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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代理委托合同专利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
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发明人 :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主题)委托乙方申请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专利以及办理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李瑛代为办理上述事务。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3.乙方必须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应负责另行指派代理人接替。
4.甲方如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应毫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并提供详细的发明创造披露表格及有关资料与证明。
5.如甲方的申请案有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技术等不正当行为,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6.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的委托关系,但是所交代理费不予退回,未交代理费必须向乙方付清。
7.甲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需要向乙方支付费用如下:
A、代理费: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 _________________ 元/件。
B、代缴官方费用:囗发明囗使用新型囗外观设计申请 _________________ 元/件。
C、其他费用 _________________ 元,包括制图费、摄影费、翻译费、差旅费等。
以上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元
8.甲方必须全额支付上述费用后,乙方才启动代理事务的有关工作。
9.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0.在递交专利事务文件之前,甲方囗要求囗不要求审阅递交稿。
11.在本合同生效期间,甲方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负责。
1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篇2: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或乙方与贷款国金融机构为该项目签署的对外金融协议中规定的贷款条件(包括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将贷款转贷给借款人。乙方不对项目进行评估,不承担贷款还本付息风险。
二、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业务:
(一)要求借款人及时提交下列文件:
1.甲方关于同意该项目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的批复;
2.省级以上计划部门或经贸部门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或利用外资方案的批复;
3.代理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由银行列明具体内容)。
(二)审查借款人提交的有关文件。在审查文件时,如果发现问题而无法办理转贷时,应及时报告甲方。
(三)代表甲方与借款人签订转贷协议。在转贷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将转贷协议草本报甲方确认,并在转贷协议签订后将副本报送甲方备案。
(四)建立必备的项目档案。
(五)根据借款人或借款人委托的采购公司提交的申请,按对外金融协议和转贷协议的规定办理贷款项下提款手续,并根据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的提款回单,负责贷款的账务记录并通知借款人。
(六)按转贷协议的约定通知借款人偿还本息及支付费用。
(七)按对外金融协议的要求,办理贷款本息及费用的对外支付。
(八)受甲方委托对项目实施进行财务监督。
(九)如借款人未能按转贷协议的约定按时如数偿付到期的全部债务,乙方应进行催收,并应及时将催收情况报告甲方。
(十)负责贷款项目的统计工作,向财政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项目统计资料。
(十一)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与国外贷款机构或外方银行就项目执行、债务管理、统计数据等问题进行业务联系。
(十二)甲方委托的其他有关事项。
三、甲乙双方应就项目的执行情况定期交换意见。
四、乙方按甲方《关于印发〈外国政府贷款转贷手续费收取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财债字〔20__〕74号)收取转贷业务费。
五、如借款人未能有效履行还款责任而导致不能按期还本付息付费时,乙方应先行予以垫付。乙方应将对外垫付的本息、罚息及按国家规定可收取的有关费用的明细清单在下一个年度 月 日前上报甲方,并抄送借款人。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清单审核无误后,将采取财政扣款措施,按照实际发生额(包括本息、罚息和国家规定的可收取的有关费用)以相同币种或按实际拨付日银行外汇卖出价折算成的人民币在同一财政年度内拨付乙方。
六、乙方对外垫款所需的外汇将按甲方与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七、甲方如未在上述第五条限定的本财政年度以内拨付垫付资金,按违约支付额以发生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按日支付违约金。
八、对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截止到该项目对外金融协议及转贷协议执行完毕。
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需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者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修改或补充的书面协议。修改或者补充的书面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若与本协议有不同之处,以修改协议为准。
十一、本协议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签署。本协议正本两份,副本一份。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由借款人持有。
甲方:财政部
乙方:代理银行
篇3:申请中国商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上海天翔上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商标 PARFOIS (18类) 在中国的注册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应向乙方详细说明委托事项(见附件“商标申请事务委托信”),及时提供被委托代理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因怠于提供相关资料造成代理工作迟延或失败的,由甲方自负其责。
2.甲方应向乙方如实提供甲方申请人(联系人)的姓名及详细通讯地址,如遇变更情况,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乙方;否则,因怠于通知所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将由甲方单独承担;
3. 甲方应及时接受乙方的代理结果;若怠于接受,所付费用概不退还;
4. 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代理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不影响代理工作的前提下有权随时检查;
5. 因乙方工作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乙方代理工作失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 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负责甲方的委托事项,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履行保密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7.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转达官方的有关文件,因怠于发出而造成时限上的不利后果,将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 上述商标许可合同备案的费用共计 3500元人民币(其中,官费1000元,申请代理费 2500元)。甲方应在合同签定起3天内付给乙方。
9.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10.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产品设计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年__月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并根据甲方的要求定制开发甲方所需的软件产品,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
二、合同标的
