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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革命的进程有几件大事精品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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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全文共 3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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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定依据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政策,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委员任期作出约定。

第二条 业主大会的组成

本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

本业主大会设立的业主委员会为执行机构。

本业主大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成立。

第三条 业主大会宗旨

本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环境。

第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基本情况

(一)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地址:_________;

(二)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四至):_________;

(三)物业类型(住宅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特殊物业):_________;

(四)物业管理区域概况:占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套;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章 业主大会

第五条 业主大会议事内容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决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及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三)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和续筹方案;

(四)决定业主大会诉讼事宜;

(五)选举、罢免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的不当决定;

(六)审议决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权限和活动经费;

(七)审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报告;

(八)审议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

(九)审议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十)决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业主大会可以选择下列形式召开会议,具体会议形式由业主委员会确定。

(一)集体讨论的形式;

(二)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第七条 集体讨论议事的方式

采用集体讨论形式议事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由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二)由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业主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会议的,业主代表产生方式如下:_________。

第八条 业主代表的职责

业主代表应当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所代表业主意见,并向业主大会会议上如实反映。

第九条 业主大会表决形式

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_________种形式进行表决:

(一)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二)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有关人员逐户派发、回收业主意见,经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公布表决结果。

第十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业主委员会无力履行职责时,由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组织业主召开:

(一)20%以上业主提议;

(二)发生涉及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事项,需要及时处理的。

第十一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按下列程序召开:

(一)会议筹备工作: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业主的提议,草拟议案、制定征询意见表或选票、核实业主情况。

(二)发布公告: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15日,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公告。

(三)征询意见: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的,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意见。

(四)回收统计意见: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回收业主意见,进行意见汇总或者票数统计。

(五)通报大会议事决定: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在公告栏通报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征询意见或投票统计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十二条 业主投票权的确定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按下列第_________种计算方式确定:

(一)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投票权的规定计算;

(二)_________。

第十三条 业主投票权代理

业主在行使选举权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的配偶、父母、子女、法定监护人代表业主投票,可视为业主授权,不再办理书面委托手续。

第十四条 重大事项决策要求

涉及支取专项维修资金、解聘物业公司等重大事项,在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事先告知辖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办事处、居委会,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程序召开业主大会;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除依法履行职责外,同时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方案;

(二)拟订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三)拟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公约》修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四)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五)拟订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收益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六)拟订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

(七)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八)_________。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_________。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组成和任期

业主委员会设委员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_________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按下列规则召开:

(一)会议由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负责召集;

(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提前1日向业主委员会召集人说明,也可以按本议事规则的约定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三)提前7日将会议通知及有关材料送达每位委员;

(四)做好会议书面记录,并由主持人和记录人签字;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由全体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五)会议有过半数委员出席,作出决定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全体业主公告。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缺额补选

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人数超过委员总数_________%的,应当在月内召开业主大会,及时完成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其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

(一)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

(二)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的,应当自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以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印章的使用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业主大会档案资料,由业主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

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用于下列开支:

(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开支,计_________元/年;

(二)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计_________元/月;

(三)有关人员津贴,共计费用_________元/月,具体支付对象如下:

1、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2、_________,费用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来源采用下列第种筹集方式:

(一)每一业主每月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_________元;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___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三)_________。

经费收支帐目由_________代为管理,经费收支帐目每_________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生效

本本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区域全体业主2/3投票权通过后生效,修改及解释权归业主大会。

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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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全文共 4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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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及《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业主大会中业主投票权的确定办法

第二条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按业主拥有房屋的套数行使,业主每拥有一套房屋拥有一票投票表决权。

如业主房屋超过____________平方米(此数额为所有业主房屋建筑面积的平均数),每超过前述平均数1倍的业主,其拥有二票投票表决权,若超过前述平均数2倍的业主,其拥有三票投票表决权,房屋面积若超出3倍以上的,按此方法依次类推,若房屋面积虽然超过前述平均数,但实际面积不是平均数的倍数,则超过部分的投票表决权忽略不计。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前,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将小区内每一位业主的姓名、住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登记造册,同时要提前3天将每一位业主在今后所有的业主大会会议中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的票数书面通知每一位业主。

每一位业主收到秘书的书面通知后,对所持有的投票数持有异议,应在15日以内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逾期申请或未申请复议,均视为其同意秘书所登记的其所拥有的投票数。

第三章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组成和委员的

任期及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方式

第四条 业主委员会系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大会筹备组组织召开,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以后的业主大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选举共有5至9名委员组成,委员名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名委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首次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均享有同等的投票权。业主委员会的主任为:__________________,副主任为:__________________,秘书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委员出席,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的会议方式可以是电话会议、也可以到小区的固定场所集体讨论,也可以采取互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召开,但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由秘书在当时或事后作书面记录,由参与或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后存档。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应当由秘书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

第九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3天前,由秘书电话通知每位委员。

第四章 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

第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依法召集,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业主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业主委员会主任指定的副主任或其他委员主持。主任和副主任均不能出席会议,主任也未指定会议主持人的,由出席会议的业主共同推举一名业主主持会议,会后应及时将会议内容告知未出席的委员,并且要书面记录该委员的具体意见。

第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0日前,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以书面挂号信的形式寄往每一位业主所登记的通讯地址,该挂号信寄出三天后即视为送达,具体时间从挂号信寄出后的第二天开始计算。此外,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同时要将会议通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前10日公告。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的秘书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第十二条 业主在收到业主委员会秘书书面的召开大会的通知后,本人未亲自到会,也未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视为其放弃了自己的投票表决权,但该次业主大会形成的决议其必须服从。若该业主提前三天向业主委员会秘书提出请假申请,则在业主大会闭会后的三天内,秘书必须将大会会议内容通知该业主,该业主仍可在当天内以书面形式对会议内容进行投票,秘书必须将业主大会业主的投票数重新进行整理。若该业主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发表书面意见,则视为其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

第十三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的,可以幢、单元、楼层等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应当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具体票数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投票时如实反映。业主代表出席会议时,须向业主大会提供业主书面的委托书。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可以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地点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不固定的,会议形式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当场由业主委员会秘书记录,最后形成决议,也可以是业主委员会秘书给每位业主送达书面征求意见函,随后根据业主的书面答复进行整理,最后按本规则所约定的计票方法统计业主的投数,最后形成大会决议,该决议在3天之内,秘书必须在公告栏内公告。

每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必须有本小区内持有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召开的时间可以确定为每年年初的______月______日和年末的______月______日。特殊情况时间若有变化,秘书另行书面通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时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

(1)委员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需要向业主收取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时;

(3)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委员的津贴数额时;

(4)需要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预算计划时;

(5)需要审议业主委员会上一年度的经费开支是否合理时;

(6)距物业管理合同到期日三个月前;

(7)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两个月前;

(8)小区业主的公共利益遭到侵害时,需要聘请会计师审查物业公司的账目时,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需要聘请律师以全体业主名义提起诉讼时;

(9)经20%以上的业主书面请求时;

(10)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11)业主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

(12)业主大会章程或者业主公约规定的其他情况。

临时业主大会只对通知中列明的事项做出决议。

第五章 业主大会的表决程序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业主大会做出普通决议,应当经代表1/2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应当经代表2/3以上投票表决权的业主通过。

第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1)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2)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

(3)监督实施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续筹方案;

(4)需要聘请会计师或律师时。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1)修改业主大会章程;

(2)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及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续筹方案;

(5)决定业主交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具体数额时;

(6)需要确定业主委员会每位成员的津贴数额时;

(7)需要提前审批业主委员会制订的年度经费计划时;

(8)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章程规定的其他重要事宜。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秘书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第二十条 业主的投票由业主委员会的秘书统计,业主大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及时公告。若业主认为投票的统计数额有误,可以到业主委员会秘书处查看投票的书面凭证。

第六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的来源及组成:

(1)小区顶楼和外墙的广告收入;

(2)小区全体共用部位作为经营场所所得的经营收入;

(3)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依据《业主公约》及《业主大会章程》等对违反公共利益的相关业主要求其支付的违约金;

(4)业主交纳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

第二十三条 在没有第二十二条的前三项的费用之前,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决定每位业主先行交纳前述费用的具体数额,并有业主委员会秘书负责收取。如第二十二条前三项的费用已经实际存在,并且能够保证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正常工作需要的,不得向业主另行收取任何前述经费。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中由业主交纳的部分由业主在物业管理费用之外另行缴纳,经业主大会授权也可由物业管理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一并收取,并在收款收据上加盖业主大会的公章,然后其所代收的经费向业主委员会移交。

第二十五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由业主委员会设置专用活期存折进行统一管理,该经费的开支由业主委员会主任签字方可开支。

第二十六条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

(1)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支出;

(2)业主委员会人员的津贴;

(3)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用;

(4)维护业主共同利益所支出的费用;

(5)聘请会计师、律师所支出的费用;

(6)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须开支的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秘书应当定期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并且该经费的使用情况,业主委员会必须在年终业主大会上向全体参加会议的代表汇报。第2年经费的使用额度由前1年年终业主大会上由业主代表讨论,最后制订一个预算方案,第2年经费必须在预算内支出。

第七章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

第二十八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印章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到有关部门各刻制一枚,并到相关的政府部门登记备案。

第二十九条 上述两枚印章均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内部实行主任负责制。

第三十条 上述两枚印章的使用必须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按业主大会章程的规定履行其应尽职责时方能使用。印章的使用每次必须有业主委员会主任的书面签字方能使用,使用人须在秘书处做书面登记,且盖章的文件必须在秘书处备案一份。

第三十一条 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章 效力

第三十二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2/3投票权的业主通过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条 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与现行或将来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政府文件相抵触,否则,相抵触的相关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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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上海法治进程与市民法律素质调查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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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进程市民法律素质调查

改革开放以来,一直重视法制建设,地方立法逐步完善,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法律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政府在推动依法治市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那么,法治化水平是否已随着现代化过程的深入而提升?在新的法律生活经验熏陶下,xx市民法律素质状况如何?法律环境能否适应建设法制国家、法制社会的需要? 受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从XX年4月到11月,社会科学院社会调查中心就“法治进程与xx市民”这个主题对5000位xx市民进行了问卷调查 工人和知识分子被认为是最守法的,司法人员与警察的公众形象亟待提高 调查显示,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显著增强。市民与法律发生关系的频度增加,大多数xx市民都有法律生活经验。但目前不少市民的法律知识不能满足日常需要。 xx市民对法律与法治的理解正逐渐接近本意,但相对而言,法律意识、法律观念仍然滞后:法律至上的观念尚未普遍形成,市民对权力的崇拜还在延续;平等意识被广泛接受,但特权意识的影响依然存在。有一成左右的人认为“打官司就是打关系”、“有钱能使鬼推磨,钱大于法”。不少市民仍然把法律当作对个体的约束,缺乏对法律的积极服从,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法制建设之路依然漫长。 另外,当选举人大代表恰逢有急事时,只有55.5%的人表示将“放下急事,参加选举”,将近一半的人选择放弃选举权;大多数市民守法意识很强,其中工人和知识分子被认为是最守法的两类人,司法人员与警察的公众形象亟待提高。当前法律工作者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并不理想,作为司法人员的法官、检察官并没有被市民认可为最守法的群体,警察的守法形象则更差。 近九成市民对依法治市目标的实现有信心 市民对xx20余年来法制现代化进程普遍满意,对实现依法治市目标充满信心:78.9%的市民对法律环境总体上非常满意或满意。但在两个方面,市民却抱谨慎的乐观态度:一是关于司法~现象的治理,近半数接受调查者认为目前的司法~较5年前只是稍有改观,4.1%认为司法~更加严重。更令人担忧的是,年纪越小的市民,对司法~治理情况的判断越是悲观。二是关于地方立法的国际化进程,近六成市民认为地方立法落后于国际化要求。 对于“影响法治水平的最大问题是什么”之问,大多数市民认为是:“已经制订好的法律不能得到良好的实施,有法不依,或者有法不能依”。可见,如何提高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立法水平,切实保证制订出台的法律得到良好实施,是未来法制建设过程中应该着力解决好的重要问题。 对于依法治市目标的实现,近九成市民都表示有信心或非常有信心。而就业状况不同的市民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有显著差异。下岗、失(待)业者的信心最低。 法制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的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法律在地位正逐渐提高,依法治市的理念已经从口号层面切实进入社会实践,成为个体行动的重要依据。其二,市民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市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公平、正义、权利等现代法治精神在xx市民中广为传播。其三,法律环境明显改善,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现代化的需要,得到市民认同。 要重视法治,必须有民众的广泛参与 法制建设仍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表现在市民法制意识与社会主义法制城市建设的需要仍不相适应,需要继续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自上而下推动法治现代化,可以考虑在四个有机联系的平台上展示:第一,强化科学立法。努力把握和平衡时代要求、民情要求和世界要求的进程。第二,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观念,让政府处于阳光下;深入改革政府机制,使政府处于界限内;有效提升政府价值,使政府处于公正中。第三,推进司法公正。整个社会必须尊重法院的司法权力,尤其是国家权力其他要素要尊重司法权。第四,增强法制权威。一个社会的公民法制观念的确立和发展,关键不在于法律和制度本身的好坏,而在于法律本身的权威和有效遵循。 必须注意到,要实现法治,必须有民众的参与,必须有一个国家“之外”的多元社会的存在。公民社会的发育是调节国家权力,防止公权过度侵入社会领域与私人领域的最有效力量,这也是推进法治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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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小康进程进入冲刺阶段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5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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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小康进程进入冲刺阶段

