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酒水购销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地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9)和彩箱包装(1*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1月份2月份3月份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11月份12月份数量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4、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 (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合同编号:签定地点:供方:需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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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药材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
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金额
第二条 产品的验收
符合《中国药典》20xx版一部标准; 封存样品为准。 第三条 交货地点: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回款方式:汇款或转账。
第八条 违约责任解决方式:由于出现质量问题,退回费用由供方承担。
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若发生争议,则由滨海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本协议传真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百货、文化用品购销合同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
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
对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
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确需变更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合同。
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合同的手续。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合同。
如需变更,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担;
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
已放开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定价。
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由双方商定。
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
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调拨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乙方负担。
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乙方自提。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甲方应从对乙方负责和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
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
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
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可在合同期的前7天或延后10天内开单调拨(库存商品按开单日,工厂直送的以车站、码头收货日为准)。
受交通运输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延期及乙方要求暂缓发货(暂缓期宜在30天以内)的,不作延误合同处理。
异地调拨,均由甲方代发货,如乙方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
同城调拨,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乙方在货款结算后7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乙方负责仓储费用。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
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才能发货。
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起,所有权即属乙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乙方(包括中转单位,下同)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督,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若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
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责任确属甲方的,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
发现商品霉烂变质,乙方应在60天内通知甲方。
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
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
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处理完毕。
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益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件除外)。
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的查询,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
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
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
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
1.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总值1%的违约金。
但如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2.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3.因甲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乙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乙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4.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用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充抵。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照顾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也可依据双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并送交当地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协议)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至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
任何一方需变更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按本总合同办理。
具体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订立。
出卖人(甲方)(签章):买受人(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地址: 地址: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篇3:2024面粉购销合同样本_合同范本
购 销 合 同
购货单位:宁夏家铭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开封华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详见附表)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按部颁标准执行;
(3)由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以甲方供给乙方实际数量为准。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供货方需依照国家食品包装安全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产品的交货单位:开封华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2)项执行:
(1)乙方送货;
(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汽运。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银川市永胜西路3号德胜工业园区.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以甲乙双方协定的日期为限。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1)项执行:
(1)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格;
(2)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
(3)按照国家定价履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1) 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起,甲方货品验收合格后予以付款,乙方保证每月面粉供货量不少于800吨.
(2) 乙方向甲方所报所有商品价格均为含税供货价。
第七条 验收方法以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验收。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不合规定,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如乙方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5%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供应货品时,除交货日期得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货款总价20%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签证,应送公证或签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购货单位(甲方):宁夏家铭工贸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张鲲鹏_
地址: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老大楼商务写字楼13楼1305号 开户银行:建行东城支行
帐号:640015551
电话:0951-6019349
供货单位(乙方):开封华奥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北段158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开封市金明支行
帐号:263706268100
电话:0378-3667059
__年__月__日订
篇4:小香猪家禽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疫。)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3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5:面料购销合同范本
一、双方当事人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二、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双赢、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三、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按照需方客人核批供方样品的标准生产。
四、布料运抵需方之日起柒天内由需方检验,如质量有异议,应及时通知供方,供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叁天内派员到现场处理,否则视作供方同意需方的检验结果和处理意见.
