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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怎么写(合集20篇)

2024小班安全工作总结_小班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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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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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名称:1#M机曲轴Ⅲ.Ⅴ列曲拐烧坏事故

2、事故单位名称:碳铵车间压缩工段乙班

3、事故类别:设备事故

4、事故起止时间:20xx年11月18日 0时00分至20xx年11月18日0时07 分

5、设备情况(设备规范、制造厂、投产日期等)

(1)、设备型号:4M8(3)-36/320型, 制造厂:沈阳气体压缩机厂生产

(2)、投产时间:20xx年1月(1979年生产,从吉林延边化肥厂购买的旧机)

6、事故前工况:

事故前1#、2#、3#、4#、6#M机运行,5#M机不能备用(在修)。压缩机进口压力为310 mm/Hg,出口压力为30Mpa,本机油压为0.3Mpa,全厂生产系统正常运行。

7、事故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

11月18日0时0分,当班操作工周泽民准备进行排油作业时发现1#M机油压只有0.2Mpa,机身内有响声,周立即跑到大M机2楼通知班长刘焕然,周和刘到1#机时听到机内有很大的响声并看到曲轴箱呼吸帽有油烟冒出;进行紧急停车处理,立即用电话通知值班调度并通知维修工进行拆机检查,打开曲轴箱盖发现Ⅲ.Ⅴ列连杆大头瓦温度高,曲拐损坏严重。

8、事故原因: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召开了事故分析会,确认了事故原因:拆下曲轴进行检查发现曲轴定位轴颈通往Ⅲ.Ⅴ列曲拐颈的油管松动,Ⅲ.Ⅴ列曲拐颈磨损约2mm左右,其他部位完好,初步认定为因供油不足没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当(不及时果断)是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9、事故损失情况(直接经济损失):

曲轴:修复价值1万元;轴瓦;9副 0.325万元,压转子:0.42万元,合计:1.745万元。

10、事故暴露问题:

①操作工上班不精心操作、责任心不强、麻痹大意。②不加强巡回检查,没能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③操作技能和判断力不强、没有处置突发性事故的能力。

11、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1)、加强对操作工安全教育,提高操作工的安全意识、操作水平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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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食品安全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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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一、问题提出

我国近几年来,发生了许多食品安全事故,这使国家对食品安全更为重视。但是,在生活中,小的食品安全事故仍经常出现。在此,我们有必要作一次研究报告,从而提高大家的警惕。

二、调查方法

1、通过上网、书籍、报刊等了解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事例。

2、听听邻居们说食品安全事故,说说造成这些事故的重要原因。

3、我们探讨探讨,怎么样才可以防止这些事故的发生,怎么样才可以使自己健康?

三、调查情况和资料整理

信息渠道:网络、报刊。

涉及方面:食品安全情况。

具体内容:在近年来,爆发了多起食品安全事故,如双汇瘦肉精事件,雨润烤鸭问题肉,塑化剂风波,可口可乐中毒,京津翼地沟油机械化规模化生产等。

信息渠道:走访,询问。

涉及方面:引起事故的原因。

具体内容:主要原因有四点:第一、不法商贩为了个人利益;第二、化学物质的不良污染;三、脏水水源污染;四、购买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辨别能力不高。另外,部门也要加强监管。

信息渠道:爸爸的讲述

涉及方面:防范方法

具体内容:国家要完善监管,加强检查,并且对不法商贩加大处罚力度。我们买方也要注意,对不良食品一概杜绝。

四、结论

1、在生活中,商家要以维护客户利益为主,而非以自己利益为主,不可以以一人利,而失万人利,不然,只要一发现,许多人都会仇恨你,我们都会排斥你,你和亲人颜面何存?

2、在国家方面,也要一律杜绝并排斥这些商家的不法行为,并加以严重处罚,否则不法商家会更猖獗,失去了万人甚至更多人利益,国家将会不得民心!

3、我们自己也要保护环境,不污染水源,不践踏并不破坏土地平衡,不然食品在我们破坏下仍不健康,受害的还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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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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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

一、调查目的

当今世界,食品不安全的风险源不断增加,人们对食品不安全风险的认识逐步提高。尤其是现代农业生产对化学投入物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极端气候频繁出现,污染物不断增多,都使食品不安全风险上升。我国食品加工业和餐饮业多数为小作坊、小企业。他们对食品卫生安全比较漠视,往往又在政府监管之外。因此,关注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通过对食品安全的调查,关注食品安全,开展食品安全的知识宣传,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健全食品质量监督体系,逐步改善食品安全严峻的现状。

二、调查方法、时间、对象

调查方法:通过对内乡县下各乡镇的的农贸市场的实地考察,食品加工企业生产环节的参观调查,发出问卷调查调查人们对食品安全的了解。问卷回收率90%。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0日至20xx年8月21日

调查对象:农贸市场小贩,食品加工厂,普通消费群众

三、调查结果及分析

根据调查显示,我县17.8%的居民民对食品安全状况表示放心,62.2%表示部分品种不放心;84.1%的市民在采购食品过程中最关注的是食品安全性;48.6%的市民认为食品安全最大的隐患在生产加工环节,27.3%认为在餐饮消费环节,18.8%认为在流通环节。可见,虽然近几年在食品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市民对食品安全还不是很放心,食品安全总体形势仍比较严峻,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食品安全问题仍较突出。经过政府的规范和整治,食品案件多发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我县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一是初级农产品(水产品)源头污染仍然严重。工业“三废’和城乡垃圾污染以及水体严重劣化,致使农产品受到重金属和有毒物质污染的问题仍不容忽视,有些化工厂还建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附近,容易造成附近水域和土壤的工业污染,群众反响比较强烈。同时由于尚未形成对农业生产者有约束力的科学用药和安全用药制度,农药、化肥的使用量和使用时间随意性较大,不到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上市现象尚有存在,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仍需引起高度重视。二是食品生产单位多为家庭作坊式经营,具有多、小、散的特点,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部分生产单位的生产原料和卫生条件无法保障,添加剂滥用使得食品安全存有重大隐患。据权威显示,有关部门上半年检测显示,糕点类产品抽检合格率只有40%;豆制品合格率极低,有较大安全隐患,第一季度全区抽检豆制品10批次,合格率为0。三是流通环节经营秩序不够规范,经销农产品和食品的集贸市场、企业、个体户大多缺乏必要的设施和规范的管理,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仍有发生。四是消费领域城乡差异大,各种整治活动主要集中在城区开展,而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量相对薄弱,致使大量假劣食品流向农村,农村食品安全形势令人堪忧。同时餐饮业还存在餐具消毒不彻底、熟食操作不规范、流动摊点监管难等问题。

(二)食品安全监管合力还需增强。由于现行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还不完善,难以保障食品安全执法工作。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滞后,人员缺乏,难以适应食品安全监管的实际需要;食品安全监管环节众多,涉及的主管部门有农林、渔业、工商、贸粮、卫生、质技监、食药监等单位,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也不够完善,容易造成多头管理或监管不力现象,致使有些问题监管难以到位,影响了食品安全执法工作。

(三)食品安全基础设施薄弱。食品安全监测量多面广,但技术检测工作滞后,食品检测设备相对不足,检测力量跟不上检测需求。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执法装备和检测设施比较匮乏。另外,食品安全信息来源不足,食品市场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涉及的种类繁多,单靠单个部门的例行抽查,很难全面控制当前市场的所有食品质量。社会举报、投诉和村居食品安全协管员制度是一个信息来源的途径,但是当前食品类的举报和投诉较少,协管员受知识水平和工作精力限制所反馈的信息也比较有限,况且所投诉、举报和反映的问题多数已成后果、造成危害,只能事后算账,难以做到事前把关。

(四)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一些农民对于农药残留问题认识不够,群众识别假劣食品能力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对于食品安全事件,消费者一方面存在麻痹思想,对有些危害性估计不足,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另一方面又受生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制约,有些无可奈何,抱着听之任之的态度。另外,由于经济、文化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不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知识了解不多,特别是不少“新路桥人”购买食品时大多只看价钱,一味要求价廉而忽视物美,一些价低质次的食品成为主打食品,甚至成为部分儿童手中的美味。

四、改善食品安全的建议

(一)要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不安全源危害健康的宣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由合法的机构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提示消费者应注意的食品不安全风险源,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坚决杜绝消费高风险食品,科学对待食品不安全的恶性事件。

(二)要增强食品不安全风险意识。必须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尤其要加强对一些高风险的食品消费进行评估。高污染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小作坊加工的食品、地摊经营的食品等应成为评估的重点。

