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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理财产品是什么意思【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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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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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甲乙双单位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金额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砂石料严格按照GB/T14684—20x标准组织供货,不合格材料拒收。如因质量不合格,乙方收料人有权拒收,其不合格材料由甲方立即运出乙方现场,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和时间:以乙方电话通知的时间为准,在乙方料场交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天电话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后必须在次日完成货物配备)。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承运,乙方承担费用负担。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以工地现场实际过磅(方量)为准雨季材料受雨水影响含水率较高,到场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验收按第二条约定的国标验收,数量异议在货到3日内并保持原包装的情况下由乙方书面提出,质量异议在货到5日由乙方书面提出。因质量问题不符合约定,甲方应无条件的退货或按乙方要求换货。

六、结算付款方式及期限:以甲方开据的发货单为凭证结算,每月20日对账,次月15日按月支付80%,每半年度结至半年所供材料的95%,尾款每年度结清,甲方不开据货物和运输发票。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自觉履行本合同,违约方将负责承担影响工程进度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调解,如调解不成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严密遮盖防止泼洒对环境造成污染,甲方运送车辆驾乘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安全帽,甲方在乙方工地范围外运输过程中涉及环保、道路维护、交通及运输安全、城管及外部干扰等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

2、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乙方竣工货款付清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上、下涨(跌)幅达到5%时,需进行价格调整,双方确定的新价格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签定。

甲方:乙方:

签定时间:签定地点: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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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机械产品供销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1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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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产品供销合同

购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买卖双方自愿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供销合同并共同遵守:

┌──┬───┬────┬────┬───┬───┬────┬──────┐

│序号│名称 │型号 │规格 │ 单位 │ 数量 │单价 │ 金额 │

├──┼───┼────┼────┼───┼───┼────┼──────┤

│ 1 │ │ │ │ │ │ │ │

├──┼───┼────┼────┼───┼───┼────┼──────┤

│ 2 │ │ │ │ │ │ │ │

├──┼───┼────┼────┼───┼───┼────┼──────┤

│ 3 │ │ │ │ │ │ │ │

├──┼───┼────┼────┼───┼───┼────┼──────┤

│ 4 │ │ │ │ │ │ │ │

├──┼───┼────┼────┼───┼───┼────┼──────┤

│ 5 │ │ │ │ │ │ │ │

└──┴───┴────┴────┴───┴───┴────┴──────┘

(1)价格构成:

1.本合同合计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2.设备安装调试后,买方付清全部货款;

3.如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全部货,超过期限,则需每天按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赔偿给卖方。

(2)质量、技术:

1.设备必须与所签定的型号相符。

2.符合制造厂家的出厂标准。

(3)供货方式:

卖方负责运输费用,并按买方约定时间送到指定位置。

(4)检验和交接:

设备抵达和拆包时,买卖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

(5)安装和培训:

1.卖方提供要求,买方负责装修水,电及其他所需环境要求。

2.卖方负责在国内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6)售后服务:以上设备免费保修一年,终身维护。(备注:买方需使用卖方指定的耗材,否则,由此产生的机器故障不在保修范围内。)

(7)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同意不得撤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或调节不成时,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8)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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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新信托资金借贷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5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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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信托资金借贷合同范本(1)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为月息千分之__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

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时间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分___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证条款

借款方请______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连带承担偿还借款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帐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八、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____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帐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偿付违约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方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3.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将借款展期,应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贷款方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展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九、其他

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的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_____份,报送________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贷款方:__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

保证方: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

信托资金借贷合同范本(2)

委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为明确资金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_________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职能,规范信托管理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信托: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已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

1.2 信托合同、本合同: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的《_________》及对该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1.3 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集合资金信托。

1.4 信托计划:指《_________》。

1.5 委托人:指与受托人签订本合同且有义务将信托本金交付受托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托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托人在信托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1.8 项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记注册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托财产:指受托人因承诺信托取得的信托本金以及对信托本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1.10 信托本金:指委托人为设立本信托于签订本合同时实际交付受托人的资金。

1.11 信托专户:指受托人在_________开立的本信托项下的资金专用账户。

1.12 信托财产银行划付账户:指委托人指定的用于受托人支付受益人信托收益和移交信托财产的银行账户。

1.13 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第二条 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授权受托人以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以期最大限度的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第三条 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委托人独立确定的信托财产管理、运用、处分方式的信托。

第四条 信托本金及交付

4.1 信托本金币种为:人民币(元),金额为:_________(大写)元整,(小写¥_________元整)。

4.2 委托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当日将信托本金交付至以下信托专户:开户银行:_________,账户名称: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

4.3 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存放银行。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计划成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信托计划成立后归入信托财产,在第一次分配信托收益时支付给受益人。

第五条 信托生效及信托期限

5.1 本信托自委托人交付信托本金且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托期限为三年,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六条 信托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

6.1 本信托受益人为本合同附件二《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况和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见《多个受益人一览表》。

6.2 本信托终止后,剩余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为:《多个受益人一览表》中载明的受益人。

第七条 信托财产的构成

7.1 信托本金;

7.2 信托本金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后取得的股权;

7.3 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财产;

7.4 法律、法规规定可计入信托财产的其他财产。

第八条 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

8.1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将信托本金加入信托计划,与加入信托计划的其他信托本金聚集起来,以受托人名义运用于受让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

8.2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按信托计划第五条5.2款规定的计划财产管理、运用和处分方式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第九条 信托财产的核算

9.1 本信托由受托人建立核算账户,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核算信托财产价值,分享信托收益,分担信托财产损失。

9.2 本信托承担的包括税费、中介费用、受托人报酬在内的各种费用统一按信托计划规定支付。

9.3 本信托损益的计算方法、信托收益分配时间及分配方式按信托计划规定执行。

第十条 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0.1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付信托本金;

(3)保证信托本金为其合法所有的财产;

(4)保证已就设立本信托向合法债权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保证设立本信托未损害债权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受托人报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2 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有权根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2)有权依据本合同及信托计划约定取得报酬;

(3)按照本合同及信托计划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4)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5)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依法保密;

(6)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托利益;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10.3 受益人的权利

(1)自本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

(2)信托受益权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转让和继承;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信托受益权的转让

11.1 本信托生效后,受托人应当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权证明书》。

11.2 信托期限内,受益人转让受益权,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符合受益人大会通过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办法》规定的受益权转让条件;

(2)持本合同、《受益权证明书》及受托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与受让人共同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换发《转(受)让受益权证明书》。未到受托人处办理转让登记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3)按照信托本金的1‰向受托人缴纳转让手续费。

11.3 因继承发生的信托受益权转让,继承人应持有效证明,参照11.2款(2)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信托的终止、清算与信托财产的归属

12.1 本信托生效后,未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受益人不得变更、解除或终止本信托。

12.2 本信托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1)信托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

(2)信托期限期满;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托终止,信托财产按信托计划规定清算。清算后的信托财产,按以下方式分配转移给本信托的信托财产归属人。

(1)现金形态的信托财产由受托人以现金形式,按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采用划付至信托利益划付帐户的方式转移给信托财产归属人。

