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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怎么写【合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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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主管工作的岗位职责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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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负责对辖区内各直营门店整体营运业务实施统筹管理;

2. 负责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建立自营门店管理及拓展体系工作流程,促进品牌良性运作;

3. 负责自营门店团队建设、培训、管理工作,培养下属工作技能以及传授相关工作经验;

4. 合理分配辖区销售指标,指导各自营零售店铺努力达成和超额完成销售指标,提高盈利点;

5. 及时了解并管理辖区内各店铺的库存情况,保证货品资源充足及合理配货;

6. 了解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情况,及时向公司做反馈并积极应对。

岗位要求:

1. 3年以上零售店铺营运管理经验,其中2年以上管理岗位经验;

2. 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 丰富的销售团队建设、培训、管理与领导能力,能够带领所属辖区团队出色的完成销售任务;

4. 熟悉连云港周边城市店铺的运作流程,有连锁服饰店铺管理经验者优先;

5. 对终端店铺的人、货、店管理有丰富实操经验和管理心得;

6. 善于沟通,具有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

7. 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特别擅长使用Excel进行数据分析,对数字非常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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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学实验教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小学,教师,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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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应根据教学内容,提前填写好体育器材出借单,由老师(体育委员)向器材保管员借出。如有丢失、损坏,器材管理员必须做好登记,通报体育老师,由班级(个人)赔偿。

2、教师课前必须认真检查场地、器材,课上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课上如遇突发事件,要冷静稳定现场,按学校伤害事故处理预案及时上报,并作书面说明及参与事后处理。

3、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和统一的考核标准,不得任意降低或提高。对伤、病学生和例假期女生,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安排活动、见习或病假休息。对学生迟到、缺课不知情、不管理将被视作教学事故。

4、室内课时,要加强体育卫生保健等基础知识教学;介绍体育新成果,新动向,不断充实和更新教材内容

5、室外课时,要适当进行队列练习;技术动作示范要正确,动作要领讲解简明扼要,要注意突出动作的重点、难点和掌握技术的方法、技巧,做到精讲多练;课的结束部分应安排“放松”活动,并布置身体素质练习等作业。

6、加强对体育委员和小组长的培训,教会他们掌握整队集合和有关队列条例等,以发挥体育骨干的作用

7、教师要认真做好课后小结,对学生测试的相关数据,要做好记录并进行统计分析,倾听学生锻炼后的自我感觉和对教学的意见,以便及时调整、改进教学方法、教学策略,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

8、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安全教育,爱护关心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9、教师上课时(包括室内)必须着装运动服和运动鞋。按时上下课(预备铃响必须到场),不得擅自停课、调课、代课,不得接打电话,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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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管理助理的岗位职责说明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助理,全文共 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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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面的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2. 负责项目前期立项技术支持、项目建设中的组织和内外部的协调工作;

3. 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4. 负责收集、汇总、完善项目的各类资料,完成项目档案的归档工作。

【任职要求】

1. 年龄20-45岁,专科及以上学历。

2. 工民建、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3.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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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绽放战疫青春,坚持制度自信”活动感悟及心得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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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面对疫情,党中央迅速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这面对生与死、安与危的关键时刻,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体现,为民族、为人民的存亡前赴后继、勇往直前的革命传统又一次得到了发扬。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千千万万普普通通共产党员不断挺身而出,汇成全民族抗击灾难的滔滔洪流,他们履行着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与责任。

正如恩格斯曾深刻指出的,一个聪明的民族,从灾难和错误中学到的东西会比平时多得多。这使我懂得了入党的真正含义,只有在思想上入党才是真正入党,也只有在思想上入党了,才能在危急时刻实践着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作为一名预备党员,应带头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带头服从学校一切防控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工作,帮助同学们正确认识疫情,传播科学防控知识,积极关注官方渠道和权威媒体的疫情通报,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知识,做好防范和保护措施。出门佩戴口罩,及时洗手、洗鼻,室内常通风,注意个人及环境卫生。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去人员密集场所聚集聚会。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带头配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寒假期间疫情防疫工作。如有协助老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积极主动报名、勇挑重担。

