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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装饰装修施工合同书通用4篇 建设工程合同(精品20篇)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GF--2024--0204岩土工程设计、治理、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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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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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黄金堡学府花园D栋 工程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31200M2、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二十九层,地下一层,全高99.6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发电机组、塑钢门窗、消防系统 除外)和环境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2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6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8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估贰仟叁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2360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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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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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施工升降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在 安装型号施工升降机 台,初次安装独立高度米。

二、工程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完成。

三、安装机具

1、租汽车吊一台,

2、租运输汽车2台,

3、其它:

四、付款方式: 支票

五、付款方法: 付款时间双方共同协商确定,但必须要求安工程结束并验收检测合格后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责任

甲方:

1、创造条件配合好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2、配合电工人,电焊工人,架子工人,力工人,用于配合乙方施工的进行。

3、配合做好高压线、电缆线及其它不利于乙方施工的物体保护及拆除工作。

4、介绍地下设施,汽车吊停放地点的地质情况。

5、协调各方面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乙方:

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保设备完好完成施工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具备拆装资质和安全许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门要求的资质。

3、参加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符合施工要求的特种作业证书。

4、乙方负责到市建委及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办理施工升降机安装及检测等全部相关手续。

5、施工人员做好自我保护及其他人员的保护。

6、作业全程符合施工规范,高空作业按相关规范施工,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在施工中出现的一切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费用自负。

7、按甲方要求把拆除部件整齐堆放在指定地点。

8、损坏设备按照新旧程度加采购费用作价赔偿。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甲方一次性向乙方赔偿本安工程款的10%。

2、乙方违约,如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赔偿甲方总工程款的10%;如中途不能进行安装,乙方退给甲方已付所有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约人:

乙方:

签约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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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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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2)招标文件(3)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4)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合同文本通用条款(5)工程联系单及有关纪要(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施工图纸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二、 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2、竣工日期: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精装修合格标准。

四、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 金额(大写):

2、 合同价款及调整

2.1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有关固定单价的确定遵从招标文件及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规定。

2.2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作为招标报价的基准工程量,竣工结算以实际完成并经审计通过的工程量为准。

2.3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或工程量清单漏项而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工程量按实计算。其价格,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的价格;有相似项

目的,按相似项目换算后的价格;无相同或相似项目的,则根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xx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单估表》(20xx年)、《浙江省建筑、安装、市政补充定额》(20xx)及省市有关计价文件进行组价(取费标准和优惠幅度与投标书相同),并经发包人审核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其中材料价格,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书中有相同材料的按原投标价格,无相同材料的价格则根据市场情况发包人签证认可后作为结算依据。

2.4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等原因,相同项目发生的材料品牌、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改变,除材料价格允许根据市场情况经发包人签证认可代换价格外,其余费率比例不予调整。

2.5招标时发包人提供暂定价的项目或材料,工程结算时,根据发包人签订的实际价格代换暂定价,按投标文件计费总价下浮。

2.6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方便施工而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2.7工程所需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按投标报价一次包干使用,结算时不作任何调整(增加部分按比例调整)。

2.8本工程竣工结算以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为计费依据,并在按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基础上确定的工程总价下浮7%作为双方结算的最终款额。发包人提供的预算报价作为本合同的重要附件。

3、付款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按每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款,支付办法如下: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提交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经发包人和监理审核后,于下月5日前按已核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至合同价的85%;工程结算审计后七天内付至审定造价的95%,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金在竣工验收通过满一年后返还3%,满二年后返还2%。

五、 适用法律和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适用标准、规范:

1. 建筑安全施工检查标准(JGJ59-99)

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3.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xx

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xx

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xx

6.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95

7. 《建筑设计防水规范》 GBJ16-87

8.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水规范》 GB50222-95

9. 《工程建施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 CECS71:94

1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

11.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J118-88

12.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J133-90

13. 其它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六、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负责现场质量、进度、安全、设计衔接、施工现场与各参与施工单位及外围协调等管理工作。

2、发包人工作

2.1办理本工程施工的有关政府报建手续。

2.2合同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2.3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2.4在承包人进场前设置于工地内的施工用水、电的接口,并保证接口的通畅;线路布设、接线和装表等由承包人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

2.5发包人在合同签订5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完整图纸三套。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6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须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签订后予以调整;但费用不予签证。

2.7组织A区展示中心各施工单位的技术衔接,施工协商,保证本工程施工的政策有序进行。

2.8发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3、承包人工作

3.1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

3.2交验完成并经发包人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将交验结果以书面形式送发包人备案。

3.3承包人在进场3天内需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4承包人在进场3天内提供总体进度计划表(含劳动力、机械设备进场计划)、材料采购进场计划表及工程总体时标网络图:每旬提供工程简报、下旬工程进度计划表和材料采购进行计划表。

3.5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德到岗率在100%,机械设备的到位率在100%,如未达到经发包人批准的施工方案的要求,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未到位,甲方将按1000员每天进行扣罚;其他管理人员或机械设备未到位按500员每天进行扣罚。

3.6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方在施工期间不得将图纸灯工程文件资料透露给第三方。

3.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发包人的有关规章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须做样板,经监理工程师、甲方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方可铺开施工。

3.8由承包人承担其施工范围内和材料、设备堆放场地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并保证该区域施工和施工相关的环保、城管、市政等管理部门出承包人自行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应的一切费用。

3.10对完工工程成品按照发包人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通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