小康之路就在脚下!多少年来,中国人民祖祖辈辈在盼小康、奔小康的道路上洒下了勤劳的汗水和智慧,本世纪末我们即将迈入小康社会的门槛,千年的梦想圆在二十世纪之末。  根据《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规定的指标测算,从总体上看,到1999年我国已走完温饱阶段94.6%的路程。预计到XX年,全国总体平均水平将进入小康社会的初期阶段,有3/4的人能过上小康生活。  小康初期阶段基本达到  改革开放以来的21年,随着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党带领全国人民在小康建设之路上不断前进,使人民在短短的几年里就跨越了物质匮乏的年代,告别了短缺;80年代人民生活从贫困走过温饱,90年代逐渐迈向小康,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截止到1999年底,小康评价指标测算结果显示,中国人民生活已实现小康初始水平的94.6%,也就是说即将走完温饱阶段的路程,基本上达到小康初期阶段生活水平。  (一)从《全国人民小康生活水平的基本标准》规定的五方面看,经济水平和精神生活已达到小康标准,物质生活、人口素质和生活环境实现程度分别为94.6%、88.4%和91.5%。  (二)分城乡看,城镇居民生活已达到小康标准的94%,其中经济发展水平、物质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已基本实现小康水平,精神生活实现程度为86.7%,生活环境与社会保障实现程度为75.6%。农村居民实现程度为88.45%,其中收入水平实现程度为85.14%,物质生活实现程度为84%,人口素质实现程度为87.22%,生活环境实现小康程度为89.09%,精神生活和社会保障与社会安全已达到小康标准值(见图1)。  (三)分地区①看,全国31个省市区,有15省市区实现程度在90%以上,9个省市区在80%-90%之间,7个省市区实现不到80%。  东部地区小康实现程度为97.86%,其中有10个省市区实现程度在96%以上,1个省超过90%,1个省接近90%;中部地区实现程度为93.18%,其中实现程度在90%以上的有4个省,实现程度在80%至90%之间的省市区有5个,有2个省市区接近90%;西部地区实现程度为84.18%,其中实现80%至90%的有3个省市区,其余7省市区实现不到80%(见图2)。  (四)从人口分布看,1999年底全国有6.156亿人口已基本达到小康生活水平(实现程度90%以上,下同),占总人口的49.93%;其中有4.606亿人口分布在东部,占东部人口90.79%,1.55亿人口分布在中部,占中部人口35.198%。有4.65亿人口处于温饱有余生活水平(实现程度80%-90%),占总人口的37.73%,其中2.85亿人口分布在中部,占中部人口的64.81%;有1.33亿人口分布在西部,占西部人口的46.65%。有1.52亿人口处在温饱中期水平(实现程度不足80%),占总人口的12.34%,均分布在西部,占西部人口的53.35%。  从这组数据可以看出,全国有一半人基本过上了小康生活,东部绝大多数人过上了小康生活,中部也有2/3的人过了小康生活,而西部过上小康生活的人不到一半。  (五)从小康进程速度看,按小康基本标准衡量1990年小康总体实现程度为46.32%,平均每年向前推进4.63个百分点;到1999年底,小康实现程度已达94.6%,比1990年实现程度高48.28个百分点。90年代,平均每年推进5.36个百分点,比80年代的平均速度每年高出0.73个百分点。这说明进入90年代后,小康实现进程有所加快(见表一)。  到XX年,预计全国总体平均将实现小康初始水平,全国约有74.84%的人口基本能达到小康水平,有12.82%人口接近小康水平,然而,有12.34%人口难以实现小康;在16项小康测评指标中有12项可以基本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值,2项指标达到小康值困难较大。整体说来,虽然小康建设的道路上有许多困难和障碍,但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人民在本世纪末能圆小康生活之梦。  人均小康指标提前实现  经济发展是强国富民的基础,改革开放21年以来,我国经济蓬勃发展,经济增长水平与增长质量不断提高,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提前5年于1995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宏伟战略目标,人均指标已超过小康标准值,是五大部分实现小康程度最高最早的一部分。  (一)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增长速度遥遥领先国际水平。1995年我国提前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目标,1997年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提前实现番两翻的目标,提前达到小康标准。1995年现价国民生产总值为57495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1980年4518亿元增长321.6%,年平均增长10.07%。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995年现价为4854元,按可比价格计算为2713元,比小康标准值高213元,比1980年的460元增长248.7%,平均每年增长7.76%。  1999年国内生产总值现值为8205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1980年至1999年平均每年增长9.8%,其中80年代的XX年中年均增长9.3%,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10.4%。1999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现值为6546元,按1990年可比价格计算为3591元,按可比价格计算1980至1999年平均每年增长8.4%,其中80年代平均每年增长7.7%,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达到9.1%。可以看出,进入90年代后,国民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质量也有所提高,波幅基本控制在7个百分点内,比80年代的最大波幅降低三成以上(见图3)。  (二)经济增长速度领先国际水平。从国际比较看,1980年至1999年我国经济总量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国际水平。根据世行的测算,80年代世界加权平均水平为3.2%,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年增长速度分别为6.6%、2.6%和3.1%;1990年至1998年世界平均水平为2.4%,低、中、高收入国家的平均年增长速度分别为7.3%、1.9%和2.1%。如果不考虑中国和印度,则这两个时期的低收入国家的增速更低,分别为4.1%和3.6%。  中国改革开放20年来的这种高速稳定的经济增长现象是空前的、是世界各国未曾有过的,这充分体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行宏观经济市场调控等的辉煌成就。  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经济水平和人均资源拥有量并不高,这为小康建设带来了不少的困难。按世界银行

《1999/XX年世界发展报告》测算值排序,1998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gnp)为9289亿美元,在210个国家中排名第七位(从高到低排列,下同),1998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750美元,属于低收入国家,在210个国家或地区中排名149位。可以看出,我国经济和物质产量总量处于世界前列,然而,人均水平并不高。  (三)地区经济总体发展迅速。目前,党中央考虑东部沿海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经济社会水平已达到一定的高度和实力,果断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提高西部乃至全国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这些年来,虽然各地区发展水平存在差异,但它们的经济增长速度也都较为迅猛。1999年东中部各省市区gdp的增长速度基本上在7%至10%之间,人均gdp绝大部分已达到或超过小康标准值;西部各省市区gdp的增长速度在6%至9%之间,人均gdp实现程度也大部分在90%以上。  物质生活:向小康水平逼近  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实现小康的关键。现实情况表明,中国人民生活正实实在在地向小康水平逼近,消费水平不论是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有很大的提高和改善。这些都能从人们的衣、食、住、行方面的数量与结构的变化反映出来。1999年底物质生活实现小康标准的94.6%,比1990年的49.9%前进了46.48个百分点,平均每年向前推进5.16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实现程度为96.6%,中部地区为91.85%,西部地区为82.34%。  (一)居民收入有较大提高,为物质生活质量的整体改善提供了重要的前提条件。居民收入是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源动力。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财富的积累,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与日俱增的上升,20余年的变化是显著的、是有目共睹的,我们不难从工资、劳务收入到银行储蓄存款余额、有价证券、金融资产等相关指标看到居民收入迅速提高的轨迹。  城镇居民收入的迅速提高,使城里人有幸在80年代中期就尝到了好日子的甜味,人均可支配收入率先于1998年达到小康标准。按不变价计算,1980年至199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其中80年代的XX年和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5%和6.87%,呈现稳步增长的特点。 同样,农民收入也日益上升。199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现价为2210元,是1978年的16.5倍,如果按1978年这一可比价格计算则为632.65元,这意味着农民收入比1978年的133.6元实实在在提高了4.74倍。按不变价计算,1980年至1999年农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7%,其中80年代的XX年和90年代的9年中年均增长速度分别为8%和5%。可以看出,城乡收入增速呈现出三个特征:1)19年中农村平均快于城市1个百分点;2)80年代农村快于城市2个百分点,3)90年代农村慢于城市近2个百分点,特别是近两年来农村明显慢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速度。1999年农村小康实现程度为82.4%,而城市于两年前就已达到小康水平。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收入的议论也越来越多,分配不公、脑体倒挂等现象一时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这些现象我们能从数据变动的轨迹中找到痕迹,据有关单位测算,1998年我国基尼系数高达0.386,已接近国际警戒线0.4的水平,超过高收入国家90年代0.338的平均水平,如果将城镇特高收入户也纳入统计中,则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  (二)居民居住水平有很大改善。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人们告别了几代同堂的年代,特别是康居工程实施以来,居住水平与质量提高更快,屋内设施现代化、家具豪华化、装璜漂亮化等,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截至1999年底,城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由1980年的5.5平方米提高到14.2平方米以上;入住两居室以上单元配套楼房的家庭逾2/3;有厕所或浴室的家庭比重不低于3/4;使用煤气或液化石油气的家庭也达70%以上;绝大多数家庭都能独自享用自来水和厨房。  农村住房水平亦有较大程度提高,农民告别了土房,甚至砖瓦房,住上了钢筋砖木结构的楼房,并向室内设备现代化和装饰美观化发展。目前,反映农村住房的核心指标—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亦于1997前超过15平方米的小康标准。与城市相比,农村住房的数量和质量同样有较快的发展,1999年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由1980年的4.5平方米提高到18.7平方米以上。  尽管如此,在住房方面,我们离三口之家有两居室的小康型生活住房标准仍还有一定的差距;而距建设部提出的XX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的10条标准的差距要更大些。  (三)消费水平不断增长。消费更能反映出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程度,不管是从消费品金额的提高或对冰箱、彩电等家庭耐用消费品的拥有,还是从吃的品种和数量,都远远超越了物质紧缺时代的生活水平。  居民的营养程度,虽然不如其他指标改善的那么快,但较过去的改观也是明显的。目前,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距小康还有一些差距,实现程度为86%左右。  从恩格尔系数的下降也能看出消费结构的改善程度。全国恩格尔系数从1980年60%下降到1990年的56.8%,继而再下降到1998年的48.57%,超越小康标准值的50%,人们终于有一半多的钱可用于非食品方面的消费支出。  (四)交通通迅大为改观。交通便利程度有很大程度的提高,交通通信费用支出大幅增加,近几年已居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增幅之前列。近十年来,我国交通运输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居民乘车条件与便利程度明显改善。交通工具的质量和数量大幅度增长,民用飞机航线的增加,火车的提速和夕发朝至时间的调整,汽车数量和卧铺型品种的扩大,都大大改进了交通状况,为居民旅行创造了便利的条件,提高了效率,促进了消费。  通迅业发展十分迅猛,使人们交流的距离缩短了,地球就像一个小小的村庄,交流自如。截止到1999年底,我国无线寻呼、移动电话、和本地电话年末用户数分别高达4718、4324和10881万户,分别是1990年的107、2162、16倍;城市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7台多。邮电业务总量按1990年价格计算为3311亿元,是1990年的40倍,1995年的3倍多;而其中的电信业务发展更是惊人,电信业务总量按1990年价格计算1999年高达3113亿元,占邮电总量的94%,是1995年的3倍半。  过去人们不敢想的或想不到的通信方式和手段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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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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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调研报告

今年,市政协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了专题调研。各调研组深入各县区、走进田间地头,摸实情、察民意、汇民智,全面了解了我市农业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和查找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对策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调研非常重视,在调研课题确定、重点内容把握等方面都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余学友书记参加了推进农业现代化专题协商会,对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对深化调研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对市政协调研给予了大力支持,确保了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的良好机遇,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提升、求实效,农业生产效益持续提升,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全市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增长,品质不断优化。2019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41亿斤,分别是1978年、2019年的3.9倍、1.9倍;平均亩产791.4斤,分别是1978年、2019年的3.4倍、1.6倍;优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386万亩、总产量居全省第一位,玉米优质率在95%以上。全市有3个县(上蔡、西平、正阳)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百强县,西平县被确定为“全省优质小麦生产重点示范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效益明显提高。全市花生、蔬菜、烟叶、白芝麻、食用菌、花木种植和生猪、肉牛、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发展都达到一定的规模。2019年,全市油料总产量达到11.19万吨,其中花生总产居全省第一位;肉类总产量达到86.22万吨,其中猪肉产量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拥有4个全国油料百强县(正阳、汝南、泌阳、确山)和2个全国肉类百强县(西平、正阳),正阳、平舆、泌阳县分别成为全国花生、芝麻、香菇生产第一大县。

(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一是高标准粮田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9.7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项目536个,建成高标准粮田243万亩。二是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125座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工程等项目,打配机电井8.15万眼(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3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2万亩,新增旱保田58万亩。不断完善农村土地、道路、电网、水网等农村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改建县、乡公路336公里,新建农村公路连通工程115公里。三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至2019年底,我市拥有大型农业机械的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达到800家;全市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5.6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了1451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1%,均居全省第一位。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产业化集群加快发展。目前,全市已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21个,销售收入达414亿元,带动农户82万户,其中11个被省政府命名为农业产业化集群,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推进。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31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46家,有5家企业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326家,实现总产值1096亿元。农业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至2019年6月,全市已注册农民合作组织11464家,其中农民合作社8841家、家庭农场2623家。

