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13]_合同范本
(c)承包人雇用的外籍人员的家属申请来华之前,必须取得业主的书面批准。
(d)承包人和其分包人在与临时雇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外籍人员打交道过程中,应对所有的公认的节、假日和宗教习惯或其他风俗给予必要的关心和尊重。
34.3 当地劳务的获得
承包人只能与中国境内被允许提供劳力的部门(见条款16.2)签订劳务供应协议,协议副本及其附件的副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
34.4 当地劳务的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根据中国及工程所在地省级政府的法律与规章的更改,调整其当地雇员的工资。
34.5 工地规则
业主与承包人将制定工地规则并在其中订立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制度。
这类工地规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面的内容:
(a)安全防卫;
(b)工程安全;
(c)工地出人管理制度;
(d)环境卫生;
(e)防火措施;
(f)周围及近邻环境保护的附加规则。
34.6 防止不法行为
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雇员或在其雇员之中发生任何违法的、暴乱性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财产免遭行为的破坏。
34.7 供水
承包人应根据当地条件,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在现场为其职员和劳务人员提供足够的饮用水和其它用水。
34.8 酒精饮料或毒品
承包人除根根现行法令、法规及政府规章或命令外,不得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任何酒精饮料或毒品,也不得允许或容忍其分包人、代理人或雇员从事任何此类进口、出售、给予、易货或转让。
34.9 武器弹药
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任何武器弹药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与任何其他人,或允许或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35.1 劳力及承包人设备的报表
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文详细的书面报表,其格式和时间隔由监理工程师预先规定,报表中开列承包人在工地随时雇用的人员与各类工人人数,当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应开列有关承包人设备的此类报表。
35.2 安全员
承包人在工地的工作人员中应有一名合格的安全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该安全员有权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以防事故的发生。
35.3 健康和安全及其记录
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采取适当的措施,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
承包人应保留有关财产损失、人员福利、健康和安全的记录,井在监理工程师随时提出要求的情况下呈递有关报告。
35.4 事故报告
承包人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冈能短的时间内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如果出现人员致死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
材料、工程设备及工艺
36.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的质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当地和进口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在尽可能合理而可行的范围内,鼓励承包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材料和设备。
所有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工艺均应;
(a)符合合同规定的相应品级并符合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要求,及(b)接监理工程师要来随时在制造加工或准备地点,或在工地或在其他本合同可能规定的其他地点或任何此类地点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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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7、补充条款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略)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略)
篇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开工日期:_________工期:______天。
4、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__元。
6、施工单位须在水电管理部门指导下安装水电表,按实用数缴纳水电费,如无法安装水电表,则按规定将从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
8、付款方式: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经工程审计,并经业主负责人签字,支付至审计后决算价的____%。尾款%做质保金。质保金支付程序,在质保期内,由用户通知施工单位所需维修事项,若施工单位尽心尽责的服务,用户满意,则________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经用户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签字,支付施工单位尾款。若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响应及处理维修事项,用户有权另找工程队维修,经费从尾款中支付。
9、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10、结算按执行。
(1)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为违约金;
2)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整改,工期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为违约金;
(2)、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其他具体规定
(4)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五份、乙方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若有附件,则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加盖合同专用章)乙方单位名称:(加盖合同专用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税号:税号:
邮编:邮编: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户名:户名:
账号:账号:
签约日期(即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审核乙方的装修资质后,签订本装修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1.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名称________ 地点________承包范围 ________承包方式________承包内容________
3.工期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
5.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甲方下列方式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___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__日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见附表九: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8.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9.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未造成损失的,应支付合同总价的5%为违约金;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5)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6)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为违约金;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1.其他具体规定
(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 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2)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________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3)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分至_____点______分。
12.附则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直拉签订,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4)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4:2024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住所:
身份证号:
电话:
承包人(乙方):
住所: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木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油漆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瓦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水电工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兰城路115弄42号502室
第2条、工程内容及做法(1)餐厅背景、酒柜、吊顶制作;(2)客厅电视背景、装饰柜、吊顶制作;(3)过道吊顶、过道背景制作;(4)储藏柜、侧卧衣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书房写字台、侧卫台盆柜制作;(5)主卧观景台制作;(6)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7)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8)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9)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10)室内龙骨、地板的铺设与安装;(11)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12)其他相关业务。(详细尺寸参照设计图纸联系实际而定)
第3条、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电、电线、水管、扣板等);(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施工图纸)中,应对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给予明确的规定。(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人工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优惠额度 ;最终实际人工费总额:12000.00元,大写:壹万贰千元人民币整(发生变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 工程监理
第6条、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8条、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9条、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11条、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条、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13条、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畅竣工验收。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4条、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5条、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6条、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7条、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8条、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9条、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20条、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21条、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2条、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23条、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4条、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5条、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详见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第26条、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7条、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第28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29条、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30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见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31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价下: q 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 q 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 q 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 q 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q 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32条、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数 工程进度 支付金额 备 注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 20__.00 第二次 工人进场后第4周内 3000.00 第三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 4000.00 第四次 交付使用后第6个月内 3000.00 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 q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瓦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 q 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 q 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其他支付方式: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可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抵扣。
