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机购买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出租复印机事宜特订立协议如下:
一、由甲方出租 复印机 台(机型为: 甲方免费提供该复印机所需消耗材料(不包括复印纸)。为保证复印机的正常运转,甲方免费更换必需的零配件(乙方工作人员人为损坏的除外)。
二、如复印机出现故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修复,因故障原因停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8 个小时(节假日顺延)。如超出24小时甲方无偿提供代用机。
三、甲方有责任对乙方工作人员提供使用操作培训及免费咨询。乙方工作人员应爱护复印机,按有关规定操作,不得人为损坏复印机。如复印机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甲方,不得私自拆卸及维修复印机。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复印机押金人民币: 元。租机合同到期后,甲方无息原数退还。如乙方要求续租,须于到期前1个月内通知续签。乙方在合同期内无故提前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
五、租机期间人为损坏的应收取零件费,丢失复印机的乙方负责照价 赔偿 元。
1、复印机租金按照每月元计算。
2、超过十五天仍不交租者,甲方有权将机器收回而乙方不得有异议。
六、出租期限暂定年:由日至 月 日止。
七、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复印机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引致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以合作态度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
更多相似范文
篇1:个人购买农村土地长期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贷款金额_________。
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
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订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订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____年__月__日
篇2:北京市建材购买合同书卫浴洁具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建材基本情况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
第三条交货:交货方式:(卖方送货/买方取货);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卖方安装/买方自装);选择卖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承担,买方应为卖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验收:对于卫浴洁具的数量、规格、颜色等与约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买方应在卖方交货时当场提出异议,异议经核实卖方应无条件补足或换货;选择卖方安装的,双方应在安装完毕后日内共同验收安装工程质量,经验收未达到约定安装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返工。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第种方式支付价款。
(一)签订本合同时,买方支付(定金/预付款)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交货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卖方违约责任:
1、卫浴洁具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卖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买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年,卖方负责免费修理;
2、卖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买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买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买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买方违约责任:
1、买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卖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的违约金;
2、买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卖方应承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买方(章):卖方(章):
住所:住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篇3:塔式起重机购买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平等协商,就需方购买供方塔式起重机及相关产品事宜,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需方同意购买桂林长龙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如下产品:
产品
名称型号
规格高度工作
幅度最大
吊重(T)单 价
(万元)数 量
(台数)总金额
(万元)
标准节
附着架
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注:
1、附着架拉杆长度在6米内,超出此长度价格另行协商。
2、以上价格含代办运输费用。
3、需方增加购买的标准节、附着架(如没有另外协议的)按购买时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销售发票为13%税费。
二、结算方式:银行转帐或电汇。
结算期限:
三、质量标准:按有关产品行业标准及供方企业标准执行。
四、产品质保、维修
1、除人为原因及不可抗力外,供方对该产品保修期为 壹 年(不含易损件:包括但不限于钢丝绳、滑轮、轴承、刹车片、缓冲胶等零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因需方不使用供方提供的零部件,而造成设备故障,供方不承担维修义务。
2、质量保修期内,需方所购货物(设备)发生故障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派出售后服务人员至故障货物(设备)所在地开始维修或售后服务。因设备维修及配件发货期间造成设备停用,需方不得以此为由主张供方违反合同规定,亦不得以此为由拖延或拒付货款。
3、供方对由于下述因素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违规操作、违规保养、使用其它厂家生产的零部件导致设备损坏或安全事故。
(2)由于未按要求加注合格的油料而造成设备损坏。
(3)由于偷盗等人为或发生地震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
五、发货条件:发货前,需方提供货物运至安装地点的运输道路条件,并按供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合格的塔机基础、配重块,且安装场地、安装及卸车所需的汽车吊应满足安装要求,否则供方有权不发货。
六、包装标准:整机、加高的标准节、附着架为裸装。
七、启运地点、交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 启运地点:广西桂林市高铁产业园灵川县富兴路10号。
(3)设备安装地点:为 ,需方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
(4)运输方式:供方代办汽车运输,货交运输方后相关风险由需方承担。运输费由供方承担;需方向供方提供符合交货的条件(其条件见合同第五条),供方在确认其条件已经具备的_ 15 _日内发货。
八、安装责任:供方独立高度内包安装一次。卸车及安装吊车费供方负责(超出25T吊车费需方承担)。该产品的报装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测工作由需方承担相关费用。
九、验收标准、方法及移交方式:
需方应在提货地或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24小时内验收货物并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逾期不验收或验收合格后不签字或不盖章确认,供方视为验收合格;需方在验收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有义务妥善保管设备及附件使之完好无损并不得使用,同时电话通知供方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异议,供方需在接到需方通知24内将不符合要求的货物自行运走,否则发生的货物丢失等责任均与需方无关。如需方擅自使用或未在前述条件内提出书面异议的,供方视为验收合格。
十
、随机配件数量及供应办法:螺栓、滑轮、轴承、销轴、钢丝绳、电器等配件按独立高度所需数量配置,随整机同时供货。
十 一、供、需双方责任与义务
1、需方提供满足运输要求、塔机安装要求的道路、场地。
2、需方按照供方提供的图纸制作合格的塔机基础及配重块。
3、在塔机进场及安装期间,需方派专人负责现场安全警戒及协调工作,并负责设备进场后的安全。
4、需方负责塔机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等工作,所需材料费用由需方自行承担。
5、需方按合同要求履行付款义务。需方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应立即进行验收,并在三天内支付完所有货款。
6、供方需将合格的产品按照需方要求及时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供方违约。
7、及时、如实的向供方反馈塔机故障或售后服务情况。
十二、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或者所提交的货物不合格;需方中途退货及因需方未支付预付款而导致本合同自然终止的,则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但如遇不可抗拒的天灾、地震、洪涝等客观因素除外)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单价的20% 。
2、 需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应按欠款额每日万分之七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并且供方有权暂停发放其余货物,由此产生的后果需方自负。
