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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保温招标清单(优秀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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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保温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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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建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规范,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第二条 施工方式及范围

4、施工方式:

5、施工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6、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进厂做施工准备工作,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竣工,共计 天。工程竣工按主体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但不得影响主体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按规定进行调整。具体每栋楼的开工日期按工程部出具开工令为准。

第四条 质量标准

8、工程质量:按照主体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级标准。

9、结算方式:按保温面积 ㎡估算,最终以实际保温面积展开结算。

10、合同施工价款:本外墙保温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外墙真实漆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

11、本工程包工包料。双方如对工程量存在争议,以审计为准。(按后期实测实量的面积计算)。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主体交接,需修整另行计算,为乙方无偿提供临时设施、施工中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简易场地。施工用脚手架由 方承担。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变更必须经公司盖章生效)和其他事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照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需要变更的部分及图纸以外的签证必须经甲方认可盖章,否则无效。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所完成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乙方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原则上从竣工之日起不超过10天)。

6、乙方服从甲方和监理监督,施工质量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第七条 关于工期变更及逾期竣工的约定

1、如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12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因大风、下雨不良天气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室外温度低于5℃的时间段不允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承诺确保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符合国家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承诺聚苯板厚度不小于 cm,单位容重不小于 kg/m3。(按工程设计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墙体。

3、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xx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144—20xx)以及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10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工期予以顺延。

5、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场后,乙方抓紧时间进行施工,工程进度款依据进度计划及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并支付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工程承包款结算的约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工人、材料进场,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约 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月25日书面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下月5日支付以完成工程量 %工程款。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不得将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产品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所有材料进场后,须经监理人员及甲方代表抽样检验,符合约定标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因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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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路监理招标公告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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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CLSJLTP20xx-004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财政局政府管理办公室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齐齐哈尔市民航机场至大民公路监理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竞谈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过采购单位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民航机场至大民公路监理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预算:59,022.00元

四、采购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五、标段划分:无

六、工程地点:龙沙区

七、工程竣工时间:20xx年8月30前完工

八、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且开标现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年检合格)、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是项目总监);

监理组织机构人员最低配备:

总监工程师(公路工程专业)1人,监理工程师(相关专业)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此项目总监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开标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证书必须现场提供证书原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九、投标报名

1、本工程采用取消报名的投标方式。

有意投标者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竞谈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者请在齐齐哈尔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齐齐哈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下载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xx年12月30日 上午9:00,地点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6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三、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

集中采购代理: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爱晖 崔洪波 联系电话:-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采购单位:龙沙区民航机场至大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联系人:杜萍 联系方式:138*479注册或登录后可见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xx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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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招投标授权委托书范文

范文类型:委托书,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2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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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______公司

______有限公司 是在 中国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是在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是在 中国 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在______

兹授予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我方提供______分公司第 GX-Z20190120 号"中______"项目招标文件的我方代理人,全权处理与该项目相关货物的有关事宜。

授权期限自签发本授权书之日起至该项目结束之日止。被授权公司存在损害授权方利益的行为的,授权方有权随时终止此授权。

被授权公司名称: 制造厂家名称:

(公 章) (公 章)

姓 名: 姓 名:

职 务: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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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学校食堂招标协议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学校,食堂,招投标,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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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搞好我校学生生活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明确安全责任,减少采购中间环节,减轻学校负担。我校决定对食堂所需的食品原材料(干菜、调料品)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特订立本合同。

一、基本要求

1、乙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2、乙方所进食品原料的单位(或个体)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

二、配送具体要求

1、乙方根据学校的需要(学校食堂管理人员电话通知乙方)将调料等物品按所需数量不计运费配送到学校,由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复核验收并在食堂原材料采购凭证上签名认可后到食堂经费管理人员处付款。

2、乙方所配送的调料等物品,应有出产检验合格证,不能过期。若因乙方提供的物品导致的中毒事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货物送达时,在乙方、学校证明人、经费管理人员的相互监督下进行计量并结算货款。

4、乙方所配送的食用油等物品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或略低于市场价格),并随市场的波动而变化。

三、在合同期间因政策性、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性的外因需要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及时终止合同并共同协商处理好相关工作。

四、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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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试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4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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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试行)

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_____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厂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b.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委员会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章)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标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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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项目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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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夏津县南城镇光伏扶贫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夏津县南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夏津县南城镇光伏扶贫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现将本项目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夏津县南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镇长

联系方式:0534-35991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4-22603

三、项目名称:夏津县南城镇光伏扶贫项目

项目编号:SDJL-ZBB-160720

四、招标内容及分标段情况:

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五、招标文件发售: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者,请于20xx年8月19日至20xx年8月2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或公证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到夏津县市民中心一楼133号窗口购买,不接受网络和电话报名,邮寄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开户许可证(5)投标人必须是光伏设备的制造厂家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光伏组件和逆变器的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厂家授权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xx年9月9日下午14:30分

开标地点:夏津县市民中心二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报价时间相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七、监督单位:夏津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34-3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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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页7]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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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条件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的领班和工长以及(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共35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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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办公用品采购招标协议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采购,招投标,全文共 19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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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货单位(简称甲方):

地址:

供货单位(简称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办公用品、耗材以及配送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履行。

一、履行期间

本协议履行时间是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履行期限届满后,协议自行终结。如需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方可执行。

二、订单方式与服务条款

1.乙方要积极、主动配合甲方工作,及时、高效的供给甲方所需物资。

2.甲方在每月内以不定次数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乙方提供订单信息(乙方传真号: E_mail: )。

3.一般产品下单后隔两日下午6:00前送达,遇到节假日顺延到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如需购买特需商品,具体到达时间,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

4.特殊情况下,乙方可为甲方提供特快配送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订单信息如有采购困难,应及时联系甲方并为其提供节省办公用品采购成本的相关解决方案。

6.在乙方采购的办公设备、办公器材中的大型器材(例如:塑封机)等均享受一年保修期,特殊机型的保修期将参照厂家规定执行。

7.甲方享受价格折扣,乙方在为甲方采购商品过程中,如遇到促销期,以在促销期内取低值。

8.乙方保证品牌正宗,提供绝对真货,如有假货无条件退货或更换。

9.乙方应随时解答甲方相关疑问,以及协助甲方完成其他相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任务。

10.同期限内,双方均按约定单价执行(详见统购产品明细表,协议约定价格均为广州市内到货价)。如市场价格涨跌超过10%双方可提前15日内商议调整价格。

三、包装及运输

1.乙方应为商品提供适宜运输的包装方式,商品采用密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对于因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及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毁损,乙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乙方负责无偿将商品运送至甲方所指定地点。运输过程中,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对商品数量、质量、颜色、品牌、包装是否完好进行检验并由乙方提供的供货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货物移交给甲方。商品移交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4.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1.交货地点:

2.甲方应在每次订单信息中指定专人收货的姓名及电话。货在途中,如甲方临时需变更收货人,应及时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及时联系收货人,由甲方承担不利的后果。

五、结算方式

1.采用月度结算,乙方在每月29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甲方提供本月订购货物明细以及总价款,甲方收到传真或电子邮件之日起3日内进行核对,无误后于次月5号之前向乙方结清货款。如有疑问,结算时间顺延。

2.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每月货款按规定时间汇入乙方指定的下述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名称:

户名:

帐号:

乙方收到货款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发票,并交给甲方。

六、退货条款

1.甲方收到商品30天内,没有破坏原包装,并且不影响再次销售时,如对所购商品不满意,乙方保证可以退货或者更换其它商品。(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2.下列商品不退货换货

2.1原包装已开封或破损的如办公纸张;

2.2因甲方的责任,造成商品外观使用性能破坏如办公设备、办公耗材;

2.3办公耗材非质量问题不以退换货,如遇质量问题按厂家规定处理;

2.4按甲方要求订制的特殊规格产品。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如甲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款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3.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将产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或未按约定时间送到全部产品(经甲方允许可以延期送的产品除外),每延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款千分之三作的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货物经甲方验收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乙方更换后再次提供质量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自行终结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1.甲乙双方保证将本合同有关内容作为商业机密对待,并保证不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本协议附有办公用品及耗材类物资供货价单一份。

3.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补充,加盖甲、乙双方公章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5.与本协议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6.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要求解除协议,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并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协议方可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自行终结。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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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年招标公告范文

范文类型:公告,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1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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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巢湖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xxFMCZ2611

2、项目名称: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

3、项目概算:700万元

4、项目内容:

本项目起于柘皋镇锦旗村,顺接北段终点,途径中垾镇西侧,终于环巢湖大道。长度共15.5公里。(含上跨合巢芜高速K21+098.28~K23+230及不含淮南铁路K34+300~K35+600段)。本段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中小桥4座。工程建安费约2.8亿元,工期约为18个月。本次项目不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具有住建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xx年07月09日10: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07月09日10:3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06月19日上午09:00至20xx年06月30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六: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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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招标煤炭购销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煤矿,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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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 交货方式

1、 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 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 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 发热量5400以上。

2、 挥发份22%以上。

3、 灰份26以下。

4、 全水分6%以下。

5、 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 价格及金额

1、 基价210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约计43元,合计253元。

2、 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43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 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 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200元,另加税率13%。

5、 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 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 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20__年3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 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1份。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二○○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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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保温工程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88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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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温是指在供热管道及其附件表面敷设保温层,减少在输送过程中的无效热损失,并使维持一定的参数以满足用户需求。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保温工程合同范本五篇,欢迎阅读参考!

