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员工制度范文
一、目的
1、为了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做客观的评价,作为人员转正、加薪、转岗、辞退、人员开发等提供客观合理依据。
2、在时唛特造就一支业务精干的、高素质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团队精神的人才队伍,并形成以考核为核心导向的人才管理机制。
二、考核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主管级(含)以下所有试用期人员。
三、考核方式、权责
1、考核采用垂直考核方式,由直属主管对其进行考核,间接主管对考核进行监督、审核。
2、部门负责人予以考核结果核准,所有职员考核结果需经总经理核准。
3、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员工试用期考核的组织与监督,对员工考核有政策制度咨询、执行监督、申诉调查等职能;以及负责对考核表等相关表单的存档。
四、考核原则
1、公开原则:直接上级要向新进人员明确说明试用期绩效管理的考核标准、程序、方法等,确保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考评要以客观事实为基本依据,考核人员必须公平合理,严肃认真,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不得凭感觉,印象,力戒主观臆断。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考评过程中,考核标准、过程督导、结果考评及提出改进方向等环节均应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
4、差别原则:考评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并按正态分布强制区分。各等级对应比重及等级定义如下:(略)
1、员工:员工试用期时间为1个月,每月10日以前(包括10日上班)进厂的人员纳入当月考核范围,10日以后进厂人员纳入下月考核。
2、职员:职员试用期时间为3个月,每月15日以前(包括15日上班)进厂的人员以当月开始计算,15日以后进厂人员则从下月开始计算。
六、考评要素及考核表分类
1、考评要素,各类岗位根据要素的重要性划分相应权重。
1)、对员工的绩效考评项目主要为六方面: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责任心、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2)、对技术人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技能、实践能力、创新能力、责任感、品德言行、出勤状况。
3)、对组长级以上的直线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领导能力、沟通协调、授权指导、职业素养、团队能力。
4)、对办公室职员的绩效考评主要为六方面:专业能力、工作协调、责任感、理解能力、出勤状况、人品素养。
2、考核表分四类(考核表附后)
1)、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文员、专员、办公室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3)、组长级(含)以上直线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4)、技术人员试用期考核表。
七、绩效评价
1、考核结果的评定、及等级比例控制。
全部类型的考核按员工考核的总分,划分为四个等级;为减少考核的主观性,加大激励效果,考核结果实行部门比例控制,各部门在向人力资源中心申报考核结果时,一律按下面比例:
等级
八、考核流程
1、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序:
1)、新进人员上班一周以内,由其直接主管告知试用期考核流程,考核要素,并就相关考核内容进行沟通。
2)、每月20日各部门文员根据本部门当月试用期满人数,类型到人力资源中心领取相关的试用考核表。
3)、直接主管考评:直接主管根据考核表要素对员工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对被考评人的得分进行汇总,拟定被考评人的综合评定等级,并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以及报被考评人的间接主管(高于员工二级)。
4)、间接主管复核:间接主管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并上报部门负责人。
5)、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人员情况综合考虑等级分布,确定被考评人的考核等次及结果应用报人力资源中心。
6)、人力资源中心复核: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奖惩记录、出勤状况、部门等级分布等方面进行复核。对资料不符合要求之考核资料退回,限期整改。
7)、审核:总经理对全部考评结果应用进行核准。
8)、人力资源中心对考核表等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2、有以下情况者当月不得通过考核,不予转正、加薪。
1)、试用期间有记过以上记录者。
2)、试用期间请假超过5天(含)以上者。
3)、试用期间迟到、早退超过3次(含)以上或累计超过20分钟(含)以上者。
4)、试用期间有旷工情形者。
3、考核流程图
权责单位
作业流程
流程说明
相关表单、文件
相关部门/人事部
考核准备 试用期满前10天,各部门文员到人事部领取考核表, 各类人员的《试用期考核表》
相关部门/人事部
考核实施
各部门直属主管对试用期将满面人员进行综合评估。 《试用期考核表》
相关部门/人事部
考核结果 经考核,算出得分,并告诉被考核者,被考核者对结果不服,可向间接主管、人力资源提出申诉。 《试用期考核表》《绩效考核申诉表》
相关部门
审批
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对考核进行审核,对不合理的重考。 《试用期考核表》
《面谈记录表》
人事部
复核
人资中心对考核表,奖惩记录、出勤等进复核,对不合理的重考。 《试用期考核表》
《面谈记录表》
总经理
核准
总经理对考核结果应用进行最后审批,做出最后裁决。 《试用期考核表》
《调薪单》
相关部门/人事部
转正 延期试用 辞退 人事部和相关部门共同执行裁决结果。 《试用期考核表》
《调薪单》《辞退单》
九、考核申诉
1、直接主管把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后,被考核者如有持有异议,应首先与直接主管以沟通的方式解决;沟通无法解决时,员工有权在了解考评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主管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考核申诉表》(附后)
2、间接主管接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就申述的内容组织审查协调,进行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对申诉人员必须进行绩效面谈,并填写《面谈记录表》)。
3、如间接主管协调后仍有异议,在接到处理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人力资源中心接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协调、复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述者。
4、若员工的申诉成立,应改正申诉者的绩效考评结果。
5、各级主管对员工申诉应持积极心态,不得对下级申诉阻挠或打击报复;否则,一经查实,依人事规章相关规定处理。
6、间接主管会同人力资源中心拥有最终裁定权。
十、结果应用
1、试用期考核结果与转正、加薪、延长试用期、辞退挂钩;按员工考核成绩对员工做出以下调整。
A、员工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成绩为A等:转正,加薪100元。
2)、考核成绩为B等:转正,加薪50元。
3)、考核成绩为C等: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再次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辞退。
4)、考核成绩为D等:辞退。
B、职员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成绩为A等:转正,最低加薪200。
2)、考核成绩为B等:转正,最低加薪100。
3)、考核成绩为C等: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再次考核,两次考核不合格者,辞退。
4)、考核成绩为D等: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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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_条例_网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了关于军人抚恤优待的条例。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最新版本,欢迎阅读!
20xx年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三条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抚恤优待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各自的军人抚恤优待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死亡抚恤
