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贷款董事会决议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鉴于_________(借款人名称)向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申请使用(贷款名称)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_________(国外银行名称)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_________(借款人名称)与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名称)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如下:
第一条 定义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下列用语的定义如下:
“借款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贷款人”指中国银行总行或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担保人”指_________,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项目”指_________;
“商务合同”指作为买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与作为卖方的_________(公司名称)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有关“项目”的商务合同(合同号为_________);
“国外贷款协议”指为了向“借款人”提供本贷款,“贷款人”同(银行名称)______银行签订的本“项目”的信贷协议;
“工作日”指中国银行总行或其分行以外开门营业的日子;
“承保人”指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或其分公司。
第二条 贷款的金额和用途
“贷款人”在此同意,转贷给“借款人”总金额不超过_______(金额)的贷款(大写:_________)。
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
第三条 贷款的期限
根据“国外贷款协议”的规定,本协议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其中用款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截止),宽限期为_________年(自用款截止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还款期为_________年(自宽限期结束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最后一次还款后结束)。
第四条 贷款账户
本协议生效后,“借款人”应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本外币存款账户(包括人民币和外汇还款准备金户),用地办理用款、还款、付息及付费等。
第五条 贷款的使用及前提条件
一、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借款人”方可在本协议项下使用贷款:
1.“国外贷款协议”业已生效并允许支款;
2.“商务合同”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3.“贷款人”已收到“借款人”送交的、按照“商务合同”规定列明用途的用款计划表;
4.“借款人”遵守在本协议十二条中所做各项保证,未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5.“借款人”已按外汇管理局的要求进行外债登记。
二、本协议项下贷款的用款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之日起至_________之日止。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
三、“借款人”使用贷款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通知“贷款人”。
四、如“借款人”申请延长用款期,应在用款期结束前_________天提出,由“贷款人”与国外贷款银行联系。如国外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为“借款人”办理延期用款手续。
第六条 利息及费用
一、本贷款的利率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为基础,按实际发生天数计算,利息每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息日。
二、承担费为年率_________%,一年以360天计算。计算期按贷款的未用余额,自签订“国外贷款协议”日_________天后开始,到每次实际支用贷款日止,每_________向“借款人”计收一次,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和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收费日。第一次收费日为“国外贷款协议”签订后第_________天。
三、管理费费率为_________%,按贷款总额于签订“国外贷款协议”后_________天内由“借款人”通过“贷款人”对外一次性支付。
四、出口信贷项下发生的保险费用由“贷款人”中数向“借款人”收取。
五、“贷款人”为提供本贷款收取的转贷手续费为年率_________%,以与提供本贷款相同的货币按尚未偿付的贷款发生额并以与计算利息相同的方法与利息同时向“借款人”计收。
六、“国外贷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包括协议执行费用等)及国内转贷过程中在本协议项下发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负担。
七、“借款人”应以与贷款相同的货币无条件地按期向“贷款人”支付上述利息和所有费用。如“借款人”到期未能支付,“贷款人”则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的营业部门或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任何外汇或人民币账户中主动借记尚未偿付金额。
第七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应按照“贷款人”提出的还款时间表中列明的金额和日期,按期如数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费用。“借款人”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将应偿付款项支付给“贷款人”以保证“贷款人”按时向国外贷款银行还款。
二、“借款人”应以与贷款货币相同的货币还本付息,支付费用。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政府贷款可以提前还款。“借款人”应将提前还款金额、方式事先通知“贷款人”,“贷款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做答复,即视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
二、买方信贷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提前50天通知“贷款人”。在得到“贷款人”书面同意后,从还款时间表列明的最后一期还款开始倒顺序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应在付息日进行,提前还款金额应为一期还款额的完整倍数。
三、“借款人”提前还款的通知为不可撤销的。已提前还款的部分不得要求再贷。
四、因提前还款所发生的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第九条 逾期利息
“借款人”如未能按本协议第六、七条的规定偿还任何到期的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费用),“贷款人”将向“借款人”计收应付未付部分款项的.逾期利息。该利息的具体计收方法为:逾期之日起(包括这一日)至“贷款人”实际收到该笔应付款项日止(不包括这一日),“借款人”按逾期之日“贷款人”公布的半年期现汇贷款利率和适用的买方信贷利率之较高者向“贷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逾期1年以上,贷款人则在上述利率基础上,向借款人收取20%至50%的加息。
第十条 保险
“借款人”在“商务合同”生效后,应向“承保人”就该合同项下的设备在到货、建设和还款期间的风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应不低于“贷款人”贷给“借款人”全部贷款的本金。投保险别包括运输险、安装工程险和财产险。“借款人”在投保后,必须将保险单项下的权益转让给“贷款人”。保险赔款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及费用。但“贷款人”可视“项目”实际情况通知“承保人”将保险赔款付给“借款人”,继续用于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建设。
第十一条 税收
国家税收部门在“国外贷款协议”及本协议项下征收的任何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预提税、印花税等)均由“借款人”负担。
第十二条 保证
一、“借款人”在此保证:
1.每年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年度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计划;
2.每半年向“贷款人”提供“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的资料;
3.随时将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重大情况,决定和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4.在每年度结束后60天以内向“贷款人”提供“借款人”以及“项目”的该年度的财务报表及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项目工程支出年度决算报告;
5.应“贷款人”的要求,向“贷款人”提供其它有关资料;
6.在每次偿还本协议项下到期应付本息前60天,将与应付款项等额的资金存入按第四条规定开立的存款账户中;
7.“借款人”对其与其它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所签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所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应立即通知“贷款人”。
二、“借款人”在此声明并承诺:
1.“借款人”在其它任何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未曾给予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优惠于本贷款协议的偿还条件。“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及其与“贷款人”签订的所有其它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所欠“贷款人”的全部款项,在偿还方面与“借款人”所有其它债务均处于同等受偿地位;
