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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怎么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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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本院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受理了申请人________申请________破产一案。现指定你所为管理人,其中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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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团日活动学习心得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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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好初心使命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近日,一位83岁老党员匿名捐款1万元抗疫,他说:“国家有困难,我就要出分力。”面对疫情,无论年龄,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全国战“疫”提供了强大的底气支撑。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疫情面前任何人都无法置身事外,党员、干部要带头服从大局、配合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追踪排查和个人防疫检查等工作,减少外出、聚会、串门的情况,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当好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重形势,举国上下,人心不安。酒精、口罩、洗手液、消毒液供不应求,各种蔬菜、粮油产品被抢购一空,物价被抬升,公共资源配置失调。部分群众因为疫情变得紧张又敏感,网上各种“小道消息”的刺激让少部分人开始疯狂囤货。心不定则行不定。关键时刻,关键靠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群众情绪,增强群众信心。要及时发布疫情信息,让权威信息跑赢谣言。保证生活物资正常供应,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物资充足,避免哄抢现象发生。统筹防护物资供应,在保证医疗机构优先供应的前提下,为群众争取足够多的口罩、酒精等基本防护物品充足供应。

做好一线战“疫”员的解忧人和后备军。疫情防控工作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医疗战线的各位“战士”一直在奋战。前有84岁的钟南山院士的义无反顾,后又有很多医生护士写下的“不计报酬,不论生死”的请战书,医护工作者们是疫情面前的最美逆行者,他们在一线全力救治患者,我们要在后面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关心支持医疗卫生、公安干警、社区一线工作人员,做好防护措施配备和生活保障。人民群众是我们背后的强大靠山,广大党员要将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攻坚克难、防控疫情的实际优势。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及时将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名群众,汇集起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从基层末梢减少新增感染病例,减轻医疗机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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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公推直选”的现实意义奉化市农村党组织选举制度改革的思考_发展改革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全文共 1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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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推直选”的现实意义奉化市农村党组织选举制度改革思考

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是农村基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载体。“公推直选”,就是由党员和群众公开预选村党组织书记的初步候选人,经乡镇党委审核后择优提名2名正式候选人,再通过竞职演说,在党内进行差额选举直接产生党组织书记。奉化市的这一做法不仅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且得到了村民、党员和上级党组织“三满意”的良好效果,并荣获2003年度浙江省“组织工作创新奖”。它的现实意义在于:“公推直选”更能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拓展了农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政治利益的基本途径。在新形势下要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农村基层,落实到农民群众身上,就必须积极发展农村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政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村民依法管理村级经济和社会事务,维护和实现他们的根本利益。“公推直选”以多数党员和村民满意为本,让朝夕相处、知根知底的村民群众参与公开预选村党组织书记候选人,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农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政治利益,也是扩大农村党内民主和基层民主,切实维护农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本途径。把广大党员群众信得过的优秀党员选拔到村级领导岗位上来,能更好地带领广大群众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公推直选”更能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合法性基础,增强我们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基础,核心就是要不断巩固、扩大和发展基层党组织的群众基础。从当前的民主程度和群众基础来看,村委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更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更有凝聚力和号召力。相对而言,基层党组织选举,缺乏群众的广泛参与。如果群众不认可,农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就不会牢固,就会缺乏权威;如果不是群众选出来的,而是上面派下来的,工作起来就会碰到很多困难。“公推直选”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充分保障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村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让全体村民参加预选,使农村党组织的领导者取得群众信任和支持,扩大了农村党组织的群众基础,增强了党在农村的影响力,使农村党组织具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公推直选”更能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有助于解决好执政党与自治组织的关系问题。在农村,对一个执政党来说,最基本的关系就是村党组织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何改进农村党内的民主选举,拓宽群众民主参与的渠道,实现党内民主与村民自治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协调好村两委会的关系,已成为当前村民自治深入发展的关键。“公推直选”让广大群众直接参与进来,实现了农村党内民主与基层群众民主的双向互动,形成了农村党组织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的产生方式与村民自治相一致的民主机制,切实解决了农村党内选举与村委会直选之间所产生的矛盾,扩大了农村党组织的权威性,巩固了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提高了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公推直选”更能体现党管干部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实现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管干部,这是我们党的一条根本原则;坚持群众公认,这也是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基本要求。在“公推直选”中,党管选拔方向,管干部任用条件,管选举程序,管资格审查,定向把关,把优秀党员选拔出来,很好地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同时,由群众来民主测评党组织和党员,预选出有群众基础的候选人,参与公开质询正式候选人等,也很好地体现了群众公认原则。此外,实行与“公推直选”相配套的“农村工作四项制度”,有效地解决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问题,既体现了党的领导作用,又体现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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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桥梁工程师岗位职责优秀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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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参与打造数据中心内容的规划、设计、开发和优化工作,实现高质量数据的互通与共享;

