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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管理坚持什么原则(实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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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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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一)为确保学校消防安全,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状况务必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三)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四)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应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

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六)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状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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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_安全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7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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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三篇

篇一

20xx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分公司全体员工团结拼搏,在取得生产经营发展成绩的同时,分公司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分公司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图集》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宣传标准》以及公司《施工现场企业形象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结合分公司脱销项目高空作业多的特点,大力推进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生产法规标准的贯彻实施,以对分公司和项目部的基本制度建立和综合评价为基本手段,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费用到位使用,强化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采取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的方法,稳步推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宣传,加大投入,强化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安全专项管理。分公司实现了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年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安全投入达到产值的1、5%、杜绝了死亡事故的安全目标,为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和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现将我分公司20xx年安全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年所做的主要安全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公司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成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公司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分公司工程科、办公室、经营科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经理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除了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外,全面统筹安排“安全生产月”活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安全工作,从分公司各部门领导到各部门管理人员,各施工项目管理人员、以及基层班组操作人员,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内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逐级负责,层层落实。重点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以宣传、教育、培训为本,建立考核机制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本年度分别对新开工大唐潮州脱硝项目,古交兴能脱硝项目,大坝脱硫项目,包钢脱硫项目、发耳脱硝项目、卓资脱硫项目开工前进行项目管理人员培训交底,参加培训人数达到60多人,同时分公司与项目部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分公司《项目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每个项目进行考核。

2、项目开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率100%;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分公司着重检查并督导各项目及时对每名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加大对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的检查和专业知识培训及考试工作,检查各项目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3、积极组织响应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时期,分公司召集各项目专职安全员进行工作部署并提出要求,要求各项目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大型安全生产口号,加强安全生产月的职工安全教育。通过这些组织教育工作,极大的强化了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4、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视频会议3次,并组织项目实施落实。

5、今年共收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文件9份,分公司在接收到这些文件的时候,都在第一时间报送给分公司领导批示,并按分公司领导批示的内容及时传递到各主管领导或各部门和项目部。

6、分公司下发安全管理文件6份,分公司根据公司文件精神下下发了办字7号《开展分公司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知》、办字12号《华北分公司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成立了活动小组,下发了办字11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办字27号《关于分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冬季施工期间的安全质量工作的通知》,办字29号《关于下发分公司20xx年末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报告的通知》,修改了《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目标考核》办法,等文件,要求所有项目管理员组织学习,并形成学习记录,同时要求各项目根据文件精神要求组织实施。

(三)加大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1、分公司要求各项目每月必须按《JGJ59-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本项目及分包单位进行检查,安全隐患及时消除。检查情况表格每月25日前上报分公司工程科。

2、要求各项目安全员每周上报安全周报,内容包括生产进度,质量、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消除等情况。

3、本年度分公司新开工5项目,包括上年度跨年6个项目共计11个项目在建,截至目前对项目开展定期检查18次,不定期检查12次,下发整改通知4份,先后督促各项目部排查隐患累计80余项,检查覆盖面包括分公司所有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及安全资料的管理。

4、通过定期检查和针对性检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分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防范和遏制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还要求各项目对下属施工班组严格要求,严格落实奖惩制度。

(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体系

分公司按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制订了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目标,并要求各项目结合分公司制定的责任制及管理目标,分解制订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目标,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文件制度,下发到各项目学习参考执行。

二、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分公司在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不足,分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

1、首先是分公司施工项目多,项目跨距大,分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少,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够用所以难以保障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2、对项目安全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还不够,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安全知识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做的还不够,不够细致,缺乏针对性,负责日常安全工作人员的观念和意识、业务水平、工作方法还需要进一步转变主动性要加强。有些员工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仍很缺乏,安全意识仍很淡薄,侥幸心理、习惯性违章和经验主义错误大量存在,员工三违现象仍比较普遍,这都体现出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今后仍需要利用各种形式有针对性的加以培训教育。

4、项目经理未持有效证件(含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到岗履责的,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配备持证在岗履责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5、部分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具体没有责任人,无具体的考核办法,即使制定考核办法,但未认真考核,无考核记录。安全检查和考核办法和措施还需健全,预防监督和事故隐患整改机制的有效性、合理性、针对性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6、安全资料不能按要求及时编制填报,有代签字现象。认为安全资料是走过场、走形式,是应付检查。

7、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写几条原则措施,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未具体落实。

8、部分项目部普遍无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资料,即使有书面交底材料,但也不全面、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

9、很多项目部未制订班前活动制度,项目经理部不重视班前活动嫌麻烦,没有意识到这是当天预防安全事故的一项很有必要的措施,所以未开展班前活动,更无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10、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投入不足,不能满足项目施工安全需要。

(二)工作建议

1、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学习和培训次数和力度,让各岗位员工了解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技术标准,提高安全意识,完成“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最终到“我会安全”的质的转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通过政策宣讲、图片展览、安全常识教育等活动,提高领导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氛围。

2、继续严抓控管各项安全工作,切实把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持安全和稳定的工作落到实处,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奖励机制,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项目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20xx年工作安排

1、20xx度分公司将继续努力工作,根据公司要求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根据管理目标确定各项工作的开展及管理,确保全年无重大伤亡事故。一般事故控制在3‰以内,实现全年“安全无事故”

2、加强安全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各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3、新开工项目开工前分公司要求各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分公司工程管理科就安全事宜及时与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指导员工对操作规程的学习和执行。

5、加大对机械设备的管理,凡未持证上岗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作业限期换人,并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6、加强施工现场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的防范和检查,严格按标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7、狠抓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工作,各项目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和巩固职工的安全意识。

8、认真搞好现场巡查工作,要求项目部每周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如果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期限)原则,限期整改,到期复查,超期处罚。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分公司领导十分重视,不论过去和现在,分公司在安全问题上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人力和财力,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管理,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的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为分公司的生产建设进一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篇二

20xx年已经结束了,在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在不断的发展中,我们企业经受住了金融危机的考验,顺利的度过了企业发展的最困难的时刻,相信只要我们在明年的工作中继续不断的努力,我们企业就会得到更大的发展!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也很重要,一直以来我们都是很重视的,时刻也不曾放弃!

回顾一年来,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工作的指导下,在和谐的工作环境中,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部门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认真贯彻落实了部门经理提出的安全管理十六字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的工作指导思想,狠抓安全专项管理。下面就我今年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安全设施基本管理。

安全设施的管理是全厂安全管理的重点,我部门在9月份完成全厂消防系统的安装及防护用品的分配,并设置消防器材及防护用品记录台帐,将管理责任下发到以各班组为单位的生产车间负责人身上,监督《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在全厂的执行情况,安全员主要对各车间的消防系统进行检查,保证消防管道内的通水,其中我部经理提出的生产岗位兼职安全员责任制是新的安全管理理念,既要求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消防器材、防护用品例行检查,并填制检查记录,以保证其物品能在平时保持状态,关键时刻能马上使用。

(二)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的管理

特种设备在公司生产运营中具有一个特殊的地位,比如压力容器、行车、等等。今年对这些设备设施加强了管理,除了制定《特种容器设备管理制度》,还对特种设备设施专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检修,杜绝带病作业导致的恶性后果,使全年保持了良好的运行状态,保证了生产的正常运行。同时我部门从严查着手,规范操作,加强特种容器的安全教育,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法,在很短时间里理顺了工作,使管理走向正轨,特种作业人员坚持持证上岗,登记特种设备使用台帐,从源头把关,在招聘时没有资格证不予录用,已经录用没有证件的限期办理,逾期取不到资格的按待岗处理,从而规范了作业队伍。

(三)与政府部门的协作,建立了重大危险源信息系统。

对危险化学品进行了申报。根据区安监部门要求,每月对工厂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实行隐患自查自改,每月接受安监局来访人员的监督。12月份根据安监局的要求在厂区内各生产工序设置了危化品标志牌,在全国化工厂遭遇黑色九月的时候加大监督力度,积极与市区安监团配合,准备好资料,及时进行上报,当月全厂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向政府部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五)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框架

配合部门经理制定出了《永祥多晶硅工地安全管理条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在全厂生产系统内开展进行,监督各系统生产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的上墙,对各生产系统的设备进行挂牌生产,防止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误操作,同时加强特种容器的管理,制定《特种容器设备管理制度》完善设备安全管理台帐,做到安全使用。

(六)组织了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七)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强化安全责任目标考核。一是对各生产系统岗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化,加强违章惩处力度,对生产系统检查分为监督、整改、罚款三个步骤。二是按照市下达的20xx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车间主任、专业部门、生产员工三个方面。三是对主要的重特大危险源三氯氢硅储罐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每天坚持进行生产巡视,推动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20xx年安全生产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初入工作,缺少施工经验,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比较大的距离。在新的一年里,我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领导指示精神下,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和基层工作,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安全基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多。

20xx年的工作中,我们还可以做的更好,只是现实的情况是我们一直以来都在不断的进步,我们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也是逐渐的加强,逐渐的成为更好的发展的时刻,在不断地发展中,我们得到了很多的进步,这些都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的进步的成果,我们一定要做的更好,我们会有更大的发展,相信20xx年,我们企业一定会更好!