第33条、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第34条、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35条、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6条、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7条、未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工程、补办验收手续。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38条、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39条、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40条、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元或工程价款的1%(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41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42条、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 包括/不包括 在工程价款内)。
第43条、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44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45条、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46条、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47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300%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上海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48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49条、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第51条、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51条、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上海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人工费报价单
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单
附表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篇5: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承包人(全称):
分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上总承包合同 (以下称为“总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
分包工程地点: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二、分包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
本分包工程质量标准双方约定为:
五、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六、本协议书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的工程(以下简称为“分包工程”),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协议书第二条约定的合同价款(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价”),以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履行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并与承包人承担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确保分包工程质量的连带责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承包人与分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分包人:指在本分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承包人接受的具有分包该工程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总包工程:指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7分包工程:指由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范围内的工程。
1.8工程师:指在总包合同中约定的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总包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9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总包合同专用条款和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履行总包合同及本合同的代表。
1.10分包项目经理:指由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履行分包合同的代表。
1.11总包合同: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2总包合同条款: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9年修订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建建[1999]313号)中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以及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一致的专用条款。
1.13分包合同:指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签订的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组成。
1.14工程建设标准:指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以及经承包人确认的,对工程建设标准进行任何修改或增补。
1.15图纸: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符合总包合同要求及分包合同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6报价书:指由分包人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为完成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提出的分包合同报价。在承包人采用招标方式确定分包人时,该报价书应与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一致。
1.17中标通知书:指由承包人发出的确定分包人中标的通知。
1.18开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承包人和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20合同价款:指承包人与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用以支付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完成分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2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款项的情况,经承包人确认后,按双方约定的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22施工场地:指由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分包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承包人在现场总平面图中具体指定的供分包人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3书面形式:指分包合同、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4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内容,所应承担的责任。
1.25索陪: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7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人,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息日或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如有时);
(3)分包人的投标函及报价书;
(4)除总包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总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本合同工程建设标准、图纸;
(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应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分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8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应与总包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相同。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应与总包合同中规定适用的法律、法规相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3适用工程建设标准
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的名称;本合同专用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的,应使用总包合同中所规定的与分包工程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
本合同中没有相应工程建设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分包人提出施工 技术要求,分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承包人确认后执行。
4、图纸
4.1承包人应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分包人提供图纸。分包人需要增加约定以外图纸套数的,承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分包人承担;如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对工程图纸负有保密义务的,分包人应负责分包工程范围内图纸的保密工作,分包人的保密义务在分包合同终止后,应当继续履行。
4.2如分包工程的图纸不能完全满足施工需要,并且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分包人应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在J序、分包工程图纸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的深化设计须经过承包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分包人不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应由承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分包人应对自行设计的图纸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
关于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范围及发生的费用,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3承包人提供的图纸不能满足分包工程施工需要时,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总包合同
5.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
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
5.2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除本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履行并承担总包合同中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承包人的所有义务与责任,同时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义务的情况发生。
5.3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6、指令和决定
6.1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出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6.2分包人或工程师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分包人应执行经承包人确认和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发出的所有指令和决定。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7.2项目经理可授权具体的管理人员行使自己的部分权利,并在认为有必要时可撤回授权,授权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委派书及撤回通知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
7.3承包人所发出的指令、通知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分包人,分包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项目经理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项目经理在48小时后未予书面确认的,分包人应于承包人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项目经理在分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7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分包人要求已被确认。分包人认为承包人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紧急情况下,项目经理可发出要求分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分包人如有异议也应执行。如承包人发出错误的指令,并给分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承包人应给予分包人相应的补偿,但因分包人违反分包合同引起的损失除外。
7.4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7.5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分包项目经理
8.1分包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写明。
8.2分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分包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后生效。
