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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管理坚持什么原则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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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4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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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形式:

1.4质量标准:合格工程,争取优良

二、承包方式:劳务大清包(包人工、包周转材料、施工机械)

三、工程承包范围:

按施工图纸、招标文件规定和图纸会审纪要土建工程,预埋件制作的人工费、机械费、职工食堂及炊具、周转材料、机具设备、耗材。(不包括机械挖土、破桩头、防水、门窗制作与安装、内外墙油漆、涂料、水电暖及消防安装、通风、室内外地板砖、大理石、花岗岩、墙砖、保护层垫块、内外墙保温粘贴、外挂、防水螺栓、止水带、止水条、围墙外的周边防护及屋顶批刷、电梯、土方工程的机械开挖及回填机械运土、公共建设部门的二次装饰工程、楼梯扶手、铁艺和工程材料费。)

四、结算依据及承包单价:

4.1本工程土建部分按20______版河南省预算定额或执行现行的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基础屋面、花架造型按一层面积另增加一层面积计算。)

4.2乙方承包该工程主体框架结构面积约米。最终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4.3乙方承包的工程单价不含任何税费。税费由甲方全部承担。

4.4为便于工程款支付及管理,以上约定承包价以主体结构、砌体、楼地面及粉刷分三大部分,按比例分解为主体70%,砌体15%,楼地面及粉刷15%,以此确定各项款付款基准价。

五、甲方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

甲方提供钢材(商砼)水泥、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等建筑物主体工程所需各种建筑材料。

六、现场计时工:

除甲方工程项目部有特殊需求外,施工过程之中甲方不签署任何计时工。若甲方项目主管人员签证安排计时工按/工日计算,当月计时工并入当月工程量结算。

七、开工竣工日期:

本工程定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共个工作日(以垫层浇筑完为准开始计算工期)。

八、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8.1甲方工程款以现金支付给乙方,但乙方必须足额发放人工工资。

8.2主体工程施工到三层时,甲方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总价格的65%支付乙方工程款。以后每五层结一次,直至结顶(春节前完成到几层,甲方支付到几层),主体封顶、模板拆出完毕付总工程款的70%。砌体、楼地面、粉刷按月进度拨款,以承包基准价核实,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工程完工后付总工程款的90%。工程交工验收后,拨付至总工程款的97%,剩3%的总工程款作为工程保修金暂扣,待保修期过后一次性无息返还。工程款项应在阶段工程量完成后一月内付清。

九、工程停建或缓建:

9.1甲方原因工程停建或缓建的,甲方应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乙方所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并承担乙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费、机械、钢管、扣件、顶丝租赁费等相关损失费用。必要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以补充协议为准。

9.2因甲方不到位材料供应不及时或因停水停电、地方干扰造成乙方停工超过三天的,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十、其他:

10.1到结算点不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停工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10.2办公用房、宿舍、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10.3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前发生的乙方所承包范围内各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结算后由甲方支付。停建甲方及时支付。

10.4所有进场人员购买意外人身伤害保险,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10.5乙方承包内容以外发生的工程量另外结算,价格另商。

十一、材料及设施供应相关事项:

11.1工程所需的钢材、水泥、商砼、砂子、石子、机砖、加气砼块等建筑物主体工程所需各种建筑材料,由甲方供应(不含机械设备、周转材料、机具设备及耗材)。乙方应在用料一周前书面提出详细用料清单,交付甲方项目部。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单,造成甲方停工,由乙方承担责任。

11.2乙方负责提供本工程所需大型机械设备及各种施工设备:包括二级配电箱、电缆、电线、塔吊、模板、安全设备雨具、钢管、输送泵、扣件、吊蓝、钉子、铁丝、扎丝、胶带、钢刷、扫帚、塑料薄膜、蝴蝶卡、步步紧、焊条、电焊机(含电线)、安全带、安,脚手架、小推车、扳手、铁捶、手提电锯、碘钨灯(含电线)、铁锨、振刀棒(含电线)、弯曲机、切断机、对焊机、调直机等小型工具。

11.3甲方设专人收领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乙方合理利用,甲方现场人员监管,不得浪费。

11.4施工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行购买(不包括消防器材)。

十二、施工组织及安全质量要求:

12.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说明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监督检查。

12.2质量等级:项目保证优质。

12.3乙方确保按图纸、按规范、按时、按质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质量如达不到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材料、人工费由乙方承担,并按合同质量奖惩条件给予处罚。

12.4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上交上岗证复印件,以供甲方备案审查。

12.5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机具设备及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质量标准。不合格的,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2.6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合格的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年龄不满18周岁的不得招入本工地,老弱病残的不得录用。虚心接受有关管理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及指导。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需加班赶进度时必须全力服从,乙方不得提任何附加条件。

12.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带家属、孩子入住施工现场,严禁在住宿房屋内用明火烧饭及私拉电线,经查处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300元。如发生意外事故,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12.8施工期间如发生矛盾,应及时制止,迅速向现场负责人汇报,尽快商量解决。严禁聚众打架,酗酒闹市。如在施工现场、住宿区内发生打架事件,不论有无理由每次罚款元整。严禁在工地或宿舍内赌博,发现时每次每人罚款送公安机关处理。项目部不承担任何责任。

12.9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违反者按安全规章奖惩制度执行。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查清原因后,由负责方全部承担。如属乙方责任应由乙方全权负责。按事故的实际损失由乙方自负外,同时追究责任。发生其它意外或安全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在万元以内,由乙方负责。在万元以上的,由甲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乙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12.10如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立刻上报,严禁隐瞒事故不报,积极配合项目部质安部门工作,做到上通下达。及时签订各级安全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2.11乙方承包人应是本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遵纪守法,不准违章指挥,确保安全、质量、进度,保证全体施工人员全方位的运转。

12.1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及指挥。执行本项目的一切规章制度,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乙方在施工中因管理、质量、安全、工期不符合甲方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劳务公司进行施工。终止协议时,按完成工程量的50%终止结算工程款,余款及保证金作为甲方的损失弥补。

