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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机买卖合同书【三篇】 买卖合同(精彩20篇)

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QGF--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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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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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的起始时间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终止时间为甲乙双方完成最终结算或发生其他终止合同的情形。

二、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质量

甲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质量合格,若甲方在向乙方供货过程中存在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行为,甲方愿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另算。

四、产品价款

(一)产品的单价:___________元/个

(二)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个

(三)总价款:___________元

五、价款结算及产品返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产品后_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总价款__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最终并未将甲方提供的产品卖完,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的产品全部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第四条有关产品价款的规定将涉及到剩余产品的价款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六、产品包装的检验与产品保管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产品后5日内完成对产品外包装、数量的检验,若产品包装存在影响销售等情况、产品的数量与合同约定的数量不一致,乙方应在此期限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并要求甲方更换、补发或收回相应数量的产品;若乙方未在此期限内对产品外包装、数量提出异议,视为产品包装、数量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在收到甲方产品后应妥善保管产品,非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产品的外包装损坏或存在其他影响产品再次销售的情形时,甲方有权不接受乙方的退货,并且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返还相应的货款。

七、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终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到对方。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违约,都应当承担违约金___________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当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主张权利的费用等)。

九、不可抗力

因火灾、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终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损失各自承担。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双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的,由双方另行协商。

因不可抗力终止合同履行的一方,应当于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文件并及时通知对方。未履行通知义务而致损失扩大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明示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条款已充分阅读,完全理解每一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愿意签订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约定。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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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的一致性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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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一致性

众所周知,在买卖合同中各国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立法,主要依据两种理论而各有不同。一种是“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如英、法。英国《货物买卖法》规定,除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应负责承担标的物的风险直至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为止。《法国民法典》第1138条第2款规定:“自物件应交付之日起,即使尚未交付,债权人即成为所有人,并负担物件受损的风险。”另一种就是“交付转移风险”的原则,如中、美、德。美国《统一商法典》是国际上最早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以标的物交付决定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部法律,它规定:“在合同既未约定又未选择贸易术语的情况下,从交付标的物时起,风险转移给买受人。”《德国民法典》第446条规定:“自出卖的物交付时起,意外灭失和意外减损的风险移转于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33条充分反映了两者的区别:“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既两大原则多数情况下是一致的,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

一、 关于法律另有规定

所谓法律另有规定,在我国是指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除交付外,还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产权过户登记)作为所有权转移的要件。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才是所有权转移之时。

1、 特殊动产所有权应随交付同时转移

一般认为特殊动产(主要指车辆、船舶、飞机)的所有权转移也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包括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该条是将特殊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与不动产设定抵押权的登记一样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而我国《船舶登记条例》第5条采取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此外,我国《民用航空法》对航空器采取的也是“登记对抗主义”,仅转移占有就足以转移所有权,完成交付,只是不能对抗第三人而已。对于车辆法无明文规定,“举重以明轻”,更应该是“登记对抗主义”。因而在这个问题上,担保法与我国《船舶登记条例》、《民用航空法》的规定(可能是遵循国际惯例的需要)相矛盾,因为《担保法》的起草者忽视了特殊动产登记与不动产登记的不同,前者只是起物权转移的公示作用(在法国和日本法,公示只对第三人具有对抗作用,不是当事人内部物权取得的要件,在当事人内部,以意识表示一致

2、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也无必要

各国法律对此有两种立法例: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如中、德、中国台湾地区,中国台湾地区《民法》第758条规定:“不动产物权,依法律行为而取得、设定、丧失及变更者,非经登记,不生效力。”;另一种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如法、日。《日本民法典》第177条规定:“不动产的取得、丧失及变更,非依法规定进行登记,不得以之对抗第三人。”我国采用前一种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土地所有权制度。国家对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和控制都比较严格,存在大量的禁止和限制房屋买卖及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买卖是被禁止的)。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的案例:有的法院为了坚持登记原则,否定交易中房屋实际交付的效力,在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交付了房屋、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情况下,法院判决认为这种情况下不能发生所有权的转移,甚至买卖合同都无效(后一种情况,至少在理论界已经不存在)。在这些判决中,房屋实际交付在法律上的重要意义完全被否定了。我们应该想一想,难道当事人自己所为的交付行为,在民法上都没有效果吗?仅仅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以前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理依据和效果的看法,应该是有问题的⑴。其实对于前一种情况可以直接适用禁止和限制流通物的法律规定,无须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来限制;后一种情况应直接适用效力待定(对于这类合同下文另有论述)的法律规定。

是否会产生善意第三人是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通说认为善意第三人制度主要针对动产,对于不动产一般应适用公示公信制度,后者在善意的基础上,还要求经法定登记,本文借用这一概念是为了起到“举轻以明重”的效果),因为不动产不同于文物、武器,一般人很难从表面看出是否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这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房屋的占有人与登记人是一致的,只要查阅登记即可,未查阅而买受当然不为善意(至少有重大过失);另一种占有人与登记人不一致,这又可分为两种,一为占有人为所有人只是未变更登记,若只查阅登记而未查实占有人的不同——既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二为占有人只是租用人或借用人,未查阅登记而与租用人或借用人为买卖合同同理也不为善意。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不会产生善意第三人问题。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我国对于房屋若采用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对抗要件的立法例并无操作上的问题。进一步说,在房屋问题上法律完全可以规定所有权自房屋交付起转移,这也就解决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问题。