五、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匹装入胶袋,包装单应列出布号,缸号,合同号,色名及码数等,费用由供方承担。
六、 付款方式,首付定金人民币,余款物流代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挤塑板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挤塑板采购事宜充分协商,甲、乙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山庄9#、10#楼室外回填
二、产品要求及价格:
三、总价款(人民币):贰万伍仟伍佰元整(小写:25500)
四、技术、质量标准与质量保证产品及物理特性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GB/T10801.2—20__)。
五、供货时间及运输: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现场,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交货地点及方式:
乙方将货送至甲方路易山庄施工现场,甲乙双方现场清点数量并签字确认。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全款。
八、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所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到西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订书面
补充协议。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7:观果盆栽购销合同
供应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花卉有限公司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订立如下观果盆栽购销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采购盆栽花卉
1、甲方根据乙方需要向乙方提供各种盆栽花卉计盆(花 卉名称、单价及花盆、托盘数虽规格见附件)。
2、花卉款共计。乙方与甲方按照实际采购的盆栽花卉 数虽为准,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结算全部花卉款。
二、货款结算方式
1、乙方在确定、签订购买花卉合同之后,需向甲方支付花卉总金额的40%乍为预付款。
2、乙方在花卉到货验收后支付花卉总金额的50%在两 个 月后支付剩余10%勺花卉款。
3、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货款均可。
4、甲方在乙方支付花卉款的同时开具发票。
二、售后服务:
1、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供花卉,并负责售后两个月的免费养护。
2、乙方所购花卉在两个月以内产生的各项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所购花卉如两个月以内出现死亡,由甲方负责免费调换。
4、由乙方人为因素造成花卉死亡的,甲方概不承担责任(例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对花卉进行习性养护造成花卉死亡的,由于天气突变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花卉死亡的,或乙 方在移动花卉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等,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四、纠纷处理:
1、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本着友好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由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部门予以调解处理;
3、调解处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实际购销、服务过程中妥善协商解决。
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8:货物购销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整。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在乙方将上述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后,甲方一次性将剩余款项付给乙方。
二、产品质量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果乙方所提供产品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产品过程中,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调换,若不能调换,予以退还。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供货的,按延迟供货的部分款,每延迟一日承担货款的万分之五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结算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延迟一日,需支付结算货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10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无故拒绝接货,否则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5、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对帐和结算,不得刁难。
四、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如果出现纠纷,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篇9:试剂购销合同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体外诊断试剂(详见《20xx年北京战区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成交及缴费通知书》)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采购,并接受了卖方对上述体外诊断试剂的报价。现由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买方与卖方签订体外诊断试剂购销合同(参见《授权委托书》),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卖方提交的《竞价文件》; 《20xx年北京战区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采购文件》; 买方发出的《20xx年北京战区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成交及缴费通知书》及其附件《成交品种及缴费金额汇总表》。
3、本合同仅为明确买方在本次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的有效采购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8月31日)内的体外诊断试剂采购、品牌、价格及服务。实际交易量以买卖双方签订的批次合同为准。
4、本合同所涉及的成交体外诊断试剂及预计采购数量见《20xx年北京战区医疗机构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采购成交及缴费通知书》及其附件《成交品种及缴费金额汇总表》。
5、买方只能采购其选择确认的成交品种,卖方无违约行为,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以其他品种替代成交品种。
6、竞价人可以自行配送成交产品,也可以委托配送商配送其竞价产品。《配送方案及承诺书》作为竞价人对其竞价产品的配送所作出的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7、如遇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或卖方所供品种在买方地区实际供应价格低于成交价格的,则卖方应接受买方议价要求,双方协议解决。
8、本合同中各医疗机构的具体交易行为由每一家买方自主决定,彼此互不干涉,但不得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各买方之间彼此独立、无连带关系,如发生纠纷,由与该纠纷有直接法律关系的一家或几家买方同卖方解决纠纷,不涉及本合同中的其他买方。
9、卖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在与买方签订本合同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卖方未按照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买方有权拒绝其参加以后的集中采购活动。
10、本合同一式三份,买方代理人代买方保存一份,卖方一份,北京战区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一份。