(四)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不断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全市已发展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430多个,年成交额超过50亿元,初步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功能比较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市场体系。汝南三门闸蔬菜批发市场已被确定为农业部重点市场,正阳中原花生批发市场已成为豫南最大的花生交易市场,泌阳香菇市场获得了“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称号。加快构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立了“驻马店农业信息网”和“驻马店兴农网”,基本实现了网络一体化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部分地方已形成了“网上订单、网上种植、网上收获”的网络农业生产新格局。积极推动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制定和发布各级农业标准规范91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市级地方标准规范88项;全市“三品一标”产品已达170个;泌阳、西平和汝南等县被列入“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逐步建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市、县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机构96个,其中市级14个,县级82个,从事农技推广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724人。规划了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已开工84个、交付使用4个,计划在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五)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全部完成,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已完成30%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已经启动。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全市基本形成了村信息员、乡镇服务站、县区服务中心、市网络交换一体化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各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县级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了股权改造工作,有2家组建农商行正式挂牌营业,有2个县成立村镇银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全市小麦保险面积524.4万亩,玉米保险面积275.9亩,花生保险面积86.5万亩,财政保费补贴13460万元,赔付金额8870多万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从资金、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从总体上看,我市农业发展特别是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一是中低产田比例较大。目前,全市仍有600万亩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48%),其中有150万亩基本是“靠天收”的岗地旱地,350万亩为低洼易涝地。这部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制约着粮食的稳产增产。二是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缓慢。我市目前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仅占2020年规划面积的四分之一。由于资金渠道分散和投入标准、建设标准不统一,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也存在着建设标准低、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三是农田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全市规模较大的水库、湖泊等水利工程设施不够配套,有些年久失修,灌溉、排洪能力远未发挥。如宿鸭湖、板桥、薄山、宋家场四大灌区涉及灌溉面积17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在50万亩左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水利设施线长面广,国家顾不上,地方没钱投,农民建不起,原有设施老化失修,新建设施难推进。因产权不清、使用和维护主体不明,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效益发挥有限。另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与农业生产争地的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加上各地出现的“非农化”、“去粮化”倾向,我市要实现到2020年粮食产量达到155亿斤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二)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不高。一是粗放经营和分散经营普遍存在。一家一户三五口人五六亩地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营方式还处于传统的粗放经营状态,存在着农业科技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保证等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二是农业生产效益偏低。农业生产分散投入成本大,生产效益不高,抗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即使是在农业生产基地内部,“公司”和“农户”之间大多停留于一般购销合同关系,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体系远未形成,造成了资源的过度浪费和优势产业的大起大落。2019年全市虽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93.84亿元,但平均农业劳动力人均创造增加值仅有7164元。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不高。总体数量虽多,但真正形成规模经营的不足300家,“空壳社”的问题突出;县区之间、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县还存在一些空白村;产业链条短,品牌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管理不够规范,职业化经营程度低。四是土地流转规模小。到2019年底,我市土地流转面积为148.7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12.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三)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发挥有限。全市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仅有53%。一是农业科技研发不健全。农业科技研发与农业大市地位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缺乏国家和省级研究研发机构。二是农技推广人才缺乏。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少、工资低、条件差,留住人才难,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有些地方对农技推广人员的配备把关不严,非专业人员比例较高;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缓慢。全市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总体比较薄弱,专职农业技术人员与乡村人口比例为1∶3384。三是经费投入明显不足。财政对农技推广安排的经费非常有限,大多数农技推广机构仅有的事业费只能勉强维持正常办公,开展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十分困难,连测土施肥、配方播种等一些简单易行的实用技术也难以大面积推广。四是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我市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劳动力总数的2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特别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老人和妇女占较大比例,大多只能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新技术在农村难以推广。

(四)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偏低。一是企业规模小,加工能力不强。全市132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数处于“小、散、差”的状况。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2家,占全国1253家的1.6‰;省级只有46家,占全省760家的6%。涉外经营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匮乏,对外形不成市场,对内缺少辐射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率为1.58∶1,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区域内一些优势农产品加工能力更是严重不足。二是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脱节严重,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普遍联系不紧,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我市有全国粮食大县、全国油料大县和畜牧大县10多个,至目前没有一个农产品加工大县,大多数农畜产品以原字号销售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三是知名品牌少,市场竞争力弱。很多企业管理理念落后,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一些经营者对名牌产品所蕴涵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够,缺乏争创品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驻马店号称“中原粮仓” 、“中州油库”和畜牧大市,却缺乏在全国叫得响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五)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比较滞后。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不全。虽然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但规模普遍较小,大多处于区域性自我循环状态,仅仅起着区域内调剂余缺的作用,在全国缺乏知名度和影响力,辐射地域非常有限。二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缓慢。尽管我市香菇、白芝麻、花生等优质农产品资源丰富,但在农产品期货发展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的作用远未发挥,造成近年来农产品“卖难”与“买难”交替出现。三是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滞后。缺乏负责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信息的专门机构,各业务部门提供的农业和农产品信息零星分散且不及时,大部分农户对市场供求把握不准,继续沿习传统种植模式和种植习惯,极易造成农产品的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农产品交换经常出现“买涨卖低”的现象。

(六)融资渠道不够畅通。政府投入方面,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全市财政收入用于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的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4.6%。金融投入方面,由于各级金融部门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控力度,农村新增贷款必须有担保或抵押物作为放贷条件,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贷款十分困难。经营主体投入方面,绝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都是流转过来的,成本较高,出于收益考虑,他们在农业生产方面投入的真金白银不多。农户投入方面,201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437元,只占全省平均水平的87.7%、全国平均水平的83.6%,直接约束了农户的投资行为。2019年,全市农村固定资产投入78.24亿元,户均仅4289元。

三、对策和建议

在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正逢其时,机遇难得。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富民为根本,典型带动,示范引导,全面推进,走出农业大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路子。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加强引导,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支持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掌握一定专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回乡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等,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成为种养专业大户。二是支持各类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机经营大户、经纪人、农业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和农村基层组织,依托自身发展基础和专业技术优势,组建种植、养殖、农机等专业合作社。鼓励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组成联合社,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支持专业大户和在外务工回归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能人等依托技术、资金优势,开办家庭农场。四是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拓展经营领域,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合作,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形成 “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五是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种养业,向农村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管理模式。建议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工程,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高标准抓好一批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注重规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机构,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作用,深化课题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一是结合各地实际,区分不同类型,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制度,防止“空壳社”的出现。二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章程,建立运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及时提供法规政策、土地流转、农业科技、市场需求等信息,帮助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3、多措并举,培育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农业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人的现代化。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农民的地位。推动城乡一体化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淡化传统农民的身份性质,促进有专业技能的农民自由流动,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依赖农业职业技能而非依靠土地的职业化农业从业人员,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二是坚持普及和重点相结合,培育农业产业人员。依托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力量、农业经纪人、农业技术人员、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等的培训,增强市场化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县区职业培训机构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等培训工程培训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能。建议有关培训机构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区分不同类别,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完善“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吸引各类人才,形成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队伍。建议出台能够增强农村和农业对各类人才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外务工返乡农民、投资参与者等群体投身农业现代化,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1、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土地流转。按照稳定所有权、维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以推动农村土地确权为重要抓手,出台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一是按照《物权法》规定,赋予土地生产经营者的物权属性,明确确权后的农村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有偿出租、转让。建议在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加快做好确权证书的发放工作。二是针对目前农民承包地条块分割、分散布局和部分农民不愿参与土地流转的现状,建议各级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对现有农村土地作出适当调整,把不愿流转的农户土地向村庄周边集中,解决大块土地流转难的问题。三是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利用粮食生产先进县奖励资金等形式,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流转大户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2、强化服务保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加快构建县、乡、村一体化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一是规范土地流转流程,完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水平。建议各县区制定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在区域内推广。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三是积极搞好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和鉴定等服务。四是建立和完善县区、乡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处理各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上蔡等县通过建立“村有信息员、乡有服务站、县有流转中心”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度,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3、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搞行政干预,不下硬性指标,严禁“一刀切”。二是坚持农业家庭联产承包的主体地位,对现有从事特色种植业、收益较好的农户,不强行要求参与土地流转;对以种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应允许他们自主发展。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引导流转双方合理定价,并对农民在流转土地上的劳动、使用家庭农业机械的报酬,以及入股分红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写入土地流转合同,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利益不受损失。

4、加强监管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驻马店作为农业大市,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建议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防止 “非农化”、“非粮化”倾向。一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功能区规划,划定粮食生产和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区域,明确界定不同地域的土地用途。二是针对目前农业补贴分散发放、收效不明显的问题,遵循“谁种田补贴谁”的原则,逐步将各种农业项目补贴直接补给种粮大户,并加大对农技、仓储、良种、农资、水利设施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多种田多种粮。三是建立审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土地开发和使用,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严把基本农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

(三)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1、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建议各级政府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地理、区位、农业资源的多方面优势,加强顶层设计,突出科学规划,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下大力调整农业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蔬菜、芝麻、花生、食用菌种植等产业,大力发展花卉种植和林果业,持续发展牛、羊、生猪养殖等畜牧业,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产业,形成各种种养殖发展齐头并进的局面。坚持发展种养殖业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并重。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模,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2、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经济效益明显、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一是科学搞好规划,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六大基地”建设,即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生猪、肉牛生产基地,花生、芝麻油料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水产、花木、茶叶、林产品等特色种养基地。二是依托产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打造面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油脂加工、皮革加工等基地。力争今后5到2019年形成产值处在全省前列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2个。

3、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选择10个左右起点高、规模大、生产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和省扶持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扩大招商引资。以政府为主导,围绕发挥我市农产品资源优势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驻马店。以中国“农洽会”为重要平台,组织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扩大项目和技术合作,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和品牌,提高企业综合实力。三是重视培育本土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已具规模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倾斜,支持优先发展;对规模小、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指导其创新发展思路,转换经营方式,提升发展水平;支持本土企业之间合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4、着力打造知名品牌。结合农业大市实际,把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摆在我市质量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突出位置,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奖励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鼓励龙头企业依靠科技提高农产品档次,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新产品,以新取胜,以特取胜,以质取胜,大力开发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高、新、精农产品,努力提升“夏南牛”作为全国第一肉牛品牌的知名度,把“一加一”、“悦生合”、“泌阳花菇”等品牌培育成国内知名品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四)持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1、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建议市政府加快制定完善全市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加大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板桥、薄山、宋家场等大型水库和宿鸭湖灌区配套设施建设,疏通引水渠道,增加泵站数量,最大限度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二是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强灌排管网建设,完善机井灌溉配套设施。同时,尽早展开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管护机制,使其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三是在确山、泌阳县等浅山区和丘陵地带,应加强小型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岗地旱地的灌溉条件。四是在高标准粮田推广喷灌技术,在设施农业区域推广滴灌技术,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2、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建议市、县(区)政府抓住国家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和省加大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机遇,不断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一是超前计划安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提前完成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二是针对目前资金渠道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促进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千亿斤粮食规划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资金的整合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注重长远规划,有效解决目前高标准粮田建设布局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实施区域连片开发,为实施大型机械耕作、推广农业灌溉新技术创造条件。

3、抓好低洼易涝地治理。建议市政府和各县区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推进350万亩低洼易涝地改造工程。加快实施低洼易涝地域的农田改造工程,增加田间排水沟渠管网密度,提高田间排涝能力;疏浚河道,新建闸站、涵闸、泵站,提高集中连片低洼地的排洪能力;通过新修水库和扩大现有水库的库容量、开挖池塘等途径,提高低洼易涝地域的蓄洪能力。

4、加大岗地旱地改造力度。我市有150万亩的岗地旱地,这类土地保墒保肥能力差,应加大对岗地旱地农田的改造力度。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平整地势相对宽阔的岗地,对山区陡坡地兴修水平梯田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这类土地的形态;加深耕作层,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蓄水保墒能力;推行地膜覆盖、植物保护等综合栽培技术,提高保墒能力,防止水土流失。

5、加快各种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道路“村村通”建设标准,并逐步向田间延伸,不断增加农村路网密度,为大型车辆和农业机械进出提供方便。二是继续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增加田间输电线路,加强配送电站建设,提高农业用电保障能力。三是完善农村信息化设施,加强无线通信站点建设,实施有线电视通村入户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在农村的推广使用,逐步实现农村地区“三网融合”,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五)加快建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1、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一是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队伍建设。加强市本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尤其是注重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充实县乡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改善结构,加强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建立农技推广示范户;加快完成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立运作机制,使其尽早发挥作用。二是加大农技研发和推广力度。在农技研发上,鼓励农业科技研发机构自主研发农业种植新技术。在品种改良上,大力推广小麦、水稻、玉米和畜禽、水产品、花生、芝麻、烟叶、林果、食用菌、花木等优良品种,努力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优势主产区。在生产加工上,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三是创新农业科技进步机制。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实现科技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产业化组织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奖和推广应用专项奖,引导和鼓励农业科技机构和企业大胆创新。

2、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加强统一规划,积极引导国有、集体、个人和外商参与市场建设,新建和改建一批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农产品集贸市场,重点兴建辐射国内外的优势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大小结合、城乡衔接、专业与综合配套的市场体系新格局;大力发展农业市场组织,对农业生产和流通环节,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经营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使农村经济和市场经济接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等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培养一批大型“农产品联营公司”。

3、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期货交易,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信息服务网络,搞好各类市场信息的预测和分析,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经营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使现代农业朝着信息农业、精准农业方向发展。把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加强与阿里巴巴、淘宝合作,着力打造电子商务阿里巴巴驻马店产业带和淘宝特色中国驻马店馆,努力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对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对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育和引进力度,逐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4、建立完善农机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特别是要着力抓好玉米机械化收获、花生机械化收获和设施农业、农作物植保、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发展重点。二是建立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为平台的农机服务机制,通过农机补贴、装备引进等形式,进一步增加大型拖拉机等农机数量,扩大深耕面积,实现秸秆还田,改善品质,提高地力。三是要加强培训,培养能熟练操作使用现代农业机具装备的新型农民。

5、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服务机构为主导、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技术服务以及产后销售、运输、加工等一体化服务。建议各级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办理注册登记时简化手续,严格落实国家农业生产资料购置补贴政策,对经营有困难和新开办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减免的优惠。

6、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准入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广播电视、互联网向社会定期发布禁用、限用以及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目录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抓好驿城区、汝南县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并在全市各县区推广,逐步达到只有经专业机构认定的农产品才能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从销售环节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检测体系。争取资金,补充设备,完善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检测能力,加快建设由市、县(区)和批发市场三级组成、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认定体系。选择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超市,开展“三品一标”认定、产品包装标识和连锁配送、超市经营、专柜销售的销售模式试点工作。

(六)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生态化水平

1、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按照规划,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确山、遂平、汝南3个组团县县城周边,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为主体,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农业园区,打造一批集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休闲观光旅游和“菜篮子”工程为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工程。

2、推广生态化农业生产技术。一是引导各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对地表质地黏重的沙姜黑土、黄褐土等农田,通过大型农业机械深耕土地,活化土壤,改变土壤理化性状。二是采取增加补贴的形式,鼓励各农机专业合作社、专业户购置和装配秸秆还田设备,引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三是各地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加强对农田养分丰缺状况的检测,根据不同作物的需肥规律和肥料养分的利用率,为农户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配方和施用方法,减少因过度施肥对土壤的破坏。四是在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预防土壤板结和肥力流失。同时,要通过土地整治养护,尽可能扩大轮休轮作,加大劣质退化土地改造和修复的力度。

3、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基本农田、水源地、公益林等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明确补偿的环节、主体、标准等,发挥激励作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七)建立多元化现代农业投入保障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要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在“三农”方面的支出。二是针对目前农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非粮化”倾向,增加种粮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针对传统农区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力有限的实际,建议各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减少或取消重要农产区市、县涉农项目资金配套。