为说明法律应如此规定的意义,借用一例⑵:甲和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甲以约定的价格将其房屋卖给乙。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移交给乙居住使用,但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某日下暴雨时雷电将房屋击毁(属意外事件或称“不可抗力”),问此时房屋的毁损风险由谁承担? 原文中说“一般认为房屋已经交付,风险应由乙承担”,但实质上“由于甲只是向乙转移了房屋的占有,没有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房屋的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因此甲的交付义务并没有履行完毕。”也就是说风险应由甲承担。前一观点结论正确,适用法律错误(但符合《司法解释》⑶,该《司法解释》简化了问题,但与立法有冲突,并会产生一些不公平的情况;且该解释原则上只适用商品房);后一观点结论错误,适用法律正确。对于这一问题比较受到认同的观点是“以交付或登记孰先为之者,以其为准。”⑷但该观点也有一些问题,如已变更登记,但仍由出卖人占有,期间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而且出卖人是否有过错无论由谁举证都很困难。为解决问题至少要区分是否转移占有,是否变更登记,是占有、使用的风险,还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非占有、使用)的风险,排列组合成8种情况分别加以规定。而采“登记对抗主义”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以登记为产权变动的生效要件的立法例还有一个大量出现,又难以解决的问题——房屋双重买卖:买方在支付购房款后,已进住(一般进住前会进行一定的装修);在办理变更手续前,原房主又以更高的价格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并办理变更手续。依现有的立法,前一个合同是无效的,买方应搬出并恢复原状。对此王利明教授在《房屋双重买卖的法律问题》一文中也指出“恢复原状在经济效益上是极不合理的。在此情况下,一种最为经济的办法是尽管不承认买方所享有的所有权但对买方提供完全的补救,但这种方式在实践中很难采用。因此,在法律上只能有一种选择,即当第三人主张其所有权,要求买方搬走时,为维护第三人的所有权,则必须宣告原房主与买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责令买方搬出该房屋。尽管这种方法从经济效益上讲,要求买方搬出是不合理的,但这是确认并保护因登记而取得的权利所必须采取的方式,否则登记的公信力难以维护。”显然王教授本人也承认目前的做法是无效率的,只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依经济分析法学最主要观点——任何法律的制定和执行都应有利于资源配置的效益最大化,可见现有的立法是有问题的。另一方面,本例中的买方已进住,第三人至少是应知的,正如本文已论述的“未实地看房,与登记人为买卖合同不为善意”,即使取得了房证,也不应予以保护。王教授认为应予以保护是因为“只要受让人具有正当理由信赖登记内容,便构成善意。不动产的登记将使不动产的权利状态具有外部表征,如果权利人在转让不动产时出示权利证书,因此不发生第三人不知情的“善意”问题。” ⑸而笔者认为公示公信制度仍要在善意的基础上,此善意与彼“善意”的判断并无明显的不同。可以看出,采“登记对抗主义”同样也根本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确认不动产交付占有作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式,其意义十分重要。从保护交易安全的角度看,至少在承认实际交付的时候转移所有权对于买受人也就是物权取得人非常必要,因为,买受人这时不论从心态上还是在事实上都是在行使着所有权,如果不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就不能体现法律保护善意当事人的利益的精神,也会纵容恶意的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法经济学的观点,法院应以使将来的合同行为更有效率为目的来分配风险的损失,达到这个目的的一个规则是要把风险分配给能以最低成本承担这种损失的风险的一方⑹,即应有风险最小、成本最低的人承担,这时由买受人承担远比由出卖人承担风险小、成本低,因为买受人从心态上会更尽责,在事实上更方便。另外,坚持这一点也符合“标的物的风险随同所有权和交付转移”这一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交付之后不能再让出卖人承担风险,否则对于出卖人也是不公平的(如果标的物这时发生自然灾害的灭失,风险当然应该由买受人承担;但是如果依据债权形式主义的观点,风险应该由出卖人承担,这是不公平的)⑺。

关于当事人另有约定

一般认为有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和约定无论标底物处于何处,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两种情况。

3、约定标底物所有权自某一时日到来之日转移的情况

对于第一种情况依在约定的时日标底物由谁占有又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由出卖人占有,这实际上是占有改定;二是由买受人占有,这实际上是简易交付;三是由第三人占有,这实际上是指示交付。这三种都为现实交付的代替,学说上称为拟制的交付,是交付的特殊形式,所以这种约定标的物的所有权仍自交付时起转移。

4、约定买受人付请货款时所有权转移的情况

这实质是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所有权保留制度对刺激消费,活跃市场,发展现代市场经济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德、日和我国台湾等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普遍地采纳了所有权保留制度。我国《合同法》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其他义务的,标的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明确规定。而且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实践中已经开始大量采用分期付款买卖,利用所有权保留担保出卖人的价金债权受偿,已经越来越为我们所熟悉。

⑴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

关于所有权保留的法律性质主要有所有权转移和债的担保两大学说,每一学说又分出几个观点。近来又有将两种学说融合的提法⑻。在两种学说都不尽完善的情况下,将两种学说取长补短,融合在一起是理论界通常的作法。但理论的完善往往因其完善而复杂,使得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从而降低其价值。理论的价值并不在于理论的完善,而在于解决现实的问题并合乎情理;并在这一前提下,应尽量简洁明确。

笔者认为在现有立法下比较合理的解释是:附生效条件的所有权转移是所有权保留的法律形式,而担保则是所有权保留的潜在实质。显然,出卖人约定所有权保留的用意并不在所有权保留本身,解除合同也不是所有权保留制度的目的和功能。它的真正用意是以所有权保留这种方式作为其获得全部价金的担保。按传统的理论,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若买受人违约,出卖人有取回权,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后,继续履行的,有赎回权。理论上这一过程可以重复多次,徒然降低了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造成了社会财富的浪费。更重要的是这种合同有诸多不明确和难以明确的地方,如买受人的违约到怎样的程度出卖人可以行使取回权?取回后已付的价金如何处置?出卖人经过多长的催告期,买受人丧失赎回权?出卖人取回后,标底物的使用费和养护费如何计算和抵消?以及孳息是否返还和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等问题?还有如车辆若不确认所有人无法上牌使用,保留所有权就会增加过户的费用等等问题。有的问题无法回避,有的问题只能通过订立详细繁琐的条款来解决,大大增加了订约成本。

下面我们以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出卖人)是否承担责任的问题来说明这一合同逻辑上的矛盾。以车辆为例,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使用人不能承担的部分,车辆的所有人应承担补偿责任(实务中经常要求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这无疑是错误的)。但这与保留所有权合同的初衷相矛盾,为此最高院不得不作出批复⑼来解决这一问题。

⑵所有权保留合同的本质

如果我们换一角度,只保留这一合同的本质,而剥去其外表,既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出卖人不会增加任何风险,合同将被大大简化。实际上,在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此已有所体现。该法将包括所有权担保在内的各种担保形式归入“担保权益”类。就所有权担保买卖而言,出卖人享有的是价金担保权益,至于所有权的归属,该法并不关注。《美国统一商法典》第一章第201条27项对担保权益的概念作出规定:“对于出卖人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者,不论其是否已托运或交付给了买受人,其效力仅限于保留了一个担保权益。”故《美国统一商法典》不称所有权保留,而称为价款担保权益。依此观点,并非出卖人之所有权受到限制,实系买受人系受限制之所有权,该所有权受附着于标的物上出卖人担保权益的限制,出卖人所保留者为担保权益,并非所有权⑽;但因各国多已从立法上确认了所有权保留这一制度,从而难以接受这一观念。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所有权保留已实现了所有权构成向担保权构成的转变。就其性质而言,形式上的所有权保留实质属于物的担保,应列入《担保法》而非《合同法》,作为债权新的担保方式。这与《担保法》的现有体例和内容并不发生冲突,因为我国现行《担保法》并非仅规范担保物权,还有债权性质的担保,如定金和保证。

