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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怎么写(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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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公司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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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上级进行岗位分析,制定公司人力编制;并负责公司员工招聘配置、储备工作的全面开展,开拓招募渠道。

2.建立并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负责公司培训需求的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计划的实施和效果评估,并进行改进。

3.担任部分培训课程的内部讲师。

4.协助上级进行岗位评价,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薪酬制度和薪酬体系。

5.协助上级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绩效考核的推动、执行、总结。

6.负责定期对外部薪酬福利政策调研并出具书面报告。

7.员工关系维护、员工活动组织。

8.其他临时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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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个人职责工作总结怎么写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2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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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之内,投资者领受了两次由于股市暴跌带来的痛苦经历。一次是去年“5·30”后的连续跌停板的绝路逢生,再一次就是4月21日至25日这一周当上证指数跌穿3000点后的绝地反弹。当我们再一次看到盘面上红旗飘飘之时,都不要忘记市场暴跌带来的心理磨难,更应该将这种体验铭记在心,就像在游泳中学会游泳那样,每呛一口水都长一次记性。在股市中每一次痛苦的经历都是一种财富,投资者教育听100次都没有自己亲身经历这样的洗练更为深刻。

4月21日至25日这一周交易是值得载入史册的。这周上证指数开盘3305点,探低2990点,摸高3658点,收盘3557点,周K线为一条带101点上影线,315点下影线,实体长达252点长周阳线。这条周阳线像一座丰碑那样伫立在中国股市的历史长河中,离我们渐渐远去,其间发生的故事也将会渐渐遗忘,股市很实际,没有昨天,只有今天和明天。

每一次痛苦的经历都是一种宝贵的财富,那么,在这次大喜大悲的调整中,我们似乎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总结出点经验来:

第一,股市是一个与人的情绪反向行走的场所。从6000点到3000点,持股的人都经历了一个从亢奋到期望、从犹豫到胆怯、从恐慌到绝望的过程,最应该熬的时候实际上是最难熬的时候。当股市3000点岌岌可危之时,好多股民跟我说,这些天食不甘味、夜不安眠,头痛、胸闷、血压升高、心跳过快……,当市场的空头将下跌目标位指向了破998点那个低点之时,有些股民想到了手中的股票是否会血本无归。在上述那条长达315点下影线中,几乎全部是恐慌抛盘。在熬不过去的人,拱手将筹码交出时,股市绝路逢生了,这种从亢奋到绝望的心理演变过程也就是股市从顶到底的演变过程。

第二,底部的差价几乎都是白做。股市中人们总希望在高抛低吸中获利,当股市跌到3300点时,获利盘已经所剩无几,而套牢者总是期望在高抛低吸中来摊低成本,而事实证明,这样的努力往往效果适得其反,要么最终是高吸低抛,要么在底部区域丢失了筹码,以至在更高位追涨,这样的炒作其战绩还不如趴下不动。

第三,资金卡上的市值只是数字,不要将其与日常消费联系在一起。这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如果在这点上不能做到心理上“断奶”,那我劝您将钱去买点稳定收益的金融产品,否则,放在股市上绝对是件很痛苦的事。有个朋友告诉我,当他看到市值每天2万、2万缩水,他联想到的是一样样物件像“抄家”似的被人从家里搬走,那时心理接近崩溃。实际上,做股票的人要将市值作为一种数字游戏,这需要历练,才能培育其良好的心理素质。

第四,既要懂得止损、也要懂得止赢。股市是个丛林,丛林中有其生存法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在这个丛林中,什么想不到的事情都可能发生。在这个丛林中,中小投资者生存难度比大投资者要难得多,那就需要寻找自我保护的办法,最好的办法一是止损,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不天天粘在市场上;二是止赢,每年确定一个盈利目标,达到了就走,赚一块你能够赚的利润。

入市之前一定要先学习股票知识,股票入门容易,操作和应该很难,需要多多的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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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城乡养老保险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4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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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实施若干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种及以上制度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上述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第三条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达到职保法定退休年龄后,职保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职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

第四条参保人员办理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衔接手续时,先按国家有关规定归集职保关系,确定职保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后,再办理有关衔接手续。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职保个人账户,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不累计计算或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第六条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职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

第七条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达到领取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条件时,按照当时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法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第八条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其重复时段只计算职保缴费年限,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相应个人缴费金额退还本人。

第九条参保人员不得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已经同时领取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待遇的,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养老保险关系,除政府补贴外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已领取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应予以退还;本人不予退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从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账户余额或者职保基本养老金中抵扣。

第十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时,按下列程序办理:

由参保人员本人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参保人员书面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联系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制度衔接条件的,向申请人作出说明。

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制度衔接的各项手续。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职保、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移的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十一条健全完善全国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信息库,并向社会公布,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查询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信息系统,加快普及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为参保人员查询参保缴费信息、办理制度衔接提供便捷有效的技术服务。第十二条本办法从____________年月日起施行。各地已出台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人社部同时公布了关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说明。近年来,我国加快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全面建立。____________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亿参保人员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的转移接续问题规定了明确的政策和程序,目前正在平稳实施。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目前已经覆盖4.59亿人。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进过程中,尽早解决不同制度之间的政策衔接问题,更好地保障广大城乡参保人员的权益,是社会各界的热切期盼,也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和保持政策连续性、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操作简便、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适用范围

《暂行办法》适用于在职保、新农保、城居保这三种制度中参加过两种或两种以上制度的人员;而在某一种制度中跨地区转移的参保人员,应按照各制度自身的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适用于尚处于缴费期、未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各制度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由于不需要重新计算待遇,因此不适用本《暂行办法》。

