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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顶防水工程施工合同书实用29篇 施工合同(精彩20篇)

重庆市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Yz--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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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施工安全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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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等。为了确保生产安全,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建设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2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

乙方的资质名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乙方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交到甲方工程指挥部备案。

第3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乙方现场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4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1、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对违规、违章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有权责成有资质单位或个人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第5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1、乙方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2、乙方的安全目标应与甲方总体安全目标相一致。

3、严格执行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文明施工制度。

5、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

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保证进场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书上岗。

6、乙方投入现场的各类机械及各类生产工具,必须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

7、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被查。

8、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水、用气等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9、施工过程中对人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严格按照安全是公共要求进行施工,杜绝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和违章作业现象出现。

10、乙方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政府有关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__)》标准要求施工现场进行有效控制。如有严重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0__)》标准保证项目条款,甲方单位有权提出停工并罚款。

1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政府、监理、甲方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单应无条件的整改。

13、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14、在每月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种安全统计数据。

1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同时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不得将事故隐瞒不报。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7、签订施工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条款,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取消其资格,不再继续与其合作。

第6条、其他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任何一方

同意不得私自改动或终止。

2、本合同与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与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变动,本合同期限也随之变动,工程成果责任期结束以后,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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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亮化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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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将道路(硬化)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总工期日期为 天。

6、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大写) 。 1、工程名称:

第二条:甲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 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工程的全部施工图,同时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2、指派 为甲方本工程的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等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

3、在乙方进场施工前,做好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并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布臵图和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负责到行政主管机关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交甲方审定。

2、指派 为乙方在本工程中的项目经理,负责本合同的履行。项目经理应当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地上地下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5、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7、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2、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完成提供图纸等工作,影响工期的,工期应当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经甲方同意,工期方可以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若甲方要求全部或者部分工程达到优良标准时,双方可另行协商具体费用。

3、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4、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的约定

1、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 %预付款,该笔预付款同时作为本合同履行的定金,计人民币 元。

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和其他相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计人民币 元。

3、工程结算后并且乙方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后3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计人民币 元。

4、其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如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2天内不到,由甲方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七条:关于材料和设备供应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具体见本合同附件)。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无偿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拆除、重新施工等)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日,甲方支付乙方 元,并顺延工期。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付款,则每迟延一日,按应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的,则每迟延一日,按全部工程款的1‰支付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日,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4、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的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乙方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道路中的建筑物结构或者地下管线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除法定免责的情形外,若因乙方自己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除应当向甲方支付由此造成的损失之外,同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第九条保修期:

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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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工程设备委托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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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___建设局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依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GF--96--0205)《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____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 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为实施工程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3 承包方(简称乙方):合同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1.4 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合同约定甲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5 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合同约定乙方在相应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1.6 社会监理:合同约定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1.7 总监理工程师:合同约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8 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装饰工程,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9 装饰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0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1.11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按《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质量条例》执行。

1.13 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图纸及措施以外的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4 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15 工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16 开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约定期不能开工的,由责任方负责)。

1.17 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在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18 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9 分段或分部工程:在合同相应条款(或补充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第二条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 协议条款;

2.2 合同条件;

2.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合同;

2.4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5 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和有关的技术经济标准、资料;

2.6 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2.7 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2.8 监理合同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

第三十六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使用标准及法律

合同必须

首先约定使用国家标准、规范。

其次约定使用行业标准、规范;再次约定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设计方应提供施工工艺,经甲、乙、丙三方代表批准后执行。设计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所发生购买、翻译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____市的地方法规及规章。

____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双方也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工程概况

4.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

4.

2.1 按定标(或邀请协商议标)价及措施费、工期补偿费、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4.

2.2 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4.

2.3 招标工程除涉及变更外,总价、单价均以定标价为准,一次包定,结算时按

4.5条的约定办理。

4.3 工期:

⑴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⑵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总日历工期天数:______天。

4.4 质量等级:______

4.5 合同价款:人民币( 币) 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含措施费______元。

4.

5.1 上述造价为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之和。其中,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为:______元,或合同价款 %的金额。风险承担的范围:

4.

5.2 上述造价为可调价格合同。调整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5.3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规定计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图纸

5.1 甲方于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完整的装饰施工图纸 单套(包括标准图及有关资料两套)。乙方需要超过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提供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甲方应负责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

5.3 本合同的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六条 甲方代表

6.1 甲方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称(职务):____________

6.2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3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做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6.4 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7.1 本工程甲方委托______监理。

7.2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___

7.3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经甲方代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做出公正的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代表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甲方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8.1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8.2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8.3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8.4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该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9.1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合同价款内;

9.2 合同开工日期前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9.3 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9.4 甲方进行分部工程招标,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9.5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9.6 合同开工日期前 天,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乙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9.7 向乙方有偿提供的施工设备和设施有: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0.1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10.3 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工程发包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4 遵守____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违章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

10.5 遵守____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10.6 按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10.7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乙方在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赶工和施工安全的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3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3天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请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认为乙方提出的理由证据不足,不同意延期请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乙方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三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给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顺延

1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4.

1.1 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1

4.

1.3 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1

4.

1.4 由于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1

4.

1.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1

4.

1.6 甲方分包或分部招标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1

4.

1.7 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等,未按乙方计划进场或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1

4.

1.8 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1

4.3 非1

4.1列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每延期 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

第十五条 工期提前

1

5.1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六条 工程样板

1

6.1 根据装饰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制作样板间。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样品)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返工的全部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1

8.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 标准。

1

8.3 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

8.4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按照职能分工由市(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裁决,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九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第二十条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价款之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2

1.1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

1.3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艺标准变化或材料更换;

2

1.4 合同双方确认的市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文件;

2

1.5 双方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约定的调整合同价款的范围内,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二十二条 工程预付款

2

2.1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 价款的 %预付款,计人民币(币) 万元。

2

2.2 乙方在完成合同价款60%时(以甲方代表签证的工程量为准),甲方开始按比例每月抵扣预付款的______%,在完成合同总造价的______%时抵扣完。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当时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

3.2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表后三天内未进行计量,从

第四天起,乙方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乙方不同意时作为无效。

2

3.3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

3.4 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的工程量,不计入工程量统计范围。

第二十四条 工程款支付

2

4.1 甲方根据核实确认的工程量,并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计算的款额,经甲方代表签字后 支付。

