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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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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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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双方:

保险方:____保险公司;

投保方:______。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

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

(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

(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座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

(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

(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______

(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第六条补偿办法______

(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被保险财产如以部分价值投保的,应根据损失情况按比例偿付。)

第七条保险费交纳办法______

(保险费按照一定的比例从保险金额中计算出来。投保方应按规定的办法向保险方交纳保险费。)

第八条保险期限______

(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方才负赔偿责任。保险期限一般以一年为期,期满后,可续订;货物运输保险,一般是从货物起运时起,至运达目的地时止。)

第九条投保方的义务______

一、投保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保险费,如不按期交纳保险费,保险方有权要求其交付保险费及利息或终止保险合同。保险方如果终止合同,投保方仍应交纳终止合同前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二、投保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和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维护劳动者和保险财产的安全。保险方可以对被保险财产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通知投保方加以消除,投保方应及时采取措施。否则,由此引起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由投保方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三、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四、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五、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六、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

一、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三、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四、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投保方:____(章)

代表人: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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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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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样式二)

3.保险标的如果变更用途或者增加危险程度,投保方应及时通知保险方,在需要增加保险费时,应当按规定补交保险费。投保方如不履行此项义务,由此引起保险事故而造成的损失,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4.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并将事故发生的情况及时通知保险方。如果投保方没有采取措施,保险方对因此而扩大的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5.投保方如隐瞒被保险财产的真实情况,保险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不负赔偿责任。

6.投保方发现被保险的财产有危险情况,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因而发生事故并造成损失,由自己负责,保险方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保险方的赔偿责任________________

1.对于保险事故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2.被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人负责赔偿的,如果投保方向保险方提出要求,保险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先予赔偿,但投保方必须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方,并协助保险方向第三者追偿。

3.投保方为了避免和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而进行的施救、保护、整理、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为了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出的对受损标的检验、估价、出售的合理费用,按照合同规定,由保险方负责偿付,但最高以保险金额为限。

4.投保方要求保险方赔偿时,应当提供损失清单和施救等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帐同、单据和证明。保险方收到投保方要求赔偿的凭证后,根据合同的规定,核定应否赔偿:在与投保方达成有关赔偿金额的协议后,应在十天内偿付。保险方如不及时偿付,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自确定赔偿金额之日起十日后,开始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时对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保险合同一经成立,保险方不得在保险有效期内终止合同。如果按法律或者保险合同的协议,保险方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时,应将按日计算的未到期的保险费,退还投保方。除非保险合同另有规定,投保方中途不能要求终止合同,也不能要求退还保险费。

保险方:_____(章) 投保方:_____(章)

代表人: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签字)

开户银行: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 帐号: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附一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家庭财产盗窃险投保单

被保险人:_____

兹将下列财产向你公司投保家庭财产盗窃险:

编号:____

┏━━━━━━━━━━━━━━━━━━━━━━━━━┯━━━━┯━━━┓

┃ 保险财产项目 │保险金额│备 注┃

┠─────────────────────────┼────┼───┨

┃衣服、卧具、家具、用具、器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 │ │ ┃

┃用品、交通工具等生活资料 │ │ ┃

共3页,当前第2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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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财产保险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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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

(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

(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

(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

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

(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

(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一)地震、海啸;

(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

(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

(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

(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

(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

(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

(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

(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

(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确定,并在保险单上分项列明。

第八条保险费按保险金额的3‰,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次缴清。

五、赔偿处理

第九条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本公司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和其他必要的单证。

第十条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本公司按照出险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单分项列明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减少金额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十二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由第三者赔偿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或第三者索赔。被保险人如向本公司索赔,应自收到赔款之日起,向本公司转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行使代位索赔权利时,被保险人应积极协助,并向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文件及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保险事故发生时,如另有其他保险对同一保险财产承保同一责任,不论该保险是否由被保险人或他人投保,本公司仅按比例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的索赔期限,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六、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五条投保时,投保人应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保险财产的存放地点、状况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第十六条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及有关部门关于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对本公司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消除不安全因素和隐患的合理建议,应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七条保险事故发出时,被保险人应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立即通知本公司。

