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经济、民事案件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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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民事案件委托代理协议
(委)字[?]第?号
委托人(下称甲方):
受委托人(下称乙方):
甲方(原告)因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诉讼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一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提出反诉;
2.甲方委托乙方为第二审的诉讼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提起上诉、调查取证、答辩、出庭应诉、庭外和解,代为提出、变更、放弃、承认诉讼请求和调解、和解;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申请执行程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权限:代为向法院提起执行程序及相关工作,代为收转被执行标的;
三、双方协商同意律师代理费及交纳办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额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余代理费于____________之前缴足,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风险条款,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__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别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指派律师受甲方委托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时,除非另有特别约定,办案律师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费由甲方依据票据实报实销。
五、乙方律师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为甲方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保守秘密。如违反,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如乙方承办律师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从事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委托代理协议,要求乙方如数退还或拒付代理费,并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甲方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_____用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办理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甲方未如约交纳代理费的,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协议,已_____用不再退还。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纳全部代理费的情况下已经履行了全部工作,则乙方除有权要求甲方如数缴清代理费外,还可要求甲方支付未缴清款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十一、本协议如须补充、变更或提前终止,双方应协商一致后决定。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相关事宜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尽量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受托律师: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签订时间:?年?月?日
篇2:期货委托合同书委托书及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订立委托的基础和目的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出售房屋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委托。甲方承诺本委托期间不委托其他公司出售,也不自行出售。
第二条委托的基本事项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座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路____弄____支弄____号____室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地产)全权委托给乙方居间出售。该房地产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产权证号:___________;委托售价人民币:________元整;租赁情况:_______抵押情况:_________附送设施设备有: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甲方签订本委托时已征得该房地产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证该房地产权属清楚。
4、甲方委托乙方寻找适合购买该房地产的购买方并按政策协助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甲方委托乙方一旦达成上述交易条件即代理甲方收取购买方购买该房地产的定金。
第三条佣金支付
1、佣金数额: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按该房地产成交价百分之一计算。
2、支付时间:甲方佣金应在该房地产交易过户(取得收件收据)当天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若甲方委托乙方办理其他事项均按上海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本委托中委托售价的百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乙方
1、甲方虚假委托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或委托出售的该房地产未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2、甲方违反本委托约定或与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无法完成本委托的;
3、甲方在委托期内或在终止委托后六个月内以任何形式或价格不通过乙方而与乙方曾介绍过的购买方成交的。
4、甲方委托其他公司出售该房地产或自行出售该房地产。
第五条补充条款
第六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委托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商定守约方诉讼过程中发生的律师费、交通费等由此引发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七条本委托书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3:委托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计划编号:)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
3.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4.预算金额: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编制、发售、解释采购文件;
2.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3.供应商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等方式时采用);
4.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5.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6.邀请纪检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篇4: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流动人员人事行政关系、档案管理的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就委托人事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甲方为乙方提供下列()项服务:
1、代管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保留其原有身份;核算工龄;核定档案工资;
4、办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认定和考评申报事宜;
5、办理出国(境)_____、申办出国(境)证照的有关手续;
