法忍受fanny的冷嘲热讽,最终带着女儿们离开了装满回忆的norland庄园。她尊重女儿们的想法,面对fanny的我行我素,她没有正面攻击,表现得优雅又从容,正式当时英国社会典型淑女的代表。 fanny的弟弟edward在norland借宿时与elinor相遇。edward性格沉稳,亲切又随和,向往简单平凡的生活,elinor渐渐喜欢上他。但marianne却觉得他身上缺少浪漫气息,又没什么才艺和志向。对啊,这样一个“淡定”的男子自然不会入她的眼。edward和elinor都将对彼此的喜欢深深藏在心里,机灵的marianne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能看出两人彼此钟情,就连年仅十三岁的小妹妹margrate都看出了其中的暧昧,但他两人谁都没有向对方表明心意。

姐姐elinor做事一向沉稳镇定,她并未完全信任edward,所以,除非是他先向她示爱,她是不会主动追求爱情的。 然而,爱情面前谁都会迷失方向,面对爱情谁都无法做到完全理智。母亲和女儿们找到了合适的新住处便立刻搬走了。刚刚陷入爱河的elinor不得不和edward分别,两人以朋友

的名义简单地挥别,似乎什么都不曾发生。母亲和妹妹marianne都替elinor感到惋惜,但她却表现得十分镇定。搬入新家后,她立即适应了新环境,在家人面前很少主动提到edward。其实,分别让她很失落,她仍爱着edward,盼着他能来看她,只是没有表现出来而已。 年仅十九岁的elinor面对生活环境的巨变,面对朦胧爱情的幻灭时怎能表现的如此沉着冷静!在母亲和妹妹眼里,她如此理性有时甚至显得不够通情达理。她正是“理智”的象征,这个年龄不该有的成熟她都具备了,她体贴入微心思缜密,但却懂事得如此让人心疼。 marianne又结识了三十四岁的brandon上校,她的美貌和气质感染了上校,上校喜爱他,也大胆地追求她。但marianne却钟情于大雨中英雄救美的 willoughby,对上校接二连三的殷情表示不屑。willoughby勇敢又不乏浪漫,正是marianne心目中的“如意郎君”,她全身心投入到爱情中,沉醉在甜蜜的热恋里不能自拔,willoughby在大雨中英雄救美,又坚持每天拜访受伤的marianne,短短几天内就得到了dashwood太太的肯定,也得到了marianne的芳心。他年轻貌美、才华横溢,和marianne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他们爱好相同的名著、相同的作者、甚至是相同的文章节选;他们的性格也出奇地相似,两人都毫不掩盖自己的语言和情绪,对待某一话题的看法也惊人地同步。

他们的结合像是年轻女孩心中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十分梦幻,令人向往。 在我看来,willoughby有时是幼稚的。她一心追求marianne, 似乎忽略了其他人的感受。众人聚会时,他只顾与marianne你侬我侬,沉浸在二人世界中,还时不时丢出几句话嘲讽木讷的branton上校。他对branton上校太过刻薄,几乎句句话都很针对他,就像一个赢得比赛的孩子蔑视失败的对手一样,还希望带动周围人一起讨厌branton。当然,在marianne眼里,他集天下英气与浪漫与一身,他是完美的! 不幸的是,marianne和willoughby的爱情未能如童话般圆满。willoughby来辞别了,这样突然放弃令人无比羡慕的爱情,他怎么舍得?定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吧。失去了心爱的王子,marianne一蹶不振,陷入漫长的思念与等待中,整日以泪洗面,寝食难安,她相信willoughby会回来找她。但是,故事并没有这么简单。到伦敦后,marianne不停歇地给willoughby写信,希望与他再次相聚,最终两人在一场聚会中见面。

分别数日后再次与恋人重逢的marianne别提有多高兴了,她一向不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见到朝思暮想的恋人更是激动地大叫他的名字,姐姐拉都拉不住。可是呢,willoughby却出奇地冷漠!似乎他不曾结识过这位姑娘,见面时一再躲闪marianne热情的目光,始终面无表情。与elinor一番客套寒暄之后,他丢下不知所措的marianne,假装什么时候未曾发生过,就这样离开了。 这次聚会上的相遇对marianne的打击是致命的,这还不够,几天后willoughby送来的分手信更让可怜的marianne深陷悲痛之中。事情传开后,willoughby的身世和恶行也被一一揭发了:他是个名副其实的负心汉,一度沉迷于纸醉金迷的奢侈生活,感情泛滥的他玩弄过年幼的少女后残忍地将其抛弃,又 为得到财富与上流社会女子结婚。如今真像水落石出,这无疑摧毁了marianne的全部憧憬,以至后来她无法从痛苦中走出,身体极度虚弱的她不幸染上重病,悲剧达到顶峰。

幸好上帝是对她是公平的,没有让年仅16岁半的她就此倒下,反而让她有机会重新审视成熟稳重的branton上校,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甜蜜爱情。 marianne的悲剧让我想起了曾听过的一句话:“在这个世界,凭理智来领会是个喜剧,凭感性来领会则是个悲剧”。按照这句话来分析,marianne的“感性”会酿成悲剧,而elinor的“理性”可能会迎来圆满的结局。但读完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发现其实“理性”的elinor也难逃悲剧的命运。自诺兰庄园分别数日后,edward的突然造访让原本死寂的家庭重现活力,一家人热情迎接了这位期待已久的客人。elinor仍然拼命克制自己的情感,她就是这样,必须要得到充分的证据证明edward真的钟情于她,否则她不会表现出来。同elinor一样,edward也是个理性之人,善于隐藏内心情感。原本以为edward的到来会使两人的感情有所升温,可事实却不尽如人意。edward不追求名利,一心想过简单舒适的生活,只希望做一名牧师满足自己的兴趣,但来自家族的压力和母亲的众望压得他喘不过气,无奈只能暂时逃离家庭。 偶然间结识了一位叫lucy的机灵姑娘,elinor从她口中得知了心爱的edward已有四年婚约,而且订婚对象正是眼前这会视她为贴心好友的lucy。