第十八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五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自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七、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合同,本公司亦可提前15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计收。

第二十条被保险人和本公司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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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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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

二、室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

(一)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

(二)衣物和床上用品;

(三)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二条 下列财产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一条载明的财产;

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

三、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三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

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

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八、其他不属于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第五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六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盗抢;

二、核反应、核子幅射和放射性污染;

三、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居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四、因计算机XX年问题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和费用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及其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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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财产保险合同格式涉外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3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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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格式(涉外)

一、_____财产

_____财产指在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财产及费用。

经被_____人特别申请,并经本公司书面同意,下列物品及费用经专业人员或公估部门鉴定并确定价值后,亦可作为_____财产。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

(二)古玩、古币、古书、古画;

(三)艺术作品、邮票;

(四)建筑物上的广告、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

(五)计算机资料及其制作、复制费用。

下列物品一律不得作为_____财产:

(一)枪支弹药、爆炸物品;

(二)现钞、有价证券、票据、文件、档案、帐册、图纸;

(三)动物、植物、农作物;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电脑设备、照相摄像器材及其他贵重物品;

(五)用于公共交通的_____。

二、责任范围

在本_____期限内,若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财产因以下列明的风险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同意按照本_____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爆炸,但不包括锅炉爆炸;

(三)雷电;

(四)飓风、台风、龙卷风;

(五)风暴、暴雨、洪水

但不包括正常水位变化、海水倒灌及水库、运河、堤坝在正常水位线以下的排水和渗漏,亦不包括由于风暴、暴雨或洪水造成存放在露天或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塑料膜或尼龙等作罩棚或覆盖的_____财产的损失;

(六)冰雹;

(七)地崩、山崩、雪崩;

(八)火山爆发;

(九)地面下陷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桩、地_____业及挖掘作业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十)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十一)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锈蚀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一)被_____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二)地震、海啸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三)贬值、丧失市场或使用价值等其他后果损失;

(四)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活动、谋反、政变、_____、_____、民众_____引起的损失和费用;

(五)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六)核裂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幅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

(七)大气、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但不包括由于本_____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造成的污染引起的损失;

(八)本_____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中规定的应由被_____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九)其他不属于本_____单第二条责任范围列明的风险引起的损失。

四、赔偿处理

(一)如果发生本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本公司选择下列方式赔偿:

1.按受损财产的价值赔偿;

2.赔付受损财产基本恢复原状的修理、修复费用;

3.修理、恢复受损财产,使之达到与同类财产基本一致的状况。

(二)受损财产的赔偿按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市价低于_____金额时,赔偿按市价计算;市价高于_____金额时,赔偿按_____金额与市价的比例计算。如本_____所载项目不止一项时,赔款按本规定逐项计算。

(三)_____项目发生损失后,如本公司全部损失赔付,其残值应在赔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权不接受被_____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

(四)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项目,若发生损失,本公司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项目的_____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五)发生损失后,被_____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可予以赔偿,但本项费用以_____财产的_____金额为限。

(六)本公司赔偿损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单将_____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_____金额减少部分的_____费。如被_____人要求恢复至原_____金额,应按约定的_____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_____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_____费。

(七)被_____人的索赔期限,从损失发生之日起,不得超过两年。

五、被_____人的义务

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严格履行下列义务:

(一)投保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对投保申请书列明的事项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项作真实、详尽的说明或描述;

(二)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根据本_____单明细表和批单中的规定按期缴付_____费;

(三)在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应采取一切合理预防措施,包括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_____人承担;

(四)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_____单项下索赔的损失时,被_____人及其代表应: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七天或经本公司书面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以书面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损失程序;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序;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检验师进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现场及有关实物证据;