篇三

某同志自XX年担任某项目部主任及某大队大队长工作以来,无论是在主任、队长岗位期间自己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努力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带领全体员工,全面完成了XX年度的各项生产任务和经营指标,上了一个新台阶,在经营管理上加强了定额管理和材料管理,在材料和人工使用上,降低了成本,提高了全员劳动生产率和生产产值。

首先,张利民同志能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和政策,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精神,深入进行“三讲”教育并对论“三个代表”的理论学习。坚持了每两周一次的学习,特别是对职工比较敏感的问题、国企的改革等学习,组织学习及时,正确的引导职工及时了解国家的政策,做到队伍稳定。在班子团结方面,始终坚持大事集体讨论会议研究决定,特别是工资、奖金的分配上形成制度,从不个人说了算。加强班子团结能够坚持和意见不相同的同志交换意见,相互沟通,在后备干部的培养上,能够给他们在工作上压担子,管理上进行指导和培养,及时纠正在工作上存在的缺点,提高后备干部的管理水平。

二是,在生产管理方面,某同志作为一名大队领导能以身作则,按照公司要求坚持现场值班,常年坚守在施工一线进行指挥协调,在生产上能够深入现场,深入到仓号掌握现场的施工情况,尤其是在建工二大队工作期间,始终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主线,深入各个工作面进行检查和巡视,督促和检查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每天在前方值班室召开碰头会,商议和协调当班出现的问题,做到当天的问题当天解决,促进了生产任务的有序进行,保证前方生产的计划顺利实施。

三是,在质量管理方面,某同志能够坚持树立前年大计,国运所系,质量为本的思想,在工作当中,能够正确处理质量和进度的关系,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加强中队班组的技能培训,提高施工质量,严格按规范施工,特别是在砼浇筑中,提高施工过程控制,严格要求对一些不按施工规范施工和技能较差的员工进行纠正和指导,避免浇筑上存在质量问题和缺陷,在质量奖金分配上和分配管理办法挂钩,激励员工的质量工作意识,逐步提高大体积砼浇筑的质量和施工过程的控制。

四是,在安全管理方面:张利民同志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能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办法进行落实,对班前五分钟安全会,“作业程序书”进行强化学习,克服思想上的麻痹,纠正违规、违章现象。同时,能身先士率,对挂牌上岗,着装进行监督检查,在理论上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经常不断地进行教育,以“零安全事故”为奋斗目标,正确处理了安全与质量、生产进度、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头等大事来抓,使安全生产工作从没有完全理顺到逐步走向完善、正规,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员工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开展预知危险活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安全文明生产,工作有序。

五是,在加强经营核算方面,某同志为提高经济效益,狠抓成本控制,抓住成本与效益这个根本环节,一是:根据当月计划核算出当月材料所需消耗,严格控制材料成本,实行施工工序成本控制;二是:严把材料配件关,制定并实行二次审批制度;三是:加强现场的施工组织,实行限领料,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四是:对材料进行二次利用,从而节约了材料,降低了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五是:加强设备管理,坚持每周一次设备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从而提高了设备的完好率和使用率。保证了前方生产的顺利进行。

回顾一年的工作,虽然全面完成了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在组织生产、强化管理、建章立制、成本核算、质量安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在XX年中带领广大职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的挑战,全面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生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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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教师安全管理工作总结

范文类型: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2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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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徐州市徐公通〔__〕7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安全工作的意见》中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按照市教育局《徐州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落实《__年徐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提高我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保护学生安全健康的成长,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围绕“安全伴我在校园,我把安全带回家”这一主题,在校长室、党支部的领导下,从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校开展了“学校安全月”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树立安全意识,营造和谐环境。

学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继续实现“零事故安全月”为目标。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局。我校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要求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学校成立了以牛树超刘宗果为正、负组长的,各科室负责人参与的校园安全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向全校师生广泛进行了宣传,使全校师生进一步提高了安全意识。

二、围绕主题,落实责任。

我校这次“安全月”活动主题是“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总的要求是,通过活动促进广大师生进一步确立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急情况下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的技能,进一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为此,我校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政教处负责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总务处负责学校安全设施检查及其整改工作,办公室负责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检查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合理分工,认真协调,绷紧“安全”这根弦,使各项安全工作落在了实处。并与绩效工资相挂钩。

三、丰富多彩的活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师生安全意识。

⒈通过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阵地,广泛宣传消防、交通、饮食卫生、校产使用与保管等方面的法律规章和安全常识,提高全体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⒉充分发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等阵地的作用,以学校《学生安全常规》以及《安全知识手册》为素材,大力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克服麻痹思想,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思想。

⒊政教处配合语文组组织好以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征文和演讲比赛,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⒋认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学习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的文件,增强依法执教、依法管理的意识,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提高处理安全问题的能力。同时配合石桥派出所的民警整治校园周边环境,效果明显。

(二)以活动为载体,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

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使养成教育在细、严、实上下功夫,找准找全问题,加大改进措施,突出交通、饮食、用电、用气、防火、防溺水、校产的使用与管理及体育课、实验课和教学区及生活区人员疏散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和教育,消除隐患,防范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⒉各班建立安全检查小组,由班主任、值日班长、宿舍室长和财产管理员组成,负责本班安全知识宣传、常规检查及报告工作。

3.聘请有关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方面讲座,用身边的例子说服教育学生。教给学生基本的保护常识和技能,并组织安全知识考试。5月24日,警官宋成刚做法制报告会。

4、为了搞好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学校认真制定了“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计划,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布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活动之前,班主任按照学校的部署和要求,对学生进行了相关的指导、教育,注意了逃生的安全事项。__年3月29日下午,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了逃生自救演练活动。在整个演练过程中,全校师生总动员,演练活动按原计划和要求顺利进行,师生行动迅速且井然有序,全校师生从听到警报到在操场上整齐列队仅用时一分半钟。通过本次演练活动全校师生的提高了安全防范意识,学生的自救求生能力得到了很好的锻炼。

5、6月13日我校举行了隆重的安全生产宣传周启动仪式。刘宗果校长进行动员。6月16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日。活动期间,由团委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街道、社区、建筑工地、车站等地方悬挂横幅、标语,分发传单。

(三)做好保障工作,防患于未然

⒈加强校产的使用与维护管理。

⑴加强维修人员岗位培训,全天候对校舍、校产及教学设施、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无事故发生。

⑵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测与维护。

⒉切实抓好食堂食品卫生与防疫。

⑴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健全并落实关于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食堂卫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严把进货关、储存关、加工关和制作关,确保食堂及学生服务部饭菜、食品质量和卫生标准;进一步检查防“四害”设施,提高警惕,严防坏人投毒,确保饮食安全。

总之,我校师生安全意识高,防范意识强,现在已形成了人人参与、上下联动、校内外结合的良性安全预警管理体制。把学校日常管理和安全活动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规范行为和文明习惯,实现校园的长治久安。当然,个别老师的麻痹松懈的思想、个别学生的不良行为习惯、小商小贩的流动摊点的隐患等等,需要我校在下一步工作中继续努力,坚决杜绝,确保高效,确保我校零犯罪率、零事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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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4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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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施工班组班组长):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筑施工行业相关管理规定及管理规范等,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为了确保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承包工程内容概况:

二、计价及决算方式:

三、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乙方及时进行整改。监督乙方对施工工序、施工操作的安全进行日常的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3、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参会人员签到,会议内容形成记要。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及新工艺时,负责对乙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核,有权拒绝使用安全生产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

5、组织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甲方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工程师)向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工作做好文字记录。

6、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负责项目部的安全资料的建立和管理。

8、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违章、违纪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直至清退出场权。

9、有要求乙方按照规定使用安全措施费的权利。

10、有权利对乙方所使用的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拆除、更换整改。

11、甲方保管员对乙方领取的劳动用品,必须严格执行签字制度,并建立相关台帐。

12、甲方(项目部)质安员有权对现场劳动安全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不按规范使用或有不符合要求的劳动安全用品,应及时制止。如佩戴安全帽,必须系紧下颚系带,防止安全帽坠落失去保护作用。不同头型或冬季佩戴在防寒帽时,应随头型大小调节紧牢帽箍,保留帽衬与帽壳之间缓冲作用的空间。不系帽扣、不按规定佩戴等均视为不戴安全帽,并将按制度给予罚款处理。

13、工程结束,对劳动安全保护用品,各班组及个人须退回仓库,项目部保管员依据劳保发放记录回收。对回收的旧品,应进行逐一检查,对符合安全标准的可再利用的重新分类入库,建立《旧品劳保物台账》,但在下次使用时,应重新进行送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对失去再利用价值的归入废料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4、乙方使用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退回数额不足时,甲方有权按照领取的差额数据的1-5倍的处罚(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四、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完成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1.1杜绝死亡事故和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1.5‰;

1.2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食品安全事故等;

1.3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品的合格率及使用率达到100%;

1.4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达到100%;

1.5特种作业人员持合格上岗证上岗率达到100%。

2、施工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全体参加施工人员的花名册以及身份证的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有人员更换须事先向甲方通报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否则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与我项目部无关

3、配合甲方对进场的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将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的工作必须有记录且交甲方一份。

