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庭院绿化报价模板(汇集20篇)

浏览

7204

范文

858

2024年园林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79 字

+ 加入清单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甲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同意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二、本合同施工范围: 项目园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园林景观绿化进行建设。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_年10月25日

竣工日期:20_年01月15日

四、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总造价为610万元,增减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调整,合同签订后支付总造价的30%,全部工程完工后支付总造价的50%,竣工验收后再付款10%,保修期满后付清所有尾款,保修期为一年。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六、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七、各方权力及义务:

1、甲方的权力及义务:

(1)、甲方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隐蔽工程的验收,办理设计变更、签证及验收手续,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工作。

(2)、协调总包单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场地和水电接驳点,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

(4)、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5)、按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2、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乙方按甲方要求进场施工并提前组织好采购、运输、保护等工作。

(3)、按施工安全规范规定,采取施工保卫安全等技术措施,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及第三者安全。

(4)、接受甲方监督和管理并服从总包单位对工程总进度计划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5)、严格按审批后的图纸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办理竣工资料的移交,编制工程结算。

(7)、及时向总包单位支付施工、生活用水、电费用。

(8)、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八、质量与验收

1、本工程按国家现行《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检查验收,园建工程按《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_)及其他相应国家规定标准验收。中标质量标准即合同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如未能达到中标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5%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乙方应据实赔偿。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国家施工规范和附属设施有关专业验收标准精心施工,确保质量。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尤其是中间验收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规定进行逐项检查验收,并提前48小时通知业主、监理、设计等部门派员参加,质量不合格的承包单位无条件返工,直到合格为止。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十、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范文

篇1: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3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201 年 月 日

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NO: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重庆林峰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植物包存活、包养护一年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90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植物种植面积为m2,工程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贰佰肆拾捌万壹仟柒佰零伍 元整(¥:2481705 元),乙方出具苗木发票。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银杏种植完成后付工程总价的 20 %,计¥:496341 元。

③桂花、皂角、黄连木、小叶桢楠、广玉兰、及水杉种植完成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60 %,计¥:1489023元

④工程全部竣工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95 %,计¥:2357619.75 元。

⑤余款 5 %,计¥: 124085.25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12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苗木全部成活后,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种植工程进行养护,保质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12 个月。因甲方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质范围之内。保质期满后如仍需乙方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通讯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提供施工现场工人住宿。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20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施工许可证,派驻工地代表委派书,有关工程施工内容的通知、会议记要、报告、记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年日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绿化工作总结优秀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241 字

+ 加入清单

本人自20--年-月进入---公园工作至今,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刻苦学习。我的专业技术有了长足的进步在。这些年的锻炼中,我从同行工程师、工人师傅们那学到了丰富的园林绿化施工及养护的管理经验,个性是工人师傅们的现场经验、技术绝活及他们对待工作的敬业精神鼓励和感染着我。同时自己加强了自身的不断学习,使我在业务水平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现将我几年来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状况

(一)打好补植补栽攻坚战,完成春季绿化任务

20--年初开始,我组织人员对行道树、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等绿化状况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查清绿化苗木的生长状况,乔灌木的缺株状况,以及草坪的养护状况。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前做好苗木采购、调集工作,确保在春季植树时期绿化种植的顺利进行。上半年,共计栽植大叶女贞、柳树、国槐、法桐、水杉等乔木400余株,樱花、紫玉兰、红叶石楠、百日红等灌木2600余株,金叶女贞、小叶女贞、紫叶小檗等绿篱60000余株,草坪5000余平方米,进一步提高城区道路绿化景观的美化效果。

(二)扎实开展城区道路提档改造工程

为不断创优城区环境,保护现有绿化成果,提高全市人民的幸福指数,按照“整治出亮点、改造出精品”,3月底我队对--路、--路、--路、易通路进行了绿化提档改造工程。

1、易通路提档改造工程。--路、--路属城中繁华区域,由于各种原因,

2、提档改造工程。易通路由于车流、人流量大,绿化带损坏较为严重。经过改造,该区域新栽植麦冬、鸢尾等地被植物8000株,消除黄土裸露40000平方米,整治绿化带道牙2600米,实现了全路段“黄土不露天”的整治目标。

3、--路提档改造工程。--路由于过往车辆均以大型货车为主,造成绿地损坏严重。为提升城市品位,我队在此处绿地栽植红叶石楠、百日红等花灌木1000株、麦冬、荷兰菊等地被植物8000株,消除黄土裸露4000平方米,使道路绿化景观效果得以恢复,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品位

为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强化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特色,优化人居环境。上半年,投资3。5万元对公共绿地内部分缺失、损坏的喷泉部件、管道、亮化设施等基础设施进行了更换及修缮。

(四)绿化养护上水平,景观效果日趋完美

一是提升道路绿化养管水平。以行道树无缺株、歪斜、绿篱无断档、地被无裸露、绿化设施无缺损、园林植物无病害、绿化树木无尘垢的“六无”为目标,多管齐下,切实抓好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二是狠抓公共绿地精细养护。广场、游园、街心花坛等路段结合各自实际,以巩固创园为抓手,认真做好园林植物的浇水、施肥、补植、修剪、病虫害防治和公园设施维护管理及园容保洁。

今年以来,我们用心应对严重干旱天气,加大植物日常管护力度,组织人力,物力浇灌,修剪整形,除虫打药,浇水除杂草等养护管理,共修剪乔木7300余株,灌木修剪整形7—8次,草坪,绿带灌溉8—9次,有效提高管护作业质量,确保植物呈现良好的生长状态和优美的造型,使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工作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以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此刻以下几个方面:

1、是设施管理难。设施损毁严重,安全隐患突出。行道树被砍,绿化带被踩等行为时有发生,尤其是亮化设施遭人为破坏严重,砸灯具、盗挖电缆等现象较为严重,从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2、是绿化投入少。绿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务必要有稳定的资金投入做保障。由于资金问题,养护装备也不能适应病虫害防治的要求。园林作业设备属于易损易耗品,需要定期的保养、更换及维修,但目前财政下拨园林绿化的资金仅能维持现有绿化养管需求,无法进行正常的设备养护和设备更新换代,绿化作业水平和效率得不到有效提高,直接制约着绿化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三、下年工作重点

(1)是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园林绿化分级养护标准》搞好现有绿化植物(行道树、绿篱、绿地、各种观赏灌木以及藤木植物)的换土、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以及修剪、整形等日常养护工作。保护绿化地段的清洁卫生。入冬前做好各种绿化植物的冬灌、涂白、缠草绳、平茬、覆土等越冬养护工作。

(2)是加强管理健身场所的健身器材的安全保障。为市民休闲、健身、带给良好的环境。

(3)是精心修剪保美。行道树、花灌木和色块要做到修剪高矮适度修剪季节适时,修剪节点适中。

(4)加强园林绿化条例规章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爱绿护绿意识,

构成全社会重绿建绿氛围,为园林绿化管理营造宽松环境。

四、今后努力的方向

正所谓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朝着以下两个方向努力:

1、学无止镜,时代的发展瞬息万变,各种学科知识日新月异。我将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各种理论知识,并用于指导实践,以更好的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

2、实践是不断取得进步的基础。我要透过实践不断的锻炼自己的胆识和魄力,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潜力,用心、热情的对待好每一份工作。以上是我近些年来从事的主要工作的状况,透过从书本上学习、从实践中学习、从他人那里学习,再加之自己的分析和思考,确实有了较大的.收获和进步。成绩和不足是同时存在的,经验和教训也是相伴而行,克服不足,学无止境,路在脚下延伸,我将一如既往继续在工作中尽心尽力,不断学习,努力进取,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锻炼自己的工作潜力,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报效单位对我的培养和关怀,为单位、为园林事业贡献我的全部精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小区绿化提示语

范文类型:提示标语,全文共 546 字

+ 加入清单

1、保护人类家园刻不容缓,爱护地球资源人人有责

2、绿与健康常驻,花与文明同在

3、绿化环境千秋美,平衡生态万年春

4、为植绿喝彩,与护绿同行

5、绿树一路鸟在啼,芳草遍地碧连天。问君能否惜此景,高抬贵脚绕道行

6、要想小区好,管理是法宝

7、我们只有一个地球,请爱护我们的家园

8、我想抬起头,因为我想知道天空是什么颜色

9、物管呵护千万里,真诚服务零距离

10、珍惜时间,从一分一秒做起;爱护环境,从一草一木爱惜

11、请别按着我,我要长高

12、植绿护绿,美化家园

13、要想环境好,植树不能少

14、爱护绿色环境,创建美好家园

15、栽起一片绿阴,替地球母亲撑起一把绿伞

16、生态环境美,要靠我和你

17、爱护绿色,关注未来

18、一个好的习惯,会使您受益终身

19、请不要为了您的美丽而毁了花儿的容颜

20、生态美,才是美

21、撒下一粒籽,发了一棵芽,绘出一片绿

22、保护人类生态环境,人人争做绿色使者

23、大地多一分绿色,空气多一分清新,人间多一分美丽

24、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

25、朋友,请不要测试我的承受力,我还未补"钙",脆弱得很

26、有了您的真心呵护,小区才会更加美丽

27、请尊重我,我会回报您一片春色

28、手拉手,我跟绿色走;心连心,绿色在我心

29、小草是人类最美丽的语言

30、绿与我携手,春与你同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4:绿化工程承包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03 字

+ 加入清单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私家花园工程。

(二)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内容:约100平方米环境绿化工程,具体工作详见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及图纸会审所涉调整内容。

第二条工期

该项目工程总工期_______天。开工时间从甲方批准的开工报告次日起计。

(一)如遇下列原因工期顺延:

1、未及时签审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计划;

2、设计变更;

3、甲方未能按期提交施工场地;

4、连续4小时遇雨和停水、停电;

5、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工程款项;

6、遇不可抗拒因素。

(二)竣工验收:

1、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的5日内组织验收,否则视为默认工程合格并进行竣工结算;

2、若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双方应确定整改方式及时间,再次验收程序同上款。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及支付方式

(一)结算依据:

1、依照1999年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重庆市基价表》中土建、水电、装饰、园林、安装等相关定额执行,劳动保险费按c级取费,工程类别按定额说明执行。定额缺项部分由乙方报价,双方共同确定价格后按实计算;小品项目按市场价定价;

2、甲方签审的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以及未计价材料确认价;

3、甲乙双方签署的工作签证单以及涉及调整(更改)部分变更通知书;

4、竣工图。

(二)合同金额:

1、本合同暂定造价6万元;

2、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结算。

(三)合同金额的支付时间:

1、甲方在乙方进场后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的备料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40%;

3、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竣工结算,结算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甲方付至结算价的95%,余额5%作为质保金,保活期到后支付3%,保修期满后甲方付清余款。

第四条关于设计调整(更改)

本工程涉及设计调整(更改)工程项目,待调整资料完善并经甲方签审后,工程量及造价按本合同原则第三条进行增减。

第五条质保期

(一)质保期:从递交竣工报告后的第七日起算。保修期按建设部xx年第80号令执行,普通植物保活期半年,贵重植物(1000元以上)保活期为一年,工程的其它部分保修期为一年。

(二)成活率:植物管护移交时按行规达到_______%的成活率。

第六条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保证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保证施工所需用水、用电;

2、合同签定后三日内审定乙方的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图,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负责协助办理施工的各项进场手续;

4、负责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间的关系;

5、若施工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6、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付款。

(二)乙方责任:

1、按甲方签审的施工图和确定的变更通知内容,结合有关规范组织施工;

2、接受甲方指派监理公司的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管理;

3、注意与外装饰单位施工现场的配合工作;

4、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按期完工;

5、负责施工中的成品保护。

第七条甲、乙双方现场代表及责任

(一)甲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土建:_____________________

绿化: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代表作为现场签证代表;乙方代表作为接受甲方书面通知的代表。

第八条材料的认定及采购

(一)乙方应按设计要求对材料自行采购,涉及装饰及灯具材料需经甲方认定后方可采购。

(二)设计材料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和甲方共同认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乙方方可购买。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除顺延竣工期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2、甲方对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停工,应采取措施补救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的机械设备调运等实际损失;

3、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或未按合同规定付款,每超一日,按合同总额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工程,且无故拖延时间影响工程进度,每延一日,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双方约定向施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乙方(盖章)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1425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现甲方将绿化、景观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 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现场条件:用水、用电由甲方提供。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及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等乙方自理。

2.承包范围及方式

2.1承包范围:小区内绿化、景观及其给排水、照明(以甲方图纸为准)。

2.2承包方式:本工程实行包工部分包料的专业承包制。工程造价暂定价万元,其中绿化景观万元。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如发现乙方将本工程分包或转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损失。

3.工程结算

3.1本工程系邀标工程,工程暂定价为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景观工程 万元按 年 月 日报价书为准。其工程量按实结算。

3.2树种的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进行报价确定,甲方的绿化、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新增的绿化、苗木、景观材料的规格、单价按报价书执行,报价书中没有的项目由双方共同定价。凡与本工程施工有可能发生的有关市政、安全、消防等责任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3乙方工程报价中土建部分所报单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图纸中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具体报价应结合当地市场情况及有关规定要求,其内涵:a、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b、包括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c、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

3.4绿化给水、雨污水、景观电缆、灯具安装由各投标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当地市场及相应定额,自行报价,采用分项总价包干方式(需附预算书),灯具由甲方指定,报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4.付款方式