那一刻,理智的她仍坚信在没有得到充分证据之前lucy口中的edward与她所爱的edward不是同一个人,但当她看到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袖珍肖像时,她倔强的自信心终于被击垮了。面对如此沉重的打击,她仍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让lucy有所察觉,并答应为她保守秘密,甚至没有向至亲的妹妹宣泄一悲伤。她的选择是明智的。眼下妹妹正被爱情深深折磨,她不忍心让她任何更加悲惨的消息。她要一个人承担起所有的痛苦,她要默默忍受他姐姐的刻薄冷漠,他妈妈的蛮横无理,还要一遍遍故作坚强地听着lucy的愿望和自鸣得意,一边拼命掩饰深知自己无法与edward相爱的痛苦,一边又不停歇地安慰伤心欲绝的妹妹。终于,在marianne的逼问下,她吐露了掩埋了四个月的心声,那一刻,年仅19岁的她终于忍不住了,她向妹妹宣泄了所有的痛苦,直到这里,我才发现其实我和marianne一样,一直忽视了elinor。 与marianne轰轰烈烈的性格相比,elinor显得不温不火,有时似乎太过冷淡。父亲去世后,她承受的痛苦有增无减。母亲和妹妹一样过于冲动,elinor常常要站出来帮母亲收拾 残局,她要协助母亲管理家庭开支,帮助妹妹度过感情难关,还要孤身一人带着妹妹应付伦敦上流社会中的种种应酬与调侃。她善良体贴,几乎没有心思和时间为自己考虑。她答应为lucy保守秘密,就真的履行了诺言;她得知edward因坚持履行婚约而被逐出家门,不但没有埋怨他辜负了自己,反而担心起他的未来生活,并一心希望帮助他渡过难关。

最终,lucy因贪恋财富与名利主动要求解除婚约,edward顺利在branton上校家附近的教堂求得牧师职位。摆脱了婚约与家族的束缚,他如重获自由的骏马径直奔向elinor并毫不犹豫地向她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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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红玫瑰与白玫瑰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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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红玫瑰与白玫瑰》,第一感觉就是,它比《我不是李白》好看得多得多了!不愧是国家话剧院的。

有一个场景我特别有感触,那就是当白玫瑰与佟振宝在电梯下相见,没有太多言语,一句“那……我们回家吧”让我的心顿时柔软了……也许曾经,彼此都背叛过对方,但是,十年的感情终究不是几个星期几个月说变就变的。红玫瑰能带给你一时的激 情,是的,每个人也许都会有过这样的冲动,但是,激 情过后总会付出代价,而家庭,永远是一个宁静的港湾,是你累了倦了可以休息的地方。夫 妻之间的感情总是在日积月累潜移默化当中巩固起来,不是说散就能散的。

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时的情 欲,但是你不能把它当成是爱情,或者,是现实的爱情。若是真的爱情吧,你又能怎样?你有老婆孩子,你有责任,你能弃之于不顾?最初一旦选定了对方,那就好好地过下去吧,如果不是万不得已的话。

“要是我能不爱你,那该有多好!”好感叹这样的话,如果我可以不爱你,也许我就不会为你伤心难过。因为爱你,所以期待,因为期待,所以失望,因为失望,所以痛苦……有时候回想大学四年,我都做了些什么?除了必须待在教室里上课的时间,除了为考证而奔波忙碌的时光,除了在大一大二时参加过的一些活动,除了待在寝室的时间,剩下的,都是关于你的记忆。有时在想,如此把时间精力感情投入在一个现在什么都没有,也没有做出过什么成绩,未来还很渺茫的男人身上,你值得吗?可是放手又谈何容易。付出的感情,太多,太深,已经要不回来了……所以我只能期待,期待这个男人能出点什么,让我增添一点未来的信心,尽管现在的他对我的态度比以前好了,温柔了也体谅了,可是真的,我要的远远不止这些,这些是作为男朋友应该做到的,难道不是么?

也许是我的要求多了,可我除了期待这些,我能做什么,我现在连自己的将来都搞不定,我能帮助他什么呢?只能说一些鼓励的话,做一些女 生应该做的事情。未来是要靠自己抓去的,作为一个男的,应该知道如何去做,去争取,为了两个人的将来知道付出,知道踏踏实实地去努力。一个男人,如果能够静得下心来去做一件事情,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成功。

我一直期待着我的男人能够在不远的将来,带着一种努力过后的喜悦,抱着我,轻轻地告诉我:宝贝,我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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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描写有关于简爱读后感3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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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纯净水这篇课文是讲述一位母亲为女儿准备体育课上的纯净水,女儿却发现母亲给自己的“纯净水”原来是“凉白开”,回到家女儿责备了母亲,而母亲对女儿进行了思想教育,女儿明白了要自己看得起自己的道理。

这篇课文它讲的道理是:穷是穷,但穷并不可怕,只要每一个人都有自信,并且有勇气去改变自己的生存环境,还要勇敢的创造自己辉煌的未来。

在我们生活中,这种类似的事情常常发生,比如说:

你想要个新书包,但爸妈却不给你买,并且说:“书包破了缝起来就可以用了。”你肯定很责备的说都只是给自己省钱,并且说别人都有一个漂亮的书包,为什么我没有?其实不应该说这种责备爸爸妈妈的话,应该理解她们,为家里减少一点开支,虽然说是穷,没办法给自己买书包,但是你自己如果是个有志之人的话,不应该把“穷”看得那么重,应该乐观面对,并且有勇气去创造自己未来的辉煌。

