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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城市电力调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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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调度协议书

为了电网安全、经济、合理运行及调度指令的畅通,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电业局调度所(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特签订本电力调度协议。



一、调度管理

1)____110kv送变电设备并网投入运行后是厦门电网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运行调度方面受厦门电业局调度所(简称地调)值班调度员领导,实行统一调度管理。双方均应严格遵守_____颁发《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和省电力局、厦门电业局颁发的调度规程及其有关规定处理日常调度业务。

2)110 kv____ⅰⅱ回线路(包括1033、1043刀闸),110 kv____变电站的103、104单元、110kvⅰⅱ段母线及其连接母线附属设备、100间隔属于____电业局地调管辖设备。____变的#1#2主变压器单元(包括1011、1021、901、902间隔)属____电业局地调许可设备(#1、#2主变投切或并列运行,900开关合环运行)。

3)属于_____________电业局地调管辖设备只有得到地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后现场值班人员才能进行改变设备状态(除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_____时,否则不得自行操作)。属于____电业局地调许可设备许可权在地调。

4)计划停电由乙方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甲方(临时性停电除外)。



二、运行方式管理

1)110 kv____变电站正常供电方式主电源规定由____ⅰ回带#1#2主变分列运行,____ⅱ回为备用电源(冷备用)。

⑴厦门________有限公司的日供电量和日最高供电负荷应严格按照市经委和市三电办下达计划指标运行,生产线正式投产前并要求装设无线电力负荷控制器,以便地调监测和应急情况部分限电。

⑵厦门________有限公司日供电负荷如有较大变化时,应于变化前一天的8:00前由变电站值班人员通知地调值班调度员,以便修改电网负荷预计曲线。有计划性的大量增荷应由公司计划主管部门书面向调度所及市三电办申报。

三、继电保护管理

1)____变电站的继电保护计算调试,定值下达由厦门XX公司负责,其最后整定结果应一式二份报送厦门电业局生技部继保专职人员审定,调度所备查。

2)继电保护装置的投切权限按管辖范围的划定进行投切管理。

四、通讯管理

1)____变电站至____电业局调度所调度通信电路走向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使用路由安排:

a.开通主备用二路远动信号传输电路;

b.开通两个调度电话号码为1637、2607;

3)维护范围

从____变的调度电话、远动信号控制电缆终端至____电业局调度所的调度电话、远动终端设备。

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协议对____电业局调度所和厦门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同等效力,在执行中任何一方都不得违背协议。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共十六份,甲、乙双方各执八份。

3) 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________________电业局调度所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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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赴厦门学习考察城市建设规划的考察报告_考察报告_网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汇报报告,全文共 2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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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学习考察城市建设规划的考察报告

8月1日至8月3日,在县长、县城六大片区建设总指挥的带领下,总指挥部办公室、各片区正副指挥长、办公室主任和开发公司经理一行28人实地参观考察了厦门市火炬高科技产业园、五缘湾、杏林湾片区,听取了厦门市火炬高科技产业园翔安指挥部、厦门市规划局、五缘湾运营公司、杏林湾建设指挥部的相关介绍。现将

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厦门城市规划的经验

1.先谋后动。传统的城市规划内容只注重空间布局,往往不考虑城市运营、资金平衡和项目的收益,发展建设被动地服从规划的要求,既影响项目的品质,也影响规划的实施。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厦门市规划局一改以往就规划而规划的模式,按照“先策划后规划”的理念,在规划编制前聘请策划公司对

片区的战略定位、产业安排、功能布局、亮点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资金平衡估算等进行论证研究,并供领导决策参考,确定后再聘请规划设计单位将策划成果转化为规划成果,以规划的语言落实行动的项目,从而大大增强了规划的可操作性。如五缘湾片区即是先聘请国内知名的咨询机构王志纲工作室和英国阿特金斯顾问公司联合策划后再行规划。

2.滚动规划。规划的首要任务是促使规划项目落地。针对规划编制周期长、费用高、运营操作部分不明确等问题,厦门市规划局按照“积极配合项目、重点结合控规、分阶段制定规划”的思路,首先将建设项目的重要公建项目、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在第一阶段完成,以迅速应对开发主体,保障项目落地。同时不断跟踪服务,优化细化道路、市政管线、土地招拍挂等技术指标,相对稳定后形成第二阶段成果,以指导各类土地的运营和片区配套的实施。紧接着编制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内容,汇集成最后的控规成果。

3.明确定位。准确的定位是片区发展的“灵魂”。厦门各个片区均根据各自的区位、交通、资源特点进行明确的定位,既功能互补,又各具特色。如五缘湾片区位于厦门岛的东北部,高崎国际机场与会展中心之间,通过厦门大桥、东通道、五缘湾大桥与岛内紧密相接,且拥有8km长临湾滨水带,区位、交通、资源优势突出。五缘湾片区定位为“活力生态港、财智精英城”,功能以商务办公、生态居住、休闲度假为主,是集商业服务、高端养生理疗、旅游休闲、文化娱乐、高新技术研发为一体的复合型新城区。围绕定位,五缘湾相继推出了高星级酒店、餐饮休闲街、商业娱乐中心、温泉度假村、湿地公园、帆船港、飞地营运中心等一系列重点项目,为片区今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4.功能混合。厦门市城市空间结构为“一心两环,一主四辅八片”,每个片区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融合,生产、生活等设施一应俱全,配套完善。片区内各项目也按照功能适当混合的理念进行空间布局。如火炬高科技产业园区规划总面积4.83km2,,由0.7 km2,火炬同集园和4.13 km2的火炬(翔安)产业区组成,首期主要建设130万m2的通用厂房和20万m2的生活配套区,生活配套区内文教体卫商住等功能齐全,完全可自我满足生活、学习、文化休闲等各种需求,避免了钟摆式交通和通勤压力。

5.平衡规划。厦门首倡“就地平衡、积极平衡、紧张平衡和综合平衡”四大平衡规划理念,其核心是“谋资金”,即将独立的项目与周边的开发利用相结合,通过合理规划项目,使每个项目得以实现自我平衡。比如在修建道路、学校、医院等公用设施时,将周边土地的利用一并加以考虑;在规划工业园区时同时考虑生活区;在规划brt时优先考虑土地升值潜力大的地区,从而为项目资金的筹集创造条件,使城市规划从跟随城市发展的被动轮,变为推动城市发展的主动轮。

6.公交优先。倡导以公交优先的多样化交通方式,特别是大力发展有专用路权、快速便捷的brt(快速公交)系统。brt的线路、站场、乘客服务系统等均按未来提升为轻轨的要求设计,避免了重复建设,实现了城市的滚动发展。另外采取打通丁字路、断头路,多建支路、加大路网密度的办法不断舒展交通,提升城市的通达能力。

7.以人为本。厦门城市规划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把民生工程和民众的需求始终作为规划工作的重心和圆点,致力于提升市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指数。如厦门为满足市民不断增长的文化休闲需求,兴建了文化艺术中心、音乐厅、书法家广场、环岛木栈道、体育馆、运动馆、奥网中心等一大批高水准的文化休闲设施,提升了城市的品位。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大规模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形成了分层次、多样化的梯次住房供给保障体系,降低了入城门槛,为高速城市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8.环境优先。本着发展与保护并重、经济与环境双赢的理念,厦门按照“保护山水、紧凑发展”的模式,组团式推进各片区建设,实施了“蓝天、碧水、绿色、宁静、 洁净”五大工程。在开发项目落地前,先行打造绿色生态项目,营造优美的投资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如杏林湾片区充分利用其拥有世界最大水上园博园和珍稀海水温泉的优势,大力实施环境改造和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清淤造湖、退塘还海,推进杏林湾区岸线景观优化设计改造,使杏林湾成为独具特色的“鹭岛西湖”,吸引了华侨大学、厦门理工、武汉理工、华夏学院、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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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两型社区”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2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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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型社区”为重点全面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建设

11月26日,市委、市政府在市委会议中心召开武汉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表彰社区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析形势,部署推进下一阶段以“两型社区”建设为主题的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由市委胡曙光副书记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胡绪鹍作工作报告,市委副书记涂勇宣读表彰决定,市长阮成发作重要讲话。出席会议的市领导还有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卢国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彭丽敏、市人大副主任郑永新、市政协副主席李传德。市委办公厅、市社区办、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区主要负责人、分管区长、民政局长,各中心城区所有街道和远城区区政府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主任、部分社区居委会代表以及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共5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雄壮的军乐声中开幕。市委常委、副市长胡绪鹍首先代表市委、市政府作工作报告。报告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充分总结,他指出:近几年来,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服务”等问题,全面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扎扎实实推进“四到社区”,社区建设从创建达标向连片提档升级不断深化,社区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改善,500多万社区居民普遍受益。几年来的卓有成效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经验,那就是:推进城市社区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居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始终坚持统筹规划,有计划分步骤推进各项建设目标;必须始终坚持体制和机制创新,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必须始终坚持居民自治,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和广大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

他强调:推进下一步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要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服务“两型社会”建设大局,按照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基本要求,针对当前社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社区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优化社区生态环境,提高社区服务水平,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在“两型社会”建设上发挥基础支撑作用。

阮成发市长在讲话中对全市社区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全面分析,对深化城市社区建设需要把握的原则和主要工作重点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加大投入、加强队伍建设等工作也进行了全面部署。

他强调,全市上下要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他指出:经过几年来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要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越来越注重人居环境、生活保障、医疗卫生、休闲娱乐、社会治安等生活条件的改善,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社区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加快各项经济建设步伐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冲击的新形势下,更需要全市上下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积极行动起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坚持不懈地把这项事关民生、事关城市形象、事关武汉长远发展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他要求,要进一步明确新时期社区建设工作的基本原则,强调: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在社区建设过程中,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始终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着眼于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不断丰富社区建设内涵,拓展社区服务功能,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努力建设温馨家园、安全港湾、宜居社区。二是坚持依法自治、提升功能。社区是一级群众自治组织,不是政府的一个层级。社区的工作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来开展,必须始终坚持“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努力形成政府行政功能与社区自治功能互补、政府行政行为与社区自治行为互动、政府的各项号召与社区的自治工作互联的生动局面。三是坚持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社区建设是城区工作的永恒主题,推进社区建设,区级政府责无旁贷。从法律上讲,《居委会组织法》有明确规定。从实际工作看,社区类型各不相同,社区内的居民群体千差万别,居民群众的需求也不可能千篇一律,区级政府这个层面有着与社区联系更为紧密的优势,应该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在推进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负有主导责任,但政府的职能又是有边界的,不能大包大揽。单纯依靠政府部门的强力推进,容易形成社区工作行政化,形成社区组织对政府的依赖性。政府部门在社区建设中应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充分调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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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居间房屋长期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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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自愿租赁____号房,为便于履行各自的职责,特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房屋外,另按有电表、水表,乙方按实际用电、用水数量统一收费。

2、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租他人,不得搞破坏型装修,房内装修后,租赁合同到期不租时,不得将装修物拆除及破坏。

3、本房屋租赁期限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4、本房屋租赁费元,自合同签订之日内缴纳第一年租赁费。

今后每年提前一个月缴纳下一年租赁费,合同期满后乙方继续租用,甲方优先考虑。

5、如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所交房租不予退还。

6、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法经营,如违法经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纠纷,双方协商处理或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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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城市设计三维空间论证技术服务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设计,技术,服务,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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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 》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就 项目 的咨询及技术服务事宜进行合作,经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针对____ __项目为甲方提供咨询及技术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策划和运作,负责项目咨询、产品宣传、市场推广等。

2、甲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相关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工作。

接受乙方的指导、监督及相关指令,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在提供服务时,不得从事有损乙方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3、当乙方为了启动和稳定市场而开展促销活动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4、当项目在后续运营出现问题,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调处理。

二、 服务期间及收费

1.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 甲方应以转帐方式支付至以下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乙方帐号:

开户名称: 公司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地址:

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相冲突。

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意见建议;

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时,则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3.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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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大型城市电力调度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电力,全文共 17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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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系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在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输电业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乙方: ,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发电企业,在 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注册,已取得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颁发的本协议所指电厂(机组)发电业务许可证 (许可证编号: ),税务登记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