4、按照甲方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要求落实到班组,责任落实到人。

5、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制度。每个班组设定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消除。参加甲方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直到隐患得到消除或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6、建立本项目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对工人进行班组的安全教育。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等。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及时进行季节变换或工作岗位变换后的安全教育。

7、负责配合甲方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应急预案进行组织演练。

8、按照项目现场的具体情况和要求,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给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对高处作业的人员配备合格且完好的安全带。

9、安全使用机具设备。自备的施工机械须按规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使用、保养和维修。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有按要求进行维护和保养的义务,有权拒绝使用甲方提供的不完好设备。

10、发生交叉施工作业时,要按照甲方签订的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组织施工,明确施工的顺序,指定监护人员。

1l、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行动火作业时,事先办理动火作业证,并配备有监护人员和配置灭火器材。

12、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材料领用制度,防止盗窃,严禁烟火。

13、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电器设备有专人管理,每日施工结束后及时切断电源。宿舍内的电线和插座须由专职电工安装。严禁在宿舍内私自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器。

14、不得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安排工人住宿。宿舍内不得有男女混住。

15、炊事员须持健康证上岗,饭菜留样,防止食物中毒。

16、要服从甲方的管理。

17、十二个“必须”:

17.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纪律,

17.2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17.3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7.4 必须按照分部分项工程及各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17.5 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安排。

17.6 必须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安全生产例会

17.7 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

17.8 必须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7.9 上、下班必须对施工现场作业面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17.10 班组长每周必须对工人进行一次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17.11 必须将材料分类堆码,做到文明施工

17.12必须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8、十五个“不准”

18.1 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18.2 不准穿硬底鞋在外架上及其它高空处作业

18.3 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18.4 不准喝酒后上班或喝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18.5 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骂人(说脏话),

18.6 不准将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带出工地

18.7 不准在施工现场的洞口、临边休息

18.8 不准违章操作、违章指挥

18.9 不准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

18.10 不准在施工现场随便动用明火

18.11 不准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18.12 不准不懂电的工人搭接用电线路

18.13 不准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工人进行机械设备操作

18.14 不准盗窃施工现场的任何材料和物品

18.15 不准将材料乱堆乱放

19、乙方的工人在高空作业,尤其是模板工安装外墙柱、梁模板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应做垂直悬挂,高挂低用;不宜低挂高用;不应将绳打结使用,以免绳结受力后剪断;不应将钩直接挂在不牢固物和直接挂在非金属绳上,防止绳被割断。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带绳长限定在1.5~2m。

20、安全网的正确使用:

20.1 安全网安装时,在每个系结点上,边绳应与支撑物(架)辈紧,并用一根独立的系绳连接,系结点沿网边均匀分开,其距离不得大于75cm,系结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容易解开,受力后不会散脱的原则。

20.2 安装平网时负载高度一般不超过6m,确因施工需要,允许超过6m,但最大不得超过10m,并必须附加钢丝绳缓冲等安全措施,负载高度5m(含5m)以下时,网应最少伸出建筑物(或最边缘作业点)2.5m 。负载高度5m以上至10m时,应最少伸出3m。网安装时不宜绷紧,其宽度水平投影分别为2.5m和3.5m。

20.3 安装的安全网与其下方物体表面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m。

20.4 安全网安装后,必须经专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20.5 对使用中的网必须经常检查或每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随时清理网上落物,保持安全网工作表面清洁。

20.6 钢管和扣件使用时,严格按规范要求执行,并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严禁在钢管上打孔。扣件安装时,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安装后的扣件螺栓应采用扭力板手检查,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20.7 各类劳动安全用品要定期检查、整修与保养,严禁将其抛掷至地面。

20.8 乙方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凡发现有开裂、破损、磨损、霉变、变形等都必须进行更换或报废处理,不准继续使用,如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使用则按制度规定进行罚款处理。

20.9 乙方由于施工或意外造成的耐用劳保用品的损坏或毁损而不能保证其安全性,必须进行换新品,并履行签字手续,旧品必须同时交回仓库,以防止不安全用品的非预期使用。

20.10 乙方因非合理因素造成的耐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损坏,根据项目部的处理规定,对相关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并更换新的劳动保护用品。

21、乙方在施工现场的所有临边必须设置1-1.2m高度的防护栏杆,洞口必须覆盖严实钉牢。

五、奖罚管理:

1、在施工现场带安全帽不系帽带的每人每次罚款30元、不戴安全帽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拖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穿高跟鞋上班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喝酒后上班的工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3、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闹事的,每人每次罚款500元,视情节轻重,送交公安机关。

4、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次罚款50元。

5、现场工人不遵守规章制度、不服从项目部管理、违章操作蛮干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屡教不改的班组长自行将其清退出场。

6、不懂电的工人私搭线路,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7、高空作业无可靠立足之处未系安全带的,每人每次处罚200元。

8、盗窃施工现场材料的,按照盗窃材料计价1-5倍予以罚款,视情节轻重送交当地公安机关。

9、损坏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牌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10、在施工现场大、小便的,每人每次200元。

六、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工地大门处门外边三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签字之日起至施工队伍接到退场书面通知后的第一天为止。

七、事故处理: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立即向甲方和有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乙方配合甲方采取施救工作。

2、因乙方责任所发生的安全伤亡事故,应由其承担事故的经济责任,以及由此造成的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及其连带责任。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时,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县级以上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那方的责任就由那一方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双方各负其应负的责任。但是,乙方无权享受甲方参加的意外伤害保险赔偿的金额

八、发生争议及解决途径

1、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任何争议,应本着相互协商一致的原则,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诉讼期间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化,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合同修改和补充。

3、因国家政策调整和变化,或其它不可抗因素双方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执行。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字):

甲 方项目经理:

甲方项目安全员: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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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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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地铁项目经理部 乙方:为了做好施工现场、仓库等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工地职工和财产不受火灾的危害,项目部与施工班组特签定以下消防安全责任协议:

1.甲方负责建立和贯彻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负责对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

2.甲方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并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

3.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警惕性。

4.乙方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应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协调解决。

5.乙方施工或生活用电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规程执行,严禁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和乱拉乱接。

6.乙方在生产中动火必须通知甲方,取得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在场情况下才允许动火。

7.乙方在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炉、煤炉、油灯等不利防火安全的器物,不得乱丢烟头和随意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施工现场、仓库、生活区等违反规定造成消防责任事故的,甲方对乙方处以20__元的罚款,视情节轻重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9.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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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书样本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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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及嵩明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要从讲安全、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提高对森林防火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加强对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其作为学校的一项工作任务来抓,落实相关职责,做到森林防火工作宣传教育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

二、以森林防火“九个一”为重点,即“观看一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宣传片;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写一篇保护森林、防止森林火灾的作文;发放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悬挂或用电子显示屏宣传一条森林防火标语;利用校讯通向家长发送一条森林防火宣传短信;组织学生参加一次森林防火知识竞赛活动;参加一次文明祭祀倡议活动”。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教育,学习森林防火法规、防火知识,提高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教育告知师生进入林区如何防火,发现森林火情怎样报警,遇到森林火灾如何避险自救等森林防火知识的普及与掌握。

三、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生离校期间及双休日、元旦、春节、清明、中秋等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教育,告诫要求师生不得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进行野炊、玩火、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学校严禁组织学生携带火种到林区远足、野炊或进行其他集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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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生产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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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白河采油大队

乙方:外雇劳务工(姓名)_____,住址___省___县____乡(镇)_____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一、 合同书签订范围

甲方与外雇劳务工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负责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

二、 双方职责

1、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须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若不买保险双方不得签订合同。

2、乙方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管理、调派,确保谁叫随到,按时到达作业现场,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投机取巧。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不遵守以上规定,违反一次罚款200-500元,而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不能利用工作之便盗窃,损坏单位财产。否则。除赔偿因自己不法行为的损失外,并根据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劳务人员在执行(乘车回家)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和任何不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5、乙方劳务人员在作业过程中不得私自乱开票,乱填单,弄虚作假,一旦发现,罚款200-500元。甲方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6、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装卸(做饭)范围内任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7、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保证材料完好,如有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

8、乙方完成工作量后,由甲方按照单位规定的价钱开票,并按照我厂挂账程序付乙方工资。

9、违约责任:

甲方:在此合同范围期内,再不能向第三方发包,按照第八条规定验收付账。

乙方:按照此合同第二、九条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甲交给的任务,否则按照第七条解除劳动合同。

10、乙方个人行为造成的所有一切严重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11、此合同一式三份,甲、已双方及人力资源科各执一份,合同从鉴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介绍人:(签字盖章)

白河采油大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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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超市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适用行业岗位:超市,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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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进,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作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健全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在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管理机构具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劳动保护政策法规。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活动的定期安全检查。

五、参加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监督检查和执行情况。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发证工作,做到每个建筑工人要手持法律、安全、技术知识手册。

七、进行功伤及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严格制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作业,并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九、对违反安全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法规的行为,经说明劝阴无效,有权越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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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建筑,全文共 9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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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xx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下文是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20xx年最新建筑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 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 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 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 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 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 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 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 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 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未出具自检合格证明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四)未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移交手续的。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单位有前款规定的第(一)项、第(三)项行为,经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

(三)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四)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

