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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资产包【汇编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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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报告怎么写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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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和批复我的辞职报告。

承蒙你们的关心和照顾,使我在xx酒店北京分号度过了三年零九个月的美好时光,从中也让我学到和懂得了许多为人处世的道理。能与全体新老员工一起走过这一段平凡而难忘的人生北漂之路,这份情感不是可以用任何言语来表达的。再次衷心感谢你们和各部门经理在过去的日子里所给予我无微不至地关心和帮助。

作为一名xx员工,虽然我年过半百,但是依旧非常认真负责地去做好每一项工作,每天工作均在10小时以上,每逢星期天也从不休息,自觉地起着一位老同志该有的模范带头作用。但是,薪金收入与我所付出的辛勤劳动根本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很抱歉我只能提出离职辞呈,恳请你们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安排好合适的人员接收我的工作。

接下来我依然会用心工作,站好最后一班岗,并认真地做好离职前的一切交接工作。最后祝你们和你们的家属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也衷心祝愿xx酒店北京三家分号顾客盈门,生意兴隆。

此致

敬礼!

辞职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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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贷款合同有固定资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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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目所在地团委对项目进行监督、协调)乙方有按期归还贷款的义务,对项目运作经营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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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资产置换的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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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1)甲方: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订立之目的

2.1 甲方为_________,乙方为_________,为使甲乙双方能更好的规范发展,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双方的资产和业务进行整合,甲方以其部分资产与乙方的部分资产进行置换

2.2 就上述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签署本协议。

第三条 资产置换

3.1 甲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甲方以其_________亩耕地及其相关的配套经营性资产转让予乙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2 乙方用于置换之财产:

(1)乙方以其与甲方耕地相配套的辅助性生产设施、水利调度设施、棉纺设备、厂房、工业用地转让予甲方(具体资产清单待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

(2)该等资产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基准日经中介机构评估确认的资产净值为准。

3.3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用于置换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置换日期间所产生的利润或亏损分别由资产受让方享有或补足。

第四条 置换原则

4.1 置换后,甲乙双方置换资产所有的义务仍归原资产所有方。

4.2 本协议所涉及之置换资产及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递延资产等),均以评估后的价值进行置换。

第五条 资产及业务、合同的划分

5.1 甲乙双方进行置换的有形资产以评估后的价值为准。

5.2 自置换日起,甲乙双方相互置换以后的资产及相关的业务和合同权利均转移给协议另一方。

5.3 若有任何依本协议4.1条规定之置换原则应转移于对方之资产及相关的所有业务、合同、财产、权利、义务、利益在转移予对方之资产及清单中没有包括但经证实应属另一方享有或承担,则应由协议另一方享有或承担。

第六条 资产置换日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日为资产置换日,即甲乙双方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有关的资产置换事宜。

第七条 声明和承诺

7.1 甲乙双方用以置换之资产,在置换日之前均完全处于甲乙双方的经营管理和控制之下,且甲乙双方对其用于置换的资产各自均有合法所有权、使用权或/和股权。

7.2 如有任何资产或权利之转让必须事先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才能按本协议和其他条件进行置换的,应取得第三者的审批、同意或允许后才能按本协议进行置换;而该等审批、同意或允许尚未在置换日前取得的,则该置换日应自动推延至取得该审批、同意或允许日。

7.3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置换日,甲乙双方用以置换之资产及转移予对方的业务并无任何正在进行或可能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指控或处于任何与此有关的其他法律程序;在置换日前甲乙双方用以置换之资产及转移于对方的业务若有正在进行或可能发生重大诉讼、仲裁、指控或处于任何与此有关的其他的法律程序中,本协议的置换日期将自动推延,直至上述之法律事实消除;在置换日自动推延期间该等资产及业务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7.4 甲乙双方转移予对方的业务,其经营和运作所需的所有许可、同意、批准在置换日和本协议签署之日均是合法的并在置换日后继续有效。

7.5 甲乙双方签定并转移予对方的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均是在正常情况下依正常途径签定的。

7.6 上述声明和保证如有不正确之处而令对方受到损失,甲乙双方同意向对方做出充分的赔偿。

第八条 因置换而产生之相互补偿或赔偿

8.1 因本协议,甲乙双方各自在协议中所列的置换资产,分别由原资产所有方承担。

8.2 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义务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权利人一方而是向非权利人一方履行时,非权利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将该履行之标的返还给约定之权利人。

8.3 当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未向本协议约定之义务人一方要求履行,而是向非义务人一方索偿或要求其对义务人一方之债务或责任负连带责任时,非义务人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及时通知义务人一方,义务人一方应及时清偿或补偿另一方、向另一方提供偿债担保、或向另一方保证将赔偿该方因依其要求行事或因法律要求或法院命令而引致的任何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及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但因非义务人一方未尽通知义务而引致的风险及费用等损失则不在此限。

8.4 被置换之资产涉及的第三方权利人向本协议约定的非义务人一方提起诉讼或仲裁,经该方提醒,义务人一方应立即向法院或仲裁机构陈明情况,要求更换当事人,并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免除和赔偿非义务人一方的任何风险和损失。

8.5 本协议一方应补偿或赔偿另一方因其违反或被指控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产生的一切有关诉讼、索赔、损失、赔偿、付款、费用和开支并承担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一切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和施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9.2 未能协商解决的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10.1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协议在签署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修改本协议。

10.3 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乙方之上级国资管理部门审批通过;

(2)本协议所述之资产置换事宜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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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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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自愿将磨子冲小区陈代学宅基地的住房一套,注: 住房卖给乙方,购房总款为 元整(¥ 元)。

二、付款方式: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首付购房款人民币 元整(¥ 元),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之内付清,付款金额以甲方开出的收据为凭证。

三、房屋产权办理,在本村统一办理产权之后,由甲方提供有关部门所需的有效证件,由乙方自行交费办理有关房产手续及房产证、水、电户头。

四、该房内天井和通道楼梯随大家所有共同使用,任何人不得占为己有。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六、该房今后若涉及到城市规划房屋拆迁,乙方可享有由政府统一赔偿,该套房屋的赔偿金额和待遇。

七、若因手续不全被政府拆出,甲方必须退还乙方的购房总款及装修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望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如有违约,由违约方付购房总款20%的违约金给守约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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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简单的资产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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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资产受让方: 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鉴于

第一条 甲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甲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将其企业资产转让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企业性质: ,注册资本 元,主营 业务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受让甲方企业的资产。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企业全部资产(以下简称目标企业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条 目标企业资产条款

目标企业资产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权

位于 市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权证号: 。

2、房屋所有权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房产证号: 。

3、固定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厂房内所有的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目标企业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