2.参与数据模型体系构建及数据主题设计和开发,搭建离线、实时数据仓库;

3.参与数据产品与应用的数据研发;

4.负责日常应用系统监控,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分发,并跟进后续处理;

5.编写Python程序,或ETL技术完成日常数据抽取和整理任务,可独立进行数据分析;

岗位要求:

1.熟悉ETL开发、数据仓库设计流程,熟悉Oracle, MS SQL Server 等主流数据库,表结构设计,存储过程编写;

2.熟练掌握常用Linux命令,具备shell编程能力,熟练掌握Python编程语言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逻辑思维能力强,对数据敏感,有较强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

5.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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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营运主管工作的岗位职责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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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楼层的目标管理计划和实施措施,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销售任务;

2、进行楼层人员管理、商品管理、销售管理、环境管理、服务管理、现场管理、客诉管理;

3、贯彻、执行公司及楼层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楼层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

4、组织对竞争对手的市场调查,并进行分析,根据竞争对手状况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5、组织楼层工作会议和每日早晚例会,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反映员工及柜组情况,认真协助营运经理工作,落实每天的工作内容,发现违规及时纠正;

6、制订楼层预算,审核各项部门费用的预算支出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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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2024年关于党的工会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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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每日所辖商场销售数据的上传,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

2、货品到货信息,根据各店销售状况合理配置货源,配合财务保证商场库存的

合理性,有效的跟踪货品的补充,维修商品的跟进。

3、对每月销售与去年同期销售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对升降幅度较大的商场进行

单店分析其原因。

4、到商场检查相关工作,随时了解商场情况。

5、根据商场的实际情况,与部门主管经理共同制定每月、每周和的任务,以及

考核每月、每周任务完成的达成率情况。

6、合理做好所管辖商场人员管理,深入发掘具有潜制的员工,着重培养各商场

的资深店员,不断培养新人。合理公正的处理日常所属商场事务,汇报商场实际情

况。

7、每月对店员要进行(服务,形象,个人业绩,陈列技巧)培训考核,并协助

部门主管经理共同评选出优秀店员,收集整理产品资讯,定期给促销员进行产品培

训、培训考核及提高员工工作热忱。

8,、招聘和留人,配合公司建立员工档案,维持适当人力资源。

9、

推进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掌握员工主要思想动态,倡导队伍的创新和团

队精神,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

10、对外协商,沟通工作:商场督导应做好商场与公司的桥梁工作,及时的汇

报商场情况并安排好公司下达的指令,商场督导应独立处理商场投诉工作或商场的

现场突发事件,当职权范围不能解决时应及时通报部门领导或公司高层。

11、监督各所属商场按时地实现工作任务目标,确保商场的销售工作进行,指

导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各商场的执行情况,指导各商场内新产品推出。

12、定期举行各商场店长例会、营业员意见调查和沟通座谈会,监督市场性的行销活动以及日常性的促销活动,确认各商场内递交的各项报表的准确性,协助行管科作好专卖店固定设施配备工作。

13、信息反馈及促销活动总结

14、完成领导分派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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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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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持质量安全部日常工作;

2、 监督考核本部门、工程管理部的制度流程执行情况;

3、 参与编制“施工工艺”;

4、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三体系”管理;

5、 主持编制“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文件”;

6、 开工仪式前实施安全文明检查,对现场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措施进行检查,合格方可开 工;

7、 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安全巡检,对照公司制度提出奖罚申请;

8、 实施重大节点、隐蔽工程到场验收;

9、 汇总月度质量问题,协助副总经理召开月度质量会议;

