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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怎么写优秀20篇

2024小班安全工作总结_小班安全教育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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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水库上游水资源安全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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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上游水资源安全调查报告

水库位于xx镇境内,是国家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地,承担着向下游及宁波市区提供生产和生活用水的职责。为了掌握水库上游水资源安全保护状况,更好地开展水质保护,xx年xx月,我局调查小组去上游开展水资源安全调查,通过调查问答、现场察看等方法,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从这此调查结果来看,总的情况比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有效地得到解决。

一、基本概况

1、人口资源概况

水库上游面积176平方公里,分片,有18个行政村,137个自然村,共5444户农户,16000左右人口。除了常住人口以外,每年有游客60万人次左右。水库上游地貌为“八山一水一分田”,有山林约20万亩,经济林和农田2万亩。山区农民主要靠种植苗木、果树、雷竹为生,XX年人均收入4700元左右。

2、污染源概况

从调查情况来看,上游污染源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一是大量使用无机肥料,据不完全统计,每亩林(农)田使用200公斤左右化肥,按全部2万亩计算,年使用化肥达4000吨以上,造成水质中氮、磷成份超标。二是生活垃圾和污水,农村厕所、动物粪便等对水质也有一定污染。三是旅游服务业带来生活垃圾和污水。值得一提的是——水库上游基本上没有工厂,不存在工业污染问题。

3、水质概况

XX年前,水库水质呈季节性变化明显,每年四月下旬至五月下旬、十月上旬至十一月上旬两个时间段,水质会变得富营养化。XX年初拆除库内476只网箱养殖以来,未发生明显的富营养化现象。近几年来检测结果符合国家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准。

从检测结果来看,除了总磷π类、总氮ш类外,其余指标都是?类水标准,说明水库水质良好。

二、目前水质保护主要措施

1、建立保洁机制,村村配备保质员

为了做好垃圾清运,溪口镇建立了三级保洁机制。农户到村内垃圾箱由农户自己负责,村内垃圾箱到村口集中堆放处由村里负责,村口到垃圾填埋场由镇负责清运。共配备了47名保洁员。

2、硬件设施到位,运作正常

镇上有1处垃圾填埋场,各有1座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有压缩式垃圾收集车一辆。另有固定式垃圾箱43只,垃圾筒291只,垃圾筒(箱)分布比较合理。同时,为每位保洁员配备了手扶垃圾车、扫帚、铲撬等清运工具。

3、清运垃圾成效显著

村保洁员对垃圾实行一日一收,道路一日一扫,村内基本看不到成堆的垃圾。村口到镇垃圾填埋场实行两级清运,其中村口到垃圾吉转站走市场化运作,承包给8位拖拉机手,实行一日一收;中转站到垃圾填埋场,由镇里垃圾收集车清运,目前东岙、董村、斑竹三片每天清运垃圾达6—10吨,基本上做到天天清运,垃圾不过夜。

4、建立考核奖励机制

为保证各村保洁质量达到规定要求,溪口镇制定了镇环卫人员、村干部和村保洁员三级考核办法。对不同对象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进行考核,同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检查确认,年底实施奖励。从而加强了有关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各项制度都能基本落到实处。

三、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1、水土保持方面问题

水土保持问题实质是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与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在没有其他收入维持生计的情况下,农民靠山吃山是必然趋势。调查发现,董村、斑竹片毁林开垦现象不是很严重,而作为花木之乡的东岙片开垦现象最突出,估计有上万亩林地被破坏,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景观破坏,这一问题已经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其实没有好的办法可以制止农民继续“靠山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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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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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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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5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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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所以我们还是要做好防范措施,下面小编整理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部门和单位应当互相配合,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效率。

第六条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 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九条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十二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第十三条 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十四条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五条 事故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第十六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七条 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条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第二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事故调查组组长主持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查中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鉴定。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以直接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第二十九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第三十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第三十一条 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三十二条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事故处理的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至8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

(三)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第三十六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二)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三)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四)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五)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六)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的;

(四)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第四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对事故发生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有关人员,依法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中介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其有关证照及其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参与事故调查的人员在事故调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二)包庇、袒护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或者借机打击报复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故意拖延或者拒绝落实经批复的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的,由监察机关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规定的罚款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决定。

法律、行政法规对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是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国务院或者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1991年2月22日公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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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年关于事故调查报告范文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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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关于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一)

一、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1、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班组、项目部或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安监科。

2、项目部或公司负责人在接到重伤、死亡以上事故时,应立即报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3、应尽可能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扩大。

4、如特殊情况需要对现场进行损坏时,应将现场作标记或记录。

二、工伤事故调查和分析

1、轻伤和重伤事故,由公司经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生产等部门及工会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凡由上级机关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尽最大努力积极协助调查。

3、凡调查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向有关人员回答有关的提问,提供有关的证据和证词。不准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的调查必须查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5、召开事故分析会,确定事故处理的意见防范措施的建议。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工伤事故处理和结案归档

1、由本公司处理的工伤事故,必须在事故调查组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后由公司召集专门会议研究处理。

2、事故处理结果应向全公司干部职工公开宣布。并将整个事故处理情况写出书面材料,向有关部门报告。

3、事故处理必须公正合理、不迁就、不避让、做到事故“三不放过”。

4、对本公司处理不服的,可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和起诉。

5、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将各有关材料收集整理,存档建卡。

6、必须要办理工伤审批手续的,由公司负责办理。

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二)

国务院总理*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随即成立了事故调查组,此后又根据工作需要对事故调查组进行了充实加强,调整了人员结构,完善了调查制度。国务院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不仅要查清直接原因,还要追根溯源,查清设计、制造、管理等方面的源头性问题,给人民群众一个真诚、负责任的交代。

调整充实后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由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的负责人组成,聘请了铁路运输、电力、电气、自动化、通信、信号、安全管理、建筑等领域专家,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几个月来,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现场勘查、检验测试、技术鉴定、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事故发生的原因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所属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为甬温线温州南站提供的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致使其上道使用。雷击导致列控中心设备和轨道电路发生故障,错误地控制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上海铁路局相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地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在事故抢险救援过程中,铁道部和上海铁路局存在处置不当、信息发布不及时、对社会关切回应不准确等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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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调查报告范文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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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现状

我市下辖17个县(市、区)以及两个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面积20xx5平方公里,总人口417.26万人,是山西省的主要的棉麦基地。目前,全市共有食品加工企业842家,其中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286家,小作坊556家。通过qs认证的企业212个,年产值500万元以上企业10家。食品经营企业10105家,餐饮单位6930家。全市共有1256人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6个部门可对食品进行检测,158人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4家(已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注册品种共计735个。医疗器械生产企业6家,医用氧生产企业5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36家。经营药品批发零售企业1519家,其中县级以上391家。销售额上亿元的企业有临汾市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和侯马通盛医药有限公司。全市共聘用药品监督协管员211名,药品监督信息员2890名,药品监督和供应网2738个,覆盖面占行政村92.2%以上,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确保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

1、构建了食品安全责任和监管体系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总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事故必追究,有隐患必处置”的原则,健全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了食品企业信用档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体系、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全市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临汾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起“指挥有力、政令畅通、动作快捷”的组织管理体系,各县市政府与乡镇签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基本建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食品监督网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一是从源头抓起,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两级农业执法部门,广泛宣传《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农资经营户,制定规程,建立基地,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近年来,全市相继制定了69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9个产品获得了有机农产品认证,114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定期对蔬菜生产基地,以及市区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的蔬菜农药残留、渔业养殖、猪肉等进行例行检测,确保了种养业安全。

二是严格生产加工,杜绝问题食品流入市场。质监部门严格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以食品质量监督抽查为重点,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准入要求,加强对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度定期报告以及监督抽查工作。对842家食品加工企业,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详实准确的档案和违法行为记录,并坚持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进行专项整治。同时,坚持“四包问责制”,责任到人头,充分发挥农村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延伸监管触角,聘请了262名食品质量协管员,及时掌握动态监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逐步使食品生产企业走上标准化生产轨道。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工商部门从日常监管制度和企业自律制度入手,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食品流通分布图》,保障基层监管人员的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曲沃、侯马等地都与食品经营户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在市场巡查中,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内容,逐户逐项进行检查,加大对农村销售伪劣和不合格食品行为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元旦、春节、“3?15”活动月、五一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并及时收集有关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不断加大酒类市场和肉品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通过查处,及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杜绝不合格食品,维护了消费者利益。

四是严格餐饮消费监管。卫生部门对餐饮和食堂卫生进行时时跟踪监管,定期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在5600家企业推行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组管理,实行了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企业卫生规范化。建立并严格执行餐饮业、集体食堂原料进货溯源制度,有效解决了餐饮业中存在的设施差、管理差、卫生条件差等问题;以防控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对农村集体用餐实行了申报制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与食品药品监管、卫生、教育部门联合下发了《临汾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和市食品安全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认真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食店、小餐馆及自办宴席的监管,进一步理顺了农村食品监管体制,下大力解决监管空白问题。 民族宗教部门开展清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严禁假冒清真食品流入市场,建立和完善了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机制。

2、对药品安全实施了全过程监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得力措施,依法严格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使药品安全工作始终处于有序、可控的状态。

一是整合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换证、认证等手段,淘汰规模小、质量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迅速提高。全市14家药品生产企业已全部通过了国家gmp认证,并在全省率先全部推行了综合监管软件系统。

二是整顿医疗机构。在全市开展了医疗机构制剂整顿,结束了医疗机构制剂无固定处方、无固定工艺、无标准、无说明书和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是整治药品流通市场。在药品流通环节,以调整理顺购销渠道为重点,坚决治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在全市开展了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监管,全市零售和零售连锁药店1519家,基本健全了县、乡、村三级药品供应和监督网络,有效改变了农民“用药难,用好药更难”的局面。在医疗机构开展了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使药品不良事件早期发现、及时处置,药品经营使用规范化建设程度进一步提高。同时,开展经常性的药品安全隐患摸排,对涉药隐患单位责令限期整改。对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制假、售假药械行为进行惩罚,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食品安全法》颁布之后,规定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实行各部门分段管理,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但从监管职能看,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10多个部门,存在重复监管现象,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影响监管效率。目前尚没有更细的实施办法,在实际操作中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互相扯皮等问题,甚至在监管上出现一些空白和盲区。特别是食品生产、养殖方面没有规范的法律法规,有些食品安全标准不健全。

2、食品行业整体设施管理水平较低。一是农业种养殖环节的污染严重。由于目前农产品生产主要以农户为单位,农产品全过程质量监控难度大,有些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含激素类药物、剧毒农药的使用引起的牲畜中毒或影响健康情况难以控制,对食品安全影响较大。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相当一部分为家庭小作坊,特点是“小、散、乱、脏、差”,这种生产单位缺乏合格食品的基本条件,食品标准难以达到要求,食品安全难以保障。三是城乡食品经营单位大多数为个体工商户,缺少必要的设施,经营管理落后。一些食品批发市场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使造假者有机可乘,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集散地。经营业户贪图私利,蓄意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现象屡禁不止。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时常伪造标识、滥用标识,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四是农村食品市场分布面广,监管网络不健全,导致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现象时有发生,食品安全隐患比较多。

3、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难以开展。目前,虽然《食品安全法》已经颁布并开始实施,但正面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处在从“条条”向“块块”的过渡期间,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改革到位之前,卫生部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继续承担原来各自的食品监管职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能依旧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活动开展难、信息收集难的问题。

4、药品市场监管力量薄弱。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人员少,监管范围大,机构体制难以适应任务的要求,形成“小马拉大车”的局面。特别是乡镇村级没有监管机构,乡镇村虽然建立了协管体系,从社会各界聘请了监督员,但全市没有几个县落实监督员的待遇,待遇也不高,现有的制度对他们缺乏必要的制约力,他们对药品协管工作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加之配套政策不完善,因此实际上并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5、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供应不足。部分药品流通企业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不按照国家gsp认证规定规范经营,“有令不行”,与监管人员玩“猫捉耗子”游戏,使得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药品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不高,流动性大,素质相对较低,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药学知识。部分县市农民用药主渠道仍以乡、村医疗机构为主,而村级医疗机构规模偏小、品种不足,价格较高,给农民用药带来不便。县、乡、村、个体药库、药房条件较差,药品贮存养护达不到保证药品质量的规定要求,难以保证质量。

三、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对策

1、建立综合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重点抓牵头,依靠牵头带队伍”的工作思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监管体系建设。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牵头机构,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部门的协作机制,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整合食品监管资源、检验检测资源,搭建好各食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努力做到信息互通共享,形成综合统一高效的监管体系。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继续完善我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食品监测与监督抽查制度、食品安全科学评估制度、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制度等,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规范化水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2、建立安全信息网络。介于监管部门人员少的现状,结合即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四类药品”电子监管码工程,积极探索将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药品批发企业的所有药品购销情况实行计算机管理,药监部门通过在线监控,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及时开通地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在网页设置法规咨询及指导、国家及各省发布的假劣药品信息、网上办公、安全用药咨询等栏目。让群众登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了解药品供应相关信息及食品药品安全动态,学习安全用药相关知识,获得相关服务。