4、无形资产所有权

目标企业“ 牌”注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 。

(详见企业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目标资产明细单。)

第二条 债权债务处理条款

目标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合同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三条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条款

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但不包括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乙方分两期支付转让价款。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甲方完成资产权属在土地管理等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5日内,乙方支付给甲方剩余转让价款,即转让价款的50%,即人民币 万元。

第四条 履行条款(资产交付条款):

1、在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根据作为合同附件的目标资产明细单进行资产清点工作,资产清点工作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30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固定资产变更登记和无形资产变更登记手续。

3、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手续所需的工本费、手续费由乙方负担。

4、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目标资产权属变更登记完毕之日的过渡期内,甲方应妥善善意管理目标资产,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 陈述与保证条款

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1)甲方保证目标资产明细单上所列关于目标资产的质量状况、使用年限、性能状况等情况真实;

(2)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负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3)关于目标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已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转让目标资产的决议;

(4)甲方上述陈述和保证在目标资产交付之日起2年内有效。

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保证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2)乙方保证受让目标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第六条 保密条款

对于在本次目标资产转让中甲乙双方获取的关于对方一切商业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负有保密义务,除法律强制性规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或在约定期限内因甲方原因不能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价款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合同所约定的款项,如不能按时支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甲方损失。

第八条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设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同意甲方转让资产的批复;

2、目标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使用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所有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甲方股东会、董事会等有权决定转让者同意目标资产转让的决议。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副本十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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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资产信托合同涉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1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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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点,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____________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____________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____________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________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____________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____________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________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____________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________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____________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____________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________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____________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____________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________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____________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____________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____________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____________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____________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____________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蓝天基金。

2.____________发行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____________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____________存续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____________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____________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____________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____________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____________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____________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____________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____________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____________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____________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____________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____________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____________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____________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____________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____________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是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____________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____________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____________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____________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____________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____________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对____________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____________单位的受益人在____________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____________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____________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____________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____________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____________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____________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____________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____________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分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____________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____________资本的较大增值。

2.____________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____________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____________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____________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____________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将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的10%;

(3)____________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____________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____________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____________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____________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①由于____________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②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③由于____________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起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____________发行投资往来关系。

6.____________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可以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____________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____________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____________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____________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____________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____________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____________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

①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②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③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____________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____________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____________资产总额来计算。

4.____________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____________资产总额减去____________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____________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____________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____________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____________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____________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____________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7.____________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____________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____________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____________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____________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____________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____________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____________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____________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____________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________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____________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____________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____________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____________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____________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____________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____________清盘前达到5年或到____________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分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____________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____________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20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____因未见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____________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____________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过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____________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纪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____________

(1)对____________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议案;

(4)____________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____________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____________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的结业的清盘

1.____________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____________时,经主管机关批准,____________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____________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____________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____________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____________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____________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____________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____________提前结业的建议。

4.____________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____________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过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____________清算小组,经理人在____________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____________单位停止转让。

5.____________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____________清算小组的职责为:____________

(1)清理、核对和保管好____________所有资产;

(2)清理____________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____________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____________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____________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____________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____________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12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____________

(1)协助经理人发起____________;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____________资产;

(3)设立____________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____________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监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____________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____________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____________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____________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____________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____________商业保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____________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____________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____________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____________资产和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的权益:____________

(1)有权取得____________信托年费和其它为____________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____________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____________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____________

(1)参与并主要负责____________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____________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____________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____________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____________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____________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____________

(1)以努力实现____________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____________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____________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于无关职员)

泄____________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____________可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____________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____________

(1)有权取得____________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____________可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____________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____________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则分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____________在该会议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____________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____________Vo表示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____________存续期内,享有时____________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的情况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____________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签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____________、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____________、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外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____________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____________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____________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____________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____________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____________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____________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____________。

6.信托人可:____________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____________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____________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____________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____________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____________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利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____________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____________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____________存续满10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____________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____________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____________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____________已发生单位总份额____%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数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____________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____________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____________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____________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____________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法律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____________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____________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____________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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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个人资产无偿赠与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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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议定下列赠与事宜,其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下列土地及建筑物无偿赠与乙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坐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建筑物: 木造瓦屋二层;一楼:_________平方米,二楼: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前条的赠与于甲方死亡时生效,赠与物件的所有权亦于当时归属乙方。

第三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会同乙方办理所有权的移转及保全手续。

第四条 甲、乙双方若均死亡,则本契约失效。

第五条 乙方若对甲方施予重大的羞辱、或有其他不良行为依刑法有处罚的明文规定时,甲方可撤除本契约。

本契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赠与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赠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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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厂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厂,全文共 7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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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甲方是指_________。

1.2乙方是指_________。

1.3总体资产是指_________厂总资产,包括所有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

1.4转让标的物见第三条。

1.5合同是指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而所达成的本文文件,即由双方签订有关本项目的基本文件以及为解释执行、调整本合同而签订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

1.6污水处理费是指甲方在现行区域范围内按照国家及当地政策标准向乙方支付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二条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三条转让标的物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是_________厂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为保证受让者能正常经营,甲方把该厂完整的资产移交给乙方。资产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_________厂固定资产净值(所有建筑、构筑、绿化、设备等)共_________元;_________厂帐面的流动资产数共_________元;所有资产清册和设备的有关资料及历年的运行、维修保养记录,以及保证正常运营的相关手册资料等。厂区范围内的土地,由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转让方式及期限

本次转让以_________方式进行,由甲方把转让标的物转让给乙方,转让的经营运作期限为_________年(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条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本次转让标的物的转让总价格以甲方所聘的评估机构于_________年所评估的_________厂净资产价格为准(双方重新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参考),共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并以此为实际转让价格,即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在正式签订合同生效且办理了产权移交手续后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的转让价格款。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对转让标的物是按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转让(从移交之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满_________年的经营期后甲方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方式和条件无条件收回所转让的标的物。

6.1.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经营,并监督乙方按质按量处理污水。

6.1.3甲方有权检查乙方对污水处理的情况,并对不合格的处理水质情况有权进行适当的处罚。

6.2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向乙方保证其具有把资产转让给乙方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保证与乙方签署的合同及其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文件合法合理。

6.2.2甲方向乙方保证其所移交的资产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及其他第三方的权益,并未侵害资产所代表的相应权益的完整性和合法性。

6.2.3甲方保证所移交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能够达到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出水标准。