4.1本工程不付工程备料款。

4.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进度每月付月产值的 ,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至 。工程经验收合格,办理工程决算后支付工程总价的 ,余款作为绿化、景观维护保养保证金,待一年保养期满,退还乙方(不含利息)。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每一笔工程款时内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凭据。

5.绿化苗木、景观园艺

5.1绿化苗木、草皮原则上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其品种、规格必须符合甲方提供的绿化种植图,并确保树木挺直,粗细匀称。

5.2甲方的绿化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绿化品种或苗木,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5.3部分大树、名贵花木由甲方采购供应乙方种植(并提供技术帮助),具体数量及品种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5.4甲方的景观施工图需调整修改时,乙方需积极配合,新增加的景观或园艺,其材料由甲方参与定价、定量。

6.质量要求

6.1全部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验收规范和图纸要求精心施工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绿化成活率100%,植物长势茂盛葱绿,树种规格符合设计及甲方要求,树干挺直,粗细匀称。

6.2绿化土回填须平整无杂质,加肥料后成为营养土(按该苗木的要求配制)。

6.3工程质量需达优良,绿化的效果应达到树木花草长势茂盛、精致、清新、高雅、舒畅。景观园艺所用材料环保、防腐蚀、坚固、工艺精致、高雅。

6.4乙方必须配备技术精良的工程技术骨干,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接受甲方和有关监督部门的质量监督。凡经质量检查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返工,直到质量合格为止。返工费用及工程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照图纸要求规格补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园林绿地绿化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8 字

+ 加入清单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甲方将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行政楼小广场绿化改造工程。

二、施工地点及范围:

绿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三、工程内容:

1、乙方根据设计图纸按图施工,甲方按图验收;

2、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养护_________月(_________起算);

3、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需要返工的,则须经甲方签证认可后按实结算;养护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的,均由乙方按合同规格要求补植。

四、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附苗木结算清单),经过审计结算后按照实际支付。

五、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完成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总造价的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养护费_________养护期满后付清)。

2、余款待_________月养护期满、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养护期内遇自然灾害、人为引起的原因导致绿化死亡的由甲方负责。

七、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有关绿化养护管理委托合同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全文共 1574 字

+ 加入清单

一、工作范围: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m2。苗木名称、数目、长势等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养护标准:

一) 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五、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 签署合同时,双方确认绿地现有苗木和草坪的种类、数量、生长状况,计费以草坪面积 m2为主,按¥ /m2(即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整)计费,合计人民币元整;

2)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 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3)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4)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合同总金额的30%、35%;

5) 养护管理期限满一年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6) 乙方及时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六、 合同期内,如果甲方有其他绿化改造或施工项目,费用另计。

七、 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八、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无法 达成协议的,可申请仲裁或诉诸法律。

九、 本合同由双方盖章及代表签字生效;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现 场签证单为本合同附加条款,同样具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现场代表: 现场代表:

展开阅读全文

篇8:绿化养护劳务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866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

甲方为完成广东省江门至肇庆公路工程绿化工程第二合同段施工任务,甲方同意乙方为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队伍,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劳务合同,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式

本合同属劳务合同,总体承包方式是包工不包料,但施工队包施工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各项施工工艺(按设计施工图或工程部审批的施工方案)所涉及的劳务施工。

三、施工技术要求

1、按业主下发的施工图设计和甲方现场实际操作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要求执行(如有变更按甲方调整的方案执行)。

2、各分项工程施工工艺

2.1、喷混植生(6-8㎝厚):修整坡面→测量放线→锚杆施工→挂网施工→材料搅拌→基材喷播→盖无纺布→场地清理→养护成活。

2.2、三维网植草:修整坡面层→铺设三维网→喷附客土基材→盖无纺布→场地清理→养护成活。

2.3、普通喷播植草:平整场地→开沟→喷播(或撒播)→盖无纺布→场地清理→养护成活。

2.4、乔灌木种植:平整场地→放线→挖穴→换填种植土→施放基肥→回填种植土并拌肥→苗木种植→淋定根水→场地清理→养护成活。

2.5、地被种植:平整场地→放线施放→施放肥料→种植→淋定根水→场地清理→养护成活。

四、合同期限按业主(总包)总体工期要求,暂定合同工期_________个月(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如因业主工作界面或不可抗力影响工期,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五、劳务计价

1、单价:按甲乙双方商定的《边坡生态防护人工费定额》(详见附件Ⅰ)计价,本单价属不含税单价。

2、数量:按甲方与业主计量的数量为准(但甲方和业主超计量的除外)。

3、附件中的单价包含筛土、房租水电、材料上下车、机械搬迁及看守、场地清理等杂工在内,但遇灾害性天气,如干旱或暴雨冲刷、低温气候(5℃以下)、人畜破坏造成的损坏另外计量。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施工前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

1.2、甲方及时与业主、监理协调,提供合格工作界面。

1.3、甲方按时提供运转性能良好的施工机械设备和交通工具(手扶拖拉机),机械维修暂由甲方负责。

1.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甲方按时提供施工机械燃油和各项施工主材及附属材料,材料由各施工队到项目部办理领料手续。机械燃油定额承包前由甲方负责采购送达工地,定额承包后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定额标准经测试后确定)。

1.6、甲方有权监管乙方施工工人条件,对年龄大于55岁、体弱、身体欠健康的劳务人员可责令乙方辞退,并对乙方工人建立劳动档案。

1.7、甲方负责为乙方工人购买施工安全险或人身意外险,其保险费用甲方负责。

1.8、甲方按季度计量并支付70%的劳务报酬于乙方。

1.9、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监管施工质量,乙方工人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质量监督。

1.10、乙方如不按设计工艺要求施工(按甲方要求更改的施工工艺除外),影响工程质量,视工程损失程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其损失材料款和劳务费由乙方自行承担(从劳务报酬中扣付),严重者终止合同,并赔偿有关损失;由于自然灾害或交叉施工影响破坏造成的质量的问题,由甲方负责。

1.11、甲方为乙方提供特殊工艺施工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按照项目部的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安排。

2.2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或变更设计图施工,每项工艺施工完毕必须经甲方现场施工员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3、材料配比、尺寸按甲方提供的方案要求施工,不能浪费材料和多用材料(附件:边坡生态防护主材定额使用标准)。

2.4、乙方自己负责工地临时租房的房租和水电费(特殊情况,甲方可补回部分房租)。

2.5、乙方负责施工材料的上、下车和施工机械临时搬迁等一切附属劳务事项。

2.6、每个边坡施工完成后要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和清洗路面(其它污染清洗除外)。

2.7、乙方要注意施工形象,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能赤膊和赤脚。

2.8、乙方必须看管好施工现场的机械、材料、工具,看守费用甲方每月补助乙方____________元;如有丢失,由乙方照价赔偿(发生抢劫时20分钟内要及时通知甲方报案,确属抢劫不要乙方赔偿)。