11、本合同中涉及“参见”的内容,由买方代理人保存备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0:生猪、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检疫。)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3.奖售办法: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收购或在合同期间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5%~25%)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1%~20%)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部门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签订;有效期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篇11: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书_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2019《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发电机组购销合同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二手上柴12V135配兰州电机250KW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价钱与甲乙各方的责任:
1、发电机组价钱为50000.00元整(伍万元整)不含税票;
2、除发电机组以外,甲方向乙方提供两个足以供机组启动的蓄电池(24V);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吊、运及就位等费用;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到达乙方安装点的标准安装工作;需要的安装材料、电缆、切换开关以及室外排烟系统,导风系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保修时间与保修期各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承诺,保修一年或500工作小时(以先到为准);
2、保修期向甲方每季度定期对发电机组例行维护保养一次,如发电机出现故障,甲方收到通知以后四个工作小时以内到达现场处理;(甲方的以上承诺不包括乙方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坏,失机油、失冷却水,超负载及不可损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坏)
三、结算方式:
1、双方签订合同以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发电机组价钱的95%,即元整(肆万柒仟伍佰元整)。
2、甲方收到乙方款项以后,两天以内把机组运抵乙方指定安放的地方,(吊运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安装调试运行正常以后,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结清余下5%款项 2500.00 元(贰仟伍佰元整)。
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双方负责人签名、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付款资料:
户名:叶兴妃
开户行:建行海口支付
账号:户名:叶兴妃
开户行:农行海口支行
账号:
篇13:购销协议书
同编号:
甲方(收购人):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乙方(出卖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了促进茶叶生产的发展,畅通茶叶流通渠道,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_____年___月 日以前,向甲方交售青(干)茶 _公斤。
2、甲方应按照收购时的市场价向乙方计付货款。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验收
青(干)茶的品种、等级和质量, 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具体为: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货款结算方式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在 交货;
乙方交售的青(干)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____天之内向乙方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货款,乙方凭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货款。
第四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违约自销而不履行合同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与乙方的长期合作关系。
2、乙方交售的青(干)茶没有达到第二条前款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
3、乙方未按甲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作降价处理。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擅自改变交货时间、地点的,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2、甲方无故拒收送货,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款的,甲方应按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确定,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再由双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绍 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 份,交乙方所在地工商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 (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篇14:日用百货商商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
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
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
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
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
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
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
如一方确因发生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
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
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
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
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
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
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
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
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
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
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
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
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
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
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
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
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
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
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
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
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
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
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
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
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
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
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
“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
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
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
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
