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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房产他项权证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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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房产出租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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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送达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省_____市____小区____楼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_____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建筑面积(含公摊)____平方米,实际使用面积____平方米。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交付房屋,若甲方延期交付,则租期顺延。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_______使用,若乙方将房屋用于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要向甲方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交还,如乙方未按期交还,则乙方要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元的违约金。

4、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年租金为_____元(不含税,若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需另行支付相关税费)。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在签订合同___日内一次性支付租金____元整,同时缴纳押金____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且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____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甲方未按时将押金退还,则需每日向乙方支付押金的____%作为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水、电、气、数字电视等的使用费及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赔偿。

3、在承租期间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房屋施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房屋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或使用其他方式交付给第三人使用房屋,否则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且将全部押金作为违约金,解除合同之日起至租期届满之日期间的租金由甲方退还乙方。

2、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

第八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第九条 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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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私人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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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__(以下称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产坐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m2,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止。

第三条

利息(年息)______,甲方应于每月______日给付乙方,不得拖欠。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如需延长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债务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第七条

抵押权的撤销:本合同债务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甲方违反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八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的违约金。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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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房产销售个人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适用行业岗位:销售,个人,全文共 9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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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深知自己身上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要给自己进行重新定位,振奋信心、保持本色、重燃希望,在改掉自己不足的前提下努力学习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能力,并做出了20xx年以下工作计划

1、首先在个人心态方面不仅好好调整,无论在任何的困境下都要和公司和团队荣辱与共,共渡难关。用自己的良好的心态去影响身边的人和公司的团队。

2、其次对于个人在团队管理上存在的不足自己要制定出详细的团队管理目标和实施方案。

3、学习招聘面试方面的技巧,重视每次的招聘面试工作,每次在面试之前都要设计出面试的方案,尽可能为公司吸纳和留住优秀人才。

4、在培训工作方面,制定出详细的培训方针和大纲,每个月末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下个月详细的培训计划,针对新人和老人区别做出培训计划。并尽努力严格按照培训计划执行。落实项目部日常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去执行,无论任何人只要触犯公司的原则问题都一视同仁绝不姑息,牢牢记住"管理即是严格的爱"。

5、针对自己的沟通不足问题。每周固定两次和置业顾问进行有效沟通。及时的了解并掌握置业顾问的心态和动态。

6、关于监督督促工作在春节前也要形成制度,有奖有罚奖罚分明。

7、关于执行力不足问题,制定出关于执行力不到位的奖罚措施,争取任何事情达到,高质量的去完成。关于做事拖沓问题,自己要从每天上班开始锻炼,要求自己每天上班必提前20分钟到项目部,制定出处罚措施由秘书监督进行处罚。

都说公司是自己的第二个家,既然是家,没有谁有理由不爱自己的家,在这个家里我一直都是,忠诚可靠,乐于奉献,一切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忠于职守,不以权谋私,敢于管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管的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心胸宽广,宽容善待他人,任人为贤。积极热情、充满活力。用自己的热情去感染自己的下属,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当然没有谁是十全十美的,我也有很多的不足之处,在执行力方面的欠缺,有时候性格的过于温和,对团队管理经验的不足,以及和下属沟通的欠缺,都给工作的进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作为一名销售经理,想好更好的发展,这些缺点和不足都需要一一的克服和解决,我有信心能够很好的解决。

学习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深刻的认识到自身知识水平有限及能力的不足,对未来我充满着期待和信心,相信在公司领导不断的批评和指导下我会进步的更快,变的更加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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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房产管理公司购房委托协议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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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在自愿、平等和诚信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房屋购买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责任

1、在委托期限内认真地为甲方尽快寻找适合甲方要求的房屋。

2、在委托期限内向甲方不限量地提供房源直到满意为止。

3、协助甲方同房屋出售人签订买卖合同等程序。

二、甲方责任

1、不得与乙方介绍过的房主自行成交,否则乙方有获得本协议中约定的代理佣金。

2、不得将乙方提供的卖方信息资料转交他人。

三、服务报酬

如乙方为甲方寻找到合适的房产,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向乙方支付总房款的0.6%作为委托费用,计金额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过的卖方自行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必须支付乙方本协议中约定的佣金。

五、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温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房产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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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产出租合同办公之需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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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__,以下简称甲方

所有权属______方( )。

第五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

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

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 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 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宜

1.