再穷,只要看得起自荐,心也就不穷了,不应该把穷当作一种屈辱,而应该视为奋发向上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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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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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这本书给我讲了很多道理,也让我看见了十六世纪的西班牙的贵族直指反动腐朽的封建贵族和天主教会,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堂吉诃德看骑士小说看迷了,决定像骑士一样,用打抱不平的方法来改造社会,最后拿着武器、穿着盔甲,带着一个叫桑丘的农民,出门冒险。

这本书的影响力太大了,以至于这部书出版后没有一个人在看骑士小说,如果人们看见了一匹瘦马,就会说:“这不是堂吉诃德的马吗?”这本书反映了当时的骑士制度,所以天主教会就特别狠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第一部发表后,塞万提斯并没有写第二部,而是从事了诗歌文学的创作,这时候,有人伪造了《堂吉诃德》第二部,这第二部和第一部完全不一样,竟然站在教会和封建贵族的立场上,把堂吉诃德写成了一个疯子,把桑丘写成了一个傻子,歪曲了整本书的事实。这让六十七岁、并患有水肿病的塞万提斯非常生气,他加快了创作,以表示对伪造者的抗议,只用了一年,《堂吉诃德》第二部就完成了。

这本书揭露了西班牙封建贵族的假面具,塞万提斯特别憎恨封建贵族和教会,不幸的是他在一六一六年逝世于马德里,人们在他的墓前造了堂吉诃德和桑丘的雕像,以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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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朗读手册》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员工手册,读后感,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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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读一本书,总是会得到些什么的,不论是他让你思考,还是让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甚至是一丝丝改变的可能性,那么这本书就成功了,或许你可以再读读它,或许你可以转借或推荐给他人,让他人也得到点什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这本书是我在陪孩子在新华书店游戏场玩耍时无聊拿来随便翻翻的,可是没想到,开篇第一页就让我有 一种迫不及待地想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我想说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女性,或许更可以算青年女性,我从没去过美国,更不知道白人与黑人在美国此前的几十年的差距是有多大,我只是把它联想到了我们身边的生活,至少我觉得和我身边的生活的差距真的很大很大,那种博大的爱是我好向往的,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往这条路上走。或者这样,经过慢慢时段,不论是我们个人的梦想还是伟大的中国梦都会逐渐实现,或者在实现的道路上。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不紧不慢,刚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坐在一条不宽不窄蜿蜒曲折的河流旁边,清澈的河水缓缓流着,听着身边的一个刚刚认识的对你敞开心扉,讲述他长长画卷一般的流年忘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很单纯,故事中的他叫丹佛·摩尔,是一个流浪汉,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另一个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两人的交往,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两个人的友谊超越了各自的地位和金钱,是一种心灵上真正的相互寄托,而两人在一起共同努力做出的慈善事业,让他们的灵魂超脱了世俗的观念。

我想我们很多时候,在面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有些些臭味的流浪汉,大多会加快步伐绕道而行,不愿意看他一眼,我们都主观的认为这一定是他自己不付出、不努力、不上进造成的结局。我们从不会主动去帮帮他,在我们这里的社会这种原动力会更小,就算有点动力也会瞻前顾后,生怕惹了一身麻烦。

现在,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人做慈善,特别是一些富商和明星,其实无论什么目的,在这里能做已经非常不错非常难得了,此本书却强调了做慈善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高尚,或者只是在节目中做做秀,或者你希望得到些什么,那么这不是真的慈善。我想这样的思索应该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个角落。而做慈善最终也救赎了自己本身。我想,在我们的社会一步一步来吧,先是有人做慈善,然后是有人做真正的慈善,再是有人无目的地做慈善,最后是大家无论贫富,都有一颗慈善的心。慈善就像一粒种子,种在心中,人生就会开满鲜花,种在世界上,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也许这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就是自己吧。

霍尔和丹佛的故事总是使我内心变得平静。虽然我的生活离流浪汉或者富翁都很远,或者离流浪汉近一点也不一定。我想我不可能有两位主人公如此深刻的切身感受,我想我在这本书里学着爱,至少要爱着应该爱的人,然后去爱着陌生人。也许几月之后,这本书的热度消散而去,此时的感动也消失贻尽,但是至少它曾经滋润过我的生命,至少它曾经把我浮躁的心放在了这本书上,净化过我的心灵,我想这样就够了。

这是一本诚恳的书,希望还有别的朋友看了以后可以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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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生命不能承受之轻》读后感范文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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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将书当作我的知心朋友,这个暑假我结识了一位新的朋友《倾听生命》,讲述了一个个关于生命的小故事。“伟大的奇迹”感触最深,他告诉我生命是坚强的,就算遇到再大的困难,也不要轻易放弃生命,只要还有一线希望,也要把握住。

故事讲述了主人公采完野菜,坐在地上正准备吃晚餐的时候,飞来了一只蜜蜂打扰到了他,他就用脚把蜜蜂踩到土里,没想到,小蜜蜂重新飞了起来。主人公又再一次把小蜜蜂踩入土中,这一次可没那么幸运了,因为它的一支翅膀受伤了,以为活不了的蜜蜂,没过一会,既然又一次奇迹般的爬出泥土,拖着受伤的翅膀,吃力的飞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件事:一天,顽皮的我用一把玩具枪对着一只小青虫开了一枪,疼得小青虫在地上直打滚,我本以为小青虫肯定会死,但是,它却勇敢地活下来了,并开始练习行走,一次、两次、三次、一次次的失败让它越来越坚强,最终,小青虫爬起来了。

这篇文章,另人回味,促人深省,小动物尚且有如此不被困难打败的精神,我们人类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嘛!