1.依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软件产品(以下简称:软件)为:
2.乙方负责完成软件的设计开发、交付、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软件满足甲方的要求,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和质量瑕疵。
3.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取得为开发本软件所需的其它软件的许可使用权,并有权许可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使用并用于本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标的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之前,乙方不得自行将软件转让给第三人或交第三人使用。
三、开发进度及软件成果交付
1.自签定本合同起30日内,乙方完成软件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工作,并交付甲方使用。
2.软件产品交付地点为,交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代码、安装盘、技术文档、用户指南、操作手册、安装指南和测试报告等。
四、开发费用
软件总开发费用为(人民币) ________ 元整,费用包括:完整的软件交付成果、技术文件开发费用;乙方应承担的提供技术服务及技术支持的费用;其他软件的全部接口费用;税费;技术培训费用(包括教材、课程费等);以及乙方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所需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五、付款结算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7____元)。
2.在乙方完成软件开发并交付甲方后,甲方在可正确使用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进度款:计人民币(¥:____元)。
3.软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全额开发费用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凭增值税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余款:计人民币(¥:____元)。
六、知识产权条款
1.根据本合同产生的全部研究开发成果(包括软件产品和以此为基础研发出的其他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 双方确定,甲方有权利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及其权利归属,由甲方享有。
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的研究开发成果及其开发过程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时,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获得乙方所提交的软件交付成果、服务及相关知识产权。
(2)甲方有权及时了解和监督软件开发的进展情况。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完成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工作条件。
(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合同价款。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软件开发所必需的资料和支持。
(3)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软件产品是完整的、全新的、技术上先进和成熟的,并在性能、质量和设计方面满足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与方便维护的全部要求,能够满足甲方的个性化需求与接口的相关开发工作。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是完整的、清晰易读的、准确无误的,能够满足软件交付成果的检验、安装、调试、测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培训的需要。
(4)乙方应派遣身体健康、有工作经验和相应技能的技术人员到甲方现场提供开发实施、安装、调试、测试、试运行、维护及培训等技术服务,该技术服务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格内。
(5)如果甲方发现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无偿地排除缺陷、替换或更换所交付的软件产品。因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存在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6)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负责免费向甲方提供与软件有关新的或改进的运行经验、技术开发和安全方面的所有资料及信息,且负责对本合同项下的软件进行免费更新、升级。
(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软件产品及服务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任何第三方就乙方交付的软件产品及服务向甲方提起侵权索赔,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承诺所提供的软件产品不含有任何安全隐患,并在软件使用期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消除安全隐患、退款、赔偿损失等)。发生任何由于软件产品安全引起的事故时,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相关用户因此所发生的损失。
八、验收
1.乙方向甲方交付所开发的软件产品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2个月,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如发现软件产品有缺陷,或性能和质量不符甲方要求时,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
2.试运行期届满,在甲方可正常使用乙方所交付的软件产品,且乙方向甲方提交软件设计文件后(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计划及管理变更日志、需求规格说明书、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架构文档、软件系统设计、软件安装前测试方案、测试计划、模块设计、模块组织、模块流程及模块间接口设计等,同时应提交软件开发各阶段文件及软件全部源代码),甲方与乙方共同签署两份软件验收合格证书,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3.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再次验收仍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售后服务支持
1.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对所开发的应用系统提供一年免费的售后服务。
2.在售后服务期的前两周,乙方协同甲方使用该软件。
3.售后服务内容包括软件缺陷、故障等,用户因工作需要要求对部分功能作小范围改动时,乙方应免费给予完成。
4.在售后服务期内,乙方保证在出现应用系统故障时应及时、积极响应,遇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
十、培训
乙方在向甲方交付软件产品后,负责为甲方的管理员提供软件操作指导和培训。
十一、保密责任
甲、乙双方保证本软件产品的所有技术信息和资料,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十二、不可抗力
1.如合同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台风、战争和其他双方都认为的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按期履行合同。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合同执行的时间做相应延期。
2.受影响方应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以电话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14天内尽快用传真和挂号信将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确认。
3.当不可抗力事故终止或事故消除后,受阻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关于不可抗力形势的解除并以挂号信加以确认,并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合同的履行超过180天,双方就合同的进一步履行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十三、争议的解决
1.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2.仲裁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3.由上述过程发生的费用,除仲裁结果另有规定外,应由败诉方承担。
4.仲裁地点为合同签订所在地。
十四、其它事项
1.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2.合同签订地点:。
3.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二份。
5.本合同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住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