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
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
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
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
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
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
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
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
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篇15:长期供货购销合同_合同范本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今天,小编为您带来的是长期供货购销合同,我们可以关注合同栏目,了解更多!
出 买 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买 受 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 系 地 址: 邮政编码: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甲方愿意向乙方出售其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该产品的质量符合乙方要求;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且乙方愿意购买甲方生产或经销的产品并保证按照双方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货款。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 文字定义
1.1 本合同所称的“合同”、“本合同”均特指目前甲、乙双方签订之产品买卖合同,如涉及其他合同,则冠以该合同的具体名称。
1.2 本合同所称“甲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出卖方。
1.3 本合同所称“乙方”,特指本合同第一页标明之买受方。
1.4 本合同中,任何当事人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2. 合同标的
2.1 产品概述
为实现本合同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确认甲方欲出售给乙方、乙方欲向甲方购买的产品符合本条所描述之条件:
2.1.1 产品名称为: 牌 型号的
2.1.2 生产厂商为:
2.1.3 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标准为:
2.2 产品质量
2.2.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为:
2.2.2 为证明其出售的产品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应在出售给乙方的所有产品上标注该产品经过出厂检验合格的标志或附有以标签、文件等方式制作的产品合格证,甲方承诺:该标志、合格证所称的“合格”,即表示该产品质量符合甚至高于本合同第2.2.1条约定的质量标准。
2.2.3 如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标准,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3 产品包装
2.3.1 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应具备如下的包装标准:
2.3.2 如甲方不能达到本包装的标准,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产品损坏、变质等减损产品价值的情况出现,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因此导致乙方重新购买同类产品的合理差价、乙方因此需向第三方承担的违约责任、赔偿责任等相关间接经济损失。
2.4 产品数量
鉴于长期供货合同的特殊性,本合同产品数量以乙方的实际需要为标准,最终按照双方实际发生的数量结算。同时双方明确:本合同对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总的购货数量和每个月(或每个结算周期)的购货数量均没有要求和限定。
2.5 供货期间
本合同甲方向乙方供货的期间为 ,自本合同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开始计算。本供货期间届满,本合同自动终止。
3. 合同价款及支付
3.1 合同价款
3.1.1 经双方协商确认,甲方出售给乙方的产品单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 。
3.1.2 考虑到市场的变化和双方的利益,以及本合同确定的长期关系,双方一致同意,当本合同约定的产品的市场价格连续三个月上涨或下跌超过本合同约定单价的 %时,双方应达成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单价并协商解决此前三个月已经结算货款的追加或退还问题。
3.1.3 如双方无法就新的单价达成一致意见,则仍按照本合同3.1.1条约定的单价与市场实际单价之间差价的50%上涨或下调,但对于此前三个月的结算不再调整。
3.2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3.2.1 周期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与甲方采取月结的方式结算价款,即以一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的 日至 日为本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和上一个结算周期的付款期。
3.2.2 结算
双方应在核对期共同就本结算周期发生的提货单、收货单、退货单等有效单据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确定该结算周期内乙方实际收到的甲方货物数量,按本合同3.1条约定的单价计算该结算周期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总价款。
3.2.3 付款
乙方在与甲方核对清楚并确定了该结算周期的付款金额后,于下一个结算周期的核对期内向甲方支付该货款。甲方应在乙方付款日前5日向乙方开具等额的正式发票提示乙方付款,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迟延付款的,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金。
3.3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采用现金/支票的方式以人民币支付。甲方提供并确认其帐户如下:
开户银行:
帐 号:
单位名称:
4. 交付
4.1 交付方式
4.1.1 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确认本合同约定之产品的交付方式为甲方送货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具体程序为:乙方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向甲方发出书面送货通知(传真、邮寄、专人送达均可),送货通知应该记载明确乙方需要的产品型号、数量及送货时间,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按通知的要求在乙方指定的时间内将乙方指定数量、型号的产品送到指定的地点。
4.1.2 甲方因送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4.1.3 在甲方将产品送达至乙方指定的地点之前,无论乙方付款与否,该产品的损毁、灭失等一切风险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检验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接收后,该风险始转移给乙方。
4.2 交付地点
4.2.1 乙方指定的甲方交付地点为: 。
4.2.2 如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改变送货地点的,以乙方向甲方发出的送货通知所实际记载的送货地点为准,如乙方在送货单上没有记载送货地址的,视为送货地址为4.2.1条指定的地址。
4.3 甲方向乙方交付产品时,应该由甲方或实际承运人向乙方提供送货的产品清单并留存一份给乙方保存。乙方接收人员在送货单上的签字或乙方在该送货单上的盖章行为,视为为甲方完成交付义务。但上述行为仅表明乙方接收了甲方发送的如该清单所列的数量、型号的产品,并不表示乙方已经检验完毕,乙方检验应该在检验期内进行。
4.4甲方应按照乙方送货通知指定的期间向乙方履行交付义务。如甲方超出乙方指定的交付期 日交付的,乙方可以拒绝接收,同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包括乙方因此延误工期形成的罚款、损失以及临时购买其他替代产品的差价。
5. 检验及质量保证
5.1 在甲方将本合同约定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第4条的约定交付乙方后,乙方应首先即时对甲方送货的数量、型号进行清点、检查,并在甲方或承运人提供的送货单上签字。对于产品数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只按照实际接收的数量签收。对于产品型号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乙方有权只签收符合约定的部分,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由甲方负责调换,因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负责。
因上述情况导致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数量接收产品的,对未接收部分的检验期间顺延,且乙方有权仅就实际接收的数量付款。
