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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居住房装修施工合同实用3篇 施工合同【实用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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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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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布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弄(村)______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

税金(3.41%):_________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

自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至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__天

第二条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入)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一62一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一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培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于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 额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 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通过验收

35%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问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

----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同附件

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

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工程报价单可用电脑打印件);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附件七:工程保修单位。

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附件内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邮 编: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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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装修施工合同范本下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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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室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报价单。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即:地砖、墙面砖、木地板、洁具、灯具、开关面板、五金件)。

1.4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本工程合同金额:金额大写:

1.6 付款方式如下:

施工队伍进场后,由乙方垫资30%。

第一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50%时,甲方付

第二次付款:大房间工程完成100%时,甲方付

第三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付

第四次付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甲方再付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此协议乙方同时具有监理义务。

第三条 施工图纸

3.1 乙方设计图纸(图纸为合同中的一部分)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工人各执一份;

3.2 图纸甲方签名确认后方可施工,施工项目成型后,如不是质量问题甲方要求变更,变更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前为乙方入场创造条件;

4.2 免费提供装修期间水电源;

4.3 负责协调邻里关系;

4.4 负责办理装修审批手续交纳物业管理押金;

4.5 工程材料进场验收,质量,进度的监督,负责竣工验收。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5.4 保护好原室内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及电路的畅通;

5.5 服从大楼物业及保安正常管理,遵守大楼纪律,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工人安全责任;

5.6 协调处理城管、房管等部门关系(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产生的费用可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变更

6.1 施工项目或施工方式如有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变更中所产生的费用在第三次工程款支付时一并付清。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本工程合同规定除甲方自购材料外,其余为包工包料( 详情见工程报价单 )。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

8.5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质量按《家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施工中如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建筑装饰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进行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

2.木工完工验收

3.竣工验收

10.2 乙方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工程验收单)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方式进行(见1.5 、 1.6款);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填写工程结算单签字甲方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工程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急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另一方相应经济损失;

12.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 责修理,工期不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向区级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到物业指定的垃圾堆放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

14.2 施工期间,乙方的作息时间按该物业指定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15.2 甲乙双方直接签定此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15.3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5.4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签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签证,以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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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个人建房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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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甲方将位于自用房屋加层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甲方房屋加层施工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按实际施工面积以元/平方米的价格计价,斜顶上瓦以 元/平方米价格计算。

二、工程内容:

1、临街铺面在现有一层的基础上加盖两层,主体部分要求为斜面瓦屋顶,楼梯、阳台为平顶。

2、铺面以内的空地部分的基础及主体屋面,共计2层,房顶为钢混平顶。

3、以上两项工程施工到初粉,要求做到内外墙用水泥砂浆打底刮平,地坪清光。

4、布好三线两管,即电线、电视线、网线、屋顶落水管和卫生间出水管。

三、施工安全: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从工程开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施工人员及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均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在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接通水、电,并按工程进度提前准备好钢筋、水泥、砂子、石子等建筑材料。

五、工程质量要求:

1、乙方按工程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要求。

2、乙方完成基础以及每层的梁、柱、板面布筋后,由甲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达到标准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施工。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3、梁、柱、楼面的浇筑必须一次性完成。

4、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相关人员按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如出现建筑质量问题,由乙方重新修缮直到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工时费用和材料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5、上条所说的建筑质量问题,包括以下等方面:

(1)线路不通;

(2)主体墙与水平地面不垂直、墙壁凹凸不平、开裂;

(3)主体柱与水平地面不垂直、断裂、露筋;

(4)横梁、圈梁断裂、露筋、明显扭曲;

(5)天板或地板开裂、塌陷、露筋、不与水平面垂直;

(6)梁、柱、板面中空;

(7)墙壁、屋顶上的砂浆脱落;

(8)屋顶漏水,浸水。

6、屋面防渗保修期为一年,其他保修按国家相关保修条例执行。

六、工程费用的计算:

1、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2、施工过程中的水费、电费、建筑材料费及运费由甲方承担。

3、施工人员的食宿费用自理,施工中所用的机器设备、模板、脚手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开工时,甲方预付工程款 元给乙方;里间一层及铺面二层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 元给乙方;里间二层及铺面三层梁、柱浇筑完成经甲方检验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 元给乙方。工程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扣除 元工程保证金以外,其余全部结清给

