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担保短期借款合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______行(简称借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借款,经借款方审查同意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借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预计用款为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________年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借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________年____月起至____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贷资金偿还全部借款。预定为: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____年________元。逾期不还的,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时,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借款方有权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和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借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借款,应按延期天数,以违约数额的____%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第七条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使用借款。否则,借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原定利率加收罚息____%。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2份,借、贷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份,报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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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担保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产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各股东出资额__________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60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账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篇2:第三人担保借款合同书
农银借合字第______号
经中国XX银行_____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和中国XX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计算。
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详见清册),上述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
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__保管。
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份加收________%的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贷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十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借、贷双方各持一份。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制表单位:中国XX银行
篇3:私人商务车辆抵押担保合同书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汽车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订本合同内容:
第一条 借款的内容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元。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利息:按照月利率____%,每月结算利息。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甲方同时开据借款收到条。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在原利率不变的前提下,按甲方实际使用的借款金额及时间计算利息。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返还借款,将要多支付乙方违约金____元。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的车牌号: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签署同意逾期变卖的《委托书》。届时甲方违约,甲方同意乙方凭此《委托书》处置抵押车辆。
第八条 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年 月 日
乙方:(借款方)
年 月 日
篇4:民间私人借款及担保合同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甲方)、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
利息每万元月息元,乙应于每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
乙方:__
连带保证人:__
年____月____日
篇5:私人担保及借款合同
借款人: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充分协商,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_贷款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___%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人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人愿遵守贷款人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否则,贷款人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人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愿作为借款人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人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贷款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货款人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人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人存款帐号中扣收。
第六条贷款到期,借款人及保证人无力归还,又未申请延期或未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人加收_____%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存款账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七条当借款人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偿权人的债务时,借款人、保证人愿以其财产优先偿还所欠贷款人的贷款本息。
第八条借、贷及保证各方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货款规定办理。
第十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_____份。
借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篇6:保证担保合同书
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内容,共同遵守本合同:
第一条:出借人向借款人出借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借款利率为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出借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条:借款期限到期后,借款人应连本带息一次性向出借人付清。
第三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五条:在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清本息时,保证人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联系方式的,应在变更后7天内通知出借人;否则,出借人以原联系方式、原住所向借款人、保证人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七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八条 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
贷款人:
保证人:
年月日
篇7:总承包商付款供货担保函_合同范本
_________(供货商):
鉴于贵方与_________(以下简称总承包商)就_________项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_________的《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总承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总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货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
本保函所称货款指_________。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货款的_________%,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主合同约定的总承包商应履行支付货款义务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__日。
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货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总承包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支付货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总承包商未支付货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