3.11承包人应认真执行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例和规定及发包人另行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12承包人应保证每日工完场清,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13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与发包人的施工总承包商进行结算。

3.14因审图不细致造成返工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

3.15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自有人员、机械设备等的保险,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16承包人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因场内道路不通畅引起的材料搬运、存放、人员进出、办公场所等出现困难的情况及应对措施,并不会因出现上述情况而提出工期延长要求。

3.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在相应文件中签字盖章后承包人放方能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3.18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拖欠民工工资,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3.19承包人未能履行上述各项工作,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3.20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按违约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七、 材料供应

1、承包人不能只根据工程量清单所述工程量及图纸尺寸进行订货,而应参照上述要求进行实地测量来订购货物或开始施工,如不采取这些步骤而导致的错误或损失,其责任和相应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承包人采购材料

2.1发包人指定品牌的材料: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并与发包人所选定样品相符合。如因承包人未按指定要求采购,不论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均应无条件更换正整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2发包人没有指定的材料:应按要求提供样板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订购。

2.3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报经发包人确认后方能使用。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有合格证、质保单等相关证明,辅助材料品种要求与主材品质相匹配。

2.4对花岗岩、大理石材料的要求

由发包人提供本工程主设计师确认的样板,承包人根据此样板提供本工程所需的石材

样板,在订购前,须提交材料供应商的资料及材料样板,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才能订购;大理石板材应在工厂内按图纸规格加工成型,对每块石材进行筛选、排版及编号,每块石材应采用唯一编号以保证每块石材的位置与图纸符合。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在现场按房间进行排版,避免较大色差的板材铺贴在相近位置,排版后须按户经监理和发包人认可后方能铺贴。发包人有权因色差问题提出更好要求,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八、 工程变更

发包人对本工程有更改或增减的权利,在施工过程中,认为工程有变更的必要时,以书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即遵照办理,不得推诿或任何形式的变相不执行,如因承包人为方便工程施工或质量评杯要求而进行更改,应经发包人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为方便工程施工或质量评杯要求而进行更改,应经发包人同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九、 竣工验收及结算

1、 承包人承建的工程全部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进攻资料壹式肆份及竣工验收报告。

2、 发包人认为符合验收条件的,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3天内,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3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时间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工程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6、 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如实编制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审核费用,按照浙价服【20xx】262号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费由发包人承担,核减追加按核减额超过送审造价的5%的幅度以外的核减额为基数乘5%费率计算,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核增部分按核增额的5%计算审核费用,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无论预、结算、清单核对、发

十、 保修

1、保修期限二年,保修期自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2、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

3、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在6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未能及时到达则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抢修,费用(含管理费15%)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4、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结构安全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十一、 奖罚

1、承包人因提出工程改进合理化建议且被发包人采纳,并为承包人节省了工程成本,按照节省成本的10%予以奖励,在工程款结付时支付。

2、若在施工中发现乙供施工材料的质量等级、环保性能不符合要求(国家验收标准)或以次充好,不论任何原因,也不论是否已经对本工程造成影响,承包人必须立即停工并清除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处罚额度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两倍进行处罚并不低于人民币贰万元整,第二次发生时处罚金额不低于人民币肆万元,以此类推,罚款在每月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扣除。发包人可视情节的严重程度提前终止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3、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技术参加各类工程会议,无故迟到或缺席的按照500员/人•次进行处罚,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承包人应按承诺的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采购计划安排备料和施工,若发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与进度计划相比有明显延误,且延误时间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进行督促,并有权对承包人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额度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当延误时间超过10天时,发包人有权终止工程合同,承包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承包人按工期要求提前完工,按人民币贰仟元每天进行奖励;承包人未按工期要求按时完工,按人民币伍仟元每天进行处罚。完工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准;奖励额或罚款额在工程款结付时予以兑现。

6、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论遇到何种困难(不可抗力除外),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甲方未及时签证设计变更费用、材料涨价等)擅自或变相停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按照工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在月进度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7、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因质量、安全事故等原因被媒体曝光的,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以20万元的经济处罚;

十二、 担保

承包人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的40%为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20%为工期履约保证金,20%为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20%为管理人员和继续设备到位履约保证金。发包人不提供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资料齐全满十五天后,如无违约行为为全数退还,不计利息;如有违约行为,发包人将根据违约性质及约定比例进行扣罚处理后退还。

十三、担保

1、本合同为明确之处,执行建筑工程国家标准合同文本通用条款;本合同和通用条款均未涉及的,双方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情况下协商解决。

2、本工程承包范围包括6F多功能厅部分的装修施工,此部分由发包人涉及确认后实施。其工程款计取执行本合同计价原则。

3、发包人不允许承包人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和变相分包。承包人一经被发现有类似行为,发包人有权取消合约。

4、对于联系单签证、工程结算等时间及流程应按发包人有关程序规定办理。

5、不可抗力遵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确系导致工程无法进行的(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考虑的因素除外),可以给予工期延误签证,费用不予补偿。

十四、合同争议及生效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情况下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向滕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并在承包人缴清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三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 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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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6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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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__。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

2 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__)_________。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

3 工期

3.1 总工期:_____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 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 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_________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_________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 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6.2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 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7.2 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注册证书号: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 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 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 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 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 其他: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17 补充约定: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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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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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通信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和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组织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交底,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

2.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3.负责主材的供应,详见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4.指派甲方代表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协调和监督检查;

5.在乙方提供全套竣工资料和书面竣工验收报告后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验收;