在__年的汶川地震、7.23动车事故中,多少人失去了亲人,没有的胳膊,没有的双腿,失去了自己的家园,可他们依然选择坚强的活着。

当我们遇到困难,遭遇挫折时候,不论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首先不要怕,找到原因,理智的去分析,然后勇敢的去面对它,战胜它,就象“不倒翁”那样,有着一颗不倒的心,永远不向困难低头,总会有奇迹出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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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克雷洛夫寓言全集读后感6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0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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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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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野性的呼唤》读后感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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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的时候,我从年级推荐书目里选出了两本书,《城南旧事》和《上下五千年》,进行了阅读,读完之后,我对《上下五千年》这本书感触最深,激动的心情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上下五千年》记录了各个朝代的大事,从盘古开天辟地,到日本侵略中国,事情记录得一个不落。看了之后,里面有许多人成为了我学习的榜样,如司马迁,他是中国古代伟大的史学家,在遭受屈辱后仍能发愤着书,写下了不朽的巨着--《史记》。

司马迁诞生在一个史官家庭。他的父亲曾做过汉武帝的太史令,掌管天文,记载史事。司马迁以父亲为骄傲,从小就刻苦学习。他誓拜董仲舒、孔安国等人为师,学习古文,后来司马迁入宫廷做了官。不久,他的父亲得了重病,在临死之前给他留下了遗言,要司马迁继承他的事业,编写史书。公元前99年,正当司马迁的写书工作进入高潮的时候,一场灾难降临了。正直的司马迁因为替投降匈奴的大将李陵辩护,被投入监狱惨遭宫刑,非常丢人。

受了奇大耻辱的司马迁痛苦万分,他想到了自杀,可是他知道如果现在去死和死一只蚂蚁没有什么不同。他想到父亲的遗愿,便决定在这残酷的现实中忍耐下去。公元前93年,司马迁终于完成了不朽巨着《史记》。这部书在史学、文学和哲学上都取得了极高的成就,被后人誉为“史家之绝唱”!读到这,我不由得想到了我自己,我有时在做事情的时候常常因为受到了一点点挫折,就坚持不下去而放弃了。

可是想过吗?司马迁受尽了耻辱,却还能坚持下来,这是因为什么?难道不是他的那种坚持不去的精神吗?!我也想到自己学习书法,书法是个渐进的过程,我却常常因为耐不住而中途放弃,以致进步不大。现在看了司马迁的故事后,我一定要坚持下去,力争在下一次书法比赛中获奖。我要以司马迁作为榜样,好好向他学习!司马迁的这种顽强不屈、忍辱负重的精神值得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去学习,我们一定要把这种精神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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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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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呱呱落地之后,我们便沐浴在幸福之中,有父母的疼爱,有爷爷奶奶的宠爱,有朋友的关爱……然而《陈情表》中的李密从小便遭遇了诸多不幸,父死母嫁,大小和祖母相依为命。祖母长期卧病在床,李密端茶匙药从来没有停止过,面对新朝的优厚待遇,他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所以他选择继续的侍奉祖母,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从而放弃了高官厚禄。自古以来,圣人提出“忠孝”为一个做人的基本准则,对待国家要忠心,对待长辈要尽孝道。所以“忠孝”不能两全,自古始终是“忠”在前,而李密却选择了“孝”。“忠”是对一个人的高标准要求:“孝”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李密能以“乌鸦反哺”精神引导自己做一个尽孝之人,对年老多病的祖母不离不弃实为可贵。

其实仔细想想,人这一生当中最悲哀的事莫过于“子欲孝而亲不在”了吧?!李密是幸运的,毕竟在他想一尽孝道的时候,还有一个祖母可以让他去孝顺。

“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不忘根本,报答亲情。不禁让我深思,我带着父母的关心、爱护走过了16个春夏秋冬,在带走父母爱意的时候,我是不是该留下一份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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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优选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5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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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起张爱玲,几乎所有人都会说:我知道,她是个很有名的女作家。我也是这样,不过我虽知道她的名声很大,一味听到身边的人说张爱玲很有名,很少有人在我面前对她的作品做字或句的评价,我也很少读她的作品。

最近在图书馆看了关于她的书,其中有很多篇短篇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倾城之恋》,《茉莉香片》,》,《琉璃瓦》,《金锁记》,《花凋》,《心经》,《年青的时候》,这八篇小说都编写在《传奇》这本书中。

读了一些,感觉她的文章都太过平淡,她对各种爱情,婚姻之间发生的新事物有着抵抗心理,她写出来的都是她害怕的东西。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文章开门见山,不仅仅是开门见山,而是开门见一切,以前看书书中多会有些铺垫,然后自然而然引出人物、事件等,所谓开门见山,也不过是一笔带过看似有关系又无关系的东西后引出故事发展,这样看起来有根有据,而张爱玲开头就接着说主人翁怎样怎样,让人不由得一愣,对于这个故事完全没有一点构想。所以对我来说看起来没有什么兴趣。

要说张爱玲的小说有点说明特点的话,应该是那个《金锁记》,这部被誉为文坛奇迹张爱玲的最圆满之作,小说讲的是一个嫁入有钱人家的不幸女子曹七巧——那副贪财、吝啬的样,活灵活现,因为自己婚姻的不美满还导致了自己的儿女也不能得到美满的婚姻,女儿好不容易大龄谈恋爱,她却从中搅和,我不禁惊叹:哪会有这样的母亲。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锁里的人,不给自己快乐,不给身边的人快乐,甚至不给所爱的人快乐的故事。

