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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租赁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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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租赁合同

承租单位(甲方):_________?出租单位(乙方):_________

一、绿化布置地址、范围

1.甲方所需绿化布置的地址及范围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绿化租金为每月(不含鲜花)?_________元;鲜花费用按照实际插花盆数计算,每盆为_________元。

3.甲方按(注:内打√)月度(当月付清)季度(季度首月付清)付款,?以支票或现金的付款方式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先付后租)。

4.甲方付押金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日至乙方植物进场之日前支付,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给甲方。

三、工作要求与承诺

1.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花卉植物,插花均应保质保量,具体品种,数量详见附表。

2.乙方必须委派专职人员定期负责植物养护,包括浇水,修剪,清洁,更换等工作。

3.乙方应根据不同季节及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在原基础上,向更高档的品种,更适合的规格,更优质的服务努力。

四、双方责任

1.合同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2.甲方增加任务,请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特殊规格要求提前一月通知。如超出租金,价格另再协商。

3.甲方对所有植物应珍惜爱护,如有短缺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员进出,_____停放,用水,电梯等方便,配合乙方及时顺利工作。

5.乙方养护人员应认真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如对乙方养护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双方如愿延长租期,需另签合同。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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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村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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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植树造林事业,加速绿化速度,满足对苗源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苗圃面积和地点

1.甲方将____树苗、____树苗、____树苗……的裁培发包给乙方承担。

2.乙方根据承包任务划出____亩____分土地作为____苗圃。

3.地点:___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为甲方裁培____树苗____株,____

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____树苗____株,……,第二年出圃……。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树种____斤,____树种____斤……,树种的出苗率应达到____%以上;____树秧____株,____树秧____株,……,树秧长____寸以上,不得有黑根、烂根的树秧。在承包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裁培树苗资金____元,其中,第一年拨给____元,第二年拨给____元?甲方向乙方拨款和提供化肥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应向乙方无偿传授各种树苗的裁培技术,提供有关育苗的参考资料,每季度派技术员指导不少于____次。

4.苗木出圃时,乙方应保证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公分;____树苗高不低于____米,地表直径不少于____公分,……。各种树苗均不得有烂根、黑根,无严重病虫害。

5.乙方负责按品种、按量、按质、按时出圃树苗,由甲方于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负责包销完。每株树苗价格为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____树苗____元,……,价款由甲方与购方统一结算,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发苗提单向购方发苗,出圃树苗的包捆由乙方负责。

6.购方购买数量较多的树苗时,由甲、乙、购三方对出圃树苗作抽样检查,对质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补齐。

7.树苗销售完毕,双方应于____天以内办完结算手续,销售树苗款按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树苗售价如因有关部门调价而上升或下降,双方应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树种树秧,应按不合格部分树种树秧价值的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须相应减少乙方栽培树苗的数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栽培树苗资金和化肥,应比照银行关于

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相应减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树苗的义务。甲方如不能按时按量销售树苗,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树苗售价,按乙方应该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付给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生产出合格的树苗,少生产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购方发放树苗,每100株树苗迟发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树苗,出售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

第五条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树苗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免乙方的义务。

第六条 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从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后双方如原意继续合作,必须重新订立承包合同。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在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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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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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JZ安许可证字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含义相同。

七、承包方向发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八、发包方向承包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 户 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承包方关于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方、承包方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适用标准、规范

本合同文件适用《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G/TJ08-701-20__)、《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

若上述标准、规范有调整或修订,适用最新版本。

若双方认为,合同文件还需适用其它的国家标准、规范,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分担,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3.图纸

3.1.发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3.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工程监理和发包方代表

4.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4.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总监理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方批准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征得发包方批准。

4.3.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总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4.4.发包方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方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发包方代表的委派和指令

5.1.发包方代表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5.2.发包方代表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除发包方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5.3.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须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发包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4.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发包方代表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亦可更换发包方代表。如需更换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项目经理

6.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6.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提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6.4.承包方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6.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7.发包方工作

7.1.发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拆迁、清除施工场地的障碍物,使施工场地具备全面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夜间施工(如有时)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进行现场交验;

(7)协调承包方与工地其它施工单位的关系。

(8)组织承包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9)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10)发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2.发包方可以将7.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方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7.3.发包方未能履行7.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8.承包方工作

8.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方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使用,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工程范围内的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方之前,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以及绿化苗木的养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但若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发包方拒绝验收或拒绝移交,相应责任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发包方要求承包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或者要求采取特殊养护措施的苗木种植工程,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要求、技术措施和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承包方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方损失的,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9.进度计划

9.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发包方代表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9.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9.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代表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开工及延期开工

10.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发包方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发包方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顺延。

10.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1.暂停施工

11.1.发包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发包方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发包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

11.2.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2.工期延误

12.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发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因发包方或当地政府职能部门(非因承包方的过失或在本合同内另外说明的除外)通知缓期执行、停工或间断施工;

(8)由发包方雇用但非执行本合同工作的其他施工单位的阻碍;

(9)按本合同第16条对任何已掩盖的工程执行挖开检查或对任何工作或物料执行试验(包括查验后的修补),除非该等查验显示有关工作或物料不符本合同要求;

(10)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发包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2.2.承包方在12.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代表提出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2.3.合同订立后,若根据承包方施工计划,绿化种植工程本可于种植季节内施工,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暂停施工或工期延误,使得绿化种植工程延误至非种植季节施工,发包方应承担增加的施工措施费。措施费额度由双方另行商定。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代表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13.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的要求。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对本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有其他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上海市园林绿化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或双方选定的其他机构裁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4.3.本园林绿化工程种植施工过程中,若承包方认为本工程场地现有的土壤达不到绿化种植要求,可提议发包方对土壤进行改良。若发包方同意承包方进行土壤改良,相应增加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土壤改良建议,承包方可提议发包方安排具有专业检测资质的机构对土壤质量进行检测。检测的土壤符合上海市种植土壤的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检测的土壤不符要求,检测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同时须进行土壤改良,土壤改良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若发包方拒绝安排土壤检测,或者在土壤检测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支付土壤改良费用,则承包方不承担绿化种植的质量责任。

15.检查和返工

15.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方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种植的绿化苗木,其规格、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或设计要求时,须在种植季节以符合要求的苗木替代。其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5.3.发包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5.4.因发包方代表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发包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方代表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发包方代表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7.重新检验

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8.工程试车

18.1.对于本园林绿化工程,若包含有机电设备、喷灌、庭园灯光等安装项目,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方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8.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根据承包方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3.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发包方代表未能按时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8.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8.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方采购的,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的,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方承担。

(5)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五、安全及文明施工

19.安全施工与检查

19.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19.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9.3.上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上海市范围内提倡和鼓励文明标化工地的建设,发包方需落实文明标化工地措施费用,所采取的措施及相应费用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应做到措施经费专款专用。

20.安全防护

20.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代表,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1.事故处理

21.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1.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2.合同价款及调整

22.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2.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计价的方式可采用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或双方约定的其他计价方式。

(1)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的,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采用固定单价计价方式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在约定风险范围内,单价不作调整。在约定风险范围外实际数量变化超过该项目工程量清单内数量10%以上,且该项目数量变化的金额超过合同金额0.01%时,单价可作调整。

(3)其他计价方式。

22.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价格调整因素和调整方法由双方约定。

23.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第8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4.工程量的确认

24.1.承包方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方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发包方接到报告后14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承包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4.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报告后14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15天起,承包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方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方,致使承包方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4.3.对承包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方不予计量。

24.4.对于24.1、24.2条规定的时限,若双方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认为需要另行协商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5.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5.2.本通用条款第22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0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5.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5.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和苗木供应

2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

26.1.实行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包括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6.2.发包方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和苗木,并向承包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方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由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共同清点。

26.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承包方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方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发包方未通知承包方清点,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苗木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方负责。

26.4.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方承担有关责任。发包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方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方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方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6.5.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使用前,由承包方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6.6.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和苗木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承包方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

承包方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质量负责。承包方在材料、设备和苗木到货前24小时通知发包方代表清点。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和苗木在使用前,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和苗木时,应要求承包方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发包方代表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八、工程变更

28.工程设计变更

28.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代表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按实结算,所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8.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和苗木的换用,须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方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29.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0.确定变更价款

30.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除适用于本通用条款第22.2款、22.3款之外,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后执行。

30.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发包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0.3.发包方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或者邀请承包方协商;发包方在14天内不确认也不予协商,经承包方催告后在14天内,仍不予确认或协商的,视为承包方递交的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0.4.发包方代表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0.5.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1.竣工验收

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1.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1.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发包方代表应签发接收证书。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31.5.前款确定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本工程保修期和苗木养护期的起始之日。

