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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居间合同范本精彩20篇

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范本_彩钢瓦厂房施工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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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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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买方:

第一条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

号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车架号:

最近一次年检时间:年月。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第二条车款及交验车

车款为(不含税费)万元;大写元整。买方应于年月日在买方住所地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现金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当天内向买方支付全部车款。卖方应在收到车款后当天内交付车辆及相关文件,并协助买方在允许办理车辆过户时30日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负担方式为全部由买方负担。相关文件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税讫证明、车辆年检证明、保险单各一份。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卖方应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卖方保证向买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的陈述完整。

3.买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4.卖方收取车款后,应开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

5.买方应持有效证件与卖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6.车辆交付后,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车辆主张权力并有确实证据的,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文件的,应每日按车款2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在允许办理期限30日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此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未果,在汽车抵押借款咨询服务平台中,宜车贷是少数全面提供二手汽车抵押贷款、汽车变现、二手汽车典当、汽车质押贷款、资金周转、融资贷款咨询服务的平台。客户可用自有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为抵押,获得便利快捷的短期融资,期限灵活,费率合理。目前有GPS不押车及押车两种服务模式供选择。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寻求保护。

第六条

买卖双方其他约定事项车辆自交付之日起,车辆的全部产权归买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盖章、签字后即生效。

卖方(章)

买方(章):

地址:

地址:

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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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车辆转让合同_个人车辆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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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车辆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车辆转让协议书:

一、甲方将车主___________________名下的________________车辆(牌号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首付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余额________________元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付清。

二、甲方应对该车手续及车辆的合法性负责(包括该车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非法行为和经济纠纷)。该车自交车之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因违法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该车若需办理过户事宜,过户费用由__________方承担。过户时双方应及时协作并无条件提供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薄和相关证件等)。若要求过户,但因为此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或因为该车档案等原因而导致不能过户时,甲方无条件退回该车转让款并负责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四、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故双方签订协议时均对该车车身及其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该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自签字日起生效,双方不得违约,不得对转让金额提出异议,不退车及车款。

转让方(签字):_______________购车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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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车辆保管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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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管协议书

停车场地点:××市路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年×月× 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型号为______,车辆号为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 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

甲方: 乙方(保管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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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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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特种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根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0%,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0%。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特种车辆发生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0%。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 条保险特种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特种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特种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第三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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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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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附加条款

第一章 盗抢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

(二)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三)保险车辆在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

(二)保险车辆被诈骗、罚没、扣押造成的损失;

(三)被保险人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导致保险车辆被抢劫、抢夺;

(四)租赁车辆与承租人同时失踪;

(五)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期间,保险车辆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六)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被保险入知道保险车辆被盗窃、抢劫、抢夺后,应在24小时内向出险当地公安刑侦部门报案,并通知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索赔时,须提供保险单、《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车辆停驶手续以及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

(三)全车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并实行20%的免赔率。被保险人未能提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来历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车辆购置附加费缴费证明)或免税证明的,每缺少一项,增加1%的免赔率。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复费用计算赔偿。

(四)被保险人索赔时,未能提供车辆停驶手续或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盗抢立案证明,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保险人确认索赔单证齐全、有效后,被保险人签具权益转让书,保险人赔付结案。

(六)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后被找回的。

保险人尚未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

保险人已支付赔款的,车辆应归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将赔款返还给保险人;被保险人不同意收回车辆,车辆的所有权归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协助保险人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 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风挡玻璃或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投保方式

投保人与保险人可协商选择按进口或国产玻璃投保;保险人根据协商选择的投保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安装、维修车辆过程中造成的玻璃单独破碎。

第四条 其他

本附加险在保险期限内发生赔款,续保时,不影响除本附加险以外的其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第三章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火灾、爆炸、自燃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三)轮胎爆裂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四章 自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一)因保险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本车的损失;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的损失;

(二)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一)全部损失,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二)施救费用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支出计算赔偿。

(三)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五章 车身划痕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投保车辆损失保险的家庭自用或非营业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内、9座以下的客车。

第二条 保险责任

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

第五条 赔偿处理

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六章 车辆停驶损失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因发生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事故,致使保险车辆停驶,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未及时将保险车辆送修或拖延修理时间造成的损失;

(二)因修理质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 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按照投保时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约定的赔偿天数确定;约定的日赔偿金额最高为300元,约定的赔偿天数最长为60天。

第四条 赔偿处理

全车损失,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计算赔偿;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内按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实际天数超过双方约定修理天数的,以双方约定的修理天数为准。

在保险期限内,赔款金额累计达到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本附加险保险责任终止。

第七章 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违章搭乘人员的人身伤亡;

(二)车上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造成的自身伤亡或在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

第三条 责任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责任限额和投保座位数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每人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每人责任限额,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第八章 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造成的货物损失;

(二)违法、违章载运或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失;

(三)车上人员携带的私人物品。

第三条 责任限额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第四条 赔偿处理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运单、起运地货物价格证明等相关单据。保险人在责任限额内按起运地价格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九章 无过失责任险条款