2、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建议各级政府积极搭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一是落实中央“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推动金融服务下乡。二是主动对接农行、农发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展开试点工作,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细则,探索农民合作社产品订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的办法。三是综合运用优惠政策、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现代农业。四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发展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探索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新的融资方式。

3、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针对当前涉农项目资金种类多、管理渠道分散、使用效益低、浪费较大的实际,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的投放方式,统筹规划,集中安排项目资金,发挥涉农资金的集聚效应。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资金,保障农业重点建设任务;建立“一个项目库、规划一个本、审批一条龙、实施能同步、标准能统一”的项目运作机制,解决同一地域项目推进难同步、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4、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一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二是引导和支持农业保险机构把保险的功能与农民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优势农产品保险产品,提高小麦、玉米等粮食品种保险覆盖范围。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把农业保险机构向基层乡镇延伸,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保险信息、保险销售和理赔等服务。四是加强农业保险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之间的衔接,建立完善地方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政策。五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确保大灾之年农民的基本收入和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建议由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有关种植、养殖、农机保险的试点工作,推出适合当地实际的保险业务,制定完善政府财政保费补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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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社区,全文共 40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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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强社区建设关系探讨

关于推进城市化进程与加强社区建设关系的探讨 最近,我们组成调查组,先后到**区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乡镇,就社区建设进行了深入调查,共走访了20个社区居委会。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市推进城市化进程必须大力加强社区建设,全力构造新型城市社区。 一、社区建设状况与城市化进程还不相适应 社区,是指城市中居民集中居住生活的地域共同体,是城市的细胞。进行社区建设,就是进行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近几年来随着**市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城市规模不断扩张,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社区建设作为经济体制转轨的重要承接点,在促进经济发展,满足群众物质文化需要,优化城市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社区建设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前提基础,社区建设的落后,必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近几年来,我区在社区建设上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与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相比较,仍然存在很多不相适应。 1、单位的社会职能外移,现有的城区管理体制和功能难以承接。在低工资、高就业率的计划经济时代,单位在整合城市社会,行使城市管理职能上发挥着主体作用,街居组织只是必要的辅助和补充。同时,单位承担了过多的社会和服务职能,起到了把市民组织起来的作用,单位就是一个小社会,为居民及其家属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各种生活服务,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繁重的企业办社会、单位办社会负担,各级政府也直接管理或包办着许多应由社会去办或应推向市场的事务。改革开放以后,个私经济快速发展,国有、集体企业实施两个置换,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城市社会发生了根本性变革。近二十年来大批国有、集体企业推行两个置换,**市有5万多单位人丧失了单位依托,完全转化为社会人。城区先后出现了2万多家行政事业单位之外的不具备单位体制特征的三资企业、个私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和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等。据调查,我区仅民营企业就吸纳了4863人就业。与此同时,单位的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其服务功能、福利功能、保障功能以及政治宣传功能不断弱化,居民与单位之间的关系正在向纯粹的雇佣关系发展。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改革的深化,单位承担的社会事务向社会释放、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引发的矛盾将进一步显露。如各类单位过去对职工所承担的种种生活福利性服务不断弱化或取消,而城市家庭的各种生活需求却与日俱增;房产开发的发展,单位包下来的宿舍区服务必然要退出,而相应的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尚未完全建立等等。由于社区居委会仍处于无职、无权、无钱的境地,单位外移、释放的社会职能,社区还没有准备好承接的口袋和相应的机制,导致了城市社会中大批人员游离于管理之外,居民需求的各类生活服务得不到实现。 2、工作对象的扩展,使人口管理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难以到位。城市居委会以前的工作对象仅仅是少数的没有单位的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90年代以来,我市城市人口发生了结构性变化,人口中的复杂因素逐渐增多,对社会秩序形成了巨大压力。一是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全区现有下岗失业人员41700人,其中**区9000人,鼎城区移交6700人,省、市属企业移交26000人。此外,城区每年还将新增劳动力5000多人。二是无归宿人员和流动人口不断增多。据统计,城区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进城农民、外地流动人口等不在原来那种单位体制之内的无归属人员达8.2万人,占城区总人口的21%以上。三是城市贫困人群增多。目前全区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人口达1.9万人,占城区居民总数的4.8%,相当一部分居民生活十分贫困。而且随着今后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这类人群仍处于增长的趋势。在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和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人员的单位所有制和严密的户籍管理制度,就可以把成份比较单纯的城镇人口的社会秩序管理好,现在则面临着力不从心的局面,城区不稳定因素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 3、城市基层管理任务日益繁重,行政化的社区运行模式难以落实。由于近些年来城区的规模、功能和各种新问题都大大增加,城市管理的工作量、任务量在成倍增长,而原来的层层负责的行政性、直接性管理方式尚未改变,街道、社区基层组织承担的上级安排的任务高达130多项,实际上已经无法承担和落实。据城南街道统计,直接由社区担负的工作涉及党建工作、社会工作、经济工作三个方面、八大类、54项、130多个。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一是无职权,小庙难以管大神。社区内的行政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等,由谁管、怎么管、哪些问题归口管,政府没有规范性文件,社区居委会想管也管不好、管不了。二是无地位,什么单位什么工作都可往社区装。职能部门布置工作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往往一个文件、一个会议或是领导的一个口头指示,其任务就交给社区了。仅今年来,社区居委会承担的各种调查摸底任务就有5次。三是无资金,有些管理工作无法开展。如离退休人员、企业置换身份的党员现交由社区管理,但社区既没有活动场地,又没有活动经费,对其管理只能是空中楼阁,更谈不上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现代化的管理。据调查,我区50个城区居委会,有30多个每年经费入不敷出,全区社区每年共计资金缺口达23万元。四是无精力,社区干部整天疲于应付。城南方家巷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立波共包保qqq~人员、战退军人、吸毒人员及其它重口对象等10人,均要求一日三访、盯死看牢,仅这项工作就可以耗去其全部精力。对此,红卫社区居委会主任张凤梅深有感触地说:我们抓经济工作都是偷偷摸摸,主要原因是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抓。 4、居民生活需求的多样化,现在的社区服务水平难以满足。进入小康生活的居民不再满足于吃饱、穿暖,而要追求丰富多彩的生活和多方面的价值实现。据调查,城区居民对本社区的希望、需求是多方面的,除迫切希望社区提供就业机会外,还涉及到从居住环境到基本设施,从社区经济到精神文明,从社会秩序到人际关系等等。要满足居民日益增长和变化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社区服务业必须有一个突破性的大发展。而我区当前社区服务总体水平还较为低下,社区服务业投入单一,作为产业发展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虽然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务业的发

展非常重视,把它作为社区建设工作的重点,但由于有关社区服务的优惠政策相对较少,已出台的有关规定又不能得到很好地落实,限制了社会各方面对社区服务业的投入,使城区目前的社区服务业多依靠政府、集体投入,服务项目多而杂,没有形成品牌和规模,向社会化、产业化、实体化转变的步伐缓慢。此外,社区服务在社区就业安置、城市生活环境、生活秩序,社区居民公共利益的实现和维护等方面都还没有寻求到有效的解决途径。 上述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这样一个事实:随着我市城市的发展变化,城市中有关的人和事,已经溢出了固有的城市社会的基本结构框架。管理和服务环节上的真空地带和灰色地带越来越多,原来设置的城市基层体制、功能和运行机制,已经严重不适应发展变化了的新情况、新问题;政府的负担日益加重,各种日常性问题已经不能自行有效化解。因此,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应该把系统化的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工作的一个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关键和十分紧迫的任务,摆上突出的领导决策位置。 二、日益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呼唤社区建设的突破和飞跃 根据**市城市发展规划,近20年内,城区人口要达到100万,城市的规模将不断扩大,同时,城市改革将不断深入,这都将给社区建设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它强烈呼唤着社区建设的加强,强烈呼唤着城市工作向社区化转轨。新形势下的社区建设,要在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依靠社区的力量,利用社区的资源,强化社区的功能,加强社区管理,发展社区经济,开展社区服务,优化社区环境,发展社区事业。当前,我区的社区建设经过这几年的成功积累,实质上已经到了新的突破阶段,也是一个质的飞跃阶段。这种突破和飞跃主要表现为四个转向: 1、社区建设的内容转向系统化。我区过去居委会工作,内容主要限于政府所部署的社会行政管理工作和范围还很狭窄的居民自治性事务,近些年社区服务工作范畴不断拓宽,已经从一些社会成员的特殊援助服务逐步扩展到相对广泛的便民利民服务,初步拓展了社区工作的内容。要适应城市化进程,社区建设的内容还要转向为更广泛的系统工程。它应该包括社区经济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教育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社区安全建设等等。它既包括了传统的社区行政性、社会性工作,也包括了体制变化和社会发展带来的许多新的内容;既包括了由街居组织直接抓的事情,还包括社区中应由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市场主体和居民自己去干的大量事情。还可以说是现代城市综合性的社会生志在社区这个局部上的集中表现。 2、社区管理与服务对象转向属地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改革的深入,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所表现出现的弊端将更为明显,社区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增加。单位职工更加弱化对单位的依赖,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新兴的多种所有制成份的无主管企业增多;外来人员、流动人员的比例增加;下岗、失业人员增多;老龄人口增多;贫困人群等问题增多。这些问题和矛盾的增加,迫切要求彻底打破条块分割的管理状态,要求社区管理和服务突破原来较为狭窄的范畴,在工作对象上,不仅面向少数家庭妇女和社会闲散人员,而是面向工作和生活在城市社区的所有单位和人员,也要求所有居住于社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强化属地化与社区制意识,自觉地把自己生活的社区作为参与社区活动,实现自身权益、形成社会整合的重要基地。 3、社区管理行为转向民主化、互动化。长期以来,我们的街居组织主要是执行上级交办的行政任务。上面千条线,下面一针穿,正所谓上到、下到社区办、政府工作样样干。在这种格局下,居民成了社区组织完成行政任务的简单工作对象,社区组织与居民的社会生活并没有形成一体,法律上所设定的自治实际上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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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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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加快依法治市进程

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进一步理解和把握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推进我市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这次修改宪法的重大意义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定修定程序,对宪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正,体现了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志的统一,讲政治和~制的统一,代表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意志和利益,顺乎人心,合乎民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大法的作用。     (一)这次修改宪法,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客观实际的需要,体现了与时俱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1988年、1993年、1999年先后三次对宪法部分内容作了修改。这些修改,反映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从本世纪开始,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在这期间发生了两件举世瞩目、关系长远的大事,一个是2002年11月党的xx大召开,一个是2001年11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党的xx大把重要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而我们党治党治国的重要经验就是,通过法律程序把党的主张变为国家意志,变为全国人民的共同行为规范,以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重要思想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验总结,已经在现实中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必须在宪法中确定其指导地位。加入世贸组织,使我国的改革开放面临极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按wto规则和市场经济规律修改完善法律体系,首先要从宪法这一根本大法上进行修改,增加保护私有财产、尊重和保障~等内容,以使宪法更加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可见,修改宪法是发展了的客观形势的需要,而且时机、条件成熟,具备了这种可能。     (二)这次修改宪法,是坚持宪法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的需要,符合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需要一种稳定性,宪法不稳,治国安邦就无所遵循。但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它又必须适应发展变化了的形势,不然就会成为一种束缚,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这次宪法修改,一方面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另一方面只是对非改不可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体现了宪法修改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现行宪法虽经历过包括这次在内的四次修正,但总体上说,宪法的根本原则和制度没有改变,社会主义方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没有变,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有制为主体、民主区域自治制度等也没有变。     (三)这次修改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确保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是扎扎实实地把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向前进的重要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治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最本质特征。这次修改宪法,有利于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不断完善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各项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用宪法和法律来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     (四)这次修改宪法,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领导修宪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了重要思想。从修宪的内容上看,把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写入宪法,以推进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建成;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和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确保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在宪法已有大量条文确认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基础上,增写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并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国家机构,使其更好地代表人民、为人民服务等等,都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     二、关于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我国的现行宪法由序言和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几个部分组成,共138条。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有14条,修改的地方23处,其主要内容是: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在统一战线的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的规定,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作出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规定进行国事活动的职权,修改乡镇政权任期的规定,增加对国歌的规定等。我们要在全面学习宪法的基础上,重点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刻领会党中央确定的这次修改宪法的原则,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这次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实质,以更好地贯彻实施宪法。根据中央的要求,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六个方面:     一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确立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指导地位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是面向二十一世纪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是引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目标和宏伟蓝图而奋斗的根本指针,坚持以“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统一我们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地把重要思想贯彻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     二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科学内涵,把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按照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规律和要求,不断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三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在统一战线表述中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重要意义,坚持党关于爱国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     四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党和国家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五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维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和继承权的科学内涵,在加快经济发展和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进程中,依照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全体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热情,切实保护社会生产力。 六要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国家尊重和保障~的科学内涵,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坚持公民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促进我国在国际~事业中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三、关于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工作     中央要求,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性,把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     (一)要提高对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重大意义的认识。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党的xx大指出,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志相统一的体现。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00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我国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根本任务,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长期抓下去,坚持不懈地抓好。今年3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专门召开会议,部署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宪法实施工作。最近,党中央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贯彻落实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和指示精神上来,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活动。通过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刻理解这次修改宪法总的原则、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准确把握宪法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崇高地位和重要作用,充分认识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也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不断增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营造全社会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浓厚氛围。     (二)地方国家机关要在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中发挥作用。地方国家机关要通过学习贯彻宪法,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观念,权力必须接受人民和法律监督与制约的观念,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触犯法律就应受到制裁的观念。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措施,推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结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25周年,推进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全力支持与督促“一府两院”的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联系,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级政府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政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建设法治政府;结合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司法机关要强化和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坚持执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执行难”的问题,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三)要以宪法的学习和贯彻实施推进三明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关键就是要推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也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从我们三明来说,也是“强市富民,发展三明”的内在要求。我市各级人大、政府和审判、检察机关在加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负有重要责任,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以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奋发工作,致力发展,推进发展。要全面树立和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参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发挥作用。要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全面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市进程,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为把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断推向前进搞好服务、保驾护航。要坚持以人为本,模范地践行重要思想,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贯彻实施宪法和两个《条例》为契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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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普法教育为切入点 不断推进依法治街进程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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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教育切入点 不断推进依法治街进程