(三)要引入市场机制,让食品安全的风险状况成为影响食品需求及其价格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食品安全具有隐蔽性。为引起食品生产者重视食品安全性,需要加强认证工作,建立可追溯制度,做好日常监测,及时公示信息,发挥品牌效应,便于消费者辨别。当消费者把安全性作为食品需求的优先决策因素时,政府监管、食品生产和消费三者之间就形成了推进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的良性循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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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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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调整的要求,自6月起*县食药监局承担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面对新的监管领域和新的职能,如何保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是我部门面对的一项新课题。我局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把调查研究当作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的“问路石”,集中利用了一个月的时间,采取摸底调查、重点抽查、座谈走访、典型分析等方式方法,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对全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初步掌握了餐饮服务行业具体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汇总分析形成了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县辖区面积约2540平方公里,总人口57万,辖28个乡镇(处),469个行政村,农村人口约47万,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全县尤其是农村、边远山区的餐饮服务业整体水平较低。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县有固定店面的餐饮总数为862家,其中有许可证的为560家,无许可证的为302家,即将转让的为13家,获证率约为64.9%。在所有餐饮单位中大型企业18家,中型企业15家,学校食堂40家,农家游199家,绝大部分为小型餐饮单位,占全县餐饮单位总数的96%。从数据统计来看,我县餐饮单位基本呈金字塔状,塔顶端的大、中型餐饮单位数量最少,中间部分为较为规范的小型餐饮单位,最底端则是数量庞大的流动性强、从业人员不稳定、设施设备缺乏、自我管理水平低下的“五小”(小餐馆、小吃店、小饮品店、小农家乐、小食堂)餐饮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数量众多、布局分散,无证经营现象突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生产生活节奏日益加快,对方便快捷的就餐需求越来越大,餐饮服务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发展,除较规范的酒店外,绝大多数是家常风味店、特色小吃店、休闲餐厅、烧烤店、大排档、农家乐等,而这些小型餐饮单位常常抱着“省钱经营”的心态去经营,投入少、成本低、分布广、条件差,加之多数业主法律意识不强,存在事先不申请,不管卫生条件符合与否,不经许可即行开办的现象,有的企业则是被查处时才被迫办证,不查不办,更有甚者是遇到检查,听到风声不对,干脆“收兵回营”,躲过检查后再继续经营,导致我辖区内存在着一大批未办证的餐饮单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低,健康体检不到位。目前,我县餐饮业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中小型企业的从业人员,多数是低文化层次的群体,其中初中、高中文化的居多,部分从业人员甚至连最基本的法律法规和起码的卫生知识都一无所知,大多是凭着自己的经验操作;有的企业不为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明,或者为了应付办证,节省体检费用,从业人员体检几个就算了事,不符合全员体检的规定,加上从业人员流动性大,体检了的走了,新来的未经体检随即上岗,特别是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全部未进行健康检查,若有患有传染性疾病(如甲肝、肺结核等)的人员上岗,给消费者构成严重的健康隐患,这些患病从业人员成为餐饮业的“隐形杀手”。

(三)设施设备简陋,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众多的小餐饮单位受自身经营规模、方式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业主不愿意在硬件设施上投入,难以做到分间操作,有的甚至生熟案不分,也不能达到远离厕所、粪堆、污水沟等污染源的要求。日常监督检查时经常见到库房、操作间的物品就地堆放或堆放无序,废菜乱扔,污水横流的现象,较为脏、乱、差。特别是夜市、小吃摊点、火锅店等大多数集中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地段,来往车辆多,卫生环境条件极差,加之自带的清水和餐具有限,但是需要洗刷的餐具、用具又多,为了节约用水,两盆水撑到底,一盆去油,一盆冲刷,更别提卫生消毒了,存在许多食品安全隐患。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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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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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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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关于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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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关于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文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食品种类越来越丰富,产品数量供给充足有余,在满足食品需求供给平衡的同时,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假冒伪劣食品频频被曝光,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群发性事件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国消费者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产生的原因,加强人们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对此我们报社于20xx年3月20日—23日在成都各区县食品加工厂进行了走访调查。现将我们报社对本市及各区县的食品安全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此次调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各食品加工厂为了减少成本增加利润尽然有60%的食品加工厂使用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更有10%使用不属于食品添加剂的化学物品,另外有30%的工厂是用比较合格的食品添加剂,而出现这类情况的最终原因我们报社认为如下:

一、 政府规章制度失灵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目前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发育很不充分,表现为主体发育不良、体系不健全、价格和竞争机制不完善等。政府如果退出,仅靠市场主体的自我调节是不能够正常调整食品安全领域的。同时,本来应该由政府规章制度来调节市场经济领域的,可是由于政府的政策不当导致规章制度不能及时的发挥作用。

二、个人利益和社会风气的影响

功利主义对社会财富增加的强烈渴望,对经济发展的极度推进,这些虽然使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得到了最大化的发展,但是也使得诚信观念在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消失殆尽,使得我国的经济发展出现桎梏。

三、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不完善

我国现已颁布的涉及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数量多达十几部,虽然这些法律法规构成了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基本框架,但是由于它出台早,要求标准低,以及现实情况的飞速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体系,对待严重的食品问题,已经不能有效的规范,合理的操作。具体原因我们报社分析如下:

《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所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

《食品卫生法》确定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 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内容比较单薄,对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所导致的食品安全的新情况、新问题大多尚未涉及。

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的规定不严、衔接不顺、内容不全。

四、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检测体系的不完善

实行多头管理,管理职能不明确;

执法机构建设还不适应严峻的管理形势; 检测机构不健全;

对已有的检测机构建设重视不够。

五、国家处罚力度的薄弱

目前,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惩罚力度不够,缺乏威慑力。我国对食品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处相对过轻,对违法行为大多予以查封、捣毁窝点、停业整顿和罚款等,处理威慑力不够。例如:食品卫生是食品安全最基本的要求,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应当予以重罚。然而《食品卫生法》却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吊销卫生许可证。食品的处罚工作没有建立有效的处罚机制,往往是出现问题以后的补救措施。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仍然存在于食品安全领域的多个环节。

以上就是我们报社此次对本市及各区县食品安全问题情况的调查报告。 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看出,食品安全问题发展到今天,已经超越出传统的食品卫生或食品污染的范围,已经关系到人类赖以生存和健康发展的食品管理和保护问题。食品安全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

为此我们报社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来自于国家政策,国家政策应当要全面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食品不安全源危害健康的宣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由合法的机构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提示消费者应注意的食品不安全风险源,在全社会形成良好风气,坚决杜绝消费高风险食品,科学对待食品不安全的恶性事件。要增强食品不安全风险意识。必须开展食品安全的风险评估,尤其要加强对一些高风险的食品消费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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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食品安全调查社会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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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出问题: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近段时间,新闻媒体先后曝光了一系列的假劣食品害人事件:劣奶粉“喂肥”大头婴、粉丝掺假添加有毒化学肥料、高州某工厂生产的“毒罐头”流向市场以及影响极其恶劣的广州假酒中毒致多人死亡事件。面对这些被曝光的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这些食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呢?又是如何走进市场的呢?在我们的生活中,食品安全又存在着哪些隐患呢?

二,调查途径:

学校里开展了“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的活动,我们自发组织了活动小组,对本城镇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先后走访了路边的小摊、菜市场、酒店厨房、糕饼店、夜市排挡等地,取得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三,调查过程:

1,小摊上的食品小摊聚集的地方是中小学校园附近的街道,无疑,小摊零食最主要的顾客是学生。走近这条街道,首先闻到一股刺鼻的香味,这是胡椒粉的味道,这里的食品以烧烤为主。小摊就摆设在道路的两旁,来往的车辆扬起一阵阵灰尘,正是放学的时候,戴着红领巾背着书包的学生一堆一堆地挤在小摊旁,争着买零食吃。据我们的了解,烧烤食品属于垃圾食品,含有许多有害物质,有科学家研究表明:吃一个烤鸡腿等同于吸60支烟的毒性。

2,菜市场的情况。我们是在中午的时间来到菜市场的,人群已经退去,菜市场上一片狼藉。被废弃的鱼肉蔬菜任意地堆积在路边,苍蝇嗡嗡地鸣叫着。卖带鱼的摊子剩下的带鱼已经不多了,每一块都是那么光鲜。据我们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这些带鱼都是放在摊主家里处理过的,用来洗带鱼的竟然是河水,河水里有那么多的工业废水,鱼虾类动物是无法生存的,怎么能用这样的水来洗带鱼呢?带鱼的身上该含有多少有害物质啊!