31.6.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本工程的保修期及苗木的养护期亦从该日起计。

31.7.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1.1款至31.4款办理。

31.8.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1.9.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2.竣工结算

32.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2.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可以直接进行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审查时限如下: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1500万元以下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20天

22500万元至20__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30天

332000万元至5000万元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45天

445000万元以上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审结资料之日起60天

上述审查时限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审价时间。除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外,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对结算报告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

承包方如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方催告后14天内仍未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方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方自负。

32.1.竣工结算报告确认后28天内,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2.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32.3.发包方、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3.质量保修和养护

33.1.质量保修

(1)承包方承担的园林小品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及除苗木种植之外的其他工程,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质量保修年限,质量保修的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办法。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日内派人保修。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除双方在专用条款内另有约定外,应在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4)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2.2.苗木养护

(1)苗木免费养护的期限:根据《上海市园林工程预算定额(20__)》规定的养护期限执行。若发包方提出超过规定期限的养护要求,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养护时间、养护措施和养护费用。发包方不支付延时养护期间的养护费用,承包方有权拒绝延时养护。

(2)绿化种植工程在养护期内应达到《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__)的基本标准。

(3)养护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4)养护期内,绿化苗木种植工地现场发生的养护工作所需的水电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由发包方承担。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违约

34.1.发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3条提到的发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提到的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2.3款提到的发包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赔偿承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4.2.承包方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3.2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4.1款提到的因承包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方赔偿发包方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方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和计算方法。

34.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5.索赔

35.1.本合同履行中,合同双方的一方对并非己方过失,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可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5.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发包方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方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方应当阶段性向发包方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发包方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5.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35.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36.争议

36.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选择向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式解决。

36.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7.工程分包

37.1.承包方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7.2.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7.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方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方造成其他损失,承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7.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方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8.不可抗力

38.1.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发包方,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发包方代表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发包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8.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9.保险

39.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9.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39.4.承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39.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39.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0.担保

40.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0.2.合同双方的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向对方索赔,而对方无法部分或全部履行赔偿责任的,可要求为对方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0.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1.1.发包方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发包方认可,承包方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1.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2.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发包方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上述情况出现后隐瞒不报,责任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2.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发包方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3.合同解除

43.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43.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5.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28天或超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另行约定的时限,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7.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3.5.一方依据43.2、43.3、4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6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3.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和苗木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和苗木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3.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4.合同生效与终止

44.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4.2.除本通用条款第33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4.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5.合同份数

45.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45.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6.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对通用条款内容所作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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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绿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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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第二条:项目承包方式和工期

2.1承包方式:乙方包清工不包材料(不含土建部分)。

2.2工期:

本工期30天,自甲方通知施工日起计算(阴雨天顺延)。

第三条:造价

中央花瓣区域(圆形区域):150元/m2

中央水景马赛克:60元/m2

中央水景侧石:20元/m

中央水景池压顶:50元/m

广场普通铺贴:35元/m2

广场四周收边:60元/m2

陶土砖地面(含四周石材收边):35元/m2

花坛墙壁面贴、景区外墙壁面贴、标示景墙面贴:60元/m2

花坛压顶、景区外墙压顶、标示景墙压顶:50元/m

草坪(含草皮购置):10元/m2

景观灯柱:500元/个

第四条:付款方式

4.1 乙方进驻工地施工过程中每7天按工程量结算工程款,直至工程结束,包清工款项付清。

第五条:甲方职责

5.1向乙方提供无可争议的施工用地。

5.2施工现场具备水、电、路三通和土地平整的条件。免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3 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职责

6.1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6.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环境保护规定。按照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

第七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7.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及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

7.3在正常施工中,确保施工工期,如甲方变更设计方案(以签证单为准),工期顺延。

7.4因不可抗力影响(如暴雨等),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设备管线或其他附属设施等,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8.2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附则

9.1本项目合同经双方 签署后生效。

9.2本合同一式甲、乙双方各执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3本合同履行完成业主结清尾款后自动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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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园林绿化年终总结_年终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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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年终总结

(一)强力推进公园改造建设。全市续建新建30个公园,创历史之最,累计完成投资3.39亿元,基本建成公园23个。蜀峰湾公园完成北湖区园路系统、水体岸线、南北湖连通和附属设施建设,栽植乔木1.1万株、灌木95万株,占地600亩的北湖区基本建成并蓄水。三国遗址公园新增2万平方米精品绿地,其中占地10亩共51个品种1.1万株牡丹的万福牡丹园是华东地区最大的牡丹园,金虎台土建工程已全面竣工。实施了逍遥津公园扩绿工程,拆除了局原办公楼和公园门面房,新增精品绿化17500平方米。

基本建成大蜀山森林公园。截至目前,共有社会单位120余家、市民个人2万多人参加了认建认养,累计完成投入达5200万元,完成绿化4200亩,栽植各类乔木21.62万株。此外,还完成了植物园艺梅馆改造、大蜀山索道拆除后复绿建设及杏花公园、环城公园绿化恢复,省博物馆XX平方米拆迁复绿工程和格力合肥工业园区绿化等突击性任务。

(二)高标准实施道路绿化。完成长江中路、亳州路、清溪东路等30多条新扩建道路绿化建设,绿化面积达1141.8亩。其中长江中路绿化栽植法梧行道树737株,尤其是将长江中路9个地块8800平方米建成绿地,体现了市领导的决心。采用密植乔灌木的手法,创新了街头绿地的设计、施工理念,有效地增加了绿量,受到了市民的欢迎。完成黄山路、合作化路、铜陵路、马鞍山路等18条道路23个节点道路红线外绿化景观整治,新增绿化面积16000平方米。开展道路绿化改造“大比武”活动,由各区、开发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对辖区植物长势不好、绿量较小、人为破坏较为严重的徽州大道、黄山路、临泉西路等67条道路绿化进行改造,栽植乔木7.16万株,总投资达4229.2万元。城区道路绿化改造“大比武”首创了由区政府实施、市政府补助的绿化新模式,有效地提高了道路绿化水平,对今后的绿化建设和养护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加快城市河道等绿化廊道建设。四里河全长3.2公里,可绿化面积450亩,板桥河全长9.3公里,可绿化面积2445亩。四里河、板桥河绿化工程已于去年底开工建设,今年全面完成。完成政务区环城河道、滨湖新区塘西河河道游园和长廊绿化447亩。肥东县、长丰县完成外环森林生态长廊一期工程建设,实施生态林带造林3100多亩、产业林带4500多亩,共栽植各类苗木48万多株。

(四)有效扩大社会绿化总量。四区、三个开发区、政务区、滨湖新区实施了一批重点绿化工程,共计新建绿地9690亩,累计投入4.73亿元,栽植乔木99.12万株。

(五)狠抓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和文明创建。积极推进园林绿化养护招投标,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努力提高养管水平。一是在完成桐城路、长丰路、合瓦路、环城公园琥珀潭、黑池坝景区养护招标的基础上,对新建未移交的第一批81.7万平方米道路绿化实施了招标养护。二是实施绿化养护大会战,开展了浇水喷淋、施肥、补植等6项整治行动。三是建立了绿化养护考核制度,成立了“园林绿化考核管理办公室”。坚持月查、季评、年兑现,努力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探索绿化养护新模式,对徽州大道实行绿化养护和卫生保洁管理一体化试点。

文明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局管9个公园和2个广场以解决黄土裸露为目标,从园容园貌、绿化养护、优质服务、安全生产四个方面进行整治,成效较好。成功举办了第十一届中国梅花腊梅展和第八届中国赏石展,受到了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的嘉奖,扩大了合肥在全国的影响。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加大了园林绿化宣传力度,去年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今日民航》杂志等国家级报刊发布宣传我市园林绿化文章10多篇,受到市领导的表扬。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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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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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遵循平等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合作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甲方新,旧办公院内外所有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二、 期限:养护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 养护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四、 付款方法:合同到期后经验收一次性付清。

五、 甲方负责养护范围内所有苗木的安全管理,如人为损坏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提供水源、电源、工具临时安放点(水、电费由甲方负担)。如因水、电源不畅而造成养护范围内的植物死亡,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六、 乙方在接管养护前应清点甲方现有的苗木,如有死亡和无法补救的苗木,要向甲方提出并记录在案,乙方在养护期间如有花木自然死亡,乙方要及时报知甲方,协商补种。

七、 乙方在养护期间,严格按《太原市绿化养护条例》标准养护管理。如乙方未按条例养护,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养护款,甲方承担违约全部责任并每天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 3%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 乙方在日常维护期间,维护完成后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现场,如未达到甲方要求或未清理现场,一经发现,罚款500元。

十、 本合同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生效,双方信守合同,如有违约,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由当地法律部门仲裁。

