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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规定的处罚条例怎么写(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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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个人心得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心得体会,适用行业岗位:个人,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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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绷紧国家安全之弦,凝聚国家安全共识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历史进程赋予我们党的又一伟大使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党中央关于维护政治安全的各项要求,确保我国政治安全”。在“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即将实现之际,我们打响了抗击疫情的阻击战、决战决胜脱贫的攻坚战,面对全球疫情蔓延的严峻形势,国家安全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如何保障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态大船安全行驶,加强党建引领是根本。

坚定党对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史,已用中国发展的实际向世界证明“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特别是这次防控疫情的成功经验更有力地证实了我们党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强大能力,也更有力地说明了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大局的重要法宝。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之处不只在于对建设国家安全的正确领导,还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展现大国担当,同世界各国一道,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而不懈努力。

强化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构建国家安全体系“桥头堡”的作用,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履行国家安全职责的督促检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上来,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主动、未雨绸缪,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矛盾风险挑战的准备。

增强个人安全意识。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汇聚起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力量,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国家安全非一朝一夕之事,亦非一人一已之力,需要全民共同维护。历史告诉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要依靠人民的力量和智慧去完成。国家安全亦是如此。要加强对公民国家安全意识的培养教育,加大对国家安全法的宣传力度,增强公民“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主人公意识,鼓励公民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中来,调动公民主动与违反国家安全行为做斗争的积极性,形成“群策群力,全民皆兵”的严密的国家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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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年级组长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年级组,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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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本年级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做本年级教师和学生的表率和带头人。

二、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结合本年级具体情况,制订年级工作目标和计划。主动关心、指导班主任按时制订班级工作计划,对整个学期各班计划、小结和评语等第的评定等工作进行督查。

三、期组织本年级教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开展研讨,交流经验,制定措施,大力弘扬本年级教师中的先进事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及时向教导处反映本年级工作情况,按照学校行政要求,实事求是地做好教师的考绩、考勤工作。

四、学期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召开1—2次年级学生大会,通报本年级学生思想、学习、行为习惯等方面的情况,加强政治思想、道德规范教育的针对性,促进年级的文明建设。

五、协调好班主任与任课教师的教育、教学关系,发动全年级教师参与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做好差生转化工作。主动关心教师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帮助教师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六、按时参加年级组长、班主任工作会议,督促班主任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协助教导处安排好本年级教师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态度,搞好本年级组教师和科研专题研究。

七、协调本年级各学科的教学工作,协助并抓好各学科进度、作业分量、测验时间和次数、期中、期末考试及质量分析。协调好本年级的临时调课,并对组内缺、代课和调课情况做好记录。

八、配合各学科组教师安排和调控好学生活动,如补缺补差、提高辅导和专项竞赛等工作,根据学校课程建设要求,协调组织好本年级的探究性学习活动。

九、积极配合、支持学校团队开展工作,对本年级学生入团、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的推荐和学生奖惩提出意见。

十、期末做好学期工作总结,对本年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习质量和各班的学风、班风作出综合评价,并上报教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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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第八条分立工作组的成立及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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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立即成立分立工作组,具体执行本次分立有关事宜。

8.2 分立工作组由        组成,其中,        任组长、        副组长。

8.3 分立工作组依据本协议约定以及《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开展下列工作:

(1)组织甲方、新设公司1及新设公司2分别召开股东会,就分立有关事宜作出决议;

(2)就本次分立事宜,报各主管部门审批(如需);

(3)聘请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评估、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财产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自甲方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各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6)组织新设公司1、新设公司2起草公司《章程》并召开股东会、董事会通过《章程》、选择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7)办理新设公司1及新设公司2设立登记以及甲方注销登记等工商登记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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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社区个人工作内容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适用行业岗位:社区,个人,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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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__社区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推进社区建设的精神,实行卫生城市专业管理,推进社区环境卫生,美化社区环境,创整洁、优美和谐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在辖区各共建单位、社区志愿者、村(居)民小组长的努力支持下,爱国卫生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现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创建卫生城市为目标,巩固卫生先进城区创建成果

1、卫生工作是社区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巩固创建卫生城市,更好的落实长效机制。社区还成立了环境卫生周末评比督查小组,每周组织督查小组成员对社区卫生进行安全检查。

2、社区组织了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社区志愿者先后10多次,坚持卫生日大扫除。清理社区新村楼道、居民住宅的卫生死角;清洗乱张贴、乱涂画的墙壁。

3、进一步完善以动态保洁为核心的城市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对各类实施动态保洁、巡回保洁的道路加强监督检查,针对流动摊贩、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等现象,组成了二十多名文明劝导队进行监督,提高市民卫生意识。

