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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精品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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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安全责任书范文铁路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0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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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及上级和地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力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质量意识,明确其责任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追究制和安全基础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确保业主、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XX项目部与 施工队伍(以下简称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无一般及以上安全等级事故;

2、杜绝违法乱纪,无安全政治事件;

3、杜绝中毒事故及群发性传染病发生;

4、无机械及交通责任事故;

5、无火灾事故,无爆炸事故。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4、《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5、项目部与施工队签订的《工程劳务合同》和《安全质量承诺书》;

6、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和《安全技术交底》;

7、协调指挥部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8、业主相关的安全管理文件。

三、安全管理要求

1、施工队负责人作为施工队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工作;。

2、施工队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法定,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并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施工队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安全规范,积极采取强有力的安全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人身安全,不允许出现任何等级事故。

4、施工队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服从项目部制定的相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制度和管理办法,接受并配合项目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保证按要求及时整改到位,杜绝不接受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现象。

5、施工队必须做好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确保安全经费的投入和有效使用,配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施工队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可控后方可作业,若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要积极整改并上报。

7、施工队必须做好应急物资的储备,并标识清楚,严禁挪用应急物资。

8、施工队必须按项目部要求填写人口普查表,提供身份证;无身份证的作业人员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对年龄过大从事重体力施工作业或身体不适合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慎重使用或责令退场。

9、项目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施工队人员“三违”作业,并按规定给与处罚;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队人员责令退场。

10、施工队负责为施工队人员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和高危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队方任何责任事故,由施工队承担全部责任。

11、施工队对现场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施工队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保护工作。

12、对项目部下发的安全质量整改通知书不落实或多次落实不到位,项目部将按要求对施工队进行罚款。

13、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而使项目部被业主、监理、指挥部处罚,项目部将对施工队加倍罚款和其他处罚。

四、施工现场要求

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和服从现场安全规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1、按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

2、高处作业必须做好人员自身和外在安全防护;

3、班前不允许喝酒,不允许酒后开车和操作现场机械设备,在禁止吸烟的区域不得吸烟。

4、不得随便拆除已架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装置和安全警示、标识牌;

5、三项五线制,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保护工地用电器具,确保用电安全;

6、必须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防护,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此类物品。

7、必须做好施工现场和住地消防防火措施;

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处罚分类和细则

(一)处罚分类

1、对管理人员提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

2、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3、未报检私自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4、野蛮施工造成的安全问题和隐患;

5、机械未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或带病作业;

6、重点工序、重要控制点违规作业;

7、不接受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不听指挥、冒险作业;

8、未按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要求而导致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全责;

1)生产、生活设施的修建和维护;

2)场内施工便道的修建和维护,施工主便道的维护和养护;确保道路随时处于畅通、安全、清洁状态;

3)变压器出线到施工范围内所有电路线路搭接安全;

4)满足本工程施工的一切机具设备、模板、工装、周转材料等,人员、设备、材料的进出场安全;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国家颁发的建筑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组织施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安全质量;

6)严禁出现民工上访、围攻、干扰项目部工作;

7)因施工队中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工程及其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施工队承担

8)施工队保证维护施工环境,尽量避免或降低施工给当地带来的噪音、扬尘、生产和生活垃圾等污染。施工队的所有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工种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且所有作业人员(含管理人员)均需身体健康,无犯罪前科和不良行为记录。

9)因施工不当影响当地村民的生产、生活和安全。

9、因施工队原因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导致项目部被业主、总承包、监理罚款。

10、施工队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公司安全质量信誉受损,或进入股份公司、业主的黑名单,或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使公司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被吊销、降级使用的,以及发生危及公司生存发展的恶性安全质量事故。

11、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受到严重安全质量投诉或受到业主或股份公司通报批评,使公司的信誉在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受严重影响的。

12、凡发生本责任书未涉及的其他事项,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暂行办法》、《工程劳务合同》、《安全质量承诺书》等有关规定对施工队实施处罚。

(二)处罚细则

1、总体上

1)重点工序、重要控制点不按规范施工的直接进行罚款,每次罚款1-10万,同类问题再次违反规定的,将在上次罚款的基础上加倍罚款;

2)项目部因施工队原因而受到业主、总承包、监理罚款,项目部将直接加倍处罚和其他处罚;

3)不听指挥、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直接进行罚款,每次每项罚款200元(有具体规定的项,按规定处罚),视具体情况可加倍处罚;

4)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机械设备,每次罚款200-1000,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5)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每人每次罚款100元;施工区域内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拖鞋或赤膊进入施工场地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施工场地内追逐打闹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酒后上岗的每人每次罚款100-1000元,并立即下岗休息,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打架斗殴的每人每次罚款100-1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聚众群殴或闹事的每人每次罚款200-1000元,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加罚或退场;

6)施工队负责人拒收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每次每项罚款200元。

7)基本防护未做到,每次每项罚款200元。

2、具体上

罚款以括号内为准,如果项点上有具体要求以项点为主。

1)基本防护(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材料堆放整齐、稳固,上盖下垫。

(2)各种警示、标识、安全标语和反光条、牌安装到位。

(3)人员基本防护配戴,防毒面具、手套等。

(4)经常对施工便道进行维护,保持畅通。

2)易燃易爆(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油罐有防护棚,配备消防器材,周围50m内无明火。

(2)氧气、乙炔使用和存放距离要超过5m,10m范围内无明火,不允许放在用电器具旁。

(3)易燃材料必须分开存放,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防火(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按要求做好防火防护,配备齐全消防器材。

4)电线、管道

(1)用电使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完好门关好,电线完好,拉接线规范,不能泡在水里。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2)管道与电线分开,固定稳定,阀门完好。未做到每次罚款100元。

5)高处作业(违反规定每次罚款200元)

高处作业必须做好临边防护,系好安全带。

7)住地(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1)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用电线路拉接规范。

(2)厨房做饭时,严禁开火厨师离开。

(3)饭菜质量合格,无食物中毒。

8)机械设备使用(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严格按照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2)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

(3)机械设备相关证件齐全。

9)人员管理(违反规定每次每个问题罚款200元)

(1)全体人员必须填写和上报人员普查表、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必须办理暂住手续。违反规定罚款1000元。

(2)全体人员必须签定安全承诺书。

(3)严禁打架斗殴,更不能闹到公安局。

(4)严禁出现民工围攻、干扰项目部工作。每次每人罚款200元。

(5)禁止非作业人员尤其是老人和小孩进入施工场地。

10)其他

(1)未按照工程劳务承包合同要求导致的安全问题或隐患按照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全责。

(2)施工队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导致公司安全质量信誉受损,或进入股份公司、业主的黑名单,或被新闻媒体暴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使公司资质证书、质量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被吊销、降级使用的,以及发生危及公司生存发展的恶性安全质量事故。处以50万元以上的罚款。

(3)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受到严重安全质量投诉或受到业主或股份公司通报批评,使公司的信誉在局部地区或部分行业受严重影响的。处以10万元以上的罚款。

六、考核

每年年底或该工程完工后,经考核,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奖励两万元;未实现 安全生产目标罚款两万元;奖罚每年兑现或该工程完工后兑现。

七、其他

1、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与施工队各执一份。

3、随工程施工进度,若有变动,将使用附件补充条款。

八、责任双方

XX项目部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施工队

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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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安全生产月活动项目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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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全面发动。

建立健全了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任千顺处长为组长,处属各单位共同参与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成员:

各小组成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认真布署。

(一)建立完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二)实行了节假日及重大事项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

(三)事无巨细,认真安排,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与自查活动,及时查找和解决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1、加大征费安全工作的防范力度。要求所属单位妥善保管票据、款项;在大厅重点部位安放灭火器,加固防护窗栏和防盗门,定期进行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征收设备正常运转,征收环境安全无虞。合理设置大厅布局,安装排号机,在征费高峰期时加强了保安力量,确保无拥挤与践踏事件出现,确保了征收工作中人、财、物的安全。

2、提高稽查人员在路检路查时的安全防范意识。禁止追车现象出现,确保全年安全稽查无事故。

3、加强了行车安全教育。在职工队伍中开展安全行车教育活动,坚决杜绝超速行车、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等各种违章行为出现,确保行车安全。