6.2.4甲方向乙方承诺依本合同规定,协助乙方完成本次转让的有关审批和变更注册登记手续,以及有关的证照手续。

6.2.5甲方承担因本次资产转让而发生的有关职工补偿费用。

6.2.6甲方向承诺乙方于每月_________号前(公历),将前一个月已处理的污水的处理费用划拨至乙方指定帐号,具体操作如下:甲方和乙方应签订污水处理合同,合同中应保证乙方能按时收取污水处理费的条款。收费的保证可采用以下方式:甲方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由甲方、银行和乙方三方签订协议,乙方在此帐号中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政府上述账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没有抵押的。

6.2.7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因污水处理运营和收费等而产生联系的各方的关系;甲方有义务维护乙方处理污水范围内的市政污水管网,并确保进入乙方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符合有关合同所规定的标准和数量。

6.2.8甲方应确保乙方能享受到市政及环保的有关优惠政策和争取其他的优惠政策。

6.2.9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解决转让资产中的债权问题。

6.2.10甲方保证在乙方服务区域排水系统管网的配套条件完好。

6.2.11甲方承诺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厂工程由乙方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

6.2.12甲方承诺不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6.2.13甲方承诺保持_________厂目前的国家和地方收费标准和免税政策不变,如有变化,则相应调整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以使乙方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

6.2.14甲方免费提

供指定污泥填埋场,填埋地点在前_________年内应位于水质净化厂_________公里范围以内,以后应位于其20公里范围内。在此范围内的运输费由项目公司承担。若填埋地点超出上述距离,则超出范围的运费由甲方承担。

6.2.15若_________无法提供免费的填埋场地而令项目公司增加污泥处置成本,则该项增加的成本应由甲方承担,每月予以补偿,并通过污水处理费专用账户与污水处理费一起支付给项目公司。

6.2.16鉴于_________厂的设计中没有除臭装置,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按照移交前所执行的标准运行,不考虑除臭的问题。但由于法律的变更或其他的原因而要对污泥惊醒除臭,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6.2.17对于生产中的污泥处理,在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内,按照目前所执行的标准执行。若由于政策和法律的变更或甲方的要求,需要提高处理标准或其他要求,从而导致项目公司增加投资和/或增加运营成本,则相应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进行补偿,并通过调整污水处理费来实现。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的权利。

7.1.1在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对_________厂的完全使用经营权,在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范围内拥有完全自主经营的权力,可以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建立自主的经营管理系统,合理行使生产经营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7.1.2乙方有权按时足额收取合同规定所应得的污水处理费。

7.1.3在保证运行质量和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乙方的经营不受外来行政的干预。

7.1.4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自主优化人员设置和依照劳动法规定制定分配原则及奖惩、辞退、招聘员工。

7.1.5在保证正常运营前提下,乙方有权对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设备进行淘汰,并作更新和技术改造,由此所增加的容量纳入原厂容量,并按新的容量作为可用容量来核定生产能力。

7.1.6经营到期后,若甲方重新向外转让经营权,乙方有优先选择权。

7.1.7乙方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可以转让其在本合同书下的权利、权益和义务。如果需要转让,乙方应向甲方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通知,甲方不得无理拒绝。

7.2乙方的义务。

7.2.1乙方保证具有合法而独立的主体资格,能独立承担受让资产所生产的合同义务和法律责任,具有受让甲方所转让资产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7.2.2乙方向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合同及其相关各项文件未违反现行法律或其现存的契约或其他义务。

7.2.3乙方必须依法、守法经营,并按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7.2.4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文规定,并保证污水的处理能力达到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约定。

7.2.5乙方在受让转让资产后,_________厂的现有人员由乙方全部接收,并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7.2.6乙方按要求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的证照和文件。

7.2.7乙方承诺以_________方式(_________年的特许经营权)承担该厂的扩建工程和_________区厂的新建工程。

7.2.8特许经营期满后,乙方把_________厂交还给甲方,并确保交还给甲方的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转让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第九条运行标准:根据_________厂的原有设计和目前的实际情况,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其在移交前的运行标准,即是以下的标准:

如果本合同签订之后中国法律、法规和法令或任何与本项目的批准有关的实质性条件发生变化,包括降低了_________排水公司污水供应的水质标准、提高了项目公司排放水标准或要求增加污泥消化系统等而改变了运行标准,从而导致项目公司的权利或义务发生实质性的不利变化,项目公司有权提出改变本协议的条款,以使其基本上达到发生这些变化之前的同样的经济地位,甲方在合理条件下不得拒绝。

第十条考察和检验

甲方同意项目公司或其发起人提前对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考察和检验,_________排水公司应为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便利。如果考察结果显示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生产设施存在重大缺陷,如达不到_________吨/日处理污水能力或不能稳定连续运营,以及达不到现行排放标准等,则应由甲方自费进行修复。

第十一条接收

甲方和乙方应在资产购买合同生效后立刻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使得项目公司合法获得_________厂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资产产权证书。双方按合同附件所列的资产、资料等清单进行移交,同时进行人员的接收,乙方同意在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新的劳资关系后接收原_________污水处理厂的全部员工进入项目公司。

第十二条运行考核

项目公司正式接收_________污水处理厂后_________个月作为资产的接收运行考核期,在此期间内如发现属于接收前污水处理设施存在重大缺陷使处理后出水未达到附件的要求,_________排水公司须承担修复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收费方式

13.1收费的标准:在合同经营期内,在现有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分四个阶段按不同的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_________。

13.2收费的途径:在特许期内,乙方应于每月结束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核对上月实际污水处理量,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核对结果。甲方对此应予全力配合。甲方应在其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确认的结果与最低污水保证量所得出的结果的较大者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乙方在收到相关的款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

13.3收费原则:甲方应按污水处理合同中的最低污水供应量保证条款。每月至少按设计能力100%的标准向乙方免费提供污水。如果提供的污水量低于此标准,甲方应按此标准计算的污水量及污水处理收费价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设计能力100%的,超过部分支付污水处理变动成本,其余部分按污水处理收费价支付污水处理费。

13.4支付:双方应与托管银行正式签署污水处理费托管账户协议,政府所有的污水收费在银行设立专用账户,上述账户的资金保证必须是干净的,投资方拥有第一优先权来划走作为污水处理费中的款项,以确保乙方能及时获取其污水处理费收入。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应按本协议附件1和本协议附件3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号。

13.5污水处理费的支付:在特许期内每个日历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应完全以人民币支付。

13.6收费调整:价格可以根据物价因素变化而作阶段性调整(每年一次),从第1年开始计算,但只是从第5年后作出累计执行,以后每年调整一次,调价公式附后。

第十四条进出水超标的处理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15.1甲、乙双方应该尽力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相应义务条款,则应当承担因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

15.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其金额为合同约定转让价格的_________%。

15.3若由于甲方毁约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除执行15.2条款外,甲方还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款项加按日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还给乙方。