10、协助副总经理组织工程内部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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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人力资源经理岗位的基本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经理,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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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为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2、组织制定、执行、监督公司人资管理制度;

3、制定招聘计划、招聘程序,进行面试与筛选,做好各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等;

4、根据公司对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评价政策,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并对各部门绩效评价过程进行监督控制,及时解决其中出现的问题,并不断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岗位要求: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技术、劳动法规、财务会计知识和管理能力开发等方面的知识;

3、5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4、对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有系统的了解和实践经验积累,对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人才的发现与引进、薪酬设计、绩效考核、岗位培训、福利待遇、公司制度建设、组织与人员调整、员工职业生涯设计等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5、对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的工作有娴熟的处理技巧,熟悉人事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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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关于党的工会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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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客户部按质、按时地实现工作计划。

2.确保直营店、加盟店的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3.对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在直营店以及加盟店的执行情况负责。

4.对市场调研内容准确性负责。

5.对加盟店选址可行性负责。

6.对所掌握的销售数据的安全负责。

7.对加盟店销售任务、培训结果、陈列状况负责。

督导岗位职责4

1.负责药店各种管理规范的执行检查、督导、考评工作。

2.收集总结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政策在药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意见。

3.依据各部门对药店的管理规范、业务推进表,对各部门业务推进的督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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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_医院工作总结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乡村,办公室,医院,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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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

望城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宣传、发动、组织辖区内农民参加合作医疗;

2、做好参合农民的登记、建立参合农户的家庭台帐,及时完成参合农民资料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3、按照规定收缴参合农民的个人缴费和接受社会各界的扶持资助金;

4、建立健全参合农民合作医疗档案,发放《合作医疗证》,妥善保管参合农民的原始资料;

5、组织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参合农民的医疗费用的补偿审批兑付;

6、负责对意外伤害责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7、定期汇总参合农民补偿费用资料,及时与县合管办进行机构间的结算手续;

8、每月5日报告、公示本乡镇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

9、协调处理本乡镇合作医疗的日常事务,落实县、乡镇合管委交办的任务;

10、指导和监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的运行管理,

望城县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任职责

1、主持本乡镇合管办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审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的补偿;

3、负责每月乡镇合管办医疗费用补偿汇总资料的签发;

4、负责意外伤害事故的调查和签署意见;

5、负责落实县合管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相关任务;

6、及时汇报本乡镇合作医疗的运行情况,并提出合理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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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行政处罚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8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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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___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________地税________罚字〔________〕第________号

当事人姓名(名称):________市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大道________号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如下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和理由

你(单位)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来我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但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依法履行该项义务,截至本文书做出之日,已逾期________天。

二、处罚种类和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以________元罚款。

三、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分局办税服务科缴纳罚款。

告知事项:

1.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直接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3.对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___局(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___局________(科)室印发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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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员干部处罚条例学习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部长,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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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车辆在路上行驶是要讲纪律的,行人在路上行走是要讲纪律的,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也是要讲纪律的。也就是说,世间万物都要守纪律,这是自然规律的必然。党员干部,是团结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中坚力量,其行为影响到了自己身边的无数百姓。所以,党员干部必须要把守纪律放在首位。

从党的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个又一个涉贪涉腐甚至违法乱纪的官员。被查处的官员们犯错误的花样翻新,有的在单位上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的声音,有的害怕露富隐瞒个人财产,有的班子不团结搞“窝里斗”等等。其实,他们在执行党规政纪上打折扣,不把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放在首位,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在相关会议上,相关领导一再强调,要懂规矩、守纪律,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做好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要杜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劣根。虽然大会小会开了一次又一次,但一些领导对此仍然无动于衷,对规矩和纪律不买帐。事实证明,凡是对党规政纪不买帐的,都是走上了违法乱纪不归路的,都受到了党规政纪的严肃处理。

党员干部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党规政纪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所有党员干部的行为都要受到党规政纪的约束,这是我党站在群众的立场,从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提出来的。