12.13如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强迫乙方强行施工、故意拖欠工程款或不执行合同条款;侵犯乙方合法权益,忽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环境恶劣,严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全额支付,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12.14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需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十三、甲方责任;

13.1甲方负责建筑物的每层轴线定位、测量、放大线。

13.2免费提供住宿生活和施工用水、用电。

13.3提供所需建筑材料(按十一条执行)。

13.4向乙方免费提供施工图纸三套和相关技术资料。

13.5甲方负责拉围墙防护为乙方提供有利看场条件。

13.6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及合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等相关事宜。

13.7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结算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13.8甲方负责土方开挖并承担费用,乙方人工配合清底。13.9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办公场地,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三级教育,向乙方进行技术交流。

13.10甲方负责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

13.11甲方负责协调地方周边关系和处理当地纠纷。

13.12甲方在乙方缴纳合同履约金一个月内如工程不能正常开工,甲方无条件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金万元整,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十四、乙方责任:

14.1施工场地平整,施工界区内的用水用电和道路及临时设施的施工(所需材料由甲方提供)。

14.2乙方提供建筑材料供应和设备进场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

14.3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

14.4乙方配合甲方收集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协同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14.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分包项目施工,不得收取任何配合费。但甲方另外分包外墙涂料项目的施工队伍,必须及时随乙方外墙粉刷同时施工,若甲方不及时安排涂料施工队伍或因涂料施工队伍不及时进行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4.6甲方天棚不用粉刷,不扣乙方人工费。

14.7乙方所包工程项目保修期间若有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如因甲方其它分包队伍造成的破坏除外)。

14.8乙方自行将承包工程转包或违反质量和安全管理规定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另行组织施工队伍,因此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交工的每延迟1日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提前交工1日交乙方元。

十五、合同签订交付履约金及有效期:

15.1本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生效后在开工十日内乙方向甲方交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拾万元,本工程地下室完成后甲方向乙方退还拾万元保证金,若合同订立后一月内达不到开工时,甲方赔偿本金,另外付损失费两万元。

15.2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价款全部付清后自动失效。

十六、补充范围和解决方式:

16.1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如双方发生合同及协议争议,由双方代表友好协商,协商无果,递交合同签订地方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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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孕产妇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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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 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盗和用电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域安全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防范措施的制订、落实、检查及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各部门、机构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总公司全体人员,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第二章 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区域应配电容量配置设施设备,并留有余地

第六条 员工使用各类设施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

第七条 员工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具;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

第三章 加班事项

第七条 每日19点后仍需在办公室进行办公人员视为加班

第八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九条 加班人员应填写各楼层加班领取钥匙表格(附表二)后领取各楼层钥匙,并于下班后进行锁门工作

第十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需确认周围电器设备及空调开关关闭后方可离开(包括洗手间各项设施)

第十一条 加班人员离开前应确认锁门事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十二条 本办法从 20xx年9 月1 日开始生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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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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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预防交通事故,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制度。

1、学校要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日常工作中,长抓不懈,,抓紧抓实;要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各年级、班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内容,一并进行考核。

2、安全领导小组要将交通管理法律法规教育纳入学校普法的重要内容,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的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使师生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受教育率达到100%。

3、学校在校园内刷写醒目的交通安全标语、口号、警句和印发资料及致家长信,并使用橱窗、宣传栏,营造浓厚的校园交通安全教育氛围。

4、经常使用活动室、校园网络、黑板、广播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5、要将交通安全内容纳入教学计划,并编制交通安全教育教材,开展经常性的交通法制教育,让交通知识进入千家万户。

6、各班要充分利用法制课和"安全教育月"的时间,每学期上交通安全专题课5———10节,并备有必要的学习、宣传教育资料,宣传教育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还要积极主动联系公安、交管等职能部门,每学期深入学校开展一次大型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7、门卫护校人员要负责清理掉校门口妨碍学生通行的违章占道行为;要将校内自行车摆放有序;要在学生上学、放学交通高峰期站在校门口督导学生遵守交通规则、组织好学生安全通过马路。

8、学校接送师生通勤车或接送师生参加活动使用的车辆,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不得租、借使用相关手续不全、驾驶员或车况不合格的车辆。

9、学校禁止私人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加挂学校通勤车名牌。

10、学校禁止不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的车辆进入校园;经批准进入校园的外来车辆要按指定路线慢行;禁止在校园内学习驾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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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中学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中学,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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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秋季学期开学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自查报告

XX年秋季开学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了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开学初,保卫科对学校去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今年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组织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对学校及校园周边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将安全隐患及时整理反馈到各部门、年级,及时整改。同时对学校新学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积极自查,现将我校XX年秋季开学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1、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方针和基本原则。

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和保卫科例会,统一认识,强化素质,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增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2、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利用保卫科例会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学位公司十四名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学习和管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保卫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不断强化安全保卫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实行队长负责制。

3、进一步严格执行教师凭证、学生凭校服、外来人员登记进出校园的管理制度,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非正常放学时间学生出校门必须持班主任的证明或电话,还学校一片宁静与安全。为学生创造安全稳定的受教育环境的同时,也保证了校园内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开学初,利用秋季开学教职工大会、9月份班主任工作例会等途径多形式对教职员工加强要求,使此项工作深入人心。同时,将严格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

4、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XX年初,与各部门、年级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禁毒工作责任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综治工作责任书》等责任书,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层层落实。秋季开学,逐步对各部门、年级安全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5、做好XX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工作。开学安全检查是我校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这项工作主要由校保卫科牵头,以学校领导为组长,全体中层干部为成员,有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分工。检查主要涉及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环境,以“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做到校园内无安全隐患,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良好,校门口无摊点,所有车辆规范停放,营造了一个有序、安全的校园内外环境,同时,保卫科对检查结果及时整理并反馈到相应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6、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学校消防实名制管理。

7、采取有效形式,加强与各部门、年级的联系与合作,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形式对学生加强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范学生上、放学乘车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坐无牌、无证、无年审的“三无”车辆上学。