在我第一次看完《金锁记》时,对曹七巧这个疯狂变态的女人有着咬牙切齿的憎恨与厌恶。但是后来,我又看了一遍,觉得可以慢慢理解这个人物,领会作者对她的刻画心理。对曹七巧的世界,我不再觉得阴森可怕,心中的憎恨与厌恶早已被更多的同情与怜悯替代。其实,七巧也是个可怜的人,她也曾拥有过梦一般短暂而瑰丽的青春年华,而这一切都随着嫁入姜家而成过眼云烟。一个年方二八的姑娘,一具没有生命的空壳,毫无感情可言,却注定要相守一生。这在今天看来是多么不可思议。而在那个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那些所谓大家闺秀、小家碧玉从小接受的便是三从四德的教育。一个女子一旦嫁为人妇,便是恪守妇道,从一而终。丈夫可以在外征歌逐色,作为妻子的一旦又有什么想头,便被看作伤风败节,十恶不赦,为世道所不容。三千多年的封建统治,妇女们也逆来顺受惯了,还时不时有上佳表现,来个烈女守节,弄出个贞节牌坊的名堂,为千古歌颂,却不知其又害了多少女子!

作为一个旧时代女子,七巧不懂得什么人生观、价值观、爱情观,她最初所需要的只是一个美满的归宿,有人真心爱她。可她不能自己选择,命运把她带进了一个没有亲情、没有友情、更没有爱情的世界,在那里,只有冷漠、欺骗、中伤,只有用绫罗绸缎、黄金珠宝堆砌起来的丑陋的世界。七巧只是一个旧式的女子,也许她能够泼辣地对付姜家的人,可是她却无法去抵抗她悲惨命运的肇事者——那整个不平等的社会,她只能任由自己被一只黄金枷锁牢牢地锁起来,从此没有爱,只有很,直至人性的完全沦丧。就这样,一个出身不高的女子,尽管她自己不乐意,投身于上流社会的礼仪和罪恶之中,最后她却成为上流社会最腐朽的典型。

而在当今社会,甘愿嫁给一个比自己年长几十岁或身体有缺陷而家财万贯的人的妙龄女子大有人在,心甘情愿把自己锁在黄金枷里,只不过是为了物质上的虚荣,这样说来,如果把她们放进七巧的社会里,恐怕不会有什么七巧式的悲剧了吧——她们心甘情愿的。看来,社会在进步,文明在进步,而人性与道德却有可能退化。

以上感受只是零星读了几篇,她的文字虽然趋于平淡,但是写出来的文章却被很多读者喜欢。对像这样好的文章的感悟能力可能还要通过不断阅读用心去感受其字里行间的文字魅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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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堂吉诃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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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书只不过是对于骑士文学的一种讽刺”这是作者塞万提斯对于自己所写之书的评价,写此书的目的在于“把骑士文学地盘完全摧毁”。《堂吉诃德》是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它全面批判了西班牙16世纪和17世纪初的整个社会,全面批判了这一时期封建西班牙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文学,艺术以及私有财产制度。使它成为一部“行将灭亡的骑士阶级的史诗”,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名著。

堂吉诃德的身份及生活方式:“总之,他沉浸在浪漫离奇的书堆里,夜以继日地读呀读呀,睡得极少,读得极多,终因用脑过度,精疲力竭,失去理性。”常人多读书只会让自己更加清目明智,晓理通畅,而堂吉诃德因为读了太多的骑士小说不着边际,反而使得自己失去了理性,作者直接揭露批判了骑士小说的荼毒危害,使人沉沦虚幻的小说情节中丧失理智,想入非非。为小说后文的发展铺叙奠定了基础,交代了堂吉诃德离经叛道行为的背景起因,明示了当时社会盛行风气的畸形不正。

“他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去找出他曾祖父的那套盔甲。盔甲早已锈迹斑斑,长年累月堆放在角落里,无人问津。”作者用了一大段文字来细致详细地刻画描写了主人公堂吉诃德开始他可笑骑士生涯的第一步,就是寻找盔甲。堂吉诃德找到了其祖父废弃多年的盔甲,盔甲早已破败不堪,暗示了骑士时代早已终结,封建制度的腐败衰坏。而堂吉诃德想方设法绞尽脑汁去修补盔甲,非要穿上这身已经过时没有作用的补丁战衣,这盔甲一碰就会掉落,是作者借喻堂吉诃德以为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与对骑士精神的盲从就能恢复、弥补整个时代的缺憾,必然是不可能,连远行必备的战衣都是如此的单薄易碎,这就注定了堂吉诃德渴望的骑士之旅的告破与失败结局,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格格不入与作者本身无力抗争的无奈。

在介绍了堂吉诃德出行的原因及背景后,怀着明知是悲剧却还是要看堂吉诃德如何一步步从现实中清醒,颠覆伪骑士精神的心情跟着穿上了破损盔甲的堂吉诃德一起出发吧。

堂吉诃德首次出游:堂吉诃德像个真正的冒险家一样,第一次单枪匹马出游了。游荡一天之后,他来到了一家简陋的客栈,可是这一切在他眼里完全变了模样,这里俨然成了威严的城堡,可以聆听动听的音乐,品尝美味的鳕鱼,享用精白面的面包。不过,这一切都是堂吉诃德自己个人的臆想世界,成为了他幻想实现可笑的骑士事业的基地。

“他觉得,再不到那伤痕累累的世界里闯荡是一种罪过,这世界需要他这么一位救星,他想到自己要去伸冤,要去矫枉,要去除暴,要去尽职。越想越多。”