6.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通信行业施工资质,并经铁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核准的施工入围资格,并向甲方提供企业(或公司)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基本情况等相关资料;

2.应编制《工程施工概、预算》,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作为签订本合同暂定工程款的依据;

3.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5.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材料、施工机械进场施工;

6.合理组织施工,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并在施工前送甲方备案;

7.严格按设计文件及《gb/t50312-》、《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051-97》等规范要求施工;

8.做好施工材料的检验、清点和保管,乙方采购的材料应按照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的质量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能使用,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应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9.服从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对施工过程的管理与监督,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监理及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及延误工期的责任;

10.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同时承担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任务。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半年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要求进行该项目范围内的电话机及数据终端的安装工作。安装费用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

11.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和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设备事故,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工程期限

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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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方承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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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就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一事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龙泉茶厂新厂建设及场平工作

1.2工程地点:平武县豆叩镇华丰村

1.3工程内容:

①、新厂建设需用地的平整、土石方开挖清理 (92米×70米×8米)计51520立方米(含运输,运距不超过5km)。

②、厂区场平后保坎建设(92米×8米高×2.5米宽[均距])计:1840m3。

③、厂区道路硬化建设(130米×10米)计:1300平方米。

④、新厂生产、生活、消防用水、井及供水塔一座。

⑤、待建部分场地绿化处理工程。

⑥、厂房建设图纸范围内容。

⑦、厂区地面场采用5公分磨石地面处理(承裁30吨)。

⑧、办公区域的装饰部分。

1.4工程承包范围:上述工作范围。

1.5工程承建方式:上述工作内容包工、包料修建。

二、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工程工期约定:20xx年1月1日进场,竣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四、此工程的报建和政府的所有法律、法规要求的修建手续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设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

六、工程造价及支付:

此工程为合同包干价,总计工程造价为516.3万元(大写:伍佰壹拾陆万叁仟元整)。

支付情况:

1、甲方必须按乙方月进度已完工程量的85%支付(每月25日结算当月工程量);

2、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工程款在一月内(25工作日内)付至97%;

3、剩余工程款3%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全额支付给乙方。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局联合制定的GF-1999-0201合同范畴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

3、标准、规范和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一经签订,单份也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如单方违约,赔偿守约方工程总价5%的损失。

九、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约定在原告所在地域居住地县级或市级人民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此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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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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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工程

1.2工程地点:**区路号

1.3工程范围:包工包料

1.4工期:本工程自双方确认的20xx年**月**日为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前完成全部装修施工项目。

1.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评定的合格标准。

1.6合同暂定价款(人民币大写):按实际工程结算。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3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所有的现场签证单必须经公司盖章后有效。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转包工程。指派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对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电器等采取保护措施。

3.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3.4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5开工5日内向甲方申报工程进度计划书。

3.6办理在该地点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审批等手续。工程所需报审表需要甲方盖公章,甲方协助乙方报验。

3.7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等。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合理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并每周交与甲方驻工地代表一份。

3.8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服从甲方监理的管理,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9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10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3.11工程施工时施工人员应按要求佩带施工牌。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因甲方提供的材料所造成停工待料,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 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5乙方任何原因的工期及工程进度的变更,均与甲方书面约定。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JBG 300-9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5竣工验收

5.5.1 当乙方认为本工程已竣工可交付使用时,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给甲方。 甲方须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5.5.2甲方验收合格后须向乙方发出“竣工证书”说明正式竣工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5.5.3 乙方须在竣工后日内提交竣工图给甲方自用,并按国家规定提交竣工资料归档。

5.4 工程移交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双方负责人共同洽谈交接,办理移交手续。如乙方不能按期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并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乙方实际竣工日期超出合同约定的,则视为违约。

5.5 工程移交后,由甲方负责管理。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的造价。

6.2承包人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及说明、质量要求、合同条件、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承建风险、现场管理要求等已详细并完全明了,在合同价款中已予以充分考虑。

6.3 合同价款(总价或单价)中已包括了承包人为完成承建和质量保修责任的人员、材料、机械、运输包装、施工技术及措施、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利润等。承包人承诺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水电费、总包管理及配合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4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承包人或其分包人需缴纳的一切税金和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6.5合同价款以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人工、材料、设备、机械价格涨跌的可能和相关因素,承包人承诺市场风险完全由其承担。

6.6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施工按双方约定的工期及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甲方按下列程序支付工程款:

a) 结构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按合同造价付至30%。

b) 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后四个月,按决算价付至总工程款的95 %。

c) 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按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日期开始计算时间,决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押金保修期满后结清。如保修期间不能按时维修,则延误一天扣除保修金的2%,甲方自己购买更换材料的费用从保修押金中扣除。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 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 范,乙方应提供异议并通知甲方修改。

8.4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乙方人员生命 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

8.5除因甲方故意或非法行为所造成的之外,甲方毋需承担乙方或第三人的一切财产损 失或人员伤亡的风险责任。

8.6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 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8.7由于乙方施工造成安全事故及劳资纠纷原因,与甲方无关。但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赔偿。

第九条 奖励与违反责任

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酌情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

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20xx元违约金。

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设备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4甲方未按相关规定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因乙方未服从甲方人员的管理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费。

9.7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1.1本工程结算方法,维修工程按合同报价书约定的造价。