乙方。

5、工程保证金在工程保修期满后付清给乙方。

七、本工程工期为三个月,自 月 日开工,于 月 日竣工,如无特殊原因,乙方不得拖延工期。

八、工程结束后,乙方负责清运工地周围及室内所有的建筑垃圾,打扫干净。

九、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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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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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1. 此合同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

2. 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倡装修人(甲方)选择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质等级证书和住宅装饰行业自律证书的企业。

3. 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家居卖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该卖场各执一份)。实行工程监理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应向监理方提供原始合同备查。

4. 甲、乙双方应认真参照合同文本的格式、规格填写,如有更改,双方应协商一致,且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文本约定内容应尽量采用机打版本,避免手填。

5.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 此版合同文本适用期至新版合同文本发布为止。

7. 选择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应当写明仲裁委员会的全称。

8.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使用本合同内容。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手机号: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详见预算表(附件1)、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五)本工程采取以下第 种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1.乙方包工包料(见附件2);

□2.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2、3);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见附件3);

□4.套餐形式。

(六)工期:____________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_

总共期限: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无另行约定,所有日期均按自然日计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甲方指定由__________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除此之外的视为自行监理。

若甲方自行进行工程监理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第三条 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一)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

(二)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选用材料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0__年版)的要求。

(三)双方应当对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乙方严格按图纸设计的项目及材料进行预算,如有水电路改造必须纳入预算,如有工程变更或工程增项,应签署相应补充合同。

(四)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有关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擅自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它项目。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价款:____________本工程合同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 详见预算表(附件1)。

(二)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如下约定的付款进度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或以现金等方式交付至乙方财务部门签收。乙方收款后应及时开具合法的票据。非经乙方公司法人书面授权,甲方不得将钱款交付其它个人账户。

(三)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完成以下五项中任意三项:

1. 水、电管线铺设完成;

2. 木工基础(或其它轻钢结构)完成;

3. 木工收口完成;

4. 墙面一遍腻子;

5. 墙、地砖铺设完成。

如果甲、乙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须在第十五条其它约定事项中加以说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管线图及工程结算资料,甲方应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的,即视为甲方同意。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它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六)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按时开展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等施工各种节点验收及竣工验收。

(七)禁止下列行为:

1.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 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 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 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合同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合同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八)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 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不得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 未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3. 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不得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九)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的,应当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

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十)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的,图纸必须清晰明了,标注清楚。甲方负责协调相关设计人员向乙方施工队进行设计交底。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应主动出示已取得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自律证书;如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并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二)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三)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并应遵守如下规定:

1. 不得有《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所列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2. 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3. 不得扰邻及污染环境,遵守关于装饰装修噪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每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不得进行敲、砸、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 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并将垃圾放至物业指定地点。

(四)在合同签字前乙方须如实告知甲方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预算书、收费标准、参考价格等有关资料并提供查阅条件。

(五)向甲方提供施工部分的水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六)指派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七)对甲方直接发包给第三方施工的工程,乙方应予以配合。

(八)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正式文件批准,不得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设施管线。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施、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损失。

第七条 材料供应

(一)按双方编制的本合同《材料、设备表》(见附件3)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 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施工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2. 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数量、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签收。

3. 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4. 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用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确实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二)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甲方应主动向乙方出示签发延期的期限,乙方也可主动索取,因之而造成的工期应予顺延。如甲方所提供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但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的,由甲方、乙方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责任。如需乙方代购材料,双方约定代购部分的服务费、运输费、搬运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八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见附件4)。

第九条 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二)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四)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五)工期延误判断以“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主要依据。

第十条 质量标准

(一)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 20__年版)的标准执行。

(二)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

(三)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指对隐蔽工程部分(包括封闭前的水电路改造工程、防水工程等)进行的验收;

3. 工程中期验收(工程进度过半)验收;

4. 工程竣工验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如有监理方,监理方应一同参与验收。

(二)甲、乙双方应在相应工程完工后,按约定及时办理以上(1、2、3)项工程质量的检查和验收手续,各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并签字确认。

1. 当具备验收条件与标准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接到验收通知后 日内进行验收,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在 日内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 日内未对验收结果提出异议,视为认可验收结果;若甲方要求复验,应在 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复验,若复验合格,由甲方承担复验费和返工费,并支付乙方合理的利润,工期相应顺延,若复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复验费及返工费,工期不顺延。

