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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怎么写【经典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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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职员,全文共 2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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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工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企业职工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劳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职工档案由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管理。实行档案综合管理的企业单位,档案综合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职工档案。

第六条职工失踪、逃亡、合理流动或出国不归者,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也可由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代为保管。

第七条职工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移交企业综合档案部门保存。对国家和企业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死亡以后,其档案由企业综合档案部门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第八条企业职工档案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保管职工档案;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职工档案材料;

(三)办理职工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手续;

(四)登记职工工作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职工情况;

(六)做好职工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定期向企业档案室(馆)移交档案;

(八)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

第九条企业职工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一)履历材料;

(二)自传材料;

(三)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四)评定岗位技能和学历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定技能的考绩、审批等材料);

(五)政审材料;

(六)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及民主党派的材料;

(七)奖励材料;

(八)处分材料;

(九)招用、劳动合同、调动、聘用、复员退伍、转业、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出国、退休、退职等材料;

(十)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第四章档案的收集、保管和销毁

第十条职工所在企业的劳动(组织人事)职能机构对职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所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

第十一条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档案材料统一使用16开规格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复写纸书写。

第十三条按规定需要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经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实行统一的制作标准(见附件一)(附件略)。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或利用档案材料营私舞弊。对违反规定者,应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的,要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职工档案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光、防盗等工作。

第五章档案的提供利用

第十七条因工作需要查阅和借用档案,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查阅档案应凭盖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章的介绍信。

(二)查阅、使用企业职工档案的单位,应派可靠人员到保管单位查阅室查阅。

(三)档案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借出查阅。如必须借出查阅时,应事先提交报告,说明理由,经企业或企业授权的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并按期归还。

(四)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的档案。

(五)各单位应制定查阅档案的制度。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档案。查阅者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对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请示单位主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后才能复制办理。

第六章档案的转递

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1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职工被劳教、劳改,原所在单位今后还准备录用的,其档案由原所在单位保管。

第十九条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二)对转出的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职工档案转递通知单”(见附件二)(附件略)的项目登记,并密封包装。

(三)对转出的材料,不得扣留或分批转出。

(四)接收单位收到档案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并将回执立即退回。逾期1个月转出单位未收到回执应及时催问,以防丢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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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团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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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暂停了沸腾的喧闹,却不能让我们的生活停下脚步。我们宅在家中,却有这么一群人,为了让我们能够吃上新鲜的蔬菜;让我们能够收到心仪的快递;让我们能够采购到生活用品;让我们的城市依然整洁干净,而奔波忙碌着。他们只是城市生活中平凡普通的一环,却用坚守保障了我们的生活正常运转。

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在这次抗击疫情的斗争中,以“90后”为代表的青年一代挺身而出,4.2万多名驰援湖北的医务人员中,就有1.2万多名是“90后”,其中相当一部分还是“95后”甚至“00后”。不仅仅是医务人员,在广大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志愿者以及方方面面的抗疫一线工作者中,也有很多“90后”的身影。他们在火线上激扬青春力量,以行动书写青春篇章,以无私无畏的精神放射出新时代中国年轻一代的荣光。

在疫情期间,许多志愿者站了出来,为人民群众贡献自己的力量。他们有的人在社区里登记信息、测量体温;有的帮忙进行物资采购和分配;有的宣传防疫知识、辟谣言···

志愿者,他们从爱中走来!

一场寒冬带来了一场战役,全世界人民都投入其中。无论是奋斗在一线的医护工作者,还是各个路口的值班的志愿者,他们正在用自己的臂膀为我们遮风挡雨。

他们用行动向我们诠释了什么是志愿者精神。

青年一代,必须有抱负、有担当,民族才会有希望。青年志愿者们在这次疫情中艰苦奋斗,为人民服务,展现了青年一代的精神!用青春书写生活的诗歌。

今天,武汉新增新冠肺炎患者确诊数字降为两位数,让市民们看到了“疫情战”胜利的曙光和希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尚未结束,但是许许多多像王绣琨他们那样的青年们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在不断地发扬着中华儿女的精神气节,他们是青年一代的榜样。让我们向他们学习,争做时代的建设者,保卫祖国,保护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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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职工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3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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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职工;对特殊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职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健康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用的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殊岗位的职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应当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间应享有的工资报酬。