第一条 保险车辆与非机动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保险车辆方无过失,且被保险人拒绝赌偿未果,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责任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实行20%的免赔率。

第二条 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5万元以内协商确定。

第十章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第一条 经特别约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对应的投保险种,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二条 下列应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车辆损失保险中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而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险年度内多次出险,每次增加的;

(四)非约定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盗抢险或附加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或附加自燃损失险中约定的。

第十一章 救助特约条款

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的车辆,可附加本特约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保险人给予下列赔偿或救助:

(一)下列情况下,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 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部分,保险 人负责赔偿:

1.车辆损失保险中,因不足额保险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2.根据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的约定,按驾驶人员在保险事故中所负责任比例应予免赔而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的施救费用;

3.应由第三方承担的施救费用,被保险人支付后又无法追回的。

(二)在约定的救助区域内,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险车辆无法行驶,经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车(将车辆拖至距出险地点最近的修理场所);

2.简单故障现场急修;

3.保险车辆因缺油、缺电而无法行驶时,保险人提供送油(每次以10公升为限)、充电;

4.更换轮胎。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一)因车辆损失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约定的情况造成的车辆救助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非保险人提供的救助所产生的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三)油料和更换的零配件、轮胎等成本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法律或国家有关部门规定不允许进入的区域,保险人不负责救助;

(五)其他不属于本特约条款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第三条 在保险期限内仅发生过本特约条款第一条(二)的赔款的,续保时,不影响本特约条款以外险种的无赔款保险费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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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车辆运输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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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 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

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 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 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5、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短少、灭失、被盗、车辆迟到、司机违章、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行政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7、按公司规定购买保险,处理交通事故及索赔,承担保险索赔不足部分的全部责任。

8、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并无条件没收风险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如因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相关第三人结清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合作车辆的过户、转让、抵押、担保。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二个月或年累计三个月不按时交款的,甲方有权停办有关证件和批文。

12、其它:

七、其它

1、《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转让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与本合同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抵触之处,按本合同执行。

16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双方约定协议事项:

1、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 元人民币/车的履约保证金,合作期满结清所有手续后二个月内无息退还。

2、向乙方收取 元加油押金。

3、本附件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4、本附件有效期为一年,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甲方向乙方每月收取 元人民币/车 管理费用。

6、乙方必须按章纳税,每月向甲方提交车辆产值的 %作为营业税,甲方代为缴纳。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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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运输车辆租赁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1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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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车辆租赁合同

出租方:——————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方:——————-公司

一、租赁车辆状况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租赁车辆检验报告》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详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自驾租赁登记表》和《汽车租赁结算单》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交纳抵押金并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租金;如使用银行信用卡消费,则需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应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抵押条款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六、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且承租车辆符合《汽车租赁登记表》中规定的由出租方进行保险理赔的车辆时,停止计算租赁费用。承租人在承租车辆期间若发生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人应负担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最长不超过四个月)的车辆租金的40及保险免赔部分。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交付车辆加速折旧费及保险公司免赔额。加速折旧费相当于本次事故总维修费的30,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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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个人车辆转让合同_个人车辆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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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现将___________车转让于乙方_________。该车车牌号为码为_________,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订立汽车转让合同如下:

第一条 汽车质量

该车于______年____月登记,检验合格期至______年____月。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

第二条 汽车价格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后确定该车的转让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 元)。

第三条 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转让车辆时向买受人提供车辆证件、手续;说明汽车的现状;

2.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以前违章和交通事故由甲方_________负责,以后由乙方_________负责。

第四条 结算方式

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车款

第五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六条 违约责任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认真执行。

第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卖车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购车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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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车辆保管合同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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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管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停车场;地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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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代雇运输车辆运送合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运输,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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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雇运输车辆运送合约

甲方将保税卡车区外运输不足部份,依照代雇车辆申请须知之规定,委托乙方负责运送,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合约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合约费率:按核定之储运费率表收费(合约期间,费率如作调整,经本局公布后即依新的费率表收费),由甲方向园区事业计收,并经甲方扣除百分之十代雇服务费后,剩余之百分之九十(内含百分之五营业税)付与乙方,甲方凭乙方开具之三联式统一发票一次拨付。

三、合约代雇车辆数

共计_____辆,乙方于合约中,如拟增减汰换所属车辆及连络人员,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之书面文件。

四、合约管理乙方于执行甲方委托办理运送业务时,应确实依照甲方之法令规定执行业务,其有关车辆之调度、连络人员之管理,均悉依照甲方之指示处理。

乙方如遇期其本身及甲方车辆有不敷调派之虞时,乙方应配合甲方之应变措施,其处理原则为:园区事业代理人,未具储运中心代雇运输车辆者,得由甲方指示优先给予调派,乙方不得异议。

应考虑整体载运能量,有不敷调派之虞时应适时负责外雇,如因延误造成厂商之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三)乙方及其所外雇车辆均应以总重量________以上载货容量之大型保税卡车为原则。