鉴于:

(1)甲方经营管理适于电厂运行的电网,并同意乙方电厂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并人电网运行。

(2)乙方在 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 (MW)的 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并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该电厂并人甲方电网运行。

为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调度和并网运行行为,维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网调度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1章 定义与解释

1.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如下:

1.1.1电力调度机构:指 电力调度通信中心/局/所,是依法对电力系统运行进行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的机构,隶属甲方。

1.1.2电厂:指位于 由乙方拥有/兴建并/并将经营管理的一座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共 台,分别为 号机组 MW、 号机组 MW、 号机 MW、号机组 MW,技术参数详见附件二)的发电设施以及延伸至产权分界点的全部辅助设施。

1.1.3并网点:指电厂与电网的连接点(见附件一)。

1.1.4首次并网日:指电厂(机组)与电网进行同期连接的第一天。

1.1.5并网申请书: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要求将其电厂(机组)并人电网的书面申请文件。

1.1.6并网方式:指电厂(机组)与电网之间一次系统的连接方式。

1.1.7AGC:指自动发电控制(AutomaticGenerationContr01)。

1.1.8AVC:指自动电压控制(AutomaticVoltageContr01)。

1.1.9RTU:指远动装置(RemoteTerminalUnit)。

1.1.10解列:本协议专指与电网相互连接在一起运行的发电设备与电网的电气联系中断。

1.1.11特殊运行方式:指因某种需要而使电厂或电网接线方式不同于正常方式的运行安排。

1.1.12机组可用容量:指机组任何时候受设备条件限制修正后的出力。

1.1.13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计划检修、备用期内的状态,包括大修、小修、公用系统计划检修及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的节假日检修、低谷消缺和停机备用等。

1.1.14非计划停运:指电厂机组处于不可用而又不是计划停运的状态。根据需要停运的紧急程度,非计划停运分为以下5类:第1类为立即停运;第2类为可短暂延迟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退出的停运;第3类为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退出的停运;第4类为可延至72小时以后,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退出的停运;第5类为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延长停运。

1.1.15强迫停运:第1.1.14款中第1、2、3类非计划停运统称为强迫停运。

1.1.16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指机组降低出力小时数折合成按铭牌最大容量计算的停运小时数。

1.1.17等效非计划停运小时:指非计划停运小时与非计划降低出力等效停运小时之和。

1.1.18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机组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的年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19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指双方根据设备制造商的建议和并网电厂发电机组的运行状况,按同网同类型机组分类而确定的任何一年等效非计划停运的允许小时数。本协议中仅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非计划停运。机组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分为大修年度的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和无大修年度年等效非计划停运允许小时数。

1.1.20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指电力调度机构每日编制的用于确定电厂次日各时段发电出力的曲线。

1.1.21紧急情况:指电力系统内发电、供电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出规定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有可能破坏电力系统稳定,导致电力系统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行情况。

1.1.22电力系统调度规程:指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制定的用于规范本区域电力系统调度、运行行为的规程。

1.1.23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包括因甲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4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可以归咎于乙方的责任。包括因乙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责任。

1.1.25购售电合同:指甲方与乙方就电厂所发电量的购售及相关商务事宜签订的合同。

1.1.26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

1.2解释

1.2.1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响对本协议的解释。

1.2.2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3本协议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协议所指的年、月、日均为公历年、月、日。

1.2.5本协议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

1.2.6本协议中的数字、期限等均包含本数。

第2章 双方陈述

任何一方在此向对方陈述如下:

2.1本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2.2本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包括办理必要的政府批准、取得营业执照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等)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2.3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本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2.4本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本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协议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3章 双方义务

3.1甲方的义务包括:

3.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以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根据电厂的技术特性及其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电厂进行统一调度(调度范围见附件三)。

3.1.2负责所属电网相关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检修维护和技术改造,满足电厂正常运行的需要。

3.1.3以有关部门下达的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为基础,根据购售电合同的约定,结合电网运行实际情况,按时编制并向乙方提供月度发电计划、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及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

3.1.4合理安排电厂的设备检修。

3.1.5支持、配合乙方对相应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对乙方与电网有关的调度、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对乙方运行中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电气设备、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励磁系统(包括 PSS)、AGC及调速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电力调度通信、调度自动化等相关专业、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1.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向乙方通报与其相关的电网重大设备缺陷信息、与电厂相关的输电通道能力,定期披露与乙方有关的电力调度信息。

3.1.7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要及乙方设备的特性,及时按程序修改相应规程、规范。

3.1.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根据需要制定反事故措施。经电力监管机构授权,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网厂联合反事故演习方案并组织实施。

3.1.9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3.2乙方的义务包括:

3.2.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所在电力系统的规程、规范,以维护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为目标,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合理组织电厂生产。

3.2.2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调度指令组织电厂实时生产运行,参与电力系统的调峰、调频、调压和备用。

3.2.3按照电力调度机构要求提供电厂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执行已批准的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维护工作。

3.2.4接受甲方根据第3.1.5款作出的业务指导和协调;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和检修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3.2.5根据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参数调整,并报甲方备案(涉及电网安全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3.2.6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完整地向甲方提供电厂设备运行情况及生产信息,包括燃料、水情等。

3.2.7制定与甲方电力系统规程、规范相一致的现场运行规程,并送甲方备案。

3.2.8采取措施,防止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事故发生。配合甲方定期开展各项涉及电网安全的专项和专业安全检查,落实检查中提出的防范措施;电力调度机构有明确的反事故措施或其他电力系统安全要求的,乙方应按要求实施并运行维护;将有关安全措施文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参加电力调度机构组织的联合反事故演习。

3.2.9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第4章 并网条件

4.1乙方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网正常运行方式已经明确,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并人甲方电网运行、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的条件。

4.2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励磁系统、调速系统)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0章的有关约定。

4.3电厂调度自动化设施顺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1章的有关约定。

4.4电厂电力调度通信设施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第12章的有关约定。

4.5电厂电能计量装置参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20__)进行配置,并通过由双方共同组织的测试和验收。

4.6电厂的二次系统按照《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已实施安全防护措施,并经电力调度机构认可,具备投运条件。

4.7电厂运行、检修规程齐备,相关的管理制度齐全,其中涉及电网安全的部分应与所在电网的安全管理规定相一致。

4.8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运行值班人员,须根据《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培训,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4.9甲方与乙方运行对应的一、二次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按经国家授权机构审定的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完毕,经国家规定的基建程序验收合格,有关参数已合理匹配,设备整定值已按照要求整定,具备电厂接人运行的条件。

4.10双方针对电厂并人电网后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已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并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

第5章 并网申请及受理

5.1乙厂电厂并网须向甲方申请,并在甲方受理后按照要求的方式并人。

5.2并网申请。

乙方应在电厂(机组)首次并网日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并网申请书,并网申请书应包含本次并网设备的基本概况、验收情况、并网电厂(机组)调试方案和调试计划等内容,并附齐本协议第5.5条所列的资料。

5.3并网申请的受理。

甲方在接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应按照本协议第4章约定和其他并网相关规定认真审核,及时答复乙方,不无故拖延。

5.3.1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符合要求的,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予以确认,并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向乙方发出书面确认通知。

5.3.2并网申请书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不予确认,但应在收到并网申请书后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不确认的理由。

5.4并网申请确认后,双方应就电厂并网的具体事宜作好安排。

5.4.1甲方应在已商定的首次并网日前 日向乙方提供与电厂相关的电力系统数据、设备参数及系统图,包括与电厂相关的电网继电保护整定值(或限额)和与电网有关的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或限额)。

5.4.2向乙方提供联系人员(包括有调度发令权人员、运行方式人员、继电保护人员、自动化人员、通信人员等)名单和联系方式-

5.4.3乙方应在收到确认通知后 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交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并与电力调度机构商定首次并网的具体时间与程序。

5.4.4甲方应在电厂首次并网日 日前对乙方提交的机组并网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予以书面确认。

5.4.5双方认为需要商定的其他具体事宜: 。

5.5乙方提交并网申请书时,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中文资料 (需要在并网启动过程中实测的参数可在机组并网后 日内提交),包括:

(1)潮流、稳定计算和继电保护整定计算所需的发电机(包括调速器、励磁系统)、主变压器等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及实测参数(包括主变压器零序阻抗参数)。

(2)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图纸(包括发电机、变压器整套保护图纸)、说明书,电力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安装调试报告。

(3)与甲方有关的电厂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说明书、技术参数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电厂远动信息表(包括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变比及遥测满刻度值),电厂电能计量系统竣工验收报告,电厂计算机系统安全防护有关方案和技术资料。

(4)与甲方通信网互联或有关的通信工程图纸、设备技术规范以及设备验收报告等文件。

(5)机组励磁系统及PSS装置(设计、实测参数)、低励限制、失磁、失步保护及动态监视系统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

(6)其他与电网运行有关的主要设备技术规范、技术参数和实测参数。

(7)现场运行规程。

(8)电气一次接线图。

(9)机组开、停机曲线图和机组升、降负荷的速率,机组AGC、AVC、一次调频有关参数和资料。

(10)厂用电保证措施。

(11)机组调试计划、升压站和机组启动调试方案。

(12)电厂有调度受令权的值班人员名单、上岗证书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3)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自动化、通信专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第6章 调试期的并网调度

6.1乙方根据甲方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可进行电厂并网运行调试。

6.1.1电厂调试运行机组应视为并网运行设备,纳入电力系统统一运行管理,遵守电力系统运行规程、规范,服从统一调度。

6.1.2电厂应根据已确认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编制详细的机组并网调试方案,并按调试进度逐项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

6.1.3具体的并网调试操作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进行。

6.1.4对仅属电厂自行管辖的设备进行可能对电网产生冲击的操作时,应提前告知电力调度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及事故预想,并严格按照调试方案执行。

6.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并网调试。

6.2.1将并网调试电厂纳入正式调度范围,按照电力系统有关规程、规范进行调度管理。

6.2.2根据电厂要求和电网情况编制专门的调试调度方案(含应急处理措施),合理安排电厂的调试项目和调试计划。调试开始 日前将调试调度方案和具体调试计划通知电厂。

6.2.3根据机组调试进度及电网运行情况,经与电厂协商同意,可对调试计划进行滚动调整。

6.2.4电力调度机构可视需要派员进行现场调度,并给予必要的技术指导或支持。

6.3甲方必须针对乙方调试期间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理原则及具体处理措施,确保电力系统及设备安全。

第7章 调度运行

7.1电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中应严格服从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调度指令。

7.1.1电厂必须迅速、准确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调度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者拖延执行。若执行调度指令可能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电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说明理由,由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决定是否继续执行。

7.1.2属电力调度机构直接调度范围内的设备,电厂必须严格遵守调度有关操作制度,按照调度指令执行操作;如实告知现场情况,回答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询问。

7.1.3属电力调度机构许可范围内的设备,电厂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前应报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得到同意后方可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电厂现场运行规程进行操作。

7.2电力调度机构应依照有关要求合理安排电厂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运行中,值班调度员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作适当调整,值班调度员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的调整应提前 分钟(min)遭知电厂值班人员。

7.3电厂运行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电厂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可提前 小时(h)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检修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规定和电网实际情况,履行相关规定的程序后,提前 小时(h)批复检修申请,并修改相应计划。如设备需紧急停运者,电力调度机构应视情况及时答复。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的最终批复执行。

7.4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同网同类型同等技术条件的机组调整幅度基本相同的原则,兼顾电网结构和电厂的电气技术条件,安全、优质、经济地安排电厂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备用。

7.4.1调峰。

电厂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机组能力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峰幅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或双方商定为 。

7.4.2调频。

经双方商定,电厂(机组)为第 调频电厂(机组)或非调频电厂(机组),应按照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的要求参与电力系统调频。

电厂AGC安装与投运应依据国家现行的关于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的政策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电厂 号机组应安装AGC,其整定参数及机组出力响应速度符合电网安全运行的需要,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机组特性、试验结果和相关要求统一设定,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机组AGC的投入与退出应按照调度指令执行。