3、需方货款未全部付清前,此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供方,需方不得将所购标的物进行转让、抵押担保、抵债、赠予、调换等行为,否则视为构成根本性违约,应当承担向供方承担标的物总金额30%的惩罚性违约金。 同时供方还有权要求需方提前支付完毕全部剩余货款。
4 、供方保留标的物所有权期间,如需方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导致供方销售的标的物被司法机关查封的,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标的物的权利负担。如在三十日内未能解除查封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提前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货款。
5、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后30日内,需方仍未付清全部货款,视为需方不能根本履行付款义务,供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处理,其处理方式为(选其中一项):①变卖或拍卖标的物,以所得款偿还本合同欠款本金,违约金及处置费用,剩余部分退还需方。②供方取回该标的物,需方支付此标的物的使用费。使用期限自发货日到供方运回日止,使用费每台每月按合同单价的5%计收,进退场装拆费按合同单价的8%计收,运输费按本合同运费的二倍计收,需方在之前支付的合同款项均作为使用费处理,在标的物返回后多退少补。
6、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条款的法律含义及可能将产生的赔偿数额双方在签约前均已知悉并理解,违约方同意在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向违约方主张违约责任时,自愿放弃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约定过高或超过实际损失等为由进行抗辩。
7、需方不得以供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付货款,否则视为未按照反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进行付款的违约行为,需按欠款额每日万分之七的标准支付给供方违约金;超过三十日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货款的,供方还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主张需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全部未付货款。
8、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按照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提出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自一方发出的书面解除通知到达违约方时即生效;违约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应当在十日内向解除方书面回复,否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解除的,不影响双方按照本合同及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其他权利义务。
9、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诉讼争议,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十三、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由担保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贰年,货款实际付款人视同第二担保人。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后生效。如需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供方有权顺延发货日期而不另行通知需方。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需方未向供方支付定金,则从第10日开始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其它的约定事项:
1、自合同签订需方支付定金之日起,需方应在三个月之内提货完毕,超出时间供方有权调整价格。
注: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应由需方直接汇入下表中供方账户;未经供方书面同意,需方将款项支付至其他账户的行为,不视为需方履行了付款义务,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声明:签字人在签字前已仔细看过并确认所有条款有效。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开户银行:
广西桂林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临桂县世纪大道支行
帐 号:
需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手 机: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担保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篇4:流动电话服务及购买手机协议香港地区_合同范本
1.含义
1.1 以下词汇之特别含意已详列如下∶
“附属”指有关个体,其他个体直接或简接控制,受其控制或处于共同受制的个体。
“协议”指本条款及细则,申请表及其他_________与客户就流动电话服务之提供而签订的附属协议或类似的协议。
“适用法律”有关任何人士,行动或物品指:
a.任何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而又适用于其中一方之法律、法例或规条;
b._________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持有之牌照下所需履行之任何责任;
c.任何于香港或其他国家(或国家之政治分区)而又适用于其中一方之合法的裁决、决定、指令、指引、声明或工作守则;
d.任何适用之国际公约或协议。
“申请表”指背页、夹附或以上之申请表,或以任何其他文书或电子申请途径。
“自动漫游服务”指_________因应不时制定之额外条款及细则而供应之服务,容许客户使用其流动电话设备,流动电话号码及机灵咭以作拨打及接收香港以外的来电或在香港以外使用_________(或其他第三者代_________)不时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并入账至其_________账户。
“费用”指所有有关_________就提供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流动电话服务不时厘定之收费,包括接驳,附加费用,最低收费,月费服务,话音通话时间,数据用量,漫游,登记,办理手续,内容,取消,重新接驳,地铁/隧道/流动电话服务牌照月费及任何其他收费或费用(包括_________代第三者收取之账项)。
“_________”指_________公司。
“客户”指申请表上指明之“登记名称”。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资讯服务”指新闻、资料、财经、支账、网上商业交易、游戏、体育、音乐、图案、下载、流动赌博或_________不时提供予客户有关内容或数据性质之其他服务。
“地铁/隧道/流动电话服务牌照月费”指所有不时根据_________厘定的形式应向政府或第三者缴交的费用,包括与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及(如适用)与流动电话设备有关的机构,如其他营办商,隧道营办商及铁路公司。
“商户”指透过流动电话服务售卖商品或服务予客户的第三者或客户考虑自其处购入,建议或实际购入商品或服务。
“讯息”指短讯、电子邮件或其他任何媒介或情况下出现的讯息。
“最短合约期”指任何组成本协议一部份的任何文件内列明申请流动电话服务的最短固定期限。
“流动电话设备”指流动无线电话手机,其他无线装置,登入装置或与流动电话服务一并使用的装置,并包括无线或登入装置的配件。
“流动电话服务”指客户透过本协议申请之_________数码流动电话服务及_________不时提供予客户之任何其他服务(不论是否流动电话服务)并包括增值服务。
“网络”指_________的流动电讯网络。
“号码”指_________分配给客户的流动电话号码以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营办商”指除_________外之任何持有有效及运作中的移动传送者牌照,公共无线电通讯服务牌照或流动虚拟网络营办商服务牌照的香港流动网络营办商。
“密码”指任何身份证明代号,密码或其他保安方法足以证明客户身份以供登入或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个人资料”指PDPO内指明之含意。
“PDPO”指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转携”指有关程序能使客户自营办商处转换流动电话服务之申请至_________时,可继续保留其获分配之流动电话号码,反之亦然。
“回赠”指于申请表内列明或客户及_________不时同意之回赠。
“代表”指任何人士代替其中一方包括任何董事、人员、雇员、代理人、承办商或专业顾问。
“机灵咭”指具客户身份证明之记忆体咭并包括USIM咭。
“短讯”指有关服务容许短讯息(包括多媒体短讯服务)或资讯服务透过使用网络之人仕传送至网络或另一营办商的网络。
“抵偿额”指于申请表内列明或_________不时决定之抵偿额,代表_________因本协议于任何最短合约期届满前终止而可预计之真正损失(非惩罚性赔偿)。
“使用者”指于申请表内指明之人仕。
“增值服务”指_________因应额外条款及细则而不时提供之增值服务及包括自动漫游服务,国际直拨长途电话,任何其他漫游服务,资讯服务,多媒体服务,短讯,视像通话及基本系统功能服务。
2.流动电话设备
2.1 流动电话设备必须是电讯管理局批准使用并可以接驳到网络的型号。
_________。
2.2 如客户选购流动电话设备自_________,客户明白:
a.该流动电话设备之制造商可提供有关流动电话设备之某些保养。于制造商提供保养期内_________不会向客户负责流动电话设备之任何损毁或维修;
b._________不会接受客户退回流动电话设备,亦不会更换任何其他流动电话设备或提供任何退款予客户。
2.3 于制造商提供之保养期后或如制造商并未提供任何保养,_________可自行酌情根据其不时厘定之费用及条件同意维修或更换客户之流动电话设备。
2.4 如客户自第三者选购流动电话设备,客户明白及同意该流动电话设备并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份,而客户有责任确保该流动电话设备可兼容并可与客户申请的流动电话服务一并使用。
3.流动电话服务
3.1 _________会致力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但并不保证或担保任何流动电话服务之提供不会被终断或完整无误(不论该服务是否由第三者提供)。
3.2 客户确知及同意部份流动电话服务的提供可能需要第三者参与,而_________并不保证或担保任何个别产品或服务功能得到第三者支援。