2

4.2 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已完工程量报表后,甲方在六天内未核实完毕及未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生通知七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2

4.3 经甲乙双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

2

4.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其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3%,剩余2%价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验收半年后付清。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五条 材料样品和样本

本装饰工程除大型和特殊设备外,其它设备、材料由乙方采购。

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材料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六条 甲方提供设备

甲方供应的设备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2

6.1 设备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受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2

6.2 到货地点与约定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2

6.3 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2

6.4 供应时间早于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通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七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共同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乙方按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可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设备,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因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或设计单位)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九条 甲方变更设计

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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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防水工程承包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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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对此项工程多次商讨,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防水工程承包范围10—14#楼及附属商业楼防水工程

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括工程所需整套工作的内容)

三、工程部位用料及定价

(卫生间)用哈高科(高分子)300/㎡,定价为40.00元/㎡屋面带板岩,德生料4厚,聚酯胎达-20°,定价为55.00元/㎡

四、质量标准及工程量确认

整个防水工程包括楼房卫生间、楼顶、地下室及附属延伸带。

工程量是按工程设计需要发生并完成合格的量。

工程用料是根据设计要求分别用哈高科(高分子)德生-20°及其它附属材料也要用国标料,工程质量要达到国家楼房防水工程标准,经甲方和工程监理方验收合格视为达标。

上述工程定价款项分别含有甲方付给周广义参与运作监管此项工程的酬劳金及奖金,具体定额款项见乙方与周广义签订合同的文本。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实施的本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并根据乙方工程的实施情况提出工程整改意见,并进行指导协调工程现场及各方工作关系。

有权查验乙方进场的材料并跟踪乙方施工的全过程。

2、乙方全部承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的工程进度要与诸楼房的其它工程有机协调进行,贻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负经济赔偿责任,乙方不许干“半截子工程”或没尾工程,不许随意停工,整个工程不完工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3、乙方垫付整个防水工程款(含劳务费、材料费及其它工程费用)垫付期限为以整体防水工程总量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和整体楼房建筑合格为时间结点。

整个防水工程做完并经验收合格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的80%,剩余部分待整个工程完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剩余款至95%。

4、甲方承担乙方垫付资金偿还责任及承担的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任务全部完成后并经验收合格,甲方要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和条件内(乙方不能如期完工情况外),甲方要按双方约定付清乙方应得款,如违约超期付款,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付乙方垫付款的利息,(分两段时间结点分别为80%、15%)月息为1.5分。

如甲方付息后仍不能偿还乙方垫付的资金,乙方有权根据情况随时起诉法律机关,根据法律机关的裁决,甲方要承担赔偿乙

6、甲方协调乙方与施工方成品保护,如有损坏需修复返工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费用。

7、甲方留乙方工程质保金为工程款的5%。

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8、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反悔方赔偿另一方全部经济损失。

六、不含税金,如果甲方要求开发票,甲方负责税金按厂家材料扣税金5%。

七、上述条款确立双方信守,如有违约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妥善解决,双方另行约定认可的条款同样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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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钢结构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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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将公司所有外墙涂料粉刷工程承包经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外墙涂料粉刷,总面积约平方米

3、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

6、工程总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雨天顺延。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按照每平方米元包工计算(大写)(元,以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增加工程,增加造价;减少工程,减少造价。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业主要求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凡由甲方采购的材料,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4、乙方要精心施工,确保颜色一致,如不能保持颜色一致,其返工所需材料和工程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开工天内付工程款,施工完成后再付款,经业主验收合格,并测量工程量后计算工程余款,承诺: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前结算清楚工程的余款。

第五条工程工期

乙方应按期完工,如果延迟完工,每逾期一天,从总工程款中扣除200元。

第六条工程验收

双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为工程承包合同,甲乙双方无雇佣关系。

1、乙方在承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施工规程,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甲方义务给乙方施工人员(3人)购买每人300元意外保险。

3、乙方在承程中发生的所有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事故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及其他所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甲方出于人道主义,如发生人生事故可付担10%,实际财产损失50%补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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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绥芬河市层面和局部防水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9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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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属广场大厦、公寓及中餐厅层面局部防水维修工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具体范围:广场大厦裙房顶层屋面及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防水,卧龙公寓顶层面防水层,中餐厅层面防水层进行翻修处理,在原有防水层另行加铺SBS防水材料以及对原有防水层的透气装置进行重新布置改造,对部分节点与立面墙体进行防水处理,具体工程量见,具体材料质地与施工工艺按乙方所报方案经甲方确认。

2、双方约定以上工程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由乙方承包,包干价为 元。

3、乙方应保证严格按国家建筑质量规范及屋面工程、防水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合理施工,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确保施工质量。乙方承诺对维修后的屋面防水质量保修五年,五年内出现渗漏水问题(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负责修复,因顶层屋面渗漏水造成的装修损坏或其它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及时修复,乙方承担修复的所有费用。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不予修复或甲方无法通知到乙方,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维修,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工程进度及完成时间为7天,自双方签字确认之日起开始计算。如因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施工,工期顺延,由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进行保护并预防屋面渗水对楼内设施的`损坏。

5、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的80%即 元,其余20%即 元留作质量保修保证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的75%即 元支付给乙方,余款在五年保修期满时支付给乙方。

6、工程施工中乙方应遵守甲方所聘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避免对物业正常使用的影响。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对因本工程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安全事故负任何责任。

7、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物业公司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荆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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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凯里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8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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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工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 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 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 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 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 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 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 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 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 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 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第十八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第十九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 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第五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第二十二条 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 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 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 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 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 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 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 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第八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 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第九章 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 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 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 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 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 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 工程设计变更

第四十六条 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二章 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 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 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方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方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方。

3.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4.发包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支付结算价款。发包方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方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方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四十九条 质量保修

1.承包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方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十三章 违约、索赔和争议

第五十条 违约

1.发包方违约

2.承包方违约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五十一条 索赔

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2.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方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索赔:

3.承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发包方可按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五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发包方承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十四章 其他

第五十三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五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五十五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