十一、 因其它原因增加或减少养护范围,应双方及时沟通,补签合同,甲乙双方应互惠互利密切配合,保证园区的绿化效果。

十二、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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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道路绿化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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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家庭别墅一栋承包给乙方实施,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工程建设内容:

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

二、 承包方式:

做工、机费包干。(包含水电安装)

三、 计价方式:

按房屋实际面积计算430元/㎡。

四、 付款方式:

乙方每完成一层主体工程甲方支付进度款20xx0元,余款工程完工验收后付清。

五、 施工安全:

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安全,做好各种安全设施。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六、工程完工,甲乙双方组织按现行国家验收标准验收,如有不达标部分,返工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本工程未尽事宜,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诉。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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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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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的考核,同意将______景区,园林绿化区域里的给排水、景观灯、景观小品、线管、水管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总则

工程区域:根据甲方地形,乙方出效果图,由甲方审定,确定将效果图中的绿化工程及绿化区域里的景观、地灯、音响、亮化、给排水、管线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在每个绿化区域施工前甲方有权更改施工效果图)。

1、工程名称:______园林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内容:园林绿化,绿化区域内的景观、亮化、给排水及预埋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将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全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方式:

1、景观小品工程均由乙方绘制施工图交于甲方审定后严格按图施工,造价甲、乙双方均参照国家园林景观最新定额造价。

2、亮化工程均由乙方将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合格证、产品图片交与甲方审定后,经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3、绿化苗木造价:依据行业规律,在反季节工程施工中苗木成活低,甲、乙双方可根据反季节行情进行协商定出合理价格。

4、景观小品、水电均参照相关定额协商定价,作为合同附件。

5、绿化苗木价格商定不变后,苗木价格清单作为附件放在合同后面。

6、本工程的一切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对于合同签订之日未能确认的苗木价款和工程价格分别按照苗木的规格按____________年___月份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和施工图纸进行商定;商定后的价格乙方出具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管理人员,公司加盖公章后为合同附件,为结算依据。

四、合同工期

自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雨天工程顺延)

五、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达标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在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2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3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养一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开工进场后乙方每月上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付该工程款的______%,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___个月再支付总工程款的______%,待保活期过后,甲乙双方清点苗木成活情况及其他工程质量,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余款,对于未成活的苗木款从余款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甲、乙双方均需履行各自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对方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赔偿金不高于合同价款的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尾款一年以后失效。未尽事宜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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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绿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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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甲方地块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

工程名称:

第一条、技术文件:

1、甲方发出的招标文件。

2、乙方递交给甲方的报价书。

3、施工图纸。

以上技术文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施工范围:按规划局审批通过的环境设计图纸为准的景观绿化内容进行施工。

第三条、工期要求及开工日期

1、合同工期:日历天数 天。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同时必须满足总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要求。

3、乙方已充分考虑周围环境对工期的影响,不得对因此而延误的工期进行索赔。

4、乙方已到工地踏勘并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可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不被批准。

5、工程竣工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验收报告。工程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验收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应返工至合格,返工日期将作为工期累计。

6、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不能事后补签证),可适当顺延。 ①、因甲方提出的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主导施工进度(关键工序)的。

②、甲方指令增加的工程量超出图纸原设计工程量的10%的。

③、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施工的。

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

第四条、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植物草坪初次成活率达到98%以上,不出现秃斑,其余在一年内补种并验收合格交付。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图纸范围内一次性包死。

合同金额为(RMB): 。

并做以下说明。

1、包含所有材料的采购和施工费用。

2、包含所有的机械和工具使用费。

3、包含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4、包含所有管理费、利润和税金。

5、包含所有材料的检验试验费和验收费用,并保证验收合格。

6、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内容以改变造价。

7、在没有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时,本合同单价及总价不做任何调整。

8、若甲方要求增减施工部位或材料,乙方必须接受,由此改变的工程量办理签证以纳入结算。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

1、双方签定合同后,乙方将施工技术、安全方案、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质量保证体系、进度计划等资料经甲方审批后,乙方进入现场施工。种植土全部填埋现场及苗木(大树、灌木、乔木等)运至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金额的30%;

2、铺装工程施工完毕,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2、工程全部施工完毕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

3、工程竣工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将竣工资料、备案竣工图等备齐,结算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4、保质期两年满,含两个冬季(其中草坪保质期为一年),其苗木成活率达100%(未成活苗木更换后养护期延顺),移交给物业公司,并经物业公司签字盖章同意移交后,甲方付清余款10%。

第七条、工程结算

1、结算形式:按双方确认的绿化图和绿化图提供的工程量,达到图纸设计要求及质量标准即结算。若草坪绿化面积小于图纸提供的工程量及质量降低时,则按实扣减,若草坪绿化面积大于图纸面积则按实结算。

2、绿化系统苗木种植养护费用已全部包含在总报价中。

3、乙方承揽绿化工程应及时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手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承揽工程所有的原材料试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工作及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期间及后期养护的供水、供电源,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因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水电源,则由乙方提供,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4、负责对乙方各种材料及施工的验收。

二、乙方工作及责任:

1、负责化验现有土壤成分,并承担化验费用。如因建筑垃圾原因需换土,其工程量和费用经甲方认可后计算支付。

2、负责根据甲方所在地的情况,选择合理的种植品种,并严格按照绿化总平面图、施工图、小景图及绿色植物配置表配置种植品种标准。

3、开工前向甲方代表提供工作进度计划和相应的进度报表。

4、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一切与工程有关的照明、围栏、看守和警卫等设施。

5、遵守有关管理部门和甲方对市容环境卫生及施工现场管理的要求。坚持文明施工,安全作业,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

6、根据甲方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大面积开挖时应通知各配套单位,协助处理相关事项,否则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缮。

7、对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的成品负责保护工作,承担保护期间发生损害的修复工作及费用。

8、所提供苗木必须按设计要求,规格、品种都必须经甲方看样认可后方能进场施工。并保证树形丰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确保种植后成活率,必须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并进行后续期内的草坪苗木修剪、施肥、除草、松土、病虫害防治、抗旱抗涝、防冻等养护管理工作,确保草坪苗木植物健康生长,保持良好的绿化景观。草坪选用移植时间达两年以上的长绿型栽植,草坪成坪后,能耐寒、耐旱,抗病力强,绿期长,确保草地质量效果。

9、负责将甲方堆放在工地现场100米范围内的土方运送、堆垒,草坪要求多起伏。

10、因乙方在质量控制方面造成的工程损坏,由乙方自行修复,并承担因此造成的费用。

11、工程结束由乙方负责联系竣工验收,并将所有详细的资料竣工图备齐,做备案验收。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总承包人的管理和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13、乙方负责场区回填或开挖至室内坪。

14、总承包将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

第九条、质量事故

1、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按安全生产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施工现场的人身安全。出现任何人身财产伤害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2、乙方施工时必须与相关方协商配合,搞好施工人员的质量、安全、法律教育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不良后果负责。

第十条、施工质量及设计变更

1、绿化、景观方案平面图及施工图、植物配置表、小景图将做为施工依据。乙方须按以上内容进行施工,任何一张图上有的内容都须在实际施工结束后呈现出来,并达到小景图的效果。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对乙方当期不足部份要进行补足,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支付。

2、根据设计图纸标准先由甲方组织自己检验,对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包括安装施工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及安装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合同。

3、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遵照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施工。

4、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等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甲方有权指定其它单位继续以下施工,费用从乙方的施工总价中支出。

5、凡隐蔽工程,应由乙方做出记录,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共同进行验证,办理验收手续,合格后方可隐蔽。

6、需做小样的必须做出小样,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才能施工。

第十一条、竣工验收与保养

1、竣工验收以相关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绿化方案总平面图、施工图、小景图及绿化配置表为依据。

2、乙方竣工验收时向甲方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有关资料。

3、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在竣工前5天与甲方商定验收日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3套完整的竣工资料。

4、工程中所有的乔木、灌木、花卉、植物等均由乙方保活,保活率为100%。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自理。

5、绿化苗木、植被养护管理二年(自竣工之日起算);草坪为养护管理一年(自竣工之日起算)。未成活苗木、草坪更换后养护期延顺。

6、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乙方管理期满后与物业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索赔及争议

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2、乙方不得将工程进行转包。否则视为乙方合同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关系,并追回已拨付工程款,因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赔偿甲方二倍已拨付工程款作为违约金。

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达到本合同要求标准,否则工程结束后甲方不仅扣减乙方工程造价20%的工程款并将终止合同,并将余下部份交由其它公司施工。

4、本合同已明确的相关材料未经甲方审批乙方擅自采购除勒令清出现场外,每次扣罚乙方工程款伍佰元。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一、双方派驻代表的代表名单

1、甲方代表:

