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
原告:住所地:联系电话:被告:住所地: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诉讼请求: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依法确认死者_____为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受害人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第三者;
2、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_____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_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
3、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____元;
4、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事实和理由: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驾驶原告所有的_______号中型厢式货车沿国道_____线由_____往______方向行驶至国道_______线______公里处,与____驾驶的闽_______号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_______号货车乘车人______被该车碾压于右前轮下,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______系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出血休克而死亡);_______轻微受伤;两车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损。_______市公安局交警支队____大队认定______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丙不负事故责任。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丙医疗费_____元、尸体检验费____元、____号车司机____医疗费_____元,向_____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_____元、精神损害抚慰金_____元、丧葬费_______元、误工费_______元、住宿费_______元、交通费_______元、被扶养人生活费_______元。此外,原告还支付了_______号货车修复材料费_______元、维修费_______元、吊车拖车费_______元、车辆鉴定费_______元。原告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______货车向被告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不计免赔率)和机动车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______元,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________年。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告依法应当在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约在前述三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保险金。无奈,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请。谢谢!此致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起诉状副本____份;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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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页9]_合同范本
本条指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在赔款及其他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处理。如果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本条规定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根据保险单的约定,在有关保险事项的一切通知或接洽均应以书面形式办理,如批改、退保、续保、分期交费、索赔等等,以便有据可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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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页10]_合同范本
财产保险费率表
财产保险基本险年费率表
(按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
类别
号次
占用性质
费率
工业类
1
2
3
4
5
6
第一级工业
第二级工业
第三级工业
第四级工业
第五级工业
第六级工业
0.60
1.00
1.45
2.50
3.50
5.00
仓储类
7
8
9
10
一般物资
危险品
特别危险品
金属材料、粮食专储
0.60
1.50
3.00
0.35
普通类
11
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
0.65
12
综合商业、饮食服务业、商贸、写字楼、展览馆、体育场所、交通运输业、牧场农场、林场、科研院所、住宅、邮政、电信、供电高压线路、输电设备
1.50
13
石油化工商店、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日用杂品商店、废旧物资收购站、修理行、文化娱乐场所、加油站
2.50
财产保险综合险年费率表
(按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
类别
号次
占用性质
费率1
费率2
工业类
1
2
3
4
5
6
第一级工业
第二级工业
第三级工业
第四级工业
第五级工业
第六级工业
6.0
2.00
2.40
4.00
6.40
8.00
1.00
1.50
2.00
3.50
5.00
7.00
仓储类
7
8
9
10
一般物资
危险品
特别危险品
金属材料、粮食专储
1.50
3.00
5.00
1.00
1.00
2.00
4.00
0.50
普通类
11
社会团体、机关、事业单位
1.60
1.00
12
综合商业、饮食服务业、商贸、写字楼、展览馆、体育场所、交通运输业、牧场农场、林场、科研院所、住宅、邮政、电信、供电高压线路、输电设备
2.40
2.00
13
石油化工商店、液化石油气供应站、日用杂品商店、废旧物资收购站、修理行、文化娱乐场所、加油站
3.00
3.00
备注:费率1适用于华东、中南、西南地区
费率2适用于华北、东北、西北地区
财产保险短期基本险、综合险费率表
保险期限
一个月
二个月
三个月
四个月
五个月
六个月
七个月
八个月
九个月
十个月
十一个月
十二个月
按年费率(%)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财产保险费率规章
一、凡符合参加财产保险的各种单位,其保险费的计算,均应依照本费率规章办理。
二、本规章所规定的费率,均按保险期限一年,以保险金额每千元计算,如中途退保或保期不满一年,应按《短期保险费率》的规定计算应交保险费。
三、本规章所规定的费率依据投保财产的实际危险程度制订,每一投保单位原则上适用一个费率。
四、保险费率分为工业类、仓储类、普通类三类,计分十三个号次,详见《财产保险基本险年费率表》和《财产保险综合险年费率表》。
五、基本保险费率可在3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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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雇主)
乙方:_______________(雇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_______(部门)担任临时岗位工作。合同期限为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乙方工作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负责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负责支付乙方工资,每日_______元。
(三)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享受合同规定的工资待遇;
(三)在签订本合同时自愿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须提前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减缩编制需要减员,经双方协商就调整岗位达不成协议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经有关机关鉴定,乙方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
4.订立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
2.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恐吓威胁单位领导、严重影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4.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情节严重的;
5.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6.伪造成绩单、学历、健康证明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甲方的;
7.被开除、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它违反国家、学校、甲方规定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与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因工负伤,并经劳动鉴定部门鉴定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3.实行计划生育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及规定哺乳期内的;
4.符合国家规定其它条件的。
对上述人员,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适当的岗位,待遇随岗而定。
(四)合同期内,乙方要求违约解除合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解除合同时间从甲方同意之日计算。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监禁等非法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自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合同期内乙方死亡;
3.乙方按国家规定应征入伍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申请辞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劳动保护措施,严重损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按协议规定发放工资或连续两个月不支付工资的。
3.人格受到甲方负责人侮辱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协议,或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和争议解决
合同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因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诉。
七、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篇4:无任何财产纠纷离婚协议书