当然,不仅是党员干部要懂规矩、守纪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同样要懂规矩、守纪律。比如说司机要遵守道路交通法、教师在遵守教师法、公务员要遵守公务员法,参会的人员要遵守会场的纪律,买卖要遵守买卖的规矩等等。只是说,在懂规矩、守纪律上,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示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这样,群众才会信任你,才会跟随你,各项工作的开展才会越来越顺利,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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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网络运营主管工作的职责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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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对公司SEO管理负全面责任,掌握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

2.懂外链,有清晰的外链策略,策划、分析、评估网站的关键词,负责长尾词、关键词布局和建议。

3.熟悉网络推广的各种方式,有一定的互联网推广资源和网站推广的成功经验。

4、外推:通过分类信息、百度产品,论坛等对公司产品在互联网进行推广。

5、负责抖音、快手、火山等新媒体短视频,独立完成整个创意短视频制作(脚本-拍摄-制作),协助产出爆款短视频。

任职资格:

1.具有优秀的整体策划和数据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2.组建SEO站群,合理分布全国关键词布局,提高网站在各大搜索引擎的排名;

3.大专以上学历,SEO从业经验。

4.操作过各类网站,站群,泛站群,黑链等项目优先;

5.对互联网有敏锐的嗅觉,善于根据网络的趋势合理安排和改善网站的优化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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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s车间主任岗位职责说明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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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车间主任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其岗位职能。

2.范围

车间主任岗位。

3.责任

车间主任。

4.内容

4.1 保证本车间的一切生产行为完全按照生产管理文件规定进行。

4.2 根据生产部门下达的生产计划,负责组织编制车间生产作业计划指令单,并保证计划按期完成。

4.3 负责本车间各个岗位人员的合理调配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4.4 负责组织本车间有关人员研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工艺技术和质量问题,主持召开每周生产作业例会,安排布置车间生产。

4.5 制订及编写生产用工艺规程、原始记录、SOP及用于记录的各种表式交有关部门审核,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实施。并确保有关生产操作的指令能严格执行。

4.6 负责本部门各级人员的培训。

4.7 负责建立自查制度,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控。

4.8 一个批号完成后负责复核本车间所有的记录及表式。

4.9 参与验证及再验证工作,并负责制订该工作计划及实施细则。

4.10 检查厂房和维护设备,制止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生产行为,并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和通知有关部门。

4.11 负责本车间安全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车间生产安全。

4.12 负责对本车间人员的检查、监督和考核。按每月考核结果,负责对本车间人员的薪酬进行分配和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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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总工程师岗位职责精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10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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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2. 参与制定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

3. 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年度科研计划、技术改造计划,负责科研计划的实施和管理,负责技术改造计划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4. 领导相关部门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计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组织解决好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负责质量管理中的技术业务指导。

5. 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根据产品开发计划组织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确保新产品试制工作的顺利实现。

6. 组织编制和修订各项工艺、技术规范、科研报告。负责审批产品技术条件、试验大纲、技术状态更改以及对定型产品关键、重点工艺状态的更改。主持公司内的各项技术鉴定会议。

7. 根据企业的经营方针、计划、市场需求制定年度新品研发计划。

8. 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公司的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规章制度,协调产品技术支持与新产品开发的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9. 贯彻、执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标,确保在提高产量、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降低产品成本。

10. 主抓新产品研发工作,负责指导产品试验、自制设备研制工作。

11. 负责提出研发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组织制定新产品的研发计划。

12. 负责批准产品设计或更改的总装图、原理图、电气图样;负责相关研发设计与试验、生产文件的批准工作。

13. 随时监督和检查项目各阶段的任务完成情况。

14. 负责最终成品在特殊情况下紧急放行的论证、把关和批准工作。

15. 负责各类工程更改的批准工作,负责各类新产品样件送样前的评审组织及批准工作。

16. 负责研发队伍的整体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确保各岗位的技术人员达到胜任岗位的要求。

17. 审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的政策、法规规定。

18. 审查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是否齐全,审批意见是否认真贯彻并有记录。

19. 对与各专业有关的技术创新,如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采用等重大技术问题进行审定。

20. 审查设计图样的质量,设计、校对、审核、标准化是否到位,图样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

21. 组织建立完整的新产品开发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步提高,以确保满足用户的要求。