2.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合同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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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房产赠与协议简单装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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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甲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 (乙方)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受赠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受赠人:(乙方)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赠与乙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达成赠与协议如下:

第一条 不动产的坐落位置及其他自然情况本合同所指不动产位置于其他自然情况,如面积、户型、建筑时间等

第二条 赠与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赠与人的权利1、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于乙方前,甲方有权使用该不动产或将其出租给第三人且有权获取因出租该不动产而产生的收益;

2、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乙方在合同生效且接受赠与的同时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扶养甲方夫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

(2)不履行对赠与人的扶养义务。

(二)赠与人的义务1、按合同约定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于乙方;

2、附义务赠与中,赠与财产有瑕疵的,应在附义务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3、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合同所指不动产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受赠人的权利与义务(一)受赠人的权利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取得合同项下不动产的所有权。

(二)受赠人的义务1、若赠与合同附义务,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所附义务。

2、甲方依合同约定撤销赠与时,乙方应向甲方返还不动产。

第四条 赠与标的登记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共同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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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房产代理销售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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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以独家代理商的身份为项目(以下简称

第一条:项目概况

1、名 称:

2、位 置:

3、建筑指标:

4、销售范围:

第二条:委托事项

1、营销策划

本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主要是从市场、产品、客群的角度出发,确定项目的定位、包装与广告推广计划并进行相关报告整理、文案平面的创意、设计建议,为协助销售和项目提升形象服务。

2、销售、招商代理

乙方以独家代理销售商的身份组建并管理本项目销售体,由该销售体进行本合同所约定销售范围内产品的全面销售、招商工作。

第三条:委托期限

本项目营销策划、销售、招商代理期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本合同第一条第四款中约定的销售套数面积完成 或以上(以签约购房合同为依据)。

第四条:工作内容

1、前期营销策划

1)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要求进行全面的市场调查,并最终形成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

2)制订合同期内的项目广告宣传创意策略,编制年度媒体策略和月度媒体计划及广告费用预算。

3)根据项目形象与销售需要,制订相关SP活动专案建议(包括展会、咨询会、新闻发布会、大型促销、客户联谊活动及各类典礼)。

4)提供项目现场包装策略及设计方案建议(现场看板、指示牌、工地围墙、现场罗马旗等)。

5)提供接待中心及样板间的设计建议。

6)提供房交会展场的设计建议。

7)负责项目形象定位及商标等相关应用设计建议。

8)负责相关文案创意和平面设计建议(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报纸广告、杂志广告、夹报广告、展板、户外看板等的设计建议)。

9)负责电台稿的文案创意、电视宣传片的创意思路建议。

2、销售及招商代理

1)制订并提供项目销售及招商策略

2)制定并执行销售及招商阶段销售及招商价格体系及销控策略。

3)派出专职项目经理及销售员组成本项目销售体进行销售及招商工作。

4)负责本项目销售现场管理,确保建立一支强有力的营销队伍。

5)根据销售计划负责具体的实施和落实执行。

6)负责本项目相关销售数据统计、分析(包括销售日报、周报、月报、促销分析报告等),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上述销售报表。

7)负责派出销售人员的工资、佣金及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保证本项目的合法开发,并向乙方提供有效资料复印件作合同附件。

2)提供以下书面资料:项目背景、有关政府批文、红线图及其它资料等。

3)指定专人参与本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并负责与乙方进行密切的联系,加强沟通,为乙方开展本项目工作提供方便。

4)对乙方提交的有关报告进行审查验收,审批乙方提供的广告宣传创意方案以及营销策略方案,并须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或修改意见。

5)及时通报施工计划、工程进度、预售许可证办理进度、房屋交付期等与本项目有关的具体资料。

6)承担本项目现场包装费用:如接待中心、样板间、工地围墙之土建、装修、装饰布置;承担本项目宣传及推广费用:如软、硬性广告、印刷品(包括楼书、宣传折页、户型册、客户通讯等)、户外看板、展会、促销及客户联谊活动等各项费用。

7)提供现场办公设备(包括空调、饮水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办公桌椅、洽谈桌椅等),并承担日常水电、维护及办公费用(含电话费)。

8)提供销售所需模型、看板等销售辅助道具。

9)在正式销售前,保证本项目具备办理买家个人购房贷款、并符合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10)向乙方提供合法的销售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及公摊面积证明。

11)因购房、办证需要甲方提供的证件发生问题,所引起的客户投诉,由甲方负责。

12)派出专职人员在现场负责购房定金及销售收款、办理预售登记、客户个人购房贷款、协助客户服务(处理工程的意见及投诉)等方面的工作。

13)根据本合同第七条有关内容,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策划销售服务费用。

14)甲方投入本项目的广告费,按销售总额的 %提取使用。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将参加本项目服务工作的专家组成员名单抄送甲方。

2)乙方项目专案小组配合甲方确定营销策略的具体执行步骤,确保策划方案顺利实施。

3)乙方应依进度向甲方通报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双方保持沟通。

4)乙方在全面负责销售过程中,需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销售策略、广告策略及实施计划,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第六条:其它相关管理

1、乙方的工作以甲方的决定为依据。为了清晰工作指令和提高工作效率,甲方应以书面的清晰的可执行的工作联络单或意见书通知乙方执行,通常情况下乙方可以不执行甲方的口头工作指令。

2、若在乙方工作进行中甲方变更工作指令内容和工作意见,并要求乙方按变更的工作委托内容修改时,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的工作时间,并根据乙方工作强度等酌情补偿乙方一定的工时费用。

3、为了保证甲方工作指令下达的清晰与准确,乙方工作仅对甲方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负责。乙方为甲方提供的每次工作以甲方的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的签字为执行依据和工作标准

