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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纯净水》读后感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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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心游记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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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古至今,书一直是人们的充电机。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在我读过的书中有一本叫作《地心游记》,它的内容非常精彩,可以说它是我小学阶段读过的众多书中最爱的书之一了。

第一次目睹《地心游记》的“芳容”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那天学校老师请同学们上台自由推荐自己最爱的书,一位男同学上台介绍了这本书,说这本书是多么的好看,主人公黎登布洛克教授是他最崇拜的人。最崇拜的人?我的好奇心被激起了,仔细地看了一下封面,书面印刷简洁醒目,橙红两色相间,上面有四个大字:“地心游记”。字上方一个红色方框内是黎登布洛克教授正在探险。他惊讶的神情让我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我暗暗在想,回家一定要让妈妈买给我。谁知学业繁忙的我竟然把这件事忘到了九霄云外,差点与《地心游记》失之交臂。

不知过了多久,在一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意外的又发现了它的踪迹。在那一堆琳琅满目的图书中,我一下就看到了《地心游记》,它不仅是新课标必读名著,还是全国优秀畅销书。我如获至宝,立刻拿起它走向妈妈,告诉她我想买这本书。妈妈翻看了简介和目录,说:“嗯,这本书还真挺好的,但是它的版本很多,我们回家上网看看在网上买是不是便宜些。”我有些失望,但想想妈妈说的也有道理,就恋恋不舍地和《地心游记》道别了。回到家里,妈妈上网搜到了这套书,但因为网上显示在世界读书日当天买书有更优惠的活动,妈妈就说等几天再买。谁知后来和我一样“贵人多忘事”的妈妈竟把买书的事给忘了。可怜的《地心游记》又再次与我“擦肩而过”!

也许我和这本书有缘分吧!一天,我不小心把后排同学桌上的一本书给碰翻了掉在了地上,我捡起来一看,竟是《地心游记》,我立即激动地叫起来!再看看我心爱的书,感觉它是多么期待被我阅读啊!这次我不敢再拖延了,立刻写了一张小纸条放在了笔袋,晚上一回家就让妈妈赶紧给我买。妈妈满怀歉意,立刻下单了。第二天放学回家,一本崭新的《地心游记》就送到了我的手中。我赶紧翻开它,细细阅读。它果然不负所望,非常精彩。黎登布洛克带着他的侄子开启了一次惊心动魄的地心历险,虽然一路上遇到许多艰难险阻,但黎登布洛克教授凭着自身的智慧和勇往直前的精神把这些困难都一一克服了,并最终回到了意大利。我读了无数遍后现在几乎能倒背如流。每当我向别人推荐它时,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得到它时的不易,就觉得倍加珍惜。

这就是我寻找最爱的书的故事,你是不是也觉得有点神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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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万物简史读后感2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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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在书架上的《汤姆叔叔的小屋》,散发着淡淡的书香,书香中蕴含着黑人追逐自由的执着,母爱的力量,忠心耿耿的悲剧下场……朱自清先生说得对,黑人,白人,黄种人都是人,都是平等的,无贵贱之分,每个人都有追逐自由的权利,关键是自己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

汤姆叔叔原是好心的希比尔先生买回来的黑人,但因希比尔先生没有足够的钱还债,无可奈何地要将汤姆叔叔,还有伊莱扎唯一的儿子哈里当钱一样,把他们贩卖给赫利。汤姆是一个忠心耿耿的黑奴,无论主人怎样处置他,他也毫无怨言,但伊莱扎并不是,她是一个勇敢去追逐自由的女子,所以母爱让她有意识地带着孩子逃走,最后成功抵达加拿大。汤姆一次一次地被人贩卖,在一路贩卖的“旅途”上,汤姆认识了纯洁得就如荷花的伊娃,伊娃很喜欢这个曾逗她玩的汤姆叔叔,就连她父亲对汤姆也非常满意,汤姆以为这下他可以抱回回家的希望了,可好景不长,伊娃因病重而永远地合上眼睛,男主人给人杀害了,黑奴的自由的权利就交给了自私的女主人了。汤姆最后一次被贩卖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的黑奴生活了。后来,他在这里认识了种植厂里的两个女仆,她们都有着向往自由的强烈追求,在一次机会里趁机行事,成功逃跑了,但汤姆却坚持原则留下来,最后忠实换取的代价是死亡,当乔治少爷赶到的时候,汤姆叔叔已给莱格里鞭打得奄奄一息,然后随着乔治少爷的祷告悄悄地走向那没有奴隶,没有痛苦,只有平等相处的天堂,那幸福的天堂……

汤姆叔叔已经给“黑奴贩卖是理所当然”的认识洗脑了,就是因为他没有意识到每个人都应有自己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自由,所以才被人任意控制,最终以结束生命告终。而勇敢去追求自由的人,却往往会遇到一所不到的惊喜,最终能实现自己想要的东西。

联系生活,我们也可以得到一些启示:你想要得到的东西,不但需要你辛苦的付出汗水,有时还要你抱有勇于拼搏与改变现状的那份决心才可以达到目的。我们不能只等着天上掉馅饼,而是勇于追逐才可以获得成功!

《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600字

十九世纪末叶,美国盛行著一种毁灭人性尊严的奴隶制度。这种奴隶制度,势将非洲等落后地区的黑人,强制押解到新大陆,做家畜式的买卖。

这个故事中,令人感动的地方使人无法忘怀,让人感到悲伤的情节也不禁落泪,总而言之,这是一部悲情故事,故事中充满了许多温馨感人的情节!好了,不多说,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令人感动、愉快、悲哀的故事吧!

一开始的第一幕中,看到了小主人和汤姆叔叔一家人聊天聊的非常愉快,不禁令我想起了「天伦乐」三个字,但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总是不长久,当他被主人叫去时,主人宣布了一件事,那就是——要将汤姆叔叔和一位黑人小孩卖了!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但之后又为他们感到可怜。而当天晚上,那位小孩的母亲为了救她的小孩,竟然带著小孩连夜逃跑,汤姆叔叔为了帮他们,也真是不顾危险啊,这令我觉得他真的好有同情心;而汤姆叔叔其实那时也可以逃走的,但为了对他有恩的主人,宁可牺牲自己,也不逃跑,这真是一位忠心不二的好汉子啊!