8.3分包项目经理按项目经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分包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项目经理取得联系时,分包项目经理应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项目经理送交报告。责任在承包人或第三人,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分包人,由分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8.4分包人如需更换分包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征得承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8.5承包人可与分包人协商,建设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分包项目经理。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根据总包合同由发包人办理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各种证件、批件、各种相关资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随时为分包人提供确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场地和通道等,满足施322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人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
(6)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分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分包人的相应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分包人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分包合同有约定时)、施工、竣工和保修。分包人在审阅分包合同和(或)总包合同时,或在分包合同的施工中,如发现分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承包人。
(2)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在分包工程中使用。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3)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分包人不能按承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施工时,应根据承包人的要求提交一份修订的进度计划,以保证分包工程如期竣工。
(4)分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分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承包人要求分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8)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0.2分包人未履行前款各项义务,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
11、总包合同解除
11.1如在分包人没有全面履行分包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解除,则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分包人解除分包合同,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
11.2因本合同第11.1款原因终止分包合同,分包人可以得到:已完工程价款、分包人员工的遣散费、二次搬运费等补偿。如本合同第11.1款约定的总包合同终止是因为分包人的严重违约,则只能得到已完工程价款补偿。
11.3在本合同第11.1款解除分包合同的情况下,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为分包工程已采购或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设备,应全部移交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价格支付给分包人。
12、转包与再分包
12.1除12.2款规定的情况外,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如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12.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12.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三、工期
13、开工与延期开工
13.1分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分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5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承包人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分包人。承包人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分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不同意延期要求或分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项目经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人,推迟开工日期。承包人赔偿分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分包工程工期延误,经项目经理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从工程师处获得与分包合同相关的竣工时间延长;
(2)承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开工条件、设备设施、施工场地;
(3)承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项目经理未按分包合同约定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或所发出的指令错误,致使分包工程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5)非分包人原因的分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变更及工程量增加;
(6)不可抗力的原因;
(7)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或项目经理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4.2分包人应在14.1款约定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报告。承包人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5、暂停施工
15.1发包人或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以书面形式通过承包人向分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分包人停工和复工程序以及暂停施工所发生的费用,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16、工程竣工
16.1分包人应按照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6.2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6.3提前竣工程序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分包工程质量应达到本合同协议书和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质量评定标准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计算方法或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2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按照总包合同的条款履行。
17.3分包工程的检查、验收及工程试车等,按照总包合同相应的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承包人承担总包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但并不免除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承担的总包质量管理的责任。
17.4分包人应允许并配合承包人或工程师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
18、安全施工
18.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18.2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地区或需要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时,分包人应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承包人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3发生安全事故,按照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处理。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人依据工程报价书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
19.2分包工程合同价款在本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应与总包合同约定的方式一致):
(1)固定价格。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19.3可调价格计价方式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分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19.4分包人应当在19.3款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承包人收到通知后10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19.5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20、工程量的确认
20.1分包人应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承包人接到报告后7天内自行按设计图纸计量或经工程师计量。承包人在自行计量或由工程师计量前24小时应通知分包人,分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分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不按约定时间通知分包人,致使分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0.2承包人在收到分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或因工程师的原因未计量的,从第8天起,分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0.3分包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或其所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承包人要求且未做整改的,承包人不予计量。
20.4对分包人自行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承包人不予计量。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1.2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e天内,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承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1.3分包合同约定的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合同价款的调整、索赔的价款或费用以及其他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1.4承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可向承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
21.5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分包人可停止施工,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六、工程变更
22、工程变更
22.1分包人应根据以下指令,以更改、增补或省略的方式对分包工程进行变更:
(1)工程师根据总包合同作出的变更指令。该变更指令由工程师作出并经承包人确认后通知分包人;
(2)除上述(1)项以外的承包人作出的变更指令。
22.2分包人不执行从发包人或工程师处直接收到的未经承包人确认的分包工程变更的指令。如分包人直接收到此类变更指令,应立即通知项目经理并向项目经理提供一份该直接指令的复印件。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提出关于对该指令的处理意见。
22.3分包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应按照总包合同的相应条款履行。分包人应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1天内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经承包人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
22.4分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1天内不向承包人提出变更分包工程价款的报告,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22.5承包人在收到变更分包工程价款之日起17天内予以确认,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予确认时,视为该报告已被确认。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分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在专用条歇内约定提交日期和份数。
23.2承包人应在收到分包大提供的竣工验收报告之日起3日内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进行验收。根据总包合同无需由发包人验收的部分,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验收程序自行验收。发包人未能按照总包合同及时组织验收的,承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验收的期限及程序自行组织验收,并视为分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23.3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未能通过且属于分包人原因的,分包人负责修复相应缺陷并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23.4分包工程竣工日期为分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之日。需要修复的,为提供修复后竣工报告之日。
24、竣工结算及移交
24.1分包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4.2承包人收到分包人递交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 提出明确的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7天内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分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之日7天内,将竣35212程交付承包人。
24.3承包人收到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质量保修
25.1在包括分包工程的总包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分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具体保修责任按照分包人与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签订的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承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提到的承包人不按分包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3)承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分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分包人违约: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提到的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提到的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转包或再分包;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提到的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5)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义务或不按分包人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分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分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分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