2.9、乙方要遵守所居住地的民族生活习惯,处理好当地关系,如发生纠纷应及时报告甲方项目经理部协调处理。

2.10、乙方要注意所居住地的环境卫生和饮食卫生,防止疾病和中毒、中暑事件发生。

七、工程验收

1、由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按工艺、质量要求验收(经甲方项目部同意的材料配方按甲方方案验收)。

2、每个边坡施工完成30日历天后,由甲方项目部工程师、计量员共同验收,如无网泥滑落、草种发芽率达到相应标准、草灌木生长均匀正常即算合格,交甲方项目部养护管理(如因台风、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整体滑落、冲刷、不发芽或枯死,不算施工质量问题,其修补按二次施工计量)。

八、劳务报酬支付方式

1、正常开工后,甲方预支乙方工人每人每天生活费____________元。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开始对乙方施工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并支付本期计量款的70%(并扣回预付生活费)。

3、每期剩余30%的计量款至整个项目施工完成后30日内办理完结算并支付至100%。

九、违约和赔偿责任

1、如甲方违约,支付乙方所施工工程量(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劳务费,并按劳务费50%补偿乙方;如乙方违约,甲方只支付乙方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劳务费的80%,并按劳务费50%补偿甲方,剩余的部分不再支付,同事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如因甲方与业主合同终止时导致甲乙双方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乙双方按其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参照本合同单价办理结算,但甲方不承担补偿乙方费用的责任。

十、劳动争议

1、本合同不详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发生劳动争议,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从,由施工所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项目部和公司各一份),乙方一份。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劳务报酬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附件:

1、《边坡生态防护人工费定额》、《苗木种植人工费定额》

2、《边坡生态防护主材定额使用标准》

3、乙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园林绿化工程合同文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3390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拟园林产权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单位: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注 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工程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场园林绿化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 园林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件二:家庭装饰工程报价书)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 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 乙方包工、部份包料,甲方提供部份材料;

(3) 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详见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方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见附表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 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四条 甲方工作

4.1 开工之前 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 参与工程质量和配合乙方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验收进场、工程竣工验收。

4.5 不拆除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份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7分步工程验收并签字。

4.8负责甲供材料、物品的及时提供

第五条 乙方工作

5.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 保护好原场地,保证施工现场上、下水道的畅通,工程竣工交验前对现场物件及施工成品负保管责任。

5.4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洁施工现场。

第六条 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施工方式或物件改造如需变更,甲方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并一次性付清增加内容的价款。

第七条 材料供应

7.1 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7.3 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购料,必须对材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才能施工,对甲方提供或指定购买的材料有明显缺陷或隐患的,应办理书面签证后乙方才能施工。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 不可抗力;

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相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QB/T6016-97,家庭装饰工程质量规范》标准执行,

具体验收标准见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成都市装饰工程质监站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进行验收:

1.基层、水电改造基层完工;

2. 漆饰基层完工;

3. 泥工面层及整体竣工。

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分步工程验收单

10.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

10.3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两年(非施工部分和甲方自购材料及自购物品不属质保范围)。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卡。

第十一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 此合同签定地为:本市 装饰市场,工程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于开工前三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即 元,第二次于工程进度过半验收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工程款即 元,由市场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代收(注:此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仅限于在市场内签定的合同使用,合同需经市场有关管理部门认证并由甲方交纳1%的管理费)。

2.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第一次

开工前三日

总造价×50 %= 元

第二次

工程进度过半

总造价×45 %= 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总造价×5 %= 元

3. 其它支付方式(定金): 元。

11.2 工程进度过半是指基层及水电改造基层完工。工程进度过半,三日之内经双方验收并填写验收单。

11.3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决算资料,甲方接到资料后三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认定,甲方应在签字时间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11.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一发票。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2.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即视为违约,甲、乙双方议定违约金率为合同总价款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

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

12.2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地方政策规定,受到行政单位的处罚等,均由责任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额损失;

12.3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2.4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5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6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12.7 由于乙方质量原因达不到双方约定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几项具体规定

14.1 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甲方物管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支付垃圾运费(人民币)¥ 元(此费用在工程价款内);

14.2 施工期间,甲方将进户门钥匙应移交给乙方,以落实户内物件保管责任。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负责提供新锁一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 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为:

上午 点 分至 点 分;

下午 点 分至 点 分。

第十五条 附 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5.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4 凡在本市场各园林绿化市场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

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15.5 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5.6 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 其它约定条款

合同附件:

附件一:园林绿化工程设计图纸

附件二: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书

附件三:《质量验收标准》

合 同 签 章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99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绿化年度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847 字

+ 加入清单

今春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精心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省市下达的各项造林绿化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发展全局,坚持生态立县战略,大力开展“绿色千阳”建设,稳步推进林业重点工程,突出发展林业产业,较好地完成了春季绿建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任务完成情况

(一)绿色千阳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工作成效显著

入春以来,全县各镇、各有关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紧紧围绕率先融入关天副中心、倾力打造宝鸡后花园的奋斗目标,坚持用大生态、园林化理念统揽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坚持“造林绿化与园林造景并重,乡土树种与经济树种兼用,乔、灌、草、花合理配置,区域特色与民俗民风巧妙融合”的工作思路,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春季全县投资3300万元,完成绿色千阳暨关中大地园林化建设造林绿化面积3.41万亩,植树301.5万株,分别占全年计划任务的83.2%和82.6%。其中:道路绿化完成造林长度43公里,面积712亩,植树7.7万株;渠岸绿化完成造林长度31公里,面积360亩,植树4.1万株;河流湿地绿化完成造林面积850亩,植树9.2万株;城市绿化完成面积840亩,植树10.4万株;乡镇绿化完成面积246亩,植树3.4万株;村庄绿化完成面积1700亩,植树16.4万株;出入境口绿化完成面积960亩,植树10.6万株;荒山荒坡绿化完成造林面积2.84万亩,植树239.7万株。栽植新品种核桃0.69万亩,建立示范园1800亩。

建成了宝汉高速宽幅林带、直观坡面宜林荒山及耕地地埂绿化、宝平路沿线北坡绿化、千高路沿线节点绿化、环保新材料工业园区绿化、千湖湿地景区阳安路绿化、段家湾、宝丰、段坊等道路和生态家园绿化及张家塬镇晖川村、水沟镇夹咀村、城关镇惠家沟村新品种核桃示范园等一大批示范亮点工程,加快了造林绿化进程,确保了造林质量。

(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进展顺利

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经济林建设项目是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的支撑项目。今春,完成20xx年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经济林建设项目新建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0.6万亩,完成低产林改造0.3万亩,聘请岐山县韦渭源核桃专业合作社为我县何家庄、坡头、半山、柳沟等地群众高接换优新品种核桃1.6万株。

(三)林业产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

1、优质核桃基地建设: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大力发展优质核桃产业,今春,全县共栽植新品种核桃0.69万亩,建成示范园1800亩,300亩以上的示范点1个,100亩以上的示范点2个。