当他再往奴隶市场的船上时,遇见了一对父女,但这位女孩忽然一个不小心掉进了水里,这时汤姆叔叔便奋不顾身的跳进水里抢救她,这一幕还真令人动魄心惊,而这位绅士(父)看到这一幕,便将他买回家作管家,从此汤姆叔叔便成为他们的一分子了。一段时间过后,汤姆叔叔和小主人的感情浓的像父女一样,他们常一起谈心事,而心事的内容不仅十分的令人感动,而且有许多的涵义。而天意弄人、好景不常,可怜的小女孩因天生体质差而去世了,而主人也因为劝架不成而意外身亡,之后汤姆叔叔便被夫人卖到牧场去做粗活,过著「人间地狱」的生活,让人看了都十分替他可怜,不过当他因为别人而惹上主人,被每天毒打时,他的心中却一点怨恨都没有,一直到死时,还替牧场主人祈祷,希望能减轻他的罪孽。

汤姆叔叔虽然是黑人,读过的书不多,但他做人的道理懂得却比一些自视甚高的白人多,他悲天悯人的心肠可说是佛祖在世,让我佩服;他义薄云天的义气宛如关公,值得我学习;而他舍己为人的精神就如同格蕾莎修女,感动万人;而他那「鞠躬尽瘁」的忠心,好比诸葛亮,是做人做事应有的心。即便是在多麼恶劣的生活环境下也要

永保一颗善良正直的心不向命运低头是我看完本书后得到最大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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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论语心得读后感3000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3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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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到手的这本看上去像是儿童读物,又像一个黄皮笔记本。这本书很奶酪,封面均是黄色,而且不是一般的黄,简直就是一“黄色”书籍。

《谁动了我的奶酪》实在不中看,总共105页。其中,有20页左右其实可以剪切掉,尤其是那些自我吹捧部分;其间还配有若干插图,页面字数甚大甚少。这本书很“瘦”,“小身板”那么一摸别提多骨感。幸好封面比较厚实,可以一敌十,如同瘦子穿了件厚棉袄,这才让这本书显得大了些,掂着也有了些分量。出版方把书皮子造厚一点,另外在腹里填充一些无关紧要的东西真是够卑鄙的。

它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斯宾塞.约翰逊。算我孤陋寡闻,此前,我只知道有什么叫斯宾塞的和叫约翰逊的,NBA有个乔.约翰逊,但真不知道有个叫斯宾塞.约翰逊的。我找度娘,度娘娓娓道来,原来他也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当然,他有什么本事,如果你想知道,那就自己去找度娘促膝长谈吧。约翰逊似乎有些“不务正业”,他是医学博士,但他在写作方面却有更深的造诣,另外还搞演讲,可谓多才多艺。他写了很多畅销书,文能载道,启发了不少人,也拯救了不少人。这样既救人性命又发人深省的人中国也有,鲁迅就是其中典型。

这本书的内容其实很简单,就是写四个小家伙在迷宫找奶酪。四个小家伙分别是两只小老鼠和两个小矮人。两只小老鼠叫嗅嗅和匆匆,两个小矮人叫哼哼和唧唧,只有小老鼠大小,相当迷你。这名起的倒是挺有意思的,尤其是小矮人组合哼哼唧唧。故事的地点是迷宫,这四个小家伙需要在迷宫里寻找奶酪。小老鼠智商比较低,但是他们一个拥有灵敏的嗅觉,一个拥有速度。读罢故事才会理解嗅嗅和匆匆的意思,嗅嗅暗喻嗅觉灵敏的那一类人,匆匆暗喻改变迅速的那一类人。小矮人拥有智商和思想,优势明显。

这四个小家伙都是“上班族”,他们的“工作”就是成天在迷宫找奶酪。不过迷宫你懂的,免不了迷路,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死胡同,所以说在迷宫“上班”真心伤不起。嗅嗅和匆匆是一个组合,嗅嗅是军师,张大鼻孔那么一闻,奶酪在那边,然后对匆匆发号施令,走你,匆匆二话不说在前面狂奔。小矮人是一对搭档,这哥俩毕竟是人,智商比小老鼠的果断高出一大截。他们会分析,所以少走了不少冤枉路,找奶酪比小老鼠方便得多。这哥俩还时常为小老鼠反复走进同一个死胡同而偷笑不已,心里那叫一个乐呀,你瞧,那俩傻逼,刚刚走进了那个死胡同,这又进去了。说实话,他们瞧不起小老鼠。

人在迷宫混,哪能不迷路?人在迷宫混,哪能不撞墙?这几个小家伙都是悲催族,两个一组就是悲催组。哼哼有时候会停下来哼哼李宗盛的《凡人歌》,“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唧唧感慨说这歌词太TM现实了。尽管迷宫处处惹人乱,但这四个小家伙还是如愿以偿了。他们都发现了奶酪C站,这里有无数各式各样的奶酪。两个小矮人不约而同的感觉到自己找到了铁饭碗,尼玛,现在公务员的待遇了,心里高兴得一塌糊涂,从此两人打定主意要在C站活到老啃到老。于是,他们的生活变成了Yesteday once more。

哼哼唧唧把C站当成了自家餐馆,还宴请大量宾客一起分享。那个时候,那个骄傲无以言表——爆发富大概就是这种感觉。这俩哥们渐渐地懈怠了,反正有的吃,而且这样子看上去可以吃几辈子,所以还担心什么呢?他们每天先睡个太阳晒屁股,然后一路探讨过路女子的姿色,这个丑,那么美,这个灵,那个水,再到C站海吃一通,晚上撑着肚皮回家去搓麻将。而嗅嗅和匆匆则不同,他们每天检查奶酪是否跟昨天一样,活像两个资深质检员。直到确认奶酪安全可啃才坐下来慢慢享用。

有一天,到达C站的时候,奶酪不见了。嗅嗅和匆匆一脸淡定,因为他们每天晚上盘点发现奶酪一天比一天少。他俩穿上跑鞋,嗅嗅有嗅了嗅,匆匆,走你。小老鼠又出发了,头也不回。只留下哼哼和唧唧一脸茫然,这神马情况?谁动了我的奶酪

唧唧四处勘察,哼哼以为是自己眼睛出了问题,闭了眼睛倒数五个数睁开,但愿像电视剧里演的,他祈求奇迹出现,可是一看还是什么都木有。他愤怒地说,奶酪竟然没有了,还有没有王法,还有没有法律?。唧唧说,算了吧,咱晚上过来,兴许晚上就有了呢。可是当他们晚上过来的时候,还是发现C站空无一物。

