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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怎么写【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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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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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报告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监理依据,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授权下进行检查、验收;掌握工程全面进展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4、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有关的监理记录;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交内业人员统归档。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10、现场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同时向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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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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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确定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及施工人员(班组)。

2、负责项目人员管理及培训。

3、负责制定项目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4、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进度计划。

5、负责制定项目材料采购计划(进场时间等)。

6、负责制定项目人员(劳务)安排及培训计划。

7、负责制定资金使用(劳务款项支付等)计划。

8、负责制定工程款收款计划(根据合同条款)。

9、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10、负责指导、监督现场管理并及时填报相关资料。

11、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对现场人员进行教育培训。

12、负责项目成本控制及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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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技术,园区,全文共 3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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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1993年7月29日福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根据 XX年4月29日福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决定》修正XX年5月31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XX年6月17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快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福州市马尾设立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开发区)。开发区内设台商投资区、科技园区和保税区,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三条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开发区管委会),代表福州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开发区实行外引内联,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兴办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出口创汇型的工业项目为主,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第三产业。开发区可设立对外贸易企业,按国家规定,自主经营进出口贸易。

第五条国内外投资者可在开发区投资兴办和经营以下实业和业务:

(一)先进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二)生产性外向型和出口创汇型企业;

(三)科技、咨询、信息、环保企事业;

(四)交通、能源以及其他公用基础设施;

(五)商业、旅游、服务业;

(六)房地产开发业;

(七)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

(八)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项目。

第六条在开发区投资,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中外合资经营;

(二)中外合作经营;

(三)外商独资经营;

(四)国内独资经营或联合经营;

(五)兴办股份制企业;

(六)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

(七)租赁或受让开发区企业;

(八)购买开发区企业的债券或股票;

(九)购置房产;

(十)受让土地使用权,开发经营;

(十一)外国政府贷款、商业贷款;

(十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

第七条开发区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第八条国内外投资者在开发区内的企业自主权、资产、应得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保护。

第九条开发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条例。

第二章开发区管委会职权

第十条开发区管委会在辖区内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制定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审批(或报批)和管理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项目、基建项目和更新改造项目;

(四)负责土地、基建工程和房地产业的管理;

(五)管理财政、税收、工商行政和物价;

(六)管理进出口业务,处理涉外经济事务;

(七)为国内外投资者、企业事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八)对用工单位实行劳动管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管理环境保护工作,防治污染;

(十)兴办、管理公益事业和公用基础设施;

(十一)管理社会治安和消防工作;

(十二)检查、监督设在开发区内市属分支机构的有关工作;

(十三)协调设在开发区内非市属分支机构(含中央、省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四)省、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优惠待遇

第十一条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兴办先进技术企业,依照税法规定免征、减征所得税期满后,仍为先进技术企业的,可延长3年减按1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产品出口企业,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于年度中间开业,当年获得利润而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六个月的,可以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期限;但企业当年所获得的利润应当依

照1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第十二条从事港口、码头建设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经营期在十五年以上,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三条外商投资企业免征地方所得税。

第十四条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而有来源于开发区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除依法免征所得税的以外,均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其中,提供资金、设备的条件优惠或者转让的技术先进,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征、免征所得税。

第十五条外商将其从企业所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兴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款的40%;外商直接再投资兴办、扩建产品出口或先进技术企业,经营期不少于五年的可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企业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质的捐赠,可以税前列支。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汇兑损益,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合理列为各所属期间的损益。

第十八条从事信贷、租赁等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经税务机关批准,逐年按年末放款余额(不含银行间拆借)或者年末应收帐款、应收票据款等应收款项的余额,计提不超过3%的坏帐准备金,从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外商投资企业实际发生的并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认可的坏帐损失,超过上一年度计提的坏帐准备部分,可列为当期损失。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震动、腐蚀等特殊原因需要缩短折旧年限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缩短折旧年限。

第二十条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额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一条开发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限制乙类并转让技术的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开发区内内联企业的投资项目,凡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的,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及随设备进口的技术、配套件、备件,除内联企业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二十二条开发区内企业自营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免征消费税。

第二十三条华侨、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开发区投资兴办企业或公益事业,可以按规定安排其农村的亲属在所投资的企业事业单位中就业,户口迁入开发区。

第二十四条开发区企业除享受本条例规定的优惠外,还可以享受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有关优惠待遇。

第四章注册和经营

第二十五条国内外投资者兴办各项企业,可直接向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注册,并向海关、商检、银行、税务等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开发区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帐户,银行可以对其提供各项金融服务。

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开立外汇帐户并保留现汇。

第二十七条开发区内的企业歇业或停止应按有关规定清理税款、债务并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清理完毕后,企业的剩余财产可以依法出卖或转让,外商分得的外汇资金可以按规定汇出境外。