2.承包方的风险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五十六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由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五十七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十八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1.发包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承包方按发包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承包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2.承包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理解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

3.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离。

第五十九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方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方承包方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方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方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六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方承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方承包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5.一方依据2、3、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合同解除后,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六十一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

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十二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可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承包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发包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六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2.除本合同第五十三条外,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十四条 合同份数

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分别保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条款内约定。

第六十五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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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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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就                                    工程施工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方式:

4.   工程范围和内容: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   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2.  本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总价包含乙供材料费、安装费用、材料保管费用、搬运费用、安全保障设施费用、工伤保险费用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非经甲方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   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的监督检查。

2.   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向甲方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等。隐蔽工程未经甲方专业人员检查不得隐蔽,否则将承担有关责任。

3.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图说、技术交底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   工程竣工后双方共同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5.   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乙方如不能在安排的期限内整改完成且达到竣工要求时,甲方有权按计划合法使用而不被视为验收通过,乙方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处理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6.   竣工日期以最后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施工设计变更

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对施工设计进行部分变更,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因施工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实际工程量结算。

第六条  双方负责事项

1.   甲方

1)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要求和图纸;

2)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参加施工图纸交底,并做好各方共同签署的交底纪要;

3)   监督乙方工程进度及质量。

2.   乙方

1)   自备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

2)   做好材料和设备的检验、管理;

3)   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

4)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负责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5)   负责提供现场的二、三级电箱,以满足现场的施工要求,使用的电箱要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6)   负责及时收集、清运现场施工垃圾,并对所属施工区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确保施工现场整洁。

7)   负责竣工验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八条 安全生产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设置安全保障设施,自费办理工伤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如发生伤亡事故,其损失由乙方负责。

2.   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 本工程总价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2.工队进场预付总价款的        % 元;按工程进度付款,此月支付至已完成工程价款的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毕交付后       天内,甲方付至总价款的      % 。

3.余     %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年,到期后付清。

4.施工图中已反映的内容,如属漏报,则认为已包含在其它相关项中,不再增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奖励规定

1.   乙方在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对于材料的使用,应坚持合理用料、节约用料的原则,严禁超标准用料,超标准用料造成甲方的超额支出损失,在工程费用结算时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2.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实际损失。

3.   乙方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偿付逾期违约金。

4.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5.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费用,按照同期银行借款利息支付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应承担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其它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附件:《设计图纸及要求》

甲      方:                                 乙      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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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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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合同编号:

年月日

建设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施工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兹有____工程,经过投标、议标、决定由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地点

第二条:工程内容

第三条:承包方式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调整

1.工程价款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做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窝工损失或其他得有关损失;

(5)合同条款以外得其他增减或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第六条: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为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程可以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非乙方原因得气超过4个小时以上时;停水停电停

(4)工程款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火灾等)

3.由甲方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支付由此给乙方造成得窝工损失及其他增加费用,相应顺延工期。

4.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拖延工期,每超过一天罚款________元,反之每提前一天奖励________元。但奖罚累计不超过总造价得2%。

第七条:工程质量要求:

第八条:材料设备:

第九条:工程施工前后双方的工作和有关责任

1.甲方:

(1)进场前3天内,甲方必须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为乙方提供施工人员生活住宿场地,并在乙方进场前办妥本工程报建和消防以及施工许可证等有关手续;

(2)负责解决施工场地的用水用电热力电讯保证乙方在施工期间的需求;

(3)按时支付工程款项;

(4)协调施工现场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及施工次序,保证乙方顺利施工;

(5)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6)组织施工现场的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的验收和签证工作;

(7)负责本工程涉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2.乙方:

(1)做好施工组织管理及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情况;

(2)做好施工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保修

保修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本工程保修期为个月。

第十一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1.因政策调整,人力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缓建,是合同不宜继续履行,双方应签订工程停缓建协议。

2.工程停缓建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和已购材料设备器具的保护及移交工作,并将自有机械设备,以及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撤出的一切费用,同时按合同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3.已订货的材料设备器具等款项,由甲方承担,应退货的由订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货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其它

1.如甲方要求变更工程内容,改变安装范围及条件,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办理书面签证(为合同附件)工程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否则乙方有权拒绝设计和施工。

2.工程款项必须汇入合同指定的乙方银行帐号,否则因此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2份,其中:甲方1份,乙方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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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建筑防水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2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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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和《建筑防水施工工程验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顺利完工,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方式、范围

乙方承包的防水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运输、包验收的方式。

第三条:工程造价

1、工程防水面积约为2,每平方米造价按?19?元人民币包干计算(此单价含刚性防水屋面外加剂),总价款约为?元人民币(大写:?)。完工综合验收合格各方认可后,按实际收方面积结算。

2、伸缩缝嵌油膏,盖条(350mm宽),按元/m计算,完工后按实际施工数量计算(含玻纤布、防水涂料、人工等费用)。

第四条:付款、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乙方施工完成并经各方验收合格,甲方上报建设单位月进度工程款,按上报的单项工程款项的75%支付给乙方,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付足甲方90%款项后,甲方付足乙方90%单项工程款,其余1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从房屋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满贰年退乙方余额的一半,满伍年后退清余款。

(2)甲方款项只能以转帐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并填写支付乙方单位名称。

(3)特殊情况,乙方人员收取现金或现金支票款项,需持乙方公司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法定代表人签字认可后才行。

(4)付款时,乙方必须开齐有效的发票交甲方财务。

2、结算方式:

按验收合格的原则,按甲方现场施工人员指导所施工的部位,按实际施工的面积进行结算。

第五条:施工工期

1、本工程合同工期为天。(注:以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经乙方施工员现场勘验基层,确认符合施工要求之日起计算)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负责人同意、认可签字后,工期可作相应顺延,天数以甲方确定为准。

(1)甲方提供的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存在事故隐患,且电源等不通,施工现场让乙方无法施工。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气候条件或灾害影响施工进度的。(如:雨季、水灾、火灾、停电等)

(3)甲方更改或修订施工方案,影响施工进度。

3、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工期完工,甲方将处予500元/天的罚款。

第六条:质量及施工要求

(一)甲方:

1、施工面应用水泥砂浆找平,表面要求抹平压光,不应有起砂、掉灰等缺陷存在,含水率不得大于10%。

2、找平层的阴阳角应抹成均匀光滑的圆弧。

3、防水施工材料进场后,必须对材料进行现场抽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试验室必须是经甲乙双方共同指定认可试验室。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4、防水层施工完成,经乙方自行自检合格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进行做工质量及厚度检测。符合要求后,同意乙方作灌水试验,水位至甲方指定位置,灌水时间48小时后再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无渗水现象后,定为施工合格。

5、甲方浇筑细石混凝土保护层时,应避免损坏已施工完成的防水层。严格加强成品保护工作。

(二)乙方:

1、本工程采用材料进行施工,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材料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企业相关检测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推广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生产厂家的授权证明书等相关资料。

2、涂刷厚度3、乙方按性能特点进行施工,并按建筑施工规范的防水分项工程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第七条: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

1、如因乙方不按本合同要求,无法保证进场材料质量、施工厚度等重要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2、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和质量进度进行检查监督,及时提出施工意见和整改要求,并为乙方施工提供方便。

3、甲方应对乙方施工实行安全交底,乙方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施工,听从甲方指挥和安排。

2、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施工操作环境提出合理化要求,确保乙方施工安全和工期顺利进行。

3、乙方进场前,提供施工方案,经报审批准后方可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4、若非甲方原因,乙方在施工期间由于未按工地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全部责任。

5、乙方施工及验收程序:

乙方施工完成后,先自检符合相关要求后,再通知甲方及监理检查,施工质量及厚度都符合要求后,乙方自行进行关水试验,关水时间48小时。乙方自行检查无渗水现象,再通知甲方及监理检查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定为施工合格。若第一次试水有渗水现象,由乙方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再试水有渗水现象,乙方无条件支付甲方水电费,且无条件返工至符合要求。若因乙方施工问题造成甲方受罚,其所有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出,乙方必须接受。若因乙方材料及施工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经试水符合要求的部分,乙方将水清理基本干净后交甲方进行下道工序。

6、乙方有责任监督甲方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便掌握成品保护情况和进行施工指导。

7、甲方每次组织验收,需作试水工作时,乙方必须配合验收工作,否则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出支付。

第八条:保修期

第九条:其它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更改和解除合同,如一方提出修改或停止执行,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生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给付违约金?,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则应赔偿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合同纠纷解决的方式:当地法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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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桩基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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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拷和国建筑法》及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方式:

第三条 承包范围:第四条 合面价款

1、本合同中,桩型为,砼强度等级为,桩基固定单价 元,米,该单价已综合考虑商品砼充盈系数和税金、3米以内空桩费、机械设备一次进出场费、机械设备场区内移机费等。

2、工程量:本工程为 桩,共 根,桩总长 米;该工程量为图纸设计工程量,在设计工程量不变更的情况下,该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除合同中

4、工程造价:本工程合同总造价: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5、水电费用:本工程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合同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为年日起至月 日结束。

2、设备迸场后,由于甲原因(如地下障碍物、停电、夜间不让施工)不能正常施工时,经甲方和监理签证确认后,竣工日期可相应顺延(仅顺延工期,无其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桩基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该部分工程量对应合同价款的70%;

2、桩基工程全部完工并提交完整工程资料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

3、经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4、质保金为结算总价款的 5 %,质保期一年,自工程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a

5、每次支付工程款时,、乙方需提供全额正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时止。

第七条 工程结算

1、如果施工过程中未发生甲方设汁变更,则合同工程量按照图纸设计工程量计算。

2、因甲方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增减部分的工程款按照甲方实际核实的工程量和合同单价据实调整。

3、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1)合同固定单价已综合考虑3米以内的空桩赞用,实际施工空桩长度超过3米的,超过部分的空桩按 进行结算。

(2)如因甲方变更,导致乙方机械设备二次进场移机的,每台次增加10000元。

4、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如实提供经监理、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认的打桩记录、实际施工时间和打桩前的场地标高以及工程验收单,否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直至其提供完整结算资料时止。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图纸、资料:

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技术资料、总平面图各一份,工程桩位施工图两份,并保证资料准确。

2、按照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3、组织设计单位和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纪要。

4、提供施工放线用坐标控制点和标高水准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校验,待复核无误后,签证存档。

5 负责施工现场与外界连接道路的畅通,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

6、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负责地下障碍物的处理及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为乙方的正常施工创造条件。

7、甲方负责乙方施工期间的一切影响正常工作的各种阻工因素,创造良好施工环境,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8、甲方应遵守双方达成共识的工程款拨付方式。保障到位,确保工作又快又好开展。

9、甲方应负责补偿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误工,而影响乙方的利益。损失双方

10、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的,甲方有提前告知的义务,以便乙方作好配合现场工作的准备。

11、甲方委派 (联系电话: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但涉及工程变更、工期顺延、进度款的支付、工程结算等需要经甲方另行审核确认后方为有效。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相关施工协调会、例会,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管理以及与甲方、政府、周边其他关系的协调处理。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对违约金的扣除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纪要须乙方项目经理签字有效。

2、按甲方要求配备桩基施工机械设备,确保按期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量。

3、负责施工现场轴线及桩位的测量放线.工作。

4、按规范和设计要求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确保施工的工程满足质量要求,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6、各种相关资料于完工后 日历天内整理完毕,提交甲方 份。

7、制订安全施工保证措施,保证施工期间安全、文明施工,负责组织施工机械、人员安全进退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8、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生不服从甲方正常管理而造成的纠纷或经济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开工前 日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10、机械进出场费及工地临时设施费、材料保管费及施工中产生的其他费用已综合计入合同单价内。施工材料丢失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乙方应认真做好工作期间的机械、用电、消防等一切安全生产工作, 因设备运转工作期问以及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方面损失,由乙方自行 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2、乙方应积极配合监理、现场技术人员,有做好现场试块送检、资料 记录、日志等资料填报工作。

13、乙方应树立高度负责的质量意识,认真按相关规范工作,确保满足 相关质量要求,质量达标以最终检测方的评订结果为准。对予未达标的工 作面,z.方除重新补正外,还应赔偿甲方进度、材料不良影响造成的损失。