2、乙方代表: 。

二、乙方负责设计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其他一切变更,必须经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甲方付款完毕,除有关保修及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及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期满后,结清保修金和苗木、草坪后期养护管理费后,所有条款终止。

四、小品的材质、施工、制作、安装前须出效果图并经甲方认可,高低起伏的土坡施工要经甲方的认可。

五、乙方承包工程范围内的苗木经两年( 除草坪为一年)后期养护管理完成后,必须存活状况良好,否则其修复、养护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后附报价表。

七、本合同中未尽事宜,按以下方法解决:

1、另行补充协议附言。

2、双方协商解决。

七、争议及解决:如合同双方因本合同的内容、解释或履行等方面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青岛市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八、本合同共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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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景观绿化施工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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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__市规划与建设局和__绿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将__绿化工程1标段的绿化委托乙方养护,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养护项目名称:__绿化工程1标段绿化养护

养护地点:公路收费站至五明路

养护面积:13000㎡。

二、养护期限

养护期限自__绿化工程1标段工程竣工后至该工程移交给__建设局止。

三、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合同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承包期限内,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发生减少及毁损的,乙方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保证本合同养护项目设施量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乙方负责补齐或修复。届时,未补齐或修复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他人补齐或修复,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养护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

6、乙方必须重视安全生产,确保全年不出安全责任事故。养护期间,养护工人由于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7、根据合同的养护项目,三年养护经费为__绿化工程1标段竣工后工程量(即759863.00元)的5%,合计养护费大写叁万柒仟玖佰玖拾叁元整,小写37993元,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制承包。

8、三年养护经费待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给乙方,由业主方__建设局将原扣留的5%工程质量保证金通过移交验收后直接拔交给乙方。

五、考核验收

1、甲方每月不定期采取普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六、附则

1、所有经费,甲方不再对乙方进行取费。

3、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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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_工作总结范文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2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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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管理服务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总结

创新绿化管理模式  推进基层文明建设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

——市城市绿化管理服务所,在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以来,致力于抓制度管理,把“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行业特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XX年至XX年绿化所连续两年被共青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集体。

一、创新发展,整体推进,不断拓展青年文明号工作领域

我所不断加强和巩固创建基础,着眼于创新发展,致力于整体推进,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使青年文明号呈现出稳定推进的良好发展态势,具体体现在:

1、结合青年实际,创新绿化服务发展理念。在城市绿化管理服务上,我所围绕“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单位的创建,结合我所实际,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大管理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在实践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所以创建“青年绿化管护安全示范岗”和“绿化所管理年”活动为目标,利用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绿化管护技能人才的优势,积极发挥青年突击队作用,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与科学化管理建设和培养绿化管理能手结合起来,强化绿化管护质量,提升绿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科学化管理发展与青年成长的有序互动。

2、结合创建思路,积极培养青年岗位能手。不断深化创新创效活动,根据绿化所的工作实际,组织全所青年广泛开展创新创效活动,引导和组织全所青年立足岗位开展各类绿化技术创新实践活动,向管理要效益。在日常工作中创新创效,使这一活动不仅成为青年职工成长的基础,而且进一步促进绿化管理服务质量的提高,促进绿化所的改革和发展,在活动中,注重将“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去,积极争取各级领导的支持,努力做到“人人有成绩,人人创造绿化管理效益,”为——园林绿化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3、结合工作特色,塑造新型绿化管护队伍。在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中,绿化所注重确立活动的知名度,不断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人才的培养,并通过推荐表彰,发挥带动作用,激发全体青年同志参与创建“青年文明号”的热情,优化创建环境,从而推动绿化所青年文明号的健康持续发展。XX年、XX年我所被——团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为我所将争创泰州和省级“青年文明号”,而不懈地努力工作。

二、强化管理、健全机制,不断完善青年文明号工作机制

自开展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以来,绿化所始终把创建活动作为引导广大青年弘扬园林事业新风,提高绿化服务质量,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努力适应青年和城市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青年文明号管理机制,逐步完善青年文明号管理体系,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

1、我所经常组织全体管护人员,学习有关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文件和资料,拉高全体人员的自觉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进一步搞好园林工作。结合创建“青年文明号”的活动,在工作上更有动力,更有目标,针对创建“青年文明号”学习深入,我所通过几年的探索,制定了一整套的绿化管理模式,初步积累了一些全新的管护理念,有力的推动了绿化管护水平的向更高层次发展。

2、采用责任制方式,将城区道路绿化、公共绿地划分若干块,根据工作量和管理质量要求、分块分级确定管理目标,通过投标方式进行发包,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起高效的绿化管理模式。

三、根据绿化所的工作特点,争创特色、不断丰富青年文明号工作成效

为进一步推进全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我所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不断创新特色,丰富文理有创建内容。

1、积极为城区小区绿化进行业务指导,把原先的小区绿化不规范、零乱的现象进行义务整治,给小区居民、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活动场所。打造精品绿化景观,与居委会结对共建,制定规划方针。

2、积极开展帮护济困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局和单位组织的各项帮扶活动。对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进行爱心募捐活动,通过开展实实在在的服务,将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竞赛,我所向伟和蒋勇健同志通过青年文明号创建,先后成为绿化所青年岗位能手和带头人。参加了泰州市组织的首届绿化操作岗位技能竞赛,并且获得了较好的名次,为我处争得了荣誉,蒋勇建同志在各种评比竞赛中多次获奖,丰富充实了“青年文明号”创建内容。

四、XX年工作思路

1、加强绿化所思想政治教育,为“五城同创”做好有力的保障。注重提高全所同志的政治素质,促使每个职工爱岗敬业,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线。

2、加强业务技术学习,认真组织养护人员搞好绿化管护技术,提高全体同志的对绿化的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一系列绿化养护考核标准,使绿化管护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正常化方向发展。

综上所述,我所在 “青年文明号”的创建中,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后,我们将更加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尤其要以当前“五城同创”为契机,不断增强绿化管护的自觉性,以高效、高质的绿化管理为宗旨,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载体,外塑形象,内强素质,推进我所精神文明建设争取更大的成绩!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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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市规划与建设局绿化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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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县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花木园艺场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民法典》,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XX县X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   元/㎡×   ㎡=           元。

四、付款方式:于20   年   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县X镇中心学校  乙方:XX县花木园艺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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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绿化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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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中南  合字[20__]002号

园林景观绿化施工合同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地  点:

承包人合同编号:

(由承包人编填)

施工资质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发 包 人 地 址:

承    包    人:

承 包 人 地 址:

签  订  日  期:    二○○  年  月  日

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招标,经双方协商谈判,就甲方位于       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分包施工合同;

(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

(6)供货一览表;

(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8)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9)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地块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

第二条 承包范围

1、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并按乙方提供且经甲方审定之工程预算书内所列的项目、品种、规格和质量进行施工,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养护、保修等内容中南世纪城    地块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停车场铺装 、亭子、汀步、景观小品、饰面、喷泉、草坪灯、景观硬景基础、水电管线及安装、路灯管线预埋施工、回填土等工程的完成及其缺陷修复、,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养护、保修等内容。

2、具体承包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景观设计图及工程量附表为准(附件一),工程量发生变化的,以甲方变更文件或指令为准。

第三条 承包方式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乙方将完成本工程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的设计及深化设计。

2、乙方按照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深化设计,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养护成活(苗木)、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包承包风险、包保修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3、在竣工验收合格前,甲方可在任何时候可就设计图、深化设计图中存在的缺陷、不足要求乙方予以补充、完善、增加,因此增加的工程费视为已包含在本合同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内,但因甲方要求变更设计图、深化设计图而导致工程量增加的,增加的工程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结算。

第四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的合同工期为    个日历天,是乙方完成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除保养、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施工工期。

上述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了施工期间的节假日、恶劣气候(包括但不限于强降雨、暴雪、风暴等)、政府部门对施工的限制、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工程的返工等。

2、本工程的开工日以本工程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日为准,竣工日根据实际开工日以及合同工期推算。

3、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如下列原因是由乙方造成的,则工期不能顺延。

(1)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

(3)因甲方原因拖延支付进度款超过30天以上且甲方与乙方未能就工程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的。

上述情况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就延误的工期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告,否则,视为乙方自行放弃工期顺延的申请。甲方在收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逾期不予审核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确认。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视为合格:

1、通过     市绿化委员会验收;

2、符合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绿化专业验收标准;

3、符合设计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图、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及甲方认可的效果图及其他图文、音像资料。

