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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诗《望岳》的解释【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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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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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欢迎大家游览杜甫草堂,我是你们的导游小李。

成都杜甫草堂,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现在我们来到了草堂的正门,眼前这条波光翻翻的河流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的浣花溪。

说到“浣花溪”这个充满诗意的名字的由来,还有一段动人的故事呢。相传唐时溪边住着一位姓任的姑娘,貌美而心善。一天,她正在溪畔洗衣,走来一位浑身疮疥的和尚,行人都躲得远远的,唯有这位任姑娘不避让。于是那和尚脱下沾满脓血的架裟求她浣洗,任姑娘欣然接受。哪知架裟一入水,霎时满溪泛起莲花朵朵,再看那和尚,却早已不知去向。人们十分惊异,就把这条河命名为浣花溪了。

步入正门,我们看到整个庭园竹树成荫,绿水萦回,一派自然天成的清幽景色,这正体现出杜甫的诗意:“浣花溪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

厅中的杜甫塑像,是中央美术学院著名雕塑家钱绍武先生的杰作。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

谢谢大家的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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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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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课由于教师的心理素质不够好,以及对学情的预设不够充分使整堂教学出现了许多的不足之处:

1.对重点生字的指导不够。比如学生几次把“扳(pān)”读成“bān”时,教师应及时出示“扳”通“攀”是通假字,既掌握了字音,又了解了文言知识。

2.在整个教学中,教师的激励性语言太少。七年级学生如果能恰到好处的进行表扬、鼓励,会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如:当学生在疏通完文意后开始交流,有学生提出了“我想知道方仲永为什么由天资过人变为一个普通人?”对这样的能体现课文主旨的问题教师应及时鼓励,但教师只说等会再讲,这样势必会挫伤学生质疑的积极性。

3.教师的语调平淡、单一,不能做到抑扬顿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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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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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的学习在必修课的基础上进行,学生已经掌握了一定的诗歌鉴赏技巧,所以我在讲这首诗课的过程中弱化了知识的以及技巧的传授,重在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强化了学生的审美体验,体会诗文的音律美、意象美、哲理美以及情感美。

在上课前,我对学生做了一些了解,发现大部分学生是很喜欢这首诗的,甚至还有学生因为喜欢,所以早早的背下了它。问他们为什么喜欢,他们都很有自己的看法。要在短时间读透一篇经典,确实不易,所以,课前我布置他们预习。而我要在45分钟的时间,把它讲解好,更不容易。在备课过程中,我思索了很久,反复研究课本,发现可讲的地方实在太多了,月的意象、全诗的意境、主旨、情感等,无论选哪个点,都可以讲上一节课。最后,我还是决定把课堂的话语权交给学生,让他们按照自己的理解欣赏这首诗,发现它的美。

从教学效果看,基本达到了教学目标,学生通过自主、合作探究,读出了音韵美,感受到了意象美、哲理美以及情感美。学生的表现也出乎我的意料,他们大胆活跃,有主见,对诗歌的有自己的见解。课后的作业当中也有所体现,事实证明,我们要充分相信自己的学生,当然,学生课前的预习工作非常的重要,只有在充分预习的基础上,我们的课堂才能达到好的效果。

但也有不足之处,首先是读的时间太少了,诗歌的音韵美体现得不够充分。如果加多一个分组读或请朗读能力最好的同学演示一下,或许更能带动同学置身诗境。其次是在讲到作者关于宇宙人生的思考时,我处理得不够好。前面作者给我们展示的是春江花月夜的美景,意境宁静旷远,但作者在美景“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面前却发出了“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江月永恒,人生渺小的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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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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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当年营建草堂,为美化环境,曾在堂前屋后遍植花果树木。据其诗中名句“花径不曾缘客扫”(《客至》)推想,其时定有一条两旁栽满花木的小路通向杜甫所居的草堂,此路即被诗人称为花径。今天草堂的柴门之东,有一为竹、树掩映红墙相夹的幽径被命名为花径。花径与毗邻的草堂寺相通,人们如从今天的杜甫草堂博物馆南大门进入,游览草堂寺后,可经此径西行到达草堂。

在花径的东端入口,上挂一匾,匾上有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所书“花径”。而门楹两旁,有郭沫若先生撰书的对联:“花学红绸舞,径开锦里春”。此联巧妙地将花径二字分别嵌入联首。上联意指草堂内迎风摇曳的似锦繁花,有如人们在欢跳红绸舞,下联则谓此花径可通向春色满园的草堂。

一进花径,映入眼帘的便是正面影壁上用青花碎瓷镶嵌的“草堂”二大字。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四川劝业道道尹周善培曾在草堂寺通草堂内墙上大书“草堂”二字,以碎瓷砌就,但以后被毁。今花径照壁上所嵌“草堂”二字,为其弟周竺君所书。作为草堂的标志之一,此处被称为“草堂影壁”,来往游人常在这里摄影留念。