嗅嗅和匆匆充分利用了低智商的好处,他们还是用老路子,一个闻,一个跑。有一天,他们发现了N站,这里的奶酪比C站更多。嗅嗅对匆匆说,这就叫皇天不负有心人。匆匆纠正说,我们是鼠,应该是皇天不负有心鼠。嗅嗅说,有道理,嘿,不知道那俩自以为很聪明的傻逼怎么样了。匆匆说,管他呢,赶快吃。哼哼和唧唧则像是废了,到C站已经成了一种习惯,哥俩整天饿着肚皮在C站徘徊,击败饥饿的唯一办法就是不断地幻想这里曾经有那么多的奶酪,然后拼命咽口水。

毕竟长期靠口水度日不是道儿,哼哼唧唧都饿的前胸贴后背了。唧唧实在是扛不住了,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一听,怒了,找你妹。唧唧知道哼哼余怒未消,只好忍了。就这样又过了一段时间。唧唧经常会去想嗅嗅和匆匆会不会找到很多奶酪了,我总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呀。他又对哼哼说,咱们去找奶酪吧。哼哼说,哼,要去你去,我就在这里,哪儿也不去,这里会有奶酪的,盗贼会把奶酪给我送回来的。唧唧心想,哼哼这样子下去准得进精神病医院,好吧,你不去拉倒,我去。唧唧上路了,可是唧唧有个缺点就是迷路,更何况这是迷宫。唧唧在迷宫里吃尽了苦头,每条路给他的感觉都是熟悉。后面的故事一言以概之:唧唧经历了无数困难,克服了若干恐惧,也找到了奶酪N站,只是这次他没有贪图安逸,而是选择了继续寻找新的道路。而哼哼呢,那个顽固不化的家伙怎么样了,书中倒是没有提起,或许他还在C站等奶酪,饿得连路都没法走了。

这个故事很简短,无须多时就可以看闭。但是它确实很有意思。后面紧接着的是一段“下午茶的讨论”,写的是一群职场人士在下午茶的时候聊天,聊他们在看过《谁动了我的奶酪》后的启发,以及对生活及工作的对策。职场是一个迷宫,每个行业有其兴盛之时,也有其衰落之时,换句话说就是有吃香的时候,也有不吃香的时候。人们如何应对工作中的变化至关重要。诸事在变,你不变,或者以不变应万变有时候是行不通的。人们应当向嗅嗅和匆匆学习,嗅嗅善于发现,他总是在发现奶酪及奶酪的变化。匆匆则是能及时改变,懂得如何让自己更快的去适应这个世界。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其实是唧唧。嗅嗅和匆匆是先知先觉型的,而唧唧是后知后觉型的。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所以唧唧的命运和哼哼的命运迥然不同。唧唧是那种没有天赋的普通人,甚至还有些很大的缺陷,比如方向感TCL,对前路充满恐惧,可是他战胜了自己,最终得到了相应的回报。

奶酪的寓意也就不言而喻了。奶酪就是那些我们非常需要的东西,如爱情,如工作等。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如此,天下情侣散者多,很多绝配都分了,所以要做好失去奶酪的准备,此时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彼时可能就在别人身边了。当然,你必须经常观察,经常去维系,不然你连感情是哪天变质的都不清楚,甚至连别人给你戴了顶绿帽子自己都还蒙在鼓里。经常去看看你的爱情吧,看看它是否还是那么鲜。如果实在难以维系,那么何不赶快放弃旧的,而尽快选择新的呢?很多事情都是你无法阻止的,所以不要傻傻地站在原地等待事情好转,而要跟着改变,旧的奶酪实在没法吃了,那就去找新的奶酪嘛。择业也是如此,假如一个行业已经是一条死胡同,那么你还在里面呆着干嘛。选择即刻出发吧,哪怕短时间内你都无法找到新的奶酪,也总比你在老地方等死来得好。探险的过程是艰难而恐惧的,但是与新奶酪的美味相比又算的了什么呢?当你钱包鼓起来的时候,你还会忧伤那些挣钱的苦日子吗?估计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吧。

谁动了我的奶酪?答案有两个。一个是时间,时间会偷走一切,你难道没有发现吗?你的过去、现在乃至将来都会被时间偷走,你的幸与不幸,你的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些都会被时间偷走,何况只是一些奶酪呢?另一个是自己,你的奶酪被偷了,只能说明你没能看护好,你自己便是盗贼的帮凶。如果你能警觉一点,奶酪也不会那么容易被偷走。其实,谁动了我的奶酪不重要,重要的是寻找新的奶酪。奶酪失去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丢失了那份寻找失去奶酪的勇气。很多人失恋了之后便不再相信爱情,也失去了寻找爱情的勇气。有的人失业了,也失去了找工作的信心。是的,面对失去,我们总会心有不甘或者心生怨恨,但是唯一的出路只有一条——跟着变化变化,继续寻找。不是千百峰回路转,哪有眼前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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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苦儿流浪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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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了,拖拉》这一本书写了要计划性的合理安排时间。

小姑娘叫马明月,在向天小学五年级三班,她是一个迟到大王,还是一个太平公主。她几乎每天都迟到,明月还真是太平公主。她迟到了,班主任在说她的时候,她也不害怕。还没开始上课,马明月就已经犯了六项错误,罚扫一个月的厕所。安娜和娜娜要去广播台面试,准备去当主持人。明月为了让生病的妈妈开心起来,也要去面试,当主持人……她们三人都考上了,明月也不用扫厕所了。明月本来就是迟到大王,去广播台早上七点多就要到校,在妈妈的建议下,明月做了一张计划表,但是,里面的内容和明月以前做的事完全不一样。三天下来,她已经心力交瘁,魂不守舍,又迟到了,当她捡到师兄的日记本时,她对计划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就是计划要有可实施性,并且要坚持下去“。 她这样做了,她真的成功 了。

一张小小的计划表,足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我们一定要把计划坚持下 去并把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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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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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创作于1601年,是四大悲剧之首,集中体现了莎士比亚的思想特点和创作成就,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

《哈姆莱特》主要写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王复仇的经过。后来用“哈姆莱特”来比喻那些遇事犹豫不决,顾虑重重的人。所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就概括了他的复杂性。

莎士比亚在剧中说:“这是一个颠倒的时代”。不错,彼时丹麦国的状况是:婚礼紧接着葬礼;敌军压境,宫中却仍在纵欲狂欢;朝廷里众大臣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社会上民众群情激奋。这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哈姆莱特生活的时代与环境,这一切造就了他的性格与一系列看似怪异的行为。

在我看来,哈姆雷特整个人都笼罩着悲观主义色彩。在哈姆雷特的理想幻灭后的眼中,人类本体是丑恶的,他对人的这种认识带有偏激。所以,既然人在本体意义上是恶的,那还值得斗争吗?人活着还有意义吗?