2.“借款人”今后在其它银行和金融机构签订任何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时,决不接受比本协议项下贷款优先偿还和损害或违背“贷款人”利益的条件和条款;
3.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将其现存的和将来获得的任何资产和权益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第十三条 违约事件
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能按本协议的规定按时偿还到期本金.利息.费用及其它任何应付款项;
2.“借款人”违反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
3.“借款人”在其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其它贷款协议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4.“借款人”在其与其它任何银行或金融机构所签的贷款或担保协议项下发生了任何违约事件。
5.“贷款人”有理由判定本协议下贷款的担保人已丧失担保能力或担保资格时,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之一的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下述一项或几项措施:
(1)限期“借款人”纠正违约事件;
(2)中止用款;
(3)宣布全部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偿还全部借款。
第十四条 放弃
一、“商务合同”项下买卖双方如发生争执或发生其它事件,将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全部义务。即“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具有独立性,不受其它事件的影响。
二、“贷款人”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项权利,并且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协议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
第十五条 转让
一、未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二、如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时,则任何继承人、代理人、受让人或接管人应无条件地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并应无条件地承担“借款人”在本协议下的全部义务。
第十六条 协议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一、本协议在“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予以修改和补充,但在修改或补充协议生效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
二、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协议的正常履行时,则应按国家当时的法律、法规或规章修改或补充本协议。
三、经“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确认后,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同等有效。
四、本转贷协议中未明确的内容,应按“国外贷款协议”有关条款的规定解释。
第十七条 争执
一、借贷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时,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诉讼程序解决。
二、诉讼费用,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的规定办理。
三、在诉讼期间,本协议凡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借口解决争执而拒不执行本协议的具体条款。
第十八条 协议生效
一、在下列条件具备时,本协议正式生效,生效时间以迟者为准:
1.本协议业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2.“国外贷款协议”业经有关当局批准生效。
二、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借贷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由“借款人”和“贷款人”各执一分,副本分送。
四、本协议项下未尽事宜,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总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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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商独资股东会决议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公司办公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股东会成员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__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__%表决权,所作出的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________%同意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如下:
1、审议确认公司清算组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具的清算报告。
2、依据《中华人民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注销。公司注销后,公司的一切文书资料和财务帐册等由负责保管。
3、公司注销后,公司公章由负责交回公安局销毁。
全体股东: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公司盖章)
篇2:2024新注册公司股东会决议
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________ 召开了____ 股东会全体会议。
本次股东会会议于_____年__月____日以_____ 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
股东会确认本次会议已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有效通知。
出席会议的股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公司,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____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以 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
一、
二、
盖章及签署:
注意事项:
1、《公司法》第38条规定,经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同意,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2、《公司法》第39条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通常情况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见41条)由副董事长、推举董事代表、监事会、股东等召集并主持。
3、《公司法》第44条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篇3: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
鉴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更换了公司董事,因此,新一届董事会成员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董事会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风险提示: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如决议未经与会的半数以上董事通过,董事会决议归于无效。
一、免去_____________的董事长职务,选举_____________为公司董事长。
二、免去_____________公司经理职务,聘任_____________为公司经理。
风险提示: 董事会决议设计业务不得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违背公司章程;否则董事会决议当属无效。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同意以上条款的董事会成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篇4:股东会决议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鉴 于:
1、______有限公司(下称______公司)是经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
2、甲方与乙方及______均为______公司的股东。
3、乙方与其他股东间已无法正常合作。
4、目前______公司资产较大、国家产业政策明朗及______公司发展走势良好,乙方独立经营更有助于乙方利益发展。
5、乙方愿意以本协议书约定的条件和价格受让甲方所占______公司______%的全部股权。
6、甲方保证其转让给乙方的全部股权享有完全独立的权利,没有设置任何质押,亦未涉及任何诉讼及其他争议。
甲、乙双方根据公司法、______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乙方受让甲方所持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权之事宜于_____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受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的全部股权。
2、乙方愿意以rmb现金______万元的价格受让甲方所持有的______公司______%的全部股权。
3、乙方同意在本协议书成立时,一次性将股权受让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或银行户头。
4、甲方转让股权应得价款所涉甲方税负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二、与股权转让相关的权利义务转让