(四)乙方于执行甲方委托运送业务时,应随时注意车辆之检修保养,如在运送途中因故致使货物无法按时运抵目的地时,因而发生之延迟或赔偿责任概由乙方负责。

五、附则

违约处理:乙方于执行合约期间,若未能按本合约第四条各款规定办理,视为违约,甲方得视情节轻重,按代雇车辆申请须知第七条各款方式择一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乙方于执行合约期间,如发生左列情事之一者,甲方得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合约,甲方倘因此受有损害,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乙方之行为如触犯刑章者,应移送司法机关侦办。

乙方从事违章、走私等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乙方违反____________规定,经勒令停止入区营业者。

保险:

乙方及其外雇车辆、人员及其它相关之保险概由乙方负责,运送途中发生任何事故致使货物毁损、灭失因而发生损害赔偿责任时,亦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无涉。

连带保证人责任:

保证人对于乙方应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因解约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负连带保证责任,并愿放弃民法第七四五条所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发生诉讼时,保证人同意以新竹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但保证人如于保证期间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方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办妥后,始得解除其保证责任。

本合约及其附件内容自签订用印后生效,乙方应于有效期间届满前三十日提请储运中心报经管理局核准新订合约后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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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特种车辆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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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保险合同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二)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三)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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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车辆承包经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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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期间,合营企业的负债余额不得超过当年承包利润的总额。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车辆承包经营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车辆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一

发包方:沅陵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务院办公厅(20xx)46号通知和建设部、湖南省关于《城市公交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加强城市公交管理,树立公交形象,搞好社会服务,甲乙双方研究决定对本公司公交车辆实行内部承包经营,现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一、 承包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包人必须是男年龄55岁、女年龄45岁以下,自愿上交财产保证金和合同违约金并经公司审核同意的员工。

2、司乘人员必须是:司机必须持有符合本车驾驶资格的驾驶证,年龄男50岁以下,女45岁以下;售票员男性年龄在45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0岁以下;主动参加岗前统一培训班。司乘人员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装由公司统一订做,费用由乙方负责。司机向甲方交纳3000元上岗保证金,售票员向甲方交纳1000元上岗保证金。

3、承包人原则上限定一车一人,合同签订甲方 只与乙方发生承包关系。

4、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自觉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5、必须按时自觉交纳甲方规定的日产款和停、洗车费、过桥过路费、车辆由公司统一投保,承包人必须主动按时交纳车辆保险金。

6、服从公司对车身广告的统一管理。

二、 承包经营方法

1、 甲方将湘N___________号车交给乙方在___________线路上营运。

2、乙方交纳财产保证金_________万元,甲方按车辆有效期8年折旧

平均每天折旧额______元,乙方每天将折旧款上交公司,甲方每月底将折旧款返还给乙方,乙方经营一年到期后若不继续承包,甲方将乙方的财产保证金扣除折全年旧款后全部无息返还给乙方(折旧款的计算方式:日折旧款=财产保证金÷8年÷365天)。

3、 乙方必须交纳________合同违约金。信守合同,承包期满,甲方将合同违约金退还给乙方。

4、 乙方在承包期内欠交日产款或承包期满交车时拆除车上任何设备、甲方有权在乙方合同违约金中扣除。

5、 承包车辆实行线路联营、由公司和线路共同清点核算日营运额。

6、 线路队长和线路平账员由线路承包人民主提议并经公司审批同意:线路队长和平帐员的报酬由每台车辆每日提取3元支付,即每月提取90元。

7、 乙方在经营承期内,其车辆的直接消费成本(油耗、工资、车辆保险、折旧、维修、过桥过路)以及年检年审、春运检测、季检、月检、日检、洗车停车费和事故由保险公司理赔后的余额部分,概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8、 由甲方承担乙方车辆的养路费、客附费、运管费、城管费、工商费,但违章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9、 甲方收取产款计算方法:(日营运收入一日运营成本)×30%。日运营直接成本为五项,即:日汕耗、日司乘人员工资、日折旧(日折旧逐日上交公司)、日保险、日维修。

10、当日不交产款和日折旧款按当日产款收取20%滞纳金,次日不交产款,按累计以每日应交产款及每日累计滞纳金之和为基数,收取20%滞纳金。

11、乙方超过一个月不交产款、日折旧款,甲方按车辆原价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

12、日维修费分日10元—30元的标准。即1—2年内为日10元,3—4年为日15元,5—6年为20元,7—8年为30元。

13、车辆直接消费成本,如燃油料、零配件等原则上不受市场价格波动因素影响。当油价高于合同签订时价格,国家如有补贴,公司将按国家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用油量进行补贴,国家没有油料补贴时将按实际油价计算成本。

14、乙方在经营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生及财产损失的,概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在规定的线路上营运,不得随意改变营运路线。擅自超出规定线路造成交通事故的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购买线路经营权的购买资金、上交政府安全生产风险保证抵押金、当地的养路费、运营费、客附费、城管费、工商费由甲方支付。