这种.种的考虑,无不造成他复仇行动上的犹豫延宕。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重重的顾虑是我们全变成了懦夫,决心赤热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其实很多时候,对于未知的事情,我们总是抱着保留的态度,对于未知的领域,我们总是犹豫不前。因此对来之不易的机会,我们就这样白白地放弃了。或者有些时候,碰到自己想做的事情,如奸王克劳狄斯所说,“因为旁人弄舌插足、老天节外生枝,这些都会消磨延宕想做的愿望和行动;该做的事情一经耽搁就像那声声感慨,越是长吁短叹越会销蚀人的精力和志气。”所以,想做的,想到了就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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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呼兰河传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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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野先生》选自鲁迅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此文感人肺腑,让我感慨万端,回味无穷。为什么呢?因为作者的一颗爱国心,一段师生情深深地感染着我。

《藤野先生》一文回忆了作者在仙台留学期间的生活,记叙了作者与教师的相识与相处,还有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中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傍晚时分在学跳舞的喧闹。这是鲁迅厌恶不已的,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儿,他与藤野先生相识。藤野先生为鲁迅添改讲义,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子裹脚。在这诸多片断中,我看到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教师,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遇到这样的教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认为我师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藤野先生》一文不仅仅只回忆作者与藤野先生之间的师生情,也记录了作者的心路历程。由学医救国到文艺救国的转变,其中的“中心思想”就是爱国、救国。

在鲁迅留学日本之时,是“风雨如磐暗故园”之时,也是鲁迅个人处于“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之时,他本以为他的梦很美满,预备毕业回来当个伟大的军医,可当他从匿名信事件、看电影事件中,看到了中国人的麻木不仁。这时,他才深刻认识到,学医能够救人的身体,却不能拯救人的灵魂。他发现,要想拯救人的灵魂,仅有用文学来当武器。于是开始提倡文艺运动。

我读《藤野先生》所读取到的是鲁迅“寄意寒星全不察,我以血荐轩辕”的报国之心;对于中国人的热爱,对于中国的热爱——为着所有人的健康而学医,为了拯救中国人的灵魂而从文,而不是以自我个人利益为目标。

我读《藤野先生》所感受到的是鲁迅对藤野先生的感动、感激和怀念之情;字里行间,无不洋溢着鲁迅对这位恩师的赞扬与牵挂,即使藤野先生的形象深入人心,却少有人记住他的名字——藤野严九郎。

《藤野先生》记叙的确实是一段感人的师生情,一颗动人的爱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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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滥竽充数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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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渴望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过上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但是任何事情都是一分为二的人们在享受优越的生活时也极易养成惰性尤其是青年学生。读了宋濂的文章———《送东阳马生序》我对此感受尤深。

宋濂从小勤奋好学家里贫穷没钱买书来看就常常向藏收的人家借亲手抄录和他们约定日期归还。在非常冷的冬天里砚台都结了坚固的冰手指冻得没法屈伸他仍然不敢懈怠、偷懒。当他出外去追随老师的时候背着书箱、拖着鞋子走在深山大谷中。酷寒的冬天、凛冽的冷风大雪积了好几尺深脚、皮肤都冻裂而不知道。他博览群书最终成为明代的大学士。

时光过去了600余年今天我们的生活、学习条件与600余年前相比发生了不可同日而语的变化。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老师和颜悦色地为我们传道授业解惑;我们不需要抄书、不需要长途跋涉也没有寒冻之苦可是我们真正像宋濂那样用心求学了吗?

有时候我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心却飞到了窗外;对老师苦口婆心的教诲我缺乏应有的兴趣和激情;父母不惜自己省吃俭用为我提供便利的学习条件我却不知心存感激……与宋濂相比我自感有相当的距离。正如宋濂所言我的学业没有大的进步如果不是因为我的天资不够聪明的话只能归因于不如宋濂专心和勤奋了。

我曾经看过标题为《要“穷”孩子不要“富”孩子》这样一篇文章印象很深。这是一篇关于澳大利亚父母教育孩子的文章。文章介绍说澳大利亚是一个发达国家每个家庭都相当富裕。但是父母却让孩子们过着清贫的生活。冬天父母让孩子穿很薄的衣服磨炼他们的意志;从小让他们到大海中冲浪、冒险锻炼他们的胆量。我想也许这就是澳大利亚之所以成为发达国家的原因之一吧!

梅花香自苦寒来。在今天优越的生活条件下希望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多给孩子提供锻炼的机会磨炼其勤奋好学、不怕吃苦的意志使其在优越的生活条件下有更出色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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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易经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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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皓皓一起翻阅了《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经典的绘本书,《爷爷一定有办法》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一个平凡的故事:爷爷想尽一切办法为孙子约瑟一次又一次修改物品(毯子——外套——背心——领带——扣子),但字里行间无不体现了那份朴素的、平凡的、深沉的、持久的爱。这种爱是实实在在的,就如同我们的唐诗:”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中所表达的一样。在缝缝补补、裁裁剪剪当中,人类的情感在无声息地温暖地传递着。爷爷无尽的关怀和爱护,一针一线地缝入了约瑟的成长当中,乃至当有形的物件全部彻底地消失以后,留存下的记忆却是永远地挥之不去。

我在阅读此书的时候的的确确能感受到这种强烈的情感,每次当妈妈要扔掉约瑟的东西时,约瑟总是坚定而且骄傲地说:”爷爷一定有办法。“ 我也总是被他那稚嫩的语气和倔强的表情所打动,一次次地加剧,一次次地强烈。而当纽扣丢掉,约瑟慌张激动地去找爷爷,爷爷也没有办法时,我的心不禁被高高悬起,神经变得紧张起来;直到读到那个奇妙的结尾的时候,才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而被浓浓的感情所拨动的心弦竟是久久不能平静下来……

书里最妙的是时不时出现在画面下端的小老鼠们:它们看似与故事毫不相干,它们也是个大家庭,它们也吃饭、睡觉、做家务、讲故事、走亲戚……这个至多仅占画面六分之一的小小世界,正是孩子们最感惊讶、最为关注之处,而同时又最易为我们所忽略。我想,这一定是此书的图文创作者专门绕开大人,为小读者设计的。