4、甲方总经理指定负责人: ,该负责人的书面认定代表甲方认定。

5、全部销售及招商资料及广告均注明

6、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本项目遇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通知。

1)购房合同条款变更。

2)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3)购房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4)客户退房申请受理。

5)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6)其它与销售相关事宜变更。

第七条:销售条件及销售价格、标准服务费

1、正式开盘应具备下述条件:

1)工程已正式开工,具有一定工程形象,并保持正常的工程进度。

2)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销售价格

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各期组价方案。在既定价格执行期间,如市场发生变化,销售价格需要调整时,调整方案需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

3、标准服务费

1)营销策划标准收费

营销策划服务费用按工作节点收取,收费标准为 万元。合同签定之日支付万元,待市场调查报告、市场定位报告、市场推广报告和项目招商方案四份报告提交后再支付余下 万元。

2)销售代理标准收费

销售代理费用按销售金额提取计算,收费标准为销售金额(即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金额)之 1.5%。代理费按月结算,每月月末之日为当月代理费的结算日,甲方须在次月5日前以支票、汇票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月代理费。乙方收到此费后给甲方开具正式有效发票。

4、如遇甲方特殊关系而成交的客户,需甲方总经理批准,价格不受任何限制,但仍须按成交价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乙方退还甲方该户的代理费。

6、由于客户原因退房,所没收的客户定金及其他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仍需按没收部分费用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已购客户退房,则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费。

8、乙方计划的销售进度:(销售进度以商品房的套数为计量)正式预售开始完成销售的30%、60%、85%。(根据项目市场情况和开发商资金要求以及工程进度确定)

9、有关销售代理费的其他约定

1)乙方同意按上述第8款规定的销售进度进行考核,在考核期的月份乙方先按月度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 80%结算代理费。如乙方在任何一个考核点完成销售进度的80%,则当月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结算,同时本月之前的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规定的标准代理费补结,补结的代理费在次月5日前完成支付。

2)乙方在最后考核点完成销售指标后,若继续负责销售,则代理费按上述第3款第2项规定的标准代理费按月结算;若在任何考核点乙方未完成对应的销售指标的70%,则甲方有权在按销售额(签署预售/销售合同的房款)的1.5 %结算完之前的代理费后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不视为乙方违约)。

10、为激励销售,获得收益最大化,在双方确认的基准价格基础上(基准价格为 元/平方米),取得的销售提价超额部分按 20%作为奖励支付乙方,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支付。

第八条:保 密

双方据此项目所确立的所有合同及相应技术文件均属保密范围,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允许不应将其公开。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如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执行本合同应取得的既得利益。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除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以修改、补充、完善直至解除。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

第十一条:免责条款

1、不可抗力:

国家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由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条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若双方对本合同内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无效,通过诉讼解决,在法院判决生效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生 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式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十四条:其 他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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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

范文类型:申请书,适用行业岗位:广告,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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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杨立律师长期从事于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审核、公司设立与清算、股权投资、公司兼并与收购等业务,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能够针对客户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如有任何法律问题,可随时联系。

编号

广告发布注销登记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申请日期: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说 明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已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确知相关权利和义务。

2.申请人对其提交材料的合法性、有效性、真实性承担责任。

3.申请人申请注销广告发布登记,需填写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无需提交其他材料。

4.通过网上申请的,只需填写申请注销内容,按提示流程操作。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单位实际经营地址

原申请从事广告

发布的媒介名称

二、申请注销登记原因

原因描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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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房产销售存量房购买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4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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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下称甲方):

姓名: 国籍/地区: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邮政编码:

地址:

所占份额:

居间方(中介方):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间备案证号:

联系(人)电话: 传真: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 国籍/地区: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邮政编码:

地址:

所占份额:

买方:(下称乙方):

姓名: 国籍/地区: 电话:

身份证/护照号码: 邮政编码:

地址:

所占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居间人居间服务帮助下,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的买卖,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产买卖部分

第一条(出售标的)

甲方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

该房地产转让时,出卖人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权利与义务同时转移。

该房地产约定交付的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地产抵押现状)

买卖双方均清楚该物业产权现状并确认该物业是以现状出售,该物业产权现状为以下第种:

1、已办理商品房房地产证,没有设定抵押,卖方对该物业享有完整的所有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

2、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权人为 。抵押权人同意卖方出售该房地产。见附件。

3、处于抵押状态,买方同意于签署合同之日 天内还清贷款,办妥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双方同意并将房地产证原件托管于居间方或者居间方指定担保公司作为办理过户手续之用。(若买方需委托担保公司担保融资赎楼,则卖方须于签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内出具全权

第三条、(房地产租约现状)

双方均清楚本房地产之上所附租赁债务现状并同意以下第 种处理办法。

1、该物业没有租约。

2、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月,押金为 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卖方在实际交付房地产时处理与承租人的租赁关系事宜。