二、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通过经常性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加大公共卫生、健康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力度。使广大群众提高卫生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上半年召开卫生工作会议8场,出“除四害”专刊4期,发放健康教育读本1000多本,我们还举行了几场大型的健康教育、环保宣传活动。强大的宣传攻势,提高了村(居)民卫生健康的知晓率,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发动群众,人人参与禁烟活动。

三、以环境治理为本,继续巩固除四害成果

狠抓灭害防病工作,为确保灭鼠、灭蟑工作的成功。我社区积极组织居民开展了大规模的灭鼠(蟑)活动,并成立了一支由社区干部和居民小组长、社区志愿者组成的灭鼠(蟑)队伍。我们先后开展了春季灭鼠、夏季灭蚊宣传。还利用了社区的宣传栏宣传灭鼠(蟑)的注意事项,同时还发放宣传单,使广大村(居)群众充分认识到灭鼠(蟑)的重要性。

四、积极开展参加社会卫生公益活动

以创建各类卫生先进为载体,不断推进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暑期、周末我们组织学生开展爱国卫生活动,使学生在暑假中既受到了锻炼,又受到教育。为村(居)民办实事,方便广大村(居)民,也得到了他们的好评。

针对今年的工作不足,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今后的长效管理工作仍需我们踏踏实实去做,如何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仍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因此我们要认真总结上半年中的得失,为下半年更好的开展卫生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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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集团财务总监岗位职责说明书_岗位说明书_网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说明书,适用行业岗位:财务,经理,全文共 1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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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财务总监岗位职责说明书

集团财务总监的岗位职责是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2篇“集团财务总监岗位职责说明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集团财务总监岗位职责(一)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3.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5.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6.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集团财务总监岗位职责(二)

(一)依据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发现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及时向企业提出纠正的建议并按规定向省国资委报告。

(二)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企业财会人员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对企业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负责人的任用、奖惩有建议权。

(四)通过审核、检查企业财务会计帐册、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资料等方式,监督管理企业财务会计活动,保证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发现存在问题的,应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1、对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企业内控机制存在问题的,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对企业财务会计资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对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年终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主要经济指标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有关重大变化要分析原因,并形成书面意见。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经营班子会议,对有关项目论证、对外投资、贷款、担保、产权转让和资产重组、企业改制、财务审计等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六)审核企业重大经济事项,出具独立的审核意见。审核意见与企业不一致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的,应及时书面向省国资委报告。

1、审核企业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贷款、担保、资产评估、资产抵押(质押)、年度财务预算、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2、审核企业改革改制、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等有关事项,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3、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危机处置工作。

(七)根据企业董事会或经营班子有关决定,参与企业重大事项的管理和企业重大经营决策过程。

1、参与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2、参与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

3、参与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4、其他需要参加的重大事项和活动。

(八)参与制定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贷款担保制度等,对企业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九)监测所属子企业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重大事项要及时上报省国资委。

(十)对重要财务事项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签。

1、企业借入和借出一定数额的资金、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

2、对外投资、兼并、收购、出让,对外捐款或赞助等非经营性支出,向境外汇出资金及开出信用证等重大财务事项;

3、购置固定资产,企业规定应由企业负责人审批的;

4、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月报、年报及相关分析说明);

5、企业设立、合并、撤销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

6、其他需要企业负责人签批的财务事项。

凡规定联签的事项,应在企业负责人签署之前送财务总监审签,具体额度及方式由企业结合实际具体规定。

(十一)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按照职责对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3、根据工作需要,有权查阅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合同、资料,包括年度经营计划、经营目标责任书、投资项目合同、贷款担保合同、产权转让合同、物资采购合同、基建工程合同、内部承包合同(或方案)以及项目可行性方案等,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解释。

(十二)每季末20日内提交综合工作报告,对可能造成财务数据失真、国有资产损失的事项以及其他拒绝联签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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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员工违反规章制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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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入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人工绞磨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杠,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

4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掌克子和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的人和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的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箱笼罩。

5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

6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7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柱筋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起;柱筋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倾倒。

8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9绑扎高层建筑的圈梁、挑檐、外墙、边柱钢筋,应搭设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10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1米以内始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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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2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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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我支部党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完成了教科系统党委及学校党总支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推进了支部党建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加强思想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

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和党课培训等形式,组织党员教师在认真学习党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的讲话等,除因特殊原因请假的党员外,参学率达到100%,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素养。

二、强化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一)进一步健全党内制度,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发展制度等,以规范的制度管理,促进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和普通教师的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了教育教学水平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学校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加强阶段性考评督导,层层传导压力。每个党员根据年初制定的目标工作任务,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促进各项党建工作的开展,确保了工作落到实处,增添实效。