1、甲方转让其所持______公司______%的全部股权时,甲方对______公司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均同时转让给乙方,甲方作为股东的一切责任亦全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负责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乙方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需要甲方协助的,乙方应当提前三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通知要求进行必要的协助。
3、乙方受让甲方所持______公司______%的全部股权并在依法变更登记后,即享有______公司与此相关的一切权利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义务。
三、股权受让变更及其登记
1、本协议书生效及甲方已收到乙方给付的股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后,甲方保证按照乙方的要求签署与股权转让事宜相关的一切法律文件。
2、在满足本条前款约定的条件时,乙方负责办理股权受让的一切变更登记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3、办理股权转让的一切变更登记手续所需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4、乙方应当及时办理股权受让变更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本协议书的约定转让其所持______公司______%的全部股权,并有权及时获得全部价款。
2、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协助乙方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的一切手续。
3、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书约定受让甲方所持______公司______%的全部股权并及时负责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4、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书约定一次性给付全部受让价款。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生效后,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书约定义务。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和主张权利的费用损失。
六、协议解除
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协议书,双方的权利义务恢复到本协议书签字之前的状态。
七、其他
1、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的一切股东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亦归乙方享有和承担。
2、鉴于乙方已实际控制着______公司,本协议书生效时,即视为甲方已向乙方移交了与______公司有关的一切权利义务。
3、本协议书未约定的,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八、争议解决方法
凡因履行本协议书或与履行本协议书有关的一切事宜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书经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成立。
本协议书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价款时生效。
十、文本及份数
本协议书采用电脑中文打印,手写或涂改部分均无效。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部门备案二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5: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
风险提示: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____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且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主持人: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______(书面或口头等)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通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风险提示:股东表决权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普通决议案: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特别决议案:股东会会议作出:
① 修改公司章程;
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③ 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清算;
④ 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⑤ 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决议等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通过公司章程。
二、同意本公司不设董事会,委派______为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三、公司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同意本公司不设监事会,委派______为公司监事。
五、委托______为代理人办理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东表决情况:以上决定内容全体股东一致表决通过。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
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参加,经讨论一致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2、股东转让股权后,本公司的最新股本结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_________%;……
3、……
公司股东会_________________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或自然人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注:1、本决议应由转让股权前的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若没有全体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则①盖章或签字同意的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应当大于或等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②登记机关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查会议召开的程序)。
2、修改章程的决议应当由转让股权后的全体股东另行作出。
3、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篇7: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首次股东决定________公司首次股东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地址)做出如下决定:
1.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
2.决定设立执行董事,由________(姓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
3.决定由________担任公司监事。
4.其他事项:
股东(法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篇8:公文决议写作范文
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将我个人一年来的学习、工作等方面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抓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在领导的带领和同志们的影响下,我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党的会议精神、习一些列重要讲话精神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等一系列的政治理论知识,随时了解党在农村新的方针、政策,以便更好的指导工作。全面累计写学习笔记3万字,撰写心得体会3篇。同时,还在工作中以及工作之余积极学习相关文秘知识。经过学习,我的政治理论修养和岗位知识有了一定提高。
二、抓工作落实,彰显工作成效。
在具体工作中,我随时提醒自己摆正位置,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不断提高为领导和同志们的服务质量,努力做好领导助手。
一是党建工作。认真做好各党支部业务指导工作,年内多次进村对党建业务资料进行了整理,按照县上安排,制定下发了永和镇村级制度汇编,参与编发校对党务文件190多份,编发基层组织建设简报65期,根据远程教育设备使用维护工作要求,及时督促各站点按照要求,及时点播远程教育设备,按时维护党员管理系统,全面完成了党费收缴工作,在领(法制宣传活动总结)导的正确指导下,顺利通过了县半年、年终考核和日常督查的资料准备工作。
二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全县村级党组织和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求,结合全镇村级班子的实际情况,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现已全面完成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目前,相关业务资料正在整理完善过程中。
三是双联行动。认真协助2名副书记做好“双联”行动资料运转工作,参与了房河、罗川、下南、樊村、于庄等村“双联”工作室布置和资料整理工作,编发“双联”行动简报75期,报送双联信息15条,同时,及时对自己帮扶的赵从元、位太山2户制定了20xx年脱贫致富计划和小康发展规划,送去科技书本3套,发放致富宣传资料13份。
四是项目工作。一事一议工作,认真做好项目资料报送工作,先后完成了房河村村容村貌整治、上南村、于庄村通组水泥路3个一事一议项目申报资料编制和项目文本的制作以及上报20xx年上南、寺村、琴宅、于庄、沟泉、罗川6个一事一议项目储备工作;招商引资工作,与县招商局、工商局、发改局多次联系,上报了新建永和镇寺村爱民面粉厂、甘肃圣世果业改扩建项目、甘肃聚源果业改扩建项目3个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完成县上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是信息报送及文件编发工作。全年累计向县委办、政府办上报党务政务信息22条,被县政府办向市政府办上报5条,向正宁信息网上传信息14条,通过9条,在各位领导帮助和各相关站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参与拟发各类党委、政府文件469份。