在出现贵方与总承包商因货物质量发生争议,总承包商拒绝向贵方支付货款的情形时,贵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还需提供_________部门出具的质量合格的说明。
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总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货款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总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总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总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总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贵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___法院。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本条所称交付是指: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担保合同
贷款方(甲方):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
担保方(丙方):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借款金额、期限
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元,(小写) 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
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
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________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
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4.担保
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
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____日内履行保证责任。
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5.乙方权利、义务
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
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
5.4 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6.违约责任
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
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6.3.1 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6.3.2 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
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
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
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
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
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
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
7.2.2 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
10.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市 。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9:反担保质押借款合同
贷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所有的机动车质押给甲方,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担保。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第二条:质押车辆基本情况
质押借款车辆品牌: 。
质押借款车辆所有人: 。
机 动 车 型 号: 。
机 动 车 颜 色: 。
机动车牌照号码: 。
车 架 号 码: 。
第三条:质押车辆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处分质押借款车辆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 万元整,大写 万元整。
质押车辆评估价值:人民币 万元整。
借款期限: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 个月。(借款的实际放款日以借据为准)。
借款费用:月利率:
。
逾期还款违约金:日利率:
。
具体利息支付方式约定如下:甲方按应按月交纳利息,即每月____日前支付利息。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及违约金,行使质押权
篇10:工程履约担保合同
承包人履约保函;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业主):_________________;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项目于__________;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_________________;
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
2、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
三、承担承包人履约保函
尊敬的________________(业主):_________________
鉴于贵方与(以下简称“承包商”)就项目于_______________年月_______________日签订编号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承包商申请,我方愿就承包商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承包商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贵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总价款%,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连带责任保证。
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后日内。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工程竣工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竣工日期做相应调整。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我方按照贵方的要求以下列方式之一承担保证责任:
(1)由我方提供资金及技术援助,使承包商继续履行主合同义务,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
(2)由我方在本保函第一条规定的保证金额内赔偿贵方的损失。
四、代偿的安排
贵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承包商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说明承包商违反主合同造成贵方损失情况的证明材料。贵方以工程质量不符合主合同约定标准为由,向我方提出违约索赔的,还需同时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我方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后,在_______________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贵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2、承包商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
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贵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的金额达到本保函金额时,自我方向贵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帐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
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
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贵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本保函失效。
六、免责条款
1、因贵方违约致使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贵方与承包商的另行约定,免除承包商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
3、贵方与承包商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承包商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
4、因不可抗力造成承包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解决的由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管辖解决。
八、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交付贵方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月___日
篇11:担保协议书范文
担 保 函
名单附后)要求参加昆明康辉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旅游团队(至20xx- 月 日 )前往旅游(团号: )。为保证客人能按期随团回国,不滞留中国台湾,本公司自愿为客人提供担保,若出现客人擅自离团、未按期回国、滞留不归的情况,本人自愿承担以下担保责任: 1、向贵司支付保证金每人人民币,本人保证接到贵公司通知后即日内付清此款项,如果未能付清此款,本人愿意承担连带担保责任;逾期付款,贵公司有权加收每日0.5%的滞纳金; 2、向贵公司支付因客人滞留不归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中国台湾移民署的遣送和中国公安机关的办案费、因本担保书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本人已清楚明白地了解了根据本担保书所负有的责任,谨此明示,一旦担保实现,本人放弃对担保书提出任何抗辩的权力。
本担保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特此担保!
单位负责人(担保人)签字:
联系电话:
担保人盖章(公章):
担保日期: 年 月 日
民事诉讼中的限制出境的程序
1、当事人的申请