(三)加强党员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根据上级党委的年度工作计划要求,认真制定并落实好本支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在保证党的常规工作正常化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组织意识教育,加强对党员经常性的教育工作,提高党员素质。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

(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实践活动。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树立党员干部形象,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教师党员争做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积极承担高质量的公开课(示范课),并成为学习组、教研组交流发言的带头人。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制订本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努力做好骨干教师入党工作,引导团员青年及入党积极分子靠拢党组织,为党组织补充新鲜血液奠定坚实基础。以在教学第一线青年骨干教师为发展党员的重点,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经常性教育和入党前的强化教育。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预审制度及发展程序,保证发展重点和质量。

三、抓好作风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责任相结合制度,完善领导班子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凡有重大事项均通过党支部委员会研究。

(二)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教师私自办班收费和组织有偿家教,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三)深化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全体干部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狠刹奢侈浪费、攀比敛财之风,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教师签写禁止操办“升学宴”等承诺书,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教师廉洁从教的思想认识。

(四)做好支部党务公开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民主”的原则,积极落实党务公开工作,学校的各项工作如发展党员、评优评先、党费收缴等情况,均在学校或党员群中公示,同时经常听取教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大增强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创建“平安校园”。以平安校园、无邪教校园、无案件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建立健全学校治安防范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强化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不断加强师生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国防知识等系列教育,开展校园拒绝邪教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发挥好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与派出所联合开展法制安全进校园活动,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

四、持续抓好“两学一做”常规动作,夯实党建基石

本学期为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月6日,学校党支部组织全校党员学习了《XX小学20xx年党建工作计划》,对全年党建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就继续深入开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

(一)学党章党规,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以集中学习、自学、观看教育片等形式,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真正搞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掌握好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弘扬共产党员一以贯之的作风和品格,自觉尊崇、坚守和维护党章党规。

(二)学系列讲话,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在党员大会上,以党课的形式,集中学习,把学习系列讲话的落脚点放在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指导行动上,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教师深入领会系列讲话蕴含的丰富内涵和战略思想,做到吃透实质、融会贯通,真正转化为个人的价值追求和信条,把学到的思想理论、形成的观念认识、获取的学习成果付诸具体实践,创造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

(三)争做合格党员,端正思想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学校党支部把开展“两学一做”同“四风”问题整改、不严不实问题整改贯通起来一起抓,以党员大会的方式,教育全体党员干部讲政治、讲党性、讲担当,用实际行动展示共产党人的时代风采。开展党日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落实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制度,确保了活动有效覆盖,达到了预期成效。

回顾20xx年上半年的党建工作,通过全校党员教师的共同努力,党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们坚信,在上级党委的关心支持下,全体党员老师与教职员工将戒骄戒躁,继续撸起袖子加油干、努力使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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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安全主管岗位职责内容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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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督导实施。

3、掌握安全动态,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5、负责组织和督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培训,检查持证上岗情况;

6、定期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劳动防护检查工作,并跟踪整改反馈工作;

7、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遇有重大险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并责令有关单位处理。

8、组织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进行事故统计、分析、定性、定责和上报,对各单位执行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任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

2、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了解安全生产、特种设备、食品、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知识;

3、熟悉环境、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标准化等安全相关管理体系的应用;

4、三年以上建筑行业现场施工管理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5、具备专职安全C证、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优先考虑。

6、具备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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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_规章制度_网

范文类型:条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生产,全文共 3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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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在生产中发生了安全事故可千万不能乱,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由其承担应急工作职责的机构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五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明确规定应急组织体系、人员职责分工以及应急程序和措施。

第六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日内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其中,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机关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应当责令制定单位限期修改,并重新报送备案。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中,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在重点行业、领域单独建立或者依托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第九条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依法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单位,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可以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联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提供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的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条 应急救援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所必需的装备和物资,并定期组织训练。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将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定期通报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 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

(三)专职应急救援队伍。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知识,了解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迅速控制危险源,组织抢救遇险人员;

(二)停止现场作业,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通知可能受到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

(三)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和发生次生灾害的必要措施;

(四)根据需要请求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参加救援;

(五)向参加救援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相关技术资料、信息和处置方法;

(六)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收集证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一)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及可能造成的危害;

(二)通知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单位与人员、隔离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受到威胁的人员、实施交通管制;

(三)依法发布调用和征用应急资源的决定;

(四)维护现场秩序,组织安抚遇险人员和遇险遇难人员亲属;