六是团委工作,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团县委的安排,按时完成了25个大团委的新建工作,并且完成相关资料准备工作。
七是办公室其他工作。对自己接到的来文、来电、来访争取在第一时间内向领导汇报,以使领导及时把握最新情况,较小的问题立即请示分管领导后协调相关人员进行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待领导批示后,我立即将情况通知相关人员及单位马上解决落实,并收集落实进度,并尽快向领导汇报。
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任何一件领导交办或同事、群众托付办理的事情,我都会千方百计地去把它做好。对于要印发的文件和各类重要材料,我都进行认真的拟稿、核稿、校对,并请其他同事帮助校稿,最后送给分管领导把关,减少了出错的几率,保证了文件材料准确、及时印发。对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总是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及时加以解决,充分发挥了助手作用。
三、立足团结同事,履行工作职责
在平时,我注重团结同事,宽以待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从不与同事争名利、争长短,任劳任怨,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同时严于律己,不把小事当无事,不把小错当无错。时时、处处以大局为重,讲团结、讲正气、讲原则。遵守各项机关管理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做到了无事不请假,有事少请假。在日常后勤工作中,我能够认真按照自己的职责尽可能做好自己份内的各项工作,及时搞好领导办公室和院落卫生,认真搞好接待工作。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尽力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全力以赴,不求事事无错,但求件件无过,自己分办的各项业务,都顺利的通过的半年、年终单项考核。
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在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具体工作要求和同志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长时间繁忙工作时,轻易松懈,持久工作紧迫感不足;(二)是工作主动性还不够,预见性有待提高;(三)是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需要提高;(四)是由于自己的性格和能力所限,对一些工作关系的处理欠妥,直接影响了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加强学习,戒骄戒躁,努力工作,为永和镇的经济社会建设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9:成立公司的董事会决议
年月日,公司(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的第届第次会议,应到董事名,实到董事名,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同意公司为公司因履行 有限公司《经销协议》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清偿保证,在保证期间按照《保证合同》的约定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2、同意授权先生/女士负责签署相关的保证合同等法律文件。
特此决议
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董事签名(按印或盖章):
篇10:多人股东会决议
1、 同意本公司向贷款人威海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期限_个月、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贷款。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
2、本公司共有股东 名,参加此次会议并进行表决的有 名持有公司的 %有表决权的股权,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关于公司对外借款的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该项决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规章政策及公司章程中对外借款的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法律效力。
股东签章:
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篇11:增资股东会决议书
召集人和主持人: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地点:公司办公室
经全体股东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以下事项:
一、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增加部分由________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由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上述增资资金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缴入本公司的银行账户中。
二、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三、增资后公司股本结构为: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
……,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
四、经营范围变更为:服装服饰、鞋帽、玩具、文具、工艺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汽车配件、日用百货、塑胶和橡胶原料及制品、密封材料和垫片的批发、零售等。
五、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2:2024年人大报告决议
**区**乡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代表乡人大主席团所作的《**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乡镇人大工作报告决议。会议认为,乡人大主席团在乡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行使职权,努力推进依法治乡的进程,为全乡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报告对过去工作的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对今后的工作设想和安排是切实可行的,会议决定批准《**乡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
会议要求,人大主席团在今后的工作中,在乡党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深入地贯彻落实好xx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乡工作进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为确保我乡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确保政治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13:股权激励—董事会决议简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 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 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称股本总额是指股东大会批准最近一次股权激励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对下列事项做出明确规定或说明: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四)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百分比;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标的股票的禁售期;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如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八)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九)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十)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十一)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十二)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发生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得向激励对象继续授予新的权益,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的,上市公司不得继续授予其权益,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权益应当终止行使。
第十五条 激励对象转让其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所得股票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章 限制性股票
第十六条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从上市公司获得的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
第十七条 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的业绩条件、禁售期限。
第十八条 上市公司以股票市价为基准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四章 股票期权
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激励对象可以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也可以放弃该种权利。