8、利用好秋季开学典礼学生国旗下心声向学生传达安全卫生教育意识,同时李植校长在开学典礼上结合六盘水市“五城联创”活动重点就新学期安全管理卫生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9、做好信访、反邪、保钓等维稳工作。在新学期的党政联席会和班主任工作例会上,李植校长重点就学校安全维稳工作做重要指示。

10、继续做好后山施工安全工作,确保后山施工安全零事故。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从学位公司聘请的十四名保安,文化程度较低,流动性大,且责任心有待加强。

2、开学安全检查结果显示,我校及周边环境仍存在不少安全隐患,虽然我校已针对具体隐患做了相应的整改落实,但是有些隐患凭学校本身无法完全排除,需要上级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3、社会育人环境存在不利于师生安全的因素,社会不安定因素和不良文化对师生安全的影响还比较大,网吧、游戏厅等都对学生的影响非常。

4、学校后进生与社会闲杂人员在矿务局小广场、夹皮沟、老虎沟、机场铁路聚集,易滋生打架事件,给学校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因此,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仍需加强,对校园周边仍需要加大巡逻力度。

5、学生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多数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低,增加了学校安全工作的难度。

6、后山施工继续进行,施工安全仍需要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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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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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20xx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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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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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上学、放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

二、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行人,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行人优先通行。车辆、行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三、严格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服从交通指挥。

四、未满十二岁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单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二轮、侧三轮车摩托车后座不准附载不满十二岁的儿童,轻便摩托车不准载人。

学校交通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幼儿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 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学校、幼儿园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园)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班主任老师、科任老师是具体责任人。学校要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将责任落实到人,齐抓共管,把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 安全教育

第四条: 学校、幼儿园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的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素质。加强对学生的常规训练,努力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对使用不同交通工具上、下学的学生,根据年龄特点,分别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要几个人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的学生,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

第六条: 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接送学生,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的联动机制。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七条: 严禁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无法组织学生在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学校、幼儿园应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八条 :对于乘坐校车上、下学的,学校、幼儿园应严格按照《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办法》、《校车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对于自行上、下学或家长自己接送学生的,以及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路线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九条 :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和小黄帽路队制度,使学生上、下学佩戴小黄帽或有明显黄色标志的帽子,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第十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告知学生家长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发现学生有上述行为后,学校、幼儿园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该行为,并告知家长。

第十一条: 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幼儿园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交警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按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落实保障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用车时,无论时间长短、车辆多少,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县教育局请示,获准后方可组织实施。请示中应详细说明本次活动的时间、地点(含行驶路线)、人数、组织方式、安全措施、安全预案和受委托旅行社名称及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第四章 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 严格实行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个人,将予以表彰;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落实的,或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小学交通安全知识守则

1、坚持徒步上下学,不准在街道、公路上拦车、爬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2、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不准骑自行车。不管步行或在公路街道上行走时,必须靠右行走或人行道上行走。

3、步行时,在横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时,应注意来往车辆。在无来往车辆时,从人行横道线内通过。

4、严禁在机动车临近时横穿公路。不准在有机动车通过的道路上做游戏。

5、在公路或其他道路上行走时,不准钩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准边走边看书或边玩耍。

6、前进途中,遇到路边堆放障碍物时,要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待无来往车辆通过时再通过,并且要靠安全一侧。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为了加强我校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促进学校的文明建设,树立全校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全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由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负责贯彻落实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负责制定实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篇,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奖惩等工作,并处理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二条 协助交警部门维持校门口学生上学、放学时秩序,实行校门口、楼梯值班制度。联系办理一切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手续。积极完成上级交通安全部门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交通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师生行走规定

一)行人必须靠路边行走。不得三人以上并行,妨碍交通。

二)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行人须注意来往车辆,不准在道路上追逐打闹。

四)不准在校内外道路上进行各类体育活动或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五)不准在校内道路上学习骑车。

六)不准在校内道路上扶身并行,骑车带人。

七)非机动车必须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妨碍交通。

第五条 校区内道路规定:

一)不许在校内道路上堆放杂物,妨碍交通。

二)在校内道路上施工,须先到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申报、登记、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要在施工路段设明显标志,确保行人与车辆的安全,施工后要及时恢复原路面,保证原道路的畅通。

第六条 违章及事故处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七条 学校人员或机动车辆在校外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向出事地交警部门报告外,同时应向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并写出事故情况报告。

第八条 对因违章造成交通事故者,根据交通法规予以处罚。触犯刑法者将由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 学校每年对师生员工执行本《条例》的情况,进行一次评比。表彰奖励在交通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并将评比结果报校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制度

皮拉力乡盾都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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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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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管理制度《中小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责保管。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6、图书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7、学校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9、学生教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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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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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人机工程学原理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2893-20xx《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中的要求,生产现场中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根据公司生产现场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

适用于全公司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公司道路、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域、高空作业、设备维修和吊装等工作场所。

三、职责范围

3.1 设备科负责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组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大修、改造。

3.2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配置、使用、运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进行归口管理。

3.3安全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定期检查,保证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3.4 安全警示标志采用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处部门(车间)进行维护管理。

四、 安全防护设施及安全标志管理要求

4.1安全防护及标志的管理

4.1.1根据生产现场生产情况、周围环境、温度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防护警示标志牌。

4.1.2安全防护、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生产现场的人员易于看见。

4.1.3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设置后,未经生产部门主管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1.4安全防护罩、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残缺或毁坏报设备科,安全警示标志残缺或新增时报安全环保部。

4.1.5要经常教育员工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和安全防护设施要求,爱护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牌,对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2安全防护警示标志

4.2.1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用以表达安全信息;安全警示标志由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或文字组成;安全防护设施包括: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警示线、安全带、防护网、防护栏、防护盖、防护罩等机电安全保护装置。