(2)股权形态的信托财产,本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但信托财产归属人应当提前支付过户费用,否则,受托人有权留置股权。信托终止时目标公司仍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受托人按本信托的信托本金占计划本金的比例过户至信托财产归属人名下违反《公司法》第20条规定的,受托人无需与委托人、受益人、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另行协商,本信托及信托计划视为终止条件不成立,本信托的信托期限自动延长至股权过户法定条件具备之日止,延长信托期限内的受托人报酬由受托人与受益人另行协商。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若委托人或受托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即视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3.2 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信托被撤销、被解除或被确认无效,视为委托人违约,应承担由此给受托人、信托计划项下其他当事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和与本合同相关联的事务产生争议,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诉讼由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五条 通知、送达

15.1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和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10日内通知其他方。信托期限内,受益人变更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受托人,并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证件到受托人住所地办理信托利益划付帐户变更确认手续,未通知受托人的,不得对抗受托人。

15.2 本合同规定的送达为:

(1)送达方式:专人送达、挂号信、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同时存放受托人营业场所备查;

(2)送达地址:

(3)收到时间:专人送达的,受送达人书面签收日;挂号信送达的,挂号信回执所示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送达的,收到回复日或成功发送确认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16.1 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节假日,相应顺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条件满足之日起生效:

(1)委托人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2)受托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托人、受托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与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盖受托人印章的本合同的复印件。

16.4 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多个受益人一览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规定的,以信托计划为准;本合同与信托计划、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内容冲突的,优先适用本合同。

第十七条 特别申明

17.1 委托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托人免责条款,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当事人在签署本合同前已认真阅读和研究了本合同、信托计划,对其文字和法律含义无异议,并与受托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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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3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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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15.交易日

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

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

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

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1.资产净值

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发行的一个基金单位(根据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拥有或代表的资产价值。

22.信托年费

指信托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二条(3)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23.核数师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由经理人经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对本基金会计帐目进行核数的公认专业机构及其专业人员。

24.一般决议

指在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由占表决权总票数50%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5.特别决议

指根据本契约第十条规定召开的受益人大会上占表决权总票数75%或以上票数通过的决议。

26.会计结算日

指本契约规定的本基金存续期间的每年12月31日。

27.待分配收益帐户

指本契约规定的专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资金的帐户。

28.收益分配日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内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经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会确定的该会议年度的收益分配过户截止日,该日不得超过该会计年度的会计结算日后三个月期间。

29.基金管理规定

指《蓝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补部分。

30.基金管理规定

指《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31.计价日

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证券交易日或股权估价日或房地产评估日。

第二条本基金

1.本基金名称:蓝天基金。

2.本基金发行规模:本基金最高发行限额为30000万单位,最低发行额为18000万单位,每一基金单位面额为人民币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闭期内不上市交易,亦不对外追加发行基金单位,但在存续期内可以增加基金单位总额并相应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单位数额的形式来派发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续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为封闭式单位信托投资基金,期满前根据受益人大会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延长封闭期(最长不超过十年),或转为开放式投资基金,及或转为经理人发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

4.本基金资产由下列部分构成:

(1)发售基金单位的资金收入;

(2)利用上述资金所进行的投资或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财产;

(3)出售或转让上述投资或财产的资金收入;

(4)上述投资或财产在存续过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价及其它非营业性收入;

(5)将有关收益进行再投资所获得的收入;

(6)除上述项目外的其它杂项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资产(以下统称本基金资产)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则在名义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为实际持有人。

6.信托人应为上述资产开立独立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的单独帐户进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对外业务活动均以本基金名义出现。

7.信托人、经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据本契约对本基金资产享有留置权、抵押权或其它优先权。

8.本基金出于投资经营上的需要可以随时向外借入以现金或其它资产形式体现的资金;本基金借款余额不能超过本资金在该会计年度的年初资产净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来源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但该等借款利率一般不应高于当期同业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条本基金单位的发行、受益凭证和持有人

1.本基金单位的发售对象、发行办法和发行期限按主管机关核准的招募说明书所列实施。

2.每一基金单位的面值为人民币壹元,发售价格为人民币壹元,另加收发售价格3%的首次发行费。

3.本基金单位和受益凭证均以记名的书面凭证形式发行,每一受益凭证(交易手)为1000基金单位。

4.本基金所发行的受益凭证是表示单位持有人享有对本基金一定份额资产的所有权、受益权或其它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证明,不是保障收益的凭据。

5.经理人须认购并持有本基金单位发行总额5%的份额,且在本基金清盘前未经主管机关批准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数额。

6.本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约规定所享有的对本基金的权益大小,与该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增不享有对本基金某一特定资产的特别权利。

7.本基金单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闭式存续期间不得向本基金赎回其所持的基金单位。

8.如果本基金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所售出的基金单位数额达不到最低限额的要求,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届时将由发起人将已募集的金额加上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在扣除相应发行费用后一并退还给认购人。

第四条受益人名册和基金单位的转让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名册由经理人以书面或电子信息形式制作、登录、变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记人办理。受益人名册记录的内容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现金收益用的银行帐号或存折号。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

(3)该受益人认购或受让基金单位的日期及转让人的有关资料;

(4)基金单位转让的过户日期。

2.受益人如认为需要更改上述记录内容时,应向经理人或登记人提出更改申请,由经理人或登记人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决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册上作出相应变更。

3.受益人身份的确认和其所持单位份额的大小一般应以受益人名册的记录为准。

4.本基金成立满三年后,如属延长封闭期,则本基金单位可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单位上市后的交易规则按照上市的证券交易规则执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权将其名下的基金单位通过经理人或其委托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有偿转让给他人。

6.上述基金单位的交易或转让价格按该交易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并由转让方和/或受让方另行支付主管机关规定的印花税和手续费。

7.上述转让中的受让人须持转让凭证向经理人或登记人办理已转让的基金单位过户手续后,方能享有该份额基金单位的收益分配等权益。

第五条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

1.本基金作为面向社会的新型金融投资工具,目标是根据证券等市场的变化情况,将投资人所汇集的资金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方式投放于不同类别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债券等有价证券上,或企业的股权、房地产或期货等投资项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并达到本基金资本的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阶段,证券投资将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债券为主,并以深圳、上海两地市场为主。为了更好地利用投资机遇,本基金也可以参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及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等业务。

3.本基金的投资规模或范围有下列限制:

(1)投资于股票的资金不超过本基金该会计年度初资产净值的80%,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超过40%,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不超过30%,房地产和期货等其它类投资不超过40%;

(2)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的股票或其它任何一种证券的总金额不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将值的10%;投资于任一上市公司股票或其它证券的数额不超过该公司该种股票或证券发行总数的10%;

(3)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其它各类基金所发行的单位或受益凭证,不能以本基金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能投资于承担无限责任的项目;

(4)本基金不能对外放款,但等待投资时机的款项可对外短期拆借,拆借余额不能超过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的25%;

(5)经理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经理人自己的股东拥有30%以上股权的企业或项目上。

4.在下列情况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资已超出上述投资限额,经理人无须对该投资额进行调整(包括无须减少或追加投资或作其它资产配置);

①由于本基金全部或部分资产升值或贬值,或由于某种市价变动的原因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过上述限额时;

②由于受投资的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分立、转让等情况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超限时;

③由于本基金在经营活动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额而造成该项投资额起限时。

5.经理人或其关连人在未获得信托人书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义与本基金发行投资往来关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经理人或关连人处的现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当期同业的存款利率水平。