堂吉诃德由于受到骑士小说的毒害颇深,此时已经把自己想成了救世主般的大英雄,认为整个世界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亟待自己,也只有自己才能去拯救世界,解救受苦受难的人们。其实,堂吉诃德的力量极其微薄。因为即使是真正有英雄主义情节的其实存在,以天下为己任,也不可能凭借其一个人的力量就改变世界,将黑暗带向光明。更何况是堂吉诃德这样一个只沉迷于书。爱幻想,身无大力的半百老人呢?直言不讳是天方夜谭!这一段描写堂吉诃德心理状态的文字充分、直白地表明了堂吉诃德渴望将书中表述的理想英雄主义带到现实中,而没有考虑到真实的现实情况,体现了堂吉诃德尽信书的愚昧与可笑。

“他决定一碰到人,就让人封自己为骑士。”

“他一看到客栈,就把它当成一座周围有四座塔的城堡,每个塔尖都银光闪闪,还有壕沟、吊桥等,总之,凡是城堡该有的,这里全都有了。”

“有个猪倌要从已收了的庄稼地里召回一群猪,吹起了号角,堂吉诃德以为这是侏儒在吹号角通报他的到来。这是他盼望的信号,于是他洋洋得意,来到客栈前。”

堂吉诃德不再满足于一个人陶醉在自己臆想的世界里,他需要别人的肯定来证明自己是真正的骑士,他需要让周围生活中活生生的人来参与他荒谬的幻想游戏,并且信奉他的想法。于是他将出行沿路遇见的任何事物都经过幻想演化成他在小说中看到过的骑士必需的事物,甚至十分满意,令人读来深感无语可笑。将客栈看成城堡,将猪倌的号角声当成欢迎自己的信号,甚至把看到他身着奇装异服受到惊吓的妇女们当成是因为害怕他,当他可笑的繁文缛节被人们嘲笑时,还一再强调自己信奉的骑士礼法。此时的堂吉诃德已经完全沉浸在病态的痴迷中,迷醉于飘渺的不切实际的骑士梦想,用一切外在现实世界迎合自己的幻想,并且认为理所应当,无法自拔。

本章描写了堂吉诃德初次出游的开端场面,与人们的首次接触,他种种荒谬,异于常人的行径不只惊骇了人们,更体现出他脑海中的构想与现实的背道而行,无法交融,为后文堂吉诃德更加惊世骇俗的作为埋下伏笔,铺垫基础。

堂吉诃德自封骑士的趣事:堂吉诃德即将名正言顺地成为一个骑士——他把客栈老板当成长官,硬要老板受封他“骑士”的名号。老板见他神志不清,变想拿他开心逗乐,就当起他的“教父”,在这个“受封典礼”上,发生了各种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一吃完,他便喊来老板,把自己和老板关在马棚里。他对着老板双膝跪下,说道:”最勇敢的骑士,在你答应我的请求之前,我是不会站起来的。我求你一件事,这事会为你增添荣誉,也会为人类造福。“言谈举止中表现出了堂吉诃德的荒唐,他一味迷恋和执着于他理想化骑士道。,已然失去了理智,表现出与常人无法理解的作为。

”堂吉诃德说一个子儿也没带,因为他在游侠骑士的专记中从未读过其实要随身带钱。“由此可以看出,堂吉诃德已将虚拟世界的骑士小说情节当成了自己行为处事的指导准则,完全照本宣科依照不存在的规律行事,还以为这种虚无的法则是共存的意识形态。堂吉诃德缅怀已经没落的骑士制度,幻想用骑士精神来改造现实世界,用骑士小说里虚构的方法论来指导信使世界的行动。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已经脱离了实际,因而处处碰壁,屡遭失败。

”老板说:‘这可不对,因为传记中是不会提到带不带钱这样的事的,作者以为这就如同要带干净衬衣一样无须多说,谁会认为骑士出门既不带钱又不带衬衣呢?’“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一味迷恋骑士小说而想入非非,丧失了基本的理智。连客栈老板都故意取笑以这种拙劣的方式都可以糊弄他,足说以他已彻底失去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以任何与骑士相关的信息为自己的信条,任何人杜撰的骑士小说的情节堂吉诃德都不假思索的盲目相信与盲从。

”堂吉诃德早已把一切东西集拢好,便拿到去放到院里墙边的饮马水槽里。这时,天色渐黑,堂吉诃德拥着盾牌,手持长矛,神气活现地在水槽前面来回巡行。“作者用一系列的动作描写,对堂吉诃德的行为做出了全面而细致的刻画。堂吉诃德之所以这样,是因为他已被深深污染荼毒,虽然他的理想是美好的,但也是极不合常理与实际的,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实现的时代背景与允许的社会环境条件,但此刻的堂吉诃德已将自己整个身心完全融入了”骑士时代“,骑士精神已在堂吉诃德读书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扎入到了他这样一个成人深深的脑海,影响且改变了一个成年人多年稳固的世界观。这一是证明堂吉诃德本身思想的单纯简单,易受外界影响;二是足以证明封建骑士精神的危害之深,能改变一个人多年根深蒂固的看法与意识神态。这注定了堂吉诃德的行为与当时主流社会的格格不入,也注定他泡沫般的幻想迟早会狠狠破碎。

”堂吉诃德一见那情况,抬起双眼,望着天空,就像在同他的意中人杜尔西内娅道出心声一样,叫道:‘我的小姐呀,您忠实的女仆有了第一次机会了,在这个勇气受到考验的第一次紧要关头,但愿您能帮我,保佑我。’“这部分细致描写了堂吉诃德的语言和动作,显著体现出堂吉诃德已经把骑士精神化为了具体行动,在行为上又推进到一个更为具体也更为夸张、不可思议的程度,甚至到了用生命去捍卫的程度。一个人能如此忠实捍卫自己的信仰本是件忠实又令人尊敬的事情,但是堂吉诃德选择遵循与维护一种没有实现前提的所谓信仰,其结果必然是执迷不悟的悲剧。