2、苗木培育:苗木培育进展顺利,全县今年计划育苗1000亩,现已完成林木育苗面积1260亩,其中容器育苗120亩,大田育苗1140亩。新育核桃苗40亩,胶东卫矛4万株。

(四)四旁及义务植树工作稳步推进

结合“绿色千阳”建设,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今春全县栽植四旁树85万株,其中义务植树65万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3.2%。

二、主要工作措施

在今春造林绿化工作中,我县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安排及时、重点突出、措施到位、收效明显,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一是实行领导包抓责任制。全面推行各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将建设任务逐级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和相关镇协同实施,从规划设计、任务安排、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林木管护等方面包干到底,靠实了绿建任务。二是推行目标管理制度。与各镇和相关部门签订“绿色千阳”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建设任务全面纳入各镇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有效夯实了领导责任。三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动员县级相关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张家塬镇晖川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有力的推动了绿建工作深入开展。四是坚持监督检查制度。县林业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局等各牵头部门主要领导经常性深入工作第一线,检查造林质量、任务落实、建设进度等情况,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强势推进绿建工作。

2、狠抓建设质量,及时跟进服务。今春造林绿化全县始终坚持“质为先”标准,把质量管理贯穿于绿建工作全过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要求,将植绿与造景相结合,坚持采用大规格苗木栽植,从外地购买大规格常绿苗木和适地种植的优良品种,突出乡土树种和经济树种,达到了落叶与常绿、针叶与阔叶合理搭配,丰富绿化的色彩和层次。县林业局、水利局、千湖湿地管理处等牵头部门及时抽出领导和技术力量,划片包抓,采取举办培训班、印发技术资料、跟班示范指导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服务于造林绿化工作。严格以规划设计为依据,组织专业队进行施工,安排专人严把整地、苗木、栽植、浇水保活措施落实等关键环节。同时,积极推广应用大苗带土移栽、容器苗造林、地膜覆盖、生根粉或保水剂处理苗木根系等抗旱造林实用技术,千方百计提高造林成活率。

3、坚持栽管并举,管理管护到位。坚持“造管并举、同步到位”的原则,对新植幼树全面明晰了产权,做到管护与收益到户到人,确保权力与利益相统一,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管理管护幼树的积极性。对高速路直观坡面地埂绿化及时兑付占地补偿款,对南寨、城关段宽幅林带边缘安装防护网2公里。同时,重新选聘一批责任心强、敢于管事的护林人员,签订了管护合同,靠实了管护责任,落实了管护措施。组织林政执法单位结合“科技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治林意识,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有效巩固了造林绿化成果。

4、加快造林进度,严格督促检查。为确保春季造林任务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和监督管理机制,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各镇、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跟踪督查,严格考核。造林期间,县林业局包抓各镇的基层单位深入现场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有效推动全县造林绿化工作进程。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寻找工作差距,增添具体措施,狠抓关键环节,注重建设效果,在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浇水除草为重点抓好幼树管理工作。强化监督考核,重点抓好浇水、扩盘、培土和修枝、抹芽等管理措施落实,积极采取地膜覆盖、覆土保墒等实用措施,增强抗旱效果,想方设法提高幼树成活率,真正做到“栽一棵,活一棵,留一棵。”

二是以明晰产权为基础抓好幼树管护工作。坚持树随地走的原则,全面明晰新栽幼树产权,切实把扶持林业发展的各项奖补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让广大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实现“人定心、树扎根”;进一步完善林木管护网络和各项管护制度,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的办法,切实抓好幼树管护,真正做到“栽得下、能成活,长得大、有效益”。

三是以加强宣传为导向,营造全社会造林兴林爱林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造林绿化、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用植树造林的方式践行低碳生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让广大群众深刻认识,植树就是减排,造林就是增汇,绿色就是低碳,让全民携手共建绿色家园、魅力家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青少年造林绿化先进个人事迹材料_事迹材料_网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个人,人事,全文共 1036 字

+ 加入清单

青少年造林绿化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青少年造林绿化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自广西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开展以来,他积极响应团区委的号召,围绕乡人民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中心工作,按照“青山绿水无闲田”的发展思路,以饱满的热情、高度认真的态度组织并参与到广西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中。经过他带来全乡青年开展过造林绿化行动的苗寨,舞动着青春的绿潮。

一、加强学习,深刻认识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的重大意义。

他始终认为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体体现,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具体要求,为广大青少年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争创佳绩提供了平台和机会,他身为一名基层团委书记,坚持谦虚上进好学的良好习惯,不断加强学习,从而使他充分认识到了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也为其组织开展好本次活动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身先士卒,争当践行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的标兵。

他紧紧围绕乡人民政府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中心工作,按照“青山绿水无闲田”的发展思路,积极参与到植树造林、绿化城镇等工作中,积极协助乡政府成功建立起200多亩的板栗育苗基地,帮助困难党员户发展速生桉种植示范片1000多亩,组织并参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建设生态新足别”活动,为乡政府过境街道植树120多棵,努力做到服务山川造林、服务城镇绿化,在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中走在广大团员青年的前面、挥洒青春的汗水。

三、宣传教育,做好开展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的宣传员。

他以共青团为核心,以村团支部、少先队为骨干,进行系统宣传教育,要求每个新入团或入队的团员和少先队员必须新种或捐种一棵纪念树;通过开展 “大手拉小手”结对子活动,将本乡--个行政村团支部与各农村教学点结成对子,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到造林绿化行动中来,种植示范林一片超过10000株,在全乡兴起植树造林建设秀美山川的新高潮。

四、传递使命,做好落实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的服务员。

十年树木、百年育人。肩负着带领全乡团员青年造林绿化的使命,他倍感自豪。他时刻以先进人物为榜样,创新工作方式,在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中小有名气,全乡部分创业青年在他的带领下不断开发经济林,不仅绿化了环境,而且收入可观。乡亲们都亲切地称他为“青年服务员”。

今后,他将一如既往,紧紧围绕广西百万青少年造林绿化行动这一主线,以建设育苗基地为基础,充分发挥示范林的辐射带动作用,大力扶持青年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继续引导青年将植树造林与创业致富结合起来,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绿化施工员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515 字

+ 加入清单

1.参与施工组织管理策划,参与制定管理制度,配合项目经理抓好各项生产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安全、质量制度和安全、质量控制程序,严肃工艺纪律,合理安排生产和工序管理。

3.参与图纸会审、技术核定,负责施工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负责组织测量放线、参与技术复核。

4.参与制定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资源需求计划,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做好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作,合理调配生产资源,落实施工作业计划。

5.参与现场经济技术签证、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并负责施工平面布置的动态管理。

6.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正确处理进度与质量安全的关系。负责组织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过程控制,参与隐蔽、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负责把项目管理目标分解到班组和个人,对项目各项指标的完成负责。