第二十条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第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股票期权计划,决定一次性授出或分次授出股票期权,但累计授出的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不得超过股票期权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
第二十二条 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以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
股票期权的有效期从授权日计算不得超过10年。
第二十三条 在股票期权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
股票期权有效期过后,已授出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在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应当确定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行权价格不应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二)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第二十五条 上市公司因标的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可以按照股票期权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依据前款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的,应当由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或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律师应当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本办法、公司章程和股票期权计划的规定向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第二十六条 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内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二)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二十七条 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一)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二)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第五章 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
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其拟订的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独立意见。
第三十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独立董事意见。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至少应当包括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至(八)项、第(十二)项的内容。
第三十一条 上市公司应当聘请律师对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已经履行了法定程序;
(三)上市公司是否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五)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上市公司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对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以及对股东利益的影响发表专业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少对以下事项发表专业意见:
(一)股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二)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可行性;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五)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测算;
(六)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的影响;
(七)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八)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上市公司应将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同时抄报证券交易所及公司所在地证监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备案材料应当包括以下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股权激励计划;
(三)法律意见书;
(四)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五)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依照规定需要取得有关部门批准的,有关批复文件;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完整的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可以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并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上述期限内,中国证监会提出异议的,上市公司不得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及实施该计划。
第三十五条 上市公司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同时公告法律意见书;聘请独立财务顾问的,还应当同时公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三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如下内容进行表决:
(一)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和数量;
(二)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三)股权激励计划中董事、监事各自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激励对象(各自或按适当分类)被授予的权益数额或权益数额的确定方法;
(四)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标的股票禁售期;
(五)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七)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及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八)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九)对董事会办理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授权;
(十)其他需要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三十八条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持相关文件到证券交易所办理信息披露事宜,到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第三十九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规则,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开设证券账户,用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及不得转让的标的股票,应当予以锁定。
第四十条 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的行权申请以及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经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机构确认后,上市公司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经证券交易所确认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登记结算事宜。
已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及时注销。
第四十一条 除非得到股东大会明确授权,上市公司变更股权激励计划中本办法第三十七条所列事项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包括:
(一)报告期内激励对象的范围;
(二)报告期内授出、行使和失效的权益总额;
(三)至报告期末累计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权益总额;
(四)报告期内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历次调整的情况以及经调整后的最新授予价格与行权价格;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姓名、职务以及在报告期内历次获授和行使权益的情况;
(六)因激励对象行权所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四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财务报告中披露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
第四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信息披露要求。
第四十五条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应当在其业务规则中明确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登记结算业务的办理要求。
第六章 监管和处罚
第四十六条 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的,负有责任的激励对象自该财务会计文件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应当返还给公司。