第十八条、企业可以按照不同岗位实行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具体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安排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安排职工加班,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二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下一个工资发放日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第二十一条、因职工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可以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二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第二十三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实行打卡考勤的,必须自己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院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当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五条、为增强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第二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给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损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免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二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

第二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给予警告: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自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8、违反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重违反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账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________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________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6、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7、违反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秘密,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____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重违反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给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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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科技公司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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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登记公司总账和明细账,计算和缴纳各项税。

2.协助财务经理制订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确保相关财务数据准确,对各种财务单据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协助起草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负责编制公司会计报表。

4.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进行基础分析,及时反映问题,提出措施。

5.对部门的核算会计及出纳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6.负责与财政、税务部门的具体联络。

7.负责会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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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全方位推进党内制度体系建设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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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实施素质教育,为把学生培养成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奠定基础,其主渠道在课堂教学。课堂教学质量直接影响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审美素质、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和发展,直接影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培养也主要靠课堂教学来奠基。因此,教师应在如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益上下功夫,打破传统式的“满堂灌”教学方式,“授之以渔”,重视学法指导。

我们学校对教师的要求可以简单地概括为:好好上课,上好每一节课。 遵循“五原则”,坚持“六认真”。

1、遵循课堂教学“五原则”:

(1)目标性原则:每堂课都要有明确的思想教育目标、知识教学目标、能力培养目标。

(2)针对性原则:教学过程、内容、方法的设计、确定与选用,要有极强的针对性,要考虑全班和各种层次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要讲其所“需”,练其所“要”,让全班每位学生学有所获,有所提高。

(3)主体性原则:要变“讲堂”为“学堂”,变学生被动听讲为主动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活动,在发挥教师主导作用的同时,体现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突出学生的参与。

(4)思路教学原则:在讲清知识点的同时,突出思路教学,教给学生规律与方法,培养学生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的学习能力。

(5)精讲精练原则:要讲练结合,以练促学,通过练习促进学生主动学习达到掌握、消化、巩固当堂教学内容的目的。

2、切实做到教学“六认真”

(1)认真备课。教案内容完备(目标、重点、难点、内容、方法、作业、板书等),应一课一案,有时间安排。中、老年教师可备略案,年轻教师应备详案。

(2)认真上课。课堂教学中应贯彻“启发式”教学原则,应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重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思维能力,反对“注入式”、“满堂灌”。教学目的明确,重点突出,板书工整,条理清楚,难易适度,效果良好。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3)认真批改作业。认真安排好课内外练习、作业,对作业要作规范要求,督促学生认真完成,按时交作业;作业力争全批全改;作业中的共性问题应集中评讲。

(4)认真辅导。按安排准时到班辅导,既备问,又负责纪律;课余时间的辅导也应热情、耐心,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5)认真实验和开展课外活动。课堂演示实验,要求现象明显,能用较简单的实验现象说明或总结出应有的规律。实验时间安排合理,实验方法科学;能使学生了解、掌握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过程,了解各仪器的用途、性能、大概结构、使用和保护。引导组织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各类兴趣小组、科普活动),开阔学生眼界,开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使学生成为“合格+特长”的新型人才。

(6)认真组织检测、考试。教师均有命题的责任,试题难度值、区分度应恰当,不得有知识性错误;应按教务处和年级组的安排严格监考,遵守监考员守则;应按评分标准认真阅卷,客观公正,宽严适度,确保成绩信度;应作质量分析和试卷评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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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网络运营主管工作的职责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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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对公司SEO管理负全面责任,掌握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

2.懂外链,有清晰的外链策略,策划、分析、评估网站的关键词,负责长尾词、关键词布局和建议。

3.熟悉网络推广的各种方式,有一定的互联网推广资源和网站推广的成功经验。

4、外推:通过分类信息、百度产品,论坛等对公司产品在互联网进行推广。

5、负责抖音、快手、火山等新媒体短视频,独立完成整个创意短视频制作(脚本-拍摄-制作),协助产出爆款短视频。

任职资格:

1.具有优秀的整体策划和数据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一定的管理能力;

2.组建SEO站群,合理分布全国关键词布局,提高网站在各大搜索引擎的排名;