4.2.2警示线:界定和分割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

4.2.3警示语句: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危险的词语。

4.2.4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蓝、黄和绿色。

4.2.5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色和白色两种颜色。

4.2.6安全标志的分类:禁止标志、警示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4.2.7安全色分别代表含义:红色表示禁止、停止、消防和危险,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按钮、消防设备、机械转动的裸露部分(齿轮、皮带轮等)、极限刻度等;蓝色表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交通指示标志;黄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主要用于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罩内壁、防护栏栏杆、警告信号旗等;绿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红白相隔条表示禁止通行、禁止跨越的意思,主要用于防护栏;黄黑相隔条表示起重吊钩、坑口防护栏杆、低管道等;黑色表示标志中的文字、图形、符号等;白色表示文字、图形、符号和背景等。

4.3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的使用

4.3.1在进入生产车间现场大门入口,必须悬挂安全帽标志牌。员工上岗前必须按工种规定作装好劳动防护用品。

4.3.2在深坑周边、地沟、水池周围、井口、陡陂等场所应悬挂当心堕落标志牌和设立安全栏或安全盖等防护装置。

4.3.3在需要动火、焊接的场所,必须悬挂当心火灾等警示标志牌。

4.3.4在旋转机械设备旁必须悬挂当心伤手、当心触摸等标志牌。地面较滑场所应悬挂当心滑倒标志。

4.3.5设备线路检修、零部件更换时,应在相应设施、设备、电柜、开关箱等附近悬挂禁止合闸标志牌。

4.3.6有坍塌危险的构建物、建造物、设备、堆放的物料等危险场所、作业区必须悬挂当心坍塌和禁止通行标志牌。

4.3.7在配电箱、配电柜等各级开关箱处必须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牌,对临时用电的场所除悬挂当心触电等标志外还要设立安全防护装置。

4.3.8在安全通道、楼梯、消防通道口、出入口必须悬挂安全通道等标志牌。

4.3.9在登高梯、设备平台周围要有防护栏装置和悬挂当心滑落标志牌。

4.3.10在高温渣包放置区和电炉旁应设置防护栏和悬挂当心高温烫伤标志牌。

4.3.11 在非饮用水龙头处悬挂禁止饮用标志牌。

4.3.12 在高处场所和维修平台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立警戒区,通过安全

防护栏或安全防护网或拉警戒线和警示标志牌达到警示作用。

五、 参考资料

1、GB2893-20xx《安全色》

2、GB2894-1996《安全标志》

3、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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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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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大幅上升。我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深化平安余杭创建”,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港澳台侨委员会于3月29日组织了部分政协委员,在汪宏儿主席和方加明副主席的带领下,在区公安分局及交警大队和仓前镇、良渚镇的配合下,对我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座谈讨论。在座谈中,委员们认为,我区农村道路建设快但安全设施少、农村车辆多但群众安全意识差、事故和死亡绝对数不少且上升速度很快,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一致要求在视察的基础上开展专题调研。随后有关人员深入到区建设局、农业局、交通局、林水局、城乡一体化办公室等部门和部分镇、村、企业调研,进一步了解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状况

我区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x公里,其中县乡道x公里,村道x公里;全区共有机动车驾驶员万名,机动车保有量达万辆。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降事故、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全区上报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伤人数、财损数全面下降,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xx人,死亡下降绝对数列全市第一。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康庄工程”和 “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二、主要问题

1、交通事故不断上升

据统计,我区县乡道、村道等农村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起,死xx人,死亡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分别比上年增长%、%,占了全区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和%,特别是全区4起特大事故有3起发生在农村道路上,出现了全区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虽有明显下降,但农村道路死亡人数不断上升的局面,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区“平安畅通县市(区)”的创建工作。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随着“康庄工程”、“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农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区x公里县乡道路和x公里的村道中,有%的县乡道路和%的村道没有安全设施,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工作开展不够平衡

按照国务院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和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要求,必须建立县(区)、镇乡(街道)、村(社区)三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网络。去年以来,余杭、仓前、闲林、中泰、乔司、崇贤等6个镇乡已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站,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他镇乡(街道)有的尚未建立专门机构,有的未配备专职人员,有的未建立工作体系。村(社区)基本没有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员、联络员制度。同时,还有许多农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没有专门的机构、人员和经费,缺乏必要的保障机制,工作开展不平衡。今年全区又有6个镇乡(街道)被列入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乡镇,其中一个街道上半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位列全市第二,被杭州市政府问责整改。

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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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_网

范文类型:汇报报告,全文共 1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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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一、基本情况

近两年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紧紧围绕畅通、有序、安全的总体目标,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了城区正常的交通秩序,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比较

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较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一)初步建立交通安全综治机制。,市政府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统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定期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听取意见和建议,部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初,专门下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公安、城管、交通等主要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以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联手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共同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稳步开展。

(二)不断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近两年来,城区新建主次干道5条,改造主次干道、背街小巷9条,道路总长70公里,路网结构不断优化,总体呈现“六横七纵”格局,基本满足城市交通需求。结合城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创卫创模”工作要求,对城区部分主干道进行了渠化、亮化,设置了绿岛隔离带、港湾式公交停靠站台,更新了部分交通标志、标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同时,从解决交通安全管理难点、热点入手,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化应用,升级改造机动车轨迹查询系统,增设3组交通信号灯和10套高清监控系统,强化了道路交通日常管理。

(三)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坚持按照“压事故、保畅通”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交通管理对象,集中整治了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超载超限、危化品运输、校园周边秩序、马路市场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加大了对酒后驾车、闯红灯、机非混行、车辆乱停乱放等重点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安交巡警部门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万多起,处罚123986人次。同时,对城区重点地段、重点时段予以强化管理,城区交通基本保持畅通有序,即使是上下班高峰期或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也没有出现大面积拥堵现象。

(四)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深入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组织集中整改。同时,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个案评析,从中找寻事故发生规律。,公安交巡警部门共排查重大交通隐患6处,发出整改通知书(函)4份,均已整改到位。此外,在突发性恶劣天气来袭时,能够按照预案全员出动,科学指挥,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努力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以社区居民、中小学生和机动车驾乘人员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印发交通安全知识系列宣传单,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交通安全辅导宣讲,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新闻媒体还开设了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和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教育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收到了一定的宣传教育效果。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由于城市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不断增大,道路交通事故居高不下,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仍然严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难点和突出问题。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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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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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生活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根据有关交通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校所有车辆一律凭“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车辆通行证”进入校园。