4.根据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为索赔依据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料和单据。

六、总则

(一)保单效力

被_____人严格地遵守和履行本_____单的各项规定,是本公司在本_____单项下承担赔偿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保单无效

如果被_____人或其代表漏报、错报、虚报或隐瞒有关本_____的实质性内容,则本_____单无效。

(三)保单终止

除非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本_____单将在下列情况下自动终止:

1.被_____人丧失_____利益;

2.承保风险扩大。

本_____单终止后,本公司将按日比例退还被_____人本_____单项下未到期部分的_____费。

(四)保单注销

被_____人可随时书面申请注销本_____单,本公司亦可提前十五天通知被_____人注销本_____单。对本_____单已生效期间的_____费,前者本公司按短期费率计收,后者按日比例计收。

(五)权益丧失

如果任何索赔含有虚假成分,或被_____人或其代表在索赔时采取欺诈手段企图在本_____单项下获取利益,或任何损失是由被_____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被_____人将丧失其在本_____单项下的所有权益。对由此产生的包括本公司已支付的赔偿在内的一切损失,应由被_____人负责赔偿。

(六)合理查验

(七)重复_____

本_____单负责赔偿损失、费用或责任时,若另有其他保障相同的_____存在,不论是否由被_____人或他人以其名义投保,也不论该_____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摊赔偿的责任。

(八)权益转让

若本_____单项下负责的损失涉及其他责任方时,不论本公司是否已赔偿被_____人,被_____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行使或保留向该责任方索赔的权利。在本公司支付赔偿后,被_____人应将向该责任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必要的单证,并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追偿。

(九)争议处理

被_____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有关本_____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_____可向法院提出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_____或诉讼应在被告方所在地进行。

七、特别条款

下列特别条款适用于本_____单的各个部分,若其与本_____单的其他规定相冲突,则以下列特别条款为准。财产_____单_____单号码:?鉴于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_____人向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提交书面投保申请和有关资料(该投保申请及资料被视作本_____单的有效组成部分),并向本公司缴付了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费,本公司同意按本_____单的规定负责赔偿在本_____单明细表中列明的_____期限内被_____人的_____财产遭受的损坏或灭失,特立本_____单为凭。

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

授权签字?签发日期:____年___月__日?签发地点:?明?细?表

_____单号码:

一、被_____人名称和地址:

二、_____财产地址:

三、营业性质:

四、_____项目及_____金额

项目_____金额

(一)_____财产

1.建筑物(包括装修):

2.机器设备:

3.装置、家俱及办公设施或用品:

4.仓储物品:

5.其他:

(二)附加费用

1.清除残骸费用:

2.灭火费用:

3.专业费用:

4.其他费用:

总_____金额:

五、每次事故免赔额:

六、_____期限:共______个月。

自____年___月__日零时起,至_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时止。

七、_____费率:

总_____费:

八、付费日期:

九、司法管辖

本_____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管辖

十、特别条款

财产险保单明细表__________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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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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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样式二)

保险标的

第一条 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房屋及室内装潢;

(二)室内财产:

1、家用电器及文体娱乐用品,

2、衣物及床上用品,

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4、现金、金银、珠宝、玉器、钻石及制品、首饰。

第二条 下列家庭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内:

(一)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无线通讯工具、日用消耗品、交通工具、动植物;

(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

(五)违章建筑、临时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六)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本保险期间内,凡是被保险人自有、与他人共有或代他人保管的,并座落或存放于本保险合同列明的地点范围内的保险标的,由于下列基本责任或投保人选择的特约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一)基本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下陷;

3、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4、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二)特约责任(任选一种)

1、盗抢责任:经公安部门确认的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入室抢劫的盗抢行为,三个月内未能破案或三个月内破案但未追回的损失。

2、管道破裂及水渍责任: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暖气管道或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第四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责任免除