以1999年律考卷四第1题⑾为例,该题是一个相当经典的教学案例,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究其原因是对于标的物风险的转移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孳息的归属采用所有权主义还是交付主义,标的物致第三人损害,所有人、占有人如何承担责任等问题,理论上并不清楚和完善。如孳息的归属以前采用的是所有权主义;《民法通则》只规定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未规定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无法承担责任时,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笔者以为所有人当然应当承担补偿责任,但在保留所有权合同中又陷入了车辆肇事致第三人损害的怪圈。生活中,普通人就更难理解这些差异。

若作无须保留所有权,只将标的物作为价金获得的担保来理解则非常简单清楚,普通人也完全能够理解。唯一的区别在于价金付清之前,买受人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按所有权保留的观点是效力待定合同;按担保权的观点若抵押未经登记,不能对抗第三人,则新合同有效 ,原出卖人只能就价金提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请求或要求原买受人另行提供担保。依这一观点原出卖人可通过抵押登记来对抗第三人,不进行登记也有救济途径;依原有观点,则新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这不符合稳定交易,促进流转的合同法精神。

⑶关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待定的合同,一个普遍的观点是把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都视为效力待定的合同,其依据是《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简单的从逻辑上分析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但我们不仅要出于逻辑上的考虑,更要对其蕴含的利益取舍能否促进社会利益的最大化慎重考虑,才能保持逻辑的统一和法律上的公正与正义的兼顾。因这可能造成社会财富的浪费,为减少无效合同,促进交易,合同法特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问题在于很多情况下权利人不可能追认,无权处分人也无法得到处分权,且买受人可依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依赖合同的效力,还有一个买受人的撤消权问题不好解释。现行规定和认识的不妥,表现如下:(一)效力待定不利于保护合同相对人,维护交易安全(二)效力待定不利于制裁无处分权人。原因在于犯了与所有权保留合同同样的错误,被其表面现象所束缚,未认识其本质。应当借鉴世界上多数国家以及国际公约的立法,认定无权处分行为有效。善意相对人可以通过违约责任制度获得保护。认定无权处分行为为有效行为,不会出现厚此薄彼的结局。对于权利人而言,其利益不受任何影响,倒是无权处分行为人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违约制裁。由此,反而更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利益⑿。有学者认为 “如果第三人在交易中行为是善意的,或者无权处分行为因为权利人的追认或转让嗣后取得所有权,该行为也是有效的。” ⒀。但善意取得是以无效合同为前提的,否则善意取得应为继受取得,而不会是原始取得。笔者的观点如下: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为恶意时,权利人可以恶意串通主张合同无效;未得到权利人的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事后未取得处分权,买受人可行使解除权;履行不能的(无处分权人未占有标的物或权利人基于所有权取回),无处分权人承担违约责任。这就避免了善意取得与有效合同之间逻辑上的矛盾。也与按担保权的解释结论相一致,从而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解释的合理性。总之,“将无权处分行为认定为生效行为,方可获形式上的正当性与实际上正当性。”⒁

通过将无权处分合同区分为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可以得出同样的结论。依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无因性分析,债权行为是原因行为,物权的变动是物权行为,物权行为的效力和结果不依赖原因行为而独立存在。那么无权处分行为中的买卖合同作为债权合同是有效的,而物权行为即物权的变动效力待定。这样即保护了交易的安全,也未损害所有人的利益。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是否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所谓所有权保留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其实无须存在,或者名不副实。还其本来面目不但逻辑上更加统一,而且使原本复杂的问题简单化。如果这一结论成立,则所有权保留合同其实所有权并未保留,仍是交付时转移。

二、 关于需第三人承运的合同

这里存在一个既无法律另有规定,当事人也无约定的情况。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一般货交承运人时风险转移,这与货运单据交付买受人的时间会有不同。一般认为货运单据的持有人视为所有人,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这样所有权转移就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若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则货交承运人时,视为交付,所有权与风险同时转移。出卖人在运输过程中另行支配标的物只是一方违约的问题,这一问题将在下文中解释。但出于效率的考虑,单据可以多次转让,而且实行认单不认人的原则,这不是把交付单据视为附随义务所能解释的。因而,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且需要交付单据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是分离的。

但交付货运单据视为所有权转移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首先,这种观点的前提是将交付单据视为拟制交付,也就是说所有权转移与交付仍是同时的,而与风险转移的时间不同,这就与两大原则都相矛盾。其次,出卖人仍享有所有权即可以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支配标的物,而支配前的风险却由买受人承担显不公平。

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除货交承运人、fob、cif等固定约定外,双方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可能出现通过意思自治将“所有权转移”从交付之中暂时分离出去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运输中(特别是国际贸易的运输),风险转移的意义远大于所有权转移的意义,因而风险转移受到重视和强调。《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只对风险的转移有约定,而未约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该公约第69条第1款规定:“在不属于第67条(涉及运输的风险转移)和第68条(在途货物风险转移)规定的情况下,从买方接受货物时起,或买方不在适当的时间内这样做,则从货物交给他处置,但他不收取货物从而违反合同时起,风险转移到买方。”( 第67条、第68条的情况可另行约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对此上文已有解释)这被认为是公约采取“交付主义”的根据,原因在于各国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规定差异较大,无法达成统一,这是由于约定造成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情况。

三、 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概念和相互的关系

所有权转移其实是一种意识表示,买卖合同中现实的交付除非有相反的意识的表示(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这时履行的不可能是买卖合同)应推定为一种转移所有权的意识表示,即默示的意识表示,有学者就认为:“买卖之交付别样于借用、租赁,就在于买卖之交付是所有权的交付。” ⒂此外拟制的交付首先是一种交付,同时是一种明示的意识表示,也就是说无论现实的交付还是拟制的交付,同时都有所有权转移的意识表示。