x街道辖区面积6平方公里,地区常住人口达6.5万人,暂住人口9千余人,街道下设10个居委会。近年来,x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党的xx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区“四五”普法的目标,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优化社区法治环境,有效推进了街道“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三年来,街道先后荣获了“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文明单位”、“省综合治理先进街道”、“省安全文明街道”、“省人民满意司法所”、“全国青年文明社区”、“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全国社区侨务工作先进集体”等市以上荣誉70多项 ,多次荣获省、市、区司法行政先进集体的光荣称号,主要工作如下:     一、深化认识,把握关键,确保普法工作“四到位”     为确保街道“四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街道工委、办事处始终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街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和社区发展的重头戏来抓,把普法工作的认识提高、组织网络、责任制度等主要工作列入街道重要工作日程来安排,切实抓紧、抓实、抓到位。一是认识到位。为形成共识,街道每年年初和每季度的第一天都要召开办公会和社区党员代表大会,研究和讨论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工作。切实让全街上下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是社区普法教育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社区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维护自身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街道“环境立街、文化强街、商贸活街、服务兴街,努力将锁金建设成为“绿色、富足、温馨、平安、文明”的金色家园目标实现的可靠保证。二是组织到位。街道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由街道书记任组长全面抓,综治主任任副组长具体抓,配备专职人员开展工作,全社区居委会共建普法领导小组10个,安排一名主任分管普法工作,自上而下,形成网络;制定五年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到月有安排、季有检查、年有考评;保证普法需要的资金,学习材料能全面到位。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街道全年“三个文明”一体化目标责任状,在年终考核时,对普法和综治工作实行单独考核,突出其地位和作用。三是责任到位。将普法工作纳入街道三个文明建设年度目标管理、街道年度奋斗目标和综合治理责任书的内容中,将普法工作作为硬任务来抓,街道与辖区10家社区居委会和30家综治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创建无毒单位(社区、学校)责任书。明确了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奖惩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了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与工作成绩和个人奖惩挂钩,各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制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创建“平安社区“工作规划》、《创建“无毒社区”工作规划》、《依法治街工作规划》、《“四五”普法工作规划》,普法教材做到人手一册,带领广大社区居民在全辖区上下形成积极参与学法、~的良好风气。四是制度到位。建章立制,保证社区治理有章可依。在普法教育中,我们建立了出勤、考试、考评等制度,健全了学习内容,坚持做到严格检查、严格评议、严格考核、严格奖惩。为确保普法教育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街道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工作例会制度、情况通报制度、重点帮教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如:社区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制度、社区综合治理制度、社区服务管理制度、安全防范检查制度等,根据建章立制做到“五大发挥”,即发挥依法治理的职能作用;发挥指导管理法律服务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代表街道处理民间纠纷的职能作用;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能作用。     二、 分类实施,分层推进,保证“四项教育”落到实处     我们以认真的态度、务实的作风、周密的计划安排,切实抓好党员干部、企业职工、社区居民、青少年、暂住人口等 “四项教育”。并通过分类、明确重点;通过分层、确保效果。一是常规教育。利用街道、社区的两级党校、政校、学习中心组,对干部进行学习法律知识集中培训。采用办班、讲座、参观、研讨、电化教育等形式,对社区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同时结合形势,抓住报纸杂志刊登的实例和组织观看录像,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坚持每月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专业人员讲课,对社区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组织社区骨干、流动人员上法制课,讲授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常见问题。做到疑难问题集中讲座、个别问题单独指导,发现情况,及时以点带面进行讲解现场答疑;此外,多次组织不同形式的知识竞赛和考试。二是重点教育。依托主题活动,形成时时处处学习创新的社区氛围。通过开展“学理论、学法律、学技能、学科普”活动,举行法律知识、卫生保健、文化艺术、时政知识等公益性讲座,举办读书会、演讲会、座谈会等,使学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不断提升社区居民知识层次。结合创“无刑事案件社区”“平安社区”、“无毒社区”,推进机关干部依法执政和依法办事;成立助残法律维权工作站,向残疾人发放法律维权服务卡,向社区残疾人协会赠送法律书籍,向残疾人普及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掌握法律武器,提高依法保障自身权益的意识;在防非期间,利用调解信息员在居民中做外来人员的清查摸底工作,共排查上报的外来回宁人员有20余人;在清理“三小车”工作中,司法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协助社区到车主家中进行宣传、解答、咨询,做到正确引导、预警在前、防范在前。街道共收缴“三小车”69辆,未发生一起矛盾激化现象。三是强化教育。针对暑期青少年学生放假,学校与学生教育管理脱节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观念,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多样化。 每年组织少儿法制夏令营活动,讲授交通安全法规,防火知识,加强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讲授教育法、国旗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涉网犯罪活动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一些与学生关系密切的案例分析,以事说法、以理说法;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学法实践活

动,组织社区青少年走出家门,参加社区劳动,组织参观活动,举办知识竞赛等形成多样的法制教育;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的活动,为学生上禁毒知识课;开展“争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活动,300余名学生在12米长白底红字的横幅上签下自己的名字,举办少儿模拟法庭,有200名学生参加了旁听,受到教师的欢迎,使学生受到了生动形象的教育,特别是一些爱打闹的学生,当即表示不再哄闹了;成立青少年维权岗,设立维权箱;举办家长学校,由专家进行讲座,以提高家长素质。经过以上活动,切实提高了青少年法制素质,因此我地区近年来从未发生青少年犯罪现象。四是特殊教育。针对两劳释放人员、吸毒人员、qqq人员的特点进行特殊教育,将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制度化。通过办班、上门走访、观看法制录相,开展志愿者结对帮教活动等形式,进行各种教育,对“两劳”人员进行前途教育。强化重点人员的帮控和“qqq”练习者的帮教转化工作,签订包帮责任书,对“qqq”顽固分子实施“二建”:建立帮教网络,建立工作制度;“二超”:超前教育,超前防范;“二严”:严密监控,严厉打击。强化对外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用工单位把暂住人口法制教育纳入统一计划。对两劳释放人员开展志愿者结对帮教活动,以社区骨干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组成的帮教志愿者,对“回归”人员做到关心思想、关怀生活、关爱家庭、关注心声。如近五年来,锁金六村共有两劳释放人员40多人,形成社区内一个不安定群体,为使这些人员不再产生违法犯罪心理,社区民警、指导员和居委会主任不断地对他们进行帮教、转化工作,为他们安排就业、安置摊位、申请社会最低保障金、并经常和他们谈心,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目前这些两劳释放人员大都有了稳定的工作、美满的家庭。特别是在帮教小组和志愿者的帮助下,该村居民梁宏亮不仅做到自食其力,而且在工作之余,利用自己的专长主动为社委会出黑板报,办宣传栏,不计报酬,不计时间,甚至通宵加班也毫无怨言。另外,对“qqq”练习者进行巩固再教育,实行“三包一”帮教,运用感化式教育,组织她们参加社区活动,陪同收看电视台有关报道和录相,学习法律法规,关心她们的生活、工作问题,使“qqq”练习者深切地感受到党的温暖与关怀,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此外,去年“八一”建军节前,街道双拥领导小组、司法所,邀请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锁金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联合举行“送法进军营”活动。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们带着法律书籍、宣传资料来到双拥共建单位73670部队,进行法律咨询,向部队官兵发放了交通法规和婚姻家庭法律知识等的宣传资料,官兵们将自己遇到的和身边人的涉法问题进行了咨询。此次活动共为广大官兵解决疑难疑难达20多件。         三、立足社区,拓展阵地,不断打造普法工作新载体     为使街道的普法工作向广度和深度推进,我们以社区为立足点,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丰富多种宣传载体,有计划、有步骤地深入推进普法工作。一是打造固定载体。街道专门对2500平米的社区服务中心进行规划布局,先后在中心内设立社区党校、社区学院、“万家帮讲坛”、社区图书馆、网络培训基地、社区书画室等,同时,还成立“社区法庭”和社区“道德法庭”及老年大学,在锁二、锁三、锁四等社区开辟学习广场,建立读书交流园地、科普生活画廊,在街道和社区主要地段增设固定的宣传橱窗48块、200个宣传小黑板,在楼头设立标语牌,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制作宣传横幅、法制板报,使普法教育有专门固定场所和载体。组建社区老人京剧团、老人合唱团、锁金艺术团、民乐队、业余表演队和法律协会,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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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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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规范业主大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业主大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__________小区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称业主代表大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业主代表大会是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就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

第三条 业主大会的宗旨是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物业管理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合理、安全使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创造整洁、安全、舒适、文明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第四条 业主大会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和监督和指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业主代表

第一条 业主代表需公益事业、愿意为业主服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非业主也可担任业主代表。

第二条 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成多层业主代表区,每一栋楼一个单元选举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别墅区按区选,各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

业主代表区的划分办法,应根据户数多少,首次由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决定,以后由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条 每一业主代表区半数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有效,获票数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四条 业主代表区半数业主联名可以罢免业主代表,并应同时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五条 业主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代表职责,应按照本议事规则选举新的业主代表。

第六条 新的业主代表任期为本届代表任期剩余部分。

第三章 业主代表大会

考虑到经济与效益和人口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代表大会代替。

第一条 业主代表组成业主代表大会,每届业主代表任期三年。

第二条 业主代表大会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召集,每年下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业主委员会应负责在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将业主代表大会的时间、内容、地点等内容公布。经百分这二十以上的业主代表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在接到该项提议之日起二十天内组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三条 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

业主代表大会可以将第二条部分权利授予业主代表大会行使,但下列事项除外:

1.制定、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3.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4.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5.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6.法律、法规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职责。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与企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业主代表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五条 业主代表大会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得违反业主公约,并应当在二十日之内向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公布。

第六条 业主代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代表大会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事项无关的决议、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代表大会对物业管理重大事项作出的有效决定,使少数业主利益受到损失的,其他业主给予相应补偿。

第四章 业主委员会

第一条 业主代表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作为执行机构,其成立以物业管理部门备案为准。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代表担任。

第三条 业主代表大会的业主委员由十三名委员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由其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对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受业主代表大会监督。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投票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得票最多的候选人当选。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如今业主代表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2.代表业主与业主代表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5.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和职责包括:

1.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2.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

3.具有对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和批评权;

4.遵守业主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5.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6.参加业主委员会组织的会议、活动;

7.向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建议。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3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第五章 投票权与候选人的提出

第一条 参加业主代表选举的投票权按一户一票的原则确定,参加业主代表大会的投票权按一人一票的原则确定。

第二条 同一业主代表区的业主也可以联名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委会可以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

第三条 业主可以联名推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第四条 业主、业主代表可以委托他人参加投票,但应当事先签署委托书。同一人不得同时接受五个以上的委托。

第五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一条 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议事活动所需的费用,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经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由全体业主平均分担;但是,该项费用应当严格控制在每个业主每年二元之内。

第二条 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经费开支包括: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此费用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由业主代表大会予以监督,并定期向全体业主公布。

第三条 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业主代表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印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管理,并按印章管理制度使用。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和业主代表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审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查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标准、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以外需使用印章的,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凡违章使用印章,造成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经济、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四条 业主代表大会的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和存档。

第五条 业主代表大会建立以下档案资料:

1.各类会议记录、纪要;

2.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作出的决议、决定等书面材料;

3.各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备案登记的材料;

4.业主、使用人情况目录、清册及业主公约;

5.订立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6.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

7.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

8.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清册;

9.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图纸;

10.其他有关材料。

第六条 业主代表大会按规定程序成立后,授权业主委员会与本物业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办理物业管理移交手续。

第七章 附则

本议事规则或本议事规则的修订经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通过后生效,本议事规则未尽事项由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补充。业主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议事规则的决定均是本议事规则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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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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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座落:_________(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_________(物业名称)_________(楼幢单元门牌号)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的规范设立、运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涵义

本规则是记载业主对业主大会宗旨、运作机制、活动方式、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的自律性文件,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业主大会运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第三条 业主大会宗旨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业主大会组成与成立

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全体业主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自通过业主公约及本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成立后成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自动成为业主大会的成员。

第五条 业主身份确认

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订立买卖合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买受人,其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业主身份认定。

前款确定或认定的房屋业主超过一人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 业主大会活动范围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全体业主履行职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业主大会职责

业主大会按照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和本规则,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修改业主公约和本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房屋定期维修制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车辆停放与交通秩序协管规定,消防与治安协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等。

(六)决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七)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督促业主、使用遵守业主公约。

(九)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审议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等。

(十)_________。

第八条 业委会任期与组成、委员资格

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资格自动终止。委员任期同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由_________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无法按本规则规定的人数足额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按实际选出的人数(不少于政策规定的5人)为准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会议从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如下: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遵守本规则、业主公约,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第九条 业委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拟定业主公约、本规则修改方案。

(四)拟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依照有关政策并经业主大会授权,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

(五)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六)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拟定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七)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拟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的方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的方案。

(八)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九)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配合解决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十二)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三)_________。

第十条 业委会主任与副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

(三)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五)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十一条 业委会委员职责

业主委员会委员参加业主委员会会议等有关活动,参与业主委员会有关事项的决策,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第十二条 业主投票权确定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按政府规定(以下的第一项)执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后业主的投票权数,采用下列第_________项的办法确定:

(一)按照业主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拥有的物业建筑面积计算,以1平方米为1个投票权计算业主的投票权数,不足1平方米的余数部分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二)_________。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制度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于每_________年的第_________季度组织召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业主委员会及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一)20%以上业主提议的。

(二)发生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三)_________。

第十四条 业主大会会议召集与组织

业主大会会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并负责会议的通知、资料收集、意见征询、表决票发放与回收、会务组织、会议记录等工作。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通知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将会议通知和有关材料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等需要及时处理时,也要及时通知和公告;并同时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形式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会议一般采取[书面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形式,须有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方为有效。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会议的参加

业主本人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

单位业主派代表持有效的委托证明资料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应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不出席,也不委托他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视为弃权,但必须遵守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