3、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一是突出把与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酒、保健品等作为重点品种,紧紧抓住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加工生产、食品经营和消费等四个重点环节,在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各类批发市场、超市、集贸市场等重点市场,加大检查力度,强化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二是着重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团伙和首恶分子,取缔一批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始终对制售假劣食品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三是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个层面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工作监察员,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和监督作用。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以震慑违法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4、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设施建设。从目前食品药品安全严峻形势和从事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来看,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加强机构建设,健全监管职能,充实监管力量,通过法律和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执法行政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安全监管形势的需要。同时,政府要增加投入,提高监管机构装备水平,加强食品药品检测基础设施建设,建议整合监测资源,建立起区域性的食品质量公共检验机构,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免费的技术保障。要大力扶持建立医疗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形成及时、方便、快捷、全面辐射的供应网络。

5、抓紧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后,由于缺乏实施细则,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出现一系列对接问题。建议立法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加速制定食品安全法配套实施办法,为执法监管部门提供法律依据,使各项监管职能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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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食品安全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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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民以食为天”,食品是人类赖以为生存的基本物质,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必需品。在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食物,为了生存,我们离不开食品。而正因为食品市场的巨大潜力,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几年来我国的食品加工业获得了空前的发展,食品工业一跃成为我国的一大产业,各种新式食品层出不穷。与此同时,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增加,频频出现的重大食品安全问题,一次次地伤害了民众的生命健康,也一次次地损坏了公众对食品市场的信心。这严重制约了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更对我国的食品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因此,如何保障食品安全问题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取的是随机问卷调查。发出调查问卷25份,实际收回25份,调查人数为100人,回收率100% 。

调查对象:医学院XX级学生

调查内容及调查结果:

1. 请问你平常比较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有哪些方面?(多选)

a.食品中药物残留超标 (76%) b.食品中违规使用添加剂 (93%)

c.非食用原料加工食品 (73%) d.生产与存储过程中的卫生状况(61%) e.转基因食品的安全问题 (20%) f.激素问题(28%)

g.相关检验证明(25%)

2.选购食品时关心:

a.价格(17%) b.品牌、生产家及厂址 (27%) c.生产日期、保质期、有效期(56%)

3.对当前食品安全形势的看法:

a.问题太多,令人失望 (86%) b.形势向好发展( 0%) c.有些问题,但可以解决(14%) d.问题不大,无所谓(0%)

4.你所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有:

a.包装不合格(21%) b.虚假或错误标签标识(36%) c.三无产品 (39%) d.无产品图案(3%) e.其他(1%)

5.是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a.非常关注(60%) b.一般(35%) c.从不关注(5%) d.无所谓(0%)

6.从什么渠道获得辨别问题商品的方法?

a.电视媒体(78%) b.政府公共教育(12.5%) c.杂志、报刊等(9%)

d.亲人朋友等(0.5%)

7.你认为政府该如何减少食品问题的发生?

a.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意识(14%) b.加强对商家产品抽查、监控(35%) c.严格处理食品安全的问题(32%) d.严格限制食品行业的准入资格(19%)

8.你认为出现那么多食品安全问题最大责任在于谁?

a.食监局(47%) b.公司厂家(47%) c.群众(6%)

9.目前,最令你感到不安全的是哪类食品?(多选)

a.奶、豆制品(36%) b.海鲜(42%) c.腌制品(78%) d.速食、膨化食品(69%) e.蔬菜水果(22%) f.饮料(41%)

10.是否会有想吃而却不敢吃的现象?

a.有(77%) b.没有(23%)

11.是否关注相关食品安全的新闻?

a.经常(48%) b.偶尔(44.6%) c.很少(7%) d.从不(0.4%)

调查分析:在上述调查数据中我们可以知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愈来愈关注,绝大数人都会关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问题。现在食品安全的各种各样问题,已到了相当严峻的程度,令大部分市民失望。电视媒体的揭露成为打击问题食品的重要工具。人们对食品进行选择时更多的是食品本身的安全问题,而不会去进行盲目采购。大多数人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主要责任在于食监局的监督不力与商家自身不自觉。

调查总结:

商家 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事件中,不法产商及商人是最大的驱动者。这暴露了这些不法分子的不诚信及只为谋取私利等不道德行为。若要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则须先把这些不法分子的道德拉入正途。每位经营者在从事经营前应签订诚信规则以一种硬手段的方式要求自己不出售有问题产品,更为甚者,经营者需将每位顾客当成自己的家人那样珍惜,而不是只把盈利放在眼中,只顾吸取顾客的金钱,而将他人的生命安全及健康置之度外,倘若他们制造或出售的问题商品回流到他们家人的手中,当事故发生后,他们会有如消费者般经历的万分痛苦。这循环的道理及弊处,相信每位商人都懂,因此,他们都应该将这把警惕量尺放在自己心中以时刻提醒着自己。当食品安全问题不再发生时,这一切就变得两全其美,消费者买得值,吃得安心,商家得到更多信任,更多顾客,更多利润。

政府 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及其其他机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是为了给人民谋取利益,让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而存在的。因此,只有政府把食品安全问题放在高度重视的位置上,且各职人员明确职务,尽职尽责,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努力协调好各有关部门间的关系,最重要的是要加强监管工作,提高食品监管的准确性及增强食品监管的权威性。对于那些不作为或乱作为的人员要严肃处理,同时也要听听百姓们的声音,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多进行一些真正有益的反馈,要积极宣传及传播食品科普知识,使大家了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我们该如何处理解决,也要开展一些食品安全教育活动,使食品安全意识能更深入民心。只有这样做,才有可能更好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当然,作为国家强硬的手段及体现公民权利的法律,那是不可缺的,为的就是能够通过这强硬的手段将那因一己私利而谋取暴利而造成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得以绳之于法,并且打击那些欲违法犯罪的犯罪分子和在执法过程中的腐败官员,才可让那些食品安全问题远离咱们的生活圈。

唯有政府及其人员与法律相辅相成,才能使执行制度真正的履行而不是一种监督执行的过程,才能使政府做得更好、执法更有力、管理更严,食品安全问题才更少。

而人的观念也是影响此类问题的一大因素,因此当人们观念意识更高时,政府及法律更好地运作时,食品安全问题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问题才会越来越少。

消费者 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化,以食为天的我们对问题食品的恐惧也逐步加深,对厂商的信任度也江河日下,甚至发展到对众多的食品都出现不敢吃、不敢买的程度。同时我们也希望食监局能加大对问题食品打击的力度,与厂商能够用良心与信用去制造商品。因为从调查中看出,我们对食监局抱有很高的期望,但却总有失望的情况,对于厂商我们尽是痛斥他们对食品对人民生命安全的不负责。所以广大的消费者都希望食监局与厂商能归还一个既安全又有保障的食品市场给我们。除了对食监局与厂商的期望,我们消费者也应该加强对问题食品的辨别能力,多关注食品方面的新闻,了解多一些食品添加剂的限量及其作用与副作用。进而从自身的知识层面上减少对问题商品的购买,同时也减少了问题商品的销售。除此之外,我们还应该配合食监局的整理,遇到问题商品时尽快举报,以尽早扼杀问题商品的进一步泛滥。

总而言之,我们消费者不但要加强自我对问题食品的防范意识,而且还要配合食监局的治理方案。

以上是食品安全调查报告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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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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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思想品德课是对学生系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必修课程,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主导渠道,是我国学校教育社会主义性质的标志,它对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着重要作用。为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对隆德县小学思品教学现状作以调查、分析。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全县思品学科的教师队伍现状,各校思品课的开课情况,教师的课堂教学实况以及学生的品德状况,更重要的是了解教师对新课程的理解,以便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各校对思品课的开设情况很有必要,以便对今后的思品课的开设提供一定的数据。是每位教师上好每节思品课,使我们的思品课教学更快地与明年的课改接轨,使我们的学生先成人再成才,进而成为德才兼备的有用之材。

二、调查方法及对象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座谈的形式。调查的对象是全县13个中心校及个别村小的校长以及它们所在校的学生(每校抽7-8名学生,合计155人)。为了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调查之前与各校不打任何招呼,即到即谈即记录。

三、调查结果分析

1、思品专业教师匮乏,没有专任教师

自--年开始,隆德县对于师范类毕业的学生没有正式分配过,截止到今年年底,对于小学教师通过招聘考试录用了一部分,但是数量太少,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所需。这就使得各校在安排课程的时候,首先考虑语、数、外,对象思品一类的科目只是在课表上进行安排,未能安排专任教师对学生进行教学。

截止目前,全县各所小学没有一名专职的思品课教师,除几所较大的学校由领导兼任思品课,或有思品课任课教师但同时还兼任其他学科的教学外,其他学校均由班主任兼思品课的教学,这是由各校的生源及教师的编制决定的。班主任既要上好语文、数学,又要上思品、社会,甚至还要上体育、音乐、美术。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那么一个班主任要完成这么多的教学任务,而其主要精力又要放在“主科”——语文、数学上,其他学科的教学效果势必会受到影响。

2、教学积极性偏低,教学思路陈旧

正是没有专任教师的缘故,兼任教师并不热衷于思品课的教学,绝大多数教师和家长看重的是小学生语、数、外的成绩。所以科任教师也是采用“一支粉笔一本书”的陈旧的教学模式,照本宣科,读完了事。这一点从每年报评县优秀课的名单中即可看出。教师们宁肯都挤在语文、数学这个相对狭窄的桥上,也不愿意参加思品科的优秀课评选。有的教师受教材的制约,仍抱着陈旧的教学思路不放,仍然按着旧的、固定的模式去上思品课,束缚了学生的思维,课堂气氛单调、呆板,效果不佳。

3、能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但不注重教学实效

尽管各级领导事务繁忙,尽管班主任“一专多能”,但基本上都能保证完成教学任务,也能保证良好的教学效果。但在同学生的座谈中得知,有时为了给语文、数学腾时间,竟然一节课上几节课的现象普遍存在,也就是说,教学任务虽然完成了任务,但不注重教学效果。临近期末再抽时间搞突击撵课。总而言之,不论教学效果如何,这些个别教师也能按教材要求完成授课任务。

4、学生品德状况良好,但不容乐观。

到各校勿需座谈,我便能感受得到:各校学生都非常文明有礼,尊敬师长,见到客人都能主动问好,并且有良好的环保意识,爱清洁、讲卫生。通过与校长座谈,了解到各校均没有品德劣迹生,学生的行为养成教育能落到实处。但是,一出校门,学生的脏话连篇,路队乱糟糟的,成群结队,基站接到的现象十分严重,对过往车辆的鸣号冲耳不闻。还有一种现象是代课教师布臵的任务还能完成,不带课的教师一叫,就跑了,根本不理,还有有不少同学自理、自立能力差,自己能做的事不能自己做,全部由家长包办代替,还有的同学爱花零钱,没有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四、建议与措施

1、加大监管力度,不欠一节思品课。

鉴于前些年教师不重视思品课教学的现象,隆德县教研室近两年加大了对思品课教学的质量检测力度,这就为鞭策教师上好思品课从制度上形成了强有力地保证。再者为保证学校品德教育的主渠道畅通无阻,各级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使每所学校、每名教师都重视思品课教学,不拖、不拉、不欠一节思品课,使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品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搞好培训工作,更新教师观念。

教师是新课程实施中的关键环节,教师素质直接影响新课程的实施效果。为了防止教师们“穿新鞋,走老路”,为保障新课程的顺利实施,必须搞好培训工作,为新课程培养合格的教师。首先,对教师培养与培训目标进行调整。近年来,每逢出外培训学习,不是语文,便是数学和英语,很少有思品教师出外培训的机会,因此要改变培训理念,改变以往普遍存在的或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或以具体方法、技能传授为主的培训目标,要致力于提高教师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适应新课程要求的教育观念和实际教育行为、能力的综合提高,帮助教师理解、内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课程所提倡的基本理念,实现教师实际教育行为的切实转变。

改进教师培训的方法。在培训过程中,不仅适当采用集中讲授的方式,更要充分运用亲身实践、现场观摩、即时反馈、小组研讨等方式,保障每一位任思品课的教师都能接受适当的、有效的、持续的培训,使其真正转变教育观念:即以学生为主体,改变教师权威的教授地位,以教材为载体,教师成为学生获取知识的引导者、支持者、合作者……

3、“全民”齐抓共管,提高品德修养。

思品课为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良好行为习惯服务。除思品课外,各学科教师都应结合自身学科的特点适时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不能把品德教育的责任全部归咎于品德教师一个人的身上。同时,要提高教师的教学兴趣,使每所学校的所有老师都是品德教育者,结合学校的各项活动,利用班、队会,晨会向学生进行品德教育。正所谓:学校无小事,事事有德育,学校无闲人,人人能育人,真正做到全民齐抓共管,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