11.2建设单位付工程款,施工方收到后,提供收据,施工方必须提供材料合格证。

11.3该工程保修期一年,保修费按工程决算价的2%计取,在保修期内,同一部位发生三次问题,施工方要无偿更换。

第十二条 附则

12.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本合同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

乙方名称(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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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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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其他约定

1、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2、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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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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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_____》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范围: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开工时间:

(7)竣工时间:

(8)工程质量标准:

(9)工程造价:

第二条:工程付款与结算办法

(1)工程付款:

(2)结算办法: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保证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提供水电通讯等便利条件,其使用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要在开工前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在合适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开工前,甲乙双方各自办理自己应办的各种证件和批件,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乙方要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领导,并按时提供各种方案、计划、报表等。

5.对于已完成工程在未交工之前,乙方对其成品工程义务保护直至交工。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

第四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1.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要严把质量关,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施工原则。

2.工程质量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责任。

3.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施工交底要求以及甲方委派的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部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因工程师指令失误造成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自检,并于验收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后并做记录。不合格工程及违反施工程序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施工,否则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8.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完成项目工作,乙方应本着“保证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原则,教育职工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赔偿。

9.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标准要求采购并提_____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质量负责,并在材料设备使用前由甲乙双方进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干工程不予支付任何费用。

第五条:工期

按照双方约定的合同工期,乙方要保证按期或提前完成,拖延工期每天罚款500元,提前工期每天奖?/?元。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除外。

第六条: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2.工程保修金按工程总造价待保修期满,质量无问题时一次支付给乙方。

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安装工程为贰年;供热及供冷为贰个采暖期及供冷期;室外给排水和道路工程为贰年。

4.在工程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逾期不到,甲方可另行安排维修,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5.在工程保修期内,若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损坏,维修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不得从质保金中扣除,若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乙方自付。

第七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约定事项双方执行完毕,合同自行失效。

2.合同签定地点:

3.合同签定时间:

4..因工程实际发生合同外费用,增加补充合同,此合同同原合同同样有效。

5.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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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小型工装及家装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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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户型:__________________

四、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附件(一):__________________预算表及有关设计方案、施工图纸。

五、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包工并部分包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六、工期:__________________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日

总工期限:_____________天

七、合同总款: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工作

一、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二、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以及其他约定的必要条件保障。

三、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第三条 乙方工作

一、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范、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安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二、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不得扰民、污染环境

(1)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居陈设的保护。

(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道工序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三、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材料供应

一、按乙方工程预算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乙方提供材料,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施工。

(2)如一方对对方提供的材料持有异需要进行复检的,检测费由其先行垫付;材料经检测却是不合格的,检测费用有责任方承担。

(3)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有乙方负责。

第五条 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有合同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第六条、工作验收和保养

一、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1)隐蔽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____

(2)竣工验收。

二、如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

三、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

四、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日期起为一年。

五、乙方包工包料(不包括甲方自行购买之部分材料)工程,保修期内因质量原因所产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

六、保修期内非装饰的外力因素所产生的结果,不再保修范围。维修的材料和人工费均由甲方负责 。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第八条 特别约定

一、 甲乙双方之间一切约定需签订书面协议。

二、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核实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乙方为甲方施工的项目以预算书上文字写明的项目为准,工程量按施工中实际发生地为准,竣工后进行结算。

三、 施工图或效果图等一切相关图纸或文档中所标注的用材若与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中所列明的用材有差异,以预算和主材料清单为准。

四、 施工期间,甲方将外屋门钥匙 1 把,交给乙方施工队负责人负责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负责将钥匙还与甲方。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由双方共同协商并填写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章)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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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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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5、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1、开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条件 。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接通 。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接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后3天内 。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开工后30天内 。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在现场实际交验,并做交验记录。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开工后15天内 。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八、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填报《已完工程量报表》及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报表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墙和警卫等 。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保持整洁卫生,及时清理施工废物,保证建筑建设施工正常进行,不影响施工工人的工作和和休息 。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1)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

(2)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

(3)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支付。

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九、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工期进度: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_____日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每月_____日前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工程师收到后_____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则视为同意。

2、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双方应当严格遵守开工日期以及竣工日期时间,非因特殊情况造成工期延误的,由承包方承担责任;由于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支付相应的费用。

十、质量与验收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专职质量检查员应进行检查。

2、施工时对路基的中线桩位进行放样测量,对箱涵的基坑开挖及所有基础位置进行放样,由专职质量检查员组织监理对测量放样进行复测,保证施工的准确性。

3、台背或墙后填土、路基填筑碾压完成规定作业遍数后,在平整度符合规定标准的基础上,采用灌砂法进行检验路基压实度,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进行下一层填筑。

4、钢筋施工过程中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规格、数量、位置随时进行复核检查,特别注意一些较复杂部位的钢筋如桥头搭板钢筋,在安装完成后应进行检查验收,钢筋必须绑扎牢固,钢筋不得有滑动、转折、移位等情况。

5、挖基坑专职质量检查员应会同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对基坑进行质量监控和及时验收。

6、混凝土施工前专职质量检查员应对钢筋模板进行全质量检查和技术复核。

十一、安全施工

1、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要进行施工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和考核工作,对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禁止进入施工现场参加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施工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不许私自用火,严禁酒后操作。

5、在高空、钢筋、结构上作业时,一定要穿防滑鞋;电钻、电锤、电焊机等电动机具用电、配电箱必须要有漏电保护装置和良好的接地保护地线,所有电动机具和线缆必须定期检查,保证绝缘良好,使用电动机具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6、现场用电,一定要有专人管理,同时设专用配电箱,严禁乱接乱拉,采取用电挂牌制度,尤其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人身、线路,设备事故的发生。