乙方:(公章)__________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篇5:委托房屋代理出租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______市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房屋(□是/□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
租赁用途:_________;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年_____个月。出租代理期限可延长 (□日/□月)
(三)甲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信息可通过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网站和建设网查询),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
(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________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______________执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备案证明编号:
经纪人签字: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6:委托代理合作建房纠纷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__、__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一百五十 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律师函发出时 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____ 。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7:标准委托代理招聘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聘人才,就有关事宜订立合同,目的在于确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猎聘______职位,此职位猎头佣金为人民币_____元整。
2.年薪的计算标准
a.(月薪+固定奖金+补助+绩效奖金)________(个月)=年薪
b.如有股权、期权等,单位与猎头公司双方协商大概年薪金额
3.猎头佣金的订算标准
单位与猎头公司先核算出大概年薪,然后按照签定的佣金比例计算(并且佣金的计算以企业录用人才实际年薪为最终标准)。
4.甲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简介并填写《企业委托书》;
5.关于定金的双方约定:
a.以下情况定金不退还给甲方:
①合约期内,乙方找到了候选人,甲方不面试,导致合作无法继续。
②合约期内,甲方单方面中止协议,不再委托乙方寻猎人才。
b.以下情况定金退还给甲方:
①合约期内,乙方没有给甲方推荐候选人。
②合约期内,乙方没有推荐让甲方满意的候选人。
c.如果双方合作成功,人才到岗,定金从佣金中扣除。
6.乙方录猎人才需差旅费用、招聘应酬费用及保证人才质量的测评顾问费用等前期投入,所以甲方必须在委托猎头协议签定后先支付给乙方_____元为寻猎定金;
7.如乙方在规定的工作日内未猎到合适的候选人提供面试,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延迟初猎时间;
8.甲方如在乙方安排的初猎面试时不满意乙方报荐人才,可要求乙方重新推荐人才面试;
9.为保证乙方的工作顺利进行,面试由乙方安排见面;
0.待甲方通过面试选定人才到岗后,_____周之内必须付清其余的佣金;
1.乙方所猎人才有_____个月的保用跟踪期,如人才上班_____个月内和甲方解除聘用协议,乙方可免费继续为甲方提供专业猎头一次。
2.乙方对推荐给甲方面试的人才,保留_____年猎头收费标准权力,即甲方在_____年内不得绕开乙方私自通知乙方已推荐的人才到企业,就职人任何岗位。否则甲方将赔付此行为给乙方带来的损失人民币_____万元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寻访资料撰写猎聘职位报告;
2.乙方通过各种途径寻访接近达到标准的候选人;
3.乙方对圈定入围的候选人进行初次面试并甄选及评估测试,对有希望的候选人进行复试测评,选出符合甲方所列条件的候选人;
4.将经过乙方复试的最佳候选人的个人保密资料提供甲方参考,资料包括对其经验的评价及其性格、能力和潜质的看法;
5.为双方安排面谈时间和地点;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企业的商业保密;
7.协调甲方与人才之间的关系,最终完成猎头合同。
三、合同有效期为_____年,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寻猎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对未尽事宜,双方可协调
另立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8:委托律师代理民事案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因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__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篇9: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一事,委托湖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助理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的,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委托,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务范围及权限:
六、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及时向乙方缴纳代理费人民币/港币/美金元。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所支出的办案费用,包括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鉴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的费用均由甲方负担。
七、双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发生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约定: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务完成时止。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篇10: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委托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其他)招标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投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工作范围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招标代理工作。
第三条 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_____ 元。
第四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第五条 其他
1、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第六条 合同订立与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______年 ___月 ___日。
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单位盖章后生效。
委托人(法人公章) 受托人(法人公章)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年 ___月 ___日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___月 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进行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2.1.1款和专用条款2.1.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3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中文。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