3.大专以上学历,SEO从业经验。

4.操作过各类网站,站群,泛站群,黑链等项目优先;

5.对互联网有敏锐的嗅觉,善于根据网络的趋势合理安排和改善网站的优化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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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无规定期限劳动合同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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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乙:

1、合同全部义务履行,租期届满而未续租;

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如出租房屋未及交付即因地震而倒坍;

3、一方违约,对方解除合同。包括:

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如出租方未按期交付房屋;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租、换租或进行非法活动;承租人无故空置房屋不用连续达3个月以上;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租金;

4、承租人不再需要租房而解除合同,如承租人已另购房屋或另租房屋;

5、出租房屋被出卖、赠与、继承;

6、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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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执行总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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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的管理体系;

2、根据董事会提出的战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签发公司人事任命书;

4、审定公司工资奖金分配方案和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5、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发出的文件;

6、主持公司的合同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分解实施董事会决议;

7、向董事会提出企业的更新改造发展规划方案、预算外开支计划;

8、处理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对外关系问题;

9、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0、从事经营管理的全局开创性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艰巨的探索和尝试;

11、召集、主持总经理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总结工作、听取汇报、检查工作、督促进度和协调矛盾;

12、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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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实施条例

范文类型:条例,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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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合同条款之项原因决定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2、 在试用期内证明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

3、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4、 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甲方违背意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无效;

5、 乙方与用人劳动关系对本的工作任务严重或者经用人拒不改正;

6、 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重大损害;

7、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重大原合同无法经当事人协商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9、 乙方胜任工作、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者工作岗位仍胜任;

10、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原工作也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工作;

11、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12、 乙方辞职;

13、 法律规定的情形;

14、 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二、甲方劳动法规规定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条款对经济补偿金做如下决定:

1、 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2、 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_________月工资合计_________元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标签:终止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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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物业项目经理工作职责_物业项目经理工作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经理,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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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项目物业管理相关制度、流程、标准、表单等文件的制订及质量管理体系的策划、建立和完善项目的持续工作;

2. 有高度的项目整体品质观念,前期介入、接管验收、质量保修、物业服务方案和物业管理重大问题的决策,处理及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

3. 负责与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大客户(业主)保持沟通,确保与其有良好的公共关系,并与项目公共设施单位合作顺畅;

4. 负责物业管理各项预算的编制并组织执行和落实管理辖区各项费用的收缴工作;

5. 负责业主入住装修管理工作,能充分、及时解决客户反馈问题,确保客户满意度;

6. 对项目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予以实施;

7. 接收客户投诉及意见,对各类投诉及时向客户解释及反馈,收集业主的意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8. 突发事件与紧急情况的处理与指挥,对物业服务中心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要认真核实、区分责任,提出处理建议;

9.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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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公司市场策划职责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营销,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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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其功能领域内主要目标和计划,制定、参与或协助上层执行相关的政策和制度;

2、组织建立与完善营销数据库,打造营销工作基础支持;

3、组织项目前期市场调研,独立分析定位策划和产品策划,整理调研材料,提出策划思路;

4、编写项目销售策划建议报告,推选合适的策划方案;

5、做好公司与外部策划公司及媒介等的沟通协商工作,宣传推广策略、销售策略等相关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监控;

6、配合销售部进行产品促销活动,包括巡展活动、现场销售等促销活动的策划组织;

7、维护、开拓市场调研所需的信息渠道。

8、具备很强的策划能力,熟悉各类媒体运作方式。(微信、新媒体、视频制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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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2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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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访惠聚”驻英吉沙县色提力乡工作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基层党的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落实“1+2+5”目标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压实政治责任,加强措施落实,从建强村“两委”班子、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建章立制、强化学习教育、转变工作作风等方面着手,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使党在基层农村的“主心骨”地位更加巩固,形成“支部建在一线、党员干在一线、作用发挥在一线”的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建强“两委”班子 夯实执政根基