7、作业前应对相关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不得上岗,非操作者严禁进入危险区域;特种作业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上岗。

8、凡2m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先挂牢后再作业。

9、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各部委关于工程消防法规和有关条款。

十二、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三、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十四、材料设备供应

1、承包人在每月____日将下月采购的材料设备以报表形式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后方可采购。采购的材料设备须经发包人派出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十五、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方、承包方应当共同遵守上述约定,如果一方违反约定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六、其他

1、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发包人向承包人签发履约证书,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4、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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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单位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工程,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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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 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小写)

五、协议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协议双方约定: 后生效。

六、工程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竣工验收本工程按上级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然后由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八、本工程双方约定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无质量问题后返还承包方。

九、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十、补充条款

十一、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维修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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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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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

联系(通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①____________②____________手机: 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总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分部)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

签约人(或代理人) 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部《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家装工程施工特点,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___㎡。

3、 户型: _____室____厅____卫,为平层□,或错层□,或复式□,或别墅□.(□为确定的内容,以√或×表示,下同。)

4、 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用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包:

①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包全部□或部分□主材(以“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清单”为准)。

②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③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施工内容:(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6、 施工日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7、 合同付款:(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8、 支付方式: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30%工程款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元;家私、天花、厨卫等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5%工程款_____元和追加工程款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元。

9、 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和工程款时,应认真核对乙方收款印鉴,取得乙方盖有“财务专用章”的 收据或发票,除此以外的凭证,乙方不认可。

二、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此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予以减免□)。

三、甲方工作

1、 若由甲方自行设计的 ,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2、 审核和确定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提出交的工程报价单,并分别鉴字认可。

3、 开工前尾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家内家具、陈设,和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尾原则。

4、 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手续及支付相关费用。

5、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6、 及时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合格的自备材料和设备。

7、 组织好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及竣工阶段的质量验收。

四、乙方工作

1、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法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双方确定的设计图纸和施工说明进行施工,按期保质完成装修工程。

2、 若由乙方设计,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双方确定的施工图纸和施工说明,并进行现场交底。

3、 施工中不得拆改承重结构、暖通及燃气设施,如确需拆改须由甲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4、 确保装修质量,尤其是水、电等隐蔽工程的质量,严防渗漏堵塞。装修期间和保修期内如发生施工造成的 质量问题,负责返工返修,费用自负。

5、 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现场安全保卫工作,处理好施工扰民问题及与四邻的关系。

6、 保护好原居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地点。

7、 组织好工程质量的自检和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共同进行隐蔽工程、中间工程和竣工验收。

五、工程监理

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乙双方共同委托_______________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甲方付监理费_____%,乙方支付_____%□;甲方单独与监理公司订立家装工程监理合同,由甲方支付监理费□。

六、工期

1、 乙方应按合同期限完成整个工程,不得无故拖延工期,除甲方变更设计方案和停电、停水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等原因外,工期每拖延一天,由乙方支付甲方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中途停工,工期顺延。且每停工一天,由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补偿乙方误工费。

3、 若甲方增加工程内容,按新增加工程量顺延工期。

七、材料供应

1、 本工程甲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现场。如因质量问题、规格差异或“三无”产品造成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凡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其品牌、规格、单价、产地及质量标准须经甲方检验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八、工程变更

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附装修工程变更单);

2、 无敌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 ,工期相应顺延。

3、 若甲方中途要求变更设计,影响到乙方已购回的材料、已定制的成品、半成品的施工,且无法调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九、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

1、 工程以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为依据,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为质量评定的 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2、 在水、电等隐蔽工程完工后,甲乙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3、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后应按通知时间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予以承认。

4、 在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过程种甲、乙双方(第三方监理也参加)确认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和工期;在竣工验收中确认的 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返工)并承担费用,但不再承担工期。

5、 未办理验收交付手续,甲方使用房屋视为质量验收合格,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 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对所施工项目进行保修,并出据《保修单》,保修期未貳年。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擅自决定拆改房屋结构和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2、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未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或煤气表管,采暖、给 排水主要管线,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3、 再施工过程中,甲方未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人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若因违反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法规、环保规定和双方其他约定,对乙方自身和对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履行和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擅自停止履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0%支付,设计费按_______元∕平方米建筑面积支付)。

十一、争议或纠纷处理

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可采取协商解决或武汉建筑装饰学会家装委员会申请调解。

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以第_____种方式解决:①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附则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签约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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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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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

监理人: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

委托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____________。

二、词语定义

合同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合同的文件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 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计划、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 合同专用条款;

6. 合同通用条款;

7. 本工程适用的与监理相关的服务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

五、签约酬金与补偿费用

(一) 签约酬金(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

包括:

1. 监理酬金:__________________。

2. 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

(1)保修期服务酬金:____________。

(2)其他相关服务酬金:____________。

(二) 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的补偿费用(大写):____________元(¥______)。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天。

2. 相关服务期限:

(1)保修期服务期限自实际竣工日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营业执照号: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书编号: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意义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当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合同”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及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3 “委托人”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4 “监理人”是指合同协议书中指明,具备相应资质的,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当相关服务包括勘察、设计等相关服务时,承包人包括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6 “监理”是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及合同约定的职责。

1.1.7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施工阶段监理以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保修期提供的服务等。