1、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发布投标邀请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接受投标报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主持开标会议,负责开评标会务工作,撰写评标报告,整理评标资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协助评标委员会及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发放中标通知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撰写招投标情况报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整理招标资料报备并存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应尽的其他义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以下方法计算: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具体费率详见附件。)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______ 日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2.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西安________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本合同一式 ____份,双方各执 ____份。
六、补充条款
17.2 招标成果文件移交:移交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天内;资料内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件:
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费率
备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举例 某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________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篇11:委托进口货物代理合同书
售方________
购方________
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合同对象
根据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的关于建立贸易关系的协议精神,在____国、____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向购方售出,购方从售方购入货物。其品名、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1、2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总金额为________ .
售方有权对所供货物数量多交或少交3%。
第二条 价格
根据本合同所售出的货物价格以________计算,系____________国境车上交货价,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等费用在内。
第三条 交货期
交货期在本合同附件1、2中规定。
发运站在国际铁路运单上的戳记日期视为交货期。
第四条 付款
买方应在收到货物后3天内将货款凭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汇至卖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 品质
按本合同所售出的品质应与双方所确认的各执一份的样品相一致,应该符合本合同附本中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和售方国国家标准。
商品质量应由售方国生产者或售方国商检机关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
购方在本合同供货结束后,仍将标准样品保存6个月。
第六条 包装和标记
包装及标记应保证货物在运输和可能发生的换装时完好无损,同时应保护货物免受气候的影响。
包装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要求。
每件货物或货签上应以不易抹掉的颜色用____、____文印刷下列标记:
合同号
货件号
毛重
净重
包装箱尺寸(厘米)
品名及货号
运输号
收货人和发货人
包装箱高度超过1米时,应标上重心符号。
标记应符合国际货协要求并且应刷写在包装箱两侧(侧面,最好在端面)。
每箱货物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上面注明品名、货号、规格、数量、箱(包)号。
第七条 发运程序
发货时,售方应随铁路运单附下列单据:
1.发货明细单2份(明细单标明合同号、协议书及附件号);
2.品质证明书1份。
3.装箱单1份。
售方应自发货之日起7天内用电报或信函将下列事项通知购方:
合同号
品名
件数
发货日期
车号
运单号
收货人
售方负责将按本合同售出的货物运达指定交货地点。
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或破损的责任,从货物自售方国铁路交给购方国铁路时起,即由售方转至购方。
第八条 其他条件
任何一方无权在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交给第三方。
本合同的任何更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双方签字。
本合同签订后,一切谈判及在此之前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来往信函均告失效。
领取进口/出口许可证由买方/卖方负责。
本合同在双方取得进口/出口许可证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两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篇12:正规委托咨询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有关的投资政策、税务咨询;
2.名称核准;
3.协助验资;
4.工商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图章一套;
8.约定的其他服务。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部分预付款。
4.?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_____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_____)由甲方自理。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3:移民申请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委托代理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
委托代理人:___
身份证号码:___
电话:_________
鉴于: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具有相应经纪资格并获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个体经纪人;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下列第_________项(一项或数项):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 代理区域
乙方委托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_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 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 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_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 费用承担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宣传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代理甲方事务应以甲方名义进行。
2.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元。
6.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7.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指出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8.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9.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0.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11.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作为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代理期限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进行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否则,应依据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佣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在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条确定的代理区域内代理。
3.甲方应听从乙方安排,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出席记者见面会、发表
篇14:私人委托律师代理合同书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因一案,于年月日与乙方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乙方为阶段的代理人/辩护人,乙方指派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现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解除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盈长沙字第号委托代理合同。