3、该物业之上存有租约,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为 元/月,押金为 元。承租人已书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方须于合同签订日将承租人的放弃优先权的书面文件原件交予买方。双方同意由买方处理与承租人的有关剩余租期事宜。卖方所收取的押金转交予买方。剩余租期的租金由买方收取。

第四条(附着于物业之上的户口)

本物业之上所附着的户口(无论是出售人自已的还是别人的),出售人保证于收到房地产成交全部价款之日起 日内迁出,否则,买方有权要求其迁出。同时卖方可按本合同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 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物业转让价格)

甲方自愿将上述房地产出售给乙方,转让价为 。该成交价不含税费。

第六条、(交易定金和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买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小写: )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百分之二十。

为防范交易风险,督促卖方按约定如期交付物业和结清所有费用,双方协商同意在房款中暂扣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此款在卖方实际交付房地产时进行结算。

第七条、(税费承担)

按政府有关规定,买卖双方需另付税费:⑴营业税;⑵城建维护税;⑶印花税;⑷所得税;⑸契税;⑹增值税;⑺产权登记费;⑻权籍调查费;⑼公证费;(10)评估费、

(11)律师费、(12)保险费、(13)抵押服务费。(14)土地使用费;⒂其他: 。(以实际发生的税、费单为准) 经双方协商,其中:

1、买方支付上述 项;

2、卖方支付上述 项。

第八条(买方付款方式)

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买方按下述第 种方式给付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ab两种方式选取其中一种)

a、一次性付款

双方同意,买方须将除定金、履约保证金之外的楼款人民币/港币

1、买方须将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币/港币 元整(小写 )于 年 月 日之前交由双方指定的银行监管;

2、买方于 年 月 日前向银行提交抵押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并配合银行进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手续,抵押贷款金额以银行承诺发放贷款金额为准,放款时间为银行约定时间交付予卖方。

如买方支付首期款之余额少于交易价格与银行承诺发放贷款的差额之余额,则首期款金额应相应增加,买方须于银行出具承诺贷款函后三日内补足并交由双方指定银行监管。

3、分期付款: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币 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全部房地产价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币 元。

买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支付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款人民币 元。

第九条 买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和欠款比例,分别处理

a、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的),或逾期超过90日但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部支付应付款之日起,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该笔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b、逾期超过90日后,且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在该款项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卖方解除合同的,买方按累计应付款的百分之十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卖方应当返还已付的全部购房价款。买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卖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方按日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双方自行约定的处理办法)

第十条 (房地产交付)

乙方应当于 将上述房地产交付予买方。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履行下列第 手续:

1、买卖双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该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该房屋钥匙。

第十一条(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合同另有约定的特殊情况外,卖方未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期限将本房地产交付买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一、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含90日),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每逾期一日,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房地产总价款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半年内解除合同。买方解除合同的,卖方应当退还全部已付购房款和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时,卖方按本房地产总价款的百分之十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本次交易所发生的佣金、赎楼费、税费等等一切相关费用;

3、逾期超过90日,买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但自约定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本房地产总价款为基数以日万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双方约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条、物业附随债务的处理

卖方在交房前,应将附随于该物业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煤气费、电话费等费用结清,结清单据须交买方确认,否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抵扣上述欠费。

第十三条(产权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所签房地产现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 日内双方应携带房地产证书到房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在房地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税费,均依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交纳。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办理《房地产证》的有关税费,按双方所约定处理。未有约定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部分 居间服务部分

第十四条(居间服务内容)

(一)、居间方为买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购房意向委托并为买方联系合适物业;

2、陪同买方看房;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权状态、现状、房价、房地产所附着的学位及户口、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对所售房屋进行产权事项的调查。

5、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6、协助办理向银行抵押贷款事宜。

(二)居间方为卖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接受卖方售房意向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买家;

2、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但不限于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3、促成买卖双方交易完成,协助办理交接房事宜;

4、协助卖方办理赎楼事宜。

第十五条(前期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生效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大写) 元。(不超过买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本居间合同订立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前期佣金总计(大写) 元。(不超过卖方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买卖双方未能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或未完成产权过户,则此前期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第十六条(后期佣金收取)

1、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买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如买卖双方最终未能完成该房地产产权过户,此后期交易佣金无需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除外。

2、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有权向卖方收取后期佣金人民币(大写) 元。双方最终未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

1、卖买双方利用居间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信息交易平台,私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或者中途委托其他中介公司的,买卖双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2、因卖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卖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买方可要求卖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与佣金损失。

3、因买方过错或违约,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交易不能促成的,买方需支付居间方双倍交易服务费和双倍佣金。卖方可要求买方赔偿已经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损失。

4、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买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5、因居间方原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未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对卖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进行双倍赔偿。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产买卖合同不能签订或者房地产产权未能过户,居间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卖双方交缴的交易服务费和佣金。

第十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于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谈判中的声称、理解、承诺以及协议之内容,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二十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页数为 页。合同附件为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于各附件每页签字确认。

第二十一条 (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之一解决

1、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交有关部门。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送达)

当事人所填写确认的地址即为送达地址。

第二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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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房产购销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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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买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乙方(卖方)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二、甲方须向乙方提交购房计划__________平方米。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