(二)外来机动车辆必须按《柳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凭有效证件,经登记后进入校园。

(三)严禁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校园。严禁出租车进入校园,特殊情况(接送病人、运送重物等)需主动说明,经门卫执勤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区。

(四)在校内举办较大规模的会议、活动等,涉及外来车辆较多的,由主办单位提前与保卫处联系,以便共同商讨车辆行驶路线和停车地点,必要时保卫处可组织人员协助指挥交通、管理车辆。

(五)执行公务的公安、消防、救护、抢险等特种车辆进出校门时,门卫应主动疏导,确保安全通行。

(六)机动车(含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主动避让行人,禁止鸣笛。

(七)严禁在校园内无证驾车(包括汽车、摩托车、助力车)、练习开车和试刹车;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逆向行驶;严禁超载或病车上道。

(八)机动车辆出校门,必须配合门卫检查,凡携带物品出校门,必须凭部门或主人出示证明,经门卫查验、登记后放行。

(九)根据维护校园教学秩序和方便车辆“就近”停放的原则,由保卫部门负责在校园内适当区域划定停车位并负责检查。

(十)机动车进入校园后须服从值勤人员的指挥、检查和管理,按照校内交通标志、标线行驶和停放,严禁在行车道、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阻碍交通。车辆停放时,须拉紧手刹、关闭电路、锁好门窗,以确保安全。

(十一)确需在校园内过夜的机动车辆,应征得保卫部门同意,按指定区域停放,车辆安全由车主负责;车内不得放置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遗失概不负责。

(十二)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规定,对不遵守学校规定、无理取闹、打骂管理人员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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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管理工作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1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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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安全职责,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公司安委会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检查安全职责和制度落实情景、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景、落实安全职责和隐患整改情景、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景。具体自查资料如下:

一、安全制度和职责的落实情景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备案存档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应急预案完整,演练可行,各项操作规程考核效果较好,各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制度和规程资料,无违章现象。

公司领导与生产一线各班组组长签订了《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书》,各班组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较强,切实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思想,职工在自我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为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供给了有力的保证。

二、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情景

公司根据上级领导的整体安排,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一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经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形式,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二是丰富宣传活动形式,经过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参加消防安全演练及氯气泄露演练,并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宣传各种安全知识、及安全法规。使广大员工深入了解安全,广泛重视安全,极大提高了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经过各种形式(警示牌、宣传栏、标语等)使员工明确自我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明确在危害发生时的救护措施。培养员工熟练掌握小型工伤的紧急处理技能,将伤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职工能够熟练的使用劳动卫生防护用品,降低职业病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使职工能在突发事故中正确熟练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共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3次,召开安全生产会议5次,总结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与预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传达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布置有关安全工作,通报安全检查情景。

三、落实安全职责和隐患整改情景

设备、管道、安全防护装置及平台、爬梯、护栏、支架等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记录齐全有效。设备、管道表面清洁,无破损、裂痕,无跑冒滴漏现象,各种阀门、仪表正常。各种安全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场所设置事故柜存放的防护急救用品齐全有效,并进行定期检查。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修,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不准装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对易发生事故的电气设备有专人管理,职责到人。电工人员作业时能够按规定配备劳动保护用品,按操作规程作业,并定时检查线路及一切电器设备,所有高压危险场所,都设置了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非电工作业人员严禁进入配电房或电气设备护栏内、严禁私拉乱挂、严禁靠近高压危险场所。

安委会小组成员按照要求,分阶段开展了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春节、春季、五一、安全生产月)。检查出的各类隐患作出整改及治理方案,真正消除了事故隐患。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撌凳虑笫恰⑾钢氯妗⒉涣羲澜恰⒉蛔吖的原则,针对薄弱环节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漏洞隐患是否纠正。

四、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景

为防止突发事故的产生,公司安委会小组针对部门员工进行了2次突发事故预案的学习,(消防安全学习和漏氯安全学习)在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单位生产的特殊性,模拟了突发火灾消防演练和加氯系统泄漏演练。在演练上着重考察了员工应对突发事故的本事、对突发事件的排查处理及人员自我防护措施等情景。经过实地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思想意识,使员工清楚认识到了安全在生产上的重要性,增强了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本事,逐步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理及实地救援的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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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安全管理工作自我鉴定

范文类型:鉴定书,全文共 1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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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居民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要求,我街道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各相关科室和社区加大了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和安全问题的监督力度,取得了必须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街召开食品安全会议,在会议上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主要领导负责,层层落实职责,密切协调配合,推进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集中监管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扎实有效,使广大居民有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费环境,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广泛宣传,提高意识

为不断加强辖区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构成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各社区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宣传画和食品安全书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使广大居民对食品安全知识有了正确的认识和了解。

三、加大排查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为让人们能过上安心、放心、舒心的日子,街各社区精心组织力量,进取配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了对各自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工作中各社区还结合各自辖区特点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排查,力争将食品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之中。其中__社区主要针对辖区内火锅店进行检查,__社区针对路边小餐饮店、__社区针对辖区内超市、林园社区针对真假野菜的识别、__社区针对东市场路边摊位等。经过走访排查,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了食品存在的安全隐患,对经营业主进行了及时警告,并限期进行了整改。有效地保证了广大居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四、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

自6月14日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开展宣传月启动仪式开始至23日,街道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月活动。

宣传月期间街各社区联合辖区内相关单位举行了活动,此次活动以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街道共发放宣传画24份,宣传手册48本,摆放食品安全宣传展板12块,办理黑板报1期,咨询服务群众300多人次。经过此次活动,让广大居民都能了解一些基本常识,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确保居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工作

10月,街联合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食品药品基层培训活动。

此次活动请到了食品药品监督局田波副局长为居民进行知识讲座,发放了很多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组织开展座谈会等形式,使参加活动的200多名居民学到有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对增强全民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本事,倡导广大群众安全科学的饮食用药风尚,起到进取促进的作用。