保温工程合同范本

(一)

承建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示范文本》的规范,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诚信、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第二条 施工方式及范围

4、施工方式:

5、施工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6、合同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进厂做施工准备工作,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竣工,共计 天。工程竣工按主体施工单位的施工计划进行,但不得影响主体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设计变更引起的工期按规定进行调整。具体每栋楼的开工日期按工程部出具开工令为准。

第四条 质量标准

8、工程质量:按照主体施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级标准。

9、结算方式:按保温面积 ㎡估算,最终以实际保温面积展开结算。

10、合同施工价款:本外墙保温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外墙真实漆以单价 元(不含税金)计算。

1

1、本工程包工包料。双方如对工程量存在争议,以审计为准。(按后期实测实量的面积计算)。

第五条 甲方工作

1、开工前五天,向乙方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主体交接,需修整另行计算,为乙方无偿提供临时设施、施工中所需的水、电及材料堆放简易场地。施工用脚手架由 方承担。

2、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负责监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签证手续(变更必须经公司盖章生效)和其他事宜。

第六条 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负责合同履行。按照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确保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需要变更的部分及图纸以外的签证必须经甲方认可盖章,否则无效。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对所完成的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乙方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原则上从竣工之日起不超过10天)。

6、乙方服从甲方和监理监督,施工质量应符合甲方设计要求。

第七条 关于工期变更及逾期竣工的约定

1、如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前期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连续停工12小时以上工期相应顺延。

4、因大风、下雨不良天气影响施工质量的情况下,不能施工;室外温度低于5℃的时间段不允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乙方承诺确保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符合国家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要求,承诺聚苯板厚度不小于 c,单位容重不小于 g3。(按工程设计要求)。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墙体。

3、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g14

4)以及国家现行、相关的规范、标准、规程进行施工。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____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工期予以顺延。

5、施工人员、施工设备和材料进场后,乙方抓紧时间进行施工,工程进度款依据进度计划及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甲方如不能及时付款,工期顺延,并支付乙方的损失。

第九条 工程承包款结算的约定

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工人、材料进场,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约 元人民币,按工程进度支付。每月____日书面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下月____日支付以完成工程量 %工程款。

第十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乙方不得将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产品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所有材料进场后,须经监理人员及甲方代表抽样检验,符合约定标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并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施工。施工中如有发生工伤事故或对甲方、

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照价赔偿。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建筑物或设备管线,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赔偿。

3、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工,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因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温工程合同范本

(二)

甲方:

乙方:

楼外墙外保温工程,由乙方(fag)承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____区

三、工程承包的范围和内容:

1、楼外墙做外保温系统,包括聚合物粘结砂浆、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聚合物抹面砂浆、玻璃纤维耐碱网格布、锚固钉等整个保温系统的施工。墙面采用㎝厚苯板(容重㎏

3),按标准做法施工。

2、保温面积暂按㎡,综合价为元㎡(包工包料。),最后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进行结算。

四、工程造价:总计约为万元。

五、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根据甲方要求(须具备进场条件并且提前10天通知乙方)

2、施工周期:天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不计算在工期范围内。

六、工程价款支付:

施工队伍进入现场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完成90%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施工完毕后,进行实际面积测量,付至实际工程款的85%;通过验收,付至实际工程款的95%,保修金5%________年内付清。

七、工程结算:

竣工验收完毕____日内,乙方按甲方签证认可后的实际施工面积提交结算报告。乙方提交结算报告后一个月内,甲方审查完毕结算报告并予以结算。

八、质量验收

1、乙方在每一道工序施工完毕后,报监理及项目部进行隐蔽验收,合格并经甲方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2、全部工作施工完毕后,统一进行竣工验收。

九、材料供应、质量保证、承诺:本工程材料全部由乙方采购供应。

1、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必须是保证质量的产品,所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与提供的样品一致。材料进场后,由乙方提供检测报告及产品合格证。

2、承诺:

⑴按材料使用性能,在正常气候条件和不受非正常空气污染的条件下,秋山系统________年内保证不丧失粘结力、不剥落、不脱落、不碎裂。

⑵在承诺期内,若系统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及时处理所出现的问题;超过承诺期限,若系统出现问题,乙方负责有偿维修。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督促土建施工方确保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提供乙方所需的作业面。

2、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及材料、配件、设备等的仓库和办公室。

3、负责组织图纸交底、会审和施工方案的审定工作。

4、派驻工地代,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验收、办理签证等手续。

5、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方的相互关系。

6、解决应有甲方解决的其他事宜。

甲方工程负责人:

乙方:

1、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现场统一管理。

2、负责派技术人员在现场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指导。

3、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现场管理班子。

4、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对土建施工方所施工的基层进行验收。

5、负责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三份,交甲方审查。

7、组织人员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工期。

8、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提交施工技术方案竣工验收技术资料一式五份(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等),协助甲方做好建筑节能备案验收工作。

9、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10、履行本协议书中的承诺,在保修期及材料质量承诺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复。

1

1、服从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土建施工方的协调工作,做好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监督工作。

乙方工程负责人:

二、违约责任:

甲、乙方未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三、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方未履行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市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留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委托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温工程合同范本

(三)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就 保温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 保温面积约 平方米,保温材料厚度 计:该工程面积为计划数,双方最终以实际收方量结算为准。

二、施工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合同使用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

合同语言:汉语。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G144-、《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50210-和《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四、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单价包干的方式。包干单价 元2:包干价中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上下车费、管理费、损耗、材料检、试验费、场地转运、保管、做材料样板墙、税金、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包干价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 万元(大写人民币: )最终双方以实际面积决算价为准。

六、付款方式:

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并开始施工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0%;保温层施工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50%;施工完毕在一周内经监理、甲方进行验收,进行实际面积测算,测算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实际工程款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清一切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付至实际工程款的95%,留5%作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满甲方全部退还保修金。

七、材质要求:

进场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经____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符合《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八、甲方工作:

1、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审定施工方案,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水、电、垂直运输及脚手架由甲方负责。

3、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若发现有偷工减料、违反操作程序和原材料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收货品。

4、现场符合乙方进场条件后,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

5、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6、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关系,协助乙方成果保护。

九、乙方工作:

1、在施工期间严格货品施工质量、安全、进货时间,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规程。

2、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刑事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3、接受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评定工作。

4、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

5、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全套软件资料。

6、该合同成果未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发生损坏和损失,乙方自费按期修复。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它方建筑成果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2、工程验收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承包内容作为依据,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条款责任。

3、工程验收包括产品及工程进程中的一切资料。

4、保修范围: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保修期:自该单位工程全面验收合格次日起________年时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处理。若乙方不能到场,甲方另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支付。

6、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按结算总价的5%作保修金,保修期满经甲方检验无质量问题后____日内退还保修金。

7、乙方保修及赔偿义务不受保修金额限制,保修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1、 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应有书面依据),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2、 施工中如增加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二、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0.05%的违约金。逾期达1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工程款本息,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2、 乙方施工不符合约定,按不能按期交工处理,交工特指监理、有关方验收产品及技术档案资料合格,但甲方不得无故拖延竣工验收。

3、 乙方进场材料及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和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 甲乙双方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 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收取每日合同总造价的0.05%的违约金,且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安全、文明施工:

1、 按国家、____市现行安全、文明生产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 乙方施工期间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不可抗力:

1、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负有不可抗力举证责任,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未交工验收前的人员、机具、成果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1、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____市涪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结清决算价款后自然失效。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温工程合同范本

(四)

甲方:

乙方:

根据双方自愿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安卫生院。

2、工程地址:安。

3、工程范围:外墙保温。

第二条:工期

总工期为天,若因下述原因,则工期顺延:

(1)因气候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

(2)甲方不按时提供施工条件;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4)甲方未按工程实际提供相应的协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及材质要求

1、外墙保温,本栋号施工图要求为无极保温。

2、乙方使用材料经过国家检测单位检测认定合格产品。

3、质量符合相关验收单位验收标准。

第四条:承包方式及包干价

1、承包方式:外墙保温、包工包料。

2、保温综合包干价:50元平方米(税后价)。

3、沙、水泥由甲方无偿提供。

4、现场水电、脚手架、塔吊、材料堆放地等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五条:付款方式、质保金、工程结算

1、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后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款。

2、质保金:质保金2%,________年后如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____日内支付给乙方,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整改合格后甲方____日内退还乙方质保金。

3、结算方式:工程量以现场实际施工完成的面积计算。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时支付工程款;

2、开工前三天,负责安排现场用水、电源、办公和仓库用房。

3、要求甲方的交接基面满足乙方施工要求,偏差部位由甲方剃打。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期质量达到合格;

2、不得将工程转包给本公司以外的施工队伍;

3、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大小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负。

4、负责外墙保温工程材料送检。

5、乙方应全面审核工作交接面,一经交接,即全权负责后续质量。

6、乙方负责保温资料。

第七条:其他

1、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2、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内,乙方业务人员应不定期进行质量回访;并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部位整修。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提供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裁定,直至起诉至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地。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竣工验收结清工程款之日自然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温工程合同范本

(五)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此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县清华宅小区 住宅楼