坚定信心、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与祖国一起,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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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实施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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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有能力编写项目实施计划并执行

2、 负责医院项目接口测试、人员培训、上线等工作

3、 提交项目进展报告,保证项目顺利执行

4、了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控制项目进度保障按计划完成

5、 跟踪产品问题,对明显引起不满的问题推进解决

6、 有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与协作部门的协调沟通业务

职位要求:

1、 具有两年以上的独立项目实施经验

2、 较强的沟通能力、逻辑分析能力、数据处理能力、管理和学习的能力

3、 能很好的理清客户需求及运营方面的工作

4、 具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有独立编写方案或者软文的能力

5、 工作积极主动、乐观上进、有责任心

6、 从事过医疗行业相关的工作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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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公司供应运输部门负责人工作责任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运输,部门经理,全文共 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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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间的岗位责任,明确各工作人员的处罚事宜,特制定此处罚标准。

第二条 管理人员的责任

1.公司生产主管负责全车间的管理工作,劳动组织劳动纪律,厂区宿舍卫生,人员招收,工具用具管理,员工工资及奖金评定,二日以下负责模具设备维护、修理、保养辅助设备(含水泵、混料机)。请假审批及生产任务组织完成和产品质量抽查及处罚。

2.车间领班协助车间主管维修模具设备正常(含保养及维修工作)具体负责本班人员的培训管理,工具用具的管理,抽查本班的产品质量,认真监督本班生产任务的完成,对本班人员的招收、辞退及工资、奖金发放有建议权。

第三条 停机制度

1.凡生产须停机均须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表中注明并由_____、_____、_____或_____同时签字,送交公司,计算产量及工资,该表由各班领班负责按日填报。

2.凡未在车间岗位责任纪录中注明停机的,公司将按正常开机对待,即不按时间补机台产量,也不扣当班及整个车间的总产量数。

第四条 请假制度

凡车间请假均需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未经办理书面请假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 降薪制度

1.车间各班停机(不合正常停工待料及机器大修理),凡超出当班的工作时间的_____%(即两班制为_____小时、三班制为_____小时),将规定补给机台的产量数,扣车间当班的总产量数及车间的总产量数,车间领班及主管将因产量下降而影响其岗位责任浮动工资。

2.车间领班及主管应严格坚守岗位,确保设备正常运转,模具及辅助设备(含水泵等)正常使用,否则失职将降低底薪或予免职。

第六条 辞退制度

1.机台操作人员凡连续_____个月或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机台操作资格,并由车间另行安排工种或辞退。

2.辅助人员(修剪产品人员)凡连续_____个月或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最低计时工资者,将失去在车间工作的资格,车间将予以辞退。

3.凡车间机台领班,连续_____个月累计_____个月未领足基本工资,将失去领班资格,由车间另行安排开机,不从者可以辞退。

第七条 附则

本制度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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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工程技术员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技术,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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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建筑施工工程项目的人员管理、安全施工和技术质量监管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负责项目工程进场前人力财力的组织工作和入场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工作。

2.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给工程项目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的实现,认真履行施工合同。

3.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工程预结算的会审,坚持项目过程精品,动态管理,标价分离,严格奖罚。

4.负责主持编制和组织实施施工合同内容的施工进度计划,按时向公司报送工程实物完成量,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

5.严格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工作和质量方针要求实现工程质量目标,负责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各种技术、质量、安全、成本等相关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

6.合理统筹安排好项目工程的物资、劳动力、施工技术、设备、后勤、行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施工等的管理工作。

7.负责完成公司经理授权处理的事宜,定期或不定期将工程现状上报公司,并执行公司的指令。

8.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业主、监理、分包单位的协调工作。

9.定期组织项目部各专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开展“QC”小组活动。

10.负责对本项目工程完工后的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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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出纳岗位职责范围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出纳,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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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公司日常费用报销原始票据的核对及付款;

2、负责编制收付款凭证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

3、负责日常现金、支票、网银的收支,及时登记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

4、负责编制资金日报、周报、月报,销售回款周报、月报;