第二条律师费的约定
第三条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未了结事项。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无其他任何争议。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篇15:上诉案件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有委托乙方办理法律事务之需要;鉴于乙方具有处理甲方委托事务的资格和能力,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如下法律事务
1、选择并购模式
1)股权并购,包括受让股权、增资并购和合并并购。
2)资产并购,包括直接并购和间接并购。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依据目标企业的行业、住所地、适用法律等情况为客户设计专业化、低成本、高效益的并购模式,从根本上保障甲方并购的成功。
2、协助并购谈判
由于并购涉及公司、股东、高管、职工、政府等多方利益,各方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般的并购都会经历一段时间的艰苦谈判,而谈判经验、技巧的高低甚至会直接影响到并购项目的成功与否。
律师作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为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员,可以凭自身掌握的专业知识帮助甲方和目标公司在谈判时进行取舍,权衡利弊。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有着高超的谈判技巧。
可以协助客户高质量的完成并购谈判,为项目成功的做好准备。
3、律师尽职调查
任何一项并购都存在风险,关键在于风险的防范。
而由律师出具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则可以发现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
不同的并购模式存在风险不尽相同,股权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股权瑕疵;股东权益瑕疵;固定交易风险;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员工风险;税务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目标公司重大诉讼风险;投资公司控股风险等。
资产并购的风险主要有:资产瑕疵(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目标公司员工风险;并购程序风险等。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出具详尽的尽职调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关于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并购的授权与批准情况;
2)关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和出资情况;
3)关于目标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4)目标公司股本变动及相应合同、章程、决议情况;
5)关于目标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兼并、分立、合并、破产、清算等情况;
6)关于目标公司财产权利情况;
7)目标公司重大合同及债权债务情况;
8)目标公司组织机构及治理结构;
9)目标公司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
10)目标公司人力资源状况;
4、起草、审查并购法律文件
尽职调查可以在前期发现风险并提出修改方案,而并购协议是并购项目最后的保障,因此完善、丰富的并购协议是并购成功及以后可能诉讼的关键。
并购协议包括前期的意向性协议、备忘录、单项合同、以及最终的并购合同及各种附件。
数量较多且内容庞杂,需要专业律师来涉及并完成。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低风险的并购协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前言
2)术语定义
3)正文(包括:交易双方;承诺保证;披露责任;或然负债;基准日及价格;价款支付;交割、变更登记、职工安置等)
4)特殊条款(包括:限制竞争条款;保密条款;终止交易条款;违约责任;通知条款)
5)适用法律
6)争议解决
7)签署
5、并购税务筹划
由于一般并购规模都较大,涉及资产及现金流动较多,因此一项并购交易双方的应缴税额也是相当巨大的。
并购双方错误的模式选择及交易方式等行为往往会增加税务成本,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为客户设计专业的税务方案,帮助客户节约并购成本,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正确选择并购模式及交易结构。
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的税收成本是不同的。
2)为企业集团内部整合提供节税策划。
3)合理设计支付方式。
不同的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债权、资产的税收成本等各不相同。
6、并购整合法律服务
只有并购无整合就会大而不强,要通过并购做大做强,就非常需要并购后的整合。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可以根据不同的客户提供专业的并购整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管理整合(发展目标一致;发展战略一致;管理流程一致;企业文化一致)
2)销售整合(销售区域统一分配;产品细分统一分工;品牌建设统一规划)
3)资源整合(整合采购资源;整合人力和培训资源;整合研发资源;整合资金资源;整合设备工艺资源)
7、企业风险防范专项法律服务
当前,我国众多经济实体中,特别是中小企业由于多方面原因,在公司设立、运营、合同签订、人力资源等方面存在问题甚至违法行为。
这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利润的持续增长都带来很大的隐患,因此需要专业的律师团队来诊断风险并消除风险。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公司部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为客户提供完善的风险防范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审查并防范企业设立风险;
2)完善企业治理结构;
3)审查并完善企业合同管理;
4)审查并防范人力资源风险。
二、乙方委派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等律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指派的律师如因故中途不能履行受托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律师继续履行受托之职责。
三、甲方的义务
1、支持、协助乙方律师开展工作,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方便;
2、按照乙方律师的要求及时提供委托事务的背景材料及有关资料、数据等,并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
3、对乙方出具的策划、设计方案及其工作成果,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4、按约接受乙方的工作成果并支付相应的酬金。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案件的委托代理事项;
2、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的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律师对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五、律师代理费
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以及甲方委托事务的复杂程度、所涉标的及工作用时,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酬金元,付费方式及期限如下:
1、委托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2、并购双方签订意向协议之日,付代理费用的30%;
3、收购完成之日,付代理费用的40%。
甲方应按协议约定支付代理费,如逾期支付,则按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六、律师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应当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非乙方收取的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
3、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长途通讯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七、代理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2、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误、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的。
3、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范围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七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法律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但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中国天津河西区围堤道103号峰汇广场A座20层邮编:300201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协议的。