2.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对不合格部分返工、修复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在完成上述工作后,应重新通知甲方验收。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主动通知甲方提交竣工申请,甲方应自接到竣工申请 日内组织验收,并签署工程质量验收表(见附件5)。若甲方需另行安排竣工验收日期的,由双方协商后确认具体时间,但竣工时间以乙方首次提交竣工申请时间为准。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工程款(附件6),签署保修单(附件7),提交水电竣工图或相关文件(未出现在预算表及变更表上的项目乙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1. 在工程验收中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问题由乙方负责整改,整改完成后再次进行竣工验收。甲、乙双方已办理竣工验收,并结清工程款,签署保修单后,甲方提出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结清工程款而乙方未及时开具保修单的,保修期自结清工程款之日起计算。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日内甲方未结清工程款的,甲方需承担相应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视为验收合格。

(四)装修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防渗漏工程的保修期为伍年。

1. 保修期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甲方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或提前入住的,保修期自甲方入住日期开始计算;如甲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在约定验收时间内未能进行验收的,保修期自原约定验收时间开始计算。

2. 保修范围是乙方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合同终止,乙方对已经完成的成品工程履行保修责任。

3. 乙方包工包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 保修期内非乙方原因所产生的维修不在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人工费等其它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5. 甲方凭加盖乙方公章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卡》享受保修(见附件7)。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 元(或合同金额的 %);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出现争议的,参照本合同第十四条处理。

(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由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四)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照本条第三项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有异议一方提交双方认可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六)关于停工:

由于甲、乙方原因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暂停施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阐明停工原因:

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经协商,三日之内无结果的;

2. 同场其它非乙方施工队伍不配合,甲方未及时予以协调,导致无法进行施工的;

3. 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4. 乙方提供的材料非约定的材料的;

5. 乙方施工人员在工地有打架斗殴、偷盗、破坏等非法行为的;

6. 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责任的;

7. 若双方同意复工,由责任方向另一方支付每日 违约金,工期自动顺延。

(七)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或者其它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非责任方可解除合同:

(一)不可抗力;

(二)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且在乙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四)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甲方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

(五)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

(六)协商一致。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一)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申请调解;

(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三)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协商或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 附 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四)本合同附件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与主合同一样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

1. 《工程预算表》

2. 《工程决算表》

3. 《材料、设备表》

4. 《工程项目变更表》

5. 《工程质量验收表》

6. 《工程结算表》

7. 《工程质量保修卡》

甲方(业主):____________(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

市场商管单位: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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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精装修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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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

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2、委托方式:甲方将房屋装修工程承包给乙方。

3、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__ 月____ 日

4、工程竣工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____ 元,包括(装修材料费、人工费、设计费、施工清运费及其他杂费等)

第三条:材料供应

1、一切装潢所需的材料,都由乙方供应。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甲方。

2、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

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向乙方预交首付款人民币____ 元,到施工结束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第四条:附则

1、在装修期间若乙方工人造成设备与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 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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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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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 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原则, 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区 路(小区) 幢 号 (单元) 室。

3.住房结构: 室 厅 结构,建筑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包工包全部材料,包工包部分材料) 。 6.本工程由 设计。

7.工期:工程总工期为 天,从 年 月 日开工, 至 年 月 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其中:设计费 元 , 管理费( %) 元,税金( %) 元。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并在交纳二期工程款时全额付清。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施工进场前, 甲方支付总价款的,计元。 木工与油漆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40 %,计 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日内一次付清工程尾款 5 %,计 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物业相关手续应由甲方承担,包括水电费购买,物业押金由甲方承担交纳。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乙方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商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材料的价款不列入合同价内,但由乙方负责施工安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等。.

2.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乙方提供的材料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施工图纸、施工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理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乙方才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项目经理及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甲方对工程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工程部反映投诉,以免给双方造成更大的返工或损失。

6.乙方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分阶段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未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的,拖延工期由甲方承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验收超过三日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标准对工程进行现场验收,甲方对此验收结果予以认可。

7.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乙方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必须参加验收,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验收,视为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提供水电隐蔽工程图发至甲方电子邮箱。双方未办理竣工合格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或则更换钥匙视同验收合格,甲方需提前入住的,由双方以其他事项书面约定。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覆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 %支付违约金,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违约金。

4.甲方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乙方不给予施工。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自己安排施工,安装的分项工程(如木地板、复合地板铺设、卫生洁具、浴霸等商品安装),其质量保修归甲方负责。 .