对于交付的定义是指交易中按照约定转移对物的实际占有和控制,既交付标的物⒃。我国台湾学者王泽鉴将其定义为“事实管领力之转移”。这种理解的问题在于:一、“交易”应限定为“买卖交易”,显然借用、租赁等合同中也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交付——转移占有;二、这种理解将交付限定为现实的交付,而不包括拟制的交付,因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都不是通过物的占有和控制的实际转移来实现的。《法国民法典》虽然被认为采用“所有人负担风险”的原则,但第1604条已经明确规定:“交付是指将卖出物的所有权及占有转移给买受人。”,这说明其已经认识到两者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正确的定义应为:“交付指以转移所有权为意识表示的对物的现实或拟制的占有和控制的转移”,这里已无须限定在买卖合同中,其他以所有权转移为目的的合同如借款合同、定做合同、租售合同与买卖合同一样转移占有既转移所有,因而风险转移的两大原则也是统一的。融资租赁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法律未有明确规定,但笔者认为由占有人(承租人)而非所有人(出租人)承担标的物的风险更为合理,这是由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决定的。在对标的物的控制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比出租人更接近所有人的地位,因为出租人哪怕仅仅是监督都是既无权利,也无必要的;在这点上,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实质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因此笔者认为《合同法》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第250条:“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的规定应改为“所有权归承租人”。这样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在内涵上就一致了。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所有权转移与交付的分离,既是由于空间的距离造成时间上的滞后,也是为货款支付安全的需要而有意设置的。

四、 关于风险转移的例外

我国《合同法》在第142条对风险转移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后,在第143、144、148条对三种特殊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说明。通说认为这是风险转移的例外。笔者不同意这一观点。第143条规定因买受人违约,致使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买受人承担风险,其实是一种强制性的占有改定的规定,视为已经交付,出卖人相当于无偿保管人。第144条规定路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转移,其实是一种任意性的指示交付的规定,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第148条规定出卖人根本违约时,买受人拒绝接受或解除合同,不承担风险。这种情况下,根本未交付,当然风险不转移。

合同法对合同无效或被撤消的、占有人占有期间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未加规定。有学者认为“返还义务人取得财产出于善意时,对非因其过错而灭失的财产可以免责。” ⒄物权行为是独立的,无因的,不由债权行为承担,而由履行行为完成。因而,不能因合同的无效而否认占有人在占有期间的所有人的地位,所以无论善意或恶意,占有人同时也是所有人。因此,除在第三人承运的合同中外,风险转移两大原则是可以归一的。

五、 结论

笔者曾试图论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风险转移两大原则实质上是可以统一的,但确有一些情况两大原则无法统一。在交易形式不断衍生和创新的今天,笔者不敢断言未来不会出现新的所有权转移与交付分离的交易方式。但两大原则一致的范围远应比我们目前的理解大得多,这一现状是人为的割裂造成的。我们在使用某一原则时,只是对此的强调。现代各国普遍采纳交付主义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负担规则仅仅因为风险转移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而所有权的转移则被认为是一个抽象的、不可捉摸的甚至是难以证明的问题。其实合同签定后,交换的仅是权利,履行时交换的才是标的物和价金,风险转移之时正是所有权转移之时,仅在极个别的情况下,客观原因或主观约定使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稍滞后于风险转移的时间。在买卖合同中,认清这一点的意义在于可以厘清众多有争议的问题;可以简化很多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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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产权买卖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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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2、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价款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该房屋售价总额人民币 整。(¥: 元)

三、付款方式

1、乙方应当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整(¥: 元),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单方终止交易,则该笔定金甲方将不予退还,且房屋仍为甲方所有。

2、乙方最迟应当于款共计人民币元整元)一次性交付甲方。

四、房屋的交付

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的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给付该房屋门钥匙。

2、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五、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六、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当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的3日内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计已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责任。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还定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七、其他规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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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商品房房屋买卖正规合同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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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为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为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为房屋)坐落于 ,乙方所选定房之坐标: 单元 号门面,其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第二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集体土地;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该房屋买卖后,乙方对该房屋的公共部位与房屋分摊土地拥有适用出让权。

第三条 价格

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 元,总金额为大写 人民币, 小 写 元人民币。

第四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由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

第五条 乙方所选定房为毛坯房(无门窗、电进户、安装排水),甲方负责公共面积的建设安装。

第六条 特殊约定

1、该房屋在月 于 年 月 日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房屋回购协议书》自动失效。

2、该房屋由甲方出卖后,仍由甲方代管,期间如有损失概由甲方负责。

3、乙方如有需要有权出租或自用,租金由乙方收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产权清晰,没有产权纠纷。如发生产权纠纷情况,甲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形成交易后,甲方不得再买卖或抵押,否则视为违约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违约 万元。

第八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必须保证水通、电通、路通,国家应收取的一切费用由甲方全部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甲方每天按已付款的2%赔偿乙方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议,交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策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见证人:

地址:

地址:月 日 年 月 日 地址: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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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市城市房屋存量房买卖居间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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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卖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产权共有权人(或受托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居间方):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经纪人证书号:__________

机构备案证书号:__________ 工商注册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公平和互利的原则,由丙方居间介绍,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自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及产权共有权人同意,自愿将合法拥有的,坐落于南昌市

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对甲方出售的房屋已作了详细了解,通过丙方居间介绍已实地看房,对房屋基本信息无异议,并愿意按协议价格购买。

第二条 甲方为城市房屋,房产证编号: 发证时间: 年,房屋用途属 房, 结构: ,房产证上载明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有产权储藏间和车库,□另送无产权储藏间和车库: 平方米)该房屋的相关资料以产权登记信息为准。如甲方房屋产权尚需完善产权□分割、□继承、□赠与、□离异等变更手续的,则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负责配合丙方办妥产权转移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以使甲方对该房产具备合法的完全处置权。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该房屋可以上市交易并能够将产权转移过户给乙方,同时负责缴清该房出售前的契税和其它相关费用。出卖已出租的房屋,出售方应提前一个月解除租赁关系并如实将出租情况告知买方;甲方出卖已抵押的房屋,应告知买方房屋抵押的事实,同时就解押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甲方出售共有房屋应出具已征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承诺书,如该房屋尚欠契税、因继承、赠与取得而产生的税费、面积补差房款等,则由甲方补交。本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房屋附属设施有:

第五条 甲乙双方商定房屋买卖价款(含装修和附属设施)人民币(大写) 。

第六条 甲乙丙三方同意自合同签定(或银行解押)之日起的 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南昌市房屋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即双方按捺手印后)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将房款付给甲方:□资金托管 元;□直接支付 元。