7.经理可以随时根据经营需要决定某一投资项目或随时将部分或全部投资项目变现后将资金转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资活动均应遵循市场通常交易方式进行,除非经理人认为有必要采用对本基金并无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须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权拒绝接受其认为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其它财产,并可要求经理人及时采取措施,将不符合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财产加以替换。

10.经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经信托人书面同意后才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第六条资产估值规则

1.本基金单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个证券交易日为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资产和基金单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会计准则、参照国际惯例并遵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进行。

3.本基金资产价值的数额应按下列基准确定:

(1)任何上市的或挂牌的证券投资项目的价值应按该投资市场计价日相等投资份额的收市价计算,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如果上述投资市场不止一处,则按主要投资市场的收市价计算;

②如果出于某种原因在一定时间内无法从上述投资市场中获得价格数据,则按前一计价日价格计算或视需要暂停估值;

③如果投资项目须负担利息而上述价格资料并未包括该应计利息部分,则在对该投资项目计算时应将至计价日止的应付利息部分预先扣除。

注:如果经理人循上述途径所获得的并据称是最新资料的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误差,经理人不对差错承担任何责任。

(2)任何未上市债券或短期商业票据以买进成本加上自买进次日起至计价日止应收利息为准计算。

(3)银行存款及类似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应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计价日止应收的利息为准计算。

(4)任何已达成价格协议但尚未实施的需要依约交割的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价值应按该投资或财产权责发生后应具有的价值来计算。

(5)股权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资项目按该项投资原始成本加上依预期利润值计至计价日止应能获取的利润数来计算。

(6)除上述投资或财产项目之外应收的债权债务按至计价日止应收回或应付的数额进行计算。

(7)按规定在本基金资产中待摊或预提的所有规费或其它支出金额,应按上月月末余额减去上月月末计价日止应摊销部分或加上至计价日止应预提部分后,余额计入本基金资产总额来计算。

4.本基金资产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资产价值大于帐面值,增值部分作为重估盈余入帐;如小于帐面值,则从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将按上述方式所计算出的本基金资产总额减去本基金负债总额后的余额,即为本基金在该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将上述资产净值除以本基金已发行的单位总额后的得数,即为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经理人可以在经信托人同意后,将上述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的计值方式作适当调整,或采用其它计值方式,以能真实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

7.本基金的单位资产净值每月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公布一次。

第七条本基金的费用

1.首次发行费,包括发起费用、佣金、承销费、宣传广告费和文件资料印制和派发费等,其费率按基金单位发售价格的3%计算,由认购人在认购基金单位时一并支付。

2.基金经理年费,其费率为本基金年资产帐面净值的1.2%,逐日累计,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支付给经理人。

3.基金信托年费,其费率为年资产帐面净值的0.3%,逐日累计,每月1 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册登记费、受益凭证托管费、上市交易费和分配基金收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信托人根据本契约或有关规定的标准从信托资产中按时支付给经理人登记人或证券商或证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关事项及编制年报、季报等文件的费用及律师费、核数师费、公证费等应付费用,由信托人依据经理人的指定或有关合同并核实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6.基金在进行投资和管理运作中,向外借款或办理财产保险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据有关合同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7.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或获得的收益中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地方性规费等,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8.除上述项目之外的临时性必需开支或法规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缴费,由信托人认可后按实际发生额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

9.经理人或信托人在将本基金资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必须开支由信托人从本基金资产中支出,但经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开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担。

第八条会计和审计报告

1.本基金单独立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本基金会计制度按深圳经济特区会计准则执行;特区会计准则未作规定的,参照国际惯例执行。

3.经理人在每季终了后的一个月内,须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报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终了后的一个半月内,应公开本基金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每会计年度终了后的三个月内,向受益人大会提交经核数师公允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告。

4.本基金的投资和管理活动中的会计帐簿以及资产保管会计帐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经理人负责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资或管理活动事项记录。

经理人与信托人均应为对方查看和复制所建帐簿或记录资料提供方便条件。

5.上述一切会计凭证或帐簿或投资管理记录资料的保存年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数师应为在中国大陆或香港注册的专业会计机构及其专业人士,且必须独立于信托人、经理人或关连人。

第九条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个会计结算日止所实现的该会计年度收益总额是指该会计年度内本基金投资经营中所获得的任何股息、红利、利息、利润和/或其它种类的收入(包括已/应收回的债权)的总收入部分,扣除当年应支出的所有投资经营成本和应纳税额、地方性规费等款项后的余额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总额扣除按规定或可由经理人提取的业绩奖金部分后的余额,为该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总额。

3.上述当年的可分配收益总额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确定并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后,按本基金单位的总数额计算出每一基金单位可分配收益数,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册的受益人名单由经理人或登记人以现金形式直接划拨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册上登录的银行户头内,或以送红利单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凭证发给受益人。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红利单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进行,一般不进行中期分配;如果该会计年度的收益总额低于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的比例或无收益,则该年不进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帐户中可计取的利息收入,应转入下一会计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数额内,但在该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过程中均不再计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经理人或登记人无法在一定期限内(一般为本基金清盘前达到5年或到本基金清盘开始日止)将应分配给该受益的收益及时派发出去,则该受益人被视为已自行放弃上述收益的受益权,且在上述期限后无权再向信托人或经理人索偿在上述情况下,上述无法分配出的收益应构成基金资产的一部分。

第十条受益人大会及决议

1.受益人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通常在该会计年度终了后的2个月内召开,或者是根据代表本基金单位份额总数10%或以上的受益人书面建议后临时召开。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一定份额(视发行情况而定)的受益人有权出席大会,不足上述份额的受益人可以书面委托其它有权出席人发表有关意见或代行表决权,经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获授权的高级职员均可出席大会。

3.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资格和会议议题经信托人确定后,应至少提前20天以在《深圳特区报》或《深圳商报》上刊登公告和寄发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无论出于何原因未见到或收到上述方式通知,均不影响该次大会决议对其产生的约束力。

4.大会须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单位发行总份额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开并可讨论和表决一般决议;如需讨论和表决特别决议;则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单位份额应达到发行总额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过的开会时间已过十分钟而签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达不到上款的要求,则大会必须顺延15日后召开,时间和地点由大会主席或信托人决定后仍按上述通知受益人。凡属延期召开的大会对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单位份额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讨论和表决所有原定的议案。

6.大会主席由信托人事先书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会主席迟到15分钟以上,则由出席人当场推举出一位出席人担任大会主席。

7.除非大会主席根据表决需要或根据代表本基金发行单位总份额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议而决定采用每一基金单位一票的表决方式,大会表决决议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进行。

8.一般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额50%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特别决议的通过或否决须有上述出席人表决权总份额75%或以上赞同或反对方为有效。

大会通过的任何决议对全体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会的受益人)、经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约束力。

9.大会的会议纪要应详细纪录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名单、议题和大会讨论和通过或否决的决议,并由大会主席签名。上述会议纪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经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项须经大会作为特别决议进行讨论和表决:

(1)对本基金章程进行修改或增补;

(2)对本契约进行修改或增补;

(3)已终结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议案;

(4)本基金存续期的延长或转变为开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满清盘或提前清盘事项;

(6)经理人或信托人的辞职或撤换;