第十八条 [此条可选]业主代表参加会议

鉴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多,以_________[个单元]/[个楼层]/[幢]为单位,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于参加业主大会会议3日前,就业主大会会议拟讨论的事项书面征求其所代表的业主意见;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及弃权的意见经本人签字后,由业主代表在业主大会会议投票时如实反映。

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其所代表的业主要另外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

业主代表不出席、所代表的业主也不另推选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视为弃权,但业主必须遵守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形式与程序

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一般采用1个(户)业主1份表决票的方式。表决票上标明业主的姓名,楼栋单元门牌号,建筑面积,投票权数,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选项及示范符号,有效与无效票的提示,以及业主本人签名等内容。

业主大会会议的表决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告表决事项与内容、监票人。

(二)发放、回收表决票。

(三)公开计票。

(四)宣布投票结果。

公开计票要有不少于10名非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业主及1/2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参加,并对计票的相关情况予以书面签字认可。

业主大会作出重大事项的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采用书面形式签字表决,表决人要在表决票发放和回收登记册上签字。

表决情况由业主委员会进行书面记录。

第二十条 业委会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召集、主持,每_________[月]/[季度]/[半年]定期召开一次。

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_________日内,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贯彻实施业主大会决定的有关事宜。

经1/3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或者业主委员会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及时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会议召开3日前要通知全体委员。

业主委员会会议有1/2以上委员出席方为有效。进行表决时,每位委员拥有一票表决权。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决定

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作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本规则、选聘与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分担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调整物业服务内容及标准与收费标准、以业主大会名义起诉等重大事项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的时间以公开统计产生表决结果之日为准。

业主大会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委员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全体委员1/2以上同意。

业主大会尊重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涉及到物业管理企业的,就有关事项进行事前协商。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不作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不作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会议记录与议事文件签发

业主委员会负责对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会议进程及会议决定进行书面记录;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会议决定等在内的议事文件由业主委员会发布或签署;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存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决定,由业主委员会在决定作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并同时告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业委会委员选举、补选、变更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会议民主选举产生、补选、终止资格。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_________[单元代表]/[楼层代表]/[幢代表]中推选,代表的产生要经相应区域内持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书面同意。

候选人基本情况在正式选举15日前张榜公示。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通过,且得票多的当选。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排位当选的,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再次选举确定。已选出的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采用下列第_________款的办法确定:

(一)在当选之外的其他候选人中再次选举确定。

(二)按得票多少排序从比缺额数多2名的已当选外其他得票较多的候选人中再次选举确定。

业主委员会委员因故缺额时,在下一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时予以补选,缺额人数超过四分之一的,及时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补选,补选的委员任期随本届业主委员会届满终止。

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变更业主委员会委员的,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

第二十四条 业委会委员资格中止与终结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接受业主监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委员资格自动中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有犯罪行为的。

(三)以书面形式向业主大会提出辞呈的。

(四)拒不履行业主义务的。

(五)无故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连续3次以上的。

(六)因疾病等原因丧失履行职责能力的。

(七)其他原因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前款(一)项情形发生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动中止后自然终结;其他情形发生的,其委员资格自动中止后,经业主大会会议决定通过,其委员资格终结。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然终结或中止的,业主委员会要记录并保存相关资料。

业主委员会委员变更或资格中止的,自变更或资格中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的其他委员。

第二十五条 业委会换届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要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其届满2个月前,组建换届选举筹备组;换届选举筹备组由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单元代表]/[楼层代表]/[幢代表]中推选的部分非委员业主组成。

换届选举筹备组在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2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换届选举中本届业主委员会要报告任期内的工作情况。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要将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业委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的产生、变更、换届、终止等的备案工作,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相关移交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后,业主委员会要按照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有关单位办理物业相关移交手续。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签订

业主大会做出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决定后,业主委员会要在30日内和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九条 专项维修资金使用与续筹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改造,其缴存标准、管理、使用和监督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一般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方案,经业主大会依法批准,并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后,由专户管理银行将年度所需资金划转到物业管理企业账户。

一幢或一户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不足首次专项维修资金30%时,由业主委员会向该幢或该户房屋业主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对不执行成都市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缴存、续筹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公告,并代表其他业主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起诉。

第三十条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与收益分配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代表业主与经营单位签订有关协议,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分配、使用方案。

第三十一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工作经费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不包含在本物业区域内物业服务费中,经费的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由业主大会另行决定。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会议和业主委员会会议、必要的日常办公等费用。该款项由业主委员会进行管理,由业主大会监督,并定期以书面形式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使用情况,接受业主质询。

第三十二条 印章管理与使用

业主委员会按政府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由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管理,并按规定使用。除业主委员会会议通知和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的审查动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审查物业服务费标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等以外需使用印章的,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违反印章使用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三条 业主大会与业委会档案资料管理

业主大会及其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立卷和存档。

业主大会建立下列档案资料:

(一)各类会议记录、纪要。

(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等书面材料。

(三)各届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的材料。

(四)业主、使用人清册。

(五)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

(六)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往来文件。

(七)业主和使用人的书面意见。

(八)专项维修资金收支情况清册。

(九)其他有关材料。

第三十四条 业主大会解散

因物业管理区域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业主大会解散,在解散前,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在当地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监督下,做好业主共同财产清算工作。

业主大会解散前,业主共同财产清算结束后30日内,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印章等注销手续,并将保管的其他档案资料移交当地主管部门。

第三十五条 规则的通过

本规则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 规则修改与补充

业主大会会议通过的有关本规则的决定均是本规则的组成部分;本规则的修订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本规则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补充。

第三十七条 规则备案

制定和修改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按规定报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八条 规则保存与执有

本规则业主各执1份,业主委员会保存3份,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各1份。

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

1、本示范文本中未订立事项可以用×表示;

2、本示范文本中的内容,据实填写在其前面的空格中;

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补充;

4、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制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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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石家庄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范文类型:会议相关,全文共 2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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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座落:______________(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________(物业名称)________(楼幢单元门牌号)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的规范设立、运作,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涵义

本规则是记载业主对业主大会宗旨、运作机制、活动方式、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内容进行约定的自律性文件,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业主大会运作的基本准则和依据。

第三条 业主大会宗旨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业主大会组成与成立

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的全体业主组成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自通过业主公约及本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

业主大会成立后成为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的,自动成为业主大会的成员。

第五条 业主身份确认

业主身份的确认,一般按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确定;订立买卖合同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物业买受人,其房屋竣工并已交付的,按照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业主身份认定。

前款确定或认定的房屋业主超过一人的,推选一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六条 业主大会活动范围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有关物业管理事项代表全体业主履行职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接受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配合公安机关,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 业主大会职责

业主大会按照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业主公约和本规则,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修改业主公约和本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房屋定期维修制度,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绿化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车辆停放与交通秩序协管规定,消防与治安协管规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等。

(六)决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七)听取和审议业主委员会工作报告,改变和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督促业主、使用遵守业主公约。

(九)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审议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等。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业委会任期与组成、委员资格

业主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之日起资格自动终止。委员任期同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由_________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_________名。无法按本规则规定的人数足额选出业主委员会委员,按实际选出的人数(不少于政策规定的5人)为准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日内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推选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会议从委员中推选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条件如下: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法律、法规。

(三)遵守本规则、业主公约,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第九条 业委会职责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并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拟定业主公约、本规则修改方案。

(四)拟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方案,依照有关政策并经业主大会授权,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

(五)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与收益分配方案。

(六)设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后,拟定业主委员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七)会同物业管理企业拟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方案;拟定物业服务费用分摊及交缴规定的方案,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分摊、交缴及管理使用办法的方案。

(八)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九)督促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限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十)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并配合解决管理服务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协调业主之间及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纠纷。

(十二)对有关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

(十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业委会主任与副主任职责

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事务,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主持业主委员会工作。

(二)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印章、档案资料。

(三)完成业主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四)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培训和指导。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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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农业,全文共 13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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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调研报告

今年,市政协围绕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进行了专题调研。各调研组深入各县区、走进田间地头,摸实情、察民意、汇民智,全面了解了我市农业发展现状,认真分析和查找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了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对策建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这次调研非常重视,在调研课题确定、重点内容把握等方面都给予了强有力的指导,余学友书记参加了推进农业现代化专题协商会,对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提出了重要指导意见,对深化调研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对市政协调研给予了大力支持,确保了调研活动的顺利开展。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和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的良好机遇,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提升、求实效,农业生产效益持续提升,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全市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增长,品质不断优化。XX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41亿斤,分别是1978年、XX年的3.9倍、1.9倍;平均亩产791.4斤,分别是1978年、XX年的3.4倍、1.6倍;优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386万亩、总产量居全省第一位,玉米优质率在95%以上。全市有3个县(上蔡、西平、正阳)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百强县,西平县被确定为“全省优质小麦生产重点示范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效益明显提高。全市花生、蔬菜、烟叶、白芝麻、食用菌、花木种植和生猪、肉牛、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发展都达到一定的规模。XX年,全市油料总产量达到11.19万吨,其中花生总产居全省第一位;肉类总产量达到86.22万吨,其中猪肉产量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拥有4个全国油料百强县(正阳、汝南、泌阳、确山)和2个全国肉类百强县(西平、正阳),正阳、平舆、泌阳县分别成为全国花生、芝麻、香菇生产第一大县。

(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一是高标准粮田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9.7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项目536个,建成高标准粮田243万亩。二是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125座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工程等项目,打配机电井8.15万眼(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3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2万亩,新增旱保田58万亩。不断完善农村土地、道路、电网、水网等农村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改建县、乡公路336公里,新建农村公路连通工程115公里。三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至XX年底,我市拥有大型农业机械的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达到800家;全市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5.6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了1451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1%,均居全省第一位。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产业化集群加快发展。目前,全市已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21个,销售收入达414亿元,带动农户82万户,其中11个被省政府命名为农业产业化集群,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推进。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31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46家,有5家企业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326家,实现总产值1096亿元。农业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至XX年6月,全市已注册农民合作组织11464家,其中农民合作社8841家、家庭农场2623家。

(四)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不断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全市已发展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430多个,年成交额超过50亿元,初步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功能比较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市场体系。汝南三门闸蔬菜批发市场已被确定为农业部重点市场,正阳中原花生批发市场已成为豫南最大的花生交易市场,泌阳香菇市场获得了“省级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称号。加快构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立了“驻马店农业信息网”和“驻马店兴农网”,基本实现了网络一体化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部分地方已形成了“网上订单、网上种植、网上收获”的网络农业生产新格局。积极推动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制定和发布各级农业标准规范91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市级地方标准规范88项;全市“三品一标”产品已达170个;泌阳、西平和汝南等县被列入“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逐步建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市、县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机构96个,其中市级14个,县级82个,从事农技推广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724人。规划了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已开工84个、交付使用4个,计划在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五)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全部完成,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已完成30%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已经启动。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全市基本形成了村信息员、乡镇服务站、县区服务中心、市网络交换一体化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各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县级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了股权改造工作,有2家组建农商行正式挂牌营业,有2个县成立村镇银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全市小麦保险面积524.4万亩,玉米保险面积275.9亩,花生保险面积86.5万亩,财政保费补贴13460万元,赔付金额8870多万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从资金、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二、困难和问题

(一)农业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从总体上看,我市农业发展特别是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一是中低产田比例较大。目前,全市仍有600万亩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48%),其中有150万亩基本是“靠天收”的岗地旱地,350万亩为低洼易涝地。这部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制约着粮食的稳产增产。二是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缓慢。我市目前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仅占2020年规划面积的四分之一。由于资金渠道分散和投入标准、建设标准不统一,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也存在着建设标准低、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三是农田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全市规模较大的水库、湖泊等水利工程设施不够配套,有些年久失修,灌溉、排洪能力远未发挥。如宿鸭湖、板桥、薄山、宋家场四大灌区涉及灌溉面积17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在50万亩左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水利设施线长面广,国家顾不上,地方没钱投,农民建不起,原有设施老化失修,新建设施难推进。因产权不清、使用和维护主体不明,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效益发挥有限。另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与农业生产争地的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加上各地出现的“非农化”、“去粮化”倾向,我市要实现到2020年粮食产量达到155亿斤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二)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不高。一是粗放经营和分散经营普遍存在。一家一户三五口人五六亩地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营方式还处于传统的粗放经营状态,存在着农业科技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保证等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二是农业生产效益偏低。农业生产分散投入成本大,生产效益不高,抗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即使是在农业生产基地内部,“公司”和“农户”之间大多停留于一般购销合同关系,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体系远未形成,造成了资源的过度浪费和优势产业的大起大落。XX年全市虽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93.84亿元,但平均农业劳动力人均创造增加值仅有7164元。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不高。总体数量虽多,但真正形成规模经营的不足300家,“空壳社”的问题突出;县区之间、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县还存在一些空白村;产业链条短,品牌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管理不够规范,职业化经营程度低。四是土地流转规模小。到XX年底,我市土地流转面积为148.7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12.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三)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发挥有限。全市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仅有53%。一是农业科技研发不健全。农业科技研发与农业大市地位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缺乏国家和省级研究研发机构。二是农技推广人才缺乏。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少、工资低、条件差,留住人才难,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有些地方对农技推广人员的配备把关不严,非专业人员比例较高;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缓慢。全市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总体比较薄弱,专职农业技术人员与乡村人口比例为1∶3384。三是经费投入明显不足。财政对农技推广安排的经费非常有限,大多数农技推广机构仅有的事业费只能勉强维持正常办公,开展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十分困难,连测土施肥、配方播种等一些简单易行的实用技术也难以大面积推广。四是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我市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劳动力总数的2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特别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老人和妇女占较大比例,大多只能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新技术在农村难以推广。