二、关于衔接时点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和新农保或城居保人员在达到职保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衔接手续。其中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原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有关权益转入职保,按照职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二是不符合领取职保待遇的,可以申请将职保有关权益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待达到新农保或城居保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新农保或城居保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这一规定的关键是,在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最后时点实施转移衔接,而不是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主要是考虑:在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之间衔接的主要对象是农村进城务工的参保人员,他们中的一些人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可能多次流动就业,“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会导致社会保险关系的反复变化,增加参保人员的事务负担,也容易损失养老保险权益;而统一在最后确定养老保险待遇之前的时点办理衔接手续,有利于简化程序,维护参保人员权益,也降低了社会管理成本。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因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可以在迁入地申请实时办理制度衔接手续。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制度设计是一样的,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是因户籍变迁而引起的,一般不存在城乡之间多次变更的情况,因此可以采取“随走随转”的实时衔接方式,这也有利于更好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三、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方向和条件

《暂行办法》规定,参加职保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职保缴费年限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制度都规定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为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条件,而职保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规定只要满足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无论在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多长时间,都可以转入职保合并计算待遇,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同时引导参保人员长期参保、持续缴费;而对由于各种原因在职保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由后者发挥“兜底”功能,也避免因职保缴费年限不足而造成参保人员的权益损失。

四、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衔接资金转移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无论是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还是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

这主要是考虑:职保个人账户目前都是由个人缴费形成的,新农保和城居保个人账户的大部分资金来源于个人缴费,在资金性质上均属于个人所有,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之间衔接,不影响个人账户资金的属性。规定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予以转移,有利于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暂行办法》对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转移的,没有规定转移职保统筹基金。这是因为:第一,统筹基金是国家对职保制度的专门安排,基本功能是保障职保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新农保、城居保制度中没有这一安排,而另外安排了政府全额支付的基础养老金。如果职保向新农保或城居保单向转移统筹基金,会导致各项制度资金安排上的不平衡。第二,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不属于个人所有。在职保制度内跨地区转移规定要划转12%的统筹基金,是为了适当平衡不同地区之间职保基金的负担,并不直接体现为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不转移统筹基金,也不影响其个人权益。

五、关于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年限计算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其参加职保的缴费年限,可合并累加计算为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参保人员从新农保或城居保转入职保,其参加新农保、城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保缴费年限。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水平差异很大,一般达到十倍、甚至几十倍。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的缴费年限简单地认同为职保的缴费年限,会造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导致资金不平衡和道德风险。如果将新农保或城居保与职保之间根据缴费额度进行比例折算,则会出现新农保或城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保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同时,按照对等原则,职保缴费一年将等于新农保或城居保十年甚至几十年的缴费年限,这也是不科学的。鉴于新农保、城居保转入职保后,其原缴费年限即使折算也对其养老金的计发影响很小,而且个人账户全额转移相对于缴费年限折算对参保人员更有利,因此规定不予折算。但对于职保转入新农保或城居保的参保人员,为了避免出现参加职保、新农保、城居保均不满十五年而享受不到待遇的情况,规定其各项制度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累加计算,这样更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权益。

六、关于新农保与城居保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办理新农保和城居保衔接手续的,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这主要是考虑:新农保和城居保在制度模式、基金筹集方式、个人账户规模、养老金计发办法等方面是一致的,明确个人账户存储额转移合并,缴费年限累加计算,能够较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

七、关于重复参保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重复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的,若在同一年度内出现重复参保缴费的,清退新农保或城居保重复时段缴费,并将个人缴费相应金额退还本人。

这样规定的基本背景是,从制度设计、运行要求上看,不应允许同时参加职保与新农保或城居保;但在实际中,由于不同制度的实施强度不同、参保缴费的具体规定不同等原因,城乡流动就业人员在同一年度某个时段重复参保缴费的现象是难以完全避免的。针对这一问题,《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重复参保的,优先保留待遇水平较高的职保关系,并将重复参保时段的新农保或城居保个人缴费退还本人,尽可能减少相关人员由此带来的额外缴费负担。

八、关于重复领取待遇的处置

《暂行办法》规定,对于参保人员重复领取待遇的,保留职保关系,终止并解除新农保或城居保关系,对于重复领取的要予以退还或抵扣。这样规定,主要是遵循养老保险关系唯一性的原则,既优先保留养老金水平较高的职保待遇,又防止重复领取待遇给其他参保人员权益带来损害。

九、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暂行办法》还对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衔接的办理程序、经办时限以及公开性做出规定,以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接受社会监督。

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根据自身实际规定了一些接续办法。为统一规范操作,保障在全国范围流动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权益,规定本办法实施后,各地要以本办法为准调整相关政策。

本办法作为暂行办法,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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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公司市场策划职责

范文类型:方案措施,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营销,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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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名称:销售策划助理

2、直接上级:营销策划中心副总经理

3、本职工作:策划方案的撰写及实施

4、直接责任:

(1)负责有关市场策划方案的撰写、广告方案的撰写与编制,并有效地组织实施与监控。

(2)搜集有关房地产市场信息及资料,建立和逐步完善信息资料库的管理,为市场租售提供有利依据。

(3)为公司提供市场及租售策划方案,并协助实施与监控。

(4)提供广告策划方面的报价,以及材料、市场动态的资料,并分类整理存档管理。

(5)编制市场推广费用的计划,并加以监控与及时呈报。

(6)负责展销会现场气氛布置的方案,组织实施并确保租售计划的完成。

(7)负责公司销售业务,获取最新市场销售信息,为市场策划提供可靠信息和依据。

(8)了解市场及周边铺位写字楼、住宅信息状况,开拓新的租售策略和租售方案。

(9)编制本部门月、季、年度租售计划和工作总结,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并监控本部门的销售费用。