7.4.3调压。

电厂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无功出力曲线(或电压曲线)运行,保证电厂母线电压运行在规定的范围内。如果电厂失去电压控制能力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4.4备用。

如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应留有一定比例的旋转备用容量。当旋转备用容量不能满足电力调度机构的要求时,应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

7.5甲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厂正常运行时,电力调度机构应将有关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厂,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6乙方因设备更新改造等原因出现特殊运行方式,可能影响电网正常运行时,应将更改方案提前 日通知电力调度机构,并按商定的方案执行。

7.7电力调度机构应商并网电厂定期组织网厂联席会议,邀请乙方参加,分析电网运行情况、预测系统形势、说明有关电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协商处理有关电力系统运行的重大问题。乙方应参加网厂联席会议,通报电厂的运行情况及有关电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7.8双方应以书面形式互换相关值班人员名单,并及时告知变动情况。

第8章 发电计划

8.1乙方应根据已签订的购售电合同及电厂运行实际情况,按下列要求提交电厂的年度、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

(1)乙方在机组首次并网日 日前及在此后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年度发电计划建议。

(2)乙方在每月的 日前向甲方提交下一月度发电计划建议。

(3)乙方在国家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向甲方提交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期间的发电计划建议。

8.2根据购售电合同,结合乙方申报的发电计划建议,甲方在每年 月 日前将编制的下一年度分月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3根据第8.2条制定的年度分月发电计划、电厂完成发电量的进度和电网近期的负荷情况,甲方在每月 日前或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其编制的下一月度、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通知乙方。

8.4根据第8.3条制定的月度发电计划、电网实际情况和电厂提供的数据(电厂须在每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次日发电机组的最大可用容量或可用容量的变化情况,并报告影响其发电设备能力的缺陷和故障以及机组AGC的投入状况),电力调度机构编制电厂次日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并在每 日

时前将次日计划曲线下达给电厂。

8.5电厂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下达的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包括值班调度员临时修改的曲线)和调度指令,及时调节机组的有功出力,安排电厂生产运行。

第9章 设备检修

9.1并网运行电厂设备检修应按照计划进行。

9.1.1乙方在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提交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发电计划建议的同时,将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的设备检修计划建议报电力调度机构。

9.1.2经双方协商后,电力调度机构将电厂设备检修计划纳人电力系统年度、月度、节日、特殊运行方式检修计划。

(1)在每年 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一年度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2)在每月 日前将经核准的电厂下月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3)在国家法定节日 日前或特殊运行方式出现 日前将节日或特殊运行方式设备检修计划通知电厂。

9.2如果电厂需要在系统负荷低谷时段( 时至次日 时)消除缺陷,应在当日 时前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情况尽量予以安排,并及时修改日发电调度计划曲线。

9.3检修申请与批复。

电厂设备实际检修工作开始前需向电力调度机构提交检修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9.3.1检修申请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提交给电力调度机构。

9.3.2检修申请应包括检修设备的名称、检修内容、隔离措施、对系统的要求等内容。

9.3.3电力调度机构应于实际检修工作开始 日前将检修申请的批复通知电厂,并说明电厂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做好事故应急预案。

9.4乙方应严格执行已批复的检修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检修工作。

9.4.1电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已批复计划检修的,可在已批复的计划开工日前 日向电力调度机构提出修改检修计划的申请。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电网运行情况,合理调整检修计划。能够安排的,应将调整后电厂检修计划提前 日通知电厂;确实无法安排的,电厂应设法按原批复计划执行,否则,电力调度机构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计划检修。

9.4.2电厂检修工作需延期的,须在已批复的检修工期过半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9.4.3由于电力系统运行需要,电厂不能按计划进行机组检修的,电力调度机构应提前与电厂协商,调整检修计划并通知电厂。如果机组必须超期运行,双方应针对机组超期运行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商定应急措施,以及转入检修状态的程序,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9.5电网一次设备检修如影响电厂送出能力,应尽可能与电厂设备检修(或停机备用)相配合。

9.6电力调度机构应合理安排调度管辖范围内电网、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调度自动化及电力调度通信系统等二次设备的检修。二次设备的检修原则上不应影响一次设备的正常运行,否则,应尽可能与一次设备的检修相配合。

9.7设备检修完成后,电厂应及时向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按规定程序恢复设备运行。

第10章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10.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调度管辖范围内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和运行,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电力调度机构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报电力调度机构。与电厂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4)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厂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通知电厂。

(5)指导和协助电厂进行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和运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6)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7)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乙方。

10.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管理,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计算(电厂内属调度管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力调度机构下达,其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整定值由电厂自行计算整定后送电力调度机构备案)和运行维护,对装置动作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2)对所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进行调试并定期进行校验、维护,使其满足原定的装置技术要求,符合整定要求,并保存完整的调试报告和记录。

(3)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必须与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相配合,相关设备的选型应征得电力调度机构的认可。

(4)若甲方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状态改变,电厂应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及时变更所辖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值及运行状态。

(5)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分析和处理,并按要求将有关资料送电力调度机构。与电网有关的,应与其配合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

(6)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误动或出现缺陷后,须立即报告电力调度机构值班员,按规程进行处理,并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涉及电网的,应将有关情况书面送电力调度机构。

(7)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

(8)于每月 日前完成上月电厂继电保护(包括线路保护、变压器保护、发电机保护、母线保护等)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分析报告,提供 份给电力调度机构。

10.3双方为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能,应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改造。

10.3.1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设备更新改造应相互配合,确保双方设备协调一致。

10.3.2改造设备须经过调试验收,确认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投入运行。

10.4乙方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不计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误动和拒动):

(1)继电保护主保护运行率≥ %。

(2) kV保护及以上保护动作正确率≥ %。

(3)故障录波完好率≥ %。

(4)安全自动装置投运率≥ %。

(5)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正确率≥ %。

(6)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0.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正常运行。

第11章 调度自动化

11.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按设计要求为电厂自动化信号的接人提供条件。

(3)将系统有关信号及时准确地传送至电厂调度自动化系统。

(4)及时分析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5)指导、协助乙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6)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11.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的远动数据和电能计量数据应按照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传输规约传送至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能计量系统。电能计量系统应通过经双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的测试,保证数据的准确传输。电厂运行设备实时信息的数量和精度应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和电力调度机构的运行要求。

(2)及时分析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4)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符合《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令第30号)。

(5)装有AG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发电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G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GC系统。装有AVC的电厂(机组)参加电网的电压控制时,电力调度机构下发的AVC指令信号应能够通过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准确输出至电厂AVC系统。

11.3双方应遵守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调度自动化系统有关规程运行维护自动化设备,不得随意退出或停用。

11.4电厂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电量采集与传输装置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RTU或计算机监控系统远动工作站可用率(月)≥ %。

(2)遥测量准确度误差≤ 。

(3)机组AGC可投入率≥ %。

(4)机组AVC可投入率≥ %。

(5)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1.5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2章 调度通信

12.1甲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调度端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监督调度通信系统的可靠运行,负责调度通信系统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调度指挥,协调运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负责调度端通信设备及 、 、 通信线路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3)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4)指导、协助乙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

12.2乙方应严格遵守有关调度通信系统的设计、运行和管理规程、规范,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符合以下要求:

(1)负责电厂端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并保证其可靠运行。

(2)及时分析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原因,采取防范措施。

(3)协助甲方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配合甲方进行事故调查。

12.3乙方与甲方电力通信网互联的通信设备选型和配置应协调一致,并征得甲方的认可;

12.4乙方使用与甲方电力通信网相关的载波频率、无线电频率,须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后方可使用。

12.5双方应有备用通信系统,确保电网或电厂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信联络。

12.6乙方的调度通信系统应达到如下主要运行指标:

(1)通信电路运行率≥ %。

(2)设备运行率≥ %。

其中:

(1)微波设备运行率≥ %。

(2)光通信设备运行率≥ %。

(3)调度交换设备运行率≥ %。

(4)双方约定的其他运行指标: 。

12.7双方应分别指定人员负责所属调度通信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调度通信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13章 事故处理与调查

13.1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厂应按照各自管辖范围,依据电力系统调度程规和电厂现场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正确、迅速地进行事故处理,并及时相互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13.2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范围内的设备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的指令(现场规程明确规定可不待调度指令自行处理的除外)。

13.3电力调度机构应按照《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DL755-20__)、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电网结构、运行特点及电厂的具体情况,制定事故处理原则与具体的反事故措施,并对电厂应采取的必要措施提出明确要求。

13.3.1在威胁电网安全的任何紧急情况下,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可以采取必要手段确保和恢复电网安全运行,包括调整电厂发电出力、发布开停机指令、对电厂实施解列等。

13.3.2如果必须将电厂或其任何机组解列,电力调度机构应在该紧急情况结束后或已经得到补救后,将电厂或机组恢复并网运行。

13.3.3电力调度机构应在事后向乙方说明电厂或机组解列的原因。

13.4发生事故一方或双方应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的结论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责任方及其承担的责任、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反事故措施。事故责任方应按照调查结论承担责任,并及时落实反事故措施。

13.4.1对于发生的电网事故,由甲方调查分析的,涉及乙方时,应邀请乙方参加。乙方对甲方的工作应予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2对于发生的电厂事故,由乙方调查分析的,涉及甲方时,应邀请甲方参加。甲方对乙方的工作应子支持,配合实地调查,提供故障录波图、事故时运行状态和有关数据等事故分析资料。

13.4.3对于涉及双方的网厂事故,如果起因在短时间内无法确定并达成一致时,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13.4.4任何一方的事故或双方事故的调查报告都应公布。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事故处理过程、事故寅任方及其应承担的责任、整改方案及事故预防措施等。

13.4.5事故责任方应及时纠正错误,落实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整改方案和事故预防措施涉及对方时,应经对方认可。

第14章 不可抗力

14.1若不可抗力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地妨碍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该方可免除或延迟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免除或延迟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义务。

(3)一旦不可抗力结束,该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

14.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应立即告知另一方,并在3日内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应对方要求,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30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不可抗力发生地相应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14.3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给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

如果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14.4如果不可抗力阻碍一方履行义务持续超过 日,双方应协商决定继续履行本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如果自不可抗力发生后 日,双方不能就继续履行协议的条件或终止本协议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15章 违约责任

15.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15.2甲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3条所列方式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违反第4.9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不能正常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3条、第5.4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2条的约定,导致电厂不能按期发电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违反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电力调度机构要求电厂(机组)超出其运行能力或本协议约定进行调峰、调频、调压,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7)电网一、二次设备因甲方原因整定或控制错误,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因可归咎于甲方的责任,发生第9.4.3款所述情形,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9)因甲方处理不当,在执行第13.3.1款的约定时,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因甲方原因造成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调度自动化系统、调度通信系统故障,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其他因甲方处理不当,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甲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3甲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乙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乙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订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4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的,应按第15.5条所列方式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未履行第3章约定的义务,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2)未按照第4章的有关约定完成并网准备工作,给甲方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3)违反第5.2条、第5.4条的约定,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4)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5)因乙方原因造成与电网运行有关的电厂一、二次设备异常或故障,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6)未按照第7.4条的约定参与电力系统调峰、调频、调压或备用。

(7)因乙方原因导致检修期限变动,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8)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9)电厂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未达到第104条约定批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其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故障或不正确动作,导致事故及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未达到第11.4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1)电厂调度通信系统未达到第12.6条约定指标,或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电厂电力调度通信系统故障,导致事故或事故扩大,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2)双方约定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

15.5乙方每违约一次,应按下列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2)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按本条第(1)项约定支付的一次性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的,应补足甲方设备修复及恢复正常运行的直接费用。

(3)给甲方造成电量损失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6乙方有下列严重违约行为之一的,甲方可采取强制措施,直至对违约电厂(机组)实施解列。乙方无权就此类解列后造成的损失向甲方提出索赔。

(1)电厂未经电力调度机构同意擅自开机并网或停机解列。

(2)在紧急情况下,电厂违反第6.1条、第7.1.1款的约定。

(3)在紧急情况下,电厂不如实向电力调度机构反映电厂设备(如发电机、汽轮机、锅炉及电气设备等)和有关设施的真实情况。

(4)双方约定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

15.7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守约方应立即通知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尽快向违约方发出一份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和请求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书面通知。