男女方: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汉族,_______年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于______年____月相识,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记结婚。因双方夫妻性格不和,致使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且已无任何和好可能,现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均自愿离婚;
三、离婚后,双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对方今后的生活。
四、孩子由男方抚养,方每月支付生活费元,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方可随时探望孩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立即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时间:
时间:
篇5: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_______________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_____________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某某人民法院(20__)某某民初字第某某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出上诉。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撤销某某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改判不准张某某与王某某离婚。
事实与理由:
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婚后感情一般,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吵闹,与事实不符。
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共同从外地来到平顶山新华区做生意,上诉人为了家庭生活更好,收废品,开超市,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作为男人,难免在外应酬多点,但被上诉人对此不予理解,以常年在外打牌,对家人不管不问为由起诉离婚。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结婚二十几年了,儿子今年26岁,女儿今年14岁,虽有争吵,但绝不是经常,双方存在感情基础,且儿女双全,有和好的可能,如判决离婚,双方很难再组成新的家庭,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综上所述,恳请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此致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民事纠纷案诉讼委托代理合同书
广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活动。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绝对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有意弄虚作假或所提要求不合法的,有权中止代理,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如因乙方的原因终止代理的,所收费用退回给甲方。
四、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权限:□一般代理;□代为起诉及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签收法律文书;□其它 。
五、根据律师服务收费有关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元,此款在付清。甲方超期未付费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代理合同,有权拒绝参与开庭等诉讼活动,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六、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另行签订协议。
七、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时止(终结形式可以是判决、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等)。
八、乙方已向甲方解释上述条款的含义,乙方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对上述条款无异议。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 月 日
篇7:家庭财产保险_合同范本
一、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出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篇8: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家庭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险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财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期限:__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零时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保险财产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附加盗窃保险:___________________
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_________________
衣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床上用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
出单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出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 保险标的
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
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
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
五、非机动交通工具;
六、口粮;
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
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不保财产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
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 基本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
五、管道爆裂;
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 盗窃险(附加)责任
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共5页,当前第1页12345
篇9:财产保险合同[页2]_合同范本
第十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或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救护并保存现场,同时立即通知保险人,以便及时查勘处理。
二、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救护费用单据,以及公安部门或所在单位、街道组织等有关部门的证明。
三、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按照实际损失和损失当天的实际价值计算赔款,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上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如果一次赔付数额未超过保险金额的,保险责任继续有效,达到保险金额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单须加批注,作为保险期满领取所交保险储金的凭证。
注:如果被保险人获得赔款又重新添置了财产,或者损失后的剩余财产的价值等于或大于原保险金额的,该保险单仍继续有效。
四、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有关约定,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根据被保险人提出要求,保险人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被保险人应当将追偿权移交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共同向第三者追偿。
五、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可以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六、被保险人如果有虚报损失等欺骗行为,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追回已经支付的赔款。
七、被保险人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如果在一年内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即作为自愿放弃索赔权益。
第十一条 保险仲裁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附加盗窃险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财产(房屋、手表、怀表除外)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集体投保单
投保单位:____________被保险人数:____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保险单号:________
兹根据本单位填报的职工投保名单,并依照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条款及附加盗窃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向本保险公司投保职工集体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如下:
类别 财产 房屋
份数
保险金额
保险储金
保险金额合计(大写):
保险储金合计(大写):
保险期限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注意:
本投保单位和职工名单附在一起,每人投保财产项目、金额、存放地点,均以名单所列为准。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篇10:企业财产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责的财产;(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火灾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2)核子辐射或污染;(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八条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1)保险财产遭受经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2)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第九条 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账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二、部分损失:
(一)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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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人身保险合同是否生效引纠纷
全文
兹拟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司投保人身保险,内容如下: 投保单编号:
----------------------------------------------------
| 保险种类 | |
|--------|-----------------------------------------|
|投保人|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与被保险人关系 | |
| |----|--------------------------------|--------|
|情 况| 地址 | |邮 编| |电话| |
|---|----|-----------------|---|-------|-----------|
|被保险| 姓名 | | 年龄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
| |----|-----------------|---|-------|-----------|
|人情况| 地址 | |邮 编| | 电话 |
|--------|-----------------|-----------|-----------|
| 保险年期 | | 保险份数 | |受益人 | |领取日期| |
|--------|-----|------|----|----|------------------|
| 领取年龄 | | 领取方式 | |领取金额| |
|--------------------------------------------------|
| 保险期限 | 自 年 月 日中午12时起至 年 月 日中午12时止 |
|--------------------------------------------------|
| 基本保险金额 | 附加保险金额 |
篇12: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甲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南京市雨花路396号
乙方:太平洋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太平洋保险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13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墅湖隧道运营期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承保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保险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
(一)被保险人
甲方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
(二)保险人
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
(三)经纪公司
甲方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合同组成
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保险合同;
(2)保险单及批单;
(3)中标通知书;
(4)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
(5)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
(6)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
(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
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保险明细表及保险条款
详见本章附件。
四、保险费率和保险费
(一)保险费率
待保险公司报价。
(二)保险费
待保险公司报价。
(三)保费支付
详见保单明细。
五、保险期限
一年,自 年 月 日零时起至 年 月 日二十四时止。
六、保险服务条款
(一)服务机构与服务网络的建立
乙方应专门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服务小组,在本协议或保单生效后(以先发生者为准)立即投入正式运营,负责受理所有涉及本协议保险的索赔案件。
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
副组长:
其他成员:
项目小组组长、副组长人员变动须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成员人员变动须通知甲方。
(二)保险培训服务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以提高甲方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甲方、乙方和经纪公司协商确定。
(三)参加经纪公司组织的例会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经纪公司组织召开的保险联席会议,向甲方和经纪公司通报承保、理赔与服务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理赔服务条款
1、受理报案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的,乙方应认可甲方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
2、现场查勘
(1)乙方接到报案后,应向甲方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如需现场查勘,应明确告知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并在承诺时间内到达,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事故现场;
(2)在乙方进行现场查勘前,如情况紧急必须尽快恢复生产运营的,乙方同意甲方先行施救、修复或人员救治,但甲方应保留相关事故现场材料和事故现场照片;
(3)对于乙方未进行现场查勘的事故,甲方应保留事故现场照片及有关实物证据,乙方同意以甲方提供的索赔资料作为理赔依据;
(4)查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查明出险时间、地点、原因,配合甲方做好必要的施救工作以及受损财产的保护、整理工作,查勘人员的现场查勘工作包括:
a.会同甲方进行现场查勘,了解事故原因,对损失现场和损失财产进行必要的拍照;
b.估计损失情况:详细了解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对受损财产的名称、数量等进行必要的分类、清点和登记;
c.对受损财产的损失程度有分歧的,应进行必要的检验;
d.与甲方商定初步的后续处理方案;
e.与甲方对现场查勘记录进行签字确认等。
3、受理赔案
(1)乙方收到索赔材料后应立即审核,若认为有关证明或资料不完整的,应尽快告知甲方或经纪公司需补充提供的有关证明或资料;
(2)乙方自收到完整的索赔资料之日起,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定责定损,并在上述时限内以书面或网络方式给予甲方或经纪公司定责定损意见,否则,即视为双方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
4、结案
(1)甲、乙双方就赔偿结果达成一致后,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缮制赔案;
(2)在已定责的前提下,乙方自收到索赔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未能确定赔偿金额的,根据甲方要求,应按照已有证明和资料将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支付,待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差额。
5、赔案统计表
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或经纪公司)提供截至本季度末的赔案统计表,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损失情况、赔案进展情况等信息。
八、其他优惠条件
参见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九、一般条款
(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在保险有效期内持续有效,如果保险期限结束后,存在遗留问题,本合同继续有效,直至保单涉及的各项遗留事宜最终处理完毕时为止。
(二)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续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方和乙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形式修改或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修改或补充部分的效力优于本合同相关内容。
如因特殊原因确有需要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并注销保单;乙方应提前90天(含)通知甲方退出或终止本合同,并对保单进行相应修改或注销,同时承担因提前退出或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不得将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及其他信息资料等)泄露给第三方:
1.告诉给经纪公司、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或再保险人、再保险经纪人,或
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经甲方和乙方各保险公司书面同意。
本合同一方因过错造成泄密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过错一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本合同终止时本条款继续并长期有效。
(四)法律责任
由于本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合同的,本合同仍须继续履行。
十、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因某一保单赔付出现争议的,保单所涉甲方分支机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选择管辖法院。
十一、其他
1.乙方按本合同出具的正式保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保单与本合同冲突之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甲乙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况除外。
2.本合同正本2份、副本3份,甲方和乙方各执正本1份、副本1份,经纪公司执副本1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 (签字)
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篇13:无任何财产纠纷离婚协议书
刘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
陈__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刘__________与陈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陈__________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签名)
陈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无财产纠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可参考以上的内容。