1.1.8 “正常工作”是指合同订立时约定的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和范围内的工作。

1.1.9 “附加工作”是指合同约定正常工作以外的监理人工作。

1.1.10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负责履行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1“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合同、主持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2 “委托人代表” 是指由委托人任命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1.1.13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当给付监理人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5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当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6 “补偿费用”是指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应当补偿的费用。

1.1.17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8 “书面形式”是指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9 “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是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监理人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期限。

1.1.20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21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当以中文为准。

1.3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当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投标文件中的拟投入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设备计划、监理大纲及相关服务方案(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合同专用条款;

(6)合同通用条款;

(7)本工程适用的与监理相关的服务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文件。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以签署的为准,但招标工程的补充协议不得背离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1.4 通知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当签收或回复。

1.5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及保密期限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6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

2.1.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内容指监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法定及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1.3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委托的下列内容,应当作为监理相关服务内容:

2.1.3.1保修期内定期回访,调查和确认缺陷原因及责任,检查缺陷修复质量;

2.1.3.2委托人要求监理人外出考察;

2.1.3.3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

2.1.3.4委托人要求监理人组织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

2.1.3.5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5)国家及本市监理与相关服务规范、规程。

双方可根据工程的行业特点,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补充约定具体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 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 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当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其他监理人员,应当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当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3)严重过失行为的;

(4)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5)涉嫌犯罪的;

(6)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当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当及时处置并回复。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当协调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当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当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当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更换。

2.4.5 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人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委托人。承包人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2.6保险

监理人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为派驻现场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人员办理相关保险,保证现场监理人员的安全。

2.7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当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8 文件资料

在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当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9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使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由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当妥善使用和保管,在合同终止时将这些设备、设施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当及时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当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供监理人使用。如委托人不提供或部分提供相应的人员、房屋、资料、设备、设施时应当进行补偿。

3.3.2 委托人应当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当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合同约定的监理和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当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3.8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委托人应当予以奖励。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3.9 保障监理人的权利

委托人应当保证监理人为履行合同而正常行使合同授予的对工程的监督、管理相应权利。

4. 违约

4.1 监理人的违约

4.1.1 监理人的违约情形

4.1.1.1 监理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4.1.1.2 监理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任何部分转让或分包;

4.1.1.3 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4.1.2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2.1 监理人违反合同约定,在第6.3款约定的时间内,拒绝改正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4.1.2.2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2 委托人的违约

4.2.1 委托人的违约情形

4.2.1.1 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

4.2.1.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4.2.1.3 违反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4.2.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2.1 委托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并造成监理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监理人赔偿,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2.2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监理人可依据第6.3.2项解除合同,逾期付款利息按下述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酬金总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5.2 首付款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签订合同后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首付款,额度为签约监理酬金的20%。

5.3 中期支付

5.3.1监理酬金

委托人采用总价平均、分期支付的方式按月向监理人支付监理酬金。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2相关服务酬金

相关服务酬金按合同约定的人工日费用,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3附加工作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经双方确定后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4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的支付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5合理化建议奖励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的支付方法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3.6竣工支付

工程竣工验收时,委托人累计支付的酬金比例应当不少于合同约定酬金总和的90%。

如委托人未按约定支付,监理人可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竣工文件。

5.3.7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后的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酬金和费用总额及细目、金额。

支付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应当支付的酬金;

(2)根据第4.1、4.2款确定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3)根据第5.3.4款约定的补偿费用;

(4)根据第5.3.5款约定应当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奖励;

(5)根据第6.2款应当增加或扣减的变更金额;

(6)根据合同应当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5.3.8支付时限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应当在收到监理支付申请后7天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天内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当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5.5 结算

工程竣工后,监理与相关服务结算价款依据本合同文件约定的结算方法进行调整,并于工程竣工结算后28天内一次性支付剩余监理与相关服务酬金。

6.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6.1 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附加工作

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视为附加工作,委托人应向监理人支付附加工作酬金。除下列第6.2.1.4目的情形外,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为:

a. 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工期延长,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增加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b. 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履行中的合同全部或部分中止,监理人完成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前准备工作的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或准备工作的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1.1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工期延长;

6.2.1.2因非监理人原因监理与相关服务受到延误或阻碍或暂停;

6.2.1.3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进行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准备工作,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时间不得超过28天;

6.2.1.4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增加,附加工作酬金应该按照增加的内容占正常工作范围内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增加的内容通过协商确定。

6.2.2 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当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3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正常工作酬金应当按以下方法调整: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

6.2.4因非监理人原因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正常工作酬金应当按以下方法调整:正常工作酬金减少额=工程投资(建筑安装工程费)减少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因非监理人原因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减少,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减少金额按照减少的内容占正常工作范围内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的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双方根据减少的内容通过协商确定。

工程投资额(建筑安装工程费)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内容未发生变化,工程提前竣工,不减少监理人酬金。

6.2.5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3 暂停履行与解除

6.3.1 委托人发出通知

当监理人发生第4.1.1项情况时,委托人应当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发出通知后7天内没有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合同解除。

6.3.2 监理人发出通知

当委托人发生下列情况时,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当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合同解除日。

6.3.2.1 监理人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合同约定应付的酬金,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6.3.2.2 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当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当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且暂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6.3.3 双方协商一致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当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当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6.3.4 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暂停或解除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一方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停或解除合同。

6.4 终止

6.4.1 下列条件之一成就时,合同权利义务即告终止:

(1)按第6.3款约定双方解除合同;

(2)监理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6.4.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仍然有效。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当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选定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1. 定义与解释

1.3 合同文件组成与解释顺序

1.3 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______。

1.5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______。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

2.1.1 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工程范围包括:______。

2.1.3.5 其他相关服务的内容:______。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______。

2.2.2 相关服务依据:______。

2.3 项目监理与相关服务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______。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______。

在涉及工程延期______天内和(或)金额______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7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当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______。

2.9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委托人提供的人员、房屋、设备、设施:______。

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属于:______。

在合同终止后,监理人应当在______天内移交委托人提供的设备、设施,移交的方式和时间为:______。

3. 委托人义务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资料:______。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______。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______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3.8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

监理人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______%。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

4.1.1.3 监理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_。

4.1.2.2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

4.2 委托人的违约

4.2.1.3 委托人违约的其他情形:______。

4.2.2.1 委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______。

5. 支付

5.3 中期支付

5.3.1 监理酬金

监理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2 相关服务酬金

相关服务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3附加工作酬金

附加工作酬金具体支付方式:______。

5.3.4 补偿费用

补偿费用的支付方法:______。

5.3.5合理化建议奖励

合理化建议奖励的支付方法:______。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______(调解人)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______种方式。

(1)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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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多层住宅楼装修粉刷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0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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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乙方承包甲方大灵线岳门湾段路面大修工程,总承包金甲、乙双方共同签署本合同,并履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同内容、工程质量和工期要求

1、乙方同意承包门湾段的工程施工任务,其主要工程项目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工程质量:工程交工验收应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合同期限

乙方必须于__年月日前开工,__年月日前全部完工。合同工期为日历工期,包括各种因素和自然条件影响日在内。如因甲方原因,经书面签证,工期可顺延,但不再同意追补投资。

乙方同意项目的维护期为十二个月。自交工初验合格,监理工程师签字之日期起计算,工程在一年内发生损害,经分析损害原因,如由施工质量而造成的,乙方应对此承担责任。

二、合同造价

___元整,,此次按单价合同管理执行。

三、工程施工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和指定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管理制度、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2、乙方应使用符合规范要求的原材料,在施工中如发现乙方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甲方有权制止其使用,并要求清运出场,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3、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均由乙方自备,其性能应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停止使用和更换设备。

为了保证该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工期,本合同的合同总造价为壹佰万元

4、在甲方交给乙方的图纸和设计文件中,若有错误和矛盾之处,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设计程序书面报告,甲方确认后给予书面签证。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作到文明施工,规范管理。施工机械、工程原材料摆放有序,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

6、乙方在施工中,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应得到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后,再进行下道工序。否则,对于不合格工程甲方有权令其返工,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工程结算与付款

工程交工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时,工程付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最后一次性付清。

五、附则

1、在施工中乙方应做好施工安全保障工作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施工现场要设置相应符合20__-20__《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标志,确保施工安全。如因标志设置不全或不符合国标而发生的安全等纠纷,由乙方负全责。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签章生效。

3、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经验收无缺陷或缺陷已修复,且甲方支付完全部工程款,合同终止。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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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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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加强对白水县华夏购物广场施工工程现场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防止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依法管理的原则,在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组织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有权要求乙方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并进行复查。

2、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等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3、纠正乙方人员违章、违规、违纪行为。乙方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甲方有权给予制止或予以扣减监理费。

(二)义务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承担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支持乙方按监理合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大纲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本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对乙方自身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4、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5、定期参加乙方组织的监理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推广优秀的安全管理经验。

6、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受甲方委托,乙方有权对所监理工程的安全施工条件、设备、材料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等进行监督检查;

2、有权对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及规程措施、施工单位各类证件等进行审查;

3、有权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影响安全的技术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有权随时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整改;

5、征得甲方的同意,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甲方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24小时内向甲方作出书面报告;

6、对甲方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7、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三违”现象有权及时制止。

(二)义务

1、受甲方委托,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管责任。

2、签订监理合同后,要进行全员安全教育,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3、监理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规章及规定。包括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法规,如《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法》、《安全施工管理条例》等。

4、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明确各岗位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职责,增强安全意识。

5、按时组织召开监理例会,配合甲方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填写反应现场实际情况的监理日志,按时上交(报)监理周报及月报。

6、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落实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等原因而造成事故的相关费用。

7、监督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是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是否遵守国家有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是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发现施工单位在安全方面与国家相关规定或施工合同要求不符的要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9、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并进行备案。

10、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包括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技术、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并有效;审查施工作业人员是否已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合格,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件后上岗作业。

11、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及时制止并纠正违规施工作业。

12、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并严格执行现场施工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建立安全生产值班记录台账。

14、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包括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成立现场安全施工领导小组,组织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场安全施工活动;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审核施工单位是否有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是否适应施工方案要求及场地环境和条件要求,并符合安全法规标准;对施工单位所辖施工区域、生活区域的治安、消防、安全用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落实整改结果。

15、检查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是否到人,各项经济指标是否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奖惩办法。

16、检查落实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7、对现场要定期组织检查,并有记录。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其整改情况;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乙方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乙方应当立即向甲方汇报。监理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18、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按照本工程特点,是否制定有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三、违约责任

如因甲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因乙方未按照本协议履行其相关职责的,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调减相应监理费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按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要求赔偿甲方相

应损失。

四、附则

1、本协议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补充附件,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订补充协议。