26.3分包人违反本合同可能产生的后果
如分包人有违反分包合同的行为,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担因此违约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济损失及根据总包合同承包人将负责的任何赔偿费,在此情况下,承包人可从本应支付分包人的任何价款中扣除此笔经济损失及赔偿费,并且不排除采用其他补救方法的可能。
27、索赔
27.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7.2承包人未能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或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分包人可按总包合同约定的程序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索赔。
27.3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分包人可以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通过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在承包人收到分包人索赔报告后21天内给予分包人明确的答复,或要求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索赔成功后,承包人应将相应部分转交分包人。
分包人应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的索赔报告,以保证承包人可以及时向发 包人进行索赔。承包人在35天内未能对分包人的索赔报告给予答复,视为分包人的索赔报告已经得到批准。
27.4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向工程师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分包人协助时,分包人应就分包工程方面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相关通知或其他资料以及保持并出示同期施工记录,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有关索赔的约定。
分包人未予积极配合,使得承包人涉及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承包人可在按分包合同约定应支付给分包人的金额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陪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28、争议
28.1承包人分包人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件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8.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29、保障
29.1除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外,分包人应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1)人员的伤亡;
(2)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上列撮失虚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29.2承包人应保障分包人免于承担与下列事宜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费、诉讼费、指控费和其他开支:
(1)按分包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分包合同以及保修过程当中所导致的无法避免的对财产的损害;
(2)由于发包人、承包人或其他分包商的行为或疏忽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或损害,或与此相关的索赔、诉讼等。
上列损失应由造成损失的责任方承担。
30、保险
30.1承包人应为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分包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办理保险。发包人已经办理的保险视为承包人办理的保险。
30.2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0.3保险事故发生时,承包人分包人均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0.4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担保
31.1如分包合同要求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时,承包人应与分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2如分包合同要求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时,分包人应与承包人协商担保方式和担保额度,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1.3分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应超过总包合同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的额度。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1有关材料设备供应的数量、程序及责任均按总包合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有关约定履行。
32.2总包合同约定就分包工程部分由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视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32.3除32.2款外的材料设备应由分包人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承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33、文物
3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应将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以内需要保护的文物或古树名木通知分包人,分包人在施工中应认真保护,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由承包人承担所需费用。
33.2分包人在其施工场地内发现文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按照总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承包人。
34、不可抗力
34.1不可抗力包括的范围以及事件处理同总包合同相应条款。
3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涉及分包人施工场地的,分包人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34.3分包人承担自身的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34.4因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延迟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5、分包合同解除
35.1承包人和分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
35.2发生本合同通用条款21.5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承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分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3如分包人再分包或转包其承包的工程,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5.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35.5分包合同解除程序以及善后处理均按总包合同相应条款履行。
35.6分包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结算条款的效力。
36、合同生效与终止
36.1承包人分包人在本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36.2承包人分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人向承包人交付竣工的分包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6.3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分包人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7、合同份数
37.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37.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38、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条款、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3.1除总包合同文件规定的语言文字外,本合同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3.3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 ,除以上工程建设标准以外,总包合同中约定的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均适用于本分包工程。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的内容和时间 年 月 日。分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相应的施工工艺的时间 年 月 日。
4.图纸
4.1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人向分包人提供图纸的套数: 。
4.2承包人委托分包人进行深化施工图设计的委托范围及费用承担:
4.3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4.4关于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称: (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8.分包项目经理
姓名:职称:(任命书作为分包合同附件)。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会审图纸的时间: 年 月 日;
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的时间: 年 月 日。
(3)承包人为本分包工程实施提供的机械设备和(或)其他设施(如有时),及费用承担:
(4)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10.分包人的工作
10.1分包人应完成下列工作:
(2)需完成的设计内容和提交时间:
(3)分包人应在本合同签定生效后 天内向项目经理提交分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分包人向承担人提交年、季度、月度、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的进度统计报表时间为:
承包人批准工程进度计划的时间: 年 月 日。
(4)向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承包人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年 月 日。
(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8)双方约定分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工期
14.工期延误
14.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安全
17.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19.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9.2本合同价款采用 种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的,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为:
(2)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价款的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的,有关成本加酬金的约定为:
19.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0、工程量确认
20.1分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1、合同价款的支付
21.1承包人向分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量: 扣回时间和比: 。
21.2承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的时间和方式: 。
七、竣工验收及结算
23、竣工验收
23.1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人提供竣工图的份数 份。
八、违约、索赔及争议
26、违约
26.1本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1.5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3款约定的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6.2本合同关于分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3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6.2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4)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7.1款约定的分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5)双方约定的分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28、争议
28.1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保障、保险及担保
30、保险
30.1承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0.2分包人投保内容和责任:
31、担保
31.1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2分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
担保方式为:
31.3其他提保事项约定:
十、其他
32、材料设备供应
32.3由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37、合同份数
37.2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承包人 份,分包人 份。
38、补充条款: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家庭装饰
发包人(甲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部分 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2条 工程内容及做法
(1)餐厅背景、酒柜、吊顶制作;
(2)客厅电视背景、装饰柜、吊顶制作;
(3)过道吊顶、过道背景制作;
(4)储藏柜、侧卧衣柜、主卧衣柜、书房书柜、书房写字台、侧卫台盆柜制作;
(5)主卧观景台制作;
(6)套内所有窗套、门套的制作;
(7)卫生间、厨房、南北阳台瓷砖的沾帖;
(8)室内门、门锁等的安装;
(9)室内水、电、灯等强弱电的布控、安装;