(10)负责主动寻求各部门对销售的配合,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11)搜集和整理客户的租售资料,并妥善分类、保管和存档,每月编写统计及分析报表,呈送有关部门。

(12)协调处理好与营销公司的关系,督促完成目标销售任务。

(13)协助公司其他部门的工作。

(14)积极完成副总经理临时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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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项目实施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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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 负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计划管理、需求分析、测试、客户培训、问题反馈收集整理及协调处理、项目验收等工作。完成项目过程中各类文档的编写、收集、整理、归档;

2、与客户保持密切沟通,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保障良好的客户满意度;

3、有效的分析和控制客户需求,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质量问题和管理问题;

4、协助销售完成项目收款工作;

5、完成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任职要求:

1、三年以上的企业信息化实施经验或丰富的工厂管理经验,具有三个以上大型企业信息化项目实施经验者优先,有开发经验优先;

2、软件工程、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或管理类专业;

3、能独立实施项目,熟悉需求调研方法,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

4、有较好的思维逻辑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能适应短期出差;

5、具备良好文档的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6、对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有一定的了解,参加过相关培训或有相关资质者(如有PMP证书)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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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项目实施经理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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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软件项目实施的工作,按时保质的完成项目实施任务;

2、根据项目要求,制订项目实施计划与项目实施方案,并负责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控制,确保项目按时验收率;

3、负责软件实施部署方案等相关文档的编制编写;

4、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事宜;

5、负责协调解决客户各类问题;

6、 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与意见,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保证客户满意度;

任职要求:

1、计算机或理工类相关专业,正规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软件实施经验,独立实施完成过2个软件项目安装、实施并完成验收;

3、熟悉SQL数据库的安装、配置及系统调优,精通SQL语句;

4、熟悉软件项目实施的网络环境及硬件环境,能够熟练配置网络环境及调试;

5、具备良好的项目控制与推进能力;

6、具有较强的主动学习能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客户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7、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经常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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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物业的工作职责及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物业,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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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项目内客户服务管理事务性工作的统筹和协调,租户后勤日常管理,持续沟通与改善,提高租户满意度。

负责服务热线及其他客户投诉渠道,安排、跟踪客户投诉处理及关闭情况,并及时做好内外部沟通与协调,定期汇总投诉数据报告及进行投诉分析,帮助项目提升物业管理品质。

定期及不定期的走访客户,加强沟通服务,更新租户信息及租户台账。

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计划的执行、结果汇总、回访和跟进。

租户的迁入/迁出管理,资料准备、租赁单元钥匙查验与准备、租赁单元图片拍摄与整理、装修手续办理等,租户文件资料整理、归档、更新及维护。

租户通知函的撰写、报批及审批;宣传栏张贴、APP发布、客户沟通等客户通知管理。

负责项目区域的钥匙管理,进出控制和台账更新、盘点;物业仓库管理,领料单,确保卡物帐一致,协助月度采购。

停车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项目上租户水电费等日常收费管理。

协助现场管理人员对保安、保洁、技工等外包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市场租赁部对租户欠费暂停水/电的协调、现场记录等。

保持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及安排的其他事项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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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总工程师岗位职责_岗位说明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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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岗位职责

工程师,又称首席工程师。在产品项目制运作的组织机构中是一种行政职务,在职能部门制运作的组织机构中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但不是技术职称。在技术上,总工程师必须具备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在行政上,他(她)是整个单位或项目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往往由技术水平过硬的资深技术人员担任,但也有例外的情况。

在我国,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职称一般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这几个等级。

岗位描述:

1、高层管理职位,协助决策层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负责其功能领域内短期及长期的公司决策和战略,对公司中长期目标的达成产生重要影响;

2、规划、指导、协调生产、工程及其研发领域的工作;

3、负责项目的总体设计;

4、制订相关工作流程,规划、协调、指导执行人员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5、分析技术条件、资源状况、市场需求,和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研讨,评估项目建议;

6、指导、审核、推进产品设计、生产/工程改进等工作。

任职资格:

1、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XX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3、精通行业内的最新技术方法;能够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业务发展动向,对关键技术有自己独到见解;

4、有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和团队建设能力,认同企业精神;

5、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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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桥梁工程师岗位职责优秀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2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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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数据库设计和优化运维。

2、依照项目的需要设计评审数据库模型和结构。

3、负责数据库管理维护、监控和性能优化。

4、业务系统升级发布相关的数据库领域运维支撑。

5、分布式数据库环境的搭建和管理及运维。

职位要求﹕

1、计算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5 年以上 DBA 工作经验。

2、熟悉数据库原理及设计,精通 Oracle/MySql 数据库性能优化及维护。

3、熟悉数据库容灾与恢复处理流程和操作。

4、熟悉商业银行或互联网金融系统的数据库设计、优化维护,有大数据平台管理 经验者优先。

5、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客户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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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工伤保险条例若干意见

范文类型:条例,意见,适用行业岗位:保险,全文共 9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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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4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公布 根据20__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三条 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八条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若干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适用所属行业内相应的费率档次确定单位缴费费率。

第九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了解全国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及时提出调整行业差别费率及行业内费率档次的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第十三条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二十七条 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第二十九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的期限,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四十四条 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四十五条 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六条 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履行下列职责:

(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征收工伤保险费;