7.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预控,参与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的调查,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8.负责编写施工日志、施工记录等相关施工资料,负责汇总、整理和移交施工资料。

9.对现场管理作业统一布局,按定量管理标准进行控制,并积极协 调各班组之间的生产矛盾。

10.对现场施工保障设施、措施及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物资的安全状态进行监督,并及时指出整改要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物业小区绿化服务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物业,服务,全文共 261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物业项目提供绿化服务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 项目(小区)名:

2. 地址: 青秀区金湖61号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作业标准

详见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 设备物料供应

1.甲方提供物料(化肥、农药、机械用机油、汽油及其他物料)、绿化工具、工具房、清运绿化垃圾等。

2.乙方自行负责工作服等,确保绿化养护工作顺利开展。

第四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2) 甲方有权随时监督管理乙方绿化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方法和服务礼仪。

(3) 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质量按照作业标准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每次工作质量记录表进行签字确认。

(4) 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内容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有权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5) 甲方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代表甲方对乙方的行为作出确认,视为甲方对该行为的确认。

(6) 在合同约定的项目内甲方有权根据自身业务变动情况对乙方具体服务地点、工作量等作相应调整,相应的服务费变动由双方另行协商。

2.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需按合同约定完成绿化养护工作。

(2) 乙方负责服务的区域,凡属合同附件(绿化工作标准,时间)内的质量问题或投诉,均由乙方负责。非服务时间内出现的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或次日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完毕。

(3) 乙方人员应遵守项目的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严禁在工作现场吸烟、嬉笑打闹、大声喧哗等。

(4) 乙方绿化人员有在小区工作场所出入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到甲方、业主或第三方的正常作息。

(5)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水电等能源,但能源消耗应严格控制,不得浪费。

(6)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使用量相当的工作质量记录表,该工作质量记录表一式两份,乙方在记录后,经甲方管理人签字有效,双方各执一份,以便核对。

(7) 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完成因工作需要甲方临时安排的其他任务,

(8) 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站在甲方的角度处理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种问题,尽力维护甲方利益。

(9)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如实认真完成各种质量记录。

(10) 在工作中因乙方原因与甲方、管辖区内业主(商、住户)或第三方间造成矛盾纠纷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11) 在工作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管辖区内业主(商、住户)或第三方财物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修复。

(12) 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整改通知,乙方应立即整改,持续 两日 未整改合格的,或因服务质量等问题连续收到甲方 两次 整改通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试用期。

第六条 服务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 服务费(承包金):按《合同附件2》,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确认,甲方每月支付 元服务费(含开票税金);

2. 甲方于每月的10日前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向乙方以现金形式支付上个月的绿化养护费用。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适当顺延发放。

第七条 绿化工作时间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绿化频次和标准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并达到合同约定工作质量要求。

第八条 甲乙双方为发包与承包关系,非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乙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因提供绿化服务导致的意外身亡、残疾、医疗费用及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因单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整改落实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在合同期内任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3. 在服务时间内或在服务区域内乙方绿化人员出现盗窃、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除报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甲方有权根据所造成损失和影响要求经济赔偿,视情节轻重,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 乙方在工作中出现责任事故,因乙方原因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1000元以上)、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甲方有权根据所造成损失和影响要求经济赔偿,视情节轻重,甲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或完成该业务承包后,都须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将甲方及甲方服务单位的任何信息、资料等材料泄露至第三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服务合同并向乙方追讨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1. 当项目所在地的企业用工政策有重大调整以致影响用工成本或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如双方不能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况下,除正常结算费用外,无需承担其它责任。

2. 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除正常结算费用外,无需承担其它责任。

3. 本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一方要求续签,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

4.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二条 其他

1. 甲方依合同乙方填写地址向乙方寄送或发送有关信函、通知等文件,若乙方拒收、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书面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依照前述地址采用邮政快递(EMS)的方式向乙方寄送有关信函、通知等文件,甲方寄出即视为已送达乙方。甲方按照前述电子邮件地址将有关信函、通知等文件发送至该电子邮箱的,发出即视为已送达乙方。

2.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共同生效,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绿化养护年度计划、2绿化养护作业标准及工作频次最低要求》

甲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年月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 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绿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542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平方米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佩戴工卡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______m2,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年,季平均_________元。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时甲方应支付首期费用,以后提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季度的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置节日花坛、设置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6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4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一:《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道路绿化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971 字

+ 加入清单

发包人(全称):园林局 承包人(全称):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确保绿化施工的顺利进行,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4)工程批准文号:喀市发改[ ]号

(5)资金来源:市政府投资

2、工程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本工程采取综合报价,报价苗木清单中包括苗木采购、包装、运输、挖坑、施放配比土、种植、施肥、药物使用、防风支架、铺设支管系管道以及管养三年、死亡重栽及税金、规费。平整土地包括小范围倒运土方、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2)工程总面积: 平方米。

3、合同工期

总工期:三年

(1)种植施工工期:开工日期20xx年2月15日;竣工日期20xx年4月30日,(日历天数75天)

(2)树木养护工期:20xx年5月1日起进入养护期,三年养护。初验为20xx年10月30日,复验为20xx年8月10日,竣工验收为20xx年8月30日。大量补苗的养护期顺延。

二、合同价款与支付

4、合同价款

(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合同实施间项目内容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

5、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10%(元)为预付款,苗木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20xx年10月30日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后付至合同价的60%。

(3)20xx年8月10日验收成活率达到95%以上,付至合同价80%。

(4)20xx年8月30日竣工验收后成活率达到100%,支付15%,通过审计后支付余款。

三、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的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

3、发包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单价,设计图纸、施工图、施工图预算书;

4、工程施工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四、树木采购技术要求

1、所供树木要符合甲方确定的数量、品种、规格、土球、树冠、根幅。(见附表)

2、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投标苗木根系要求大根做愈伤处理,主根无劈裂,裸根苗根系直径(根幅),落叶乔木按地径的8-10倍,根不劈不裂,灌木按1米高根系直径(根幅)30cm,2m高根系直径(根幅)50cm,适当照顾冠幅大小,土球苗,土球直径为地径的8-10倍,包要紧,草绳间隔

8cm,70cm以上土球打双花缠腰箍,直径50cm以上土球封底,要求保证苗木主根系的完整,苗木包装要求符合长途运输,需进行必要的保温、保湿处理,土球完整。

4、所采购苗木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外观指标(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行道树、风景苗木景观需求。

5、所有苗木以到喀什为准,在喀什验货,不合格苗木不予付款。

五、树木种植技术要求: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种植树木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栽植,具体内容为树木挖取,移运,栽植及管护等。管护期3年。验收移交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2、为有效保证所栽植苗木的成活率,承包人需将所中标段的土壤及水质进行化验,并作出最有利于树木生长的种植土混合比例报园林局备案,同时可适当使用一些改良产品。