《爷爷一定有办法》真的是一本很棒的绘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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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心得体会读后感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读后感,全文共 11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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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按照计划读了高尔基的《童年·我的同学·在人间》、鲁迅的《呐喊》、谢婉莹的《冰心儿童文学全集》、刘洋的《绿野仙踪》、斯托夫人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卡洛尔的《爱丽斯漫游奇境记》等几本中外著名作家的作品。

这些书基本上都是我从各个书店中淘回来的。自己的积蓄不算太多,但又想买到自己喜欢的书籍,开始的时候,只能硬着头皮攒钱去买那些昂贵的书籍,后来便有了经验,从那些被人遗忘的书堆中找到许多好的书籍。其中有名著、有童话、有诗歌、有小说、有散文……无论中外,写的都是那么引人入胜,使我得到了许多课本上得不到的知识,也有了许多感想和心得,笔尖流露出一时的感受。

在我读过的这些书籍中,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的便是鲁迅的《呐喊》了。《呐喊》深刻地揭露了旧时封建社会的残忍,从中我也读到了“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残忍景象。从《狂人日记》到《孔乙己》再到《啊q正传》,从《风波》到《故乡》再到《社戏》,没有一篇不是在用犀利的笔锋与封建社会的欺压百姓的人们手中的尖刀、火枪做斗争,他犀利的笔锋令国民党反动派闻风丧胆,无论是他的文章还是他的爱国之心,都是那么地令人肃然起敬。虽然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新社会,已经不仅仅满足于温饱甚至小康,但是老一辈的精神不能丢啊。

在我认为,读书是人生中最好的娱乐、消遣的方式,它不但能给予人无穷无尽的知识,而且可以给予人无限的乐趣并且培养人为人处事的的能力。

在人们孤独的时候,读书变成了最大的乐趣。这时它既是人们丰富知识的工具,也是消遣的娱乐品,当人们在这时看它时,会感到快乐、轻松;而在人们处理事务的时候,最能发挥由读书而获得的能力。从读书中获得的对自己有利的东西是无穷尽的,能力便是其中之一,多读一些好书,对自己是有利无害的,如果能够在实践的时候不是单纯的运用书本中的知识,而是在书中的知识的基础上不断的创新,结合自己的实际,灵活运用,才是读好书的最高境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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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幸福就这么简单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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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俞玉萍老师的《完美教室》感受颇深。像俞老师这样的好老师让学生一生受益,家长一生感激。这样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才是先辈们创办教育的初衷。俞老师,她用全部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诠释了一个老师的光辉形象和崇高魅力。

曾记得,俞老师刚接初一班时,班中的孩子也是两级分化,良莠不齐。但三年的共同学习生活,俞老师用她全部的教育智慧改变了一切——从她的班中走出的孩子个个活泼开朗,积极上进,心地善良。这巨大的改变是俞老师用心血和汗水浇灌而成的,她带给我的感动是深刻的。

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对学习没有兴趣,只是一种机械记忆、机械学习。于是,课堂小动作、作业不能按时交、老师屡次点名不听讲……这些普遍的小问题在教学中暴露无遗。如何改变这样的现状,俞老师给出分析问题的答案是因为孩子们不专注于事情本身所致。找到了问题所在,俞老师便通过各种方式引导他们观念的改变,从细节抓起,坚持为养成习惯而努力。俞老师让孩子们到草地拔草是为了使他们懂得“在任何情况之下,人都不能敷衍自己的任务,即使有一万条理由。在任何时间与空间下,人能做好的其实只是手边的那件事。做着这个,想着那个,一事无成。”让孩子从早锻炼的跑步中体会专注于跑步这件事情对身体的重要性,让孩子们写作业时,上交橡皮、修正带、修正液,以破釜沉舟的心态对待每一次作业,培养他们专注作业的心态,让孩子们课堂上摒弃杂念,积极举手发言这些同样为了专注每一件“当下”之事。活在当下,把握当下,孩子们在俞老师的帮助下理解了其重要性。

俞老师的“大语文”观,同样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当俞老师发现孩子们在花坛边晨读的时候,他们有的三三两两地交头接耳,有的对着来往的行人指指点点,有的专注地在地上看蚂蚁打架。俞老师没有说他们,只是把各样的姿态拍进了相机。然后,放给他们看,请他们评选出最美的姿势。自然,那些读书专注的孩子成了最美的孩子。看似不经意的评选给孩子留下了深刻印象,孩子们自己教育了自己。从此,花坛边晨读的孩子成了东洲最美的风景。在排队打饭的餐厅里,俞老师让孩子们做了一回观察员,观察排队同学的表现揣摩他们的心理。他们交流说:有的孩子踮起脚尖一遍遍地数着前面的个数,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塞进窗框里,心里一定是火烧火燎的;有的边和周围的同学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一边瞄着窗口,很无聊的样子;有的不说话,安静地挪动着,但眼神很空洞,茫茫然的样子。他们总结:等饭吃的样子不好看不说,心理还备受欲吃饭而不得的煎熬。于是,他们提出:带着书去看,样子好看不说,还能让自己的心灵平静下来。俞老师提倡读书,读书长的是精、气、神,因此,她减掉了语文中的习题,把时间节省了让孩子读书。

专注手头的事,做个爱读书的孩子。俞老师的“完美教室”给了我很多的启示。我希望自己也是这样一位践行者,我相信只要行动,坚持下去,总会创造生命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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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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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21天读书,21天打卡的‘剽悍青春,与书为伴’的活动读完了这本使人心境能得到修养的散文集。在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关于调节自我的身心来迎接社会骨干现实的言论,因为我是很渺小的,渺小到只能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

关于网上很多人认为:“为什么要勉强自己去适应环境,而不让环境来适应自己呢?”针对这一言论我只能表示每个人的想法不同,自然感悟就不同了,就如:“一个人要是能被自我甚至于他人所苛求,那此人自然就不会沦为众生了。”阅读过林清玄先生文章的人,想必都有一种只需要每天处在心静、平和的环境中阅读一点,感悟一点,学习一点就够了的同感。简单明了,就是舍不得读完。(至少我是这样的)

关于这本书,之前的几篇文章都是有点偏心灵鸡汤类的自我感悟,比如:人生就如化妆,要学会从内而化;或者是贪图名利权位的人,那又何以能见到自我真实的性灵;亦或是关于爱情浅尝的痛苦与甜蜜等等。在这些章节中我都有用笔记本写下并阐述了自已心得感悟。