22. 负责项目开发对外(客户、供方)技术难题的沟通与攻关工作,以保证研发项目的如期进行。

23. 配合市场部门做好新产品及新项目的市场开发工作。

24. 负责组织企业标准的编写、申报备案及执行工作。

25. 负责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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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问题的电话答复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全文共 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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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关于如何确定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问题电话答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辽法(经)请〔1990〕60号“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的请示”收悉。经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答复如下:

对1989年新的银行结算办法实施以前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延期付款问题,仍旧按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

此复

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对当事人延期付款处罚标准的请示 辽法(经)请〔1989〕60号

最高人民法院:

1989年4月1日新的银行结算办法颁布实施了,同时意味着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的失效。这样就给人民法院的经济审判工作带来一个问题,即1989年银行结算办法取消了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的规定。而《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加工承揽合同条例》中均有“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条款。今后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述四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延期付款单位应如何计付赔偿金、一方当事人未按法院判决规定的日期给付货款如何处以罚款等问题,大致有两种倾向性意见:

一是1989年银行结算办法中没有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的规定,但未明确此项规定作废,仍可继续按1977年银行结算办法中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处理。

二是各银行贷款利率大幅度提高。目前,对流动资金的贷款利率为月9.45‰。实际已达到日万分之三。如果再按日万分之三的幅度计付赔偿金已经起不到对违约者惩罚的作用。是否可按实际情况,即参照银行的贷款利率及其它情况统筹考虑。对延期付款单位处以每日按总价款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的幅度内计付赔偿金。

以上意见当否,请批示。

198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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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培训机构教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培训,教师,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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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培训处各项规章制度,倡导良好教风。抓好培训教学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发放并回收教学用具,收集并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三、记载好学员出勤情况,如有缺勤,及时调查清楚原因,并作好记载。

四、督导教师组织好课堂教学,适时深入课堂听课。

五、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教学楼内扰乱教学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

六、强化安全意识,提醒学员学习期间注意安全,避免意外情况发生。

七、耐心接待学员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

八、督促搞好活动区内的清洁卫生,保持室内外的整洁。

九、组织学生统一放学,坚持强调安全问题等注意事项。

十、与本班任课教师经常保持联系,了解学员思想情况并与他们交换意见。

十一、关心学员生活,合理安排学员食宿,做好学员生活管理,建立学员生活档案并装订成册,保管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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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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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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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心理咨询教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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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奉献时间和精力,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心理咨询教师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完成辅导记录。

3、守时守信,热情服务,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努力维护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声誉。

4、心理咨询教师应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并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5、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6、心理咨询教师应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7、危机干预: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教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8、心理咨询教师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9、心理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咨询室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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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物业项目经理工作职责_物业项目经理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经理,全文共 2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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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制定物业服务中心年度工作计划。

2、 负责做好中心年度预算工作,以确保中心各项费用收支按预算和标准执行。

3、参与公司组织的外包项目服务供方的评审、评价与监管工作。

3、 负责定期组织召开中心例会,听取意见和汇报,及时检查、总结与布置工作。

4、 负责服务区域内定期不定时的巡视抽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负责对物业接管前后及过程中,与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当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服务供方等的协调、配合工作。

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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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食品工程师岗位职责优秀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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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产品数据库研发,参与系统整体架构设计;

2、根据产品目标负责相关业务的数据分析、建模、设计评审,跟进产品过程中数据库设计;

3、负责产品模块的数据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

4、能够独立完成产品数据层开发任务,负责各类数据接口开发;

5、负责各类型数据操作处理和兼容问题; 数据库复杂SQL开发和调优。

任职要求:

1、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5年以上JAVA开发经验,有Spring Boot框架开发经验,计算机硕士以上学历可酌情考虑;

3、系统掌握数据库原理和知识,精通SQL语法规则和特点,有3年以上SQL编写经验。熟悉主流数据库技术,良好的数据库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SQL编写与优化能力,熟练掌握Oracle、SQLServer、MySQL、PostgreSQL等数据库语言,能熟练应用分析函数、存储过程;

4、熟练掌握数据库脚本的性能调优方法,有大量数据处理或开发经验者优先;

5、熟悉数据库建模,熟练运用建模工具进行产品的分析和设计;

6、有较强的交流能力,能很好的理解项目需求;

7、具备良好的自学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8、沟通能力良好,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一定压力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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