第五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寄宿人、雇佣人员的违法、犯罪或故意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四)国家机关的行政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 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短路、断路、漏电、自身发热、烘烤等原因所造成本身的损毁;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本身的损失;

(四)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的财产损失。

第七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

第八条 房屋及室内装潢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重置价值;室内财产的保险价值为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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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无任何财产纠纷离婚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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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无子女、无财产分割)

刘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_____________公司员工,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

陈__________,女,生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汉族,无业,地址同上。

刘__________与陈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人介绍结婚,婚前了解不深,认识三个月后即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和,经常吵闹,无法共同生活。因结婚时间很短,没有子女,没有共同财产,双方一致同意离婚,达成如下离婚协议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双方自愿离婚,达成一致意见;

2、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财产争议;

3、没有子女;

4、婚前陈__________带过来的财产仍属于女方个人所有,由女方带走。

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刘__________(签名)

陈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无财产纠纷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可参考以上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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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保险,全文共 1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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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合同范本

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___

投保单号:_________

合同全文

┌──┬──────┬──────┬─────┬──────┬──────┐

│ │ │ │ │ 费率 │ 保险费 │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 │保险金额 │ │ │

│ │ │ 投保 │ (元) │ (‰) │ (元) │

│ 基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特 约 │ │ │ │ │

│ │ ├──────┼─────┼──────┼──────┤

│ │ 保 险 │ │ │ │ │

│ │ ├──────┼─────┼──────┼──────┤

│ │ 财 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 │ │

│ 附 ├──────┼──────┼─────┼──────┼──────┤

│ │ │ │ │ │ │

│ 加 ├──────┼──────┼─────┼──────┼──────┤

│ │ │ │ │ │ │

│ 险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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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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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民族,年_____日_____生,住

被告:_____________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石家庄市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董事长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各项保险赔偿金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人身险保险合同,投保了________________等保险项目,原告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交付了_________________元的保险费,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保险合同生效。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原告因__________在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元,之后原告请求被告赔付,但被告拒不赔付。

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支持上述各项诉求。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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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财产保险基本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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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综合险以及附加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特别约定

被保险人地址: 保险人:________保险有限公司(盖章)

电 话: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 码:

行 业: 电 话:

所有制: 传 真:

占用性质: 年 月 日

财产座落地址:

共 个地址:

经(副)理: 会计: 复核: 制单:

2.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标的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帐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帐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帐面余额。

第十二条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帐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帐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规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帐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执,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办法解决:(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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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委托诉讼代理合同纠纷起诉状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起诉书,适用行业岗位:诉讼,全文共 1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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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系个体户_____________的经营者,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镇街道_____________工业区_____________号厂房,注册号:_____________。

被告一:________________,男/女,______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被告二: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工程款_____________元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_____________(利息以_____________元为本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所欠原告的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告一将其从被告二处承包的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________工业园的部分土建工程项目分包给原告。原告以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厂的名义与被告一签订《工程承揽责任书》,约定原告承包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在_____________工业园的车间B、C的金属钢结构工程。

《工程承揽责任书》签订后,原告按约定完成施工,工程项目也已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工程施工完毕后,被告一只向原告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其中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被告一向原告出具《工程款欠条》一张,确认其仍欠原告工程款_____________元。后来被告一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向原告支付上述工程款。

原告认为,因被告二与被告一之间存在非法转包分包关系,这种关系直接导致原告的合法债权难以实现。根据法律规定,两被告应对所欠原告工程款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现依法提起诉讼,恳请法院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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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页2]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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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条款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凡涉及本保险的约定均采用书面形式。

共9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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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财产切险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2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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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