(10)室内龙骨、地板的铺设与安装;
(11)室内墙面、家具、窗门套涂料、油漆粉刷(含墙面底漆);
(12)其他相关业务。
(详细尺寸参照设计图纸联系实际而定)
第3条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以下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黄沙等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电、电线、水管、扣板等);
(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关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和施工图纸)中,应对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等要素给予明确的规定。
(3)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数量应符合实际施工的要求,与工程实际使用量的误差应在+-5%以内。因超出此误差范围而导致发包人多次购买、材料浪费、延误工期、影响质量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承包人承担责任,且不受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条 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条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人工费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优惠额度;最终实际人工费总额: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人民币整(发生变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 工程监理
第6条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 施工图纸
第7条 发包人不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发包人义务
第8条 开工前___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第9条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第10条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11条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12条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第13条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畅竣工验收。
第五部分 承包人义务。
第14条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第15条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
第16条 保护好发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电的安全,并保证原居室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17条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畅
第六部分 工程变更。
第18条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费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9条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20条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部分 工期延误。
第21条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22条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第23条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第24条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部分 质量标准。
第25条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为现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6条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发包人指定、拥有质量认证资质的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部分 工程验收和保修
第27条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第28条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29条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负责采购装饰装修材料及设备的,应向发包人提交说明书、保修单和环保说明书。
第30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36个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60个月。
第31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工程应在一定时期内保证合格的质量标准,不应出现严重、大面积和多处质量问题。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超过2次(处)严重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须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发包人由于此质量问题造成的相关损失,并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违约赔偿,金额为发生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的造价150%。严重工程质量问题是指在正常使用调价下:防水工程出现2处以上渗漏;煤气、给排水改动工程出现断裂、漏水、漏气(材料质量问题除外);墙面、吊顶等涂料工程出现10cm2以上的涂料表层脱落;吊顶、五金件、灯具等吊装、安装工程出现断裂、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墙砖超过2处(块)以上松动、脱落;地砖、地板工程出现2处(块)以上显著隆起、凹陷、移位,或松动、脱落(材料质量问题除外);木工工程出现开裂、脱胶(榫)、松动、变形(材料质量问题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32条 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如下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第一次 工人进场后第1周内________,第二次 工人进场后第4周内________, 第三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当日 ________第四次 交付使用后第6个月内________,条件:无质量问题工程进度定义: 基础工程基本完成,木、瓦工基本到位,并正常开展工作;水电铺设完备、吊顶基本完成、门套、橱柜基本过半;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
(2)其他支付方式:经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可通过债权、债务转让抵扣。
第33条 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15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
第34条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部分 违约责任
第35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36条 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第37条 未办理验收手续、承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材料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暂停工程、补办验收手续。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工程返工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第38条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终止方应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39条 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40条 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或工程价款的________%(两数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41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部分 几项具体规定。
第42条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 包括/不包括 在工程价款内)。
第43条 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_______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第44条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妥善保护原有的住宅结构与设备。未经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确认,不得对原有的建筑结构或设备进行拆除、改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并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45条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尽量确保工程不对邻里、社区和公众利益产生影响。承包人应对工程噪音、污水、废料、异味、光污染、高空坠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够的预计和有效的管理。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违规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第46条 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下午_______点_______分至_______点_______分。承包人应按时开工、停工,并不在施工现场从事与工程无关的活动。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
第十五部分 其他约定事项:
第47条 承包人不从发包人利益出发,恶意浪费、偷窃、偷换发包人提供的相关材料等行为发生时,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照实际损失量的________%给予赔偿。结算工程量即实际耗材数量应该在上海市规定的定额数的正负5%以内,超出部分同样适用本条款。
第十六部分 附则
第48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以最后一位签字为准,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第49条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第51条 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
第51条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篇7: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3]_合同范本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c)决定价值,或(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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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_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1.2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日期:
1.3 质量等级:
1.4 合同价款: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
3.2 适用法律法规:
3.3 适用标准、规范:
第4条 图纸。
4.1 图纸提供日期
4.2 图纸提供套数:
4.3 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5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5.2 实行社会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其被授权范围(如果有):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7条 甲方工作。
7.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
7.2 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7.3 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7.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7.8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8条 乙方工作。
8.1 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8.2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8.3 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
8.4 向甲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
8.5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8.6 成品保护的要求:
8.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8.8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的要求:
第9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9.2 甲方代表批准的时间。
第10条 延期开工。
第11条 暂停施工。
第12条 工期延误。
第13条 工期提前。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15.1 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经济支出:
15.2 质量评定仲裁部门名称:
第16条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
16.1 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17条 试车。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9.1 调整的条件:
19.2 调整的方式:
第20条 工程预付款。
20.1 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0.2 预付时间和比例:
20.3 扣回时间和比例:
20.4 甲方不按时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2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22.2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2.3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25条 设计变更。
第26条 确定变更价款。
第27条 竣工验收。
27.1 乙方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的时间:
27.2 乙方提交竣工图的时间和份数:
第28条 竣工结算。
28.1 结算方式:
28.2 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28.3 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28.4 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28.5 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29条 保修。