四、双方协商房屋单价一次包定。

五、代收煤气管道费每户______元,电视天线费_________元。

六、预购付款结算办法。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交纳购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 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定金可抵 作购房价款。

2.自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在1日内预付第一次购房价款。工程主体完工后预付第二次购房价款。工程竣工移交时结清购房价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滞纳金。

七、乙方如因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应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协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 __________日内返还预收房款,不计利息。

八、本合同自双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给甲方钥匙之日起失效。

九、从交付房屋钥匙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发现因施工质量影响生产、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内负责维修。

十、产权归属:

十一、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_________

十三、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 份。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买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卖方)

单位名称:(章)

地 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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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房产管理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_年度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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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管理所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一年来,在县住建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房产管理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所坚持认真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管理、规范服务,锐意进取,严格执行《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省物业管理条例》、《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现将本年度房产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年共组织《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大型宣传活动次,印发宣传资料余份,组织全县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人员政策专项培训次。

2、全年办理房产证共计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全年办理房产交易(商品房、存量房)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4、全年办理抵押(在建房、现房)共计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5、全年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计,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6、全年共收取住房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共计万元。

7、规范物业管理,全年新批物业公司家。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学习。坚持利用每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房地产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传达落实市县主管部各次会议及各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干部思想认识,促进严格依法依规办事。

2、以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维护了全县商品房销售市场的良好秩序,加强了商品房的预售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产权产籍管理机制,有效的维护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建立健全商品房屋管理档案。归档率达到100%,所有档案资料内容详实、完备,管理规范。

5、全体干部继续发扬团结互助、和睦相处、奋发向上的良好作风,团结一致,切实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由于今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任务极为繁重,在县保障办人力紧缺的情况下,从我所抽调了2名干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使得我所原本就人员紧缺的问题更加突出,全体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但工作进度有时仍显滞后。二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县房地产管理办证工作都是采用手工办理的方式,各项有关电子信息不够健全,制约了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工作进程。

四、来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的队伍作为推动房地产管理的首要任务来抓。

二是:深入开展业务学习与思想政治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把《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省物业管理条例》、《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加强学习。

三是:加快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工作进程。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面做好房地产信息化管理工作,力争信息化管理平台尽快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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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房产转让协议书标准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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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转让协议书标准范本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转让协议,以共同遵守。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房产坐落、位置、结构、层 次和附属设施

1、本合同所出售房屋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2、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包括卧室、客厅、卫生间、厨房、阳台、及其附属设施)、实际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3房屋质量: 装修状况 ,其他条件为 ,该房屋(□已

□未)设定抵押。 (不足部分可以补充)

4、该房地产产权类型: (有房产证或国土使用证)

5、出售房屋的《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共有权证号为 :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6、房屋现有装修及其他配套物品、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不得隐瞒与转让房产相关的重要事实,必须保证其对转让房产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保证上述房产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及债权债务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未结款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售该房屋前办妥。出售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转让价格和付款方式

1.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2. 付款方式

a.此房价款为甲方净价,甲方不支付交易中的任何费用。

b. 甲方收到乙方定金 元整,待乙方申请的贷款批准后,即可为乙方准备办理 过户手续。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贷款手续。(以收据收条为准)

c. 办理过户手续当日乙方交付甲方首付款 元整。(以收据收条为准)

d. 余款 元整,由银行直接划拨给甲方

e. 买卖上述房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缴纳,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在收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条 房屋交付 双方协商议定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同时应移交有关房产的全部资料(见清单)。每逾期____日,甲方按房产总价格 支付违约金,超过一个月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甲方承担 %违约金。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将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应立即办理转让手续到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转让手续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方负责办理房屋过户, 方予以充分协助,因甲乙任何一方不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守约方。

第六条 关于产权的39;约定 甲方将上列房产转让后,按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履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假如所转让房产目前未办理房产证、土地证,今后条件允许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则按照以下几款执行:

1、在办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手续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将此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办理为乙方 名下,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因政策原因不能将房产证、土地证直接办理为乙方名下,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过户手续所须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在本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无论是否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及其过户手续,乙方有权将此房屋出租出售,甲方不得干涉。

第七条 保证

1、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甲方保证本协议转让之房产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转让、抵押、变卖等事宜,不受任何

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如发生上述任何原因所产生的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因房屋产权发生的经济纠纷及费用等亦由甲方承担。

2、房屋移交前,甲方应保持房屋原有结构,负责搞好通水、通电、公共设施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不存在任何房屋正常使用的瑕疵,房屋移交前所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移交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在房屋及房产证书交乙方后、房产过户办理前不得实施有碍乙方正常使用房屋的行为,更不得将房屋再卖他人。否则,应向乙方支付购房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双方责任

1. 甲方保证出售房产符合国家房产上市的规定,并保证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和任何纠纷,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含虚假内容,若有违反上述约定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房产交付乙方(以银行划拨余款日为准)。室内现有家电、家具随房屋交接赠送给乙方。