2、 为乙方提供统一的用油、材料、维修地点(费用由乙方自理)。

3、 及时调解内外矛盾。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后积极协调处理,协助乙方办好事故索赔手续。准驾不符者,开车发生的事故,甲方不负责办理索赔手续。

4、 线路经营权、车辆所有权及调度权归甲方所有。

5、 承包期满,乙方交车时不得拆除车上任何设备,并经甲方验收后收车,其车辆残值归甲方所有。

6、 车身广告权和广告费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私自承揽广告业务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在车身上打广告。

7、 根据政府要求和市场实际需求及线路营运情况甲方有权及进调整线路和增减营运车辆的数量。

8、 按合同第二款第9、13务收取日产款,对拖延或拒交产款者有权按合同第二款第10、11条予以处置,如不服有权移交有关司法职能部门处理。

9、 按每台车每日7元收取乙方停车、洗车费。其中水、电、场地费及洗车人员工资及保安费由甲方支付。

10、向乙方收取车辆保险费,保险项目由甲方规定,并由甲方统一办理车辆保险和事故索赔事项,乙方不得单独自立。

11、车辆行驶证和保险单由甲方统一控管,但甲方必须给乙方提供行驶证和保险单复印件。

12、承包期满本合同终止。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享有本车本次承包期限内的使用权。

2、乙方有权监督车辆线路日营业额计收、车平和日产款的计算。

3、 每日按时向甲方交纳日产款、日折旧、每月按时交纳停、洗车费及过桥过路费(过桥过路费由甲方统一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没有过桥过路费则不交),并服从公司对车身广告的管理。

4、 乙方承担承包期内的车辆保险费。乙方于每年2月底前按将公司规定保险项目(保险项目为:车身险8万元、三责商业险20万元、座位险1万元、玻破险、交强险)的保险费上交公司,其保险由公司统一办理。

5、 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安全、正点,优质服务,车容车貌、劳动纪律、司乘人员各项要求以及各线路售票员调动和计划生育等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一律按甲方《稽查条例》及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6、 必须严格遵守票价政策(学生半票)。不得拒绝政府发放的《老年证》及其它免费乘客。否则视为承包人不服从管理。

7、 车辆收班后一律根据要求停放在甲方规定的停车场内,决不允许停放场外,否则,按规定每日处罚30元。

8、 根据全国城市公交怀乘人员统一着装的要求,司乘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服装由甲方统一在规定的厂家量身定做,费用由乙方自理。

9、 乙方的工资停停含社保及其福利费,通过成本核算计算方式当日支付本人。

10、根据城市公交这一特殊行业的性质要求,必须严格遵照国务院办公厅(20xx)46号通知及建设部和湖南省《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法》进行运营。乙方经营期间非不可抗力原因或公司同意外的从我做起理由停车、停运,否则,公司有权按车辆原价(财产保证金额)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并没收合同违约金。

11、签订合同后,乙方中途不得提出退包。因特殊和客观情况不能继续承包者,经报请公司同意后,乙方可以自找承包人进行车辆转包或退还公司。对转包的乙方原交纳的合同违约金不予退还。被转包方(即新的乙方)交纳资源开发费壹万元,并向甲方交纳伍仟元合同违约金。对退回公司的,公司则按车辆折旧后退还财产保证金和无息退还合同违约金。

12、因特殊情况无论车辆被除被转包几次,甲方只承认车辆第一次承包原价,并从原合同即第一轮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日计算车辆折旧。

五、违约处理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合同,不得违约,甲乙双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起诉对方,违约方负责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2、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按车辆原价逐日折旧后收回车辆并没收合同违约金:

①、拖延或拒绝交纳日产款、日折旧款、停洗车费及过路过桥费过一个月。

②、不按时交纳车辆保险费。

③、私自转包车辆。

④、不服从统一调动指挥,擅自停车、停营。

六、其它

1、 市场经济都具有风险性,甲乙双方必须坚守互惠互利、风险自担的原则,发生亏损甲乙双方均不负责对方补偿。

2、 在车辆承包期内因特殊情况发生转包,本合同自行终止。转包者如向公司交车,公司只按车辆承包原价和原合同签订之日(第一轮合同签订之日)起逐日折旧后收车,不能按车辆转包价收车。

3、 本合同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

4、 因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出现与本合同条款相抵触时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甲方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法人签字: 乙方法人签字

盖章: 身份证复印件;

盖章:

沅陵县公共汽车交通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车辆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乙方自愿在甲方承包经营 牌 车壹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经营车辆(以下简称车辆)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经营年限结束止。

第三条:费、税、承包费和管理费的缴纳及管理办法

1、乙方从接车之日起,在每月29日前必须向甲方缴清次月承包费、管理费共计 元及代收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税。对逾期缴费、税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收取应缴金额3%的滞纳金;逾期五日以上,甲方除追收应交费、税外,同时收回乙方承包车辆,终止承包合同。