第七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其遗属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第八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
(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
(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
(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
(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
(六)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楷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
批准烈士,属于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非因战死亡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批准。
第九条 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确认为因公牺牲:
(一)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于意外事件死亡的;
(二)被认定为因战、因公致残后因旧伤复发死亡的;
(三)因患职业病死亡的;
(四)在执行任务中或者在工作岗位上因病猝然死亡,或者因医疗事故死亡的;
(五)其他因公死亡的。
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以外的其他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公牺牲对待。
现役军人因公牺牲,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第十条 现役军人除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因其他疾病死亡的,确认为病故。
现役军人非执行任务死亡或者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病故对待。
现役军人病故,由军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确认。
第十一条 对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分别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因公牺牲证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病故证明书》。
第十二条 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
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四条 对生前作出特殊贡献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除按照本条例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外,军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其遗属一次性特别抚恤金。
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第十六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给定期抚恤金:
(一)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
(二)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
(三)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
对符合享受定期抚恤金条件的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第十七条 定期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确定。定期抚恤金的标准及其调整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定期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增发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十九条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死亡的,增发6个月其原享受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其领取定期抚恤金的证件。
第二十条 现役军人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在其被批准为烈士、确认为因公牺牲或者病故后,又经法定程序撤销对其死亡宣告的,由原批准或者确认机关取消其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者病故军人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有关证件,终止其家属原享受的抚恤待遇。
第三章 残疾抚恤
第二十一条 现役军人残疾被认定为因战致残、因公致残或者因病致残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抚恤。
因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战致残;因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公致残;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第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以外的疾病导致残疾的,认定为因病致残。
第二十二条 残疾的等级,根据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确定,由重到轻分为一级至十级。
残疾等级的具体评定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部门会同军队有关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医疗终结后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的,应当评定残疾等级。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致残符合评定残疾等级条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的,也应当评定残疾等级。
因战、因公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的,享受抚恤;因病致残,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的,享受抚恤。
第二十四条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性质的认定和残疾等级的评定权限是:
(一)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和中级以上士官的残疾,由军队军区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认定和评定;
(三)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需要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和评定。
评定残疾等级,应当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
残疾军人由认定残疾性质和评定残疾等级的机关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
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第二十六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第二十七条 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残疾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一级至十级残疾军人享受残疾抚恤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二十八条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第二十九条 退出现役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其中,对需要长年医疗或者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集中供养。
第三十条 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第三十一条 残疾军人需要配制假肢、代步三轮车等辅助器械,正在服现役的,由军队军级以上单位负责解决;退出现役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解决。
第四章 优 待
第三十二条 烈士遗属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享受优待。