篇14: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单件价值在50元以上的服装、床上用品、家俱;
(三)单件价值在300元以上的乐器、家用电器(不含微型电器、电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艺术品、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禽、花草、树木、宠物、盆景、交通工具、照像机、音像制品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地址内的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龙卷风、台风、洪水、冰雹、雪灾、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的地面下陷或下沉;
(三)暴风或暴雨致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四)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第四条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抢劫或盗窃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合理的、必要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除外责任
第六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五)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第八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电机、电器(包括属于电器性质的乐器)和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弧花、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造成的本身的损毁;
(二)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员或寄宿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三)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四)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或抢劫损失。
保险金额和保险储金
第八条本保险采取每份固定保险金额的方式办理投保;被保险人可根据投保时家庭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份数。
第九条保险储金按保险金额的3——5%,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第十条无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在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储金均全额退还被保险人。
第十一条若保期不满3周年,被保险人中途要求退回储金,本公司按储金的一定比例收取工本费;保期不满1年收3%;满1年不满2年收2%,满2年不满3年收1%;3年以上免收。
保险期限
第十二条从签发保险单次日零时起,被保险人只要不提取保险储金,本保险在10年内(含10年)有效,10年后可以续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公安部门证明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四条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以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五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六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索赔,也可向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本公司向第三者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保险财产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当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在赔款中扣除。
第十八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负按比例分摊的责任。
第十九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一条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有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同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申请仲裁机关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篇15:财产保险合同格式涉外_涉外礼仪_网
一、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二、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七)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投保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中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保险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保险费; (三)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险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六、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保险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保险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保险的实质性内容,则本保险单无效。 (三)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保险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保险人丧失保险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保险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保险人本保险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保险费。 (四)保单注销 被保险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保险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保险人注销本保险单。对本保险单已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保险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保险人将丧失其在本保险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偿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本公司的代表有权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保险财产的风险情况进行现场查验。被保险人应提供一切便利及本公司要求的用以评估有关风险的详情和资料。但上述查验并不构成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任何承诺。 (七)重复保险 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保险存在,不论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保险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保险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仲裁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七、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保险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保险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财产保险单 保险单号码: 鉴于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人向______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保险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费,本公司同意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的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坏或灭失,特立本保险单为凭。 ______保险公司 ______ 授权签字 签发日期:__年__月__日 签发地点: 明 细 表 保险单号码: 一、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二、保险财产地址: 三、营业性质: 四、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 项 目 保险金额 (一)保险财产 1.建筑物(包括装修): 2.机器设备: 3.装置、家俱及办公设施或用品: 4.仓储物品: 5.其他: (二)附加费用 1.清除残骸费用: 2.灭火费用: 3.专业费用: 4.其他费用: 总保险金额: 五、每次事故免赔额: 六、保险期限:共___个月。 自_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时止。 七、保险费率: 总保险费: 八、付费日期: 九、司法管辖 本保险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管辖 十、特别条款 财产险保单明细表 ______保险公司
篇16: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原告: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__。被告:XX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务: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诉讼请求: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1、责令被告支付原告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职期间的工资_______元;
2、责令被告支付原告发放的业务提成_______元;
3、责令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金_______元;
4、责令支付加班费_______元;
5、责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_______元)、医疗保险待遇(_______元)、工伤保险待遇(_______元)、失业保险待遇(_______元)、生育保险待遇(_______元)而遭受的各项损失共计_______元。