2、工程地点:____县____区文明路与大三路交界处

3、保质期:________年,自本合同工程全部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质期内乙方负责无偿维修。

第二条、分包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范围内的____县清华宅小区保温工程,应按施工现场的材料进场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第三条、保温要求

1、本工程为多层公共建筑,工程建设地区位于寒冷地区,根据《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26-和《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要求对工程进行节能设计。

2、墙体采用外墙外保温,采用50厚挤塑板保温材料,有关挤塑板外墙外保温的构造和技术要求参见053-7《挤塑板外墙保温构造》(其中一层为瓷砖墙面,应增加钢丝网)。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缴纳及返还节点

乙方与甲方签署施工合同前交纳_______万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后一个月内,甲方将退还其他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五条、工程量计算方式及工程造价:

外墙保温系统含材料价格:

1、外墙保温施工工程量按外墙设计(不含窗口)实际面积实算计量。

2、一层钢丝网加强墙面,单价为______元2,如果甲方要求不做钢丝网的部位,单价按二层以上价格结算。

3、二层以上单价为______元2。

包工包料,承包单价一次性包干,不做任何调整。其中承包单价包含内容:合同约定的标准及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内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脚手架费、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安全文明费、其他配合费用、风险因素费用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挤塑板、粘接砂浆、抗裂砂浆由乙方负责提供使用数量,甲方负责采购,费用由乙方承担,挤塑板每立方330元,粘接砂浆和抗裂砂浆每吨800元。其它辅材由乙方自行购买。结算单价采用上述合同承包单价,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对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勘察,合同签订后合同价格不以任何情况的变化而调整;结算数量依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施工图,按粘贴面积计算,洞口不计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施工完毕并经验收达到质量标准后,支付外墙保温工程量的80%。

2、剩余工程款待办理结算后付至95% ;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1____日内)一次性无息结清。

3、甲方付清时由乙方签订合同负责人办理正式收款手续及相应票据,其他人员无权办理任何支款事宜。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并提供住房,吃饭自理。

2、根据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组织验收。协助承包人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按设计要求监督施工。

3、按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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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招标委托合同工程建设

范文类型:委托书,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工程,全文共 31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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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委托人)河北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被委托人)河北______________公司

甲方作为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乙方作为具有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____市____区南花园商贸区金世界项目拆迁区。

项目地点:____市____区南小街以西,木利街以东,裕园广场规划路以北,永安______________以南。

项目内容:商品楼及回迁楼。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总投资:约30000万元。

二、委托范围

1、委托代理招(议)标范围:

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点设备和材料采购。

2、委托代理的工作内容:

(1)代拟发包方案,办理项目登记;

(2)编制工程招标方案,发布招标公告;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4)对投标人有关资质证件,社会信誉及工作质量、能力和其他内容考察;

(5)组织评审机构,按评审标准和办法确定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并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6)编制招标文件,并办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7)编制工程量清单;

(8)根据甲方委托编制标底并负责保密;

(9)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

并做好会议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在规定时间内发至各投标人;

(10)组织开标、评标;

3、协助甲方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发放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

4、草拟工程合同,可参与承包合同的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各项承诺,组织关于合同条件各项谈判;

5、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将代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原始记录,系列文件及时装订、整理、存档并报工程招投标督管理机构备案;

6、将所有备案资料在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通过,完成承包合同的备案;

7、与发包有关的其他事宜;

8、代理费用的负担及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依据,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9、甲方的权利

甲方有权确定招(议)标形式及方式。

甲方有权参与招投标的有关活动,有权确定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交招(议)标代理工作阶段性的工作报告,及招标备案资料。

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招(议)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或应回避的人员。

甲方可自行编制标底,也可委托乙方负责编制标底。

甲方有权审阅乙方编制的招(议)标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招(议)标代理前对其所要进行的工作提交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招(议)标工作的组织、招(议)标工作的人员安排、招(议)标工作的进度安排、招(议)标工作的阶段性会议、向甲方应作的阶段性汇报,并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计划进行招标代理活动。

在出现非正常情况或重大问题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而不是自行决定。

在代理业务中,乙方应充分听取甲方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将甲方意见和要求深入地贯彻到招(议)标文件及代理工作中,以确保完全实现甲方的委托意愿。

乙方同时保证代理工作的合法有效。

如果乙方的工作成果未实现甲方在本热门合同样书.9中的合同目的,或者是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泄露招标的秘

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索取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自拟定发包方案、中标通知书至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所形成的资料、文件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10、甲方义务

项目招标前甲方根据招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供完整、正确的基础资料、相关文件及便利条件(包括:资金来源、报建手续、场地条件等)。甲方授权熟悉本项目情况的代表,负责与乙方联系。

11、甲方的责任

甲方按双方商定的内容、时间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相关文件和要求,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和时限性负责。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导致乙方不能收到应得代理费,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索赔。

12、乙方权利

在审查投标人资质中,遵照招(议)标文件的规定及甲方的授权,有权提出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确认与否的建议。

对甲方要求的投资、质量、工期目标内容有进行改进的建议权。

13、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办理委托项目的招标工作。

14、乙方义务

针对甲方的委托,乙方应成立专门的招标代理项目组,并

任命经甲方认可的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注册资格(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为项目组组长,专职负责甲方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并将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作为合同的附件。

在代理招标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宣传解释国家、省、市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合法性。

在履行甲方委托工作期内,乙方应运用合理的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关于招标人的各项义务,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做好招(议)标前期的准备工作,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严格履行招(议)标工作的全部内容。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所确定的招(议)标代理服务转让给第三方。

乙方应对招(议)标工程的各种数据、资料严格保密,不得接受与此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

乙方不得与被代理招(议)标工程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着其他利益关系。

乙方的工作人员如与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乙方不得参与任何可能与甲方利益相冲突的活动。

15、乙方的责任

按时完成甲方委托的招(议)标工作内容,对招(议)标有关的各项数据、技术经济分析结论等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在合同履行期内,如乙方要求终止代理工作,或解除合同,

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乙方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因乙方过失而造成甲方及其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赔偿。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投标单位的回扣,不得接受投标单位的任何礼品及宴请。

16、招标代理业务时限

自勘察设计招标至拆迁区整体工程验收投入使用。

17、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其他

投标担保要求

乙方需在招(议)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具体方式和数额由甲方在招(议)标工作开展前确定。

完成招标代理工作中费用承担的约定:

合同生效期间发生的通知费、打字复印费、会务费、专家评审费(包括外埠专家的.差旅费、住宿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因不可抗力或非甲方自身过错而导致的工程项目不可实施,或本合同无法执行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之规定须重新开展招(议)标代理工作时,乙方不再重复收取代理费。

补充条款: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9、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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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新招标会领导讲话材料

范文类型:演讲稿,材料案例,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领导,全文共 4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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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经古山镇党委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主要任务是按照市委部署要求,对我镇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进行全面动员,这也标志着我镇关于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方案落实工作正式启动。借此,我代表镇党委向前来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乡领导和全体党员同志表示感谢!

同志们,根据市委和镇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就如何开展好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活动,我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从政治、全局和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众所周知,党的建设是党领导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当前,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总体上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是适应的,但问题也不少,《xx届四中全会决定》中就列举了六大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宗旨严重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必须抓紧解决。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在党建上我们就要着眼于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着眼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着眼于增强全党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使我们的党才能保持它的先锋队作用,才能真正担当起执政党的历史使命。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也在于此。

而正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求,巩固深化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以科学制度、科学方法推进基层党组织科学化建设。围绕“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以育强领头人、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推进一体化”的战略目标,我们必须加大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力度,推动基层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此,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很有必要也很有意义,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是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巩固执政党地位的需要,是在乡镇工作中发挥正确政治思想导向作用的需求,是新时期落实党密切联系群众工作方法的必然选择,搞好乡镇党建是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认真落实“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各项内容。

二、明确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的内容

目前我们要开展的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归纳起来说,就是“一统五化”工程。

所谓“一统”即构建一个“区域统筹、城乡共建”的区域化党建平台。改变原来乡镇党建城乡分割、封闭单一、效率不高的传统方式,按照xx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统筹城乡党建新格局要求,创新党组织管理方式,建立镇“区域化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党委来统筹镇域内党建工作,把原来的驻镇单位、部门站所、医院、学校等党组织,由条条管理调整为条块结合、双向共管,实现区域内“组织共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实事共办”。同时,建立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集中各部门的优势、资源,统筹开展乡镇党建工作。加强乡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所辖党组织数和党员数,配强乡镇专职组织员队伍。

而“五化”指的就是推进“五化”建设,推进组织设置科学化、管理服务网格化、城乡党建统筹化、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管理考核规范化。具体来说,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推进组织设置科学化。以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为原则,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适应经济结构、产业布局、组织形式、行业分工、党员流向的发展变化,打破传统的“一村一支部”的基层组织设置格局,探索更加务实管用的基层组织设置方式。一是探索升格村党组织设置。二是围绕产业布局,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永康人之家、永康在外商会等新兴领域建立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三是完善“两新”党组织设置方式。继续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组建方式,采用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村企联建、挂靠联建、行业统建等组建模式,扩大党在非公有制企业的覆盖面。同时,要深化商会党组织建设,发挥商会党组织在“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中的统领作用,完善乡镇党委—商会党委—非公企业党组织(新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两新”组织隶属架构。