第三十三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退出现役后,允许复工复职,并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工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服现役期间,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入伍前的承包地(山、林)等,应当保留;服现役期间,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承包合同的约定缴纳有关税费外,免除其他负担。
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三十四条 国家对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予以保障,由所在医疗保险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账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规定。
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七级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以及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享受医疗优惠待遇。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中央财政对抚恤优待对象人数较多的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用于帮助解决抚恤优待对象的医疗费用困难问题。
第三十五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残疾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将其辞退、解聘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第三十六条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残疾军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
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第三十七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凭有效证件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管理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征兵条件的,优先批准服现役。
第三十九条 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后,报考国家公务员、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在录取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待;接受学历教育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助学政策。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教育部门规定。
第四十条 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现役军官家属、文职干部家属、士官家属,由驻军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随军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接收和妥善安置;随军前没有工作单位的,驻军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安置;对自谋职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第四十二条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第四十三条 随军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移交地方人民政府安置的,享受本条例和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抚恤优待。
第四十四条 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第四十五条 国家兴办优抚医院、光荣院,治疗或者集中供养孤老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抚恤优待对象。
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应当优先接收抚恤优待对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挪用、截留、私分军人抚恤优待经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截留、私分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军队有关部门责令追回。
第四十七条 军人抚恤优待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与军人抚恤优待工作的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一)违反规定审批军人抚恤待遇的;
(二)在审批军人抚恤待遇工作中出具虚假诊断、鉴定、证明的;
(三)不按规定的标准、数额、对象审批或者发放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的;
(四)在军人抚恤优待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四十八条 负有军人优待义务的单位不履行优待义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逾期仍未履行的,处以20xx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纪律处分。因不履行优待义务使抚恤优待对象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九条 抚恤优待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警告,限期退回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享受的抚恤、优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冒领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二)虚报病情骗取医药费的;
(三)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
第五十条 抚恤优待对象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或者被通缉期间,中止其抚恤优待;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取消其抚恤优待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二条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抚恤优待,依照本条例有关现役军人抚恤优待的规定执行。
因参战伤亡的民兵、民工的抚恤,因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伤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抚恤,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现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第五十四条 本条例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1988年7月18日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同时废止。
篇2:“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团日活动总结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系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精神,激励和引领广大青年教师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在党和人民需要的地方贡献青春力量。4月28日上午,我校团支部在线上举行了“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的主题团日活动。团支部书记王学磊、组织委员王美琪,以及全体青年教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活动中,团支部书记王学磊做了主题为“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的微团课。她列举了疫情防控期间我国广大90后、00后青年感人的战役事例。他们不畏艰难、敢为人先的精神鼓舞着每一位青年教师。又通过一组组数据和实例,向大家阐释了中国在全球疫情防控中展现的大国担当。