六、存在问题:

1、辖区内个别商贩对食品安全认识不到位,不够深彻,对此我们将加大管理力度,适当时机组织学习培训,增强重视程度。

2、食品安全工作宣传不到位,下一步我们将联系市食安办及有关部门,搜集更多的资料,利用集市、周日、节日等进行广泛宣传,做做到家喻户晓,这样才能在群众中做好此项工作。

七、下一年工作重点:

各部门各社区高度重视,结合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并加强协调配合。经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

首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注重群众参与,建立和完善群众自治制度,让群众互相约束、自我管理和共同遵守。

其次,以小作坊和无证无照黑窝点为重点,抓好生产销售环节,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端午、中秋、十一、”等节日为重点,突出抓好肉类、酒类、月饼、糕点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整治。

第四,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测,杜绝腐烂、变质、过期食品在市场流通,引导群众科学消费、健康消费,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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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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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分包工程名称及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项目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合约。

在施工工程分包合同的执行上,本合约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现场杜绝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

2、负伤频率控制在 %以内;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

5、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 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6、确保总包CI战略的要求。

二、用工制度:

1、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所有工人必须同时具备健康证、暂住证等。任何因为乙方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遵守甲方上级制定的有关劳务队伍的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其它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及规定;

4、乙方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三、安全生产要求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乙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国家、北京市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必须尊重并且服从甲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4、乙方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乙方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甲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3、乙方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4.3.1、乙方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

4.3.2、乙方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年审考核,合格者办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4.3.3、乙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乙方的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甲方,按规定进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3.4、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证件(原籍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经考试合格者换领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特种作业临时操作证,持证上岗(京外要遵守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

4.3.5、乙方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换工种教育;

4.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的安全检查制度:

4.4.1乙方必须虚心接受甲方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4.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4.4.3、乙方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

4.5、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消项制度。

4.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

4.11.1、乙方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

4.11.2、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甲方的项目主管领导,向其报告事故的详情。由甲方通过正常渠道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4.11.3、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4.11.4、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11.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乙方人员的,乙方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由乙方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12、乙方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乙方要教育和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

四、消防保卫工作要求:

五、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管理:

六、争议的处理

当合约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北京市(或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补充条款:

详见附件

八、合约书的份数:

本合约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九、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生效至合同书的截止期同时截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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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安全管理工作计划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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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食堂实际情况,使全体师生有一个清洁、舒适的工作环境,保证就餐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食堂工作计划如下:

一、要继续进一步加强食堂工作管理,加强技术培训,提高食堂员工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在干好食堂工作的前提下。全体食堂人员要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不断提高为师生服务的自觉性,做到礼貌待人,文明服务、热情主动。

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工作人员必须做到持健康证上岗,严防卫生事故。

四、搞好食品采购、运输、保管、卫生工作,凡是发现已经变质和腐败食品,坚决不预采购,以防食物中毒。

五、搞好学校食堂卫生,食具要做到天天消毒,生熟分开,预防传染病的发生。

六、食品要洗尽,饭不夹生,尽量做到现吃现做。

七、食品要保持清洁,夏季要加大防蝇措施,冬季做好保温工作。

八、必须搞好粮、油、菜等各种食品的采购,抓好月底

九、各种物资、食品、蔬菜的采购要保证质量,供应必须及时,少采勤购。

十、正确处理伙房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要相互支持,友好相处、协同工作。

十一、要自觉做好本职工作,工作中吃苦耐劳,不断提高饭菜质量,保证无差错,安全无事故。

十二、个人方面要注意:上班时间要穿戴好工作服,不要在食堂会客,工作时间严禁吸烟以及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事宜。要定期洗澡、理发、不得留过长指甲。对于分给个人的卫生区,要坚持及时收拾干净,保证饮用餐具、地面、库房的整洁。定期对食堂进行大的全面清理,使食堂始终保持清洁、卫生、有序。

十三、以提高服务意识为突破口,把改善食堂饮食、强化饭菜质量为重点,抓真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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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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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按照“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工作无小事的观念,县救助中心要切实承担起敬老院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责任,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全面落实,切实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防微杜渐、防患未然。根据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敬老院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一、明确敬老院管理职责

救助中心领导是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院长为直接责任人。救助中心要与各敬老院签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抓好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工作,同时要监督落实服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遵循入住程序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20xx〕第37号)的规定,救助中心、敬老院应根据五保(优抚孤老)对象申请,与所在乡镇、村(居)委员会及本人签订《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协议》、《敬老院入住协议书》,安排五保(优抚孤老)对象入住,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严禁接收传染病和精神病患者入住敬老院,敬老院组织入住对象认真学习《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院规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增强法治观念。

三、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敬老院要建立健全《敬老院管理服务公约》、《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安全保卫制度》、《会议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卫生保洁制度》、《院民公约》等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敬老院管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工作人员佩证上岗,外出老人戴证出行。

四、切实履行职责

督促敬老院工作人员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自脱、离岗,未经同意,在院老人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要严格履行出入登记手续,以防老人走失;随时掌握老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调解入住老人之间的矛盾,杜绝意外事件发生。

五、确保安全防范到位

加强敬老院工作人员、在院老人的安全教育,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查找各类安全事故隐患,重点做好食品安全、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等工作。严禁在室内外堆放柴火、烟花爆竹、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灯头,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室内吸烟和擅自用火用电取暖;严禁食用霉变、过期食品;严禁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到人,院长负总责。

2、适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制度和措施,定期对院内设施、设备及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报修。敬老院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应由敬老院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灾害的演练,制定应急预案,对火警、灾害隐患及时整改。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器材、设施并定期检测,平时加强保管,确保完好。设置应急照明设备和疏散通道,保持通道和安全疏散楼梯畅通。电器线路的铺设、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电器明火作业,均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入院人员私接电线和擅自使用电器在宿舍做饭,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遇雷雨天气,不得站在室外突出的高处,不得在大树、电杆和高压线下避雨或者逗留。