漫步花径,其右侧有盆景园、浣花祠两景点。盆景园里有多姿多彩的盆景花卉供人观赏,浣花祠内有雕塑家赵树同先生一九八二年精心雕塑的浣花夫人像供人瞻仰。至花径西端道口,亦悬一匾,上有书法家、画家冯建吴先生所书“花径”。其门两旁楹柱上挂有明人何宇度所撰的对联:“背郭堂成,锦里溪山千古在;缘江路熟,青郊草木四时新。”此联上下联的起句均用杜甫诗句。上联意指杜甫营建的草堂与锦城的山山水水仍千载同存,下联则说沿着杜甫当年常走的江边小路来游草堂,举目四望,郊野的景物清秀,花草树木季季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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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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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题入手,质疑定向

板书课题后,我让学生质疑。学生提出的问题有:谁与象共舞?与象共舞是一种怎样的情景?“与象共舞”是什么意思?我充分肯定学生提出的问题有价值,并出示投影打出我事先预设的问题,学生惊喜地发现他们提出的问题与老师提出的问题惊人地相似,他们很愿意带着这些问题自学课文。

二、由表及里,深层体会

学生自学后是全班交流,根据“泰国人与象共舞是一种怎样的情景”这个问题,首先将学习重点锁定在第五自然段。学生读完这一段,我问学生:“与象共舞”是什么意思,明白了吗?此刻大多学生的回答停留在表面,认为“与象共舞”就是人与大象欢快地跳舞的意思。我接着追问:泰国人为什么能做到与象共舞?“与象共舞”的深层含义是什么?从而让学生感受到与象共舞是泰国人象和谐相处的极致表现,人与象不仅共舞,甚至共生共乐,从而提升认识。

三、授之以法,言意兼得

在课堂上,我渗透了学习方法的传授。学生理解了“与象共舞”的含义后,我问:课文是从哪些方面写出人与大象之间的关系和谐融洽的?实际上,这也是课文自学提示中的问题。回答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善于抓住每一段的要点,并尽量考虑周到,从多个方面思考。根据学生的反应,我相机指导学生抓中心句的方法,教会学生如何简要地回答问题。通过解决这个问题中,学生不仅进一步理解了课文内容,还了解到了自然段的构段方式,和课文先概述再分述的结构范式。

四、情境教学,朗读课文

最后,我创设了“小导游”的情境,请学生向游客介绍泰国人象共舞的异国风情。我的出发点是通过这一情境,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学生有感情地朗读课文。共有4位学生当了小导游,读了第三、四、五几个自然段。

教学的成功之处可以从以上介绍中略见一斑,而失败的地方也很明显。

一是放手仍然不够。虽然明知是略读课文,教师不能包办、牵引过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不自觉地越粗代庖了。如针对题目让学生质疑固然好,但不能问出“课文从哪几个方面写人与大象的关系”这一重要问题,而这个问题还是后来我亲自提出来的。又如以“小导游”的方式进行朗读不够自由,完全可以放手让学生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汇报朗读成果,甚至可以用自己的话来介绍。

二是朗读指导不到位。第五自然段无疑是朗读训练的重点,但学生读得并不好。我错过了两次好的指导契机:第一次是学生回答“与象共舞”是怎样的场景时,我只是要学生随便读了一下,这显然不行。应该要让学生谈谈感受,然后带着自己的感受去读,而且读的形式要多样,自由读、个人读、齐读相结合,初步奠定欢快、和谐的朗读基调。第二次是学生当导游读这一段,一直比较平淡,入不了“戏”,此刻可以这样引导学生,大象跳舞是有音乐的,你们想想是什么音乐?学生可能会说是摇滚、迪士科之类,然后再让学生带着这样的感觉去读,效果应该会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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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司法,全文共 2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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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1999—0201)

合同编号: 字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 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 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 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 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 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 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关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 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 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 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命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 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贷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贷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贷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贷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 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约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可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给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就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了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 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2)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工 程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土建工程为 年,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

3、供热及供,冷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年;

5、其他约定:

三、质量保修责任

&n,bsp;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 (大写)。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作书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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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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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来到天府之国—成都!欢迎来到文人故居——杜甫草堂!我是您们的导游许楷成,来自四川胖九.com旅行社。我将以最好的服务来让您获取做大的快乐和更多的知识!希望我的向导能给您带来愉快!

杜甫草堂座落在成都市西郊的浣花溪畔,在1961年被国务院首批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大家现在看到的就是草堂的整个平面图,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游览线路为大门--大廨—诗史堂—柴门——浣花祠—工部祠然后从后门出来。整个游览大概需要50分钟左右。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

好了,游客朋友们,在游览之前呢,让我先介绍一下杜甫的生平简介:

杜甫生于720xx年,死于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原籍湖北襄阳,但出生在河南巩县。759年因安史之乱被迫离开都城,经朋友帮助,从甘肃来到成都,那么杜甫当初为什么要流亡成都呢?因为当时在安史之乱杜甫被罢官之后,忧国忧民,其实并无去处,在这个时候,他的一个好友(严伍)在成都任官,为剑南关节度使,严伍听到杜甫被罢官的消息,就盛情邀请杜甫到成都,而且还推荐杜甫一个官职(工部元外侍郎),因此我们现在也叫杜甫为杜工部。杜甫草堂也因此又称工部草堂、又因杜甫自号少陵野老,杜甫草堂又名少陵草堂。在此杜甫居住了将近4年写下了240多首诗篇。《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著名诗篇就是在这里写的。游客