(五)依法发布事故信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停止执行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接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救援指令或者签有应急救援协议的单位的救援请求后,应当立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七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现场指挥部成员应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组织制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第十九条 在应急救援中发现可能直接威胁救援人员生命安全或者造成次生灾害等情况时,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消除隐患,降低或者化解风险;必要时,可以暂时撤离救援人员。

第二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为应急救援提供通信、交通运输、医疗、气象、水文、地质、电力、供水等保障,为救援人员提供必需的后勤保障,为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

第二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或者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救援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事项,妥善保存相关原始资料和证据。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对被调查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评估,并在事故调查报告中作出评估结论。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符合享受工伤保险条件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烈士。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未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备案的;

(二)未按照受理备案的机关的要求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的;

(三)未按照规定报送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的;

(四)未按照规定建立应急值班制度、配备应急值班人员的。

第二十八条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不服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的决定、命令或者不配合其依法采取的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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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团日活动总结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工作总结,全文共 9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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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五四运动101周年,引导广大青年传承、弘扬五四精神,激励青年坚定制度自信、聚力抗疫战疫、展现青春风采,滨城区各级团组织开展以“绽放战疫青春·坚定制度自信”为主题的“五四”系列活动

重温入团誓词,是团员在每个青年节都会进行的项目,在今年这个特殊时期,多数团员还未开学,团员们通过抄写入团誓词,郑重地签下自己的姓名并与之合影,进行了一场“云宣誓”。虽然没有集体站在团旗下,但团徽闪耀在我们胸前;虽然没有他们洪亮的声音,但可以看到他们铿锵有力的文字。

五四前后,学校团组织依托新媒体平台,组织各团支部开展线上齐签到、听团课、共分享活动。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团的知识、青春故事分享,开展“同心战疫,我们在行动”、“与祖国共奋进,用青春谱和谐”等线上主题团日活动。

五四期间,滨城区5696名入团积极分子、团员通过手机“青年大学习”链接打卡学习了《青年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系列讲话精神》。通过学习,了解了疫情防控的重大意义、基本策略和重点举措,希望他们能从自身做起,以实际行动践行青年的使命担当。

1.发挥青年榜样力量,引领青年

一是为激励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20__年度做出的积极贡献,团区委评选了一批表现突出的红旗团委、团支部(总支),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二是为推动我区少先队事业蓬勃发展,团区委联合区教体局开展第四届“滨城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评选;三是在全区团员青年中深入开展争做“新时代滨城最美青年”主题活动,评选出10名事迹突出、感染力强、植根基层“滨城最美青年”。

2.爱读书,话成长

滨城区税务局举办“禾风·悦读”好书分享会活动,爱好阅读的青年书友们欢聚一堂,共同品味书香。分享会中,青年干部分别向大家介绍自己近期读过的好书,朗诵书中的一些优秀段落,并联系实际分享了自己的收获与感悟。

3.一抹志愿红,奋斗青春志

5月1日,彭李街道学苑社区联合白鹭公益组织30余青年志愿者,在中海风景区开展“快乐假期战疫有我”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现场,志愿者对游客聚集、不戴口罩等行为进行劝阻,并捡拾景区周边垃圾,向游客宣传环保知识和防溺水知识,倡导大家爱护环境,假期出行游玩注意安全防护。

4.筑梦新时代,青年当自强

为继承与弘扬“五四精神”,展现当代检察干警朝气蓬勃、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滨城区检察院组织青年干部举办“弘扬五四精神争做新时代先锋模范”经典诵读活动,从朗诵声中品味经典诗句,感受心灵的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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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渠道拓展主管岗位的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经理,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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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区域内市场的发展策略和渠道规划,组织实施和落实;

2、负责协助分公司负责人完成对重点市场商圈的布局和规划;

3、负责辖区内年度目标的分解和达成;

4、负责辖区客户的管理和维护;

5、负责辖区主题项目工作的实施,并提出合理化调整建议;

6、负责一年多次的公司订货会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辖区客户市场政策和目标协议的沟通洽谈;

8、收集市场竞品信息,提前预判市场走向趋势,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方案。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至少5年以上服装/服饰相关工作经验;

2、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市场嗅觉和市场判断能力;

3、具备市场开发和维护能力,熟悉南方女装渠道市场的优先;

4、抗压能力强,接受经常性的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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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网络运营主管工作的职责模板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营运,经理,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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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网络营销项目总策划,战略方向规划、商业全流程的规划和监督控制;

2、负责网站平台的策划指导和监督执行;

3、负责网站产品文案、品牌文案、资讯内容、专题内容等的撰写指导和监督执行;

4、负责网站推广策略总制订,以及执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5、负责网站数据分析,运营提升;

岗位要求:

1、2年以上电子商务/网络营销工作经验,3年以上项目策划、运营经验;