2、承包期内,如遇有关部门对费、税、收费项目、客运票价作调整,甲方有权做出相应调整。

3、承包期内,如遇政策变化,需对车辆进行改型或其它变更的,甲乙双方必 须执行,但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4、为加强经营管理,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缴纳 元安全保证金和 元线路保证金。若乙方在终止(解除)合同前无违约行为,并与甲方或他人无经济纠纷和债务的,乙方凭甲方财务出具的收据,由甲方据实退还(不计息);反之,概不退还。

第四条:保险及车身广告

1、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到甲方为承包车辆缴纳保险费。在保险期到期前10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足额续保。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投保或脱保,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牌,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承包车辆车身广告发布权属甲方,广告费由甲方收取。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喷绘广告,违者每次向甲方缴付违约金500元整。(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改变承包车辆的车身颜色、车辆内部设施,不得在车身、车窗、挡风玻璃等处张贴或喷绘字(画)及商业广告。违者每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

第五条:乙方负责行车安全,若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必须立即承担车辆发生事故后所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发生事故的费用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车辆被盗(抢)遗失、火灾等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或纠纷造成车辆停运,停运期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所有应缴纳的各种费、税及甲方管理费由乙方照缴。违者甲方有权立即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并继续追收乙方所欠费用。

第六条:乙方必须保证营运车辆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营运车辆检修、检测和保养的全部费用。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到甲方指定的检测站、汽修厂进行上线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办理登记和等级评定。违者,第一次处乙方违约金500元,从第二次起处违约金20xx元至3000元,同时乙方还要承担所造成的全部后果。

第七条: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线路进行经营。乙方超过规定范围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有权收扣车辆进行任意处置,所交线路保证金概不退还。因甲方经营需要,对乙方使用的线路牌甲方有权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执行,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条: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及其驾售人员不得利用承包车辆从事违纪、违章、违法犯罪活动以及违规集体上访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若有违反,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概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承包车辆,终止合同,并追收乙方所欠费用和应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乙方承包的车辆及车辆相关手续具有财产所有权及监督管理权,收回违约者承包车辆经营使用权。

2、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事故处理、保险索赔及业务纠纷调解(若发生事故所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除保险公司或他方赔偿外,其差额部份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收)。

3、甲方有责任听取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工作质量,向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合理情况,并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4、甲方有义务组织乙方参加安全学习,召开各种会议及开展各种安全、抢险、救灾活动。

5、甲方负责对乙方车辆进行月检、抽检,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车辆年审等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证、照、牌遗失补办(补办费用由乙方承担)。

7、因乙方车况较差或交通事故致使车辆严重受损的,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承包合同,继续追收乙方所欠的各种费用。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向甲方每月按时缴清次月的各种费、税、管理费和事故责任承担费的前提下,方可继续取得该车的经营权。经营收益剩余部份归乙方自行支配(乙方支配收益部份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社会统筹等应缴费用)。

2、乙方承包有效期内,未违反本合同条款,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受法律保护。

3、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各类规章制度,不得干扰甲方正常工作。

4、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好现场,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案,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善后事宜,承担经济责任。

5、乙方承包的车辆必须按甲方的规定按时到甲方指定地点接受月检、抽检、年检等各种检查,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各种会议和抢险救灾活动,违者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100元。

6、乙方有义务每年免费出车一天或缴纳200元人民币,有义务配合甲方搞好各种安全检查工作及安全活动。

7、按时到甲方办理车辆、证、照、牌年审手续,承担逾期办理所造成的后果。

8、乙方除每月向甲方缴纳各种费、税、管理费外,还应承担的经营费用项目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大小修理费、材料费、燃料费、停车费、路桥费、个人办理证照费和其它杂费等。

9、乙方必须按甲方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标准参加承包车辆的保险,承担保险费用。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私自将承包车辆转卖、转借、转包、赠送、改型、改色、变更和抵押给他人。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转包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并结清各种应缴费、税(包括管理费,结清交通事故、纠纷的相关费用及违章罚款等),并缴纳终止合同费后,方可办理内部转包手续。

3、乙方在承包期满或本合同终止时,必须无条件将车辆和车辆相关手续交还给甲方。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合同期满。 ○

2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包括要求车辆提前报废、实行公交化公司化改造 ○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3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 ○

4、已到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或按有关规定提前报废的车辆,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将车辆开回甲方办理报废手续,并交回该车及所有证、照、牌。若因延期或不交证、照、牌而所产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车辆,终止本合同。

5、承包期内,因国家和地方政府要求车辆改造,所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按时交纳所有费用。乙方不按时交车改造、不交费用,甲方有权收回车辆,解除本合同。

6、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导致甲方终止(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对乙方无任何补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签订、各种手续办理齐备交车后,因甲方违约致使车辆不能投入使用,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收回车辆。乙方应自车辆被甲方收回之日起五日内到甲方接受处理,否则,甲方除有权解除本合同,继续向乙方追收应缴纳的各种费用外,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所垫付款项、人工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而造成甲方派员收回车辆及其证、照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照缴给甲方。届时,若乙方不将车辆及其证、照、牌交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乙方所交的安全保证金,甲方概不退还,用以对甲方经济损失的补偿。其补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追收。