4、家、校共同努力,养成良好习惯。

俗话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为孩子未入学前的时间都和家长在一起,家长的行为习惯对孩子将产生直接地、深远地影响,可谓有什么样的家长就有什么样的孩子。因此,学校应经常同学生家长联系、沟通,成立家长学校,建立家校联系卡,以便使学校及时了解孩子在家的表现,同时将孩子在学校的表现反馈给家长。这样,通过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一定会使学生养成勤劳节俭、自立自强,按时完成各种任务等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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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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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问题对策

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是一切工作的保证。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它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更容不得一丝一毫的松懈和侥幸,有句格言说的好“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出自瞬间麻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在发展经济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出来。但在新形势下,安全生产氛围不浓、安全意识不高、安全知识匮乏等仍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就周边的几个单位而言,同样存在着安全生产走过场,不重视的现象。其实认真理顺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健全安全生产机制,开阔广大干部职工的眼界,提高安全工作理论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综合素质,对促进单位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是有目共睹的。笔者现就新形势下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谈几点浅见。

一、现状与问题

(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利”。即利益。由于传统观念影响,安全投入存在着可投可不投的思想。普遍存在着减少安全资金、设施投入,甚至不投入的现象,被眼前经济利益蒙蔽了眼睛,不顾长远利益,只图眼前一派形式大好,于不知不觉中为麻痹思想和安全隐患的滋生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松”。即松松垮垮。安全生产工作会开了,精神明白了。可就是落实不下去,成绩出不来。某些领导热衷于应付上级布置的阶段性任务和检查,淡化和忽视安全生产工作的经常性,电视上、报纸上的安全事故看多了,触目惊心了,安全管理工作就紧一阵子,过一些时日,安全形式好转了,心理防线放松了,安全生产工作就又回到了原地踏步的状态,日子也就在这松松紧紧中捱过去了,只等任期一到,拍屁股走人。

(三)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轻”。即轻视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据我了解有的管理干部、职工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空的,平常也就是检查检查、宣传宣传、开几个会、发几个文件的事,做的再好不能当饭吃,不能当钱花,不能当房住、不能当衣穿,不如干一个工程、中几个标段来的实惠。因此他们轻视安全生产工作,放任自流,得过且过,把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全家的幸福当成了儿戏。

(四)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缺”。既是缺少对当前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指导工作的研究,不善于抓苗头、抓倾向、抓重点,缺少能适应当前安全工作形势的有效措施。

(五)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流”。所谓“流”就是流于数字、流于表面、流于现象。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强调布置,侧重抽查,使检查只发现闪光点,好做法,下级单位接到上级部门的通知,便照着通知中所列的检查内容,进行重点布置,对检查重点进行突击整改。有一些负责人,研究上级领导检查中可能走过的路线,并在沿线精心布置。各项工作准备停当,检查组如约而至,检查结果必然是“工作扎实,成绩突出”,接下来就是通报表扬等等。可检查过后,隐患依旧是隐患,死角依旧是死角,总结报告中,检查多少次、整改多少项、参加多少人、写了多少篇体会、进行了多少次考试、平均多少分等等,表面上看挺实在、挺具体、挺感人,但这种按图索骥的检查,实际效果如何就不得而知了。

(六)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懒”。即懒惰。对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打不起精神,缺乏毅力,总认为安全生产工作是得罪人的事,掏力不讨好。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缺乏充分的估计,兴头上来了就抓一阵子,一遇到困难就放弃了,有的看上去会议开了、文件发了、方案实施了、整改改了、总结写了,可问题还是一大串,隐患也是一大堆,楞是没有成绩出来,哎!你说邪门不。

(七)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空”。即安全生产工作内容空虚。多数单位就理论而学习,不结合本部门、本单位、个人的实际而实施,往往是扯闲话的多、调侃的多,即使组织一些检查考试、答题之类,也是走形式、走过场,摆摆场面,应付一下而已。

(八)是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老”。就是工作开展的形式还是老方式、老面孔。一人讲话众人听,议论如同放蜜蜂。精神一说,方案一发,你扯东他扯西,天南海北,海阔天空,讲的无不生动,表态大气凛然,可落实下去了吗?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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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食品安全的调查总结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汇报报告,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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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总结报告

正所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是我们人类进行其他生命活动的首要条件。食品安全向来都是人民生活之根本,国家稳定之基础,社会发展之前提。但,在提倡绿色食品、健康食品的今天,还是有一些食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对食品安全相关的分析与思考,告诉了我们必须重新审视这一已上升到国家公共安全高度的问题,要全方位加大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与监管。

一连串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曝光,大大增加了我们队这一国之根本的关注和担忧。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作用下的结果。作为食品安全安全的直接承受者,而现在我们又是食品安全的宣传者,我们有必要就食品安全做更为深入的了解从而改善食品安全的现状,促进人类社会的长远发展。

我过的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分为这几类:1,化学污染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的威胁,尤其是江河、湖泊、金海等污染时导致食品不安全的重要因素。这些被污染水体中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度严重。会在农、畜、水产品中富集,今儿对人体健康构成严重危害。其次,种植与养殖造成的源头污染。农药、生长调节剂等农用化学品的大量使用,从源头上给食品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过量的使用化肥会造成蔬菜中亚硝酸盐积累增加,对人体造成危害。农药残留超标、兽药、生长激素和生长促进剂使用不当,以及养殖环境的污染,都会造成大量含有危害物质的粮食、蔬菜、水果、肉制品、乳制品等不合格产品充斥市场。2,微生物及其毒素污染污染造成的食源性疾病问题。由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大量存在。例如,沙门菌病、肠出血型大肠杆菌等。3、食品加工生产过程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食品生产者出于牟利目的导致的生产加工企业未能严格按照工艺要求、食品安全标准操作等现象造成了极大的食品安全问题。4、违法生产、经营带来的食品安全问题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问题依然严重,食品弄虚作假等违产经营企业的法律意识淡漠,重生产轻卫生、法现象给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

对于以上问题,建议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食品安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从源头上防止农产品污染;明确食品生产者的科学种植,建立统一规范的农场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宣传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还要让消费者培养自我保护意识,行程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生活高度社会化的今天,人们要想吃的安全,吃的放心,吃出健康,处理有关国家和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食品卫生法规、条例的规范和制约外,我们还必须认识和了解我们日常饮食的食品安全,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的健康美好。

xx学院

XX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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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调查报告[页4]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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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调查报告

4、落实消防管理奖惩规定是关键。

制度的成效体现在落实,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制定了消防安全考评细则后,落实消防管理规定就成为关键,否则制度就将成为空文。只有单位自身通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并严格落实已定的奖惩规定,才能有效地督促各岗位人尽其责,形成单位人人遵守消防管理的大好局面。奖优罚劣是千古不变的硬道理,在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同样如此。同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奖惩规定也是考评细则的生命力所在,是消防安全工作好坏体现的关键环节。单位在落实消防管理奖惩方面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实施月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时一并予以严格实施,兑现奖优罚劣措施,切实有效地激发员工主动参与消防管理、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的积极性。

(二)消防部门改进和加强社会单位管理的几点要求。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通过与被检查单位约定检查的内容、时间、检查的方法、参加检查人员等,确保被检查单位的人员、时间、措施落实;同时又可以达到被检查单位未检先改、不检自纠的效果,缩短监督人员在联络、沟通、寻访有关人员及设施测试中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但这种做法也存在事先通知单位后,单位内部已做好应对检查的措施,伪装隐瞒存在火灾隐患,一些日常管理资料失真等,使监督人员发现问题的真实性受到一定限制,这就要求监督检查人员在工作中具体把握提前通知的时间,通过适当控制时间差来防范问题失真现象。二是要加强检查的针对性。监督检查人员在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前,熟悉被检查单位的有关基本情况、生产工艺、储存物品的物理、化学性能及火灾危险性,相关场所的防火、灭火的基本要求,确保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做到检查工作开展前要在头脑中有初步、大约的轮廓;开展检查时,要能抓住重点,切中要点,有效防止外行检查内行的现象;开展检查后要善于及时总结归纳经验。防火监督人员开展针对性检查要注意克服临时抱佛脚的实用主义思想,对业务的学习要有系统性和全面性,消除以偏概全,防止断章取义。

三是提出整改措施要合理。消防部门及检查人员在开展防火监督检查前的准备性工作时,要根据以往所掌握的情况,预见被检查单位可能存在的问题,再根据问题预先提出解决办法或思路。对于一些可能存在的重大隐患,还要制定初步应对方案、防范措施。这样在实施消防监督抽查的过程中,对实际存在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进行耐心分析,并有针对性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改意见,一方面寓宣传于检查之中,有利于增强被检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另一方面能够使被检查单位能心悦诚服,接受整改意见,积极进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是要严格消防监督执法力度。采取抽查制度,注意避免单位存在侥幸心理,严格依法实施处理措施。在对重点单位监督中,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如果发现有存在侥幸心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和久拖不改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收集证据,依法予以处理;对于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存在经常性“回潮”的,一经发现,要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予以重罚。在处罚的过程中要善于利用政府部门的影响,协调好关系,增大处罚的可操作性;与此同时还要善于扩大宣传力度,以媒体曝光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宣传或公示,体现消防执法权威,起到以点带面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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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学校活动小组食品安全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1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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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活动小组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本篇食品安全调查报告,由学校发起,活动小组完成,调查对象是路边的小摊、菜市场、酒店厨房、糕饼店、夜市排挡等地,详见下文: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一,问题的提出:

民以食为天 。食品安全一直是大家关注的问题,近段时间,新闻媒体先后曝光了一系列的假劣食品害人事件:劣奶粉 喂肥 大头婴、粉丝掺假添加有毒化学肥料、高州某工厂生产的 毒罐头 流向市场以及影响极其恶劣的广州假酒中毒致多人死亡事件。面对这些被曝光的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这些食品是如何生产出来的呢?又是如何走进市场的呢?在我们的生活中,食品安全又存在着哪些隐患呢?

二,调查的途径:

学校里开展了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 的活动,我们自发组织了活动小组,对本城镇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调查。先后走访了路边的小摊、菜市场、酒店厨房、糕饼店、夜市排挡等地,取得了一些初步的认识。

三,调查的过程:

1,小摊上的食品小摊聚集的地方是中小学校园附近的街道,无疑,小摊零食最主要的顾客是学生。走近这条街道,首先闻到一股刺鼻的香味,这是胡椒粉的味道,这里的食品以烧烤为主。小摊就摆设在道路的两旁,来往的车辆扬起一阵阵灰尘,正是放学的时候,戴着红领巾背着书包的学生一堆一堆地挤在小摊旁,争着买零食吃。据我们的了解,烧烤食品属于垃圾食品,含有许多有害物质,有科学家研究表明:吃一个烤鸡腿等同于吸60支烟的毒性。

2,菜市场的情况。我们是在中午的时间来到菜市场的,人群已经退去,菜市场上一片狼藉。被废弃的鱼肉蔬菜任意地堆积在路边,苍蝇嗡嗡地鸣叫着。卖带鱼的摊子剩下的带鱼已经不多了,每一块都是那么光鲜。据我们通过有关渠道了解到,这些带鱼都是放在摊主家里处理过的,用来洗带鱼的竟然是河水,河水里有那么多的工业废水,鱼虾类动物是无法生存的,怎么能用这样的水来洗带鱼呢?带鱼的身上该含有多少有害物质啊!

3,酒店的厨房酒店的厨房永远是热烘烘的,里面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厨房里的厨具乌黑乌黑的,这边正在忙碌地蒸煮,那边摆盘的人已经开始给盘子里的菜肴摆出各种花样。我们看到擦盘子的抹布随便在水里冲洗几下就拿出来用了,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厨房里苍蝇消灭地并不干净,摆盘子的空隙,苍蝇经常冲过来骚扰,而工作人员并不在意苍蝇 先尝为快 。听人说,台风过后,酒店工作人员中出现了几个霍乱病的患者,大概就是因为卫生做得不够。

4,糕饼店的食品糕饼店里香气袭人,烘烤的东西总是那么香喷喷的。我们跟踪调查了几天,才了解到糕饼店里出售的糕饼并不完全是新鲜的。有些糕饼放置的时间长了,店主就要把糕饼打散后做原料重新回炉。糕饼重新烘烤过后依旧是香喷喷的,你的嘴巴绝对吃不出来。只有这样的糕饼到了你的肚子里的时候,肚子才会发出 抗议 。如果这中款式的糕饼卖得不好,同样是要把糕饼做为原料回炉的。到了最后,连店家自己都不知道那些糕饼是新鲜的,即使是现做现卖的那一类,你能知道原料一定是新鲜的吗?