符合上述验收条件的,甲方工程师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第六条 合同价款

1、合同的计价方式:本合同采取综合单价固定、工程量按实计算的方式进行结算。

2、综合单价固定(或称固定综合单价)是指:本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深化设计费及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变更等风险、苗木费、种植费、供货费、材料费、加工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临建费、施工设备费、工具费、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税费、人工、运杂费用、安装费、各项检验费、垃圾清理及外运费、验收费、风险费、保养费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维保期间的维保费等所有费用,该综合单价是固定不变的,不会因乙方投标时的漏项、计算错误或其他失误而调整漏项的视为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子目中,也不会因其他任何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人工和机械等的市场涨价及政府的有关调价文件)的差异或变化而调整。

上述综合单价固定是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承诺文件、技术规范、甲方要求、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图纸(包括后续可能发生的优化设计)的要求,完成本工程全部工作内容的“合同包干价”。

本合同的固定综合单价见本合同附件一。

3、设计变更和合同外的工程签证,须由甲方现场代表、甲方成本部经理、甲方分管工程副总经理共同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4、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合理安排人员施工,不再另计零星用工费用、窝工费用等。由于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增加的,增加造价不超过中标价的3%时,结算价不予调整,超过3%时,超过3%的部分按实调整;由于乙方的施工质量或进度不能满足合同约定,甲方可将部分工程指定第三方完成,乙方承担该部分120%的费用。

5、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工程签证的结算方式:附件一清单上有相同的或有类似的子目,按照清单子目结算;清单上没有的部分,主材由甲方认价,子目套用参照标准;软景工程采用《江苏    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__、硬景工程采用《江苏     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__、水电安装采用20__《江苏    省安装工程计价表》,无论按哪种结算方式,变更部分的总价按照投标文件的乙方承诺的下浮比例进行下浮,该费率不因工程量的增减而变化。

6、合同价款:本工程暂定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元,最终结算价款经甲方初审后报甲方所在集团工程审计中心进行审计,并按审计中心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价,与乙方办理结算手续,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第七条 工程检查与检验: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经甲方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的要求以及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立即拆除和重新施工,乙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

3、工程具备隐蔽条件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4、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12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5、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甲方移交场地不应有堆土及施工泥坑,乙方平整绿化种植场地后,应通知甲方和工程监理验收后方可种植,乙方必须采用符合国家规范的适合种植的营养土,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种植程序应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乙方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苗木特性的种植营养土,否则,视为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承担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3、苗木应符合计价定额及设计图纸对规格、质量的要求,苗木胸径规格超过定额内的要求时,苗高及定干高度应符合相应比例,材料进场应先自检,然后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进场。

4、乙方需在进场前3日提交施工组织计划和材料采购核价申请报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施工方案后3日内完成对施工方案的审批。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质量问题,若乙方故意拖延或不处理,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进行处理,费用×120%后由乙方支付。

6、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双方在现场核点工程数量及检查工程质量,经双方办理验收手续后,乙方将竣工工程移交给甲方,工程进入养护期。

7、工程竣工验收  7  日前,乙方应提交一式四份完整有效的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给甲方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由乙方按照变更后情况绘制竣工图及提供有关工程验收资料。

第七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一)工程暂定总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最终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办法进行结算。

(二)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工程师验收通过后)付实际完成造价的    50%;

2)工程竣工交齐相关验收资料,双方办理完有效的结算后,以结算价为基数付至总造价的70         %;

3)余下的30        %做为苗木保活费和景观工程的保修金,在工程通过验收12个月后15天内支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未能维护的,甲方有权另外委托他人维护,费用×120%后直接在保修金内扣除。

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须先提供国内有效的等值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第八条  园建小品保修期及绿化保养期

1、园建小品保修期及苗木保养期为12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2、保修及保养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处理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保修及保养期内,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 2 日内,应无条件予以维修,苗木不成活的应及时更换。更换后的苗木从中保活期相应顺延一年,若乙方拖延维修或故意拖延的,则甲方有权另派施工队伍施工、保养,一切费用×120%后直接在保修金内扣除,超出保修金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现场代表     负责解决施工过程遇到的问题,并参与工程的初检、验收和签证工作。如现场管理代表变更则在变更前2日通知乙方。

2、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图,如设计图纸不明确,乙方负责深化设计施工图纸,并报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乙方严格按照甲方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深化设计图纸施工。

3、甲方向乙方提供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具体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协助解决材料堆放场地(费用由乙方负担)。

5、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项。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委派现场代表    ,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问题,如现场代表变更,应事先经甲方同意。乙方现场代表全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一切事务,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均代表乙方公司的行为。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好其他在建专业施工队伍的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完工后即时清场。

3、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有关的管理规定。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工,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安全法规安全施工,如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保证绿化工程通过甲方组织的验收小组的验收,且应在通过甲方验收后   30  日内领取甲方出具的《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6、乙方施工进场时,应与土建施工队签订有关的补充协议(根据工程需要)。

7、乙方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员时,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8、内购或外运土方由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调配到位,甲方可根据乙方的要求堆放,营养土及营养肥由乙方负责费用在定额报价内不另计;乙方负责+300    mm以内的场地平整及场地造型的整理,且此部分的造价含在报价内不另行计算。

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图纸设计进行优化,增加品位及档次;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变更,乙方应无条件配合。

10、乙方施工过程接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各工序完工后报甲方和监理检查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施工,乙方对设计和施工负全责。

11、对竣工后保养期内发现的园林绿化质量问题,除不可抗力、人为因素及甲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外,乙方承担维修和补、保活责任(其中灯泡、水龙头等易耗品不包括在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及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逾期付款的,(除因乙方的原因外)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的0.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须严格按照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工。若乙方未按照合同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千分之  5 的逾期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就不足部分,乙方还应予以赔偿。逾期超过5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

4、工程质量未通过甲方验收的或未按施工组织施工或使用不符合约定标准材料或偷工减料的或使用不合格种植土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无条件负责返工、整改,直至通过验收外,还需按合同约定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还按本条第3款执行。若经整改工程质量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已收取的工程款全额返还给甲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损失。

5、乙方因自身原因工期结束后仍未达到甲方要求的,按第十条第34款执行,并赔偿甲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6、乙方施工必须遵守甲方管理规定,否则视为违约,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7、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8、如乙方现场代表不配合甲方工作或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代表,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更换之日起五天内更换,否则视为违约,造成的工程停工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9、乙方出现违约情形,甲方依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给乙方后一个工作日内,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撤离施工现场。

10、乙方根据甲方安排进行施工,达到付款条件时须向甲方提供支付申请及相关资料,如乙方不按时提供的,甲方可不支付款项。

11、工程管理过程中,甲方对工程中进度、质量、安全等问题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乙方整改,乙方累计三次仍未按要求整改的,经过甲方管理人员两人以上签字确认属实,甲方有权对承包方处罚,每次罚人民币3000元,无论承包方接受与否,甲方有权直接从当次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明显拖延工期现象,或因乙方人员不到、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不及时到位而影响施工进度的,则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退场并结算已完成工程量的90%,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30%作为违约金,并应据实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各种损失。

13、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其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 转让条款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乙方(含经甲同意的分包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违约或因一方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因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而终止;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完成工作量严重滞后于要求工期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 因违约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按合同总额的20%的违约责任外,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

3、守约方依据本款规定解除本合同,并不影响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  保密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合同约定总额的3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据实赔偿。

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甲方的招标文件、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乙方代表所签署的承诺性的文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保养期届满、结清余款之日起自行终止。

3、本合同一式  六  份,甲方  四  份,乙方  二  份,每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约定:

(1)未经甲方同意而增加的苗木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

(2)如现场施工发生签证时,苗木品种及规格未经甲方同意的,不作为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如甲方在验收工程质量时发现乙方随意减小苗木的数量、规格(树径、树冠、树高、树型)以次充好,视乙方违约,按甲方要求整改,并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120%均由乙方承担。

(4)对于甲方指定材料、指定价格并要求乙方将样品封样保存或有选定照片的,乙方在施工时所用材料品质、规格型号必须与封样材料或照片一致。如甲方在验收时发现乙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必须按甲方要求整改到位,并按合同约定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程其他费用的增加×120%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附件

1、附件一:苗木报价单(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

2、附件二:工程造价书

3、附件三:投标承诺书

4、附件四:廉洁协议

5、附件五:工期承诺书

6、附件六:工程变更和工程签证要求

附件一:苗木(苗木品种、规格及数量)