4、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日常生活中去,要求广大职工紧绷安全这根弦,“高高兴兴上班来、平平安安归家去”,注意行路安全与家庭水、电、气的安全,“防火、防盗”保平安。

(四)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树立全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责任感。采取培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同时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活动

(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对于出现的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处理,争取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增强责任人的安全意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不走过场、不流形式,使全年征稽安全工作和谐、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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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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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项目技术人员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批。

2、组织并会同项目部技术人员进行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技术核定工作。

3、检查、督促项目部技术人员技术质量资料的整理工作,保证资料整理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4、帮助项目部技术人员解决工程当中的技术问题,对一般技术问题作出处理方案,对疑难问题上报公司技术部,由技术部会同总工程师作出处理意见或处理方案。

5、对关键、特殊工序以及易产生质量通病的工序进行技术交底,作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

6、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方案。

7、组织项目部的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条文。贯彻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制度。

8、负责项目部上报的竣工资料的初审工作,初审合格上报公司技术部。

9、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绘制竣工图。

10、负责工程的验线工作,负责对每层建筑的轴线标高的核查工作。

11、检查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措施。

12、负责公司的收发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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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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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5年中级以上职称,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工作经验,全日制本科。

2,主持本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3,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强制规范和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

5,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月度总的进度目标,负责编制项目详细的月、周进度计划。

6,组织工程的图纸自审、会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7,负责各项技术交底工作,组织技术人员、工人学习贯彻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8,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签证。

9,督促检查作业班组、施工人员的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设计图及规范标准施工,并负责组织质量检查评定工作。

10,主持本项目的质量会议,对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及时处理。

11,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参与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12,负责检查、督促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组织草拟工程施工总结。

13,做好同设计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联系,避免施工过程中因技术失误造成的损失。

14,对本项目技术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可根据技术人员的工作表现提出奖惩意见,对不称职的可建议退回公司。

15,搞好团结、协作、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提出合理化建议,推广“四新”技术,开展技术革新,完成项目的技术效益计划。

16,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主持管理项目的计量、试验和测量工作。

17,指导督促各施工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检查,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参与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工作。

18,负责项目技术资料、项目信息化管理,主持整理并办理竣工档案资料立卷、归档工作。

19,办理项目设计变更、技术核定、现场签证索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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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安全生产月活动项目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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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和南昌市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__年全省安全生产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安全发展,预防为主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其中,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报道1、6月1日上午,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发布会。具体安排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各派1—2名记者参加。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新闻处、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组织协调。

2、6月2日至30日,在南昌日报、南昌晚报、市电视台、市电台开设专栏、专题,连续报道我市安全生产典型事迹。同时在每日黄金时段、主要版面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或动漫。重点组织宣传咨询日活动的新闻报道。对个别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存在问题的单位,经市领导同意后进行曝光。此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部署,各新闻单位落实,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3、6月2日至30日,在手机上播发“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此项工作由南昌移动公司、南昌联通公司和南昌电信公司负责,市安监局监管二处负责协调。

(二)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咨询日活动于6月13日上午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秋水广场举行。届时,我市将启动安全生产“六进”巡展活动仪式,并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相关市直单位设立咨询台,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接收群众现场咨询。各县区、开发区组织人员方阵参加,统一服装,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组织开展“三项创建”活动根据省指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参加本质安全型工业园区、安全社区、安全文化创建示范企业评选活动。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四)组织参加井冈山安全发展网上论坛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撰写论文,于5月25日前报送到市安监局综合处(发电子邮件,邮箱:),经初选后报省指委会。省指委会将评选出优秀论文组织交流,并予以奖励。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

(五)组织参加全国性活动按照省指委会要求,我市还将积极参与第二届“生命之歌”全国安全歌曲大赛、第五届安全发展高层论坛、应急救援三项活动(首届全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技能大赛、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竞赛)、“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等。待省指委会相关具体方案下发后,由市安委办组织实施。

(六)社会宣传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主管(行业)部门,要结合自身特点,组织所属企业、单位、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企业、校园宣传活动由市安监局监管一处、监管二处、监察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社区(县区和开发区)活动由市安监局综合处负责协调。

2、组织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有关企业、单位在活动月期间,在市区和当地主要公众场所、主要街道及路口、车站、码头、建筑工地、临街主要建筑物等处悬挂巨幅标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监察支队负责协调。

3、组织各县区、各开发区(新区)、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征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品。此项工作由市安全生产宣教中心负责。

四、活动要求

1、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等阵地,采取安全生产月专题节目、公益广告、文艺演出、演讲、安全知识和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让安全生产知识走进千家万户,让“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理念深入人心。

2、请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将本县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开展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于5月25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5日前)书面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

3、__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安委办负责总协调和与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附:__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标语口号

二〇__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 活动方案

抄 报:省安委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余欣荣书记,赵东亮常务副市长,曾光辉副市长,吴长金副秘书长

抄 送: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安委会、安监局

南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__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1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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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例2024_安全工作计划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2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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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范例2020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强化监管,深化整治,夯实基础,细化责任,严格执行。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公司长周期安全运行。

二、管理目标

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1‰以内;

2、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0.1‰以内;

3、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4、施工现场临时道路硬化率100%,噪声达标排放,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必须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化粪池等;

5、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100%,其中优良率达80%以上,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8项,争创安全文明工地1项(根据工程承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主要措施和要求

1、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观念,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健康权,保护我们共同赖以生存的环境,坚决杜绝以牺牲职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破坏环境为代价而追求经济效益的行为。

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对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及时作出正确的决策;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须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及配备数量进行监督检查,以文件形式进行委派并报公司备案,确保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规定要求,并检查、督促项目部施工作业班组兼职安全管理员的配备,从而形成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网络。

3、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公司各级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公司总经理、区域/专业/项目公司经理、项目部经理是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公司与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区域/专业/项目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班组必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并定期进行考核,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4、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对工程项目中的基坑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与爆破工程等其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必须严格督促项目部认真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xx]87号)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xx]254号)的文件要求,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方案编制、审核与论证、审批、方案交底、监测、定期巡查、阶段验收等各个环节得到规范管理。公司、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动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设施工危险源)管理台帐,加强动态监管。

公司将适时组织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关键部位和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5、规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xx)的规定,明确公司各级负责人是公司各级消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督促所属项目部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临时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设置明显消防标志,定期组织消防培训与演练,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消防专业知识。施工现场、住宿区应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理配备灭火器材,并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动火审批制度,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加强现场施工机械安全管理工作

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须安排专人从事区域/专业/项目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贯彻国家及当地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执行上级部门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要求,对机械设备购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检验检测的全过程进行管理。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动态,收集项目部大、中型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实施计划,动态建立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台帐》等;强化大型起重机械的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供方评价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落后、淘汰的机型、机种及无生产许可资格、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机械设备流入施工现场;加强对大型机械设备拆装单位资质与人员资质的审查,加强对拆/装前安全技术交底、安装后试运转与检验检测等环节的监控,确保大型机械拆装安全;领导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部门、人员抓好机械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保证机械设备的使用安全,保证主要机械设备的完好率达90%以上,垂直运输机械设备的完好率为100%;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活动,努力消除各类机械设备事故隐患;具体落实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技术培训活动,组织实施机操工持证上岗培训工作。

7、强化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与技能

公司适时组织区域/专业/项目公司经理、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资格培训与考核,坚持持证上岗的原则。安全管理部负责对机关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及时掌握所辖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及时组织已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培训与换证”工作;分期分批组织未持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建筑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与考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应适时组织所属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参加当地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并做到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努力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工人入场前安全教育、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是企业的基础安全教育工作,公司要求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安全职能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要求推进并开展此项工作。年初集中开展的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在工程开/复工前结束,平时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施工任务的承接、施工人员的变动等情况适时组织开展。