(二)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三)进行工伤保险的调查、统计;

(四)按照规定管理工伤保险基金的支出;

(五)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六)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第四十九条 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情况,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调整费率的建议。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二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有关工伤保险的违法行为,有权举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按照规定处理,并为举报人保密。

第五十三条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工作实行监督。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第五十七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弄虚作假将不符合工伤条件的人员认定为工伤职工的;

(二)未妥善保管申请工伤认定的证据材料,致使有关证据灭失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八条 经办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由经办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记录的;

(二)不按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六条 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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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员工考勤处罚的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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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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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酒店员工制度范文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酒店,营业员,职员,全文共 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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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酒店出品质量,发扬和保持厨师个人团体素质和酒店形象,根据现代餐饮酒店出品管理,特订如下制度:

一、严格按照总厨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午8:30—14:00;下午16:30—20:00)严禁迟到、早退,违者处以罚款;旷工者重罚;

二、上班时坚守自己的岗位,无事不得串岗、进餐厅,做好自己的卫生区,违者处以罚款;

三、上班时严禁抽烟、打私人电话、发短信聊天,违者处以罚款;

四、上班时,工衣穿戴整洁,时刻保持干净,树立良好厨师形象,保持团队良好素质,否则处以罚款;

五、同事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尊重、同心协力完成一切出品工作;

六、严格按照设备规定正常操作,减少不必要的事情发生;

七、按照酒店规定的时间用餐,其他时间严禁偷吃,违者处以罚款;

八、私人用品不能带入厨房,爱护酒店一切财产,损坏物品则相应赔偿;

九、做好自己的卫生区,地面随时保持干净,无垃圾、油污等,随时做到四隔离,否则对当事人及该岗位主管进行相应处罚;

十、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浪费,及造成客人退单者,处以赔偿和罚款;多次者给予辞退;

十一、出品部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倒原材料(包括腐烂食品),如确实不能用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及行政总厨,总厨同意后方可倒掉;严格按照程序管理,否则处以赔偿和罚款;

十二、出品部任何人一律留短发,不留长指甲,多次劝说未果者处以罚款;

十三、厨部每天上班前按时规定地排队,总结昨日不足,计划当天日常工作;总结时,近天连续两次犯相同种错误者处以罚款和辞退;,没有警告;

十四、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外,离岗关键事宜(关好水、电、煤气阀、柴油等一切离岗工作),以免发生意外,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五、值班人员负责客人当时的一切需要,及员工餐的准备工作和日常工作,做好当日交接工作(班次交接本)。

未经事宜,根据情节不同给予相应处罚,每开一张罚单同时会奖励同类问题的一位优秀人员。大家皆知,罚款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俗话说:先做人,后做事。此制度的目的是时刻提醒大家要有一种紧迫感,为酒店做出最好的业绩。

以上十五条,根据当时情况适当处以警告,有的事宜没有警告,直接处以罚款(最低处以20元罚款)和辞退,望大家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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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融资经理工作的职责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融资,经理,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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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根据公司制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拟定相关融资计划,制定具体融资方案,带领团队成员完成公司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负责寻找融资资本,全面规划融资项目;

3、负责融资渠道的发掘、维护,投资项目的前期规划;

4、负责引入外部资金,设计合作模式,对企业发展进行投融资支持;

5、对已完成的融资工作负责进行后续监控、分析、评估、管理。

任职资格:

1、本科及以上学历,投资、金融或其他经济类相关专业;

2、融资实务经验3年-5年,有相关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丰富的融资渠道和业内广泛的人际关系;