15.8违约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确认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

(1)一次性违约金应在违约行为确认后 日内支付。

(2)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一次性违约金部分应在损失认定后 日内支付。

(3)造成电量违约的,按照双方签定的购售电合同的有关约定处理。

15.9在本协议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6章 协议的生效和期限

16.1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6.2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6.3在本协议期满前 个月,双方应就续签本协议的有关事宜进行商谈。

第17章 协议的变更、转让和终止

17.1本协议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生效条件同第16.1条。

17.2双方明确表示,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均无权向第三方转让本协议项下所有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

17.3在奉协—议的有效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变动。

(2)本协议内容与国家电力监管机构颁布实施的有关强制性规则、办法、规定等相抵触。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 。

17.4协议解除

如任何一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的,则另一方有权在发出解除通知——日后终止本协议:

(1)一方破产、清算,一方或电厂被吊销营业执照或电力业务许可证。

(2)一方与另一方合并或将其所有或大部分资产转移给另一实体,而该存续的企业不能承担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解除协议的事项: 。

第18章 争议的解决

18.1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选择以下第 条处理:

(1)双方同意提请 仲裁委员会,请求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9章 适用法律

19.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20章 其他

20.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资料和文件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资料和文件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协议附件

附件一:并网点图示

附件二:电厂技术参数

附件三:电厂设备调度范围划分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协议正文与附件之间产生解释分歧时,首先应依据争议事项的性质,以与争议点最相关的和对该争议点处理更深入的内容为准。如果采用上述原则后分歧和矛盾仍然存在,则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按协议目的协商 确定。

20.3协议全部

本协议(包括特别条款)及其附件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所有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所进行的任何讨论、谈判、合同和协议。

20.4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文件均须以书面方式进行。通过挂号信、快递或当面送交的,经收件方签字确认即被认为送达;若以传真方式发出,则被确认已接收即视为送达。所有通知、文件均在送达或接收后方能生效。所有通知应发往本协议提供的下列地址。当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变更地址时,应发往变更后的地址。

甲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乙 方:

收件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

20.5不放弃权利

任何一方未通过书面方式声明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则不应被视为其弃权。任何一方未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应被视为对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或对今后任何上述权利的放弃。

20.6继续有效

本协议中有关仲裁和保密的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0.7协议文本

本协议共 页,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送 电力监管委员会/局备案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地点: 签字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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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怎么写参与创建文明城市倡议书

范文类型:倡议书,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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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门店)、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同在一座城,同饮一河水。整洁美丽的城市环境是我们共同向往,文明和谐的城市氛围是我们共同期待,宜居宜业的城市生活是我们共同追求。近年来,在全县上下、全体市民共同努力下,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推进,城市面貌焕新颜。需要我们进一步落实对城市工作“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树立文明意识,需要我们养成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市容秩序和市政设施,巩固提升环境卫生等文明创建整治成果。为此,特倡议:一、维护市容市貌整洁:责任单位(门店)和市民朋友们要严格做到不乱堆乱放、不乱搭乱建、不乱晒乱挂、不乱贴乱画、不乱停车辆、无出店经营等。二、爱护环境卫生清洁:责任单位(门店)和市民朋友们保持好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洁,门店垃圾不扫入人行道和道路,沿街单位、门店将垃圾袋装后自行存放。不乱倒垃圾、污水、渣土,不乱丢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垃圾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收容器。三、保护市政设施完整:责任单位(门店)和市民朋友们做到不毁坏人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环卫、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不乱挖掘或占用人行道和绿地,不损坏花草树木。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城市是我们安居乐业的家园,维护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爱护良好的环境卫生,保护良好的市政设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需要我们一次次身体力行的实践,需要我们一次次脚踏实地的付出,需要我们一次次善意的文明劝导。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是我们共同的追求,全县上下树立“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理念,让我们一起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维护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和市政设施!我们有享受优美环境的共同权利,我们更有呵护优美环境的共同义务!让我们人人成为城市家园整治宣传者、实践者和成果维护者!

芦溪县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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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城市小区供用水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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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______自来水厂(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供水企业(以下简称甲方)和自来水用户(以下简称乙方)在自来水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经济、合理、安全有序地供水和用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互利、友好地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互相制约,严格履行。

第一条 供水方式及产权分界

1.经乙方要求,根据甲方的供水能力,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从城市供水管上接管并安装DN_____口径水表_____只,核定日用水量为___________吨。

2.新建多层住宅乙方不得采用屋顶水箱供水,当城市供水管网压力不能满足直接供水时,由乙方自建加压设施及管理,待城市供水管网条件允许直接供水时自行拆除。新建住宅应使用无污染的、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输水管材,并在住宅单元的公共集中部位实行分户设表计量。

3.甲方与乙方的产权划分和管理责任。甲、乙双方产权分界点为计费水表。从取水口到进户总水表以前的供水管道及设施(含计费水表)产权属甲方,并由其负责维护管理。进水总表以后的供水管道及设施由乙方负责维护管理。因乙方对水质、水压有特殊要求,需列换管道及附属设施所发生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负责。

4.法定计量表具由甲方统一提供,并负责统一检修、校验、撤换。表具规格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乙方维护管理,防止有污物、积水、杂物,以免损坏而影响抄表、换表。如有损坏,乙方应及时整修。

第二条 供水质量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自来水,出厂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标准》,按国家规定标准定期进行采样化验分析,严格做好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管理,水质综合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甲方确保供水压力合格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于_____Mpa。

3.甲方必须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甲方工程施工或供水设施维修等原因确需降压或停水,在计划停水、降压供水之前_____小时公告通知乙方(不可抗力或突发原因除外)。在停水期间乙方有困难,经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甲方应启动应急措施,以保证乙方应急的生活用水需要。

4.因灾害或紧急事故、故障发生降压、停水的,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反映,甲方应组织连续抢修,尽快恢复供水。

第三条 供水计量

1.乙方用水以单位、门牌、幢或单元立户装表,在技术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可以实行分户设表计量。同一门牌号码墙院内有用水户要求用水,可安装分表用水,原用水户不得拒绝,产生的费用由用水户与原各用水户合理分摊。

2.乙方因施工或公用性临时用水,应申请办理或签订临时供水合同,施工结束或不需要用水时,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终止临时供用水合同。

3.甲方按规定日期查抄水表,计取水费。对尚未实行分户设表计量的用水户,乙方应及时收取单元(幢、墙院)内的水费,向甲方交纳。由于乙方的原因连续三个月不能抄见水表,经交涉无效,水费按水表额定流量二十四小时计费,直到抄见到表为止,对已按水表额定流量收取的水费不退还。

4.法定计量表具如发生故障,则按正常时三个月平均用水量或去年同期用水量计算月用水量,乙方的用水量低于水表最小流量标准的,由甲方按最小流量标准收取额定水费,乙方对法定计量表具计量准确值有怀疑的,可向甲方提出验表要求,验表结果证实表具计量正确,乙方应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确计量交纳水费。验表结果有误,则由甲方承担验表费用等,并按正常流量三个月的平均数退还或追补水费。

5.乙方每月要按时缴纳水费。现金缴纳水费时间在每月_____-_____日,缴费地点:_____水厂营业所(缴费时间、地点如有变动,水厂另行通知),乙方也可委托银行托收或个人银行存折代扣,但乙方必须要保证帐户有足够余额。若乙方超期拖欠水费,经甲方催缴仍未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要按日加收_____%滞纳金。乙方在甲方催缴后拒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供水,并追索拖欠水费及滞纳金。乙方在每月月底前未收到水费通知单,应到水厂营业所查询(营业所电话:_____)。

6.乙方因拆迁等原因需要停止用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结清费用,中止合同,办理销户手续。因办理不及时,水表未及时拆回而造成供水设施损坏和水量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报停或暂时中止合同后又需要恢复供水的,乙方应与甲方再续签供用水合同,并向甲方支付复接费用。

8.乙方因房产转移需要变更名称或用水性质的,应在结清一切费用后,给予办理过户或变更手续,并重新签订供用水合同。过户时如遇用水性质发生变化或因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需要,乙方要重新办量给水申请的相关手续;如不及时过户或拒不过户,则可视为中止合同,甲方可以销户停水。

9.乙方不得擅自转供水,如确需转供,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方可转供。

第四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责任

1.总水表以外的城市供水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供水专用的水源地、取水口、引水河、输水渠道、水厂、储水池、泵站、管道以及闸门、闸门井、消火栓、扩管涵洞、测压点、空气阀、泄水阀、水表等设施均由甲方事实管理,乙方不得侵占、毁坏、擅自拆除、迁移或移作他用。因工程建设确需迁移、改建城市供水设施,乙方(建设单位)应同甲方协商,经同意后由甲方组织实施。迁移、改建工程费用由乙方(建设单位)承担。

2.乙方不得在埋设的供水设施上(国家规范要求的范围内)埋设其他管线以及植树、采石取土、堆积物料、修建与供水设施无关的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甲、乙双方都应按照管理责任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维护,共同执行有关供水设施维护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证安全供水。

4.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开启或使用灭火专用的市政消火栓是对甲方的民事侵权行为。市政园林、环卫等部门需要用水,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到甲方办理用水手续,乙方须承担相应的工程直接费用,由甲方定点定位设置专用供水设施并安装水表计量,乙方按时向甲方交纳水费。

第五条约定事项

1.乙方的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不得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确需连续时,应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并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生产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及设备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2.对需要不间断供水的乙方,应实施二路供水或自建储备水源,以确保_____小时的用水量(含内部消防用水)。

3.对新装用水或增加用水量的乙方,在与甲方签定供用水时,应向甲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地形图、总平面图、水施图、批准文件等有关资料。

4.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的用水设施竣工后,应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向城市供水企业办理供水手续。建设单位在投入使用时,应对用户用水设施进行冲洗、消毒,并经卫生部门和水质监测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

5.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其单位内部的消火栓直接与城市供水管网连接的,应与甲方签定消防供用合同,并设立消防水表,按该表最小流量的收费标准支付水费。

6.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水户,禁止在城市公共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不得擅自在用户用水设施的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确需使用加压供水设备的用户应征求供水企业意见,并通过储水设备加压供水。如装泵抽水,应视为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以最大流量收取水费(以每日_____小时,_____天一次计量)。城市供水管网中的加压泵站应在进出水管道上装有计量设备,由产权单位支付耗用水量的水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按《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执行。

2.乙方的违约责任

①擅自开启消火栓,用于与消防无关活动的。

②损坏、拆换总水表或采用技术手段致使总水表停滞、逆行、失灵的。

③有过错的乙方应当承担由于过借而造成违约的民事赔偿责任,除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外,无法核定流量的以最大流量计算。

④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按《______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执行。双方有法律、法规和合同依据或有合法正当理由证明过错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合同的变列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和《______省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办理。

2.在双方签定变更、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纸、资料也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乙方为房屋开发商,在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时需变更户名给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在合同变更前按建筑用水性质计取水费。在合同变更后,按新过户的房屋使用人或所有人的实际用水性质计取水费。

第九条 合同效力及未尽事宜

1.乙方在合同签定前,对有关条款不清楚或有异议时,由甲方提供说明或解释,也可以直接将修改意见或不能接受的有关条款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明确,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经双方确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签定。

5.本合同附件和说明,经双方协商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它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自来水厂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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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调查报告:当代城市中学生社会人格状况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学生,全文共 3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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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当代城市中学社会人格状况

一、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我们的社会处在现代化的进程当中,而教育界也在逐步完成自身的现代化。新的时代需要新的培养人的机制,新的人才需具备哪些特征?目前学校和家庭对中学生的不利影响有哪些?这些问题自然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故而在1999年“社会调查实践课”中,我们选定了“全国26个大中城市中学生家庭与学校教育现状抽样调查”这一课题。经过调查和分析汇总,参考各种文献,现选取当代中学生的社会人格特征作研究对象,原因有以下两点:①通过调查了解当代中学生社会人格的现状,可以发现我们的家庭、学校在学生性格培养上存在的不足,是哪些因素导致积极的社会人格,而哪些又导致消极的人格。②对目前处在转型社会中的我国中学生而言,其社会人格同其社会的性质同样具有过渡特征,在传统与现代的人格类型转换的现阶段中透视当代中学生的人格特征,哪些透视出时代的特色,而哪些还体现出历史的束缚。前一点主要出于应用的思考,而后者则更多偏重于对社会文化变迁的理论思考,所有这些,构成了我们从事调查的研究目的与意义。