随后,组织委员王美琪带领青年教师认真学习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复学在即,青年教师共同巩固新冠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防控意识和应对水平,为确保学校开学工作安全、顺利打下基础。
本次主题团日活动,使青年教师接受“沉浸式”的精神洗礼,从而激励金桥小学青年教师学英雄、忆先烈,肩负光荣使命、勇立时代潮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团总支书记带领全体团员青年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的回信,并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等方面阐明了我们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体制优势等,激励和引领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
篇3: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考勤管理,规范员工上下班时间,现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每周6个工作日,根据员工工种和所担负的任务,公司各部门视情安排、调整所属员工轮休。
第三条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实行两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时至下午5时;晚班自上午11时至晚上8时。
第四条 公司对员工的考勤,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营业厅,百灵营业厅,公司财务部,电脑、空调事业部所属员工,统一到总经理办公室签到。办公室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四次。营业厅早班员工每天上、下班签到两次;晚班员工上午11点签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营业厅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六条 员工上、下班签到,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一经发现,扣发代签人半天工资,当事人按旷工半天处理。
第七条 员工于上班时间后1~10分钟内签到出勤者,视为迟到;10分钟后签到出勤者视为旷工半天;当月累计迟到三次者,视为旷工一天。员工于下班时间前,非为公司业务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视为早退;员工早退或下班时间不签到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两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先到公司签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总经办批准,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 员工因公外出办理业务,需提前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休假(轮休)应提前申请,填写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批准,交总经办备案,作为考勤依据,否则,以未签到作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 公司提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讲究工作效率;确因公司需要或任务紧迫,员工放弃休假,视为加班。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门备案,作为考勤和计发工资的依据。加班薪酬的计发,参见《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 员工在下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出勤,以双薪计发工资: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国际劳动节(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第十三条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事假、病假期间不计发员工工资。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人员的出勤在位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抽查。
第十五条 、商场,工业园,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和薪酬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4:人力资源管理师岗位职责
职责
1、参与拟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分配制度;根据国家劳动工资政策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负责具体的劳动工资工作。
2、协助制定年度薪酬预算,做好各类劳动工资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有效的信息;负责集团总部的工资、奖金及有关福利的制表、核对工作,审核所属企业的工资、奖金表。
3、根据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做好员工晋级、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调整和调入、调出人员的工资核定及转移工作;开展薪酬调查,收集市场薪酬信息和数据,为薪酬调整提供市场依据;负责集团总部员工的社会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4、参与拟订集团总部各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并参与绩效考核工作;定期汇总各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的结果,撰写考核分析报告。
5、负责办理集团总部员工教育培训经费的预算、申报、审核的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人力资源管理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4年以上薪酬绩效相关工作经验,有国企、房地产企业、集团总部工作经历优先;
3、熟悉国家、省、市劳动人事政策法规,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篇5: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1. 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 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 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 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 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 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 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篇6:2024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计划的制定
学期初,教师要及时制定规范可行的教学工作计划,计划制订要作到:据标准(新课程标准)、依教材、切实际(符合时间排合理)求实效。
1、教学工作计划的基本内容:①学生基本情况分析②、教材分析③、本学期的目标、任务及工作重点④教学进度计划安排。
2、计划在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完成并上交教务处审阅通过,符合要求准予实施,不符合要求者,重新制定。
二、备课
1、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坚决杜绝不备课就上堂讲课,新聘、调入教师必须按教材体系备好详案: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学任务重的老师可以备略案。
2、备课内容必须与上课内容符合(以学生班务日志记录为准),否则视为无效。
3.电子备课,每节备课应有:要有较详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重难点、教学过程、板书设计、作业设计等.
三、上课
1、教师在上课铃前1分钟应到达教室门口,巡视学生上课准备情况;上课铃响,进入教室,师生问好后开始上课。
2、上课要有计划,要实践教案。教学过程要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积极性。
3、上机、实验实作课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教学任务。
4、体育课、音乐课应有明确的课堂教学目标,每堂教学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严禁整堂课学生自由活动安排。
5、自习课教师可安排学生自主学习,教师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在走廊外聊天等。