6、出具婚姻、生育状况、公证等各种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7、代办缴纳社会_____费用事宜及退休的相关手续;
8、代管党组织关系;
9、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10、接受各种培训申请,进行就业指导,提供_____素质测评;
11、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二、乙方的责任:
1、遵守现行人事政策有关规定,配合甲方做好管理工作。
2、按珠府[1998]15号文第十条规定,向甲方交付人事代理费。标准按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3、本协议期满应及时办理续期或转出手续。逾期半年(从合同期满第七个月算起),甲方将乙方档案封存,不再办理任何手续,?此协议失效。
4、缴纳社会_____费并签订《代办社会_____缴费协议书》。
5、自觉遵守《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并与甲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
三、非珠海户口的乙方个人(指借调人员,不含应届高校毕业生)其户籍不变,协议期满,将人事档案转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_____交流服务机构)。
四、本协议签定期限最短一年。协议期内提前解约的,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可续签。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乙方(签名):
代表:(签章):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附:计划生育合同书?(略)
篇5:2024年授权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受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代理事项
公司,于 年 月 日成立,由甲方经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 。甲方同意将所持有的 公司100%股权转让,其中包括公司名下的 亩土地使用权现状。现委托乙方引进合作方。
第二条、合同标的 营,甲方拥有该公司100%股权。该公司目前拥有位于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第三条、委托底价及代理费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该块宗地的销售底价为人民币万元/亩,乙方高于该委托底价成交的,其溢价部分为乙方的代理费。如报价低于销售底价,甲方确认愿意成交的,乙方代理费用为该宗土地成交总价的 %。使用年限: 土地用途:
第四条、代理期限:
1、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五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限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海南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五条、代理费结算方式:
甲方及其股东与乙方引进的合作方只要签订合同,视为乙方工作已完成,甲方就应该按照与乙方引进的合作方签订合同的付款方式及比例当日同步支付居间费用给乙方。居间费用转账账户由乙方指定。
第六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块土地的土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甲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以及与该块土地相关的法律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性。
2、甲方应当尊重乙方的劳动成果,配合乙方的实际报价报于买家,不得以任何方式将该宗土地的委托底价透露给买家影响了乙方的报价。在促进成交的基础上,如买家与甲方洽谈后出价低于乙方的报价,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妥善解决。
第七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该宗土地的资料,不得随意印发,确保交易过程中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外泄。
2、乙方应在合法的途径下进行该宗土地的交易,不得脱离实际做夸大虚假宣传,如因夸大虚假宣传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要负全部责任。
3、积极促成买家在甲方委托权限范围内与甲方签订买卖协议,达成交易。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提供的虚假资料或延期支付代理费而给乙方和乙方客户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因乙方不在合法的途径下代理销售该宗土地或在代理销售的过程中做虚假宣传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扬州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 纠纷一案,委托乙方指派人员担任甲方一审代理人,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以下称承办律师)在下列案件中担任甲方的一审委托代理人:
1、对方当事人名称/姓名及地址:
2、案由:
3、涉及标的:
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
甲方对承办律师的授权为 ---------------- 代理(详见甲方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甲方同意承办律师指派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承办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
(二)承办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勤勉尽职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
(三)承办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进展。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全部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真实情况,隐瞒、伪造证据,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承办律师及其他乙方工作人员不保管甲方证据的原件,甲方有特殊原因确需向乙方移交原件的,应将原件交乙方办公室统一接收、保管;
(二)承办律师根据法律规定及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工作,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承办律师的工作,甲方对承办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当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四)甲方指定 为与承办律师联系的联系人,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及承办律师;
(五)甲方委托事项的法律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律师费及工作费用
双方约定的律师费为:律师费万元。
除上述律师费外,办理甲方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差旅费、食宿费;
3、资料费、通讯费、翻译费、邮寄费等;
4、征得甲方同意后代为支付的其它费用。
工作费用应由甲方预支,乙方及承办律师不垫付工作费用。甲方先行支付办案费用 ------ 元。如预支的工作费用不能满足实际需要,甲方应及时追加工作费用。
承办律师应合理使用工作费用。工作费用如有剩余,应在合同终止后交还甲方。
第六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按以下方式支付律师费及预支工作费用:甲方在签署本协议三天内支付律师费万元。工作费用按实际支付。
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项或因增加诉讼当事人,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反请求等重大诉讼事件导致代理事项增多的情况时,乙方有权增加律师代理费。
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否则,乙方仅在原委托范围内工作。
(三)甲方不应无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谓“无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或减少费用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原告方撤诉的;
4、承办律师已经投入工作,而甲方与其他当事人自行和解或放弃委托事项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承办律师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
