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违纪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指导思想、原则和适当范围到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作出了处分,共十一章,一百三十三条,写的非常全面、非常得民心。
《条例》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写的再好也得落实在行动上,各级党委要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只有这样全国各民族人民才能更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华民族才能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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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会联合会讲话[页4]_工商计生_网
4、在就医问题上,村里决定为全村百姓100%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村委会为老百姓投入医疗保险10余万元(包括个人缴纳部分),解决了全村农民职工的看病问题。赵沽里村的百姓有句口头语:“我们就是不离开这个村”。村里的职工不离村,娶来的媳妇不出村,出嫁的姑娘出嫁户口不迁村,他们都是平等享受所有的福利待遇,而村工会也成为职工最信赖、离不开的娘家。
正因为职工群众没有后顾之忧,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被最大程度的调动和发挥出来,全身心地投入到村经济建设中去,我们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与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双赢。XX年村辖企业为国家纳税500余万元,上缴村集体纯收入近700多万元,村gdp已达3.7亿元。
职工经济地位得到维护和提高的同时,政治生活和文化生活就有了更高的要求和需求。我们村已实行了村务公开、村帐镇管,各个企业都实行企务公开,全村每个职工都有监督和参政建议的权利。企业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村务、企务、重大规定和账目定期公开,做到了“给全村百姓一个明白,给村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一个清白”。村投资30余万元修建金钟花园广场,又投入30余万元建立图书馆、棋牌室、修建篮球场。村工会组织了老年秧歌队、夕阳红演唱队、职工篮球队等业余团队,占领了文明健康的思想阵地。我们村连续三次被评为天津市“文明村”。
在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建立工会组织不是目的,必须健全各项工会工作制度和机制,真正做到为职工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办好事,协助党总支和村委会及企业开展工作,促进发展、实现双赢,以“有为”促“有位”,才能更好的发挥职能作用,才能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和文明建设快速发展,农村工会组织才能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找到准确的定位,进而发挥出更大的作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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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社区计生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在村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本人自20____年2月份上任以来,至今一年多的时间,工作时间还比较短,对工作中的各项业务还不是十分的熟悉。这一年来,在村支两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村居同事及全村群众的帮助下,我不断钻研业务,业务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开始逐步适应计生专干这项工作。现将本人的工作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
上任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计划生育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通过学习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了觉悟,增长了知识,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尤其是计划生育业务方面的知识,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本职工作
上任的前两个月,我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在乡计生部门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我逐步开始适应计生工作并开始独立开展一些业务工作。进入20____年度,我的工作量有所加大,计划生育工作事情很多,软件资料多、工作量大,在政府和计生办的领导下,在村支两委领导支持下,我渐渐适应了计划生育常规性工作,我经常入户宣传计生优惠政策,对村内的育龄妇女进行跟踪管理,尤其是加强与外出务工的育龄妇女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帮助部分群众办理生育证和独生子女证,参加每月的计生例会,及时向镇计生办上报村内计生信息变动情况,并及时向群众公开。通过实际工作的锻炼,目前,我的业务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不过为了更好的做好以后的工作,我仍然需要加强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其他工作
1、“三查”工作。20____年4月,通知49岁以内的所有育龄妇女到镇计生服务站进行免费检查妇科病,我积极参与其中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2、“孕优”工作。20____年7月18日,我村有7对夫妻到计生服务站进行孕前优生检查。顺利的完成了该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以,在镇、村领导的帮助、支持下,我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虽然都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我深知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够,特别是计算机操作还不够熟练;二是工作还不够大胆,遇到问题办法不多。今后我将克服缺点,加强学习,不断总结,提高岗位技能,放手工作,迎难而上,更加努力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把工作干好,干出色。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____村: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3:计生协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适应新形式健全协会组织网络机构,完善信息传递机构,做好“五好”协会小组创建工作。
在新形势下,为了更好的开展此项工作,组织建设是前提。我社区由居委会书记兼任会长,对协会工作非常重视,为抓好此项工作,有位有威望、善于协调的专职副会长和一支能组织带动会员群众的小组长队伍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XX年协会换届后,充分吸收了辖区内的贤达人士加入到计生协会中,利用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加大对协会小组长的培训力度,利用各种会议、活动有针对性地对小组长进行培训,运用通俗易懂的简章让组长充分领会各种会议精神,组长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对信息员、会员的联系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协会现已有22个小组达到“五好”会员小组标准。
二、以宣传活动为载体,助残扶贫为己任,抓服务,拉近群众与社区的距离
1、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新时期计生工作由原来的政策性工作转向宣传引导,为了更好地发挥协会的宣传作用,我社区开展各种丰富多样的社区文体活动,促进社区工作的发展。并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网络,在创建文明城市中发挥小组长职能,使社区居民认识到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到居民家中分发计生宣传资料,宣传计生知识,做到家喻户晓;利用元旦、春节及“3.8”妇女节等节日与单位开展各项活动,争取辖内单位的积极配合。春节、元旦对单亲家庭较困难户,上门探望并慰问。合现代社区的特点,利用社区版报、标语、专栏、社区文艺联欢等宣传形势,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宣传教育,让流动人口积极参与到社区的计划生育之中,起到对社区计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使居民与社区工作者溶合于一个团体,就像一家人。
2、在开展计生活动中,我计生协会积极参与知情选择工作,注重社区服务及落实已婚育妇术前、术后和生殖保健服务。一年三次免费为辖区内的下岗、失业已婚育妇进行妇科病普查,在做好生育服务的同时,对已婚育龄群众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书籍和材料积极搞好生育服务,积极参与优生、优育、优教活动,并开展“五期教育”,努力提高社区人口素质。
三、针对辖区流动人口变化大现象,加大力度完善企业计生协会建设
我社区组建了三支有活力的流动协会,分别是南湖公园计生协会、美海酒店计生协会及荣记鱼粥三家餐饮的计生协会,会员大部分是市场的外来人口,这三支流动协会成立后,我社区计生为他们提供业务指导和避孕药具,组织他们参加各种生殖保健咨询讲座等,充分体现我社区计生协会组织的群众性、广泛性,为辖区内的流动已婚育妇一年提出供三次免费的妇科病普查,为他们开展避孕措施等知情选择活动,帮助流动人口排忧解难,把辖内的流动人口融入到大家庭中,让身在异地的他们体会到家的幸福。
社区计生协会根据辖内实际情况,逐步对辖区内50人以上单位进行摸底,与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争取在原有的基础上多发展几家行业协会,让行业协会真正成为外来员工的家。
四、充分发挥辖区优势,开展社区特色服务
我社区一直以来都为社区老人开展“夕阳服务”活动,今年,在原有的活动基础上,在XX年底设立“安康爱心老人餐桌服务点”,解决社区孤老、低保老年人、困难老年人以及其他有就餐需求老年人的就餐问题。四里社区建兴大排档热心公益事业,位于社区中心,覆盖面广,被选定作为筼筜街道首个“安康爱心老人餐桌”服务点。
四里社区首个“安康爱心老人餐桌”的服务对象主要面向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及低保老人、低收入孤老为政府补助对象,以老年人的实际为出发点,按照“就近、方便、自愿、安全”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健康、便捷、人性化的服务。因地制宜,紧密合实际,倡导店家邻里志愿对,实现老人就餐“亲情化”。
四里社区建兴大排档热心公益事业,位于社区中心,覆盖面广,被选定作为筼筜街道首个“安康爱心老人餐桌”服务点。老人们到服务点用餐心里格外激动、高兴,连声说:政府开设了这个服务点,解决了我们的就餐问题,感谢共产党、感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
养老问题解决好了,可以让老年人落心,子女安心,各级领导放心。这样,社会就能稳定和谐,领导和群众就能一心一意投入经济建设,新时期的建设工作也就能再上一个新台阶,真正让“安康计划”不仅能够成为居家养老的有效保障,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保障。
五、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努力方向
1、辖区内单位多是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流动人口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并争取辖区内单位的支持,深化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2、流动人口流动量大,分布广,对计生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进一步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协会会员的作用,配合协会小组长、梯长掌握人口变动信息,层层抓好协会信息网络制度。
3、针对空挂户多,难管理的问题,积极与派出所联系,加强同单位位之间的沟通,落实空挂户的现居住地,提高效率。
篇4:计生局办公室工作计划_办公室工作计划_网
【篇一】
1、协调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力量,利用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及5.29、7.11、1.28等纪念日,开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社会宣传及“三下乡”服务活动,浓厚宣教工作氛围,强化社会舆论环境。(县、乡两级每年活动四次以上,注意文字、图片等记录资料的保存)
2、充分利用各级人口学校,组织育龄群众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促进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和人口素质的提高。加强计生宣教干部队伍的培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宣教干部的思想水平、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各级培训应注意培训教案,培训资料的保存)
3、针对2xx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工作重点,充分利用乡、村人口文化大院及育龄妇女活动室,组织开展有利于独生子女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专业知识讲座,全面促进独生子女身心健康成长。
4、根据省市关于计生宣教工作要求,及我县《关于开展新农村人口文化基地建设行动》(阜人口字(2)1号文件)中“六个一”的标准,继续深入开展新农村人口文化基地建设行动工作,力争到2xx年1月全县基地创建率达到5以上,1月底,全县将组织一次对该行动的抽查和验收。
5、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购置,定制及发放各种文、图、声像宣传品,为基层干部及育龄群众提供宣教资料。做好读报、用报暨两报两刊的征订工作。
6、根据本系统各时期的工作特点,做好计生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总结汇报工作,并为“**人口”节目收集素材,提供信息。
7、县级宣传站根据不同时期宣教工作的重点及任务要求,加强对基层宣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好工作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考核评估等系列管理工作,确保全县计生工作的开展和任务落实。
8、做好市人口计生委宣教科及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篇二】
一、基层组织建设
1、认真落实村级计生人员月报月训月发、工作日志制度,不断提高村级计生人员业务水平,促进村级计生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2、对村级计生队伍进行调整,村级计生队伍年龄结构、学历构成、性别构成进一步优化,全部达到上级要求。
3、组织开展好“百强村级计生干部”评选和表彰工作。
4、抓好县乡村三级计生工作人员的继续再教育工作,提高计生干部业务平和工作能力。
5、开展两次以上对乡村级计生干部的业务轮训工作,培训面达到1。
6、开展一次对乡村两级计生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的专题调研活动,书写专门的调研报告。
二、政工人事工作
1、做好机关人员调资、职称评定工作。
2、做好县乡村三级人员的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
3、抓好对全县提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模人员的计划
生育“一票否决”把关工作。
三、政务信息
1、积极向上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上报政务信
息和要事月报,客观反映本地工作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2、加强人口文化网建设,提高信息数量和质量,切实起到宣传国策、展示部门形象和指导基层工作的作用。
四、档案管理
1、规范档案管理,建立局机关资料阅览室,公开非涉
密档案。加强对乡镇档案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工作,至少开展两次集中指导检查。
2、规范文件管理,做好本机关文件起草、编号、归档等工作,切实发挥文件对工作的指导作用。
五、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5:市物业管理条例_条例_网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了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xx年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希望大家喜欢!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广东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七号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20xx年10月17日颁布,20xx年1月1日实施)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xx年9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xx年10月17日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20xx年9月25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特区物业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 市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本条例以及其他关于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关于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研究拟定或者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三)指导、协调区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行业协会等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四)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市、区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 街道办事处在区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组织、协调业主大会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日常活动。
社区工作站协助街道办事处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街道办事处可以委托社区工作站办理物业管理相关事务。
第六条 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物业管理协会)是物业服务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积极规范行业经营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物业服务规范,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并组织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调解行业内部争议等。
第七条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的重大问题。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管理规约
第八条 物业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应当依法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较少的,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行使职权。
第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派员列席。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及时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百分之二十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重大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三)本条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业主提议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核实提议人的业主身份。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召集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可以请求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召集;逾期仍未召集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召集。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议题、时间、地点、方式以及表决事项等予以公告,并同时抄送全体业主。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与会业主所持有的投票权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投票权半数,且与会业主人数超过全体业主人数半数的,业主大会会议方为有效。
前款所称与会,是指业主在会议签到表签字确认;采用或者同时采用书面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包括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选举票上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方式交回表决票或者选举票。
业主投票权数按业主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计算为一票,不足一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第十五条 业主可以自行投票,也可以委托他人投票。