5、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6、负责银行存款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有价证券、票据、密码、钥匙及印鉴等

8、做好有关单据、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以及项目企业财务保险柜的安全使用。

9、发票领购及开具;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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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药店员工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药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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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制订本制度。

3、内容:

3、1认真执行及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积极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必须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必须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内容。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进自己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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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科技公司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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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营销总监的指导下,负责制订年度、季度销售计划,并根据客户及市场情况,制订销售策略。

2.组织进行大客户调研,研究分析大客户的发展战略和运营模式、运营理念,指导下属实施系统化的公关策略。

3.协同并指导大客户经理以项目组的方式运作,负责跨国跨区域大客户高层关系搭建及发展。

4.指导并汇总各类客户信息及市场信息,定期向营销总监反馈,为营销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5.负责销售团队的日常工作管理及指导,帮助建立、补充、发展、培养销售队伍,激发团队力量,提高工作效率。

6.组织部门开发多种销售手段,完成销售计划及回款任务,对销售目标和区域损益表负责。

7.管理并指导销售团队,督导团队维护客户关系。

8.协助处理大客户投诉,跟踪处理投诉结果,提升客户满意度。

9.接受营销总监指派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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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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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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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营运主管工作的岗位职责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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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营运经理负责,保证影城/影院营运现场的正常运行;

2、执行影城/影院的经营方针,完成各项任务和指标,合理排片遇特殊情况及时调整,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部门经理;

3、负责影城/影院的服务管理工作,监督所属各岗位执行服务规范;

4、负责影城/影院所售商品的采购,随时掌握商品销售情况并做出调整;

5、与市场部密切配合完成影城/影院及影片的宣传推广活动;

6、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开发员工潜能,不断激励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

7、严格执行影城/影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影城/影院经营期间内,对影城/影院各岗位,如:售票、检票、巡场、卖品、放映等岗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

8、监督检查岗上员工的工作表现,给出奖惩意见;

9、及时向员工传达影城/影院运营政策,合理安排、调配使用一线员工;

10、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对影城/影院的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果断的处理,做好观众意见收集、整理、上报工作;

11、对一线岗位提出的物品领用计划严格审核,防止浪费。做好每天的运营结算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12、填写值班日志,记载当日的经营情况、服务管理情况及当班处理的事与问题,同时,写明处理结果及有待继续查处的问题;

13、负责影城/影院员工的上岗培训工作;

14、做好营运经理安排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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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肯德基员工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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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餐厅员工须严格遵守餐厅及本岗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餐厅厨师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讲究卫生,工装整洁,文明待客,礼貌服务。

四、保证食品卫生安全,严把采购进货关,妥善保存生熟食品,层层把关,防止食物中毒。

五、严格执行餐厅卫生管理制度。储物间、洗手台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区域实行包干到人并与相关工作制度挂勾。

六、爱护公物,各种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不必要的破损,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七、保质保量按时供应员工中、晚餐。

八、确保公务宴请及重要接待对象的满意就餐。

九、餐厅工作人员应保持与上级领导的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招之即来,快捷服务。否则,影响接待任务的如期完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相关制度予以处罚。

十、餐厅前厅、后堂应按时做好就餐的准备工作,前厅桌面应按相关标准做好台面准备工作,不得拖延。

餐厅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服从餐厅上级领导安排,遵守作息制度,随时保持与上级领导的联系。

二、按餐厅卫生管理制度的要求,全面负责餐厅前厅、后堂的卫生工作,负责各种餐具用具的洗涤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各种垃圾。

三、负责接待员工用餐,提供用餐服务,以及照顾重要宾客就餐等项工作。

四、按用餐要求筛选、清洗各种原材料。

五、就餐前要按照要求布置餐厅和摆台,做好开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确保餐具、器皿的清洁、卫生、明亮和无破损,保持桌布及座椅的干净整洁。

七、按服务程序安排员工就餐。

八、按卫生制度要求进行每天例行的食堂大扫除。

九、详细登记、记录各类用餐的员工,按规定记录相关票卡。

十、爱护餐厅各种设施、餐具、用具和设备,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照价赔偿。

十一、下班后及时关闭各种开关,保持各种设施节约、安全运行。 十二、积极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学习及其它各项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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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违反计划生育解除劳动合约合同