限制出境措施的采取,应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原则,以法院依职权采取为例外。申请应书面提出,载明申请保全的事项、事实和理由,并应附有相关证据(护照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资料)。
2、申请人的担保
若错误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同时,应向法院提供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其申请。至于担保的方式、数额等,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审查决定。
3、审查与执行
法院应对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采取限制出境措施应符合:(1)被申请人与未了结民事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有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的必要性,被申请人有借出境逃避民事责任的可能,如不限制其出境,将导致案件无法顺利审理,或有效裁判无法执行。但限制出境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身自由,甚至有时会在国际上造成一定的影响,宜依法从严掌握。对境外企业法人在我国有尚未了结的经济纠纷案件,可对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业务的主管人员依法限制出境。
对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该企业资不抵债,应当按照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处理,不应限制外方的代表人和投资者出境;只有在外方股东利用投资蓄意欺诈的情况下,方可限制外方股东的有关人员出境;
确需限制外方当事人出境的,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有理、有利、有节。另外,还应当注意:1)凡能尽早处理的,不要等到当事人临出境时处理;2)凡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不要采取扣留证件的办法;3)凡能在内地处理的,不要到出境口岸处理。
限制出境可以分别采取以下办法: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其案件未了结之前不得离境;2)扣留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但应在证照有效期内处理。注意需送达给扣留证件的证明。3)对于需要在边防检查站阻止出境的,应填写《口岸阻止人员出境通知书》,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出境管理局交控。紧急情况下也可向边防检查站办理临时布控措施(48小时),然后按上述规定补办交控手续。
4、办理限制出境应提交给出入境管理局的手续有:1)协助办理限制出入境函一份;2)协助执行通知书一份;3)填写好的边控对象通知书二份;4)填写好的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二份;5)案件处于审理阶段时提交起诉书副本,如果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后,提交生效的裁判文书(裁定书、调解书、判决书等)。
篇12:抵押担保合同个人
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为担保甲方与乙方之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关处分权的财产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
第一条 抵押担保的债权
乙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根据______年___月_____日甲方与______有限总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规定的____有限总公司应支付的___万元补偿款,其支付期限分别为_____年___月___日支付___万元;_____年_____月___日支付_____万元。
第二条 抵押物
乙方愿提供座落于____市___路___号的_____大厦的房产作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的抵押担保,该房产面积____平方米,属框架结构,属乙方所有,其房产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
第三条 抵押物担保范围
双方同意抵押担保的范围与____有限总公司履行义务承担责任的范围相同,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期间,乙方应妥善保管、使用抵押的房产。如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侵害抵押物行为并有权要求再提供担保。
第五条 本抵押协议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房产的房地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号,由甲方负责办理抵押物的评估并向有关登记相关办理抵押物登记,评估费和抵押物登记费用双方各半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因本抵押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送有关机关登记备案。
甲方: 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2024保证反担保合同范本_合同范本
【篇一】
乙方(借款方):
丙方(担保方):
乙方为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向甲方借款,甲方同意向乙方发放借款,丙方为乙方的借款提供担保,现三方就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借款金额
本次借款金额为元(RMB)
第三,借款发放方式
在本协议签订3天内,甲方将借款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乙方,乙方同时为甲方开具现金收据。
第四,还款方式
本次借款的还款方式为现金偿还。
在借款期限届满前7日,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筹款为还款做准备。
借款期限届满前,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将借款本金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据,由乙方保留收据/银行转账手续。
第五,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
丙方同意以自己所有的作为乙方向甲方借款的担保物,在本协议签署前将担保物交由甲方保管
借款期限届满,如乙方未归还借款,甲方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丙方提供的担保物,并就相关价款优先受偿。
丙方担保的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为实现债权和质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发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六,违约责任
乙方借款期限届满未归还借款,视为违约,在归还借款前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八,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且甲方将借款交付乙方之日起生效,未经对方允许,任何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
【篇二】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借,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1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1。2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1。3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4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1。5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6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2。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11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币种)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2。12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2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4。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
5。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5。1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5。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6。1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2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6。3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6。4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6。5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6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6。6。1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6。6。2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6。6。3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6。6。4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6。6。5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6。7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6。7。1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6。7。2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6。7。3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6。7。4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6。7。5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6。7。6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6。8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6。9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0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6。11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6。1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7。2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7。3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7。3。1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7。3。2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7。3。3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7。4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6。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8。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8。2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8。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9。1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文本