2、推进管理服务网格化。创新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推动基层党组织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增强基层党组织在党员、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一是强化党员服务中心建设。二是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3、推进城乡党建统筹化。(1)统筹人才资源配置。引导优秀人才向农村流动,加强乡镇干部队伍、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党员队伍等三支队伍建设。一是提升乡镇干部能力素质。二是创新村党支部书记选任方式。三是加强党员的教育培训。建设“远程教育视频系统”,设立“党员教育直播间”,依托远教平台开展党员轮训。加强城乡党员联动管理,完善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探索农村、“两新”组织党员合理流动方式,缓解组织关系接转难题。(2)统筹组织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推进城乡互助常态化。通过“五联系一驻村”等做法,建立健全机关部门、事业单位、百强企业(优胜企业)和文明单位党组织与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结对共建制度,发挥各个部门、单位在人才、资金、信息、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为结对村党组织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机关党员与农村党员结对帮扶,支部、党员活动共同开展,机关党员到农村上党课、解难题等形式,推动机关党员到农村体验生活,加强基层锻炼,实现城乡党组织互动共赢、共同发展。

4、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化。适应社会发展信息化、现代化趋势,以科学的手段、现代的方法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市镇村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实现实时直播、双向互动、学用监督等,发挥远教平台快速传播信息、处理突发事件等作用。对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等大型会议进行现场直播。加强乡镇党建信息化建设,会同市信息化办公室、市农业局、市电信局开展时代先锋•农村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整合远程教育、农民信箱、文化共享工程等涉农网站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

5、推进管理考核规范化。明确乡镇党委抓基层党建的主体责任地位,合理界定乡镇党委和各领域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定位、目标任务和岗位责任。一是深化完善乡镇党建述职制度。二是建立科学的党建考核方法。完善对乡镇党委书记、领导班子、一般干部的考核办法,明确党建工作职责。抓好村支部书记的考核管理,建立全市村党支部书记动态管理信息库,定权责立规范,完善“6+X”基本报酬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情况掌握。加大管理考核力度,实行村干部辞职承诺制。重点探索建立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到龄后参照享受事业单位副科(局)级退休待遇制度,树立“干好有前途、退职有保障”的导向。

试点工作的内容主要通过区域党建统筹化推进组,组织设置科学化推进组,管理服务网格化推进组,城乡资源统筹化推进组,党建工作信息化推进组,考核管理规范化推进组这六个组有计划地推进完成,各组的具体工作任务大家下去后可以仔细阅读《实施“一统五化”工程,开展“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任务分解表》,今天在会上我就不罗嗦了。

三、开展好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

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把各项措施抓到点上,扩到面上。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党建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要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为目标,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改进作风为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做高举旗帜、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做服务大局、推动科学发展的表率,做转变作风、服务基层群众的表率,做改革创新、保持先进本色的表率。我们要把乡镇党建工作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格局和长远发展中来谋划思考,充分认识其发展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抓好乡镇党的自身建设、作好表率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进一步规范日常运行。健全机制、规范运行是落实乡镇党建工作的有效保证。各县(市、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我们要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进乡镇党建工作运行规范化。要完善和规范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建立乡镇党建工作责任制、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明确乡镇党的建设的管辖范围、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完善和规范乡镇党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注重作用发挥。有效发挥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基层群众、推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是我们建立乡镇党委的关键所在和最终目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党建工作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也是新形势下党建的基本方向和根本任务。乡镇党组织和党员要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主动把党的工作放到当地全局工作中去思考、去把握、去部署,在协助党委化解矛盾、破解难题、完成任务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同时自觉把促进中心工作和重大任务的完成情况作为检验、考核党建工作的标准。

(四)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加强乡镇党建工作,应把党的工作情况列入乡镇领导班子考核内容,确保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五)进一步聚焦难题开展研究。要勇于创新,勇于探索,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乡镇党建工作经验来自于基层,实践于基层,最终又要落实于基层,而基层的情况又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当中。乡镇党建是一项前无借鉴的全新的工作,各种新问题、新矛盾、新困难层出不穷,只有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做到在改进中加强,乡镇党建工作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强大的战斗力。在平时工作中要注重加强对新形势下乡镇党建工作规律的探索,不断探索创新乡镇党建工作的理念、机制、载体和方法,使乡镇党建充满生机与活力。

同志们,加强乡镇党建工作科学化试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学习贯彻全国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振奋精神、再接再厉,迎难而上、破难而进,勇于探索、争创一流,努力推动我古山镇党建工作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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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精选果蔬招标采购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采购,全文共 9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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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果蔬招标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受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简称民润公司)委托进行水果/蔬菜网上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竞标方(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目、品级:

二、质量要求:

三、产地规格要求:

四、单价:扣除损耗,按照实际净重结算,报每公斤单价( )。

五、拒绝标准:以小样作为样品,大样必须符合小样,否则以此作为拒绝标准。

六、数量:本次委托招标数量为 箱,以总量成交形式交割,送货周期为一周(7天),每隔一天送货 箱。具体数量如有增减,按实际要求送货量结算。如超过总送货量50%,应给予乙方合理备货时间。

七、招标方式:由甲方确定明标或暗标形式。

八、中标结果:由甲方确定并通知乙方。

九、交货地点及时间:货物交付地点为民润生鲜配送中心(福田农产品批发市场三楼)。从年 月 日起到 月 日。水果每天早上5点至7点30分。蔬菜下午5点至晚上11点到货验收。搬运费用乙方自负。

十、结算方式:第一批货到后十五天结算,一周为一结算周期。乙方取得入库验收单后将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收到民润公司的货款后准时支付给乙方。

十一、担保金的收取、使用、返回:为确保竞标方严格执行合同,甲方将向竞标方收取竞标保证金(标的5 %)。如在交易过程中竞标方违约,甲方将根据违约程度部分或全部扣留保证金,并将扣除部分全部交由民润公司补偿损失。如交易正常进行,甲方在确定交易双方货、款两清后一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全部返回。若乙方未中标则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退回。

十二、责任:甲方必须敦促乙方按时送货,协助乙方将入库验收单复印件留存,并及时和民润公司财务部核对,监督民润公司准时支付货款。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商品品质由民润公司和乙方确定,甲方不对商品的品质,以及由商品的品质引起一切后果负责。 十三、招标代理费: 甲方每次向中标方收取合同总额0.2 %的招标代理费,每次结算时从货款总额中扣除。

十四、其他事项:本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中标后自动生效,不中标则合同自动作废。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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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保温工程合同书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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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现就保温施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范围:保温面积约平方米,保温材料厚度mm计:该工程面积为计划数,双方最终以实际收方量结算为准。

二、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三、合同使用文字和适用法律、法规及标准:

合同语言:汉语。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JGJ144-20__、《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程》GB50210-20__和《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四、计价方式:

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单价包干的方式。包干单价元/m2:包干价中含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上下车费、管理费、损耗、材料检、试验费、场地转运、保管、做材料样板墙、税金、人工费等所有费用,包干价外不再计取其他任何费用。

五、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万元(大写人民币:)最终双方以实际面积决算价为准。

六、付款方式:

保温材料进场并开始施工一周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20%;保温层施工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50%;施工完毕在一周内经监理、甲方进行验收,进行实际面积测算,测算完成后一周内付至实际工程款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清一切竣工资料后一个月内付至实际工程款的95%,留5%作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满甲方全部退还保修金。

七、材质要求:

进场产品均为合格产品,且经“四川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符合《居住建筑节能保温隔热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八、甲方工作:

1、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及时审定施工方案,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水、电、垂直运输及脚手架由甲方负责。

3、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若发现有偷工减料、违反操作程序和原材料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等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为止。(范_文_先_生_网)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拒绝收货品。

4、现场符合乙方进场条件后,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

5、组织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6、协调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关系,协助乙方成果保护。

九、乙方工作:

1、在施工期间严格货品施工质量、安全、进货时间,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规程。

2、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刑事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3、接受建设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和评定工作。

4、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处理工程质量、进度、验收等事宜。

5、向甲方提供企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全套软件资料。

6、该合同成果未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由乙方负责保管,若发生损坏和损失,乙方自费按期修复。

7、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其它方建筑成果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关责任。

十、工程验收及保修:

1、工程验收: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全部完成后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并进行。

2、工程验收以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承包内容作为依据,工程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和内容,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条款责任。

3、工程验收包括产品及工程进程中的一切资料。

4、保修范围:乙方所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若乙方质量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一切损失。

5、保修期:自该单位工程全面验收合格次日起一年时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进行处理。若乙方不能到场,甲方另行处理,其费用在乙方保修金内支付。

6、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按结算总价的5%作保修金,保修期满经甲方检验无质量问题后10日内退还保修金。

7、乙方保修及赔偿义务不受保修金额限制,保修金不足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十一、合同价款的调整:

1、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应有书面依据),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2、施工中如增加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按合同总金额每日向甲方支付0.05%的违约金。逾期达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工程款本息,并向甲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相应损失。

2、乙方施工不符合约定,按不能按期交工处理,交工特指监理、有关方验收产品及技术档案资料合格,但甲方不得无故拖延竣工验收。

3、乙方进场材料及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约定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和返工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乙双方一方无故终止合同,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5、甲方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收取每日合同总造价的0.05%的违约金,且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按国家、绵阳市现行安全、文明生产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施工期间房地产E网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应负有不可抗力举证责任,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2、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未交工验收前的人员、机具、成果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解决合同争议方式:

1、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双方均同意向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结清决算价款后自然失效。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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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招标代理合同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1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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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单位(甲方):

通讯地址:

代理单位(乙方):

通讯地址:

甲方将____项目的招标事宜委托乙方代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

1、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中标通知书签发后自行废止。

二、代理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的市场经营网络。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企业有关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施工资质证、销售许可证)。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办法

(1)(含/不含)甲方缴纳的发布媒体信息服务费。

(2)(含/不含)甲方及中标人缴纳的市招标投标服务所综合服务费。

2、此代理咨询服务费于:

(1)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先预付____%,余款在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2)领取合同备案通知书后一次性付清。

(3)委托方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一周内付清。

五、约定事项的解释、变更及违约责任

1、招标文件的解释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对于招标过程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代理方不能完成委托业务,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后需要变更约定事项的,须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变更。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元整。代理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方。委托方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全额代理费给代理方。

5、如代理方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及超越代理范围等行为,经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代理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6、代理方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方同意后,向委托方实报实销。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方与代理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六、争议

委托方与代理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管部门调解。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以解决争议。

七、附则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3、本合同任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4、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5、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账户: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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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保温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材料案例,合同协议,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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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湖大琴园小区四标段12,13号楼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的供应,为切实维护双方利益,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材料名称及单价

1,材料名称及单价:玻化微珠按________元/吨,抗裂砂浆按________元/吨,胶粉按________元/吨,界面剂________元/吨提供给甲方。

2,供应材料必须提前提供材料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合格的送检样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产品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三,甲方以电话或者其它方式提前二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给定时间及时将合格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过甲方材料员验收合格签字认可方视为货物送到。

四,付款方式

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后,保温工程完成至50%以上,甲方支付认可的材料款的50%货款,在整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才支付剩余签字认可的材料货款。

五,责任与义务

甲方:

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材料款,如果材料款不能按时间支付,乙方有权在一个月后协商停止供货,直到款项达到合同金额为止。

乙方:

1, 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和图纸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材料。确保甲方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否则按货款的50%处罚。并且甲方有权更换供货商。

2,严格按照约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指导施工,配合甲方及监理严格检查验收每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如果有不合格产品属乙方负责。

3,全面负责保温方案的专家论证在15天内通告,如果因此影响工程进度,乙方负责一切停工所产生的损失。

4,负责甲方保温专项检测一次通告,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受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若乙方未能提供正规合格的材料,导致工程停工,或者延误工程竣工,或者工程停工窝工返工等一切损失(含材料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处理

如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武汉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或者合同执行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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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招投标,全文共 5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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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制定了《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xx年《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欢迎大家阅读。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

(20xx年5月28日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维护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市场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是指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国家融资的项目、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的项目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前款所列项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投标的,应当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

第三条 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监督管理与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招标投标交易相分离的监督管理体制,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简称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二)制定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协调处理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争议和矛盾,依法查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四)建立和管理公共资源综合评标专家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管理体系;

(五)建立联动执法工作制度,协调招标投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活动;

(六)推进招标投标信息化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信息、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简称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监察部门依法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的交易场所,不得行使或者代行行政审批权,不得从事招标代理等中介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建设,利用信息网络开展电子招标投标。

第六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的舆论监督。

第二章 目录和程序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并公布实施。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制定、调整,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论证或者听证。

第八条 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的项目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接受监督管理,禁止任何形式的场外交易。未列入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目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自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并接受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以营利为目的,不得收取交易费用,业务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需收费的,应当报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补偿运营成本原则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监督信息系统,整合和共享市场信息、信用信息、监督信息、专家资源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第十条 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在项目审批、核准之日起十日内,将项目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公示。

第十一条 项目具备法定招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持项目审批、核准文件等材料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登记手续。对委托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还应当提供委托合同、招标代理资质等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 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招标人应当在发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同时,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报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规定的媒体和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的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发布的招标信息应当一致。

第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前二十四小时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资格预审专家或者评标专家。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抽取的,应当经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评标专家的抽取信息应当保密。

第十五条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应当遵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现场工作规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开标、评标活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当按照规定将招标投标资料和现场监控音像资料及文字记录整理、归档、保存,提供查询服务,为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督提供条件。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在公共服务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名称及排序、投标报价、资质情况、质量目标、履约期限、项目经理情况、业绩情况等信息,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依法确定中标人。特殊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招标人可以委托评标委员会从其推荐的合格中标候选人中,以公开透明、随机产生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八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约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一致,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 交易行为监管

第十九条 招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二)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歧视潜在投标人;

(三)擅自中止、终止招标;

(四)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五)与投标人串通;

(六)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条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以他人名义、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二)串通或者通过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

(三)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获取证明材料进行投诉;

(四)拒绝签订合同或者提出额外附加条件;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借用他人资质或者超出资质范围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二)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三)在代理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以及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文件资料或者伪造、变造文件资料;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

(二)接受单位、个人提出的倾向性意见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三)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玩忽职守等渎职行为;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三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完善举报受理和投诉处理机制,向社会公布投诉的途径和方式。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处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诉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投诉后,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投诉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答复。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二十四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十五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互通情况。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资源招标投标履约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并将结果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

第四章 专家和专家库

第二十六条 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跨行业、跨地区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市(州)、县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建立、管理专家库。评标专家实行分类管理,专业分类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实行评标专家资格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关评标专家条件的人员,由个人或者单位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或者推荐,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收到申请或者推荐后,应当组织对申请人或者被推荐人进行评审,并在评审后三十日内回复。对于符合条件的,确认其评标专家资格,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评标专家的培训。

第二十八条 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健全评标专家准入、考评、退出机制,实行定期更新和动态管理。评标专家应当依法履职,公正评标。对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状况、业务能力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应当及时调整;对因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第二十九条 综合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干预评标专家抽取活动或者获取、泄露评标专家信息,不得与招标人或者投标人串通谋取非法利益。

第五章 信用体系建设

第三十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和司法机关,应当互相通报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信息、行政管理和司法等信息,建立信用档案,实现信息数据的共享使用。

第三十一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信用档案,健全招标投标诚信评价体系,开展招标投标信用评价,及时在公共服务平台公布评价结果,并向政府信用管理部门报送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认共用。

第三十二条 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记录和信用评价结果应当作为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的评审因素。

第三十三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本部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理决定,通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信息后五日内,将当事人违法违规不良记录在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布。

第三十四条 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应当在综合监督管理机构指导下,组织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活动,协助建立健全信用体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在场外进行交易或者规避招标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予以处罚;拒不改正或者无法改正的,由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一)未将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按照规定时间报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

(二)未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在规定的媒体和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的;

(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中标候选人有关情况的;

(四)确定中标人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向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的;

(五)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

第三十八条 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取消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三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永久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评标专家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省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在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告,并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专家库的管理、使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查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协调监督;对于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要回避、没有行政监督部门查处或者行政监督部门查处职责交叉的,以及特别重大的违法行为,由综合监督管理机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综合监督管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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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页4]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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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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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招投标,全文共 149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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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工程建设招标设标合同合同条件(第1部分)

合同条件

定义及解释

1.1 定义

合同(如下文定义)中以下的用词及词句,除根据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应具有本条所

赋予它们的涵义:

(a) (1) “业主”指____(名称)及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受让人

(除承包人同意外)。业主可在本合同项下指定一家采购全权代理机构,如果已经指定,

则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3栏中指明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采购、监督和支付的范围,以

及在招标期间及随后的授标等问题上的责任。

(2)“承包人”指其投标书被业主接受的当事人,或其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其任何

受让人(除业主同意外)。

(3)分包人指在合同中提及的承担部分工程施工的当事人或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已

分包了部分工程的任何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法定继承人,但不包括其任何受

让人。

(4)“监理工程师”指由业主指定的为执行合同规定的任务的监理工程师、即__

__ ____(监理工程师单位名称)或由业主任命并书面通知承包人代行监理工程师

职权的当事人。

(5)“监理工程师代表”指根据22款规定随时由监理工程师任命的个人。

(6)“承包人授权代表”是指由承包人任命由业主批准,在本合同项下代行承包人

全权的个人。

(7)“熟练工人”指的是熟悉放样、对复杂工程能进行监督的工人,包括设备操作

人员。

(8)“非熟练工人”指的是持普通手工工具,包括小型动力工具进行施工作业的人

员。

(b)(l)“合同”指合同条件、规范、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

合同协议及明确地包括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中的其他文件。

(2)“规范”指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规范及根据51款调整、增加的工程规范,或由

承包人提供的非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规范。

(3)“图纸”指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向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图纸、计算书和类似的

技术资料,以及由承包人提供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所有图纸、计算书、样品、图案、

模型、操作和维修手册以及类似的其他技术资料。

(4)“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并已填写报价且完整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书”是指承包人向业主提供的按合同条款规定并为中标通知书所接