(7)其它有关本基金的重大事项。

上述所通过的特别决议必要时须经主管机关核准。

第十一条本基金的结业的清盘

1.本基金在封闭期届满未获延长时或延长封闭期届满时,或受益人大会决定不转变为另一名下的投资基金时,或在开放式运作期间受益人大会决定终止本基金时,经主管机关批准,本基金应结业。

2.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基金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决议并经主管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结业:

(1)由于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使本基金不能继续合法存在或运作时;

(2)经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经理人继任时;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换而在2个月内无新的信托人继任时;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运作达二个月以上时;

(5)本基金的资产净值连续六个月以上降至已发行基金单位面额总值70%以下时。

3.信托人、经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发行单位总份额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权书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结业的建议。

4.本基金的结业经主管机关批准后,信托人应尽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将本基金的结业日和基金单位的过户截止日通过受益人,同时由信托人负责组织本基金清算小组,经理人在本基金决定结业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新的投资,且本基金单位停止转让。

5.本基金清算小组的组成人员应包括信托人、经理人、注册会计师或核数师、法律顾问等。

6.本基金清算小组的职责为:

(1)清理、核对和保管好本基金所有资产;

(2)清理本基金未结的债权债务;

(3)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变现一切未以现金形式存在的资产。

(4)向主管机关提出本基金结余资产的分配方案并在获批准后负责该方案的实施;

(5)负责本基金结业过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有权获取合理的报酬,且该项报酬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优先从本基金结余资产中受偿。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结余资产分配开始达一定期限(通常为12个月)后未领取的部分,应上交主管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信托人

1.信托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经理人发起本基金;

(2)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资产;

(3)设立本基金资产的单独帐户并将之区别于自有资产或他人资产之外进行登录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单位受益人名册,召集受益人大会以及负责收益分配;

(5)负责本基金证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过户并负责股权及其它项目的投资清算;

(6)监督监理人履行其职责并监督其投资管理活动符合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7)确认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不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行为后依其指示办理有关收支的财务手续;

(8)审查和公开本基金的财务报告及其它公开性文件;

(9)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中规定的信托人应履行的其它职责。

2.信托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维护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的利益为行为准则,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对其受托的本基金资产承担保管和监督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保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下无关职员)

泄漏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无权干涉或不执行经理人的未违反本契约规定的投资决策,否则应承担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所受损失的赔偿责任;

(5)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或经理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经理人,并积极协助经理人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经理人查阅本基金资产和受益人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3.信托人具有的权益:

(1)有权取得本基金信托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或经理人垫支金额或遭受非自身责任引致的经济损失的合理补偿;

(2)有权审查经理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逐笔核查每笔占本基金年初资产净值5%以上金额的投资项目;

(3)有权拒绝接受经理人不符本契约规定的投资或经营行为;

(4)有权自费委托他人办理信托人负责的有关事务;

(5)信托人作为本基金所有投资人或受益人资产的名义所有人和权益代表人,其与经理人缔结的本契约对上述投资人或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6)本契约中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三条经理人

1.经理人必须履行下列职责:

(1)参与并主要负责本基金的发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关投资市场动向或趋势,制订出可行性强的投资计划或方案;

(3)组织专业人士独立地对本基金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

(4)经信托人授权,代表本基金对外签订和履行一切投资合同或协议;

(5)定期对本基金资产和单位进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负责本基金已发行的基金单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编制和递交经理报告,并向受益人大会报告工作;

(8)提出每一会计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议和初步方案;

(9)准备、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关情况的公开性文件资料;

(10)本契约规定的其它职责。

2.经理人的有关义务如下:

(1)以努力实现本基金的宗旨为行为的最高目标,尽心尽职,遵约守法;

(2)谨慎选择和决定每一个投资项目,注意发挥多元化组合投资的优越性,对本基金承担投资管理责任;

(3)注意保守本基金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向外(包括向属于无关职员)

泄本基金现时的和未来的投资计划、意图和状况;

(4)有责任及时将对本基金可信托人有重大影响的事由通报信托人,并主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有责任为信托人查阅本基金投资和管理等有关资料提供便利条件;

(5)对其受托人或属下职员的相应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3.经理人的有关权益如下:

(1)有权取得本基金的经理年费和其它为本基金可信托人垫支金额的合理补偿,有权对为本基金进行投资和管理活动中非经理人责任所遭受的损失获得合理的补偿;

(2)有权取得经理人业绩奖金。本契约规定经理人业绩奖金数额为该年度末本基金资产净值超过年初资产净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则分解为每月计提一次。具体为从本基金在该会议年度内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实现的收益达到该月额度后的超额部分中按25%比例预提,逐月调整,年终平衡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实提。计提公式如下:

计提额=(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基金的年初资产净值;

Vn表示本估值日前一月的资产净值;

n表示计值月数。

(3)在不违反本契约规定条件下,有权选择决定每一笔投资或采取每一项管理行为;

(4)在本基金存续期内,享有时本基金资产的投资充分经营权和处分权;

(5)本契约规定的其它权益。

第十四条信托人和经理人的免责

1.信托和经理人在履行各自职责中均不对下列非自身违法或违规或违约所引致的情况或产生的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1)在正常业务交往中接受对方当事人签署、盖章和/或交付给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任何通知、决议、指令、信函、凭证、声明、说明、票证、重组计划或其它代表所有权的凭证或其它据信为真件的投资文件资料等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遭受的损失;

(2)经理人或信托人根据现行法律或政策或当地政府或主管机关的规定或要求(无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所采取的或不能采取的行动及其后果;

(3)由于客观条件的原因而无法或不可能执行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4)非信托人或经理人指定或委托的任何代理人、托管人或经纪人擅自而为的行为(但对因信托人或经理人对上述人的选择、指定或委托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仍应负责);

(5)在所收到的任何权益证书、转让证书、申请表格或其它有关书面凭证或文件上的签名或盖章,或其他人在上述证书上伪造的或无权所为的签名或盖章(信托人或经理人有权利但无义务将上述签名或印章送有关方面辨别真伪),或依据上述签名或盖章所采取的行动或实施的作为;

(6)对履行受益人大会上表决通过的任何已记入由大会主席签名的会议纪要中的决议(尽管该决议在事后发现不符合大会召开或形成决议的有关要求,或该决议并非对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有关人或经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约有规定)的任何失误行为、忽略行为、判断错误、遗忘、失慎等所造成的,可因信托人、经理人善意相信和信赖上述人的建议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经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损失。

2.信托人和经理人在履行本契约所规定职责过程中,可根据来自任何作为信托人或经理人的代理人或顾问的银行业者、注册会计师、律师、经纪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书信、电话、电传、传真形式传达的任何建议或信息而采取投资或管理行为,且不为上述建议或信息中的失误之外承担责任。

3.除非本契约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确规定,信托人和经理人应视为已获得履行各自职责的充分授权,可自行决定或采取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并对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资产损失、损坏或经营支出增加或经营困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信托人和经理人可:

(1)接受其认为合格的任何人、机构或联合组织所出具的据信足以证明本基金有关资产价值的或资产购入或售出价格的或资产上市价格的证明文件;

(2)依据任何行业/专业协会或官方机构内已形成的惯例和规律来进行投资或其它财产的买卖。

5.本契约不阻止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为:

(1)除了本契约第三条第(5)款规定之外,以自己的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或处分本基金单位;