保险单号_______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

承保财产

│以何种价│保险金额 │ 费 率│ 保险费 │

│值承保 │ (元) │ (‰)│ (元) │

├────────┼────┼─────┼────┼─────┤

│ 基 ├────────┼────┼─────┼────┼─────┤

├────────┼────┼─────┼────┼─────┤

├────────┼────┼─────┼────┼─────┤

│ 本 ├────────┼────┼─────┼────┼─────┤

├────────┼────┼─────┼────┼─────┤

├──┬─────┼────┼─────┼────┼─────┤

│ 险 │特险│

├─────┼────┼─────┼────┼─────┤

│约财│

├─────┼────┼─────┼────┼─────┤

│保产│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附 │

├────────┼────┼─────┼────┼─────┤

│ 加 │

├────────┼────┼─────┼────┼─────┤

│ 险 │

├────────┼────┼─────┼────┼─────┤

├───┴────────┴────┴─────┴────┴─────┤

│总保险费人民币(大写)

¥:

├──────────────────────────────────┤

│保险责任期限自

日零时起至

日二十四时止│

├────┬─────────────────────────────┤

│ 特别 │

│ 约定 │

├────┴──────────────────┬──────────┤

│被保险人地址:

│电

话:

│行

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签章│

│所 有 制:

│占用 性质:

│财产座落地址:

___________

日│

个地址

└───────────────────────┴──────────┘

被保险人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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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保险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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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的劳动关系处理及__市_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劳仲案字(20__)办字第____号《裁决书》的履行及诉讼情况,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最终解决双方的劳动争议的方式。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补偿后,甲方自行向__区人民法院提出劳动争议撤诉请求,__市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_劳仲案字(20__)办字第____号《裁决书》裁定不再执行。

三、自本协议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四、本协议中所列的款项和金额构成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终的解决,包括所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法律规定的必要的款项,如社保费用、公积金、加班费、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有)等。

五、乙方收到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款项后,所有纠纷即告终结,双方再无其他纠纷。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张权利,如乙方违反约定提起任何形式的投诉或仲裁、诉讼,均视为违约,乙方

应无条件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乙方不得以本协议作为其主张权利的依据。

六、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补偿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七、本协议签订前,甲乙双方均已对协议内容审慎阅读;且已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予以认可方签字确认。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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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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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综合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标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四)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标的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五)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账面余额。

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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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财产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1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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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被保险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厉害关系得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它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5.其他。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法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第四条 保险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损失,本公司付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七条 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2)核子辐射或污染;

(3)贝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八条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财产遭受第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2.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九条 固定资产可以按账面原值投保,也可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下部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2.部分损失

(1)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2)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3.以上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账、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

第十条 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出险当时该项科目的账面余额。

2.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额度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时,应当按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约定的该项科目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该项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2.部分损失

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本条款第六条的费用支出时,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1.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的,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2.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财产,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重建价值或出险当时的帐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可由本公司处理。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照保险费率规章的规定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防灾主管部门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用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保险财产增加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现场。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义务,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者从书面通知之日起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九条 被保险人在向本公司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财产损失清单,救护费用清单,救护费用清单以及必要的账册,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本公司应当迅速审定核实。保险赔偿金额一经保险合同双方确认,本公司应当在10日内一次支付赔款。

第二十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被保险人应当向第三方索赔。如果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出赔偿请示,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条款的有关规定,先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并协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偿。

第二十一条 保险财产遭受部分损失经本公司赔偿后,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其保险金额应当相应减少,由本公司出具批单批注。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从通知本公司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起3个月内不向本公司提交本条款第十九条规定的各种必要单证,或者从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款,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二十三条 被保险人向本公司提供的各种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如有涂改账册,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骗行为,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或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第二十四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随时书面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人亦可提前十五天发出通知解除保险合同。对保险合同生效期间的保险费,前者保险人按_________计收,后者按_________计收。

第二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六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本保险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院对本保险项下的争议有排它管辖权。

第二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

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名称_________。

2.未尽事宜,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被保险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一企业财产保险投保单

投保人:_________

投保单号:_________

合同全文

┌──┬──────┬──────┬─────┬──────┬──────┐

│ │ │ │ │ 费率 │ 保险费 │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 │保险金额 │ │ │