5,夜市排挡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街道两边就多了一些小摊。这类摊子是做夜晚生意的,项目很丰富,各类小吃都有。夜晚的街道上,每个拐弯角几乎都有丢弃的垃圾,风一吹,垃圾随风而走,漫天飞舞。小摊是露天摆设的,灰尘什么的,是毫无阻碍地侵入。炒菜的厨师围裙黑乎乎的,不知道有几天没洗了,他丝毫不在意,手湿了再上面擦两下继续工作。夜晚没有苍蝇出现,可哪些需要在白天就处理好的原料,谁知道有多少苍蝇光顾过呢?四,我们的思考:从以上调查的结果来看,我们的城镇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措施力度远远不够,还有许多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存在着。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健康美好生活,我们做出以下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使民众充分了解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2,认真对待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在消灭害虫的时候,更要加大食品卫生的监督工作。

3,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摆小摊的行为。

4,加强食品安全监督,从根源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食品安全调查报告一文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本文调查对象是路边的小摊、菜市场、酒店厨房、糕饼店、夜市排挡等地,可以参考这个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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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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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

基本情况调查报告、典型经济调查报告、新生事物调查报告、揭露问题调查报告。下面是挑选较好的关于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范本,供大家参考。

一、 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1)食品安全监管状况。

经过一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我们分析研究辖区内食品安全形势,针对发现的问题整体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整合了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执法资源和力量。每逢“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我们精心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规范整顿市场秩序,确保广大群众饮食安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

(2)食品安全状况

根据对市场调查了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存在着一定隐患。蔬菜等农产品中残留有毒有害物质;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条件达不到国家要求,质量管理意识不强,产品不精不细,特别是熟食加工、豆制品加工烧饼馒头等面食品加工都为小作坊式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粗制滥造,卫生环境差;一些企业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差,经销过期变质食品和三无食品;餐饮业中大型企业和学校食堂基本能够达到卫生标准,但一些小吃部、小饭店多数卫生环境差,餐具没有按要求消毒,80%配置的消毒柜未使用。

二、我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餐饮食堂内卫生状况较差、生熟不分,没有必要的消毒设施;街头饮食摊点和夜市大排档的卫生状况堪忧。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发展,许多有特色的街头小吃摊点和夜市大排档日益增多,在我市约有上百户。绝大多数的碗筷等用具消毒不够,食用油的购进渠道不正,加之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容易形成监督的盲点,是一个病从口入的隐患。

(2)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明确划分了各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较好的解决了交叉监管,多头监管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职责不清的问题。

(3)农民在种植上为了防治病虫害、除草、促使农作物增产增收、农药、化肥的使用率较高,许多蔬菜上残留农药,而小餐饮饭店只是进行简单的清洗,许多农药仍残留于蔬菜上,为消费者饮食带来#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很大的危害。

(4)小食品生产加工作坊无证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对所生产的产品不能检测,卫生条件比较差,对所生产的产品的安全就埋下了安全隐患。

(5)从业人员素质低,技术力量薄弱,效率低下,不具备市场竞争能力,产品质量保证能力严重不足,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

三、食品安全监管对策

针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现状,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1)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形成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统一协调,整合监管资源,明确监管职责,加大食品综合监管力度。整合现有执法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使各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交叉执法问题。加强对各部门工作的督察督办力度。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构建广泛的社会监督体系。

(3)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营造浓烈社会氛围。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知识,使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掌握鉴别假劣食品知识,了解食品监管的有关政策,把健康的消费观念植根于群众心中,倡导消费者的绿色有机消费行为,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关爱生命和健康”的浓烈社会氛围。

(4)加强对食品安全源头监督管理,把监管关卡前移 。一是严格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登记审批,购进、销售实行登记备查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加强源头污染治理。二是提高餐饮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市场准入标准,实施资格强制认证制度。对新办经营企业发证时必须达标,使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把小作坊式食品企业逐步淘汰出局。

(5)进一步加大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力度,落实打假责任制。一是加大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的力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树立执法权威,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二是要加大处罚力度,不但要从经济上对制假者处以重罚,增加其制假售假成本,而且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察督办工作,定期对其工作进行考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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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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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XX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关注,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和死者家属抚慰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台州市和温岭市接到事故报警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调集人员和装备,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副省长毛光烈连夜赶至现场指导救治善后及事故调查等工作,并赴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有关领导也先后抵浙对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进行指导督办。1月15日下午,李强省长和全省11个市的市长集中参加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结束后,李强省长专门对“1?14”事故伤员医治、善后处理、事故原因调查以及立即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省政府领导同意,1月14日,省政府成立了由省安监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总工会、省消防总队、省人民检察院和台州市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参与,依法对事故原因开展调查、取证、分析、认定等工作。

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事故现场勘查、走访调查取证、考察对比同类企业生产现状、组织专家分析论证、查阅相关部门工作台帐资料等工作,经过认真分析和讨论,查明了“1?14”火灾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分清了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责任,提出了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以及下一步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建议。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概况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鞋厂”)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系个体私营企业,法人代表林剑锋,股东为林剑锋和林真剑兄弟两人,各持股份50%。大东鞋厂于XX年6月10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工商注册号:331081100158634,注册资本108万元,经营范围为鞋制造、销售,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XX年6月14日,通过温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审核,核准通知文书号:(温工商)登记内变字[]第2737号。

大东鞋厂雇有员工83名(均未签订劳动合同),主要生产布鞋、休闲鞋和保暖鞋等,XX年产值499万元。

(二)厂房租赁情况

XX年7月,大东鞋厂租用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老村部办公楼作为生产厂房,并经村委会同意使用村部办公楼周边用地1.98亩搭建铁棚(约400平方米)用于生产。

(三)厂房建筑布局情况

厂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坐东朝西,地上共有三层。其中,一层是成品鞋生产车间;二层为半成品加工车间和鞋料仓库。三层南半部为鞋帮加工车间,北半部为卫生间、厨房和休息室。主体厂房建筑中部设有一部连通各层的敞开式楼梯,主体建筑北侧外墙设有一部从二层通往一层的钢质疏散楼梯,二层通往该楼梯的疏散门为卷帘门。主厂房只在首层和二层室内楼梯处各设置1个室内消火栓,但室内消火栓未接入市政消防管网,也未设屋顶水箱,故消火栓处于无水状态。

租赁之初,大东鞋厂未经审批擅自在主体建筑东、南、北三面加建了由单层铁皮棚和砖墙围成的不规则形状违章建筑用作生产,并使用至今。铁皮棚高2米,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

(四)企业安全监管情况

经查,温岭市城北街道于XX年4月与大东鞋厂签订了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驻村干部每月对该企业的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检查是XX年12月31日,当时检查未发现大东鞋厂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据调查,大东鞋厂建立以来,当地消防、派出所、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均未对该企业进行过消防和安全生产检查,城市管理部门也未对其搭建的违章铁棚采取过任何处罚和责令拆除的措施。

二、事故发生经过

1月14日,大东鞋厂正常生产。当日下午,在企业车间内上班的员工共有75人(其中,一楼35人、二楼8人、三楼32人),由于学校放假,有6名小孩被员工带至车间。其时厂房内总计有81人。事故发生前,员工王谋文和吴昌玉正在厂房一层东侧铁棚内进行包装作业,吴昌玉负责打小包(即将成品鞋放入鞋盒),王谋文负责打大包(即将鞋盒装入大箱)。当时,在铁棚东北角离空压机约2米远处,共放有打包好的鞋子约600箱。在空压机南侧转角的平台处及废弃流水线西侧,共堆放有打包好待运至仓库的鞋箱300余箱,鞋箱堆高距铁棚顶约1米。14时40分许,面对堆放鞋箱方向作业的吴昌玉突然闻到一股焦味,随即发现靠近东北角流水线处堆放的一排鞋箱着火,便告知王谋文,并随即呼喊附近员工拿灭火器进行灭火。发现火情后,一层成品车间管理负责人余金标闻讯立即拉下配电箱总电闸,正在一层办公室的业主林真剑听到有人喊起火后跑出办公室,随即指挥员工用灭火器进行扑救和抢搬物品。因当日东北风强劲,通过东面砖墙上排风机孔洞进入铁棚,风助火势,浓烟与火焰窜入一楼主厂房迅速蔓延。正在扑救的员工见火势无法控制,便相继逃离,并在厂房外呼喊楼上员工逃生。14时52分,逃离厂房的大东鞋厂员工陈云刚拨通119电话报警。随后,二层和三层部分员工通过二层外侧疏散楼梯或直接跳到一层铁棚顶进行逃生自救,也有部分员工躲在三层房间内等待救援,一些从三层逃至二层的员工因浓烟太大被困二楼不幸遇难。

三、事故原因、责任认定及事故性质

(一)直接原因

位于鞋厂东侧钢棚北半间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鞋盒等可燃物引发火灾。

(二)间接原因

1.大东鞋厂主体厂房未经消防审批,厂房内消火栓形同虚设,各层楼梯未经封闭,疏散楼梯门未采用平开门,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厂房内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没有专业电工维修保养,线路陈旧、敷设不规范,部分线路未采取穿管等防火保护措施,直接经过存放大量纸箱、成品鞋及可燃杂物等可燃易燃物品的包装车间,导致电气线路起火后迅速蔓延。同时,违规擅自搭建的铁棚更增加了火灾负荷,影响了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2.大东鞋厂内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无人具体负责,并因计件工资及员工流动性大等原因,企业内部组织管理松散,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均得不到有效执行和落实。

3.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委会以包代管、放纵违章,未尽安全管理基本职责。杨家渭村委会未履行房屋出租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基层消防安全检查责任,放纵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对大东鞋厂长期存在的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没有及时劝阻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温岭市城北街道以及辖区派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落实,日常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不到位。大东鞋厂开办十年来街道有关部门和派出所没有对其进行安全专项检查,仅以驻村干部例行检查代替安全检查,基层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存在死角盲区,致使大东鞋厂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有效整治。

5.温岭市相关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大东鞋厂违章搭建行为及企业内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长期没有得到重视和整治,反映出当地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排查没有真正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仍不彻底,消防、城管、安监等部门在执法、监管和指导城北街道工作上存在疏漏。

6.温岭市委、市政府对消防安全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在全省上下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暴露出当地党委、政府对有关部门和基层街道政府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检查力度不大、落实不够,基层安全监管仍浮在表面、存在漏洞,隐患排查整治仍不彻底。

(三)事故性质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1?14”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意见

(一)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

1.林剑锋,大东鞋厂法人代表、执行董事、经理,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2.林真剑,大东鞋厂股东、监事。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目前上述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正在立案侦查阶段。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给予党纪或政纪处理的人员

1.决定给予温岭市市长李斌行政记过处分。

2.决定给予温岭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永兵行政记过处分。

3.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陈刚行政警告处分。

4.决定给予温岭市副市长张文洋行政记过处分。

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党工委书记余海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主任连永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7.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常务副主任、消防安全工作站站长、安全生产工作站站长俞抒明行政撤职处分。

8.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徐道德行政记大过处分。

9.决定给予温岭市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余昌锋记大过处分。

10.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新军行政记过处分。

11.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区二中队中队长(原温岭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城北中队副中队长)陈云军行政记大过处分。

12.决定给予温岭市安监局局长金良明行政记过处分。

13.决定给予温岭市滨海交警中队指导员(原温岭市城北派出所副所长)徐华军行政记过处分。

14.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党支部书记林云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15.决定给予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原村委会主任林德正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对相关单位的行政处罚建议

1.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大东鞋厂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由台州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大东鞋厂依法予以取缔。

3.台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抄报省监察厅、省安监局。

五、事故整改措施建议

为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建议温岭市党委、政府抓紧做好以下工作:

(一)搞好安全生产“大教育”,增强全社会防范事故意识。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法规和知识的宣传,运用事故案例血的教训搞好安全警示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生产人员以及社会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引导企业自觉加强安全管理,整改安全隐患,筑牢预防事故的思想防线。同时,要畅通群众对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及事故的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将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有效地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当地政府要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持续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格整改标准,严肃整治责任,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彻底排查整治到位。重点针对本地区小作坊、小企业、出租房、违章建筑等场所设备设施陈旧落后、火灾隐患多、违规违章现象严重等突出问题,借助当前正在开展的“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四边三化”(在公路边、铁路边、河边、山边等区域开展洁化、绿化、美化行动)等工作,搞好整治规划,建立安全隐患台帐,重点治理企业违章违法搭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不落实、火灾隐患严重、员工安全培训和逃生演练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坚决清除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和滋生事故隐患的土壤。

(三)抓好安全责任“大落实”,确保安全监管措施到位。

当地党委政府要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坚决不要带血的gdp。要按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真正将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到政府、部门、镇街、村居、企业和房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责任网络,并通过将责任落实情况与诚信体系挂钩,加大企业违法成本等措施,督促辖区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事故防范到位。要探索实施行政村安全生产两委负责制,建立出租房承租方安全监管和事故连带赔偿承诺制度。

(四)努力构筑安全“大监管”网络,实施安全隐患综合治理。

当地消防、城管、工商、安监等部门要发挥好政府部门安全监管的主导作用,加强源头管控。凡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核发相关证照;对于未经过审批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一经查实,坚决予以关闭、查封。同时,要根据辖区内“低、小、散”企业量大面广的特点,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安全(消防)网格管理组织,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通过发挥信息化平台作用,依靠基层网格管理力量搞好动态巡查,真正实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早发现、早处置。