2、乙方在贷款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应在 日内办理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乙方首付甲方人民币(大写):

元,余款人民币(大写) 元,在 日内通过银行□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支付给甲方。

第七条 若甲乙任何一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办理第六条的相关手续,则对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方责任,若乙方要求房屋暂不过户,只要求先行办理委托公证书则购房款在公证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次交易视为完成,公证后若有变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 如甲方房屋系按揭房或抵押房,经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由甲方出资还清贷款□由乙方出资还清贷款(冲抵购房款),还贷前甲乙双方应办理委托公证书,公证书由丙方保管,公证费由□甲方支付□乙方支付。

第九条 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房款□首付款 日内,通知乙方正式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交接前结清该房出售前的水、电、气、物管等费用,协商户口迁出问题,如一时无法办理,则在甲方收取购房款时,必须交纳 元保证金由丙方代管,在结清相关费用和相关问题协商一致后及时退还甲方。若委托丙方办理上述代办上述事项,则应由甲方付给丙方代办费 元。

第十条 本合同订立后,视为丙方参与房屋居间交易,并提供了相应的居间服务,丙方可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向甲乙双方收取房屋买卖中介佣金,其中:甲方应支付佣金 元,乙方应支付佣金 元,该费用在办完产权过户手续的当日支付给丙方,如甲乙双方同时或某一方违约造成房屋不能交易过户时,违约方的居间佣金不予退还。

第十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房屋交易过户费用(契税、交易手续费、验证、登记费等),按揭费用(评估费、验证、他项权证费等)由乙方承担;房屋维修基金由 方承担,或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产权交易过户手续由丙方代办,□产权过户、□银行按揭、□公积金贷款等相关代办费用经协商为 元由乙方承担;此房交易时所产生的营业税由 方承担,个人所得税由 方承担;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由 方承担。如果房屋需办理产权□继承、□赠与、□离异变更、□变更、□银行解押手续,相关费用经协商,由方支付 元代办费给丙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该定金由丙方代管,甲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房屋过户资料原件交给丙方保管,丙方出具收件收据。定金在过户时应优先支付丙方佣金后,多余款项可转为过户费用或按揭费用。如甲方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须赔偿乙方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丙方退还乙方购房定金;乙方违约不履行合同则定金为赔偿甲方的违约金。丙方可向违约方收取佣金,如果佣金没有足额支付,丙方则可从违约金中优先扣除佣金 元,余额 元支付给守约方。

第十三条 若因产权问题(系指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三方均可免责,所收定金退还乙方。其间发生的查档、验证费由甲方承担,不再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有受托人或代理人则受托人或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 三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任何口头承诺均视无效,协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提交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进行协调,协调不成的申请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宽限期为合同约定之日后的 日,超过宽限期则可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一宗房产交易只能有一种居间合同文本,丙方应告知甲乙双方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严禁签订“阴阳”合同。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事项(如果以上条款与本约定事项发生冲突,则以本条款为准):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代理人):__________ 丙方(公章):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总(分)店:__________

房源号: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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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金属阀门买卖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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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阀门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买受人(乙方): 签订时间:

第一条 标地、数量、价款及交货时间:

物资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含税单价:(元)金额:(元)厂家备注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质量标准:甲方交付货品执行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最终用户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产品质量实行三包,质保期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期间发生的的所有质量问题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详见装箱单,附合格证,使用说明等相关资料。

第五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第六条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甲方按最终用户要求地点交付货品。

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甲方按照最终用户要求运输,并承担一切费用。

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由最终用户指定的使用单位在交货地点按第二条规定的标准进行验收,确认是否验收合格,质保期内提出异议。

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预付10%货款,货到检验合格后付清总货款的90%,余款10%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付清。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交东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甲方)

出卖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买受人(乙方)

买受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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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陶瓷制品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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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

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__________

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_____至_____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_____即_____人民币:_____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_____天内生产完工,第_____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_____元,货从_____发出,_____天内到达_____。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_____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_____天内货到达

3.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_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_____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_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中山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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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带配套设施房屋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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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区 路(街) 号,为__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的附属设施为: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___(人民币) ___元整(包含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所属附属设施费用);

2、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___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办理过房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此协议签定后___ 日内,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过房登记手续。

第五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完过房手续后 ___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以延长 ___日。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___‰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___%违约金。

2、甲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乙方使用,每逾期___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___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支付房价___%的违约金。

3、乙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购的赔偿责任

若乙方毁约,则所付定金在赔偿给甲方。

4、甲方办理过户前中途毁约不售的赔偿责任

若甲方毁约,则双倍赔偿定金给乙方。

第七条 其它责任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款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丙叁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丙叁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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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川省废旧金属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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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经______教育局批准,由______教育局招投标分中心对______________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乐器的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价款

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_____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第三条 验收

1.验收方式

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

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

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搬运费用

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

第七条 售后服务

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_____年。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

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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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区车库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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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购买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_________部分停车场地买卖一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购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的_________部分停车场地,上述停车场地出售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具体方位见合同附件。乙方购买上述停车场地仅能作长途汽车上下客、停放车辆,售卖车票之用。

第二条 上述停车场地售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平方米,总售价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上述成交价款不包含应向政府交纳的各种税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

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即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_元给甲方。

2.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月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交落实上述款项的银行资信证明及甲方认可之付款计划(该认可之付款计划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称之付款计划基本内容为: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个月内付总售价的_________%(含定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前付总售价的_________%,交付使用时会总售价的_________%。该计划一经乙方作出、甲方认可,即产生法律效力,乙方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 甲方愿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本合同所指定之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自甲方将该停车场地交付给乙方使用时起,乙方对该停车场地享有50年使用权。

第五条 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按中国法律有关规定各自交纳自己应纳的税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之约定履行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已交定金甲方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将停车场地转售他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如甲方反悔将停车场地售于乙方,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2.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所指之付款计划经甲方认可生效后,乙方如未能按计划付款,则视为乙方违约,按付款计划里所规定的违约条款处理。

3.甲方必须按期将停车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否则,每逾期一天,愿按乙方已付款项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金。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依据中国法律解决双方之争议。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及甲方收到乙方_________元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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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私人房屋买卖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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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私人房屋买卖协议书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位于

的一处农村房屋的买卖事项,根据我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集体成员。

二、房屋情况: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位于_____市_____街道

,相邻为

,建筑面积

,北屋

,东屋

,西屋

,南屋

,院落面积为

,房屋登记在

名下或宅地基使用权证登记在

名下。

三、该交易房屋由甲方全额出资建造,使用的土地为______村_____组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可以长期占有、使用。