委托他人投票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投票权数。受委托人投票时,应当出示委托书以及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明。
一个独立产权单位登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自行确定一名投票人。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
一个独立产权单位拥有一个表决票或者选举票,每张表决票或者选举票上应当标明该产权单位的投票权数。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和与会业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多数同意。
业主大会作出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决定,应当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和与会业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同意。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作出决定三日内,将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抄送全体业主。
第十九条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通过管理规约、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
(一)物业出售且已经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二年的。
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前款条件后六十日内,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业主也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收到书面告知后一个月内,负责核实并组织、协调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第二十条 筹备组由五至七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负责人一名、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代表一名、业主代表三至五名。筹备组组长由社区工作站负责人担任。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社区工作站在愿意参加筹备工作,且有一定人数业主推荐的业主中确定。筹备组成员不得担任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建设单位应当提供筹备工作所需要的物业和业主相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
候补委员列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具有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执行秘书,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执行秘书的工作职责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和执行秘书薪酬,从物业服务费中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专款专用。
业主委员会委员津贴和执行秘书薪酬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候补委员不领取津贴。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人代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三)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和组织能力;
(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五)书面承诺积极、及时、全面履行工作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十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委员和候补委员候选人各一名。筹备组应当审查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资格并确定候选人名单。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七名委员组成,组成人数为单数,具体人数由筹备组根据该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候补委员人数按照委员人数的百分之四十设置。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按照预定名额和候选人得票顺序当选。
第二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时,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从候补委员中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二十六条 未能依法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集体辞职的,经区主管部门确认后,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除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召集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使用人以及相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成立情况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区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情况书面通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公安派出所和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单位。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业主委员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变更情况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召集和主持。
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的,应当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主任、副主任无正当理由不召集业主委员会会议的,由街道办事处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委员不得委托他人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邀请物业所在地社区工作站派员列席。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时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一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将会议情况以及决定事项以书面形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第三十条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信息,应当经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就下列事项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签字同意:
(一)提请业主大会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二)提请业主大会决定调整物业服务费;
(三)提请业主大会决定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式;
(四)提请业主大会批准物业服务合同;
(五)召集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六)终止委员职务以及将候补委员递补为委员;
(七)中止委员职务并提请业主大会罢免委员职务;
(八)涉及业主重大利益的其他决定。
第三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制作书面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并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
第三十三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不得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不得组织、参与任何经营性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物业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业主委员会超越职权作出决定,或者作出与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由签字同意该决定的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收受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有利害关系业主提供的利益或者报酬;
(三)收受可能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中止其委员职务,并提请下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决定:
(一)不履行业主义务、不遵守管理规约,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
(二)一年内三次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四)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中止委员职务时,应当允许该委员提出申辩并记录归档。
第三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其委员、候补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一)不再是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
(二)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丧失工作能力;
(三)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辞呈;
(四)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五)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第三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员,全体候补委员递补为委员后,仍缺员超过百分之四十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增补。
第三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区主管部门决定予以解散: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严重影响社区安定及公共秩序;
(三)不按规定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情节严重。
区主管部门解散业主委员会的,应当通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依法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 分期开发的物业,可以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新一期物业的业主入住后,应当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但增补后的业主委员会委员总人数不得超过十七人。
第四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职务中止和自行终止,候补委员递补为委员时,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向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员、候补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六个月,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换届选举,并报告区主管部门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应当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完成。
在任期届满前三个月尚未完成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或者监督业主委员会组织换届选举,并在上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后,不得继续履行职责。
第四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任期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财物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四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解散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应当在区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做好有关财物清算和资料清理工作,并在宣布解散后三个工作日内移交给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代为管理。
第四十四条 业主可以查阅业主委员会所有会议资料,并有权就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委员会提出询问,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答复。
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将工作情况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体业主报告。
第四十五条 业主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共有部分的使用和维护规则;
(二)业主合理使用物业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
(三)物业天面、外墙、门窗及户外设施保洁和装修规则;
(四)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权利和义务;
(五)业主分担物业管理区域各类费用的方式;
(六)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 临时管理规约由建设单位负责编制,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将备案后的临时管理规约在物业销售场所公示。
业主在入住时,应当签署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在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
第四十七条 业主认为临时管理规约和管理规约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显失公平的,可以请求区主管部门予以撤销;区主管部门可以撤销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显失公平内容,也可以决定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中对特定业主显失公平的内容对该特定业主无效。
第四十八条 管理规约正本由业主委员会保管,并于通过后三日内,将副本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并在十五日内抄送全体业主。
第四十九条 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委员会在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依法刻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和档案管理规定,并建立活动档案供业主查询。
经业主大会作出决定的,方可使用业主大会印章。
第三章 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五十条 建设单位有权根据本条例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并以未出售物业业主身份享有相关权利。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中承担下列义务:
(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物业保修责任,并向业主提供物业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二)依法参与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工作,协助成立业主大会;
(三)依法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四)以未出售物业业主身份承担相关义务;
(五)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提供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设备用房、物业服务办公用房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
物业服务设备用房面积根据设备安装、使用、维护实际需要提供。
物业服务办公用房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提供:
(一)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提供,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米及以下的,按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提供;
(二)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除按照二十五万平方米的千分之二提供外,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的标准提供。
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用房从物业服务办公用房中调剂,建筑面积应当不少于二十平方米。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有独立产权并具有正常使用功能。
物业服务用房产权属该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所有,权属资料由业主委员会保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的用途。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提交物业服务用房房号、面积等相关资料。
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和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核查并注明物业服务用房房号。
第五十五条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依法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第五十六条 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示“物业”字样。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的服务机构。
第五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取得资质证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本条例实施前已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自本条例实施后三个月内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异地物业服务企业在特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
第五十九条 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性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和诚信风险预警公告制度。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规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当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警告、业内通报批评或者公开谴责等制裁。
受到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企业,二年内不得参加物业服务招标投标,业主大会可以提前解除与其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
受到市物业管理协会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物业服务企业二年内不得聘用其从事应当由取得物业服务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的工作。
市物业管理协会给予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警告、业内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的,应当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给予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公开谴责的,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六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承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六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转让或者以出租、挂靠、外借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标准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和发布。业主大会对物业服务有特殊要求的,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第六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区主管部门报送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和其他相关统计资料。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制定。