3.3 客户确知及同意:
a._________不会为流动电话服务在电话簿刊登资料,亦不会提供与电话号码登记录有关的服务;
b.即使客户可能已获分配流动电话号码,亦不表示_________有义务向客户提供流动电话服务;
c.个别流动电话服务可能因为科技转变,脱节,推陈出新的不同服务功能,第三者服务供应商终止合作或服务,而遭随时更改或终止;
d.凡流动电话号码基于任何原因不能由其他营办商网络转携至_________,_________即可分配一全新流动电话号码给客户,使之能享用_________流动电话服务;
e._________保留权利,随时对流动电话服务提供的服务功能或机灵卡作出必要措施,以确保流动电话服务的质素,包括要求客户以密码登入流动电话服务;
f.选购自_________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流动电话服务均设计为客户的个人及私家用途(如公司客户,包括其雇员),客户不可使用或容许流动电话服务使用作任何服务规格及/或允许用途以外的目的;
g.获_________分配之流动电话号码,客户将不会获得任何权利,_________保留所有修改,取消,收费或重新分配此电话号码之权利;
h.如客户决定停止使用增值服务,_________可能因此需要停止提供其他的增值服务予客户;
i.客户提供_________之资料,必须完整,真确及为最新的;
j.客户须遵守适用法律;
k.客户须紧遵所有_________就安装,使用或运作流动电话服务或_________提供的流动电话设备而给予之所有通告,指示及指令;
l.客户不可以亦不可尝试以骇客形式进入或以其他非法途径于未获_________授权下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之任何部份,数据储存区或主机;
m.客户不可干扰,翻印,修改或以其他方法寻求更改或容许其他人干扰,复印,修改或寻求更改网络,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
n.客户须保证其所有代表均紧遵本协议;
o.客户不可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作:
i.任何非法、诈骗、不恰当、未经授权、骚扰、歧视、毁谤、侮辱、恐吓、加害、粗鄙、不雅或任何可遭反对的行为;
(1)鼓吹任何可构成刑事罪行,导致民事责任或其他侵犯任何适用法律或规例之行为;
(2)侵犯第三者知识版权的行为;
(3)对_________声誉有损的行为;
(4)_________不会负责任何客户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包括特别列明于3.3(o)条款内)的行为及过失。
3.4 若客户使用增值服务,除有关费用以外,将以客户使用该服务的时间计算通话时间。如使用之增值服务为电话会议,将根据成功接驳的电话线数目及电话会议的时间,从最先拨出电话会议的召集人扣除电话会议的通话时间。
3.5 客户可向_________申请最近_________个月的话音通话详情,_________可就此向客户收取其不时厘定之费用。
3.6 客户同意公平使用政策适用于免费提供予客户的或没有用量限制的流动电话服务,及客户必须以公平的方式使用流动电话服务。若有下列情况出现,_________会认定客户不公平使用流动电话服务,如客户或第三者使用流动电话服务时∶
a.有意超出或导致超出有关流动电话服务的公平使用限制(由_________不时厘定);
b.造成或导致_________蒙受损失,网络产生问题或影响其他_________客户的储存容量。
c.如有上述情况,_________可以决定调低客户的用量至某个水平,如不公平用量持续,_________保留权利根据有关流动电话服务的现行其后收费向客户收取费用,或即时暂停或终止有关流动电话服务。
4.流动电话机灵卡
4.1 _________会为客户及其流动电话设备制定一张机灵卡,以作使用流动电话服务。
4.2 机灵卡在任何时候皆属_________的财产,于本协议终止后或_________要求下,必须退还_________。
4.3 _________有绝对酌情权替客户免费更换因正常日久使用而损坏的机灵卡。而_________可就以下原因于更换或维修机灵卡时向客户收取费用:
a.因客户误用,疏忽或蓄意破坏而引致机灵卡损毁;
b.因客户遗失或机灵卡被窃。
4.4 客户需于得知遗失机灵卡及/或流动电话设备后_________小时内向警署(或于香港以外类似部门)报失。
4.5 于_________收到4.4条款所指的报失或失窃通知,及暂停提供该报失或失窃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流动电话服务前,客户仍需继续承担该报失或失窃的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所有费用。
4.6 假如已遗失的流动电话设备获寻回,_________可于客户要求下,于客户缴交所有过期未缴或新费用(包括重新接驳费)及于_________行使酌情权,经_________或其代表就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作出给予服务前的检查後,重新接驳已寻回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的所有流动电话服务。
4.7 如_________认为已寻回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机灵卡的预编程序数据经复印,干扰或修改,_________可拒绝客户根据4.6条款有关重新接驳流动电话设备及/或机灵卡的要求。
5.流动电话漫游服务
5.1 自动漫游服务现可于与_________有漫游协议的电讯传送者的国家或地区使用。
5.2 对于某些自动漫游服务不适用的国家,_________会提供另类漫游服务予个别国家,客户可因应_________不时制定之额外条款申请该另类漫游服务。
5.3 _________并不保证客户使用之漫游服务之适用性或质素。
5.4 客户确知及同意在外地漫游期间,并不一定能够使用所有流动电话服务。
6.资讯服务及其他增值服务
6.1 _________可提供资讯服务予客户,如客户:
a.使用之流动电话设备具接收资讯服务之功能;
b.合符_________就使用资讯服务不时制定之资格要求(如有);
c.遵从_________于提供密码予客户时给予之指示。
6.2 守则,条款及细则及资格要求可能因应个别资讯服务而更改,_________将会不时提供有关资料予客户。
6.3 _________可于任何时间毋须作出通知取消或更改任何或全部资讯服务或其条款。
6.4 就使用资讯服务,客户确知及同意以下条款:
a.客户可以透过或利用增值服务上载及传送个人内容或资料,而同时授权_________运用已获豁免专利权费用,永久,不可撤换,可转让及全球性的许可权,为客户储存,传送,发出许可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客户上载的任何内容或资料;
b._________并未就有关资讯服务或任何第三者提供予其之内容或资讯作任何保证;
c._________不会负责资讯服务之准确性,完整性,实用性或准时性;
d.任何作为资讯服务一部份而发表之意见并不一定为_________的;
e.资讯服务只提供予客户作私人用途之用,客户不能从该服务中摷取任何资讯服务或资讯提供予他人;
f.从资讯服务中接收之资讯仅作参考之用,并不旨在亦不能用作贸易或任何其他用途;
g.客户可更改密码,但其更改之要求需先被_________接纳才生效;
h.客户须加倍小心谨慎将密码保密,不可将密码披露予他人;
i.密码一经披露予他人,客户需负全部责任及承担因未经授权人仕使用密码或作未经授权用途导致的风险;
j.客户免除_________就任何与资讯服务有关(包括未能提供资讯服务或使用资讯服务而引致的损失等)的所有责任。
6.5 客户明确同意_________不会负责就提供客户使用资讯服务方面任何第三者包括商户或客户付款详情而可能需向其提交以作审批的信贷提供者等的行为及过失,包括该信贷提供者拒绝授权任何交易或退款,另客户放弃任何客户就此可能对_________作出的行动。
6.6 _________并非下列情形的任何一方,亦非牵涉其内:
a.任何当客户使用资讯服务而需提供予_________之任何付款详情的核证或真确性;
b.提供予客户或他人的任何信贷及收账活动;
c.客户与任何第三者之间就任何账项付款或清偿账户之安排;
d.任何客户及商户之间的交易;
e.任何商户及该商户指定信贷提供者或银行(如有)之间的交易;
f.任何客户,商户或商户指定借贷提供者或银行(如有)之间的纠纷;
g.任何商户及根据本协议移交或从其处获取资料的人仕之间的纠纷。
7.讯息
7.1 除依据本条款外,_________严禁客户发放未经同意接收的宣传讯息予任何其他人仕。
7.2 客户同意如其旨在发放宣传或类似性质之讯息予他人,必须先行取得接收人愿意接收此等宣传讯息之明确同意,方可发放讯息予接收人。如_________要求,客户必须出示从接收人处取得之明确同意。
7.3 如_________接到接收人投诉客户发放未经同意的讯息,则_________可(依以下任何次序):
a.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知会客户有关投诉;
b.要求客户而客户亦必须于接获该通知后_________个工作天内回应该投诉;
c.阻止客户发放讯息或暂停客户之流动电话服务,直至事情解决为止。
8.付款
8.1 客户同意缴付_________所需费用,_________可更改或调整收费幅度或视乎情况增加新费用。
8.2 除非本协议另有注明,客户须缴付之每月服务费用将会由_________提供服务予客户起开始计算,该费用须以预付形式缴交。个别费用包括流动电话设备定价及与机灵咭有关的费用需于客户签署本协议时缴付。有关用量及其他收费须以预付形式缴交。
8.3 所有费用须在_________以任何形式发出之账单上所列明之限期前缴付。_________发出账单向客户收取费用,并无时间限制。所有费用均以港币为结算单位及以账单上注明之方法缴付。_________可要求客户向_________以外的机构缴付有关费用。
8.4 付款的风险概由客户承担。除非缴款已兑现及由_________或其指定人收妥,否则当客户尚未履行其责任论。
8.5 有关任何账项之查询或争议,须在账单付款限期前向_________提出,但本条款并无解除客户须于账单付款限期前缴款之责任。如在付款限期前无提出任何账项之查询,则该账单将被视作已被客户接纳为正确无误。客户无权因为获得流动电话服务与发出账单向客户收取费用之间有所延误而争议有关费用。
8.6 凡客户与_________就费用方面根据条款8.5提出任何争议,_________的账簿及记录一概被视为客户应缴费用的真凭实据。
8.7 付款的时间至为重要。若客户未能于指定时间内缴付有关费用,_________有权对未缴款项收取利息,利率为月息_________按月计算,直至欠款全数付清为止。
8.8 凡客户于_________登记使用超过一个账户,_________有权将任何一个账户的付款馀额转移至另一账户,以支付其逾期未缴的费用。
8.9 除非申请表另有注明,凡注册客户于申请表之使用者一栏内提供除本人以外之使用人姓名,即授权该名使用者使用及代为更改其流动电话服务,包括更改收费计划,增值服务,或同意换购流动电话设备等。客户同意承担一切因此而引致的任何费用。客户有责任撤销其授予使用者的权利,如此等授权有任何更改或取消,客户需以书面通知_________。
8.10 客户须负责提供客户流动电话服务的所有费用,不论该服务是否由客户使用,或有否经客户同意或知情情况下由第三者使用,亦不论流动电话通话,短讯或其他流动电话服务是否能成功使用或传送。
8.11 _________可不时设定客户用额上限。如客户使用超过该限额,_________可暂停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使用。
9.按金
9.1 客户同意_________有权随时要求客户提交一笔按金。_________有绝对酌情权决定按金的款额。
9.2 在不损及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方法下,_________有权在按金内扣除:
a.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内规定应缴但逾期未缴之费用;
b.弥偿_________因客户不履行与_________就本协议或其他协议内的任何条款或细则而蒙受的损失或损害。
9.3 除9.2及9.4条款另有注明外,在本协议终止而客户经已清付本协议或其他协议的所有未缴费用,或_________就客户违反本协议或其他协议的任何条款或细则所提出的索偿完结之后,按金便会经由_________无息退回客户。
9.4 客户同意:
a.如客户根据10.4(a)条款终止本协议而指明的流动电话服务及/或流动电话设备的“使用者”或其他人仕成为“新登记使用者”,任何_________管有之按金毋须退还予客户,以便新登记使用者享用;
b.客户需径自向新登记使用者取回按金。
9.5 客户确知需自行承担缴付按金或预付费用之风险,一旦_________遭清盘,则任何按金或预缴可能无法退回或退还予客户。
9.6 客户有关退回按金或预付费用之权利,将受香港公司清盘的适用法律规管。
10.终止及暂停
10.1 _________可随时即时终止本协议或临时暂停流动电话服务如:
a.任何根据本协议客户应付之费用或账项于付款限期後尚未缴付;
b.客户资不抵债,破产或表面上有理由相信极有可能资不抵债或破产;
c.使用流动电话服务之费用或流动电话服务之用量已超越_________不时订立的限额;
d._________的信贷核对披露客户不良信贷记录;
e.客户违反或_________有理由相信客户极有可能违反本协议中任何条款及细则;
f.客户或任何其他人仕违反本协议3.3条款,或使用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作任何非法或不恰当的用途,或_________合理地认为客户的行为对_________,其代表或其他客户造成滋扰或骚扰;
g.任何客户于申请表或本协议的任何其他部份上填报之资料被发现为错误或误导;
h.客户成功将流动电话号码转携至另一营办商;
i.任何_________持有之电讯或其他牌照遭终止,撤销,逾期或未续;
j._________有理由相信必须暂停流动电话服务以:
(1)遵从政府或规管当局的命令,指示,裁决,声明,指令或类似的宣布;
(2)作出紧急或定时的流动电话服务,任何装置,设施或网络任何部份的保养,维修或提升;
(3)给予客户流动电话设备的任何维修服务;
(4)减低或防止流动电话服务的诈骗或干扰;
(5)依据7.3条款解决投诉;或
k._________停止提供所有或部份流动电话服务;
l.有任何技术困难或不适宜提供任何流动电话服务;
m.任何第三者供应商停止提供任何服务予_________,而该服务是_________向客户提供流动电话服务的必要原素。
10.2 _________依据本条款行使暂停或终止流动电话服务的权力,并不影响其现存的其他权力或追讨或其他适用于_________的弥偿,而暂停流动电话服务亦不构成_________放弃日後终止本协议的权力。
10.3 假如客户接收_________流动电话服务多于一个流动电话账户而客户又未于付款限期前缴付就该流动电话账户或流动电话服务的费用,_________可即时暂停就任何或全部流动电话账户提供的流动电话服务。
10.4 本协议可随时于毋须理由的情况下终止如∶
a.客户给予_________,_________天事前书面通知或以付款代替通知终止本协议,惟流动电话服务的最短合约期必须已经届满。如客户依据本10.4(a)条款通知_________,则客户需即时缴付_________截至终止日为止之所有应付款额;
b._________给予客户_________天事前书面通知。
10.5 如:
a.客户于本协议的最短合约期届满前终止本协议;
b._________根据10.1条款终止本协议,则_________有权全数没收回赠之馀款。同时因应_________要求,客户必须即时缴付抵偿额予_________。
10.6 即使本协议另有注明,如客户巳根据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流动电话服务协议因任何推广而获得利益(“现有利益”),不论与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有关,或现正获得回赠,任何与新续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有关的最短合约期将于现有利益届满后即时开始。为免存疑,不论提供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的时间为何,客户一旦同意申请_________提供的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该申请将即时生效。如客户于新续流动电话设备或流动电话服务提供予客户前终止有关协议,但已经获得有关新增利益,_________有权扣除或取消(_________可行使酌情权)该利益或从客户的任何户口扣除该利益的价值(由_________决定),或向客户追讨该利益。
11.重新接驳
11.1 凡本协议遭客户终止,_________可于终止服务后_________天内,按客户要求(但有绝对酌情权),在客户清付所有未缴费用,新费用及按金后,重新依据新条款及细则提供流动电话服务及旧有流动电话号码(如未分派予他人)予客户。客户须预缴流动电话服务月费及_________当时釐定的重新接驳费。
12.签署人及证明文件
12.1 _________毋须核实任何代表或声称代表客户之签署或代号之真确性或权力。任何于本协议任何部份内出现之代表署章,商业盖印,个人或商业图章,署名或代号均对客户具约束力,而客户同意_________已获绝对授权可依赖任何有关本协议声称为客户或其代表之签署或印记,或客户签署或代表客户签署之表格,信件或文件。
13.责任限制
13.1 所有不出现于本协议内,就有关本协议主旨的明示或暗示保证,发表或声明,_________声明均不包括在本协议内。
13.2 _________不会就任何因本协议引致或与本协议有关的费用,追讨,赔偿或损失(包括任何基于暂停流动电话服务而导致客户的损失)而向客户或任何第三者负责,不论该等损失是否直接或简接的任何类型,包括盈利,损失,利润或任何基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成文法律或其他方面的後遗性的损失(包括疏忽)。
13.3 与本协议有关又未被或不能被13.2条款排除(不论基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包括疏忽),成文法律,违反保证或任何其他法律或公理方面),而_________可能需向客户承担的累计责任,只限于以下客户缴付之费用总和∶
a.客户于有关责任衍生前_________个月内缴付之费用总和;
b.如少于_________个月,则以客户由本协议生效起至有关责任衍生之间的时段内缴付之费用总和;
c.港币_________元,当中以较低者为准。
13.4 客户确知及同意∶
a.当提供流动电话予客户时,_________只担当流动电话制造商的分销商;
b.客户不能向_________作出任何就有关流动电话产品责任(不论关于合约法,民事侵权法,成文法律或其他(包括疏忽方面)的追讨,或要_________负责上任何责任。
13.5 凡由于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及细则而造成任何损失或损害,而引致延误或未能履行协议的原因,并不是_________可以合理控制的,又或不是其过失或疏忽所造成,包括第三者所为或过失(包括电讯网络营办商,资讯服务内容提供者及仪器供应商)、原料短缺、战争、战争来临的威胁、暴动,或其他群众骚动或行为、叛乱、天灾、任可政府或其他超越法律当局所实行的限制、工业或贸易争议、千年虫的祸害、火灾、爆炸、风暴、水灾、闪电、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_________均毋须负责。
13.6 客户须弥偿_________及其代表就基于客户毁约而引致,或因任何人士(包括客户)使用或尝试使用流动电话服务或与流动电话服务有关之流动电话所导致_________或其代表任何损失或赔偿(不论就人物或财产方面)的追讨,行动,诉讼或要求。为免存疑,如客户接受第三者(包括客户的代表及雇员)作任何行为或不履行责任,将被视为客户的毁约行为。
13.7 本协议内并无排除或限制任何一方就另一方的疏忽所导致人命伤亡的责任。
13.8 客户同意如就本协议对_________有任何索偿,必须于引致索偿的有关事件发生後后_________年之内,以书面通知_________,否则客户将被视为已放弃有关索偿的所有权利,并不能就该事件向_________作任何索偿。
14.个人资料的使用
14.1 _________及其代理人可要求客户提交个人资料。如客户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则_________可拒绝提供任何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
14.2 客户同意_________可使用个人资料作下列任何或全部用途:
a.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予客户(包括转交该等个人资料予其他电讯网络营办商或第三者以便提供不论于香港境内或境外之流动电话服务);
b.配对(如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就有关配对程序阐释的含义)个人资料及其他收集作其他用途之资料及来自其他途径包括有关提供流动电话服务之第三者的资料;
c.宣传有关经由_________,其代理人,附属或旗下公司就流动电话服务而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
d.改善有关流动电话服务而提供的商品及/或服务;
e.处理自流动电话服务衍生的得益;
f.分析,核实及/或校对客户就有关提供流动电话服务的信贷,付款及/或状况;
g.处理任何有关提供流动电话服务或客户要求的付款指令,直接扣款服务及/或贷款服务;
h.裨使客户有关流动电话服务的账户可作日常运作及/或收妥客户账户内的欠账;
i.裨使_________遵从其需向第三者履行就有关流动电话服务,互连或其他业内准则的责任;
j.不时知会客户_________的其他服务;
k.防止,侦查或调查罪案或可能发生的罪案;
l.根据适用法律而作披露;
m.两者间协议的其他用途。
14.3 客户同意其个人资料可被披露及转移至_________于香港境内或境外之附属公司,代表,承办商,电讯网络营办商,及其他第三者包括债务追讨代理,信贷参考代理,证券代理,信贷提供者或其他财务机构及任何_________就客户权利方面之正式或建议承接人或接收人,以使该等人仕可使用,披露,管有,处理,保留或转移其个人资料作列于14.2条款内之用途。
14.4 客户需尽快通知_________有关提供予_________之地址或其他资料的任何更改,其足以影响提供予客户之流动电话服务。
14.5 于_________要求下,客户需提供有关客户之资料及客户就流动电话服务的使用∶
a.协助_________遵照适用法律下的责任及向政府或规管当局就有关责任之履行作汇报;
b.评估客户是否已遵照或正遵照及可继续遵照其依据本协议须履行之责任。
14.6 客户如不愿收取来自_________之任何宣传通讯,可以透过致函_________私隐条例事务主任通知_________。
14.7 客户必须通知指定为使用者的人仕,如客户是一间公司或非个人,必须通知所有授权使用者,他们的流动电话服务明细(包括用量)可能会透露予客户。客户必须先行获取授权使用者及/或其使用者明确书面同意透露此等纪录。_________并不会负责任何因透露此等明细引致的索偿,而客户须弥偿_________及其代表就客户未有获取上述明确书面同意而引致的所有追讨,行动,诉讼或要求。
15.一般事项
15.1 _________保留权利,随时以书面或电子形式通知客户更改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条款及细则(如有关更改对客户不利,_________会给予客户_________天通知)。为免存疑,_________可透过书信,账单附件或留言,于_________网址发出声明,于_________店派发传单,_________特许经营或代理分销点,流动电话设备屏幕上显示的讯息,刊登广告于香港报章上或其他_________认为足够之途径,给予客户任何通知及通讯。该通知及通讯将于下列情况下被视作已被客户接收:
a.如属函件,于寄出_________小时后;
b.如属透过电子途径发放之通知及通讯,一经_________传送或刊载于_________网址后;
c.如属报章广告或传单,当报章首版刊出待售或当通告可于分销点或店内索取时。
15.2 未得_________同意之前,客户不可将本协议的任何权利或责任(包括_________分配予客户之流动电话号码)以分配或其他形式转让予他人。在毋须客户同意的情况下,_________可以于任何时间将本协议任何或所有权利或义务转让予第三者。
15.3 本协议须按照香港法律诠释。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同意遵从香港法律的独有裁判权。
15.4 双方未能或延迟行使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均不被视为放弃权利。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任何本协议提供的权利,权力及补救办法均是累积的,而且并不排除法律上任何权利,权力或补救办法。
15.5 若本协议中全部或部份条款被具有法定资格司法审判权的法庭解释为非法或无效,本协议须删除该等条款,但其他条款得持续有效。
15.6 本协议取替全部双方之前定下的协议,安排及承诺及构成双方就本事项之全部协议。
16.诠释
16.1 除非另有注明,本协议内:
a.文件(包括本协议)包括其任何更改或取代;
b.“人士”一词包括个人、公司、有限公司、伙伴、合营公司、团体或组织、或任何政府部门或机关;
c.单字包括双字,反之亦然,而任何性别的字词包括所有性别;
d.港元、元、HK$、HKD或$指香港的流通货币;
e.“包括”,“举例”或“诸如”等词并非用于亦不解作含限制性之词汇,及当引为例子亦不限制有关该例子或类似例子的词汇含意;
f.第三者指不是本协议订立方的人;
g.“已付款”,“已付全数”或“付款”指已付的款项或包括在该次付款的款项可以供收款人即时使用;
h.任何事情(包括据法权产或其他权利)包括事情的一部份。
16.2 所有题首只为方便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之诠释。
_________公司(盖章):_________ 客户(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融资购买物品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方:__________________
一 活动现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 活动现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三 活动现场布置时间:__________________承办方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时可以进场,________日 时前布置完毕,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时结束时,双方办完交接手续后,承办方开始撤出现场布置物品。
四 租用物品名称及其它:
五 付款方式、时间:
客户需要预付定金________元,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定金抵作服务费,在承办布置完毕时客户方应结清余额;否则,承办方有权撤出现场各种布置物品(不返定金),不承担任何损失,并终止合同。
六 验收及提出异议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方于承办方布置完毕后及时验收,对其品种、数量、质量当场进行确认或提出异议;客户方不得以自身的变化、天气的变化、未如数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结束活动时间等为理由,而拒付或减付服务费。
七 租用物品丢失或损坏后赔付方式:
租用物品属正常使用而造成的磨损或损坏,客户方无需赔偿,(承办方也不承担因其磨损或损坏而造成的其它损失及费用);因丢失或非正常使用损坏时,由客户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条表内单价赔偿(三日内付清)。
八 租用物品的摆放及使用要求:
承办方可按客户方的现场指挥一次摆放到位,不再重新摆放,户外所用物品中不得淋雨、水泡的物品,应避免淋雨、水泡;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客户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
(一)、单方解除合同时须陪付对方违约金为总服务费的_________%;
(二)、承办方不按时完成现场布置时,每推迟一小时应扣除总服务费__________%的费用;
(三)、客户方不按时结清服务费或不按时赔受损租用物品而超过期限的,客户方除付清费用外,还应每日向承办方增付欠款额的5______________%违约金;
(四)、客户对方擅自延长使用时间的,除加补费用外,还需赔偿承办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客户方必须担负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灾、防盗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责任。
十 活动现场联系方式:(1)客户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
(2)承办方活动现场负责人姓名 手机 。
十一 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 活动结束后双方交接租用物品记录[若无承办方签收,即为客户方没有将租用物品交还给承办方,而在超期使用]:
(1)没有丢失或损坏,承办方委托人验收后现场记录: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2)若有丢失或损坏,客户方委托人查验后现场记录:__________________ 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含传真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愿双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
客户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办方(章):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 托 代 理 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 公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办 公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签订(含传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篇6:行纪购买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样式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人:
行纪人:
根据《_____》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就代办代购 事项,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代办事项: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代购
第二条 代办事项具体要求
1.品名:
2.规格:
3.型号:
4.数量:
5.质量:
6.价格:
7.交货时间、方式:
第三条 货物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
第四条 酬金的计算给付方式、给付时间:
第五条 价款支付方式:
第六条 货款和酬金均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1)向 _____委员会申请_____;
(2)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事项
委托人: 行纪人:
单位(人)名称(章) 单位(人)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编码: 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本合同有效期自 至
篇7:江阴商品房购买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两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现一致同意订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有座落于____小区____建筑面积为____㎡的还建房屋出卖给乙方,在本合同中均简称为“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该房屋的买卖价格为_______/2,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房屋买卖预付款,人民币_______元(¥_______元),交房后以实际面积结算,结算款交房后一次结清。
第三条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交付房屋:
1、甲方应将该房屋的入住手续及房屋钥匙等该房屋的全部手续交付乙方。
并配合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
2、本合同生效当日,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相关资料凭证签名的复印件交付乙方,并将甲方及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交付乙方存档。
第四条甲方保证,其与开发商公司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中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义务,甲方已全部履行完毕,甲方享有的该房屋的全部权益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五条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产权清楚,无任何担保等他项权利设置、查封、债务或其他纠纷。
乙方买受该房屋后,因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或第三方对该房屋主张权利,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或者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该房屋出卖给乙方后,如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需以甲方名义向该房屋开发商公司主张权利的,甲方应配合向开发商主张权利。