14、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应及时退场,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设备、材料、生活、施工垃圾和各种临建设施(不包括打桩所出土的清理),保持工程现场的清洁,不得影响甲方进行下一步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清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5、配合甲方的桩基检测工作。

16、施工过程中因噪音扰民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含相关部门的手续办理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17、积极配合甲方协调周边关系。

第九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第五条相关约定按期开工和完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应认真按照国家、地方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承担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费用。

2、如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专业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隐蔽工程要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章,办理工序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施工,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类安全事_故责任及其费用,如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延误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保证安全用电,安全防护,负责对进场施工机械及工器具进行检测,确保机械、工器具及其他设备的安全,否则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每周不少于两次安全知识培训。

4、乙方必须安排持有执业或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5、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安全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及监理单位书面认可后方可实施;防护措施费由乙方承担。

6、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工程损害或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7、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且工期不予顺延。

8、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的监督检查,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安全文明不达标造成工期延误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其费用。

第十二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后2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对不合格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产品或材料,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或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延期。

2、乙方用于工程中的原材料必须满足工程质量要求,对于要求复检的材料,应现场按规定批次取样,并送入方指定实验室进行实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和地方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按照

2、乙方施工的桩长误差应在规范规定之内,如经过检测后,发现桩基施工质量不合格、实际桩长与设计桩长偏差超出规范要求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获得的甲方的图纸。资料等具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第三方披露或以其他方式予以公开。该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无效、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4、甲方应在开工前 3 天将施工所需图纸、资料提供给乙方,若甲方不能按时提供而造成工程延误时,工期相应顺延,无其他任何经济索赔。

5、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偷盗等违法事件时,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交纳违约金 元,且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所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另行分包,所产生的后果及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自愿交纳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人民币 圆整。

2、乙方须在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3、工程全部完工,经桩基检测合格并出具报告后,乙方且无其他违约责任,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4、合同履约期间,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轻重,除按相关违约条款执行外,扣除部分或没收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第十五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应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 条其他

1、本合同项下一方致另一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以面呈方式递交,则送交当时视为送达;如以传真方式送交,则以发出方传真机显示通知业已发送后24小时后视为送达;如以挂与邮寄方式送交,则以邮寄方按照本合同签字页载明的联系地址寄出后视为送达。如一方变更联系地址,应当在变更前七日内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投有变更。如收到变更通知前发出通知,则该通知仍有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办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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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民用工程承包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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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承包人):

代表人:

联系地址:

为了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本合同采用 (单价或总价)承包方式. 承包价是乙方为本合同工程达到验交成品的所有工序作业费及材料费用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及税金,以及其他为完成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总和。

采用单价承包的,单价的计价范围同甲方与业主所订合同中的计价范围相同,即:乙方所承包工程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附件1中有关工程细目的单价中,不再另行单独支付。本工程单价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采用总价承包的,合同价格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工作量变更、设计变更以外,各种自然、人为潜在风险、市场变化等因素造成的乙方损失,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额外支付要求。

1.6 质量标准: 按照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本工程设计规范、施工图纸、监理要求、甲方要求组织施工及进行质量检查验收,一次验交合格,达到优良工程。

1.7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日

完工日期: ——年 ——月——日

总日历工期:—— 天。

第二条 工程价款的确定与结算

2.1 工程价款的确定: 本合同实行单价(单价或总价)承包。合同价款 万元(暂定)。

实行单价承包的,工程价款的确定以乙方实际完成的并经甲方、监理工程师认可计量的工程量与工程细目单价乘积以及发包人上级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作为最终工程价款。

实行总价承包的,即合同价包干工程,则合同价款在经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后,以审计结果作为工程价款。发包人不再进行其它任何形式的支付(设计变更、工作量变更除外)。

第三条 工程预付款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3.1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

3.2 工程进度款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的成品工程量逐月付款至实际进度的百分之八十(特殊情况下可付至百分之九十)。

第四条 设备材料供应

4.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水泥,其费用由甲方逐月扣回或在最终结算时从工程款中一次性扣回。

4.2 乙方为本工程提供的材料设备包括钢筋、片石、碎石、砂等,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3 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所有材料与设备必须经过国家认证检测机构的检验,乙方应当出具检测合格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后才能进场使用,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工程质量

5.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5.2 为保证本工程质量等级的实现,乙方必须接受建设单位的质量监督部门监督,同时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6.1.1 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交施工图纸壹份,并组织现场技术交底。

6.1.2 按合同要求及时向乙方拨付有关工程款。

6.1.3 组织审查承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并审定承包方提出的安全防护措施。

6.1.4 委托 同志为甲方工地代表,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现场施工协调并办理隐蔽工程的验收和有关签证手续。

6.1.5 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等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或返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1.6 负责组织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及时办理结算手续。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6.2.1 严格按图纸和规范要求,甲方及监理指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未经甲方及监理工程师许可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否则甲方不予认可已完工程量,乙方无条件返工,其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同时承担由此引起的甲方所有损失。

6.2.2 乙方在开工前三日内向甲方送交开工报告,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防卫、环境保护、防火、综合治理措施、工地出入管理制度、工程安全措施各壹份并自行组织实施,并承担因上述措施不力造成的全部后果。

6.2.3 每七日向甲方报送施工项目的施工进度表壹份并经甲方审查认可后作为施工进度控制依据。同时,每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当月进度报表和下月工作安排计划。所承担分项工程完工验交七天内,按甲方、监理及建设单位要求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统一装订。乙方应当使用甲方统一资料表格,费用由乙方承担。

6.2.4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工序报验制度,每道工序完成后在取得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签认后,方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若发现设计图纸有误或与实际不符时,乙方必须立即报告甲方,甲方同监理工程师协商确定方案后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6.2.5 对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必须在具备条件后,乙方自检合格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现场验收,否则视为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

6.2.6 运输中的一切交通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自负。

6.2.7 施工中不能破坏甲方上道工序成型的工程内容,否则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6.2.8 施工中材料堆放场地、预制场地、水源、电、材料、取土土源、石料开采及一切附属设施条件、施工便道、施工及施工场地中的地方关系协调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负。

6.2.9 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在施工现场两头设立安全标志,施工中由于承包方原因和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挂牌及安全标志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10 搞好施工中的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和施工噪音等方面的管理规定,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地方关系和群众纠纷,乙方自行调解处理。