3,酒店的厨房酒店的厨房永远是热烘烘的,里面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厨房里的厨具乌黑乌黑的,这边正在忙碌地蒸煮,那边摆盘的人已经开始给盘子里的菜肴摆出各种花样。我们看到擦盘子的抹布随便在水里冲洗几下就拿出来用了,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厨房里苍蝇消灭地并不干净,摆盘子的空隙,苍蝇经常冲过来骚扰,而工作人员并不在意苍蝇“先尝为快”。听人说,台风过后,酒店工作人员中出现了几个霍乱病的患者,大概就是因为卫生做得不够。

4,糕饼店的食品糕饼店里香气袭人,烘烤的东西总是那么香喷喷的。我们跟踪调查了几天,才了解到糕饼店里出售的糕饼并不完全是新鲜的。有些糕饼放置的时间长了,店主就要把糕饼打散后做原料重新回炉。糕饼重新烘烤过后依旧是香喷喷的,你的嘴巴绝对吃不出来。只有这样的糕饼到了你的肚子里的时候,肚子才会发出“抗议”。如果这中款式的糕饼卖得不好,同样是要把糕饼做为原料回炉的。到了最后,连店家自己都不知道那些糕饼是新鲜的,即使是现做现卖的那一类,你能知道原料一定是新鲜的吗?

5,夜市排挡等在夜幕降临的时候,街道两边就多了一些小摊。这类摊子是做夜晚生意的,项目很丰富,各类小吃都有。夜晚的街道上,每个拐弯角几乎都有丢弃的垃圾,风一吹,垃圾随风而走,漫天飞舞。小摊是露天摆设的,灰尘什么的,是毫无阻碍地侵入。炒菜的厨师围裙黑乎乎的,不知道有几天没洗了,他丝毫不在意,手湿了再上面擦两下继续工作。夜晚没有苍蝇出现,可哪些需要在白天就处理好的原料,谁知道有多少苍蝇光顾过呢?四,我们的思考:从以上调查的结果来看,我们的城镇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措施力度远远不够,还有许多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存在着。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我们做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使民众充分了解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认真对待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在消灭害虫的时候,更要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

3,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摆小摊的行为。

4,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从根源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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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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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报告

一、发生经过

1.日期:200-年4月23日

2.时间:上午6时30分

3.地点:深圳xx18楼楼顶

4.情况叙述:楼顶14号冷却塔的木质结构塔顶以及部分外壳被发现彻底烧坏。起火原因和责任人不明。此事已报告警署和保险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抢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门和保险公司汇报,并在现场拍下照片。目击者的口供也已记录下来。

我们已与维修承包商就此举行特别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抢修,清理现场。会议记录参见附录一。空调系统的正常供应和运作没有受到影响。

我们已与HVC(4)进行详细讨论,并制定具体措施,加强对保安人员和楼顶巡视的管理,并决定在大楼外围以及楼顶死角处增设巡视点。

三、调查结果

夜间13时至早上7时,一般无需使用水冷却装置,因而其相关冷却塔也不必运转。

操作员一般会关掉楼顶配电间内的配电板(见附录二的启动电路图)。根据图中所示,正如4月21晚发生的那样,一旦把选择开关调至“关”的位置,就会使主电源接触点打开,对外的电线和设备便会断电。【您正浏览的文章由www.DIYIFANWEN.COM(第一·范·文网)整理,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附录三中的照片可以说明冷却塔电线被烧坏的情况。这些照片显示,分线箱内部仍然清洁,而表面似乎严重烧坏。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来自外部,而不是由内部的电路设备和电线引起。这从附录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证实,照片上显示了冷却塔内部控制器和开关设备的情况 。

我们曾怀疑事故由雷电引起,但现已排除了这一可能性,因为大楼完全受到避雷装置的保护,而避雷装置也定期接受检查和维修。

四、结论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我们的结论是,分线箱外部首先起火,继而蔓延至冷却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们认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为的蓄意破坏。

五、建议

就短期来说,我们已决定在现有冷却塔的木质结构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护。具体的施工情况已和大楼总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们同意管理部门的意见,楼顶所有出口处均应安装“detex”锁和遥控警报器。此外,我们还认为,通向楼顶的通道应设有闭路电视机进行监视。

从长远来说,我们正在就使用ADS组合型冷却塔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这种冷却塔和我们现有的冷却塔不同,由于塔身没有木质结构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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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企业安全隐患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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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隐患调查报告

一、粮食购销企业安全隐患的重点

粮食购销企业虽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重大安全隐患的存在,但针对粮食购销企业的特点,有些安全隐患还是需要我们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加以正视,笔者认为,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主要应注重从以下方面排查安全生产的隐患部位:一是粮食熏蒸药剂的购入、保管、领用、投放环节,注意是否有随意存放、领用不遵守制度、投放使用不按操作规程的现象,多余药剂是否及时缴回保管;二是机电设备使用中,注意是否有未领取上岗证人员操作机电设备,机电设备有无防护设施、电路有无老化、有无未经检测设备或超龄设备投入使用的情况;三是仓库维修工程中,注意检查施工队是否具备安全施工资质、有无签订安全施工责任状、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设施有无保障等;四是装卸运输环节,是否有装卸运输合同,装卸运输企业是否具备资质、有无投保,装卸运输工具是否经专业部门检测;五是仓房设施,检查是否有墙基下沉、墙面开裂、门窗老化、库区周围排水通风不畅等影响粮食堆放的问题;六是库区码头是否有下沉移位、栏杆不牢或桩基断裂等现象;七是仓房登高设施是否有护栏装置、有无老化锈蚀松动现象;八是出租资产中的承租人是否存在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行为,是否在承租合同中明确安全经营的责任,是否建立安全责任保证金制度;九是消防器材及设施是否俱全,消防设备有无锈蚀、堵塞、破损,消防水源是否通畅,消防药剂是否失效;十是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建立,启动预案有无可操作性,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是否熟悉,安全责任理念是否深入人心。

企业排查隐患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的过程,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一定要做到有针对性和及时性的整改,否则,安全隐患的排查将会失去应有的意义。要注意查不出安全隐患的企业,就是隐藏着安全事故的企业,只有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才能真正防患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粮食购销企业安全生产机制的建立

落实粮食购销企业生产经营的安全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只是其中工作之一,要切实保障安全还在于对安全生产经营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应突出以下方面:首先,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机制。安全生产企业是第一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实行一岗双责,分管负责人应承担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涉及安全生产的岗位都要明确具体责任,并与岗位考核奖惩挂钩。其次,要建立安全生产的正常巡查机制。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的巡查,遇有灾害性、突发性、季节性变化时,要组织专题巡查,建立安全生产巡查登记制度,共同落实巡查、被查人员的责任,防止巡查工作走过场或做形式。第三,要建立安全生产经费保障机制。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应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经费,保障安全设施的必备投入,使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治,特别对突发性安全隐患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资金,以资金的有效保障促进安全生产质量的提高。第四,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硬化约束机制。既要对安全生产制度进行不断的完善,又要提高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力,做到安全生产的有章可循、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突出重点,把安全生产的中心放在生产经营的主要环节,特别对影响人身安全的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治,一时整治不了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防范和控制。第五,要建立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制。安全生产知识也要随着时代发展和科技进步而加以不断更新,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教育,使每个职工都能提高认知度和增强参与度。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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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食品安全调查社会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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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2)班:张寿丰,张瑜,周太鸿,周宵亮

指导教师:林贵长

摘要:民以食为天。我们生存离不开它。但是我国接连不断发生的恶性食品安全事故引发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的高度关注,我国加大了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20xx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决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20xx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食品安全重如山,加强食品监管刻不容缓。

〔关键词〕(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监管) 20xx年6月28日,位于兰州市的解放军第一医院收治了首例患“肾结石”病症的婴幼儿,这拉开了三鹿事件的序幕,而三鹿事件也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食品安全重如山,加强食品监管刻不容缓。 20xx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法2月28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获得高票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食品卫生法将同时废止。 从“卫生”到“安全”,食品安全立法不仅是法律名称的变化,更是监管理念的提升,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的切实之举。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为我国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所以我们进行了这一次的调查研究,希望可以在关于食品安全上提供一些有用的信息,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食品安全,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点在杭州西湖周边、杭州地铁站以及下沙高教区共发放纸质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23份。其中女性占42.8%,男性占57.2%。调查对象有学生、个体经营户、公司职员、农民、其他等。

答案分单选和多选,是否题三种。采用无记名的形式,由被调查者自主选择填写,答题后当场交卷。问卷结果采用计算器和人工计算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处理。

二、调查结果与现状分析

(1)现状:

我国现阶段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一个人口大国、食品

生产消费的大国,但我国目前的食品产业的规模化、规范化水平和行业诚信道德体系完善程度还都较低。食品工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数量巨大。种植养殖环节也是如此。生产经营者规模偏小、数量庞大、高度分散,这将会给相关部门的检查机构的监管带来很大的难度,同时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的不确定因素。

虽说我国现今的食品安全总体上还可以,但是食品安全问题依然不

可忽视。许多不法商贩为了获得暴利,置法律道德于不顾,弃广大老百姓的生命健康于不顾,只是向着钱看,罔视食品安全问题,干了很多伤天害理之事。从苏丹红染色剂到“漂白”木耳,再到人造化学鸡蛋,再到“三鹿”奶粉,到地沟油,到染色馒头,到双汇瘦肉精事件这一件件无不在警示着人们食品问题相当严峻,食品安全重于泰山。关注食品安全刻不容缓。

食品安全方面老是出问题,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一次次的警钟响起,不得不让相关部门和商贩反思!