2、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收律师代理费一律不退回,而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
3、乙方律师确因严重失职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九、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协议签署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任何一方如遇变更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十、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双方特别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工程招标委托代理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单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委托方将___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代理业务的内容、形式
1.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2.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次招标范围:
(1)招标代理的内容:填写申请表格,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等业务。
(2)招标代理的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建设工程规划临时许可证、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证明等(详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2.委托方提供能够满足施工,标价计算要求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或者经符合资质条件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建设项目投资预概算。
3.乙方代理过程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法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有关程序规定进行,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
4.委托代理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出具委托证书。
三、委托期限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四、费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收取代理费用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大写)。付款方式为现金或转账,代理费用应在开标前全部付清。代理费用不包含编制标底的费用、资格预审及评标专家费用。
2.投标单位购买标书每份工本费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大写),所得归乙方。
五、违约责任
1.双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代理合同条款、不得违约;
2.委托方应提供真实可靠的相关资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否则一切责任由委托方自负。
3.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协商解决,也可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4.双方对代理合同条款变更时必须另签补充合同条款,补充合同条款作为本代理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报招标管理机构一份。
六、双方协议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刑事委托代理合同_合同范本
委托代理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委托代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即书面和口头形式,当事人在实际运用中,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按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一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范围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
1、刑事侦查;
2、审查起诉;
3、一审;
4、二审;
5、再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与甲方之间系 __________________关系。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得向乙方律师支付任何费用。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侦查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帮助人时,应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有关情况。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其提出申诉和控告。
2、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出庭为被告人辩护。
3、在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刑事申诉案件的当事人的代理人时,应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出庭参加诉讼。
4、乙方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调查取证。
5、乙方应依法忠实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甲方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内容除外:(1)甲方或者当事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2)可以公开查阅或取得的信息和资料;(3)为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必须披露的信息和资料。
7、乙方不得对本刑事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
8、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
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10、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
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
1、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
2、差旅费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收取差旅费:
(1)乙方与甲方约定包干差旅费的,乙方收取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预收差旅费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费预算并经甲方同意后预收差旅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凭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与甲方据实结算,实报实销。
3、律师服务费、差旅费支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费用。如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条中另行注明。
4、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1、律师在侦查阶段担任法律帮助人的,委托事项于侦查机关侦查终结时止。
2、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检察机关作出起诉或不起诉决定时止。
3、律师在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委托事项于审判机关作出判决或终结审理的裁定时止。
4、律师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刑事自诉案件或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的辩护人、代理人的,委托事项于案外和解、不起诉、撤诉、调解结案、判决、终结审理的裁定、驳回申诉时止。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六条 补充条款
本合同以上条款不能概明之事项,可在本条款下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联系方式