”听到这些,客栈老板真担心骑士会采取这样的极端行为,忙去取来一本记载驴夫所用草料的账本,又把上文提到过的那两个女的带来,此外还要一个男孩高高举起点着蜡烛,来到堂吉诃德面前,令他跪下,接着,看着账本,口中念念有词,就如在重复诵读什么虔诚演说词一般。“客栈老板为以防堂吉诃德做出出格的事情,便拿账本当成圣经来应付堂吉诃德,而他竟全部相信。神圣的仪式变成了可笑的形式,作者对现实和理想巨大差异的描写,将自己对当时社会上封建制度与腐化风气真实的不满与愤懑渗入到堂吉诃德不可理喻的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中,取得了极强的讽刺效果,表达了自己真实的强烈的不加修饰的情感,直指时事,强烈抨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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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明朝那些事读后感想心得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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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是孔子弟子及后人记述孔子言行的语录体著作,写成于战国初期(公元前475年前后)。《论语》记述了孔子的社会政治思想、哲学思想、伦理思想、教育思想等各方面,甚至记载了他的生活习惯和细节。《论语》成书时间大约在春秋、战国之际,最后的编定者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汉代以后,被奉为儒家经典,后来成为历代文人必读的教科书。全书大体是孔子弟子及其后人所记,是研究孔子的基本资料。

我在《论语》这部书中认识了一个博学多才、诲人不倦的孔子。孔子一个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他的言行论述了孝道、治学、治国、为政,为历代君王所推崇,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中庸之道。他的思想言论不一定与我们今天所处的时代相吻合,但对于影响了几千年的中国文化的经书,是有必要一读的。

讲孝道是我在读《论语》后感受最深的。

孔子讲究孝道,孝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今天的人们却在褪色,对其讲孝是非常必要的,让他们明白孝是为人之本。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事父母能竭其力;”等。即孔子说;“当他父亲在世的时候,要观察他的志向;在他父亲死后,要考察他的行为;若是他对他父亲的教诲长期不加改变,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尽到孝了。”这里讲了什么是孝,同“事父母能竭其力”有些不同。虽然事父母能竭其力,但在社会上做事,或是贪污或是抢劫,触犯法律,使父母担心、忧心,这也不能算是孝。父母都希望子女比自己强,具有良好的品德,这是父母教育子女的出发点。所以为父母提供丰厚的物质不是孝的根本,如果能够按照父母的意愿、教诲行事做人,对得起父母才是真正的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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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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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周的时间,读罢《红岩》这本书,我的心灵深受其震撼,是七尺男儿生能舍己,做千秋雄鬼死不还家是书中出现的一句话,正是这一句话,耐我思绪万千,现在,让我们重读历史,拷问今天。

《红岩》是一部神品一般的小说,是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质量最高度的概括,红岩精神,是革命先烈坚持真理,改造社会的人生伟大实践,是革命先辈为国家,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真实写照,是我们改革开放建设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精神支柱。

半个世纪匆匆过去了,然而站在新世纪的开端,我们蓦然回首,诗歌中孕育的那种激情澎湃的豪情依旧未变,他随着岸边的礁石,荡起涟漪翩翩。这首革命战士在严刑拷打下写的《我的自白书》,此自白书非彼自白书,这是革命战士成岗对国名党特务的嘲讽!,他让多少后人都为之动摇,震撼!1949年10月28日,革命战士成岗被恼羞成怒的国名党特务,走狗杀害,年仅26岁!他以自己的生命履行了党的职责!

回首往昔,拷问今天。身处安逸社会的我们是否已经忘了什么叫英勇,什么叫坚贞?以往,大街上发生了什么纠纷,大家都会去抢着拉架,现在的人儿呢,却只知道看热闹不嫌事大,那个手机在那录视频,围了一大窝的人,却没人去拉一把。这种社会现象让人心痛啊!

今日的幸福生活,是否让我们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是否麻痹了我们的精神?重读历史,重温豪情,我要感谢《红岩》,是它让我明白了要做真人,做英勇坚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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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苏东坡传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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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读了《莫泊桑短篇小说精选》,感触颇深。

莫泊桑所写的小说反映了当时社会人性的冷漠、刻薄,社会思想的不成熟、不公平,对底层劳动人民的蔑视剖析,反映了当时人虚荣骄傲的人性弱点,从中让我们得到了这些启示。

莫泊桑短篇小说中的题材是多种多样的,在他的作品里,有着形形色色的社会生活。像战争的溃败,上流社会的喜庆游乐,资产者的聚会,官僚机构的“例行公事”,小资产阶级家庭的日常生活,宗教仪式与典礼,酒馆妓院里的喧闹……,无一例外都有着形象的描绘,都能使人陷入深刻的思考之中。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公共人物,从上层的贵族官僚、企业家,到中间阶层的公务员、自由职业者,到下层的工人、农民、流浪汉以至乞丐、妓女,都得到了十分鲜明的勾画。在法国广阔的天地中,从巴黎闹市到外省城镇以及偏远乡村与蛮荒山野的风貌人情,都有着细致入微的生动写照。

我认为朴实、自然是莫泊桑短篇小说的一个最明显的、最重要的标志,在选材上,莫泊的短篇小说大都以日常生活的故事为内容,就像是在给人们讲述一件刚发生不久的事情一样,在平淡的语言中含有莫泊桑自己对这个社会的评判或者想法,又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在他的文章中,找不到那些华丽的词藻,他总是以一些十分细微的、十分隐蔽的线索,将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十分巧妙地串连在了一起,一步一步地将读者引入文章的中心区域,一点一点将自己的情感潜移默化地感染着读者。就像书中《一家人》这篇文章,几乎没有任何情节可言,但是莫泊桑却生动入微地表现了他们的精神面貌。或许这种生活状态是一种生活现实,但这些我们观察不到的细节,作者却能一一明列,环环相扣。