3、本协议如有与国家法律和法规相抵触之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本协议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双方各执贰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有效期限与该工程监理合同期限一致。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公章) 有限公司 (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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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建设商用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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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商用工程施工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开工日期: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_______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每次连续_______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_______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内,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_______元工程款;

3、余款_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_______%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_______%,留_______%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二、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三、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__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_______%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_______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四、保密事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_________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_________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第十二条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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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建设工程监理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0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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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

包括: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w1] 的代理人:(签字)[w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合同备案管理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5 “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6 “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1.18 “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1.2 解释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

(4)通用条件;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2. 监理人的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2.1.1 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1.2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

(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

2.1.3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

(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

(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2.2 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2.3 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

2.3.4 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

(1)严重过失行为的;

(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

(3)涉嫌犯罪的;

(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

(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

(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2.4 履行职责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2.6 文件资料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

3.委托人的义务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3.2 提供资料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 提供工作条件

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3.5 委托人意见或要求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3.6 答复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3.7 支付

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4.3 除外责任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5.2 支付申请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5.3 支付酬金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5.4 有争议部分的付款

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w3] 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变更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3 暂停与解除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6.3.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

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6.3.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

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

6.3.3 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

6.3.4 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6.4 终止

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

7. 争议解决

7.1协商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

7.2调解

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1 外出考察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3 咨询费用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4 奖励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8.7 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8.8 著作权

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

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 。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在涉及工程延期 天内和(或)金额 万元内的变更,监理人不需请示委托人即可向承包人发布变更通知。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 。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4.2.3 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

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比例为: ,汇率为: 。

5.3 支付酬金

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

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

(%)支付金额(万元)

首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

第二次付款

第三次付款

……

最后付款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届满14天内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

6.2 变更

6.2.2 除不可抗力外, 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

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

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提请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9.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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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页8]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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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施工合同(一般条款

36.2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样品的费用应承包人自己承担,否则应由业主支付。

36.3 如合同明显默示或明文规定,一切检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对于仅是负载检测和确认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设计是否符合要求的检验,本合同作有详尽规定,可确保或准许承包商将其费用计入投标价格中。

36.4 凡是工程师命令所作的检验,在下列情形, 如检验结果表明工艺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工程师指令,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否则由业主支付。

(1)合同没有默示或规定,或

(2)(在上述情况中)没有如此详细规定,或

(3)虽有默示或规定,但却是由工程师命令独立个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该检验物资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点进行的,

37.1 工程师和他授权的任何人随时有权到工程现场,到任何工程准备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机械获得地,承包人应为其行使或获得此种到场权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帮助。

38.1 未经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的认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盖或遮掩,承包人应为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提供充分机会,以检查和测量即将被覆盖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开始前检查地基。承包人应在任何此种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将作好检查准备时及时通知工程师代表,工程师代表必须参加此种工程或地基的检查,不得无故拖延,除非他认为检查没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 承包人必须应工程师随时作出的指示,打开业已覆盖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并负责使之完好复原而让工程师满意。凡任何此种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条第1款之规定后被覆盖或遮掩的,则打开和在工程上或经过工程开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复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所有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39.1 在施工中,工程师有权随时书面命令:

(1)把工程师认为不符合同规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体规定的时间从工地换走,

(2)用恰当合适的材料予以替换和

(3)把工程师认为不合符合同规定的材料或工艺换掉或适当重新施工,无论其在之前是否经过检查或作过中期支付。

39.2 如承包人未执行此种命令,业主有权雇用他人执行,业主应从承包人处收回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杂费,或从应付给或即将付给承包商的款项中予以扣除。

40.1 收到工程师的书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须在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时间,以其认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师认为必要,还必须在停工期间妥善保护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据本条款执行工程师指令而发生的额外费用应由业主承担,除非此种停工是:

(1)合同另行规定的,或

(2)由承包人的某种违约而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地的气候条件导致的必要停工,或

(4)为正常施工或为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师或业主的任何行为或违约而产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条规定的任何除外风险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师命令后_________天内应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赔偿,否则将无权得到额外费用。如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须按本合同第44条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此种支付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和/或停工时间。

40.2 如整个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师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师作出的复工命令,除非此种停工属本条第1款第1、2、3或4项规定范围之内,否则承包人可书面通知工程师,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_______天内准许对整个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开工,如在此期间仍未获得开工许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须,再作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条的规定将只影响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视为是对该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响到整个工程,视其为是业主废弃合同。

共17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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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水电站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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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结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达到质量评定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_,职称: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___,职务:___,职称: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  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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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建设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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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家庭室内装修的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建(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宁。

一、概况

1.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省(市)具有建筑装饰资质、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

2.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装修施工内容:

室别部位装修内容及要求备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

6.总价款: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材料费________元,详见清单。)

7.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___日。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和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采购的材料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品牌)单位数量质量等级单价(限购元以下)总价上述材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购货发票,并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民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的,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以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省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是,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的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____元;

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元;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部价款的%,计元;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计____元;尾款甲方应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后日内一次付清。

2.乙方施工中甲方要求增加工作量或中途改变施工内容、要求,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工期顺延(具体内容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组成部分)。

3.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发票(或收据)。

六、其它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二)乙方工作

①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②指派(姓名)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③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原有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④乙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个月。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

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累计付款额的%支付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的,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如数退还给甲方。

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其他物品,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结构及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八、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装饰施工住房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对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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