根据我们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可以看出,大部分的人还是对日常生活中的食品不是很放心,因为这几年的食品问关于食品安全的调查报告

题已经刺激到了人们的神经,食品问题已经关乎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所以我们小组做了这次调查。

(2)原因分析:

第一,是因为食品产业发展速度过快,导致一些小型企业只是以

营利为目的,忽视了安全和质量问题。在一些偏远的山村地方食品加工厂的条件落后,启动资金不够,环境差设备破,环境卫生安全得不到保障。同时,他们更是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入而走上不归路。为了降低成本,他们用化学原料“制造”鸡蛋,为了降低成本,他们使用便宜的地沟油,为了增加利润,他们甚至用苏丹红做红心鸭蛋……

第二,是因为从事相关食品制造的人员素质较低,并未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生产制造食品。根据我们小组做出的调查来看,大部门人最不放心的就是生产制造的环节。那些违法者做出令人发指的事与他们的道德素质有关。他们之所以会干出那些事来,是因为他们的道德法律素养低,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以上从一定程度上反应出现在我国社会在道德法律方面教育不够。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水平发展迅速,社会财富积累的很快,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着,然而,正是因为这种现象,导致了人们对财富的追求欲更是疯狂地增加。特别是最近以来人们过度地强调物质财富的重要性,不管强调,“有钱便有了一切”、“结婚要有钱、有房、有车”等社会观念的出现也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人们的精神生活贫瘠,贫富差距过大,社会的一些不公平现象刺激着人们对金钱和财富的欲念指数爆炸,因此,才会有些人便置道德法律于不顾,做出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来。既害人又害己。,既破坏了他人的家庭,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最终导致一些人间悲剧的发生。

第三,是因为相关部门未做好监督职责,并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事,使得一关于食品安全的调查报告些不法商贩有空可钻。老实说吧,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还是很不到位的,相关部门也并没有做到自己相应的职责,而且监管制度还不完善。实行免检制度本意是为了激励企业,但不完善的制度终究会酿成祸患。“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件很好的例子,还有红牛的配料中含有国家不允许在维生素功能饮料中使用的人工合成色素胭脂红……这种事例还有很多。甚至有些地方的监督人员为了个人谋取私利,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和违法犯罪的企业合作赚黑心钱,尸位素餐,这不仅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还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带来了挑战,也给我们的食品安全的检测和监督带来了挑战。从我们小组的调查情况来看大多数民众对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责还是抱有怀疑态度,认为相关部门的人员并没有做好他们的本职工作。且根据我们小组查阅的资料来看,现今的很对食品问题,都是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不法商贩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当玩笑,出现了一次次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有,相关监督部门部门部门也并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一些食品制造商和一些不法商贩,这是间接的导致了食品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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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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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企业详细名称: ABC有限公司

地址:XX市XX区路X号

经济类型: 行业分类:参考GB/T4754-2019

隶属关系: 直接主管部门:

组织机构代码:-X 法定代表人:

从业人员总数:X人 企业规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事故概况

事故地点: ABC有限公司X厂房生产线机械

事故发生时间: 20xx 年 X 月 日 时 分

事故类别:

事故严重级别:一般事故

事故损失工作日总数:天

事故原因:

三、人员伤亡情况:死亡 人、重伤 X 人、轻伤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文化

程度 用工

形式 工种 级别 本工种

工龄 安全教育

情况

男/女 高中 合同 XX年

伤害部位 受伤性质 损失工作日 伤 害 程 度 备 注

XX日 身体某部分受伤情况 籍贯

四、本次事故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1)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人员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用)、丧葬费及抚恤费、补助及救济费用、歇工工资等;

②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性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及赔偿费用;

③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万元):XX万元

①停产、减产损失的价值:

②工作损失价值:

③源损失价值:

④治理环境污染的费用:

⑤补充新员工的培训费用:

⑥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详细经过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经过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事故发生前,事故发生单位生产作业状况;

(2) 事故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

(3) 事故现场状况及事故现场保护情况;

(4)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情况。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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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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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____年9月6日.

调查地点:嵊州市东后街.

调查目的:发现社会上的错别字,提出改进建仪。

调查分析:现在,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当中时时刻刻都会接触到汉字,无论是用耳朵听,还是用眼睛看。如果没有它,我们的生活又将会怎么样?而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经常会在使用汉字的过程中发生错误。为了了解人们写错别字的原因,帮助人们规范用字,我展开了调查研究。错别字的具体情况千齐百怪,层出不穷。有的还令人狂笑不已。

1、繁体字原因。如:把嵊州大桥的“桥”字写成了繁体字的“桥”,还有国商的“国”字也写成了繁体字的“国”,还有许许多多的字都把它们写成了繁体字。写成的繁体字的坏处是:有些人看不懂繁体字,经常会认错字,就会造成字认失误,严重的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这多么不值得啊!走在大街小巷中,一定能看到许多酒店和商店为了显示气派,时常会用繁体字写店名。但是一些字没有繁体,只好用简化的,并且繁体字笔画较多,一不小心就会写错。比如像是“贰”字,有多少人会给它加上一撇呢?

2、同音字原因。如:在、再;其、骑;鸡、机;依、衣……写出这种类型的原因一般是因为粗心马虎的原因,或者是因为自己识字能力太差而造成的错误,有的商店为了推销,打出了“衣衣不舍”,“鸡不可失”的成语。这样成语本身不仅发生了错误,并且改变了意思,误导别人用含有错字的成语,影响教育,有不少害处。如果不区分它们各自的意思,只靠自己的耳朵又有谁能听得出来是哪一个词或字呢?

3、写错别字原因。这占的比例最多。小店店主经常会因为粗心或因为自己根本就不会写的原因就写错了。看那条小弄里的一家裁缝店招牌上醒目的写着“载缝店”三个红色大字。“载”和“裁”店主怎么分不清呢?这真是一个大笑话,哎!在街上的店铺,通常都会出现这样的笑话,例如右边的第三间的修理摩托车店的招牌,竞然写了“修理么托车”这个招牌真是有意思,让人看了禁不住笑。在街上,不只是有这么一两个。如果认真一点看,简直就是数不胜数。在现代这个急需人才的社会里,通常那些街招都会贴满在墙上。譬如,我们最常见的“启事”和“启示”,这两个“事”和“示”字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含义都是不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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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设备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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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我们融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当前形势,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统筹经济与金融的协调互动,不断提高融资运作水平,认真化解当前融资的难题,实现经济的第一范文网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该方面的调查报告如下:

一、融资现状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县融资方面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资金需求量大。据县政府办在XX年2月的初步统计,我县工业和服务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达20.3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对资金的需求量达12.6亿元。

二是融资总量有增长。金融资本投放方面:至XX年3月底,全县第一范文网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85.3184亿元,比年初增加11.7038亿元,增长15.89%,同比多增5.102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0.8513亿元,较年初增加3.0324亿元,增幅为10.90%,同比多增1.8981亿元。这些,促进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金融支持地方发展的力度不断得到加大,但与我县经济发展对资金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金融机构方面。一是金融机构流动性过剩问题。至三月末,全县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85.318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0.8513亿元,全县存贷差54.4671亿元,存贷比为36.16%,按剔除7.5%的缴存款准备金和预留5%的备付金计算,尚有43.80亿元资金富余因多方对接不好而存放上级行。二是基层行热情高,上级行求大求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虽然对县支行下放了一定的贷款权限,但对大额贷款仍然审批严格。三是基层行信贷考核压力大,影响基层积极性问题。如农行对惠农卡发放的要求是三保一挂钩(即:保发放、保管理、保收回、和薪酬挂钩)。四是基层行信贷人员普遍偏少,如农行13个基层办事处的信贷人员要面对辖内21个乡镇成千上万的农户,缺乏时间和精力。

2、民间融资方面。据人行对3户中小企业、3户城镇居民、3户农户在XX年至XX年的民间借贷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估算上述企业XX年有民间借贷9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120万元左右,全县中小企业510户,全年估算我县中小企业民间借贷1500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XX0万元左右;XX年有民间借贷15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300万元左右,全县中小企业550户,全年估算我县中小企业民间借贷2700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50000万元左右。从民间借贷情况来看,我县企业和农户对贷款需求是非常旺盛的。