(五)落实安全事故“大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当地政府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全面推进老旧住宅、老旧厂区和城中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借助腾笼换鸟、机器换人等举措施,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高风险产业、工艺和装备,倒逼落后产业转型升级。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在建设规划、证照核准、消防验收、供电安全、出租房和外来人口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常态化管理措施,建立各部门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着力破解小企业、小单位、小作坊内部管理松散、非法违规现象普遍等安全生产难点问题,从源头上防控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当地安监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对因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不落实、事故防控措施不到位,发生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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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古镇消防安全及保护对策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2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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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镇消防安全保护对策调查报告

古镇,孙权故里,以它渊源的历史文化背景,已经成为知名度较高的历史文化古镇,然而在古镇发展的同时,也因其自身特点暴露出许多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古镇的消防现状来探讨一些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

一、古镇概况

古镇,有着江南罕见并保存完好的明清古建筑群,这座古镇目前现有保存完好的厅堂43个,主要有思源堂、义门、百步厅、孙氏宗祠、明哲堂等都是极为珍贵的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见证者,它具有不可拷贝性。2019年开始,省政府对古镇保护和旅游开发,目前,古镇已被评为国家aaaa级景区,并正逐渐成长为一个世界的旅游品牌。

二、古镇消防现状

1、古镇内易燃建筑多:古建筑多为木质结构,历经上百甚至数百年的日晒风吹雨淋,造成建筑木质腐蚀、干燥、疏松,水分含量约在 12-18% 之间,远远低于一般木材自然干燥的含水量,成了全干材。同时其古建筑材料又多用油脂含量高的柏木、松木、樟木等优质木材建造,且其表层涂有大量的油漆涂料,极易燃烧。

2、宗祠活动用火多:家族子孙进行烧香祭祖等传统宗祠活动者甚众,而祠堂、家庭堂屋是民间宗祠活动的重要场所。常见的用火形式主要有烧香化纸、燃点蜡烛、供龛上的植物油灯,祠堂中的酥油供灯、灯节等大型用火活动。此外,还有定时的庙会,临时性的超度道场等用火活动。无形之中埋下了众多火灾隐患。

3、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古镇内电气线路主线初步改造,但设置不规范,同时,各住户电表采用塑料盒装配在街道街面上,低压电线、电力线沿门楣零乱设置。绝大多数户内电线使用时间过长,且户内临时接用线路较多。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善,用户不断增加用电设备,部分用户的电气线路处于超负荷使用状态。

4、生活用火管理难度大:古镇内居民生活用火多采用煤作为燃料;部分居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少数居民还采用柴草作燃料,有的用户甚至将炉灶直接设置在木地板上。

三、针对古镇火灾的多种成因,有针对性地做好古镇消防安全工作

1、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对防火工作的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检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和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值班及防火巡查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建立防火档案。针对古建筑防火灭火的特点,应加强对村、居民的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习,依托公安派出所和村民联防组织,增强对火灾的自防自救能力。

2、改善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环境

(1)开辟消防通道

克服古建筑防火的先天不足,首先要开辟消防通道,使中小型消防车能靠近重要的古建筑,除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外,都应开辟消防通道。开辟消防通道要处理好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的关系,对于古建筑群在不破坏原布局的情况下,应考虑设置环形消防通道。

(2)搞好消防水源建设

应充分利用市政供水管网,在宗祠外、庭院内修建室外消火栓,确保每个厅堂的室外都有消防栓。市政管网不能提供消防用水时,应修建消防水池,储水量应满足扑灭一次火灾持续时间的用水量。消防水池周围,应留有消防通道,且留有供消防车回旋停靠的场地,并设置供消防车使用的取水口。

(3) 采用先进的消防技术

应根据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古建筑的实际情况,在古建筑中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合理选择探测器的种类和安装方式。重要的砖木结构和木结构古建筑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在古建筑存放文物的地方应安装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对砖木结构和木结构的古建筑,也可以采取在整修时对木结构涂刷防火涂料等防火措施,以增加建筑物件的耐火极限。

3、加强火源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1) 严格生活和维修用火管理

一是古建筑严禁使用液化气和安装煤气管道。二是供游人参观的举行宗祠等活动的地方禁止吸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标志。三是如因维修需要,临时使用焊接、切割设备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指定专人负责,落实防范措施。

(2) 确保用电安全

一是凡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除砖、石结构外,一般不宜安装电灯和其它电器设备。二是古建筑的电器线路一律采用铜蕊绝缘导线,并用金属穿管敷设。不得将电线直接敷设在梁、柱、枋等可燃构件上,严禁私接电线。三是配线方式一般应将一座殿作为一个单独的分支回路,独立设置控制开关,以便人员离开时切断电源,应安装熔断器,作为过载保护。四是在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内,不宜采用大功率的照明灯泡,禁止使用表面温度很高的碘钨之类的电光电源的电炉等加热器,灯具和灯泡不得靠近可燃物。五是没有安装电气设备的古建筑,如临时需要使用电气照明或其他设备,也必须办理临时用电审核手续,经批准后由电工安装。到批准期限结束,应即行拆除。六是要对电气线路、电器定期进行检测,及时排除电气故障和隐患,确保电气线路、电器处于安全使用状态。

(3)装防雷设施

采用防雷保护措施时,应合理选择避雷针安装方式,必须准确计算它的保护范围,屋顶和屋檐四角应在保护范围之内。接地体应就近埋设,不宜距离保护建筑太远,以减少防雷装置的反击电压,从而避免造成放电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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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设备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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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我市20xx年社会公众安全感调查由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组织、XX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具体负责调查实施,20xx年9月至10月在全市六县(市、区)全面开展。通过对全市城乡广大人民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和公众安全的调查了解及真实评价,客观地反映了我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现状和变化,进一步揭示在经历大地震之后我市社会公众安全亟待解决的问题、隐患以及全市社会综合治理面临的困难和突出问题,提出建议、措施。

一、调查内容和样本分布

此次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城乡调查居民对全市社会公众安全的总体评价;客观反映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和当前社会治安状况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真实了解群众对创建“平安德阳”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的知晓度以及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等方面;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对增加社会公众安全感的建议措施。

全市共抽取调查样本1240户,比20xx年增加调查样本数量240户,调查样本扩大24%。调查样本的结构和分布客观地反映了我市城乡居民总体构成和分布的基本特点。从调查对象的性别看:男性占49.7%、女性占50.3%;从受教育程度看:小学及以下的占11.4%,初中的占35.1%,高中的占28.9%,大专及以上的占24.6%;从被调查人的职业或身份看:干部、职员占12.8%,企业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占10.2%,个体、私营业主占8.7%,工人、司售人员、服务业人员占12.6%,务工农民占3%,离退休人员占6.6%,无业或失业人员占15.7%,在校学生占1.4%,务农农民占22.3%,其他占6.7%;从样本分布的区域分布看:城市690户,农村550户。其中:XX县280户,XX县100户,XX市、XX市、XX市、XX区各200户(XX区包括旌湖开发区80户),二重、东电、东汽三大厂各20户;从调查对象居住状况看:居住在活动板房或帐篷占21.5%,居住在自有房或出租房占78.5%。

本次调查严格按照抽样调查的原理,以城乡住户为单位、确定年龄在18至60岁之间的城乡居民为调查对象,采取随机抽样、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为真实反映在大地震后城乡居民对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和公众安全感受和评价,市政法委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严格按调查方案进行了入户调查、实地复查和问卷电话抽查等各阶段、各环节的工作,保证了本次调查结果客观、可靠。

二、群众对当前公众安全感和社会治安状况评价

今年我市遭遇了“5.12”大地震灾害,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时组织全国各方力量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家园,一方面抽调大量部队、警察以及其他救援力量进行施救和重建,国家对灾区人民在经济上、精神上和生活信心各方面落实政策、措施进行帮助,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亲临我市重灾县(市)指挥、慰问,对于灾区广大民众凝聚人心、恢复信心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在灾难面前表现了万众一心、抗震救灾的勇气和精神,自发组织了“共产党员服务队”、“群众救援队”、“民间慰问队”、“治安巡逻队”等各种救援和治安组织;我市各级政府在震后及时落实兑现灾区各项补助政策和重建措施,积极向重灾乡镇(街道)、村(居委)、各救助点派驻大量干部,帮助解决灾区群众困难、统一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各级政府继续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充实加强基层治安的力量,加强对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巡逻、严打、专项治理等方面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公众安全感稳步提升

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很好”、“好”和“一般”的占全部被调查者的比重为94.36%,比去年上升了3.05个百分点,安全感评价满意率继续保持在九成以上。其中:评价“很好”的占27.26%;评价“较好”的占46.05%,评价“一般”的占21.05%。全市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具有以下特点:

1.从城乡看:乡村居民的安全感高于城镇。在城镇的居民中安全感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占93.62%,比上年提高3.22个百分点;在乡村的居民中感觉“很好”“较好”和“一般”的占95.09%,比上年提高2.89个百分点。城镇和乡村被调查者安全感评价“较差”和“很差”的分别占6.38%和4.91%,城镇居民安全感评价“较差”和“很差”的比重高出乡村1.47个百分点。尽管我市城镇和农村居民公众安全感评价总体水平逐年提升,但由于近年城市经济迅速发展,外来人口急剧上升,城市管理难度加大,城市发展过程中引发和沉淀一些矛盾和问题,从而影响了城镇居民对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低于乡村。

2.从性别看:男性安全感高于女性。性别不同对安全感评价也不同,一般情况下,往往女性的安全意识更强、更关注。在本次的被调查者中,男性安全感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重为95.94%,女性安全感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重为92.47%,男性比女性的安全感高3.47个百分点。

3.从年龄看:老年组的安全感低于其他年龄组。在各年龄组对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中,50—65岁年龄组安全感评价为ZUI低,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重仅为88.24%,比全市居民安全感低6.12个百分点;其余18-29岁、30-39岁、40-49岁各年龄组安全感评价分别为97.24%、98.55%、94.39%,50岁以下年龄组对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都在94%以上,表明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总体良好。50-65岁年龄组安全感偏低,要求社会更加重视中老年群体公众安全,减轻其心理压力。

4.从教育程度看:受教育程度越高安全感越低。小学及以下安全感比重,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重达99.29%;受大专及以上教育的群体安全感觉ZUI低,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重仅92.46%;受高中教育的群体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重为93.02%;受初中教育的群体评价“很好”、“较好”和“一般”的比重为94.72%。受教育程度越高,对社会治安环境的关注和对公众安全的要求也越高。

5.从被调查者的职业看:务农农民安全感。调查结果显示:安全感评价超过94%以上的职业为学生、务农农民、工人、务工农民、无业人员,其中务农农民安全感为97.11%;安全感评价92%至94%之间的职业有职员、机关人员、离退休人员、私营业主;安全感评价91%至92%之间的职业为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安全感评价91%以下的职业为服务人员和司售人员。安全感评价职业分布总体上反映了低收入职业的安全感高于中、高等收入职业。同时司售人员的安全感评价较低反映了司售人员对交通肇事行为增长而对公共交通安全的担心。

6.从县(市、区)看:重灾县(市、区)社会治安稳定,安全感评价高于全市平均水平。调查结果显示:20xx年度分县(市、区)的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比上年均大幅度提高(见附表一),按安全感评价高低排序依次为:XX市、XX市、XX县、XX县、XX市、XX区,社会公众对社会治安状况和安全感评价“很好”、“好”和“一般”的占全部被调查者的比重为:XX市96%、XX市95.5%、XX县95%、XX县93.57%、XX市93.5%、XX区93.46%;XX市、XX市、XX县分别比全市平均数高出1.64、1.14、0.64个百分点。重灾市、县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较高,除了当地加强了对基层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巡逻、严打等各项常态综合治理工作外,国家抽调了大量部队、警力、救援人员以及各级政府下派大量驻村干部对维护灾区社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关于市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关于市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

(二)20xx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现状明显好转

大灾之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震灾害给维护社会稳定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造成的影响和难度,及时制定了《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区治安管理办法》,各级政法机关在加强综合治理常态工作的同时,重点开展了“地震灾害安置区平安创建”专项活动、“惩治入室盗窃专项措施”活动、专项打击传销活动以及民爆物品专项整治活动;在奥运会期间还进一步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清理、登记,对进京人员和去往火炬接力举办地城市进行登记管理;开创新一轮“平安德阳”创建专项活动,进一步稳定了灾区治安环境。全市社会治安秩序总体良好,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公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根据调查当地治安状况与前三年对比,被访群众认为“有明显好转”的占71.21%,认为“和以前差不多”的占27.58%,合计占98.79%,比20xx年上升0.29个百分点,认为“有所恶化”的仅占1.21%。

1、发生在全市市民身边的违法犯罪案件大幅度减少。在对“公众安全侵害行为”的调查中发现,“本人、家人受到过侵害”、“同事、朋友受到过侵害”和“亲身经历或者亲眼看到过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的行为大幅降低,比上年减少30.19%。其中:“本人、家人受到过侵害”比上年减少5.19个百分点,“同事、朋友受到过侵害”比上年减少13.11个百分点,“亲身经历或者亲眼看到过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比上年减少7.89个百分点。