在文章的写作中,莫泊桑不拘泥于所有的条条框框,他挣脱了一切束缚,将自己的思绪随意地挥散在纸上。他所描写的,有时是一个故事,有时又是生活中某一个片断,或者是某一瞬间,或者是一段心理活动,又或者是一种精神状态。正是以这种优美的语言,那些平实不起眼的情景便化成了莫泊桑笔下的小镇情貌、田舍风光等自然景色,从而给人们眼中呈现了一幅幅构思清晰的图画。

莫泊桑把短篇小说艺术提高到了空前的水平,他抛弃了一切常规,以平实的语言使人们感受到了真挚的情怀。

真善美是世界上永恒不变的美德,莫泊桑所写的每一篇都没离开过它,他希望世界上的人都有美好的品德。读了莫泊桑的文章让我更认真的审视自己和这个社会,去掉人性的贪念,虽然这很难,但去掉一点去掉一点,这个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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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彷徨读后感优质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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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读宋濂的《送东阳马生序》,一时想起曾经看过的许多名人学士求学成识的历程,其中所讲道理对我们今天也很有启发意义。

《送东阳马生序》不是板着面孔说教,也非轻施谀词以恭维对方,而是现身说法,针对时弊以加针砭,强调勤学苦读的重要性。叙自己“为学之难”,求师之艰,先以环境的恶劣突显其坚苦不移,后以“烨然若神人”的纨绔子弟为对比反衬其独得其乐,正由于如此,不计客观条件的艰苦,执着追求,虚心求教,他才能“遍观群书”,而列于君子之列,居天子之侧,四海称其姓氏。再从食、住、书、师四个方面对当今太学生的学习生活予以对比:太学生无衣食之患,鲜服美食;高堂大厦,群书毕集,师随左右,不像自己当年有“冻馁之患”、“奔走之劳”、“求而不得”之苦,可是条件好了,却有“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作者在充分比照的基础上其理颖然而出:“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从童蒙时期起,故事、寓言、童话、课本,甚至电视节目,我们接触到的一切文化载体,都不倦的告诉我们学习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治学。大家都知道诸葛亮《诫子书》中的名句:“夫君子之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澹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其后的一句却是这“澹泊”“宁静”的根本来源:“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一语中的。

有从小就好学,不怕艰苦的。范仲淹“二岁而孤,家贫无依。少有大志,每以天下为己任,发愤苦读,或夜昏怠,辄以水沃面;食不给,啖粥而读。”欧阳修“四岁而孤,家贫无资。太夫人以荻画地,教以书字。多诵古人篇章。及其稍长,而家无书读,就闾里士人家借而读之,或因而抄录。以至昼夜忘寝食,惟读书是务。”王冕七八岁时,“依僧寺以居。夜潜出坐佛膝上,执策映长明灯读之,琅琅达旦。佛像多土偶,狞恶可怖,冕小儿,恬若不知。”还有诸如凿壁借光、囊萤映雪,以及头悬梁、锥刺股等等故事,都是少而勤学的典范。

还有年长而勤学,孜孜不倦的。张九成被贬官到横浦,“其寝室有短窗,每日昧爽执书立窗下,就明而读,如是者十四年。”以至于“窗下石上,双趺之迹隐然,至今犹存。”可以与马克思同志相媲美的了。杨时到洛阳求见程颐,“时盖年四十矣”,犹肯“程门立雪”,不仅于自己求学治学助益非常,也造就了一段千古佳话。吕蒙“士别三日,即便刮目相待”,连孙权都赞他“今者才略,非复吴下阿蒙”了。

师旷说:少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初升的太阳一样;中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正午的太阳一样;晚年的时候喜欢学习,就象点蜡烛一样明亮。董遇读书利用“三余”的时间,“冬者岁之余,夜者日之余,阴雨者时之余”,清楚明白的提出“读书百遍,其义自见”。他们都从理论上概括了学习的真谛——勤奋。只要肯勤学,不论客观条件如何,都会学有所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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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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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风声》用优美而又有趣的文字,为我们讲述了一只蟾蜍喜欢追求新玩意儿,还经常闯祸。他的三个朋友:獾、鼹鼠、河鼠为了让他不再闯祸,将蟾蜍锁了起来。一次,蟾蜍装病将河鼠骗走,趁机逃走了。它在出逃的路上偷了一辆车,并疯狂驾驶,最终被警察抓住了,法官判蟾蜍二十年监禁。后来蟾蜍在狱卒女儿的帮助下,逃出了监狱,并顺利地躲避了警察的追捕,来到了朋友——河鼠家。河鼠告诉蟾蜍蟾宫被黄鼠狼、白鼬占领了,于是蟾蜍与朋友一起夺回了自已的家。从此以后,蟾蜍变得十分谦逊了。

书中胆小怕事,但又酷爱冒险的鼹鼠;热情好客、生性浪漫的河鼠;行侠仗义、具有领袖风范的獾;喜欢吹牛、知错能改、追求刺激的蟾蜍使我们懂得了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重要,当你身处困境时,朋友帮助你度过难关;当你伤感时,朋友给你最贴心的安慰。友谊像春天里的一阵春雨,滋润了我们的心灵;友谊像冬日里和煦的阳光,温暖人心;友谊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让迷路的人找到前进的方向;友谊像一杯滋味甘醇的美酒,令人回味无穷……友谊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如果没有友谊,我们的生活就会变得枯燥乏味。

人世间最珍贵的,莫过于真诚的友谊。深切的关怀,像幽香的小花开在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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