(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

(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挪用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挪用费用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四)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施工单位有前款规定第(四)项、第(五)项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二)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三)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作业人员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按照管理权限给予撤职处分;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第六十七条 施工单位取得资质证书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与其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抢险救灾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安全生产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七十条 军事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十一条 本条例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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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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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学期全校集中进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主要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

2.经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师生有外出活动,要进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

3.每学期末的全校集中教育要采取校会形式。平时教育采取设立交通安全专题教育橱窗、发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组织交通安全的讲座、报告会等。

4.对学生主要进行文明行路、文明骑自行车、乘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教育。

5.进行发生交通事故报警方法的教育。

二、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进行校内、校门口的交通安全的管理

1.师生杜绝在校内骑自行车,校内机动车限速行驶,在规定的地方停放机动车。

2.上学、放学时,校门口设专人疏导交通。引导学生走人行横道,不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学、放学时,校门口两侧不许停放机动车。

4.机动车禁止在校园内试车、练车。

(二)对教职工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

1.所有在校教职工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要在校保卫干部处登记造册。

2.对驾驶员要定期进行机动车驾驶安全教育。学校要了解驾驶员的实际驾车能力。

3.督促、检查教职工驾驶员对自用车按时进行监测和保养。有事故隐患的车辆不准驶入校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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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修订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0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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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运用严格的管理考核手段,全面开展“创建零事故现场、打造零事故环境”建设活动,达到人、机、环境、管理诸要素的安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员无失误,系统无缺陷,设备无故障,管理无漏洞,环境无危害,安全无事故,制定云冈矿《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及处罚规定》。

一、入井管理

1、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前水靴必须挽起,着装整齐、有帽签,否则给予责任人本人罚款50元。

2、所有入井人员进入安全文化大厅后不得吸烟,否则给予责任者罚款200元,责任人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3、入井前各单位人员必须集体排队,班组长举旗入井,否则给予班组长罚款200元,不排队所在单位正职每人罚款100元。

4、井口把罐工、验身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要求操作,并协调出入井者上下罐和行走指示路线,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发现擅自脱岗者给予罚款100元。

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规定:穿工作服、戴安全帽、自救器、矿灯及“入井证”,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6、酒后入井的人员罚款1000元,并株连其单位值班干部罚款300元。入井时验身人员制止之后还强行入井的,给予责任者开除留用处分。

7、乘罐时不听工作人员劝阻、拥挤罐笼,不按顺序排队入罐者,罚款100元。

8、乘坐罐笼时每层的成员不得超过28人,严禁超员乘罐,否则把罐工罚款50元。

9、严禁带超长(超过罐笼两边栅栏门)物料乘罐,特殊情况必须经当日值班矿领导审批后方可乘罐,无批示严禁入井,并给予责任者罚款100元。

二、运输管理

1、乘坐人车时必须由靠门的两名人员将防护链挂好,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元/人,如一个月内发现一个单位出现三人次不挂防护链者,该单位的正职和安全付职各罚款50元。图表室的安监人员在开车前要对每节车厢进行检查,对发现不挂防护链而不予制止的安监人员罚款50元。

2、乘人车必须挂有工具车,否则罚司机100元。

3、电机车的闸、灯、喇叭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都不得使用该机车,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4、人身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漏出车外,违者罚100元,司机离开座位时,将手把打到“0”位并取下随身保管,但不得关闭车灯,违者罚100元。

5、电车司机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100元。

6、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不得倒行,否则发现一次罚司机200元。

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无故未正点发车罚责任单位上岗干部200元。

8、两机车相遇时在相距20m时,进车必须停下鸣笛警示等出车走后再行车,否则责任者罚款100元。

9、乘人车车头不准坐人和放物料,发现一次扣罚司机和责任者各100元。

10、水平大巷、车场出现扒、蹬、跳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300元,安全副职罚款200元。

11、车辆连接不使用三环链和专用插销(超长物料车辆可使用绳套),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200元。

12、盘区斜井不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的,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罚款200元。

13、在有坡度的巷道停车时,必须使用阻车器或十字道木,不准用木楔阻车,否则责任者罚款300元。集体罚款500元。

14、大巷带料时带料人员必须坐人车不得乘坐料车,否则罚款100元。

15、平巷人车不得挂物料车,发现一次,罚责任者200元。

16、轨道质量周检合格率达到要求,否则罚运输一区区长、运搬队队长、南北盘管队队长各100元。

17、盘区小绞车操作规定管理牌板齐全,开关按钮与绞车位置适中,绞车用地锚固定,有专用联络信号和护绳板,钢丝绳不得打结,发现一台或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责任者各50元。

18、大巷电机车、矿车、平巷人车、架线分区开关、道岔要编号管理,有专人维护保养,道岔有参数牌板,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罚责任者50元。

19、按设计要求在斜井、盘区轨道线路安设地滚,缺一个地滚罚责任者50元,线路未装设地滚,罚管理单位负责人100元。

三、现场管理

1、掘进巷道不使用前探支护,有超空顶作业行为,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当班上岗干部、班组长各罚款1000元,当班安监工未向调度室、安监站值班室汇报罚款300元。

2、不严格按照探巷措施进行探巷或虚报孔数和深度的责任者,给予当班上岗干部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500元,当班安监工罚款200元。

3、放炮不装炮土,给予责任人罚款300元,当班上岗干部、安监工各罚款200元。单位主要负责人罚款200元。

4、发现瞎炮不按规定处理的,给予当班上岗干部、责任人各罚款500元,当班安监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各罚款300元。

5、提高综采工作面支护质量,及时清理支架顶梁上的浮矸,保证主顶梁和前探梁接顶严实。若有一架主顶梁或前探梁不接顶(不连续)罚当班上岗干部10元/架,罚责任者30元/架;支架连续两架或两架以上前探梁或主顶梁不接顶罚当班上岗干部30元/架;罚责任者50元/架,此项由安监站监督执行。

6、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超过规定不及时处理,罚跟班队长罚款50元。

7、回采工作面头尾的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高度符合要求,否则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8、巷道及工作面内干净整洁,无浮煤堆积,无积水、淤泥、杂物。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管线排列吊挂整齐,挂牌管理。有一项不合格罚单位队长、责任者各50元。

9、以巷口为零点每20m设置一个进度标志牌。每缺一块标志牌罚队长50元。

10、不按规定配备防灭火器材,罚队长50元。

11、锚网支护的巷道,金属网沿走向每两卷间都要用铅丝将网串起形成一个整体,金属网的搭接以及铅丝扭接方法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没有按要求施工的,发现一处罚责任者50元。

12、架棚巷道要保证棚子质量,棚梁接触严密,棚子扭距、叉角符合规程要求,棚腿不得悬空,必须支在柱窝内,撑拉杆齐全,帮顶要刹严背紧,棚距符合规程规定,以上有一项不合格视为该架棚子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架,并负责返工。

13、巷道各种机电设备定期检修,各种保护齐全。设备挂牌管理。有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50元。

14、溜煤眼必须筑防水圈、设护栏和防坠装置,否则罚单位正职、安全副职、机电副职各200元。

15、损坏、丢失各类牌板(瓦斯、测风、局扇管理牌板),罚责任者200元。

16、施工完毕后施工现场未及时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当班班组长或有关责任者100元。

17、严禁乱扔乱放易燃物品。检修完的油脂、棉纱必须放在带盖的铁桶内,出班时派专人带出井,否则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18、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防火措施,按要求在皮带输送机头,移变附近放灭火器和不少于0.5立方米灭火砂,否则给予责任单位安全队长罚款50元。

19、施工断面超宽、超高大于500mm时,必须变更支护设计,采用补打锚杆(索)或支撑式支护进行加固;对因巷道片帮造成巷道任一帮超宽0.3米以上时,必须采取增补支护措施。因施工不当而造成以上巷道断面变更的,罚责任者50元/米。

20、巷道贯通必须严格执行巷道贯通管理规定,否则,给予单位负责人500元罚款。

21、每次巷道贯通后,贯通点周围50m范围内的浮煤由施工队组负责清理,若清理不及时或不清理的,追究施工队组责任,并对队组负责人处以300元的罚款。

22、综采工作面超前支护、端头支护每缺一根;超前支护的防倒防坠装置有一处连接不合格,当班支护工、班组长、跟班干部各罚款100元。

四、技术管理

1、“三图一书”按比例绘制,符合现场实际,与作业规程一致。图文清晰、整洁、摆放位置合理,现场作业人员熟知内容。避灾路线图要画出通到地面的两个出口,要画出发生火灾、水灾等事故的避灾路线。不符合要求罚技术负责人100元。

2、对于不按作业规程规定安设顶板离层仪或锚杆(索)压力表的,必须按规定补齐,缺一套或不符合规定罚队长及责任者各100元;不能对顶板离层仪和锚杆(索)压力表正确安设以及顶板离层量和大断面切巷顶板压力数据准确记录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50元。

3、巷道锚杆(索)支护质量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巷道每掘50~100m(或每300根锚杆及以下)由技术科负责试拉一组锚杆,每组不少于3根,锚杆角度不小于75°,并上双帽使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力矩不低于100N.m),排间距符合规程要求,药卷搅拌时间和胶凝时间必须符合规定,锚杆托板接顶严实,外露长度不大于3cm,圆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5吨,螺纹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吨,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上岗干部100元,队长、书记各100元。