29.1 保修内容、范围:
29.2 保修期限:
29.3 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29.4 保修金利率:
第30条 争议。
30.1 争议的解决程序:
30.2 争议解决方式:
第31条 违约。
31.1 违约的处理:
31.2 违约金的数额:
31.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1.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32条 索赔。
第33条 安全施工。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第36条 工程分包。
36.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6.2 分包工程价款的结算办法:
第37条 不可抗力。
37.1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第38条 保险。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40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合同生效日期:
第41条 合同份数:
41.1 合同副本份数:
41.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1.3 合同书制定费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挂: 电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篇9: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定作人:(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定作人承办单位:
联络人:
联系电话:
定作人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承揽方法定代表(负责)人:
签约人:
承揽方营业执照:
施工资质:
承揽方施工项目经理:
手机:
承揽方机构地址:
传真电话:
银行开户许可证:
开户行:
帐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加工承揽下列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经济责任。为加强双方的相互配合,保证甲方邮政生产楼装饰工程顺利竣工。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标的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制做的grs装饰件及安装工程标的额约为:_______元。
第二条制作grc装饰件规格、单价(单价款单位:平方米/人民币元)略
注:以上每平方米grc装饰件固定结算价,包含:包工、包料、包一切税费,grc装饰件的总平方米及合同总金额以最后交工实际测量平方米为准。
第三条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欧式外观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邮政局生产业务楼施工现场
3、承包范围:grc装饰件安装,艺术修形、刮腻子、修磨、涂料粉刷;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grc装饰材料厂商:_______);
5、工程造价:本工程总造价按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上午参加_______组织的工程招标会上中标单价,竣工按中标单价及实际工程量决算。
第四条工程期限与保障责任
1、本工程施工期限为自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章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天;
2、甲方要求变更方案或增加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时间在原定工期外顺延;
3、因现场停水、停电、运输进场障碍或出现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方责任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电、堆放材料场地及施工人员食、宿临时用房;
2、提供施工用双排脚手架;
3、负责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协调工作;
4、严格监督施工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第六条乙方责任
1、负责安装中所有有材料供应。施工主要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明资料,如:材质单、合格证等;
2、认真组织施工,严格按《grc外装饰工程施工验收标准》施工;
3、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人身、设备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4、负责安装所涉及部位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5、因乙方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全部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按下列方式办理:本工程已经招标认价、原预算单价甲方不再审计。应甲方要求工程变更增减,其费用依据预算明细的单价计算工程量,据实计算汇总工程总价款;
2、乙方带料进场开始施工_______日内,甲方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的工程款;
3、乙方安装完成,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_______日内,再拨付工程总价_______%;
4、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总价_______%,质保期_______年。质保金在_______年后无工程质量问题时,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付清。
第八条施工及竣工验收
1、安装要符合欧式装修风格,线条明畅、凹凸对正,尺寸标准及形位误差应服从于实际艺术效果;
2、如施工中甲方要求变更施内容、范围、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办理补充条款,并经甲、乙双方现场代表签字作为合同附件进入决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施工。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通知后五日内,组织验收。超过七日未予答复时,乙方有权视为已验收合格并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乙方服务承诺
1、乙方承诺为甲方制作的grc装饰件保修两年,使用寿命不少于_______年,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一年内免费为甲方更换grc装饰件,两年内免费维修,超过两年维修只收取材料费,维修保证_______小时赶到现场;
2、乙方承诺对本单位安装的grc装饰件工程,进行终身维护;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grc装饰件损坏,乙方保证进行维修,但要收取材料费。
第十条双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甲方的质量要求施工,隐瞒原材料的缺陷、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甲方除按质论价扣减合同价款外,甲方还应从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限向乙方拨付货款,每逾期一天,除补交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未按合同要求的时间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从应拨付乙方合同货款中扣除_______元违约金。
4、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条件拨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期顺延,乙方按每日_______元在甲方支付工程款时加罚违约金。
第十一条纠纷的处理
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第_______种方式,作为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人:签约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_____》、《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
1.4?承包方式: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于?年?月
日竣工,共计(以物管书面同意开工日期为准)
1.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身份证号:?)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消防、空调施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指派?(身份证号:?)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没有责任;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只对其复验及不合格工作内容的返工承担费用,其它因验收延误而导致的关联项目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5.5?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5.7因物业大厦空调或消防等设备问题不能完成大厦验收的,甲方应单独组织乙方的验收,承认乙方的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的相关结算及支付款。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
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结清。
6.4工程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1年后除的,仅支付剩余费用。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材料进入施工现场,需由甲方签字验收后方可进行施工。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或乙方整改导致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为?。
7.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份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补偿金。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4?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9.9?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10?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质保期一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整个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和施工优化,甲方按照报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提供现有办公室装饰部分的所有图纸和报批资料,甲方负责对乙方所出图纸和竣工资料的设计签章和竣工签章。乙方为配合甲方进行本次改造装修,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设计单位、
11.5乙方消防、空调报价为估算价格,后期提供大厦指定消防、空调单位的图纸及报价明细,甲方在消防、空调单位报价的基础上收取25%的管理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11: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设备等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培训记录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或整改通知书)必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备案。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公安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1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应于第一时间以电话、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联系时,双方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要及时到达现场。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本协议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本协议及安全技术交底)的,处以100元到1000元的罚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6、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7、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教育记录;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以书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12:建设工程劳务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项目及范围:
3. 工程地址:
二、承包工程范围、形式及合同价款
1. 承包工程范围:
2. 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
3. 分项工程单价:
4. 合同价款约:
三、分包管理
1.合同协议签订后,承包方全部人员服从项目领导和管理,执行发包方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准出现违纪违法现象。
2.发包方按公司ISO9000族贯标程序组织施工队伍承包方按工程施工计划组织队伍完成施工任务。
四、双方职责
发包方:
1. 负责工程的总体安排和全面管理工作。
2. 负责预算及现场签证的处理。
3. 依据项目工程师的书面技术交底及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4. 负责工程的技术问题和技术变更。
5. 负责提供吊车,保证施工需要。
6. 负责提供施工所须的材料、周围工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费用由承包方自负)。
7. 提供承包方人员的临时设施炊事用具承包方自备。生活用水、用电包干使用,现场另立协议。
8. 负责对承包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有权对不合格进行处罚。
9. 做好施工前安全交底和防护设施的完备,达到安全施工要求。
10. 按协议支付承包方的工程款。
11. 发包方工程项目部有权对承包方文明工地的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文明施工的标准,应当场给予经济处罚。
承包方:
1.组织素质好、工种齐全的施工队伍,并向发包方劳资部门报送在该项目作业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发所方保卫部门),随时提供增减变化情况表,并负责代发工人工资。
2.按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及发包方的有关工程管理规定,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并提供有关质量自检记录资料,每道工序质量有专人负责,其负责人报发包方。
3.保管好发包方提供的临建设施、机具设备等,如有人为损坏和丢失照价赔偿。
4.严格按照发包方的安全施工交底,规范施工,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医疗费用均按国家规定条文执行,发包方可提供方便条件。
5.承包方做好发包方和业主的半成品和成品的保护工作。
6.做好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按照“三清六好”的标准进行施工,做到“下工活底清,工完场地清”,并接受发包方每月一次的文明工地检查,所用清理用工均由乙方负责。
7.小型手持工具,承包方自备(技工常用的专业工具)。
8.执行材料限额领料,超实际预(结)算部分从承包价款中扣除。
9.承包方自立的食堂必须服从发包方的行政部门的管理,符合有关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生活用煤自行解决,不得随意烧现场木材。
五、工期