范文类型:工作计划,合同协议,全文共 4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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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第一条 因乙方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甲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

第三条 社保、公积金缴交至______年____月止。

第四条 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第五条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第六条 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第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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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办公室规章制度2024员工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办公室,职员,全文共 2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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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有事必须事先请假;

2.当天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上班;

3.对领导安排的重要、紧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4.办公室事务处理要及时、准确,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无故拖延;

5.工作时间不准闲聊;

6.不得私自套、配办公室钥匙(包括门钥匙、抽屉钥匙等);

7.及时将电脑内的资料分类整理交资料管理员汇总归档(半月一次);

8.尽职尽责,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不得相互推脱工作;

9.工作中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严格遵守行政办事程序;

10.对同事及办公室工作安排有意见,应先向主任反映,不得越级向分管领导汇报;对主任有意见或建议应当面提出或直接向分管领导反映;

11.到市内办事原则上只能乘坐公共汽车,特殊情况须经主任同意后才能派车或坐的士。

后勤处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办公室和各部门各类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使用权限,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印章的刻制、启用与废止

1、印章的刻制应严格按程序办理。后勤处党政公章由学校统一刻制;后勤各部门的公章必须经后勤处批准,报院长办公室审批后,方可刻制。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刻制本部门公章。自行刻制公章一经发现,必须追究其责任,由此造成的民事、经济、法律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印章的启用或废止均由院长办公室验印登记发文后方能生效。作废印章必须由后勤处办公室登记后统一上交院长办公室封存或销毁。

二、印章使用程序和权限

1、以后勤处名义发出的文件,一律凭文稿上的处长或副处长签字用印。

2、以后勤处名义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必须凭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后勤处印章。

3、以后勤处名义向校领导和机关各部、处上交的报告、请示和文书材料、凭处长、副处长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印章。

4、各部门对外签署各类合同、协议、若需加盖印章,必须先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处长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5、后勤处各部门印章只限校内使用,使用本部门印章,一律凭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用印。

三、印章的管理

1、后勤处及各部门各类印章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和按规定用印,保管人员因事离岗,应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暂代管。

2、印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并在单位负责人指导下,与重新确定的印章管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3、印章管理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照章用印。用印前要核实签发人姓名,用印内容与落款,盖印端正清晰。

4、印章要严格妥善保管,严禁携带印章离开办公地点,用印后,应将印章存放安全处。

5、严格用印登记,凡使用后勤处印章,对印用人、用印单位、用印时间和用印内容均需进行登记,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和向院领导、院机关提交的报告、请示、材料,使用后勤处印章后,一律由后勤处办公室复印留底归档。

6、凡用印章使用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事故者,将追究保管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会议室管理制度

为管理好会议室,明确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理顺管理职能,搞好会议服务保障,特制定本规定。

一、会议室的管理

1、会议室由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安排使用。

2、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管理,内容包括开门、保管室内配备的各种设施用具,打扫卫生,操作有关设备(如空调、电灯、饮水机等)。

3、会议室桌椅必须摆放整齐,开水瓶、茶杯、烟缸放置有序。

4、会议室常备茶叶、开水,逢春节和重要会议,经领导同意适当摆设水果、点心。对外来人员参加会议由管理人员负责接待,服务要求做到热情、周到,态度和蔼、有礼貌,召开会议时负责供水。

5、会后应及时清理、打扫卫生,发现遗忘的茶杯、笔记、书本等物,须及时交还失主或送交办公室。

二、会议室的使用

1、启用会议室后,为保持室内干净、卫生、安静、舒适,严禁擅自动用室内电器、乱张贴标语、广告,随地吐痰、大声喧哗、乱丢果皮、纸屑,未经许可小孩不得进入室内追逐吵闹。

2、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不允许随意挪动和搬走会议室的设施,会议结束,应负责关门窗,关闭电源等,要保持会议室的卫生清洁和安全。