2、具备项目管理、营销策划、品牌策划、网络营销等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优秀的电子商务/网络营销项目策划运营能力,熟悉网络文化和特性,对各种网络营销推广手段都有实操经验;

4、卓越的策略思维和创意发散能力,具备扎实的策划功底;

5、对网络营销商业全流程都具备策划、运营、控制、执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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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会计工作职责精编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会计,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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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负责公司的成本核算,审核各项会计数据及帐务,并对财务数据进行备份帐务存档;

2. 及时准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

3. 月度结账后进行项目盈利性分析、营运能力分析,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给管理层提出改善建议;

4. 渗入公司各业务模块,了解和发现问题,维护、改进公司财务管理程序和政策,制定年度、季度财务计划;

5. 主导、优化公司业务流程及ERP系统实施、执行;

6. 对成本进行预测、控制、核算、分析,确保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7. 与财政、税务、银行等相关政府部门、机构建立并保持良好关系;

8. 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和项目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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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_党建党委_网

范文类型:条例,党团党建,适用行业岗位:党工团,全文共 77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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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

第三条 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领导政法单位依法履行专政职能、管理职能、服务职能的重要方式和途径。

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实现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

政法单位是党领导下从事政法工作的专门力量,主要包括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

第四条 政法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支持政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确保政法队伍全面正确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

第五条 政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推动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职责,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六条 政法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专门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四)坚持服务和保障大局,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长期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五)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行使人民民主专政职能;

(七)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八)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九)政法单位依法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确保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使权力;

(十)坚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政法队伍。

第二章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第七条 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决定政法工作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管理政法工作中央事权和由中央负责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党中央加强对政法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政法工作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

(二)确立政法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政法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政治保证;

(三)研究部署政法工作中事关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大局稳定、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方针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

(四)加强政法系统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和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政法队伍,为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第三章 地方党委对政法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领导本地区政法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应当以贯彻党中央精神为前提,对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以下事项,落实领导责任:

(一)统筹政法工作中事关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要事项;

(二)统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和突发事件;

(三)统筹规划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四)推动政法单位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五)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政法改革方案,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政法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七)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单位的监督机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八)加强党对政法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单位主抓、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九)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政法工作形势和任务的需要;

(十)推动完善和落实保障政法干警依法履职、开展工作的制度和政策;

(十一)本地区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党委政法委员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设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由党中央审批确定。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由同级党委按照党中央精神以及上一级党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审批确定。

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领导和县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省、市、县、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是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工作平台,由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负责工作统筹、政策指导。

第十二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党委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应当把握政治方向、协调各方职能、统筹政法工作、建设政法队伍、督促依法履职、创造公正司法环境,带头依法依规办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八)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 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指导地方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指导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工作。

第五章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领导

第十四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领导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贯彻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大政方针,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

第十五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应当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发挥好领导作用。主要职责任务是: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遵守和实施宪法法律,带头依法履职,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研究影响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者重大案件,制定依法处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

(四)研究推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全面深化改革,研究制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执法司法政策,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六)完成上级党组(党委)和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六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制度、党组(党委)成员依照工作程序参与重要业务和重要决策制度,增强党组(党委)及其成员政治领导和依法履职本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

第六章 请示报告

第十七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党中央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对党中央负责,受党中央监督,向党中央和请示报告工作。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按照党中央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汇报重要工作,一般应当同时抄报同级党委政法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请示以下事项:

(一)政法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关系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维护国家安全特别是以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为核心的政治安全重大事项;

(三)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政法工作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大立法建议;

(五)拟制定的政法队伍建设重大政策措施;

(六)政法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以下事项:

(一)党中央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重大事项贯彻落实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二)对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正确统一实施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报告;

(三)具有全国性影响的重大突发案(事)件重要进展和结果情况;

(四)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

(五)半年和年度工作情况;

(六)党中央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政法工作总体情况、中央政法委员会牵头办理或者统筹协调的重大事项情况,由中央政法委员会统一报告党中央,中央政法单位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向党中央报告工作制度。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按照有关规定,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以下事项:

(一)涉及政法工作全局、需要提请中央政法委员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有关地区、部门之间存在分歧,经反复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协调的重大事项;

(三)重大政法改革方案和措施;

(四)出台重要执法司法政策性文件、司法解释,提出涉及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的立法建议;

(五)党中央交办的重大事项和需要中央政法委员会统筹研究把握原则、政策的重大事项;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等重大事项的相关政策措施问题;

(七)拟以中央政法委员会名义召开会议或者印发文件;

(八)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请示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 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以下事项:

(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情况;

(三)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员会工作部署、指示和决定情况;

(四)重大工作部署以及推进情况,年度工作情况;