1、该工程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以合同工期为准,因承包方原因拖延一天按人工费结算总额的5‰进行处罚。
3、工期顺延
①.经发包方按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签证可顺延工期。
②.现场停工一天,经发包方签证工期顺延。
③.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六、质量
1.承包方所承包的本工程质量执行招标文件。
2.分部分项不合格时,发包方有权撤换承包方人员。
七、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承包方进厂施工后,发包方付给承包方人员生活费及零用款。
2.承包方每月 日前将本月完成的实物工程量进行审报、项目确定,由项目预算部门审核后,交项目劳资部门结算人工费, 日内支付给承包方人工费的85%(其中含支付给承包方的生活费、承包方应支付的赔偿金和各种罚款)。分项工程达到主体完工后,再拨付12%。发包方按结算额的3%预留保修金,工程竣工一年,根据工程保修情况另议支付。
八、其它事项
1.发包方对承包方的施工计划、施工质量、安全、文明工地及劳务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在承包方不能满足发包方施工工期、质量标准时,发包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协议,并追究承包方的责任,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担。
2.承包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得随意变换人员,特别是现场带班人员不能更换,若更换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应赋予其现场带班人一定的权力,以便于更好地配合发包方的管理。保证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发包方委托的生产任务,服从发包方的统筹安排。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议
发包方(签章) 承包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3: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在 安装型号施工升降机 台,初次安装独立高度米。
二、工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三、安装机具
1、租汽车吊一台,
2、租运输汽车2台,
3、其它:
四、付款方式: 支票
五、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必须要求安工程结束并验收检测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责任:
甲方:
1、创造条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2、配合电工人,电焊工人,架子工人,力工人,用于配合乙方施工的进行。
3、配合做好高压线、电缆线及其它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体保护及拆除工作。
4、介绍地下设施,汽车吊停放地点的地质情况。
5、协调各方面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
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保设备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拆装资质和安全许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门要求的资质。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种作业证书。
4、乙方负责到市建委及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升降机安装及检测等全部相关手续。
5、施工人员做好自我保护及其他人员的保护。
6、作业全程符合施工规范,高空作业按相关规范施工,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费用自负。
7、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
8、损坏设备按照新旧程度加采购费用作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本安工程款的10%。
2、乙方违约,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10%;如中途不能进行安装,乙方退给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人:
乙方:
签约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1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bp机号: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提供部分材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1.4 工程期限____天,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____________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附表6: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4.1 开工前____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 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 承包人义务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附表7: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4: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附表5: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承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发包人,并接受发包人检验。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 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_________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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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____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________
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________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篇16:房地产建设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
6、投标文件
7、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___式___份,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7:乐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
甲方经过招选,选定乙方作为移动电视基站机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并委托乙方负责移动电视基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事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委托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机房建设合同
(二)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双方委派的工程代表:
甲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项目的运作方式
(一)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由甲方将机房建设工程发包给乙方,包括机房设计、施工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等所有相关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制订机房材料和机房建设设计要求,乙方根据甲方制订的要求和细则进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其间乙方涉及到的与施工有关的各项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解决,涉及乙方不能确定的技术的问题或特殊突发情况应和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 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按照甲方对机房基础和墙面板材的材料参数要求进行设计施工(要达到甲方要求及安全技术指标,见附件一)。
(二)机房的设计、选材、材料采购、机房装饰、地面防静电处理、材料搬运等。
(三)机房室内设备、空调、照明等电源布线(包括材料采购)。(见附件一)
(四)配合甲方进行设备的调试、调测。
(五)机房的接地及防雷处理(按国家标准,见附件一)。
(六)其它与基站机房建设有关的事宜。
第四条 工程价款与费用结算
(一)工程施工总价款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其中包含项目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二)付款方式:
.乙方办理完毕所有站点的手续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付给乙方总合同金额的30%作为工程启动资金。
2.机房建设完毕(包括机房建设装饰、电源引入、室内布线、设备接地线、避雷等)经甲方验收合格再付总合同金额的_______%。
3.剩余__________%工程合同款于工程全部完工__________个月后经甲方终验合格后全部支付完毕;
4、甲方将合同项下的应付合同款付至乙方以下指定帐户: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在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先按各期付款数额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税务发票甲方收到合格发票后予以支付相应款项。不开具或者开具不合格的发票,甲方有权延迟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发票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开工日期为:__________;
(二)施工最后期限:____________;
(三)完工时间预计: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明确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2.甲方负责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安装设备及附随设备的安装件,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3.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对工程和施工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具体程序及细节由甲乙双方协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甲方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________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附件,应共同遵循;
2.乙方应保证具备以下施工资质与条件,签约时应向甲方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 )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法人证明书;
(2)施工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3.乙方负责应由甲方提供的设备由甲方存放处运抵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的场所;
4.乙方按甲方要求负责基站机房材料采购、与业主协调、机房基础设计、整体施工等工作;
5.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每基站站点人民币 万元施工保证金,用于施工质量和完工时间的保证;
6.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应切实注意安全,凡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及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侵害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8.每一站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由乙方负责及时处理。
第七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不得将工程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第八条 乙方施工人员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服从遵守甲方有关制度,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在施工期间从事各种违法违纪活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恪守因签署或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信息及其它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如将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应赔偿因泄密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甲方按移动电视发射基站的施工及验收标准对乙方所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乙方每施工完一个基站即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二)乙方按甲方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三)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四)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信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五)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六)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七)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合同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八)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再由甲方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合同签订后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或因施工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视情况予以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因乙方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的部分从工程合同款中扣除(原则上施工期限每逾期一天扣罚保证金_______%),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工程延期或者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协商解决。
(二)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不能自作主张,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或不可抗力外,双方应认真履行。任何一方单方中止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工程施工费用总金额的_______%。
(四)乙方施工质量和要求达不到甲方预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完善和改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并不因此而增加施工工期,给甲方带来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直至扣除乙方的施工费用;