三、会议室的使用程序

1、各部门需使用会议室开会,必须预先通知综合办公室,然后由综合办公室部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 得使用会议室。

2、会议结束后应通知综合办公室。

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爱护公物,使用计算机、复印机等必须按规程进行操作。

2.注意节约使用办公易耗品,降低管理费用。

3.不得使用办公设备准备私人资料或与工作无关的资料。

4.不得使用电脑玩电子游戏或上网聊天。

5.复印机使用需登记。

6.保持办公设备的清洁,下班时切断办公设备的电源。

7.若出现故障,及时报综合办公室维修。

8.各办公室使用的设备均需登记造册,并明确设备管理负责人。

后勤处办公室安全保密制度

1、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露机密。

2、认真做好各类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妥善保管好上级部门下发的各类文件;密级文件传阅后应及时归还,不得截留;绝密文件要专门管理,用完后及时归还保密部门。

3、打字室闲人免入。工作人员打印文件内容不准外泄;不准给私人打印文件;不得打印未经批准的打印文件;不准将打印的秘密等级以上文件截留。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借用公司文件。

四、妥善保管印鉴、支票、收款收据等。

五、做好后勤处的防火、防盗工作,对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安全学习。

六、严禁违章用电,经常检查水、电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下班做到随手关灯;检查门窗扦销、搭钩。

七、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工作人员值班期间不准脱岗。

八、定期对后勤处所属部门进行生产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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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保证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保证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保证书,适用行业岗位:学校,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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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三令五申,一再强调校规校纪,提醒学生不要违反校规,可我还是违反了,经过大家的教导批评及自己深刻的反省,认识到自己做错了,为保证自己不再犯下类似错误,特写下此保证书,以供大家监督好。

事后,我冷静的想了很久,我这次犯的错误不仅给自己带来了麻烦,而且我这种行为给学校也造成了及其坏的影响,破坏了学校的管理制度,在同学们中间也造成了不良的影响。由于我一个人的犯错误,有可能造成别的同学的效仿,影响班级纪律性,对学校的纪律也是一种破坏,而且给对自己抱有很大期望的老师,家长也是一种伤害,也是对别的同学的父母的一种不负责任。

对于这一切我还将进一步深入总结,深刻反省,恳请大家相信我能够记取教训,改正错误,把今后的事情加倍努力干好。

在深刻的自我反思之后,我决定有如下个人整改措施:

1。不抽烟、不打架、不叫外卖等严重行为。

2。每次考试都要比上一次考得好。

3。不窜班、不窜级。

4。要尊重老师、同学。

等许多不良好的行为。

如有违反以上,后果自负。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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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员工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惩处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员工手册,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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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轻微过失

1、工作或服务态度不佳;

2、迟到、早退

3、外出办事不登记或说明去向及所办何事的;

4、不按部门工作规程要求工作;

5、没有遵守各部门订立的岗位职责;

6、拖延执行上级命令;

7、托他人考勤(打卡)或代人考勤(打卡)。

第二条 中度过失

1、迟到、早退当月累计达3次以上者;

2、旷工一天以上的;

3、在值班时擅自离岗、睡岗或违反操作;

4、不爱惜公司财产者;

5、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6、服务态度差受到有效投诉的;

7、当班时喝酒或酒后上岗者;

8、未经公司同意接受供应商或客户的馈赠查实者;

9、在考勤记录、统计、病假、报销等有欺骗行为;

10、未经公司授权自行配置或出借公司各类钥匙、重要财物及其他违纪行为者

11、对用户(客户)使用亵渎性或辱骂性语言影响恶劣者;

12、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第三条 严重过失

1、年累计旷工达6天以上的或连续旷工3天以上的;

2、挪用或偷窃公司财产、同事财物,查证属实的;

3、在单位或宿舍内打架斗殴的;

4、对各级管理人员或同事恐吓威胁的;

5、虚报伪造各种发票冒领费用的;

6、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组织、参与集体上访的;

7、对外宣传有损公司形象的内容或制造谣言,给公司形象造成损害的;