研究方法

对于社会人格的基本界定,我们是这样把握的:“即是指在特定历史阶段下其一社会群体在互动过程中产生的为群体每个成员所认可和接受的群体心理特征。这种心理特征既是社会性的,同时又伴随价值判断过程。”社会人格产生于社会行动,是指“行动的个人赋予其行动以主观意义,行为考虑到他人并在其行动过程中以他人为目标”的这样一种心理特征 。

而研究中的理论假设则主要采用了类型学的方法,正如后文斯宾塞的“尚武社会”和“工业社会”的划分一样,我们将社会人格分为传统与现代的两种典型,而社会转型中的中学生社会人格也具有过渡的特征,即旧的社会形态中的某些社会人格与新的社会形态对某些社会人格的表现同时在当代中学生身上体现,而且正向后者转化。

在研究中,我们采用了抽样调查的方法,将全国所有城市分为大、中、小三等,然后在大中城市中按多阶段分层抽样方法随机抽取了26个城市作研究对象,共计回收中学生答卷275份,经检查,结果客观有效,问卷质量高,并采用spss统计软件作统计分析,并按照调查工作计划中确立的指标项目分别作检验分析,同时结合图书馆中的人口学资料,作了初步的思考。下文中,拟从当代中学生对所处环境的态度与感受、偶像崇拜、人格倾向、转型社会人格结构几方面具体阐述。

二、社会转型期中学生对所处家庭和学校环境的感受和态度

家庭是影响和作用于个体思想观念、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的主要社会环境之一,我国素有“三岁看老”的说法,即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早期的家庭教育对个人一生的行为规范、心理特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至个性气质、品德塑造的重要作用,据郑杭生先生所编的《社会学概论新修》,家庭对个人的社会化的影响大致有三:①家庭教育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是一个社会化的开端,家庭环境因素对个人的观念、心理和行为习惯会发生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②家庭环境对个人社会化的另一重要意义在于对儿童的感情和爱的培养,家庭环境对个人而言,其作为感情交流和体验爱的主要场所无疑较之其他社会环境重要得多,丰富的感情交流对一个人感情和心理的正常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种感情的社会化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所处的家庭感情交流的程度如何。③家庭中父母的权威对儿童的社会化具有重大影响,家庭环境中的权威形象和亲子之间的感情交流,使家庭社会化对个体的心理和观念具有强大的渗透力和塑造力。基于此,在我们的调查中,重点设计了有关方面的题目,经过初步的统计分析和基于理论的思考,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是颇值得我们思考的。

1.部分父母老师的德育影响力与子女自身难以协调一致。在被调查的中学生当中,有70.2%的父母较注重子女的德育教育,而且在平时能够作到言传身教,自身具有示范性作用,这对子女的教育是非常有利的,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有29.8%的父母则不是很注重德育的教育,这已是一个不低的比例,事实上,父母亲在家庭内的各种行为所体现的道德、形象和道德内涵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子女的楷模,这在人生观尚未完全定型的青春期前期的少年儿童中尤为如此。父母与子女在家庭里充当的角色与地位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说“父母是施教者,子女是受教者,是依赖者,他对有支配权的一方--父母,会发现’自居作用’,而子女在这种作用下会追随和仿效父母,以期将来能成为父母那样的人。 ”当然这种机制的作用有时完全是潜意识的。由调查的结果来看,在问及学生“当老师教导您怎样做人与父母教导不一致时,您会选择什么?”有4.7%的中学生选择了(a)“听父亲的”其较之(b)“听母亲的”所选比例4.3%稍高,但由此已可看出现代中国家庭德育中母亲的地位较之古代“父严母慈”的家庭中母亲的地位已有很大的提升,虽然这样,还是可以看出现代中学生对父母的教导的依赖性已下降到足以引起重视的地步,因为也有11.9%的学生选择(c)“听老师的”,可见在学生的品德教育的施行者中,老师无疑是较之家长更具有道德典范和说服力的人物,其所行所言会给尚处在世界观、人生观奠基阶段的中学生带来巨大的塑造性影响。当然,在“父母教导与老师教导不一致时”,大多数中学生还是理性地选择了“谁对就听谁的”(f),这一比例达50.2%,而不是像以上三个简单地选“父亲”(a)4.7%、“母亲”(b)4.3%或“老师”(c)11.9%那样,“谁对就听谁的”表明了他们已具有判断的能力,不盲从、不迷信权威,这是当代青少年心理上的一个显著特征。不过我们仍须看到另一面,竟然有24.3%的中学生选择(e)“谁的说法与我相符合就听谁的”,这一比例之高是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我们起码可从中看出当代中学生的“自我中心”倾向的表现,当代的中学生,由于独生子女占较大比例(本次调查结果中,独生子女占66%),在家庭中地位较高,致使一部分学生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征得到强化。而这种性格特征一方面会导致一部分学生持有过度的“自尊感”,而且对于他们未来生活中面临的人际关系的良好发展无疑是一种潜在的阻碍。这一部分学生较之前面“谁对就听谁的”那些学生而言,更难以与人相处,常常以自己的价值标准评判一切事物,难以做到客观、公正和替他人着想,这是我们今后的教育工作中所应重视的一个问题。最后,我们关注到选择(d)项“谁的都不听”的那一部分学生群体,这一部分学生占总体的4.7%。他们的回答显明地表现了接近青春期和正处在青春期中的青少年所普遍具有的叛逆性,不过他们的回答更趋极端罢了。叛逆性,这种具有抵抗色彩的心理特征,本身就是该年龄段人群的社会人格之一,中学生“他们在这一时期特别注意观察和认识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学会扮演不同的角色,实现角色的自我不同,而如果个人在这一时期的社会交往活动缺乏主动和自信,将不能正确地理解各种社会角色的意义,而在活动出现角色混淆不清的现象。” 既然青少年特别注意观察他人的行为以利于自己的角色扮演,但同时家庭里父母的教导与学校里老师的教导如果存在价值指向上的不一致性(这种情况目前在我国的确存在:老师作为传统的道德训导者与尤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家庭中父母的价值观实际是有很大的不一致性的)这种不一致性增加了青少年的困惑,有时让他们无所适从,兼之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人的自我意识与独立意识发展进程加快,而且快速的知识、科学技术的更替又打破对以往权威和长辈的一味服从,于是一部分青少年就有可能不重视传统的道德教育,他们就可能“谁的都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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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系列优秀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1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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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系列优秀调查报告

内容提要

本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别描述了我国中小城市区级政府机构的功能和政权组织机构及其人员的配备状况,提出了撤销中小城市区级建制的建议,并具体列举了有关理由加以论证,对于我国中小城市的行政体制改革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城市行政体制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先行,在各个层次与方面充分而有序地展开。城市是一个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一个多重结构组合而成并受多种因素影响的复杂系统。城市的特性决定了它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中的关键作用。“十三大”对城市改革作出了总体设计,但众多具体步骤还需进一步从理论上加以说明及在实践中不断深化。为配合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我们近两年来对江苏省的常州、无锡、苏州、扬州、南通、盐城、淮阴等七个中小城市区级建制的设置与作用作了一些调查,在这一过程中,还有幸得到了由苏、浙、沪、闽、赣、鲁、鄂、内蒙等省十多个城市组织的“城区工作探讨会”的大力支持。通过事实调查和资料分析,我们认为中小城市区级建制没有存在的价值,建议撤销,以此作为城市行政体制改革的突破口。

一、中小城市区级政府机构功能描述

我们的调查是从区级政府机构的功能人手的,因为功能及其实现是衡量行政组织地位、作用的最佳尺度。某种行政组织的设置必须具备并能发挥一定的功能,而且是其它行政组织不可替代的功能.从我们所调查的七个城市及”城区工作探讨会”十多个城市提供的资料看,区级政府机构的功能基本相同,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五种

1.城市市政管理功能

城市市政管理占区政府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内容主要有:(1)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修,包括街巷里弄道路的翻修,居民公宅的维修、拆迁,公共厕所的修建,下水道的铺设,城市垃圾、粪便的处理等;(2)环境保护,如“三废”的处理,“三害”的防治等;(3)交通、市场管理,包括交通秩序的维护,交通要道违章建筑、堆放物的拆除和清理,市场物价、品种、销售场所的规定与管理等;(4)城市美化,主导工程是绿化,包括开辟绿地,植树栽花,城市雕塑,盆景花坛,园林小景的建造等。

2.城市服务功能

发展城市的社会公益事业,为社会提供优良服务,是城市功能的另一主要方面。各区政府所做工作体现在:(1)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包括敬老院、托儿所、幼儿园的开办,烈军属照顾、社会救济、残疾人福利、待业人员安置等;(2)教育、科技,卫生及于计化生育工作,包括小学教育、区级医院、卫生站(所)管理,科技交流与协作,科普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落实等;(3)第三产业,包括饮食业、旅馆业、各种维修业务及商业网点的开设,个体户的管理,咨询业等。

3.城市保卫功能

这方面区政府的工作包括:(1)普法宣传、教育;(2)社会秩序维护,治安保卫值勤;(3)以街道里弄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改为主的社会综合治理;(4)民事纠纷的调解;(5)配合公安部门打击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等。

4.精神文明建设

这虽说不上是一大功能,但确实是目前各区政府着力抓的一项重要工作。包括;(1)形势、政策的宣传;(2)”四有”、“五四三”教育;(3)学英模、学先进,创“三优”活动;(4)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5)群众文体,如兴建群众文化馆所、文体活动中心、图书馆(室),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等。

5.经济管理功能

自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经济工作成了城市工作的中心内容。从调查情况看,所有城市的区政府都一分重视经济活动,通常由政府中一名主要负责人管理经济。各区皆有自己所属的区、街工业,年总产值一般达千万元以上,高的上亿元。区政府对所属城区的管理和服务,很大程度上依赖区属工业的发展。

二、中小城市区级政权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配备状况

区级建制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相互关系状况是我们调查的另一大目标。调查表明,区级政权组织机构构成及人员配备有如下特点。

1.麻雀虽小,五脏惧全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除县级市外,市可设区,作为一级国家政权是国家机构的基层组织。因此,区相当于县级机构(县级市与直辖市除外),党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协委员会四套班子齐全,加上各种群众性政治组织机构,总计四五十之多。

2.上下对应,机构庞杂

由于长期形成的机构组织上下一一对应的惯例,使得区政府政权组织各类机构繁多。党委系统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科协、人武部、退委会、退休科协等机构。群众团体有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区政府最为庞大,有区政府办公室、财务科、民政局、工业局、城建局、文教科、卫生局,劳资科、人事科、商业局、工商分局、司法科、公安分局、老干部科、环保局、房管局、房屋建筑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工教育办公室、体委等,有的区还设有计经委、协作办、体改办和众多临时性机构(配有正式编制),如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老龄工作委员会、绿化领导小组、拆迁办公室等十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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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城市土地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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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村组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地块名称:_________________地块数(块)____________________坐落(四至)东: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亩),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肥力水平),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转让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转让费

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__________元。对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该地块的补偿金为__________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和方式为(为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经营权转让土地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转让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双方须提请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发包方、双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鉴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乙方签名的转让土地交付收据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甲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经发包方同意,在合同生效后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转让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依据合同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重新办理承包手续。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承包期内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经营决策、产品处置和收益等权利。

5、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国家政策规定的费用和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护地力,不得掠夺性经营,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8、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报发包方批准并经转让承包经营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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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城市门面房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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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有位于 的门面间,经甲乙双方共协商,甲方将此门面出租给乙方,经双方商定,签订合约如下:

一、甲方将门面房屋租给乙方,租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每年元(大写:)