四、在房屋交付给乙方前,甲方保证:

1、本合同项下的房屋甲方享有完整的处分权利,或已征得其他权利享有人的同意,拥有处分该房屋的权利;

2、本合同项下的房屋除乙方外未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买卖协议或未因甲方个人或家庭债务与第三人签订赔偿协议、抵押协议等或未因法院判决使第三人对该房屋享有权利;

3、如甲方违反本保证,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购房价款30%的违约金。

五、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该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费用、房屋建造的费用、附属设施的价值、合理的增值价值以及应当缴付的相关税费。

六、房款支付:自该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

日,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将该款项汇入甲方账号为

的账户;如未按期交付房款,乙方需每天额外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

的违约金,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天仍未付清房款,甲方不经乙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享有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七、房屋交付:乙方根据第六条将全部房款汇入甲方提供的账号之日起

日内,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房屋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宅基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等全部相关资料原件交付给乙方并负责腾空房屋;如甲方未按期交付材料和房屋,须向乙方每天支付

元的违约金,直至甲方交付全部材料和房屋为止;如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仍未交付房屋,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因乙方未付清房款的原因除外。

八、在接到乙方办理房产过户的书面通知后

日,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需要,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相关手续;如甲方拒绝或无故拖延,不予以配合,甲方须向乙方每日支付

元违约金,直至协助乙方办理完房产过户为止;因不可抗力、政策性或乙方自身等其他与甲方无关的原因造成无法办理过户的,与甲方无关。

九、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包括但不仅限于征地补偿、拆迁补偿等;如甲方得到该上述补偿款后应当将该款项全部给付乙方,如甲方无故拖延或拒绝给付乙方,除全部给付补偿款外,须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十、在交付房屋之日起,房屋的一切事宜与甲方无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或侵犯乙方基于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房屋的权利;甲方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个人债务等个人原因侵犯乙方的权利,造成乙方无法继续占有、使用或处分房屋的,甲方除返还本合同全部购房款外,须按照发生妨碍乙方占有、使用或侵犯乙方处分房屋权利的实质性影响之时的市场价格补偿乙方。

十一、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该房屋出卖给任何第三方:如甲方违反本约定,擅自处分房屋,甲方须返还全部购房款并支付全部购房款100%的违约金。

十二、其他事项:

1、如果双方就本合同事项发生争议,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应当首先请求本村村委会、所在街道办事处协调解决。

2、双方应当请至少两名本村集体成员作为本次交易的见证人,并在本合同上签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自双方签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

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签字捺印):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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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最新车辆买卖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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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车辆买卖合同样本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车辆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购买乙方所有的机动车一辆:

车号: 颜色:

产地: 型号:

发动机号码: (拓印粘贴)

底盘 号码: (拓印粘贴)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支付车款人民币 万元。包括三部分:

定金、第一笔车款和其余部分车款。

第三条:甲方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本合同生效当日付定金 万元,三日内再支付第一笔车款现金 万元;其余部分车款在该车办理转户手续前全部付清。

二、客车销售协议

客车销售协议是怎样的呢?下面是华律网提供的一份客车销售协议,仅供大家参考。

客车销售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客车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代理乙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产品中大客车在_________省(市)部分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具体区域为:___________。

二、代理产品

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产品:______牌系列客车。

三、二手车买卖合同范本

二手车买卖合同

第一条 卖方依法出卖具备以下条件的旧机动车:

车主名称:_________;号牌号码:_________;厂牌型号: _________;初次登记日期: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养路费缴付有效期从 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检时间:_________;行使公里数:_________;车辆使用性质:□客运、□货运、□出租、□租赁、□非营运、□其他;车辆上(是/否)存在抵押权。其他状况:_________。

第二条 车款及交验车

1.车款为(不含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买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 _________(地点)同卖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以_________(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自验收审验无误之日起 ___________日内向卖方支付车款的_________%,待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再即时支付剩余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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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空调买卖合同范本_空调买卖合同格式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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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08-15 甲方:

安装地址: 114

乙方: 地址: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

1、配电要求:需将空调电源配电到室内机1米处,由甲方负责;

2、本报价含税 %,如有其它要求则费用另计,安装工程期限: ;

二、注意事项:

1、该批空调为乙方以工程价格销售给甲方,如需增加购买空调数量,只能与乙方重新洽谈,自合同签订日起24小时内确定,逾期无效,否则按照格力专买店零售价进行计算;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及固定电话,甲方安装地址必须与合同一致,以保证我司的售后服务正常进行;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完成安装并交付甲方使用。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待空调全部安装完毕,收到全额发票后,甲方即付空调总金额(即人民币: )给乙方;空调款划入乙方单位: ,开户行: ,账号:

(2)支付方式:转账

(3)空调全部安装完毕,自甲方提供开票资料即日起7天内乙方提供发票给甲方;

四、质量及安装要求:

(1)乙方所交付及安装的空调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按厂方条例包修6年(包括压缩机,各类风扇主机,电控板、接收头、温按器及遥控器等空调所有零部件)。 售后服务电话: ,48小时内响应,超过48小时可拨打紧急服务电话 ,6小时内响应,如未能上门服务,乙方每次支付500元。

(2)按甲方要求定位安装,乙方只能够提供建议,安装完毕后,若甲方认为不够满意,重新拆装或迁移机时,需另加收安装费。

(3)甲方应提供安装环境,不得以装修等相关原因延误乙方安装及验收。

(4)该批空调规定必须由乙方进行安装。乙方负责免费送货,免费安装。如甲方需加长铜管或其它辅助材料,按照以上价格结算。拆除的旧机,乙方负责搬运到仓库。

(5)安装时,甲方在听取乙方提供咨询意见后仍要求水泥梁钻孔时,无论哪方付费,但开孔后对建筑物产生影响或相关部门追究责任的,由甲方负责。

(6)乙方空调与安装人员进场施工,需现场协调时,由甲方负责协调,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导致延误工程造成乙方损失,由甲方负责

(7)甲方使用的空调电源电压及电线M2数要达到国家标准,若空调使用过程中发生多次的故障是由甲方原因导致电压过低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空调配电由乙方负责,2P以上空调(包含2P)必须配备空气开关。