项目部要切实开展工人的日常安全教育、转岗前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利用班组安全活动、班前交底会、项目部全体人员会议等各种形式,向工人宣传和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纪律、事故案例,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作业环境,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要注重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使全体作业人员都能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对于实施工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区域/专业/项目公司、项目部在做好自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同时,须开展对分包作业队伍的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年底做好对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考核,切实履行总包单位的安全生产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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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状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技术,生产,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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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按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______市安全监督站的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制订以下条款。

1.工地负责人和各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工地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管理,同时要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员工做到心中有底,预防为主。

2.甲方应给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设施,从施工用电、脚手架、机械设施、临边、洞口等都必须要有安全防护措施,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有违章操作、不戴好安全帽、违反规章制度等,经指出后仍不改的,甲方有权对其处罚,直至辞退,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乙方应遵守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穿好工作服,穿软底鞋进行施工操作。严禁穿拖鞋、背心上班,工作前禁止喝酒,工种中严禁打闹和开玩笑,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乙方应服从工地领导的安排。但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下,甲方如强令乙方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操作。

6.乙方在操作前必须对自身的安全保护设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不符合的要向上级汇报,不得冒险作业。

7.特殊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机械设备,违者按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8.严禁用电炉取暖、做饭,不得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_______元。

9.乙方不得从带家属(小孩)入住施工区。

10.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前,要将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提供给项目部,及时交纳综合保险。无身份证和外来人员务工信息卡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后协议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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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1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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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消防)组织(8分)

1、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及整治工作的领导

1、单位加强对安全生产(消防)整治活动的领导,及时制订整治计划;

2、配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人、财、物等资源,建立义务消防小组;

3、单位主、分管领导工作及职责明确;

单位未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的扣1分;未按规定配置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人、财、物、资源的扣1分;安全生产主、分管领导职责不明确的扣1分;不及时研究安全生产(消防)工作,不及时制订阶段性整治工作计划的扣2分。

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8分)

1、明确安全工作目标,落实直接管理责任

2、制定切合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明晰安全生产工作思路;

3、掌握生产人员的安全行为状况,严格落实管控责任,及时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工作思路不明晰的扣1分;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知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扣0.5分;安全生产直接管理履职不力的每一人扣0.5分

安全生产(消防)职责未制订的全扣;职责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1-2分,有一个部门或一类人员安全生产(消防)职责不明确的扣0.5分;未全签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扣1分

三、安全防护(10分)

1、安全生产(消防)硬件保障

2、所有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环保等“三同时”制度,手续合法;

生产设备装备安全性未能达到要求的,每台套扣0.5-1分。

未按标准配置并不会正确使用的及未按要求检测检验的,每一处扣0.2-0.5分

四、安全生产制度(8分)

1、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

2、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按照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新要求,对照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完成基础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健全制度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缺少一项扣0.5-2分;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2-0.5分

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汇编,做到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作业人员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每缺少一个工种或岗位的扣0.5-1分;内容不完善的每一项扣0.2-0.5分

五、岗位安全行为评估(6分)

1、安全行为评估。对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进行行为评估,制订整改措施。未组织安全管理行为评估的全扣;评估不规范、无效果的,扣0.2-0.5分

2、作业人员安全行为评估

对每一名职工的安全行为进行评估,确定等级。未有效开展行为评估的全扣;评估不规范的每一人次扣0.2分

重点人员未排摸的全扣;对未落实有效整改措施的每一人次扣1分。未建立作业行为动态评估档案的扣1分;不完善的扣0.5分

对作业人员劳动能力评估及对特种作业人员未定期体检的扣1分;对不适宜、有禁忌症人员未调整劳动岗位的每一人扣0.5分

六、危险源分级管控(14分)

未开展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的全扣;未确定监控等级的,每一处危险源扣0.2-0.5分 ,对危险源分别建档,实行动态、闭环管理;危险源建档不全,未实行动态闭环管理的扣1分;

对A、B级危险源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明确分级管控责任;对A级危险源制定目标管理方案、预案;对危险(临时)作业制定报批手续。

未制订管控措施、落实分级管控责任的,每一处扣0.5-3分;A级危险源管理方案、预案不明确的每一处扣0.5-1分;危险(临时)作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扣0.5-1分。

A级危险源实行现场标识化管理,明确重点危险源、类型、危险因素、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分级检查、督查频次及责任;

未设定吸烟场所的,有一处扣0.5分,发现有一人次违反防火、动火规定的扣0.2分;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未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措施,设置消防防火、禁火、安全疏散标志的,有一处扣0.5分;不符合安全用电、防爆规定的,有一处扣0.5分;无收工15分钟断电检查记录及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记录的扣1分;

七、隐患整治纠错(10分)

1、按照事故隐患排查的规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2、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并上报

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每少一次扣0.5分;隐患排查不规范的扣0.5-1分

隐患档案不健全、跟踪不到位的,每一处扣0.2-0.5分;对排查出的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每一处扣1-2分

八、现场“7S”管理(8分)

1、生产现场实行“7S”标准化管理

落实生产现场 “7S”标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管理和安全消防标准化;照明系统满足安全生产(消防)要求;通风降温达标;安全通道畅通;

按照“7S”标准化管理要求,有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2-0.5分;生产现场安全通道、照明、通风、降温、消防不符合要求的,每一处扣0.5分

2、现场标识化管理规范

生产现场安全标志、标识醒目、规范。 生产现场安全标识不按要求设置,每一处扣0.2-0.5分

九、教育培训(10分)

1、全员安全意识教育

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活动,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教育面100%,安全意识明显增强;无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或不符合规定,安全生产(消防)教育面达不到要求的全扣

2、员工学习法律法规、制度、职责

组织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教育面100%,抽查合格率在95%以上。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经专业部门培训,持证上岗;未有效组织员工安全教育轮训的,教材、备课记录、培训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3、安全应知应会培训

员工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安全生产轮训率100%,熟悉管理范围生产工艺,掌握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内容、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基本方法;未有效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扣1分;安全生产应知应会不掌握的每一人扣0.2分;未组织开展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培训的扣1分

4、作业人员进行“三级教育”

对新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上岗;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未有效组织“三级”教育和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的全扣;抽查安全操作规程合格率达到95%以下的全扣;抽查有一人次不合格扣0.2分

5、安全技能培训

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掌握应知应会内容;开展转、复岗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未有效组织员工安全技能培训的全扣;抽查员工应知应会不掌握的每一人次扣0.5分

6、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强化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由专业部门培训并定期审验,持证率100%;特种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一人扣1分

十、安全生产应急(8分)

1、健全生产安全(消防)应急处置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义务消防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消防安全责任制未建立的扣1分,消防义务小组未建立的扣1分

2、按要求配置应急装置,建档、定期检查维修(消防器材、安全通道、应急照明、报警等符合规定);针对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制订并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应急装置不完善有一处扣0.2-1分;未按照要求建档及无专人管理无定期检查维修的扣1分;应急处置预案不健全、不规范的扣0.5-1分;未开展应急演练的全扣;抽查一次不合格扣0.5-1分

十一、安全检查考核(6分)

1、完善各级检查考核。建立分级检查考核小组,明确检查责任,开展有效检查,结果与责任挂钩;分级检查考核小组未建立的全扣;未开展有效检查考核的扣1-2分

2、严格事故处理。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及苗头,按规定及时处理,对事故及苗头不按要求处理的,每起扣1分。

3、安全行为考核与奖罚。对员工的安全行为、绩效与计分考核、行政奖罚等挂钩,严格考核与奖罚;对员工的安全行为与单位的奖罚制度挂钩,从严考核。

未有效开展安全行为考核与奖罚的全扣。

十二、运行评审(4分)

开展管理评审,实现持续改进。依照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要求开展管理评审,针对缺陷和问题,落实整改,实现持续改进。

未经常性开展的全扣;未开展对照检查、管理评审的,扣1-2分;对缺陷和问题整改不力的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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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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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阅工程项目的幕墙施工图纸,并能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进行图纸深化;

2.计算工程项目材料,下达工程材料采购清单(即下料下单)。

3.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和技术监督;

4.负责与工程技术(包括设计)有关的组织管理和指挥协调工作,为工程施工顺利进行提供必要条件与支持。

5.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并组织对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修订变更。