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单价金额计量方式备注

1栽植小香樟Φ20cm-25cm, H350cm-380cm, P420cm-550cm, 全冠株15.003803.0057045.00点数

2栽植大香樟Φ25cm-30cm, H580cm-650cm, P500cm-550cm, 全冠株1.004980.004980.00点数

3栽植桂花H250cm-300cm,P150cm-250cm,株10.00679.006790.00点数

4栽植樱花Φ6cm-7cm, H180cm-200cm, P200cm-330cm株26.00244.006344.00点数

5栽植红梅Φ4-5cm,P150cm-250cm,株4.0091.00364.00点数

6栽植棕榈Φ20cm-25cm,H300cm-600cm株13.00163.002119.00点数

7栽植花桃Φ4-5cm,P120cm-150cm,株8.0068.00544.00点数

8栽植紫薇Φ4-5cm,h150cm-180cm,株25.0072.001800.00点数

9栽植法国冬青Φ4-5cm,h180cm-200cm,株23.0020.00460.00点数

10栽植海桐球修剪后P80cm-100cm株50.0041.002050.00点数

11栽植苏铁D20cm-22cm P150cm-200cm株23.00163.003749.00点数

12栽植垂丝海棠D4-5cm,h180cm-200cm,株18.00136.002448.00点数

13栽植含笑D4-5cm,P120cm-150cm株18.00118.002124.00点数

14栽植红枫Φ4-5cm,P120cm-150cm,株25.00163.004075.00点数

15栽植枇杷Φ4-5cm,P150cm-250cm,株4.0091.00364.00点数

16栽植鸡爪慽Φ3-5cm,P120cm-150cm,株3.001086.003258.00点数

17栽植榆叶梅Φ4-5cm,P120cm-150cm,株4.0072.00288.00点数

18栽植石楠球修剪后P80cm-100cm株35.0068.002380.00点数

19栽植瓜子黄杨球修剪后P80cm-100cm株7.0043.00301.00点数

20栽植银杏Φ250cm, H500cm-550cm, P350cm-380cm株3.005976.0017928.00点数

21栽植白玉兰Φ15cm-18cm, H350cm-380cm, P420cm-480cm株4.003441.0013765.00点数

22红花继木H45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20.0043.00860.00测量

23金叶女贞H40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10.0036.00360.00测量

24杜绝H40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60.0077.004620.00测量

25金边黄杨H40cm-50cm,P30cm-40cm,40株/平方平方20.0050.001000.00测量成本部,工程部及设计部景观设计师去浙江和如皋进行了实地考察,拍摄了部分苗木的照片,经过施总的召开的小组讨论会,决定使用杨园公司提供的苗木

以上报价只作为采购标准,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甲方认质核价通知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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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绿化养护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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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委托乙方承护(简称养护),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一般条款

1.甲方将_________绿化共_________委托乙方养护。

2.合同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要求

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责任

A.凡经园林专业技术人员鉴定确认与季节或立地条件不相适

应的植物,在乙方接收养护前须作必要更换的,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B.全面监督、指导、检查、验收乙方工作。

C.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书面通知乙方。

D.及时为乙方办理结算,按时支付当季应付费用。

2.乙方责任

A.认真按合同标准养护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B.对甲方验收不合格之处,甲方应及时进行适当的整改。

C.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D.统一着装,做到工完场清,文明作业。

E.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坛、园林小品等,费用另计。

F.为保证管理到位,乙方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养护记录,建立绿化养护技术档案。有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费用计算方法:

A.绿化养护费按平均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96528(玫万陆仟伍佰贰拾捌元整)元/年。

B.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C.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臵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支付。

2.付款方式

A.绿化养护费按季度(每3个月)平均支付。合同签订后由乙方养护一季度后甲方需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养护费用。

B.养护区域的绿化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花卉树木,以及布臵节日花坛、设臵园林小品等应甲方要求新增项目,在确定造价后甲方应先预付70%用于购买必要的花卉植物和工程材料,其余30%在完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五、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2.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作为经济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根据乙方事先通知的作业计划,安排专门人员协调解决水电等配套工作。

2.如遇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强台风、冰雹等)造成重大损失由甲乙双方商议解决补救办法,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由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作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正副本各两份),双方各执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附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

绿化养护工作要求及检查验收标准

项目名称:

工 作 要 求:

验 收 标 准:

浇水 :

草坪、灌木为主

具体视天气情况

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

平均2-3次/年

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修剪整形

草地:6-8次/年

灌木:4-6次/年(根据长势状况而定)

乔木:冬季修剪一遍。

草地:要求草的高度一致,整齐美观无疯张现象。

乔、灌木:植物主枝分布均匀,通风透气,造型美观;绿篱整齐一致。

病虫害防治

草地、灌木、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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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单位绿化养护员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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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绿化养护工作总结

进公司也有三年了在工程部待了两年,在绿化部待了一年,我时时刻刻都以勤勤恳恳工作,老老实实做人为自己自己做人做事的标准,以前是这样以后也会一直这样做下去。在这三年里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从刚进来跟着蒋工学景观,接着跟小朱学习绿化然后跟着许工学做工程资料从一个对绿化景观一窍不通的门外汉到后来单独安排我负责一个工程的从开始的进场到最后工程的收尾。今年四月份我到了绿化部跟着魏国良学习养护管理,开始接触了养护这方面的知识,在这大半年的时间里我学会了如何去管理员工,对杂草、病虫害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两个月前公司又让我们去做了一次绿化中级工培训,通过这次的培训我对绿化养护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特别是老师上课时候讲到的从一月份到十二月份的养护方一月份:全年中气温最低的月份,露地树木处于休眠状态。

1、冬季修剪:全面展开对落叶树木的整形修剪作业;大小乔木上的枯枝、伤残枝、病虫枝及妨碍架空线和建筑物的枝杈进行修剪;对常绿的乔木、灌木进行疏枝,防止苗木整体过密不透风,过多的消化营养,并对影响苗木整体景观效果的横枝进行修剪。

行道树检查:及时检查行道树绑扎、立桩情况,发现松绑、铅丝嵌皮、摇桩等情况时立即整改;冬季是消灭园林害虫的有利季节。可在树下疏松的土中挖集刺蛾的虫蛹、虫茧,集中烧死。1月中旬的时候,蚧壳虫类开始活动,但这时候行动迟缓,我们可以采取刮除树干上的幼虫的方法。在冬季防治害虫,往往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对乔木、灌木等苗木周围的土壤进行松土,防止病虫在土壤里越冬,改善土壤的结构。做好防冻防寒工作,防止苗木受冻。

二月份:气温较上月有所回升,树木仍处于休眠状态。防治害虫:继续以防刺蛾和蚧壳虫为主。三月份:气温继续上升,中旬以后,树木开始萌芽,下旬有些树木(如山茶)开花。植树:春季是植树的有利时机。土壤解冻后,应立即抓紧时机植树。植大小乔木前作好规划设计,事先挖(刨)好树坑,要做到随挖、随运、随种、随浇水。种植灌木时也应做到随挖、随运、随种,并充分浇水,以提高苗木存活率。防治病虫害:本月是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时刻。一些苗木(如海桐等)出现了煤污病,瓜子黄杨卷叶螟也出现了(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进行防治)。防治刺蛾可以继续采用挖蛹方法。四月份:气温继续上升,树木均萌芽开花或展叶开始进入生长旺盛期。

继续植树:四月上旬应抓紧时间种植萌芽晚的树木,对冬季死亡的灌木(杜鹃、红花继木等)应及时拔除补种,对新种树木要充分浇水;修剪:做好树木修剪、剥芽工作,随时去除多余的嫩芽和生长部位不得当的枝条,对绿篱类、球类植物进行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

防治病虫害:

(1)蚧壳虫在第二次蜕皮后陆续转移到树皮裂缝内、树洞、树干基部、墙角等处分泌白色蜡质薄茧化蛹。可以用硬竹扫帚扫除,然后集中深埋或浸泡。或者采用喷洒杀螟松等农药的方法。

(2)天牛开始活动了,可以采用嫁接刀或自制钢丝挑除幼虫,但是伤口要做到越小越好。

(3)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绿地内养护:注意大型绿地内的杂草及攀援植物的挑除。对草坪也要进行挑草及切边工作;草花:迎五一替换冬季草花,注意做好浇水工作;五月份:气温急骤上升,树木生长迅速。

修剪残花,行道树进行第一次的剥芽修剪;加强花坛、花境的养护管理:及时清除花坛内枯萎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补种换苗,进行花后修剪、更新、施肥。气温较高,虫害大量危害树木,做好虫情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治虫治病。刺蛾第一代孵化,但尚未达到危害程度,根据养护区内的实际情况做出相应措施。由蚧壳虫、蚜虫等引起的煤污病也进入了盛发期(在紫薇、海桐、夹竹桃等上),在5月中、下旬喷洒10-20倍的松脂合剂及50%三硫磷乳剂1500-20xx倍液以防治病害及杀死虫害(其它可用杀虫素、花保等农药)。