第四章 物业服务
第六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上以及地下建筑物、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不得分割管理。
分期开发的物业,前期建成部分已确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后期建成部分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
第六十五条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并遵循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具体划分方法如下:
(一)物业管理区域以物业建设宗地红线图的范围确定,但已经自然形成独立物业管理区域且无争议的,不再重新划分;
(二)分期开发或者有两个以上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区域,共用主要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已经自然分割或者习惯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三)不同物业管理区域地理上自然连接的,经各自的业主大会同意后,可以合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有争议的,由区主管部门会同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处理。
第六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的计费方式、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
关于物业服务内容约定不明的,依照市主管部门发布的物业服务标准执行。
第六十七条 物业服务收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酬金制或者包干制的计费方式。
酬金制计费方式,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费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金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部分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各项支出,结余部分归业主所有,不足部分由业主承担的计费方式。
包干制计费方式,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盈余归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亏损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计费方式。
第六十八条 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约定物业服务费的,酬金的计提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根据企业资质、服务内容与水平等因素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六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第七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相关资料,并同时移交业主相关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前款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
禁止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业主资料。
第七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除应当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七十条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 同时移交下列资金、资料和物品:
(一)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结余;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结余;
(三)物业服务用房;
(四)提供物业服务期间形成的有关物业及设施设备改造、维修、运行、保养的有关资料;
(五)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企业,用物业服务费购置的资产及物品。
第七十二条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逐步实行统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七十三条 物业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住宅物业服务招标应当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由政府财政性资金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其管理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相关标准和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属于单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少于十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的;
(二)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大会决定续聘原物业服务企业的;
(三)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多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五万平方米,或者高层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二万平方米,或者多层、高层混合物业总建筑面积低于三万平方米,经业主大会决定同意的;
(四)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的。
符合前款第(三)、(四)项条件的住宅物业,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经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选聘行为无效。
第七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副本报区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对突发性自然灾害,供水、供电和供气事故,物业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治安及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进行具体规定,并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防范应急预案应当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区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给予必要的指导。
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其他紧急事件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配合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七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物业装修施工进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应当要求行为人及时整改;行为人未按要求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从事物业维护、修缮、装修监督等工作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提供方便。
需要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方便的,应当事先通知,并就相关具体事项与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协商。
第八十条 物业保修期届满后,物业全体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全体业主承担,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责任由部分共有的业主承担;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由业主负责。共有物业遭人为损坏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要求责任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公用事业以及通讯、有线电视等经营单位,应当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一条 物业天面、外墙和楼梯间等设施,应当保持安全、整洁,每五年至少修缮或者粉刷一次,费用从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业主自有空调架、防盗网等外观设施,应当每三年至少检修或者粉刷一次,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八十二条 物业影响市容美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修缮或者改造。
对影响市容美观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物业未及时修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请求区主管部门责成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限期修缮;逾期不修缮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代为修缮,修缮费用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承担。
第六章 费用和资金
第八十三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相结合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制定。
物业服务费的具体标准,由当事人根据前款规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八十四条 业主入住前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业主入住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向物业买受人承诺减免物业服务费。
前款所称入住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入住通知并办妥相关入住手续。业主收到书面入住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 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入住手续的,视为入住。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入住手续为准。
第八十五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有两个以上独立产权单位的,应当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包括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和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
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按照物业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的百分之二,在办理该物业项目初始登记前一次性划入指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在交纳物业服务费时一并交纳,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月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主管部门制定。
市政府应当根据物业不同类型,分别制定各类物业建筑安装工程总造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十六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在银行设立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收取、存储、使用、增值和查询等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各个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遵循按幢立账、专户存储、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拨付快速、手续便捷的原则。
市主管部门可以在代管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以支付相关单位的代收、代管等费用。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第八十七条 物业保修期满后,由业主大会决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物业部分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该共有物业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但不得与业主大会对物业全体共有部分作出的决定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物业全体共有部分所需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二)物业部分共有部分所需费用,由该部分共有物业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物业共有部分遭人为损坏的,其修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十九条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超过首期归集专项维修资金金额百分之七十的,业主大会应当续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的资金应当不低于首期归集的专项维修资金数额。
第九十条 业主转让物业时,其名下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随物业一并转让;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物业灭失的,应当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余额退还业主。
业主未缴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该物业的转让和抵押登记手续。
第九十一条 本条例实施前,建设单位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拨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应当按照该条例有关规定继续缴交。未按照规定缴交的,由区主管部门予以追缴。
按照前款规定收取与追缴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应当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九十二条 本条例实施前,业主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缴纳的住宅维修基金,应当由该物业的管理单位按户设账,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全额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本条例实施前,业主未按照《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缴纳住宅维修基金的,应当按照该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补足。
第九十三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业主大会决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承担有关分摊费用。
第九十四条 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缴清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及应当承担的有关分摊费用。
物业被依法拍卖的,拍卖机构应当在拍卖前明示物业服务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相关分摊费用支付和交纳情况。
第九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采用酬金制计费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的,应当按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费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支出。审计报告由业主委员会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
第九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至少每半年公布一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
第九十七条 物业服务应当依法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有关规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责任人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九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未将临时管理规约报区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以下罚款。
第一百条 建设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用房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三个月内提供;逾期未提供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建设单位按照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市场平均售价和规定的物业服务用房面积,向业主大会支付专款,存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专项用于承租、购置物业服务用房,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擅自处分依法属于业主的共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服务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责令退还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未加入市物业管理协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一个月内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聘用受到公开谴责的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他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一百零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转让或者以出租、挂靠、外借等形式变相转让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不按时报送统计报表和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报表和相关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不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处以五千元罚款;对提供虚假统计资料的,处以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和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不提供或者移交相关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区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第七十一条规定,未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有关资料、财物等移交给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一百零九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故意泄露业主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千元罚款。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或者执行秘书故意泄露业主资料的,由区主管部门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应当负责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未将物业服务合同报区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退出;逾期仍不退出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逾期所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并按月处以五万元罚款;逾期三个月仍不退出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一条规定,未保持物业天面和外墙等设施安全整洁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业主、业主大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修缮、粉刷,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不履行代收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义务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追收;非业主原因而拒不执行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缴纳。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有权向未缴纳的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企业逾期未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存入,并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一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有关规定,侵占或者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区主管部门依法追回被侵占或者挪用的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被侵占或者挪用资金金额两倍的罚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建设单位不按照本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缴交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经区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交后拒不履行的,由区主管部门按应交款项逾期天数处以每日万分之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主管部门吊销或者提请吊销其相关资质证书。