(2)以自己的董事或属下职员个人名义和资金购入、持有、售出或处分不构成本基金资产的任何投资项目或其它财产;

(3)各自与其他人或与本基金资产的持有人或受益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机构或组织)缔结经济合同或进行经济往来活动;

(4)以经理人或信托人的名义再参与或合作创立一个与基金完全独立的新的基金,且无需将从新基金获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给本基金。

6.信托人可:

(1)对因其善意按照经理人的任何投资或经营要求所采取或不采取的行为或经理人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或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2)除了根据本契约规定而由其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的项目外,信托人再无任何义务支付任何开支项目;

(3)信托人无义务以本基金名义提起或参与其认为可能会造成由其承担经济支出或经济责任的任何与本契约规定或本基金有关的法院起诉、庭审、或答辩活动(除非经理人提出书面要求且根据本契约规定应由本基金负责足额补偿其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7.经理人可:

(1)如非出于在履行本契约规定的职责中本身故意或疏忽方面的原因,经理人对其按照本契约规定所为或所不为的行为及其结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除非本契约有明确规定,经理人对信托人所为或所不为的任何行动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有权按照本契约的有关规定,将自己应承担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务、享有的权利或可自行决定的事务交给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实施。在此情况下,经理人仍有权全额享有本契约规定应支付给经理人的经理年费、业绩奖金以及其它一切有关补偿。

8.经理人或信托人有权销毁归自己保存的并已超过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关会计帐簿、凭证及其它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本基金清盘终结后满五年)。

9.本契约所明确规定的对信托人或经理人在履行职责中所遭受的经济赔偿均为补足性的,并不影响到法律规定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仲裁机构裁决书规定的其他人对信托人或经理人所作的赔偿(但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充分证明其在履行职责时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职、违约的情况和责任)。

第十五条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辞职或撤换

1.信托人或经理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续满10年并继续存续时辞去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职务,但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1)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经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欲辞时所选定的新信托人或经理人必须符合信托人或经理人的资格和能力要求,并应取得本契约另一方缔约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会特别决议的批准。在此情况下,留任的本契约缔约人应与新加入的缔约人签订一份本契约的补充协议,以确认由新加入的缔约人或继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缔约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职责。

(3)上述替换程序完成后,新旧缔约人均应将上述情况尽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经理人在下列情况下可建议受益人大会表决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

(1)经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盘;

(2)经理人或信托人严重失职或严重违反现行法律或基金管理规定或本契约或本基金章程的规定;

(3)信托人或经理人以充足理由相信并以书面形式指出从维护大多数受益人的利益考虑应撤换掉经理人或信托人;

(4)代表本基金已发生单位总份额____%或以上(经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视为持有的单位份额除外)的受益人书面要求撤换经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况下,如果被撤换的是经理人,则其所持有的基金单位份额全数由新的经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价格收购。

3.在上述替换或撤换程序中完成前,欲辞职或被撤换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契约规定的有关职责,不得自行退任,否则应承担由此而给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换日期通常应为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

1.本基金信托契约在履行过程中如在当事人之间出现意见分歧或争端,首先应由争执双方通过友好和平等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如果无法解决,则将争执情况向主管机关报告,由主管机关进行调解或裁决。任何不接受上述调解或裁决的争执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解决上述争端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规和有关地方性法规:上述法规未及之处,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七条本契约的修改或增补

1.本契约可以根据现行法规的变更或新法规的实施或地方性的新规定或主管机关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议或受益人大会的决议或运作形势的需要而经信托人和经理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予以修改。

2.本契约可因信托人或经理人一方的辞职或被撤换而由留任的一方与新的经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契约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补充协议均须经受益人大会通过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方为有效,并构成本契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八条本契约的生效及准据法

1.本契约经双方缔约人签字盖章并报主管机关批准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应法律效力,同时对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约束力。

2.本契约一式六份,主管机关和公证处各留存一份。缔约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约内容可印制成册并对外公开发售(收回工本费)或供投资人在有关场所免费查阅,但其效力应以本契约正本为准。

4.本契约的准据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规和地方性法律规定;对于上述法律或规定未及之处,应参照相应国际惯例。

第十九条本契约的终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盘完毕,则本契约视为终止。

2.本契约的任何方式的终止均不得违反本契约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其他

1.除非本契约中有明确规定,本契约当事人在本基金封闭式运作期间均应严格按本契约的规定执行。

2.本契约的对外解释权由经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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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产品独家邮购发布合作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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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独家邮购发布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共谋校园事业的发展,实现互利双赢,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期刊名)上发布甲方产品:______的广告。产品以邮购方式销售。并刊发乙方指定的邮购收款地址。

2.广告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内容为准,经双方确认后方可发布,乙方不能擅自修改文本内容。

3.甲方保证乙方在______地区的独家邮购发布权。甲方负责提供合格产品及全部产品手续、文件,宣传样稿等资料。并提供______全国免费咨询电话,对市场予以支持。

4.乙方每期发布甲方产品广告一次,发布位置为______。乙方如停止发布广告,需提前______天告知甲方。

5.甲方以结算价给乙方提供产品,零售价:______结算价:______,结算价以上的利润全部为乙方所有。

6.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如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到甲方所在地仲裁。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零售价。

9.本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销售奖励:按结算价,每年回款__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回款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回款______元以上返利______%,低于______元不予返利。返利以货物的形式支付,年终结算。

11.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约代表 :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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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工矿产品货物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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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需方:签约地点:

一、合同标的:签约时间:

二、货物质量: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和技术标准以供货商出具的技术指标和国家相关标准为准,若有数量异议,需方应在收到货物之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若有质量异议,需方应在正确安装施工验收合格后7日以内已书面方式向供方提出,并提供具有法定意义的书面检验文件。逾期视为需方默认。

三、货物交付地点:,运费。

四、包装标准:生产商原包装。

五、货款结算: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

六、违约责任:按《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中规定的条款执行。

七、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本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若买方在_年_月_日前未在本合同上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则本合同自始无效,买卖双方不受本合同条款约束。传真号:请将开票资料一起回传。

九、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如需方另行增加采购数量,仍按本合同执行。

供方:需方:

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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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公司产品监制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10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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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受监制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使甲方产品在乙方的监管下,得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提高甲方产品的信誉度,扩大甲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推动产品质量管理的现代化,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产品监制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监制产品的具体名称及型号规格:_________。

2.产品监制的时间范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止。

3.乙方同意甲方在其监制时间范围内生产的第1条所述监制产品标签上标注乙方监制字样。

4.上述产品在上述时间范围内的产品监制费为小写: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5.甲方必须具备生产受监制产品的设备、技术、资金、合格原材料等必要条件,并将其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生产人员健康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监制时间范围内使用的该产品标签留交乙方备案。

6.甲方必须在第1条规定的产品生产中和产品标签印刷上,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如违反上述规定和规程,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甲方自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7.甲方必须定期在每月月底前将第1条所列产品随机抽样,送交甲方检验;乙方有权不定期抽检甲方生产的第1条所列的产品。

8.甲方生产的第1条所列的产品,如经乙方检验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得出厂,应按乙方要求整改,否则后果由甲方自负。如乙方多次检验不合格,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9.甲方于协议签定后_________天内,应将第4条所规定的产品监制费,一次性汇入乙方账户,逾期未付款作为甲方单方违约论。