3、担保公司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有担保能力的企业一般不愿意替其出具担保,而担保公司担保品种单一,即使承诺担保,中小企业也必须提供抵押物给担保机构,或者需要提供反担保,致使中小企业寻找担保困难,影响了中小企业在银行正常的信贷业务。

4、土地抵押方面。据了解,我县部分企业所购土地未及时办理土地转让手续问题,一些企业主返乡兴办企业,投入了大量的积累资金,在发展上遇到了资金困难,但却因为未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缺少银行融资必备的土地抵押条件。

5、中小企业管理方面。一是不少企业将银行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短贷长用较为普遍。许多银行反映,一旦给这些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本金就很难如约偿还,必须不断续贷。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经营信息不透明,数据可靠性差,影响了商业银行对其贷款的正确判断。信息的不对称加大了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工作的难度,造成了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反过来又制约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三是在中小企业群体中,也同样存在着一些优质的客户,他们在经营规模、创新意识、观念水平、盈利能力上也比较强,可以承受较高的利率,能够使商业银行通过提高理念的方式获得相应的风险和成本补偿。实际上,商业银行也并没有忽视这批客户。如建设银行××县支行目前就拥有一批经营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群体。

6、房地产评估方面。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手续繁、费率高、效率低,中小企业能作为抵押物的主要是房地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却包括抵押登记、评估及抵押合同公证等,涉及工商、房产、财险、法律公证处多个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短则10天,长则30天。需要交纳的费用主要有两部分:房产部门主要有:贷款额0.3%评估费,0.2%抵押物所有权确认和登记费。土地管理部门主要有:贷款额0.1%—0.22%的评估费,0.1%—0.3%的公证费,综合收费率最低的也高达0.7%,目前收费价格还在上升。由于评估登记的有效期经常与贷款期限不匹配,需要重新评估,加重了企业负担。

7、政银企民之间沟通方面。政银企民之间沟通渠道狭窄,主要表现在政府和银行接触少,银行向政府汇报工作少,银行和企业、农户接触少,企业、农户对银行政策知道的少。

8、维护金融债权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逃废债现象仍存在;二是金融机构胜诉案件执行率低;三是党政干部担保欠贷现象较多;四是企业和个人对银行信贷咨询登记系统参与率不高,诚信观念和法制意识不强等等。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升运作水平,不断增加融资总量

资金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血液”,资本运作是有效筹措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必须抢抓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大好机遇,强化运作,多方筹措资金,增强造血功能,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1、夯实融资平台。一是完善担保体系。目前,省信用担保××分公司虽已建立,××银昌担保公司也已运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达3000万元以上,但与我县经济发展对担保公司的要求还是有差距,下一步考虑将部分存量土地,打包纳入担保公司,增大其资金量,扩充其担保能力,完善担保功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担保公司不仅要为国有企业担保融资,也要为发展前景好的私营企业和支柱产业的培育担保融资。着力研究出台一套为私营企业担保融资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县城投公司的作用。县城投公司是我县融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必须继续增强其融资能力,可考虑以我县部分商住用地为其质押物,政府出具有关承诺,将城市和工业基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部分民生工程纳入经营范围,实现良性循环、滚动发展,不断增加城投公司的资本,提高融资能力。

2、组建优良的项目库。根据××的资源和产业实际,储备一批项目。在项目进入项目库前,必须通过充分的调查,多方论证,杜绝项目的盲目性和不可操作性,提高金融企业对项目的支持率。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县经济落后主要是缺乏产业支撑,银行发展也就缺乏载体。要使经济快速发展就必须大力引进县外客商,能够吸引外地客商就必须要有好的项目。一是要搞好产业项目的论证和多储备项目,争取把银行列入项目审查成员单位,为项目业主实施项目融资奠定基础;二是要营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使每一个人都要为地方经济发展着想。

4、盘活社会存量资本。一是加快房屋产权证的办理速度。××城市建设已初具规模,大量楼盘已竣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许多产权证始终没办下来。要认真研究分析解决有关方面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适当放宽条件给予办理产权证,以有效解决融资抵押物的问题。二是变现无形资产,强化城市经营,通过招标、拍卖、出租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变现灯箱广告、路桥广告等城市无形资产,为城乡建设募集资金。三是盘活国有资产,强化国资委的职能作用,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对未改制企业、土地等国有资产进行适度经营,实现国有资产变现和增值保值,增强政府投融资实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农村小额信贷难

如何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以拉动农村的消费,金融机构有很大的运作空间,一定大有作为,必须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1、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金融中的实现途径。加强农村信贷政策服务引导和金融监管,规范发展适应我县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政策性金融,引导商业性农村金融,规范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农发行要整合政策性金融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改进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务,做好农村综合开发、农村基础建设、扶贫贷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农业银行是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应当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应定位于服务于农业的专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要在改制的基础上,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面向全县农户和中小企业设立农业担保机构,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担保基金,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2、稳步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结构转型,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和县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主要不是资金问题,而是体制与政策问题,构建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需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策略和治理农村信用环境,明确县域各金融机构的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义务。要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建立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还要完善信用担保服务体系,扩充以政府为主出资组建的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担保公司,扩大贷款保证保险的范围。

3、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合作银行。采取以“空间换时间”的方式,充分发挥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农村的主力军作用,帮助信用联社化解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占比,争取省信用联社的政策,在我县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提高其支持县域经济特别是“三农”的能力。

(三)积极应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没有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体系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因此在放大金融对现代经济推动作用的同时,必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1、建立科学完善的内控制度。构成有效可行的自律防控体系,确立稳健的经营方针,摒弃重存款轻经营的观念,把目标转移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上来。

2、全面提高信贷风险管理。建立权威的企业信用评估组织,制定企业风险等级标准,计算贷款的风险量,形成以风险度为核心分级管理和审、贷、责分离的科学规范的运作体系。金融机构应联手评估企业经营和负债状况,联合实行贷款证制度,杜绝企业多行贷款。

3、切实做好贷款风险转化工作。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企业,银行部门应派驻有能力的信贷员参与企业管理,帮助扭亏、偿还贷款本息;对产品缺乏后劲、甚至有被淘汰趋势的企业,应促其调整产品结构,整合资金,收回贷款;对发展前景好的欠贷企业,应投入适当的贷款作为启动资金,促进其资金良性循环,逐步收回贷款;对债务重、效益差,但有希望的企业可采取转产、兼并、拍卖债权等多种途径进行债务重组;对长期关停、倒闭的企业和一些“赖帐户”、“钉子户”要依法收贷,努力维护信贷资金安全。

(四)强化征信,不断优化金融环境

优良的金融环境必将提升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大诚信建设、信用环境整治、打击逃废债、协调政府与金融机构关系等的力度,是优化金融环境的重要内容。

1、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在企业方面,要向企业宣传信誉兴业的思想,企业管理者要把守信誉放在第一位。对银行,再困难都要按期归还银行的贷款本金、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做银行信得过的企业。在农村方面,推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

2、加大信用环境整治力度。整治社会信用环境必须各级政府领导带头守信用,带头维护金融债权,对不守信的企业取消一切优惠政策,公开曝光;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拖欠贷款清收活动力度;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管理者,应予重罚,没收个人所得和企业的财产用来归还银行债务。要把逃废银行债务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列入地方有关法规。

3、加大胜诉案件执行力度。支持银行依法拍卖抵贷资产,拍卖资产优先归还银行贷款,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4、加大政府和金融机构关系的协调力度。一要采取激励措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活、用好货币政策,切实增加信贷资金有效投入,对达到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于次年按信贷资金实现的金融机构地方税收金额的相应比例奖励;对超过上级计划发放的信贷资金的给予相应比例奖励。二要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在××县设行布点,既可以让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又可以让企业和社会得到更多的服务。三要公平对待现有的金融机构,使金融机构在平等竞争环境下为××县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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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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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员工姓名: 性别: 男 女 年龄: 事故日期: 事故时间: 事故地点: 员工的正常工作: 事故时从事的工作: 受雇时间: 年 月

伤情:在相关项目前打X

烧伤 烫伤 烧伤(化学性) 砍伤 撕裂伤 刺破 磨擦伤 挤压伤 骨折 擦伤 挫伤 电击 职业病 其它:

厂内急救 病假 1-3天

外送治疗 病假 4-12天

病假12天以上

截肢 永久伤残

其它: 死亡

受伤部位:

眼 头 颈部 背部 胸部

腹部 手臂 手腕 手 手指

腿 脚 脚趾 肠 其它:

提供的治疗: (缝合,吃药或其它)

事故发生时的工作任务:

操作机器: (机器名称) 操作手工工具

处理材料 维修和维护(机器)

维修和维护(建筑) 其它(请描述) 请说明直接导致员工受伤的设备或物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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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铁路系统亲情化安全教育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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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系统亲情安全教育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生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目标,安全是铁路永恒的主题。翻开事故案例,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不胜枚举,事实一次次印证,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最关键因素。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强化人的安全意识,让安全理念真正入心入脑,让安全理念成为每一名职工的行为习惯,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是我们永恒的课题。

一、亲情化安全教育提出的背景

1、铁路基层单位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安全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必须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促进安全生产,有效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需要;构建“让安全理念成为行为习惯”的安全文化,是先进文化对铁路企业的要求;通过安全教育,促进广大职工安全素质的提升,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前提。因此,必须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

2、“以人为本”的主流理念推动。以人为本作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对安全教育有重要指导作用。一方面,安全生产为了人,目的在于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必须依靠人,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对安全生产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人的安全意识,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教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只有不断创新探索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才能更好地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

3、职工思想多元化对传统的安全教育手段提出挑战。随着各种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职工思想向多元化发展。一是形式枯燥、简单乏味的形式容易使职工对安全教育产生抵触心理;二是职工的自主意识增强,对不受约束和少受约束的心理期望值高了,容易形成抵触制度约束的问题;三是职工自立意识增强了,要求平等,要求受到尊重,传统的家长式的教育方法行不通了;四是职工的趋利意识增强了,简单的说教唤不起职工的重视。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影响着职工的思想稳定,导致职工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如履薄冰的意识淡了。如何改进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对教育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4、安全教育“标本兼育”的迫切需求。铁路熟练工众多,作业简单重复的特点,容易使职工思想麻痹,养成惰性,自己对自己打保票,领导在于不在不一样,有的甚至和管理人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职工价值取向发生变化,滋长了侥幸心理,对“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一定就违章”的理解,只偏重于违章不一定出事。传统的片面理性教育和“事后追究型”处理手段只注重育标,不注重育本,职工对安全教育曲解成了“别人得病、自己吃药”,安全教育入耳不入脑的现象日趋严重,迫切需要探索能激发职工认可的标本兼育的安全教育形式和方法。

二、亲情化安全教育的具体做法

在对安全教育新方法探索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人对事物的认知分为理性和感性两种,传统的安全教育片面强调理性教育,告诉职工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对职工来讲是“要我安全”,忽略了感性教育,引不起职工的共鸣,只达到育标的目的,收效不明显。如何挖掘对行为主体人的感性教育,充分发挥亲人、家庭的作用,激发职工内心对安全的重新定位和认识,牢固树立“我要安全”的行为意识,达到安全教育标本兼育的目标,成为我们探索的源动力。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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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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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文

过去的几年间,食品行业屡屡发生问题。阜阳大头娃娃,苏丹红一号······这些事件想来仍历历在目。这一系列的事件,既暴露了国家在食品安全方面存在把关不严、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也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食品安全问题。如今,三鹿事件已经过去近一年,为了了解现在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看法,我参加了本专业组织的“关于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看法的调查”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调查目的:了解现在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看法

二. 调查对象:济南市市民,相关食品部门

三.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分为两部分。前两天采取的形式是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的地点是在济南市银座购物广场、大观园,并当场收回。共发放问卷40份,回收40份。最后一天采取的是访谈形式,通过走访粮食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

四. 调查时间: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日

五. 调查内容:问卷上的22个问题。见调查问卷(实践报告后)

六. 调查结果:

调查结果统计如下(共调查40人,以下为所算比例):

1.您是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a.关注 90 b.一般 10 c.不关心

2.第二题和第三题调查结果显示:

市民每月用于食品的月支出占总月收入的比例集中在50%左右。

4.您购买食品通常选择以下哪些场所:(多选项)

a.超市 67.5 b.便利店 30 c.农贸市场 22.5 d.路边早/夜市 27.5 e.其他 10

5.您选购食品时主要关心:(多选项)

a.价格 37.5 b.品牌 40 c.生产加工厂家 17.5 d.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效期 65 e.相关检验证明 17.5 f.食品的色泽、外观等感观方面 47.5 g其他 5

6.您有没有购买过:(多选项)

a.有机食品 42.5 b.绿色食品 72.5 c.无公害农产品 27.5 d.安全食品 77.5 e.转基因或进口食品 27.5

7.您了解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之间的差别吗?

a.非常清楚 2.5 b.了解一些27.5 c.不清楚 52.5 d.不关注 17.5

8.您有没有买到过不安全食品?

a.经常会遇到 22.5 b.有过,但很少 72.5 c.从来没有过 5

9.您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有:(多选项)

a.没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45 b.假冒知名品牌 30 c.过了保质期还在销售 27.5 d.没有明确的标识转基因、进口食品 7.5 e.宣传虚假或夸大 32.5

10.您碰到的问题有没有得到解决?

a.全部 0 b.大部分 22.5 c.有一些 62.5 d.没有 15

11.您的问题是怎样解决的?(多选项)

a.与生产经营者协商 87.5 b.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10 d.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2.5 e.向人民法院起诉

12.您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是 (多选项)

a.蔬菜中农药残留超标 42.5 b.肉品中兽药残留超标 37.5 c.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 52.5 d.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 47.5 e.食物中毒 22.5

13.您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众多的原因是什么? (多选项)

a.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 55 b.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20 c.各主管部门职责不明 25 d.各执法部门沟通不畅,缺乏配合 12.5 e.购买者假冒伪劣鉴别能力不高 17.5

14.您认为食品安全问题应该由谁负主要责任?

a.生产加工厂家 45 b.中间商 15 c.物流及配送企业 12.5 d.批发及零售市场 e.政府相关部门 27.5

15.您通常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避免食品安全问题?(多选项)

a.不在马路市场、早/夜市上购买 32.5 b.固定几家企业或几个品牌多次购买 22.5 c.选择净菜或有包装的食品 45 d.尽量选择在家用餐,减少外出用餐次数 17.5 e.注意媒体报道,选择推荐品牌,避免购买上黑名单的商品 42.5

16.您主要是从什么渠道了解到我国很多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 *

a.电视媒体 35 b.身边人的议论 47.5 c.互联网 17.5

17.您一般是从哪些途径得到食品安全消费的知识?(多选项)

a.有购买经验的人 35 b.报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32.5 c.电视、广播 52.5 d.网络 27.5 e.相关知识讲座 7.5

18.您认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最需做的是:(多选项)

a.政府部门应该加强检查 52.5 b.对销售不安全食品的市场进行查处 20 c.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加惩罚 17.5 d.曝光典型案件 0 e.普及科学消费知识,提高购买者的感观鉴别能力 15

19.企业采取什么措施能够提高您的消费信心?(多选项)

a.通过国家有关食品认证 42.5 b.树立放心品牌 32.5 c.开展诚信经营及行业自律 37.5 d.严格食品检验检测 52.5 e.采用最新防伪技术 15

20.您还会购买有安全问题厂家的食品吗,如果他们已经重新整顿

a.难说 35 b.会,因为已经重新整顿了 42.5 c.不会,失去信任了 22.5

21.您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看法是:

a.问题太多,令人失望 37.5 b.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 52.5 c.问题不大,无所谓 0 d.形势向好的方向发展 10

七. 调查体会:

这次社会调查进行过程中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响应,足以见得现在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他们在填写问卷的同时,也积极发表了自己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看法。有一些市民表示:“现在没有可信任的值得依赖的食品,感觉到什么都不安全。”还有人开玩笑说:“还是自己养奶牛吧,买块地,自己种菜。”从这些评论中,我感到了人们对于现在食品问题的深深忧虑。三鹿事件虽然已经过去近一年,但它毕竟导致过生命消陨、信任危机、形象大损,如此严重的食品事件,必然要成为许多人心中的长痛。

8月3日,我来到了山东省粮食局,就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

工作人员表示,从目前情况看,三鹿事件远没有到尘埃落定阶段,甚至引发整个乳制品业的沉沦也才刚刚开始。对于近期接二连三出现的食品质量问题,政府部门确实负有很大的责任。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现在国家对食品问题的重视和对解决问题做出的努力。6月1日实行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食品不得免检。这正体现了国家整治食品问题的决心。我们要有信心,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一定会得到相应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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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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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

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典型经济调查报告、新生事物调查报告、揭露问题调查报告。下面是挑选较好的关于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供大家参考。

一、 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1)食品安全监管状况。

经过一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针对发现的问题整体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整合了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执法资源和力量。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我们精心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2)食品安全状况