第七条鉴于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以下简称“两证”)须由甲方配合村委会,开发商办理在乙方名下,办理产权证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方出卖给乙方的该房屋,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乙方对该房地产有关联的公共部位、通道和设施使用享有相应的权益承担相应的义务,并应维护公共设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除甲乙双方协商,凡任何一方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义务,即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应当向未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未违约方有权要求:
(1)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2)违约方于限期内采取补救措施;
(3)违约方承担因违约行为对未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乙方办理该房屋的‘‘两证”手续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共有权人与甲方系夫妻关系,同意甲方全权处理出卖该房屋的相关事宜,并愿对甲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两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2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有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8:农资互购买卖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及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等事宜,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1 乙方向甲方销售的生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化肥、农药、种子(以下通称生产资料)
1.2 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农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棉花、地膜(以下称合同产品)
第二条 生产资料的购货方式
2.1 甲方根据其生产需要,按(年或季度)向乙方提出购货计划,该购货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资料、规格、数量和具体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收到购货计划后(时间内)根据合同向甲方提供有关生产资料;
2.2 在同等的销售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向甲方供货。
第三条 合同产品的购货方式
合同产品由乙方根据本合同收购,在同等的收购条件下,乙方承诺优先收购甲方合同产品。
第四条 生产资料及合同产品的价格
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销售给甲方的生产资料,不应高于向第三方销售上述产品的价格;乙方收购甲方生产的合同产品的价格,不应低于向第三方收购上述产品的价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5.1 甲方购买生产资料,应于收到每批生产资料后一个月内支付生产资料的货款。逾期不付,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2 乙方收购合同产品,应于收到每批合同产品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产品的货款。逾期不付,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欠货款利息。利率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 生效及有效期
6.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甲方之股东大会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6.2 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市区存量房购买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卖存量房的具体状况如下:
(一)存量房座落在合肥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幢_________室(车)库等部位:_________权属证号为:_________类型:_________用途:_________结构: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含【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三)随存量房同时转让的设备(非存量房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详见附件一)。
(四)甲方转让存量房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租赁、相邻等其他关系)(详见附件四)。
甲方已如实陈述存量房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
乙方已对甲方上述转让的存量房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存量房。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存量房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大写):
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
乙方交付存量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腾空该存量房,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
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对存量房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
查验后签订存量房屋交接书,并将存量房钥匙交给乙方即为存量房交付。
第四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存量房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一的各项存量房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其价值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存量房转移登记手续。
第六条上述存量房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该存量房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税、费,由[甲方][乙方]交纳国家税、费_________元。
存量房转让价款,应与创巴市"基准房价"接近,否则,应由房产管理部门给予确认,以确认的价款作为征收税费的依据。
在上述存量房产权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水、电、气、电讯等其他费用,在本合同附件三中约定。
第八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后、乙方未支付转让存量房价款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按日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万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甲方未按本合写第二条约定期限交接存量房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一、逾期未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的,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存量房价款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自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_____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如果甲方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经乙方同意,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可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房产管理部门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分中心对存量房转让价款实行托管。
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委托经纪机构办理的其他事项、权限,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房地产经纪合同》中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制。
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向合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产管理部门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居住】【注册】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普通家具购买合同
买受方:_________
出卖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买受方与出卖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购买出卖方_________家具合同附件。
一、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出卖方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国家标准的要求,保障本合同所指家具中污染物释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达标情况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中科国环环境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分中心对本合同所指家具板材内的污染物释放量进行检测。