10。1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篇三】
编号:
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保证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号《委托保证合同》以及甲方与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现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个别所有的、现在所有的及将来所有的全部财产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保证合同》和《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保证合同》以及《委托保证合同》的有关条款约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甲方承担了保证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足额向甲方偿付:丙方未清偿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垫付的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及审计评估费等)。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方式
1、如乙方为多人,则乙方中多人各为独立的保证人。
2、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具有独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债务的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证又有物的担保,则乙方和物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请求乙方先行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请求乙方先对物的担保范围外的余额承担保证责任,然后再在物的担保变现后尚不能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反担保保证期间
反担保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四条:反担保保证的有效性
1、本合同为《保证合同》的从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证合同》有效与否的影响。即使在《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无效的情况下,反担保保证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具有连续性,不因乙方发生人身或财产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而受影响。
第五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及本次借款的实际使用用途等情况
2、乙方对本合同及所担保的《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已全部通晓、理解并接受。
3、乙方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一、乙方在反担保债务未全部清偿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均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有关经济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间出现下列任一事项时,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所签订的授信合同项下发生任何违约事项;
2、与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3、乙方出现严重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4、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完毕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5、乙方出现或即将出现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四、乙方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甲方审查并书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诸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五、在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担保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六、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时候,代表乙方全权处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项优先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七条:违约及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任一事件时,即构成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乙方不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条款。
二、违约处理
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有权从乙方的任何帐户中扣收其所担保的全部债务;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货币币种与借款货币币种不同,则甲方有权按当日外汇牌价折算成借款币种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现担保合同所列任一违约情形时,甲方也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第八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缓履行合同中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任何违约或者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均不能损害、影响、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享有的一切权利,也不能视为甲方对任何违反本合同行为的许可或者默许,也不能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现在或者将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九条:通知
如乙方变更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地址对其发出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使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句、有关条款、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
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及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乙方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签章,该合同仍即时对其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签字);
(签字);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篇14:无抵押担保借款合同_合同范本
出借人(抵押权人、质押人):(甲方)
联系方式:
借款人:(乙方)
联系方式: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格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2、本合同下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自放款日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据或转账凭证为准。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二条 利率、费用
1、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公证、评估、管理、律师等前期费用另行计算。
2、计息方式为按月支付,到期付清本金和剩余利息。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提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款;
1、第一种,现金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借款人出具的借据为准;
2、第二种,转账方式交付____________(大写),此种方式以出借人出具的转账凭证为准,此部分由借款人书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合同各方协议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借款到期一次还款;
2、分次还款。
第六条 合同各方承诺和确认
1、借款人提供给出借人的资料真实、合法。
2、借款人同意接受合同各方监督其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积极配合与协助各方对其(包括借款前后的生产经营和资金财务活动进行检查、调查和监督并如实介绍情况)。
3、借款人按合同各方要求及时如实提供财务报表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分析说明、注册会计师查帐审计报表以及有关附表、报表附注等相关事项。