│ │ │ 投保 │ (元) │ (‰) │ (元) │

│ 基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特 约 │ │ │ │ │

│ │ ├──────┼─────┼──────┼──────┤

│ │ 保 险 │ │ │ │ │

│ │ ├──────┼─────┼──────┼──────┤

│ │ 财 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 │ │

│ 附 ├──────┼──────┼─────┼──────┼──────┤

│ │ │ │ │ │ │

│ 加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保险责任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 │

│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

├──────────┬─────────────────────────┤

│ 特 别 约 定 │ │

├──────────┴──────────────────┬──────┤

│ │本投保单未经│

│ 投保人人地址:_________ │ 本公司签章 │

│ 电话:_________ │不发生法律效│

│ 联系人:_________ │ 力。 │

│ 行业:_________ │ │

│ 所有制:_________ │ │

│ 占用性质:_________ │ │

│ 开户银行:_________ │ │

│ 银行账号:_________ │ │

│ 财产坐落位置:_________ │ 保险 │

│ 共_________个地址:_________ │公司签章 │

│ │ │

│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均属事实,并同意以本投保 │ ______年 │

│ 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 _______月 │

│ │_________日 │

│ 投保人签章:_________ │ │

│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

本保险也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投保。

经(副经)理: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附件二企业财产保险单

鉴于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企业财产保险以及附加_________险,并同意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本保险公司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合同范本附件

┌──┬──────┬──────┬─────┬──────┬──────┐

│ │ │ │ │ 费率 │ 保险费 │

│ │投保财产项目│ 以何种价值 │保险金额 │ │ │

│ │ │ 投保 │ (元) │ (‰) │ (元) │

│ 基 ├──────┼──────┼─────┼──────┼──────┤

│ │ │ │ │ │ │

│ ├──────┼──────┼─────┼──────┼──────┤

│ │ │ │ │ │ │

│ ├──────┼──────┼─────┼──────┼──────┤

│ 本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特 约 │ │ │ │ │

│ │ ├──────┼─────┼──────┼──────┤

│ │ 保 险 │ │ │ │ │

│ │ ├──────┼─────┼──────┼──────┤

│ │ 财 产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 │ │ │ │ │

│ 附 ├──────┼──────┼─────┼──────┼──────┤

│ │ │ │ │ │ │

│ 加 ├──────┼──────┼─────┼──────┼──────┤

│ │ │ │ │ │ │

│ 险 ├──────┼──────┼─────┼──────┼──────┤

│ │ │ │ │ │ │

│ ├──────┼──────┼─────┼──────┼──────┤

│ │ │ │ │ │ │

├──┴──────┴──────┴─────┴──────┴──────┤

│总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 │

├────────────────────────────────────┤

│ 保险责任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零时起 │

│ 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

│ │

├──────────┬─────────────────────────┤

│ 特 别 约 定 │ │

├──────────┴──────────────────┬──────┤

│ │ │

│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 │ │

│ 电话:_________ │ │

│ 联系人:_________ │ │

│ 行业:_________ │ │

│ 所有制:_________ │ │

│ 占用性质:_________ │ │

│ 财产坐落位置:_________ │ _____保险│

│ 共_________个地址:_________ │公司签章 │

│ │ │

│ 本投保人兹声明上述各项均属事实,并同意以本投保 │________年 │

│ 单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 │ ________月 │

│ │_________日 │

│ 投保人签章:______│ │

│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 │

└─────────────────────────────┴──────┘

被保险人收到本保险单后请即核对,如有错误立即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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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财产保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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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产保险条款

保险财产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以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从负责的财产;

(2)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3)具有其他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金银、珠宝、玉器、首饰、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和其他珍贵财物;

(2)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3)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4)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

(1)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2)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3)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4)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负赔偿责任

(1)火灾、爆炸;

(2)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破坏性地震、地面突然塌陷、崖崩、突发性滑坡、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