二、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如因经营需要改造和装修,必须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和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其装修、改造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经营范围内发生的营业税、房屋出租税、工商税、卫生检疫费、电话网络使用费、闭路电视费、消防安全费用(包括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四、乙方租用该房后要加强安全管理,应安全用电和小心火烛,以防发生火灾和失盗,如因乙方过失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若连带造成毗邻和甲方财物损失,乙方应负赔偿和修复责任。

五、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禁黄、赌、毒和在经营范围内打架斗殴,违法违纪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应保持墙面及门前场地的清洁卫生

七、乙方租房时必须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八、乙方不得将所租门面转租他人,否则,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且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不续租门面时,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并在合同期内三天前将空房交给甲方,甲方将乙方租房时所交的押金(扣除水电费后的余额)退还乙方。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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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月实施_细则_网

范文类型:条例,细则,全文共 4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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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9月实施

为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制定的《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下面是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记者从合肥市林业和园林部门获悉,《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要求,合肥9成以上的区域500米内可见公园绿地,人行道和自行车道也将有更多树荫。

绿化绿地:绿化不达标或拆墙透绿

“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即九成的地域在500米内都会有一处5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地。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而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骑车走路:或有更多树荫遮挡

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道路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林荫停车场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古树保护:古树名木原地保护

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设损绿毁绿举报热线

“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必须经市级绿化主管部门批准才能进行。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占用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且不得低于原来标准。合肥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将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接受公众举报。

《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改善城市生态人居环境,根据《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城市绿化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域特色和城市风貌适时编制或者修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制定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城乡绿化发展,推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建设。

第五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绿化建设管理的监督工作。

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县(市)区绿化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六条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受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绿化施工质量和管理养护的监督、考核、指导和服务工作。

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做好城市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损绿毁绿举报热线,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举报。

第八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期分批公布城市绿线。

公布城市绿线时,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立绿线标识,并注明公园绿地四周界线及坐标点。

第九条城市绿地应当均衡布局,坚持新城区绿化拓展与老城区绿化提升并重。

城市各类建设项目配套绿化指标应当符合《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

现有绿化不达标且有空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留足绿化用地后,方可实施相关项目建设;绿化不达标且无空地的,应当采取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进行绿化。

第十条推进节水、节能、节地等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节约型绿地建设率不低于80%。

公园绿地、道路绿地中采用透水材料和结构的铺装面积比率不低于50%。

第十一条城市建成区待开发建设用地裸露超过三个月的,建设单位应当进行临时绿化或者覆盖。

市政道路及河道沿线、公共绿地的裸露地面,相关责任主体应当进行绿化或者铺装。

其他裸露地面,由管理单位或者使用权人负责绿化或者铺装。

第十二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鼓励政策和技术措施,推广屋顶绿化、阳台绿化、垂直绿化等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

第十三条城市公园绿地规划建设应当符合“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90%。

第十四条城市建成区公园绿地服务半径不达标的区域,50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地块优先用于城市绿化。

第十五条城市道路断面设计应当在满足交通功能的基础上,有利于林荫路建设,绿化隔离带单幅宽度原则上不低于2米。

绿化覆盖率达90%以上的人行道、自行车道推广率不低于85%。

城市道路单侧绿线宽度达到或者超过8米的,可以结合周边环境条件,建设带状公园绿地。

第十六条城市绿道规划建设应当结合现有交通路网和公共设施,有效串联园林绿地系统,合理设置服务驿站和绿道标识,形成绿道网络。

第十七条城市滨水绿地构建应当充分保护和利用滨水区域自然生境,岸体构筑形式和材料符合生态和景观要求,岸线模拟自然形态。河道绿化普及率、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不低于80%。

第十八条城市防护绿地设置应当满足城市对卫生、隔离、安全等要求,城市组团隔离带、高压走廊绿带、以及水体、公路、铁路等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

第十九条林荫停车场占城市地面停车场的比例不低于60%。

林荫停车场应当种植乔木或者通过其它永久绿化方式进行遮荫,绿化遮荫面积不低于停车场面积30%。

第二十条城市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由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分级审批。

市级政府投资的公园绿地、风景林地和道路绿化等绿化项目,以及县(市)区政府投资且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园绿地的设计方案,由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市)区其它园林绿化项目的设计方案由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化,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出具规划条件时,应当提出明确的绿地率指标,并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审核绿地率指标。

第二十二条城市绿化施工管理实行项目负责制,应当建立健全各负其责、联动监管的责任体系。

城市绿化施工应当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和设计方案,实行施工工序、到场苗木等报验制,施工、监理、设计和建设单位共同管控施工过程。

市、县(市)区园林绿化项目应当由同级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施工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绿化项目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验收不合格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进入项目合同约定的管养期。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竣工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绿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施工单位绿化工程竣工自查报告;

(三)设计(勘察)单位绿化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四)监理单位绿化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五)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竣工图纸等资料。

第二十五条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内,监理和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绿化管养情况进行监管。

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绿化养护进行监督。市园林绿化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在绿化养护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告知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并督促养护单位整改。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的绿化项目施工管养期满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移交,并组织移交验收。

第二十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认建认养绿地的,应当与认建认养管理部门签订协议或者进行登记,冠名挂牌权由双方商定。

第二十八条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园林绿化项目清单控制价编制,并对园林绿化交易履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城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实地察看、公示、公告等方式分级进行。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影响交通、供电、施工、采光等需修剪树木的;

(二)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下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下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下的。

下列项目由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一)临时占用绿地200平方米以上的;

(二)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下且数量20株以上的;

(三)移植树木胸径20厘米以上30厘米以下且数量10株以上的

(四)移植树木胸径30厘米以上的。

县(市)树木移植和临时占用绿地许可由县(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第三十条城市建设工程施工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或者移植、修剪树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许可手续,并在施工前制作公示牌,将许可的主要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第三十一条临时占用绿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绿地恢复应当与现状绿化和谐融合,不得低于原来的标准。绿地恢复成本由占用单位承担。

第三十二条公园绿地范围内的树木移植应当适时进行、就近移植,并实施清单管理。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移植地点并监督实施,申请人应当委托管养单位或者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移植。

第三十三条市政、交通、电力、通讯等建设工程项目影响绿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并在施工前告知管养单位。

第三十四条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城市绿化调查,建立健全绿化档案,采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城市绿化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企业信用档案,做好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完善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系统。

第三十五条城市的古树名木实行原地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市、县(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对长势濒危的古树名木采取抢救措施,并指导、协助和督促管护责任单位或个人做好保护工作。

第三十六条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城市湿地公园,提高湿地综合服务功能。

第三十七条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中失职或者渎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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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生态学城市实习报告范文_实习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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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学城市实习报告范文

生态学城市实习报告

引言

人与环境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人类总是在不断地改造环境,创造不仅使用,而且美观的环境空间。城市所意味的,不仅仅是建筑、街道、商店等人工建构物的堆积,而蕴涵着在诸多功能性设施及硬质景观相伴下的社会文化、经济、政治和城市居民多姿多彩的生活。从外在的视觉影像来看,城市是由其平面结构、天际轮廓、各色建筑、街市设施、区域地标、开放的空间、植栽园林及穿梭不定的交通工具所构成,然而这些都是城市人在选择和被选择的行为方式下形成的物质形态,其间蕴涵着深厚的自然法则、社会心理、人文情感及历史沧桑。

20世纪著名的城市学和建筑学学者刘易斯?芒福德在其代表性著作《城市发展史》中指出:“如果城市所实现的生活不是它自身的一种褒奖,那么为城市的发展形成而付出的全部牺牲就将毫无代价。无论扩大的权力还是有限的物质财富 ,都不能抵偿哪怕是一天丧失了的美、欢乐和亲情的享受。” “当我们漫步于城市中时却可发现这种现象是无初步在的,周围的建筑物仿佛能够讲话、能够行动,正像居住在其中的居民一样;而且通过城市的物质结构,过去的事件、很久以前做出的决定、久已形成的价值观念等,都继续存活下来并且散发着影响。”

正是为了充分认识到城市环境与在建构城市环境的过程中人的作用,作为城市生态学的学习者,我们于xx年4月5日进行了一次位于北京西北郊的实习。

一、实习概况

我们于早晨8:00从北大逸夫二楼前出发,经过光华楼、图书馆、燕南园、李大钊铜像、蔡元培铜像,到达未名湖南岸,看到翻尾石鱼,出北大西门,穿过蔚秀园、承泽园、海淀公园、柳浪庄、北京城市绿化隔离带,到达颐和园南如意门,观看门外的京密引水渠,之后从颐和园南如意门进入颐和园,到达昆明湖南岸,沿西堤到达万寿山和东宫门,结束实习。沿途就绿化、建筑等自然和人文景观做了一定的调查,获得了一定的资料,也得出了一些自己的思考和结论。

二、实习内容及分析

1、关于一条有争议的路

走进北大东门,可以看到的是一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作为北大少有的几条宽阔笔直的大路之一,它是一条争议颇多的路,路边整齐的人工保养得很好的草坪宣告着现代化和国际化的全新的北大。这条路周围集聚着北京大学比较现代化的建筑群——理科一号楼、二号楼、逸夫一楼、逸夫二楼、逸夫苑、理科教学楼等等。而在这条路的尽头又是富有传统韵味的仿古式楼群。

很多人认为,路面的宽阔与笔直与周围建筑的仿古式屋顶不大协调。除了整齐的人工草坪,路的两面是栽种得整齐得近乎过分的小树,而路的尽头则是生长多年的高大而遮荫的大树,不协调的感受更加强烈。

这大概就涉及到了所谓的“视觉适应性”。在很多时候,我们很少考虑特定的环境,只是单纯地去套用一种种看上去很好很先进的模式,而忽略了特定环境对建筑等人为设施的特殊要求。

也许这也是规划中的一个问题。就如同北大校园中随处可见的新式建筑与老式建筑的交相辉映,也许不能算是完美的选择。

2、校园里的世外桃源——燕南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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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城市建设调研报告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8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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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收集、汇总好相关单位XX年在城乡建设工作取得的经验成绩,摸清主要困难,更好地围绕xx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计划好明年的工作,XX月XX日-XX日,县城乡建设调研组赴11个单位,开展了为期五天的专题调研。调研组主要围绕各单位的工作亮点、存在困难、来年工作思路及对县委、政府的意见建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掌握到了各单位在服务城乡建设中的一些具体情况,并提出一些初步的意见建议,仅供大家参考。

二、主要亮点

(一)城乡规划工作取得新突破

城市规划编制方面:《县城市总体规划》于XX年XX月XX日获市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完成了城市燃气、绿地系统统、应急避难场所等专项规划及黄坊片区、新区、城北片区、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了南五路至高速出口地块城市设计及城区部分路网道路景观设计,实现了近期建设规划的全覆盖。

村镇规划编制方面:完成了XX年的土坯房集中改造点83个村庄建设规划和百里湘江范围内的65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了全县19个乡镇的村庄布点规划;开展了西江、门岭、麻州、珠兰等4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和周田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面:开展了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衔接调整,同时做好县、乡规划数据库成果纠错并启动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工作,编制完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现已经过省厅专家组评审。

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一是正在编制《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争取纳入建设“美丽中国”行动计划实施试点县。

二是编制了县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环境保护八年规划,现已完成送审稿。

三是积极参与联合国中国区“环境规划优秀示范城市”评选活动。XX月XX日,受联合国环境署、新华社非洲总社邀请,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前往非洲肯尼迪联合国总部,参加“明月行动,绿色中国梦”责任论坛等相关活动,并成为全国唯一获得联合国环境署“XX年环境规划优秀示范城市”的县级城市,并为我县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二)城乡面貌整治工作取得新进展

“两违”整治方面:从县规划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城管局抽调相关人员,并从社会上招聘了30名协管员,组建了“两违”整治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抓宣传、抓调查、抓打击、抓建章,有力的遏制了“两违”现象的发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方面:对6个违法用地图斑(宗地数4宗)进行了立案查处,相关责任人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处理,目前我县XX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成果已顺利通过市级验收,数据通过省厅审核。通过例行督察和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县上下形成了依法管地用地的良好氛围。