(四)若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坚持不合法或不合理要求;或不按法院等有关部门合法要求缴纳有关费用、提供有关担保;或不按本协议约定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已收费用不予退还,依本协议应收而尚未收取的费用,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
(五)若乙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合同,或承办律师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律师法》,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还所收费用(不包括已发生的工作费用)。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已由乙方向甲方充分说明并经双方充分协商,甲方不存在歧义。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
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或 止。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乙方在收取律师费上给予甲方优惠。
本合同之签署应经甲方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若甲方为自然人,应由其本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并经乙方加盖公章和承办律师签字。
如对本委托合同条款有增删,双方应在修改处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条 其他
本合同正式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承办律师执壹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非诉讼业务代理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签订地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追偿权益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偿下述权益:
以上关于委托权益的陈述是甲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依据其占有的权益资料并出于告知义务而对委托权益所做的简单描述,甲方并不因此对权益效力做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权益孳生利息计算如与法院认定的结果不一致,以法院的认定为准。
第二条 代理律师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本所足够人数的执业律师经办委托权益的诉讼追偿事务,并指派 、 等执业律师承办。
第三条 代理范围及期限
代理范围包括: (注:一审、二审、执行、清算等)。
代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代理权限
代理权限为 。
第五条 甲方义务
(一)全面、真实地介绍知晓的案情,提供本协议签署时业已掌握的委托权益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并保证与甲方保管的原件一致;
(二)及时出具《授权委托书》、《特别授权书》和其它法律文书。有法定或规定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出具,并保证给予乙方留有必要的呈送和准备时间;
(三)出现调解、和解事由的,应及时将是否同意调解的决定通知乙方;
(四)甲方决定撤诉或将胜诉权益转让时,应事先通知乙方;
(五)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委托权益的追偿费用,支付律师代理费。
第六条 乙方义务
(一)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严格履行代理追偿职责,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二)在尽职调查、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就委托权益的追偿策略提出建议,起草、呈送与委托权益追偿有关的诉讼文书、其它法律文书,积极协调与受案法院、相关部门的关系,按时出庭;
(三)定期报告代理情况,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及建议。自本协议生效起,每两个月至少报告一次,代理工作完毕后、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前汇报一次,但对于与追偿相关的紧急、重要事项,应立即报告;
(四)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两年内,对甲方提供的及其在代理过程中知悉、获得的与委托权益有关的司法文书、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借据、催收通知及其它一切口头和书面的信息、资料负有保秘义务,未经甲方许可或基于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
(五)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代理权授予任何第三人;并不得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
(六)及时将代理过程中获得的司法文书及其它相关文件转交甲方;
(七)经甲方同意代理回收的非现金资产,应及时交付甲方,如需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乙方还应予以协助。
(八)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向法院办理保全手续,并不迟于15日保全 的财产、财务资料、证据等。
第七条 费用负担
(一)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申请执行费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代理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差旅费、查询费及公关协调费用等,甲方承担 万元(协议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应提供正规票据),超支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律师代理费
(一)乙方代理回收现金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回收现金净值(指回收现金扣除甲方预缴的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实际执行费后的净值)按下表分段计算:回收金额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在超过 万元在 万元(含)以下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回收金额超过 万元的部分,代理费按 %计。
(二)乙方代理回收非现金资产的,该非现金资产必须执行到位、甲方必须拥有处置权且该实物不被他人追索。在此情况下,回收金额按资产变现金额,或经甲方认可金额,或该资产的评估值、法院裁定的抵债金额(评估确认值与抵债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较低为准)后,扣除甲方预交的诉讼费和直接费用(限于非现金资产权属或处分权转移至甲方期间发生的土地出让金、评估费、过户费、运输费、保管费及相关税费,如抵债时已将需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从评估确认值、抵债金额中足额扣除,则不再列入接收费用)后的净值计,依照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分段提取律师代理费。
(三)代理回收的资产既有现金,也有非现金资产的,甲方预缴的诉讼费用从回收现金中优先收回后,在将非现金资产折合成现金资产时不得再次扣除(回收现金少于诉讼费用的,不足部分仍应在非现金资产折现时扣除);律师代理费以回收现金与非现金资产净值(按第2 款方法计算)的累计额为计提基数,按照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分段提取。
(四)代理期间发生庭前和解后撤诉、诉讼调解、执行和解的,律师代理费以撤诉、调解、和解后,甲方回现净额(含按本条规定计算的非现阶段金资产折现值)为计提基数,分别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费率的 %、 %、 %计提。
(五)甲方将诉讼权益单独转让的,律师代理费以转让回收现金扣除诉讼费用、评估费用后的净值为计提基数,按本条第1款约定费率计提;甲方将诉讼权益与甲方其它非诉权益一起打包转让的,根据诉讼权益的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出委托权益所对应的回收现额,扣除诉讼费用后得出诉讼权益的回现净额,按本条第1款约定的费率计提委托权益的律师代理费。
(六)诉讼权益同时出现本条第4款、第5款规定情形的,按本条第5款的规定计算律师代理费。
(七)律师代理费于现金到达甲方指定帐户(分期到帐的,分期支付)、非现金资产变现或甲方认可数额的不变现资产交付完毕(需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以过户登记日为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转帐至乙方下列帐号(乙方须至少提前 个工作日将律师收费票据交付 甲方),