受的,为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而做的有报价的建议书

(6)“中标通知书”指业主正式接受投标的通知。

(7)“合同协议”指在9.1款中提及的合同协议。

(8)“投标书附录”是指附在本合同条件之后,并构成投标书的附件。

(c)(1)“开工日期”指承包人接到工程根据4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

(2)“竣工日期”指合同中规定,并从开工日期开始计算的工程或任何区段或

部分工程完工井通过竣工检验的时间(或据44款规定延长的时间)。

(d)(1)”竣工检验“指在合同中规定的,或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另行商定,

并对应在全部工程、或某一区段或部分在业主接受之前由承包人负责完成的试验。

(2)“接收证书”指根据48款发出的证书 。

(e)(l)“合同价”指在中标通知书中写明的,根据合同条款,用以支付承包

人为实施并完成工程和保修应付的总金额。

(2)“保留金”指根据60.4款由业主保留的所有款项的累计金额。 (f) (1)“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及临时性工程或视情况为两者之一。

(2)“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将建设的永久性工程(包括设备)。

(3)“临时性工程”指在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中所需的及有关的各种临时工程

(不包括承包人的设备)。

(4)“设备”指定于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组战部分的机器装置或类似的物件。

(5)“承包人设备”指不包括构成或预定构成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设备、材料或其

他物品在内的所有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所需的、任何性质的设备及物品(不包括临时

工程)。

(6)“分段工程”指在合同中特别规定的作为工程—部分的分段工程。

(7)“工地”指为工程施工由业主提供的用地及在合同中特别注明的将构成部分

工地的任何其他场所。

(g)“费用”指不论在工地内或工地外已合理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

管理费及可合理分摊的费用,但不包括任何利润补贴。

(2)“日”指日历日。

(3)“元”和缩写“rm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

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

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

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 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

2.1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

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

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

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

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

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

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监理工程师应根踞第52款规定,确定因上述命令而增加的合同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抄报业主;

(ⅱ)如果单项或累积批准的工程数量变化不超过合同价的5%,或不超过某一特定

项目总费用的15%,除非这种数量变化在图纸或其他招标文件中联部是可以预知的及除

外的。

(5)确定第52款项下的费率或价格;或

(6)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影响原设计的基本性能或能力。

(c)除了在合同中有明文规定外,监理工程师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义务。

2.2 监理工程师代表

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监理工程师任命并向监埋工程师负责,应履行和行使监理工程

师按2.3款规定可能赋予他的职责和权力。

2.3 监理工程师授权的权力

监理工程师随时可将赋予他自己的任何职责和权力授权给监理工程师代表,他可以

随时收回其授权。任何这种授权或收回其授权均应以书面形式,并且只有在业主和承包

人收到这一授权通知后方可生效。

任何根据这一授权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给承包人的通知应与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

通知有同等效力。但:

(a)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任何工作、材料或设备的批准不影响监理工程师不批准这种

工程、材料或设备和发出纠正指令的权力;

(b)如果承包人对监理工程师代表给予的调知有疑问,其可以向监理工程师询问,

监理工程师应确认、取消或变更此种通知的内容。

2.4 助理的任命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对以任命任何数量的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

其2.2款规定的职责。他应通知承包人这些人员的姓名、职务及权限。这些助理人员无权

发出指令给承包人。除非此指令是使其履行职责及保证可以按合同接收材料、设备或工

艺所必须发出的指令,由他们之中任何人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这些指令应视同为出监

理工程师代表发出的。

2.5 书面指令

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指令应为书面形式,但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监理工程师认为有

必要以口头的形式发出这类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无论在这一口头指令执行前或执

行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对这一指令的书面确认应视与本条规定的指令有相同的意思。

还规定,如果在7天内,承包人书面确认监理工程师的口头指令,这种确认在7天内未被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的形式的拒绝,这一指南针令应视为监理工程师的指令。

该规定同样适用于监理工程师代表及根据2.4款任何的监理工程师的或监理工程师代

表的助理人员发出的指令。i

2.6 监理工程师行为公正

按照合同规定,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方式行使权力:

(a)作出决定,发表意见或同意,或

(b)表示满意或批准,或

(c)决定价值,或

(d)采取其他可能影响业主或承包人的权力和义务的行动时,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条款并考虑所有的因素,公正行使其这些权力。任何

这类的决定、意见、同意、表示满意或批准,定价或采取的行动均可按67款的规定予以

公开,评审或修订。

转让和分包

3.1合同的转让

承包人无业主的事先同意(尽管1.5条规定,这种同意应由收主单独决定)不应将合

同或其他任何部分,或合同中合同名下的任何收益或利益转让。但除了:

(a)按合同规定到期或即将到期的,以承包人的银行为受益人的收费,或

(b)将承包人的权力转让给其担保人(假使担保人已支付了承包人损失或债务),

以获得免除其他方面的债务。

4.1 分包

承包人不得将整个合同全部分包出去。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不应在未得到监理工

程师的同意前将合同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任何有关的同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

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例义务,并应象对待其自己、其代理人、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

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人、分包人代理、分包人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

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承包人在下列事项方面无需征得这样的同意:

(a)提供劳务

(b)按合同规定的标准购买材料;

(c)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给合同中已写明的分包人。

4.2 分包人义务的转让

当分包人在所进行的工作或其提供的货物、材料、设备或服务等方面,为承包人承担

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结束后的任何延长期限的连续义务时,承包人可在该期满后的任何时

候,在业主的要求和由业主承担费用的情况下把未结束的这种义务的利益转让给业主。

合同文件

5.1 语言和法律

本合同中文件用英语/中文拟定,如果合同文件是用一种以上的语言拟定的,则据以

分析和解释该合同中的那种语言是英语/中文,因而称之为“法定语言”。

5.2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构成合同的文件应互为解释.当这些文件出现多义性或不一致性解释时,监理工程

师应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对此向承包发出指令。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

合同文件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

(a)合同协议书;

(b)中标通知书;

(c)投标书;

(d)合同条件;

(e)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f)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g)已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以及

(h)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6.1 图纸、文件的保管和提供

图纸应由监理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向承包人提供四套复制件,承包人需要更多

复制件的,则应费用自理。除了严格用于合同目的,承包人不能在未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情况下让第三者使用或向第三方转让图纸、规范及其他由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文件。

一旦保修证书发出,承包人应将所有根据合同提供的图纸、规范及其他文件返还监理工程

师。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4套所有按照第7款由承包人提交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图纸

、规范及其他文件和复制件,连同一些不能照像复制成相同质量的资料的复制件在内。另

外,如监理工程师有书面要求,承包人亦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为业主使用的相应图纸、规

范及其他文件。业主将支付相应的费用。

6.2 一套图纸应保存在工地

上述一套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或由承包人自己提供的图纸,应由承包人保存在工地,

这些图纸应能随时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及其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6.3 施工进度的打乱

凡出现监理工程师如不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进一步的图纸和指令,工程进度或计划将

拖延或打乱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抄报业主。通知应包括所需的图纸或指令,

需要的理由和时间以及如果拖延提供将造成工程的延期或进度的打乱等详细说明。

6.4 图纸延期和图纸延期所产生的费用

在任何情况下,如因监理工程师未曾或不能在一合理时间内发出承包人根据第6.3

条发出的通知中所要求的任何图纸或指令,致使承包人蒙受延误进度和(或)细致费用

的增加,则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及承包协商后,应决定:

(a)任何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应增加到合同价中该项费用的金额;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和抄报业主。

6.5 承包人未提交图纸

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或不能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或发出指令是全部或部分由于承包人

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图纸、规范或其他文件,监理工程师将在作出有关6.4款的决定时应

将承包人的失误考虑在内。

7.1 补充图纸和指令

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为合理和恰当地进行施工和完成工程及保修所必

需的补充图纸和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共受其约束。

7.2 由承包人设计的永久性工程

凡合同中明确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应由承包人设计时,承包人应将下列文件提交监理

工程师批准;

(a)为使监理工程师对该项设计的适用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表示满意所必需的图

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

(b)详细的操作及维修手册及竣工后永久工程的图纸,以使业主能操作、维修、拆

除、组装及调整所设计的水久性工程,在这类使用和维护手册连同竣工图纸未提交并由监

理工程师批准之前,该工程不能被认为已可被第48款移交。

7.3 批准不影响责任

监理工程师据7.2款规定进行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

一般义务

8.1 承包人的一般责任

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各项规定,以应有的细心和勤勉,对工程进行设计(如果在合同

中有规定)、施工并完成工程和保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或根据合同合理推论,提供

为设计、施工、完成工程和保修所必需的全部的(无论是临时性的或经常性的)监督、劳

务、材料、机具、承包人的设备及所有其他物品。

8.2 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

承包人应对整个现场各种操作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稳定性和安全性全面负责。但规

定,除了在下文中写明或另有协议外,承包人对永久性工程的设计或规范或对不是由承包

人制定的临时工程的设计或规范不负责任。如果合同明文规定,部分永久性工程由承包人

设计,即使有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承包人也应对这部分工程全面负责。

8.3制 错误的通知

承包人应将其在审阅合同文件及施工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的任何错误、

遗漏、误差和缺陷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

9.1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应签订并履行由业主拟定的合同协议,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之后(必要对对其

进行修改)。

1o.1 履约担保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为适当履行合同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

应用银行保函格式,由业主可接受的银行开具,数额加投标书附录的规定。当向补主提供

银行履约保函时,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该银行保函格式附于本合同条件后。按本条款要求