第一百一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拒不移交住宅维修基金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移交;逾期仍不移交的,按逾期月数每月处以五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未按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未将审计报告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直接责任人五千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未按期公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的,由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罚款。
第一百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本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未实行明码标价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一百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不及时移交相关资料和财物,或者不按照约定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经区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由区主管部门提请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本条例对物业管理相关事项未作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三条 未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可以由区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在征求该住宅区业主或者使用人意见并取得过半数书面同意后,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本条例规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一百二十四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等示范文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本条例要求市政府或者市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示范文本的,市政府或者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本条例实施后十二个月内制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市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具体实施标准,与本条例同时施行。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6月18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xx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的《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篇6:2025年社区计生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我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提高协会水平,发挥协会“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突出协会特色。为我社区计划生育协会开展,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突出协会特色,坚持执行上级计划生育有关政策和有关规定。做到计生服务到家,宣传到家,确定计生困难户帮扶对象,重点对失庭优抚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水平。
二、把育龄群众放在计划生育重点来抓,发挥计划生育服务质量提供优质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建立健全协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三次协会会议,安排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协会活动。配合人口学校,搞好计划生育协会优质服务工作。
四、在春节期间,上门慰问计生困难户。促进计划生育人人有责,协会会员积极把计划生育工作搞好。
篇7:计生年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我镇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两种生产”一齐抓,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X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在“三为主”上抓落实,用心开展“三好一满意”合格镇村活动,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使得我镇的计生工作有了较大的进步。
一、各项任务完成状况
(一)计生指标完成状况
X、据统计,今年载止X月XX日,全镇总人口数为X人,已婚育龄妇女数为X人,人口出生数为X人(男X人,女X人)计划内X人,其中一孩出生X人,二孩出生X人,多孩出生XX人,出生率为X。‰,计划生育率为。%,二孩计生率为。%,出生婴儿性别比。全镇总出生人口占县下达全年控制指标X人的。%,自然增长率为X。‰。
X、全镇共完成四术例,占全年任务例的。%,其中完成结扎例,占任务例的。%,完成引产例,占任务例的。%,完成人流例,占任务的例的。%,完成放环例,占任务例的。%。
(二)基础设施及工作状况
X、镇党委、政府不断投入超多的人力、物力、财力组建完善镇、村两级计生服务所室,做到妇检,药具发放管理不出村,放环、取环、查孕、妇检和康检等不出镇,既方便群众,又增加服务所室的收入。镇服务所设避孕药具室,B超室,消毒供应室,悄悄话室,配备有B超机,测孕仪、手术包、康复床等一批设备。服务所在编技术人员X名,全部是医学中专以上学历,并都持证上岗。全镇XX个村委、社区都建有服务室,全部配备有避孕药具箱、工作台,有专、兼职技术人员,能够正常开展宣传计生科学知识,发放避孕药具和术后回访工作。今年以来,全镇已开展妇检三次,应参检对象X人,已参检X人,参检率达。%以上,生殖健康检查X人,康检率达%以上。对检出患有妇科病的育龄对象全部给予免费治疗。
X、完善计生“三结合”小康示范园建设,充分发挥利益导向作用。我镇共帮扶计生“三结合”X户,镇直各单位都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从项目、资金、人力、财力、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帮扶,全镇共举办计生“三结合”科技致富培训班X期,发放有关科技信息多份,落实帮扶资金X。X万元。我镇把新模村委为建立计生“三结合”小康示范园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树立了典型,带动全镇计生工作的发展。
X、用心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搞好协会整改。到目前止,全镇已有芦圩农业等XX个村委、社区实行了计生村民自治,占全镇村委、社区总数的%。计生村(居)民自治和综合改革示范村(居)工作能够有效开展,计生村民自治巩固、深化率占所辖村(居)%以上,发挥了自治作用。我镇计生协会严格按照“组织健全、活动经常、搞好服务、构成风尚”的标准,切实加强基层协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全镇各级计生协会工作水平,使协会会员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的职能作用。今年以来,共发展新会员X人,发放会员证本,累计协会会员X人。
X、镇、村人口学校做到有牌子、有制度、有计划、有师资等,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普及率达%,群众应知会率达%。各村、社区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将计生工作有关状况按季度上墙公布,理解群众监督,与此同时还开展“三好一满意”、“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如在“X。”计生协会成立日、“X。”世界人口日的宣传活动中,镇党委、政府出面邀请文艺队进村演出,党、人、政三套班子领导带头进村、上街散发宣传材料,并解答人口与计划生育问题,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主要做法
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主要是镇党委、镇政府对计生工作加强领导的结果。作为全县人口最多,面积最广的农业乡镇来说,搞好计生工作,关联着全县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针对计生工作面广量大,难度增加的实际,镇党委、镇政府确立深入细致、求真务实抓计生的工作方针,继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职责制,狠抓各项职责的落实。一要用心探索新形势下加强计生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二要增加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三要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以此推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为了使人口与计工作有效开展,镇党委、政府狠抓镇、村和镇直单位“三级联动”的计生网络,镇、村都成立人口与计生领导小组,包括“三为主”、“三结合”工作的领导小组,都由一把手担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镇党委、政府分别与各村委、社区及镇直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职责状,将计生工作任务与奖金、政绩相挂钩,实行捆绑考核,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每月按时召开计生工作例会,专题研究计生工作状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分析,具体掌握计生工作各个阶段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及时解决。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共召开XX次计生工作专题会议,召开计生工作例会达XX次。
(二)为计生办好事实事,加大对人口与计生工作的财力和人力支持
镇党委、政府真正把计生工作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中,切实为计划生育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X、确保镇、村计生队伍的稳定,镇计生办和计生协会工作人员按照上级要求落实编制,各村、社区也配备了人口管理员、药具员。做到按时、按量发放工资和岗位津贴等报酬。
X、建立利益导向机制,认真解决了部分纯女户子女上学减免费用及计生办困难干部职工家庭生活问题。
X、三镇合并后计生办工作人员较多,没有集中统一的办公场地和下乡交通用车,影响了计生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镇政府于X月XX日召开党委成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把原宾州镇政府办公楼的X楼和X楼腾给镇计生办办公场地,将镇政府X部汽车调拔给计生办下乡专用。
X、在每次开展的计生宣传服务活动中,组织抽调县挂点单位和镇直单位的车辆、人员参与计生宣传服务活动,车辆用油都是各单位负责。
X、千方百计保证计生经费投入,把计生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人均经费投入达XX元。
(三)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加大后进转化工作力度
X、协调督促公安、工商、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共同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构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格局。今年以来,我们召集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计生工作会议,个性针对流动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偏高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开展了专项治理。
X、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及各方面原因,造成了我镇计生后进村的存在,使我镇的工作受到了必须程度的影响,发展不平衡,制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职责制的考核。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后进村转化工作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对后进村(社区)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亲自抓后进村转化工作,集中抓和经常抓相结合,镇政府每月坚持用X至X天时刻组织有关部门集中开展计生宣传服务活动,计生办做到平时工作经常抓、天天抓。实行交纳计生风险抵押金措施,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计生办领导每人X元,镇政府和镇计生服务所干部职工每人X元,年终完成计生各项任务指标按照交纳数额给予奖励,反之将交纳的抵押金作为计生工作经费。透过各项有力措施,使我镇后进村的计生工作有了很大的改观。
一年来,我镇在开展计生工作中虽然取得了必须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群众婚育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一法三规”及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三为主”工作方针,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深入开展计生“三好一满意”活动,上下同心,扎实工作,把我镇计生工作推上新的台阶
篇8:湖南省企业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区街道(乡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自年
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有效年。二、工作安排
甲方有权根据经营和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能力和表现,安排和调整乙方工作,乙方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并按照本岗位职责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三、教育与培训
乙方任职期间,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四、劳动保护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工具,制订操作规程、安全卫生制度。五、劳动报酬
甲方按本企业规定的工资发放形式和考核办法,每月15日(把现金人民币打到乙方建设银行的帐号)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并按规定支付乙方有关补贴,乙方取得劳动报酬后,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六、有关福利待遇
乙方在本企业满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七、劳动纪律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_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9:计生述职报告推荐借鉴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在村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本人自20_年2月份上任以来,至今一年多的时间,工作时间还比较短,对工作中的各项业务还不是十分的熟悉。这一年来,在村支两委会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村居同事及全村群众的帮忙下,我不断钻研业务,业务水平有了必须的提高,开始逐步适应计生专干这项工作。现将本人的工作状况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
上任以来,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计划生育方面的业务知识,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透过学习和参加“创先争优”活动,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了觉悟,增长了知识,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尤其是计划生育业务方面的知识,为更好地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本职工作
上任的前两个月,我在计划生育工作方面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在乡计生部门领导的关心帮忙下,在领导的悉心指导下,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之后,我逐步开始适应计生工作并开始独立开展一些业务工作。进入20_年度,我的工作量有所加大,计划生育工作事情很多,软件资料多、工作量大,在政府和计生办的领导下,在村支两委领导支持下,我渐渐适应了计划生育常规性工作,我经常入户宣传计生优惠政策,对村内的育龄妇女进行跟踪管理,尤其是加强与外出务工的育龄妇女的联系沟通,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帮忙部分群众办理生育证和独生子女证,参加每月的计生例会,及时向镇计生办上报村内计生信息变动状况,并及时向群众公开。透过实际工作的锻炼,目前,我的业务水平已经有了很大提高。但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以后的工作,我仍然需要加强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和实际工作潜力。
三、其他工作
1、“三查”工作。20_年4月,通知49岁以内的所有育龄妇女到镇计生服务站进行免费检查妇科病,我用心参与其中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2、“孕优”工作。20_年7月18日,我村有7对_计生服务站进行孕前优生检查。顺利的完成了该项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一年以,在镇、村领导的帮忙、支持下,我的工作潜力和业务水平虽然都有了必须的提高,但我深知还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不够,个性是计算机操作还不够熟练;二是工作还不够大胆,遇到问题办法不多。今后我将克服缺点,加强学习,不断总结,提高岗位技能,放手工作,迎难而上,更加努力工作,更好地为群众服务,把工作干好,干出色。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_村:_X
_年x月x日
篇10:《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自愿制定本房产转让合同,条款如下:
一、卖方有房产个单元座落在深圳市第座楼单元。合计________ 面积平方米。现自愿将该房产卖给买方。售价为________整。(原楼价为________整)。
二、买方对上述房屋已核实,并审阅了房产权证书及有关资料后同意交付上述房产价款,买卖双方一致自愿成交。
三、双方在本合同上签署时,买方当即将房产全部的价款交给卖方,卖方在收到该房产价款后,即将上述房产证书有关资料交给买方。
四、双方买卖成交后,即携带房产权征书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房产权转移登记手续,该房产所有权即归买方所有。
五、卖方所卖房产如有抵押、按揭等手续不清时,概由卖方负责,与买方无关。
六、买方在交付房产价款后,而卖方不能交房时,则卖方应即退回房产价款,并负责赔偿买方损失。
七、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应提请深圳市仲裁机构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决。
八、本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用钢笔填写与打字油印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公证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11: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本馆馆舍内服务对象提供本馆收藏的合法出版的数字作品和依法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不向其支付报酬,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需要以数字化形式复制的作品,应当是已经损毁或者濒临损毁、丢失或者失窃,或者其存储格式已经过时,并且在市场上无法购买或者只能以明显高于标定的价格购买的作品。
篇12: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住址:联系电话:
在沪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期限
合同类别:完成一定工作,自年 月 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完成后止。
二、工作岗位、 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乙方工作岗位:
2、工作地点:
3、工作内容(可另列清单):4、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双方应对调整情况进行书面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工时方面的规定,结合甲方的生产需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并确保乙方平均每周至少休息1天。
三、劳动报酬和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基本工资执行第项:
①月工资: 元/月。
②日工资: 元/日,待工工资: 元/日,双方未约定待工工资的,待工日执行日工资标准。
2、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可另行书面约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和支付方式,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并按时支付乙方的绩效工资。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加班费。
4、甲方按月结算乙方工资,并在下一个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由乙方签字确认。工资发放清单由甲方存档保管。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对劳动报酬重新约定的,应当用书面方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6、甲方确保乙方的劳动报酬不低于国家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和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依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实施对乙方的管理。甲方应当将有关规章制度告知乙方。
2、甲方和工会组织或职工代表签订的集体合同,适用于乙方。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并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为乙方创造安全工作的环境。
4、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5、甲方按规定为乙方创造岗位培训的条件,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职业技能、遵纪守法、道德文明等方面的教育,乙方参加甲方安排的培训活动视同出勤,甲方不得克扣乙方的基本工资。
6、甲方为乙方缴纳法定的社会保险,甲方确保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漏保。
7、甲方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办理好各项手续。
8、甲方对乙方的出勤、工作、违纪等情况做好记录,作为奖罚乙方的依据。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甲方的管理,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当积极参加甲方安排的岗位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
3、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有权拒绝工作。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检查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终止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
4、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当结清乙方的工资。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法定的时限内向当地(工作地点或者甲方工商注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
九、其它
1、本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及附件均一式2份,甲双方各执1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年 月日
篇13:计生协会年终工作总结范文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计生协会年终工作总结篇一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关系到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我在镇计生办的正确指导下,在社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同事们的配合和帮助下紧紧围绕着镇计生班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认真学习和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人为本抓重点,规范管理,以宣传教育为主,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狠抓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实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工作,现将我的计生工作总结如下:
目前,辖区内已入PIS的总人数2849人,其中流动人口918人,常住人口20xx人;育龄妇女685人,已婚育龄妇女650人。
一、明确责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
我认真研究学习了镇计生委下发的计划生育考核目标,明确了计划生育率100%、信息准确率100%、期内综合避孕措施落实率98%以上等三项责任目标。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切实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经社区两委班子决定,成立了红旗社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主抓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入户调查,把计划生育工作做细、做精,不留问题,争取圆满完成目标。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计生意识,营造计生良好氛围
一是以转变群众观念为出发点,采取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渗透力。今年重点结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有针对性的在重点地区,重点人群中加大宣传力度。今年我们在人群较密集的集贸市场主要道口悬挂宣传横幅3条、在社区宣传栏开设计划生育专栏,专人负责定期更新内容,张贴标语。二是向育龄妇女、新婚妇女以及党员干部等宣传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妇幼保健知识等,让他们了解国家的政策,计划生育的好处,努力使社区群众少生、优生。三是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计划生育和流动人口培训,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四是每月及时向镇计生办报送宣传信息,及时上报社区的计生动态。
三、以人为本,实施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排优解难
一是及时做好计生书面工作,完善各类帐表、台帐,及时上报档案,填写好《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努力做到不仅工作做的好而且记录做的全、细、准。二是对辖区内80名妇女定期发放避孕药具,及时随访,并登记好随访卡片,为社区内每位妇女建立好个人信息档案。三是以口头或书面传单的形式向社区妇女宣传计划生育知识、避孕方法以及妇幼保健知识等。让妇女自己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措施,达到有效避孕。
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建立健全各项依法执政制度,严格一、二胎申请、审批制度,照顾再生育审批手续、材料必须合法、齐全。对流动人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不断加大流动人口的管理,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基础上,一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查验计生有关证明。二是对加强房屋出租户的管理,对外来租赁房屋人员必须查验婚育证明,并在房屋出租合同中明确规定,租房经营户不得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流动人口实行发证制度,并要求定期验证,同时实行房主与社区签订合同的制度,多方面管理流动人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及时处理解决,报表及时准确,让群众满意,让领导放心。
五、认真仔细做好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计生统计是计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稍有不慎,就会出差错。为了做好这一工作,防止瞒报、错报、漏报情况的发生,每个月初按时上报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信息到镇计生委,每个月底对快到预产期的孕妇,我都一一打电话询问是否已出生,何时出生,男孩女孩等,并叮嘱他们及时办理户口。同时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无瞒、错、漏报现象,我常常入户上门调查,准确了解情况,并做详细记录,再将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信息及时上报到镇计生办。并且做到有情况发生的及时变更育龄妇女信息卡,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做到人卡一致,为每位育龄妇女建好一卡、一薄,对自己的帐卡做到认真、仔细核对,按时上交各类统计报表和材料到街道计生办,使计生办能够准确了解社区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并进行指导和监督。
以上就是我的勤廉双述工作总结,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应看到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继往开来,将计划生育工作开展的更好、更规范、更深入,争取取得更大的成绩。
计生协会年终工作总结篇二
XX年我镇计划生育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计生局的指导下,在各部门的配合支持下,在各村(社区)以及计生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围绕“强基础、升质量、抓落实、上台阶”的工作思路,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规范生育秩序的治理,通过全镇上下扎实有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现将全年来的计生工作运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1、全镇人口39300人(其中农业人口37360人),已婚育妇女8092人,全年出生人口523人,符合政策生育率80.31%,死亡381人,自然增长率3.61‰。
2、出生性别比控制在100:113。
3、“三结合”基地一个(宰龙村),落实帮扶150户,其中(新增户11户,联系户25户,帮带户114户)。
4、村级计生综合改革、村(居)民自治开展面100%,已婚育龄妇女签约率95%,履约率90.13%
5、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97.27%,及时率92.57%。
6、宣传教育普及率在95%以上。
7、流动人口总数6199人。其中流出6187人,(育妇流出20xx人),办证1757人。流入人口12人,(办验证12人)。
8、优质服务到位率100%,“三查”达95%。
9、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申报,年审达100%。
10、征收社会抚养费159万元。
11、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保一方平安。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1)建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2)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生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村(社区)、部门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实行目标考核,逐级签定“综合目标管理责任书”、“三结合”责任书、“流动人口管理责任书”、“计划生育部门责任制”,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实行计生工作的联系村考核制,通过考核促进目标任务的落实。
(5)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强化宣传、搞好服务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一决定”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各级计划生育工作文件。会议宣传(含例会)28次,参加人员750人次,发放各类资料8500余份,标语(含固定)450余条,简报24期,投入宣传经费近3万元,通过宣传,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
3、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发现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三、政策兑现
1、严格执行现行的生育政策和技术服务政策等,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无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2、坚持以长效避孕措施为主的技术服务政策,稳定专业技术队伍,严格施术规程,指导育龄群众的知情选择,基本上保证了手术落实率、及时率。全镇落实了安环464例,取环76例,男扎7例,女扎57例,人流47例,未出现有手术并发症和后遗症。
3、及时兑现计生奖励政策。
(1)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按时按标准发放,兑现率100%;
(2)划生育家庭奖、特扶助能对照条件规范程序、严格标准、全面兑现。XX年新增35人(其中奖扶33人、特扶2人);继续享受奖扶130人,特别扶助15人。
(3)本镇的独生子女考入本科以上大学的,凭录取通知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500—1000元,已按喜委发[]年17号文件规定,全面落实兑现;
(4)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施术实行免费服务,没有出现乱收费行为。
4、计生“三结合”帮扶150户,在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服务,帮助他们解决了生产、生活、生育中的一些实际困难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怀、干部的帮助支持和社会的关心。
5、推进村(居)民自治、坚持“党的领导、村委组织、组级参与、户户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针对各村(社区)实际情况研究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修改和完善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制定村规民约,规范与已婚育龄群众签定计划育村民自治协议。协议围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健全计生协会的组织机构,并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全镇建立镇计生协会1个,村级协会24个,会员3986人。
6、夯实业务基础
XX年我镇被市计生委确定为人口统计监测点,计划生育部门是政府一个职能部门,代表政府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业务工作做到家底清、情况明、数据准、信息畅,通过调查摸底,校对审核,查漏补缺等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各类账、表、卡、册。
7、计生部门队伍健设。
(1)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配齐配强了计生队伍,建立并完善了内部学习、工作、出勤、等制度。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3)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一支内练素质、外树形象,文明执法的高素质计生干部队伍正在形成。
四、存在的问题
1、业务人员(主要在村)素质参差不齐,部份村(居)计生干部缺乏敬业精神,对计生工作有畏难情绪,工作开展不平衡。
2、执法力度不够,遏制违法生育难度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计生质量指标呈下滑趋势。
3、流动人口数量大,办证少,很难掌握育龄妇女流动真实情况,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4、组织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病、查孕难。
5、推行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结扎)难。
6、计生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大,激励机制还不够,既影响队伍的稳定,又危及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提高。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基础工作,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
2、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完善。
3、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以服务促管理,以服务树形象,进一步提高计生工作整体水平。
4、加大对外流动人口违法生育调查处理,规范处理程序,必要时提取部分违法生育对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争取部门配合、齐抓共管、营造良好新格局。
计生协会年终工作总结篇三
作为一名国家干部,我一直在不断的努力,虽然现实中有很多的不足的地方,但是我一直在努力,相信自己一定能够做的更好,只是现在的我已经更加的努力,我的工作已经上了轨道,只要我继续不断的努力,我就会做的更好。因为自己并不满足现实,我考取了国家公务员,在不断的努力后,才实现这个梦想,我会把来之不易的成绩用在努力工作上!
我自20xx年8月在镇人民政府的安排下,在计生办工作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比较圆满和创造性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组织协调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工作中,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计生工作“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等要求,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一是正确对待权力,不搞以权谋私。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暗箱操作。二是在生活上注重节俭,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
二、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党的xx大、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科学内涵及实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做好镇党委和政府的计生“明白参谋”。
三、踏实苦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在计生办上班两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当好党委、政府的明白参谋
1、积极为镇党委、政府拟定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草案;
2、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主要做到:一是做好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验收;三是帮助有困难的同志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全面完成镇党委、政府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目标。
(三)在工作业务上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与县计生局的业务指导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与镇直属部门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与县挂镇单位的关系。
(四)开拓思路,争当典型
在计生档案资料的管理、“村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协会等工作的探索中走在了全县前列,得到市、县计生局的肯定并被列为其他乡镇参观学习的示范点。
四、取得的工作成绩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全镇人口、经济、环境和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组织和创造性开展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没有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日渐成熟,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需再加强;其次,在工作中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少,自己判断较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做一名优秀称职的国家干部。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充分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努力的改正,将自己的计生办工作做好。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在之前近三十年的工作后,变的更加的好做了,所以我会继续一直不断的努力下去,相信我一定能够做好,让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工作中取得更大的进步,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成功,因为我是踩在之前前辈的肩膀上!