们,经过了大门,大廨之后,现在我们来到了杜甫草堂的诗史堂。大家可以看到。在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的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道出了杜甫和他的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的地位。诗史堂是杜甫草堂中心建筑。杜甫在此间的所有诗歌都陈列在此,你将会在这里一一拜读到诗歌的无限韵味。杜甫的诗歌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诗史堂也因此而得名。今天我们来到杜甫草堂,在诗史堂便能解读他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非凡成就。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折射出唐王朝的腐败,兵刀相残,更现出苍生的苦难。

从“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样的悲叹再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的哭诉,杜甫由一个高山流水的浪漫诗人顷刻间转而成为一个为民间疾苦呐喊批判现实主义诗人。“三吏”、“三别”犹如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一面镜子,将历史场景真实、生动地再现在我们眼前。现代主义诗人郭沫若先生用““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样的对联归纳了杜老先生作为一个现实主意诗人的至高境界。

好了,游客们,拜读了这么多杜甫的诗歌,我想此刻的您一定会有颇多的感受!接下来,是游客们自由游览的时间,大家可以静静的亲吻和感受一下杜甫大诗人当年之风范吧!20分钟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请大家记住时间,相互提醒,如有什么需要帮助,请大家及时联系我,我的手机号码是:1354192。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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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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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团友:大家好,杜甫在《客至》一诗中写道到”花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今天我借用这个诗句欢迎大家游览成都杜甫草堂。我们沿着中轴线参观,游览的时间是两个小时,游览时请大家紧跟团队,注意安全。

成都杜甫草堂,是在杜甫流寓成都时的故居遗址上建立起来的纪念性建筑,蜚声全球的著名文学胜地。今天我们所看到的草堂,是经元、明、清各时期的修葺和扩建,特别是明弘治13年和清嘉庆16年两次大规模的扩建形成的规模和格局。各位团友,刚才我们参观了大廨、诗史堂。

现在我们来到草堂最后一重也是最重要的纪念性建筑工部祠。大家请看,工部祠东边的这栋建筑叫做”水竹居”,取自杜甫诗句”懒性从来水竹居”。西边的这栋建筑叫做”恰受航轩”,取自杜甫诗句”野航恰受两三人”。这两栋建筑与工部祠形成一品字形的小院,突出了工部祠作为祭祀享殿的主体地位。工部祠是供奉杜甫的祠宇,因杜甫曾为剑南节度使严武的幕僚,任”检校工部员外郎”,人称杜工部,工部祠因此得名。工部祠是清嘉庆16年时重建的,虽经后世多次修葺,但基本上保持了原貌。

请大家看工部祠外的这幅对联,上联是:锦水春风公占却;下联是:草堂人日我归来。人日是指正月初七,这幅对联向我们讲述了发生在正月初七的一段轶事。杜甫流寓成都时,好友高适正在蜀州就是今天成都的崇州市作刺史,杜甫生活上常得到高适的帮助。唐肃宗上元2年也就是761年人日这天,高适赋诗《人日寄杜二拾遗》赠给杜甫,表达了对杜甫的思念和牵挂。五年后高适病死与长安。十年过去了,到了唐代宗大历五年就是770年正月二十一这天,正漂泊在湖南湘江上的杜甫查找旧诗文,无意中在书箱里发现了高适的这首诗。此时,杜甫的老友故旧大都已不在人世,杜甫自己已老病交加。看见故友的赠诗,不禁伤感十分,只有借诗文表答对古人的思念,于是写下了《追酬故高蜀州人日见寄》一诗。全诗感情真切,泪洒字里行间,感人至深。对联作者何绍基,时任四川学政,以书法名于当时,其诗作在咸丰、同治年间被誉为学苏东坡能得其精髓之第一人,他熟知杜甫与高适人日唱和的故事。清咸丰4年也就是1854年,何绍基在南充主持完科举考试后,在返成都的途中拟成此联。到正月初七人日这天,何绍基在草堂题就对联。

上联指杜甫独享锦水春光,将浣花溪的秀丽风光变成了优美的诗篇。下联借用杜甫高适人日唱和的故事,表达了对前贤的景仰。请大家注意,对联中何绍基以”我”与”公”相对,并使用了”归来”二字。显然,何绍基含蓄地表达了自命是杜甫继承者的深意。这幅对联挂出后,文人墨客竞相效仿,每年人日这天都来到草堂,挥毫吟诗,凭吊杜甫。人日游草堂就逐渐成为了成都的风俗。

现在我们进入工部祠参观,大家请看,中间的这尊塑像就是杜甫。左边的是南宋诗人陆游,右边的是北宋诗人黄庭坚。工部祠里为什么会有陆游与黄庭坚的塑像呢?清嘉庆年间,草堂重修完工后,乾隆时的拔贡杨方灿建议塑陆游像配祀杜甫,主要理由是陆游与杜甫忠君爱民”心迹相同”。到了清光绪年间培修草堂时,又以”心迹相同”的原则,为黄庭坚塑像。陆游、黄庭坚二人在诗歌创作上都十分推崇杜甫,同时三人都曾流寓成都,去蜀后都不曾忘记蜀地。由于三位古代贤哲共祀一堂,所以,工部祠又叫三贤堂。

好,工部祠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各位团友可以在少陵草堂碑亭前照相留念,随后我们去参观按照杜甫诗意恢复的茅屋景区。