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2 履约担保的有效朗

同约如保的有效期限应截止到承包人根据合同履行并完成了工程及修补任何缺陷。

在根据62.1款发出保修证书以后,不应再对履约担保提出索赔,并在发出上述证书后

的14天内应将履约如保退还给承包人。

10.3 根据履约担保的索赔

在任何情况下,业主按照履约担保提出索赔之前,皆应通知承包人,说明导致索赔的

违约性质。

1l.l 现场考察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前,业主应向承包人提供由业主或业主代表根据有关该工程的调

查所取得的水文及地表以下条件的资料。承包人而对这些资料的自行解释负责。

在承包人提交投标书之前,应被认为己视察和检查了现场及其周围环境;以及与之有

关的数据,并对下列内容表示满意(指在可能的范围内对成本及时间的考虑):

(a)工地的形成及性质,包括地表以下的条件;

(b)水文和气候条件;

(c)为工程施工、完成工程及维修缺陷所需的材料及工作的范围和性质;

(d)进出工地的方式及承包人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并且,一般还应认为承包人已取

得有关诸如下述可能对其投标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事故及所有其他情况的全部必要

资料。

承包人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上述由业主提供的资料及承包人对现场的检查和考

察的基础上的。

11.2 数据资料的获取

根据第11.1款规定由业主提供的数据资料应认为将包括(如果有的话)合同其他条款

中所列出的数据资料,业主提供这些数据资料的查阅地点为_______(地址名称)。

查阅这些数据资料不应收取任何费用,承包人在交纳一定的复制费用后可得到这些数据资

料的复制(印)件。

12.1 反控标书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写明的单价和费用的正确性及完备程度

十分满意。除在合同中已有规定外,工程量清单及投标书应包括所有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

(包括有关货物、材料、设备及服务的提供及暂定金额下的意外开支)及所有为正确施工、

完成工程并保修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宜。

12.2 不利的外界障碍和条件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在工地现场遇到了气候条件以外的实际的障碍或不

利条件,这种情况在承包人看来是有经验的承包人不可预见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工

程师并抄报业主。在收到这一通知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这种障碍或情况不可能为一个

有经验的承包人所合理预见时,在与承包人及业主协商后,监理工程师应决定:

(a)根据44款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期;及

(b)承包人在遇到上述情况时所发生的费用,这笔费用应加到合同价款中、

并且将上述决定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做出这一决定时,监理工程师应考虑

所有由监理工程师发给承包人的有关指令及在无监理工程师具体指令时,承包人采取的可

为监理工程师接受的任何适当合理的措施。

13.1 工程应符合合同规定

除由于法律或实际上不可能做到的情况外,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工程施工、

完成工程及保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的程度。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与执行监理工程师就

涉及或有关该项工作的任何事项所发出的指令,无论这些事项在合同中与否写明。承包人

应只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或按第2款的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14.1 应提交的施工计

承包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日后的28天内,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两份工程施工计划以征

求其同意,工程施工计划的格式和细节应符合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不论何时当监理工

程师要求时,承包人还应以书面形式将其为工程施工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总说明提交

监理工程师,以供参考。

14.2 施工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应每三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其中包括

(a)已制定的每月预计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和

(b)业主向承包人支付的安排表。

如果监理工程师随时认为工程的实际进度与已取得批准的最新进度计划不符合时,监

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提交修订后的计划,以确保工程在工期内竣工。

14.3 须提交的现金流动估算表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作为参考的详细的季度现

金流动估算表,此现金流动估算应为承包人根据合同有权得到的支付金额。如监理工程师

提出要求,承包人应每季度对现金流动估算表进行一次修订。

14.4 承包人不能免除的职责

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得到其同意的施工计划以及提供总说明和现金流动估算表,并不

能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应负的任何职责。

15.1 承包人的监督

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是为妥善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所必须时,承包人就应在施

工过程中提供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其授权的、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监理工程师可

以随时撤回批准)称职的代表应用其全部时间进行该工程的监督。该授权代表应代表承包

人接受监理工程师或根据第2款接受监理工程师代表的指令。

如果监理工程师撤回对承包人代表的批准,考虑到如下所述的更换代表的要求,承包

人在收到撤换通知后,在实际可能的限度内从速将其调出工地,且不得在工地任何地方再

雇用此人,并任命另一位由监理工程师批准的代表。

15.2 承包人代表的语言能力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代表对英语/中文的运用均不熟练,则承包人至少应安

排一名称职的翻译随时留在工地现场,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一定比例的承包人的监理人员应会使用中文作为工作语言,或承包人应随时在工地现

场保持足够数量的称职的译员,以确保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信息适时传达。

16.1 承包人的雇员

承包人应为施工并完成工程及保修在工地上提供:

(a)只有在本行业中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技术助理,及能对工程施工予以适当监督

的领班和工长以及

(b)使承包人能按合同要求及时履行其义务所需要的熟练技工,半熟练技工及普通工。

16.2 当地的雇员

根据当地规定,要求承包人在可行和合理的范围内尽量雇用当地劳务。

16.3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和要求解雇

监理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立即从工程中撤换其提供的、在监理工程师看来行

为不轨或履行其职责时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人员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在工地的出现是不适

宜的人员,这种人员一旦撤换,无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重新在工地上工作。任何被如此

撤掉人员应从速被替换。

17.1 放样

承包人应负责:

(a)根据监理工程师书面给定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进行精确放

样。

(b)按上所述,正确布置工程各部分的位置、行高、尺寸及基准线。

(c)与上述责任有关而提供的一切必要的仪器设备及劳力。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分的位置、标高、尺寸及基准线出现了误差。承包人

在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下,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此等误差,达到使监理工程师满意为止。除

非这种误差是基于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发出错误数据造成的,在此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将根

据第52款规定确定应增加的合同价格,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监理工程师对任何放线或标高的检查不应以任何方式免除承包人对放样准确所负的责

任,承包人应仔细保护和保存在放样中应使用的基准点、龙门板、测桩和工程放样所用的

其他物件。

18.1 钻孔和探坑

在工程施工期间的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钻孔或勘探开挖,除非有关

此工程项目或暂定金额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第51款规定为这种

要求发出指令。

19.1 安全 、保卫和环境保护

在工程的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的过程中,承包人应:

(a)全面负责有权在工地上施工的人员的安全,并使工地(只要这些工地已由其管

辖)和工程(只要这些工程尚未完成或由业主占用)保持良好的秩序,以避免发生人身事

故,及

(b)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监理工程师或任何依法建

立的主管机关所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

栏、围墙、警告标志以及守卫设施,及

(c)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或由于其施工

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

19.2 业主的责任

如果业主根据第31款规定,需使用自己的工人在工地上进行作业,对于这些作业业主

应:

(a)全权负责有权在工地上工作的人员的安全,及

(b)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根据31款,如果业主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承包人,业主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

保证安全和避免伤害。

20.1 工程的照管

从开工日起直到发给移交证书之日止的全部工程期间内,承包人应全权负责工程上使

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及工程本身的照管。在业主接到全部工程后业主将负责这些事宜。

但:

(a)如果监理工程师发出了永久性工程的某一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的移交证书,承包

人应从发出移交证书之日起,不再对这些分段或部分工程的照管负责,此时对那一区段或

那一部分工程的照管责任移交给业主;

(b)承包人应对其担保在保修期内完成的剩余工程及所用的材料、待安装的设备的照

管完全负责,直到这些工程根据第49款规定完成。

20.2 弥补损失或损坏的责任

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如果工程或其它任何部分或材料或是待安装的工程设备,

除了20.4款规定的风险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了任何损失和损坏,承包人应以其自己的

费用弥补此损失与损坏,使这些永久性工程符合合同各项要求,达到监理工程师满意

的程度。承包人亦应对其在履行49款及50款规定的义务中由承包人一方进行作业的过

程中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坏负责。

20.3 因业主风险导致报失或损害

由于第20.4款中规定的枉间风险或是与其它风险综合作用引起损失或损坏时,如果

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程度来弥补损失和损坏,监理工程师应根

据52款规定决定增加合同价的金额,同时相应地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在因综合风险

造成了损失和损害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决定业主及承包人各自应承担风险的比例。

20.4 业主的风险

业主的风险包括:

(a)在完成工程中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情况下:

(1)战争,敌对行动(无论宣战与否),入侵,外敌行动;

(2)革命,起义,军事政变,或内战;

(3)电离放射,由任何核燃料或核燃烧或有毒放射物爆发或核原料爆发及校成爆发

后的有害物品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4)由飞行器以及音速或超音速飞行物产生的冲击波压力;

(5)暴乱或骚乱及秩序的混乱,除非这些情况是限于承包人的雇员及分包人或由工程

.的施工引起的。

(b)由于业主使用或占用永久性工程的枉何分段工程或部分工程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除非这种占用是合同规定的;

(c)由于工程设计引起的某种程度上损失及损坏,不包括由承包人设计的部分工程及

其负责的部分;

(d)任何自然界力量的作用(发生在工地现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其他地点而对

本合同的履行有直接的影响),而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

(l)不能合理预见到,或

(2)能合理预见到,但他既不能:

(i)合理地采取措施以避免这种力量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也不能:

(d)合理地加以防范。

21.1 工程及承包人设备的保险

在不限制第20款规定的承包人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承包人应当对下列各

项进行保险:

(a)以全部重置成本对工程连同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进行保险;