4、严禁采购和食用变质、污染的食物,不得食用未经化验签订许可的野生动植物,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食用过期、霉变、腐烂等食品。制作油荤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切生熟食物的刀、板应当分开,每天坚持食品留样工作。食品储藏处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霉烂变质。严禁将有毒物品与食品存放在一起。抓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5、炎热季节,应当适当控制人员的活动量,尽量缩短在烈日下的活动时间。保证饮水供应,并适量饮用淡盐水,预防中暑事故。另外还应该注意灭“三害”。

6、使用煤炉、燃气前应当认真检查和试烧,使用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漏烟漏气,及时修理,防止煤气中毒事故。

7、严禁院内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时常做好院内人员的宣传与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敬老院管理人员如发现入院人员藏匿和携带管制刀具应该及时收缴并妥善保管,防止意外发生。

8、预防意外事故。敬老院要严格各项规章制度,落实责任人,对卫生间、公共浴室、公共活动场所等地方,都要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若发生传染病和精神病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送相应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防止非正常死亡、走失、疾病传染、护理事故以及损坏入住对象合法权益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无意外伤害、无非正常死亡、无院民走失、无重大火灾、无食品安全隐患、无房屋倒塌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程序及时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

六、建立每日巡查制度

重点关注敬老院入住老人衣食起居和身体状况,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无污染。室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加强用电管理,对损害的线路及时修复,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来人来访登记制度

敬老院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期间做到安全隐患排查到位、点名查房到位、夜间巡查到位、设施设备检查到位、应急处置及时到位,防患于未然。出入人员要实行实名登记,无关人员不能随便进出,在院院民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过夜,晚上检查门窗关闭情况,防止物品丢失和被盗。

八、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因救助中心、敬老院领导不重视、防范措施不力、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敬老院安全管理服务事故的,实行责任倒查制,并视其情节轻重提请相关部门对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实行问责。

青川县民政局负责人:

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服务中心责任人:

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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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校园安全管理远程专题培训情况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培训,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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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管理远程专题培训情况总结

现将我校有关人员参加xx年全国中小学校长校园安全管理国家级远程专题培训情况总结如下:

一、培训工作完成情况

此次培训我市共有2校长(学校校长,专管安全的副校长)、1名教师(学校安全管理员)参加远程研修,分别完成了注册学习、提交作业、提交论文论文等学习程序和学习任务,3人已结业。

二、培训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的提高,非常珍惜这次足不出户就能接受到高层专家讲座的机会。此次培训是全面贯彻国务院及教育部关于全面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领导、各级校长、园长校园安全管理素质和工作水平,我单位单位严格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培训。

2、严格纪律,按时培训。我校参加培训人员能够严格组织纪律,按时上网参加培训。

3、进展顺利,效果良好。培训人员都能珍惜学习机会,潜下心来学习,按时提交作业。经过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参加培训人员普遍反映收获很大,在理念更新、视野开阔、理论提升和实践经验丰富等方面,都很有收获。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安全意识、安全管理管理策略等,在与专家的碰撞中生成了一种新的动力和激情。

4. 针对实际,在培训后及时开展研讨,扩大学习成果。学习结束后,所有参培人员结合学习情况,针对本校管理实际,以年级组为单位再次授课,并开展研讨,在研讨基础上,要求每一位教师均要撰写反思报告或学校安全管理新思路、新设想,并于9月份上传到学校教师网校教育研修网的教师论坛栏目中,届时,学校将组织教师开展网上安全主题研讨或论坛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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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型设备安装拆除维修安全管理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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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乙方承接甲方的施工升降机(或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维修施工任务,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设备安全,根据合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国家有关安全标准,经甲乙方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5.施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以下责任目标

1.安全目标:

1.1杜绝发生死亡事故。

1.2避免发生重伤,轻伤频率控制在年3‰以下。

2.管理目标:

2.1分包方与相关人员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教育率100%。

2.2分包方的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合格率达到100%。

2.3每月由分包方相关负责人对设备安全检查和反馈率达到100%。

2.4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严重违章的有权要求乙方停工限期整改,对不能按要求整改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充分体现“安全一票否决制”的严肃性。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各种工器具、设备和器材,对不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使用规定的设备和工器具有权禁止其使用。

甲方对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且未进行安全教育的人员,有权对其停工。

甲方有权对乙方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停止其作业。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劳动保护着装及特殊防护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有权停止工作。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处罚办法:(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及不正确佩戴的处罚____元/人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处罚____元/人次。(2)违章使用严禁使用的工器具、设备处罚____元。(3)禁止偷盗塔吊、电梯安装相关设备及配件,如发生此类事件调查核实后,按照所偷盗设备、配件价格双倍赔偿,造成误工及数额较大情节严重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二)甲方的义务

甲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甲方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甲方应制定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应急救援预案,并做交底。

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三)甲方的责任

甲方负责审批乙方制定的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安全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对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作业环境、危险程度、应急方式的安全交底,并监督检查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和创造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必须具备的安全环境与劳动条件。若施工现场需动火时,甲乙双方派专人监护。动土作业时,由甲方负责联系相关办理手续,并监督标明的地下管道、电缆等隐蔽工程的标高及走向,同时进行现场确认标识。

甲方负责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

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一)乙方的权利

对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联系作业所在单位提供符合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二)乙方的义务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省、市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乙方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

乙方进行安装时,应组织相关人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并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乙方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甲方进行安全使用说明。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必须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法规、标准,认真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施工(安装、拆除、维修)现场安全督察体系和网络,明确安全第一责任人,现场作业要有专人负责安全。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未接受入厂安全教育,以及进入现场未进行作业前安全教育的,严禁进入现场作业。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电梯、塔吊以及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作业所在单位、甲方安全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乙方应根据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项目的内容编制《施工组织方案》与《安全措施》,经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

乙方进入现场作业的各种劳动保护、安全防护及消防器材应自备。

乙方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业,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超区域作业。节假日、夜间和作业所在单位休息时间施工(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经甲方和作业所在单位的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的各种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施工休息期间不得乱窜。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在厅门外必须设红色警示灯。