5、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对车辆进行检测、二级维护或违章操作以及操作不当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6、若乙方到甲方吵闹、干扰影响甲方正常工作,每次处乙方赔偿甲方损失20xx——5000元;如产生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将遣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管理制度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可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

第十五条:本合同各条款经双方逐条斟酌商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身份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辆承包经营合同范文三

车主: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为方便经营管理,甲方 将车号为赣 ,发动机号 ,车架号 的营运出租车下午6点至次日早上6点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承包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月日止。合同期满,车辆无条件交还甲方。

二、承包期内乙方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证件齐全,服从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规定,不得从事非法营运或从事与车辆不相符的运作。产生的违法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担。

三、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交车辆转包,转租给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减相应风险押金。

四、乙方承包期内的道路运输管理费、车辆检测费。上交公司的管理费、车辆保险费(保险全保)由甲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担。

五、本合同签字生效时,乙方应交押金 元整,承包期内,每月租金 元整,每月结帐一次,月前一次性付清,如拖欠租金每天交滞纳金100元。

六、修车、洗车由白班负责。

七、如果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甲方需减免乙方相应租金。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误工,乙方需补偿甲方。

八、车辆有关证件,乙方不得遗失,否则由乙方负责补全,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在合同生效期间,如有任何一方违约终止合同。违约方则赔偿违约金5000元整。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身份证: 身份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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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集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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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集锦

合同一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 其它规定

第九条 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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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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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

核心内容:特种车辆保险合同条款应该怎么来设置?除了普通保险合同必备的责任范围、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人义务、争议处理方式等条款外,还应增加哪些特殊条款呢?下面就请您和看准网合同法编辑一起来看看吧。

【关键词】

1.总则

2.保险责任

3.责任免除

4.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5.保险期限

6.保险人义务

7.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8.赔偿处理

9.保险费调整

1.合同变更和终止

11.争议处理

12.其他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特种车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用于牵引、清障、清扫、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压路等的各种轮式或履带式专用车辆,或车内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清洁、医疗、电视转播、雷达、X光检查等车辆,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人以外的,因保险特种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特种车辆下的受害者。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不预先确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而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

保险责任

第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特种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或操作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特种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六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操作人员在使用保险特种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二)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本条(一)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

责任免除

第七条 保险特种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五)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六)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特种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七)保险特种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八)保险特种车辆上固定的机具、设备由于内在的机械或电气故障引起的损失。

第八条 保险特种车辆造成下列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二)本车驾驶或操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

(三)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四)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中断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五)精神损害赔偿;

(六)在作业中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造成的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毁及由此造成的人身伤亡。

第九条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特种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特种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或操作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五)保险特种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或操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

(七)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八)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或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九)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十)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或操作人员使用保险特种车辆;

(十一)被保险人、驾驶或操作人员的故意行为;

(十二)保险特种车辆(不含牵引车、清障车)拖带其他车辆或物体。

第十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第十一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保险特种车辆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

本保险合同中的实际价值是指同类型车辆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折旧率表

折旧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新车购置价的8%。

(三)在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四)投保车辆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应在保险合同中列明设备名称与价格清单,并按设备的实际价值相应增加保险金额。新增设备随保险特种车辆一并折旧。

第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每次事故的责任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按5万元、1万元、2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档次协商确定。

保险期限

第十三条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保险人在承保时,应向投保人说明投保险种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限、保险费及支付办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等内容。

第十五条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被保险人的事故报案,并尽快进行查勘。

保险人接到报案后48小时内未进行查勘且未给予受理意见,造成财产损失无法确定的,以被保险人提供的财产损毁照片、损失清单、事故证明和修理发票作为赔付理算依据。

第十六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一)保险人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及时向被保险人提供索赔须知;审核索赔材料后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保险人补充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在被保险人提供了各种必要单证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并将核定结果及时通知被保险人。

(二)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日内支付赔款。

第十七条 保险人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道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的义务。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投保人应如实填写投保单并回答保险人提出的询问,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改装、加装等,导致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否则,因保险特种车辆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发生保险事故后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赔偿处理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二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特种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或操作人员的驾驶证或操作证。

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属于非道路交通事故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进行处理的事故的,应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明。

第二十三条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保险特种车辆或第三者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厂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特种车辆损失保险按下列方式赔偿:

(一)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或协商确定保险金额的:

1.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

2.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施救费用的赔偿方式同本条(一)、(二),在保险特种车辆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被施救的财产中,含有本保险合同未承保财产的,按保险特种车辆与被施救财产价值的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第二十六条 保险特种车辆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归被保险人,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二十七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保险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核定赔偿金额。