6、教师要服装整洁,仪态端庄,精神饱满,不带个人情绪,上课禁止打接电话和抽烟等。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
作业布置应目的明确,紧扣教学目标,难易适度。作业批改中杜绝大“√”大 “×”现象,作业本上应可批注。
(一)初中
1、语、数、外、理、化书面作业检查要求:
⑴作业全批全改,每期批阅次数语、数、外不少于60次;物理、化学不少于50次;政治、历史不少于40次;地理、生物、音乐、美术按实际课时记数。
⑵期末复习阶段的作业可以试卷讲评为主,试卷讲评不做为作业处理,但如已批改可做为三次作业处理。
2、认真批改作业,每次作业应详批详改,无学生批改现象,无划大勾现象,严禁弄虚作假,一次批改多个日期
3、作业检查每月一次,年级组长负责组织检查,教导处抽查,教师应在检查前将收交的学生作业发还。作业检查以查学生登记收交记录和作业本为主。
(二)高中
数学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总量的2/3以上,语文、外语、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2以上,非专业高考科目的作业布置及批改量应达课时量的1/3,政治、礼仪、健康每期布置及批改2个大作业,非计算机专业每月一篇电子作业,语文教师每月应布置及批改两次作文。
五、考试、阅卷
1、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务处、年级组通知的具体时间提前准备试卷。
2、按时组织考试、认真阅卷,按时上交成绩册(一式二份,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保存)。
3、毕业班月考3天后,必须将成绩交到班主任处。
4、每次考试结束各年级组长组织该年级教师开好总结会。
5、对试卷准备不充分,师生反响强烈的和不按时上交成绩册的教师,不予发放该次监考、阅卷津贴。
6、对不尽职尽责而造成重大失误、严重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上报行政严肃处理。
六、常规检查
1、早晚自习由值周领导巡查,正课教务处巡查。
2、备课、作业分每月定期检查和每周不定期随机抽查。定期由教务处负责,不定期由行政会成员检查。
3、每次检查和巡查结果在下周周前会上公示。
七、处理意见
1、不按时上交计划、总结的扣当期教学绩效50元。
2、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备课;备课节数不足的每差一节扣教学绩效5元。
3、作业批改量没达到规定标准的,每差一次扣教学绩效5元。
篇7:媒介总监的基本职责描述
职责:
1、研究市场,向公司提出媒介渠道规划部署和可行性方案;
2、分析公司媒介情况,整合公司优质媒介资源,提升媒介资源的利用效率;
3、负责新的网络广告平台资源和渠道开发、业务拓展,加强团队谈判的议价能力,构建共享多赢的媒介利益分配机制,降低采购成本;
4、管理整个媒介部团队,做好团队建设
任职条件:
1、 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同岗位相关经验;
2、 有传统及互动媒介经验,具备媒介方案撰写能力;
3、 媒介资源开发、整合能力强;
4、 团队合作能力、人际关系管理能力、跨部门协调组织能力好;
5、 管理团队能力强,善于激励和带领团队成员;
篇8: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1、负责产品机械制造工艺编制及产品设计,通过持续优化生产工艺,解决工艺问题,确保达到工艺和产品质量的要求标准。
2、各类电机、控制器、传感器等的系统集成设计 (熟悉点胶机、绕线排版机、电感焊头类更佳)。
3、绘制工程图并标注各类尺寸、公差、材料、工艺要求等。
4、产品样机的外协加工、组装调试验证和改进。
5、控制项目进度,与供应商及外协单位沟通技术方案及项目进度,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6、需要3年以上的经验,经验丰富的可放宽条件。
7、具有持续学习的能力,能够独立带领团队完成项目
篇9:工程采购员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采购员
直接上级:采购经理
负责对象:物资的采购、供应
工作目标:要求将公司的生产所需的保质、保量安全及时的满足
一、严格贯彻执行各项物资政策及有关材料管理规定,虚心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在项目经理领导下负责工程材料采购工作。
三、掌握本工程材料总计划用量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编制相应的详细的材料供应计划。
四、根据材料供应计划进行市场询价,货比三家,然后向项目部汇报,确定材料供货商及材料采购价格。
五、熟悉工程施工进度,了解材料市场供应及价格情况,按计划进行采购,并满足质量要求及施工进度要求。
六、掌握材料的性能、质量要求,按检验批提供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提供给资料员(或施工员)。
杜绝无材料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的材料进场。
七、按照规定要求,凡需要进行复检的材料,必须按检验批进行复检试验,复检试验报告及时提供给资料员。
八、及时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信息以及供货单位的情况,收集整理第一手资料。
九、掌握材料的库存情况及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
十、对购进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杜绝使用在工程中,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协商处理解决。
十一、掌握材料市场实际供应价格及投标预算报价,如材料供应价格≥投标预算报价时,其价格需及时反馈信息给工程项目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方可进货。
十二、及时掌握现场的工程变更情况及时调整供料计划。
十三、做好材料采购、供应月报表。按材料管理规定及时把报表提供给财务(材料)会计。
十四、监督材料的使用情况,对材料浪费、损坏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有关人员提出处罚。
十五、当材料员兼司机时,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内外洁净。
篇10: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销售员岗位职责
1、在销售主管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2、熟练掌握业务知识。
3、积极进行销售工作,按时完成销售指标。
4、负责客户的资料登记、联系、追踪、看房,签约直至售后服务等的一条龙服务。
5、如有疑问应及时向主管反映,并在工作记录本做记录,以便在会议上提出让每个销售人员分享。
6、每日认真填写客户登记表,工作日报表,每周认真填写周报表,每周一前上交周报表,每月的最后一周内递交下月《工作计划》。
7、在业余的时间充分学习销售理论和有关知识,接受公司的定期考核。
8、随时收集相应的信息,向公司提供有益的信息,以利于公司开拓新业务。
9、定期的去周边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总结本项目与其他项目的优势和劣势,在会议上与其他销售人员进行讨论。
10、销售员的日报表要在当天晚上或第二天早上9:00之前交,过时不候,也不能补交。如出现该种情况由主管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1、填写认购书时,除财务外,销售员也要写清购房总价款、单价。
12、当日值班的销售员负责电话的接听。办公区域不得没有销售员,三声以内必须接电话。接电话一律应答为“您好!__”。要让客户听清楚,然后为客户在最短的时间内介绍本项目并充分了解客户的意图可能的情况下要将客户约访来到现场。
二、销售员行为准则
1、对外工作必须坚持以维护本销售体利益,尽可能使客户满意的原则。
2、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泄露销售部内部机密,不得与客户进行私下交易牟取个人利益,如有此种情况发生公司将有权解聘该销售人员并扣发其剩余佣金与工资。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一切按财务制度办事,客户交款应到公司办理,个人不得收取客户定金及房款。因业务需要用款时,需事先向经理请示。
4、在业务洽谈过程中,应尊重同事,接听电话和接待客户时,尽量不把矛盾暴露给客户,有问题及时、低声询问、协调。
5、在业务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公司及销售部形象违者予以处分。
6、忠诚老实,办事认真,任何人不得从事第二职业或兼职工作。
7、不准在工作区聊天,不准在工作时间作与工作无关的事。
8、销售员不许拿答客问接待客户,更不许给客户看。
9、上班时间不许打私人电话,复机通话时间不得超过三分钟。
10、销售员接听电话时,确认与对方通话完毕后再挂电话。
篇11:总工程师岗位职责精编
1、负责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编制关键标段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控制节点(计划)、设计变更等;
3、从方案到项目组织落实完善;
4、负责施工进度的编制和安排;
5、有一定的岩土工程设计经验,具备投标方案编制能力;
6、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和CAD制图软件及岩土工程相关的设计软件;
7、工作踏实、认真,具有吃苦耐劳与敬业精神,有较强的执行能力。
8、配合公司编制项目设计方案,负责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全面负责项目技术质量工作开展,配合项目经理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完成项目生产任务,实现项目利润指标!