水环境及河道整治方面: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工作已全面启动,省水利厅已定把我县作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呈报到水利部审批,已聘请省水科院专家来我县调研,相关设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围绕我县百里湘江绿色生态长廊建设,对全县水库水环境进行整治,开展了水库水源地的保护,努力打造水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开展了规范性码头建设,整顿禁采区内砂场。14个规范性码头总投资1750万元,到位资金1750万元,已拨付资金800万元,可于本月底完工并交付使用。拆除了禁采区和延伸禁采区内的11户砂场,叫停了8户影响绿道建设的砂场。

(三)城乡建设安全生产水平得到新提升

建筑市场安全管理方面:一是全面实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备案制、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图审查备案制、施工许可等制度,对应监理工程实施强制监理,受监工程达到100%。

二是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每季度进行了安全质量大检查,全年未发生一起建筑责任安全事故。

三是强化了对保障性安居住房的质量监督执法,确保让住房困难群众住上放心房。交通运输市场安全管理方面:在元旦、春节、“两会”、“五一”、“十一”及敏感时期,及时对运输站场、运输企业和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整治安全隐患。电网安全保障方面:通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文化周和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一系列活动,并狠抓了现场安全管控和现场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提高了安全生产的精细化水平,有效防范了电网、人身和设备事故。

环境安全执法方面:一是着力抓好我县重点企业环保核查整治,对金龙锡业、九二盐业、红山铜业、慧敏矿业、鹰鹏化工等10家重点企业开展环保核查。

二是集中力量打击了筠门岭镇下阳村、长岭村、周田镇雷公坝水库、中村乡曾坑村等8家(次)非法电子垃圾焚烧项目。取缔了富城乡小砂村1家非法焚烧轮胎厂项目。

(四)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

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我县把城市建设作为一个总体项目和系列子项目进行运作,以项目板块化理念来推进整个城市建设。先后高标准完成了周田“两新”、第三小学、新职校、会杉线升级改造等一大批重点城建项目,完成了城市主干道综合改造;投资13亿元、规划面积达2.14平方公里的新区和投资6亿多元的县城“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投资3亿元的环城南路改造工程、投资40亿元的台商基地、投资16.13亿元的百里湘江绿色通道工程等一批重大城建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尤其是2019年,我县积极开展“项目攻坚年”活动,按照“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推进一批在建项目、按期竣工一批重点项目”的工作思路,计划实施178个项目,其中城建项目75个,总投资约129亿元,是我县城市建设历史上项目最多、规模最大的一年。

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方面:

①济广高速出口路林岗大桥以南整治改造工程。已征土地214.687亩,未征土地86.133亩;房屋丈量6户4264.48平方米,签订房屋拆迁协议1户807.76平方米,未签房屋拆迁协议14户。

②百里湘江绿色通道工程:正按照指挥部的部署有序组织实施,工程进展良好。

③、林岗、湘水大桥拓宽工程:三座大桥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下部构造桩基础施工工作,预计年底可完成水下桩基础、系梁及部分立柱、盖梁等工程施工。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力推进,拉动了固投的快速持续增长。全县500万元以上固投按季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均保持两位数增长,最长增速为46.6%,月均完成投资8.3亿元。

(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成就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赣龙铁路、鹰梅铁路工作进展顺利。赣龙铁路扩能工程征地拆迁方面已经基本全面完工,现正进入收官阶段;鹰梅铁路前期工作积极跟进,且各项工作正在提速。XX月XX日,铁路总公司组织召开了鹰梅铁路调整预可研审查会,并通过了预可研报告。XX月XX日鹰梅铁路设计人员到我县勘察设计境内线路走向及火车站场设置,进一步调整优化线路设计方案,争取今年底或明年初通过国家发改委立项,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二是干线公路和通组公路建设顺利实施。全长33.6公里的会杉线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于XX年XX月顺利完工并交付使用,完成工程总投资2.74亿元;全长25.64公里的站塘至洞头公路改造工程已完成总量的95.6%。筠门岭至清溪公路改造工程:全长16.7公里的筠清线公路已完成总投资的90%。通村组路已完成39条,计47.7公里。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一是开展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今年完成了10座XX年开工加固的国家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9座省级规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完工1座,其余18座水库正在施工,预计在今年XX月份完成12座水库的主体工程施工。

二是实施了“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建设。湘江左岸林岗大桥至湘江大桥市政道路XX月份开工建设,土石方工程基本完成,完成投资343万元,约占总投资的40%。

三是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今年完成了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3223万元,现已完成57%的工程量;XX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总投资为1549万元,该工程由于招投标工作周期长,拖延了施工时间,导致项目开工迟,现只完成10%的工程量。

四是开展了电站增效扩容。今年全县有13座水电站列入国家电站增效扩容实施计划,工程总投资3206万元(包括自筹资金400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49万元,现在正在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是城乡供水一体化稳步推进。实施了2万吨/日供水扩建工程、新区内浑水管迁移、城区管网、新区管网、台商创业基地管网、城区出入口管网及会杉线农饮项目,年度投入资金9117万元。电网建设方面:启动了燕子窝工业园220千伏输变电新增主变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19亿元,项目单位已全部进场施工。农网改造年度计划投资3000万元,目前已完成总量的73.33%,整体工程预计在明年3月全面完工。

(六)土地利用及保障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是积极为发展“争指标、保用地”。今年累计报批建设用地4,510亩,比去年同期增加了7.9%。

二是对土地进行差别化管理,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项目、基础设施和重点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为老年福利中心、乡(镇)示范幼儿园、汽车商贸综合市场、国防教育训练基地等60个建设项目4293亩项目用地进行了用地预审(初审)。为禾坑口水电站、高速公路养护中心、汉仙岩游客集散中心、赣龙铁路(段)等19个建设项目办理了8146.56亩划拨供地手续。

三是加强了土地出让工作。成立了县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加快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场形势科学编制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截至XX月XX日,共出让土地30宗(含燕子窝工业园改变用途1宗),出让面积1201.45亩,成交总价款7.14亿元。四是积极开展了节约集约用地模范县创建活动。目前已顺利通过全省节约集约模范县达标考核,经厅长办公会通过,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县燕子窝工业园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顺利通过省级评审,省级工业园区扩区调区工作进展顺利。五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再创佳绩。2019年申报立项规模959.78亩,其中建新区面积460亩,拆旧区面积499.78亩,待省厅组织专家评审,年度增减挂工作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存在问题

一是重建设轻管理问题严重。换届以来,我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农田水利、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极大地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但工程竣工投入使用后,基本的管理维护没有得到相应加强,导致诸如农村道路等设施损害严重而无人监管维护。

二是老城区改造建设较薄弱。目前,我县新城区建设推进力度大,乡镇、农村建设也在大力实施当中,但县城老城区的改造建设相对比较滞后,老城区居民面临的生产生活条件也比较恶劣,群众对老城区改造的愿望比较迫切。

三是城乡规划执行有待加强。由于群众的规划意识淡薄、各种规划之间的衔接不力等原因,城乡违规违章建设和随意改变土地功能性质、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等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紧挨道路两旁建房子、拉电线的现象比较严重,这就造成以后对公路改造时出现新的房屋拆迁和电力杆线迁移的问题。

四是土地实际利用效率不高。随着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项目建设比较多,很多企业用地需求量大,我县当前用地规模与发展要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城乡建设节约用地与集约用地意识与贯彻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土地投资强度必须得到相应提高。

五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加大。造成征地拆迁难度加大的主要原因有:(1)虽然县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相对统一,但各指挥部、责任单位对各自的拆迁户额外的利益有高有低,帮助拆迁户解决的问题也不相同,容易造成拆迁户之间的攀比。

(2)以往的征地拆迁模式有一定的优势,但越来越不适应发展的要求,如房屋先拆迁后安置的问题。

(3)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特别是房屋拆迁标准相对偏低,拆迁户会权衡补偿资金能否建起新房的问题。另外,随着xx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群众对国家土地政策改革的关注度、期待值比较高,对政策的误解误读导致等待观望现象也普遍存在。

(4)干部积极性有待加强。由于缺乏激励机制,造成很多征地拆迁干部做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工作没有激情甚至产生厌倦的心态,应付了事。

(5)部分公干家庭的拆迁工作难做,在拆迁户中造成比较恶劣的影响。

六是城镇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由于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经济基础差、财政收入少,能用于城镇建设的资金非常有限,而城镇建设点多面广,显得“僧多粥少”,城镇建设投入压力越来越重。

七是城镇配套功能仍不完善。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城镇人口急剧增加,城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生产生活环境与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文化消费需求的矛盾日益明显。如车站建设、公交服务、城区道路、老城区环境卫生等。

八是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不畅。

(1)职能部门与乡镇协调配合不畅。如供电部门架设杆线时村民发生矛盾,乡镇协调处理力度不够;部分乡镇对规划意识不强,仍有2个乡镇的总规修编工作没有完成。

(2)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畅。如工程招投标问题、资金拨付问题、各种规划衔接的问题,等等。造成工作推进难度大,进展偏慢,怠误发展。

九是工程建设管理秩序混乱。由于我县项目建设力度加大,工程建设量急剧增加,而工程建设主体方的意识薄弱,以及相应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少、执法难度大、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等原因,造成在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手续不齐全、不按程序走、未批先建的现象普遍存在,工程建设质量难以得到有效保证,安全施工难以确保落到实处。

四、对策建议

(一)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1、要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依据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各片区控规、村庄布局规划等,研究编制全县新型城镇化总体发展规划;加快制定完善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制定完善与城乡建设相配套的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在编制规划中,注重城乡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部门的专业规划相衔接,努力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

二是要要体现城乡特色。把的地域特点、文化特色体现在县城、小城镇和村庄建设规划之中,彰显城镇建设的个性,提升城镇建设的文化内涵。应重视城市标志性地带、标志性景观、标志性建筑的规划,避免城乡建设千城一面、千篇一律等同质化问题发生,努力打造城乡建设的亮点。

三是要维护规划权威。领导干部要自觉服从规划、带头执行规划、严格落实规划,当好城乡规划的执行员、宣传员、监督员,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维护城乡规划的良好氛围,切实保持规划实施的连续性和严肃性。

2、要加紧编制好《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尽快拿出规划成果,争取纳入建设“美丽中国”行动计划实施试点县。

(二)进一步加快重点工程项目建设

500万以上固投方面:预计XX年全年续建、新建500万以上固投项目73个,总投资110亿元,年内完成投资45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其中新建项目30个,总投资36.6亿元,预计2019年完成投资16.1元;续建项目43个,总投资73.4亿元,预计2019年完成28.9亿元。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全以力赴加快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城区路网畅通、百里湘江绿色通道、“三江六岸”路堤景观工程等一系列续建项目。尽快启动城北、城西南、城北二、二等安置小区,城区管道天然气、汽车商贸城,建材专业市场、污水处理厂二期,西北街棚户区改造等一批续建项目。

(三)进一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城镇路网建设。建立快捷、方便、安全的综合交通体系是现代城镇发展的重要标志。要以县城为枢纽,以乡镇集镇为节点,以新型农村社区为网点,建立起干支衔接、畅通快捷的综合交通体系。

一是要突出抓好鹰梅铁路的前期工作。充分利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利时机,争取在XX年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立项,并开展线路测定和施工设计,争取在XX年下半年开工建设,争取在我县设立客运、货运、危化品站及危化品专线。

二是要加快城镇路网建设进度。高水平、高标准编制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将县城道路向周边组团县城、重要旅游景点延伸,将县城道路向周边乡镇延伸,将乡镇道路向各中心村延伸。加快推进庄口镇、站塘新区、筠门岭镇新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县城水东大道东延、教育大道建设、同济大道拓宽、济广高速出口连接线、206国道东移等项目。

三是要提升道路建设水平。建议对旧城区的道路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取消主要干道上的绿化带,最大限度地拓宽路面;对背街小巷加快治理,提高城市路网密度。四是要加强停车场、公交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在新区建设,棚户区改造时,要充分考虑公共交通的需要,必须规划公共停车场、公交停车场,在主要街道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站点。在土地出让、税收等方面给予一些优惠政策,弥补新车站搬迁的资金缺口,尽快实施好新车站的搬迁工作。五是加快县城中心物流园区建设。建成以此为中心辐射南至九二氟盐化工基地,北至西江红狮水泥厂的物流网络。同时加大物流企业的扶持力度。