越过鸡汤类的言论,开始从亲情、友情来浅谈幸福。作者的父亲当年是落难被迫征兵——日本兵,也就是所谓的汉奸。在当汉奸的那些年过的很是痛苦,他们常常吃不上正常人所吃的食物,更别说能不能饱食了。有次实在忍不住饥饿,便去偷马糟中随意丢放的饲料,被逮住后却差点活活打死。那时,马儿比他们吃的还要好,他们最渴望以及最幻想吃的食物便是红苕。

作者这里写的有些零散,时常写了父亲年轻时征兵的事,又写作者小时候与父母亲生活时发生的事,还夹着些父亲远离家乡,母亲在乡守望,后来不知怎的,作者又开始和父亲在不同的地方寻找母亲,乃至于父亲死时也未曾见到作者与作者母亲的最后一面,也竟是后面作者才发现原来母亲早已经死了几年了。所以看的我时常分不清哪件事发生在前,哪件事发生在后。

不过最让我欣慰以及羡慕的还是友情,有道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作者的朋友曾买花赠远方的女友,只因花店恰好有几支衬于好友,只因路途恰好经过友舍,便一起买之。却因好友恰好不在,便静等几个小时,早已延误去往女友的班次,最后心平气和的将花放在屋外,另写下便条:附赠予女友花一支。能获得这种友情的人,想必定是非常棒的,起码品质是没得说的。

谈完这些情感,再来看看爱情。对于作者阐述的爱情言论,我是比较赞同也比较钦佩的。他告诉我们:“学习是人间的功课,但是学习不一定要自己身陷泥沼才会体会的到,因为不单单仅指爱情,只要有观照之智、抉择的慧,也知道那泥沼的所在和深浅,那就可绕道而行或跨步而过。”作者还警告我们:“如果你只想采断崖绝壁的那一朵绝美百合,很可能百合没有采到,清晨已经消逝了。”亦或是:“爱情纵使贵如黄金,在鸟的翅膀绑着黄金,也会使最善于飞翔的鸟儿为之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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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分手信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20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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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信》是美国纯爱小说天王尼古拉斯斯帕克斯的经典之作。

斯帕克斯的小说真的是非常好看,让人一拿起来就放不下,而且即使有一段时间不看之后再拿起来,也能够很快进入读书的状态。

这篇小说其实故事不是很复杂,有两个主要人物:约翰(男)和莎文娜(女),还有两个次重要的人物:约翰的爸爸以及提姆(男),后者是莎文娜的好朋友。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家庭的约翰原来是一个街头类似小混混性质的青年,后来浪子回头,决定参军。参军后回家度假的时候,邂逅了来他的家乡做志愿者的莎文娜,两人一见钟情,并开始了漫长的异地恋。最开始,两人的关系如胶似漆,尽管相隔两地,两人感情毫无减退。但是随着911事件的突然发生,热血青年的约翰决定为祖国继续服役两年,满怀希望的莎文娜失望至极,慢慢地也对约翰的感情也逐渐暗淡下来。终于,莎文娜给约翰写了一封分手信,两人三年的感情宣告终止。此时,约翰却没有时间为失去莎文娜悲伤,因为他的父亲的健康状况非常差,尽管约翰尽自己最大努力挽救父亲,还是难以挽救父亲的离去。与此同时莎文娜和提姆都是北卡大学的学生,又从小是发小,提姆从12岁就爱着莎文娜,经过时间的培养,两人恋爱并最终结婚了。但是两人的幸福生活却并没有持续很久,提姆被诊断为患恶性黑色素瘤,奄奄一息,每天靠莎文娜和医生们的照顾勉强度日,而此时,刚给父亲办完葬礼的约翰找到了莎文娜。虽然已经很久不联系了,也分手很长时间了,但是约翰和莎文娜似乎又回到了几年前他们一见钟情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竟然还是如此深深地爱着对方。而提姆也从莎文娜的言行中看到了这一点。善良的提姆竟然对约翰说如果自己死了,请他娶了莎文娜。约翰问提姆为什么要这么做,提姆回答说因为他爱莎文娜,这种爱如此强烈以至于他只希望莎文娜幸福就足够了。约翰尽管仍然深爱着莎文娜,但从与提姆的谈话中,他懂得了爱的真谛,就是要让自己爱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即使不是和自己。约翰最终选择与莎文娜告别,并将自己从父亲继承过来的财产匿名捐赠给提姆治疗。小说的结尾意味深长:约翰在莎文娜的农场附近看到提姆身体逐渐恢复,莎文娜和提姆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自己却最终选择离开。

坦白地说,我本人并不喜欢这个结局,相比与一些理想化一点的结局,比如:提姆去世后莎文娜和约翰重结良缘,斯帕克斯的这个结尾让我心里总有点"堵"的感觉。但是,正是这个我认为不是很圆满的结尾,体现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

看完这部小说不难感觉到,整本书其实是在探讨一个问题:爱为何物。书的封底如是写着:因为爱,所以选择离开。而提姆当时临终嘱托约翰的话也是本书的点睛之笔。斯帕克斯认为:如果爱一个人,那么就是全心全意地希望这个人好,即使这个人爱的不是自己,即使这个人没有和自己在一起。而提姆就是斯帕克斯塑造出来的作为阐释他对爱的理解的代言人:当莎文娜与约翰一见钟情的时候,提姆没有(至少看起来没有)丝毫醋意。他热心地帮助约翰解决各种问题,诚恳地介绍约翰融入他们这些北卡义工的圈子。甚至在莎文娜和约翰发生不快的时候,还主动送莎文娜到约翰的家帮他们解除误会。提姆做的这一切都是出于对莎文娜的爱。尽管莎文娜喜欢的不是他,而是约翰,但是他仍然希望莎文娜幸福、高兴。他深深地爱着莎文娜,但是当莎文娜和约翰闹矛盾的时候,他并没有趁火打劫,反而愿意为他们俩解除误会,重归于好。因为他知道莎文娜爱的是约翰,他这样做能够让莎文娜更加幸福。到了文章的结尾,约翰的行动更加诠释了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在痛苦的纠结之后,他毅然选择了离开。泰戈尔曾经说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爱到痴迷,却不能说我爱你。约翰的痛苦可见一般,但是即使面对如此的痛苦,他仍然选择了不破坏莎文娜的婚姻,因为他真正地爱着莎文娜,他真诚地希望莎文娜拥有幸福的婚姻和家庭。