篇12:财政专项会计职责
1 负责日常管理费收缴的现场收银工作,并开具收据或发票;
2 收取的现金或支票及时解交银行,保证资金安全,对于库存现金需定期盘点;
3 根据当日银行回单和已开票据,编制收款日报表,并交于会计签核后存档;
4 整理原始财务单据,每日交由会计入账;
5 分别按月或季制作管理费委托银行自动扣款明细表,交于会计复核;
6 按需领用发票、收据,并妥善保管,及时登记使用记录;
7 登记现金日记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收款部分,做到账实(现金账面与实际库存)相符,账单(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相符;
8 取各类付款单、报销单,并登记收单信息;
9 按财务规定审核付款单据,再予以流转;
10 依据签核后的付款单据,准确无误地开具银行票据,并登记相关信息;
11 收回签核的银行票据,不得押票,即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并做好签收工作;
12 不得白条、或其他有价证券抵充库存现金,不得坐支现金;
13 依备用金使用情况及时补足库存现金;
14 妥善保管空白银行票据,及时登记使用记录,并定期盘点空白银行票据;
15 月末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并交会计审核后存档。
篇13:青年节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活动心得感悟
有人说,青春是一首歌,回荡着欢快、美妙的旋律;有人说青春是一幅画,镌刻着瑰丽、浪漫的色彩。
1919年的5月4日,为了驱逐黑暗、争取光明,为了祖国的独立和富强,一群意气风发的青年用热血和生命谱写了一曲最壮丽的青春之歌,绘就了一幅最宏伟的青春图画。我们深深地认识到:当年,是先烈们怀着,建立和平自由新中国的美好理想,在敌人的刀光剑影下,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临危不惧,视死如归,笑洒一腔爱国的热血,站在了民族解放的最前方。
在新中国,有多少张海迪多少华山抢险英雄群体等优秀团员,为振兴中华而英勇地拼搏。又有多少向秀丽、雷锋等英雄们在团旗下成长。他们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之献身的共产主义精神,他们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而感到无尚荣光。
20__年是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90周年,“五四”运动已作为光辉的一页载入了中华民族的史册。然而,“五四运动”绝不仅仅是一个历史事件,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伟大的“五四运动”的精神。在这种精神里,有着青年人关注国家命运的责任和使命,有着青年人振兴民族大业的赤胆与忠心。
今天,我们的祖国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振兴中华的责任,已落在我们青年人的肩上,“五四”的火炬,已传到了我们青年人的手中。“五四”的精神,需要我们青年人发扬光大。可是要弘扬“五四”精神,就必须思考一个问题。我们应该拥有一个怎样的青春?怎样的人生?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还是在拼搏中进步?“五四运动”告诉我们,青年人要有正义感、更要有责任感;“五四精神”昭示我们,青年人要有爱国心,更要有进取心。我们的青春应该是飞扬的,我们的人生应该是激情的。因此,弘扬“五四精神”不应只停留在口号上,更要体现在实际行动上:在生活中,要注意行为规范,着装得体,展示青年人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在学习上,刻苦钻研,勇于拼搏,彰显青年人“舍我其谁”的豪情壮志。有人说,19世纪是英国人的世纪,20世纪是美国人的世纪,而21世纪,就是我们中国人的世纪。21世纪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挑战的世纪,是一个机遇与成功并存的世纪。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应该是:无怨无悔的昨天,丰硕盈实的今天,充满希望的明天。
同学们,让我们拿出行动来,用激情,唱响人生最壮美的青春之歌;用青春,绘就人生最瑰丽的生命画卷!充实的人生,因为奋斗而更加美好;闪光的人生,因为拼搏而更加绚丽!