5、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 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乙方:

单位名称: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甲方:

姓名(签名):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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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模板精选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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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发包人: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营业地址: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依照>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发包人义务

3.1 开工前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3.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四条 承包人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4.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7.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8.1 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方式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 开工前三日

工程进度过半双方验收合格,支付___元。

工程进度过半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 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算工程尾款。

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日起 月(详见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9.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9.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9.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9.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元。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1.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1.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1.3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份。

11.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表1.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一)

附表1.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二)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附表8: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9: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附表10: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发包人:____________(签字)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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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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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修缮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粘贴印花税票处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   ¥____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共18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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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个人建房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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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

甲方拟建房屋一座,位置在夷陵区雾渡河镇观音堂村九组,由乙方负责承揽建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加工承揽合同。

一、双方权利义务

⒈甲方负责提供石灰、砖、水泥、沙子、水源、钢材等建筑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

⒉乙方应具有从事农村房屋建设的成熟经验和相关证件,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房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

⒊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

⒋工期从--年10月 日开始建设,工期为 天。如发生下雨、停电等影响施工的不可抗力情况的,可顺延工期。

⒌乙方加强对其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⒍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

二、质量要求

⒈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按照图纸施工,加强质量管理。

⒉重要施工过程:如地基、浇铸须经甲方验收后方能进行下一工序。

⒊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

⒋房屋建成后一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进行免费维修。

三、付款方式

⒈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___元。

⒉付款时间: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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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8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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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________版)?合同编号: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承包人资质等级: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制定二○○五年八月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_____》相悖之处的,应以《_____》规定为准。

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承包范围:。

1.5?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工程结构:。

1.7?装饰装修施工面积:。

2?工程质量

2.1?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_________)

2.3?约定标准:。

3?工期

3.1?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开工日期:?年?月?日。

3.3?竣工日期:?年?月?日。

3.4?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工期顺延

3.6.1?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工期提前

3.7.1?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设计变更

4.2.1?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元,¥元。

5.3?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工程价款支付

5.4.1?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支付时间为。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工程进度款

5.4.2.1?乙方应在每月?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职称:。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工程师:职务:职称:?注册证书号:。

7.3?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甲方权利

8.1.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乙方权利

8.2.1?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甲方义务

9.1.1?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乙方义务

9.2.1?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安全施工

9.2.3.1?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2.3.3?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竣工验收

10.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的违约金。

11.3?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_____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_____、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意见: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

施工单位:

5?环境检测记录:

检测时间:?检测地点:

检测部位:?检测结果:(报告书)

6?保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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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个人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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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乙方(施工方):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甲方装饰的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2、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县(市、区)______路(小区)____幢____号(单元)_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室______厅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工程施工报价单》(附件一)和图纸。

5、承包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三);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二、三);

(3)乙方包清工。

6、本工程由______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__天,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材料费______元,设计费______元,管理费_____%,计_____元,税金_____%,计______元)。如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元;

(2)木工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元;

(3)油漆进场当天,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计______元;

(4)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日内一次付清。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在开工前,应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登记;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_______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______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或物业管理单位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5、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表》(附件二)。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乙方提供的材料报价单》。

乙方提供的材料,均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和防火要求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项的发生。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5、工期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五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_____元。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期为伍年。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才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六)。

十、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到所在地消费者协会或房产管理部门投诉。当事人也可以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1、工程施工报价单

附件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附件4、工程项目更单

附件5、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6、工程包修单

附件7、施工业务通知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签名):__________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附件一:工程施工报价单

序号:

项目: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

工艺做法、用料说明: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二: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

名称:

品牌:

规格:

型号:

质量:

等级: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乙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三: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号:

装饰内容:

材料:

规格型号:

品牌:

等级: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

甲方验收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日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变更内容:

原价格:

新价格:

增减金额(+、—):

详细说明:

工程原定金额___________元

甲方已付金额___________元

增加工程金额___________元

减项工程金额___________元

(增—减)金额___________元

结算应付金额___________元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

日期:

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结果(合格、不合格、补验)

甲方签名:

整体:

工程:

验收:

意见: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注:分项检验评分:合格打“√”,不合格打“×”,补验合格打“√”签名。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六:工程保修单

公司名称:

保修电话:

用户姓名:

登记编号:

装修房屋地址: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

竣工验收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保修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维修记录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贰年,其中水、电工程保修伍年。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本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七:施工业务通知单

客户姓名:

施工地点: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施工日期:

联系电话:

序号业务:

名称:

具体安排要求:

说明: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市范围内的家庭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可采用本示范合同文本。为体现协议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本合同条款的内容进行增补或删减。

二、签订合同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应该进一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本合同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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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2024北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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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办公楼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

1.3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辅材,甲方供应主材。

第二条包 工程工期

2.1工程期限:天(以实际工作日为准)。

2.2开工日期:年 月 日。

2.3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第三条 合同价款

3.1合同价款:本合同包干价(人民币)¥ 元。(包人工费及辅材,主材由甲方供应,见附件三:甲方供项目主材料单)

3.2金额大写:万元整。

第四条 工程监理

4.1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五条 施工图纸

5.1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以下方式提供: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设计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工作

6.1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6.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到施工现场。

6.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除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6.5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及垃圾处理等工作。

6.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竣工验收。

第七条 乙方工作

7.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7.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7.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7.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垃圾清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变更

8.1 工程内容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以书面签字认可,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九条 材料供应

9.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9.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第十条 工期延误

10.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0.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10.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十一条 质量标准

11.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标准执行;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技术监督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2.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 材料进场验收。

2、 隐蔽工程验收。

3、 竣工验收。

12.2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三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2.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验收合格签字、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一:工程保修单)。

第十三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3.1 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应在30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13.2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合同签订后预付工程款10000.00元,结算手续办完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保修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付请

13.3 在结工程款之前,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和防火

14.1 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4.2 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14.3 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4.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5.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5.2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5.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5.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5.5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整。

15.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除承重结构,引起人员伤亡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6.1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几项具体规定

17.1 因乙方施工工程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物业指定的地点。

17.2 施工期间,甲方将物业用房交付乙方,由乙方施工队项目经理负责保管至工程竣工并结算完毕。

17.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按物业要求作业。

第十八条 附则

18.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8.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18.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约定条款

19.1 甲方向乙方交款须由乙方财务统一收款,出具收据且加盖财务公章后方可有效,乙方其他任何人员的任何收据均不属于乙方合同内的有效收款。

19.2 如施工中有其他增减项目,另行办理增减项手续,价款依据预算价单价并优惠 7.6%,无预算价的双方定价签字生效。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保修单

附件二: 办公楼方案

附件三:甲方供项目主材料单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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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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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综合楼的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包料。

1.3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1.4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暂定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工程结算方式

工程结算造价编制以《____年_____省建筑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及____年____月《_____省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不能直接套用定额及信息价的,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确认品牌及价格后再行施工。特别贵重材料及器材品牌及价格由双方另行面议。工程量按实结算。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贰份,发包人、承包人各壹份(详见附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7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派置______同志为甲方代表协调现场施工监理。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必须在7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5.5 乙方应对该单位工程的产品负责,应做好设备、器材的防盗、防窃及产品保护工作至验收交付甲方时为止。

5.6 乙方派项目经理_______同志负责现场施工工作。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器材,承包人应在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建筑装饰施工质量验收规程》以及相关的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相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属隐蔽工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隐蔽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接到验收通知后七天内组织验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并办理移交手续。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一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开工前按暂定价的20%预付施工备料款_____元。

(2)工程进度至50%时再付_____元。

(3)工程进度至80%时再付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10天内付______元。

(5)工程竣工结算后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余款7天内一次性付清。

11.2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发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12.5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5.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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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个人房屋装修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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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家居房屋装修合同范本。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

2、居室规格______室_____厅。

3、施工面积______室____平方米,______厅_____平方米,厨房_____平方米,卫生间____平方米。

4、施工内容(附施工单或施工图)。

5、委托方式________。

6、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7、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8、施工总价_____元(附工程预算书)。其中:材料款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

第二条质量要求

1、使用材料品种、规格、名称(附清单)。

2、工艺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中国轻工总会制定的《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3、施工质量检查监督部门_________。

4、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补充合同。

5、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后起为____年,保修费用由现任方负担。

第三条价款支付

1、包工包料者合同签约后预付_____%价款,余款竣工验收后一周内付清,如拖延付款,每拖延一日罚所欠款项的_____%。

2、包清工者付款方式为______。

3、在施工过程如有项目增减,双方应签补充条款增减价款。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如约保证质量,应返工,费用自负。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乙方支付损失费_____元。

3、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每拖延一日应由甲方支付误工费_____元。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未经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责任自负。