第二十八条开发区内的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开发区内的企业经批准,可向社会发行债券和股票。

第五章劳动管理

第三十条开发区内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企业自行确定。

第三十一条开发区内企业所需职工,可自行招收、聘用,也可以委托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代为招收、聘用。

第三十二条开发区内企业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会有权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劳动合同,或协助职工与企业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执行。

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劳动合同订立后,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变更之后,应当报开发区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开发区内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由企业自行确定。企业按国家规定支付或提取中方职工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补助基金。

第三十四条开发区内禁止使用童工。

第三十五条开发区内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采取各项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改善劳动条件,保证职工在安全、卫生的条件下作业。

第三十六条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有权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开发区内企业事业单位应依法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福州保税区条例另行制定。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6年12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同时废止。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的应用解释权属福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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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执行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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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主持公司的管理工作,制定年度业绩目标及经营发展战略方案,整体营销策划方案,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具体如下:

1、配合市场专员及公司所安排的客户信息进行合理跟进和分派工作:有效的激活业务信息转变成公司准客户。

2、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预算计划,确定公司业务的经营方针和经营形式;

3、发掘市场机会,主持拟订公司的业务目标和业务计划,实现公司业务和投资回报的快速增长;

4、监督、控制整个实施过程,对经营结果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方案及利润分配、使用方案等;

建立公司组织体系和业务体系,负责高层管理团队的建设,选拔中高层管理人员,审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5、公司的发展战略制定公司的年度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季度、月度任务计划,并监督执行

6、梳理公司整体管理思路,领导公司文化氛围,塑造和强化公司价值观。

二、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所属部门实行全面管理、监督,确保公司管理体系和各部门工作正常运转。管理各部门工作具体如下:

1.管理工程部:针对已落地的工程项目合理分派到工程部进行施工前与施工中的组织计划。

负责项目的前期对接及可行性判断,安排设计方案的提交、提报及修改的时间节点,报价的利润率把控、合同的商务谈判及合同签署,合同款项的落实及供应商交货时间督促,后期摆场的现场协调及移交验收的甲方对接工作;

2.管理设计部:安排设计部的各项工作任务并指导与监督,使设计工作有效进行落地。协助执行董事监督设计部的各节点工作至方案完整落地;

3.管理采购部:指导采购部严格按采购流程开展工作,负责供应商的报价筛选及考核,指导控制采购成本;

4.管理预算部:负责公司所有日常支出费用的核定和审批,控制好公司各部门的费用成本;

5.管理财务部:指导财务部完善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税务的纳税原则督促税务的正常运作,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6、管理人事行政部:指导人事行政部完善人事制度、建立人力资源体系,协助执行董事督促招聘、处理人员变动事宜;不断优化公司的人力资源配置,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的组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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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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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编制具体的施工计划,报项目经理综合评定后实施。

2、熟悉并掌握设计图纸、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向班组进行技术交底,监督指导实际操作。

3、按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4、合理使用劳动力,掌握工作中的质量动态情况,组织操作人员进行质量的自检、互检。

5、检查班组的施工质量,制止违反施工程序和规范的行为。

6、参加上级组织的质量检查评定工作,并办理签证手续。

7、对因施工质量造成的损失,要及时调查,分析原因,评估损失,制订纠正措施,经项目工程师批准后及时处理。

8、负责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交底。

9、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情况,向材料部门提供材料需用量计划。

10、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交通)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会同有关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实施。

11、会同有关人员做好防腐、防霉、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俱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12、搞好工伤月报,建立工伤台帐,做好安全检查的原始记录和安全资料档案的管理。

13、做好每日巡回安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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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物业的工作职责及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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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拟定客服部《月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成下一年《工作计划》、《培训计划》、《部门预算》;

2. 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建立和健全部门管理制度,各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职责范围、服务质量标准、并监督贯彻实施;

3. 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与辅导,并做好培训记录,每周组织召开部门例会及岗位培训,梳理短板,强化服务意识及业务能力提升;

4. 定期与项目商管公司沟通,听取意见和要求,取得商管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5. 定期检查客户文档资料、装修资料,确保文档完整性;

6. 对部门体系记录表格进行审核;

7. 负责对所有客户诉求及处理的跟进及汇总,进行案例分析;

8. 组织部门开展客户沟通访谈,完成《客户访谈记录》,覆盖率需达100%;

9. 组织部门进行楼层巡查,及时发现本中心存在问题提报相关部门,并将具体情况作好记录;

10. 负责报修单的统计分析;

11. 汇总本月催款进度、未付款客户诉求及跟进状况;