(五)在系统运行中若因乙方施工质量造成的运行故障,乙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由于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全力配合甲方工作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条款可以予以变更或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施工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方可正式施工。本合同自交纳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8: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分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签约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3.户型:_____室____厅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4.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施工内容:。6.施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7.合同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8.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元。9.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_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工作1.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2.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3.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4.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5.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6.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7.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1.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2.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3.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4.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5.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6.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7.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乙方支付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1.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3.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1.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2.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1.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2.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工期相应顺延。3.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1.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2.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4.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5.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6.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责任1.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4.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5.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约代理人
篇19:施工工程劳务分包合同_合同范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 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 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 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 职称:________ 。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 ,职务: ,职称: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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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保范围:
1、设计施工图纸内所包括的给排水、电气、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系统、水电安装工程全部内容。
(如施工图纸变更,按变更后的内容施工)。
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含主材和辅材),进行安装、调试、和开通使用及竣工验收合格通过。
并通过六盘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和消防部门验收等全部手续完善,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3、乙方负责所属工程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消防系统、用水的安装及维护。
此项工作内容不列入工程结算、不计取费用。
四、承包工程保证金
1、工程安全质量保证金 元( 元),结构封顶后全额退还。
五、质量标准及质量验收:
1、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及国家现行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之规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乙方自行负责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验收手续并承担验收费用;
3、乙方向甲方提交证明其工程质量达到上述验收标准的相关备案资料后,甲方再行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4、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材料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采购;
所有材料必须有合格证、质量证明相关资料、所进场材料必须报经现场管理人员及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六、工程资料:资料统一由乙方负责按规定报验、整理、装订成册,工程完工后完整的交给甲方。
七、质量保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八、工程安全事故
1、如承包给乙方的项目发生安全事故,事故产生的金额 元( 万元)以下由乙方自己承担;金额 元( 万元)以上,由甲方承担70%,乙方承担30%。
九、工期:开工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开工日期为日历天,年月日—年月日(因施工图纸变更导致工期延长,延误的工期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应顺延)
十、结算方式:按照《贵州省安装工程20__计价定额》下浮9%后,进行结算,税金由乙方负责。
(注:主材按照六盘水每月的信息价为主且不下浮。)
十一、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有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十二、结算标准:
(一)定额标准
1、执行《贵州省安装工程20__计价定额》。
2、执行本协议之后按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调整文件执行。
(二)主材和设备的价格标准
该安装工程所需主材和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其规格、品牌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和建设单位规定要求。
1、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同期《造价信息》;
2、六盘水市同期市场价格、须经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价格为准。
3、乙方所采购的主材和设备的档次必须与附后预算清单价格、档次、品牌相同,且乙方须经甲方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认可后才能购买。
十三、安全施工:乙方必须遵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因乙方自身防护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经济费用完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
十四、付款方式: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的支付:支付每一笔工程款或进度款时,甲方须扣除下浮的9%后拨付给乙方。
乙方垫资至转换层,转换层以后每月按实际工程量进度报表的85%支付进度款。
最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6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经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并经审计部门审定合格
后,一个月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至97%,剩余3%作为工程保修金,保修金的返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该工程工期保修期(二年)满后返还,(保修范围及保修金的返还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十五、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提供施工场地所具备的开工条件,办理相关的开工手续(其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乙方进场后协调解决作业场所,乙方所属工程施工用电及用水事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监理,建设方的协调工作。
4、甲方应按时对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及时办理乙方工程移交签证手续,督促乙方按规定做好各项记录资料及报表整理、报送。
5、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国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并认真做好各项技术资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时提交使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和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及各相关报表的与施工相关的技术参数(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并必须接受甲方代表的质量检查与监督。
搞好安全施工,承担并负责本项目施工安全及安全相关责任确保现场文明施工。
3、乙方负责编制该项目安全施工方案。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整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乙方必须配备具有资格证的施工员二名,姓名,联系电话;姓名,联系电话;安全员一名,姓名,联系电话常驻施工现场工作。
4、按时向甲方提交工程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工作,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的资料范围:施工组织设计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安全资料(包括机械设备所有资料)、竣工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及其它施工形成的资料。
工程竣工验收后提交完成的竣工资料6套交予甲方。
5、乙方自行解决办公用房,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方及工程师的指令。
7、施工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乙方原因延误工程,甲方将从乙方结算总金额中扣除10%作为对
乙方工期延误的罚款:其他违约责任均按照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
9、本合同中明确,但在总包合同、补充协议中明确了甲方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承担其相应承包部分的责任和义务。
10、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
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建设方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它制约措施: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行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且可要求乙方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六、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经济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乙方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施工操作的乙方人员全部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保险费。
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监督检查。
十七、安全防护
1、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它保护用品),由乙方自行提供使用。
2、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堆积、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设施,加强对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自身防护不力所造成安全事故、伤亡事故,
由乙方全部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及法律及责任。
十八、施工验收
乙方应确保所有完成的施工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乙方施工完毕,应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通知甲方验收。
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及技术人员进行验收。
若验收结果未达到《工程施工质量收规范》,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验收,其工期不予顺延。
如因乙方施工质量引起的所有问题由乙方全部承担所有损失和责任。
十九、其它事项: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二十、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