驻村工作队把建强基层组织作为开展好“访惠聚”驻村工作的固本之策和重要抓手,着力发挥第一书记作用,积极统筹各方面力量,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驻村工作队采取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党员大会、村民大会、走访入户和“四同四送”等方式广泛听取村民对村“两委”班子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从手把手指导帮扶做起,从激发其内生动力入手,从“让我做”向“我要做”转换,坚决杜绝工作队“大包大揽”、村干部“靠墙晒太阳”的现象发生,有的放矢地指导村“两委”开展工作。采取“一对一”“多对一”传帮带的方式,真心实意地“量体裁衣”帮助村“两委”班子带领群众积极寻找脱贫路径、拓宽致富门路、激活内生动力、改善村容村貌,打造政治坚强、工作扎实、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赖的村“两委”班子。实施村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深入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履职尽责”活动,使过去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发展成为了先进村,党员干部面貌焕然一新。

加强自身建设 增强队伍活力

驻村工作队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帮助基层解决问题,采取加强村级阵地建设等基层组织“1+N”系列固本措施,在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开展学党章党规、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提升爱党爱国、团结向上的正能量。增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广开渠道、广纳民意,充分调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通过搭建“真情融入、精准宣教、真心帮扶”服务平台,持续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使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进一步得到增强,使党的形象在群众心中树立起来。推进党组织全面覆盖,在村民小组设立党组织,建起最前沿的战斗堡垒,使党建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有效延伸了村党支部的神经末梢,在村“两委”班子与村民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制定发展培养计划,侧重在反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表现优秀的农民群众、致富能手、科技示范户、优秀中青年中发展党员,使他们真正在维护稳定、脱贫攻坚的战场上扛旗帜、打头阵、当尖兵,成为各项工作中的“标杆”。

推进建章立制 规范运行程序

驻村工作队把制度建设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根本保证,积极指导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党务公开》《村级财务管理》《村民议事规则》和《村规民约》等26项工作制度,明确村“两委”班子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英吉沙县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要求,规范各项制度流程,对程序不规范、效果不明显的,抓好限期整改。加强指导村民服务活动中心的宣传、管理和使用,建立“四项活动”申报、审核、备案制度,做到一事一策、一人一录。同时,狠抓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议事、靠制度办事,使制度落实成为一种习惯、一项标准,有力推进了基层组织程序化、制度化建设,规范了村级组织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强化学习教育 筑牢思想基础

驻村工作队自觉把深化群众思想教育贯穿强基惠民活动始终,采取集中宣讲、送教上门等多种鲜活的形式,利用农民夜校、帮扶解困等时机,分主题、分层面、分步骤面对面向群众深入宣讲党中央的特殊关怀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了群众的思想觉悟,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农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万家”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组织群众观看红色爱国主义教育片,引导各族群众忆苦思甜,真正明白惠在何处、惠从何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工作、提炼经验,明晰思路、制定计划,分解任务、确定措施,持续推进、跟踪问效,梳理问题、分析点评,提出意见、采纳建议,使驻村工作队、村“两委”融为一体,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同时,紧盯思想教育不放松,经常同党员干部唠家常,注重心理疏导,呵护其成长;主动同村“两委”谈心,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帮助村党支部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帮助全体党员校正坐标、增进共识、拧成一股绳。

转变工作作风 巩固党建成效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驻村工作队发扬钉钉子精神,督促村“两委”班子把工作重心及时调整并聚焦到维护社会稳定、做好群众工作、促进脱贫攻坚、建强基层组织等四项重点任务上来,严肃处理工作“棚架”、作风不实以及“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在工作落实上,严格做到三个“一对一”,即工作目标与方法措施一对一,增强针对性、具体性,防止工作落实搞变通、走形式、千篇一律;工作任务与村干部一对一,提高积极性、主动性,防止“等靠要”及“工作不负责、出了问题不担责”;具体工作与办结时限一对一,提升时效性、严肃性,杜绝混日子、办事拖沓。在服务群众上,以身作则,带动村干部解决问题注重方式,化解纠纷注意分寸,想方设法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转变“庸懒散拖”的工作作风,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增强普通党员意识,带头多用、常用、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抓早抓小、见人见事,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尽责的习惯,始终做到自身硬、自身清、自身正。开展党员“亮牌、戴徽、践诺”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表率意识和服务意识,让普通党员走向了前台,主动戴党徽、亮身份、常提醒,带头做表率、当先进、树形象,使其找到了作为党员的价值,既得到了村民的信任,又提升了自身的荣誉感,还激活了基层党建的“末梢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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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_党建党委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党团党建,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7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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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 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 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章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 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 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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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心理咨询教师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教师,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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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咨询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