10.甲方在其监制时间范围以外生产的第1条所述监制产品标签上;或第1条所述监制产品之外的产品标签上标注乙方监制字样,属甲方违约。

11.另行协商的其他条款,已作为附件(共3件)附后。附件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12.未尽事宜按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任何一方如有违约,每发现一次,违约方必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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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代持股票信托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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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方):

代表人:

企业注册号: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委托代持股有关事宜签署如下协议条款:

一、委托持股及股权归属

1、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持有甲方所有的江苏XX公司7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接受乙方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持有代持股权。

2、双方在此确认: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的股东权利、利益、义务和责任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代持股权不属于乙方自有财产,乙方仅作为公司名义上的股东,不享有因持有代持股权而产生的相应股东权益,亦不承担相应的亏损和责任。

(2)乙方因自身债务而导致纠纷、诉讼可能导致代持股权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受到其他损失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向相关债权人、诉讼法院说明代持股权的性质,确保代持股权不被冻结、查封、拍卖、变卖或遭受损失;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冻结、评估、中介、律师、诉讼等费用。

(3)乙方对外行使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股权转让、质押、抵押、担保等股东享有的权利,甲方享有知情权,并乙方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行使上述权利。

二、股东权利的行使

1、基于代持股权而产生的在公司所享有的股东权利及义务,均由甲方享有并承担。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东享有的下述权利:

(1)以转让、赠与、出资、质押、抵押、托管、租赁等可能使代持股权所有权发生转移或受到限制的任何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2)公司股东会出席、召集及表决权;

(3)股东会提案权;

(4)公司董事、监事提名权;

(5)分红权;

(6)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

(7)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作为公司股东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2、甲方在行使上述公司股东权利时,乙方应无条件地给予配合和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等。

3、委托期限内,若甲方转让代持股权,公司实施分红、送股、转增股本,该等权利及收益由甲方享有。其中的分红款、股权受让款、现金分红款,乙方应出具委托指令,委托公司、付款方将其直接付至甲方账户,若公司、付款方直接付给乙方的,乙方应在到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划至甲方指定账户;送股及转增股本作为委托财产,由乙方按本协议规定代为持有。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或个人行使公司股东权利。

5、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人,在乙方不能或因其他任何原因未行使代持股权相应的股东权利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直接行使相应股东权利而不需要乙方的另行授权。

三、股权处置

1、代持股权的质押、托管、转让(包括赠与)等事项由甲方决定,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代持股权质押、托管、转让给甲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及个人,或以投资、置换等任何其他方式处置代持股权。

2、甲方拟转让代持股权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提供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股权过户有关手续等。

3、甲方拟以代持股权提供质押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质押权人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质押登记有关手续等。

4、甲方拟将代持股权托管给他人时,乙方应给予无条件配合,包括按甲方意志与受托人签署股权托管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配合甲方办理托管手续等。

四、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开始至下述情形之一发生之日终止:

(1)代持股权已全部完成股权交割过户手续,已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他方名下。

(2)乙方按照甲方指令,将代持股权全部出售,并将股权转让款全部划至甲方指定账户。

(3)本协议被甲方解除。

五、保密义务

1、各方同意并承诺,除非本协议中有明确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任一方均不得擅自向任何其他个人或单位泄露本协议或相关事宜,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信息,在确实需要对外披露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2、各方均有义务在现在和将来不以任何方式故意或过失泄露在洽谈、进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及公司商业秘密,除非:

(1)该秘密被秘密拥有者一方公开而进入公众所知领域。

(2)经秘密拥有者一方事前书面同意。

(3)执行不可上诉的法院判决裁定以及仲裁裁决。

(4)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

六、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

1、双方均应沿革信守本协议,任一方违反本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甲方行使本协议

第二条约定的股东权利时,乙方如拒绝履行其配合和协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拒绝向甲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出具法律法规、股权性文件要求的各项有关法律文件;拒绝与甲方签署新委托持股协议),或者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一条

第二款第

(2)、

(3)项,乙方承诺赔偿甲方叁仟万元。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国家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协议一方或双方确实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义务的,发生不可抗力或受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影响的一方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则可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效力及其他

1、本协议自甲方、乙方签署之日生效,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诚实履行义务。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协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方式变更、终止或解除。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各份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日期:____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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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产品销售合作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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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为促进以上产品在甲方卖场的销售,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赞助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乙方系列产品的广告宣传费,乙方提供若干台展示柜给甲方无偿使用,甲方负责展示柜的日常管理,包括清洁,正确使用,保养及维修。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所供 酒系列作及时报价。乙方所供其他产品价格如有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价格统一,结算按标准市价。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经营所需增加供货品种。

五、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法三证。 乙方负责的酒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产品;

2.乙方所供产品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如发现酒水质量不合格或出现其他质量问题,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市场价 倍的补偿;

4.如发现假酒现象,乙方须向甲方作出假一赔十的补偿;

乙方所供系列品种价格见《附表》。

六、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货通知(书面或口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必须将货品送到甲方仓库,如遇市场短缺等特殊情况除外。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

九、乙方送货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有关送货规定。货收妥,由甲方开具相关验收单交乙方作为结算凭证。

十、结算方式:

1.货到甲方现场经双方验收完毕,由甲方支付乙方本批次货款的______%,余款______%待二次进货时付清,依此类推。

十一、因甲方经营原因(如停业、拖欠货款,阻止乙方销售等),造成本协议不能正常执行时,合同顺延。

十二、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十三、协议有效期内,未尽事宜,另商议,按补充协议方案签定。

十四、协议有效期内,如甲乙双方产生纠纷,进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移交合同签订地司法部门解决。

十五、本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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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地产品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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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货地点、方式:供方送货到工地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港和费用负担:由供方承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运输及装卸时发生的损耗,由供方承担。

六、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包装完好、包装物由需方自行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按国家标准验收。

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同上。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首付货款总额的___%作为订金,货到工地付货款总额的___%,余额待铺贴完工一次性付清。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解决,如不成,诉工程地法院。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供方收到首付款后,___日内货到工地,以实际用量结算。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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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采购产品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企业,采购,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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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_____》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品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计金额(人民币)

二、产品要求

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

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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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代客理财合同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理财,全文共 1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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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客理财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固定电话: 固定电话:

手机: 手机:

通信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有偿代理操作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户名为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______;起初资金为___10000__________________ 投资帐户。经过双方协商约定在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期间按照以下条款规定对以上帐户进行有偿代客理财。

一、开户:

1、甲方可以是个人、企业、投资机构,自由选择信誉好、交易及行情通道相对畅通合格外汇交易商开立帐户,要求必须提供网上交易服务。

2、初始资金量要求不得少于1万元usd,资金来源合法由甲方保证。

3、乙方拥有独立的下单操作权,但没有资金调拨权;甲方拥有资金调拨权,即只有甲方可以取出资金。

4、甲方有义务对自已的资金调拨密码保密,帐户的资金安全由甲方开户所在的外汇交易商负责。

二、交易:

1、开户后甲方把帐户的交易帐号和交易密码告知乙方(不含资金调拨密码),由乙方进行交易。

2、本协议执行期间除给乙方可能的利润分成外,甲方不得出金。

三、利润的分配::