甲方确认下列通讯地址及联系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向甲方履行通知义务的通讯地址及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讯地址向指定的联系人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义务。
甲方如变更通讯地址或联系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采取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处理:
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甲方承诺:已认真审阅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完全了解其详尽内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委托方):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方): 辽宁住邦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411-39801345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乙方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按法律规定在以下各阶段提供法律服务(在所选项上画“√”):
(一)侦查阶段。
(二)审查起诉阶段。
(三)审判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再审阶段)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付清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费用。
六、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在每个阶段会见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次数为 次。超过标准次数的,乙方按每次 元的标准收取费用。
七、甲方交费后,乙方已经做了会见、阅卷、复印卷宗等实际工作的,甲方单方要求解除代理合同的,乙方不向甲方退还任何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是在已充分理解合同内容并自愿接受合同约定内容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
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约定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止。
九、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承办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文三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 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提供法律咨询 ;
□ 2、代理申诉、控告 ;
□ 3、申请取保候审 ;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 5、会见犯罪嫌疑人;
□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郑州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非乙方原因,甲方解除合同,所收取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河南辰中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0371-67003858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18:民事委托代理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与纠纷案在人民法院的审诉讼活动。甲方授权范围及出庭人员详见其《授权委托书》
第二条代理目标:
通过乙方代理工作,力争达到以下代理目标:
目标一:
目标二:
甲方如在本案诉讼中与对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或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或甲方撤回诉讼的,视为乙方实现上述代理目标。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介绍案情,及时提供所掌握的证据、材料,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积极配合乙方律师的代理工作。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第四条乙方义务
乙方律师在代理甲方诉讼过程中必须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履行职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正当的商业秘密,努力争取实现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代理目标。
第五条代理费用
甲、乙双方确定的基本代理费为,由甲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如实现本合同第二条代理目标一,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的外埠差旅费(包括交通、通讯、食宿等)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收款银行
甲方应付的律师费或其他约定由乙方收取的费用应通过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1.以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乙方以下银行账户:
单位名称:辽宁华恩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中信银行北站支行
账号:72223986
2.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乙方财务部门。
甲方以前款约定方式之外的方式支付律师费或其他费用的,未经乙方开具正式发票或有效收款凭证的,视为甲方未按约定支付。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应当自行承担本案诉讼不利的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视为乙方已经以全胜的结果完成了全部代理工作,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与退还,并且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律师费及延期付款的利息。
(二)乙方如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者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一经有权机关审查认定乙方负有过错责任,则甲方可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付的部分或者全部代理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可由乙方投保的执业责任保险机构向甲方先行赔付。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当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二)因乙方律师违反执业禁止规定、保密规定导致损害甲方利益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一)委托事项或要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二)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等情形的;
(三)逾期5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应当预付或支付的律师费的。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修改与存放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补充,甲、乙双方应另订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与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事项终结、双方帐清之日终止。
第十二条合同修改与效力
根据本合同履行及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可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非诉讼事务律师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涉嫌 一案,聘请乙方的律师为委托代理人(辩护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的规定,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提供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一)侦查及审查起诉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提供法律咨询 ;
2、代理申诉、控告 ;
3、申请取保候审 ;
4、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5、会见犯罪嫌疑人;
6、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
(二) 审判阶段。包括(选择项以划√为确认,划×为否认):
1、一审出庭辩护或代理;