(五)重大政法改革部署以及推进情况;

(六)政法工作中涉及国家安全特别是政治安全的重大事项处理情况;

(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八)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

(九)应当向中央政法委员会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每年应当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情况,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地方党委政法委员会参照上一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第七章 决策和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及时对以下事项研究作出决定、决策部署或者指示:

(一)涉及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政法工作的决定、决策部署和指示的重要事项;

(二)下级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三)本单位在履行职责中需要决策的事项。

决策时,应当先行调查研究,提出适当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按照规定提请相关会议讨论和决定。

第二十四条 对于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各有关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必须坚决贯彻执行。

提出请示报告的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在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过程中,认为原请示报告事宜需要作出调整的,必须按照谁决策、谁审批的原则,报原决策单位审批,但在批准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五条 地方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政法工作的制度,将政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在本地区带头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指导、督促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做好贯彻执行相关工作。

地方党委成员对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二十七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实行全体会议制度,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的政法工作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同级地方党委、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并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协助党委指导、督促有关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下级党委政法委员会坚决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推动工作落实。

第二十九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或者本系统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重大事项。

第三十条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事项,确保工作落实。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成员对党组(党委)集体决策应当坚决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决策改变前应当坚决执行。

第八章 监督和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各级党委应当将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内监督体系,实行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指导、推动政法单位建立健全与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构建权责清晰的执法司法责任体系,完善程序化、平台化、公开化管理监督方式。

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依法依规将政法工作情况纳入党务政务公开范围,依法有序推进审判执行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司法行政公开、狱(所)务公开,完善政法单位之间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政法工作在依法有效监督和约束环境下推进。

第三十二条 加强对政法工作全面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一)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情况,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开展巡视巡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特别是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贯彻落实;

(三)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应当建立健全向批准其设立的党委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决策部署、指示等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第三十三条 党委应当加强对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和下一级党委常委会履职情况的考评考核,其结果作为对有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一)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定期检查和考评考核党委政法委员会履职情况;

(二)建立健全听取政法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职制度,加强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考评考核;

(三)在考核下一级党委常委会领导开展工作情况时,注重了解领导开展政法工作情况。

党委政法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述职制度,全面了解、掌握委员履职情况,及时提出指导意见。

第三十四条 党委政法委员会在统筹推动政法单位开展常态执法司法规范化检查中,对发现的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政法干警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应当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制度建设,保证全面正确履行职责。

第三十五条 有关地方和部门领导干部在领导和组织开展政法工作中,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度规定职责的,视情节轻重,由党委政法委员会进行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或者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配套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条例的基本精神,制定军队政法工作党内法规。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自20xx年1月13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党内有关政法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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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网络推广员工作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职员,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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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负责公司线上推广,为公司带来咨询量,从0到1的一个渠道建设,包括网站建设、渠道建设;

2、负责网络流量的运营、电商流量推广工作和日常销量、活动销量、竞品分析;

3、定期对所负责推广工具的效果做数据分析及反馈报告;

4、帮助亚马逊listing寻求站外reviewer;

5、联系国外资源以及各类其他平台红人的联络和测评;各种评测类网站和博客的联系以及上传测评;

6、负责店铺的推广引流,运用平台各种营销工具,提高点击率与浏览量,监控、分析店铺的各项运营数据,并根据数据做出改进优化方案,不断提升店铺的销售转化率;

7、上级主管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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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停车场管理制度合同书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合同协议,全文共 1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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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一、日常管理要点

1、制定完善的停车场车衣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2、定期检查停车场配置足够的消防栓等灭火器械,并可通过防火带将整个车场分割成若干个防火区域;车管员对易燃易爆物品、烟火等涉及安全的一切事项严格把关,提高警惕性,杜绝隐患。

3、合理分配车管员,按照各防火区域划定负责人,并同时负责车衣租赁及回收工作。

4、对于临时泊车、长时间停车采用不同区域分隔,便于识别管理。并同时设计租赁车卡,在车卡背面注明相关事项,如:收费标准、车辆基本信息,尽量避免事后纠纷。并且停车场应配置显著的车衣收费标准。

5、车管员对每辆进入车场车辆作适当检查,注意车辆是否有被撞、被刮等迹象,并当面套好车衣,做好现场记录后由车主签字确认,进而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主动礼貌提醒车主不要将贵重物品留在车内,同时阻止闲杂人员进入车场。