15.4乙方逾期支付转让金,超过_________天按逾期每天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

15.5乙方无不当理由对设施连续_________天停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6甲方若未能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污水处理费,超过_________天,每日按违约金额万分之_________向乙方支付滞纳金。连续_________个月未能支付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付清欠款及滞纳金外,同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15.7一方违约在先,可以成为另一方的有关联的后违约的免责理由。

第十六条不可抗力

16.1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合同所称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

16.1.1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国外敌对势力的行为、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

16.1.2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件。

16.1.3核辐射、毒气以及骚动和其他人为因素的破坏。

16.1.4合同双方认同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6.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和迫使该方暂停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该方义务程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逾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16.4在不可抗力状况一经结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尽快履行义务。

16.5若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而使遭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

16.6双方应互相协商,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将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本合同是双方平等自愿,认真磋商的结果,双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和内容。

17.2本合同

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7.3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其与本合同不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和修改

18.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合同。在新的书面合同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18.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使甲、乙双方有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18.3乙方若由于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事故或连续两季度未完成合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索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18.4若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干预乙方的经营运作,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8.5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8.6对本合同的条款作任何修改,均须由双方协商,以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进行。

18.7本合同在特许经营期满时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保密条款

19.1本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和与合同相关的条文文件以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

19.2除本次资产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乙双方之外的第三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合作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二十条通知

20.1因本合同而致甲、乙双方相互之间的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

20.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20.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甲方地址: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21.1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释。

21.2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21.3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

第二十二条附则

22.1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及其附件构成甲、乙双方就甲方将资产转让给乙方而达成的全部和唯一合同。本合同与特许权协议不符之处,以特许权协议为准。

22.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作为合约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附件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进水标准;出水标准;资产清单。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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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保险资产管理合作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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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范,在充分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本资产管理合同:

1.自委托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甲方名下账户内共有现金及股票市值合计人民币_____万元,委托给乙方全权代理进行股票买卖操作。(股票必须减去1个点计算市值)

3.在乙方全权代理期间,乙方需保证账户内现金及股票市值之和不低于甲方期初打入的本金。如果账户内期初总市值跌破_____%,而乙方没有继续打入保证金,甲方有权平仓,终止协议。

4.委托期间,每赢利_____%,甲乙双方结算一次,甲方资金的赢利乙方得_____成。甲方得_____成。乙方资金的赢利归乙方所有。委托期满,也按此结算方式结算。

6.委托期间,双方均不得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如甲方先提出,则该账户如有赢利,赢利全归乙方,归还乙方打入的保证金。如该账户保平或亏损,甲方归还乙方的保证金,且另需支付账户管理费(以期初本账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如乙方先提出,如有赢利和保平,赢利全归甲方,甲方归还乙方本金,如账户亏损,则甲方扣除亏损额及违约金(违约金以期初本账户甲方资金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后将剩余款归还乙方。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9.本合同双方签字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在公证处公证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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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股票资产委托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4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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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国债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第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账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国债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深沪两市已上市和拟上市的国债品种。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委托人将委托资产委托管理人管理的期限即资产管理期限,该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12个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账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账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账户和资金账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账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账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账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1%,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账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5)如管理人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自动解除,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14条(3)(5)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三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管理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补充协议

鉴于既有的良好合作关系,双方谨就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委托购买国债合同》达成补充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委托人根据《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规定划入委托人购买国债的账户的资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事实上为委托人委托管理人进行证券投资的本金。

二、管理人承诺上述资产到帐后至委托到期日,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使委托人委托资金的年收益率为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如果委托资金年收益率不足8%(包括购买国债账户收益)由管理人负责补足,超额部分作为业绩奖励归管理人所有。

三、委托人在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期限内,同意把国债账户的国债托管到管理人指定的席位上,委托人的国债账户授权管理人管理并承诺该国债账户和对应的资金账户不转户,不销户,不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回购指定交易,否则,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5%的违约金,且委托人丧失依据本协议第二条要求投资收益的权利。

四、委托人若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投资本金,经管理人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管理人不承担本协议第二条约定收益,只给予委托人本金,并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支付委托人投资收益,一年按365天计算。

五、管理人同意不向委托人收取《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第10条第一款内容的管理佣金。

六、本协议如与《委托购买国债合同》中的条款有冲突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涉及事宜,双方均遵照《委托购买国债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

七、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成立,从主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资产达到指定账户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人与管理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

委托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管理人(公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

委托管理合同

委托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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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贷款合同有固定资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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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第

借款人

贷款人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贷款担保人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号

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种类:

借款人:

住 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贷款人:衡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支行 住所: 衡水市桃城区人民中路391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甘晓燕

担保人: 衡水泰昌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春梅

住所:衡水市人民西路江源大厦七层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丙方根据甲方申请,对甲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审查,综合评定,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丙方为此笔贷款提供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 流动资金 。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贷款利率调整,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用款计划为:月日万元。

第六条 还款计划

甲方的还款计划为:

万元。

第七条 付息方式

每月20日为结息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利息足额存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内,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乙方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帐号为:

第八条 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

款本金和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则甲方同意乙方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贷款的,可以在贷款到期前15 日向贷款申请展期,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丙方后,由甲、乙、丙三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形式时,由变更后的单位或个人承继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或解散、清算时,应提前 三十 日书面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甲、乙、丙三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丙方缴纳担保费。丙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有权要求乙方按丙方同意房款通知书发放贷款;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6、甲方提前还款的,以提前天数30天为界,30天内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的利息;30天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提前天数按合同规定利率50%的利息。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或次还款计划还款,乙方债权全部或部分未受清偿的,有权要求丙方按照本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担保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年担保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50%或此笔年贷款总额的2%收取(特殊情况经董事会研究予以调整)---最终按0.2%收取,担保费用在签订本合同日甲方向丙方一次性交清。甲方向丙方付清担保费用前,丙方不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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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_工作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38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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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

各系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核查准确后,组织人员分类填写固定资产清查表册,由使用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员、本部门自查经办人签字后报送资产清查办公室审核,经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核查经办人签字确认后送达财务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人员确认并在清查表册上签字盖章后保存。下面是整理的关于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学校,欢迎阅读!