8、不服从公司安排和工作调动者

9、对上级工作指令拒不执行或恶意拖延执行者;

10、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失贰仟元以上者、给公司经济或声誉带来严重损失的;

11、有意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秘密的;

12、确认与公司业务竞争对手有联络,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潜在影响)的;

13、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14、亏空公款者;

15、袭击其他职员、主管同事或客人,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

16、在工作中使用毒品、酗酒或赌博;

17、伪造公司文件的;

18、故意参与危害公司或其他职员的活动;

19、故意破坏公司设施、设备,工具情节严重者;

20、伪造个人人事资料者;

21、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为另一家公司工作的谋利益者;

22、在公司领取薪酬、报酬或报销方面造假或协助他人造假者;

23、月度考核连续两个月不合格者;

24、贪污(如收款但不出具发票的)、受贿、盗窃、赌博、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25、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违章指挥或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26、服务态度差,对客户投诉屡教不改或损害客户利益;

27、其他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情节特别严重的;

28、触犯国家法律及法规,被刑事拘留或受到更严重惩罚;

2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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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物业的工作职责及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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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制定工程物业相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并提交项目年度物业安全管理、设备维修维护计划及预算,经上报审批后执行;

3.全面负责统筹项目治安秩序管理、设备设施的管理、维修、保养工作;

4.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管理指标,监督维保单位实施情况,保证各类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完好,防止事故的发生;

5.负责项目设备设施的大修、中修及更新改造管理,负责与供电、供水、人防、特种设备等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6.对公司拓展项目提出物业工程专业建议,对运行项目规划资料和施工图纸进行阅读和熟悉;

7.负责制定项目设备设施的运行方案,组织和监督实施,使系统设备设施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提出能耗控制建议;

8.负责指导项目设备发生紧急故障时的组织抢修工作,确保故障及时得以处理,恢复正常;

9.负责每月上报工程维修材料采购计划,负责管理消防档案完成各项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10.监督各项目做好设备设施、安全等日常巡检工作,确保项目安全及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11.负责对项目装修跟进及现场管理监督及验收工作;

12.负责公寓项目日常工程工作维护、维修工作;

13.配合相关部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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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融资经理工作的职责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融资,经理,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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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制定信贷资金计划,并结合银行项目融资审批管理流程合理编制融资进度控制计划,确保信贷资金及时到位;

2、建立并维护各融资渠道,保持与银行、合作机构或相关业务部门的良好合作关系,保证业务顺利进行;

3、实施对各项目资金的统筹安排,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及风险;

4、负责部门的团队建设与日常管理、指导、监督工作;

5、完成公司的其他方向的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会计、财务管理或金融相关专业;

2、有5年以上融资工作经验,其中3年以上地产行业或金融业融资经验;

3、熟悉各种财务政策、法规及管理知识;

4、熟悉银行的授信及融资流程;

5、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计划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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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273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在部门经理及项目负责人领导下完成工程项目现场实施相关任务。

2.与相关方沟通协调完成公安通信系统各子系统现场实施工作。

3.完成工作相关过程文件的整理编制工作。

4.配合市场部门收集用户需求信息。

任职要求

1.通信、电子、计算机等相关工科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良好的语言和文字组织能力,会操作日常办公软件。

3.有一定的公安通信理念,有过城市轨道交通公安通信系统相关项目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工作态度端正,动手能力强。

5.能承受较强的工作强度与工作压力,服从工作安排。

6.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能力,具有C1驾照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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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融资经理工作的职责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融资,经理,全文共 294 字

+ 加入清单

职责:

1、协助财务经理制定购物中心财务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建立和完善购物中心财务核算体系和控制体系,进行有效的内控管理和风险评测规避管理;

3、负责购物中心融资工作。

4、负责筹备期公司资金预算与控制及数据管理体系的构建。

5、负责财务部门人员培训实施和考核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1、35-45周岁,财会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有5年以上大型商场经营管理经验,具备筹备期及运营期财务管理经验者优先;

3、熟悉银行投融资的流程以及手上有资源

4、掌握计算机的操作和财务软件的应用;

5、严谨、踏实、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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