(b)以这种重置成本追加15%的额外金额,以弥补由于补救损失或破坏而招致的任

何额外和附加的费用,包括业务费和工程任何部分拆迁费以及运走任何性质的渣土的费

用;

(c)由承包人带进现场的属于承包人的设备和其他东西,保险的金额要足够在现场

上重置。

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各项保险费,业主将按承包人实际支出的保险收据

核实支付。

21.2 保险范围

第21.1款(a)和(b)款的保险应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名义保险,并包括:

(a)从工地上开工日起到有关相应的工程或根据不同情况的分段或部分工程被发出

了移交证书为止的期限内,业主和承包人方面除21.4款规定以外的各种原因引起的损失

及损坏,及

(b)由承包人负责的:

(1)由于保修期开始之前的原因造成保修期间内损失或损害,及

(2)承包人在其根据49款和50款规定施工时引起的损失和损坏。

21.3 对不能收回的金额的责任

任何未保险的或不能从保险公司收回的金额,应分别由业主或承包人根据zo款规定

的责任承担。

21.4 除外责任

第21.1款规定的保险责任不包括20.4款a (1)到(4)所列的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

坏。

22.1 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免除业主对下列事宜的损失和对其赔偿:

(a)任何人员的死亡或受伤,或

(b)由于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可能产生的或引起的对(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

损害及有关索赔、诉讼程序、赔偿费、费用、诉讼费等所有有关的除22.2款规定的特殊情

况外的所有费用。”

22.2 例外情况

第22.1款涉及的例外情况指:

(a)工程或其任何部分所永久使用或占用的土地。

(b)业主为工程施工或部分施工在其上、其下、在其中或通过其工作的任何土地的权

力。

(c)根据合同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不可避免对财产造成的损坏。

(d)由于业主、其代理人、雇员或其他承包人(均非本工程承包人雇用的)的行为或

过失引起的对人身的死、伤或对财产的损失、损坏,或与此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或有些伤害或损害是由承包人及其雇员、代理人引起

的,但部分原因及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业主、其雇员、代理人及其他承包人引起的,这一点

应予公平合理地考虑。

22.3 业主的保障

业生应保障承包人免予承担属于22.2款规定的例外情况下所有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诉讼费、指控费及其他开支。

23.1 第三方保险电话业主财产

承包人应不限于22款规定的他的或业主的义务和责任的条件下以承包人及业主的共同

名义进行人身伤亡(第24款规定除外)保险及财产(工程除外)损失或损害保险。

但第22.2款(a)、(b)和(c)款规定的情况除外。

23.2 最低保险金额

第三方保险的投保金额不得低于投标书用录中规定的数额,仅对于投保的事故次数不

限。

24.1 工人的事故及伤残

业主不对承包人及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工人和其他人员的伤害及其补偿负有责任,除

非伤害及赔偿是由业主及其代理人、雇员的行为及错误适成的。承包人应保障并持续保障

业主不承担(除业主如前所述应负责的情况外)有关的伤害及补偿,及所有有关的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与其他开支。

24.2 工人事故的保险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施工期间对所有其雇用的工人进行此类保险并持续这种保险。但

对于任何分包人雇用任何人员,如果分包人已经对上述雇员进行了保险,使业主根据保险

单得到补偿,则本条款前述的承包人保险义务即得到履行,但在必要时,承包人应要求分

包人向业主提交有关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金的支付收据。

25.1 保险证明及条款

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前向业主提供根据合同要求的保险投保证明,并在:

(a)承包人所需保险的工作开始7天前,或

(b)开工后84天内向业主提交保险单。

在向业主提交证明和保险单时,承包人应通知监理工程师。保险单应与发出中标通知

书前双方同意的一般条款一致。承包人应使所有由其负责的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或事先

经业主批准的任何合格保险公司投保的保险及经业主批准的保险条款生效。

25.2 保睑的完备性

承包人应在施工进度、范围、性质发生变化时通知保险人,以确保根据合同条款在所

有时间内有完备的保险,并根据要求向业主提交有效的保险单及本期保险费的支付收据。

25.3 对承包人未保险的补救办法

如果承包人未使或未保证任何合同规定的保险生效,或未按25.1款规定的时间向业主

提供保险单,业主在任何这种情况发生时,将使或保证任何这些保险生效并支付的保险金,

及随时从支付给或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或视同到期债务从承包人处扣回。

25.4 遵守保险单的条件

在承包人或业主未能遵循据合同生效的保险单条款.责任一方应赔偿另一方由此而造

成的全部损失及赔款。

26.1 邀守法律、规章

承包人应在所有方面,包括发出所有通知、支付各种费用方面遵守:

(a)所有与工程施工、完成工程,保修有关的由国家或省颁布的法令、法规或其他法

律、或任何地方或其他合法机构的规章或地方法规,及

(b)其财产或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该工程以任何方式影响的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章制

度。

承包人应使业主免于受到有关破坏这些规定的所有处罚及承担有关这方面的责任。但

业主应负责取得工程进展所必须的计划、区域划分或其他类似的批准,并根据22.3款规定,

给承包人补偿。

27.1 化石处理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硬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结构物及有地质、考古价

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就业主和承包人而言,应被视为业主的绝对财产。承包人应采取合

理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

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处理这些物品。如果由于处理此类事宜使承包人延误了工期/或支

付了费用,监理工程师应在与承包人和业主协商后,决定:

(a)任何根据44款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延长工期,及

(b)应加入到合同价的一笔款额,并相应的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28.1 专利权

承包人应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于承担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承包

人的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方面侵犯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权利的

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并保护和保障业主免予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

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要求而

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

28.2 矿区使用费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支付为获得工程所需要的石料、砂子、砾石、粘土或其他材

料等所发生的吨位费和其他矿区使用费、租金及其他支出或补偿费(如果有的话)。

29.1 对交通和毗邻财产的干扰

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所必需的一切操

作均不应对:

(a)公众的便利,及

(b)公用道路或私人道路,以及通往属于业主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

用,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

承包人应保护并保障业主免予承包人负责的上述事项所导致或与之有关的一切索赔,

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费用及其他开支。

3o.1 避免对道路的损坏

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手段,防止与现场连接或通往现场的道路和桥梁受到承包人

或其任何分包人因交通而造成的损坏。尤其应当选定运输线路、选择和使用运输工具、限

制和分配运载重量.从而使因运输原材料、设备和承包人的设备或临时工程而不可避免的

这类运输尽量限制,不致对这类道路和桥梁适成不必要的损坏或损伤。

3o.2承包人设备或临时工程的运输

除合同另有规定,承包人应对其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上的为运输承包人设

备或临时工程的任何桥梁的加固或更换或改善其任何道路交付相应的费用。承包人应免

除业主对由于这种运输引起的任何此类道路桥梁损坏的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向业主提出

的索赔要求。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处理此类索赔,并支付所有由此类损坏引起的索赔。

30.3 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运输

尽管有30.1款规定,如果在运输材料和设备时,对通往工地或位于通往工地路线的

任何道路或桥梁造成任何损坏,在承包人得知这一损坏或接到被授权的官方提出的索赔

要求后,应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根据法律规定,要求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运输者

对道路主管部门给予损坏赔偿,业主不负责支付所有有关的费用。在其他情况下业主通

过谈判,解决争端,并支付有关索赔的金额,并免除承包人对有关的索赔、起诉、损害

赔偿、诉讼费、指挥费及其他开支的责任。只要监理工程师认为索赔或部分索赔是由于

承包人未能按30.1款规定履行其责任,监理工程师在与业主及承包人协商后,将决定这

一笔失职引起的应支付的款额,业主将从承包人的款项中扣回,也可以从任何应支付或

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同等数额,并通知承包人及业主。也规定,业主应通

知承包人纠纷将在问时协商解决及将从承包人的那一笔款项中扣回上述金额。在解决这

一纠纷前,业主应与承包人协调。

3o.4 水运

在工程的性质要求承包人使用水路运输的条件下,本条上述各项规定应解释为“道

路”一词的含意包括船闸、码头、海堤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而“运输工具”一

词的含意包括船舶,而且具有与上述规定同样的效力,

30.5 工程施工交通

承包人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30.6 当地运输服务

鼓励承包人在承运施工机械和材料中最大限度地使用当地的搬运和运输服务,承包

人应只同在中国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运输组织签订合同。

31.1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机会

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承包人应向以下人员提供其进行工作的一切合理机会:

(a)业主所雇用的任何其他承包人及其工人,

(b)业主的工人,及

(c)在工地上或工地附近进行该合同未包括的任何工作的、业主可能雇用的任何合

法机构的工人,或进行业主可能签订的与该工程有关的或附属工程的任何其他合同项目下

工作的工人。

31.2 为其他承包人提供方便

据31.1款,按监理工放师的书面要求,承包人应:

(a)为任何其他承包人、或业主或任何这样的主管部门提供由承包人负责维修保养的

任何道践或通道,或

(b)允许这些人使用在工地上的临时工程或承包人的设备,或

(c)为这些人员提供住河性质的其他服务,监理工程师应据52款决定增加合同的费用

并相应通知承包人及抄报业主。

32.1 承包人保持现场整洁

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合理地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或污水,并

应将任何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作出妥善安排,从现场清除非运走任何废、垃圾

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

33.1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承包人应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

的承包人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这使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

清洁,使监理工程师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承包人有权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

需要的材料、承包人的设备,临时工程保留在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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