2.检测证书:由本合同第2款所确定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签约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3.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验收证书,不达标的,出卖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退换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造成损害的出卖方应当赔偿损失。
4.检测费用:如本合同家具污染含量不达标,检测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6.本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
买受方:_________出卖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解除商品房购买合同通知书
致:
__________先生:
您好!
我与贵公司作为双方当事人x年x月xx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贵公司(作为房屋出卖人)应当在XX年9月30日前向我交付合同项下的房屋(号房),但截至XX年xx月xx日,贵公司仍未向我交付该房屋,贵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本人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房屋买受人)现依据该合同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之约定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与贵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解除后依合同之约定贵公司应向我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赔偿其他损失。同时,我亦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等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之权利。
特此告知。
买受人: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2:房屋购买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 的房屋出售给乙方,其房屋建筑面积为1241.41m2,(安房权证县房临字第0000020909号),土地面积为2131.25m2,( 国用( )第006891号)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本宗房屋及土地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二、甲方保证本宗房屋及土地系甲方合法的个人私有财产,并已取得房管局、国土局的一切合法手续。
三、甲方保证本宗房屋及土地与其它单位和个人无任何经济及其它法律问题纠纷,如今发生一切纠纷概由甲方自行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四、甲方配合乙方办理房屋及土地的过户手续。.
五、本合同一经签字,甲、乙双方均不得反悔和终止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购买寿山石合同书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
卖方马斌斌(下称甲方)买方(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购买寿山石事宜,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条: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1,规格:,数量:1件,金额:21件,金额:货款总金额:大写金额:元,小写金额:¥元
第二条:交货地点:由买方指定卖方送货。
第三条:交货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验货方式:买方现场验货,货品完好验收。
第五条:结算方式:货款转入卖方马斌斌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分行广达支行,账户:。
第六条:双方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执行。
甲方不能按时交货的须向乙方偿付不能交货价值款的10%的违约金。
若货物符合上述第一条要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须另支付货物价值款10%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买方: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4:购买商品房协议书借用他人名义[页2]_合同范本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共2页,当前第2页12
篇15:建材购买合同橱柜订购类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购买水电材料事项,互相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需购买一批水电材料,同意珠海市前山盛洁建材经营部詹永新提供“永高”牌水管、电管及管件报价表价格(见附页报价表),按工地所需购买。所购买材料乙方必须自行送检,达到相应国家标准方可使用;乙方必须随货提供质量保证书、出厂合格证等有关资料,不合格材料一律退货,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必须保证按时提供足够甲方所需的材料,若乙方两天内不提供材料,造成停工,其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 付款方法:甲方每月结算出乙方进货款额,第二个月5日前付上月进货总款额的60%,余下款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结清。
四、 甲方由电工梁国游、仓管员李观宝、周康生签收货,货单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以该签单作为结算凭证。
五、 甲方如不按时付款给乙方,超过期限五天,乙方有权终止提供材料给甲方,并向甲方索赔总欠款额的2%作赔偿损失费。
六、 该合同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签定,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若发生诉讼事宜,可向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16:手集装箱货车购买合同书
卖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买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如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二手车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名称: ;
车牌号码: ;
厂牌型号: 。
第二条 车辆价款、过户手续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1、车辆价款及过户手续费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 元
2、支付时间、方式
待本车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本车价款。(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可另行约定)
第三条 车辆的过户、交付及风险承担
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前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和负责处理;在车辆交付买方之后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买方承担和负责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
2、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3、卖方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4、买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5、对转出本地的车辆,买方应了解、确认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有关车辆信息不真实,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卖方未按合同的约定将本车及其相关凭证交付买方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的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3、买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车价款的,逾期每日按本车价款总额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4、因卖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返还车辆价款并承担一切损失;因买方原因致使车辆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返还车辆并承担一切损失。
5、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条 其他约定
卖方: (签某)
卖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买方: (签某)
买方开户银行:
帐号:
户名: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篇17:分析报告购买协议
案件分析报告
一、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材料
1、基本事实:员工于20__年3月16日进入X有限公司工作,任自行车编圈工。该员工后离职,并于20__年7月26日重新入职。20__年7月14日,X有限公司发出公告“员工篡改医院诊断书及旷工。予以开除处分”。现该员工申请仲裁,要求裁决公司解除合同违法,并向其支付赔偿金等。
2、证据:
1)员工提供:公告、劳动合同、员工名单及基本资料、20__年5月份加班时数统计表、银行工资卡明细、诊断证明书、职工缴费明细。
2)公司提供:应聘人员履历表、劳动合同、诊断证明书、医院证明。
二、本案适用法律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