学校资产管理处关于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报告

随着我校事业的发展,固定资产数量越来越多,种类越来越复杂,管理难度越来越大,管理中存在和出现问题也越来越多,致使资产清查工作难度大、困难多,任务艰巨。资产管理处依靠学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历时近一年,初步完成了学校固定资产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工作,基本摸清了学校固定资产家底。

一、资产清查结果

(一)账账核对结果

1、核对方法

由于固定资产总账、电子帐、分户明细账、分户账错漏较多,无法实现相互校核,经与后勤管理处、财务处协商,请示主管领导同意,账账核对只能依据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帐进行核对。

2、核对结果

通过核对,学校固定资产账与财务处固定资产资金账实现了相符合,截止202019年底,学校固定资产账面总额为13108.705342万元。

(二)账实核对结果

通过三轮账实核对,学校13108.705342万元账面固定资产中,盘实在用资产12583.637941万元,盘亏525.067401万元。依照资产大类统计,教学仪器设备5985.26695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5607.241794万元,盘亏378.025162万元;其他资产7123.438336万元,盘实在用资产6976.396147万元,盘亏147.042239万元。按照资产使用年限统计,2019年前资产2777.398673万元,盘实在用资产2504.449929万元,盘亏272.948744万元;2019年后资产10331.306669万元,盘实在用资产10079.188012万元,盘亏252.118657万元。盘亏资产总量较大,占学校账面总资产4.01%;其中教学仪器设备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2.88%,占盘亏资产72%,2019年后资产盘亏占学校账面总资产1.92%,占盘亏资产48.02%。

二、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账务核对和资产清查中缺乏专业人员或中介机构的介入,账务核对处理和资产清查过程与方法、资产清查报告都可能不够规范。

二是本报告为资产管理处在资产清查工作中形成的报告,能否作为资产账务交接报告,请学校审议。

2、建议

(1)本次资产清查盘亏总量较大,占学校总资产比例较高。建议学校在实现资产管理信息化和资产编码后,及时再次组织进行各部门资产盘点,盘亏资产将会有所减少。

(2)目前资产清查和管理的难点之一是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考虑学校教室使用和管理现状,建议学校明确阶梯教室设备、多媒体教室设备、学生课桌椅由教务处统一进行二级管理。

(3)本次资产清查中包括上报待批报废262.7万元,建议学校将本次清查盘亏的525.1万元资产,全部列入待报废资产,资产管理处待资产清查交接工作结束后,将及时分批申请报废。

学校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校财字〔2019〕7号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19]51号)精神,根据《安徽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财办[2019]3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19]2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学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实现两个结合。逐步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2019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三)促进资产管理。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推动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应在全面总结、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学校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制度。

二、资产清查的范围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我校属于执行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省属高校,列入此次清查范围。学校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的范围,但兴办单位须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相关数据。

第一附属医院资产清查,按财务隶属关系,由一附院按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省卫生厅,报学校备案。

三、资产清查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专门配备了资产清查组织和机构,成立以校领导为正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查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资产清查工作。

四、资产清查的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学校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包括: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

2、账务清理;

3、财产清查;

4、资产管理制度清理。

五、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根据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统一以2019年x月x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六、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步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教计[2019]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20日—4月5日)

1、建立健全学校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成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拟订学校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2、参加省教育厅召开的省属高校资产清查工作布置会议及业务和软件培训;

3、召开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会议,布置资产清查工作;

4、在校园网财务处网页设立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实施阶段(2019年4月6日—4月26日)

1、在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领导小组下设的各资产清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资产清查工作,开展自查。

2、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础表》(财清事综01-09表,共13份,全部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财清事基01-17表,共28份,主要通过手工录入)的填报规定和要求,根据资产清查工作内容和学校部门管理职责,具体分工落实如下:

(1)单位基本情况(含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的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人事处、财务处、设备处、教务处、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2)账务(含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及各项资金往来等)清理清查及报表填报由财务处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3)财产(含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担保情况、设备及图书等事项)清理清查分别由总务处、后勤总公司、财务处(国资办)、设备处、图书馆等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4)南校区、二附院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由财务处(国资办)汇总。

3、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由财务处(国资办)负责撰写。

4、清查工作结果报告由领导小组审定。

(三)上报阶段(2019年5月20日前)

在接受省教育厅对省属院校上报数据和材料组织复查和审核后,按规定向省教育厅报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工作报告,数据报表,相关证明材料及上报数据。

(四)账务处理阶段(2019年6月30日前)

根据省财政厅资产核实批复文件,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设备处与财务处(国资办)办理相关资产管理手续。

七、工作要求

此次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相当大,要求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原则进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部门、各单位和直属附属医院要高度重视资产清查工作,服从学校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并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动员、培训及文件学习工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到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建立工作联系和工作报告制度,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认真实施,加强督导

要本着对学校和事业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切实摸清“家底”,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结果真实、可靠。资产清查清理、情况核实、数据录入工作量极大,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要通力协助,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不得推诿和妨碍资产清查工作。通过清查,堵塞管理漏洞,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学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积极整改

对资产清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应当及时总结,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巩固资产清查成果,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

此次全国范围资产清查工作,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工作要求高,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各工作组一定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照资产清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清查工作,真实反映清查结果,不得有意瞒报,弄虚作假,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按照《会计法》及《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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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校资产管理自查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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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济纪发10号文件的精神和具体工作部署的要求,我单位极为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领导班子,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按照联席办发《关于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专项调查清理的实施方案》通知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按时完成本单位的自查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自查领导小组,下设临时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我校的国有资产拥有、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盘点。

二、工作起止时间

我校于20xx月13日至20xx年5月25日期间对本单位各类固定资产拥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并将自查结果自25日起在本单位公示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检查。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

2、单位领导情况;

2、土地、房屋、车辆等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

3、各种设备、图书文物的占有使用情况;

4、债权、债务等账务情况;资产的盘盈、盘亏;已报废、损毁、盘亏资产长期未清理问题;

5、账外资产问题;;

6、未经批准自行购置政府采购目录内商品问题;

7、对外借款、投资难以收回形成潜在损失问题;

8、对外担保及成立经济实体、企业出资不到位而承担连带责任问题;

9、资产转移未及时办理调拨、过户手续问题;

10、未经批准出租、出借、出售固定资产问题;

11、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应缴未缴财政专户问题;

12、其他。

四、自查工作结果

经自查,我校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证相符,未发现有上述问题。

五、完善规章制度

我校在自查的基础上,对照以前的财务制度,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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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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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委托人(以下称委托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资产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鉴于:管理人是拥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和证券投资专业人员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在证券行业具有良好的信誉;

委托人愿将其自有资产的一部分委托管理人进行资产管理,同时,管理人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释义