5.2 乙方接收产品后,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及时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乙方的质量检验仅限于对该产品的外观或明显质量瑕疵(如:损坏、变质等)进行检验。对于乙方检验后出现的该产品内在的、不宜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需依法在该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承担相应的质量保证责任。
5.3 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确定检验期间为 日,自乙方收到甲方的产品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产品的存在外观上或其它明显质量瑕疵的情形通知甲方。乙方怠于通知的,视为产品质量无外观上的或其它明显的质量瑕疵。
5.4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产品符合本合同第2.3条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确认出售给乙方的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 ,自该产品标明的出厂日期开始计算。同时甲方承诺乙方接收产品后,实际享受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乙方有权就自其接收之日起质量保证期已经不足 的产品要求甲方调换,因此发生的运输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5.5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乙方扣留人民币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首先从乙方的应付货款中扣留。乙方扣留质量保证金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质量保证金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满 个月后支付甲方。
5.5 因甲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可暂扣尚未支付给甲方的货款用以抵偿其损失,或在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后再行支付甲方。乙方因本条所述原因暂扣甲方货款的,不属于逾期付款,不支付迟延履行金。
6. 退货
6.1 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退货并要求甲方退还全部货款。
6.2 对于乙方因甲方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发生经济损失的,甲方在退还全部货款后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 违约责任
7.1 甲、乙双方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即视为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2 本合同针对违约方的具体违约行为需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的,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行为所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包括守约方因此需要向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7.3 对双方都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8. 不可抗力
8.1 “不可抗力事件”指一方无法控制的,致使该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
8.2 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应尽其最大可能减少损失。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无需对因不能履行或损失承担责任,并且不得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适当的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尝试恢复履行受影响的义务。
9. 通知
9.1 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通知或其他联系应以中文书写并可通过人工送递或航空挂号邮寄(预付邮资)、公认的快递服务或以传真发送至另一方的指定地址,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按以下方法予以确定:
9.1.1 人工投递的通知,视为人工投递之日送达;
9.1.2 航空挂号邮寄,视为邮戳日期后第十天送达;
9.1.3 开递送达的通知,视为服务机构发出后第五天送达;
9.1.4 传真发送的通知,视为发送日后第一个营业日送达。
9.2 指定的通讯地址以合同开头所标明的联系地址为准,任何承租方更改通讯地址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通知则视为原地址有效,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为由主张没有收到对方的通知,对方发往原联系地址的通知视为已经送达。
10. 附则
10.1 合同的修改和变更:对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改只可通过经双方授权的代表签署中文书面协议进行。
10.2 可分性: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单独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效力。
10.3 文字:本合同以中文签署。
10.4 完整协议:本合同包括其附件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取代双方之前就合同事项达成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协议、合同、谅解和联系。各条款的标题仅为便于参阅而设,不具法律效力。
10.5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下的权利是累积性的。除非法律另有明确规定,否则,这些权利应被视为可以并行不悖。
11. 其他
11.1 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11.3 本合同的附件是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依其规定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1.4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篇16:2024年灯具购销合同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经协商,就古城广场景观照明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灯具及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其它
注: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甲方的运费、安装调试费及符合国家规定的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的设备是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未曾使用,与合同规定的型号一致。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甲方负责提供仓库。
第四条:安装
1、灯具在运抵施工现场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
2、在乙方到达现场安装时,需要甲方提供乙方安装人员的住宿。
第五条:验收
乙方将所供灯具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安装调试完毕后,由甲方当场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
第五条: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提供上门现场服务。所购灯具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______月,乙方承诺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和5*12小时的现场技术服务。
第六条:付款
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安装调试完毕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合同总价的5%为质保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延误交货,超出供货期,乙方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0.5%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则应每天按合同总额的__0.5%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无故拒收货物,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受不可抗力条件影响的一方应当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本合同责任、延期履行本合同或者终止本合同,双方也可重新商定履行办法。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传真件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壹式两份,每份共_3_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其它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7:农村玉米购销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经双方使用中华食物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玉米交易,根据网上交易标书内容及交易结果,就 (以下简称甲方)销售,并由玉米给 (以下简称乙方)中华食物网作为第三方贸易监管服务一事达成共识,并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下签署本合同,合同条款及各方权利义务如下:
一、
(一) 品名:中华食物网
(二) 数量:-5%) 合同总条款:
(三) 包装:(特殊指标参数:产地水分)
(四) 品质: 参见中华食物网(□站台 □到站 □平舱 □其他)
(五) 单价:根据网上交易结果,合同价为吨
(六) 运输方式及运费:
(七) 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为
(八)到货通知: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由中华食物网通知乙方到货信息,到货信息将以电话或传真形式进行通知。
(九) 质量检验方法:乙方接到到货通知后,应于两天内进行验货。如对品质无异议,乙方即根据合同价格付款提货。
(十)如存在异议,则可提请由中华食物网委托第三方检验。如两天内未进行检验,视为认同甲方检验结果。
(十
一) 数量检验方法:数量检验以目的地检验数量为准。如果目的地不具备称重条件,且使用编织袋包装,则双方同意根据出库件数为依据,每件60公斤计算。
(十
三)货款支付:乙方于交货地对品质认可后两天内将该批次余款一次性支付甲方。甲方开具发票后,中华食物网将乙方保证金充抵货款后支付给卖方。
(十
四)提货:应在支付货款后于交货地免租期( 天)内尽快提货。如因买方未及时提货造成的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十
五)发票:乙方支付甲方货款后,甲方应于乙方汇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发票。付款时间以银行账单为准。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能及时供货:如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到货,将按照该批次货款金额1%的比例处以罚金,该罚金由中为扣缴并支付给乙方。
(二)品质争议:如双方对品质出现争议,则可由北京XX公司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 )进行品质认定,双方均认可该检验结果,并以此为仲裁依据。如其中一方对品质提出异议,经检验后确认品质存在问题,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另一方承担,如果检验结果符合合同规定,则相关检验费及由此产生的滞期费用由提出检验方承担。
(三)检验滞期:如双方因品质争议而涉及第三方检验,由此引起检验费、延期提货及其相应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该赔偿由北京XX公司作为监管机构予以执行。
(四)货款支付:乙方应于确认品质后两天内将余款付清,中华食物网确认后,乙方提货,如乙方没能在该期限内付款,则视为乙方放弃此单交易进一步执行,甲方有权委托北京XX公司中华食物网处理该批次货物,并由中华食物网扣缴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甲方损失。付款时间以银行付款单为准。
(五)提货:如乙方支付货款后未按时提货,致使整个提货时间超出站台免租期所以引起的站台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发票:如乙方要求发票,在乙方支付甲方每批次货款后,甲方未能按时分别开具发票(十个工作日内),如超出规定期限,中华食物网将从乙方所缴纳保证金(已充抵甲方货款)中扣缴税款差作为支付乙方的补偿。
三、罚金额度: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所致罚金总金额不超过保证金总额,即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四、不可抗逆:如遇不可抗逆因素(如自然灾害、地震、强风、阴雨天等)造成甲方不能按时交货,则交货时间可以顺延。
五、本合同制定以中华食物网平台交易结果及交易发布时标书内容为依据,不是交易结果且没有在标书中提及的事项以此合同为执行依据。
六、争议仲裁:合同各方本着协商的原则处理贸易当中出现的问题,若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由中华食物网留存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各方应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家具购销标准合同书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供需双方经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具业务,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制造厂家企业标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确定,乙方保证产品所使用的所有油漆及胶水产品符合环保要求,通过国家或相关部门的检测。乙方提供的家具必须是现货、全新,符合货物要求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指标。乙方对家具提供______年的保修期,保修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包修,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二、技术标准:以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为技术、质量标准。
三、验收标准:货到现场安装完毕后开始验收,所供应的全部家具应符合客户的验收标准,结构无松动,规格、材质符合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价款。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五、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总额(5800):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七、货物明细:货架_______________
八、付款方式:货物总款为人民币________元。先付总款30%给乙方为定金,甲方在乙方交货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70%货物总款。
九、维护承诺:______年包修(备注:环保皮革坐具,麻绒坐具保修______年,真皮坐具______年保修。因家具泡水和高温、使用不当引起的开裂、鼓包、起皮与乙方无关。)
十、包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若不能按时结算货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按时结算货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十二、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甲乙双方应当接受。
十三、本合同发生争议,可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未尽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合同附页、报价单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篇19:服装厂购销合同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合伙承包_____________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篇20:农村玉米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模式
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收购散玉米。甲方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制定收购价格,经双方确认,确定价格、数量、质量、日期。
第二条:玉米的数量、质量
1、玉米的数量:≥100 (单位:吨)
2、玉米的质量(2等标准):容重≥685g/L 霉变粒≤1.0% 杂质含量≤1.0% 水分含量≤24.0% 色泽、气味:正常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甲方:
1、根据当时市场价格及时确定收购价格。
2、组织好人力保证玉米到货后及时卸车,并单车化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停止卸车反馈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单据,乙方凭单据结算。
乙方:
1、将当地收购散玉米市场波动价格及时与甲方沟通;
2、每天将场地收购潮玉米数量通知甲方;
3、随时化验玉米质量,将化验单据提供甲方。
第四条:验收方法
1、按照国家制定的玉米检测标准,对甲乙双方所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测,如产生异议,可提交相关检测部门进行检测。
2、甲方在接到乙方质量、数量异议后,应立即提出处理意见。 (甲方说明不符合规定的数量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玉米的处理意见)。
第五条:协议纠纷
本协议如发生纠纷,当时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协议执行期限
本协议自20xx年1月5日起至20xx年1月4日止。协议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协议。协议若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