乙方坚持赔小赚大,持续稳健获利的资金管理原则,所以甲方的资金可能有时候会保持不变,有时候会获得较大的收益,当然也不排除亏损的可能。利润分配的具体事项如下:

1、乙方操盘。季度收益超过30%,收益部分的40%。由甲方取出汇过来归乙方,60%为甲方所有。收益不到30% 收益部分的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0收入 。

2、甲方的追加投资入金单独计算。

乙方的指定银行帐户:户名: 帐号:

开户行:

四、亏损及责任:

1、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由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 力因素的定义参照股票交易的相关规定)。

2、乙方承诺将亏损控制在全年初始资金的15%以内,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当委托帐户 的亏损在全年初始资金的15%以内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委托帐户的帐面亏损达到全 年初始资金的15%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对超出15%以外部分的亏损,甲方有追偿权。协议的终止:

1、本协议期满后自动终止。

2、若出现甲方单方面提前停止委托或者甲方未与乙方协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出金等违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若本协议终止由甲方单方面引起,盈利部分不计百分之二十基础利润对半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若出现乙方单方面违约,则本协议须终止。在本协议终止后甲方有权不进行对当期利润 的分配,若出现亏损,不论亏损比例是多少,由乙方承担结算期出现的亏损。

六、操作理念:

乙方的投资理念是追求安全而长期稳定的利润,有义务在确保15%的风险范围内提高收益。

七、双方配合:

乙方希望甲方完全信任乙方,并且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任何操作,以免干扰乙方的投资策略及交易计划。甲方只需要随时查看并监控自己的资金情况即可。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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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产品区域经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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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佳太阳热水器自动控制仪

区域经销协议

甲方(卖方):德州赛佳电*有限公司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赛佳太阳热水器自动控制仪乙方区域经销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确认乙方为    区域该系列产品销售年度内的区域代理商。

二、乙方在指定的销售区域内每年必须完成销量  台,并且在每月20日前向甲方提交未来三个月的销售计划。甲方须准时为乙方提供所需产品。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接受本区域外的定货,不得与其他企业签订经销同类产品的合同。

四、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对客户的销售价格,均由甲方统一制定,乙方不能变动,供货采用款到发货方式,运费甲方负担。

五、甲方经销商年度奖励办法具体见(奖励规定表)

六、乙方根据经销区域市场向甲方交付代理权保证金  万元。

七、乙方负责该系列产品在所代理区域市场开拓和产品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如用户在使用中出现问题,由乙方售后服务人员排除故障,若乙方断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退回公司或当地办事处进行维修。

八、乙方安装服人员必须经甲方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才能上岗工作,否则引起的后果自负。

九、一种型号产品三个月内销售不足10%者,甲方给予退换货处理,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甲乙双方如在合同条款上发生纠纷,有甲方公司所在地的促裁机构裁决。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一年。如合同期满前2个月,甲乙双方均不提异议,本合同续延一年。以后可以依此类推。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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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网络产品代理销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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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产品代理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对甲方产品插座/转换器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XX年度甲方产品在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的 级代理/经销商,授权期限为 年___X_月____日至XX年 XX月XX日止。

二、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支持,并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2、 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功能性问题的投诉;提供热线电话

3、 合作期间,配合乙方进行市场宣传;

4、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代理商的业绩调整代理商制度、代理商结构、代理价格和代理折扣,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知乙方;

5、 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检验合格的各项标准要求。若有不良品,属甲方责任的,甲方保证包修、包换;

6、甲方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代理价格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7、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活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

2、 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

3、 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 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牌的行为,并负责对本代理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 乙方应承担售后服务之义务,对市场因产品原故或顾客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反应,作出相应的解释,退换或维修的服务行为,以维护恒盛品牌和共同服务大众的宗旨;

6、 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利用自身企业优势进行甲方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推广;

7、 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LOGO等,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8、 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9、 乙方将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

四、 支付/结算条款

1、 乙方需甲方供货时以传真正式订单为依据,提早十天计划订单,让甲方确认发货时间。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发货时间时,应付全款,以汇款凭证为准。甲方确保发货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3、 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乙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乙方登记的地址;如乙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五、违约责任

1、 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缔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协议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或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方独立承担责任。

2、 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七、 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 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撤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 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 争议解决

1.协商

在发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i)仲裁应在宁波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ii)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受该裁决约束,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合同下的其他义务。

九、 其他约定

1、 合同有效期:20__ 年1 月 1日到20__ 年1 月1 日;

2、 以上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洽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E-MAIL:

E-MAIL:

开户行:

开户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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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服务区产品合作代销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服务,全文共 1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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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协议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代销协议

商品代销协议

协议编号:

协议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协议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销售商品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双方商定的合作方式为代销方式,即由甲方指定区域以代销形式销售乙方产品,并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

甲方所属服务区包括:少林服务区、沁阳服务区、修武停车区、获嘉服务区、凤泉停车区。

二、代销产品乙方提供的产品为_神泉。

(结算价为每瓶2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收到乙方货品时应当开箱验货,核对数量,如发现有货品缺少、损坏或质量问题,双方核对确认后,要求乙方补货或调

货。

合作期间,商品如出现滞销状况,甲方及时反映随时调货,但须保证货品质量完好无损,不能影响二次销售。

2、合作期间,甲方有义务对所代销商品进行月底盘点,如发现货品缺少或人为损坏,双方确认情况属实,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经营资质:签订本合作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签约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乙方公章作为确认保障。

如有单位名称、营业地址、法人代表、开户行、税务证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2、产品质量要求: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标准要求;外包装无破损、品相良好;同时,根据需要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质量证明等资料。

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致使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积极做出反应,并尽快拿出解决方案,视具体情况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妥善解决。

如有媒体报道或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给甲方造成声誉严重受损的,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对代销商品应保证全部调换或退换,并按时按量配送到位。

4、当产品价格出现波动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供货价格上调应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5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产品宣传册、宣传海报等物料。

6、乙方所提供产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产品应当使用正规条码,以便以机识别;无条形码的产品应当在供货单中明确注明。

五、结算方式

1、甲方授权其所属服务区与乙方进行产品结算。

2、双方每1个月按照实际销售数量结算一次。

乙方按甲方所属服务区要求提供普通发票和增值税发票,甲方所属服务区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应付货款划拨到乙方账户。

3、双方的结算价格为含税配送到位价。

4、双方确认的结算方式为电汇或转账。

六、违约和协议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作协议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约定(没有约定为法定)的赔偿责任。

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政策因素、行政干预、公司政策改变等)致使本合作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需提前解除本合作协议的,双方免责。

3、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

4、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七、附则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2、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无果时,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郑州二七区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作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方保留四份、乙方保存两份。

甲方: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少新分公司

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有限公司签约代表:

电话传真:

开户行:

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盖章:

年月日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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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电气产品代理销售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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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授权方):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被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

一合约事项

1为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共同达成本合约书的全部条款,并能共同守约执行。

2双方合作的基础:风险共担,利益共用,共同发展。

3双方合作的目标:长期合作,谋求产品的更大市场占有率。

4甲乙双方在本合约有效期内,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将_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区域内,授权乙方独家代理销售。这就是产品代理销售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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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产品销售合同万能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2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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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___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

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

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

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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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精品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销售,全文共 17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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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以下简称) 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B方) 地址: AB:

A、名词解释

1、产品:指的是某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制造的 现有的和双方合约期内 开发的系列产品等(包括 和 客户E 代工的品牌)。

2、商业事务:指的是某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澳大利亚联邦市场有关市场调查、市场策划、广告宣传、产品促销和售后服务等商业活动。

3、乙方销售区域:澳大利亚联邦 (Cea f Aaa) 境内

B、合同条款

A、B双方在公平、对等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销售解释

1)的批发销售业务 和 代办在澳大利亚联邦的商业事务(详见名词解释

2),达成以下合约条款:

1、代办内容:

1.