6、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事实与理由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到被告处______________工作,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为原告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直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因_______被迫离职,被告以________方式承诺离职后原告发放的业务提仍按原有约定_______款的_______的比例发放。原告的提在发放_______个月后被告突然终止了。原告曾不断要求被告继续按约定的_______比例发放提成,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原告业务提之余款。综上所述,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民法典》及《_____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向贵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在职期间的工资、发放的业务提成、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待遇等请求。望贵院厘清事实,依法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请。此致________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年 ____月 ____日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篇17:因合同纠纷诉讼
原告:____________,女,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电话: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被告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行为无效,判令被告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劳动关系至少持续到哺乳期结束即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期间的工资(税后月平均工资_____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未计的加班费_____元;
4、判令被告退还扣款_____元;
5、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篇18: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页3]_合同范本
(六)从保险人书面通知领取保险赔款之日起一年内,如被保险人不领取赔款,也作为自愿放弃保险保障权益处理。
附则
第十一条 在保险责任期间内,若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书面申请提前解除本合同,经保险人同意后,本保险合同可以解除。合同解除时,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各文件之间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有冲突,以如下序号在前的文件中的约定或解释为准:
(一)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协议;
(二)保险单;
(三)保险条款;
(四)投保单。
第十三条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顺序处理:
(一)提交保险单签发地的保险人的经营机构所在地的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如上述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则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别约定条款
特别提示
第一条 本特别约定条款是华泰居安理财型家庭综合保险(家庭版)的备选条款,投保人可在购买基本保险的基础上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如果投保人同时选择本特别约定条款,则基本保险条款 和特别约定条款共同构成构成本保险的条款。
本特别约定条款只能和基本条款结合使用,单独使用时不发 法律效力。
保障金的确定
第二条 投保人投保本保险时,可以选择缴纳保障金的形式。
(一)如投保人投保一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为10000元人民币;
(二)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其应缴纳的保障金总额为一份本保险应缴纳保障金乘以投保份数。
第三条 保障金应一次性缴纳。
给付金的确定
第四条 在本保险的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后,不论保险期限内是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实际支付了保险赔偿金多少,不影响投保人领取给付金。
第五条 如投保人只投保一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10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11905元人民币。
第六条 如投保人投保多份本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届满时,投保人可以领取的给付金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三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0933元人民币;
(二)如保险责任期间为五年,则给付金为投保份数乘以11905元人民币。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的确定。
第七条 在保险单载明的保险责任期间内,投保人要求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的,应在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到本公司办理退保手续;但投保人只能要求按份退保或退保全部份数。
第八条 本保险保险责任期间届满前部分退保或全部退保时,给付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一)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下的,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0000一对应的手续费);
(二)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含半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0000+10000 x保险天数x 0.003%一对应的手续费);
(三)实际保险责任期间持续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含一年),给付金一退保份数x(10000+10000 x保险天数x 0.00.6%一对应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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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三[页2]_合同范本
第八条 赔偿处理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两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两年不领取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九条 被保险人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人规定的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险费率计算应交保险费,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条 其他事项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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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涉外财产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第一条 保险财产
保险财产指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保险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保险财产:
1.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2.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3.艺术作品、邮票;
4.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5.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保险财产:
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2.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3.动物、植物、农作物;
4.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5.用于公共交通的车辆。
第二条 责任范围
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1.火灾;
2.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3.雷电;
4.飓风、台风、龙卷风;
5.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提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保险财产的损失;
6.冰雹;
7.地崩、山崩、雪崩;
8.火山爆发;
9.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下作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第三条 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2.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3.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4.战争、类似战争行为、乱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和毁坏;
6.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7.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8.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9.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 赔偿处理
1.如果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①接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②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③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2.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保险金额时,赔偿按保险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保险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偿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3.保险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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