斯帕克斯的爱情观多少有点理想主义的元素。一个是美国驻扎在德国的普通士兵,一个则是美国名牌大学特殊教育专业的高才兼校花级的女生。两个身份差异如此之大的人,在一次短暂的邂逅之后竟然能够摩擦出如此绚烂的爱情的火花。也许,正如简爱所认为的:人的精神是平等的,爱情面前更是如此。但是,现实中两个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如果能够爱到如此程度的实在是太少见了。尤其是在我们所处的是一个如此现实的社会。

我觉得爱情是一个非常神奇的东西,由很多很多种元素共同决定,包括相貌、气质、道德、性格、激素甚至基因,而且每种元素所占的权重也都不一样。当然,虽然自己没经历过斯帕克斯的那种爱情,但是毕竟都有父母,父母对孩子的爱,就是无论付出多少都不求回报,只求孩子能够幸福,我们也都有体会。从这点来说,父母真的是太伟大了。但是恋人之间的感情究竟能否达到这种高度呢?难道现实社会中这种爱情已经消失了吗?我不知道.但是我希望它还存在,毕竟在这个越来越现实的社会中,或许我们需要一点不现实的事物。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讲,作为唯一号称有情感的动物,我们不能够只做繁衍的机器,更要有情感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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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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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走一步,再走一步》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讲的是:在费城的七月一个闷热的日子里,“我”和五个小伙伴因为玩弹子游戏玩厌了,想找一个新花样来玩。于是我们选择了爬悬崖,“我”不敢去。等“我”爬上半山腰时,他们都顺着小路回去了。而“我”又不敢上又不敢下。到了天黑,爸爸把“我”找到,教“我”怎么下悬崖。最后“我”获得了巨大的成就感。

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感受很深。只要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才会成功。社会上许多人经历了磨难,才作出了成功的事。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没有经历失败,就成功了。我从电视上看见一位厨师自己去发明不同口味的米粉。在他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后,终于发明出了牛肉粉,猪肉粉,蔬菜粉,还有各种各样的粉。他的粉一做出,全国各地的人们都来品尝。他的肉粉里还能吃到肉丝。他的这项发明得到了很多荣誉称号。

还有一位果农,他有很大的果园,他为了让果园成为有机果园,花了很多时间。果园里种了各种各样的果树。有一次,他的工作人员告诉他:“果园里长了一种小的虫子。”他就说:“不管他,这么小的虫子没有什么。”就是他这句话差点让他的果园没了。他一个月从外地回来以后,看见叶子落光了,有的果树死了,他很自责。为了清除掉这种虫子。他费尽了心思,花了很多时间研制杀虫剂。他研制的杀虫剂有力的清除了虫子。他的杀虫剂人都可以喝。只要有果实成熟,他就会举办采摘节。在采摘节里游客只需花上十几元钱,就能在果园里大饱口福了。到了晚上他还要举办篝火晚会。他的这些方法,让他成为了百万富翁。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困难,只要把大困难化解成小困难,一个一个地认真去解决,学会走一步,再走一步,终将战胜困难,赢得最后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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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苦儿流浪记优秀读后感8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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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演义》是一部描写隋朝年间至唐朝初期这段奸雄四起,战火纷纷的长篇历史小说。隋朝时期六短之君杨广昏庸无能,天下大乱。其中,以程咬金为首的瓦岗寨势力较大,组织十八路联军在扬州劫杀杨广,后瓦岗寨又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夺得金镶玉玺。李渊派来的李元霸与李世民强逼瓦岗寨交出金镶玉玺,最后以李渊登上王位,统一天下告终。

书中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如:为朋友宁可两肋插刀的秦琼、混世魔王程咬金、神机妙算的徐茂公等,他们身上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秦琼的行侠仗义让我赞叹。他为了保护程咬金与尤俊达的安全,冒名顶替程咬金去见杨林,程咬金与尤俊达深受感动。这让我想起了东汉时期的荀巨伯冒死探友、北宋时期的宋江不顾自身安危向晁盖透露县中秘密、三国时期的关羽宁可不在阵前做大将也要与刘备相聚。这正应了那句俗语“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

程咬金有三大优点。第一,胆子大,与尤俊达劫王杠、在刚刚占领瓦岗寨的时候他只身一人探地穴,就像当年的徐霞客,不被迷信所吓倒,勇敢的举起火把考察麻叶洞,并顺利出洞;第二,热心肠,只要别人向他苦求,即使再无理的要求他也会答应;第三,脸皮厚,在唐朝统一全国后,他靠一张厚脸皮当上了鲁国公,并得了一把砍王斧、获得了七十二张免死牌,真是“脸皮厚,吃个够”啊!

徐茂公在战争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十八路反王在扬州劫杀杨广的时候,他智激裴元庆,第三杰反打第二杰;在大唐朝争夺土地时他又智激程咬金,两次劫尉迟恭押送的粮草,后又生摛尉迟恭;在大破一字长蛇阵与铜旗阵时徐茂公起着指挥作用,安排周密,致使这两个大阵被瓦岗军轻而易举的攻破了,屡屡立功。他的足智多谋令人敬佩。

《隋唐演义》这部书不仅告诉了我为人处事的道理,也为我上演了一节生动的历史课,让我体会到了中国古典文学的特色,它在我的人生道路中增添了一盏指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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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哈姆雷特读后感10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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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著名的杯具之一,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伟大剧作家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齐组成莎士比亚著名的“四大杯具”。

《哈姆雷特》讲述的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大学密友霍拉旭所说的:“你们能够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杀人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主人公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本该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然而,使他不能理解的是,他不但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并且目睹了母亲和他叔叔克劳迪斯也就是新任国王的婚礼。最敬佩的父王的死去已经使年轻的王子倍受打击,母后对父王的背叛更使他感到痛心不已,并且疑窦在心。雷雨交加之夜,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的哀诉,使哈姆雷特知道这桩暴行是他的叔叔所为,他发誓要为父报仇。至此,哈姆雷特就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和叔叔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激烈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与此同时,哈姆雷特也难逃一死哈姆雷特不是那种意志坚决、激情澎湃的人:他思想深邃,情感细腻;他远不是英雄的主角:他年轻、纯真,充满理想与热情,拥有一颗敏感的心灵。然而他却又成了命运的玩偶,特殊的处境扭曲了他的天性。他似乎没有周密筹划的潜质,他的行动都是在情境的逼迫下无暇思考时所采取的极端之举,他错杀波洛涅斯就是例子之一。而在最需要行动的时候,他却感到迷惑、犹疑、彷徨,从而错失良机,他又会编出借口,重新沉入恍惚的思虑之中他永远都在只是下决心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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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儒林外史读后感500字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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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

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鹿台前库的钱堆得满满的……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淫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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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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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是爸爸在收拾姐姐书柜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这是一本让我如痴如醉的科幻小说,看过这本书能使我增长见识,增长幻想能力。

《哈利.波特》这书籍我没有全集,只有“与阿兹卡班的囚徒、与混血王子"这两个版本。书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女作家J·k罗琳,那我就来讲一讲“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吧!