12. 制定组织实施客户满意率调查并分析,整改,提高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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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营运主管工作的岗位职责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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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营运经理负责,保证影城/影院营运现场的正常运行;

2、执行影城/影院的经营方针,完成各项任务和指标,合理排片遇特殊情况及时调整,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部门经理;

3、负责影城/影院的服务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各岗位执行服务规范;

4、负责影城/影院所售商品的采购,随时掌握商品销售情况并做出调整;

5、与市场部密切配合完成影城/影院及影片的宣传推广活动;

6、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开发员工潜能,不断激励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

7、严格执行影城/影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影城/影院经营期间内,对影城/影院各岗位,如:售票、检票、巡场、卖品、放映等岗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

8、监督检查岗上员工的工作表现,给出奖惩意见;

9、及时向员工传达影城/影院运营政策,合理安排、调配使用一线员工;

10、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对影城/影院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做好观众意见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11、对一线岗位提出的物品领用计划严格审核,防止浪费。做好每天的运营结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填写值班日志,记载当日的经营情况、服务管理情况及当班处理的事与问题,同时,写明处理结果及有待继续查处的问题;

13、负责影城/影院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

14、做好营运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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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物业项目经理工作职责_物业项目经理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经理,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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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定项目经营目标和预算方案,完成年度管理目标和经营指标;

2、负责制定本项目管理目标,组织、制定、实施本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及时了解和监督各部门制度执行状况,并提出修订方案;

3、全面负责所属项目的物业管理工作,将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4、巡查管理区域内各场所及各部门工作情况,检查服务质量,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5、与业主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处理业主重大投诉及各类突发事件,收集业主反馈意见,做好相应的回访;

6、协调影响公司发展和服务质量活动的对内对外重大公众关系,为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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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含义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适用行业岗位:外汇,全文共 6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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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条例以及其含义

外汇管理法又称外汇管制,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为了维持国际收支平衡和汇价水平的稳定,对外汇买卖和国际结算实行限制性的政策。外汇管理法是调整外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于外汇,肯定有很多疑问,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收集整理一些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吧啊!

什么叫外汇

外汇的概念,外汇具有动态和静态两方面的含义。动态意义的外汇是“国际汇兑”的简称,即将一国货币换成另一国货币,以便清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的活动;静态意义的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外汇的概念作了静态解释:“外汇是货币行政当局(中央银行、货币机构、外汇平准基金及财政部)以银行存款、财政部库券、长短期政府证券等形式所保有的、在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使用的债权。”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也是从静态意义来界定外汇的,其第3条规定,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1)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2)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3)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4)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

(5)其他外汇资产。

目前,世界各国都实行外汇管理,但在管理的程度上有所不同,约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实行比较全面的外汇管理,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都实行管制,这类国家通常经济比较落后,外汇资金短缺,市场机制不发达,希望通过集中分配和使用外汇来达到促进经济的目的;第二种是实行部分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或基本不实行外汇管制,但对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则进行一定的限制;第三种是基本不实行外汇管制,即对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外汇交易不实行普遍和经常性的限制。

我国目前的外汇管理体制基本上属于部分外汇管制。表现为:(1)对经常项目实行可兑换,对资本项目实行比较严格的管制;(2)对金融机构的外汇业务实行监督管理;(3)禁止外币在境内计价流通;(4)对保税区和边境地区实行有区别的外汇管理。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在经常项目可兑换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逐步放开,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进而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兑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外汇管理,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负责本条例的实施。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

(一)外币现钞,包括纸币、铸币;

(二)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银行卡等;

(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

(四)特别提款权;

(五)其他外汇资产。

第四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五条 国家对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第六条 国家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对国际收支进行统计、监测,定期公布国际收支状况。

第七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客户开立外汇账户,并通过外汇账户办理外汇业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第十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遵循安全、流动、增值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际收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失衡,以及国民经济出现或者可能出现严重危机时,国家可以对国际收支采取必要的保障、控制等措施。

第二章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二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

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前款规定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十四条 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

第十五条 携带、申报外币现钞出入境的限额,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章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第十六条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登记。

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从事有价证券或者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的规定,并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境内个人向境外直接投资或者从事境外有价证券、衍生产品发行、交易,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国家规定需要事先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的,应当在外汇登记前办理批准或者备案手续。

第十八条 国家对外债实行规模管理。借用外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外债登记。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外债统计与监测,并定期公布外债情况。

第十九条 提供对外担保,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由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申请人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应当到外汇管理机关办理对外担保登记。

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提供对外担保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直接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其他境内机构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外汇管理机关根据申请人的资产负债等情况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国家规定其经营范围需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向外汇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前办理批准手续。