3. 甲方结清该房屋交接日期前的所有费用,交接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户口迁出。

5. 乙方贷款数额不足时,应用现金补齐,否则视为违约。

6.若乙方办理房地产转让登记手续,甲方应予协助。

7.房屋公共维修基金随房产转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交付上述房屋的,每逾期____日,甲方应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个月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约定的购房款,每逾期____日,甲方按应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二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三个月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 合同变更

1. 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书面通知发生____日内)签订变更协议,否则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关于房屋其他事项的约定

1.今后若因政府规划建设需要,或因其他政策性调整,对该房屋进行有偿拆迁,则拆迁所得补偿均为乙方所有。若房产未过户乙方,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补偿手续;若已过户乙方,办理相关手续与甲方无关。

2、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可向有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签字: (盖章)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见证人: (盖章)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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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房产抵押贷款合同书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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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19年月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19月日

附表

抵押人资料抵押人:

业主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附表

抵押物业详情房产地址: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楼数:年期:

面积:

用途:购入价:

房产权证书号码:抵押权人:

地址:______

抵押人:____

地址:______

担保人:

抵押物业地址: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字第__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字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

日签字之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港币

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目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知照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照办。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之港元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惟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之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市场情况而调整之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三百六十五天为基础;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该调整将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低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全部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顺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深圳分行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之款项,应送银行深圳分行或经由银行之香港各分支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汇缴交;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之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之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际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港币壹万元整或港元壹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倒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它借款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制令等威胁,要对其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三十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之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之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或遭到损毁破坏;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之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已在抵押权人感到满意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占管并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讨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它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

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

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港币贰佰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息并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之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之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深圳分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或/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房产买卖合同”,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是指抵押人与

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购买之名下已建成之抵押房产物业;

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之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之押品;

抵押人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发生之入伙通知书后,即代其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予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为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

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之解除:

1.一俟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它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予抵押人向深圳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之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之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它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士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的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它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抵押权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处分该房产之权力:

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缴清全部应付之款项;

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及

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权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

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

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它有权收取之人士,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它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做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第十二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账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之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之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它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具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聆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之抵押物业之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之损失及一切有关之费用;若有不足之数,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之数,负责赔偿予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之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合理之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

是本合约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

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

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之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三十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所列之售房单位之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之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伙通知书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平或合理之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之损失,如因处理该等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及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它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讨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之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质押贷款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之账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它应付款项之后后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并同时解除除担保人之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之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惟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之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并予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账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之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其他

一、对本合约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进,抵押权人可不预先通知,迳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之其它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它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它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经发出、信件在投邮七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它责任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之还款及其它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之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之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本它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

二、在争议发生时,各方均有权选择,以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中国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给抵押权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它规定之效力;

四、本合约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抵押贷款管理规定》及房产管理等有关规定;

五、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约规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深圳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附表及抵押人与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合约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约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签章

本合约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

签署

抵押权人:

代表人签署

担保人:

代表人签署

19年月日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深楼花字第号

抵押登记日期:19月日

附表

抵押人资料抵押人:

业主

姓名: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附表

抵押物业详情房产地址:

大厦名称:

楼宇座别:楼数:年期:

面积:

用途:购入价:

房产权证书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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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无偿赠与房产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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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协议

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

住所: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

甲方自愿将其下所有的不动产房产赠与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____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因甲方_____,此房产所购的所有房款和税费均已有乙方代甲方支付,由甲方所购该房产并取得该房产房产所有权证。经协商一致甲方愿将该房屋赠与乙方,并在乙方能办理过户手续时积极协助办理。

第三条:甲方保证房屋在此赠与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签订后一直到过户完毕期间该房屋权属状况完整和其他具体状况完整,并保证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四条:甲方没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此房产抵押、转卖或出租给他人,否则抵押、转卖或出租行为无效。如因上述行为造成乙方不能取得赠与房产的,甲方应如数补偿或退还乙方代为支付的所有房款和代交的其他等所有税费。

第五条:甲方赠与乙方房产,本合同在双方签订经公证处公正后不可撤销。

第六条:在乙方能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时,甲方应按约定积极协助乙方转移办理过户手续。

第七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办理过户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赠与给乙方。

第九条: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到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其中甲方留执_____份,乙方留执_____份,为公正留执公证处_____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图。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证件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联系电话:_____

签约日期:_____签约日期: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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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委托书购买房产

范文类型:委托书,全文共 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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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

我/我厂(公司)_________地址在_________是_________国国籍/依_________国法律组成。现委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标代理处代理。

商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申请:

┌注册

│续展注册

│变更注册人名义/地址

│转让注册

│复审/异议/异议复审/争议裁定/撤销注册商标复审

└补发商标注册证事宜。

申请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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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企业厂房房产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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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_________ (以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 (以下称乙方)

地址: 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定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年限为永久,自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起计。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包括现有的所有植物)的转让金为¥_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 。无补偿息和其他费用。

四、付款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签定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签定合同的前一天将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转让认可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合同约定的标准。