二、咨询教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

三、咨询教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

四、咨询教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

五、咨询教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六、咨询教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有助于促进当事人的心理成长、自强自立,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教师过分依赖。

七、如果咨询教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应本着对咨询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咨询教师。

八、咨询教师坚持对学生正确引导,采取启发诱导,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我价值观。

九、咨询教师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

十、咨询教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的精神问题者,应及时介绍到其他专业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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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酒店员工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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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酒店出品质量,发扬和保持厨师个人团体素质和酒店形象,根据现代餐饮酒店出品管理,特订如下制度:

一、严格按照总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午8:30—14:00;下午16:30—20:00)严禁迟到、早退,违者处以罚款;旷工者重罚;

二、上班时坚守自己的岗位,无事不得串岗、进餐厅,做好自己的卫生区,违者处以罚款;

三、上班时严禁抽烟、打私人电话、发短信聊天,违者处以罚款;

四、上班时,工衣穿戴整洁,时刻保持干净,树立良好厨师形象,保持团队良好素质,否则处以罚款;

五、同事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同心协力完成一切出品工作;

六、严格按照设备规定正常操作,减少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七、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用餐,其他时间严禁偷吃,违者处以罚款;

八、私人用品不能带入厨房,爱护酒店一切财产,损坏物品则相应赔偿;

九、做好自己的卫生区,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垃圾、油污等,随时做到四隔离,否则对当事人及该岗位主管进行相应处罚;

十、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浪费,及造成客人退单者,处以赔偿和罚款;多次者给予辞退;

十一、出品部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倒原材料(包括腐烂食品),如确实不能用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总厨,总厨同意后方可倒掉;严格按照程序管理,否则处以赔偿和罚款;

十二、出品部任何人一律留短发,不留长指甲,多次劝说未果者处以罚款;

十三、厨部每天上班前按时规定地排队,总结昨日不足,计划当天日常工作;总结时,近天连续两次犯相同种错误者处以罚款和辞退;,没有警告;

十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外,离岗关键事宜(关好水、电、煤气阀、柴油等一切离岗工作),以免发生意外,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五、值班人员负责客人当时的一切需要,及员工餐的准备工作和日常工作,做好当日交接工作(班次交接本)。

未经事宜,根据情节不同给予相应处罚,每开一张罚单同时会奖励同类问题的一位优秀人员。大家皆知,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俗话说:先做人,后做事。此制度的目的是时刻提醒大家要有一种紧迫感,为酒店做出最好的业绩。

以上十五条,根据当时情况适当处以警告,有的事宜没有警告,直接处以罚款(最低处以20元罚款)和辞退,望大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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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合同协议,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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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第七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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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关于党的工会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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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负责公司工会管理工作,主持工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 负责编定工会工作规划、重要文件、报告、文章和起草、定稿工作。

三. 指导开展与工会相关的调查、问卷和课题研究,及时掌握工会会员思想动态,及时向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汇报或提出建议。

四. 协助党组织和行政领导每一时期中心任务的展开;组织发动与本职相关的劳动竞赛和小革新活动;协助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开展对职工的宣传教育活动,培养更多的“四有”职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五. 审批年度工会活动方案,及每次活动的计划与预算。主持重要的、重大的或综合性工会活动。

六. 主管公司工会的机构设置、会费收缴与使用、印章管理、收发文、档案保管与统计、年度总结与奖罚等事务审核、监督工作。协助公司党委和上级团组织配备好公司工会领导班子,主持基层工会干部的任免,对基层工会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和培训。

八. 设立接待日,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基层问题,处理会员或员工的投诉,维护了工合法权益。

九. 组织发动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职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贫、灾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十. 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工会机关专职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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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守图书馆规定倡议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倡议书,适用行业岗位:图书馆,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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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小朋友们:

你们好!