根据对市场调查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存在着一定隐患。蔬菜等农产品中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要求,质量管理意识不强,产品不精不细,特别是熟食加工、豆制品加工烧饼馒头等面食品加工都为小作坊式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粗制滥造,卫生环境差;一些企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差,经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餐饮业中大型企业和学校食堂基本能够达到卫生标准,但一些小吃部、小饭店多数卫生环境差,餐具没有按要求消毒,80%配置的消毒柜未使用。

二、我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有特色的街头小吃摊点和夜市大排档日益增多,在我市约有上百户。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2)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3)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许多蔬菜上残留农药,而小餐饮饭店只是进行简单的清洗,许多农药仍残留于蔬菜上,为消费者饮食带来#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很大的危害。

(4)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对所生产的产品的安全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5)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三、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针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3)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掌握鉴别假劣食品知识,了解食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把健康的消费观念植根于群众心中,倡导消费者的绿色有机消费行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爱生命和健康”的浓烈社会氛围。

(4)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 。一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二是提高餐饮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

(5)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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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大学生校园食品安全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大学,学生,学校,全文共 2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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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大学生校园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校园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报告范文_【1】

一、 前言

当前,国内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使得“食品安全”已成为了一个社会热点词汇,是人们谈论的重点话题。俗话说“民以食为天”,学校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而且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也直接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因此,我们展开了这一次关于校园食品安全的调查。希望通过这次调查,可以让一些潜在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暴露出来,也借此提高同学们的食品安全意识。

二、 课题的展开

本次调查以问卷法为主,实地考察、访谈法为辅。我们对学校的一些饮食场所进行了实地考察,来了解那些广大师生常去的主要餐饮场所在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的方面所做的具体措施以及他们对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了解和态度,并希望借助我们的问卷调查反馈结果,使他们了解到目前师生们对他们的举措提出的建议和看法,并且在未来有针对性的进行改进。此外,我们还通过问卷调查方式,了解同学们对我校食品安全现状的认识和评价。另外为了保证结果的客观性与准确性,我们还采用了观察法与文献法。观察法主要是我们结合身边的实际情况,以及自己的所见所闻,来进行一个情况研究。除此之外,我们还用到文献法,在浏览一些资料,文献,尤其是网络资源、报刊等二手资料,甚至直接查找了一些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话题调查活动及论文作为参考。

三、 调查的结果及分析

调查问卷总结: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健全校园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校园食品安全文化建设,建设和谐校园。针对目前校园食品安全现状及学生的消费特点,制作了关于校园食品安全问题调查表,于2月底3月初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抽样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84份,收回84份,有效问卷84份。

根据问卷表所反映的内容,有以下一些情况:

一、有74.6%的学生一般选择在食堂就餐,22%的学生在学校周边的小摊点或小餐馆就餐。对学校食堂的的食品安全的总体评价满意的学生占53.2%,不满意的占30.7%。觉得食堂提供的餐具安全性一般的占80%,不安全的占10.2%;觉得食堂的就餐环境、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满意的占72.9%,不满意的占10.3%;觉得食堂的食材一般新鲜的占65.5%, 不新鲜的占30.2%。

二、认为学校周边的小摊点或小餐馆卫生状况一般的学生占58.7%,认为较差占27.2%。认为学校周边有存在不卫生的餐饮摊点的学生占89.8%。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生未关注小摊点是否有卫生许可证,看到哪儿有好吃的就坐下吃。许 多学生同时还反映学校周边摊点存在碗筷较油腻、不卫生、好像没有消毒等现象;蔬菜没洗干净、有黄叶;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帽、指甲未剪、戴手饰等情况也比较多;基本卫生设施不够完善、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饭菜质量不高。

三、对于购买可存放的食品大多数同学会到比较正规的商店购买,并注意商品的价格、生产日期、厂名、保质期等事项。也有少数学生并不重视商品质量,走到哪里买到哪里图个方便。由于大型超市有着相对比较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所销售的食品在安全方面有比较好的保障,成为消费者购买食品的首选场所。所以在大超市购物相对比较放心,大部分学生会注意保质期和不去购买“三无”食品,但有部分学生人不知道“三无”是哪三无;对散装食品的质量问题还是比较疏忽,大多数学生不会注意,说明学生对散装或裸装食品仍然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好在国家已经对散装或裸装食品采取措施(国家质监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规定,散装速冻食品等十类食品必须加贴“质量安全(英文简称qs)”标志才能上市销售。)。这样更能保障食品安全。

四、大多数学生认为目前应该采取舆论监督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大多数学生很少关注到食品卫生方面的新闻报道,说明舆论的宣传力度不够。毕竟广播电视和家长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还是主要手段,通过这些媒介虽然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有提高,但是仍然比较薄弱,毕竟这些知识的来源有限。足以说明有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大,消费维权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调查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学校周边小饭店、商店和小杂货摊点屡禁不绝

部分中小学校的管理不严格,有些学校食堂供应能力不足,默许就餐的学生到学校周边的小吃店就餐,这些地方的食品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根本不具备经营加工食品的资质,食品卫生情况不能令人满意,增加了学生群体食物中毒的隐患。还有些学生课间到校外的杂货摊点购买一些三无食品,这些摊点的食品卫生情形极差,食品安全根本得不到保证。

2、进货渠道混乱,食品质量得不到保证

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货渠道主要有自购和配送两种形式。从食品来源看,有的是从小食品市场批发的,甚至还有个别经营者直接从小作坊或者小加工厂购进“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者在进货过程中只考虑价格因素,不注重对食品质量和生产者资质条件的审查,只要便宜就收,有利就卖,食品质量难保证。

3、部分学校食堂承包后管理不善

目前,我市学校食堂均为市场运作,承包给个人经营。个别承包人受利益驱动,在采购食品原辅料时追求最低价格,忽视食品卫生问题,特别是在购买食用油、调味品时多为无商标散装的不合格产品;采购索证意识不强,大部分学校食品采购三证不全,即: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出厂合格检验报告不齐全,个别采购人员对食品索证有关规定甚至一无所知,导致不合格食品流入学校食堂。有些学校食堂操作设施陈旧,餐具配备落后,加工过程中生熟用具、容器混用现象时有发生,不规范使用甚至不使用消毒设施和消毒药品,食品加工过程中存在交叉污染。还存在原料随意堆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有损坏,操作人员卫生意识不足等多种问题。

五、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原因分析

1、学校周边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不高。不少经营户为了获取盈利,购进一些三无产品,以鲜艳的外包装或附带小卡片、小玩具吸引学生购买,严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成为校园食品安全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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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调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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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临淄区坚持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为主线,凝心聚力强监管、促发展,集中精力强基础、抓落实,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近期,区政府研究室、区食药监局对全区食药监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形成如下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全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7982家(其中食品生产单位83家、食品经营单位3367家、餐饮服务单位2175家、小作坊416家、小餐饮885家、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899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7家)。

(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工作亮点纷呈

一是建立机制,加强调度。区委、区政府对创建工作高度重视,高规格召开创建动员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高标准制定创建方案,下发了职责分工、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每季度召开一次创建办成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创建办主任会,调度督导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形成了创建项目化、问题清单化、督导常态化的创建工作推进机制。

二是重抓环节,夯实基础。区创建办通过月调度会、各级创建督查、季度考核等形式,对照省市创建验收标准,对14个承担创建主要任务的部门,列出了问题清单、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各创建单位按照整改清单有序推进,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区检验检测中心追加300万元的设备投资;区商务局将全区36个节点纳入全市肉菜流通体系第一批建设;区住建局新增垃圾收集车3辆;区卫计局将7家餐具消毒企业合并为5家,企业新购置了设备,并进行升级改造;区畜牧兽医局督导动物无害化处理厂完善了各项规范化管理制度;区农业局出台《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活动的意见》,实行了“双城同创”;区食药监局新购置食品快检车,12个监管所全部设立了快检室,实行网格化监管;其他创建责任单位也都攻坚克难,积极推进,全区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区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宣传。成立食品行业协会,形成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格局,推动食品行业诚信建设。创建闻韶“食品安全示范街”,将创建工作纳入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制定创建宣传方案,通过公共设施张贴宣传画、在校学生食品安全知识考试、食品行业协会带动等多种形式,强化宣传深度和广度,积极向群众传递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心和监管的工作成果。

(二)完善体系,创新方式,日常监管工作成效凸显

一是健全监管网络,构建长效机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临淄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配齐配全监管人员,全区486个村居网格员实行了由镇(办)负责人把关的业户变动月报表制度。区政府设立食品安全督查考核专项基金,考核成绩列入全区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开展综合执法,动态监管全覆盖。每年开展一次全局综合执法行动,去年第三季度,区食药监局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检查,调集80余名执法人员,划分20个执法小组,分期分批对12个镇、街道的“四品一械”市场主体进行拉网式逐户检查,全区7579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业户达到了生产经营全面规范、区域监管全部覆盖。