5、合同生效后,履行期届满前,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因擅自解除合同,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6、由于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第五条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用下列方式解决:

1、向当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2、通过仲裁解决。

3、通过诉讼解决。

第六条合同变更

1、双方已达成协议,如有一方要求变更内容,需征得另一方同意并履行签约手续。

2、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保修期内有关保修条款生效,其余条款终止;保修期满后全部条款终止。

第七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______份,甲乙方各执_____份,副本视需要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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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个人家庭装修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2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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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甲方):

设计方(乙方):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工程设计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委托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设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设计项目概况

1、甲方委托设计工程项目地点:区(县)路

2、工程设计期限:天,自交纳定金次日起计算。

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设计项目选择(选项打√,不选项打“×”):

1、装饰设计:室内六面体及水、强电、弱电

2、软装饰设计:家具、布艺、窗帘、画框、插花、挂(摆)件

3、环境艺术设计:绿化、庭院、雕塑

4、其它设计:

第三条设计收费

1、设计费总价:(大写)元,¥。

其中:(1)装饰设计费(含水、强电、弱电):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软装饰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3)环境艺术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4)其它设计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小计元。

2、设计定金(大写)元。(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第四条设计文件标准与深度:

1、甲、乙双方约定,设计文件标准为南京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njbz·a-05-1《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制图统一标准》和njbz·a-05-2《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甲、乙双方约定,初步设计方案应包含以下图纸:(选项打√)

(1)室内平面布置图

(2)地平布置图(如能在室内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各房间地面材料,可省略)

(3)室内顶棚布置图

(4)主要空间的透视图(甲方无要求的可以不提供,如提供,费用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5)主要立面图:(指具有装饰效果的背景墙,含有固定家具的墙立面等)

(6)其他图纸: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3、甲、乙双方约定,全套设计文件除初步设计方案所包含的设计图纸外,还应包含以下图纸和材料:

(1)设计图纸目录

(2)设计及施工说明

(3)原始房型勘察图

(4)改建设计平面图

(5)剖立面展开图

(6)部分节点详图

(7)各类电器插座位置分布图

(8)电源控制线路示意图

(9)弱电控制线路示意图

(10)冷、热水管安装示意图

(11)装饰装修材料表

(12)其他材料:

第五条设计程序及设计支付方式

1、第一阶段:

乙方收到设计定金后应于日内上门为该项目勘量。勘量结束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二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已收定金抵作第二阶段设计费。

2、第二阶段:

乙方收到第二阶段设计费后,应在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和扩初设计方案,并通知甲方。

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于日内与乙方沟通。双方对第二阶段设计文件取得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后,甲方应于日内支付乙方第三阶段设计费(占设计费总价的%,计人民币(大写)元)

3、第三阶段: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阶段设计费后日内完成第三阶段全套图纸,并通知甲方。

4、第四阶段:

乙方在工程开工时应到现场进行图纸交底,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到现场指导施工不少于次,以达到设计效果。

第六条设计方案修改: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文件的,乙方应积极给予配合。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所变更的项目进行重新设计的,需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支付相应费用。

2、修改后的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图纸

(2)项目造价

(3)主要材料明细单

(4)其他材料:

3、修改后的设计文件需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与乙方及时沟通,并对设计方案进行确认。

2、甲方对设计方案确认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及时支付所约定的费用。

3、乙方进行图纸交底时,甲方应参与。同时安排该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做好交底记录,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设计方案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和约定的标准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完成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依据经甲方确认的设计文件对施工方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设计效果进行监督,并在工程竣工后日内,向甲方交付以下工程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

①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

②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

③冷、热水管安装竣工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单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收设计费不予以退还。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双倍返回甲方已付的定金和设计费。

2、甲方对设计文件延期确认的,乙方设计期限顺延,甲方超过天不确认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3甲方逾期支付设计费用的,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按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已发生的设计费用。

4、乙方延误设计文件交付时间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总金额百分之的设计费。

5、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造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6、乙方未按合同的规定时间向甲方交付隐蔽项目的竣工图纸,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赔偿金。

第十条其他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合同。

2、甲方变更合同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应向乙方支 付每天元的赶工费。装修知识_家居装饰网整理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双方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时,可申请南京市装饰行业协会协助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①提交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书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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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装修施工解除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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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暂停营业将KTV的隔音效果重新整修,并经过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与甲方检查。