春回大地,在这一年中最美好的季节里,我们迎来了新世纪临安府幼儿园首届读书月。“书香浸润童年,阅读点亮人生!”在生动有趣的图书王国里,让我们带着发现的慧眼,相约春天,聆听小天使们天籁的童声,一起体验与感受快乐的阅读之旅,述说春天的故事。本次活动旨在营造园内园外齐读书、读好书的浓厚书香氛围,让孩子在”悦读”中健康快乐地成长。在此,我园向全体幼儿、教师、家长发出倡议。

一、倡议孩子们:

1.分享自己的好书,能和小伙伴一起分享好书,体验阅读的快乐。

2.坚持每天认真读书并持之以恒,形成习惯。

3.开展各种读书活动,进行图书漂流。

二、倡议老师们:

1.营造良好的书香环境,各班创设阅读区域,开展“好书推荐”活动。

2.开展一次以读书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如新书介绍会、我与好书交朋友、好书伴我成长等。

3.开展读书笔记交流活动及美文朗读活动。

4.各班进行一次“班级故事大王”评比。

三、倡议家长们:

1.给孩子提供静心阅读的时间、空间和更多有益的书,争创幼儿园“书香家庭”。

2.设立家庭阅读角,和孩子共同阅读。在分享阅读的快乐的同时进行亲子制作活动:小班幼儿制作剪贴书、中班幼儿人人设计一张书签、大班幼儿自制图书。

3.积极参与幼儿园”故事爸爸”、”故事妈妈”活动。

本届“读书月”活动期间,幼儿园将围绕“书香满园”、“书海漫步”、“品味书韵”、“书香家庭”等主题对老师、幼儿、家庭开展各类活动,并评选出“故事大王”、“书香家庭”等,提高幼儿、教师、家长对书籍的热爱,促进家庭多读书、读好书习惯的形成。

孩子们、老师们,“家有读书子,国有栋梁才”,让我们以全部的热情投入到“读书月”活动中来吧!让读书成为一种时尚,让学习成为一种习惯,愿书成为我们永远的好朋友!让我们一起在阅读中寻找最美的自己!

新世纪临安府幼儿园

20_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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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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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组织有关人员审查报备图纸,负责组织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底的核实。

2、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与目标,负责对所承担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

3、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项目的检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和整改并监督施工人员作好质量问题的记录。

4、负责检查施工材料的合理利用,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成本。

5、负责做到关联公司工程款应及时到位,查明原因经公司同意方可施工,完工时及时做好B端预结算清单的签证,上交客户综合服务部运营总监审批。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建筑、装饰、公司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

3、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资格业务培训,有监理证。

4、了解装修材料、熟知施工工艺操作流程及施工工艺标准。

5、执行力强,为人正直,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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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银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范文类型:决定,适用行业岗位:行政,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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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_: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原决定书文号:_____________)。

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期间,被处罚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不得干扰证人作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不得逃避、拒绝或者阻碍处罚的执行。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公安机关印章)

被处罚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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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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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局工作人员要加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考勤制度,严格按县府规定的作息表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二)上班时间各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办事,时间较短者,应告知办公室人员,如时间较长者应向本局分管领导汇报。

(三)本局工作人员,请假一天由各科(室)长(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局长审批;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由局长审批;请假七天以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四)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年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满30年者年休假20天,满20年者年休假15天,满15年者年休假10天,满10年者年休假7天。休假由各科室根据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休假原则上一次安排一人休假,一次使用完假期。一年内事假累计达到本人应享受休假时间,病假相加超过30天的或自学(函授)考试复习请假超过本人休假时间的,当年均不再享受休假待遇。

(五)享受探亲假、生育假、婚丧假、年休假的,由享受者本人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其待遇按苍政办[20__]27号文件执行。

(六)考勤登记,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以“考勤表”记录为准,每次上下班签到时差为15分钟,超过15分钟按迟到或早退论处,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考勤奖1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二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月累计迟到或早退5次按旷工半天论处(依次类推)。无故旷工一天扣50元,月累计无故旷工2天以上取消当月考勤奖;年累计旷工10天以上取消全年奖金,家住外地的同志每周一上班或周末下班可推迟或提前一小时。

(七)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条,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应请其他同志代请假,事后说明原因,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八)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每月违反二次者,办公室向其提警告;违反三次以上者,违反者写书面检查,并与年终奖金挂钩,扣发的奖金分别奖励给优秀和遵守纪律者。

(九)各科室应及时将请假条送局长室审批,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依据。

(十)以上考勤制度由办公室做好统计,实行按月登记,全年汇总,并报局长室。

(十一)年度考核按县人事局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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