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登记。

第二十一条 资本项目外汇收入保留或者卖给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但国家规定无需批准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资本项目外汇支出,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关于付汇与购汇的管理规定,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支付。国家规定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应当在外汇支付前办理批准手续。

依法终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清算、纳税后,属于外方投资者所有的人民币,可以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应当按照有关主管部门及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用途使用。外汇管理机关有权对资本项目外汇及结汇资金使用和账户变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章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经营或者终止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或者终止经营其他外汇业务,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经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二十五条 外汇管理机关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实行综合头寸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制定。

第二十六条 金融机构的资本金、利润以及因本外币资产不匹配需要进行人民币与外币间转换的,应当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

第五章 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民币汇率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第二十八条 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符合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条件的其他机构,可以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

第二十九条 外汇市场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规定。

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管理全国的外汇市场。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外汇市场的变化和货币政策的要求,依法对外汇市场进行调节。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外汇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有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的机构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直接有关的交易单证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文件,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文件和资料,可以予以封存;

(六)经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或者省级外汇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查询被调查外汇违法事件的当事人和直接有关的单位、个人的账户,但个人储蓄存款账户除外;

(七)对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转移、隐匿违法资金等涉案财产或者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冻结或者查封。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外汇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

第三十四条 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五条 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第三十六条 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客户有外汇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外汇管理机关报告。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为履行外汇管理职责,可以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获取所必需的信息,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应当提供。

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应当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通报外汇管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外汇违法行为。

外汇管理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或者协助查处外汇违法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非法结汇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结汇资金予以回兑,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携带外汇出入境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20%以下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予以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 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未经批准擅自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以外的其他外汇业务的,由外汇管理机关或者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四十七条 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第四十九条 境内机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除依照本条例给予处罚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处分;对金融机构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外汇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外汇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机构,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除外。

(二)境内个人,是指中国公民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满1年的外国人,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除外。

(三)经常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涉及货物、服务、收益及经常转移的交易项目等。

(四)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及贷款等。

第五十三条 非金融机构经营结汇、售汇业务,应当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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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火锅店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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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内口角、叫嚣、吵闹不听制止者。

1.要微笑,以发之内心的微笑为顾客服务;

2.要整洁

3.要礼貌

(三)在工作时间内偷闲、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或集众谈天、嘻笑者。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属实给予解雇:

1.借端聚众罢工、怠工煽动工潮者。

2.故意损坏公物经查明属实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4.违抗命令情节重大者。

5.窃取公物者。

6.见灾不救,酿成大祸者。

7.有舞弊情形经查明属实者。

8.在店内殴人成伤,情节重大者。

9.威胁店长及在职员工者。

10.工作时间内睡觉者。

11.在店内赌博者。

12.破坏团体名誉或散布谣言,影响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职务之便利私用店内材料,制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诬控同事者。

15.疏于检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窃者。

三.福利.培训及请假

1.员工工资均按月支付,工资等给标准依国家规定办理。

2.新进员工工资,由店长及所担任的工作拟订,送由总经理核定。

3.新进员工工资不得高于同一店内具有相当资格条件的原有员工的现支工资

4.员工工作未满一日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比例计算工资。

5.员工加工,按每小时计给工资。

6.为增进员工技能及知识水准,视实际需要,在不妨碍工作原则下,举办各种教育培训课程,员工不得无故拒绝参加。

7.员工患传染病者,应予停止工作,依照规定给假治疗,经医师证明确已痊愈后方准复职。

8.员工伤亡恤助,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9.员工退休,依劳动法的规定办理。

10.员工出差,填写员工出差签派单,呈经店长核准后,交总经理。因故延长出差时间时,请示店长补准。

11.员工于星期例假日、临时规定之假日,均予给假休息,工资照给。

员工继续工作满一定期间者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

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满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满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给1日,其总数不得超过30日。

12.员工请假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过14日,假期内不给工资。

(二)因疾病必须治疗者得检具公立医院或指定的医院证明请给病假,每年不得超过30日,住院者,不得超过一年。逾限一年后尚未痊愈无法复工者,规定予以解雇。

(三)因结婚者得请给婚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四)承重孙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请给丧假3日,子女得丧假3日。假期内工资照给。

(五)女性员工分娩者得给娩假四星期,流产并经公产医院或医务室证明怀孕三个月以上者给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请假者,给予相当一日工资的奖工一日。

13.员工请假均应填具请假单,呈经店长核准后方得离工,否则以旷工论,店长应将员工请假单即日送交总经理核办。

14.请假逾限或确因临时紧急事故未及请假不到而于事后补假者,均应提出确实证明,须经店长核准。

15.公伤病经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必须休养者,申报店长给予公伤假。

16.请假未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累积八小时为一日。

17.请假期内所遗工作由直接店长指定代理人,员工离开前应将工作及有关资料工具、钥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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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融资经理工作的职责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融资,经理,全文共 3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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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根据融资规划及分阶段投融资方案,对具体的融资工作提出指引;