3、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依法保护和合理使用土地。

5、在乙方修建墓地过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来干涉和阻止。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在合同实施中,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有关法律部门起诉。

7、本合同经政村签字、盖章,并三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政村和中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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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私人民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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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合同编号:

甲方(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鉴于甲方与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 “号”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或主合同),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现乙方(以下合称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共有的房产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为明确有关抵押担保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1、抵押物

1.1抵押人同意将其所有共同所有的下表所列房地产(《房地产证》详见本合同附件)全部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抵押担保。

2、担保范围

2.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所担保的主债权为甲方根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享有的借款本金人民币元整(小写:¥元)的债权。

2.2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财产保全费等全部费用。

3、陈述与保证 抵押人对下列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陈述与保证,并在本合同期限内持续有效:

(1)抵押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抵押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抵押人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判决、裁决及命令,也不与抵押人的章程或其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或承担的任何其他义务相抵触;

(3)抵押人和抵押物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有效、准确、完整且无任何隐瞒的;

(4)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时对抵押物享有完全合法的财产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该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除因本合同设定外)、转让、租赁(除非事先向抵押权人作出书面声明并获抵押权人认可)、托管或其他共有人,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司法查封等权利限制或权利瑕疵。

4、抵押登记

4.1如根据抵押登记部门的规定需办理本抵押合同公证的,抵押人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3个工作日内完成公证事宜,届时甲方可要求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

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按上述

3.1办理合同公证的,在公证后)10个工作日内,按抵押物所在登记部门的规定负责办理抵押登记。

甲方届时予以协助,抵押权利证明正本由甲方保存。

抵押人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将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书交由甲方收执(并用于办理抵押登记事宜),在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履行完毕前由甲方保管。

4.3依照本抵押合同约定合同终止的,甲方和抵押人应共同向原抵押登记机构提出注销抵押登记申请。

原抵押登记机构准予注销登记的,抵押权利证明由登记机构收回;抵押人可同时向甲方领回收执的房地产权证书。

5、抵押人保证

5.1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保持抵押物的安全、完好,全面履行与抵押物有关的维修、保养等各项义务,及时支付与抵押物和抵押有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

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人的经营状况和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抵押人应予以积极配合。

5.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在抵押期间将抵押物交换、赠与、作价入股、出租、出典、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也不得将抵押物改建、拆除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抵押物使用性质。

5.3如非因乙方过错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人应当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同时抵押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在3日内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全部债务。

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甲方和抵押人认可的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

如抵押人怠于向造成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的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以代位求偿。

5.4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并可视情况要求抵押人在限期内增加抵押物;因抵押人的过错而导致抵押物灭失或毁损,甲方认为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主债务履行时,抵押人应当在事由发生后10日内重新提供或者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以弥补原抵押物价值的损耗部分。

如甲方同意,甲方和抵押人也可协议采用其他方式处理。

5.5如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列入拆迁范围的,乙方应在得知拆迁信息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拆迁房屋如以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以补偿所得房屋重新设定抵押权;如实行货币补偿的,抵押人因此所获得的补偿金及其他收益应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甲方同意,也可向第三人提存作为抵押财产处理;如实行交换产权和作价补偿相结合方式的,作价补偿部分先用于提前清偿或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以交换产权重新设定抵押。

在前述的三种不同的补偿方式下,如交换产权房屋价值经评估低于本合同所载明的原抵押物价值的、或作价补偿的补偿金低于所担保债权的,不足部分抵押人应增加抵押物或采取其他措施追加担保。土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被列入国家征用范围的,比照上述做法处理。

5.6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如发生任何其他可能影响抵押物担保能力的情形,抵押人保证在得知该情形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抵押物担保能力降低。

5.7因履行本合同所涉及或产生的抵押登记、抵押物评估、保险、提存、公证、通知、拍卖、代位追索等费用及保全抵押物价值或实现抵押权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如上述费用由甲方垫付的,抵押人于甲方垫付相关费用后2日内支付给甲方。

5.8乙方对于各自或共同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互负连带责任。

5.9甲方有权将其对借款人享有的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如甲方全部或部分转让债权的,抵押人确认仍按本合同约定就全部抵押物向债权人(包括甲方、债权受让人)提供抵押担保。

6、抵押权的实现

6.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但不限于因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抵押人违反本合同陈述与保证、约定事项等导致甲方宣布债务履行期限提前到期的),甲方未受清偿时,或者发生有关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的情形时,甲方可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甲方有权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6.2甲方在处臵抵押物的过程中,有权指定拍卖行、估价师、律师或其他代理人行使其全部或部分权利,抵押人对此不存在异议。

6.3甲方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时,无需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如果抵押物不足以清偿所担保债务金额且抵押人非借款人的,抵押人承诺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部分向甲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抵押人应全面履行。

如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主债权金额千分之二的标准向相对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7.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陈述和保证事项,造成甲方损失的,抵押人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如造成受让人和承租人(若有)等第三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相应的第三方赔偿责任。