6.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负责审核工程各项施工方案、审核技术交底。

7.组织编制项目重大技术方案,并积极配合技术部门对重大方案的审批。

8.参与工程结算工作及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9.能熟练使用CAD,Project等辅助软件,能独立编制及审核施工方案;

10.熟练掌握新技术、新工艺,能有效指导项目团队开展技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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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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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乡镇企业高效、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所有乡镇企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法规、规程和标准。

第四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

第五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必须建立专管机构或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乡镇企业安全生产负有领导责任;企业的法人代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第七条 乡镇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采取百分制考评(详见考核评分表)。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和标准的情况。

(三)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班组安全建设、健全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实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治理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改造的情况。

(五)执行安全培训制度(包括厂(矿)长、特殊工种、新职工岗位培训和全员培训)的情况。

(六)乡镇企业职工伤亡月、年度报表和半年、全年安全工作总结的上报情况(事故起数,死亡、重伤、轻伤人数,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七)年度乡镇企业千人死亡率,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八)年度乡镇企业火灾事故起数、经济损失(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九)主管乡镇煤矿的花炮行业的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增加两项内容:

年度乡镇企业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年度乡镇企业花炮事故、经济损失情况,与上年相比升降情况。

第八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按时上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情况,次年1月5日前乡镇企业办公室上报县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1月10日前县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地区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1月15日前地区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报省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1月25日前报农业部乡镇企业局。

第九条 各级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可按下列方式进行奖惩:

一、通报表彰或批评;

二、进行物质奖励或罚款;

三、按农业部《全国乡镇企业安全管理先进集体和优秀安全管理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安全管理工作者。

第十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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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项目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经典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全文共 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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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处理设计变更和图纸上的技术问题。

2、组织辅导技术人员业务学习,总结交流经验,掌握施工质量标准、技术规范,提高业务水平。

3、负责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工期目标、安全技术的实施,定期召开技术工作会议,组织参与各项检查验收工作。

4、深入现场指导工作,督促技术人员执行规范,按图施工,对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整改,达到要求方可施工。

5、组织参与质量检查和各项验收工作,监督指导做好项目的技术资料。

6、研究克服质量通病的技术和方法,宣传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7、协助领导开好质量分析会,做好总结评比工作。

8、复核、审查、试验、检测结果和原材料的进场验收质量,对质量问题和施工问题作出决定。

任职资格:

1、大专以上学历,工程类相关专业。

2、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历,主持过项目技术工作者优先;

3、能够协助项目经理做好技术资料编制、交底工作。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意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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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生产月活动项目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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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部署,为大力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__〕4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__〕47号),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紧紧围绕“安全发展”这条主线,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活动主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着力强化全矿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素质,为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平安矿山”、构建和谐矿区、推进企业的经济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充分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全矿以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7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20__年烂窖子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具体如下:

二、活动主题

20__年矿“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三、活动时间:

20__年六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四、活动目标

实现全矿全年个人无违章,班组无轻伤,区队无重伤,全矿消灭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矿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之利

副组长:胡兴洪李生元邓贤才

成员:张宁波、金鑫、张兴华、汤远军、宋天明、

朱兴学、王再贵、何刘兵、李登华、魏大学、

李庆海、刘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邓贤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活动内容及实施步骤

1、6月1日前,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横幅三条,分别悬挂于办公楼前和主副井调度楼前;矿安监科要组织力量在主、副井张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利用班前会、“三九”安全活动等机会,组织职工学习文件,重温安全誓言,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以此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督查小组将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进行督查落实,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活动,要组织力量踊跃参加,营造“安全生产月”万人参与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

2、活动期间,要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要利用黑板报(不少于5期)、电视、VCD、教材、安全知识抢答等工具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知识,确保每个职工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都要接受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3、活动期间,各生产单位要把工程质量放在首位,各安监科要牵头组织生产、技术、机电等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工程质量评比、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活动,切实做到质量标准化、工作程序化,彻底实现无隐患生产。

4、活动期间,矿部要号召全体职工开展“十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知识的书;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条事故隐患或违章行为;写一篇安全生产体会;做一件预防事故的实事;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召开一次职工家属安全生产座谈会;忆一次事故教训;当一天安全监督员;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签名活动。

5、活动期间,各单位要坚持科矿级、队长入井带班制度,加强安全监管,积极排查“三违”,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针对在夏季大忙期间,家在当地农村的同志,要合理安排轮休,回矿后休息不好不准入井工作。

6、在活动月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现场管理,要有重点地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安监科要加强雨季“三防”的相关工作;机电科要做好设备防爆管理和避雷针、避雷器的校验工作,生产科要组织力量对各井下水仓进行及时清挖,行政保卫科要对危房有效防范,防止出现意外事故。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和相关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治水、防火灾、防顶板灾害、防瓦斯灾害、防煤尘灾害、防运输事故等方面的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7、技术科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水害抢险救灾演习活动,健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开展救灾演习活动,提高矿井应急救援能力。

8、各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安康杯”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具体要做好活动的动员、组织、报名工作,务必使竞赛活动取得实效。

七、活动要求

1、安监科要根据活动方案内容,制定相应的活动计划,6月1日前报活动办公室。并于活动期间,每周四要对活动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并报矿活动办公室,以便将先进经验交流和推广。矿活动办公室每周五上午要将矿一周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实时记录相关资料,以备上级检查时备查。

2、活动结束后,对完成活动目标、出勤达到23班的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职工,每人奖励100元(含安检员);运输队、修护队、机电队井下的职工每人奖励80元;平地辅助单位的职工每人奖励50元;采煤队、掘进队、开拓队的班长,一线科室办事员,平地科长、主任每人奖励200元;运输队、修护队、机电队的班长每人奖励150元;活动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每人奖励500元;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每人奖励300元。

3、对在活动期间不能尽职尽责、发生事故导致完不成活动目标的相关责任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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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生产月活动项目方案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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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开展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贯彻落实国家局和运输管理部门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单位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按照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有关政策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完善各项预防措施,强化“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四、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

五、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和宣传阶段(6月3日至6月12日)1、活动动员(6月3日至6月5日)。召开全处职工大会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和动员。使干部职工充分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开展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6日至6月12日)。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身边的提醒》等主题宣教片,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在职工家属中普及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和重要指示精神及相关政策要求,配合运输管理部门宣讲组开展重要讲话宣讲活动,并迎接宣讲组安全大检查。通过活动开展,切实提升我处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增强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阶段:深入开展阶段(6月13日至6月27日)。

1、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按照“坚守红线,从严执法”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主题,结合单位实际,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职工、家属和客户,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内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开展贴近群众的警示教育,接受职工和群众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咨询。

2、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剖析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特别是单位内发生的几起交通事故,通过召开事故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事故反思大讨论、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制作的宣传片等多种形式,建立起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切实起到警钟长鸣、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的作用。

3、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6月20日前)。在6月20日前组织全处开展一次安全自查活动。检查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演练开展情况。二是消防、安防、防洪防汛、防雷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三是各类车辆、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情况。四是应急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对查出来的问题与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人,限期完成整改。

4、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23日至27日)。6月23日至27日为应急演练周。按照运输管理部门20xx年预案演练计划和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各部门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深入货源点、停车场等进行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排除隐患,整改不足并认真总结演练情况,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5、开展安全文化总结推介活动。结合储备文化建设,通过教育、宣传、奖惩、创建群体氛围等手段,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等创建工作,不断提高职工安全修养,改进安全意识和行为真正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意识转变。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6月28日至6月30日)

认真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开展向“安全生产月”活动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活动。激励职工自觉遵章守纪,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促安全目的。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科室、部门要以对职工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围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注重实效,创新内容。在活动计划安排上,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主题,不断创新形式,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趣味性和参与性强的特点,着重营造氛围,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三)强化考核,认真总结。此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对活动开展较好的科室、班组及个人提出表扬,差的提出批评。同时,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总结以正式文件方式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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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安全生产负责人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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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确保活动的正常开展。

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我局的领导十分重视安全生产这项工作,加强了对“安全生产月”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安委会的活动方案,研究成立了市农业委员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并设立办公室,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6月初,“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下属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活动的要求,全面部署落实“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我们利用各种会议、印发资料、张贴标语、宣传画、板