2、未成年人犯罪、机动车被盗、吸毒贩毒等突出治安问题治理效果明显。根据调查访问公众对20xx年度本地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选项回答结果表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动车被盗、吸毒贩毒、破坏盗窃国家电力电信设备、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等突出治安问题的案发和影响,与上年比较大幅下降(见表三)。被访群众在回答本地ZUI突出的治安问题答案时,选择“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重下降2.35个百分点,选择“机动车被盗的”比重下降9.81个百分点,选择“吸毒贩毒”比重下降2.23个百分点,选择“破坏盗窃国家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备设施”比重下降4.71个百分点,选择“当地称雄的黑恶势力”比重下降1.22个百分点,选择“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from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end#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进一步好转。通过各级政府不断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级政法机构着力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政策措施,新一轮创建“平安德阳”建设活动已深入社区、村组居民,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和参治意识增强,基层社区警务室、校园警务室、板房警务室和义务治安巡逻队、义务消防队、义务交通秩序维护队等基层治安机构、队伍已落实到社区、街道、校园,综合治理基础工作得到充实,社会治安环境进一步好转。

根据调查访问:90.89%的被访群众“看见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选择报警,并有近10%的被访群众表示要“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同时,有69.5%的被访群众表示参加过基层单位组织的“治安巡逻、轮流守护”行动。

有84.5%的被访群众知道平安德阳(平安安置区)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其中:通过村组干部宣传占24.19%,通过广电报刊宣传的占45%,通过标语板报宣传的占18.6%,其他途径宣传占12%。

有近50%的被访群众熟悉居住区(安置区)的责任民警;有63.3%的被访者经常看到居住地(安置区)的民警、治安巡逻队和基层干部在开展治安巡逻。

(三)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的满意度评价较高

调查结果显示:被访群众对政法部门执法公正和基本公正的认同率分别为:公安局91.21%、法院91.13%、司法局89.60%、检察院89.52%。被访群众对政法部门和执法干警是否满意的认同率分别为:公安局90.40%、法院90.32%、检察院89.11%、司法局88.95%。20xx年度,公众对公安部门执法公正和公安干警执法的满意度认同率上升到政法部门中第一位,一方面是公安部门和公安干警自身素质不断提高的结果,另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对公安部门和干警在这次特大地震灾害中的英勇表现,满意度认同率很高。地震灾害及其影响成为今年全市社会公众关注的重点,对司法工作和诉讼案件的关注度下降,同时今年发生的诉讼案件影响力相对较小,对司法局和检察院执法的满意度认同率排位下降有一定影响。

三、当前影响社会治安和危害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一)盗窃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仍然是影响社会治安和危害群众安全ZUI突出的治安问题。

尽管全市20xx年全市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动车被盗等犯罪现象比例比上年呈下降趋势,但在本年度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构成比重仍然占较大份额。根据被访群众对当地发生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动车被盗、吸毒贩毒、破坏盗窃国家电力电信设备、当地称霸的黑恶势力、入室盗窃、公共场所扒窃、自行车被盗、街面抢夺、寻衅滋事和打架斗殴等14项违法犯罪现象选择回答时,自行车被盗、公共场所扒窃、入室盗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动车被盗等五项被受访群众选择为ZUI突出的治安问题,选择比重分别为自行车被盗占45%、公共场所扒窃占39.03%、入室盗窃占31.94%、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占30.16%、机动车被盗占26.29%。(见表三)

(二)部分区域治安秩序存在薄弱环节

治安秩序按城镇和农村比较,城镇为薄弱环节。城镇居民安全感评价“较差”和“很差”的比重高出乡村1.47个百分点,城镇治安状况与前三年相比,认为“有所恶化”占1.59%,比农村高出1.23个百分点。

治安秩序按XX区和旧城区比较,旧城区为薄弱环节。XX市区XX区主要分布在环绕旌湖和市开发区辖区内,市开发区的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很好”、“好”和“一般”的占全部被调查者的比重达95%,比主要分布在旧城区的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高3.33个百分点。

治安秩序按管辖区域比较,二重工矿区为薄弱环节。二重工矿区的社会公众安全感评价“很好”、“好”和“一般”的占全部被调查者的比重为85%,低于全市平均水平9.36个百分点;安全感评价“较差”和“很差”的分别占10%和5%,比全市高出4.6和4.76个百分点;治安状况与前三年相比,认为“有所恶化”占10%,比全市高出8.79个百分点;受访群众对20xx年本地发生的突出治安问题选择中,“自行车被盗”比全市高出20个百分点、“公共场所扒窃”比全市高出16个百分点、“入室盗窃”比全市高出3个百分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比全市高出8.2个百分点、“机动车被盗”比全市高出13.7个百分点。

(三)地震灾害给社会治安环境治理造成的破坏和影响逐渐增大

根据调查了解:地震灾害使我市一部份城乡居民失去了家园,许多家庭遭到毁灭性打击,出现了大量的“孤儿”“孤老”“孤残”三孤人员,失业人口大量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大幅降低,城乡居民生活困难户和特困户增多。尽管国家对灾区的住房坍塌住户无偿提供了居住条件,灾区政府及时落实了永久性住户补助和灾后重建措施,并对困难群众实施了临时生活救助和后续救助,这些政策在短时间内,解决了群众基本生活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但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随着灾区救助政策的兑现完毕后,一部份在未能纳入国家ZUI低生活保障补贴的低收入户居民依然面临生活困境,一些因地震形成的各种问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随着时间的推移,将逐渐成为主要的危害社会治安环境的不稳定因素。

四、改善社会治安环境和增强群众安全感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法制宣传,进一步加大对盗窃财物等突出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1、加强法制宣传,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xx年度,各级政法机构和教育部门继续进一步把“学校警务”活动推进,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已经有了明显改变,学生和教师的安全感评价大幅提升,但由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频繁发生,对社会治安环境和社会公众安全感的影响仍然十分明显,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落实好对有效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的各项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多方渠道加强法制宣传,包括认真落实“警校共育”的具体内容,扩大对各级政法部门的职能宣传的影响,鼓励媒体部门加强对有关见义勇为青少年的维护法律尊严的先进事迹的报道,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的管理,对传媒相关新闻报道加强审核、把关。

关于市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各类报告

2、加大力度,打击侵害公众财产等突出违法犯罪行为。从近年调查资料来看表明(见表三),自行车被盗、公共场所扒窃、入室盗窃、机动车被盗等侵害公众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连续两年都被群众评为ZUI突出的违法犯罪的治安问题,同时还有32.9%受访群众,认为政法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打击过轻”。针对近年来发生的ZUI突出的侵害公众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加大打击力度,在不同范围和区域内进行专项整治活动,特别是对违法犯罪行为频繁发生和相对集中的车站、市场、景区、街道、居民小区进行重点防控、综合治理。

(二)改善治安环境,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1、完善考核机智,畅通管理渠道。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城市的发展,部份工矿区已经被城市融为一体,形成了本企业职工、外来人口、本地居民和商业市场混杂一起的格局,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等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存在着交叉错位和相互推诿、扯皮等现象,为社会治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滋生条件。因此,我市各级政府应下决心解决管理体制问题,促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管理到位,责任明确。

2、加大基层治安的保障投入。我市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人口迅速增加,要实现城市经济实现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的升级,必须加大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治理的投入,尤其是对担负着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责的基层治安的投入,要求各级政府根据社会和城市发展规划,充实和完善基层治安的力量和经费,为满足防控技术进步要求,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措施。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组织,也要增加相应的社会治安投入。对于灾区群众集中居住的活动板房区,由于居住人口众多,人员流动性强,治安问题隐患压力较大,社会矛盾相对集中,建议各级政府必须考虑落实社会治安专项建设资金,保证社会治安的投入,从源头上解决维护社会治安和稳定。

3、落实基层“平安创建”治理的措施。20xx年我市开展了继续开展了“平安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新一轮“平安小区”和“平安安置区”将社会治安治理措施落实到基层。调查资料显示:受访群众对增加公众安全感首先要落实和解决的问题是“加强巡逻”,调查群众认同率达62.74%;其次是“加强青少年教育”,调查群众认同率为50.08%;第三是“加强外来人口管理”,调查群众认同率为29.19%;第四是“公正执法”,调查群众认同率为25.97%;第五是“提高警察素质”,调查群众认同率为24.68%;第六是“鼓励见义勇为”,调查群众认同率为23.79%;第七是“加强街面警力”,调查群众认同率为18.23%;第八是“加强单位、小区保安值守制度”,调查群众认同率为11.93;第九是“迅速破案”,调查群众认同率为11.77%;第十是“对犯罪多处重刑”,调查群众认同率为10.56%。通过以上调查结果表明,我们基层治安需要重点落实“治安巡逻”、“青少年教育”和“外来人口管理”的措施,同时加强群防群治、提高执法者素质、提升办案质量以及加大打击犯罪力度等方面的基础。

(三)关注灾区群众关心热点问题和特殊情况

关注和帮助解决灾区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困难,有利于消化社会不稳定因素、排除安全隐患。20xx年超过半数受访群众关注物价上涨、子女教育、社会治安、居民收入问题、就业问题、环境问题六大社会问题,群众关注度分别为81.13%、73.47%、64.92%、54.44%、51.85%、51.13%。其他受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关注度分别为:医保问题49.44%、灾后重建44.52%、腐败问题22.66%、人口问题4.84%及其他0.48%。相比20xx年,前三位排序没有变化,但由于地震给群众生活带来了极大影响,居民收入问题、就业问题受关注程度上升,排位提前。各级政府和政法部门要根据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灾区面临的特殊情况,在落实综合治理措施方面做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预防和治理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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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民办学校消防安全现状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2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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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消防安全现状调查报告

近期,由**省**市教育局组织消防、卫生、房地等部门联合对**市区民办学校进行了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存在诸多消防安全问题,且十分严重,一旦发生火灾势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极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目前现状令人担忧。总结为以下特点及问题:

一、学校特点

(一)租赁场所居多,消防安全责任不清,失控漏管。

通过检查发现90%以上的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使用的是租赁的场所,而且多数使用的是建筑物的局部,加之租赁协议无消防安全条款,这就造成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不清的问题,导致消防安全工作失控漏管的严重现象。例如朝阳区火炬大厦和凯维大厦内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均属此种类型且比较集中。

(二)使用场所空间小,人员多,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

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经营的面积多数较小,但学生很多,造成场所活动人员相对密集,而且学生的年龄偏小,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例如南关区小白桦舞蹈学校、宽城区华夏外语学校等均属此类。

(三)经营者和管理者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无消防组织和安全管理制度。

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是经营为目的,主要精力都投在生源和教学两个环节,从而忽视了消防安全工作。通过检查发现有的经营者和管理者根本就无消防安全的概念,造成无人管理,更谈不上组织和制度了,这样的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会如何。例:朝阳区博奥高考学校、绿园区脑功能开发培训班等均属此类。

(四)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的居多,从消防安全角度看,根本不符合办学条件。

通过检查发现,采用居民楼改建;毗邻娱乐场所且无防火分割;设在高层建筑且在六层以上等的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占总数的20%,一旦发生火灾逃生十分困难,势必造成较大的人员伤亡。例:朝阳区凯维大厦内、今日新概念英语学校等。

(五)同一建筑物多家使用或多家产权,导致无独立的防火分区和疏散通道被堵死和占用。造成消防责任不清,疏散困难的混乱局面。

检查中发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95%以上是与其他单位同设在一个建筑物内,且有的是多家产权。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很不明确,管理混乱,发生火灾逃生极其困难。各自经营者无法保证通道畅通,受条件所制无法保证消防安全。例如朝阳区火炬大厦内的多家、西朝阳桥附近的多家。

二、隐患现状

(一)共性问题

一是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均无第二个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有的具备两部疏散因局部租赁也无法使用,导致只有一条安全通道,而且室内人员居多,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十分困难,势必造成群死群伤。占检查总数的85%。

二是疏散通道堵塞占用比较严重。通过检查发现民办学校规模比较小的和课后补习班多数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其主要原因是方便管理、投入资金小。表现为在走廊安装拉链门,设家长休息区等等。占检查总数的40%。

三是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安装配备不符合要求。部分自动消防设施安装符合要求也无人维护和保养,导致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较为突出的是墙壁消防栓破坏的严重,多数只有箱体,无任何配件。灭火器、安全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灯等配备的十分混乱,型号、数量、质量、期限等都不符合要求。一旦发生火灾根本无法发挥作用。占检查总数的68%。

(二)个性问题

一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部分设在高层建筑内。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生源是中小学生,年龄相对较小,一旦发生火灾逃生能力差,很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现象。突出表现在朝阳区火炬大厦和凯维大厦。

二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采用的装修材料可燃物居多。此类学校不但在装修过程中采用了大量可燃材料,而且装修造成通道狭小,发生火灾时影响人员疏散。目前占总数的3%。

三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将教学、住宿、办公等设在一起。检查发现在朝阳区和南关区有少数学校设有宿舍,宿舍安全出口均上锁,问题十分严重。突出表现在南关区的**市五环体育中等职业学校和设在市委党校5号楼的几所学校。