二、甲方在检查后同意并乙方保证以后只要不影响甲方的休息的基础上保证不去政府部门投诉乙方。

三、本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原全体合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伙人或个体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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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房屋装修合同书汇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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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装修合同书汇集

合同一

个人房屋装修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如下: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XX年1月10日至XX年3月10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二

个人房屋装修合同

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地砖、墙砖铺设,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区____街____单元____室

二、形式结构:____层式____室____厅____厨____卫

三、工程项目:

1、四个房间(两卧室、两客厅)地面铺设80*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墙面25*40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30瓷砖,要求平整;两个阳台地面铺设30*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七、付款方式:为确保工程质量,暂扣500元押金,xx年4月__日至xx年7月日内无任何问题,将全额返还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付清乙方人工费,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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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家庭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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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

(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

(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__)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支付金额

第一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____________元;

第四次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后天工程总造价的____%,约___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元。

a.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减门不减窗)+顶面面积+____%×拼花部分面积;

b.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____%×实际面积;

c.实木地板面积为:实际面积+____%×实际面积,拼花部分面积+____%×拼花部分面积;

d.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小数位不够____平方米按____平方米计算,超出____平方米的按____平方米计算);

e.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____%×实际面积;

g.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____%、项目完工____%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____%,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发包人接到资料后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

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个执____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现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颁发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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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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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装修工程合同范本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小区

1.2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报价单和图纸);

1.5。此工程采取的方式: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由乙方提供的材料具体见预算书)

1.6工程期限为日,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本工程造价预算总计为人民币元(金额大写:),该造价金额包括设计费。

实际金额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决算。但乙方保证工程实际决算金额不超过该预算金额的5%,决算金额超过预算总金额5%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超过部分。

第二条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

2.1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乙方需提供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设计费包括在工程总价款中,乙方不再另外收取。

2.2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预评价计算书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要求。

2.3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参加工程施工质量、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3.2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以及不符合国家关于施工规范的行为,有权提出意见并要求乙方改正。

3.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款项。

3.4协助乙方办理本装修工程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期足额支付工程款。

4.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3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公司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

(3)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4.4乙方必须按照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办理本次装修工程所需的相关手续,并支付有关费用。

第五条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材料供应

6.1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等有关情况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应当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6.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同时提供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6.4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当顺延:

7.1.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7.1.2不可抗力;

7.1.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质量标准

8.1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的标准执行。

8.2本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9.1.1材料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将未经验收认可的材料用于本工程;

9.1.2隐蔽工程验收,在经甲方验收签字认可之前,不得覆盖掩蔽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开验收,因此造成的返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9.1.3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支付第三笔款,签署保修单。

9.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水电改造图、工程竣工图及相关竣工资料,以便完成在物业管理公司的备案。

9.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9.4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第十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工程款支付比率

第一次开工前2日20%

第二次工程进度过半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30%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35%

第四次质保期满后5日内15%

10.2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术语做以下解释

10.2.1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运作视为开工。

10.2.2工程进度过半: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面、顶面基层按工序要求全部完成,门、窗及细木白茬制品基本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0.2.3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10.2.4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了工程竣工必须的水、电路改造图;竣工图及相关的竣工资料后,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上签字认可,视为验收合格。

10.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各笔款项时,必须向甲方开具盖有公司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收款收据,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10.4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条款

11.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工程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部归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款项,并承担本工程总价10%的违约金。

11.2.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经甲方催告且逾期超过10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解除本协议的,解除协议一方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本合同预算总价20%的违约金。

12.2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因不当履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承担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当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

12.4乙方未按期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给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的违约金。

12.5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2.5.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1.4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2.5.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合同的工程全部价款。

第十三条保修条款

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装饰装修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要求维修的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前往维修,乙方逾期不到场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或个人维修,维修费由乙方负责支付,优先从工程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附则

15.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昆明签订,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

15.4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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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18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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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 )本合同协议

( )中标通知书

( )投标书及其附件

( )本合同合同条款

(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图纸及作法说明

( )工程量清单

(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

(2)行业标准,规范:

(3)地方性标准,规范: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

应由发包人在 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 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

0 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0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 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 职务: 其职权主要内容:

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0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0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 职务:________

0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0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0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0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

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

0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

0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

0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

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

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

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0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

0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 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 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

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 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

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

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0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 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

分包施工单位为: 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0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0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0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

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 份,发包人保存副本 份,承包人保存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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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实用装修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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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合同双方遵照执行。