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在责令改正期间,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公司的申请文件。
第四十八条 上市公司未按照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九条 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虚构业绩、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中国证监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市场禁入等措施;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第五十条 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相关专业机构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对相关专业机构及签字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整改等措施,并移交相关专业机构主管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高级管理人员:指上市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的股票:指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获授或购买的上市公司股票。
权益:指激励对象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票期权。
授权日:指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授予价格: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
本办法所称的“超过”、“少于”不含本数。
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篇14: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
2、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具体修改内容见“××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见“×年×月×日修改后的公司新章程”。
××公司股东会
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篇15:人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时间:二0xx年 月 日
二、会议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三、参会股东:
四、决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以下称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向 (以下称债权人)借款,其中借款期限为 日,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借款,借款利息为 。
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以本公司名下 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
3.全体股东为该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并承诺积极配合签订相应保证合同。
4.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事务并与债权人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系列法律文件。
5.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上述所签订的全部法律文件提交公证机关以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承诺接受该强制执行效力并放弃所有的抗辩权。
股东签字: 公司(盖章):
年月日
篇16:变更股东会决议
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参加人:_________________
决议事项: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
公司第________次股东会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已于________日以前以电话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执行董事________召集主持,经代表公司表决权的100%股东同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1、同意原股东________将持有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的5%股权全额转让给__________;
2、股东变更后,由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新的股东会,各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
3、免去__________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职务,选举__________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以上决议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同意根据决议内容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7:同意注销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______________
出席会议股东:________________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_____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________%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________%,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_______________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_________________(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8:2024股东会决议书
厦门×××贸易有限公司于二〇xx年六月十日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号召开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召开的临时会议,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 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王××、股东陈××、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均已到会。
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实收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由股东王××以货币形式增资200万元,股东陈××以货币形式增资200万元,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资100万元。
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万元。各股东的出资情况如下:股东王××持有公司4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实缴4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于变更登记前缴足;股东陈××持有公司4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实缴4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于变更登记前缴足;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200万元,实缴200万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所认缴的注册资本全部于变更登记前缴足。
二、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林××(签字)
股东:陈××(签字)
股东:厦门××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篇19: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
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点:______。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会议通知方式:______。
股东到会情况:______、______等股东全部到会。
会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召集并主持,会议决议如下:
一、同意原股东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原股东______在本公司投资股权______万元(共计______万元),分别一次性全部转让给新股东______有限公司。
二、同意______有限公司出资成为公司新股东。
三、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股东由______有限公司独家出资。
四、同意股权转让后,本公司的公司类型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五、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股权消失,在本公司所任职务全部免除。
六、股权转让后,出让股权的股东在本公司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全部由受让股权的股东享有或承担(含转让前的债权债务)。
七、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会解散,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出资人)决定本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以上决议,全体股东____%通过。
全体原股东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