乙方开户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九条 协议终止与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然终止:
1、委托权益在代理期限内执行终结(包括本次执行终结)的;
2、经办律师因特殊原因丧失能力或代理资格的;
3、协议期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一审败诉;
2、一审、二审或执行阶段分别经过6--7个月(分别自递交诉状和执行申请之日算起,无结果(指法院未宣判或未实现回收)的;
3、越权代理、滥用代理权或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第三方代理的;为 及它们的债权、债务人提供与本次法律纠纷有联系的法律服务的。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代理期限间内变更经办律师或经办律师更换执业机构的;
5、经办律师丢失重要证据的、司法文书原件,或未在诉状中列明根据已有证据应当列明的诉讼请求,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呈交诉状、保全申请、执行申请及证据材料,或未按时出庭,或泄露本案秘密的;
6、经办律师有其他违反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协议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甲方有意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证据材料且未能及时补充的;
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提供协助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履行代理职责的。
(四)协议终止和解除后的处理
1、本协议因第(一)款所列情形终止时,乙方依第八条规定应获得的律师代理费,甲方仍应予以支付和报销;
2、本协议因第(二)款所列情形解除时,乙方应将甲方交付及其通过调查取得的证据、代收的诉讼法律文书及其它相关资料如数退还甲方,且不得主张律师代理费,甲方因该款第3、4、5、6项所规定的情形遭受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3、本协议因第(三)款所列情形解除时,对于乙方在解约前因代理追偿而实际发生的成本,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以外,违约方应视其情形相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师代理费的,应按照日息万分之 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的违约金;
(二)乙方不转交、呈送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的及限期内回收金额未达到 万元的,甲方可在支付律师代理费时扣减 %— %,作为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
(一)本协议所提及的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书面方式作出,送达对方下列指定人员:
甲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乙方联络人: 办公电话: 传真
(二)任何“通知、报告、同意、确认及许可”均应以传真或邮寄方式送达对方。采取传真方式的,以发送日为送达日期;采取邮寄方式的,以对方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真诚互谅的原则妥善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8:诉讼代理合同
非字第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代理事宜,订立如下条款: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如下非诉讼法律事务: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所为甲方的代理人。
三、乙方的代理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
1、
2、
四、甲方应及时、如实、详尽地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资料,并根据需要为乙方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单方终止代理,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委托的事项和权限,认真负责办理受托事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六、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为办理受托事务所发生的差旅、调查、鉴定、翻译、资料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篇9:工程委托代理合同
以下简称甲方)因 纠纷一案,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以下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须严格执行执业规范,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或参与其他法律事务服务工作。
二、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的反映全部案件情况,提供真实的证据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故意隐瞒或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还应按约定补足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五、根据双方协商,其代理费为包干制:按甲方最终收回金额的10%支付代理费(其包干费包括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出差补贴、交通费、翻译费、资料费、复印费、通讯费、食宿费、鉴定费等一切必要费用)。如甲方诉讼失败,最终代理费为贰仟元(其诉讼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按如下标准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1、合同签订后三日内预先支付代理费壹万元。
2、甲方代付法律诉讼费。
3、待本案终结,甲方收回确定款项后支付剩余代理费。甲方不按本条约定支付代理费用时,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结案方式包括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销诉讼)。
七、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签订之日起生效,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域名空间代理租借委托协议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商资格
1.具有良好的客户基础并有能力开拓所代理甲方软件产品销售渠道。
2.严格遵守甲方的代理销售政策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二、代理产品、地区及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软件产品的注册代理商,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___年内,乙方享受相应的优惠代理价格。
2.乙方所代理甲方软件产品类型为:_________级代理。
3.乙方有权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一切有关销售本协议规定代理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4.乙方原则上只能在授权的地区内销售所代理的产品。
三、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对其所拥有的本系列软件版权的合法性负全部法律责任。
2.甲方对乙方发展的客户提供免费升级服务并有义务及时更新软件。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授权代理商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进货量及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代理资格。
4.在乙方支付一定数额预付款的前提下,给乙方提供在线注册机并给乙方开放在线注册权限。
5.甲方推出代理产品的新版本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免费对乙方所发展客户的软件产品进行升级。
6.代理产品具体价格机密的责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任。因为本站产品可能存在和某些地方法律冲突,为了避免代理商受任何损失,原则上不公开代理商真实资料,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另行说明。
四、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注册表单并保证其真实性。二级代理商原则上需要提供具体的行为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法人执照。
2.乙方保证严格尊重产品版权及商标权,保证未经允许不以任何方式重做、复制、拷贝或泄露、传播、散布所代理产品及注册码,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所代理产品进行解剖、汇编、反汇编。