②、巷道每掘50~100m由技术科负责检查一组锚索质量,锚索角度不小于87°,锚索托板接顶严实不松动,排间距符合规程要求,药卷搅拌时间和胶凝时间必须符合规定,外露长度不大于30cm,锚索预紧力必须达到30Mpa,发现一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上岗干部50元,队长50元。

五、机电管理

1、机电设备出现“老鼠洞”、“鸡爪子”、“羊尾巴”等严重失爆的;给予机电队长、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集体罚款20xx元。

2、电气设备无三大保护的、保护不起作用的、甩保护运行的,给予机电队长、责任人各罚款1000元,单位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责任单位集体罚款20xx元。

3、电气设备三台及以上未装设接地系统的,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4、电气设备接地系统不规范,形同虚设的未达到标准化标准要求,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5、电气设备现场检查试验不动作的,每出现一台/次,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200元,包机责任人及具体操作者各100元。

6、私自放大规定整定值的,每发现一台/次,罚该单位正职、机电队长各100元,包机责任人及具体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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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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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须有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鱼类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三、消毒后餐饮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存放处有明显标记。

四、洗刷消毒是餐饮加工过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残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杀灭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础和准备,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须首先进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将影响消毒效果,因此必须重视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彻底。

五、为保证有较好的洗刷效果,应使用流动水。最好使用热水进行洗刷,应对物品反复冲洗或反复洗刷,特别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缝隙的物品,还必须用刷子刷。洗刷带油污的物品,必须加入洗涤剂,并与无油污的物品分开进行,刷洗后的物品应保持干燥。

六、在现有条件的情况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柜消毒:严格按照消毒柜操作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时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里,煮沸后保持10分钟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内,使温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钟以上。蒸箱外面应有温度显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则要在蒸箱上来气后,蒸汽消毒30分钟以上。

库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应按不同种类、分架、隔墙、离地分别存放,每天定期进行打扫,保持整洁,要求离地面375px,离墙250px摆放整齐。

二、食品库房要明亮通风,早开窗、晚关窗,定期检查、翻晒、防止霉变事故。

三、米面、食用油、食品、调料等物质入库要逐件进行质量验收,对过期或变质不符合质量的食品不得入库。

四、对入库后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存放的时间,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值期的食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处理前必须与正常食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记,以防继续使用。

五、注意各库房清洁卫生,每周小扫除,每月大扫除,保持库房内、冰箱内无腥臭味。

六、冰箱、冰柜每两周必须化霜、彻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存放的食品,严格做到生熟分开、肉类于水产品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冰箱、冰柜内的各种食品要与冰箱、冰柜周边保持一定间隙,盛装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蝇、防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老鼠、苍蝇、蟑螂和有害昆虫及其子生条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机个人生活物品。

凉拌菜加工间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保证凉拌菜的卫生,加工凉拌菜要做到“五专”:

(1)专人:固定专人加工凉拌菜;

(2)专室:专为加工凉拌菜用的加工间,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无关的物品。

(3)专用工具:加工凉拌菜用得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严禁于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

(4)专用消毒设备:加工凉拌菜前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人不要在里面。

(5)专用冷藏设备:凉拌菜加工间的冰箱专供存放凉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岗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消毒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进入凉拌菜间蔬菜,必须在凉拌菜间摘洗干净,在进入凉拌菜间消毒后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凉拌。据食用时间越短越好。注意盛放凉拌菜的盘子不能重叠堆放,以防盘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凉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时间不得超过1天。

五、凉拌菜间内的刀、盆、盘、抹布、墩等工具每日进行清洗消毒。

六、严禁在凉拌菜间内加工肉、禽、水产品、蛋等动物性食品。

面点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面点操作间及周边环境要做到干净、整洁、无泥污、无垃圾、杂物堆积,所有机诫设备要摆放整齐。

二、操作间每次加工后,必须彻底擦洗,经常保持地面无泥水、无垃圾、无油污。门窗、玻璃、塑料门帘干净明亮,房屋四壁整洁,无蜘蛛网。

三、做好消灭蚊、蝇、老鼠等工作,做到馒头房操作间、库房内苍蝇密度不超标,无老鼠;

四、面点房操作间等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垃圾要即产即清,不得存留,并倒入指定地点,

五、馒头机、和面机、馒头蒸箱、馒头盘及推车等设备要保持干净,表面无灰尘、油迹;

六、面点房卫生区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量,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锅炉的炉渣要及时清理。

七、面食制作制度

1、确保原料卫生,常用原料有面粉、糖、食用油、鸡蛋、蔬菜、肉类等,这些原料必须新鲜无虫、无异物、无霉变、无酸败。陷类容易变质,应随用随加工。

2、蒸馒头所用面粉,不准使用增效剂、增白剂,保持原色原味。

3、馒头、花卷、包子、等大小一致,形状标准不黄不酸,不夹生、皮薄松软,富有弹性。

4、和面机、馒头机、压面机、面案板、盛面盆、馒头盘、馒头推车、馒头蒸箱等炊具设备,每次用过后都要擦拭或洗刷干净。

5、盛装馒头、水饺等面点的器具、保温及运输工具要经常洗刷消毒,保持清洁卫生。在运输过程中防止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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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6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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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在项目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火灾;

4.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5.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事件。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一)资质审查: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安全资格证书、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施工安全工器具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2.甲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以上材料乙方应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二)安全施工保证金

乙方缴纳给甲方工程款3%~10%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下限不得低于20__元),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三、双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甲方

1.负责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2.开工前,甲方工程负责人和专业人员与乙方负责人和专业人员进行对口书面交底,并由双方签名的交底记录。

3.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委派人员进行开工前的安全培训、交底。

4.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违反规程、制度的违章行为,甲方有权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圆满完成。

乙方

1.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责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应全面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全面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监察机制,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 ,认真开展安全监察工作,并随时和甲方互通情况。开工前应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情况,危险作业点以及施工安全措施。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才能上岗。

4.乙方对所有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精神状况、技能水平、作业中的安全行为及工期延误负责。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年龄超过60岁的人员。

5.乙方开工前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等规定中的相关部分,经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书面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备案。以后若发生人员变更,在进入现场前,保证遵照以上程序办理。

6.乙方负责所属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标志,符合安规着装规定。乙方保证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残等人员进行施工。

7.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8.在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安全、文明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还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并接受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10.乙方所承担的施工(检修)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乙方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审查合格后实施。无安全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不允许开工。

11.当危及运行设备时,乙方立即停止所有工作,立即汇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

12.工作中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乙方有责任立即处理并同时报告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

13.由于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工期延误、设备损坏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14.其他应补充的条款:(1)乙方须对所属员工缴纳意外伤害保险;(2)乙方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3)乙方定期参加甲方负责人组织的安全活动;(4)所有参修人员必须体检合格;(5)乙方须在项目开工前向甲方提交保障安全承诺是书一分。(6)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抽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无条件清退出现场。(7)、乙方应提前对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做记录;(8)、进入工地前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考试,并确保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 。

四、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所产生的扣款,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轻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一万元,造成人身重伤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二万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特大、重大及火灾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三十万元(当不足于弥补甲方损失时,以实际发生的损失额度计)。

4. 由于乙方责任发生严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20__~5000元。

5. 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由自身原因引起的停工、工期延误责任和损失。

6. 乙方人员发生下列违章情况,被甲方人员发现时,应立即予以制止,并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据情节每人次扣罚人民币100-1000元。

(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按规定正确着装,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的安全绳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高空作业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工具、材料,随手上下抛掷东西,高空作业用的器具无防坠落措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或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作业中未按规定使用梯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或安全带、绝缘工器具、起重工器具、电气工器具等未进行定期试验。每发现一件/次,罚款100元;

(7)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8)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办理安全上岗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9)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内或挂在闸刀开关上使用。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1)施工中约时停、送电。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非电工私接电气设备,电动工器具,罚款200元;