报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意义、目的。

(一)召开了各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会议,对夏季农药安全进行布置。并结合农民培训工程印发农药安全使用宣传资料8000份。大力宣传农药安全使用技术,教育广大农民在病虫防治时要对症下药,科学用药,正确选用新型、高效、低毒、低残留、无公害农药防病治虫,坚决贯彻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尽可能禁止高毒农药使用。同时,尽量减少用药次数,减少环境污染,减少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通过反复宣传,广大农民农药安全使用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要求大家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

注意安全,防患于未然。

(三)悬挂了宣传横幅,张贴了标语和宣传画,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我委的活动方案,我们对农药市场进行检查,到海滨公司农资延伸点进行了抽查,共查30家,经查,各销售点仓储条件符合规范,尽管未发现问题,但检查人员所到之处,向他们,宣传了《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提高了经营者合法经营的自觉性。我们还对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都比较强,能及时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全身心地投入到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去,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四、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我们对本系统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总结,通过检查总结使我们及时发现了存在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消除隐患;也使我们做到了警钟长鸣,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为全市的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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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汇报_汇报材料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景区,生产,全文共 1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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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汇报

风景区管委会

市考核组:

欢迎各位领导到风景区考核我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下面,我代表管委会就风景区XX年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做以汇报:

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要求,风景区管委会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及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切实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截止目前,全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0人考核指标内,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一、工作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文件精神。自国务院、省、市政府相继发布实施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来,管委会将该《意见》做为指导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丰富内涵,积极推进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领导共同抓的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责任制,形成“职责清晰,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及企业主体责任。年初,与x个重点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和任务。

(三)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一是安委会充分发挥安委会及其办公室的指导协调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扩大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加以协调解决。截止目前,共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x次,专题会议x次,开展各类集中整治行动x次。二是建立完善了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三是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管委会建设发展型领导班子实绩考评办法,制定完善了考评方法和细则,严格实行半年及年终考核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和奖励。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安委会组织开展了春节、“两会”、五一、汛期、旅游旺季及十八大三中全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目前,共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家次,发现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x项,下达整改指令x份,消除各类问题及安全隐患x处,整改到位率达x%。二是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打击非法违法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及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发现并整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x起,查处违章车辆x辆,无牌无证摩托车x台,有效净化了道路交通环境。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加大了旅游接待场所安全检查力度,检查旅游接待服务场所x家,发现各类问题及隐患x处,分别下达立即整改及限期整改通知。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旅游名镇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组织相关部门对名镇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及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查出问题及隐患及时完成整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以宾馆、医院、娱乐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检查各类营业场所x个,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x份,提出火灾隐患和整改意见35条,通过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x条,进一步消除了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节假日及旅游旺季期间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活动,共检查餐饮单位x家,对食品安全设施不达标、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全部下达了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三是与“打非治违”行动相结合严格执法。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综合督察组及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集中执法、专项执法,对因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条件等因素的x处建筑工地、x处水上游乐场所分别予以封存、调离水面或责令停业整改;对因监管不力发生违规行为的x名责任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及经济处罚。

(五)努力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修编了《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总体及专项预案6个;引导和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x个,基本搭建起了全区应急预案框架体系;二是强化预案演练。以旅游景区景点及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旅游、疏散逃生等应急地震演练4次。三是成立消防应急救援队伍。我区现已组建以合同制消防员为主的专业消防救援队伍,配置消防救援车辆2台,提高了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应对处置能力。

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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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生产负责人述职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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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____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___〔____〕__号)的要求,我中心对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努力做到“五落实”、不留安全隐患,认真组织了各个科室及服务站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检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切实开展自查工作

接到通知后,我中心制定了开展大检查的工作方案,迅速部署落实有关工作,组织中心内各科室开展会议,传达了上级的文件精神;强调要以近期全国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为警示,充分认识自查自纠工作的重要性,确保这次大检查落到实处,确保中心安全生产。健全了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工作方案推进各项检查工作。由各科室及服务站开展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工作;由各科室的领导亲自带队,按照重点检查内容逐项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监督

为营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氛围,中心迅速传达了安全生产检查,积极鼓励广大医务工作者特别是一线从业人员查找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

为杜绝安全生产隐患,我中心完善了以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科室领导及服务站站长为各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并把安全监督履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促使各科室及服务站负责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深入到安全监督工作一线的每个环节查找安全隐患,及时分析处理各类故障,把安全生产存在的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自查和落实情况

1、重点内容自查情况

我中心根据通知要求重点排查和整改了单位车辆,正在施工的装修项目,实验室医疗废弃物处置、危险化学品、毒麻药品及血液,监控设施设备、消防安全、防台、防汛、防雨为重点的安全管理等关键环节、部门,对存在的隐患及时作出了整改,落实保障措施。

2、我中心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落实了“四查两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流程,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着力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维护好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落实情况

(1)中心落实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度及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展开方案并根据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

(2)中心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实行了医疗及后勤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对正在新建的“健康小屋”工程制定安全专项措施。对须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一线职工进行了教育培训。

(3)制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定期检查制度、对装备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对于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进行检测检验,确保其完好安全;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采取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等措施。

(4)制定各类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和开展应急演练;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做好了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对社会不稳定因素可能引发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排查和加固防范措施等。

(5)严格执行两报告制度,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第一时间报告。

____办公室

二○_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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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环保生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环保,生产,全文共 41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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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编号: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监制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天。

5.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计价方式与签约合同价格

本合同采用计价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7.2.双方有关工程的变更等书面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9.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10.合同生效

10.1.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2.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承包人:_______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合同员:(签字、盖章)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合同

1.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1.2 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约定合同主要内容的书面文件。

1.1.1.3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

1.1.1.4 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

1.1.1.5 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用以对投标函解释说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

1.1.1.6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用于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合同中约定的专门针对某工程部位的技术要求。

1.1.1.7 图纸:指包含在合同中的工程图纸、由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任何补充和修改的图纸,以及承包人按照第1.5款【图纸和承包人文件】提供的图纸,包括配套的说明。

1.1.1.8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以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中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 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 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3 发包人代表: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4 承包人: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2.5 项目经理: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场地行使承包人权利的代表。

1.1.2.6 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现场组织机构。

1.1.2.7 专业承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包的专业工程的具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1.1.2.8 _劳务分包人:是指承接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分包的劳务作业的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1.1.2.9 监理人: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委托合同,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2.10 总监理工程师:指在专用条款中指明的,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本项目对监理人派驻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行使管理权,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2.11 造价咨询人:指受发包人委托负责本工程造价控制和管理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组织,以及取得该组织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工程:指永久工程或临时工程。

1.1.3.2 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1.1.3.3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1.1.3.4 单位工程:指有独立的设计图纸,能单独组织施工,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效益的工程。

1.1.3.5 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1.1.3.6 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1.1.3.7 施工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1.1.4 日期

1.1.4.1 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

1.1.4.2 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

1.1.4.3 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第9.5款【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和(或)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所作的工期调整。

1.1.4.4 竣工日期:指第13.3款【竣工日期_】确定的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指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承包人承担修复工程缺陷责任的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超过24个月。

1.1.4.6 基准日期:指投标截止时间前第28天的日期。

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时。

1.1.4.8 保修期:指按照第14.3款【保修责任】对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缺陷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具体时间长度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关于最低保修期限的规定。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格: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工程承包交易价格。采用招标发包的工程,其合同价应为投标人的中标价。

1.1.5.2 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1.1.5.3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1.5.4 暂列金额: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

1.1.5.5 暂估价: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1.1.5.6 计日工:是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

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1.1.6 工程文件与档案

1.1.6.1 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1.1.6.2 工程档案:是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1.2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及合同附件;

(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果有);

(9)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做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最高优先顺序。

1.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1 发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将图纸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免费提供给承包人。承包人需要的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图纸超过专用条款约定数量部分的复制费由承包人承担。

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做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

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5.2 承包人负责设计图纸

如果为实施第9条【变更】中的变更工作或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需要,要求部分永久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设计资质或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对工程设计的质量负责。承包人同时应当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报监理人,并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