3.乙方应为客户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乙方必须保证本产品不被用于非法用途, 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独立承担。
5.乙方不得销售代理产品的非法渠道版本(含破解版、解密版等),否则一经发现将撤消其代理资格,并扣除所有预付款作为罚金。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6.乙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具体的代理产品价格和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规定的价格。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8.乙方有义务保护有关的商业机密,提供当地的市场动态,拟订本产品的行销计划。
五、价格政策
1.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不得无销售额,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终止后乙方可要求甲方退还乙方的预付款中(以代理价计算)实际剩余金额。
2.乙方的代理预交金为:一级代理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二级代理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代理期内如果双方均同意在佣金方面做调整,则以双方新协议为准。
3.软件的外挂id注册费从乙方预付款项余额中扣减。如预付款不足,则乙方需在甲方开通用户使用帐号后_________天内将代理注册费汇给甲方。
六、法律效力
1.本合同所载条款的解释权归属_________。
2.变更本协议条款中的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合同文件。
3.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协议到期后可以续签。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诉讼代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 与 的纠纷案的第 审代理人。
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 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
六、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 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 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回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律师函诉讼委托合同
重庆市__________所民/经/行/非字第号
(甲方)因一案,现委托重庆市第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代理/代理,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第审代理人。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是:_________________
二、律师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参加诉讼活动,认真负责地履行律师的职责,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国家《关于业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元,标的费元。
四、乙方为本案调查、出庭所需差旅费,按国家规定标准全部由甲方负担。甲方向乙方支付差旅费元。
五、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证据。在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担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和标的费不予退还。
七、如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另行协议。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生效。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撤诉及调查结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3:经济纠纷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委托代理合同
篇14:民事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 [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
依据《合同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上述双方经自愿协商,于 20xx 年12月15日在北京市海淀区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 委托事项及范围
1.1甲方与 因 纠纷一案[简称本案],委托乙方代理。
1.2 委托代理的范围为:本案一审阶段;即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案该审判阶段终结[包括但不限于判决、裁定、调解、和解、撤诉等]。
1.3 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上述委托代理的范围,不包括重审或再审。
1.4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一审的,如诉前达成和解,本案无必要再进行诉讼的,乙方即已完成本合同项下义务。
2. 代理律师及代理权限
2.1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张思律师[简称代理律师]代理本案,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办理提交法律文书等具体事务。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同意。
2.2 代理律师因开庭、出差、疾病等正当原因无法及时亲自办理有关事务,委托事项又急需处理的,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办理,但是指派其他律师出庭的,仍需取得甲方同意。
2.3 代理权限以甲方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2.4 依前款约定特别授权代理的,如甲方对和解、调解有具体要求或特别限制,应事先书面告知代理律师。
3. 代理职责
3.1 乙方及其指派的代理律师应依法履行下列代理职责:
1) 依甲方授权与指示处理委托事项,但其指示与法律或律师职业道德相悖的除外;
2) 勤勉尽职的依法履行代理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3) 应甲方要求,告知案件处理进程和结果;
4) 因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而知悉的甲方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应依法予以保密;
5) 因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及时转交甲方。
3.2乙方违约或因过错造成甲方损害的,乙方在投保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赔偿范围及限额内承担责任,如甲方指示或同意办理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4. 办案条件
4.1为保障代理事务的合法、顺利实施,根据本案委托事项的具体需要,甲方应如实、全面、及时的提供下列办案条件:
1) 陈述案件事实和案件背景情况,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 提供证明其诉讼请求或抗辩理由的证据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提供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住所、联络、财产等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4) 认真审核、签署办理案件所需的法律文件;如有不明,应在签署前向代理律师询问;
4.2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提供相应办案条件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
5. 办案费用
5.1 代为向办案机关或有关机构交纳的费用
甲方应及时、足额的支付应向办案机关或其它有关第三方机构交纳的办理案件所需的诉讼费、保全费、认证费、公告费、查档费、拍卖费、审计费、鉴定费、评估费、检验费、公证费、翻译费等费用。
5.2 办案差旅费
代理律师办理案件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时预交差旅费 0 元。费用发生后,依付款单据由甲方依付款凭证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5.3 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上述办案费用的,应自行承担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6. 律师代理费