6、车衣租赁实施刷卡消磁制度。领取车衣时,进行刷卡。离开停车场时,再进行刷卡,确保车衣不丢失,与此同时,也可以统计停车时间,计算消费金额。

7、对于长期停车并不交车衣使用费的车辆,停车场管理部按规定给予发函提醒,再实施锁车处理,或将其车强拖走交由交警部门进行处罚。

二、车场车衣管理规定及租赁协议

对于车衣租赁过程中,停车场管理中心应与车主同时签定《停车场车衣管理规定承诺书》和[二]停车场车衣租赁协议书,以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停车场车衣管理规定承诺书

1、凡在停车场进出或存放之机动车辆,其驾驶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指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场内秩序。

2、车辆入场时,驾驶员须按规定自觉出示车衣租赁卡,并由闸机辨认,时租车辆须由闸机弹取出时租车票,待栏杆抬起后,方可入场停放。

3、入场之机动车应确保清洁卫生。凡脏污、泥泞之机动车,本停车场有权禁止其入内及停放使用车衣的权力。

4、入场停放并使用车衣的任何机动车辆,应按停车卡或车管员指定之区域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本停车场有权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凡现金、重要文件、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本停车场不负保管责任。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带入车场。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7、车辆离场或任何人士驾驶或移动场内任何车辆时,车场管理员有权对其进行管理、检查,驾驶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驾驶人员须承担由此引致的一切责任。若发现所租赁车衣遗失和损坏,管理人员有权利进行询问和调查。

8、停车场之车衣只供机动车辆泊车后罩车之用,其他超过罩车以外的任何行为及任何形式的功能改变都将视为非法。

9、车衣租赁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否则,将收回租赁卡。如事件、行为带有刑事性质,将送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0、所有车辆使用车衣均应按照本停车场现时有效之收费标准缴费。

11、如遇车衣租赁卡遗失,依下列方式处理:车衣租赁卡遗失立即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由车管员按规定程序处理;车主先向门岗车管员申报登记,再到航站楼管理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12、本停车场保留修改、增删本管理规定中任何或全部条款以及制订新的管理规定的权利,经修订的管理规定一经发布,即告生效,并对所有停放的任何机动车辆及使用人具有约束力。同时,旧的管理规定即告失效。

本人/本公司清楚了解上述管理规定之条文,并自愿接受此条文之约束,在签定此承诺书后,正式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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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树立职责意识抓好党建工作大全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党团党建,全文共 1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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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来上海工作一段时间的德国工程师曼德发现了一个秘密:“公司办公楼里,那些门口铭牌上贴有小红旗的人,业务最OK,态度更真诚。”他想,自己勤勤恳恳、工作出色,公司是不是也应该奖励自己一面小红旗?后来他遗憾地知道,那些小红旗是中国共产党党旗,只有中共党员才能拥有。

在上海工作多年的上汽大众德方执行经理吴博锐曾感慨:“企业发展,党委的作用太大了。一个政党,能把大多数人的梦想凝聚在一起,实在了不起!”上汽大众党委书记张志勇说,在上海市国资委和上汽集团党委领导下,上汽大众党建走过了一条“方法—制度—体系—品牌—文化”的艰辛探索之路,坚持用创新精神突破传统工作思维和方法,把党建工作转化为推动企业持续发展的独特优势。

党建做实了就是生产力

上汽大众的实践对混合所有制企业做好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启示。“党建工作做实了就是生产力,党建工作做强了就是竞争力,党建工作做细了就是凝聚力。”6月30日,庆祝建党97周年暨上海国企党建工作论坛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召开,论坛介绍了上海国资委党委“万名书记进党校”“红旗党组织”“党支部建设示范点”等创建和培训做法,上汽大众等企业代表、多名党建专家就“高质量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一话题展开交流互动。当天,《改革征程党旗红——来自上海市国资委系统红旗党组织的报告》在论坛首发。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伴随国资国企改革的征程,如何把企业党组织打造成为改革发展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上海拥有地方国有企业1.1万户,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分别约占全国地方国企的1/6、1/4、1/5。上海市国资委系统目前共有1.4万多个党组织、近20万名党员,分别占全市基层党组织、党员总数的16%、11%。上海市国资委党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统筹谋划基层党建工作,坚持不懈抓基层、强基础,树立基层党建标杆,营造“比学赶超”浓厚氛围,提升企业党建整体水平,有力助推各项改革攻坚和创新发展,为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提供了坚强保证。

记者了解到,过去的一年,上海国有企业以完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为重点,在全国国资系统率先制定基层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三张责任清单”,全面推进企业集团和二级企业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并把党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任期综合考核重要内容,深入开展了“红旗党组织”“党支部建设示范点”评选、“万名书记进党校”等活动,推动国企党组织把党建责任牢牢抓在手中、落到实处。

党的领导更加坚定,企业活力愈加迸发

20xx年,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5%;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1.6%。今年1至5月,上海地方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超1.3万亿,同比增长12.8%;利润总额1200多亿,同比增长12.6%。