4、善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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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_组织人事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演讲稿,适用行业岗位:部长,人事,全文共 6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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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和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六届五次全会的要求和部署,回顾总结近年来我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经验,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并就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作出部署,为培养造就一支适应苍南跨越式发展、建设“平安苍南”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今年4月以来,全国、全省和全市相继召开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同时中央集中出台了“5+1”文件,省委也出台了5 个文件。全省会议提出,在湖州、金华2个市及苍南等9个县(市、区)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在全市会议上,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鞠建林专门就我县如何开展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希望我县大胆探索、积极改革,为系统地推进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累经验。这些重要会议、文件和指示精神,为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指明了方向。县委对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视,县委常委会先后两次专门听取汇报,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会议精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为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一是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实行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及乡镇、县机关部门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在县域范围内,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党内用人民主决策机制。二是健全干部培养教育机制。实行了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把任职资格考试作为确定科(局)级后备干部必备“硬件”,为干部选拔任用设立了知识“门槛”。三是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强化了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定实施了《县直机关和乡镇领导干部管理监督若干意见》,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责任追究制、试用期制和中层干部轮换(轮岗)制、岗位聘任制等九项制度。同时,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这些富有成效的改革探索,不仅有效地促进了全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而且在匡正用人风气、端正用人导向上开了新风。总的讲,大家对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认识越来越高,思路越来越明,步伐越来越快,措施越来越强,行动也越来越积极主动。 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现行的干部人事制度还有不少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的方面,主要是识人视野还不够开阔,选人渠道还不够多样,岗位职责还不够明确,评价标准还不够科学,干部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等等。个中原因,有认识不到位、行动不自觉的问题,有制度不健全、措施不完善的问题,有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还有一个从总体上来讲不规范、不配套的问题。因此,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乘势而上、加大力度,抓住关键、找准难点,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巩固成果、提供经验,使我县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第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十六大明确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次中央、省委出台的文件以及我县正要实施开展的试点工作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和要求,既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管干部的原则,又改进了党管干部的方法;既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积极性,又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既有利于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又坚持依法办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水平,等等。这些都顺应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大趋势,有利于加快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 第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十六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9月份即将召开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主要议题也是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政绩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央和省委出台的这些文件,就是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总体设计、分步到位,整体推进、配套运行。贯彻落实这些文件,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有利于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使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处,形成求真务实、踏实苦干的浓厚风气;有利于建立完善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促使领导干部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和牢固群众观有机地统一起来,自觉落实到行动中去,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有利于形成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的科学机制和良好环境,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委和政府的各项事业中来,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第三,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是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的关键所在。最近,县委先后召开了建设“平安苍南”动员大会和县委六届五次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平安苍南”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些都是县委根据省、市委的要求,针对苍南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好县委这一重大部署,坚定不移地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苍南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建设一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应该说,我县干部队伍总体素质较好。但也有少数干部精神状态疲软,缺乏攻坚破难的信心和措施,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干部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一靠思想政治建设,最近县委决定集中3个月时间在乡镇和县直机关部门领导班子中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牢固群众观,创为民、务实、清廉好班子”教育实践活动,就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二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要通过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灵活的选人用人机制,揭开干部任用工作神秘封闭的面纱,变少数人选人为多数人选人,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实践证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既是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和发展的动力,也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势在必行,行在必改,改则必活,活则必新。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实推进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我县试点工作的总体安排,这次试点工作的基本目标是: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正常退出等配套制度体系,形成改革的规范效应和良好的社会氛围,并在人事制度改革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激发公务员队伍的活力,为全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综合性的试点成果。 第一,抓制度体系,明确试点工作任务。要按照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提出的“三个层面、四个重点”的主要任务,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对于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要下大力气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执行落实干部人事制度的示范点;对于经过实践检验确属比较成熟的做法和经验,要在总结完善的基础上,及时形成制度,适时出台,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完善规范干部人事制度的先行点;对于亟待解决而难度比较大的一些问题,要深入调研,积极探索,进行攻关突破,努力使我县成为全省探索创新干部人事制度的试验点。重点抓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和正常退出三个环节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形成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五项制度:即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干部制度;县委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县管干部和乡镇与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任免中层干部“票决制”;科(局)级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和选拔科(局)级后备干部“联动制”;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五项制度:即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中层干部岗位聘任制;党政机关中层干部定期轮换(轮岗)交流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两项制度: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提名考察人选的实施办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干部管理监督方面,一是要执行落实好四项制度:即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谈心谈话制度、干部诫勉制度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二是要完善规范好三项制度:即乡镇驻村干部双向选择制度、乡镇联片驻(联)村工作责任制和乡镇干部考评及奖惩制度。三是要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在干部正常退出方面,要完善规范好一项制度:即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调整制度;探索创新一项制度:即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探索创新二项制度:即要建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制和制定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不在岗人员管理办法。 第二,抓探索创新,明确试点工作重点。在巩固和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我县的综合改革试点要重点抓好以下八项工作。一是建立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探索规范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为科学合理地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程序,实行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对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进行调研,探索规律,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改进民主推荐方法和程序,以切实解决民主推荐中存在的拉票现象、以票取人等问题。二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对部分空缺领导职位实施公开选拔。推出10个领导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其中面向全市的3个,面向全县的7个。8月10日上午,市里将召开全市联合公选工作动员会,对联合公选工作进行全面部署,10月份结束。三是在县机关和乡镇选择若干个试点单位,试行中层干部跨部门、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四是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办法。在灵溪镇开展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苍南县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暂行办法。五是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和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制约,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科(局)级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管理,制订出台有关规定。六是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在全面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基础上,深化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和职务聘任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通过竞争择优聘任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激励竞争机制,促进专业技术人员合理流动,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七是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按生产要素和实现效益进行分配,在有条件的单位实行结构工资、项目工资、兼职兼薪、年薪制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形式试点。八是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对科(局)及以下公务员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的,原则上给予办理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工资福利、奖金享受本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如果继续愿意上班的,要服从组织安排,服从所在单位的领导和管理,不允许在岗经商办企业,否则按照《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鼓励公务员自谋职业,所有担任正副职科(局)级调研员一律改任主任、副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 第三,抓统筹安排,明确试点工作步骤。我县这次试点工作,安排一年时间(2004年5月-2005年6月),分四个阶段:一是制定方案阶段(5月—6月):这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主要是开展调研,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建议;专题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汇报试点工作方案。在此基础上,研究、制订《苍南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省委组织部和省人事厅。二是组织发动阶段(7月份):分层次组织学习中央办公厅、省委组织部文件及省、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精神;梳理、修订和出台有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并召开动员大会,具体部署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是全面实施阶段(2004年8月—2005年3月):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有:开展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工作,推出部分职位参加市、县联合公选;实行中层干部跨部门、跨乡镇竞争上岗和交流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工作课题调研;制定出台“县委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在灵溪镇开展科(局)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试点工作,研究建立干部政绩考核办法等;建立科(局)级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领导干部的权力运用;建立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对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退居二线和在编不在岗人员的管理,建立人员退出机制。四是总结提高阶段(2005年4月—6月):主要是写出试点工作总结,并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有关制度规定,汇编成册,规范干部工作流程,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系统配套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三、加强领导、统筹指导,积极稳妥地抓好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 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思想观念、工作方法、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的全面创新,涉及到各种利益的调整,各方面都很关注,也比较敏感,时间紧,任务又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一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实践表明,越是改革到深处,推进的难度就越大,党委(党组)就越要高度重视和支持。为了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了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我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章方璋担任,成员由县委副书记徐强中、张建树、苏庆明和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晓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林晓峰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立民、温兴华、尤有光、陈绍华任副主任。组织人事部门是党委、政府主管干部人事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是党委、政府的参谋部、决策部、把关部,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中负有统筹安排、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的重要职责,要努力当好参谋和助手。同时,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牵扯到方方面面,仅靠组织人事部门去推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要在县委的领导下,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的力量,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试点工作的攻坚合力。 二要注意引导,营造氛围。改革是一场革命,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必然涉及到一些干部的升降去留,关系到广大干部的切身利益。这些干部产生一些不同的想法、议论和疑虑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我们一定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围绕在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实、做好、做到位。要引导广大干部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关系,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好干部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试点工作的经验,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观念,坚定改革的信心,为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要积极稳妥,务求实效。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从实际出发,区分轻重缓急,坚持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与党员、干部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要充分利用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这个平台,对改革中一些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只要大方向正确、看准了的,就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同时,要坚持自上而下的推动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尊重群众的意愿和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干部人事工作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我们既要态度坚决、积极主动,又要循序渐进、稳妥有序,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地抓下去,切实走出一条不断深化,整体推进的路子来。 同志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事关党的执政能力的增强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我县跨越式发展战略的实现,事关“平安苍南”的创建,是形势所需,任务所逼,发展所求。我们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求真务实,精心运作,把我县的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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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规定