我的景点讲解完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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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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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童话故事趣味性强,相信学生能自己读懂在小木偶身上发生的事情,但联系生活实际理解课文的最后一段话,感受快乐的真谛,是学生理解的难点。因此我在教这课时,采用了以下教学流程:自读课文,了解课文内容——分角色读课文,体会故事蕴含的道理——积累词语,丰富语言——展开想象,续编故事。

教学中,在学生充分朗读了课文,了解课文内容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体会故事蕴含的道理,我采用了以下教学:先联系老木匠说的话“谁要是不会笑,谁就没办法过快乐的日子”来理解这个句子的前半部分“老木匠说得没错,笑是很重要的。”,让学生明白:在生活中,笑是很重要的,是非常美好的,谁要是不会笑,就无法体验生活的快乐。然后联系小木偶自己遭遇的挫折,让学生自己谈谈:小木偶的笑给他带来快乐吗?通过这样的反问,学生自然体会到:生活是复杂的,除了一些高兴的事之外,还有一些伤心的事,不同的事情会引起我们不同的情感态度。于是,我引导学生明白应该怎样看待生活,感受快乐:要用我们的真情、用不同的方式去体验生活,面对生活,这样才会获得真正的快乐。最后,让学生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谈谈个人感受,加深学生对这段话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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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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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是现在读文教学中的一个主旋律,本课教学中,我也把朗读摆在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强调“从读中感悟”。要想让学生真正理解一篇课文的内容和它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光靠教师在讲台上一句一句的讲解是起不到多大的效果的。所以要想学生理解得彻底,一个重要的手段便是读。例如第一自然段的教学,“同学们,你们平时喜欢用什么方法来读课文呢?”“我喜欢大声朗读!”“声情并茂,不错!”“我喜欢一个字一个字地点着读!”“一字不落,也不错!”“我喜欢默读!”“看得仔细,也很好!”“好那就请同学们选择你自己喜欢的方式来朗读这一段,并找一找本段主要写了什么?”(初读)学生很快便找到了本段交代了:赵州桥的地理位置、设计者和建造的年代。“那为什么要介绍这些呢?除此之外你还读到了什么?”(再读)“作者是想给我们一个大体的介绍,我还知道了,赵州桥是一座世界闻名的石拱桥。”“很好,那有谁能告诉我世界闻名说明了什么?”“说明了这座桥十分的有名!”“哦?有这么多的桥,为什么这座石拱桥举世闻名呢?”(读一读,划一划)“因它是隋朝的石匠李春设计并参加建造的,到现在已经有1300多年了。”“这是一句句子,其中包括了建造时间和设计者,那么是否因为这是李春设计并参加建造而使它出名还是因为其它什么原因呢?请找出一些词语概括。”(再读此句)学生划出了“隋朝”、“已经有1300多年了”。“请你用一个词来概括这二个词说明了赵州桥建造的什么特点?”

(教师出示句子填空)-----------------是赵州桥“世界闻名”的原因之一。“距今为止已经很久了”;“历史悠久”;“古老”;“年代久远”,我再请学生把这些词填入到空格中,注意句子的通顺性。然后全班评议决定使用年代久远(历史悠久)。这样边读边理解,层层深入,让学生自读自悟、边读边思、相互讨论中去学习朗读,去理解词语,去培养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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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川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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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公元720xx年--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因任工部校检郎,而又被称做杜工部。河南巩县人,生活在唐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时期,一生坎坷,终不得志。因其在诗歌创作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而被誉为"诗圣",诗作流传至今约1400多首。

公元759年暮冬,杜甫因避安史之乱流亡到成都,次年春、在友人的帮助下于风景秀丽的浣花溪畔盖起了一座茅屋,便是他诗中提到的"万里桥西宅,百花潭北庄"的成都草堂。他在这里先后居住了将近四年,留下诗作240余首,如《春夜喜雨》、《蜀相》等名篇,其中《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更是千古绝唱。 杜甫在成都寓居交游,赋诗题画,精彩之作层出不穷。“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这首《绝句四首(其三)》生动形象地描绘出诗人在草堂所见的勃一家子春色。765年,严武病逝,失去唯一依靠的杜甫只得忍痛告别成都。 今日的杜甫草堂是经多次修复而成,面积240余亩,是成都游客最集中有观光胜地之一。草堂内楠木参天,梅竹成林,溪水婉蜒,桥亭相间,花径柴门,曲径通幽,园林格局典雅而幽美。