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保险人赔偿范围或超出保险人应赔偿金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根据保险特种车辆驾驶或操作人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保险人在依据条款约定计算赔款的基础上,按下列免赔率免赔:

(一)负全部责任的免赔率为2%,负主要责任的免赔率为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率为1%,负次要责任的免赔率为5%。

(二)单方肇事事故免赔率为2%。

单方肇事事故是指不涉及与第三方有关的损害赔偿的事故,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

(三)保险特种车辆发生第五条(一)的1、2、3列明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确实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2%。

(四)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5%;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导致保险事故发生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 条保险特种车辆重复保险的,本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责任限额)与各保险合同保险金额(责任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

第三十条 保险人受理报案、现场查勘、参与诉讼、进行抗辩、向被保险人提供专业建议等行为,均不构成保险人对赔偿责任的承诺。

第三十一条 下列情况下,保险人支付赔款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不退还特种车辆损失保险及其附加险的保险费:

(一)保险特种车辆发生全部损失;

(二)按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

(三)保险金额低于投保时保险特种车辆的实际价值的,一次赔款金额与免赔金额之和(不含施救费)达到保险金额。

第三十二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该保险项下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限届满。

保险费调整

第三十四条 上一保险年度未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的保险特种车辆续保,且保险期限均为一年时,按下列条件和方式享受保险费优待:

(一)上一保险年度未享受无赔款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为1%;上一保险年度已享受保险费优待的,续保时优待比例在上一保险年度优待比例外增加1%;保险费优待比例最高不超过3%。

(二)上一保险年度享受保险费优待的车辆发生本保险及其附加险赔款,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按以下公式计算,直至保险费优待比例为零时止。

续保时保险费优待比例二上一保险年度保险费优待比例一N ×1%

N为续保时上一保险年度发生赔款次数。:

(三)同一投保人投保特种车辆不止一辆的,保险费调整按辆分别计算。

(四)保险费调整以续保年度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

本保险合同中的应交保险费是指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费率规章计算出的保险费。

合同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五条 保险合同的内容如需变更,须经保险人与投保人书面协商一致。

第三十六条 在保险期限内,保险特种车辆转卖,转让、赠与他人,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未办理批改手续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应交保险费5%的退保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短期月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剩余部分保险费。

短期月费率表

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

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保险合同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其他

第四十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规章计算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 在投保特种车辆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基础上,投保人可分别投保附加险。

附加险条款与本保险条款相抵触的,以附加险条款为淮;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以本保险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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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页5]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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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车辆总数: 辆│

│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

│保险期限:自 年 月 日 时起│特别约定: │ │

│ 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日│ │ │

│ 止 │ │ │

├────────────────┤ │ 保险公司 │

│注意: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 │ 签章 │

│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 │ 年 月 日 │

└────────────────┴──────────┴─────────┘

经(副)理: 会计: 复核: 制单:

共5页,当前第5页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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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机动车辆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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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2.部分损失

(1)以保险价值确定保险金额的车辆,按实际修理费用计算赔偿;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车辆,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修理费用。

(2)保险车辆损失赔偿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如果保险车辆按全部损失计算赔偿或部分损失一次赔款的计算基础(含免赔金额)等于保险金额时,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第十三条 保险车辆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核定赔偿数额。对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第十四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对受害第三者的任何赔偿费用的增加,保险人不再负责。

第十五条 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后,保险责任继续有效,直至保险期满。

第十六条 保险车辆、第三者的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商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七条 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负全部责任的兔赔20%,负主要责任的兔赔15%,负同等责任的免赔10%,负次要责任的免赔5%。单方肇事事故的绝对免赔率为20%。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提供的各种必要的单证齐全后,保险人应当迅速审查核定。赔款金额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后,保险人在10天内一次赔偿结案。

第十九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险人应提起诉讼。在被保险人提起诉讼后,保险人根据被保险人提出的书面赔偿请求,应按照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方追偿。由于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方的请求赔偿的权利或过错致使保险人不能行使代位追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或相应扣减保险赔偿金。

第二十条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不提交本条款第十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自保险人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赔偿之日起一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对保险车辆的情况应如实申报,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当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险车辆装载必须符合规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驶技术状态。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应根据保险人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建议,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车辆转卖、转让、赠送他人、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被保险人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保险人并申请办理批改。

第二十四条 被保险人不得非法转卖、转让保险车辆;不得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保险赔款。

第五节 无赔偿优待

第二十八条 保险车辆在上一年保险期限内无赔款,续保时可享受无赔款减收保险费优待,优待金额为本年度续保险种应交保险费的10%。被保险人投保车辆不止一辆的,无赔款优待分别按车辆计算。上年度投保的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任何一项发生赔款,续保时均不能享受无赔款优待。不续保者不享受无赔款优待。上年度无赔款的机动车辆,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不完全相同,无赔款优待则以险种相同的部分为计算基础;如果续保的险种与上年度相同,但投保金额不同,无赔款优待则以本年度保险金额对应的应交保险费为计算基础。不论机动车辆连续几年无事故,无赔款优待一律为应交保险费的10%。