(四)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偏低。一是企业规模小,加工能力不强。全市132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数处于“小、散、差”的状况。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2家,占全国1253家的1.6‰;省级只有46家,占全省760家的6%。涉外经营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匮乏,对外形不成市场,对内缺少辐射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率为1.58∶1,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区域内一些优势农产品加工能力更是严重不足。二是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脱节严重,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普遍联系不紧,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我市有全国粮食大县、全国油料大县和畜牧大县10多个,至目前没有一个农产品加工大县,大多数农畜产品以原字号销售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三是知名品牌少,市场竞争力弱。很多企业管理理念落后,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一些经营者对名牌产品所蕴涵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够,缺乏争创品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驻马店号称“中原粮仓” 、“中州油库”和畜牧大市,却缺乏在全国叫得响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五)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比较滞后。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不全。虽然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但规模普遍较小,大多处于区域性自我循环状态,仅仅起着区域内调剂余缺的作用,在全国缺乏知名度和影响力,辐射地域非常有限。二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缓慢。尽管我市香菇、白芝麻、花生等优质农产品资源丰富,但在农产品期货发展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的作用远未发挥,造成近年来农产品“卖难”与“买难”交替出现。三是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滞后。缺乏负责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信息的专门机构,各业务部门提供的农业和农产品信息零星分散且不及时,大部分农户对市场供求把握不准,继续沿习传统种植模式和种植习惯,极易造成农产品的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农产品交换经常出现“买涨卖低”的现象。

(六)融资渠道不够畅通。政府投入方面,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全市财政收入用于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的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4.6%。金融投入方面,由于各级金融部门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控力度,农村新增贷款必须有担保或抵押物作为放贷条件,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贷款十分困难。经营主体投入方面,绝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都是流转过来的,成本较高,出于收益考虑,他们在农业生产方面投入的真金白银不多。农户投入方面,XX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437元,只占全省平均水平的87.7%、全国平均水平的83.6%,直接约束了农户的投资行为。XX年,全市农村固定资产投入78.24亿元,户均仅4289元。

三、对策和建议

在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正逢其时,机遇难得。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富民为根本,典型带动,示范引导,全面推进,走出农业大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路子。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加强引导,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支持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掌握一定专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回乡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等,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成为种养专业大户。二是支持各类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机经营大户、经纪人、农业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和农村基层组织,依托自身发展基础和专业技术优势,组建种植、养殖、农机等专业合作社。鼓励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组成联合社,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支持专业大户和在外务工回归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能人等依托技术、资金优势,开办家庭农场。四是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拓展经营领域,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合作,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形成 “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五是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种养业,向农村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管理模式。建议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工程,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高标准抓好一批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注重规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机构,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作用,深化课题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一是结合各地实际,区分不同类型,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制度,防止“空壳社”的出现。二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章程,建立运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及时提供法规政策、土地流转、农业科技、市场需求等信息,帮助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3、多措并举,培育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农业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人的现代化。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农民的地位。推动城乡一体化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淡化传统农民的身份性质,促进有专业技能的农民自由流动,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依赖农业职业技能而非依靠土地的职业化农业从业人员,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二是坚持普及和重点相结合,培育农业产业人员。依托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力量、农业经纪人、农业技术人员、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等的培训,增强市场化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县区职业培训机构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等培训工程培训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能。建议有关培训机构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区分不同类别,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完善“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吸引各类人才,形成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队伍。建议出台能够增强农村和农业对各类人才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外务工返乡农民、投资参与者等群体投身农业现代化,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1、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土地流转。按照稳定所有权、维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以推动农村土地确权为重要抓手,出台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一是按照《物权法》规定,赋予土地生产经营者的物权属性,明确确权后的农村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有偿出租、转让。建议在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加快做好确权证书的发放工作。二是针对目前农民承包地条块分割、分散布局和部分农民不愿参与土地流转的现状,建议各级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对现有农村土地作出适当调整,把不愿流转的农户土地向村庄周边集中,解决大块土地流转难的问题。三是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利用粮食生产先进县奖励资金等形式,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流转大户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2、强化服务保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加快构建县、乡、村一体化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一是规范土地流转流程,完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水平。建议各县区制定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在区域内推广。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三是积极搞好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和鉴定等服务。四是建立和完善县区、乡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处理各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上蔡等县通过建立“村有信息员、乡有服务站、县有流转中心”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度,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3、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搞行政干预,不下硬性指标,严禁“一刀切”。二是坚持农业家庭联产承包的主体地位,对现有从事特色种植业、收益较好的农户,不强行要求参与土地流转;对以种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应允许他们自主发展。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引导流转双方合理定价,并对农民在流转土地上的劳动、使用家庭农业机械的报酬,以及入股分红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写入土地流转合同,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利益不受损失。

4、加强监管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驻马店作为农业大市,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建议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防止 “非农化”、“非粮化”倾向。一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功能区规划,划定粮食生产和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区域,明确界定不同地域的土地用途。二是针对目前农业补贴分散发放、收效不明显的问题,遵循“谁种田补贴谁”的原则,逐步将各种农业项目补贴直接补给种粮大户,并加大对农技、仓储、良种、农资、水利设施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多种田多种粮。三是建立审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土地开发和使用,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严把基本农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

(三)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1、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建议各级政府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地理、区位、农业资源的多方面优势,加强顶层设计,突出科学规划,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下大力调整农业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蔬菜、芝麻、花生、食用菌种植等产业,大力发展花卉种植和林果业,持续发展牛、羊、生猪养殖等畜牧业,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产业,形成各种种养殖发展齐头并进的局面。坚持发展种养殖业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并重。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模,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2、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经济效益明显、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一是科学搞好规划,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六大基地”建设,即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生猪、肉牛生产基地,花生、芝麻油料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水产、花木、茶叶、林产品等特色种养基地。二是依托产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打造面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油脂加工、皮革加工等基地。力争今后5到XX年形成产值处在全省前列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2个。

3、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选择10个左右起点高、规模大、生产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和省扶持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扩大招商引资。以政府为主导,围绕发挥我市农产品资源优势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驻马店。以中国“农洽会”为重要平台,组织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扩大项目和技术合作,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和品牌,提高企业综合实力。三是重视培育本土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已具规模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倾斜,支持优先发展;对规模小、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指导其创新发展思路,转换经营方式,提升发展水平;支持本土企业之间合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4、着力打造知名品牌。结合农业大市实际,把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摆在我市质量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突出位置,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奖励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鼓励龙头企业依靠科技提高农产品档次,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新产品,以新取胜,以特取胜,以质取胜,大力开发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高、新、精农产品,努力提升“夏南牛”作为全国第一肉牛品牌的知名度,把“一加一”、“悦生合”、“泌阳花菇”等品牌培育成国内知名品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四)持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1、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建议市政府加快制定完善全市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加大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板桥、薄山、宋家场等大型水库和宿鸭湖灌区配套设施建设,疏通引水渠道,增加泵站数量,最大限度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二是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强灌排管网建设,完善机井灌溉配套设施。同时,尽早展开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管护机制,使其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三是在确山、泌阳县等浅山区和丘陵地带,应加强小型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岗地旱地的灌溉条件。四是在高标准粮田推广喷灌技术,在设施农业区域推广滴灌技术,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2、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建议市、县(区)政府抓住国家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和省加大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机遇,不断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一是超前计划安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提前完成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二是针对目前资金渠道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促进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千亿斤粮食规划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资金的整合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注重长远规划,有效解决目前高标准粮田建设布局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实施区域连片开发,为实施大型机械耕作、推广农业灌溉新技术创造条件。

3、抓好低洼易涝地治理。建议市政府和各县区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推进350万亩低洼易涝地改造工程。加快实施低洼易涝地域的农田改造工程,增加田间排水沟渠管网密度,提高田间排涝能力;疏浚河道,新建闸站、涵闸、泵站,提高集中连片低洼地的排洪能力;通过新修水库和扩大现有水库的库容量、开挖池塘等途径,提高低洼易涝地域的蓄洪能力。

4、加大岗地旱地改造力度。我市有150万亩的岗地旱地,这类土地保墒保肥能力差,应加大对岗地旱地农田的改造力度。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平整地势相对宽阔的岗地,对山区陡坡地兴修水平梯田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这类土地的形态;加深耕作层,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蓄水保墒能力;推行地膜覆盖、植物保护等综合栽培技术,提高保墒能力,防止水土流失。

5、加快各种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道路“村村通”建设标准,并逐步向田间延伸,不断增加农村路网密度,为大型车辆和农业机械进出提供方便。二是继续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增加田间输电线路,加强配送电站建设,提高农业用电保障能力。三是完善农村信息化设施,加强无线通信站点建设,实施有线电视通村入户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在农村的推广使用,逐步实现农村地区“三网融合”,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五)加快建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1、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一是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队伍建设。加强市本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尤其是注重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充实县乡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改善结构,加强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建立农技推广示范户;加快完成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立运作机制,使其尽早发挥作用。二是加大农技研发和推广力度。在农技研发上,鼓励农业科技研发机构自主研发农业种植新技术。在品种改良上,大力推广小麦、水稻、玉米和畜禽、水产品、花生、芝麻、烟叶、林果、食用菌、花木等优良品种,努力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优势主产区。在生产加工上,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三是创新农业科技进步机制。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实现科技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产业化组织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奖和推广应用专项奖,引导和鼓励农业科技机构和企业大胆创新。

2、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加强统一规划,积极引导国有、集体、个人和外商参与市场建设,新建和改建一批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农产品集贸市场,重点兴建辐射国内外的优势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大小结合、城乡衔接、专业与综合配套的市场体系新格局;大力发展农业市场组织,对农业生产和流通环节,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经营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使农村经济和市场经济接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等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培养一批大型“农产品联营公司”。

3、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期货交易,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信息服务网络,搞好各类市场信息的预测和分析,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经营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使现代农业朝着信息农业、精准农业方向发展。把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加强与阿里巴巴、淘宝合作,着力打造电子商务阿里巴巴驻马店产业带和淘宝特色中国驻马店馆,努力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对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对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育和引进力度,逐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4、建立完善农机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特别是要着力抓好玉米机械化收获、花生机械化收获和设施农业、农作物植保、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发展重点。二是建立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为平台的农机服务机制,通过农机补贴、装备引进等形式,进一步增加大型拖拉机等农机数量,扩大深耕面积,实现秸秆还田,改善品质,提高地力。三是要加强培训,培养能熟练操作使用现代农业机具装备的新型农民。

5、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服务机构为主导、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技术服务以及产后销售、运输、加工等一体化服务。建议各级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办理注册登记时简化手续,严格落实国家农业生产资料购置补贴政策,对经营有困难和新开办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减免的优惠。

6、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准入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广播电视、互联网向社会定期发布禁用、限用以及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目录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抓好驿城区、汝南县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并在全市各县区推广,逐步达到只有经专业机构认定的农产品才能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从销售环节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检测体系。争取资金,补充设备,完善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检测能力,加快建设由市、县(区)和批发市场三级组成、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认定体系。选择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超市,开展“三品一标”认定、产品包装标识和连锁配送、超市经营、专柜销售的销售模式试点工作。

(六)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生态化水平

1、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按照规划,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确山、遂平、汝南3个组团县县城周边,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为主体,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农业园区,打造一批集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休闲观光旅游和“菜篮子”工程为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工程。

2、推广生态化农业生产技术。一是引导各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对地表质地黏重的沙姜黑土、黄褐土等农田,通过大型农业机械深耕土地,活化土壤,改变土壤理化性状。二是采取增加补贴的形式,鼓励各农机专业合作社、专业户购置和装配秸秆还田设备,引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三是各地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加强对农田养分丰缺状况的检测,根据不同作物的需肥规律和肥料养分的利用率,为农户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配方和施用方法,减少因过度施肥对土壤的破坏。四是在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预防土壤板结和肥力流失。同时,要通过土地整治养护,尽可能扩大轮休轮作,加大劣质退化土地改造和修复的力度。

3、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基本农田、水源地、公益林等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明确补偿的环节、主体、标准等,发挥激励作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七)建立多元化现代农业投入保障机制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要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在“三农”方面的支出。二是针对目前农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非粮化”倾向,增加种粮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针对传统农区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力有限的实际,建议各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减少或取消重要农产区市、县涉农项目资金配套。

2、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建议各级政府积极搭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一是落实中央“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推动金融服务下乡。二是主动对接农行、农发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展开试点工作,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细则,探索农民合作社产品订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的办法。三是综合运用优惠政策、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现代农业。四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发展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探索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新的融资方式。

3、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针对当前涉农项目资金种类多、管理渠道分散、使用效益低、浪费较大的实际,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的投放方式,统筹规划,集中安排项目资金,发挥涉农资金的集聚效应。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资金,保障农业重点建设任务;建立“一个项目库、规划一个本、审批一条龙、实施能同步、标准能统一”的项目运作机制,解决同一地域项目推进难同步、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4、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一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二是引导和支持农业保险机构把保险的功能与农民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优势农产品保险产品,提高小麦、玉米等粮食品种保险覆盖范围。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把农业保险机构向基层乡镇延伸,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保险信息、保险销售和理赔等服务。四是加强农业保险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之间的衔接,建立完善地方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政策。五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确保大灾之年农民的基本收入和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建议由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有关种植、养殖、农机保险的试点工作,推出适合当地实际的保险业务,制定完善政府财政保费补贴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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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现代型”法院的要素、条件与进程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4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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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型”法院要素条件进程