2、负责与金融机构、外资投资机构、风险投资机构联系,寻找融资资本,全面规划融资项目;

3、负责融资渠道的发掘、维护,投资项目的前期规划,及时维护投融资渠道,合理利用投融资资源;

4、参与和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和谈判,测算融资成本,为拓宽融资条件、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地产行业融资或者银行机构经验融资工作经验;

2、具有较强的融资业务能力、独立统筹项目的能力,包括方案设计、谈判与沟通、整合资源、协调与推进等;

3、熟悉多种融资手段,具有成功引资的案例和经验;

4、品貌端正,为人坦诚,善于表达,具备很强的公关及组织协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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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财政专项会计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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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建立并完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对财务部门的日常管理、财务预算、资金运作等各项工作进行总体控制,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2.根据企业中、长期经营计划,组织编制企业年度财务工作计划与控制标准3.根据企业相关制度,组织各部门编制财务预算并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审批后组织执行,并监督检查各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4.组织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编制、汇总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

5.监控、预测现金流量,监测企业各项财务比率,确定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

6.负责组织企业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7.及时汇报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收支及各项财务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为企业决策层提供财务分析与预测报告,并提出支持性的建议

8.根据企业经营方针和财务工作需要,合理设置财务部组织结构,优化工作流程,开发和培养员工能力,对员工绩效进行管理,提升部门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出纳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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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人力资源经理岗位的基本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经理,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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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负责集团组织管理、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等管理;

负责集团相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体系、流程体系的完善与建设;

负责集团人事共享服务中心的建设与推进工作;负责员工入、离、调、转、留等相关工作推进开展;

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系统(E-HR)的引入与实施推进,相关事务工作持续性开展(薪酬绩效发放、人事报表、公文发布等);

负责员工关系的维护与管理工作;

负责各地劳动法规政策的研究,并定期完善相应的管理政策,劳动风险的控制,指导下属公司的运营;

负责监督并指导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业务的运营及管理。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性格开朗大方,为人正直坦诚;

2、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年以上大中型集团人力资源工作经验;

3、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大模块有深刻了解,精通各个模块的实践与管理;

4、具备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性格成熟稳重不失细致。

5、有推进集团人事共享服务中心建设及信息系统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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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物业项目经理工作职责_物业项目经理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经理,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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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主持物业服务工作,确保物业各项经济指标及管理指标的完成;

2、确定物业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责;

3、负责物业工作职责的制定与监督考核;

4、负责常用法规文件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规定及公司决议在本物业的贯彻、落实;

5、负责制定物业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检查其落实情况;负责工程预算、日常管理经费的初审工作,审核各项合同的收付工作,实时掌握管理费的收缴情况,合理控制物业费用的工支;

6、全面负责大厦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预防和制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7、负责项目的其他业务统筹工作,如公寓租赁情况分析等;

8、协调与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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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项目实施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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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为项目的“总负责人”完成营销云产品整体客户实施工作,制定实施路线图、实施方案;

2.负责客户签单后的培训工作,能够依据客户的不同需求制定针对性培训方案,制定培训相关资料;

3.前期记录和整理客户的需求,积极响应客户反馈,和内部产品、开发团队进行沟通,保证在后期的需求落地;

4.项目后期进行总结,能够将项目实施工作整理成相应的解决方案,配合销售签单;

5.收集国内外营销自动化资讯和产品信息,研究各行业的营销自动化的应用解决方案和应用场景;

6.负责面向内部客服和销售的方案策略/营销自动化知识培训;

7.协助市场人员进行相应的产品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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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人力资源经理岗位的基本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经理,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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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在人力资源总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和主持人力资源部工作。

2、参与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为公司人力决策提供人力资源建议和信息支持。

3、拟定公司年度人力资源管理目标与年度工作规划,确保人力资源规划目标的达成。

4、负责制定、执行、监督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对公司的招聘、薪酬福利制度、绩效管理、培训和员工关系等六大模块管理 。

5、深化与宣传公司企业文化,将企业文化落实到企业管理制度与管理规范中;建立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

6、组织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任职要求:

1、女、年龄85后,身高162cm以上;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2年以上生产型企业人力资源经理工作经验。

2、对人力资源管理六大职能模块均有较深入的认识,能够指导各个职能模块的工作;

3、熟悉国家、地区关于企业合同管理、薪酬制度、用人机制、保险福利待遇、培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4、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及较强的执行力。

5、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为人诚实可靠、品行端正、具有亲和力,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公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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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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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主管公司所有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安全管理制度、技术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则,并组织贯彻执行和实施。