6.2.11 工地食宿、工具、灶具和工程用的材料,施工机具、车辆等,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6.2.12 施工中严禁中断交通,要确保道路通畅。

6.2.13 明确工地常住负责人一人 为乙方工地代表,代表乙方履行合同规定有关事宜,负责授权外重要问题的请示汇报,必须坚守工地,亲自指挥生产,未经甲方许可,不能离开工地。按时参加甲方的生产会,如缺席,按每次支付1000元违约金处理。

6.2.14 施工垃圾乙方自行选择合适场地弃运并掩埋,不能乱弃,破坏环境,或引起其它纠纷,否则引起的后果乙方自负。

6.2.15 乙方不能有损害甲方企业形象的行为,否则,在事实存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6.2.16 施工中乙方注意保护好地下及地上一切公用设施(如地下管网、光缆、电视线等)、民房、构筑物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担。

6.2.17 施工中发现有地下文物时,乙方必须采取措施注意保护好现场,等国家有关部门接收,否则因乙方措施不力造成文物流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施工中注意保护附近文物,造成文物损坏或灭失时,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2.18 施工中注意不能破坏公路沿线植被、草场、林场、耕地、水土保持,否则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6.2.1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遵守地方群众的生活风俗,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民族矛盾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政治及其他后果。

6.2.20 在竣工验交前,负责对已完工工程进行保管,完成场地清理工作,在此期间已完工程发生损坏或丢失现象,负责无偿修理。

6.2.21 负责甲方提供设备的工地安全看护,并承担费用。

6.2.22 凡是施工范围内与已建铁路、公路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乙方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工程运营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交通和水流,其费用已计入合同价款中。

6.2.23 施工段落内与农田交界处,注意保护农田,不能损坏农田,在征地范围施工,否则,引起的纠纷乙方自行解决处理并承担有关费用。

6.2.24 乙方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搞好和相临施工项目或后续施工项目的协调交接工作,保证不影响后续施工单位或相临施工单位施工。

第七条 工程进度

乙方施工能力及进度不能满足甲方工期及进度要求时,甲方在向乙方提出警告后,乙方七日内仍不能达到甲方工期、进度要求时,甲方有权另行指定其他施工队伍。为保证甲方工程工期的需要,另行指定施工队伍的施工费用由甲方与指定队伍直接协商,所完工作量直接从乙方总工程款中扣除,无需乙方同意。对此,乙方应当谅解并同意。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承担有关责任。

第八条 暂时停工

若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安全、环保、防护等措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甲方或监理人员或业主有权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同时,当乙方的施工影响到甲方的正常施工或整体施工的合理部署时,甲方也有权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在暂时停工期间,乙方应当妥善保护停工工程,并保障其安全。暂时停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竣工验收

9.1乙方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前10日,应将验收日期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届时验收,并向甲方送交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两份。

9.2 甲方在接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竣工资料后,应按业主要求组织竣工验收,如因业主原因而不能按时组织验收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

9.3 本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10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工程,应由乙方负责看护。在此期间若已验收工程发生损坏,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9.4 工程最终结算待甲方上级审计部门审计完毕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扣除工程总价款5%的保修金后,及时付清。

第十条 变更及违约责任

10.1 本工程在施工中,如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工期顺延,双方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后的最终工期: A: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工。

B:因建设单位重大设计方案变更。

10.2 无正当理由,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执行有关条款,按照公平的原则,双方约定按如下方法处理:

A:因发包方原因,没有及时拨付进度款,致使工程停工的,在得到发包方书面确认后工期顺延。

B: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优良率达不到8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减工程款的1%,不能达到建设单位(业主)的验收标准,乙方负责按照建设单位(业主)要求进行整改,直至符合验收标准,如无法整改时,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的所有损失。

C:无正当理由竣工日期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结算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D:因建设单位设计方案变更造成工程量减少或增加,合同价款相应减少或增加。

E: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有义务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F:在本工程完工前,除非乙方违约甲方进行清退,否则乙方的设备、人员不能以任何借口离开现场,否则即视为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两年。保修期自双方验收移交之日起计算。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在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在保修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时间与要求及时进行维修,维修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视乙方维修费用来源予以全额返还或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对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维修或拒绝维修的,甲方有权另行指定施工队伍维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直接在保修金中支付,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十二条 其它

12.1 本工程所适用的各种规范以甲方或业主明示的为准。

12.2 为保证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否则,甲方有权随时清退乙方,不与认可所完全工程量,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按国家及建设单位(业主)有关规定与要求购买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三方责任险等国家规定的与工程有关的所有保险,费用自负。

12.4 本工程乙方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否则,甲方有权随时中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所有直接与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2.5 合同履行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12.6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在本合同第十三条中约定。

12.7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关的纪要、变更文件、补充文件在双方确认的基础上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并生效。

12.8 本合同一式八份,由双方根据情况决定各自持有份数。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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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钢结构厂房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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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统一和提高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的店面和产品形象,为乙方营造更好的销售环境,经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自协议签定之日,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店面整体设计及装修。装修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

门头广告牌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形象墙的设计、制作、安装;

产品展示架的设计、制作、安装;

店内主体色调的制定、粉刷;

店内棚顶吊旗的设计、制作、安装;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样板一套、安装工作服四套及各种证书和产品说明。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兼营其它品牌或与甲方有冲突的产品,否则将扣除乙方的装修保证金。

甲、乙双方合作满一年后,乙方能很好的维护甲方的产品形象,并无违约情况,甲方将如数返还乙方的装修保证金(返款方式以地板兑现)。

本协议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本协议修改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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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包工包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1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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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 水电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文化苑小区水电安装工程

1.2工程地址: 文化苑小区

1.3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1.4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二条 工期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2、如因由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拖欠工程款)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 万预算。(结算按工程完成时的最新定额,材料价格参照20xx年价目表,人工费60元/定额工,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款的10%作为启动资金,电线、电缆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30%,开关灯具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20%,配电箱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10%,安装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双方职责

9.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

10.2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0.3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 关于工期延误

11.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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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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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府基建施工处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公开招标(协商议标或甲方委托),由乙方承建,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权利义务,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一)单项或单位工程类别、结构形式:_________;层/幢;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建筑面积M2,道路:_________;给排水管道:_________;构筑物:_________。