范文类型:证明书,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医院,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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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交通事故去世,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关系,父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去世)。

2、关系,母亲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年月去世)。

3、关系,妻子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4、关系,儿子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无其他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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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桥梁工程师岗位职责优秀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程师,工程,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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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业务数据建模、数据分析及关键机器学习算法的设计与实现

2、编写算法设计各阶段的相关文档,撰写相关专利;

3、负责基于大数据平台的相关算法实现及优化

岗位要求:

1、本科学历及以上,计算机、医学统计或相关专业

2、数学基础扎实,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算法研究有较为丰富的知识积累和一定的实际项目经验。

3、熟悉大数据存储与分析基础理论和算法,有智能数据挖掘系统开发经验者优先;

4、有医疗数据分析经验优先

5、乐于接受挑战,学习能力强,勤奋肯干,有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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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2024年关于党的工会的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工会,全文共 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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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客户部按质、按时地实现工作计划。

2.确保直营店、加盟店的销售工作顺利进行。

3.对公司各项方针政策在直营店以及加盟店的执行情况负责。

4.对市场调研内容准确性负责。

5.对加盟店选址可行性负责。

6.对所掌握的销售数据的安全负责。

7.对加盟店销售任务、培训结果、陈列状况负责。

督导岗位职责4

1.负责药店各种管理规范的执行检查、督导、考评工作。

2.收集总结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政策在药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意见。

3.依据各部门对药店的管理规范、业务推进表,对各部门业务推进的督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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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2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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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仁: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为大家分享下我们钟楼社区20xx年的党建为民服务项目和畅想下20xx年的网格党建工作计划。

一、20xx年党建为民服务项目(不读)

我们社区今年的党建项目共有3个,钟韵阳光、钟爱驿站和钟爱社区学院。

★钟韵阳光 项目主要包括党性教育、崇廉倡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政治生日会、看望困难党员等党组织活动。搭建社区文化平台,打造社区文化品牌。简言之囊括了两大方面的内容,一是常规党建活动,二是社区文体中心活动。

常规党建活动(挑重点)

规定动作:社区党总支邀请专业老师为党员讲党课2次、党规党纪学习2次、观看党性教育视频4次、困难党员慰问2次,下面给大家分享下项目里开展的一些其他党建活动。

20xx年4月3日钟楼社区党总支联合沧浪实验小学,开展了主题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缅怀革命先烈,薪火代代相乘”的专场文艺演出活动。

红色之旅:20xx年4月20日,11月2日钟楼社区党总支组织社区党员分别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张浦镇姜杭村、顾炎武纪念馆、故居(千灯老街),和吴江柳亚子纪念馆。

20xx年6月21日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社区党总支开展“追忆初心忆党史 展望美好新时代—暨庆祝建党97周年纪念日”主题党日活动。并在活动上,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员、党组织以及党建联系单位 ,全面推进党建创优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0xx年9月21日,社区党总支联合江苏银行在三元宾馆报告厅开展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的大型文艺汇演活动。

20xx年11月16日社区党总支举办党员“政治生日会”,活动内容包括集体入党宣誓、手工制作迷你版升旗套装、以支部为小组制作红色多肉拼盘、种植长寿花、看纪录片《榜样3》、分吃生日蛋糕合影留念。

20xx年12月6日,社区党总支拟开展社区党建工作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0xx年12月14日,社区党总支拟开展社区党建联席会。

社区文体中心活动

1、传统文化进校园方面,本年度从3月到11月份社区党总支共组织京剧进沧实小26次,教会小朋友包括《智斗》、《坐宫》、《赤桑镇》等多首经典国粹曲目。组织民乐队进苏大海外教育学院20次,把中国的二胡、琵琶、中阮等技艺拿出去与外国友人分享。

2、公益演出、比赛类,5月1日和11月30日,钟楼社区党总支组织社区歌咏队、民乐队、京剧研究会在社区活动室面向社区居民进行红歌汇演演出。5月13日,钟楼社区党总支组织京剧研究会慰问演出辖区敬老院。9月14日党总支组织京剧社全体同志来到苏州消防支队姑苏区大队,进行慰问演出活动。9月4日,党总支组织社区乒乓球爱好者进行乒乓球友谊赛。