4、借款方承担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费、评估费、管理费、保险费、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等费用。
5、借款人不得进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合并或兼并、部分或全部股份改造、分让或联营、合资合作、产权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设立子公司或对外作股权式投资以及申请停业、歇业、解散等行为。
6、借款人未经合同各方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企业章程和经营范围进行重大变动,不得擅自出售、出租、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得擅自为第三方提供足以对外其财务状况功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担保。
7、借款人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有关事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各方。
8、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重要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
第七条 转让
1、出借人无需征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同意,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其他方。出借人权利的转让应当书面通知借款人。由于出借人权利转让需要变更抵/质押登记的,抵押人、出质人应予配合。
2、未经出借人书面同意,借款人和担保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
第八条 独立性
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条款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出借人未按约定日期出借借款,出借人按应出借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超过十天仍未出借的,合同各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该合同下已经支出的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由出借人全额弥补。
2、未经借款人书面同意,出借人如需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应提前10日通知借款人,借款人按实际用款期限支付利息,另出借人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提前收回借款的违约金。
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借款,除按约定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外,每日向出借人支付万分之五的罚息;逾期30以上的日加收____________元违约金,并按罚息利率支付代偿期间的利息同时出借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处置抵押、担保物主张自己的权益。
4、为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本合同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合同期限内借款人按时(提前)还款后全额退还,超出借款期限产生逾期的不予退还,该条款中的保证金与上述中违约金同时存在。
5、借款人可以提前还款,利息按照约定利率按实际用款日期结算(每月为/30天),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但该合同下已支出的管理、担保、评估、抵押、公证等费用不予退还。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抵押权、质押权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设立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本合同至借款人还清本金、利息、罚息及所有其他从属费用之日终止。
2、借款人如要求借款展期,经出借人审查同意展期(须办理抵押、质押登记的必须办理登记),并由各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后,本合同项下才相应展期;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委托协议、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等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出借人(自然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借款人(自然人签字、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篇15:民间担保借款合同书
乙方(贷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借款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币整。
第二条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_____计算。
2、利息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第五条还款方式
1、乙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还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条约定方式返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方式返还利息及本金。
第七条保证条款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为甲方提供抵押担保,如乙方到期不能还款,甲方可直接拍卖该抵押物并就拍卖款项享有优先受偿权。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间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还本息的,按应返还部分的日万分之____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16:抵押反担保合同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委托人)与乙方签署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委托担保协(以下简称债权人/受益人)的____________贷款(贷款/履约/其他)提供担保,现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财产抵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以下抵押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项下反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人/受托人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债权人/受益人所申请的期限为____________(月/年)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币种)
第二条、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附后)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产权证书编号/车辆登记证书编号:车驾号:__________________。面积/数量: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物评估值:____________。所有权人: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协议下的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中的(币种)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和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以及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债权人/受益人偿还担保债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五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之抵押物依国家法律规定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该抵押物在本协议达成之前未设定抵押,在抵押给乙方的期间内亦不再设定抵押,并在抵押期内,将所有抵押物的所有权证书原件交由乙方保管。该抵押物所有权证书原件甲方保证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交于乙方。
第六条、甲方保证对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或处分权,甲方保证抵押物不存在共有、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被监管、被查封或被扣押的任何足以限制乙方实现抵押权的情况。同时,甲方保证抵押物上也未设立任何抵押权或质押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
第七条、抵押物总值为(币种)人民币(金额)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按抵押率100%(百分之百)折算,可暂作抵押反担保价值人民币(币种)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八条、在抵押期内,甲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财产保险。抵押期内,该笔保险的唯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至少应长于乙方开具的保证合同或保函的有效期六个月,并将保险单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九条、如果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承担代偿责任的,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二十一条规定之方式折价、变卖、拍卖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十条、在抵押物发生灭失、毁损、被征用或者其他损害的情况下,乙方(即抵押权人)有权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者其他款项优先受偿。如果上述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款项不足以担保乙方债权的,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不足部分价值相当的担保物。