2.建设完善的城镇水、电供应系统。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供水能力和重复利用率。针对城区快速发展、用水需求量不断增大的实际,建议加强石壁坑库区的环境保护,确保水质不受污染;加大自来水厂和供水管网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大供水量。重点推进会杉线农饮项目、市政管网、台商工业基地管网建设。把推动饮水工程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提高社区供水水平。要加快电网改造进度,全力推进燕子窝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及农网升级改造,提升电网供应能力,提高城乡供电质量。

3.加快防洪、水利和环保设施建设。在城市防洪设施建设上,重视现有河流的治理。切实抓好企业的环境监管,落实综合治理规划的建设项目,确保我县百里湘江符合“两个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水利设施建设方面,XX年计划解决规划内剩余4.4057万农村居民和1.074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5座。尽早完成重点水源工程、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高效节水灌溉等项目的前期设计工作,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收尾。在环保设施建设方面,要特别注意产业集聚区和城市居民集中居住区的排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和处理能力;加快城市垃圾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增加街道和农贸市场垃圾箱的数量,充分利用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生活垃圾。每年选取1-2家条件较好的重点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先进的工艺技术,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四)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和保障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保障发展用地需求。用足用活《若干意见》政策,想方设法,积极向上争取用地计划指标,及时保障重点产业、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

二是强化集约节约用地。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工作思路,建立源头把关机制,从源头上加快土地供应速度,增强用地单位依法用地意识,着力提高供地率,确保土地报供用道路畅通。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根据市场形势科学编制土地出让计划,合理推出土地。

三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提前介入,对重点项目工程用地情况进行摸底,积极做好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把好政策法规关,做到程序合法、和谐拆迁、平安拆迁,确保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及时落地。

四是抓好土地出让工作。筹划举办“阳光地产·魅力”专题土地推介会和信息发布会,进一步打开土地市场;严格土地市场准入制度,限制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参加土地招拍挂出让;强化土地出让金收缴力度,规范土地出让金收缴程序,确保顺利完成土地出让目标任务,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做贡献。

(五)进一步加快构建新型城镇体系

1.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建设,提高服务农民、带动乡村的能力。

一要制订和落实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农村居民到城镇的入户条件;在小城镇范围内收取的土地出让收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配套费,除按规定上缴集中调剂使用的部分外,其余应全额返还给乡镇,用于小城镇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改革城镇公共设施的价格机制,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费、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价格,逐步实行企业化运作;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不同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按照“等质等量,就近方便”的原则进行土地调整交换;运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扶贫移民的政策,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步伐;充分运用村居民自治手段,推进小城镇开发。

二要建立财政引导、民间投入、外资进入的多元投入机制。应调整财政支出结构,资金向小城镇建设倾斜;积极争取信贷投入;实行以地生财、以财建镇,最大限度盘活土地资源,以特许权经营、转让资产权益方式及资产收益抵押方式,筹集建设资金;经营好城镇有形和无形资产,可将市政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实行市场营运,通过转让、拍卖城镇空间、广告经营权、线路经营权、设施冠名权等获得收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个人和外商投资建设和经营自来水厂、燃气、公共交通、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城镇基础设施,或者经商兴办乡镇企业。

2.结合小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一是围绕产业建特色社区。有特色产业的村庄,如特色农产品、矿产品、人文和生态旅游等优势明显、农业产业化水平较高的村庄,可以通过土地流转,引进或壮大龙头企业,建设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基地、特色产业园区、交易市场、特色商业街区、特色景观旅游区等形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是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设新型社区。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中,有序引导农民向县城集中、向产业园区集中、向圩镇集中、向中心村集中,建设一批20户以上的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集中建设点,建设新型社区。三是结合扶贫移民搬迁建设新型社区。对深山库区、地质灾害威胁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结合扶贫搬迁实施整村搬迁,直接进县城、小城镇或产业集聚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3.进一步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创建工作。制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打造一批有特色的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和民俗文化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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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城市门面房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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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依照国家的法律、政策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愿将______________门面房租给承租方,房屋面积_______平方米,年租金为______元,租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租金每年必须提前二个月一次性交清,若托欠不交者,出租方有权认为承租方放弃,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

二、如承租方装修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将装修后的东西不得拆除,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抵押、退租。承租方在使用期间,必须保持房屋原有结构,不受任何损坏,如受损坏,承租方必须自己修复或赔偿。

三、承租方使用房屋经营期间,水、暖、电、物业、垃圾、房产租赁税等其它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已承担。

四、合同到期时,承租方将房屋交给出租方时,要保证水、电、暖、门、窗等一切完好,并且不得将装修拆除。承租方交纳保证金__________元。如房屋设施有损坏或拆除装修,出租方不退还保证金。

五、合同到期时,承租方如要继续承租,需提前2个月交清下年租金,如承租方不交纳,出租方有权另行处理。

六、合同期间,出租方不能随意收回出租的房屋。

七、双方共同遵守以上各项条款,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除付给对方实际经济损失外,并一次性付违约金10000元。

七、合同期满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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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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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主要用于福建省范围内,房屋出售人、买受人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三方就存量房屋买卖中介事宜达成协议时使用。

二、本合同所称存量房,也即二手房,是指已经交付使用且已申领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三、签订本合同前,房屋出售人、买受人有权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书和经办人的经纪人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对合同条款履行告知与解释说明义务。

四、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中介经纪服务收费的相关规定,居间人向买卖双方收取的佣金的基准价格为不超过合同成交价格的2.5%,存量房买卖中介经纪服务收费允许上浮20%,下浮不限,具体浮动幅度由设区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五、对合同文本中“□”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委托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对不选择的内容,用横线将其划去。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各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存量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_____

备案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委托居间事项

买卖双方委托居间方促成订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标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

卖方委托事项: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买方委托事项: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第二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存量房买卖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服务结束。

第四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媒介服务。

2、居间方在促成《存量房买卖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合同,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六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__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居间方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账号为:。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_________方式确定:

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

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签订《交易结算自行划转声明》,供当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居间方如有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私下串通等情况,损害买方或卖方利益的,利益受损方有权解除合同,居间方应退还佣金,并向利益受损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买卖双方承诺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按时支付全额佣金。否则,未支付方除向居间方承担支付佣金的义务外,还须向居间方承担为实现佣金权利所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本合同与其他文件的冲突解决

三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的承诺及协议,如有与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与纠纷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请求当地消费者委员会调解处理,或者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数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一式_________页,由买卖双方及居间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不作为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依据。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证号:_____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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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城市兄妹分家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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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本一

立约人(父亲):男,汉族,年生,住某市某镇某村。

(母亲):女,汉族,年生,住某市某镇某村。

长子某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次子,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女儿,女,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立约人共有二男一女,子女均已结婚,现三人均表示愿意分家析产,改变过去共同生活的状态,各立门户。经协商,达成如下分产契约,并由_________作见证人。

(一)立约人老两口随_________一起生活。

(二)现村内住三处平房。将位于某地的五间砖瓦房及院落内附属物归长子王_______所有;将位于归次子_________。女儿愿意放弃财产权。

(三)家具及家用。归其长子_________,耕地承包权分别归_________。

(四)存款_________元,由其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长子_________分得_________元。儿子每月平均负担其父母日常生活用,现每月二人给付200元。

(五)立约人如遇重病或其他意外,费用由___________共同负担。

(六)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并有见证人作证。

(七)、本协议经当事人签字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____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签字):______________

子女签字: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范本二

甲方:,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

乙方:,男,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现住乡村,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分家析产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具有所有权的坐落在的正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小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给乙方,由乙方所有并居住。

二、现有四岁乳牛一头,一岁小公牛一头,大小毛驴二头,生产母羊10只,羊羔8只。经协商,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给乙方乳牛一头,生产母羊5只,羊羔4只,由乙方所有。

三、现有现金人民币15000元,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给乙方元,用于购置生活用具及其它。由于乙方母亲有病多留一些看病。

四、现有坡地耕地亩,从坡地的上面至下面,从中间各半分开。由于甲方年老体弱,在耕种时有一定的困难,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做好春种、秋收的农田活。

五、乙方房地产的过户手续有乙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

六、由于甲方都已年老体弱,今后的住院费用、丧葬事宜费用,甲方与乙方及其他子女再另行协商。

七、根据合同的内容,需要增加的其他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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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城市土地转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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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合同范文

转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____市各开发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____。

1.2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方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乙方系经____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________________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4.1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_________日内,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____%,计____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___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_____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________________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________________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3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____用地。

8.4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5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乙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7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内的边缘地带铺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乙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前竣工。

9.2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4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5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9.6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9.7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8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让。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________________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11.违约责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_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1.4、11.5条处理)。

11.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方法如下:________________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____美元;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_____违约天数。

11.3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1.4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1.5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1.6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1.4条规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计____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3)款)。

(3)本条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1.7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_____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____%,超出____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1.8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12.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2.2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

13.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3.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6.2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6.3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6.4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6.5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元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6.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6.7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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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心得体会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心得体会,全文共 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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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下午,三亚在市政府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全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岳进在会上指出,三亚要落实“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工作要求,结合三亚实际寻找适合发展模式,做好“双修”、“双城”、棚改、房产促销等方面工作。

会议特别指出,将研究取消房地产销售的所有限制政策。

会上,副市长邓忠首先传达了20xx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在我国“十三五”即将开局,决战决胜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期间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是时隔37年中央对新时期城市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的重要会议。习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精准号脉新常态下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当前城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症施治。的重要讲话客观全面总结了今年经济工作的成绩,具体务实部署了明年经济工作和城市工作。这些重要讲话有很强的前瞻性、针对性,是指导我们做好新常态下经济工作和城市工作的思想与行动指南。

会上,岳进根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一个尊重、五个统筹”的工作要求,结合三亚的实际有针对性地逐条剖析,确保政策落地。岳进指出,三亚的城市建设与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一脉相承,但三亚城市管理上有短板,存在硬件发展快、软件跟不上等情况,这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吹响了冲锋号,三亚可以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寻找适合的发展模式。

岳进表示,三亚在青少年宫等文化建设上不够完善,文化改革任重道远。同时,三亚应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的宜居性。岳进特别指出,近年来三亚取得了快速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尤其高铁、机场、凤凰岛邮轮港等加快建设,交通更加便捷,但三亚同时存在山体破坏、河流污染等问题,针对这些“城市病”,三亚已先行一步提出“双修”“双城”的治理思路,针对沿海岸线、水系、山体等修复开出了一剂良方。

岳进要求,参会单位要组织机关干部学习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要求,利用有利时机,加大对“双修”“双城”的宣传力度,落实“双修”“双城”项目的推进工作,同时做好棚改、危房改造及房地产促销等各项工作。

岳进还特别要求,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取消房地产销售的一切限制,但同时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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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私人城市门面房屋租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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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产权属于自己的门面房出租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房屋的坐落与面积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出租房屋面积共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二、租赁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期______年。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______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如果房屋继续出租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三、租赁金额及付款方式

乙方以月租人民币______元(大写),经营甲方店铺。该门面房租金_____年内不变。一年期限满后每年递增壹佰元整;合同期约满后,如果乙方继续续租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市场价格调整。调整范围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四、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店铺经营、管理和使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侵犯。

2、乙方经营店铺的一切费用(包括投资成本、水电费、店铺装修、税费及一切债务等)概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遵守交通和公共秩序,保持店铺门前畅通和落实门前“三包”,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房屋产生的物业费管理费应由甲方缴纳。

4、乙方应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内经营,遵纪守法,服从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得搞非法经营,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以将店铺转让第三方使用。需提前提前向甲方,一切事物按照乙方合同期内容继续履行也可以从新签订新合同,或者合同期约满第三方可以协商从新签订租赁合同。

五、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期间缴纳房屋使用费。

2、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3、因不可抗力原因或政府拆迁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应该退还给乙方该年或者该月没有使用房屋的租金。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此房屋,如果甲方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应该承担负责违约金叁万伍千圆整的赔偿,来弥补乙方的损失。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依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补充条款和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与铅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盖章签后生效。

甲方(盖章或者手印):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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