三是建立“双随机”机制,提升监管权威效能。将“四品一械”监管对象全部纳入随机抽取检查范围,制定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频次和比例。同时,将“双随机”抽查与分级分类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全年有10人被列入食品、药品信用监管黑名单,形成了“双随机”检查制度化、常态化。在随机检查中,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当场处罚11起,立案10起,从面上形成了较好的威慑声势,增强了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四是提升信息化及检测水平,增强监管保障能力。20xx年完成区级食品药品抽样检测2506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公开,对150余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后处理。全区30家大型商超(含连锁门店)和200余家食品供货商安装了改进后的“电子一票通”监管系统,实现了商家进货验收、执法人员监管的全程电子化,有效地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二、存在的问题

抓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势在必行,目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

一是从风险因素看,环境因素导致的食品源头风险日益明显,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制假售假等行为还屡有发生,网络销售、海外代购、网上订餐等新兴业态对做好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是从产业特点看,全区食品监管对象多、小、散、乱,潜在安全风险较多;一些小医院、小诊所进货渠道不够规范,药品质量难以有效保证;少数企业、业户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仍然不到位,尚德守法意识不足。

三是从监管自身看,监管整体性、协调性还不够强,传统的监管思维和模式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基层监管力量依然薄弱,执法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不高。大部分基层监管机构的办公场所、执法装备距离创城标准、办公需要仍有较大差距。

四是从社会层面看,食品药品安全公众关注度高,燃点低、触点多,信息发布、传播、影响不可控的问题比较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狠抓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验收达标。

一是完善创建验收基础资料。区食安办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创建基础资料准备工作,协力推进,确保中期评估前完成基础资料补充完善。

二是做好测评项目查缺补漏工作。对照验收标准和责任分工,查找问题,不留短板,全面达到创建标准。

三是打造创建氛围。严格落实《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区宣传方案》,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安全先进区的创建宣传,提高创建宣传覆盖率和知晓率,着力营造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食品方面,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授权制度落实,加快食品生产追溯体系建设。加大食用农产品管理力度,建立完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实施批发市场“一场一策”监管,开展大中型商超放心肉菜评价工作。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倡导推广“清洁厨房”“明厨亮灶”“寻找笑脸就餐”,加大网络订餐整治力度,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建立保健食品、化妆品风险会商制度,开展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回头看行动,对假冒化妆品进行专项检查。按照《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实行登记制度,对食品摊点实行备案制度。将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全部纳入管理,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每个镇、街道结合地域特色,年内打造“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示范街(区)至少各1个。

药品方面,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和飞行检查,加大对低价中标、抽检不合格、不良反应监测风险聚集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实现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全覆盖。健全完善药品市场监管和诚信机制,加大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监管力度,督促医疗机构构建药品质量保证体系。

医疗器械方面,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年”活动,采取限期整改、停产整顿等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质量管理工作。

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方面,按照食品安全先进区创建要求,进一步提升快检室快检能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力争超额完成3份/千人的食品监督抽检样本量。

(三)全面防控系统性风险隐患。

一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进一步落实风险会商制度,探索建立多层级跨部门的风险会商机制,组建风险防控专家队伍,针对突出风险隐患进行专题研判,深入发掘系统性风险规律,实施靶向治理。研究制定体现产业特色的风险清单,实施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风险交流,着力消除公众与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公众风险认知水平和防范能力。

二是强化监督抽检技术支撑。将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专项整治、投诉举报、风险会商等工作紧密结合,与全区产业特点、地域特色等有机结合,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抽检方案,做好抽检任务部署、现场落实、结果反馈、问题产品追根溯源等工作。同时,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评价,确保抽检结果真实有效。

三是始终坚持严打重治。继续聚焦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守护舌尖安全”、药品质量提升等系列整治行动,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安”联动和行刑衔接机制,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四)更新监管理念,优化监管模式。

一是健全分级分类监管。进一步明晰区、镇(街道)工作职责,完善区食药监局与基层监管所运转机制,形成横向贯通,纵向顺畅的分级管理机制。结合产业特点把“四品一械”生产经营者划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和级别,实行精准化、差异化监管。

二是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在网格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将监管对象全部纳入“双随机”视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双随机”抽查细则,将“四个最严”的压力传导到每个监管对象。

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完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配套制度,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分级分类、“黑名单”管理工作。加大对企业法人代表和质量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用良心做药、用良心做食品。

四是深入实施“智慧监管”工程。按照上级“机器换人”、“智慧监管”理念要求,借鉴外地建设“天眼”“天网”系统等经验做法,深化“互联网+”等有效方式,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步伐。

(五)深入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文艺宣传小分队、赶大集、进社区等方式,将工作成效、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到农村、机关、学校、企业等社会方方面面,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创城氛围。对于食品药品热点话题,及时进行权威回应,敢于向谣言“亮剑”,遵循法律、理性表达,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宣传的信任感。

二是加大与媒体合作力度。丰富与媒体合作方式,通过专栏、系列报道等方式着力抓好工作成就展示、重要政策解读、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在运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手段的基础上,加强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发动漫、信息图、微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高信息传播的感染力。

三是注重发挥社会各界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群众代表作为社会监督员,广泛了解社会诉求,多方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发挥行业协会在行规行约、标准制定、行业准入、人员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四是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加强部门配合,加大对群众关心的违法添加、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主动回应公众关切。

五是倒逼企业诚实守信。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对失信企业公开曝光的力度,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用市场、社会的力量倒逼企业自觉守法、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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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调查报告范文精选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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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调查报告,是一种应用文体。是对某项工作、某个事件、某个问题,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后,将调查中收集到的材料加以系统整理,分析研究,以书面形式向组织和领导汇报调查情况的一种文书。下面有小编整理的安全调查报告范文精选,欢迎阅读

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市信访局:

22时左右,我公司驾驶员驾驶大客车从上海返回途中,在行驶至交叉口时,因红灯,大客车驾驶员在导向车道内正常停车等待。在等待过程中听到车后一声巨响,驾驶员下车查看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为套牌车)撞在大客车左下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及一名女乘客倒地受伤。驾驶员立即拨打 110报案、120抢救伤者。目前,受伤摩托车驾驶员在市

中医院接受治疗,摩托车女乘员在普济医院接受治疗,两伤者伤情较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后经调查了解,摩托车驾驶员,人,现年26岁,在泰打工;摩托车女乘员,黑龙江人,现年26岁,在昆山打工。事故发生后,我公司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并到交警队积极配合处理。从事故现场分析,我公司车辆正常停车等待信号灯,摩托车是从车后撞上大客车的,按法理讲,责任不在我方。目前,交警队责任认定书尚未下达,交警部门只要求我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垫付壹万元费用。

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伤者家属到我公司交涉,无理要求支付医疗费用。伤者家属情绪激动,并在交警队办公室殴打我公司驾驶员,无理指责说:你不停车,就不会有事故发生。我公司要求家属依法办事,但伤者家属置若罔闻,一再到我公司胡搅蛮缠。

4月2日正是清明节假日运输高峰期,伤者家属在无理要求没有得到满足的条件下,于10时左右纠集数十人在南站车辆进出口拦堵大门,给旅客出行造成很大影响,旅客投诉不断,严重扰乱我公司正常生产秩序。

鉴于以上情况,我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应由交警队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只要交警队认为我公司需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我公司当有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伤者家属一而再、再而三到我公司胡搅蛮缠,妄图用非法手段迫使我公司答应其无理要求,这是难以办到的。现在的社会是法制的社会,不是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时代,是讲法讲理的时代,而且我公司本着人道主义精神,又垫付了两万元医疗费用,于情于理,恰如其分。

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事故能够秉公执法,依法处理。

特此报告。

二oXX年XX月XX日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1.工程名称:金壁贯融3#、4#、6#楼

2.事故发生时间: xx年10月 27日 5:00到5:30

3.事故类别:

4.事故级别:

5.事故详细经过:(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中央花城4#楼18层料台处,由于工人在料台拉砖时,阳台与吊料台连接处,一块模板没有固定好,工人在拉砖时,不小心坠落到16层。一块铺在通道口模板落下,砸伤一个本班组,支厨房卫生间反梁模板工人,后送医院拍片检查,医生诊断,没有造成过大伤害。

7.事故原因分析(以专家分析为准)

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思想麻痹,安全意识不强

8.事故的处理和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通过这次安全事故,我们工地的每个工人的安全意识差,现项目根据3#、4#、6#楼,安全工作,提出整改措施,1)加强工人的安全教育;2)整改楼层各项安全防护设施;3)加强楼层安全防护巡查工作。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参加调查人员:

事故责任人:

负责人签名: 制表人签名: 制表日期:

xx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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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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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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