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度过不平凡的两年,期间他听说了魔法界中有一所叫做阿兹卡班的监狱里关押着臭名昭著的囚犯——小天狼星布菜克。他曾经以一条咒语杀死了十三个麻瓜(非魔法界人士)和小矮星彼得,还帮助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哈利有幸逃脱,但在头上留下一道月牙形的疤痕。他在监狱里的睡梦中还梦吟道:“他在霍格沃菠……”然而,哈利却真正遇到了他,哈利听他解释清楚了一切,还知道了小矮星彼得才是背叛他父母,杀死十三个麻瓜的凶手,于是……

我认为,哈利值得我学习。你想想,如果你的父母死了,你一个人呆在处处受欺负的家庭,你会不会感到失望,甚至自寻死路?可是哈利却没有这样,哈利却在遇到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举起了他的魔杖。

读完这本科幻小说,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遇到困难和危险要用勇气和智慧战胜它,永不退缩。生长在现实生活的我们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那种精神,我们虽然不懂魔法,但我们必须好好学习,让知识和智慧来强大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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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2024名著围城读后感悟

范文类型:读后感,心得体会,全文共 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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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的时候我读了一本书,叫“活着”,是余华写的。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一个人沉思了好久。主人公的亲人一个个离开人世,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孤独的生活,但尽管这样,他没有选择放弃生命,而是坚强地活着。他的这种坚强深深地打动了我,毕竟面对所有的亲人离世,这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承受住的,但他还是坚强地活下来了。

可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一遇到事情,面对压力就承受不住,甚至会选择轻生?我们总是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某高中生跳楼自杀,某明星得抑郁症……确实,人这一辈子会遇到很多事,不可避免的就会有不如意的时候,导致很多人想不开,特别消极,甚至选择放弃生命。其实静下来想想这是多么不负责任的行为,每个人的生命不只属于自己,也属于父母,父母含辛茹苦把我们养大,是多么不容易,就是这么回报他们的吗?如果没有孩子,父母接下来的日子要怎么过?人活在这个世上,有很多责任要去承担,所以要学着成熟,学会忍受,学会承担,心态要豁达一些。而且我觉得什么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好,也不是绝对的不好,凡是要往好了想,或许上帝给你关了一个门,但却会给你打开另外一扇窗呢!而这扇窗外的景色又是格外美丽呢!还有很多时候人的压力真的是自己给自己的,有的时候就是太在意外界的想法,所以让自己活得很累,其实过好自己的生活就好。

最后我想说,生命是最珍贵的,毕竟生命只有一次,每个人都应该好好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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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老虎哈雷》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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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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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好爸爸坏爸爸读后感

范文类型:读后感,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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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怀着紧张万分的心情,一口气读完了《环游世界八十天》这本书后,有心跳加速,呼吸急促的感觉,又彷佛坐上了时光机,身历其境。书中的主角霍格,是一位非常富有、英俊的英国绅士,他勇于像不可能的事挑战,因此与朋友以一半的财产打赌 ─ 以八十天亲自环游世界一周,只为了向别人证明他能克服种.种困难,获得成功。

到世界各国旅游,应该是很轻松和新鲜的经验才对。为什么会紧张悬疑呢?因为故事发生在公元一八七二年,那时没有飞机,只能靠火车和轮船,有时会因气候或人为的因素而延误。因此这算是高难度的挑战呢!赌注有可能会面临破产,不但不能自在逍遥的玩,还得提高警觉,再加上被误认为是抢走银行巨款的大盗,随时都有可能被逮捕,真是雪上加霜啊!

当读到霍格一路上被刑警追捕,甚至被囚禁,我有一种莫明的感动,想起自己也有被误会的时候,眼泪就像忘了关紧的水龙头,不停的流下来,可谓感同身受。另外,我还从书上深深的体会到,世界上有成功的人,也有失败的人,他们的成功不在于财富,也不在于运气,而是在于努力的程度。霍格的成功就在于他凭着智慧、毅力和努力来克服所有的困难,他这种坚强的意志力,是值加大家学习的。

我读完这本书之后,对霍格这个人勇于接受挑战的精神感到佩服。在一百多年前的交通并不发达,即使是现在先进的英国也是如此,最后还是以他的勇气和毅力完成了不可能的任务。虽然他没有赢到金钱,但是他得到了一辈子最难忘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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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鹿与狼故事读后感小学

范文类型:读后感,适用行业岗位:小学,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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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度过了一个香香甜甜的暑假,在假期里只要一有时间我和妈妈就会一起读书,其中最有意思的要数《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幽默风趣,特别是可爱的主人公——克拉克拉、克拉拉。克拉是一个憨厚、天真的小男孩。而克拉拉是位有爱心的小姐姐。姐弟俩都很调皮,爸爸妈妈上班去时,他们俩总是给家里添很多麻烦和做一些不该做的事。特别是双色狗和电闪雷呜的夜晚最有趣啦!

一天,爸爸带回一只毛色纯白的小狗,它一到家就四处嗅,所以起名叫“嗅嗅”。姐弟俩把嗅嗅的吃喝拉撒照顾的很好。有天,小姐姐想把这条狗涂成黄色的,小弟弟想把嗅嗅涂成黑色的,他们谁也不同意谁主意,于是他们给嗅嗅一半涂成黄色一半涂成黑色。

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爸妈都没在家,克拉拉听异响怀疑是有坏蛋,怎么办?怎么办?姐弟俩紧张的不行,小姐姐想出了办法,把水桶接满水放在门上,他们俩安安心心的睡觉了。可爸爸回家后一开门像洗了澡一样,这调皮的一对活宝。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善良,有爱心,碰到一稀奇古怪的事,要勇于探索!让大家好好珍惜每一天,珍惜生命,不让生命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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