第十一条、本抵押协议书及有关资料,乙方认为有必要的,应经公证机关对其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公证。本协议书项下的抵押物依法需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交由乙方保管。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咨询、公证、见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三条、凡属正在使用之中的抵押物,由甲方负责保管。在抵押期内甲方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拆迁、出租、出售、互易、转让、赠与、清偿、出资、重复抵押或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如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甲方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提前清偿担保债权或转入乙方账户。处分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必须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否则无效。
第十四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耗,由甲方承担。
第十五条、在抵押期间,抵押物如有损坏、损失或变质或其他影响抵押物价值变化的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并限在5日内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其他经乙方认可的等值的财产(净现值相等)作为抵押物。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有权提前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在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立即行使抵押权:
1、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约定履行其与债权人签订的主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2、委托人/借款人未按照与乙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协议书》履行义务的;
3、甲方违反本协议书的约定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停业、歇业、申请破产、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的;
5、委托人/借款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权人债权登记的情形;
6、委托人/借款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将无法偿还主合同债务;7、委托人/借款人下落不明或变更住所致使乙方无法向其主张权利的;
8、甲方无力保持抵押物的完整和良好状态的;
9、甲方或委托人/借款人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第十七条、处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在内)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从处理抵押物所得多于担保债权的价款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均应赔偿守约一方因此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守约方因处理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在内的一切损失。
第十九条、甲方发生合并、分立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抵押协议不因主合同和《委托担保协议书》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本抵押协议不受主合同效力影响,本抵押协议始终有效。若有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双方,在达成新的协议之前,本协议仍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甲方同意乙方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实现抵押权:
1、以抵押物折价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与甲方协议,按协议价格受偿,也可按照乙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受偿。甲方对乙方委托的评估机构和该机构作出的评估价格不提出反对或异议。
2、以变卖抵押物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可自行或委托甲方或中介机构找买主,也可标售抵押物。变卖价格的确定,适用本条前款的约定。
3、以拍卖方式实现抵押权。乙方有权委托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相应资格的拍卖企业拍卖抵押物,甲方对乙方选定的拍卖企业不提出反对或异议。乙方可按届时未清偿的主合同的债务总额或不低于该数额%的比率提出拍卖保留价,也可不提出拍卖保留价。凡依此进行和成交的拍卖,甲方同意接受。如拍卖未成交,乙方有权委托该拍卖企业或其他拍卖企业再行拍卖。
第二十二条、甲方保证乙方为上述抵押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排他的权利。若甲方对提供的上述反担保抵押物在本协议书签订前或签订之后有重复抵押、再抵押、转让、转移、出租或其他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则甲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按以下第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抵押协议按以下约定的方式生效:
1、甲方(抵押人)是自然人的,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2、甲方(抵押人)是法人的,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本按需制备。
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特别提示:乙方已将本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向甲方做了提示,并应甲方的要求在本协议中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甲方对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研究和分析,甲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已做了全面准确的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协议各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月____日
篇17:流动资金担保借贷合同[页2]_合同范本
│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
│ )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
│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
│ 即有法律效力。 │
│┌────────┬────────┬───────┬──────┐│
││ 借 款 方 │ 贷 款 方 │ 借款方担保 │ 公证单位 ││
││借款单位(人):│贷款单位(人):│担保单位(人)│公证机关: ││
││ (章)│ (章)│:(章) │ ││
││ 负责人:(章)│ 负责人:(章)│负责人:(章)│ ││
││ 财会人:(章)│ 经办人:(章)│财会人:(章)│ ││
││ │ │ │公证机关负责││
││ │ │ │人: ││
│└────────┴────────┴───────┴──────┘│
│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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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土地抵押担保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债权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_____________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契约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约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约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契约书一式___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___份为凭。
立契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统一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篇19:有限三方借款的担保合同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身份证号:_
借款人(债务人):__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提供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人借款用于。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保证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借款利率为月利率%,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止。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按季、一次性)付息,于借款到期日归还本金。借款人应按下列帐户作为还款帐户: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第五条保证人接受出借人、借款人对该借款行为进行全程咨询与跟踪服务,出借人、借款人均须服从保证人对整个借款过程以及借后履约的跟踪管理,并在保证人的见证下交付借款、办理还款结清、解除抵押等手续。办理结清时,借款人需携带各期的还款凭证及履约保证金收据等,出借人须持身份证、银行对账单以及抵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等,否则保证人有权不予办理。
二、担保条款
(一)保证
第六条保证人Ⅰ、保证人自愿以其名下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经销代理权或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保证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七条在借款期间,借款人、保证人Ⅰ自愿提供其经债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有关财产或权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等正本委托保证人保管。
第八条债务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的,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向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保证人在代偿后,有权向债务人、抵押人、出质人、保证人Ⅰ进行任何方式的合法追偿。保证人Ⅰ和保证人就保证责任份额约定为:保证人Ⅰ承担全部份额的保证责任。
(二)抵押