第二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退还保险费,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扣减保险费金额3%的退保手续费。

第三十条 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本保险单无效。

第三十一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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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个人车辆转让合同_个人车辆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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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乙方(购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原则,就“粤Ynnnn”的车辆财产所有权自行协商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协议加予约束。

1、 甲方将自购的车辆“粤Ynnnn”以人民币捌万伍仟元整转让给乙方。

2、 甲方必须确保本车辆转让之日起,在此之前该车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由甲方自行办完。如:年票、保险、车船税和其他违章及罚款等。

3、 乙方在车辆转让之日起必须对车辆的所有证件对比清楚,车辆转让后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违章、维修和国家法规规定的行政费用等,由乙方自行负责。

4、 由于甲方在此之前向乙方借购车款人民币肆万叁仟元,剩下肆万贰仟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余额后必须立即将该车辆的所有证件交给乙方,不得遗漏。

5、 车辆转让后,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所有名称仍然用甲方的名字和地址,车辆暂不过户,但车辆实际的财产拥有人为乙方。

6、 该车辆在办理国家法规规定的手续时,如年审、保险、车船税和其他正当需要甲方出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才能办理的手续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并提供所需的证件。

7、 手续办理后,乙方拥有该车辆所有的实用和财产权,任何对该车辆合法的使用和支配,不需征得甲方同意,所产生的任何事宜与甲方无关。

8、 乙方随时可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手续,甲方必须无条件同意,并协助乙方办理所有手续的相应责任。

9、 其他如有争议的事宜,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法院仲裁。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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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车辆保管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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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保管方):_________停车场;地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_________,型号为_________,车辆号为_________,汽车购买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计算)为_________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_________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乙方应当配置专门的管理人员,确保车辆在停放期间的安全,防止车辆被盗或被损坏。

2._________

3._________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需要补充或修改的,书写《合同修改意见书》一式两份(经甲、乙盖章签字,各存一份),做为本合同的补充件。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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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人车辆转让合同_个人车辆转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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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小车竞价活动中对台小车(见附件清单)所报的价格为高于底价的最高价格,根据甲方有关此次竞价活动的评审原则,确认乙方为该台小车的受买人,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车辆转让过户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转让车辆资料和交接:

1.甲乙双方同意自车辆新行驶证发出且乙方付清转让款项当日办理车辆交接,车辆由乙方自提,提车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2.该批台为整批转让,不作单独或部门转让;

3.过户分三批完成,每批约台车辆过户,自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车辆的过户。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格为乙方参加甲方竞价会的中标价格,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乙方需要在本协议书签订时,付清总价款的90%,即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交清90%款项后,双方即办理有关过户登记等手续;

3.余款10%在新车辆行驶证发出当日付清,款项付清后双方即办理车辆交接。

三、双方全力与义务:

1.乙方需按期付款,逾期三天仍未付清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将车辆售予第三方,并不退还乙方已付款项;

2.甲方转让上述车辆来源及证件必须合法、有效,对该车辆拥有处置权,并未将车辆进行任何抵押,否则,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负责;

3.车辆交接前,如有交通违章罚款和违法等责任由甲方负责;

4.车辆交接后,乙方负责该批车辆的保管和使用,若该车辆出现违章、违法、遗失、损坏等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经车管所鉴定,该批车辆因客管原因过户不成功,甲方在乙方将车辆及证件完好交还后一次性全额退还车款;

6.车辆在甲方指定地点办理过户、路费、车船税和购置变更手续,双方负责提供相关过户资料给交易中心,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确认车辆无法过户,甲方将全额返还乙方已付过户费用。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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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车辆抵押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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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

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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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车辆转让协议书参考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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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转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乙方(受让方):

公民身份号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其所有的富路FL175ZK型摩托车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就转让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形式:乙方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元整(¥ 元)作为该车使用权转让费,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转让费支付给甲方。

二、转让车辆相关信息:

1、车架号:__________;2、发动机号:__________ ;3.、车牌号:_____

三、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协助乙方到车辆保险缴纳单位将保险受益人变更为乙方,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本车使用权转让期限_____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后顺延。

五、自本协议签订即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由于乙方或乙方将车辆出借给他人而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乙方保证其使用车辆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律规。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车辆转让协议书(四)

甲方: 乙方:

乙方现有_____辆_____,发动机号码:_____,车架号:_____ ,挂车号码_____, 挂车大架号_____,甲乙双方就欠款及车辆抵押及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现欠甲方欠款_____,乙方愿意以自己的车辆作抵押。

2、抵押期限为一个月,如乙方到期不还欠款,则乙方的车辆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驶乙方车辆所有的权力,所欠消费贷款由乙方还清后,乙方负责将一切过户车辆手续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车辆的所有权。

3、该车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所有事故责任、民事责任,经济纠纷等一切事务均由乙方负责。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甲乙双方各一份。 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履行,由乙方和担保人承担一切责任。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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