建筑从正门始,依次递进是大庙、诗史堂、柴门、工部祠。其中大庙、柴门是杜诗中提到的草堂原有建筑,诗史堂正中是杜甫立像,堂内陈列有历代名人题写的楹联、匾额。工部祠内供奉有杜甫画像,并有杜诗传人陆游、黄庭坚陪祀。 1985年,杜甫草堂更名为杜甫草堂博物馆,馆内珍藏有各类资料3万余册,文物20xx余件。包括宋、元、明、清历代杜诗精刻本、影印本、手抄本以及近代的各种铅印本,还有15种文字的外译本和朝鲜、日本出版的汉刻本120多种,是有关杜甫平生创作馆藏最丰富、保存最完好的地方。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自760年到765年,其间除流亡今四川三台,阆中一带一年多以外,诗人先后在此居住了近四年,写诗两百四十余首,其中包括《蜀相》、《春夜喜雨》、《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登楼》、《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名篇。广德二年(即公元765年)5月,杜甫随着年龄的增加,思乡之情也与日俱增,这一点在他的《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中有明确的表述。蜀地虽然以它的山水和温情慰藉了诗人的心,但诗人还是很怀念他的故乡,如今故乡的战事已经结束,年过半百的诗人终于下决心回家看一看。于是,他携家经水路出蜀,至夔州(今重庆奉节)又滞留二年。出三峡后飘泊于荆、湘,以舟为家。当船停泊在岳阳楼下时,杜甫的病情已经相当严重了,家人们把他搀扶进当地的一家客栈,一边安顿下来,一边用所剩不多的银两去四处买药。在这举目无亲的他乡客栈,没有人知道这个贫病交加的老人是谁,也没人知道他骨瘦如柴的手曾经写出过多么壮美的诗句。一人伟大的灵魂就这样凄凉地安息在岳阳的客栈里了,享年59岁。在他去世前不久,写下了他的绝笔长诗《风疾舟中伏枕书怀》,诗中,他回顾了不堪回首的一生,末了,依旧对国家的前途忧心:“战血流依旧,军声动至今。”他对所忠诚的国家如此牵挂,然而他爱国家,国家却不爱他。

他的一生就像空旷午夜划过天庭的流星,虽然以耗尽生命获得了一次耀眼的闪亮,却没有人去赏识和热爱。这个星空下寂寞的老人,除了给我们留下那些气雄天下的诗歌,就只有三座纪念他的草堂。令我们四川人自豪的是,杜甫漂泊的足迹印满了大半个中国,但纪念他的三座草堂却都在四川,它们分别位于成都、三台和重庆奉节。三座草堂,都是记录杜甫晚年的生活,而成都的杜甫草堂,无疑是三座草堂中的龙头。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诗人,早在唐末,韦庄就在遗址上重建草堂,以后经历历代十多次培修,到清嘉庆十六年(1881年)重修完成时,基本奠定了今天博物馆的规模。杜甫草堂博物馆主体是由五重中轴线上的建筑组成的,分别是正门、大廨、史诗堂、柴门、工部祠,另外还有碑亭和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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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川杜甫草堂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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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游客,大家好:真诚欢迎您来到天府之国—成都!欢迎来到文人故居——杜甫草堂!我是您们导游许楷成,来自四川胖九。com旅行社。我将以最好服务来让您获取做大快乐和更多知识!希望我向导能给您带来愉快!

杜甫草堂座落在成都市西郊浣花溪畔,在1961年被国务院首批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大家现在看到就是草堂整个平面图,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游览线路为大门--大廨—诗史堂—柴门——浣花祠—工部祠然后从后门出来。整个游览大概需要50分钟左右。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

好,游客朋友们,在游览之前呢,让我先介绍一下杜甫生平简介 :杜甫生于720xx年,死于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原籍湖北襄阳,但出生在河南巩县。759年因安史之乱被迫离开都城,经朋友帮助,从甘肃来到成都,那么杜甫当初为什么要流亡成都呢?因为当时在安史之乱杜甫被罢官之后,忧国忧民,其实并无去处,在这个时候,他一个好友(严伍)在成都任官,为剑南关节度使,严伍听到杜甫被罢官消息,就盛情邀请杜甫到成都,而且还推荐杜甫一个官职(工部元外侍郎),因此我们现在也叫杜甫为杜工部。杜甫草堂也因此又称工部草堂、又因杜甫自号少陵野老,杜甫草堂又名少陵草堂。在此杜甫居住将近4年写下240多首诗篇。《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著名诗篇就是在这里写。

游客 们,经过大门,大廨之后,现在我们来到杜甫草堂诗史堂。大家可以看到。在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道出杜甫和他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地位。诗史堂是杜甫草堂中心建筑。杜甫在此间所有诗歌都陈列在此,你将会在这里一一拜读到诗歌无限韵味。杜甫诗歌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说法,故被誉为“诗史”,诗史堂也因此而得名。今天我们来到杜甫草堂,在诗史堂便能解读他以诗证史、以诗补史非凡成就。杜甫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唐王朝由盛到衰历史,折射出唐王朝腐败,兵刀相残,更现出苍生苦难。 从“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样悲叹再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哭诉,杜甫由一个高山流水浪漫诗人顷刻间转而成为一个为民间疾苦呐喊批判现实主义诗人。“三吏”、“三别”犹如封建王朝统治下一面镜子,将历史场景真实、生动地再现在我们眼前。现代主义诗人郭沫若先生用“”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样对联归纳杜老先生作为一个现实主意诗人至高境界。

好,游客们,拜读这么多杜甫诗歌,我想此刻您一定会有颇多感受!接下来,是游客们自由游览时间,大家可以静静亲吻和感受一下杜甫大诗人当年之风范吧!20分钟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请大家记住时间,相互提醒,如有什么需要帮助,请大家及时联系我,我手机号码是:1354192。谢谢大家。

好 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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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川杜甫草堂的导游词范文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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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欢迎您来到天府之国—成都!欢迎来到文人故居——杜甫草堂!我是您们的导游许楷成。我将以最好的服务来让您获取做大的快乐和更多的知识!希望我的向导能给您带来愉快!