4、组织编制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工作实施手册并在项目上指导推广实施。

5、定期对公司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改,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检查在建项目部对班组、分包单位的所有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三级教育、培训工作、消防演练工作、生产考核工作、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等落实情况。

7、在公司部门安全例会上,向本部门其他人员通报安全工作,并提出下一阶段安全工作完成任务的重点和具体安排意见。

8、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重大问题,确保安全管理常态化。

9、组织、参与调查、处理伤亡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10、负责完善工程月报内安全方面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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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3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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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钻研教学内容,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认真备课,积极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在教学过程中从严执教,指导学生操作实验,要关心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三、积极参加实验室的教学研究及其他各项活动。

四、新教师上岗前要熟悉本实验室所开实验,写出实验报告。经过四-六周的培训,掌握每个实验基本要求、辅导注意事项、参考数据、评分标准。能较熟练指导学生后方可独立上课。

五、教师实验课前,提前10分钟进入实验室;不得无故迟到。

六、课堂上不能看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书籍、报刊。不能擅自离岗。

七、课后检查仪器情况、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实验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认真写好实验纪录。

八、不定期抽查教学情况、仪器使用、学生记录情况等。

九、每月组织一次教学讨论会,期末教师要做总结,交流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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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连锁店员工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1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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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时上下班:

1、迟到,早退

1)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的,给予每分钟2元的行政处罚,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作旷工处理。

2)工作时还未穿着整齐制服及未能整理好个人仪容者作迟到处理。

3)若因为前一天加班时间太长而引起的迟到,店长应视情况处理,在适合范围内的可不计迟到。

2、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45分钟作旷工论处。

3)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和提成,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4)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吃饭时间40分钟以内,每班2个人一组去吃饭。

二、请假:

1、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由店长批准同意.2天或以上的必须经区域主管/店铺督导批准同意.一周以上的必须经上级总监批准.《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

2、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请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个月。

三、辞职

1、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申请。

2、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辞职申请》批复――店长批准――片区经理――人事部

3、若员工因为学习或留学深造而提出辞职的,公司可保留其工龄,并欢迎该员工以后再回公司工作。

4、辞职者工资于公司规定的发薪日发放。

四、仪容标准

1、男同事:

1)头发

头发一定要梳理整齐

头发不可太油腻,不可有头皮

后颈头发长度不可超过衫领顶部

头发前端不可盖过眼眉

不可染发和剃光头

2)首饰

不可戴超过一只戒指

最多只可以戴一条不夸张的手链

不可戴过大或过多色彩的手表

颈链不可外露

3)着装

穿着公司统一制服

衣服穿着整齐,干净,鞋擦拭干净,无灰尘

服饰无破损

4)姿势

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银台,货柜,双手自然下垂

挺胸,收腹,目光平视,面带微笑

2、女同事

1)头发

长发及肩的必须束起

头发不可太油腻,不可有头皮

头发前端不可盖过眼眉

不可染发,头发不得蓬松

2)首饰

不可戴超过一只戒指

不可戴过大或颜色过多的手表

手镯/手链只可戴一条

耳环方面,只可戴一对不夸张,粒状耳环

3)妆扮

香水味以清淡为主

指甲必须修剪及清洁,指甲油只能涂透明的颜色

必须涂颜色不太夸张的口红

化淡妆

统一制服,服饰干净得体

4)姿势

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银台,货柜,双手自然下垂

挺胸,收腹,目光平视,面带微笑

五、其他:

1、上班时间不许斗嘴,打架,违者轻则处以50元每次罚款,重则罚款100,并开除;

2、上班时间手机上缴,存放至指定柜台,下班后领取;原则上无重大特殊情况不许打私人电话,违者罚款10元每次;

3、员工上班时间不许看书,看报,不许闲聊,闲逛,违者罚款10元每次。

六、奖励:

1、模范员工奖励:门店每周推荐产生模范员工1人,每周日大家无记名投票产生,奖励50元,戴红袖章上班一周。

参考标准:

工作积极主动,岗位工作,成效(业绩)显著;

主动帮助同事;

个人技能提升快;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创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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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反舞弊工作条例范本_条例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42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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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弊工作条例范本

1.总则

1.1为了防治舞弊,加强房产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的法律、法规、证券交易市场和监管机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1.2本条例主要明确了反舞弊工作的宗旨、舞弊的概念及形式;反舞弊的责任归属;舞弊的预防和控制;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和报告;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及职能;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适用范围。

1.3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董事、高中级管理层职员和普通员工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树立廉洁从业和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房产有限公司及所有附属公司。

3.职责、机构与职任

3.1公司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包括舞弊风险评估和预防舞弊在内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并进行自我评估。