7.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抵押物获得的赔偿金、补偿金、交换产权及其他收益的处理未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的,抵押人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予以纠正,继续按合同约定履行,同时还应按主债权千分之三的标准计付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如抵押人已无法继续履行的,应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抵押物灭失、毁损或价值减少,甲方认为不足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抵押人及时重新提供或增加经甲方认可的抵押物,并按主债权金额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其他损失。

7.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物的,抵押人应承担主债权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7.6如因乙方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的,抵押人应当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签订后15日内抵押物未设定以甲方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的,抵押人应参照上述7.1的违约金标准向甲方计付迟延履行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之日。

8、其他约定

8.1抵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是独立的、不可撤销和无条件的。

抵押人的担保责任不因甲方同意借款展期、债权转让、债务重组,或甲方与借款人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而变更或终止。

8.2本合同自甲方和抵押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第二条所述的担保债权全部清偿及抵押登记注销后终止。

8.3本合同未经甲方和抵押人协商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双方协商同意变更的,抵押人应对已登记的内容作相应的变更,未作变更登记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均由深圳仲裁委员会裁决。

如本合同已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5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公证部门(若有)、抵押登记部门各执一份。

9、附件 房地产权证书

甲方(抵押权人): (签章)

乙方(抵押人):(签章)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于深圳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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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母房产继承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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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女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民族、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

20 年 月 日双方相识恋爱,20xx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保障自己在百年归世后,对方的生活不受更大的影响,晚年生活更有保障,根据《婚姻法》第19条、《继承法》第16条规定的精神,双方经深思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现有财产 双方确认现有财产状况如下:

1、个人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二、独立继承 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先于另一方死亡,其遗产均由生存的一方独立继承,其他继承人不得继承,但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除外,即已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享受按正常情况下应继承的份额。 被继承人之死亡是由于生存一方故意、过失造成的或对其生前有严重虐待行为造成,生存的一方无继承权。

三、效力及权利限制 双方同意赋予本合同内容具有遗嘱继承的效力,任何一方在无本协议书第二条第二款事由的情况下,不得再立遗嘱处理遗产,否则,后立之遗嘱无论是否公正,均属无效遗嘱。同时,也不得通过赠与行为而使本协议内容落空。

四、无效遗嘱与赠与 为保障本协议书第二条内容的实现,双方同意赋予相关的利害关系人有依据本协议内容请求法院确认下列行为无效之权利:

1、价值1万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2、死亡前半年内价值1000元以上的赠与行为;

3、本协议之后所立遗嘱;

4、其他使本协议书第一条内容无法实现的其它行为。

但上列行为是经双方同意的除外。

五、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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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房产中介房屋租赁的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中介,全文共 10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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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更好提高单位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于____县城____一间面积为____平方米的临街门面租赁给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____年)。

三、年租金万元整,乙方于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当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须提供税务发票。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元押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额每日收取0.5%的违约金。

六、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七、合同期内,甲方应提供水、电供应。水、电费按月按表由甲方计收。同时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水、电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甲方的水电管理办理。因甲方责任停水、停电,致使乙方损失,甲方按全年租金总额0.5%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续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主体结构的正常维修,如委托乙方代行维修,费用由甲方负担。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其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门窗)维修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3个月与甲方协商。 十

一、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扩建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还也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违约,除退还押金外另赔偿违约金元,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如乙方违约不得要求返回押金,并赔偿不足部分损失。 十

二、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乙方。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请人民法院处理。 十

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盖方法人代表签字:盖X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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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民间私人抵押房产借款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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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的履行,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2,占地面积_______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向公证处公证,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执两份,公证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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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不服撤销房产证行政起诉状

范文类型: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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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 证件号:

乙方(承租方): 证件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产符合国家对租赁房产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出租的房产位于青岛市 区 路 号( ) 号楼 单元 户,建筑面积 平方米,产权证号为 。

第三条 该房产租赁期共 月,租赁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产,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需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双方重新协商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 该房产的租金为¥ 元/月,租金总额为¥ 元/年(大写 )。租金支付方式: 。

第五条 租赁期间的水电、物业、燃气、暖气、通讯等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房屋所有权的变更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将房产转移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赔偿乙方1个月的房租作为赔偿金。

第七条 甲方收取乙方租赁押金¥ 元(大写 元整)。待到租赁期满物业交接时,乙方结清所有应缴费用,验明房屋设施良好后(详见本合同第十条房屋设施清单),甲方退还乙方押金。如乙方未结清费用或造成房屋设施损坏的,由该押金进行折抵,多退少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如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将自合同终止日以后的已收房租退还给乙方,并另行赔偿给乙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自合同终止日以后的已收房租退还给乙方,但乙方应赔偿给甲方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 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应按合同一个月租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产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或拆改变动房产结构及损坏房产的。

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3. 拖欠房租超过一个月的。

如乙方逾期不搬迁,甲方有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有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 房屋设施清单:

第十一条 甲方逾期交房或乙方逾期还房,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合同规定日租金的三倍的滞纳金,逾期十日视为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方应支付给对方一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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