(二)承包范围:承包按_________号施工图纸全部工程(包括图纸说明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基础工程(含桩基)、地下室工程、主体结构、内外装饰、机械设备、给排水、电力、照明、防雷、通讯、空调、液化气管道、市政道路、桥梁、土石方工程等。

(三)承包金额内未包含的工程项目:_________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一)承包金额: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建安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全部工程造价按下列办法办理:

(二)承包方式:

1.按施工图预算包干或投标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2.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承包工程收入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已包含在本合同承包金额内,由乙方支付。

3.工程质量标准要求:_________

第三条 工期

(一)按定标(或双方)规定总工期_________天(日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二)开工日期: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

(三)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或障碍物和施工用水、电源未接通;

2.因设计图纸修改(甲方或设计院提出修改),影响进度或增大工程量;及修改(变更)设计通知书未在该修改(变更)部份施工开始前三十天送达乙方签收而影响进度者;

3.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乙方计划进场、或向乙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4.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大雨、暴雨、地震、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停工者;

5.因停水停电或因电力,水压不能满足施工需要,影响达连续六小时以上者;

6.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展者;

7.甲方财力不足导致停工窝工者;

8.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方自行采购供应至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工程材料及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场地(仓库)。

(三)工程设备,由___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向___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 施工图纸修改

1.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25%予付款,计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1%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6.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合;

2.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_________元/m2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 奖与罚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天、由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__元。

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或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2.验收后达到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3.验收后达到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 其它

(一)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 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副本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代表: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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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建筑防水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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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承建专业资格的考核,同意将金城1#楼卫生间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总则

1、 工程名称:金城1#楼

2、 工程地点:金城小区内

3、 工程内容:

根据要求,卫生间防水工程采用聚氨酯防水涂膜(找平层上作基层处理),厚度1.5,上翻200mm。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总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

卫生间防水每个卫生间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个)。结算时按实际个数结算。

四、质量标准:

乙方应确保金城1#防水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严格参照国家现行防水工程规范标准和现行有关标准及甲方要求施工,涂膜工程保证不起皮、不空鼓、不分层、不露点、平整均匀,与基层有一定粘结力,达到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

五、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顺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 乙方责任:

(1)听候甲方通知,及时将防水材料进场,提交防水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及准用证,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使用,必要时由甲方抽送省、市“建科院”检验合格后使用。

(2)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3)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4)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并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按照国家规定)。

(5)质量标准:合格,不渗不漏。蓄水试验合格。

(6)出现问题返修时应随叫随到。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待工程全部完工验收达合格标准后甲方一次付至全部工程款的97%给乙方,留3%的工程款作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乙方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

七、安全事项:乙方在施工时必须按照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注意安全,确保人身安全,凡在施工时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余款后,合同自动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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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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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全称):__X

承包人(全称):__X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__X道路硬化工程硬化面积约___平方米。工程内容包括路基平整、水泥路面浇筑等,概算约为__万元。

二、合同工期:工程在20__年X月__日前完工。

三、质量要求及奖惩措施:

1、确保合格(由村两委组织邀请专业人员验收),必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村内主干线路面按四级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标准建设,质量目标合格。①水泥混凝土标号C25标号,板厚15cm,弯拉强度4.5Mp以上。②施工中的主要材料应进行各项物理性能指标试验,其中粗骨料必须采用碎石,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根据材料各项指标和水泥的实际标号,选择配合比(水泥要有出厂证明、质保单);施工中试验规程应严格按《公路工程水泥混凝土试验规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施工。③路面应采取横向拉毛或机具压槽等抗滑措施,其磨擦力应符合施工规范要求,路面与其他构造相接应平顺,做到路面边缘不积水。④混凝土铺筑后按施工规范要求养护;混凝土路面外观无脱皮、印痕、裂纹、石子外露和缺边掉角等病害,且符合规范和工艺要求。⑤工程档案资料及试验资料送___村委会一份备查。

3、奖惩措施: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有关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质量未达到合格必须无条件返工,承担返工损失,保质期为一周年。

四、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竣工工程结算以承包价为基础,其承包单价为水泥路面板厚15CM单价为40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结算。

五、付款方式:完成路面硬化工程50%付合同款20%;工程全面完成,经验收合格待上级拨款到位后付至总工程款90%,并返还履约保证金;暂扣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1月内付清。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履约保证金弍万元,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回。

七、奖罚措施:

1、工程在20__年X月__日前竣工。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拖延工期一天罚100元。

2、承包人在决标后须向乙方递交本工程投标时的项目管理班子详细名册,要求项目经理到岗率每月不得少于20日。未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抽查时发现擅自缺岗除责令到岗外,处以每人每天罚款100元。另外,在工程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否则视为弃标,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该工程予以重新招投标。

3、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员监督,接受整改意见。

八、安全责任:

1、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清理好在施工范围内的农作物;施工期间有关政策处理纠纷由发包人负责。

2、承包人施工期间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三员三证齐全),并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若由承包人引起的发生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群众纠纷等大小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补偿均由承包人负责。

九、该工程的招标文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附件,承包人应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有关政策。

十、该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按国务院20__年1月20日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执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发包人各执一份,___办公室存档一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__年X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X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__X承包人:__X

代表:住所: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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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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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方对乙方专业知识的考核,同意将三国赤壁古战场新景区,园林绿化区域里的给排水、景观灯、景观小品、线管、水管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总则

工程区域:根据甲方地形,乙方出效果图,由甲方审定,确定将效果图中的绿化工程及绿化区域里的景观、地灯、音响、亮化、给排水、管线预埋及施工等工程(在每个绿化区域施工前甲方有权更改施工效果图)。

1、工程名称:新景区园林绿化及景观亮化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园林绿化,绿化区域内的景观、亮化、给排水及预埋工程。

二、承包方式:乙方将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实行全包(包工、包料、包运输、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等承包方式)。

三、工程造价方式:

1、景观小品工程均由乙方绘制施工图交于甲方审定后严格按图施工,造价甲、乙双方均参照国家园林景观最新定额造价。

2、亮化工程均由乙方将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合格证、产品图片交与甲方审定后,经甲乙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定价。