篇1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篇1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这几天,我按照学校党支部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10月27日,镇党委专门组织国家干部全文学习两项法规,要求全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全镇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犯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犯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近几个月,省纪委作出对少数领导干部党纪处分的决定,充分体现了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xx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20xx第四,既敢于负责,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xx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又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近期的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281字,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xx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
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教师服务学生,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老师。
篇16:湖南省探矿权出让合同
出让人:湖南(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省国土资源厅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让人向受让人出让的探矿权(标的)为:湖南省_____,勘查区块拐点坐标为(注:此处加盖双方印章):
1.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
……
面积____km2。
第二条 探矿权出让期限为____年。受让人提出的勘查实施方案的勘查年限,应当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一致。
受让人需要延续出让期限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30日前,向出让人申请依法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每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年。在延续出让期限内,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条 本次探矿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__亿__仟__佰__拾___万元整(¥__万元),由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全部缴清。本次探矿权出让价款未全部缴纳的,受让人不得申请办理勘查登记手续。
第四条 出让人权利
(一)受让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先期已经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返还;
(二)勘查许可证自行废止的,出让人有权办理注销手续;
(三)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受让人与勘查单位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勘查合同,受让人未另行签订勘查合同并向出让人、勘查区块所在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出让人有权暂扣或者委托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勘查许可证。
第五条 出让人义务
(一)未经受让人同意,出让人不得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许可他人的矿业权申请;
(二)探矿权作为用益物权,出让人应当维护受让人依法和依本合同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六条 受让人权利
(一)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出让的探矿权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出让价款,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受让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第三人对出让的探矿权享有权利的除外;
(二)有权按照勘查许可证规定的区域、期限、工作对象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
(三)经出让人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后,可以延长勘查工作时间;
(四)为满足勘查工程作业需要,可以申请临时使用土地,可以在勘查作业区及相邻区域架设供电、供水、通讯管线,可以修建施工便道,但不得影响或者损害原有的供电、供水设施、通讯管线和道路,对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五)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批准勘查矿种的采矿权;
(六)经依法批准,可以转让、抵押探矿权;
(七)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后,经批准可以申请保留探矿权,保留探矿权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需要延长保留期的,可以申请延长2次,每次不超过2年;
(八)在出让期限内,因国家政策调整或者国家建设需要,需提前收回探矿权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要求赔偿。
第七条 受让人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合同约定的出让价款和法定的探矿权使用费;
(二)在领取勘查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施工,并在开始勘查工作时向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开工情况;
(三)在勘查许可证规定期限内,完成经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部署的各项勘查工作;
(四)勘查实施方案发生重大改变的,应当向出让人申请组织审查;
(五)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有扩大或者缩小勘查区块范围、改变勘查工作对象、经批准转让探矿权或者探矿权人股东发生改变、受让人改变名称或者地址等情形发生时,应当向出让人申请变更登记;
(六)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内改变勘查单位的,应当向出让人和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七)勘查作业时,发现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罕见地质现象以及文化古迹,应当加以保护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八)依法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交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档案资料;
(九)普查阶段的勘查实施方案不得设计和实施坑探等井巷工程,详查及其以上勘查阶段确需使用井巷工程的,应当编制井巷工程设计,并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批准手续;
(十)按照批准的勘查实施方案施工,不得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活动;
(十一)勘查作业完毕,及时封堵、回填勘查作业遗留的井、硐或者采取其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十二)出让人及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探矿权年检或者需要调查勘查投入、勘查工作进展情况的,应当如实报告并提供有关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不得拒绝检查。
第八条 受让人应当承担下列可能存在的风险:
(一)在勘查许可证划定的勘查区块和有效期限内,未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
(二)在勘查许可证划定的勘查区块和有效期限内,探明的矿产资源未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
(三)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四)标的瑕疵的影响;
(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选矿方法的限制;
(六)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让人及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责令受让人停止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工作的;
(二)超越批准的勘查区块范围进行勘查工作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探矿权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坑道等工程的;
(五)不按勘查实施方案施工的;
(六)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的;
(七)无相应的地质勘查资质进行勘查作业,或者地质勘查单位未按本合同规定备案的;
(八)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参加探矿权年检,备案、报告有关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的;
(九)已经领取勘查许可证的勘查项目,满6个月未开始施工,或者施工后无故停止勘查工作满6个月的;
(十)不依法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
(十一)不依法按期缴纳探矿权使用费等应当缴纳的费用的;
(十二)不依法汇交地质资料,或者伪造地质资料、在地质资料汇交中弄虚作假的。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实现的;
(三)受让人在勘查过程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四)合同约定变更、解除的其它情形。
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通知、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一)受让人依法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采矿许可证的;
(二)勘查许可证到期,且受让人不再申请延续或者保留探矿权,或者延续、保留探矿权申请未获批准的;
(三)受让人依法申请转让探矿权并获得批准、办理勘查许可变更登记的;
(四)合同解除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终止的其它情形。
合同终止后,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免除受让人为标的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因履行合同或其附件所引起的有关争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仲裁或诉讼期间,合同及其附件继续履行。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一)以招标投标方式出让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受让人投标文件成为合同附件;
(二)以拍卖方式出让的,拍卖公告、拍卖人和受让人签署的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为合同附件;
(三)以挂牌方式出让的,挂牌公告、受让人竞买申请书、竞买报价单以及挂牌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挂牌成交确认书成为合同附件;
(四)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文件成为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于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但合同约定的受让人成为探矿权人之后的有关条款自出让人颁发勘查许可证之日起正式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合同当事人各执三份,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各备案一份(跨行政区域的增加份数)。各份正本及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受让人在提交探矿权申请登记资料时,应当附具合同正本一份。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______
法定住所: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______
法定住所: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17:村计生专干个人述职报告范本_述职报告_网
【篇一】
一年来,围绕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在村两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计生部门的安排布置下,我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述职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深入学习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组织持续高度一致。同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潜力。为了能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或暇余时间,我努力学习与岗位密切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二、计划生育工作
1、落实“村为主”机制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工作实践中,我坚持做到“经常抓,抓经常”,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早孕发现率,确保计生工作目标落到实处。每年为已育龄妇女开展四次查环查孕,对50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不少于4次的健康访视,对已怀孕妇女每月上门进行随访,对应落实手术对象。在期内落实上环、结扎等节育措施,计生奖扶、特扶在我村得到了全面的实施,落实率达100%。基本做到了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使我村的计生工作走上良性发展轨道。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由于我村毗邻江苏,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多,流动人口管理一向我村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为了破解这一难题,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和未婚青年,找出了担保人,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并按时记录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为每个对象办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动态管理卡,从源头上化解早婚早孕的隐患。
在工作中,本人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业务和理论学习不够,不能与时俱进,从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不够。计划生育工作职责重大,任重而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村两委一道负重拼搏,认真扎实地做好计划生育工作,20xx年努力是涧西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
计生员工作职责
一、做好所管辖中心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使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准确掌握所管辖中心员工及其配偶以及居住在我校社区内的员工其他亲属的怀孕状况(是否有《生殖保健服务手册》),并在怀孕3个月内用书面报告集团计生主管(填写月信息报告单),同时做好孕情跟踪。
三、及时了解所管辖中心员工或员工配偶以及居住在我校社区内员工其他亲属孕妇的生产状况,婴儿出生后(24小时内)立即电话告知校计生办及集团计生主管,不在学校报出生的,应督促员工及时在当地计生部门上报,并填写好当月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
四、对所管辖中心在区间内出生的婴儿见面率要到达100%,要认真查看结婚证,《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核查发证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五、准确掌握本单位员工或员工配偶落实避孕措施的状况,为员工领取免费的避孕药具;督促区间内(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生育小孩的员工或员工配偶在顺产三个月内、剖宫产六个月内落实好长效避孕措施。
六、对结婚后尚未办理《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的员工或员工配偶,主动为其出具办理《生殖保健服务手册》或《二孩生育证》的证明。
七、做好《承诺保证书》、《诚信小组诚信书》、《计划生育居民自治诚信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在本单位雇用流动人口时,务必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已聘用的员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过期或将过期的人员,及时督促办理。
八、每月1日上午8:30交广西师范大学计划生育月信息报告单到集团计生主管处,若无表中的几类状况,透过电话告知。个性是4月1日、10月1日报送月信息报告单务必及时,并反复核对年度区间内的出生人数,确保无任何错漏。
九、负责独生子女保健费、医疗费发放工作。按时完成计生宣传稿件撰写和征稿任务。
十、做好每年3月、9月的人口核查工作,重点核查区间内(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出生的孩子,迎接各级政府计生部门对学校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
十一、经常向中心领导汇报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状况,发现问题须及时报告中心领导及集团。
十二、收集好下列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好各类有关表格。
1.对于户籍不在桂林市,住在校内的流动人口,须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交计生办),身份证复印件2份。填写《广西师大流动人口登记表》。
2.收新婚人员的结婚证复印件2份;对于服务手册、二孩准生证需分别验原件,收复印件各2份。
3.对于新生儿不在学校报出生,住在校内的人员,须收当地计生部门出据的已报出生的证明(如当地月信息报告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收结扎证、放环证复印件。
5.收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属于非农户口的员工,收户口本上有户主住址栏页面、员工及小孩的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各2份。
6.根据相关资料填写《广西师范大学孕情动态跟踪服务表》、《节育手术登记表》、《结婚登记表》、《死亡登记表》、《后勤服务集团员工婚育状况登记表》、《后勤服务集团流动人口登记表》
【篇二】
一年来,本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思想,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做好表率,勤业敬业;在学习上,坚持不懈努力充实自己;在生活上,艰苦朴素,谦虚大度,与同事团结互助,顾全大局。在各级领导和同事邓支持下,圆满完成了全镇人口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的工作、生活、学习等各方面小结如下:
一、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
为了提高自身素质,本人坚持不懈学习计生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以及xx大文件精神,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平时留心报纸、新闻等有关工作经验介绍潜移默化中理解教育,自己邓思想政治素质。在学习好书本知识邓同时,坚持向实践学习、向模范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变工作方式,开阔工作思路,及时纠正自己的不足处,力求使自己在新的形势下,严格要求,踏实工作。
二、勤勉敬业,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1、技术服务工作。开展常年工作,为我镇广大育龄妇女做好查环、查孕、生殖健康咨询服务工作、用心配合县计生站医生做好生殖健康普查工作。共查治268人,查出患病妇女78人,并用心给予了治疗,为育龄妇*殖保健带给保障。全镇一年来环情孕情服务率达97%。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20人,完成率92%。
2、用心开展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充分利用服务所现有的设备对广大育龄妇女进行免费上、取环、健康检查,及时指导选取安全的避孕节育方法,逐步建立起以人为本的技术服务理念和工作模式。透过应对面服务、交流和沟通赢得广大育龄妇女的认可;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去年一年共落实上环245例,做到无一例事故发生;开展随访服务工作,每月按照随访表的名单,定期上门对各类育龄妇女进行随访;全年累计上门服务达20xx人次。
三、严以律已、廉洁自律。
本人在工作上始终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每月出勤工作时间到达28天,自觉将自置之于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加强自身修养,老实为人,不谋私利,以自己诚恳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回报组织对我的信任。
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虽说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在优质服务、优生促进、生殖保健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和突破;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有信心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把取得的成绩不断的进行巩固,把欠缺的地方想方设法做好,使今年的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为我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三】
各位领导,在座的各位同志:
大家好!