四是部分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设在陈旧的建筑物内。这类学校无任何消防设施,建筑物安全性差,有的设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发生火灾扑救困难。

三、防范措施

一要加强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办学者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针对目前的现状,应当有计划地加强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办学者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安全的责任心。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把消防安全工作拿到重要议事日程。

二要严把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审核关,把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作为办学审批的前置要件。通过检查发现,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消防安全条件不符合消防要求,只由教育部门把关很难达到消防要求。一是教育部门对消防技术标准掌握有限;二是教育部门无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

三要加大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消防安全监督力度,切实保证消防安全。通过检查发现,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消防监督工作存在严重失控漏管的现象。原因:一是多数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消防监督属三级派出所管理,既有监督不到位又有监督不利的因素;二是对民办学校(含课后补习班)的监督力度不大,重视程度不高。如此一来,势必造成失控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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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铁路系统亲情化安全教育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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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系统亲情安全教育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生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目标,安全是铁路永恒的主题。翻开事故案例,因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不胜枚举,事实一次次印证,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人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最关键因素。如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探索安全教育的新途径、新方法,强化人的安全意识,让安全理念真正入心入脑,让安全理念成为每一名职工的行为习惯,为安全生产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基础,是我们永恒的课题。

一、亲情化安全教育提出的背景

1、铁路基层单位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安全教育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和基础性工作,必须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实践。通过加强安全教育,促进安全生产,有效维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需要;构建“让安全理念成为行为习惯”的安全文化,是先进文化对铁路企业的要求;通过安全教育,促进广大职工安全素质的提升,是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前提。因此,必须与时俱进地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

2、“以人为本”的主流理念推动。以人为本作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对安全教育有重要指导作用。一方面,安全生产为了人,目的在于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安全生产必须依靠人,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对安全生产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人的安全意识,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的具体实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教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是时代进步的需要,只有不断创新探索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才能更好地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提高人、约束人和激励人的目的。

3、职工思想多元化对传统的安全教育手段提出挑战。随着各种外界环境因素的影响,职工思想向多元化发展。一是形式枯燥、简单乏味的形式容易使职工对安全教育产生抵触心理;二是职工的自主意识增强,对不受约束和少受约束的心理期望值高了,容易形成抵触制度约束的问题;三是职工自立意识增强了,要求平等,要求受到尊重,传统的家长式的教育方法行不通了;四是职工的趋利意识增强了,简单的说教唤不起职工的重视。诸多因素共同作用,影响着职工的思想稳定,导致职工居安思危、防微杜渐、如履薄冰的意识淡了。如何改进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对教育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4、安全教育“标本兼育”的迫切需求。铁路熟练工众多,作业简单重复的特点,容易使职工思想麻痹,养成惰性,自己对自己打保票,领导在于不在不一样,有的甚至和管理人员玩起了“猫捉老鼠”的游戏。职工价值取向发生变化,滋长了侥幸心理,对“违章不一定出事,出事一定就违章”的理解,只偏重于违章不一定出事。传统的片面理性教育和“事后追究型”处理手段只注重育标,不注重育本,职工对安全教育曲解成了“别人得病、自己吃药”,安全教育入耳不入脑的现象日趋严重,迫切需要探索能激发职工认可的标本兼育的安全教育形式和方法。

二、亲情化安全教育的具体做法

在对安全教育新方法探索的过程中,我们认识到:人对事物的认知分为理性和感性两种,传统的安全教育片面强调理性教育,告诉职工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对职工来讲是“要我安全”,忽略了感性教育,引不起职工的共鸣,只达到育标的目的,收效不明显。如何挖掘对行为主体人的感性教育,充分发挥亲人、家庭的作用,激发职工内心对安全的重新定位和认识,牢固树立“我要安全”的行为意识,达到安全教育标本兼育的目标,成为我们探索的源动力。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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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食品安全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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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调查报告

我们研究的问题:菜场、路边的临时摊点的食品是否安全?

我们的猜想:菜场的部分食品和路边临时摊点上的食品不安全。

主要方式:采访、实地考察和查阅资料。

我们的实施过程:

活动之一 ——菜场调查

前几个星期,我们小组在菜场连续调查了好几天,可还是没有发现什么不对的地方。“功夫不负有心人”,就在我们打算回去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旁边摊子上的蔬菜的颜色十分鲜艳:青菜、扁豆、黄瓜… …一样样蔬菜都令人眼前一亮。于是,我们就问摊贩,可他却怎么也不理我们。我又问妈妈,妈妈想了想,对我说:”可能是他们加了什么化学物质吧。”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这也是我们在调查当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回到家后,我们又上网,进行了查询。希望电脑能告诉我们答案。从资料中,我们得到了启示:

那些蔬菜之所以这么鲜艳,可能是因为添加了建筑颜料、工业矿物油、吊白块等化工添加剂。但这些都是对人体有极大的伤害性的。

活动之二——路边临时摊点调查

在我们学校附近,有许多临时摊点无证经营,虽然之前曾受过城管等部门多次制止,可屡禁不止,仍然乱买食品,比如炸鸡肉、烧蛋卷、炒面…… 这些食品都是由油炸而成。大家知道,油炸食品是最不安全了。在连续几个早晨的调查中,我们发现,这些摊点上的油炸品所使用的油都是同一锅的,而且马路边,特别是现在的季节,扬起的灰尘不时飘落在食品上,哪有安全、卫生可言。我们还发现,这些临时摊点上的工作人员,自身也不讲究卫生,他们不穿工作服,不戴工作帽,更不戴卫生手套。在我们的同学去买食品时,他们往往一手接钱,一手拿食品,钱上的细菌就连带到了食品中,这样的食品吃下去,安全吗?在调查过程中,我们还采访了几个正在买这些食品的同学,为什么常吃这儿的食品?答案大致有:1、离校近,购买方便,2、特别香、味道好,3、喜欢吃,4、比一些正宗的商家便宜,5、看同学津津有味地吃,禁不起“诱惑”。

调查建议

1.建议政府加强监管。

2.建议经营者持着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思想。

3.建议小学生要注意自己的食品卫生问题。不要在路边临时摊点上买食品,特别是油炸食品。

4 建议有关部门加强罚力度。

对有关人员的处罚力度不够,是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主要问题。因此,一旦发现假冒、有毒食品,要严惩,让他们没办法,也没有胆量再从事假冒伪劣或制作有毒食品活动。

只有这样,我们的食品才会变得健康卫生,再也不用担惊受怕会吃到有害健康的食物了,生活也会变得多一分开心,少一分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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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设备事故调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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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我们融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当前形势,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奋斗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统筹经济与金融的协调互动,不断提高融资运作水平,认真化解当前融资的难题,实现经济的第一范文网平稳较快发展。现就该方面的调查报告如下:

一、融资现状随着我县经济的快速发展,资金的需求日益增长。目前,我县融资方面有两个显著特点:

一是资金需求量大。据县政府办在XX年2月的初步统计,我县工业和服务业对资金的需求量达20.36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对资金的需求量达12.6亿元。

二是融资总量有增长。金融资本投放方面:至XX年3月底,全县第一范文网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85.3184亿元,比年初增加11.7038亿元,增长15.89%,同比多增5.102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0.8513亿元,较年初增加3.0324亿元,增幅为10.90%,同比多增1.8981亿元。这些,促进了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县金融支持地方发展的力度不断得到加大,但与我县经济发展对资金的要求仍不相适应,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金融机构方面。一是金融机构流动性过剩问题。至三月末,全县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85.318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30.8513亿元,全县存贷差54.4671亿元,存贷比为36.16%,按剔除7.5%的缴存款准备金和预留5%的备付金计算,尚有43.80亿元资金富余因多方对接不好而存放上级行。二是基层行热情高,上级行求大求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虽然对县支行下放了一定的贷款权限,但对大额贷款仍然审批严格。三是基层行信贷考核压力大,影响基层积极性问题。如农行对惠农卡发放的要求是三保一挂钩(即:保发放、保管理、保收回、和薪酬挂钩)。四是基层行信贷人员普遍偏少,如农行13个基层办事处的信贷人员要面对辖内21个乡镇成千上万的农户,缺乏时间和精力。

2、民间融资方面。据人行对3户中小企业、3户城镇居民、3户农户在XX年至XX年的民间借贷进行问卷调查统计分析,估算上述企业XX年有民间借贷9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120万元左右,全县中小企业510户,全年估算我县中小企业民间借贷1500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XX0万元左右;XX年有民间借贷15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300万元左右,全县中小企业550户,全年估算我县中小企业民间借贷27000万元左右,累计发生额50000万元左右。从民间借贷情况来看,我县企业和农户对贷款需求是非常旺盛的。

3、担保公司方面。由于中小企业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有担保能力的企业一般不愿意替其出具担保,而担保公司担保品种单一,即使承诺担保,中小企业也必须提供抵押物给担保机构,或者需要提供反担保,致使中小企业寻找担保困难,影响了中小企业在银行正常的信贷业务。

4、土地抵押方面。据了解,我县部分企业所购土地未及时办理土地转让手续问题,一些企业主返乡兴办企业,投入了大量的积累资金,在发展上遇到了资金困难,但却因为未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缺少银行融资必备的土地抵押条件。

5、中小企业管理方面。一是不少企业将银行资金作为自有资金使用,短贷长用较为普遍。许多银行反映,一旦给这些中小企业发放贷款,贷款本金就很难如约偿还,必须不断续贷。二是相当一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经营信息不透明,数据可靠性差,影响了商业银行对其贷款的正确判断。信息的不对称加大了商业银行贷款审查工作的难度,造成了成本与收益的不对称,反过来又制约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积极性。三是在中小企业群体中,也同样存在着一些优质的客户,他们在经营规模、创新意识、观念水平、盈利能力上也比较强,可以承受较高的利率,能够使商业银行通过提高理念的方式获得相应的风险和成本补偿。实际上,商业银行也并没有忽视这批客户。如建设银行××县支行目前就拥有一批经营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优质客户群体。

6、房地产评估方面。银行房地产抵押贷款手续繁、费率高、效率低,中小企业能作为抵押物的主要是房地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却包括抵押登记、评估及抵押合同公证等,涉及工商、房产、财险、法律公证处多个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短则10天,长则30天。需要交纳的费用主要有两部分:房产部门主要有:贷款额0.3%评估费,0.2%抵押物所有权确认和登记费。土地管理部门主要有:贷款额0.1%—0.22%的评估费,0.1%—0.3%的公证费,综合收费率最低的也高达0.7%,目前收费价格还在上升。由于评估登记的有效期经常与贷款期限不匹配,需要重新评估,加重了企业负担。

7、政银企民之间沟通方面。政银企民之间沟通渠道狭窄,主要表现在政府和银行接触少,银行向政府汇报工作少,银行和企业、农户接触少,企业、农户对银行政策知道的少。

8、维护金融债权方面。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逃废债现象仍存在;二是金融机构胜诉案件执行率低;三是党政干部担保欠贷现象较多;四是企业和个人对银行信贷咨询登记系统参与率不高,诚信观念和法制意识不强等等。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升运作水平,不断增加融资总量

资金是现代经济发展的“血液”,资本运作是有效筹措建设资金的重要途径。××县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必须抢抓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的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大好机遇,强化运作,多方筹措资金,增强造血功能,为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1、夯实融资平台。一是完善担保体系。目前,省信用担保××分公司虽已建立,××银昌担保公司也已运作,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达3000万元以上,但与我县经济发展对担保公司的要求还是有差距,下一步考虑将部分存量土地,打包纳入担保公司,增大其资金量,扩充其担保能力,完善担保功能,充分发挥积极作用。担保公司不仅要为国有企业担保融资,也要为发展前景好的私营企业和支柱产业的培育担保融资。着力研究出台一套为私营企业担保融资的政策措施,加大对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县城投公司的作用。县城投公司是我县融资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平台。必须继续增强其融资能力,可考虑以我县部分商住用地为其质押物,政府出具有关承诺,将城市和工业基地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部分民生工程纳入经营范围,实现良性循环、滚动发展,不断增加城投公司的资本,提高融资能力。

2、组建优良的项目库。根据××的资源和产业实际,储备一批项目。在项目进入项目库前,必须通过充分的调查,多方论证,杜绝项目的盲目性和不可操作性,提高金融企业对项目的支持率。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县经济落后主要是缺乏产业支撑,银行发展也就缺乏载体。要使经济快速发展就必须大力引进县外客商,能够吸引外地客商就必须要有好的项目。一是要搞好产业项目的论证和多储备项目,争取把银行列入项目审查成员单位,为项目业主实施项目融资奠定基础;二是要营造宽松的投融资环境,要通过解放思想大讨论转变思想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使每一个人都要为地方经济发展着想。

4、盘活社会存量资本。一是加快房屋产权证的办理速度。××城市建设已初具规模,大量楼盘已竣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许多产权证始终没办下来。要认真研究分析解决有关方面的问题,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适当放宽条件给予办理产权证,以有效解决融资抵押物的问题。二是变现无形资产,强化城市经营,通过招标、拍卖、出租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变现灯箱广告、路桥广告等城市无形资产,为城乡建设募集资金。三是盘活国有资产,强化国资委的职能作用,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对未改制企业、土地等国有资产进行适度经营,实现国有资产变现和增值保值,增强政府投融资实力。