杜甫草堂座落在成都市西郊的浣花溪畔,在1961年被国务院首批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大家现在看到的就是草堂的整个平面图,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今天的游览线路为大门--大廨—诗史堂—柴门——浣花祠—工部祠然后从后门出来。整个游览大概需要50分钟左右。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

好了,游客朋友们,在游览之前呢,让我先介绍一下杜甫的生平简介:杜甫生于720xx年,死于770年,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原籍湖北襄阳,但出生在河南巩县。759年因安史之乱被迫离开都城,经朋友帮助,从甘肃来到成都,那么杜甫当初为什么要流亡成都呢?因为当时在安史之乱杜甫被罢官之后,忧国忧民,其实并无去处,在这个时候,他的一个好友(严伍)在成都任官,为剑南关节度使,严伍听到杜甫被罢官的消息,就盛情邀请杜甫到成都,而且还推荐杜甫一个官职(工部元外侍郎),因此我们现在也叫杜甫为杜工部。杜甫草堂也因此又称工部草堂、又因杜甫自号少陵野老,杜甫草堂又名少陵草堂。在此杜甫居住了将近4年写下了240多首诗篇。《春夜喜雨》《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等著名诗篇就是在这里写的。

游客们,经过了大门,大廨之后,现在我们来到了杜甫草堂的诗史堂。大家可以看到。在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的杜甫半身铜像。塑像两侧是朱德同志撰写的对联:“草堂留后世,诗圣著千秋。”道出了杜甫和他的故居草堂在人们心目中崇高而不朽的地位。诗史堂是杜甫草堂中心建筑。杜甫在此间的所有诗歌都陈列在此,你将会在这里一一拜读到诗歌的无限韵味。杜甫的诗歌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诗史堂也因此而得名。今天我们来到杜甫草堂,在诗史堂便能解读他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非凡成就。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折射出唐王朝的腐败,兵刀相残,更现出苍生的苦难。从“车辚辚,马萧萧,行人弓箭各在腰,爷娘妻子走相送,尘埃不见咸阳桥”这样的悲叹再到“君不见青海头,古来白骨无人收”的哭诉,杜甫由一个高山流水的浪漫诗人顷刻间转而成为一个为民间疾苦呐喊批判现实主义诗人。“三吏”、“三别”犹如封建王朝统治下的一面镜子,将历史场景真实、生动地再现在我们眼前。现代主义诗人郭沫若先生用““世上疮痍,诗中圣哲;民间疾苦,笔底波澜” 这样的对联归纳了杜老先生作为一个现实主意诗人的至高境界。

好了,游客们,拜读了这么多杜甫的诗歌,我想此刻的您一定会有颇多的感受!接下来,是游客们自由游览的时间,大家可以静静的亲吻和感受一下杜甫大诗人当年之风范吧!20分钟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请大家记住时间,相互提醒,如有什么需要帮助,请大家及时联系我,我的手机号码是:1354192。谢谢大家。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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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3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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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份参加了学廊坊地区举行的青年教师优质课大赛,我汇报的题目是《最可爱的人》,上完课后静心思考,感触颇深。

总的来说,本课以小组合作方式进行探究式学习,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体现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能力,基本达到了预期效果。但是还存在一定不足在:

1、我利用欣赏《谁是最可爱的人》朗诵片段导入本课,学生们听的比较认真,但当我问到这段朗诵节选自那篇文章时大部分学生答不出来,他们没有学过这篇文章,课前我了解学生情况不够。

2、我分为五个篇章去讲述这一课,分为决策篇、出征篇、胜利篇、现实篇和英雄篇五个篇章。

讲述决策篇时设置的问题应结合课本再仔细推敲,提高设问的艺术性。

讲述出征篇时我播放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时的影片片段,没有向学生充分说明这是后来拍摄的影片与当时状况是不一样的,脱离了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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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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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上册语文第六组是集中编排、课内外一体的综合性学习,主题是“轻叩诗歌的大门”,分两大板块——“诗海拾贝”和“与诗同行”。

今天,我在家长开放日上向家长展示的是“诗海拾贝”的主题选定课(即开题课)。整堂课上,学生热情高涨,诗声琅琅,十分投入。

要知道,中国是诗歌的国度,诗又是文学的起源,古今中外,无数的诗歌向学生奔涌而来。面对这浩渺的诗海,如何不迷失方向,并在诗海的漫游中拾到五彩斑斓的贝壳,是学生面临的最大的、也是必须要克服的困难。