6.1甲方应依本条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作为乙方代理委托事项的报酬。律师代理费的计费方式为下列第 项。双方据此确定律师代理费为 元(¥元),甲方应将律师费转账至乙方账户或者向乙方财务室缴纳现金。
乙方接收律师费的唯一账户:
户名: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新外支行
账号:11020301040010231
6.1.1 计件收费:
委托事项共 件,每件 元。
6.1.2按争议标的额差额累进计费
本案甲方列明的争议标的额为 元,按下列方式差额累进计费。
1) 争议标的额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按10%计费(最低收费3000元);
2) 争议标的额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按6%计费;
3) 争议标的额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按4%计费;
4) 争议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计费。
5) 反诉与本诉的争议标的额应分别计费。
6.2律师代理费的支付时间,采用下列第 1 项。
1) 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全部费用。
2) 本合同订立之日支付 元; 时支付其余 元。
6.3甲方迟延支付全部或部分律师代理费的,应按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迟延付款利息;同时,乙方及代理律师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由此而造成的案件办理迟延、失权等风险,由甲方承担。
6.4对于乙方收取的律师费,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xx年第53号文件》
第三条的规定,由乙方直接核算和扣除费用。
6.5律师费发票
如甲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乙方可为其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需提供以下资料:
1) 委托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2)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
3)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7.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 本合同各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协议方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7.2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未支付的,仍应支付。
1) 未依本合同第4条、第5条履行,导致乙方代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
2) 迟延支付部分或全部律师代理费或办案费用超10日的;
7.3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依代理律师完成工作的情况,全部或部分退还律师代理费。
1)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主要代理职责的;
2)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严重损害的;
7.4 除本合同第7.3条款约定情形外,甲方解除合同的,已收取的律师代理费不予退还;已进行交换证据或开庭审理的,未支付的律师代理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额支付。
7.5 一方依本合同约定,或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对方发出由其签字或盖章的书面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送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及代理律师即解除代理权限和相应代理职责。甲方应毫不迟延地与法院等相应办案机关联系,办理有关撤销手续。
8. 其他约定
8.1 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
本合同订立后,如代理律师变更执业机构的,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和本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签订三方协议,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转移至接收代理律师的律师事务所。
8.2通知与送达
各方确认本合同签署页所记载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和送达方式。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邮寄方式发出的,挂号信或快件寄出后五日视为送达。
8.3联系方式
甲方指定 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甲方,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或自乙方处收取相关证据、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指定 为其履行本合同的联系人。该联系人代表乙方收取相关证据复印件、文件、资料、票据,办理与本合同履行有关事宜。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8.4 争议解决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交由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判。
8.5合同生效
本合同之生效时间,为下列第 2 项:
1) 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时;
2) 自本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且甲方依本合同第6.2条款支付首笔律师代理费时;
8.6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 风险告知
9.1任何诉讼或仲裁案件的裁判、执行均存在不确定的风险;乙方及代理律师就案件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不应理解为对裁判或执行结果的承诺或保证。
9.2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律师就案情所提供的专业分析意见做出独立的判断与决策,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9.3证据原件是诉讼获胜的关键,甲方应妥善保管并且避免证据原件灭失,乙方不承担因任何原因导致证据原件灭失的风险。
[甲方]:
住所地:
甲方代表:
传真:
[乙方]:
电话: 电子邮箱:
篇15:房屋出租委托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委托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 街道办事处(乡镇)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 ,房屋 (□是 / □否)已设定抵押(出租房屋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一)。
第二条 房屋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不得多于________ 人。
第三条 出租代理权限及期限
(一)乙方出租代理权限为:□ 代甲方出租房屋并办理与承租人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办理与房屋租赁有关的备案、登记手续;□代甲方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代甲方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监督承租人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 。
(二)出租代理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计______年______个月。
(三)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二。
(四)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房屋交回。
第四条 租金
(一)租金标准:__________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账户,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设房屋租赁代理租金专用账户,账号为: ,乙方通过该账户收取租金并按约定划入甲方账户。
(三)乙方将各期租金划入甲方账户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佣金及相关服务费用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标准、计算方式及关于装修、家具电器等有关费用约定见附件三。