(1)委托资产:指委托人具有所有权并依法可以用于投资的资产,即本合同第2条所述之资产。

(2)剩余资产:指委托期限终止时,本合同第5条(1)项所确定的资产管理帐户的余额所表示的资产。

(3)年收益率:指委托期限终止时,以年度计算的投资收益与期初委托资产之比率。

(4)管理佣金:指管理人按委托资产的比率收取的服务费用。

(5)业绩奖励:指管理人根据委托资产的收益情况从委托资产的收益当中按比率提取的奖励金。

2、委托资产及其评估

(1)委托人愿将下列_________项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

a、人民币资金:(大写)_________元整(_________)。

b、股票:(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c、债券:(名称)_________,(代码)_________,(数量大写)_________。

d、外汇:(币种)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

e、其他:_________。

3、委托资产的投资范围

(1)管理人应根据委托人的投资意愿制订投资方案,征得委托人同意以后,将委托资产投资于_________(深圳、上海两地交易所买卖a股股票/基金/上市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国库券/新股申购)。

(2)如果本合同有效期内出现影响或限制管理人进行约定的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应立即对投资意愿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和修改。

4、资产管理期限

(1)资产管理期限自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起算。

(2)本合同的资产管理期限为个_________月;若本合同依照第13条的规定得以延期,则该期限也相应延长。

5、帐户管理

(1)在资产管理期限内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开立资产管理帐户:

a、以委托人名义开设国债帐户和资金帐户

b、由管理人开设资产管理专户

(2)委托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应将委托资产划入前款所确定的帐户。

(3)管理人对(1)项所确定的帐户有完全的交易操作权,但不拥有除正常交易结算外的资金划拨权。

(4)资产管理帐户的资金密码由委托人保管,预留印鉴为双方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6、委托人的声明与承诺

(1)委托人保证委托资产是委托人的自有资产,资产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保证委托资产上没有设定质押或其他第三方权利,也没有任何限制性条件妨碍委托人对该项资产的所有权,监控权以及管理人对该项财产的操作权。

(2)委托人将委托资产交付管理人进行投资管理的行为不违反委托人自身的商务决策程序,是合法,有效的。

(3)委托人保证提供给管理人的一切资料均为完整,准确,合法,没有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7、管理人的声明与承诺

(1)管理人承诺将选派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作为合法的交易指令操作人员负责委托资产的管理工作,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有效的投资运做,遵照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运用科学手段控制市场风险,力争委托资产的保值和升值。

(2)管理人保证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职业道德规范,不挪用委托人的委托资产,不以获取佣金为目的进行不必要的证券买卖。

8、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人有权取得管理人出具的资产管理报告及其他必要信息,随时查询了解委托资产的操作情况,并监督资产运营状况。

(2)委托人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委托资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和收益。

(3)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全部地将委托资产交与管理人管理。

(4)委托人应向管理人提供关于自身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的基本文件资料,并承担委托资产在委托管理人管理之前的一切风险和相关的法律责任

(5)委托人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方全额支付管理佣金,并承担在资产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交易手续费和依法可能对证券交易征收的有关税费。

(6)委托人向管理人发出的指示和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做出,委托人有义务保证该指示或通知上的签名及印章合法,真实,有效。

9、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1)管理人应保存资产管理操作中的详细资料,按本合同规定向委托人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和其他必要信息,接受委托人的查询。

(2)在本合同第4条规定的资产管理期限届满时,管理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第10条的规定收取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并有义务将清算后的所有剩余资产和收益及时返还委托人。

(3)为保证委托资产的安全,管理人的自营业务,经纪业务与资产管理业务在人员,财务,帐户上应严格分开,不得混合操作。

10、管理佣金

(1)委托人按委托资产总额的_________%,向管理人支付委托资产管理佣金。

(2)当委托资产年收益率超过一定指标时,管理人可以获得业绩奖励;具体的奖励方式和办法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3)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由管理人在双方协商的清算日或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从剩余资产和收益中一次扣划。

11、委托资产的清算

(1)在资产管理期限届满前,双方可以约定具体的清算日;如无约定,资产管理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清算日。

(2)清算日后的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在扣划约定的管理佣金和业绩奖励后,根据委托人的资金划转指令将剩余资产和收益一次划转到委托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12、保密事项

委托人和管理人在此承诺,对于依据本合同所获得的所有关于委托人资产状况,经营状况,委托资产运作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以及关于管理人的资产管理方案,投资策略和公司经营状况的书面和非书面资料,双方均严格保密,并责成任何有可能接触到上述资料的人员保守秘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但国家司法机关或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除外。

13、合同的期限与转让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委托人委托资产到达管理人指定帐户且委托人对资产管理账户进行有效授权之日生效。期满后可续签。

(2)双方应在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就合同是否延期开始协商,以便管理人安排正在进行的交易并确定合同延期后的新的投资策略。

(3)双方经过协商决定延期的,应在合同终止前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延期事宜加以约定。

(4)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14、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1)本合同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予以修改。

(2)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因与现行法律不符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在出现这种情况时,双方应立即协商,谈判修改该条款。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战争、罢工,国家政策法律环境发生重大变故,电信部门原因造成的通讯中断,交易所原因造成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受到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4)当委托资产亏损_________%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委托资产进行处置。

(5)依据本条(3)款规定解除合同的,视同资产管理期限提前届满,双方仍享有和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但管理人的管理佣金应按照已履行期间占约定的资产管理期限的比例计收。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协商确定委托资产的清算日,比照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办理清算事宜。

(6)依据本条(4)款规定解除合同的或者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的,管理人应将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全部剩余资产和收益返还委托人,不得要求支付管理佣金。

(7)因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暂停或取消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从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而自动解除时如剩余资产少于委托资产本金,则管理人应补偿委托人的损失,但该补偿以补足委托资产本金并支付截止合同解除之日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限。

15、违约和赔偿

(1)除本合同第14条(3)(4)(6)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_________%的违约金,且违约方丧失依据本合同要求投资收益或资产管理佣金的权利。

(2)管理人未按本合同第11条(2)款的规定及时划转剩余资产和收益的,每延滞一天,应向委托方支付相当于委托资产万分之_________的补偿金。

(3)如委托资产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政府机构扣押或查封,除非得到委托人的书面授权,管理人将没有义务代表委托人在针对委托资产提起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进行答辩。因代表委托方处理上述争议事项所产生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

(4)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16、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

(2)对由于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为保证委托人、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实现,双方委托_________作为监管人。委托人、管理人与监管人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按三方所签订的《监管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8、附则

(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日后双方签署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以书面形式申明放弃某项权利,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或及时行使该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监管人持有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管理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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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企业破产申请资产状况明细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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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由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转让人”)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签订。

为获得________________公司发行的_________股票,转让人在此将以下财产的所有权利出售和转让给公司:

本出售单所附的财产清单上所列的一切有形资产和一切待销存货、信誉、租借权益、商品、以及其它无形资产(位于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资产除外)