第九条抵押人自愿提供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抵押物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抵押权人提供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抵押所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抵押权人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抵押担保期限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文件在借款全部结清之前由抵押权人或保证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权人或抵押人应在保证人见证下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质押
第十一条出质人自愿为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向质权人提供质押担保,质物详见《质物清单》。《质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质物清单》对质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第十二条质押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补偿金、借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十三条交付和登记
13.1.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应将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验收无误后应向出质人出具收押凭据,质物的保管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13.2.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需办理质押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质权人应积极协助出质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将相关权属文件退还出质人,逾期应承担本合同借款标的5%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质物的处分
14.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拍卖、变卖、兑现、提现,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17.4条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出质人协商将质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1)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的。
(2)发生第17.4条所述情形,出质人或借款人未按质权人要求补足质物价值的。
(3)质权人与出质人约定将质物兑现或提现偿还到期债务。
(4)质权人依法可以处分质物的其他情形。
14.2.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先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质权人可以在质物到期日兑现或提现,并与出质人协商,将所得价款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存入质权人指定账户,以担保质权人权利的实现。
14.3.质物的兑现或提现日期后于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的,借款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30天内仍未清偿债务的,质权人有权将质物提前兑现或提现,以所得价款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因提前兑现或提现产生的损失由出质人承担。如果质物在借款人债务履行期届满30天内到期的,质权人应在质物到期日按第17.5条约定的方式处分质物。
14.4.处分质物的所得在偿还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责任后还有剩余的,质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出质人。
三、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出借人的权利与义务
15.1.出借人保证自己所出借的款项来源合法。
15.2.在抵押登记等与借款相关的手续办理完毕后,出借人于三个工作日内在保证人的见证下按本合同向借款人交付借款。
15.3.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15.4.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或接到保证人书面风险提示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
(1)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
(2)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或卷入、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的。
(3)借款人如有任何一期未按时或未足额偿还到期利息或本金的,而且预示着以后各期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出借人认为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发生足以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的其他情形的。
15.5.如果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的,出借人有权要求保证人作为第一代偿人履行担保义务。
15.6.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借款结清并且无任何违约行为的,出借人有义务在借款结清后三个工作日内配合借款人、保证人Ⅰ、抵押人、出质人及保证人办理结清、注销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
15.7.出借人配合保证人对借款人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6.1.借款人应根据出借人、保证人两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借款人的居住地、联系方式、工作单位等事项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及保证人。如果借款人欲转让其投资经营的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均须征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16.2.借款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或用于购买股票和其他风险投资,不得用作经济实体的注册资本金。
16.3.借款人在申请借款时,应根据保证人的要求如实向保证人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况。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前,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担保。
16.4.借款人应按时、足额交付借款本息。
16.5.合同各方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公证、登记等手续,由借款人支付所需费用。在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之前,借款人须向保证人支付相关服务费用与履约保证金。
16.6.借款人须服从保证人的借后管理与风险监控,如违反借款合同及其签订的其他相关合同的约定,应向出借人、保证人支付相关罚息、催收管理费、差旅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16.7.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有权依本合同约定合法使用借款,其他各方均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七条抵押人的权利和义务
17.1.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随时接受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对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
17.2.未经抵押权人和保证人书面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抵押人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作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等行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
17.3.抵押人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或行为通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由于抵押人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抵押权人和保证人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7.4.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抵押人应及时将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和保证人并提供抵押权人和保证人认可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借款人(签章):_________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0:分公司债务担保协议书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杭州市 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A公司与B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A公司与B公司合并。合并的形式为新设合并。A公司注销,B公司注销,新设C公司。现将A公司与B公司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作以下说明:
1、A公司情况:
(1)公司已于 年 月 日在《 》报纸上刊登了合并公告;
(2)公司截止股东会(出资人)作出合并决议(决定)之日( 年 月 日)共有 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前( 年 月 日)又新增 万元债务;
(3)公司至变更之日( 年 月 日)已偿还 万元债务。剩余的 万元债务由合并后新设的C公司负责偿还。
2、B公司情况:
(1)公司已于 年 月 日在《 》报纸上刊登了合并公告;
(2)公司截止股东会(出资人)作出合并决议(决定)之日( 年 月 日)共有 万元债务,至变更之日前( 年 月 日)又新增 万元债务;
(3)公司至变更之日( 年 月 日)已偿还 万元债务。剩余的 万元债务由合并后新设的C公司负责偿还。
3、……
C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说明适用于新设合并,A公司注销、B公司注销、新设C公司。
2、法人(含其他组织)股东盖章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