六月份:气温较高对草坪、树木疏剪,增强通风透光,对行道树进行剥芽除蘖工作,对绿篱、球类及部分花灌木实施修剪。

4、处于病虫害高发期,及时防治,防止蔓延,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六月中、下旬刺蛾进入孵化盛期,应及时采取措施,现基本采用50%杀螟松乳剂500-800倍液喷洒,(或用复合BT乳剂进行喷施)继续对天牛进行人工捕捉。月季白粉病、青桐木虱等也要及时防治。

5、时至梅雨季节,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做好树木防汛防台前的检查工作,对松动、倾斜的树木进行扶正、加固及重新绑扎。

七月份:气温,中旬以后会出现大风大雨情况。

1、苗木生长季节的修剪工作,生长期的修剪以调整苗势为主,宜轻剪。根据长势适当追肥。

2、夏季阳光猛烈、气温高、水分蒸发快,植物消耗的水分较多,需按照“干透浇透,稍干稍浇,湿润不浇”原则对苗木进行及时浇灌(避开日照高温时段),高温久旱天气,应增加浇水的次数和浇水的分量,要一次浇透。在暴雨、台风潮汛季节,做好排涝、抗台防治工作。

行道树:进行防台剥芽修剪,对与电线有矛盾的树枝一律修剪,并对树桩逐个检查,发现松垮、不稳立即扶正绑紧。事先做好劳力组织、物资材料、工具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并随时派人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防治病虫害:继续对天牛及刺蛾进行防治。防治天牛可以采用50%杀螟松1:50倍液注射(或果树宝、或园科三号),然后封住洞口,也可达到很好的效果。香樟樟巢螟要及时的剪除,并销毁虫巢,以免再次危害。

八月份:仍为雨季防治病虫害:捕捉天牛为主,注意根部的天牛捕捉。蚜虫危害、香樟樟巢螟要及时防治。潮湿天气要注意白粉病及腐烂病,要及时采取措施。

九月份:气温有所下降,迎国庆做好相关工作。修剪:迎接市容工作,行道树三级分叉以下剥芽。绿篱造型修剪。绿地内除草,草坪切边,及时清理死树,做到树木青枝绿叶,绿地干净整齐。防治病虫害:穿孔病(樱花、桃、梅等)为发病高峰,采用500%多菌灵1000液防止侵染。天牛开始转向根部危害,注意根部天牛的捕捉。对杨、柳上的木蠹蛾也要及时防治。做好其它病虫害的防治工作。节前做好各类绿化设施的检查工作。十月份:气温下降,落叶乔灌木树木开始陆续进入休眠期。

入秋后光照减弱,水分蒸发少,可减少浇水次数,对常绿树木的整枝修剪,使之生长发育趋向合理,树姿外形得到改善,绿地、草坪挑草切边工作要做好。防治病虫害:本月是许多害虫成虫成卵时期,重点消灭成虫及成卵,继续捕捉根部天牛。香樟樟巢螟也要注意观察防治。

十一月份:土壤开始夜冻日化,进入隆冬季节。

1、清除杂草,修剪草坪树木冬季修剪并对花后树木进行修剪、整枝(为第二年树木长势方向定位)。

翻土:对绿地土壤翻土,暴露准备越冬的害虫;翻除凋零的草花,平整土地,施肥以及布置新花坛。

病虫害防治:各种害虫在下旬准备过冬,防治任务相对较轻,部分树种石灰涂白,以及进行每年一次的预防喷药。

十二月份:低气温,开始冬季养护工作。消除越冬病虫害;我觉得可以从现在起开始根据表格上的内容来安排自己的工作,相信我们锡旺物业公司在杨总的带领下一定会蒸蒸日上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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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绿化养护下半年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2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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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在市局和养护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养护科的关心支持下,养护中心养护科结合公路养护的实际情况,动员广大施工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构建“畅、安、舒、美”行车环境,紧扣“创新、发展、规范、勤俭”工作主题,更新养护管理观念,以精细化养护管理为手段,以四化管理为标准,以中心年初制定的养护工作目标为出发点,创新工作理念,理清工作思路,养护工作开展的扎实而富有成效,全年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养护生产:

①路面挖补:全年共挖补1.7万平方米,实现产值337万元。

②灌缝贴缝:全年共灌缝20万余延米,贴缝8万余延米,实现产值334万元。

③桥梁伸缩缝维修:共完成高速公路及路网31座桥梁伸缩缝的维修任务,实现产值104万元。

④完成s336沂南县城至马牧池段同步封层工程,实现产值262万元。

⑤完成日东高速临沂段车辙处理工程,实现产值305万元。

2、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无私支援在建工程。XX年6月至9月,上半年的养护维修任务基本完成,下半年的任务还未下达。养护科识大局听指挥在保证圆满完成上半年扫尾维修工程的同时,抽调六名人员奔赴在建工程工地。为中心的改扩建工程的顺利完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3、养护工程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市局养护科下达的养护维修计划进行施工,设专人管理,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工程合格率达99%以上。

4、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做到无丢失损毁,设备完好率达到95%,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科室精神文明建设:

XX年养护科紧紧围绕中心党委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认真履行参谋助手、信息沟通、联系协调的职能,做到了工作有计划,目标有落实,具体做到了以下几点:

1、全面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集体智慧,以思想解放服务公路事业发展为大局,以强烈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自觉的姿态,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齐心协力推动科学发展迈出新步伐,开创公路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新局面。

3、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养护科始终把安全工作做为头等大事来抓,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制订严格的安全生产措施。养护是路上作业,交通不封闭,危险性极高的工作。为了保证安全,重点进行了安全方面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要求上路作业时,车辆悬挂安全标志,人员穿着安全服,施工路段两侧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对附属设施和警示标志及时增设、更换、刷新。

4、认真做好各项防汛、防台等抢险措施,统筹考虑,全力协调,落实灾害天气及其它突发事件紧急处置预案。做到人员、物资、车辆、机械四落实。要求各施工队伍预突发事情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并及时与上级单位联系,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有隐患及时整改,有事故及时处理,全力保障道路畅通和人员安全。

三、立足“四化”抓养护,精修细养促进公路全面养护。

认真落实省局养护工作“四化管理”总要求,突出抓好公路养护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全面提升公路的品位。

(一)力抓养护标准化,路容路貌彻底得改善。

公路养护严格执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新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通过有效的业务理论培训和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使所有从事养护工作的干部职工用精细化理念统筹养护工作的意识明显增强,养护标准化理念得到提升加强日常养护。路面各类病害处治及时,路面整洁,行车舒适。坑槽挖补做到“圆坑方补”,边角填料密实,碾压充分,路面平整度不高于3毫米;路面裂缝缝宽小于5毫米不能开槽,直接抹胶或贴缝。

(二)力抓养护规范化,促进公路管养上水平。养护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加强。明确了养护科各层次人员的工作职责。加强了路况调查和病害预测工作,强化计划管理和预防养护,建立健全了公路养护管理的各项制度。全科室上下规范意识明显增强,养护质量不断提高。坚持抓好“养护材料规范,养护作业规范,工作行为规范”,并将其纳入养护工作考核。职工上路作业身穿安全标志服,公路养护车辆均设置了明显的作业标志,实施了规范的交通控制。

(三)推进公路养护集约化,施工质量和效率迈大步。积极向上级争取养护用机械设备,沥青混合料车载式拌和机、小型铣刨机、小型震动压路机等,共计拥有各类养护机械设备15台套。实现了坑槽现场挖补、路面灌缝、桥梁伸缩缝维修等作业的全面机械化。机械化养护得到了全面推广和全新发展,养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逐步实现了“把分散的低效能的生产变为集中的高效能生产”目标,走出一条集专业化、机械化于一体的“集约”之路。

(四)推进公路养护人本化。公路养护始终贯彻“以车为本,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人阳光,路和谐”的公路品牌。通过公路养护展现人本化服务:

1、安全便捷的通行条件。路面施工作业采取车辆分道放行,路面分道施工,做到施工与通行两不误,在因车流高峰和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压车现象时,及时启动保畅应急预案,采取优先放行交通的原则,在保证道路通畅的前提下快速施工。

2、无言的人文关怀。利用提示及禁止标志为行人、行车指明行驶道路。大型的养护工程均摆设人性化的指示牌和温馨的设施,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已经融入到养护作业的每一个角落。

四、突出重点,加强预防性养护

为进一步贯彻“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公路养护原则,在公路状况尚良好,未出现明显病害或出现轻微损坏时,在合理的时间

内采取相关的预防性养护措施,将病害处理在萌芽状态,延缓公路使用功能恶化速度,延长其使用寿命和节约养护成本,从而达到控制公路病原,提高公路社会和经济效益。针对沥青路面轻微的龟裂、不规则裂缝、松散、车辙、泛油等常见病害采取一次性处理,实行全年365天无间断作业,发现一处、处治一处,将病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养护工作