3、树穴基部必须施基肥(腐熟的农家费、牲畜家禽粪便或腐植酸肥),米径10cm以上大树施肥0.1立方,米径10cm以下大树施肥0.05立方,裸根树木种植穴中需放入0.1立方河沙。

4、所有要求承包人需换臵种植土的,换臵的种植土中应包括6份本地农田土、3份河沙、1份腐殖土。

5、大树截干部位严格按清单要求截干,需在主干3米以上保留3-5个健康侧枝,与主干同高截留。

6、树木到位后,用细土慢慢均匀的填入树穴,特别对根系空隙处,

要仔细填满,防止根系中心出现空洞。

7、土填到50%时灌水,发现冒气泡或快速流水处要及时填土,直到土不再下沉,不冒气泡为止。

8、新植树木种植后必须浇足三遍水。

9、树木栽植后需做围堰浇水,养护后期围堰由乙方拆除整平,米径8cm(含8cm)以上苗木需做三角支架支撑与固定,支架应支在树干2/3处,绑扎树干处应夹垫物以保护树干,绑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

10、其它技术要求严格按照《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园林绿化栽植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大树移植技术规程》、《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程》等文件要求执行。

六、绿化给水管系安装技术要求

1、管材采用upvc符合国家质量上水管材(管径90mm以上的管材要求承受0.6Mpa的压力,管径90mm(含90mm)下的管材要求承受压力0.8Mpa),所用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具备国家合格质量标准(阀门必须使用upvc阀门,所有管材及施工材料必须出具检测报告与合格证书,方可使用,检验费用由施工方自理)。

2、设计说明:

(1)管道埋深在1米以下。

(2)道路绿化带主管系要求与其相连的绿化带管系联网。

(3)整体绿化灌溉水系必须保证绿化带任何部位的浇水需求。

3、灌溉总体技术要求:

(1)操作简单,维修方便。

(2)排水和泄水设计根据实际合理安排。

(3)管道埋深覆土在1米以上,填土必须夯实。

(4)水系主管控制阀合理设计及安装。

七、验收

1、验收流程

①平地 ②放线 ③验坑 ④验苗 ⑤种植 ⑥支撑保护 ⑦管护及成活率

①平地:包括场地平整、翻地整地、河沙、肥料。要求:土地细平,平铺河沙5cm厚/m2,平铺有机肥2cm厚/m2、深翻一遍,用水浸泡地一遍。

②放线:按照设计图纸要求和甲方指定的种植地点定点、放样,大规模的乔木用扦插法标志定点或用白粉定点,群植小灌木及地被可用白粉线标志种植面积的边缘线。

③验坑:乔木的树穴直径比根系或土球的直径大,深度比土球高度尺寸增加20cm,另外种植穴的尺寸还将依各种树种不同的生活习性区别对待。

④验苗:苗木根系发达,树干必须挺直,冠形优美,各项指标(土球

大小、干形、冠形、树姿等)必需满足苗木验收需求。苗木不得携带病虫害,要求带苗木原产地的检疫证明,苗木来喀后,由发包人组织林业部门再次复检,对查出有携带病虫害的苗木一律就地销毁、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⑤种植:按园林绿化种植规范要求种植。

⑥支撑保护:米径大于6cm的苗木均要求搭支架,支架要牢固,绑扎树木处应夹垫物,绑扎后的树干应保持直立,支架一般采用三角支。 ⑦管护及成活率:绿化养护包括定期浇水、松土、除杂草、病虫害防治、施肥、维护、对树木的修剪、抹芽、补植等。第一年要求初验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第二年复验成活率达到95%以上,20xx年竣工验收时成活率达到100%。

八、现场代表

1、监理

(1)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姓名:

2、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1)发包人驻工地代表:

(2)承包人驻工地代表: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权利和义务

(1)在20xx年2月27日前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保证喷灌系统水、电等条件满足施工要求,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畅通。

(2)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会审确认,提供施工现场周围及地下管沟走向等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在施工前进行现场交底。

(3)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发包人内部其它单位的有关事宜。

(4)负责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对承包人的工程施工、种植及养护过程进行考核,出具考核结论。

(5)发包人负责承担养护期间的水、电费用。

(6)因发包人不能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程不能按期开工,工期予以顺延。

2、承包人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和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施工图变更的须经发包人批准后组织施工。

(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设臵照明及警示标志,派人驻守施工现场。承担施工机具维修保养,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造成财产和人身伤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在施工和养护期间,不得破坏施工现场的其它设施,因影响施工确需拆除的,须报经发包人驻现场代表签字确认,施工完毕后须恢复原状。

(4)施工前期的整地、施肥和后期的苗木到货、种植等关键工序须经发包人现场代表确认签证后方可组织施工,签证作为考核结算的依据。

(5)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本企业的环保有关规定,施工场地噪音等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指标。

(6)竣工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行修复。

(7)按照本合同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日常的养护中应根据绿化植物生长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把握浇水时间。

(9)因承包人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此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进度计划: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发包人。发包人按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检查,施工质量的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拟采取的措施须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

2、工期的延误、暂停

(1)延期开工: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合同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发包人应在接到申请的3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视同默认。发包人同意延期开工的,工期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2)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①设计变更、工程量发生变化;

②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或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③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

④合同中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3)承包人须在发生以上情况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代表提交报告,发包人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确认。

(4)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2、隐蔽工程验收: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隐蔽工程时,应及时报告发包人代表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隐蔽工程报告和处理措

十二、工程变更处理

工程量清单数量发生变更,按变更的工程数量与其综合单价的乘积作为变更部分结算价。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纠纷,当事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违约责任

1、双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在管护期间,如发生人为破坏花草树木,发包人负有对其进行教育的义务,并协助承包人对破坏者进行经济处罚。

4、发现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以及有严重的施工质量问题或达不到其承诺的标准,发包人有权扣罚履约保证金7万元和不予支付全部工程尾款的经济处罚。

5、除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工程量清单

十六、其他约定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条款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生效,至养护期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份数:共8份,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副本6份,发包人5份,承包人1份。

5、承包人投标书与发包人招标文件相抵触的,以合同为准。

6、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树木绿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0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现甲方将指定园林绿化树木承包给乙方砍伐,为了公平公正,双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砍伐时间为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过期甲方有权选择合同。

二、砍伐地点、树种及数量:

三、付款方式:甲方以所指定乙方砍伐的绿化树木充当乙方的砍伐费用,树木砍伐后木材、枝叶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四、乙方在伐区施工时,应注意伐木施工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禁止闲杂人员进入采伐区。在采伐、运输林木等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人身、车辆、牲畜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责任。

五、乙方要持证合法砍伐,若违规砍伐,其后果由乙方承担。

六、在进行砍伐过程中,乙方应保证伐根高度不能超过甲方要求的高度。砍伐结束后,乙方应清理干净砍伐现场。

七、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绿化工程吊机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33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管理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