3、绿化苗木造价:依据行业规律,在反季节工程施工中苗木成活低,甲、乙双方可根据反季节行情进行协商定出合理价格。

4、景观小品、水电均参照相关定额协商定价,作为合同附件。

5、绿化苗木价格商定不变后,苗木价格清单作为附件放在合同后面。

6、本工程的一切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税费。对于合同签订之日未能确认的苗木价款和工程价格分别按照苗木的规格按*年*月份的市场价格为基础和施工图纸进行商定;商定后的价格乙方出具现场签证单,经甲方管理人员,公司加盖公章后为合同附件,为结算依据。

四、合同工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雨天工程顺延)

五、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建设标准达标合格。

六、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在开工前进行技术交底。○

2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交乙方限时整改。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2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种形式的处罚。

3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规范施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养一年。

七、付款方式

本工程开工进场后乙方每月上报该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后付该工程款的%,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第*个月再支付总工程款的%,待保活期过后,甲乙双方清点苗木成活情况及其他工程质量,无质量问题给予支付余款,对于未成活的苗木款从余款中扣除。

八、违约责任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甲、乙双方均需履行各自责任,如有一方违约,对方可根据情况要求赔偿,赔偿金不高于合同价款的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待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付清尾款一年以后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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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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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地板辐射采暖工程的正常施工,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互利互惠、严守信誉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单位:

3、 工程地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 工程承包范围:

6、 工程施工内容:

二、 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

1、 地暖管道:采用PE-RT管,管壁厚度以施工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采暖管道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2、 分集水器、保温材料、钢丝网:以施工蓝图为准,如建设方变更的则以建设方变更为准,品牌由建设方指定。

3、 管道密度、间距等技术指标依据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地暖管道采用单层下置钢丝网片固定。

4、 上述提及的材料质量及配置标准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xx J

5、 按甲方认可的设计图纸进行地暖管道的施工。

三、工期

在具备施工条件下,自甲方发出书面进场通知另给予15天材料生产运输时间后90天完成施工任务。如遇以下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连续停水或停电8小时以上。

2、非乙方原因甲方要求临时停工的。

3、修改设计方案或增加工程量。

4、总包方或其它原因不能逐日提供一层工作面时。 5、其它原因导致已敷设保压管道,在检验合格后24小时内无法隐蔽覆盖面积500m2以上的。

6、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

鉴于铜制分集水器容易丢失,在具备防盗条件(门窗安装完毕)后提前15天通知安装分集水器,并由掌握钥匙一方负责保护。

四、工程质量:合格

五、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2、工程款支付:

(1) 合同签订生效后,人员材料进工地5个工作日内,预

(2) 其余款项按工程月进度的90%付款。地暖工程完工经

六、甲方责任

1、签订合同时向乙方提供全套图纸(包括变更)及有关文件。 2、出现变更设计时,提前7个工作日办理工程变更手续并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3、配合地暖施工和土建施工的协调工作。

4、配合总包单位、监理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组织中间验收、变更

5、负责协调并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所需水、电及材料堆放场地和工人住宿场所,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6、地暖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将决算30日内审批完毕。

七、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地板辐射采暖施工。客厅、卧室、书房、

2、乙方的材料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

4、乙方人员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和总包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必须在入场施工前7个工作日,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甲方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6、施工期间与其他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协调。

7、乙方有专人负责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方面的具体工作。严格按照甲方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目标进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8、对该分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八、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个采暖期。

在保修期内,工程出现管材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先予以维修,同时请当地质量检测部门鉴定,属乙方材料、施工问题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非乙方原因的地暖工程维修,乙方收取维修材料费用及试压人工费150元。甲方联系不到乙方或乙方接到甲方通知,两日内不派人维修,甲方有权直接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双方协商解决或第三方协调。当事双方不愿协调或协调无效可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并结算款项后,保修条款终止。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议、保密等义务。

十一、其它约定

1、有本合同内容未包含的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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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筑防水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工程,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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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之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此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住宅房屋外墙渗水维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期要求: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期间逢雨天或恶劣天气工期顺延。

三、承包范围:

1、材料乙方自购

2、使用材料:彩色有机硅防水涂料、嵌缝带、无色拒水溶液、速凝型堵漏剂.

四、处理方法:

1、外墙裂缝渗水处理

①使用材料:彩色有机硅防水涂料及嵌缝带。

②施工方法:以一布三涂法施工,第一遍有机硅涂料刷完裂缝后,将嵌缝带沿裂缝处贴实,随后涂刷第二、三遍涂料。涂料晾干后与墙面牢固结合,嵌缝带在涂料中起到抗拉作用,增强防水层弹性。

③工艺流程:用毛刷和腻子刀清理外墙基面上的灰尘及附着物,施工人员使用吊绳和吊板自上而下逐步刷裂缝。

2、外墙瓷砖裂缝渗水处理

①使用材料:无色拒水溶液和速疑型堵漏剂。

②施工方法:将瓷砖接缝处的细微小洞用堵漏剂填实后,将无色拒水溶液用毛刷涂刷到缝隙及瓷砖表面上,溶液在四小时后即形成一层透明防水隔离层,本溶液防水能保留原瓷砖颜色。

③工艺流程:用毛刷和腻子刀将外表面清理干净,施工人员用吊绳及吊板,自上而下逐步涂刷外表面。

五、质量要求: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书面或口头交底,按照施工工艺进行规范施工,做到

确保优良工程。

2、保质期五年,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至合格;因人为或不可抗力自然因素造成及乙方施工范围以外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出资维修。

六、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及要求:根据双方协商胜大花a区一期住宅按住户签字认可后的工程量维修费用贰佰贰拾(¥220)元每户;胜大花园c区一期住宅按壹仟柒佰陆拾(¥1760)元每单元计算(包括所有外立面防水处理)。施工要求须参照和依据《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范》及《防水涂料技术规范》之标准进行施工。

2、付款方式:维修施工时料费及人工费由乙方预支,工程结束后的两个月后内结清维修工程款的90剩余维修款做为维修保证金,在保修期结束后的两个月内支付。

七、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必备工作。乙方必须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出现任何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东营市仲裁委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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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1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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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责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承建之________________,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站、 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________%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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