3.2各职能部门承担本部门的反舞弊工作,并监督本部门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反舞弊条例。

3.3总公司的审计部为公司反舞弊工作常设机构,负责公司内部反舞弊工作的检查和审核,建立和健全反舞弊工作。

3.4审计部的工作职责:

3.4.1负责公司反舞弊工作中的跨部门的、公司范围内的反舞弊补充性工作,包括协助公司管理层牵头组织管理层各部门进行年度舞弊风险评估工作;

3.4.2接受审核委员会、董事会就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的工作指导;

3.4.3进行公司反舞弊工作的独立评估,协助开展公司反舞弊宣传活动;

3.4.4审核及评估公司为满足《萨奥法案》404条款进行的反舞弊控制机制的建立和实施;

3.4.5受理舞弊举报并进行举报登记、组织舞弊案件的调查、出具处理意见及向管理层

和审核委员会、监事会报告等事项;

3.4.6审计部应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书面程序及制度,以保证审计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3.4.7审计部人员应当自觉提高反舞弊的意识和反舞弊技术能力水平,保持应有的职业道德,积极要求并主动接受有关上市证券交易场所和监管机构反舞弊法律法规、行业准则、知识技能的培训,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发展状况及计划,会计政策和其他有关规章制度。

3.4.8审计部应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联系和交流,开展协调工作,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4. 舞弊的概念及形式

4.1本条例所称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正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或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4.2损害公司正当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手段使公司、股东正当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不限于)属于此类舞弊行为:

(1)收贿或回扣;

(2)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

(3)非法使用公司资产、挪用、盗窃公司资财;

(4)使公司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

(5)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

(6)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7)泄漏公司的商业或技术秘密;

(8)其他损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4.3谋取不当的公司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公司内部人员为使公司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其他组织、个人或股东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属于此类舞弊:

(1)为不适当的目的而支出,如支付贿赂或回扣;

(2)出售不存在或不真实的资产;

(3)故意错报交易事项、记录虚假的交易事项包括虚增收入和低估负债,出具错误的财务报告,从而使财物报表阅读或使用者误解而作出不适当的投融资决策;

(4)隐瞒或删除应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5)从事违法违规的经济活动;

(6)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凭证;

(7)偷逃税款;

(8)其他谋取组织不当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

5. 舞弊的预防和控制

5.1公司管理层的反舞弊工作主要包括: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营造反舞弊的企业文化环境;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程序和机制,以降低舞弊发生的机会;建立反舞弊工作的常设机构,进行舞弊举报的接收、调查、报告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接受来自审核委员会、董事会的监督。

5.2宣传:倡导诚信正直的企业文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多种方式:

5.2.1最高管理层坚持以身作则,并以实际事例带头遵守房产有限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

5.2.2公司的反舞弊政策和程序及有关措施应在公司内部以多种形式(通过员工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发布、宣传或局域网公布等方式)进行有效沟通或培训,确保员工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的培训,使其明白行为准则涉及的概念;帮助员工识别合法与违法、诚信道德与非诚信道德的行为。所有员工都必须清楚公司对防止舞弊行为的严肃态度和员工自己在反舞弊方面的责任并自觉努力提高反舞弊知识水平和技能。

5.2.3对新员工培训要进行反舞弊培训和法律法规及诚信道德教育。

5.2.4鼓励员工在公司日常工作和交往中遵纪守法和从事遵守诚信道德的行为,帮助员工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利益冲突、不当利益诱惑;并将企业倡导遵纪守法和遵守诚信道德的信息以适当形式告知与企业直接或间接产生联系的社会各方。

5.2.5针对不道德行为和非诚信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渠道进行实名和匿名举报;公司应制定并实施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处罚政策。

5.3控制手段:评估舞弊风险并建立具体的控制机制,以减少舞弊发生的机会,主要通过以下手段:

5.3.1管理层在每年年初进行的企业风险评估(含针对为满足《萨奥法案》404条款而进行的风险评估)时,将舞弊风险评估纳入其中。

5.3.2管理层要在公司层面、业务部门层面和主要帐户层面中进行舞弊风险识别和评估,评估包括舞弊风险的重要性和可能性。

5.3.3管理层对虚假财务报告、公司资产的盗用和未授权或不恰当的收

入或支出,以及对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或董事会进行舞弊风险的评估。

5.3.4公司对准备聘用或晋升到重要岗位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例如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犯罪记录等。背景调查过程应有正式的文字记录,并保存在档案中。

5.3.5管理层对舞弊的持续监督纳入到日常的控制活动中,包括日常的管理和监督活动,也包括为符合《萨奥法案》404条款而进行的测试活动。

6.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报告

6.1审计部设立舞弊案件的举报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信箱、举报箱等进行公布,接受各级员工和与公司有经济关系的各方实名或匿名投诉或举报;