(13)电气设施接线时先接电源端,后接负荷端;拆线时先拆负荷端,后接电源端。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4)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5)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警告标志。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6)擅自跨越安全遮栏。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7)使用电动工具时不戴绝缘手套。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8)不熟悉使用方法,擅自使用电气、风动工具和喷灯。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9)在卷扬设备运行时跨越钢丝绳。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20)不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即从事电、气焊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1)采用掏挖的方法进行挖掘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2)起重作业指挥人员带手套指挥。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23)随意使用非起重工具进行起重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4)非操作工操作起重设备(指需专人操作的起重设备);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5)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6)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7)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28)在带电设备附近进行起吊作业无监护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29)凭借栏杆、脚手架、瓷件、管道、电缆托架起吊物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0)设备检修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1)设备检修时工作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2)在所列安全措施未全部实施前工作人员开始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3)设备检修完毕,未采取可靠措施就进行试车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4)在电缆沟、隧道、夹层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无监护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5)不按规定使用相应的安全工具进行操作。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6)使用的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不接地或不装漏电保护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7)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与实际不符,使用中导致事故发生或延误事故处理。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38)工作或休息时倚靠栏杆或坐立在栏杆、脚手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39)在机械的转动、传动部分保护罩上坐、立、行走。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0)没有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如使用角磨机不戴护目眼镜,抡大锤时戴手套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1)在易燃、易爆区携带火种、穿带铁钉、铁掌的鞋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2)动火作业不按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3)氢、油管道动火时不按规定接地线。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4)在氢油区使用铁制工具又无防止产生火花的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5)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章操作或违章行驶。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6)照明行灯不按规定电压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7)不按规定装设安全防护网。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48)随意挪用现场安全设施或损坏现场安全标志。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49)检修电气设备人员走错间隔。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0)焊接工作用的气瓶与明火距离小于安规规定距离。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1)焊接工作用的氧气、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小于8米。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2)焊接工作用的氧气、乙炔瓶未按规定固定使用。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53)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 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4)无正当理由挪用消防器材。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5)未履行有关手续即对有压力、带电、充油的容器及管道施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6)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气焊、气割或其它工作。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7)对盛过油的容器、易燃物品施焊,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8)潜水泵工作时,在潜水泵抽水区域内进行人工清淤、挖土等工作。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9)装设的接地线不符合安规要求;电焊机接地线未正确压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60)动火作业现场附近有与其相抵触的工作(如机组排氢、熬制沥青、油漆及其它溶剂清洗工作、油处理等),不具备安全距离和安全时间间隔。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联责甲方工程管理部门200元;

(61)其他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甲方《现场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及《反违章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7.其他应补充的条款:

8.未尽事项按甲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等规定以及行业及国家相关规定中条款执行。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甲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资格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安全资格证书、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证明、施工安全工器具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乙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规》培训,并进行危险因素告知,培训结束后进行《安规》考试,对施工项目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交底,对乙方施工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提供方便。

3.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定时派员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情况,发现乙方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4. 由甲方负责办理工作票,安排工作负责人,协调施工过程中安全问题。

乙方

1.乙方对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的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负责。并向甲方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

2.乙方施工人员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自觉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各种违章现象的发生。经甲方《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到安监部办理“安全上岗证”,作为上岗资格证书,随身携带或佩戴。

3. 依据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点,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4. 进行特种作业,如:起重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工作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 施工人员超过30人的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少于30人的设兼职安全员,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并经常向甲方汇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

6. 乙方在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只能在规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工作,不得随意扩大工作范围,不得随意超越工作区域,不得乱动与施工无关的设备,不得随意拉临时用电线路,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加临时用电时,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

7. 乙方应向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检验合格的安全用具,并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8. 乙方应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因违章造成不安全情况发生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9. 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意见,自觉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10. 乙方在签订工程合同和工程结算前均需先到安全监察部办理有关手续,没有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不准开工。

11. 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时,乙方应交纳给甲方工程款3%~10%的安全施工保证金(下限不得低于20__—20000元)。在施工中发生不安全情况,按照规定,扣减相应保证金,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六、其他

1.工程发生各种不安全情况时,属乙方现场管理不力或不遵循安全管理要求等方面原因,及现场管理不到位或其它不符合规定等责任原因造成乙方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的,由乙方组织善后处理等事宜。

2.甲方负责安全的安全监察部门作为监督方,负责监督检查以上协议执行情况。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甲方行业相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 , 甲方对外发包工程职能部门、安全监督部门和乙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随合同生效而生效,随合同终止而终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法人代表(签字):

甲方代理人(签字): 乙方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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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铁路安全管理责任书

范文类型:责任书,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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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同学家长:

为了确保你孩子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安安全全回家,平安渡过小学阶段,现订出安全责任条例,望家长认真教育孩子积极配合学校,保证孩子在校内外的安全。

1、家长要紧密配合学校,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使孩子养成事事注意安全,处处讲安全,形成良好的安全意识。

2、教育孩子在上学、放学、假期中,离家要跟家长打招呼,写留言条,养成没有家长批准,不私自出门,不在外留宿的习惯。

3、经常提醒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养成上街走人行道,不在公路上嬉戏 、逗留玩耍等习惯。家长应明确12岁以下的儿童不许在公路上骑自行车。上学、放学站成一路纵队,要走在学生道上。

4、教育孩子在家不随便乱使用电器,更不能用湿手摆弄电器。

5、教育孩子没有大人陪同不准私自上山、去河滩游泳、攀爬树木等,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6、家长要尽到监护职责,注意提醒孩子不与行为不端或可疑陌生人打交道;家长也应该起到表率作用,不向学生灌输粗鲁、野蛮、不文明的思想,不准孩子观看低级庸俗的电影、录像等。

7、教育孩子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应急事件要学会自我保护。

8、学校规定学生到校时间为:早上7:30,中午13:30(5月1日——9月30 日早上时间不变,下午为14:10);学校大门按学校规定到校时间提前半小时开门,所以家长保证孩子在学校开门前不能到校!若因学生在学校开门前而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负责。

9、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意见时,要理智地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校 长:______ 电话:______

班主任:______ 电话:______

家长签名

________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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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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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则

1.1为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工作,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并有效规范和完善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公司和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本制度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1.3劳动合同的订立应遵循如下原则:

1.3.1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

1.3.2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3.3权利和义务对等一致的原则;

1.3.4诚实守信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1.5所有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范围内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自觉履行劳动义务。

2.管理部门

2.1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劳动合同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2集团总裁办法务部是劳动合同及相关附件协议模板的审核部门,任何有关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模板内容条款的变更必须经过法务部确认。

2.3集团各事业部、各职能中心、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对于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备反馈信息并予以配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符合《离职管理制度》、《人事异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人力资源制度的,并应当按照该等制度的规定执行。

2.4集团各分支机构、各部门、各职能中心对于劳动合同的文本,及签署解除工作可以提出建议,共同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3.劳动合同的内容

3.1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书》及其附件组成。

3.2劳动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劳动合同附件包括:员工在公司服务期内所签订的各类专项协议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3.3专项协议的种类:

3.3.1薪酬协议;

3.3.2保密协议;

3.3.3培训协议及服务期协议;

3.3.4竞业禁止协议:限于需要进行竞业禁止的岗位与工种。

3.3.5双方认为应签订的其他协议。

4.合同期限

4.1试用期:

4.1.1所有首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分职级与工种,试用期均为6个月;

4.1.12对于试用期内评估已达录用条件及基本考核要求,满足其工作技能、态度、绩效等要求,根据用人部门最高负责人及行政人事总监共同签批,员工可以在试用期第3个月结束时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4.1.3特别人才具有特殊贡献的员工,经部门最高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总监及总裁审批同意的,可以提前至试用期第2个月结束时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4.2合同期:

4.2.1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均为3年;特殊情况下需要签订短期限劳动合同的,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共同确定;

4.2.2续签劳动合同的期限,视员工一直以来的工作绩效及其本人意愿,可续签3至5年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5.合同签订

5.1新员工入职时应提供前任单位离职证明(原件)或退工单(原件),方可订立劳动合同。

5.2新员工应在报到的第一天提供完成的入职资料,审验合格后,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安排与员工当面签订劳动合同,并在一周内返还员工一份,同时员工签署回执单。

5.3入职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力资源部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最高部门负责人及员工本人,视情节严重与否决定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5.4公司出资培训的人员,已经按有关规定与公司签订了《培训服务协议书》,再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合同期不得短于服务合同或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5.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公司对出资培训的员工应按规定计算培训服务期;若培训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期限,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但主动权限归属公司。

6.合同变更

6.1合同变更是指对原订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废止的行为。

6.2当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因经营、工作任务发生变化及机构调整等原因,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需将变更要求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相关内容,并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7个工作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

6.3变更合同条款时,双方签署《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各执一份。

7.合同续订

7.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7.2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其部门负责人以及所属机构最高负责人发送劳动合同续订审批表,若部门同意续订或终止的,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向所属部门hrc(即人力资源顾问)发送续签或终止的通知。

7.接到通知后,准备劳动合同的续订或终止的相关事宜。

7.4同意续订的,应提前30日与员工面谈,并做好书面签字手续,并于期满前20日办理续订手续。

7.5已签订了服务期协议或其它专项协议后劳动合同到期的,公司与员工约定的服务期迟于部门拟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日的,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日以原签订的服务协议的终止日为准。

7.5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部门及相关部门应于终止之日办理完该员工所有的离职手续。

8.合同解除

8.1劳动合同在执行期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8.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8.2.1对于重要岗位或特殊岗位的员工,合同内约定其辞职通知期为1至6个月,员工应遵守此项约定,并绝对服从和配合公司进行商业机密的脱密工作。

8.2.2提出辞职的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递交《解除劳动合同单》及个人辞职报告。部门签署意见后,交hrc及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力资源部安排与辞职员工进行面谈,并做出回复。

8.2.3部门经理以下的辞职员工由hrc负责与员工进行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部门经理以上职级的辞职者,由人力资源部总监及其部门最高负责人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8..3员工有下列情形的,用人部门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8.3.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8.3.2员工没有正当理由且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8.3.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本公司规章制度的;

8.3.4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8.3.5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8.3.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的;

8.3.7按照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8.4重要管理岗位及涉及技术、财务、人事等敏感岗位的员工离职,公司会视交接情况,对其进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