二、 工程范围:办公室装修图纸中所含的全部内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中地板砖、墙砖、办公室的石材为甲方供材)、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四、 质量标准:合格,能充分体现设计效果。 施工工期: 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实际开工期以甲乙双方共同签认的日期为准)

五、 工程总价:合同固定总价为 元整 (人民币)。 结算方式:

1、 发包范围内如无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决算不再调整,如发生设计变更,单项变更少于500元(包含基数)决算也不再调整。

2、 甲方视项目实际需要有权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施工期间,工程师签署的设计变更是合同文件的补充和完善,乙方不得拒绝。工程变更的增减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价格,进入结算。

3、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疏忽,对图纸尺寸、标高等明显错误而未发现,造成影响实际使用功能或违背设计意图或违反强制性规定的,由此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4、 施工用水、电由乙方自理。

5、 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联系单变更等均需甲方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

六、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水电及墙体、天棚完成后(不包括装饰面)付至合同价款的30%。

3、装饰工程全部完成付至合同价款的80%。

4、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竣工资料后,竣工结算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的95%。

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没有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

6、在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发票,若不提供者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付款申请7日内,未依据承包人工程进度履行付款义务,发包人应按本次应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延误违约金支付承包人(延误违约款计取从承包人递交付款申请第8日期计算);若发包人延误付款超过14日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承包人可径行停止施工至款项到位,并相应延长承包人施工工期。

8、在施工过程中如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付进度款。

七、 材料选用

1、关于乙方自购材料的约定:

① 施工单位应报送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组织中应明确工程内容和用料、具体的施工工艺。施工的项目要明确、尺寸要准确,用材有说明(包括材料的型号、等级和品牌)。

②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返工等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想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供应的材料(地板砖及墙砖、石材)乙方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应双倍赔偿。

八、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两年;

2、乙方必须按设计意图及施工图纸和现行工程规范施工,甲方及监理按现行工程规范验收,确保工程达到合格。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在施工隐蔽工程验收中,需甲方代表验收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4、所有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并且符合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并由甲方、监理单位验收认定。若使用劣质建材施工,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制止使用,责令停工、返工。如发现乙方二次使用劣质建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经济处罚均由乙方承担。无论甲方或监理单位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精心组织施工,在施工工程中,如乙方未按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而造成返工重做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6、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外,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

7、为确保工程质量,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使用,如确因工程需要使用的,须经甲方签证,若有损坏由甲方负责。

九、 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严密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并对工人加强安全文明教育,因乙方违章作业或因乙方采取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地方执法部门罚款、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且乙方不得要求计取安全施工增加费。

2、施工现场的卫生标准、噪音标准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施工中因违反规定而造成的罚款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顺延。

十、 合同解除:

乙方必须按合同中承诺的工期、质量、现场文明的要求组织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处罚,停工整顿,直至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本工程需要,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相关规范、地方标准,甲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乙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无效时,监理或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则由甲方全额扣罚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由于上述原因,当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时,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后7日内将所有施工机械和人员清楚出场,否则乙方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十一、其他:

1、 乙方承诺主要工种采用广东高级技工,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和效果。

2、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 由于甲方及其它配合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有权要求工期顺延,但不得要求经济赔偿。包括:

① 甲方定材料在乙方提出要求5日内为确定并确已影响到工程进度;

② 甲方在乙方提交隐蔽工程验收报告、分项工程验收报告24小时内未予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③ 工地连续停水、停电8小时以上;

4、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告、申请等应予签收,不得无故拒签。

5、 工程验收合格乙方提交工程决算后,甲方应在30日内审核完毕,并在完成决算后15日内进行结算。

6、 乙方应当保证乙方推荐并购买的材料符合环保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更换;若已完工程不符合环保要求,造成室内空气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或重作,乙方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7、 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程质量问题,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包括对业主造成的所有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停工,属乙方责任的均不计为误工,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仲裁,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8、 决算时预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证金。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但结算尚未完成期间的维修和赔偿费用在结算款中直接扣除,如需维修,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三天内组织整改,逾期由甲方组织整改,费用按实在维修金中直接扣除。

9、 在竣工验收前一周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和竣工资料各肆套;乙方提供的竣工图保证与实际相符,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 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必须向甲方提供详细正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

11、乙方应积极做好场内设施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本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不得使用,甲方擅自使用,视为验收合格,但双方对提前使用有明确约定时除外。

12、一方不得违约,如违约,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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