我叫,1970年出生,初中文化,中*员,现任龙山村支委、计生专干。根据政府工作安排,现将本人一年来学习、工作状况做好如下述职,请予以评议。
一、学习思想状况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xx大、xx大会议精神以及计划生育方案法律法规,学习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透过学习和参加第二批党员先进性教育。“小学教”等一系列活动,增强了党性,正确树立了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定基础。
二、本职工作状况
一年来,我村顺利透过了县计划生育检查,工作上能用心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协助村两委搞好中心工作,热心于计划生育事业。
我村是合并村,本人主要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状况,软件资料多、工作量大,在政府和计生办的领导下,在村支两委配合下,在广大党员村民组长支持下。我村每年都要正常为已开始育教妇女开展四次查环查孕工作,对50周岁以下育龄妇女每年都上门进行四次健康访视,对已怀孕妇女每月上门进行随访对应落实手术对象,我及时与她们取得联系,要求她们坚决执行计划生育改革。在期内该上访的上了环,该结扎的结了扎。计生奖扶、特扶已在我村全面实施。
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由于我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较多,这给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例如我村今年就出了几例政策外生育及早孕、早育现象。现已按照国家计生政策进行了处置。
三、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在座各位及广大村民的帮忙、支持下,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着很多的不足。主要是自身学习还需加强,自身素质有更进一步提高,计生业务知识,掌握了不全高活动人口管理存在的漏洞,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等。在今后工作中需要上级领导的协助,靠在做各位及广大村民支持和村两委同志协助,我将认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推向新台阶。
以上述职不妥之处,请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篇18:乡计生的工作总结范文_计划生育工作总结_网
20xx年我乡计生办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重视下以及计生办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有很多不足。现就我乡20xx年的计生工作作如下几点小结:
一、加强领导、稳定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我乡根据上级要求及现行形势下的工作方针、政策,为了努力实现人口计划完成的目标要求,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由乡计生工作人员及七站八所主要负责人员为计生领导小组成员的强大组织。乡党委、政府与全乡各村都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状,明确了工作任务及职责,并与乡属单位的综治部门都签订了目标管理,做到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工作机制。20xx年5月我计生办对全乡13个村的计生专干及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和128名计生组指导员进行了业务培训。20xx年6月全乡村专干又参加了市委党校的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我乡计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完善了计生组织网络,顺应了新的发展形势。
二、巩固、发展村级阵地建设,提高基层基础质量
由于工作的需要,结合我乡实际,20xx年我们对全乡13个村的“三位一体”进行了完善,按照上级的考核要求,我们实现“村级村务公开”,改正了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工作阵地。广泛、深入的宣传计生政策、方针,通过努力,全乡13个村的三位一体工程已达到上级工作要求,使我们有了一个专门开展计生工作和学习的工作环境,提高了我们的基层基础质量。
三、狠抓流动人口管理、生殖健康监测、开展优质服务
我乡地处偏僻、经济欠发达外出流动人口较多,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对外出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部管理,对流出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未婚男女青年都签订了计划生育合同,特别是对已婚育龄妇女外出较多的地方,专门确定了一名素质较高、责任心强、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为联络员,定期反馈她们的信息,督促她们按时寄回有效孕检证明。全年按要求进行了四次孕检工作,对个别顽固对象和有怀疑的对象进行上门排查,消除计外生育的重大隐患。利用孕检时,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妇科病的查治,采取高效益、低消费的治疗,对个别困难户采取免费治疗、上门服务的工作态度。
20xx年是全市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的第二年。优质服务其本身就是从以往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为主转变到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宣传教育和服务为主的计划生育工作方式。我乡在优化了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在今年7月底从市计生局聘请了三名妇科专家,集中开展了“三查一治”计生科技服务活动。在为期几天的活动中共免费检查妇科病1080人次,治疗365人次,治疗效果良好深受广大育龄妇女的赞扬。在开展“三查一治”活动的同时为全乡20xx多育龄家庭发放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科普读本和优质服务手册。7月上旬,经党委政府研究从乡财政拨出专款对全乡自愿放弃再生育和独生子女户及两女结扎户的家庭进行了表彰和奖励。鼓励了他们计划生育的信心。带动了全乡计划生育事来的发展。
四、人口出生及节育措施
20xx年度我乡违法生育,全乡共出生88人,其中违法生育2人(计外多孩1人,计外一孩1人),严重影响了我乡计生工作在全市的排名。全乡全年共完成节育措施81例,其中女扎50 例,上环28 例,取环1例,皮埋1例,人流1例。
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我乡的计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
1、领导思想不够重视,有个别村领导总认为,计划生育是村专干
一个人的事,村主要领导和两委成员很少关注和关心计划生育工作。我们要克服过来村专干唱独角戏的局面。
2、村专干组级指导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待加强,没有把全部心思放到计划生育工作上来。缺少计生工作意识。我们要克服过来那种只报个信或开个会的现象。不要放任自流,不要怕得罪人。
3、流动人口和未婚同居人员管理要加强。在新的形势下要克服以往只注意常住育龄妇女的做法。要把达不到婚龄和未婚同居对象纳入日常工作的管理范围来。
4、狠抓计生手术到位孕检到位及补救措施到位,加大追逃力度排除隐患。
20xx年的工作虽然已告一段落,但是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我们应该在不断的工作中总结更好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以求得我乡计划生育事业的更大发展。
篇19:2025计生干部年终总结
为了缓解人口老人化的问题,国家也是积极推行二胎政策,虽然计划生育已经过时了,但是以往的经验还是可以借鉴的。难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五篇优秀的计生干部年终总结,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计生干部年终总结篇一
围绕镇党委、政府“保类进位”的工作目标,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20xx年至今,我与计生战线全体工作人员,紧紧抓住“控制人口增长”不放松,认真扎实搞好每一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本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经常性工作为主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各级目标管理考核中占有重要地位,并实行“一票否决”,在工作实践中,必须坚持“经常抓,抓经常”,才能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为推动全镇计生工作,我一直把制度建设摆在第一位,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动经常性工作。今年以来,党委、政府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考核办法》、《关于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补充规定》,镇人民政府以《督办通知》的形式对节育手术实行月清月结。这一系列措施强化了责任区和村支两委的工作责任,基本做到每月一小结、每季一考核、年终大评估,从而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以经常性工作为主”。同时,镇里还出台了《关于计划生育重大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机关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的规定》等,使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度管人,有人做事。
二、完善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机制,实现工作重心下移
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是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发展之路、改革之路、必由之路。我镇自去年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今年5月31日,在全市的“计划生育村为主村民自治经验交流会”上,洪山殿镇作了经验介绍。会后,镇党委、政府又对村民自治工作作了专门部署。按照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我着手起草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的指导性条款。各村在此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如:柞子村、前塘村规定对两女户的小孩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全免费入学;永忠村规定对两女结扎户一次入500元养老保险,并在其小孩义务教育期间每年补助100元学费;梓木村规定对自愿放弃再生育的家庭一次性奖励1000元……到7月底,已有37个村按法定程序通过了新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有26个村与农户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从而使我镇的计生工作走上了村民自治的良性发展轨道。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流动人口管理一直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镇的违法生育90%以上是流出人口造成的,为了这一难题,我们积极向县局请示,县计生局于4月7日到新檀村就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办点示范。5月13日,全镇流动人口管理现场会议在新檀村召开,之后,“八个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模式迅速推向全镇。现在,每个村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都按照上级要求与村上签订了合同书,找出了担保人,并按时向村上通报居住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寄回有效的孕检证明;村上也及时为每个对象办理了婚育证明,建立了计划生育管理卡,流动人口以户籍地和现居地共同管理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以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为基础,我们对基层基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上级指示,对村务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并督促责任区、村对环境较差的服务室进行了整体搬迁。
四、抓好奖励扶助和整治两非,促进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缓解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特殊困难,引导农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一项基本的计划生育奖励制度。按照上级要求,计生办于元月24日组织摸底培训,2月24日进行二次复核,4月29日以后又进行多次核实,先后共进行了五次调查核实,三次村组公示,最后确定了22个村的37名对象享受奖励扶助金。
集中整治“两非”是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有效遏制性别比失衡的一项重要举措。4月份以来,我们先后对扶冲村吴爱香等13名对象终止妊娠的情况展开调查,并于7月8日对洪山实业公司职工医院的B超医师王计华进行立案查处,在全镇形成了集中整治“两非”的良好氛围。
经过计生工作工作和全体镇村干部的努力,我镇计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到7月底,共出生婴儿479人,其中计内457人,计划生育率达95、4%,比去年同期提高0、7个百分点;村为主比率达93、2%,比去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婚育新风进一步深入广大农户,几个月来,有68对育龄夫妇自觉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42对两女户主动落实了结扎手术。
在工作过程中,本人的缺点也暴露无遗,一是太注重做事,理论学习不够,不能用与与时俱进的人口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从而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创新不够。二是太注重完美,对干部关心不够,日常工作期间对工作人员要求太过苛刻,从而导致内部生动活泼的局面不够。三是太注重结果,对过程管理不够,不能对被考核单位的工作进行有效的指导,在考核时不能充分考虑被考核单位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计生办与少数单位之间团结协作不够。
计划生育工作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加强学习,集思广益,与计生战线的全体同志负重奋进,认真扎实地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为全面实现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而努力奋斗。
计生干部年终总结篇二
工作一年来,在乡领导和同事长辈的帮助下,我对工作渐渐上手,同时自己在其他方面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一、努力学习,提高自身思想理论水平
1、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理论,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用思想理论来武装头脑,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进一步巩固理论知识。在乡党委政府还有其他同事的帮助下,我强化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以及科学发展观等思想理论,特别是要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着重理解工作中哪些事件哪些领导的决策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哪些,是怎么体现的,这样我从实践中理解科学发展观,进而更深刻体会到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性,也渐渐能从适应了农业技术工作者到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角色转变。
2、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自工作以来,我多次向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并在工作中,思想上以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心中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当前来办事的村民对政策不理解、因携带的证件不齐全被退回而生气大声喝斥时,我都尽量忍让,不对村民发火不大声喝斥村民,自觉加强自身修养和进行党性锻炼。终于于20__年7月1日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预备党员。
二、努力奋进,扎实履行工作职责
1、端正态度,加强学习业务知识。自从由农业服务中心转到计划生育服务所工作以来,我都很自觉地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当遇到不懂的工作业务时,群众在一旁边着急时,更是让人手忙脚乱,因此业务学习成了我的一项工作。经过慢慢学习以及其他同事长辈的帮助下,我的业务知识有了很大的进步,工作态度也有了改变,之前害怕,害怕,现在对接待群众、下村等工作逐渐上手,当一个人留守办公室时也能很好的服务群众。