8.5劳动合同解除符合公司《离职管理制度》的,按该制度执行。

9.违约赔偿

9.1劳动合签订以后,公司和员工双方应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依法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9.2员工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而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由此给公司损成损失的,视损失程度按双方约定的数额赔偿。

9.3员工因窃取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劳动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9.4员工不辞而别,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9.5员工对公司的声誉、形象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向公司支付赔偿金。

9.6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在服务期内的,应按服务期协议,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等相关的约定,依法支付违约金。

9.7其它赔偿、补偿按《劳动合同书》中的特殊约定或专项协议书的规定执行。

10.劳动争议的处理

10.1当发生劳动争议时,各部门须及时妥善处理,无法调和时应向集团人力资源部门报告,不得推诿,禁止歪曲事实。向人力资源中心反馈的信息,应尽量以书面文件的形式提交,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10.2人力资源部及法务部应及时、积极处理群体性、突发性劳动争议,对失职渎职的,

严格追究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0.3公司应逐步建立人事争议应急处理机制,在员工入职、离职、辞退、解除及续签劳动合同等劳动争议高发期,需及时反馈争议事由,引入协商机制。相关人员应对于劳动争议的发生有一定的预判,对于可能发生争议的劳动关系,应及时向各相关人员反映事实情况。

11.劳动合同文本管理

11.1人力资源部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的程序、台账,应建立的劳动合同管理台帐有:

11.1.1劳动合同签订回执、试用期、合同期、变更、解除、终止台帐;

11.1.2员工违纪统计台账;

11.1.3员工特殊履行期统计台账,特殊履行其包括:年假期、医疗期、法定特殊事假期;

11.1.4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特别是本公司内同事展示所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否则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2.附则

12.1本办法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今后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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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办公场所安全管理规定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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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工作,开展对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以及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气设备设施操作、维护、检修安全规定

(一)电气设备操作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并持证操作。

2、电气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电气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电气设备如遇跳闸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不得强行送电。

4、电气设备启动后,应检查各电气仪表,待电流表指针稳定正常后,方可正式工作。

5、如遇电气失火时,应先切断电源,用四氯化碳和干粉灭火器进行扑灭。禁止用水及其他液体灭火器进行灭火。

6、发生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用人工呼吸法紧急抢救。但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不得与触电者直接接触,以免再次发生触电。

7、所有接电设备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有关规定,电气设备不应有漏点现象。

(二)电气设备维护安全规定

1、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及时清扫其表面的粉尘,定期添加轴承润滑剂,设备周围应保持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无妨碍安全运行的杂物。值班及操作人员应密切监视各种安全仪表,并经常检查设备外壳的表面温度。当仪表的显示超过警戒线或设备表面温度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使其恢复正常。

2、运行中如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上报。

(1)电气设备发出异常响声或异常气味。

(2)负载电流突然超过允许值。

(3)电气设备及线路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

(4)电气设备连接部件松动或冒火花。

(5)设备壳罩破损。

3、经验收合格投入运行的电气联锁及其他安全保护装置,不得任意更改或拆除。如确需更改应报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进行。电气设备的保护开关因故障跳闸(或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并消除故障后,方能投入运行。保护开关及保护继电器动作电流的调整部件,不得任意拨动,更换熔丝应按设计规定的额定电流更换,不应改用其他规格的熔丝。

4、公司防爆区域电气设备不得任意拆除、添加。由于

技术改造需要拆除、添加或更改电气设备时,应由公司安全技术负责人批准。

5、仅在发生事故或停电时才使用的备用电源装置,及各种事故报警信号设备,应定期试运行,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防雷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全面检测一次,防静电导除装置及安全工作接地装置每年干燥季节应全面检测一次,发现不合格应立即处理。

(三)电气检修安全规定

1、所有的电气检修工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2、电气检修工要随身携带完好的电气工具和仪表,电压等级符合要求。

3、每班工作前都必须认真听取前一班对各设备的运行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工作面所有设备的现有状态。

4、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绝缘保护用具,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要有专人负责,检修开关所控制设备时,此开关要停电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牌,并有专人看管,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公司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检修,必须经分析在周围20米范围以内的可燃气体合格时,才准打开电气设备,并且在切断电后用同等级电笔测试,确认无误后,进行放电,而后才可进行全面的维修,

维修完确实无误后,才可送电。

5、严禁带电移动、拆接、搬迁和检修电气设备及线路。

6、所有电缆不准有明火接头、破口、漏电现象,电缆如出现破口,应采用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后,才允许送电。

7、所有电气设备严禁明火操作,电气设备检修时,对防爆面要妥善保护,不得砸坏,保证防爆面的光洁度和防爆性能,并涂防锈漆油或凡士林油,要适量均匀。

8、在检修电气设备时,要同时检查电气设备的完好和隔爆性能,做到每台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和防爆要求。

9、任何一种继电保护装置失灵时,电气设备不得投入运行。

10、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满足防爆要求,并达到完好标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11、需要更换电缆或重新做电缆头时,首先要停电并且闭锁开关必须对所更换的,电缆进行绝缘摇测,在做头完毕后,检查电缆的接线绝缘阻值,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12、电缆的接线符合完好标准,同时屏蔽线要可靠接地,决不允许接线松动,发热和损坏芯线,接线柱损坏要及时更换,接线完毕检查确认无误后才可运行。

13、照明不得无故缺少和随意取下,不得任意移动和临时吊挂,照明系统完全接好后方可送电,照明灯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不得将故障的照明灯继续连在系统中,不得带电拆装照明灯及接线。

14、检修电气设备至少必须两人以上,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停送电严格执行公司停送电管理规定。

三、电源系统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要求

电源系统的安全性是指电网短时间内的抗干扰能力,即在事故情况下电网可持续供电的能力。电力系统的可靠性是指长时间、连续正常供电的概率,属于电网规划的范畴。

生产技术部和电仪车间要从电压波动、电气设备老化和质量问题、过电压、绝缘强度不够、电缆绝缘老化发生相间短路、继电保护误动作、自动安全装置问题等常见的电气事故,对公司电源系统进行安全可靠性分析和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加强设备维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公司电源系统安全可靠。

四、防爆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和维护管理安全要求

1、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2、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3、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4、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5、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6、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7、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8、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9、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10、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11、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12、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11、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12、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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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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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并尽可能节约电力资源,特对学校安全用电作出如下安排:

一、各班教室及功能室均指定专人开关灯和其它电器,电脑、电视、投影、视频展示台等贵重电器必须由使用教师开关,学生不准随便开关;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在用电高峰期尽量不开,如必须使用时由教师开关。

二、电工必须每月两次定期对学校电路、设施设备等进行专项常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

三、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录音机、电脑等常用电器时如出现短路、发出异味等故障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电工进行维修,坚决禁止自己动手随意处理。

四、每天放学前必须由专人负责关闭教室及功能室的所有用电设备,教师下班前必须关闭所有办公用电设备;星期天电工要关闭教学区总电源;放假前电工要关闭学校所有电源,只为值班区供电;

五、要对消防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指示等照明设施,配电箱、接线盒等电源设施定期检修,确保发生紧急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处理。

以上各条望各相关责任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对不负责任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引发责任事故的要严厉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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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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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校内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校园环境的整洁和秩序的井然,特制定以下规定: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2、摩托汽车、自行车、助动车、电瓶车停靠在学校指定位置内,不得随意停放。

3、校园内禁止骑自行车。未满12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满12周岁的学生要骑自行车必须申请考核通过,在规定位置停放。

4、外来车辆若无正当理由,未经门卫允许,一律不准擅自驶入校内。

5、学生进出校门在指定区域内行走,不准奔跑打闹。

6、门卫、值日教师要管理好校门口的交通秩序。

7、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要注意慢行观察,并减速慢行。(车速控制在时速5公里内)。

8、开家长会等各类活动时,门卫应在场指挥车辆定点有序停放。

9、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内停放过夜,确需在校内停放的车辆和自行车,应在指定地点停放,并接受管理人员管理。

10、教职工驾驶机动车进入校园的,在学生上学、放学时要高度警惕,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以上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如有违犯,学校安全领导组按相应的条例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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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2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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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简介:

二、协议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从事施工的建设场所,即乙方施工区、办公生活区及在建设项目工广内分属乙方的责任区。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承包合同相关条款,对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监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安全设施及条件“三同时”。

3、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质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责任区内的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乙方限期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4、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安全办公会议,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并有文字记录。

5、对乙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施工、生活等临时设施、设备,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顿。

7、积极为乙方施工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并在乙方发生安全事故时提供及时的救援支持。

8、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9、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将有权按照国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作为施工工程的安全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应的安全施工资质,有义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对责任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认真落实;要按照国家规定、规范、施工技术等要求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措施,并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设备及人员。

4、在施工条件或工艺变化时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编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环节、部位的预防性措施和应急预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监督检查管理体系,加强自主保安管理。

6、对甲方在检查工程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隐患要及时整改、解决,不能及时解决处理的,必须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记录。

7、乙方的要害场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场所应按规定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护措施,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

8、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安全管理。永久变电所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不得进场。