1、授权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独家代理其产品的批发以及零售销售业务,产品的具体品种及规格,以经

A、B双方协商确认的订单为准。

1.

1.

1、 在授权B方独家代理销售其产品期间,不得再在澳大利亚联邦另设经销商 或 销货给第三方;同时,有义务发公告信给中国境内各代理商及及电商渠道代理商,不得将产品销售至澳大利亚联邦。

1.

2、如果授权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代办其商业事务,其费用由

A、B双方协商解决。

1.

3、授权B方在澳大利亚境内独家商标权,在澳大利亚联邦境内允许B方进行销售渠道以及宣传推广使用;B方如发现澳大利亚联邦境内有其它公司或个人在没有B方公司授权下,公开在市场销售XX公司的产品,B方为防止澳大利亚联邦市场内其它公司或个人的恶意竞争,可对其他未经授权的公司或个人采取有效的澳大利亚联邦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好XX品牌形象以及B方在澳大利亚联邦境内的利益。

2、代理的期限及续约:

2.

1、代理期限为年日至月

2.

2、代理期满前

A、B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合作;

2.

3、在同等条件下,B方享有续约的优先权。

3、供货价格:

3.

1、根据市场价格之变化调整价格时,须提前30天通知B方。

3.

2、产品出厂价不包含需翻译的产品配料表标签价格及人工费用,标签价格及人工费用以核算的成本价格为准,在产品出厂价上增加体现。

4、责任和义务:

4.

1、向B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标准的及双方约定的相关标准的合格的产品;

4.

2、按B方订单的具体要求,及时交货给B方指定的承运人;

4.

3、认真对待B方反馈的市场信息和意见,对B方在产品方面的要求和意见,要给予全面的支持和配 合。

4.

4、交货地点在广州,产品质量及相关要求按中国标准执行,如违反销售当地法律法规的,责任由 B方承担,不承担任何责任。

4.

5、如产品及其执行标准与B方销售地域的要求、标准不一致的,B方不得将产品在该地域 销售,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B方承担。

5、销售目标

B方年度销售目标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如B方未完成第________年销售目标,合同自第________年期满后终止。

6、B方的责任和义务:

5.

1、B方要尽最大之努力在澳大利亚联邦推广之产品;

5.

2、开发澳大利亚联邦市场的广告费(包括本刊杂志、电视电台及互联网媒体等)均由B方自行承担;

5.

3、为了开发澳大利亚联邦市场 ---- 参加的各种【国际食品展销会、订货会】所产生的参展费、参展人员的工资及差旅住宿费等均由B方承担;

5.

4、B方要 定期 与 不定期 的在澳大利亚联邦的大型销售网点内组织一些现场试吃、特价促销活动 ----- 以此推动产品的销售,费用由B方自行承担。

7、合约附件:

《产品报价单》、B方的《订单》及

A、B双方的传真、电邮、微信往来等为本合约之附件,与本合约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争议和纠纷的解决方式:

8.

1、

A、B双方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仲裁,并且该仲裁结果对

A、B双方是终局的。

8.

2、鉴于本合约定解决争议和纠纷的仲裁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故本合约采用中文文本,发生 歧义以中文解释为准。本合约一式肆份,

A、B双方各执两份,自

A、B双方盖章或

A、B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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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工业产品购销合同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0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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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第二条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__________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__________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______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_________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_____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_____

(一)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章):__________买受人(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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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委托市场产品代销合同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营销,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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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分公司

乙方:

因甲方市场发展所需,特委托乙方代销甲方系列产品,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所代销甲方产品,由甲方按市场统一供货价直接配送,日期为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二、甲方系列产品在乙方经营场所必须保持每个单品两个陈列面。

三、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聘用 名专职促销员,除因顾客所需外,乙方不得强加甲方以外产品的销售任务给甲方促销员,促销员的工资由甲方统一发放。

四、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的产品货款,乙方必须在当月月底全部结清,如在次月五日前没有结清,甲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违约条款对乙方处以货款的17%罚款。

五、甲方按照以下条款支付乙方费用:

5.1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额(结算价)达到_____元~____(含____)元,甲方以销售额(结算价)的 作为返点支付给乙方。

5.2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额(结算价)达到______(不含___)元~__元,甲方以销售额(结算价)的 作为返点支付给乙方。

5.3甲方在乙方经营场所当月销售额(结算价)达到_____元以上,甲方以销售额(结算价)的 的作为返点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经营场所中的甲方产品,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方可退货,因人工造成的破损甲方将不给予退货。

七、如因其它原因造成甲、乙双方终止合作时,乙方必须在合同终止日起15日内结清甲方所有在乙方经营场所销售的产品款项,否则甲方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违约条款对乙方处以货款的17%罚款,或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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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12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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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甲方):供应(乙方):

为发展对外贸易,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收购乙方如下产品

运费以及货物入库的卸车费由乙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本合同的产品质量标准为:确认样为主

2、乙方对交付甲方产品的质量负责按工厂相关规定。

三、包装

1、本合同产品的包装要求为:产品应具有防潮、防锈蚀、防震及适合远洋运输的包装,由于产品包装不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其他要求:在每件包装上需按要求标明甲方指定的唛头。并用透明塑料袋内装装箱清单贴在每个包装箱外。

四、溢短装

甲方认可对乙方交货的溢短装范围为:无

五、唛头:另外提供

六.交货地点:甲方工厂

双方约定:本合同的覆行地在宁波。

七、验收

1、验收方法:以工厂自检及商检单为准 2、验收时间:发运前 3、验收地点:乙方工厂

4、若因乙方产品的外观、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4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索赔。

5、若因乙方产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则甲方应在乙方交货后半年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并有权索赔。

6、鉴于本合同产品为出口产品,故乙方对甲方和外商间的关于该批产品的合同中有关质量的约定予以认可,并承诺若因外商对货物质量不确认或提出质量异议而使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同意甲方有权就上述损失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扣除。

7、乙方保证其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保证该货物上不存在第三人可以主张的有关权利如抵押权、租赁权等以及没有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除非甲方订立本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本合同项下货物享有权利。甲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本合同项下货物主张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货款。

8.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均符合本合同的规定。并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否则在本合同第二条第2项规定的乙方对货物的质量负责期内发生货物的变质、污染或其它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付款结算方法及期限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

2、乙方发货前通知甲方,甲方派人验收并取得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再支付全部余款。

九、 乙方应在交货前/收款前向甲方提供下列单证 A,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B,货物装箱单

十、运输方式 乙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若由于乙方产品质量或交货时间发生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出口或延迟出口,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引起外商索赔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双方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办理。

十二、甲乙双方在贸易过程中若由于一方或双方的原因造成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其他事项:

十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合同的主文印刷字体,未经双方共同认可的任何删划行为应视为无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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