诗海拾贝中有六首诗,从最早的诗歌总集《诗经》到现代诗的开创者郭沫若的《天上的街市》,从国内的诗作到国外的名篇,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阅读空间。在这节起始课,我就紧紧抓住这六首诗,引导学生根据自己的阅读能力,阅读兴趣确定实践的主题。但是孩子们选择的主题往往容易偏大,难以开展,如:学生要研究元曲,研究李白,比较国内外的诗歌……显然不容易操作,有些甚至连专家都难以入手。于是,我就以这六首诗为引子,引导学生给诗歌分类:根据主题来分,可分成送别诗、爱国诗、咏物诗等;根据诗歌的发展史来分,可分成《诗经》、唐诗、宋词、元曲、现代诗等;根据地域来分,可分为国内的和国外的诗歌……接着引导孩子对自己选择的主题进行聚焦,学会遵循“选题宜小不宜大”的原则,如:同样是研究宋词,可以引导孩子就研究某一个词作者,对同一词牌名的不同作品进行收集、欣赏……这样的点小,易操作,贴近学生的实际。可就学生反馈所选的主题来看,我在课堂上的“聚焦小实践点”的意图落实得还不够好,所以在选题前是否还可以更加明确地告诉学生“诗歌可以根据多条线来分类,其中都有相互交叉的,如果选择某一条线上的某一个点来确定自己的主题”。这样,学生选择的主题点会更小,更容易操作,学生的收获也将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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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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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中石兽》设计的特点是,在朗读的基础上,围绕“译——议——悟”的结构模式,

从知识能力到情感体验,从文本走向生活。具体有如下收获。

1、 突出了重点:在诵读中体味、感悟。

2、 突破了难点:巧用“换字法”,体会“多”和反问句的情感,既避免了空洞的分析,又体现了“过程和方法”。

3、 体现了特点:抓住了学科与文体的特点,上出了一定的“文学味”。

这是《河中石兽》的第二课时,所以文言字词的重点稍有偏颇,但课后有学生问我:老河兵的方法是不对的?突然意识到,我犯了文言文的忌讳,本末倒置,没有扎实“言”,而高屋建瓴地探究了“文”的蕴含。以下是我几点不足。

1、过度预设:第一板块“点译、句译、全文理解”,随着PPT的呈现,看似学生回答得流畅,但是流畅的背后是教师过度预设,这抛弃了“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如果让学生借助注释口头翻译,把盲点疑问等标注出来,也许课堂生成地更有效果。“全文理解”,由于时间关系,我也只是用“一段话概括”故事来检测落实,其实这没有真正的检测学生掌握的情况。对于文言文,我们该落实到字词,还是粗略地了解大意?这也是个疑问,也许是家常课和公开课的问题。

2、资料更近不足:“然则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据理臆断欤?”这是整篇短文的句眼,一个“多”,一个反问句,包含了作者纪昀的情感,对当时社会的想法,然而由于我浅薄的知识,无法理清《阅微草堂笔记》撰写的时代、宋代理学家的特点、乾隆年间的故事,这些都是作者的生活环境,适当的资料更近,有利于学生了解纪昀的情感,“论事”方能全面“知人”。

3、忽视知识序列衔接:初一学生对于文言文学习仍处于低层状态,接受识记文言字词也许比较合理,“通假字”、“古今异义”、“实词”、“虚词”等,这些也许是他们知识大门敞开所需要的,当然也需注意随文而教的问题;然而,这篇文章,我把后半部分的设计重点放在了体悟上,两次“笑”的不同,论“三类人”的做法,还强行灌输了“表达方式”的内容,初一学生的知识需要和我所教的知识,有一定的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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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1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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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朋友:欢迎大家游览杜甫草堂

成都杜甫草堂,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由陇右(今甘肃省南部)入蜀。靠亲友的帮助,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的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第二年春天,茅屋落成,称“成都草堂”。草堂总面积有240多亩,其建筑为清代风格,园林是非常独特的“混合式”中国古典园林。

我们来到草堂的正门,就看见一条波光翻翻的河流从门前环流而过,这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的浣花溪。他是草堂第一重建筑。正门匾额“草堂”二字,是清代康熙皇帝的第十七子、雍正皇帝的弟弟果亲王所书。步入正门,将看到的便是大廨,他是草堂中轴线上的第二重建筑。大廨内还可以看到杜甫草堂全景图。

穿过大廨,徐行数十步,就来到了草堂的主厅——诗史堂。他是杜甫草堂纪念性祠宇的中心建筑。因为杜甫的诗歌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唐王朝由盛到衰的历史,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建筑以此为名。

出诗史堂,我们看见一条小溪穿插在建筑群之间,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勾连交通。小桥左侧竹丛中,有“水槛”横跨溪上;过小桥,第四重建筑——“柴门”迎面而开。步入柴门即可见草堂主体建筑的最后一重——工部祠。工部祠的东边有一间小小的茅亭,内立石碑一通,上刻“少陵草堂”四字,也是果亲王的手迹。“少陵”本为地名,在西安市南长安县。那里原是古代杜伯国的旧地,汉宣帝死后葬在那里,其墓因此而称“杜陵”,宣帝许皇后的墓在附近,因规模小于帝陵,所以称“少陵”(“少”即“小”之意)。杜甫远祖就是“京兆杜陵人”,他自己也在这里住过较长时间,在诗中曾自称“杜陵野老”、“少陵野客”,人们也就称他为“杜少陵”了。前面已经说过,杜甫的茅屋早已毁坏。公元761年秋天,一阵大风把他苦心经营的茅屋吹破,才使诗人写出千古不朽的名篇《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诗人表现的那种“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和“吾庐独破受冻死亦足”的忘我精神,千百年来一直令人感动不己!当然,也不难看出这茅屋是很不结实的。杜甫离去后,草堂破败,经后人多次重修,已成纪念祠宇,再难觅“茅屋”踪迹,而建造这座草亭,其用意就是以此引发人们对昔日那简朴自然的草堂的联想。看来这个目的是达到了,许多游览草堂的人都要在这里摄影留念,就是最好的证明。

参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茅屋景区,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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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杜甫草堂景点导游词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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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你们的导游方一虎,希望在接下来的几天里能和大家愉快的度过。再次欢迎大家来到成都!成都被称为天府之国,今天我首先带大家参观的是文人故居——杜甫草堂!