2、二审上诉及辩护或代理。
(二) 其他:
三、甲方应如实地向乙方承办律师介绍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不得隐瞒事实,伪造证据,弄虚作假,否则,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回。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行)》,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以下费用(人民币):
1.律师费: 元
2.办案费: 元
3.备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发生的法院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异地办案差旅费、跨境通讯费、专家论证费等,由甲方支付。
五、甲方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内付清全部费用。
六、乙方收取律师服务费,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预收办案费必须出具书面确认单据,并严格按约定用途合理使用。委托事项办结后,必须开列办案费使用清单,提供税务部门规定的合法票据与委托人结算,结余部分或不能提供票据的,已收取的办案费应相应予以退还。
七、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就已委托乙方代理的事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乙方接受委托并作好出庭准备后,侦察机关撤销案件,检察机关不予起诉或者撤回案件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合法权益蒙受重大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服务费或者办案费,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服务费及办案费,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正确履行义务为止。
(四)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交纳律师费,经催告仍未履行的,乙方可单方面终止该合同。
八、争议的解决:
乙方就本合同条款向甲方作明确说明,甲方对该合同说明表示理解无异议。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佛山市律师协会请求调解,或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应另行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法律服务或双方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十一、特别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章):
主任(签名):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篇20:委托代理协议附委托人须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北京市律师*务所
地址:北京市
电话: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与因纠纷事宜(以下称该案),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该案的法院一审阶段代理人。但就该案件的辅助事宜,有权指派其它人员办理。
如上述律师有其它事项不能出庭,则乙方与甲方协商指派其它律师出庭处理。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及时答复甲方询问;
(三)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四)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
(二)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三)甲方指定下列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电话:
E-mail:邮编:
联系地址:
上述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四)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代理费及相关费用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代理费的收费数额为:¥元(大写:圆)。其中每件元,共件。
该代理费仅为双方约定的代理阶段的费用,如进入下一阶段,双方另行协商收费。
如就本案对方当事人提起反诉并与本案合并审理,则乙方应一并处理,不再另行收费。
(一)经协商双方同意,律师费按如下标准收取:
1、前期律师费:收费数额为:¥20000元(大写:贰万圆)。
2、后期律师费:除前期律师费之外,如就本案甲方获得索赔(无论系以何种方式获得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撤诉、和解、调解、判决、裁决等),则甲方应当按照最终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以补偿金、赔偿金、劳动报酬、报销等任何名目作出的赔偿)的20%的比例,于获得赔偿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后期律师费。如赔偿金额系分期支付,则后期律师费亦相应分期支付。
如本案需要进行法院阶段的一审、二审、强制执行,则律师费仍按本协议约定收取,不另行收取。
(二)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翻译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包括资料、交通、通讯、文印、差旅、食宿等费用)按如下第叁种方式支付:
壹、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贰、包干;
叁、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办案所需在北京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三)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帐号为:
开户行:
开户名:
帐号: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正规发票。如甲方系单位客户,则乙方开具发票不作为付款的凭证,是否付款以银行付款凭证为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诉讼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诉讼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法律服务工作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七条其它
1、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
2、乙方律师不对案件结果作出任何承诺。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办案律师各留一份。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乙方联系人:传真:
电话:电子邮箱:
委托人须知
尊敬的委托人:
感谢您选择律师事务所,并委托我们承办您的法律事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也为了使您更加了解律师工作,特提请您注意如下事项:
一、任何案件无论您选择诉讼还是仲裁等,均具有法律风险。包括案件虽然赢了但您的权利最终无法实现或者审理期过长、无法执行等。在签订合同前律师会向您提示法律风险。
二、您作为委托人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和决策。根据律师的意见、建议和风险提示做出的您的决定。案件结果非因律师错误运用法律或失职行为外,均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您在委托本所律师办理案件时,请注意应与本所签订委托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约,法律合同应当盖有所章;交纳律师代理费时,律所应当向您出具正式发票。承办律师无权私自收案、收费和向委托人做出单方承诺。
四、委托人所提供的案件情况应当真实,要求律师办理的事项应当合法;承办律师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尽职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承办律师不得对案件处理作出任何承诺。
五、遇有下列情况,律所不予退费:①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以结果不满意或律所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②律师已经开庭,委托人撤诉或对方撤诉的;③其他非因本所或者本所律师的原因,委托人无故终止合同的。
六、你在缴纳代理费外,还要承担其他办案费用。(如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打字费等)有两种交纳方式,一是采用包干方式以代理费名义交至律师所,由律师所出具正式发票;二是以实报实销方式与承办律师自行协商处理。
七、律师接受您的证据原件您应当索要收据。
八、如果在委托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办律师有任何违规行为,或者您有任何疑问或意见,请与本律师所联系,电话:(010)
请您确认上述事项后再签署委托合同。
委托人确认:我已了解须知中所提示和说明的内容。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年月日
注:本须知一式三份,本律所、承办案件律师及委托人各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