9、为现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足额缴纳保险费用。

11、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

12、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安全建设平衡会和安全办公会议,对会议确定的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甲方进入乙方责任区进行安全检查无条件提供方便。

13、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执行甲方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违章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检举、上报的权利。

14、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储备救援物资,落实救援措施。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有义务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事故发生12小时内报告甲方,不得迟报、瞒报。

15、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施工资质等重要材料无效或私自将工程转包、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有意隐瞒事故或对查出安全隐患不按规定时间整改,每条(次)处罚——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处罚乙方一人(件)次——元。

(1)发生违章作业或不按规定配备防护用品的;

(2)不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办公会议或建设平衡会的;

(3)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

(4)不按规定设置醒目安全标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质量的行为或事件。

5、甲方发生违章指挥或有不正当安全行为者,每人次处罚——元,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6、预留乙方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死亡、一级非伤亡事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以内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因乙方责任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因乙方责任而发生的的其它各项经济处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六、其 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双方安监部门;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终止。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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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安全管理协议天然气管道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3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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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总承包方):

乙方(分 包 方):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按照《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的消防安全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权责

1、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宗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国家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消防安全的标准规范,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落实总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办法,施工现场的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确保本工程施工的消防安全,杜绝火灾事故。

根据总分包合同约定,按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配齐消防设施,各种移动式消防器材要有固定的摆放位置,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并设明显标志;设立消防器材棚(箱),设专人维护保养,按照使用要求,按期更换药剂,做好铅封;器材实行挂牌制,载明配发日期,药剂更换日期,负责人,以便进行检查。

2、甲方的责任

(1)、建立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消防安全管理权,制定企业的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动火审批流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可以与安全生产例会合并召开)

(3)、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与每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奖罚;督促乙方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对乙方施工工序中的明火作业、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和现场违章吸烟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动火。

(4)、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的同时,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知识的培训。

(5)、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须组织编写对防水作业等重要分项或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并负责向分包单位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监督分包单位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必要时,可直接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和交底时间。

(6)、负责建立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资料;负责编制施工现场总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对分包队伍违章动火、现场违章吸烟人员,有制止权、下达整改通知权、罚款权、停工权和直至清退出现场权。

(8)、有让分包队伍按照规定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的权利。

(9)、有权对乙方使用的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验收,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项目管理规定的设施、器材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10)、指导、协助乙方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对救火有功单位和个人由甲方奖励1000-10000元。

3、乙方的责任

(1)、杜绝火灾事故,对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__)、《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__)进行管理。

(2)、乙方必须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甲方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动火审批规程;乙方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到人。

(3)、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工程所需配齐持有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严禁无证操作;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要事先向甲方通报。

(4)、把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要签字,被交底人,每一个人都要签字,交底人和被交底人都要签上时间。

(5)、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火灾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6)、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技术和知识培训,提高员工保养和使用消防设施的能力,适应扑救初期火灾的需要。

(7)、负责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本单位的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并组织进行演练。

(8)、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消防管理制度,参加工地消防领导机构,出席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按照甲方的统一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现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制度,并向甲方备案。

(9)、对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指定专人进行管理,做好维护保养工作,认真履行登记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无丢失、无挪用、无埋压、无损坏,随时保持良好的状态。损坏消防器材、设施,除赔偿损失外,对当事人处罚款1000元罚款。

(10)、乙方动火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一切明火作业和砂轮切割机切割作业前必须到甲方安全部门备案,并办理动火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备灭火器材,安排看火人员。证件不全或不按规定执行,罚款500元。

(11)、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需设专库存放,责专人看管,库房内严禁通电和住人,在使用过程中,作业现场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12)、除专设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外,所有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和仓库吸烟,如发现每人次罚款200元。吸烟室、办公室、宿舍吸烟的烟头必须入缸,严禁乱扔烟头。

(13)、施工现场和办公区、生活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热的快、电炉等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碘钨灯取暖、加热烘烤易燃易爆品,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14)、防水作业按作业面积 1只/15㎡配备灭火器,防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面四周必须派专人监护,作业完后监护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施工前必须到甲方施工安全部门备案。当防水作业面四周距明火作业点小于10米或与明火作业形成交叉作业时,严禁进行防水施工;必须施工时应上报甲方进行协调。

(15)、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救火,及时抢救伤员,并同时报告现场项目管理人员,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二、事故处理

1、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和《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由总包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总包和分包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现场整改小组和事故善后小组。事故调查组,要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谈有关赔偿等事宜。

2、事故责任清楚,双方意见一致的,由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及上述规定的责任方对事故全面负责。

3、双方对事故责任意见不一致的,协商解决。

4、双方协商不成的,按地方安全主管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办理:属于谁的责任就由谁负责;双方都有责任时,各负其应负的责任。

三、 需要说明的事宜

1、甲方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立即确认签收,并立即执行且按时完成达到要求,不签收或不执行或不能按时完成,则每延迟一天罚款1000元。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除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乙方还应按事故的大小向甲方交纳叁--贰拾万元罚金。

3、上述罚款甲方可以从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中扣除,若当乙方任何应得的款项不足罚款时,将视为乙方欠甲方的到期债务,甲方保留随时追讨该到期债务的权利。对乙方违规的处罚只要事实存在不一定必须征得乙方确认,甲方的处罚即可生效。

四、 其他

1、奖罚除按上述条款执行外,另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和总包企业制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罚款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下达并签字,由甲方财务负责收款并出具收款单;奖励,由甲方安全管理人员书面建议,甲方项目经理签字同意后,由乙方据此到甲方财务取款,奖励的标准:按《中建八局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奖罚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2、乙方对甲方的处罚有异议时,可书面向甲方项目经理提出复议;对项目经理的决定仍然有异议时,可向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复议。甲方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决定是最终决定。

3、本协议适用范围

(1)、人员:甲乙双方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

(2)、区域:工程地点围墙以内,大门处门外边3米以内;

(3)、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字起至总包书面通知分包队伍退场的第三天止。

6、 上述未尽事宜,国家、地方和行业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此协议作为分包合同附件,与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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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地铁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2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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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为了切实落实特种设备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确保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鉴于出租人与承租人已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双方就设备安全管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

1 、出租方单位基本情况

出租人单位全称:___________

营业执照编号: 有效期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责任范围:乙方出租的特种设备在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人身安全和设施及环境的安全。

3 、双方义务

3.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设备进场前,双方应共同确定设备的型号、规格和安装平面位置。

3.3 设备安装、拆卸过程中,双方应共同与拆装单位确认周围环境、确定警戒区域的设置,配合拆装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人员进入。设备安装后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合格,经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4 严禁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3.5 发生事故或险情,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伤者并按规定上报。

4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 遵守工程建设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并随时接受甲方、业主、地方政府、监理等单位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4.2 出租的特种设备结构件均应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内,超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结构腐蚀磨损严重、属淘汰或限制、禁止使用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设备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应当对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吊具、索具等进行定期校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应当对设备至少每周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在对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做到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况,安全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设备自身原因或违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3 负责向甲方及时提供设备基础图纸、合格的预埋件和经拆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安装/拆卸方案和技术措施、应急预案。

4.4 设备进场,应及时如实提供设备相关资料(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安全认可证、出厂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使用说明书、设备备案证明、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自检合格证明)和设备安装相关资料(营业执照、起重设备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辅助机械的定期检验证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复印件供甲方查验,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5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等过程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装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如遇可能影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发生设备事故后,以及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4.6负责对操作、指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派驻现场的操作、指挥、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负责为本单位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设备日常的维修、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严禁安排操作人员带病上岗和连续加班。本单位现场人员在工作中伤亡或患职业病、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

遇。

4.7 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对检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整改。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就事故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4.8 操作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并同时告知甲方和相关方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

4.9 负责为本单位现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并承担保险义务。加强对本单位人员非工作期间的安全管理,并对非工作时间和施工现场以外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负责为本次出租的设备办理保险,并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10 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迅速组织救援、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规定立即如实向甲方和有关单位报告。配合甲方和有关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家属的安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甲方权利和义务

5.1 负责向乙方进行进场前的安全总交底,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安装、拆卸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5.2 有权审查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和安装/拆卸单位资质及安装拆卸工、设备操作、指挥人员的资格,并按照规定负责审查和报批安装/拆卸单位编制的安装/拆卸工程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3 按照乙方提供的设备地基、基础施工图纸和安装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设备地基、基础和附墙预埋件的施工,并做好设备基础周围的排水及防护。应当向乙方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地质资料、混凝土的强度报告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基础施工资料。

5.4 负责向乙方提供办理设备使用登记所需的工程报建相关资料。

5.5 设备安装、拆卸、顶升和附着等作业过程,协助乙方设置警戒区域。

5.6 负责协调劳务分包企业、其他相关方与乙方在设备使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7 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必要时进行内部经济处罚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6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书作为《设备服务合同》的附件,同《设备服务合同》同时生效、同时终止。

7 、协议份数及资料性附件

7.1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7.2 本协议书的资料性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出租人的营业执照、行业确认书复印件及现场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7.2.2 本次出租设备备案证明、最近一次的检测报告、安装前自检合格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7.2.3 乙方拟委托的拆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现场负责人法人委托书。

8、 补充条款

甲 方:( 公 章 ) 乙 方:( 公 章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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