事实上,从20世纪90年代起上海就在全国率先探索党组织和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为进一步扩大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影响力,后来又推行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副主席,专职党委副书记有条件的可进入董事会。全国国企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后,在竞争类企业、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全面推行董事会建设,全面推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并适时选派外部董事,功能类企业实施外派财务总监制度,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证和体制保证。截至目前,符合条件的上海市管企业100%建立了“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市管企业、二级公司党委书记与董事长“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90%、60%以上。下一步,上海国企将研究制定党委落实前置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一级企业、推动二级及以下企业修订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把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组织处处长苏虹介绍,实践证明,只有构建起明责知责、履责督责、述责问责的“责任闭环”,才能有效防止国有企业重业务、轻党建的倾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党建考评体系建设,通过专项检查、现场考核、述职评议“三位一体”的方式,全面开展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工作和经营管理工作综合考评,用“硬杠杠、硬指标”推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与此同时,上海市国资委党委还将针对企业党组织层级较多、管理体制多样,党员成分多元、流动较快、青年党员占比较高等特点,鼓励基层党组织推进党建创新,进一步探索互联网党建、区域化党建、“走出去”党建等,并在“万名书记进党校”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千名党务干部进党校”和“百名企业家进党校”培训工作,进一步巩固上海国企党建的基层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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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人力资源经理岗位的基本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人事,经理,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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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负责制定并执行公司人力资源规划;

2、负责制定公司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员工关系等人力资源制度,并不断完善,保障人力资源工作有序运作;

3、塑造、维护、发展和传播企业文化;

4、负责人力资源部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5、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985或211大学毕业优先考虑;

2、5年以上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和运作方式;

3、精通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及人才发展

4、有强烈的责任感及敬业精神,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5、具有优秀的职业道德与忠诚度,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学习能动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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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媒介总监的基本职责描述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公关,经理,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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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独立执行1-2个客户或者1个公司重点客户的媒体关系管理工作;

2.负责独立进行快消、金融行业媒体资源开发;

3.准确理解策划端意图,并形成互动,形成媒介策略;

4.根据所负责项目的进展情况,完成每月约定工作任务,对最终结果负责;

5.对项目公关方案、计划、稿件提出基于媒体角度的建议,按周组织参与媒体选题策划会火稿件策划会;

6.控制所负责项目的媒体运作成本,做好财务管理,以合理成本高效精准地完成既定工作目标,对最终结果负责;

7.及时发现并预警项目负面报道,提供解决方案。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5年以上同等职位公关经验,具备汽车行业的主流媒体资源;

2.对快消、金融行业的媒体特点以及操作流程有清晰认识,有能力管理主要媒体关系;

3.拓展新业务领域时,能够迅速开发相应媒体资源;

4.能协助进行危机管理,能够与相关媒体进行有效沟通;

5.能对公关计划、稿件提出基于媒体角度的建议;

6.拥有4-5年以上国际、国内大型公关顾问公司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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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融资经理工作的职责文本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融资,经理,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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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1、协助上级开展公司融资工作,配合公司制定公司经营发展的战略目标,根据经营目标制定融资规划和融资模式,完成融资任务;

2、拓展并维护金融市场各类的资金机构的联系,寻找可合作的资本,规划融资项目;

3、协助上级完成投融资项目的分析、选择、立项、风险分析、实施、监管全过程;

4、掌握并分析宏观资金政策,以保障公司项目融资的持续性与稳定性;

5、其他相关的公司管理工作。

任职要求:

1、经济、财务、金融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5年以上金融或地产机构融资管理经验,具有丰富的融资渠道和人脉,供应链金融机构工作背景优先;

3、熟悉国家相关的政策、法规,金融知识扎实,熟练掌握融资流程和专项业务知识;

4、出色的沟通能力,善于处理复杂的人际关系,并能够承受高强度的工作压力;

5、良好的职业操守,过往任职单位中无不良从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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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科技公司岗位职责

范文类型:制度与职责,适用行业岗位:企业,全文共 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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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协助上级进行岗位分析,制定公司人力编制;并负责公司员工招聘配置、储备工作的全面开展,开拓招募渠道。

2.建立并完善公司的培训体系;负责公司培训需求的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计划的实施和效果评估,并进行改进。

3.担任部分培训课程的内部讲师。

4.协助上级进行岗位评价,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薪酬制度和薪酬体系。

5.协助上级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绩效管理体系;绩效考核的推动、执行、总结。

6.负责定期对外部薪酬福利政策调研并出具书面报告。

7.员工关系维护、员工活动组织。

8.其他临时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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