按专用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

1.6 联络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上述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

当事人能够证明接收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签收。

1.7 权益转让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1.8 严禁贿赂

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当事人或其成员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对受损害方予以赔偿。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不得为监理人或其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不得向监理人员支付报酬。

1.9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0 知识产权

1.10.1 知识产权人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本合同的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版权属于发包人,发包人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可因实施本合同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在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前,承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发包人的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承包人为实施本工程所编制的施工文件的版权属于承包人,发包人可因实施本工程的竣工、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其他无关的事项。在征得承包人书面同意前,发包人不得为了实施其他目的而复制、使用承包人的此类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1.10.2 侵权责任

任何一方都不得由于自己的原因而使得对方承担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责任。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

(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足额地支付合同价款;

(2)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基础资料,并使其具备施工条件;

(3)发包人应获得由其负责办理的批准和许可,并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证明和批准文件;

(4)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发布指示,并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5)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6)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颁发部分或全部工程的接收证书、解除工程担保、返还质量保证金;

(7)发包人应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8)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2 现场进入权

2.2.1 提供现场

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如果专用条款未确定提供现场的时间,则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按本合同第7条【进度与工期】约定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将现场提供给承包人,使承包人获得占用现场的权利。

2.2.2 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

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包括: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道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将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并使该通道达到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标准或要求;以及将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设施提供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

2.2.3 提供基础资料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对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如果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上述现场、施工所需要的现场条件、资料,使承包人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但是,如果发包人的上述情况是由于承包人的任何错误或延误造成的,则承包人无权得到上述延长期、费用或利润。

2.3 许可或批准

发包人应负责办理如下许可或批准: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许可或批准,爆破作业批准,进出口海关批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或主管机关要求发包人应当办理的其他许可、批准、备案。

2.4 发包人付款能力证明

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的资金安排计划及其证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期间的任何时候,若承包人提出需要发包人就此提供证明的要求,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要求28天内,提出其相应资金安排的合理证明。

如果发包人未能提供合理证明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中决定是否将该类违约作为第16.1款【发包人严重违约】的行为。

2.5 发包人人员和其他承包商

发包人应保证在现场的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遵守法律、法规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的要求,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和(或)其他承包商未遵守该要求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其他承包商可能是发包人自行发包的专业承包商,或者是发包人负责供应材料、设备情形时的供应商。

发包人应任命发包人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和监理人。

根据法律规定,本工程中发包人无需(或者不必要)委托监理人的,本合同中需由监理人员完成的工作均由发包人代表承担。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13条【竣工验收与工程试车】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

(2)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3)承包人应按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4)承包人应确保及时支付专业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工程款或报酬,及时支付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

(5)承包人应按照第8条【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

(6)承包人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并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发包人移交;

(7)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他人在施工现场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提供有关条件的内容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4.4款【确定】处理;

(8)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如按照第13.5款【接收与部分工程的接收】,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竣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竣工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竣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9)承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指派项目经理。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拟任承包人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材料。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超过3天的,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

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按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按第4.3款【监理人的指示】作出的指示,负责组织工程的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人取得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监理人提交书面报告。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公章或其授权的项目经理部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承包人项目经理可以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职责,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方式将这些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通知监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将项目管理的组成人员的姓名、岗位、资质等相关资料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对于其组成人员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若监理人提出撤换某组成人员的建议,承包人应当撤换。

3.4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各主要岗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资格,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状况。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场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承包人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时,应取得监理人的同意。

特殊岗位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有权随时检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考核。

3.5 承包人现场查勘

发包人应按照第2.2.3项【提供基础资料】向承包人提交基础资料,但承包人应对其阅读上述有关资料后所作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

承包人应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进行查勘,并收集有关地质、水文、气象条件、交通条件、风俗习惯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工作有关的当地资料。在全部合同工作中,应视为承包人已充分估计了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3.6 分包

3.6.1 专业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专业分包人要经过发包人认可;

(2)专业分包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拟分包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主体部位。

3.6.2 劳务分包需要具备的条件

(1)劳务分包人经过了承包人的认可;

(2)劳务分包人要具备相应的资质;

(3)分包的是劳务作业,而不是专业工程。

3.6.3 承包人的连带责任

分包不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因分包人的任何违约、故意或过失行为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分包工程价款

(1)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结算,除按照第8.2.3目【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发包人直接向员工支付工资情形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2)如果基于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者行政命令,致使发包人需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有权将此款项从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3.6.5 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

(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并通知分包人,承包人可以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权益转让给发包人;

(3)如果分包人的合同义务延伸到缺陷责任期期满日期以后,在此日期之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分包合同义务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转让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不再对发包人负责。

3.7 履约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等方式。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4 监理人与造价咨询人

4.1监理人的权利

发包人与承包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人、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承包人。监理人行为需要得到发包人特别授权的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发包人若对监理人进行了临时授权,应当在授权之日前7日内将授权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若时间紧迫,可先口头通知,并在自授权之日起7日内补送书面形式的授权通知。

发包人授予监理人对承包人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场的监理人员行使。若由于授权不明,导致承包人有损失,发包人要为监理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由于监理人员不恰当行使权利造成承包人有损失的,发包人对承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条件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4.2 监理人员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要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可以授权具备相应资质的代表行使自己的权利。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将被授权的监理人员的姓名及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撤销此项授权时,也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可以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该工作。对承包人计划使用的材料、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批准使用。对承包人提供的各种有关工程的数据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认可该数据。但不影响监理人以后拒绝该工作、材料、设备、工程、数据的权利。

4.3 监理人的指示

监理人在授权范围内应按照约定及时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指示应该用书面形式并盖有监理人的公章,同时也要有发出指示的监理人员的盖章或签字。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监理人员必须在具备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条件后24小时内补充发出书面形式的监理指示。

监理人发出的指示要送达到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或发出了错误指示导致承包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4.4 确定

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任何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当事人协商,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

____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并附详细依据。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有异议的,构成争议,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处理。争议解决前,双方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待争议解决后,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修正执行。由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而导致一方当事人有损失的,由发包人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承担赔偿责任。

4.5 造价咨询人

4.5.1 造价咨询人权利

发包人有权将工程造价委托具有造价咨询相应资质的组织即造价咨询人管理。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的,应与造价咨询人签订委托造价咨询合同,造价咨询人的权利义务在委托造价咨询合同中明确。造价咨询人在发包人委托权限内,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利。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的名称、委托内容及权限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进行约定,否则本条将不适用。

4.5.2 造价咨询人服务

造价咨询人应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4.5.3 结算审价结果的唯一性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核对审定竣工结算的,竣工结算经造价咨询人审定完成,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字确认后,当事人不得与其他造价咨询人重复核对竣工结算。

4.5.4 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结算审价的后果

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人负责工程造价结算审价的,如造价咨询人未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核对、审定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按照第11.2款【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处理。

5 工程材料与设备

5.1 发包人供应材料与设备

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2 承包人采购材料与设备

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5.3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

(1)发包人应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造和生产,应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及有关资料,以在工程中或为工程使用该材料之前获得同意。

5.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5 材料与工程设备专用于工程

运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本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

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可根据合同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

5.6 交通运输

(1)道路-通行权。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场外交通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上述手续。

(2)场外交通。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使,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车辆所发生的场外税费、道路和桥梁加固费用、罚款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承担因场外交通所引起的道路、桥梁、码头、机场等损坏索赔。

(3)场内交通。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承包人使用发包人提供场内道路造成道路损坏的,承包人承担因场内交通所可能引起的赔偿。

6 施工准备

6.1 开工通知

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前完成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6.2 施工组织设计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不得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施工方案;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7)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等。

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6.3 开工准备

6.3.1 人员准备

承包人应按照第3.4款【承包人人员的管理】向监理人提交承包人在施工场地的人员安排的报告。这些人员应当与承包人在投标或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的人员一致。

6.3.2 施工设备准备

承包人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及时在施工场地配备数量、规格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设备。

对于进入施工场地的各项施工设备,承包人应落实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负责操作、维护,对于出现故障或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应及时修理、替换,保持各项施工设备始终处于安全、可靠和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3.3 工程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技术准备