1、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三、案件瑕疵及可能导致的风险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前应当通知工会,询问工会意见并给予拟开除员工申辩机会,否则可能因为违反程序而导致解除行为不合法。但委托人目前提供的材料中未见这方面的证据材料。
2、根据法律规定,员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只有向员工公示后,方可对员工产生约束力。但委托人目前提供的材料中未见这方面的证据材料。如无法提供,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3、关于员工是否发生旷工行为:员工持诊断证明书向公司请假。期限自20__年1月25日起六个月。20__年7月2日,X人民医院理疗科就上述诊断证明书做出说明,载明建议休息期间为“4月25日起三个月”。公司于20__年7月14日发出开除公告,理由是员工篡改诊断证明书,旷工。但公司目前提供的规章制度未规定伪造病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4、公司提供的规章制度未见关于“为牟取不当利益,向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司得以开除”方面的规定。
四、应诉方案
1、补充提供开出前通知工会的书面材料;
2、补充提供员工手册签收、学习记录;
3、补充提供关于“为牟取不当利益,向公司提供虚假材料的,公司得以开除”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4、补充提供关于“提供虚假诊断资料,办理病假的,视为旷工”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规定。
篇18:厂房设备购买协议
甲方(买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乙方(卖方):
住所地:
法人代表:
根据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平等协商,就设备买卖一事达成如下共识:
一、 设备概况
1、设备名称:
2、设备规格
3、出厂日期:
4、设备新旧程度:
5、设备台数(或台套):
6、手续情况:
7、发动机号码:
8、车架号码:
二、价格为 元,含整车及配套附件。
其它 。
三、交付日期为 年 月 日。
四、更名过户日期为 年 月 日。
五、交付地点为: 。
六、试用期为交付后 日内,甲方无质量异议视为合格。在约定期限内未通知视为合格(有国家强制标准或质量保修期的除外)。
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需符合行业标准或通用规范。
八、价款支付方式为第 种方式。
第一种、交付设备前付 元,即总价款的 %;交付后 内付 元,即总价款的 %;于 年 月 日前付最后剩余款项。
第二种、交付设备同时付 元,即总价款的 %;交付后 内付 元,即总价款的 %;于 年 月 日前付最后剩余款项。
第三种、交付设备后付 日内付 元,即总价款的 %;于 年 月 日前付最后剩余款项。
第四种、其他方式: 。
甲方支付完相应款项后,如设备出现非甲方原因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停止支付未付款项,待乙方消除质量问题后,再行按约定支付,即付款日期按消除质量问题时间相应顺延,甲方不构成违约。
九、交付风险,交付前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后由甲方承担。交付即以甲方实际控制支配该设备为准。
十、该设备属第 类。
1、需更名过户
2、无需更名过户如属于第2类,则交付即为所有权转移。
十一、更名过户手续办理由 方负责,由 方承担费用。其它 。
十二、购买两台及以上该设备时,如属于同时交付则使用于本合同约定,如属于分期交付,则每交付一台均适用于本合同。
十三、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须对该设备具有排他性权利,保证第三人不得就该设备主张权利。否则,影响甲方使用需承担相应损失。
十五、设备运输方式为第 种:
第一种、甲方自提;运费由 方负责;装车由 方负责,卸车由 方负责;途中风险由 方承担。
第二种、乙方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费由 方负责;装车由 方负责,卸车由 方负责,途中风险由 方承担。
第三种、其它方式: 。
十六、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安装调试由 方负责。
十七、验收合格后,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甲方验收时不可预见的问题,且不属于操作不当或按乙方要求进行的操作,如设计、质量等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如设备仍无法正常使用,则乙方负责退货并返还甲方货款且承担往返运输和装卸费用,同时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十八、甲方不能按时付款,需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承担利息,或其他 。
十九、未经双方协商不得解除合同,除非一方违约导致另一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二十、本合同其他事宜: 。
二十一、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诉讼至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二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三、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购买合同
买售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卖出人(乙方):__________
为加快农村经济快速健康规模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出卖人在_____年_____月以前(或月旬内),向买售人交售___板栗_(茶叶、生姜、板栗、高山蔬菜、灵芝、蚕种、)___ 斤。(张、担)。
2.所售绿色农产品最低价格(保护价) _ 元/斤(张、担),市场行情上涨时,有收购单位按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斯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绿色农产品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买卖双方协商确定,或按样品标准定价(样品由双方妥善保管,甲方验收)。
2.绿色农产品的包装,由买卖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货方式、验收、结算方式
1.实行送货到________收购点,货物由买受人当面验收。
2.货款由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不得打白条或代扣其它税费。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受人在合同履行中退货的,应偿付出卖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2.买受人无故拒收绿色农产品,应向出卖人偿付被拒收货物总值_____(5-25%)的违约金。
3.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收购绿色农产品的,应按少收部分的总值_____(5- 30%)支付违约金。
4.出卖人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_____(1-20%)支付违约金。
5.出卖人在交售绿色农产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同时承担_____(5-25%)违约金。
6.出卖人的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乘人重新包装,损失有出卖人承担。
第五条 不可抗力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出卖人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2._____绿色农产品因受气候影响早熟或晚熟的交货期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受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后,应在十日内做出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为默认。
2.合同期满,买、卖双方可根据对下一年_____供应的预测,重新签订_____合同。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__________生效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卖出人: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 月___日
篇20:设备购买合同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设备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甲方购买如下设备: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机械总价 ,在乙方将上述设备送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以上价格均未含税,含_______________%增值税另加_______________%(进口机型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设备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设备过程中,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3、设备质保期为________年,乙方负责委派专业工程师现场指导安装、操作,如在质保期内出现非人为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四、货物验收
交货期限:乙方收到甲方订金后30个工作日内发货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承担:长途费用由乙方支付,短途中转及搬运费用由甲方负责,经甲乙双方认定确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因不可抗力而产生的损失费用双方是具体情况分别分担。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提供的必须提供交付的有关资料。
2、甲方在货到后按照订单对设备进行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设备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____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甲乙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