为获得上述转让的财产,公司在此同意承担上述企业在本协议缔结之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支付和勾销与上述企业间发生的一切债务,________________除外。公司同意不让上述企业及其财产对此种债务、责任或义务以及因执行此种责任或义务或索要此种债务而产生的任何指控、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承担任何责任。

转让人在此指派公司______________作为其代表,替他(们)索要、接受和收取目前拖欠上述企业且在此由______________公司接手的一切债权债务。转让人还授权______________公司为索要和收取上述债务而行使法律许可的一切行为,且可用其认为必要的方式使用转让人的姓名以索要债务,只要不使转让人发生任何支出和开支,或对转让人造成任何损失。

转让人(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受让人(盖章):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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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坚果资产转让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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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贵州XX公司 法人代表:薛X 乙方(受让方):贵州XX公司 法人代表:廖X权 甲、乙双方就转让相关资产,经协商一致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情况 甲方转让的资产系坐落于____县燎原镇大关甲方厂区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部分机械设备、供电线路等(详见《转让资产清单》)。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万元)。

2、支付方式: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万元(:10万元),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充抵转让款。

(2)协议签订后日内,乙方支付

第一期转让款壹佰万元(100万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二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三期转让款陆佰万元(600万元)。

(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乙方支付

第四期转让款柒佰万元(700万元)。

三、资产移交时间

1、乙方支付

第一期转让款后,甲方应于____日内停止生产,并在日内移交甲方办公综合楼,职工宿舍、办公楼旁的土地一幅(面积:约40亩),甲方保留几间办公室和职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员监督合同执行和配合,办理资产的相关事项,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

2、乙方支付

第二期转让款,甲方在2个月内处理搬迁厂房内的设备,同时在天内办理移交全部资产。

3、甲方资产移交后,相关风险责任即转移给乙方,从资产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电、通信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本转让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资产,包括生产经营权、资质、长期投资股权、债权债务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转让款,造成停产损失,乙方同意补让支付银行利息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分两个时间段支付,首次支付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12万元,

第二次支付期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转让款止,乙方在此期间内每月向甲方支付补偿金6万元,补偿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资产权属清楚,无其他共有权人、无权属纠纷。如有纠纷造成乙方无法生产经营,甲方属违约责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转让款后,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办理转让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资产转让、产权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甲方不返还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接收资产后,进场施工修建的所有设施、设备、建筑物等均归甲方所有。

2、甲方违约,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不足以弥补未违约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 本合同签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具备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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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资产经营责任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3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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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资产所有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资产经营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改革精神,按照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批准在_________厂试行(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的决定,通过全市公开招标和认真评议,择优选中乙方为_________厂资产经营责任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商定,特订立本资产经营责任合同。

第一章 经营责任期限

本期经营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第二章 经营责任目标

一、经营期间,乙方保证实现利润总额_________万元(含所得税,不含帐面亏损)。每年实现目标如下: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该年12月31日实现_________万元; _________年度实现_________万元。

二、按经营期间实现利润总额计算的资产实际价格为_________万元,如上确有保证的增上之后的资产价格为_________万元(计算公式及说明另列,略)

三、对在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企业的潜在亏损,按财政局所核实的金额,在经营期间分年进入成本,逐步消化。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以前的帐面亏损,用企业税后留利弥补。

四、在保证实现_________万元目标利润的同时,按年折旧率10%提取折旧基金,按5%提取大修基金。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代表)即为_________厂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权利。

二、在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乙方享有以下权利:

1.对企业行政干部的任免权(厂级副职由乙方提名,报甲方备案);

2.机构设置权;

3.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权,生产经营自主权;

4.聘用、奖惩职工权,对严重违纪、经教育无效者,乙方有权按照国家劳动制度处理。

5.乙方在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有权出租企业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其收益只能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6.乙方有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抵制不承担经济责任的外部机构和个人的任何干预,有权拒绝无偿占用、挪用、平调企业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三、乙方有下列义务:

1.必须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自觉接受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搞好民主管理,保证企业行为符合国家利益和宏观控制的要求。

2.管好、用好企业的全部财产,企业的全部财产必须进行社会保险。

3.按期足额提取基本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所提更新改造资金、大修基金只能用于技术改造、增添新设备、开发新产品和归还专项贷款,不能挪作它用。

4.乙方经营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在任期内清理、结清,呆帐损失和收益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5.乙方必须保证按规定发放退(离)休、退职职工的劳保金和缴交合同制用工的劳动保险金,保证在国家规定和企业经济条件允许的范围内,不断改善职工的福利和待遇。

6.乙方经营期满,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

四、甲方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合同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履行行业管理职能。

2.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享有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上级部门所给予的优惠条件。

3.甲方不得越权对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事任免权利进行干预。

第四章 经济利益分配

一、合同期间的实现利润,按_________%交纳所得税,_________%交纳调节税(或免交调节税)。如超过年度利润基数所交纳的所得税,由财政返还_________%(或不返还),财政返还部分只能用于企业发展生产和归还中短期贷款。

二、实行资产经营前企业向银行或财政的贷款,仍按原贷款合同规定办理;对实行资产经营期间所进行的专项贷款,其本息用税后利润归还。

三、经营期间企业实现的利润,应以市财政局审批年度决算数为准。企业税前利润归还专项贷款,允许按规定比例提取“两金”。“两金”来源,由企业用超额利润解决。企业税后利润在扣除经营者和合作者所得后,按财政核定的比例分配,即生产发展基金占_________%,奖励基金占_________%,福利资金占_________%。改变分配比例,须征得市财政局同意。

第五章 奖罚规定

一、乙方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可得到本人标准工资的_________倍的报酬,月度暂按本人标准工资的150%预支,年终结算。其中,提取_________%作为风险基金,存入企业不计利息,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动用。本人标准工资部分可以进成本,超过标准工资部分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未完成年度目标利润指标,其差额部分,由企业留利中弥补。完不成基期利润指标,每下降1%,扣除乙方基本收入的1%;下降20%以上,则要对乙方的经营资格重新审查。

二、年度超标利润,可转入下年度计算,经营期满,实现利润超过标的利润的部分,每超出1%,奖励给乙方年标准工资的10%。

三、资产增值收入,按下届经营者的中标利润计算的资产价格与本届经营者中标时计算的资产价格之比,资产增值在15%以至30%的部分,每超过1%,可提取本人年标准工资的10%;资产增值在30%以上的部分,每增1%,提取本人标准工资的5%。资产减值时,按增值奖励的比例扣除本人标准工资。