(8)电源插座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

(9)若乙方先布的铜管因甲方在装修过程中打穿或电源线被损坏造成空调漏雪种不制冷等原因,由甲方负责;若甲方需乙方修复时,乙方需要收取一定维修费用。因此甲方在装修过程中切记小心谨慎。乙方预装的铜管及材料由甲方负责保管。

(10)乙方空调设备送达后,甲方派人清点数量,签收送货单,提供场地并负责保管货物安全。

(11)乙方负责包安全施工。

(12)甲方无条件提供真实资料及配合乙方拍摄工程相片,以便乙方提交工程机资料及开展售后服务工作。

(13)自合同签订日起7日内安装完毕。

(14)在施工前乙方需提前与甲方落实空调天花机室内机的安装尺寸,确保天花装修后,在不破坏天花装修的前提下将空调安装好。

(15)甲方在装修期间未能提供营业执照的,或签订合同时未能盖公章签合同的,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名视为合同生效。

(16)安装完毕,甲方清点设备数量,乙方应移交空调遥控器及使用说明书给甲方。

五、本合同所列的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合同签约地法院提起诉讼,一切责任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其它约定事项:以上空调均为甲方指定购买机型,指定安装位置,日后由于甲方所使用空调面积过大或顶楼西晒等原因,而造成空调制冷效果不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余款付清合同自然终止,保修期继续执行。

甲方(单位): 安装地址: 传真: 日期:

乙方(单位):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办人(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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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供货范围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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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卖人: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

起始日期:___________

截止日期:__________

计划金额(元)__________:

第一条

质量标准:按《食用菌管理条例》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买方于购买之日起10日内提出验收要求的,按前款规定的质量标准到买方种菇地验收。卖方自接到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的验收要求之日起3日内未办理验收的,视为质量不合格。买方在上述期限内未提出要求的,视为质量合格。

第二条菇种的交货地点、时间及提供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定金:买方在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卖方支付收购定金产________元。交货时定金(抵作货款)。定金支付后,因买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卖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款价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所有。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负担;由卖方送到买方指定的投售点。运输费用由__________方负担。

第六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________%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自起生效。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卖方必须做好对买方的售后技术指导服务。买方未按卖方的技术指导操作而引起的损害,由买方自负。菇种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卖方负责调换。

出卖人___________买受人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__买受人(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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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手中央空调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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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购买甲方大酒店的【废旧中央空调,双良溴化锂制冷机组二台}及电机水泵7台}。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合同总价款。

付款信息_________,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设备拆除范围,,设备拆除范围,中央空调机组房内双良溴化锂制冷机组二台,一台,100万大卡,一台80万大卡,及水泵电机7台,

如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拆除合同款以外的设备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权负责,并作出相应等价值的设备赔偿款。

第三条,设备拆除时间,考虑到乙方在拆除设备之前,甲方应做好相应的有关工作,开工时间由甲方定,【但必须在______日期内给乙方一个明确时间开工】

甲方负责在乙方拆除旧设备之前应做好拆除之前的一切相应工作,如,断电,断水,断蒸汽。

乙方只负责这次合同款上的设备拆除回收工作,不负责拆除后的修缮问题。 乙方拆除设备所需工具及拆除设备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乙方在拆除设备期间内,如造成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无任何责任【另附安全协议】

注: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卖方所在地的人们法院 裁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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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新版怎么写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4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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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地产基本情况

(一)房屋基本情况

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位置为:________市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小区(街道)】________【幢】【座】【号(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室)。该房屋所在楼楼层共计____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_________层,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套内面积____平方米,公摊面积____平方米。不动产权产权证号:________。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____(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三)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第____种:

1、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设定有抵押权,抵押权人:____,抵押金额:____,抵押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剩余未还抵押贷款为____元(以银行信息为准)

第二条、【租约现状】

该房地产所附租约现状为第____项:

1、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2、该房地产之上存有租约,卖方须于本合同签订时将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及租赁合同交予买方。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期限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上述房屋成交价格包括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的所有权利。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种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全款

付款期限:本合同签订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该定金在买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购房款;双方办理网签手续时,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元,该购房款由买方直接转账至主管部门资金监管账户;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全部购房款人民币____元。买方应在网签、资金监管手续办理完毕后二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办理放款手续,银行贷款转至资金监管账户。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后三日内,买方协助卖方向资金监管单位办理房款划转手续。

2、付款方式:按揭贷款,首付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元,剩余房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首付款具体金额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双方选择下列第____种付款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该定金冲抵网签时应支付的首付款;双方办理网签手续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部分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该首付款由买方直接转账至主管部门资金监管账户;剩余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在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当日支付完毕。买方应在网签、资金监管手续办理完毕后二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办理放款手续,银行贷款转至资金监管账户。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后三日内,买方协助卖方向资金监管单位办理房款划转手续。

(2)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该定金冲抵首付款;买方应当于抵押贷款银行审批通过的结清贷款日的前一日将部分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转账至卖方贷款账户(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解押款不足部分由卖方承担。剩余首付款人民币____元在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当日支付完毕。买方应在网签、资金监管手续办理完毕后二个工作日内向贷款银行办理放款手续,银行贷款转至资金监管账户。不动产转移登记办理完毕后三日内,买方协助卖方向资金监管单位办理房款划转手续。

第四条、银行解押

如该房屋有抵押,卖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向抵押银行申请解押,即提前结清贷款,并在贷款结清后____日内办理完毕抵押权注销手续(抵押银行未及时出具抵押权注销所需资料除外)。

第五条、按揭贷款

如买方需办理按揭贷款,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共同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手续。如买方贷款审批未通过,本合同自动解除,卖方已收取的款项全部无息退还给买方,但买方愿意全款支付的除外。

第六条、权属转移登记

(一)如买方无需贷款,且该房屋无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双方共同向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二)如买方无需贷款,但该房屋有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抵押权注销后____日内共同向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三)如买方需贷款,且该房屋有抵押的,双方同意自抵押权注销且买方贷款审批通过后____日内共同向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网签、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等手续。

第七条、户口迁出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____日内,完成该房屋原有户口迁出手续。

第八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1、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无其他共有权人、无债权债务纠纷。

2、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3、卖方保证该房屋内没有发生过凶杀案、自然死亡、没有发生过影响该房屋居住安全的火灾。

4、买方保证具有购房资格,征信良好。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

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交付时间:

(1)卖方应当在买方支付首付款当日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2)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2、交房手续

该房屋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移交小区门卡及房屋各房门钥匙;