第六条 押金
甲方交付房屋时,乙方(□是 / □否)向甲方垫付押金,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终止后,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或承租方承担的费用、租金及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七条 其他费用
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房屋有关的下列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煤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清洁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费用 。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或承租人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相关缴费凭据返还相应费用。
第八条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委托代理期限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的维修责任: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是 / □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见附件三。
第九条 转委托
出租代理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二)出现任何不可抗力的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 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出租房屋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划付租金达______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4.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5.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放任承租方的上述行为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或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有第十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有第十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因乙方前述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行政机关处罚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 租赁代理机构(乙方)签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证明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注册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篇16:委托居间中介代理出售物业合同
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本合同第一条的标的物)委托受托方______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居间中介代理出售,在委托期限内,不得再自行出售或委托其他第三者从事与受托人同样的居间中介行为,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 一 条: 出售的标的物标示(下列记载事项如未详尽,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资料为准)
所有权人
使用年限 永久 至_____年止
房屋坐落
房屋类型 别墅 外销 内销 其它用途 住宅 办公 商住 其它
结构 ____房____厅____卫
建筑面积
总层数
附属设备(不另计租金) 装修:
电器:
家具:
其它:
第 二 条: 出售条件
委托售价
交房日期
付款方式 ( rmb usd) 现金 支票 汇款 其它(请注明):
第 三 条: 乙方义务
1. 运用适当方法寻找合适的承购方,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所委托出售标的物的处理情况。
2. 协助甲方与承购方商议合理售价和协助办理买卖合约手续。
3.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中介代理业务,为了有效地履行义务所实施的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出勤等活动与支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请求甲方补贴。
第 四 条: 甲方义务
1. 甲方保证其为上述出售标的物的唯一及合法所有权人或所有权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若发生任何有关产权归属的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其后果。
2. 为促进销售,买方需办理购屋贷款时,甲方需配合办理。
3. 若甲方私下和乙方曾介绍过的客户达成交易,甲方仍应按照委托合同内订明之服务报酬金额支付于乙方。
第 五 条:服务报酬
1. 佣金为上述标的物的成交价总金额的百分之_____( ____%)或___________________,于甲方在收到首期款的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 若承购方支付定金后,因承购方的原因而不能达成交易,承购方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由甲乙双方平分。
第 六 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章后即时生效。
第 七 条: 双方如有其它约定事宜,可约定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17:专利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初拟名称为 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利的事项,委托乙方办理撰写申请文件以及申请、审批程序中的有关事宜,现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办理上述事务。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按专利法第十九条有关规定处理。
3. 甲方按双方约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因乙方原因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的,如可以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如不可弥补,由乙方向甲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
4. 甲方应无保留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该项专利申请案的真实情况,提供详细的技术交底书、相关附图和有关的资料及证明。(包括经全体申请人盖章或签字的委托书)
5. 如甲方的申请案涉及弄虚作假或抄袭他人技术等不当行为,经发现和证实后,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代理费用不予退回。
6. 如甲方在申请审批期间发生发明人、申请人权利纠纷时,应按专利法及相关规定先自行协商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因此而发生的专利审批时限的延误、终止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7.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可解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但必须办理书面解除委托手续,所缴的代理费乙方不予退回。
8.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以下费用(单位:人民币元):
9. 代理期间双方应密切配合,有问题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者终止委托代理合同,违约方应承担产生的全部后果。
10.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申请专利必须的资料及上述费用之日起生效,到该项专利申请获中国专利局授权通知、或视为撤回或被驳回为止。
11. 在甲方委托申请期间发生的专利申请复审、确权行政诉讼纠纷的,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12. 在专利权有效期间发生的专利无效程序,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
13. 在打印专利申请文件前,甲方□要求□不要求审阅原稿。