★钟爱驿站 项目由社区党总支行动支部进行承接。本项目源自于我们社区的志愿者队伍“钟爱驿站”。该队伍自20xx年成立,常年开展各种志愿服务,志愿者以大学生为主,党员同志在其中发挥着先锋引领的作用。35岁以下年轻人占比93%。团队的志愿服务内容包括:医疗服务、法律援助、家电维修、功课辅导、辖区志愿者巡逻、环境美化以及重大节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我们的钟爱驿站志愿者团队于20xx年12月被评为苏州市“青年文明号”,之后更是不断地扩大志愿服务范围为辖区居民服务,在20xx年12月又申请申报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并于今年的11月16日-22日进行了公示,接着完成了后续的申报材料。本项目今年开展的志愿服务如下:

1、常规志愿活动方面,社区党总支组织学生志愿者两周开展一次免费法律咨询、为社区空巢且腿脚不便的老人上门服务一次,每月开展一次小家电免费维修服务。每季度开展一次医疗健康或科普知识普及讲座。

2、重大节日志愿活动,3月5日和9月24日开展了两次大型的志愿类活动。服务内容包括免费小家电维修、法律咨询、量血压、测血糖、现场医疗咨询、上门为老服务、制作中秋禅意廉洁盆栽、教外国留学生制作月饼、为敬老院老人表演节目等等。

3、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面,社区党总支组织志愿者每季度为辖区内刷一次小广告,每半年一次为社区无物业小区除一次杂草、修剪一次绿化。

4、“331”行动,我们的巡逻队伍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陪同社区331小专班一起地毯式地排摸出租房、商家店面等重要场所,并对涉及违法的一些行为进行教育整改,在整改中发挥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环境大提升活动中,更是一如既往地冲在了前面,许多在校大学生支志愿者放弃了周末休息时间加入到值班巡逻队伍中来,为美丽的城市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钟爱社区学院 项目由入驻在社区公益驿站的明善养老服务中心承接。为了加强党总支对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的监督与参与,党总支要求该项目主要负责人每周参与社区的工作例会,并与我们一起讨论活动的开展细节。本项目主要是通过专家授课、手工制作、苏州人文历史讲解及兴趣培养等活动形式,提升居民对传统文化的认知、青少年国粹文化的学习培养及苏州人文历史等方面的了解。此项目由4个系列活动组成:

系列活动一:钟爱民俗——传统文化大课堂

活动以传统文化为背景,结合端午、中秋、重阳、立秋、冬至传统节日、节气为背景开展体验课程,通过美食品鉴、摄影展、互动游戏、讲座授课等形式感受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共开展活动5次

系列活动二:钟爱书法——国粹文化体验

活动开设国粹书法体验课堂,主要针对的是社区青少年,引导他们了解、体验国粹书法从毛笔、宣纸、砚台的制作工艺;学习书法各类字体、书法名家的励志故事;邀请专业书法老师教学书法技艺,学习书写技巧,通过‘看’‘做’、‘学’、‘写’全面了解和学习国粹书法文化。共开展活动18次。

系列活动三:钟爱绿植——绿植养生学堂

活动内容:引导居民种植盆栽植物,学习种植技巧,介绍不同种类绿植的医学作用,将绿色植物与居民健康生活相联系、相结合,培养、宣导绿色健康养生理念。共开展活动4次。

系列活动四:新苏州人俱乐部

活动针对辖区新苏州人开展吴文化教学班,以学习苏州方言为切入点,深入了解苏州人文历史,风土人情,提升辖区新苏州人对于社区、城市的归属感,更好的融入苏州城市生活。共开展活动4次

二、20xx年网格党建工作计划(钟楼、定慧寺、唐家巷)

1、党员专题学习类活动进行共享:根据以往经验,每年党建工作上必不可少的一个内容就是让社区党员进行专题学习,我们三个社区可以把党员集合起来一起上党课,既共享了师资力量,又为三个社区的党员创造了沟通交流的机会。

2、传统节日和红色类活动共享,譬如庆七一、重阳节等活动,这些都是每个社区都要开展的活动,我们可以三个社区共同从项目里出资把活动开展的影响力更大些。

3、三个社区可以挑出自己社区的特色活动与其他两个社区进行联建,如我们社区的志愿者类活动,我们社区可以出志愿者在定慧寺社区的小广场上开展活动,这样不仅更容易把三个社区的居民全部吸引过去。而且还可以增加两个社区的志愿者资源,这样开展下来的志愿者活动肯定更有意义。定慧寺社区今年的银杏节活动,明天我们可以去联系苏大,一起做一条游览银杏的线路,顺带做个最美银杏摄影大赛什么的。

我的汇报就到这里,有不当之处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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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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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8、组织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岗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

9、督促各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10、参与事故已经救援和调查处理;

11、协助环保管理工作;

12、协助安全项目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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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技术总监岗位职责_合同范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适用行业岗位:技术,经理,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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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总监岗位职责

1 负责起草公司技术发展规划,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并依照审批决议实施;

2 领导公司技术人员完成公司签约的工程项目和咨询项目及申报项目的技术部份;

3 负责规划并形成公司行业解决方案;

4 参与公司重大业务问题的决策;

5 协助编写投标方案和咨询服务,并协助专业销售部门完成销售工作;

6 负责项目启动、项目计划、项目客户验收及项目内部总结验收评审等相关工作;

7 负责协调解决项目中项目组与部门间的问题;

8 负责参与重要项目的售前支持;

9 负责与潜在客户/合作伙伴的方案讨论与技术交流;