(3)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财产的下列损失本公司也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自有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第四条所列灾害或事故遭受损害,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直接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在发生第四条所列火灾或事故时,为了抢救财产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第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为了减少保险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施救、保护、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除外责任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1)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2)核子辐射或污染;

(3)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第八条 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1)保险财产遭受经四条各款所列灾害或事故引起停工、停业的损失以及各种间接损失;

(2)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坏;保险财产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以及损耗;

(3)堆放在露天或罩棚下的保险财产以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

(4)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赔款计算

第九条 固定资产可以按照账面原值投保,也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投保,也可以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重置重建价值为限。

二、部分损失:

(一)按账面原值投保的财产,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重置重建价值,应根据保险金额按财产损失程度或修复费用与重置重建价值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相当于或高于重置重建价值,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二)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财产,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固定资产赔款应根据明细账、卡分项计算,其中每项固定资产的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确定的保险金额。

第十条 流动资产可以按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也可以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上述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计算赔偿金额发生部分损失,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出险当时该项科目的账面余额。

二、按最近账面余额投保的财产发生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实际损失金额低于保险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为限发生部分损失,在保险金额额度内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低于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时,应当按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流动资产选择部分科目投保的,其最高赔偿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其投保时约定的该项科目的保险金额。

第十一条 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该项保险财产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 全部损失:

按保险金额赔偿,如果受损财产的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金额为限。

二、部分损失:

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但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发生本条款第六条的费用支出时,本公司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加成数或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的,流动资产按最近12个月账面平均余额投保的,已经摊销或不列入账面的财产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的,根据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赔偿金额。

二、除按上列方式以外投保的财产,根据保险金额与重置重建价值或出险当时的账面余额的比例计算赔偿金额。

以上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金额为限。

第十三条 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以后的残余部分,应当充分利用,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并且在赔款中扣除,必要时可由本公司处理。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应当在签订保险合同之日起15天内按照保险费率规章的规定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险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防灾主管部门或本公司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十六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名称、保险财产占用性质、保险财产所在地址、保险财产增加危险程度等事项如有变更,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向本公司申请办理批改手续。

第十七条 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并立即通知本公司查勘现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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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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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保险单(正本

保险单号码: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以下称被保险人)已向本公司投保财产保险基本险以及附加__________险,并按本保险条款约定交纳保险费,本公司特签发本保险单并同意依照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和附加险条款及其特别约定条件,承担被保险人下列财产的保险责任。

投保标的项目

以何种价值投保

保险金额(元)

费率(#)

保险费(元)

基本险

特约保险标的

总保险金额(大写)                    (小写)

附加险

总保险费(大写)                      (小写)

特别声明: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责任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十四时止

特别

约定

被保险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有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占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财产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共个地址:_____

保险人:__________ 保险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经(副)理:__________  会计: __________  复核: __________  制单: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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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上海财产保险综合险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2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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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条款

保险标的范围

第一条 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 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

(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 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

(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

(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

第四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

(二)雷击;

(三)爆炸;

(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 保险标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

第七条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

(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

(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 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水暖管爆裂、抢劫、盗窃。

第八条 保险人对下列损失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二)保险标的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导致的损毁,保险标的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自然损耗、自燃、烘焙所造成的损失;

(三)由于行政行为或执法行为所致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照账面原值或原值加成数确定,也可按照当时重置价值或其他方式确定。

固定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

第十一条 流动资产(存货)的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按最近12个月任意月份的账面余额确定或由被保险人自行确定。

流动资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账面余额。

第十二条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或按重置价值确定。

账外财产和代保管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或账面余额。

赔偿处理

第十三条 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金额:

(一)全部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以不超过保险价值为限;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按保险金额赔偿。

(二)部分损失

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实际损失计算;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时,其赔偿金额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比例计算。

(三)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在保险标的损失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若受损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与财产损失赔款相同的比例赔偿。