(4)结清【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

(5)办理完毕物业更名手续。

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一同无偿转移给买方。

第十条、税、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卖方应承担的税费:

2、买方应承担的税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卖方未依约履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办理解押、网签、交房、权属转移登记、户口迁出等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买方有权选择按上述约定要求卖方继续支付违约金,或选择解除本合同。如买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卖方应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应按照总房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2、本合同签订后,买方未依约履行申请银行贷款、办理网签、权属转移登记等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日,按总房款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未依约支付购房款或未依约申请银行放款、资金监管单位扣划房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房款或应扣划房款的千分之一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____日,卖方有权选择按上述约定要求买方继续支付违约金,或选择解除本合同。如卖方选择解除本合同的,买方应按照总房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3、因该房屋涉及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被查封导致不能办理房地产交易手续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房价总款____%的违约金。

4、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就该房屋与第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且未解除、终止的或在本合同签订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的,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如买方选择继续履行本合同且符合继续履行的法定条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总房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5、该房屋内发生过凶杀案、自然死亡、影响该房屋居住安全的火灾的情况的,买方有权要求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退还全部购房款;卖方故意隐瞒上述情况的,买方还有权要求卖方按照总房款的____%支付违约金。

6、任一方存在上述以外的其他违约行为的,适用定金罚则。

7、如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高于上述违约金或定金标准的,则非违约方有权主张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赔偿。

8、除应支付上述违约金或实际损失外,违约方还应承担非违约方因此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费用。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送达条款

本合同首部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因首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错误而无法直接送达的自交邮后第____日视为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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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委托协议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证券,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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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有价证券买卖委托协议书

甲方(开户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价证券买卖业务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约束,亦受深、沪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办法、规定、惯例的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包括甲方成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时需要了解的条款和条件的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并妥为保存以备查。同时,作为乙方网上证券委托用户,甲方必须阅读并同意本网站对注册用户的各项声明。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权利,以实现本协议中的条款。

第四条 甲方决定在乙方开立网上证券委托帐户前,须对下列定义有较为明确的认识:

1.证券门户网站: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

2.买入:投资者须先将委托买入所需款项全额存入资金帐户,然后买入沪、深两地挂牌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一种委托方式。

3.卖出:投资者将帐户中实有的各类有价证券进行卖出的一种委托方式。

4.撤单:投资者在当日买入或卖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买入或卖出委托的一种委托方式。

5.交易帐户:投资者在登记公司开立的股东帐户和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帐户的总称。

6.资金余额:投资者当日资金帐户中的现金余额。

7.证券余额:投资者当日股东帐户中的有价证券余额

8.资产总额:帐户内现金与有价证券市值的总额。

9.委托:证券经纪商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10.成交:投资者实现买卖委托的一种结果。

11.对帐单:是由证券经纪商提供的反映投资者在一段时间内帐户中资金和股票变动情况的一种单据。

12.银证转帐:银行和证券经纪商之间一种资金划转业务。投 资者办理这项业务,可以通过电话自动划转银行帐户和证券帐户之间的资金。

13.挂失:投资者遗失了身份证、资金帐户、股东帐户、ca证 书或遗忘了交易密码,须立即到证券经纪商处办理冻结帐户并重新办理遗失证件的一种弥补行为。

第五条 甲方可以选择在乙方柜台或乙方代理机构办理开户手续。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机构提供的开户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成分,甲方须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当有关资料发生变化时,甲方承诺及时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资料发生变化,甲方未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机构开立的帐户,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转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纠纷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若甲方指定代理人来完成网上证券委托,其中产生纠纷与乙方无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须在乙方柜台签定委托代理协议。

第九条 乙方对甲方的委托事项及客户资料负有保密义务。若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对此应负赔偿之责。乙方应证券主管机关或司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况不在此限。

第十条 甲方必须牢记密码,并对密码有保密义务。乙方无权利、无义务对甲方的密码进行修改或查询。甲方应定期更换交易密码,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遗失了密码,由此发生的任何损失,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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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停车场地的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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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甲方同意将_________小区停车场发包给乙方承包管理,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_________小区内的汽车、摩托车、_________保管站。

二、承包价:每月_________元整。

三、承包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承包价。每月_________号前由乙方向甲方财务部门交付上月承包费用。

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应在_________天内向甲方交付_________元的保证金。用于担保停车场所有停放的车辆和财物的保管责任(包括车辆丢失和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时,乙方已尽到保管责任并交接手续完善时甲方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甲方自用的汽车(_________台)、摩托车(_________台),以及甲方认可的政府、主管部门等国家职能部门的车辆进入中心大院的,乙方应提供免费保管。

七、甲方的职责:

1.负责车辆保管站经开许可证的申领。购买车辆保管发票及代缴发票税(税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负担,每月_________号向甲方财务交付)。

2.对乙方制订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发布相关的通知、通告进行审核,未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信息不能公布和实施。

3.提供完善的消防设施。

八、乙方的职责:

1.遵守国家政策法规相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应尽职尽责,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2.按国家物价部门核准的保管好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

3.签订承包合同后,按车场实际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4.负责摩托车、单车保管站使用的水、电的费用。

5.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的车辆被盗、车辆损坏等负全责。

6.承包后立刻统一更换月保牌和停车牌。

7.每月_________号前向甲方财务交付车辆保管发票的税费。

8.负责使用的洗手间的卫生清洁和管理工作。

9.负责缴纳车辆管理税费。

10.按附件执行管理制度、员工守则、服务标准。

九、乙方在承包过程中出现_________个月不缴交承包费用的,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乙方在车辆保管过程中出现故意伤害、破坏进驻中心的人员和车辆的情况或连续发上_________次车辆被盗的情况或车辆被盗没有给予赔偿视为未尽保管责任,乙方应自付赔偿费,甲方不予退还保证金,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一、未尽事宜或环境、政策发生变化引致的问题,由双方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具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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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区地上车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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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卖人):

地址: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人):

地址:

身份证号: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位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号车位出售给乙方。乙方所买上述车位仅作停车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二: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位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元),乙方在年月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在年月日前将上述车位交付乙方使用。

四、因该车位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同明确不能办理产权证。如日后因本车位与开发商产权纠纷导致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负责;乙方所付甲方购车位款,甲方不予退还。如有可能办理产权证,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证及过户给乙方相关手续(产权归乙方所有),办理产权证及过户费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该车位产权及使用权。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即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执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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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商品房个人买卖定金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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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_________。

第二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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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区地上车位买卖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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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抵押合同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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