乙方在必须服从作业所在单位和甲方安全管理人员管理。

乙方在易燃易爆生产区域使用的临时电缆中间不得有断头线,并要悬空以防破损漏电打火花。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作业严禁用铁器敲击现场设备和管线。

乙方在生产区域施工(安装、拆除、维修)清理时,严禁乱堆乱放清理的废弃物和可燃物,保证作业现场的文明施工。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

除了以上甲方“责任”中所明确的,甲方原因所导致的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以外。在本次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造成的甲乙双方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涵盖以下方面:

乙方承担未受有关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具,不服从甲方安全管理、超指定区域、超时限作业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违反甲方或作业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违反安全规程、不按施工方案作业、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乙方承担由于自身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动用作业所在单位设备而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人员、作业所在单位人员受到伤害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不可抗力责任划分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如天灾、战争、动乱)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甲乙双方人、财、物的经济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的人、财、物的经济损失。

七、双方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并签订本协议,与合同同时生效,未尽事宜可另行补充签订。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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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护理管理安全心得

范文类型: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护士,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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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产房实习的最后一周进行护理管理的学习,虽然学习的时间很短,不可能掌握所有护理管理的内容,但是在产房护士长的悉心教导下,结合在校学习的护理管理学以及自己平时在临床中的所见所闻,对护理管理尤其是护士长的日常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至少了解护士长平常的工作是怎么样的,比如如何排班,如何处理护士、医生、病人以及家属等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

刚入科时,护士长的耐心讲解以及之后的进一步接触,我对本院的护理管理结构和各种管理项目的计划、组织、监控等具体管理功能实践有了一定程度的认知。林护士长很重视护理管理的教育,给我们制定了一周学习目标,讲述了关于护理管理的一些基本知识:人员管理、组织,目前本院的护理垂直管理架构,对医院人员管理、小组管理活动有了初步认识;护理管理结构下分出各种功能小组的职能和管理内容,如质量控制护理小组,在上级的管理下落实院内各科室的质量监控工作包括服务质量、科室布置、物品规范等管理监控工作;各个阶段、职称护理人员的职能与义务,让我们初步认识到护理职业的发展方向和各阶段的责任和义务,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的工作职责;护理人员排班需强调满足需求、结构合理、效率、公平、按职上岗原则。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我们在护士长的教育下,结合以上概括性的理论,对落实到临床细节方面的管理工作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科室的服务质量及物品管理规范方面的质控管理,落实的第一步是严格规定,然后是通质控小组严格做好定期的检查工作。通过林护士长的介绍和我的观察,初步检查一定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要求进步,也要及时反馈问题,这样才不会积蓄问题,使问题得到解决,所以本院的护理人员每个月都要召开一次工休座谈会,召集病人及家属,除了针对性地做一些疾病的健康教育,更重要的是要让病人及家属将他们心中想说的话告诉我们,做得好的可以说,做得不好的更可以说,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当场或者会后给予及时解决,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护患关系的和谐发展,也能及时避免不必要的误会。

护士长的工作态度和忘我的工作精神让我们钦佩,对即将走上临床护理岗位的我来说,未来的护理工作道路不仅需要取前辈们的精华,还应开动脑筋努力创新,努力做好护理管理,真正服务于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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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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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店住宿,请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住宿登记。请勿私自让未办理住宿登记的其他客人或者亲友在客房留宿,或转让床铺,探亲访友的请在晚上11时前离开。

二、严禁非法携带管制刀具和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旅馆。

三、严禁在旅馆内打架斗殴、寻衅滋事、酗酒闹事或进行黄、赌、毒、娼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谨防被盗、被骗、被抢。贵重物品请按规定交总服务台代为保管。

五、请爱护客房内的设备、物品,损坏须按价赔偿。如果您想带走留作纪念,请与服务员联系商谈。

六、讲究卫生,保护床单、被褥的清洁,不随地吐痰,不躺在床头吸烟,瓜壳果皮请丢进垃圾箱。

七、请勿在客房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遇火警请拨119或110、

八、发现旅馆内有违法犯罪行为,有义务及时制止、举报,直至扭送公安机关,其行为受法律保护。举报电话:110、

九、旅客住宿计费:自午后12时至第二天午后12时为一天,超过第二天午后12时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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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学生安全管理协议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生,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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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管理协议

为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其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安部颁发的《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安全管理办法》及_________县职教中心安全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我校特委托__________班主任与你及其监护人签定如下协议,希双方共同履行好职责。

一、学校职责

1.经常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2.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3.严格管理学生,教育学生不做违法违纪的事。对周末不能回家的学生,须经班主任批准,和家长取得联系,在楼管室登记,学校派专人管理。

4.严格考勤,学生从学校逃学和无故不到校,及时向家长通报。

5.了解学生,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学生中的不安全行为。

6.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发布安全信息。

二、学生职责

1.听从老师的教诲,服从老师的管理,努力学习安全防范知识。

2.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3.遵守校纪校规,不进网吧、酒吧等场所,不抽烟喝酒赌博,不携带凶器,不在外租住房屋,不和社会闲散人员交往,不驾驶机动车辆上下学,不乘坐四轮子、兰拖、三迪等非运营车辆,不谈恋爱,不打架逃学,不擅自离校。

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回家,不迟到旷课,不在外过夜,不吃不洁食品饮料。

5.发现碰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学校反映。

三、监护人职责

1.教育子女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2.严格管束子女,不溺爱,不放纵。

3.时刻洞察子女的社会交往情况,不容留子女的同学或朋友在家过夜,不得让子女在外租住房屋,进网吧、酒吧等场所。

4.学生在校外发生安全事故,自觉承担责任,不胡搅蛮缠,向学校推卸责任。

5.经常和班主任保持联系,时刻关注子女的在校情况,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教育子女,并向学校反映。对子女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情况,应如实告知学校。

6.为子女提供安全可靠的食物、饮水、物品及交通工具。

附:1.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监护人班主任各一份。

学生签名:___________

家长签名:___________

班主任签名: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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