第十五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作价折归被保险人的金额按第十四条所定的比例扣除。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事故报告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账簿、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被保险人欺诈行为给 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第十七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十八条 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应相应减少,被保险人需恢复保险金额时,应补交保险费,由保险人出具批单批注。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第十九条 若本保险单所保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被保险人义务

第二十条 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按约定交付保险费。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第二十二条 被保险人应当遵照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保护财产安全的各项规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灾害事故隐患,在接到安全主管部门或保险人提出的整改通知书后,必须认真付诸实施。

第二十三条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有被保险人名称变更、保险标的占用性质改变、保险标的地址变动、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第二十四条 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

第二十五条 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从解约通知书送达15日后终止保险合同。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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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体育赛事组委会财产保险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1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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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组委会财产保险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为了推动我国____项目体育运动的发展,防范体育赛事举办过程中的风险,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____赛事承办协议。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的组委会,是本合同的投保人,乙方是保险公司,是本合同的保险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财产保险范围

凡为甲方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为他人共有而由甲方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甲方与乙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账单、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 保险责任

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害或灭失,乙方均负责任。

第三条 除外责任

乙方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3.1 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烧、鼠咬、虫蛀、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3.2 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3 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3.4 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3.5 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后果损失。

3.6 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3.7 甲方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3.8 明细表中规定应由甲方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3.9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扰以及政府有关当局的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3.10 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 赔偿处理

4.1 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的损失事故后,甲方应该立即通知乙方、并在_天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4.2 保险财产若遭盗窃,甲方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立即通知乙方,如果乙方派员进行现场调查,甲方应给予便利。

4.3 发生损失后甲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乙方可予合理偿付,但以不超过受损财产的保额为限。

4.4 甲方要求赔偿时,应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事故报告、损失证明和其他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单证。索赔期限,从保险财产遭受损失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如发现甲方提供的单证有任何虚假、欺骗或夸大失实时,乙方对该项索赔有权拒绝赔偿。

4.5 保险财产遭受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应按受损保险财产损失当时的市价计算赔偿,其市价低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按市价赔偿;如其市价高于受损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时,则其差额应认为由甲方自保,乙方按受损财产的保额与其市价的比例赔偿。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办理。

4.6 保险财产发生部分损失时,本公司可按损失程度赔付现金或赔付基本上恢复原状的合理的修配费用。

4.7 保险财产发生损失后,乙方如按全损赔付,其剩余价值应在赔款内扣除。乙方可以不接受甲方片受损保险财产的委付。

4.8 任何属于成对或一套组成的财产,如发生损失,乙方的赔偿责任不得超过该受损财产与所属成对或整套财产保险金额的比例。

4.9 赔偿损失后,由乙方出具批单减少相应部分的保险费,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甲方要求恢复保险金额,应加缴恢复部分按日平均计算的保险费。

4.10 保险财产的损失应由第三者负责时,甲方应立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行使或保留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在乙方赔付支付赔款时,甲方应将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转让给乙方,向乙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单证,并协助乙方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4.11 如本保险单所保证财产在损失发生时另有其他承担该项财产的保险存在,不论甲方或他人所投保,乙方仅负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责任。

第五条 其他事项

5.1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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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保险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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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

【合同导语】为大家提供保险合同纠纷和解协议书,如果你有这方面的写作需求,相信本文内容能为你起到参考作用。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文,欢迎大家分享。,希望大家喜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 甲方诉乙方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和解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乙方确定甲方的机动车辆保险定损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无法提供病历,加扣医疗费用的X%,同时因甲方投保车辆系第二次出险,也须加扣相应金额的X%。最后确定实际赔付金额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赔条件的有关票证之日(全套理赔票证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第二条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条所述赔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后,2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_县人民法院撤回起诉。诉讼费用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三条

有关甲方出险车辆的全部残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证不得短少,否则扣减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相应的赔付金额。

第四条

本协议签订履行后,甲乙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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