14. 如果甲方通讯地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1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6. 备注: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非诉讼委托律师代理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甲方因事宜,现据《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从事以下事宜: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委派作为上述事务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
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以其依据法律做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师不得违反《律师执业规范》,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律师及助理对其获知的甲方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
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有责任对律师做出的风险提示和法律意见,进行独立地判断及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均可以取得有效的联系和送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邮寄地址、联系电话不真实、填写错误或者未及时通知,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法律服务费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发生的差旅费、调查费、翻译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二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2、乙方律师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师的过错提出终止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好准备,而原告方撤诉的;
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过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的。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按合同约定将代理费款项支付给乙方时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为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另行协议。
甲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代表:代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9:诉讼代理合同范本
甲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企业法律顾问姓名: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帐号:
电子信箱:
甲方因 赔偿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及与诉讼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师姓名: ;律师执业证号: 。律师姓名: ;律师执业证号: 。
第二条 资料提供
甲方必须向乙方律师提供与诉讼有关的全部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诉讼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三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3.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6.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第四条 报酬支付
根据有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于诉讼开始之日起 日内支付 元人民币;余款于诉讼结束之日起 日内付至乙方帐户 。
第五条 乙方律师权利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3.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4.乙方律师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乙方律师应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师不得泄露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7.乙方律师依照诉讼法律的规定,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以及享有诉讼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其辩论的权利应当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师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9.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代理。
12.乙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者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3)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4)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者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5)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以及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6)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相关费用
甲方同意按照国家的规定交纳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30%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顾问费。
乙方律师因过错导致甲方蒙受损失,乙方应当通过其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法律顾问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经合同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违反此款规定,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师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九条 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争议的处理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第十二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四条 风险提示
1. 存在正常风险,该风险产生的损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计算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调解或者和解过程中,可能根据需要在损失赔偿的数额上作出适当让步。
第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诉讼代理委托合同范本A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 债权债务纠纷一案,委托乙方代理,双方遵照平等、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因经济困难,本案诉讼费、差旅费、协调费等相关费用,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本案追回款额,甲、乙双方按比例提成。
甲方为 %,乙方为 %.
第三条 甲方必须积极及时提供本案全部证据,如实介绍情况,不得提供假证、伪证。
第四条 乙方负责本案一、二审诉讼直至执行完毕全部代理。
乙方为全权代理,即代为承认、变更、和解、上诉、执行。
第五条 本合同的变更和修改,必须双方协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反悔及终止合同。甲方中止合同,应承担按比例提成罚金;乙方中止合同,甲方可拒绝支付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追回的款项,汇入由乙方指定的帐号,乙方按比例及时支付给甲方,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至本案终结终止。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