对于应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并保证其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承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查验、接收和保管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对于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当依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落实货源,订立和履行有关货物采购供应合同,并保证货物进入施工场地的数量、质量、规格和时间满足工程施工要求。

对于施工中需采用的由他人提供支持的技术,承包人应当及时订立和履行技术服务合同,以适时获得有效的技术支持,保证技术的应用。

6.4 测量放线

发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场地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

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由于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损失的,根据第7.3款【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的约定,并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上述基准资料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

7 进度与工期

7.1 合同进度计划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接到按照第6.1款【开工通知】发出的通知后28天内,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21日内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

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监理人应有权按照该进度计划安排其他承包人的活动。

7.2 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

当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经监理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可以在14日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也可以直接向承包人作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指示,承包人应按该指示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进度计划后7日内批复。监理人对进度计划的修改在批复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

7.3 发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发包人原因遭受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承包人有权按照第18.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要求:

(1)发包人延长工期;

(2)发包人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款【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办理。

7.4 不可预见事件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在递交投标书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事件,承包人应在此事件发生之日起7日内向监理人报告,_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

7.5 承包人导致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暂停施工或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自行承担加快进度可能增加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6 逾期竣工违约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及限额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7.7 暂停施工

7.7.1 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

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暂停施工后,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收到复工通知后,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复工。

7.7.2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

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施工暂停,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28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14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但目前已经具备复工条件的部分或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可取消工作。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严重违约,应按第16.2款【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7.3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认真采取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16.4款【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的约定处理。

7.8 提前竣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该要求不得压缩合同合理的工期,而且不能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产生不利的影响,由此发生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提前完成工程的,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额或方式向承包人支付提前竣工奖励。

8 安全文明施工、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

8.1 安全文明施工

8.1.1 安全生产责任

合同当事人应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接受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服从监理人的安全管理。

合同当事人对其施工场地自有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对方原因造成施工场地工作人员工伤的,由对方承担责任。

合同当事人造成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区域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工程实行分包的,承包人对分包人的施工安全负总责,承包人与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由于分包人不服从承包人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分包人承担主要责任。

8.1.2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基准日期后本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发生变化的,承包人采用该法律规定的安全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采取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发生的费用,监理人同意其采取此措施,由发包人承担。监理人未同意的,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此措施费用。如果该额外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自己承担此措施费用。

8.1.3 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8.2 员工权利与职业健康

8.2.1 员工的范围

本合同中的员工指的是承包人聘用的为本施工项目工作的人员。包括本公司正式职工、临时聘用的合同制职工以及其它雇佣的所有的员工。承包人应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8.2.2 员工的基本权利

员工享有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休息权、获得劳动保护以及工资等权利,承包人应尊重员工的基本权利。

8.2.3 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

承包人要确保员工所得到的工资既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也不低于项目所在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建筑行业工资标准(如果有)。如果承包人所雇用的员工未能得到相应的工资,则发包人将直接为承包人的员工提供相应的标准,所发生的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承包人所提供的劳动条件,包括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工作条件要以能够保证员工健康免受所从事工作危害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生活条件要以能够达到项目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标准为基本条件,具体条件由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如果承包人未能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则由发包人直接为员工提供,所发生费用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支付。

8.2.4 劳动保护

承包人应当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承包人应始终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维护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8.3 环境保护

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写明针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若监理人认为该措施不足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承包人需要修改措施,直至监理人认可该措施为止。

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费用,合同一经签订,就视为承包人已经认识到了保护环境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除非按照第9.10款【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由于本合同所适用法律的变化导致承包人保护环境的费用增加,承包人不可就保护环境所发生的其他费用要求赔偿。

在合同履行期间,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内外环境,对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引起的大气、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如果因施工工艺等特殊原因,不可避免对环境或公众利益造成损害和妨碍的,应取得必要的行政批准或许可后方可作业。

承包人承担因施工作业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因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停工的,工期不予顺延。

9 变更

9.1 变更的范围

经批准的工程变更,可以包括以下范围: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数量(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3)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任何特性;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部分永久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

(5)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实施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6)为完成合同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9.2 提请变更的主体

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中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请变更。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与承包人进行协商,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变更。承包人与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经过发包人批准。

未经监理人指示或许可,承包人不得对工程任何部分进行变更。

9.3 变更程序

9.3.1 发包人指示变更

发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

9.3.2 监理人提请变更

监理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发包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则不进行变更。发包人认为需要进行变更的,由发包人向承包人以书面形式发出变更指示。

9.3.3 承包人提请变更

承包人提请变更的,需要向监理人提交变更计划,说明计划变更工程范围和变更的理由,以及实施该变更工作对合同价格和工期的影响。

(1)如果该变更内容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认为需要变更的,可以批准该变更,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监理人认为不需要变更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变更不被批准;

(2)如果该变更内容不属于监理人被授权范围,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若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通知承包人改正。监理人对改正后的变更申请重新进行审查后将该申请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同意其变更的,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书。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由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该变更不被批准。

9.4 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

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但是如果变更工作导致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表明的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或由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9.5 变更引起的工期调整

(1)因发包人、监理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不变。

(2)因承包人提请变更的,如果:

该变更导致了工程量增加或施工难度加大,则应该相应延长承包人的竣工日期。

该变更减少了工程量或施工难度降低,则原竣工日期相应提前。

9.6 暂列金额

暂列金额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使用。

暂列金额在用于各项价款调整、索赔、现场签证确认及计日工工作后,如有余额归发包人。

9.7 暂估价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了暂估价的材料、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设备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

若材料、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单价后计价。

若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包人、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有关计价依据进行计价。

9.8 计日工

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由监理人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方式实施变更的零星工作。其价款按列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计日工计价子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采用计日工计价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的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1)工作名称、内容和数量;

(2)投入该工作所有人员的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3)投入该工作的材料类别和数量;

(4)投入该工作的施工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台时;

计日工由承包人汇总后,按10.5.2项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由监理人复核并经发包人同意后列入进度付款。

9.9 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如果工程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专用条款没有约定的,应按工程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

9.10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

9.10.1 承包人应保证其投标文件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如果在基准日期以后,能够影响承包人履行其合同义务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导致费用的增加或竣工时间的延长,则承包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按照第4.4款【确定】对合同应作出相应调整。

9.10.2 规费

工程结算时,规费按照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取。

9.11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是否采纳建议。建议被采纳并构成变更的,监理人应按照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合同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应对承包人给予奖励。奖励的金额应为以下两项金额差的一半:

(1)由此项合理化建议导致发包人支付的合同价款的减少或效益的确定性增加;

(2)对承包人由于此项合理化建议而导致的利润的减少的补偿额。

10 计量与支付

10.1 工程价款的约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

(1)固定总价。合同工期较短且工程合同总价较低的工程,可以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2)固定单价。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可调价格。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等,双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其他计价方式。

10.2 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数量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通知承包人共同进行联合测量、计量,承包人应遵照执行;

(5)承包人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每个子目的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子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以核实最终结算工程量。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派员参加的,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完成该子目的准确工程量;

(6)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进行复核,监理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复核的,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10.3 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发包人和承包人需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支付进度款所需达到的工程形象目标或时间节点。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每个计量周期内,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以及所达到工程形象目标或分阶段需完成的工程量和有关计量资料;

(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

(4)除按照第9条【变更】约定的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10.4 预付款

10.4.1 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不迟于约定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前28天提供预付款担保。承包人不提供的,发包人可以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或其他发包人同意的担保形式,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当预付款被发包人逐步从工程款中扣回后,预付款担保可以对应减少,但剩余的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未被扣回的预付款数额。

10.4.2 支付预付款

当承包人按照要求提交了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应支付一笔预付款,预付款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施工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的额度和预付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预付款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

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扣回,扣回办法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尚未扣回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10.5 工程进度付款

10.5.1 付款周期

当事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采用以下方式作为付款周期,付款周期应与计量周期相一致:

(1)按月进度进行支付;

(2)按形象进度支付;