1、做好养护设备购置计划的申报工作。针对奋战的XX年各项养护维修工程,在机械设备方面还存在哪些不足及需改善的方面,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做好市场调查,为向市局申请购置新型养护机械设备提供基础性数据。

2、做好全中心各项养护设备的技术状况普查工作。利用冬闲的有利时间,积极做好各种养护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证养护设备机具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水平,为来年的各项养护维修工程提供完备的设备保证。

4、精心管理好每个施工队伍,细心组织好每个养护维修项目,专心干好市局下达的各项养护维修计划。施工中严格管理,确保养护工程质量。

5、做好内业资料的装订归档工作,确保资料准确、整齐无差错,以高标准迎接XX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大检查和省局、市局年终养护检查;

6、认真挑选人员,做好省厅、市局举办的公路养护技术竞赛活动,确保取得好成绩。

二、精神文明建设:

1、积极思想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努力建立纪律作风整顿的长效机制。

2、加大科室管理力度,督促搞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按时组织各项检查和评比,并及时进行反馈;

3、计划完成各类通讯稿件20篇,继续做好《养护快报》的编排发工作。完善各项内业资料,迎接XX年全国干线公路养护大检查及市局检查;

4、XX年计划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1期,路面养护常识培训班1期,人员参培率达到95,培训合格率达100;同时加强职工职业道德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全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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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额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定点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采购,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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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建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就该区绿化工程施工事项,订立合同如下:

一、绿化地点与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负责绿化用地栽植前所有垃圾、杂物的清运及回填土,提供绿化水源,协调相关事宜。

三、乙方负责按照本区的绿化规划种植图进行整地、苗木采购运输、挖坑、栽植、浇水及一年内苗木管理、修建、保活。每完成一段必须把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并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四、如出现因栽植品种、场地、地置、气候环境等因素受限时。经甲方同意后,所栽苗木品种可根据具体现状作部分适当调整。绿化品种、规格、数量及价格详见绿化价格附后表。

五、栽植时间必须在*年**月**日之前完成。

六、结算办法:各种苗木栽植完成后付实际栽植数量款额的50%_________年______月苗木成活后,视成活率付总款的20%,剩余款额一年后经甲方验收按成活数量以实结算(人为损坏除外)。但乙方必须保证规划栽植数量。

七、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如单方违约或树苗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违约方要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八、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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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园林单位绿化工作总结_单位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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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单位绿化工作总结

园林单位x年绿化工作总结

x年是实现绿色奥运目标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我单位深化改革的重要年度。面对压力、面对新契机,我单位进一步完善了绿化管理制度,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市、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和正确指导下,逐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去年我单位以“抓好养护管理,确保全绿化养护管理水平更上一步台阶;完成绿化工程任务,再创一批精品工程”为目标,努力完成好政府交给我单位的各项任务,在x年主要作了以下工作

一、绿化养护管理工作:

我单位承担着全x余万平方米的主要道路、绿地的养护管理。绿化养护管理是我单位的一项主要业务工作,绿地的面貌也直接影响着我形象,过去我绿化基础薄弱,用养人的机制养树,干的越多赔的越多,各单位把绿化养护当作包袱背着。所以养护工作在全市一直处于落后的单位面。随着政府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深入,从x年开始, 为了改变我绿化养护落后的被动状况,在绿化养护方面制订了新的政策,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绿化养护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我单位养护工作的职责、落实了绿化养护专项经费。新的管理办法实行按绿地的面积和等级核拨经费的管理办法,根据财政对我单位资金管理机制的改革,我单位也相应改变了过去对基层单位按“养人”分配经费的方法,变为按养护面积和等级分配的方式。绿化养护不再是包袱和负担,引起了各基层单位的高度重视。新的养护政策使园林绿化专业人员的观念和园林单位的资金运作都发生了巨大转变,激励着基层专业人员积极性的发挥,这几年全单位上下高度重视养护工作,单位领导也把这几年的绿化工作重点放在养护上,把绿化养护工作确立为我单位的“立单位之本”,多次在全单位范围内召开了绿化养护工作会,为保证绿化养护各项工作的开展,单位还成立了“养护管理年”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领导分别担任指挥和副指挥,并和基层各单位签定了养护管理责任书,将干部考核与其业务工作结合起来。相继向全单位提出了“抓管理,促养护,全市评比保七争六”和“保五争三”的奋斗目标。去年,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高举“绿化养护管理”的大旗,确定了:进一步完善养护管理承包责任制,抓住以绿化养护等级管理为核心,加快提高绿地等级的步伐,全面改善我园林绿化环境质量的指导思想,巩固绿化成果,强化绿地的常态管理,突出重点,大搞绿化养护管理的精品示范工程,深化和完善养护等级考核制度,明确职责,奖优罚劣。单位属各单位领导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措施,有的实行责任制,有的实行班组、个人承包制,核定调整了绿地养护的个人指标,建立了奖勤罚懒制度,强化了职责,明确了权利,层层落实了责任制,同时坚持了工程、养护分开管理;养护队伍得到进一步稳定,技术素质不断提高;养护队伍内部管理积极推行和完善了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地,责任到人,养护考核结果与职工利益挂钩。,激发了职工搞好绿地养护工作的热情,也提高了生产效率,促进了绿地养护水平的提高。同时坚持内每月的养护评比检查,对各单位所管辖的道路、绿地进行等级考核管理,以经济杠杆为动力推动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养护等级的提高。使绿化养护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带动养护水平的全面提高。市单位养护检查专家组对我单位x年专业养护工作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在全市城八绿化养护检查评比中取得了第三名的历史最好成绩。

二、绿化工程建设工作:

x年是我单位近几年来绿化任务比较繁重的一年,为了顺利完成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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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单位绿化个人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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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银川市文明办有关绿化的要求和部署,我单位对所承担的绿化任务,精心谋划、合理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圆满完成了绿化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健全,领导重视

春季绿化工作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才能取得明显成效。为此,我单位组织召开领导干部专题会议,按照第一责任、直接责任和具体责任的要求,成立了春季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工作迅速有效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工作扎实,措施到位

按照金凤区绿化委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我单位就开展春季绿化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经过精心筹备,2月17日,就活动如何开展,专门召开了动员会,研究、制定了《20__年春季绿化工作实施方案》并向各科室下发了文件。成立了春季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企业绿化工作的开展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对绿化工作时间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绿化工作随之展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抓发动,打牢思想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才能行动到位。为此,公司董事会首先开会统一思想认识,认真制定了主题突出、要求明确、注重实效的春季绿化工作整体实施意见。

2、抓责任落实,打牢组织基础。为确保春季绿化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公司从加强领导入手,成立了局春季绿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4名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的同志负责绿化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具体实施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绿化工作的健康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3、抓领导带头,打牢保障基础。我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双重责任、双重成果”,做到了带头绿化、率先垂范。公司领导带头挖坑、带头浇水、带头植树,定期不定期地督促检查春季绿化工作。

4、参加义务植树200株,公司项目部绿化花草1000平米,公司购花20盆,共计投入资金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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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绿化苗木种植供应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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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签订供货协议如下:

一、供货苗木质量

乙方必须按苗木清单要求(详见清单)供应甲方所订苗木。并按国家绿化种植规范包装好土球。苗木到达现场后以合同中规定的规格严格验收,对不能达到苗木规格要求及土球太小或脱水严重影响成活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并扣除其不符合质量部分的苗木款,以上苗木乙方不承担苗木成活。

三、供货时间

年 月 日以前到货,因季节的原因如下雨,公路特殊情况不可抗拒因素供货期双方协商。

四、付款方式及时间

待乙方供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

1.甲方付苗木总款的

2.其余货款

五、其它:

供货期间,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为补充协议附后。甲乙双方如有不履行协议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发生经济纠纷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双方持合同及相关文件提交相关仲裁委员会裁决。

六、补充条款

七、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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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绿化树苗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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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所需巨桉树苗由乙方提供,有关事项议定如下:乙方按附表要求数量备货,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二、 供货时间、供货计划、交货地点:

供货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内供货:甲方临时通知 交货时间:甲方指定地点。

三、 验收标准:

所共货源除附表所列标准以外,其他应符合四川省DB/51—50016—1998标准。最终以甲方验收合格为准,验收不合格者,无条件换货,并承担为此造成的费用。拒不换货者,不予计量,并承担为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从货物结算款中扣除。

四、 付款方式:

合同供货完毕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余款。结账提供正式发票。

五、 双方的权利义务:

1.所列数量均为暂定量,具体送货数量以现场通知为准,同品种同规格植物,无论数量增减变更,无论数量多少,都必须按现场通知的需要量送货。

2.需按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省级)、保质、保量及时供货。

3.供货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4.因情况变动,造成品种、规格改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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