10 负责制定部门管理规范报批并执行以及业务流程规范化管理;

11 负责对下属人员招聘做出决策,并参与重要岗位员工招聘工作;

12 负责对下属部门经理(番禺经理)及相关有工作关系的人员进行考核;

13 参与公司文化建设工作;

14 定期向总经理(番禺总经理)汇报工作,定期听取下属员工的工作汇报;

15 参与公司总经理会议或其他重大会议;

16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1) 制订并组织实施技术系统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 组织制订并实施技术系统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3) 技术、产品开发与创新。

(4) 组织建立并实施质量体系。

(5) 公司标准化、计量管理工作。

(6) 组织不合格品的审理工作。

(7) 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质量分析工作,制定预防和纠正措施。

(8) 重要技术工艺设备、计量器具的申购。

(9) 技术系统文件等资料的整理保管及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10) 公司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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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1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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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在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积极创新理论宣讲工作,构建“百名理论宣讲专家、百名宣讲员、百个精品宣讲课程、百个理论宣讲基地”市级理论宣讲工程体系,着力实现宣讲专业化、菜单化、基地化、制度化,打通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有力推动宣讲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建队伍,实现宣讲专业化。为解决在宣讲中普遍存在的临时组建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宜宾市着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常态化的理论宣讲专家和宣讲员队伍,经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单位审核、专家组评审、媒体公示等程序,聘请了首批19名市级理论宣讲专家和99名市级宣讲员。对市级理论宣讲专家、市级宣讲员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根据考核情况进行调整,市级理论宣讲专家还将吸纳外地优秀专家和优秀市级宣讲员、逐步增加到100名左右,市级宣讲员逐步达到150人左右。市级理论宣讲专家由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宣讲骨干等组成,承担市委安排的主题宣讲任务,每年宣讲场次不少于5场,每名市级理论宣讲专家负责联系一个县(区)或一个市级委口部门,管理、培养联系5名左右市级宣讲员(指导和辅导每年不少于2次、10个学时)。市级宣讲员由贫困村第一书记、道德模范、先进人物、党校教师、司法调解员和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理论宣讲业务骨干组成,覆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建、法律、金融等多系统各领域,市级宣讲员每人每年宣讲场次不少于4场,至少报送宣讲课程1个,接受专题宣讲培训不少于8个学时。通过组建百名市级理论宣讲专家、百人市级宣讲员队伍,宜宾市理论宣讲工作得到全面有效开展,初步形成了“抓大宣讲、大抓宣讲”的工作格局。

备专题,实现宣讲菜单化。为有效满足基层单位的宣讲需求,经过组织筛选评审,宜宾市印发《首批理论宣讲课程菜单》,推出了100个市级理论宣讲课程,涵盖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法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国际形势等七大领域,为基层干部群众提供“菜单式+分众化”宣讲服务。有宣讲需求的单位联系市委宣传部或市委讲师团,推荐相关宣讲专家、宣讲员到授课单位开展宣讲。实行宣讲效果评价机制,制发《理论宣讲效果测评表》,接受授课的单位组织对宣讲效果进行测评,并及时统计汇总测评结果报市委讲师团,测评结果作为考核市级理论宣讲专家、市级宣讲员的重要依据。自宣讲菜单公布以来,邀约宣讲的数量、场次不断增加,基层宣讲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全市菜单式宣讲达4300余场次、受众51.6万人次。

搭平台,实现宣讲基地化。目前,基层宣讲工作缺平台、缺阵地的现象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制约了宣讲工作的开展,影响了宣讲活动的效果。宜宾市充分运用道德讲堂、核心价值观示范基地、思政工作教育基地、党群服务中心、农民夜校、工会之家、青年活动中心等现有阵地,命名了首批75个市级理论宣讲基地。各基地有分管领导、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工作计划。硬件上,每个基地有齐备的配套设施,有固定的桌椅、网络、音响、投影、消防等设备设施,能容纳50人以上;软件上,每个基地有完善的学习培训、组织宣讲、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机制;考核上,每个基地全年组织承担各类宣讲活动不少于10场次,每场次受众不少于30人。截至目前,全市理论宣讲基地发挥各自作用和特色,开展各类宣讲和培训2600余场次、受众21万余人次。

强管理,实现宣讲制度化。在宣讲工作中,缺乏制度保障、缺乏考核管理、缺乏督查促办、缺乏经费支持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制约了理论宣讲工作的有效开展。宜宾市出台了《“百人百家百课百基地”宣讲体系工作方案》,并配套印发了《理论宣讲专家、市级宣讲员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理论宣讲专家联系市级宣讲员分工安排表》和《理论宣讲基地管理实施办法》,从制度上对宣讲队伍、课程、基地的建设管理进行了规定。建立了“四百”宣讲信息报送机制,实行每月报送、季度通报、半年报告制度,督促宣讲队伍、宣讲基地和基层单位真正动起来、干起来、讲起来,形成比学赶超的生动局面。市级财政每年预算解决专项经费近100万元,制定《“四百”工程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为市级理论宣讲专家、市级宣讲员开展宣讲解决资料订阅费、讲课费,通过以奖代补支持市级理论宣讲基地建设,设置重大专题备课经费,确保宣讲工作的有效开展。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两次集中宣讲培训,邀请权威专家做宣讲指导和培训,遴选优秀市级理论宣讲专家和宣讲员做现场示范宣讲,不断提升宣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市级理论宣讲专家、市级宣讲员宣讲时统一佩戴专门标识,切实增强荣誉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系列制度的建立,为理论宣讲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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