篇14:发廊员工制度范文
1. 严格遵守公司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 被录用的新员工。必须提供三证(身份证、健康证、暂主证)。否则后果自负。
3. 应该注重仪表形象,保持发型和服装的整洁即良好的坐姿、站姿,一律挂牌上岗。 4 每周日一次周会,每月月底一次月会,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应提前请假。 5. 不得在店堂内说脏话、打闹、抽烟、吃零食等。
6 必须配合店内工作要求,服从上级的合理调动分配。
7. 不允许私自脱岗,如需外出,应签时间并经理同意后才可。
8. 不能带情绪工作,严禁顶撞领导;上级安排的工作,个人认为不合理时,应先服从后上诉。 9 . 顾客无特殊要求下,干洗流程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
10 服务客人时严禁与周边同事闲聊或未经客人同意私自离开即接听电话
11. 助理不可私自向顾客介绍发型师,把生客当成是某发型师的熟客,应遵照店里服务流程完成。
12. 员工在销售任何产品给顾客时。应向顾客讲清产品的价格,用途,特点,严禁欺骗及强卖行为。
13 严禁在客人面前说人是非,诽谤他人或公司利益。即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14. 员工服务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收拾整理所用物品、工具、设备及废弃物。如:染碗、染刷、烫染围布、垫肩、毛巾、工具车等,所用设备应及时冲洗,并放回原处。
15 . 严禁私自涂改营业单或将他人营业额计入自己单上。
16 还没到规定下班时间,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服务客人,
17 发型师每天下班必须搞好自己的镜台、理发椅和推车卫生、造型品放整齐。
奖 罚 制 度
1 打卡上下班迟到或早退每分钟1元, 上下班替打卡各罚50元、漏打卡者,罚款10元(每月30分钟底)
2 每周日一次晚会,每月底开月会,不迟到、不请假,无故不来者扣罚10元
3 助理在为客人服务时间内不得接听电话玩手机,违者扣罚5元。
4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书,经同意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如有员工擅自离职,则按旷工处理。
5 员工在为客人服务时,对客人造成伤害和损失,由员工自己负责。
6 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外出,有事必须通过经理批准,不得超出1小时。并在外出登记本填写外出来回时间,超时每分钟罚一元。
7 发型师和中工未沟通好,造成技术失误,客人要求返工(按返工时20%成本计算,7比3负责),
或客人不乐意买单,则由发型师买单(7折后发型师责任7/3 技师责任3/7).
8 所有员工不得私自挪用店内财物,违者扣罚10元。(内部员工烫染头发收取原价20%材料成本)
9 辱骂顾客,恶意顶撞管理人员及坚决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无故起哄,散布谣言,故意损害本店名誉者,扣罚100元,情节严重者,一律开除。
10 助理或中工每月三天假期,休假一定按轮休制度执行。事假一天扣40元。旷工一天扣100元。
病假出事病历卡。(注:每月只休息2天加20元,休息1天加40元,全勤奖80元)
11 如有客人当时向管理人员投诉,扣罚50元。
12 营业以后,员工一律不允许在9点—10:00自己洗头、冲头,如有发现扣罚10元;用客人的洗发水扣罚50元;。
13 男,女助理每月业绩第一名者,奖励100元。
14 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以辞退.