杜甫草堂座落在成都市西郊的浣花溪畔,在1961年被国务院首批为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今天的游览线路为大门——大廨—诗史堂—柴门——浣花祠—工部祠然后从后门出来。整个游览大概需要50分钟左右。一个小时之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

游客们,经过了大门,大廨之后,现在我们来到了杜甫草堂的诗史堂。大家可以看到。在厅堂中央,安放着我国著名雕塑家刘开渠所塑的杜甫半身铜像。诗史堂是杜甫草堂中心建筑。杜甫在此间的所有诗歌都陈列在此,你将会在这里一一拜读到诗歌的无限韵味。杜甫的诗歌素有“以诗证史,以诗补史”的说法,故被誉为“诗史”,诗史堂也因此而得名。

好了,游客们,拜读了这么多杜甫的诗歌,我想此刻的您一定会有颇多的感受!接下来,是游客们自由游览的时间,大家可以静静的亲吻和感受一下杜甫大诗人当年之风范吧!20分钟后,我们将在后门集合,请大家记住时间,相互提醒,如有什么需要帮助,请大家及时联系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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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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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中,学生能与老师积极互动,课堂气氛活跃,较好地体现了新课程倡导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学生的参与率比较高,课堂收效明显。最值得欣慰的是,在引导学生想象“孩子们怎样‘熬’过艰难贫穷的日子”这一环节时,问题刚一提出,同学们的小手便纷纷举起。有的说:“他们会靠着勤劳的双手,一天天长大,去跟着列宁推翻沙皇统治。”我听了好激动,立刻评价说:“你真了不起!是的,这是一条能彻底改变穷人命运的出路.事实正是这样,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推翻了沙皇的剥削统治,使俄国所有穷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能结合时代背景,能把社会课上学到的知识与本课内容联系起来想象,实在难得。我心里确实为学生这一合理而富有创造力的想象而高兴。仔细想一想,学生之所以能出现如此精彩的发言,正是因为这一问题触动了学生情感的琴弦,调动了学生思维的积极性,激发了学生想象的愿望,因此,我深深地感到:只要教师提问开放灵活,学生在课堂上就会有精彩的智慧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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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杜甫草堂导游词400字

范文类型:导游词,适用行业岗位:导游,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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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杜甫草堂,是我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公元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由陇右(今甘肃省南部)入蜀。靠亲友的帮助,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的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第二年春天,茅屋落成,称“成都草堂”。

在这里,诗人先后居住了将近四年,所作诗歌流传到现在的有240多首。由于成都远离战乱的中原,而草堂又地处郊野,因此诗人的生活比较安定,心绪也较为宁静,这就使他在草堂的诗歌创作大都具有田园风味,如《堂成》、《江村》、《春夜喜雨》等篇章都是如此。然而杜甫毕竟是一位有远大政治抱负的诗人,对国家前途和人民命运的关心与忧虑,使他始终不能忘怀现实。因此忧国忧民的诗歌作品,仍然是他创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写成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恨别》、《病桔》-、《枯棕》等著名诗篇都是感人至深的现实主义不朽之作。正因为杜甫在成都的诗歌创作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所以,后世把成都杜甫草堂誉为中国文学史上的一块圣地。1961年,国务院公布为首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我们来到草堂的正门,就看见一条波光翻翻的河流从门前环流而过,这就是杜甫诗中多次提到的浣花溪。

说”这个充满诗意的名字的由来,还有一段动人的故事呢。相传唐时溪边住着一位姓任的姑娘,貌美而心善。一天,她正在溪畔洗衣,走来一位浑身疮疥的和尚,行人都躲得远远的,唯有这位任姑娘不避让。于是那和尚脱下沾满脓血的架裟求她浣洗,任姑娘欣然接受。哪知架裟一入水,霎时满溪泛起莲花朵朵,再看那和尚,却早已不知去向。人们十分惊异,就把这条河命名为浣花溪了。

其实,浣花溪的得名与任氏观杜甫草堂,值得一游的地方还有红墙夹道、修竹掩映的花径,碎瓷镶嵌、古雅别致的“草堂”影壁以及风景秀丽、独具魅力的梅苑。妙境入目,各自都有体会,就不用我一一介绍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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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望岳教学反思总结

范文类型:教学反思,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教研,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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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荡起双桨》的教学难点是理解“是谁为我们安排下幸福的生活”。在教学第3小节中,我采用多元化联系,情感牵引,突破难点,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

通过教学,我感到这堂课既有收获,也有不足。在重视诗歌朗读的同时,对字词教学有些忽视,尤其是关键词语的理解不够重视。诗歌中字词深奥,学生不容易理解,教师又不能采用以词解词这种简单的方法。因此,教师在诗歌教学中如何将深奥的词语深入浅出地教给学生,让教学更完美。这是我想在以后的诗歌教学重点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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