6.2涉及一般员工的可疑的、被控但未经证实的举报,将视其轻重缓急,会同公司法律、人力资源等部门人员共同进行评估并作出是否调查的决定。

6.3涉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可以由公司执行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后,由公司反舞 弊工作常设机构人员和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共同组成特别调查小组进行联合调查,必要时可以聘用外部专家和审计师共同进行调查。

6.4审计部对接到的举报应分类记录,按投诉和举报性质,进行调查和作出返馈意见,报上一级领导批准,形成处理意见时,听取工会意见和建议,最后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处理意见的落实。

6.5对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方案,可由执行董事会授权或聘用外部咨询公司和专家进行评估和审计。

6.6对举报的调查处理后的舞弊案件报告材料,审计部按归档工作的规定,及时立卷归档。对有关舞弊案件的调查结果及工作报告要依据报告的性质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分别报告。

7.反舞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7.1公司管理层既要把反舞弊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也要积极支持审计部的日常工作,并从预算、人员配置、工作条件准备上给与充分保障。

7.2公司董事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反舞弊情况通报会,遇有涉及公司执委会成员、总公司中心总监、子公司总经理级别人员舞弊事件,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舞弊事件,影响公司财务报告正常出具或发生错报等舞弊事件等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时,随时召开。

7.3各部门负责人在通报会上向董事会汇报有关本部门反舞弊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听取

内控审计的有关意见及指示;并对公司反舞弊工作计划、开展情况等提出评估报告,及就舞弊案件的举报接收情况、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提出报告,并听取董事会的有关意见及指示。

7.4管理层应一年至少向审核委员会、监事会和董事会进行一次反舞弊工作汇报。审计部也可以依照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的要求进行直接的工作汇报。针对管理层及审计部开展的工作,董事会和审核委员会应进行指导、监督及必要的参与。具体为:

7.4.2审核管理层的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包括管理层对舞弊风险的认定和反舞弊措施的实施;

7.4.3审核管理层每年一次的舞弊风险评估及其工作计划和报告;

7.4.4审核管理层跨越控制的可能性,或者其他对财务报告过程能够施加不适当影响的行为;

7.4.5了解员工举报的机制,并监督其运行和有效性;

7.4.6取得管理层、内部或外部审计师发现的舞弊时间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与外部审计师沟通公司反舞弊工作情况;

7.4.7查问管理层就有关已证实的或疑似的舞弊或不法行为的按季度报告的接收和复核,内容包括舞弊行为的性质、状态和最终处理情况;

7.4.8了解管理层对内部审计师和外部审计师提出的关于加强反舞弊控制建议的反馈;

7.4.9深入参与或指派相关人员参与对重大舞弊事件或有关财务人员舞弊事件的调查;

7.4.10审核针对舞弊风险的内部审计计划和听取内控审计部对公司管理层反舞弊工作的汇报

7.4.11复核管理层运用的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管理层进行的重大非寻常交易、关联方交易;

7.5 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进行的独立的及一起进行的有关讨论及所作指示,应留有书面记录;并将管理层针对上述机构所作询问、意见、指示的反馈意见、执行结果以书面形式加以记录,并妥善保管备查。

7.6审计部可以在公司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授权下进行独立的或与公司业务部门一道进行被举报舞弊案件的调查;也可以接受管理层委托,为管理层进行特别舞弊事项调查,及针对特别事项进行反舞弊制度及流程的专门评估。审计部所作调查报告、处理意见、评估报告应向高级管理层、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分别报告。

8.舞弊的补救措施和处罚

8.1 公司发生舞弊案件后,在补救措施中应有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的书面报告,对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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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网络推广员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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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在日本市场的品牌与形象的建立、推广活动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负责搜索引擎提交收录,独立开拓网站外部链接,优质外链推广,站内页面关键词编辑更新和网页优化;

3、负责关键字选定、国外视频、论坛推广、博客,社交网、朋友圈、自媒体网站,搜索引擎等进行推广营销,宣传公司产品与平台,并对推广效果进行评估和完善;

4、利用日本市场社交论坛、搜索引擎等各种推广渠道,宣传公司的网络平台与在平台上的产品,并对推广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推广渠道;

5、负责推广活动的方案策划、预算、文案宣传资料撰写和实施,按要求策划各种推广活动,定期更新广告链接、图片等宣传内容,凝聚平台网络人气;

6、开发物色日本当地新媒体红人,建立与日本各网红人合作关系,与日本人保持互动,玩转社区,新媒体。

7、负责网站在各大搜索引擎收录和排名的提升,按照每月销售目标,提升网站平台的注册推广;

8、积极主动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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