(3)按双方约定的其他方式支付。

10.5.2 进度付款申请

承包人应在每个付款周期后7日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和份数,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并附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进度付款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根据第9条【变更】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第18条【索赔】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4)根据第10.4款【预付款】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5)根据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6)根据第9.8款【计日工】,本周期已完成计日工金额;

(7)经监理人对已签发的进度付款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8)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10.5.3 进度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应的支持性证明文件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以及相应的支持性材料,经发包人审查同意后,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进度付款证书;

(2)发包人应在签认进度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进度应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专用条款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3)监理人出具进度付款证书,不应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批准或接受了承包人完成的该部分工作。

10.6 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和承包人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选择质量保证金预留的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保证金。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质量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第14.1款【缺陷责任期】所确定的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为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11 竣工结算

11.1 竣工付款申请

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承包人应在按照第13.2款【竣工验收程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发包人按照第4.5款【造价咨询人】委托了造价咨询人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发包人的指示,将上述文件提交给造价咨询人。

竣工结算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竣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应支付的竣工付款金额。

监理人对竣工结算报告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经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由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修正后的竣工付款申请。

11.2 竣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监理人应按照承包人竣工付款申请金额,在以下时间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以下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500万元~20__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20__万元~5000万元的,从接到竣工结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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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细则

范文类型:细则,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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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增强对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是实现生产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一项重要措施。

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的人员在进入工作岗位之前,必须由厂、车间、班组对其进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知识的初步教育,以减少和避免他们由于安全技术知识缺乏而造成的各种人身伤害事故。

1、厂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厂的性质及其主要工艺过程;

(2)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管理体制;

(3)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

(4)工厂内特别危险的地点和设备及其安全防护注意事项;

(5)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

(6)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

(7)有关防火防爆和工厂消防规程的知识;

(8)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

(9)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0)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内容。

2、车间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3)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及其应注意事项;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及其注意事项;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

(6)新工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遵章守纪的重要性。

3、班组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工段或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安全生产的概况和安全生产职责范围;

(2)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性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其它有关安全知识和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装置的作用;

(3)工作地点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

(4)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

(5)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

(6)发生事故以后的紧急救护和自救常识;

(7)工厂、车间内常见的安全标志、安全色介绍;

(8)遵章守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三级教育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并填写好“三级教育”卡备案。

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其他安全教育形式

1、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是基于安全生产教育的长期性的艰巨性的特点。职工的经常性安全教育,应贯穿于生活活动之中。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的形式有多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例如: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安全技术交底、广播、黑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教育陈列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安全电影和录像、安全考试、安全讲演、安全竞赛等。在生产过程中坚持班前布置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的制度和职工违章离岗安全教育、工伤事故责任者复工安全教育。

2、安全“继续工程”教育

继续工程教育是指那些已经受过大专院校教育,并已在工作岗位上工作的科技、管理人员和企业的领导者,经过一定时期,必须继续接受安全知识和劳动保护新知识的教育。它是从不同专业、不同水平等具体情况出发安排学习内容,组织专修的,因此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理论性和实用性。这一层次的教育,主要是对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干部、企业主管安全的负责人领导、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对新任职的领导必须要经安全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四新”和变换工种教育

“四新”教育,系指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时或工人调换工种时,进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四新”安全教育由技术部门负责进行,其内容主要有:

(1)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2)“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新的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3)新产品、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4)新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教育后要进行考试,合格后,要填写《“四新”和变换工种人员安全教育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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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消防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生产,全文共 2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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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决定将消防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建;为圆满完成该项目,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建筑面积:

(四)承包范围:

1、消防工程报警系统

2、消防工程自动喷淋系统

3、消防工程防排烟系统

4、消火栓系统

上述系统材料、设备的成套供应、安装及调试,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起免费保修一年。(注:不含消防水池;消防系统弱电部分安装由乙方负责,强电由甲方负责;甲方将强电送到消防控制室配电箱内和水泵房水泵控制柜内。)

第二条: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及保修一年的形式,承包上述系统工程。

(二)付款方式:

1、套用______省20______年安装定额及相关文件取费。

2、材料按______省市场价格信息(注:以当地当月信息造价结算)

(三)工程总造价暂为:元(大写:人币元)。

(四)由于甲方前期原因导致乙方增加的工作量甲方应补偿乙方相应费用,具体金额双方协商制定。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使用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语言:汉语。

(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件》及有关法规。

(三)适用标准、规范:

1、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______版)

3、50084-20______《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4、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5、5016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6、50166-9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四条:图纸及甲、乙双方现场代表

(一)图纸提供套数:甲方向乙方提供三套施工图

(二)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双方均应妥善保管图纸

(三)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

第五条:工期

(一)开工日期: 20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

工期:乙方施工队全面进场后____个月;

(二)其它:

1、因前期工作未完工,或工作场地有障碍物,施工用水、用电未接通,经双方协商,工期可以顺延。

2、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停工,工期可以顺延。

3、因甲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由甲方负责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材料、设备供应

乙方负责提供和购买工程的全部材料和设备,所有材料必须执有出产品合格证;设备必须出示国家消防产品检测机构合格检测报告。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一)本合同签字盖章生效

(二)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全部完工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0%,验收合格后(注:验收合格以拿到消防验收意见书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工程总造价的97%。

(三)剩余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一年后7日内付清。

(四)在合同签订后,除遇材料和设备价格上浮外,无特殊因素,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五)由乙方造成的误工或在验收过程中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由乙方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乙方将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施工协调、监督,并尽力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

2、安排好乙方的办公和施工以及材料堆放临时占用的场地。

3、提供设计和施工中必须的相关技术资料。

4、协助组织对该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工程进度款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图施工并达到消防验收标准。

2、做好施工的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维修资料等交工文件和附件一并移交甲方。

3、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由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

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通畅、器材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5、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6、负责对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销售许可证等。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做好质量自检记录。

3、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4、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竣工资料叁套。

5、经验收检查工程需返修,则以返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6、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备,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期十五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

第十条:其它

1、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不利而造成的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双方因其中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的一方负责赔偿,赔偿金额双方协商解决。

3、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条例规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6、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手机:手机

地址:地址: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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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生产,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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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管理方):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挂靠方):

住址: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其名义下以其名义在常德联通市场从事相关土建工程施工建设,为规范相关行为,特就有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书:

一、甲方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公司下承接常德联通相关基站土建 工程项目的施工建设。乙方挂靠期间以甲方项目经理部名义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程任务自行承揽。

二、挂靠期间因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承建工程项目,凡以甲方名义签订的施工协议,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协议条款及本工程相关的其他协议。

三、挂靠期间乙方实行大包干施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材料采购,包人员与施工组织。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自觉维护甲方的企业信誉,严格按照 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以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和按期完工。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承接工程任务的公司资质,向乙方提供工程报建所需要的有关资料,协助乙方办理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凡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交缴的费用和资料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时协助乙方办理收付工程款和协助协调与工程管理部门以及建设方的关系。甲方为乙方提供“常德宏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通工程项目部”印鉴壹枚,用于工程资料。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该印鉴交还甲方。乙方承诺该印鉴仅用于该工程资料。乙方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不得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债务凭证。若因使用该印鉴对外出具财务手续或债务凭证所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赔偿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监督指导。对发现有违反质安操作规程施工的或发现有质安隐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六、乙方挂靠在甲方下的经营期间,对所属施工队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有关综合治理的管理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用工,依法办理所聘员工各种手续,特殊工程要持证上岗。

七、为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乙方在挂靠经营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即项目经理、中初级工程技术人员若干人以及施工员、质安员、材料员、电工、起重工、电焊工、架子工等特种工,施工现场要配足持证上岗的管理人员。

八、甲方提取的管理费用:按工程总造价的3%收取,该费用在乙方的相关挂靠项目工程款到达甲方账户时按约定比例扣除。本工程所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行政收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工程合同收款所需要的建安发票均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到常德市地方税务局柜台直接开具并缴纳相关税费。

九、挂靠期间暂定为叁年,即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十、挂靠期间乙方按工程进度收取的建设方的工程进度款必须转入甲方账户,待扣除管理费后其余工程款甲方需在五天内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挂靠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权债务后自动失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人或授权人(签字): 本人签字:

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日期: 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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