2、深入村屯,了解民情,心系百姓,服务于民。作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与村民打交道是必不可少的,要让村民信服,就只有深入到村屯,与村民多交流,急村民所急,想村民所想,为村民做好事办实事,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为配合上级领导做好诚信计生、幸福家园的工作,我和领导以及相关的工作人员经常下到村屯和村民打交道,召开村民会议,给村民做思想动员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布置下来的计生任务。由于计划生育服务所是一个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单位,所以当我所包的村屯的村民知道我是计划生育服务所的工作人员时,都纷纷向我寻问有关计生方面的情况。有些群众更是记住了我的电话号码,在双休、放假不上班的时候打电话给我,我都不厌其烦的给他们帮助并答应他们在工作上的要求,在收假上班后马上给他们办理业务,为他们排忧解难。做为一个计生基层工作人员,能被村民们所记住而我能给村民办实事,我觉得是对我工作的一种肯定,这种肯定激励着我继续满怀信心的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
3、廉洁自律,宽以待人。认真学习思想理论知识,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和侵蚀,常常以反面事例来警示自己,严以律己,从人民利益出发,不拿群众一分一毫,以服务人民为重。能服从组织、领导的安排,当需要我加班加点时,我也能自觉服从,不计个人得失。在接人待物方面,真诚地和同事成员搞好关系,不说三道四,也不拉帮结派,积极和同事参加各种活动,认真负责领导分配的活动,携手并进,做好各项工作,为党委政府工作尽一份力。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打算
一年来,在领导和同志热心帮助下,我渐渐适应了计生工作,对工作也得心应手起来,但仍存在不少的不足,主要有:
1、参加计生工作时间短,对基层工作环境尚未完全熟悉。深入基层时间短,对村民委村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也没有能及时处理。胆子不够大。晚上下村时,总是害怕,因此弄得工作不能很好的展开。
2、工作业务知识仍旧不够熟悉。
以上几点是我在工作以来发现的的不足,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当中,我应该努力克服以上缺点,力争将工作做得更好更得心应手。
计生干部年终总结篇三
我自20xx年5月在定南乡人民政府担任计生办负责人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计生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比较圆满和创造性地完成了自己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在思想政治觉悟、组织协调领导和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今后的工作和学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将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
一、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首先,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了新党章、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科学发展观科学及实质,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与政治素质,保证了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性,强化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其次,在业务学习方面,我虚心向身边的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通过多看多听多想多问多做,努力使自己在尽短的时间内熟悉工作环境和内容。做好乡党委和政府的计生“明白参谋”。
二、踏实苦干,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
担任负责人两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当好党委、政府的明白参谋
1、积极为乡党委、政府拟定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草案;
2、定期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全乡人口和计生工作开展情况,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二)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实施全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主要做到:一是做好人员、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验收;三是帮助有困难的同志完成工作任务。通过努力全面完成乡党委、政府与县委、县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目标。
(三)在工作业务上正确处理与相关部门的关系。一是正确处理与县计生局的业务指导关系;二是正确处理与乡直属部门的关系;三是正确处理与县挂乡单位的关系。
(四)开拓思路,争当典型
1、20xx年4月在全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黔南州计生妇幼保健工作现场会在我乡成功举办,有力推动了我乡计生工作跃上新台阶;
2、20xx年5月成功组织了贵定县计划生育协会换届工作现场会;
3、在计生档案资料的管理、“村民自治”、流动人口管理、计生协会等工作的探索中走在了全县前列,得到州、县计生局的肯定并被列为其他乡镇参观学习的示范点。
三、取得的工作成绩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坚持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解决全乡人口、经济、环境和社会资源的协调发展为已任,认真组织和创造性开展实施人口计生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20xx年度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二)20xx年度全乡计生工作被评为全县一等奖;(三)20xx年获得贵定县委授予“优秀员”称号;(四)20xx年年终考核为优秀;(五)20xx年度乡计生工作圆满通过省、州、县的三级考核。
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在工作中,我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暂行规定》、计生工作“七不准”和“五条禁令”等要求,自觉维护自身和党的形象。一是正确对待权力,不搞以权谋私。始终按照工作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坚持公平正直,不徇私情,珍视和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勤勤恳恳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一言堂、家长制,不搞暗箱操作。二是在生活上注重节俭,对用车、来客接待等方面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办理,不挑不捡,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规定。几年来没有公车私用,没有参与任何形式赌博活动,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回顾几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日渐成熟,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需再加强;其次,在工作中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少,自己判断较多。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把工作做的更好,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力争做一名优秀称职的公务员。
计生干部年终总结篇四
xx年是开局年,做好xx年的工作,对完成人口规划有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根据市政府和金城镇计生工作目标要求,我们局今年主要目标任务是:全面完成市政府与我局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本系统计划生育率达100%,期内综合避孕率达95%,其中期内长效避孕率达70%以上;新婚出生缺陷一级干预率达90%以上;避孕节育全程服务与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0%;避孕节育不良反应防治率达80%以上,避孕措施及时更换或终止妊娠率80%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普及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统计数据准确率达98%以上。
为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我们工作的指导思想为:以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主题,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努力在依法行政、优质服务、社会保障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不断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确保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
一、创新宣传教育形式。
整合资源,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完善建设局计网站,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把计生工作与其他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相融入、相渗透、相结合的文章及时发到网页上;创新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努力使宣传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融知识性、趣味性、实用性为一体,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现代化的宣传服务。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扣紧“新、进、家”三,集中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送知识、送温暖、送服务“三进三送”活动。充分利用党校、人口学校开展人口理论教育,努力开办一些群众乐于参与的教学形式,重点增加生殖健康以及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的宣教内容,在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中,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融入家庭学法之中。
针对建筑施工队伍流入人口逐渐增多的现象,将人口学校办成流动学校。
二、创新依法管理体制。
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认真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实施,在全系统形成依法行政、管理规范、群众满意的计划生育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落实好独生子女父母有关奖励优惠待遇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的报销,保证实行计划生育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对依法登记结婚夫妇实行按政策生育,用法律规范公民的生育行为,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
加大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力度,继续做好对在城施工工地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工作,查验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确保外来建筑施工企业的育龄妇女来坛3个月以上纳入我方同服务、同教育、同管理。努力探索向工地流动人口中实行计划生育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努力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
三、创新计生优质服务模式。
学习贯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积极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继续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查治工作;严格科技统计报表制度,协助金城镇计生办做好服务网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推行倡导型服务,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摆上位置,加强配合做好孕前倡导(服用叶酸)、产前诊断(托体检查和染色检测)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逐步形成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病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母婴健康水平。
我们建设局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诸多不足,我们一定秉承以往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局计生工作的新局面。
计生干部年终总结篇五
今年以来,我们按照市计生委和区计生局的要求,制定并认真落实《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局党组和局班子的组织领导和区计生委、办事处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参加有关计生工作的各项活动,履行计生工作的程序和职责,圆满的完成了各项任务,为人口与牧业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理论,将*的人口思想作为开展计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首先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人口思想学习纲要》,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本市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宣讲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其次,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提高了贯彻《条例》的自觉性。
我局现有育龄妇女43人,一孩育龄妇女29人,二孩育龄妇女3人,已婚妇女无孩11人,都实行晚婚晚育,为了更广泛的汲取知识、积极工作,他们一再推迟生育时间。今年以来我局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
二、领导重视,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1、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购置生殖健康知识挂图,绘*务网络图表,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并输入电脑管理。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海港区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我局作为负责全市畜牧生产的涉农部门,在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中充分发挥行业优势,结合本职工作,扎实有效地为计生户服务,起得了一定效果,赢得了计生户的信赖和支持,也促进了畜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今年,我们对卢龙县刘家营乡薛庄村的12户计划生育贫困户进行扶持*饲养技术,免费发放兽药、兽医卫生合格证,购买药品、疫苗优惠5.0%,优先享受生产信息、饲养技术和防疫服务,疫病诊断、化验费免收20.0%等项优惠政策,帮助他们发展*养殖业。今年12个计生联系户人均收入都达到或超过全村人均水平。
总结一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今后要加强改制企业单位育龄职工的管理,不留死角,避免管理失控。同时从注重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篇20:党员教师学习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常用的形式有:
(一)提纲式。以记住书的主要内容为目的。通过编写内容提纲,明确主要和次要的内容。
(二)摘录式。主要是为了积累词汇、句子。可以摘录优美的词语,精彩的句子、段落、供日后熟读、背诵和运用。
(三)仿写式。为了能做到学以致用,可模仿所摘录的精彩句子,段落进行仿写,达到学会运用。
(四)评论式。主要是对读物中的人物、事件加以评论,以肯定其思想艺术价值如何。可分为书名、主要内容、评论意见。
(五)心得式。为了记下自己感受最深的内容,记下读了什么书,书中哪些内容自己教育最深,联系实际写出自己的感受。即随感。
(六)存疑式。主要是记录读书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边读边记,以后再分别进行询问请教,达到弄懂的目的。
(七)简缩式。为了记住故事梗概、读了一篇较长文章后,可抓住主要内容,把它缩写成短文。
以上各种形式,可由浅入深逐步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