甲方将___公路K0+000至K15+000路段栽植绿化小灌木的工程委托乙方完成,为了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路两侧小灌木的栽植。

2、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_挖坑、购苗、运输、栽植、浇水、修剪。

3、施工要求:_________________公路两侧绿化带内每隔100m栽植1丛红叶小蘖或金叶女负小灌木,冠径≥50㎝,苗高低一致,公路两侧红黄相间栽植,村口、叉路处加密栽植。

二、工程造价及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工程造价:_________________每丛小灌木50元,总价以验收结果为准。

2、施工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三、工期:_________________20__年10月27日---11月5日,工期为10天,如遇雨天工期顺延。

四、双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负责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及工程款结算,在工程结束后组织人员验收,出据验收单,根据验收结果当年结付工程款。

2、乙方按甲方要求组织苗木,技术力量和劳动力,保质、保量安全完成施工任务,在20__年5月前对未成活苗木进行无偿更换补植(人为、机械损坏的苗木、丢失的苗木不在无偿更换之列)。

五、付则: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花圃(章)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月___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绿化苗木购销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833 字

+ 加入清单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商一致,现就甲方出售自种绿化苗木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转让标的物及价格

1、甲方愿意将其位于____________内原绿化地所有的乙方可用的苗木(主要树种和数量为:…等)出售给乙方。

2、甲方同意以__________人民币的价格一次性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将所有可用的苗木全部移走后一次性付款给甲方。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确认上述出售给乙方的苗木是合法的、产权清晰,没有权属和任何经济纠纷。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愿意为乙方提供采挖树苗的便利条件。负责处理采挖、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纠纷、及各部门、村委会、人员阻碍、干涩、刁难等一切不利于采挖、运输及买卖的一切行为。否则甲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3、甲方负责办理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手续费自理),所有手续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以免延误乙方采挖及运输树苗。

4、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该批苗木是完整的,不存在人为的破坏和偷挖苗木的情况发生。

5、乙方自行采挖和运输树苗,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在甲方提供相关树苗采挖及运输的相关合法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所有苗木的移栽。

第四条、争议解决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认可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期限为双方货、款两清。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定为1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货物采购邀请函报价承诺书

范文类型:邀请函,承诺书,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4157 字

+ 加入清单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物资采购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签订地点: 乙方(代理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声明:

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

1.委托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寻找合作对象,但无意自行组织招投标工作。

2.代理方承诺自身是合法的招标代理机构,有能力组织本次招投标工作。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代理方受委托方委托,开展招标代理工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1.项目:委托方委托代理方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的采购项目,内容见本合同第二条。 2.招标代理工作:委托方委托代理方在招投标中开展的具体工作,内容见本合同第三条。 3.其他规定:任何政府或组织制定的,对招投标和招标代理工作具有合法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4.承担赔偿责任:不仅赔偿因一方违约行为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还赔偿给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中标人造成的损失。

5.任何其他与招投标相关的词汇,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内容进行解释。

第二条 项目基本情况

1.物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使用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其他特别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代理招标的内容

1.代理范围内单项合同估算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具体的代理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 拟定发包方案

□ 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 □ 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 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

□ 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 编制招标文件 □ 编制标底

□ 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 □ 组织开标 □ 组织评标 □ 草拟采购合同

□ 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委托方的权利

1.参与招标代理工作的有关活动。

2.要求代理方及时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进展情况。 3.要求代理方更换不称职的人员或按规定应回避的人员。 4.确定代理方的具体工作内容或提出具体要求。

5.委托方或政府有关部门发现代理方在招标代理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建设程序,并经确认的,委托方有权要求代理方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委托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4.评委组成人员由委托方指定/代理方自主决定/代理方推荐并报委托方同意。

第五条 委托方的义务

1.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之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项目所需的有关审批手续。

2.应向代理方及时、无偿、真实、详细的提供招标代理工作范围内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代理方应对此予以指导。

3.委派______作为委托方的代表,配合代理方工作。 4.对代理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应在__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5.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时间或项目的内容、时间等发生重大调整,应提前__日通知代理方,以便代理方调整相应的工作安排。

6.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代理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委托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代理方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代理方报销应由委托方或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8.委托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的同时,向代理方出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代理方的权利

1.委派有资质的人员,成立招标代理项目组,根据委托方的具体要求,做好招标代理工作组长为______,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2.在招标代理工作中有权拒绝任何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人为干预。

3.委托方针对招标代理工作和项目提出的某些条件和要求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代理方可以建议委托方进行修改。委托方拒绝修改的,代理方作出书面具体说明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4.代理方认为委托方委派配合工作的人员不称职或者有其他不适宜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原因的,可以向委托方提出更换的建议。

第七条 代理方的义务

1.不得将本合同确定的招标代理工作转让给第三方操作。

2.向委托方提供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解释工作。 3.委派的人员如与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标代理工作公正性的情形,应主动向委托方提出回避。委托方同意回避的,代理方应立即更换其他合适的人员,不得因此而影响工作。

4.对招标代理工作中提出的技术方案、数据参数、技术经济分析结论负责。 5.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的委托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不得采用行贿、给予其他利益或者诋毁他人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代理工作的公正性。不得向委托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索要或收受回扣、礼金、好处费和其他礼物,或要求报销应由代理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的费用。

7.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代理方应向委托方提供完整、详细的书面报告,并返还委托方提供的所有材料。

8.受托人发现可能出现流标或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正常的招标结果的情形,应立即向委托人报告并提供相应材料,以便委托人及时作出指示。

9.受托人出具的任何对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中标人或其他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均应告知委托方,由委托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方可对外公布。

第八条 招标代理工作的时间要求 1.开始时间:_ ___年__ 月_ _日; 2.完成时间:___ _年_ _月__ 日;

3.因非委托方过错造成的时间延误,完成时间可以相应延期,具体以____时间为准。 第九条 代理费的结算

1.计费标准采用下列第__种方式:

(1)代理费__________元,代理方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2)按照中标价的__%收取代理费;流标且不再组织招标的,则收取固定代理费____元;标底编制费按照标底价的__%另外收取;

2.招标代理费由委托方支付/与投标人约定,由中标人支付,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将此项内容在招标文件中写明;

3.代理方为完成招标代理工作而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复印费、评委聘请费用等,均由代理方承担;

4.代理费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__日内支付到代理方账户。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守约方提出纠正意见,违约方拒绝改正或在合理期限内未改正; (2)多次违约;

(3)影响恶劣或给守约方造成较大损失; (4)导致招投标工作无法继续开展; (5)有其他严重情节。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出现流标的,是否重新组织招标,由双方另行协商。经协商决定重新组织招标的,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代理费只支付一次,按第九条的约定计算/在第九条约定的基础上浮__%。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附则

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 (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

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仲裁书对双方具有终局效力。

4.本合同一式_ _份,双方各执_ 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__ 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

(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邮政编码: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