“现代型”法院的要素、条件与进程                                                  回顾过去,我国法院在制度建设和提高司法水平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审判工作全面发展,法院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物质装备明显改善,基层建设不断增强,调查研究和司法解释成果丰硕”,[1]加之国内法学理论的繁荣和法院文化的国际交流,在新形势下把握住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对我国法院进行新的定位,着力探索架构“现代型”法院的道路已经成为司法实务管理者的一项光荣、艰巨而迫切的任务。我院从1991年起就以法院现代化和建设“现代型”法院为方向,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办公现代化为突破口,在十多年的探索中持续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执行制度改革、裁判文书改革和法院管理制度改革等,以使我院能够主动适应社会和法律的发展,体现当代法院应具有的特征与精神。 一、“现代型”法院的基本要素 我们在法院改革的过程中,在与当代社会基本情况的对接和磨合中,日益体会出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社会生活发生的巨大变化以及现代社会对法院的要求。我们认为作为一个当代中国的“现代型”法院必须具备以下一些基本的要素,即现代理念、专业法官、正当程序和社会化的司法功能。 第一,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的理论,自觉地审视和敢于创新式地解决我们法院发展过程中的问题,体现重要思想和司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是“现代型”法院所应当表现和充分实践的现代理念。 “现代型”法院的现代理念主要包括:(1)与时俱进,有不断创新司法理念和司法制度的意识。(2)遵循司法活动的本质要求,有维护审判独立、审判公开、程序正义和裁判公正的意识。(3)注意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成本,有形成合理分工与科学安排的审判与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的意识。(4)注重职业知识的积累和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的形成,有培养职业化法官队伍的意识。 第二,“现代型”法院必须以专业法官为主体,并有形成职业化法官队伍的条件和趋势。有学者在撰文时认为,“现代型法院体制中的法官具备很强的专业性,传统型法院制度中的法官之专业性则相当不足。”[2]可见,社会与法律的发展对法官的法律知识、司法技能和司法经验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裁判公信度和司法权威的确立也需要高素质法官队伍的支撑,已经拥有专业法官和制定继续培养专业法官的计划应成为“现代型”法院的主要特征之一。 第三,程序的正当性是司法过程最本质的属性,是司法赢得信任的根本基础。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构成了完整意义上的司法公正,两者互相依存,不可偏废。程序公正既有其独立的价值,又能够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在实体的正义被相对化、纠纷所涉及的关系越来越复杂的当代社会中,以利害关系者的参加和程序保障为中心内容的程序正义观念在其固有的重要意义基础上获得了前所未有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必须更加注重程序的理由。”[3]在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程序的正当性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第四,司法功能的定位对于司法活动的效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是司法正当性和权威性的基石。司法功能的社会化作为“现代型”法院的主要特征具有特定的含义,与“传统型”法院泛社会化的司法功能有着明显的区别。“传统型”法院对司法功能缺乏明确的定位,往往以司法功能来代替行政职能。“现代型”法院则强调在司法权的范围内,敏锐地把握社会实际需求,能动地对司法功能进行合理延伸。司法功能社会化是在司法行为合法的前提下,在保证法律效果的基础上追求与社会效果的结合统一。因此,司法功能的社会化主要表现为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准则对法院的司法功能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延伸。 二、“现代型”法院建设的基本条件 建设“现代型”法院是我院在认真总结和分析社会与法制发展、法院改革和我院现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审时度势,为法院进一步发展确定的一个长期目标。可以说,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的不懈努力和辛勤耕耘下,在我院前辈的长期努力下,建设“现代型”玄武法院已经具备了一些基本条件,稳步推进“现代型”法院的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完成维护稳定、保障改革和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第一,法官的司法理念不断更新,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稳步提高, “现代型”法院的建设有强大的智力支持。中国当前学术繁荣,司法改革和部门法研究成果丰硕,可资我们借鉴的理论和观点很多。法院与法学院所的结合方式逐步成熟,法学理论对司法实务的指导更为便捷。在最高法院的推动下,法官整体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广大法官通过参加自学、学历教育、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会等形式,“调查研究和司法解释成果丰硕,”[4]法律素养和司法理念大幅提升,公正、公平、公开的司法原则和程序正义观念渐入人心,日益信仰法律,尊重规则,服务群众,“公正与效率”成为法院新千年的工作主题。通过司法准入制度、法庭仪式、法庭器具和法官服饰改革,法官的职业荣誉感进一步增强。法官群体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同质化”[5]正在逐步形成,并有加以推动而成型的趋势。建设“现代型”玄武法院有一个良好的大环境。 第二,法院改革稳步推进,符合“现代型”法院要求的法院制度体系逐步形成。最高人民法院在1997年制定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第一次比较系统地提出了法院改革的目标和具体任务。现在,所有39个改革项目全部启动,其中绝大部分已经完成,为我们进一步深化法院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0年我院就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为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单位,1994年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我院为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试点单位。1988年至1994年,我院以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为重点,强调当事人举证,强化庭审功能。1989年民事案件结案率首次达90%。1995年至1997年,推行一审一助一书的“快审组”审判模式,初步形成了人员的专业分工,突出了审判员的中心作用。1997年,经济庭出现了年结案

超300件的快审组。1998年出台《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指导和规范法官的认证行为。 改革贵在坚持,不断总结、调整和深化是改革出成效的关键。1998年肖扬院长视察我院,对我院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我院对前期的改革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并虚心学习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展开了新一轮的理念与制度创新。(1)从规范裁判文书样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等入手,深入探索裁判文书改革。在裁判文书改革的理念上,我院率先提出了繁与简的辩证观点。(2)适时推出案件质量分级考评制度,将案件质量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瑕疵和合格四个级次,建立有效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3)推行专业化合议庭模式,提高专业司法的水平和效率,培养专家型法官。(4)深化庭审改革,以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水平和艺术为核心,制定《关于提高庭审水平的实施方案》,从仪表风度、庭审程序、庭审水平等四大项27个小项进行综合测评。(5)改革执行制度,推行执行实施权、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异议审查权的“三权分离”制度,合理配置执行权力。现在,审判制度、执行制度、监督制度、裁判文书制作、法院管理制度等各项改革正顺利推进,有的改革措施已经形成经验在全省推广,各地也有不少法院与我们联系取经。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周密筹划,积极推进我院各项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探索和建设“现代型”法院的基础条件是充分的。 第三,我院在XX年和XX年两度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荣誉称号,法院形象和司法裁判水平得到了社会和人民群众的认可,进行深层次的改革和建设有着良好的外部环境。我们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得到上级法院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在群众中也有好的口碑。人大、政协和社会各部门参与我院建设,献计献策的渠道通畅,成效显著。确立和积极推进“现代型”法院建设是我院综合的内外部条件共同决定的。 三、“现代型”法院建设的基本进路 我们法院与“现代型”法院的基本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要实现与社会发展和法律发展同步,在法院现代化的进程中保持鲜明的时代特征,成为法院发展和创新的先锋,可谓任重道远。但是,我们只要朝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前进,充分挖掘有利条件,发挥群体的合力,则我们离既定目标就会越来越近,实现的可能性就会越来越大。 首先,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的司法理念,并以有效的措施来促进现代司法理念的形成。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是现代司法的基本原则,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也是党的xx大和xx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我们将严格按照宪法、组织法和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抵御各种不当的干预。《干警八小时以外工作制度》、《家属廉正监督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当事人意见反馈卡制度》等,是我院已经成功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司法~预防机制,我院已连续21年无违法违纪。在我国推行司法统一考试、提高法官准入标准后,相信法官职业保障和经费保障等维护审判独立的机制、政策和立法将会得到发展和完善。 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两个方面,不断提高司法效率也是司法公正的应有之意。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理论调研和学习,不断明确司法公正的含义,实际指导审判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并在审判工作实践中严格遵守,作为工作优劣好差的评判标准和调整的主要依据,使这一观念深入干警的思想意识,成为我院各项制度的精神。 其次,积极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完善审判制度。党的xx大明确提出了司法体制改革总目标:“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按照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我们将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和审判监督制度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合法、积极、稳妥的原则,继续探索基层法院审判监督制度改革、刑事普通程序简易审改革、完善专业化合议庭的分工与协作、扩大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积极指导民调组织,推行法院诉讼调解制度改革,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全面实行“预约开庭制度”。通过完善符合审判工作规律和特点的诉讼制度,完善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机制,完善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法院管理体制,致力建立公正、高效、信服、便民的 “现代型”法院司法机制。 再次,积极试点和推进法官职业化制度改革,推行法官、法官助理、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和司法行政人员的分类管理制度,并同步实现庭审法官与法官助理、法官助理与书记员的合理分工,探索和完善新型审判运行机制,着重突出法官的作用,加大院庭长直接办案的比例。进一步完善审判长选任制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畅通法院人才的进出渠道,加强法官的学习和培训。在现有《法官职业技能档案》的基础上,按照“现代型”法院的要求和审判工作实际进行充实和调整,确定合理的记载事项和考核点,保证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和德才兼备的人才能够不断充实到法官队伍中和领导岗位上,使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成为我院“现代型”法院建设的亮点和最核心的竞争力。 最后,必须深入贯彻党的xx大的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以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和根本利益为重,是“现代型”法院建设和发展最根本的基础。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充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是法院多年来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现代型”法院司法功能社会化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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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在建设南京现代化标志区进程中强化流动人口管理的思考_调研报告_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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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南京现代化标志进程强化流动人口管理思考

“一城三区”城市扩张布局中,作为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标志区的河西新城,对城市化进程和沿江开发具有独特的地位和作用。随着河西新城的建设全面加快,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流动人口,搞好这部分人员的管理,维护地区的稳定,成为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区”活动中的重要课题。为此,我们对河西建邺新区的流动人口进行了专题调研,拟就在建设现代化标志区的进程中如何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谈些认识。     一、流动人口的现状及作用     现状     原江东部分地区、建邺区后,流动人口成倍增加。基本状况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从规模总量看,具有增幅性。区划前,建邺区流动人口保持在5万人左右,区划后达10万多人,随着奥体中心等标志性建筑全面开工,流动人口还会激增。     从从事职业看,具有广泛性。除了雨润等产业化集中用工外,大多数从事建筑、收旧、贩运、种植、加工、餐饮、服务、拾荒、游医等职业。     从人员来源看,具有地域性。主要来自于省内的苏北地区,省外的河南、安徽、浙江、江西等省份,其中河南籍占30%,安徽籍占30%,苏北地区占20%。     从居住地点看,具有边远性。流动人口大多居住在环境比较差、卫生设施缺乏的城郊结合部地区,居所多为工地工棚和简易民房。     从滞留时间看,具有不确定性。时间在一年以下的占50%以上,一年以上至二年的占20%左右,二年以上的占25%左右。     从年龄层次看,具有青壮年性。在流动人口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仅占9%左右,18岁以上至50岁的劳动适龄人员占80%以上。     从文化结构看,具有不适应性。流动人口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9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所占比例不到10%,多数人员只能从事体力型职业,远不适应新城建设发展的需要。     作用     对于流动人口,我们应该具有一个客观、正确的态度,看到他们对新城建设和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一是他们是城市建设中一支不可缺少的生力军。许多重点工程离不开他们的辛勤劳动,缓解了城市中一些苦、累、脏、杂、险工种劳动力缺乏的矛盾;二是对第三产业的发展发挥了拾遗补缺的作用。流动人口大多从事第三产业,弥补了城市发展中出现的社会服务行业网点的不足,满足了市民的生活需要;三是带来了项目引进、资金流入。外地来宁落户和投资经营的企业,为经济发展了注入了活力;四是沟通城乡和区域之间的商品流通。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加扩大了消费市场,促进了经济繁荣,增加了财政收入。因此,从根本上说,流动人口是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和开发,是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表现。     二、流动人口带来的问题及原因     在肯定流动人口积极作用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流动人口大量涌入带来的诸多新问题:     1、城市设施的压力加大。10多万流动人口聚集到建邺,他们即是生产者,也是消费者,给生活服务、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等城市基础设施带来了很大压力,有些方面处在超负荷运转。     2、社会治安的隐患严重。流动人口来自各地,成分复杂,尤其是流窜犯罪分子夹杂其中,是社会治安的重大隐患。一是犯罪率居高不下。从刑事案件发案情况看,流动人口作案占整个刑事案件的57.3%;二是侵财型犯罪突出。流动人口作案的侵财性案件达80%左右; /> --> 城郊结合部地区居民、村民出租的私房成了不法分子落脚、结伙的场所,成了卖淫嫖娼、赌博涉毒、制假贩黄、非法游医的窝点。     5、监管约束的严重失控。一些流动人口居住集中地无党团组织,无行政管理,成了“自由王国”。     6、计生管理的难度加大。流动人口青壮年居多,育龄妇女占流动人口妇女总数80%以上,许多人没有流出地的生育状况证明,超生、逃生现象屡有发生。     7、在管理上出现“四大矛盾”。当前,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遇到了许多新问题,管理上的矛盾较多,突出表现在:一是大规模的外来流动人口与城市薄弱的管理力量的矛盾。以建邺区为例,建邺区常住人口23万多人,而流动人口也有10多万人,比例接近2:1,急切需要建立一支强有力的管理队伍。然而现有的管理机制大都是临时性的,一些工作还未真正管到位。二是无法可依与执法不严的矛盾。流动人口管理中,一方面,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备;另一方面,有些已出台的政策法规未很好地执行。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都存有很大空间。三是强化管理与优化服务的矛盾。在强化管理的同时,应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务机制,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目前为流动人口提供完备的服务机制条件尚不具备。四是条条管理与属地管理的矛盾。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中街道、社区(村),很难协调得动省、市属的部门和单位,更难以对这些部门和单位进行制约。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难到位”:首先,认识难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认识不高、重视不够,不能适时调整管理措施,被动应付,满足现状。其次,协调难到位。对流动人口管

理是一个系统复杂工程,往往涉及公安、市容、工商、文化、计生、房产、卫生等许多部门,有的地方和部门是重收费轻管理,甚至是只收费不管理,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造成一些非法游医、制售假文凭和劣质食品加工窝点屡禁不绝。第三,教育难到位。流动人口大多来自于偏远贫困的农村地区,文化水平较低,又没经过专门的劳动技能培训,而针对流动人口开展的法规教育、文化补习、技能培训等还比较缺乏。第四,服务难到位。从总体上说,流动人口属社会的弱势群体,而根据他们的生存状态提供心理疏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劳务中介、技能培训、房屋租赁、婚育指导、入托入学等方面空白点还较多,不能适应外来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的趋势。     三、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的对策及建议     人口流动既是一个古老的课题,又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遇到的新的课题;既是一个具有全国乃至国际共性的问题,又是在建设xx城市新中心和现代化标志区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避其短而扬其长。近年来,建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从更新思想观念,转变指导思想,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入手,不断探索管理工作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采取了以下对策和措施: 1、不断更新思想观念,树立平等相待的意识。《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样平等地享受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在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的权利。据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政府各部门工作人员在管理中,必须树立平等相待的观念,要充分认识到大范围的人口流动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流动人口凭劳动挣钱、创业是主流,为我们的城市作出了积极贡献,应当受到尊重和保护。在态度上热情,从感情上贴近,变“反感”为理解,变“?html> /> --> /> --> /> --> ?00条,公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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