四、在完成年目标的基础上,超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按超额部分奖励乙方(包括合作者)10%;超额10万元以外的部分,按5%奖励。但职工奖励总额不得少于乙方(含合作者)得奖总额。其资金来源在归还贷款提取的奖励基金中列支。

五、乙方的合作者的收入与奖励,不得高于乙方个人的收入和奖罚,具体计算方法为:_________。

(资产增值新老设备放在一起评估,新老设备各自的增值比例,按各自净值所占比例计算。在结算经营责任奖罚时,不考虑原辅材料、燃料、电力紧缺、调价等因素。)

第六章 经济担保

一、乙方必须以_________元(现金或有价证券)作为抵押,保证人(合作者)须交相同数额的保证金。

二、抵押金与保证金,须在签约时交_________厂财务科验收、保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动用。

三、以上抵押金、风险金和保证金,经营期满,合同规定的经济指标如期实现后,如数发还乙方和保证人。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双方不得随意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无正当理由甲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者,要按法律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任何一方可按程序经仲裁部门裁定,变更、终止和解除合同:乙方违法乱纪,造成企业重大损失,损害了甲方的利益,甲方有权提出终止解除合同。

1.乙方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年度内实现利润达不到目标利润的80%,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2.甲方超越合同规定,干扰乙方的自主权,使其无法履行合同条款,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由于国家政策调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确需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可协商修订和补充条款。

第八章 附则

一、乙方因特殊原因暂不能履行职责时,向甲方通报后可委托他人代理,但经营责任不因委托而转移。

二、资产经营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资产所有者代表、经营者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的企业理事会。

三、本合同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经营期满,自行终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执由政府或法院裁决。

五、本合同经公证处公证。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和公证处各一份,合同副本若干份,送有关部门备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公证处(盖章):_________

公证员(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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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个人资产抵押贷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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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_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_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_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

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契约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契约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契约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契约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契约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_放款单位_

法人代表_法人代表_

公证机关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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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有资产产权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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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供产权交易各方 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就本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 所述情形的事项,用“本合同不涉及此条款”表示

三、出让方:指能够依法转让经营性国有产权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受让方:指有权以有偿 方式取得产权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企业类型:按出让人、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所确定的类型填写。

六、标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 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依法能够进行转让的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经营性国有产权。

七、出让价 格:为当事人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的成交价格。国有资产的转让应依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

八、职工的安置方式:按有关规定,约 定妥善安置出让企业职工的事项。

九、合同效力本合同经产权出让方、受让方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 的,依照其规定。

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企业性质: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代理会员: 电话:

乙方(出让方):注册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 邮编: 企业性质: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代理会员: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重庆市经营性国有产权转让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 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标的甲方将所拥有(持有)的有偿转让给乙方。该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该转让标的的评估基准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第二条 职工安置方案甲方的职工安置方案为:(任选一条)(一)乙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二)乙方不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三)甲方负责安置甲方的 (在职、离退休)职工。(四)其它:

第三条 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甲方在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 (任选一条)(一)甲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二)乙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三)其它:

第四条 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一)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上述产权以人民币(大写) 元(即:人民币(小写) 元) 转让给乙方。(二)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任选一条)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2.乙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将转让价款中的 %(不低于30%)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剩余部分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付清,并 提供 担保。

第五条 产权交割(一)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清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 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 批件的过户和主体变更手续。(四)

第六条 转让税费负担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的费用: 乙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一)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三)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支付违约金。(四)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 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五)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 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一)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 法实现的。(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 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 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

第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按下 列第 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产权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 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交易基准日双方约定交易基准日为 年 月 日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甲、乙双方代理会员各执一份,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留存一份用于备案。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法人印章) (法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法人印章)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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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贷款合同有固定资产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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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

保证人: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释 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借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乙方与卖方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指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期限

借款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 期归还。

第六条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执行。

2、借款利息按月计付,结息日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规定利率。

第七条 借款划拨

在办妥本合同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账户(帐号 )内;甲方同时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委托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一次性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售房存款账户(帐号 )内。

第八条 借款偿还

1、乙方应按期足额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每一个月为一个偿还期,每月第________日为乙方的每期还款日,首期还款发生的次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获得甲方贷款之前必须在甲方处开立存款账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或办理银行卡(卡号 _______________),每期还款日前,乙方应在上述存款账户内存入不少于一期的应还借款本息。甲方于每期还款日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直接从该存款账户中扣收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款项。如果款项不足扣划时,甲方给乙方_________日的宽限期,期满账户存款仍不足扣划时,则该期应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

(1) 等额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每月等额还本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2)递减还款法:

月还款额= +(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6、提前还款

乙方若提前还款,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还款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 乙方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的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3) 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借款余额以及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还。

(4) 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后对剩余的部分可以调整还款计划,即还款期限缩短,每期还款额不变或者还款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选择期限缩短的,按调整后总的借款期限确定利率档次计收以后的利息。

(5) 若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而此合同项下的借款尚在阶段性保证期内,丙方的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7、逾期还款

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偿还:

(1) 乙方在上述存款账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但在存款日至划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及其复利。

(2) 乙方到甲方的信贷部门领取借款清单,再凭借款清单到营业柜台交付现金,从交付借款之日起,停止计收逾期利息及其复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它约定项下就购房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的按期偿付及保证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 甲方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乙方。

2、核收和保管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和其他所需文件。

3、在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借款后,甲方与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交还乙方。

4、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而由丙方代为清偿乙方借款的,甲方须将与抵押物有关的证明文件转交给丙方处理。

第十条 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甲方处开立存款账户,并存入不低于30%的购房首付款,同时授权甲方从此账户内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对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物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无论何种原因及何人的过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让、舍弃、托管、重复抵押、以抵押物清偿其他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在丙方履行了阶段性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借款后,乙方同意甲方将抵押权转让给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的约定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7、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 丙方义务

1、丙方为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甲方依《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卖契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托在 月之内办理完毕以下事项:

(1)代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代收代缴土地出让金。

(2)代乙方办理正式产权证,并保证将其移交给甲方收押。

(3)代乙方办理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收到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5日内将该证书交与甲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月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还款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万分之 罚息,并对逾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为偿还,丙方偿清全部借款后,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在抵押登记生效后:乙方连续三个月或任何一期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逾期三个月的,甲方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以偿还乙方借款。

3、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任期间: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账户中扣除_______% 的保证金且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后丙方仍有义务继续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直至将产权证、他项权利证移交给甲方,其阶段性担保责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条 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后六个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抵押物处理费、过户费等甲方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登记

(1) 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丙方或乙丙双方共同以本合同、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 低压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须交予甲方收执和保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各执 份。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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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资产信托合同涉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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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 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账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账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 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账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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