1 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并教育无效者;
2 拾获客人遗留的贵重物品不上交者;
3 偷窃客人、即同事财务者。(情节严重者送C公安机关处理:)
轮 牌 制 度
1 发型师的剪吹牌,助理的洗头牌,按打卡先后上牌。
2 发型师的烫染牌,中工牌一直按顺序轮牌。
3 发型师自己劝说客人烫、染、护理的不跳烫染牌。
4 助理,中工开始服务前跳牌放置最后。
5 外出要原地盖牌,回来马上开牌。
6 下班时发型师的剪吹牌,助理的洗头牌都要下牌,发型师的烫染牌,中工牌原地盖牌 ,第二天上班原地开过来。
篇15:连锁店员工制度范文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公司发展,热爱本职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名誉,坚持抵制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言行。
3、严守公司秘密,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技术秘密。
4、爱护公司财产,爱护办公设备,保持办公环境卫生。
5、要配合好各部门发展各项活动,保证工作的顺利流程,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
6、对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及调度,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和终止工作。
7、不段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全面、全能、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IT人。
8、热爱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9、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持好良好的工作效率。
10、注重仪表,保持服装整洁,落落大方。
篇16:青年节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活动心得感悟
触目惊心的数字与日俱增,四千、五千、一万,每增一点都牵动着国人的心。
磨难压不垮、奋起正当时。在举国上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时刻。
灾情就是命令,防疫就是责任。“白衣天使”是战“疫”一线“最美逆行者”,他们舍小家为大家,义无反顾地奔赴疫情防控一线,用专业的医疗技术与病毒抢时间,用强大的责任心守护着每一个病人的生命安全。
总有一种力量激励我们前行,总有一种精神让我们泪流满面,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亿万中华儿女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战“疫”路上的一个个“好人”,一件件“好事”走进我们的视野,他们的事迹,他们的名字……感动着我们,凝聚起社会正能量,号召着我们必有信心和决心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普通人虽不能亲临主战场,但我们能坚持在大战中坚定信心、明确了理想,今后的岁月定将不负韶华。 虽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来势汹汹,给我们的生活蒙上了厚厚的阴影。但是作为学生的我们,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要把这次的疫情当作学习的机会,去学习前辈们这种处变不惊,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要利用好这个机会,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的人生规划,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强大,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最后为逆行的勇士祈福,愿平安归来!武汉加油!中国加油!
篇17:党委工作条例心得体会范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党中央二十年来首度对《条例》进行“大修”,是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的一项重大举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认真贯彻执行《条例》,首先是要学好《条例》,各级地方党委应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紧扣“勤”字,将《条例》学深学透。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勤学。做到勤动手,用心记笔记,深钻研,努力厚基础,进一步,加强能力素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真正达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目的,通过深入系统学习,帮助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刻理解《条例》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运用《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营造学习贯彻《条例》的舆论氛围,将《条例》精神学深学透,充分发挥作用。
紧扣“活”字,将《条例》多样学。在理论学习中,应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领会好、宣传好。通过收看专题报道、举办专题研讨班、培训班、组织学习讨论、撰写心得体会、运用远程教育网络、运用微信、短信平台等多种方式,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深入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同时。以创建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组织、学习型班子、学习型党员干部等活动为抓手,大力整合教育资源,完善培训制度,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法;推进新一轮大规模党员干部培训工作,探索建立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升的平台和载体,将《条例》精神多样学。
紧扣“实”字,将《条例》与实际工作结合学。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把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工作、学习“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学用结合。将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与努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相结合。要求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为契机,紧紧抓住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主线,着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并且地方各级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并且上级党委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条例》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篇18:劳动合同法补充规定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_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确保甲方的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一、甲方在录用乙方后,同时为其解决户口的问题,乙方必须为甲方服务两年。
二、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为甲方服务___________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算,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作出赔偿。
三、甲方为提高公司员工的业务水平,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岗位给予相应的业务培训,凡甲方给乙方相应业务培训的,乙方必须根据本人所在的岗位,为甲方服务一定期限。如: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因本人原因不能达到服务期的,一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二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__元赔偿金计,三年的须按每月___________赔偿金计,有一个月算一个月,逐月累计,向甲方做出赔偿。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同时生效。
六、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篇19:科技公司岗位职责
1.处理客户订单,了解大客户下单的要求。熟悉每一个客户的订单流程,确保操作无误并做好客户资料备档工作。
2.负责协助大客户经理,及时准确进行公司内部跨部门信息传达及反馈,务必及时给予客户回复。
3.在与客户沟通时,确保与大客户经理所实施的客户策略一致,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口径一致。并将了解到的客户信息准确及时传递给大客户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
4.协助大客户经理定期进行客户市场资料的收集及整理。
5.客户关系管理及维护。
6.接受大客户经理指派的工作。
篇20:工程质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本公司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规范及标准规定,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2、掌握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特点、质量目标、合同质量目标,制订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3、督促班组搞好自检、互检工作,负责满足项目部检测器具使用要求,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参加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4、负责主要原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检查成品质量和使用情况,及时检查试验结果,记录重要处置情况。
5、做好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指导项目工程资料记录与整理,负责收集工程资料。
6、负责监督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及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