(二)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农村小额信贷难

如何加快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以拉动农村的消费,金融机构有很大的运作空间,一定大有作为,必须不断创新机制体制,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1、深入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促进农民增收,最终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科学发展观在农村金融中的实现途径。加强农村信贷政策服务引导和金融监管,规范发展适应我县农村特点的金融组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强化农村政策性金融,引导商业性农村金融,规范农村小额信贷组织,农发行要整合政策性金融业务,创新信贷服务,改进经营方式,拓展新的业务,做好农村综合开发、农村基础建设、扶贫贷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的中长期贷款。农业银行是商业银行在农村领域的主要力量,应当充分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应定位于服务于农业的专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要在改制的基础上,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积极发展社会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面向全县农户和中小企业设立农业担保机构,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建立担保基金,积极拓展农村担保业务。

2、稳步发展农村金融服务业。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结构转型,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民和县域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主要不是资金问题,而是体制与政策问题,构建有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需要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策略和治理农村信用环境,明确县域各金融机构的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义务。要通过吸引社会资本和外资,建立为农村金融服务的多种所有制的金融组织。还要完善信用担保服务体系,扩充以政府为主出资组建的担保公司的资金来源,支持民间资本组建担保公司,扩大贷款保证保险的范围。

3、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合作银行。采取以“空间换时间”的方式,充分发挥县农村信用联社在农村的主力军作用,帮助信用联社化解不良贷款,降低不良贷款占比,争取省信用联社的政策,在我县成立农村合作银行,提高其支持县域经济特别是“三农”的能力。

(三)积极应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没有能够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体系是当前全球金融危机产生的根源,因此在放大金融对现代经济推动作用的同时,必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1、建立科学完善的内控制度。构成有效可行的自律防控体系,确立稳健的经营方针,摒弃重存款轻经营的观念,把目标转移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上来。

2、全面提高信贷风险管理。建立权威的企业信用评估组织,制定企业风险等级标准,计算贷款的风险量,形成以风险度为核心分级管理和审、贷、责分离的科学规范的运作体系。金融机构应联手评估企业经营和负债状况,联合实行贷款证制度,杜绝企业多行贷款。

3、切实做好贷款风险转化工作。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的企业,银行部门应派驻有能力的信贷员参与企业管理,帮助扭亏、偿还贷款本息;对产品缺乏后劲、甚至有被淘汰趋势的企业,应促其调整产品结构,整合资金,收回贷款;对发展前景好的欠贷企业,应投入适当的贷款作为启动资金,促进其资金良性循环,逐步收回贷款;对债务重、效益差,但有希望的企业可采取转产、兼并、拍卖债权等多种途径进行债务重组;对长期关停、倒闭的企业和一些“赖帐户”、“钉子户”要依法收贷,努力维护信贷资金安全。

(四)强化征信,不断优化金融环境

优良的金融环境必将提升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加大诚信建设、信用环境整治、打击逃废债、协调政府与金融机构关系等的力度,是优化金融环境的重要内容。

1、加大诚信建设力度。在企业方面,要向企业宣传信誉兴业的思想,企业管理者要把守信誉放在第一位。对银行,再困难都要按期归还银行的贷款本金、按时支付贷款利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做银行信得过的企业。在农村方面,推广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建设。

2、加大信用环境整治力度。整治社会信用环境必须各级政府领导带头守信用,带头维护金融债权,对不守信的企业取消一切优惠政策,公开曝光;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人员拖欠贷款清收活动力度;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企业管理者,应予重罚,没收个人所得和企业的财产用来归还银行债务。要把逃废银行债务必须受到法律制裁列入地方有关法规。

3、加大胜诉案件执行力度。支持银行依法拍卖抵贷资产,拍卖资产优先归还银行贷款,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4、加大政府和金融机构关系的协调力度。一要采取激励措施,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活、用好货币政策,切实增加信贷资金有效投入,对达到规定条件的金融机构于次年按信贷资金实现的金融机构地方税收金额的相应比例奖励;对超过上级计划发放的信贷资金的给予相应比例奖励。二要争取更多的金融机构在××县设行布点,既可以让金融机构公平竞争,又可以让企业和社会得到更多的服务。三要公平对待现有的金融机构,使金融机构在平等竞争环境下为××县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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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保险事故车辆定损修配情况的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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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事故车辆定损修配情况调查报告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2010年在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0]70号)中,将理赔问题作为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按照这一要求,协会组织专人于2010年5月10日至6月8日在城区各财险公司、城区相关的修配厂、荆州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相关部门、荆州市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及客户进行个别的座谈,集中座谈了解分析荆州市保险事故车辆定损维修的情况,得到了各个部门领导支持和重视,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调查情况

(一)荆州市城区经发证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修配厂,城区修配厂共300余家。其中具有一类资质的11家,二类资质的70余家,三类资质的200多家。保险公司有业务往来和协议的修配厂共有30家,其中:一类修配厂 家、二类修配厂 家、三类修配厂 家、无证修配厂 家。人保财险荆州分公司在城区四家固定(指定)定损修配厂四家,并签订协议书。公司实行远程定损、24小时对定损单位进行监控。除人保财险对四家修配厂签订书面协议外,其他公司没有规范的协议书,调查中相关人员反映只是口头协议和客户自选修配厂。

(二)城区修配厂维修中存在问题。

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客户对修理厂反映:一是扩大损失项目,报价不真实。对车辆的结构、零部件不了解、承修方怎么说,保险公司就怎么定。不然就要发生争议和纠纷。二是修配厂和司机(客户)联合骗保,扩大修理范围和随意提高修理和配件价格,引起保险公司与客户的矛盾。三是修理厂拉业务给回扣,造成有的修配厂无事做,自己业务不能保时保质,影响了理赔效果和质量。四是客户反映修理厂不能保质维修,正品更换次品。如:保险杠有80元/根、120元/根/、400元/根,定损是400元/根的只给更换200元/根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保险公司定损维修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座谈了解,修配方反映,一是查勘人员素质不商(业务素质),不能准确定损,不能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引起客户与保险公司发生矛盾。同时给修配厂带来维修中的难处。二是保险公司选修配厂,不是以维修技术和质量,而是用业务换业务,例如(4s店提供车辆保费,产险公司提供维修业务)并签订了交换协议书。不能保证维修质量,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和公司的形象。三是个别查勘人员和客户合伙做假案。例如:查勘人员要求车主(客户)换上旧件进行第二次碰撞,伪造现场,骗取赔款进行分利。四是个别查勘员到修配厂拿钱物用修理费冲帐。

(四)修配厂和保险公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公司年终在修配厂报销费用和职工福利。二是按修理金额提取适当利润(提成)。三是个别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修理厂有股份(分红)。三是保险公司与修理方共同得利,定损只是一个摆设,存在“人情损”、“指定损”,不能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地现场出具车辆损失定损价格,还要等几天才能出单。报价下来后,保险公司还要对价格进行压价,承修方怕得罪保险公司,只能以次充好,共同赢利,受害方是客户(车主方)。四是大型车与小轿车定损维修标准不合理,某些项目上要高,有些查勘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大型车零部件定价高,特别是工时价及折装费(比如:大型货车的大梁校正工时就达七八千元,换一个全车的大梁,价格才1万元),车辆只要一出险,维修企业风雨无阻,比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跑得还要快,吊车、拖车一起上,特别是外地的代查勘车辆,涉及不到自己公司的理赔率,价格定的更高,因为都有好处:1、维修企业施救费、拆定损费,不在该修配厂修理还要收其他费用;2、查勘人员得到客户好处(事故方)明明知道是假现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客户出谋划策,使假现场改为真实,扰乱汽车维修市场。3、客户在现场给查勘员承诺,只要你办好事,花点钱也无所谓。

(五)近几年来,保险车辆事故逐年增加,赔付率逐年上升,XX年共赔付9039.7万元,赔付率48%;XX年年共赔付1.29亿元,赔付率50.4%;2010年共赔付1.53亿元,赔付率54.1%;2010年一季率共赔付5181.11万元,赔付率51.5%,由于保险车辆事故发生频繁,保险车辆定损维修纠纷不断增多,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既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形象,也影响了客户对保险投保率,同时引起了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经过调查情况,反映我市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规范修理市场克不容缓,是保险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是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提高汽车维修质量,是防贿赂、防腐败,维护客户利益,维护行业利益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企业标准、规范车修市场、维护行业形象及客户利益。

建立行业标准,规范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是维护消费者和保险行业的利益。汽车修理厂与车险理赔有着密切关联,必须循求一个最佳最好最适合措施和方法,解决现行矛盾,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要建立合作有效的机制、搭建合作的平台,获得者得三赢的效果,建立行业标准,不断提升车险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汽车维修水平和质量。

(一)建立行业标准日益迫切,规范查勘定损及维修市场势在必行。一是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汽车市场汽车出售逐年增加,既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机遇,也伴随着危机。XX年荆州市汽车总量达 辆,其中私家车 辆,2010年汽车总量达 辆,其中私家车 辆。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尤其私用汽车保有量增加迅速,汽车家庭化、社会化程度增高,这一发展趋势将使消费者对汽车修理质量与服务更加关注,相关纠纷和矛盾将更加突出,如果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中越来越被动,特别是汽车保险事故定损和汽车维修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必须建立行业标准,维护客户利益,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二是新保险法对理赔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保险法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险法对理赔程序和时限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对保险公司和维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监管部门日益关注。“理赔难”是目前我们保险发展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0]70号)中,将理赔难的问题作为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和维修程序,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四是车险业务影响广泛。车险作为一个大众化的险种,涉及面广,影响大,在理赔方面,特别是定损维修的问题上更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也容易激化为社会矛盾。建立车险行业维修标准,是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无论对保险公司和对消费者,还是对维修企业都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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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调查报告[页3]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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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调查报告

(一)单位自身加强和改进消防管理的几点意见。

1、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是基础。

在开展消防管理事务的过程中,首先要有具体的组织机构以及附设在机构内的人,才能使单位自身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等职责的落实成为可能。在对几家大型单位如:xx市浙北大厦有限责任公司、xx市星火服装有限公司、xx市第一人民医院、师范学院和中国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的调研过程中,都能成立比较规范的组织机构,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下还普遍设有保卫处(科)等消防管理归口职能部门,并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其内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要比那些组织机构不完善的单位要好得多。在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方面,对于一些规模大、人员多、岗位复杂的单位,应当考虑设立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配设相应人数的专职管理人员;对于一些中等规模的单位,在人员、物资不是很分散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设立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对于一些面积不大,人员、物资不多但又属于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可以考虑设立兼职消防管理人员。与此同时,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都应当成立具有一定人员数量的义务消防队组织,隶属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专(兼)职消防员的管理,确保单位在应急状态下的统一指挥、协调。

2、明确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是前提。

一个单位要形成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主体意识,首先要形成单位各级人员对消防工作的自我管理意识。因此在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的基础上,明确单位内部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是规范开展消防管理的重要前提。建立层层负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是增强单位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的有效办法。如长兴华能电厂等一些自身消防管理工作较好的单位,普遍建立了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职消防队等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机制。明确各层级的消防安全责任,并规定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就消防安全问题直接向消防安全管理人、责任人负责,分厂(部)安全员向其经理或厂长负责,基本形成了树形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因此,单位明确自身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应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划分消防安全责任区、构造消防工作责任“链”等三方面入手,彻底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单位各阶层、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从空间上划分出消防安全责任区,并确定各阶层、部门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形成一个至上而下的消防安全“责任链”,使消防安全责任得以在各个阶层、部门以及各级责任人中进行传递,让单位员工明确自己在消防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从根本上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3、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是保障。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考评细则是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重要环节,是各岗位遵守消防管理规则的重要依据之一。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无论是对员工遵章守法还是专(兼)职部门进行消防管理绩效考评都提供了一个可操作性强的平台,为单位自身规范开展消防管理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长兴华能电厂在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方面将管理和维护消防设施器材、防火检查、保持通道畅通等消防安全管理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百分制标准),并明确了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即厂保卫处每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分别视情节扣1.5分、2分、4分,发生火灾事故每起扣20分等实施细则,实行每季度一次的考核,日常抽查情况计入季度考核范畴,并形成了制度。该厂对于季度考核不足60分的车间、部门,其专职安全员、分管安全领导及正职领导分别予以扣除一定数额的奖金,这一措施使华能电厂全体员工都增强了安全防范的自觉性、主动性,同时也为各岗位人员履行职责提供了参照标准。因此,制定消防安全考评细则是加强单位管理的重要保障。各单位在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考评细则时,首先应当认清本单位、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然后逐一分解、细化,直至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的人;其次要区分岗位和工种,确定一定数量的基金为奖惩标准,使得所有员工都注意消防安全管理的平时养成,促成单位消防安全人人有责机制的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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